低碳经济下的企业碳博弈

低碳经济下的企业碳博弈

一、企业低碳经济博弈产生的原因

企业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就是一个多方利益博弈均衡的过程,因此企业碳博弈也就出现在企业发展低碳经济的每一个环节,如,是否实施低碳技术开发与低碳产品的生产,何时实施;企业产业结构是否转型;企业体制、机制是否改革,等等。企业要生存,就必须同内部、外部各利益主体进行无休止的博弈。企业要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就必须善于博弈。发展低碳经济是企业不可推脱的责任,同时也给企业发展带来无数的商机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企业在发展低碳经济、应对气候变化中发挥着不同于政府和民众的作用,同样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低碳技术涉及多个行业,企业在“低碳经济”方面进行战略性投资,开发应用碳减排技术,同时跟踪国内、国际制度政策的发展,并对可能制定的制度超前部署。经历低碳经济洗礼存活下来的企业,必然更适应未来经济发展的要求,将具有与国际高水平企业竞争的实力。

二、不同博弈主体间的碳博弈内涵分析

(一)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碳博弈内涵

在仍处于传统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渡时期的我国,市场经济中的法律、法规、道德、企业文化秩序等方面的建设仍无法与发达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相比,承担市场主体监督与约束职责的仍主要是政府相关部门。国家的低碳方针政策、政府的行政性行为以及低碳法律规范与制度,法律执行力度等构成了企业生存发展的政治法律环境。作为企业不仅要熟悉,而且要分析其对企业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对政治稳定性、政策的延续性、政府行为的规范和透明性等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企业与政府碳博弈的过程,实质是长期、动态、持续协调的企业碳适应过程。

企业以获得最大利润为目的,注重经济绩效,但企业同时肩负着社会责任。发展低碳经济,是国家当前乃至长期一段时间的方针政策,不容企业违抗。但也绝不意味着绝对的无碳或无生产,把企业逼上死路,这不符合低碳经济发展理念。最优政企关系如何建立是低碳经济发展中必须正确、妥善处理的一个关键问题。它将直接关系到我国企业能否真正成为市场主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完善,低碳经济能否确立,国民经济能否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研究企业与政府博弈,不是要鼓励企业违规操作,钻法律的空子,而是寻求在遵循国家发展与气候保护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企业根据自身的特点,协调长期与短期利益、权衡各种政策目标、谋求双赢的低碳发展道路。

(二)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碳博弈内涵

目前,关于发展低碳经济的政府规章制度、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消费者的低碳消费观念不成熟,新能源技术尚未全面推广,低碳产品的市场开发尚未全部完成,再加上企业发展低碳经济需要增加额外的成本,一方面企业开发的低碳产品以后并不见得能全面投入市场;另一方面,一些非低碳企业产品可能搭低碳产品生产企业的“便车”,更有部分不良企业经营者,可能利用消费者不成熟的消费心理和不完善、不健全的低碳认识,制造假冒、伪劣、低价等非低碳产品,而这些都会威胁着发展低碳经济、生产低碳产品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低碳经济发展约束下的企业与企业碳博弈,既要时刻关注政府低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变化,又要通过定价、开发新产品、提供服务等形式同对手进行竞争,是需要企业管理者将博弈理论发挥到极致的博弈过程。低碳产品的全面开发、生产,低碳经济的全面发展以及低碳社会的转型,是处于社会不同层次,具有不同经营理念的企业随着博弈情况的变化多次博弈、多次碰撞的结果。

(三)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碳博弈内涵

企业是为了满足消费者需要而存在。良好的消费者关系可以促使顾客形成对组织及其产品的良好印象和评价,提高组织及其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加对市场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实现组织和顾客公众的共同利益。反之就会失去市场,丧失发展的空间。显然,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消费者的需求层次会改变,他们会对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感到不满,消费者代表着不确定性。同时,大部分消费者是理性的,目前是低碳经济发展的初期,消费者的低碳意识薄弱,低碳消费观念不成熟。极大影响着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选择,消费者对企业低碳产品开发、经营的反应是滞后的。企业是坚持发展低碳经济还是再等等看,都是和消费者博弈的两难选择。在通常情况下,企业选择发展模式,开发新产品,并不以消费者和社会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况且低碳产品的开发,需要技术创新,成本的增加。因此,许多企业为获取眼前的利益,仍摒弃低碳经济和低碳产品的开发与生产。或者打着低碳、环保产品的旗号,以次充好,“说谎”,从事“道德风险”行为活动。

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碳博弈过程,是一个吸引、创新、再吸引的过程,主要体现在企业想方设法满足顾客需要,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发展低碳经济,实现“可持续消费”。即提供产品以及相关服务,满足人们消费需要,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尽量减少碳排放和环境污染,从而不危及后代,保持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从长远的、发展的眼光来看,发展低碳经济,开发低碳产品对企业、消费者和社会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作者:刘元 单位: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