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经济与低碳税收研究

低碳经济与低碳税收研究

【摘要】

低碳经济的本质为提高能源效率以及开发清洁能源问题,其核心为能源技术创新和政策创新。本文以理论为基础,从拉弗曲线和税收对低碳产品价格影响角度介绍低碳经济和低碳税收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低碳税收存在的问题,最后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对策,旨在适应低碳经济的发展策略,促进我国低碳经济的稳健发展。

【关键词】

低碳经济;低碳税收;税收优惠

一、引言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的经济社会迅速发展,但与之带来能源消耗与环境污染问题,能源与环境问题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重大瓶颈,发展低碳经济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模式的重要选择。税收作为一种富有效率的宏观调控杠杆,在实现节能减排、促进低碳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激励作用。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低碳税收政策支持体系,实现我国经济发展模式向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是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二、低碳经济与低碳税收的关系

(一)拉弗曲线的角度阐述二者的关系

拉弗曲线反映的是税率与税收的关系,但从侧面反映出税率和企业经营成本的关系。税收具有调节经济的作用。当前,我国正在极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政府对高排放、高污染的企业采取抑制的政策,对其实施较高的税率,这样在非税收禁区内实行高税率,导致政府税收增加,侧面反映出企业的税负较重,高碳商品的成本提高,其销售价格随之也会提高,消费者对高碳产品的购买也会减少;而对于低碳企业,政府是支持和鼓励的态度。高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了高碳企业向新能源、低排放、高效率的方向发展,也刺激企业对新能源的开发、新技术的研发,这样的低碳税收政策促进了低碳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税收影响低碳产品的价格

从需求看,我们假设市场上存在高碳产品和低碳产品两种商品,X表示高碳产品,Y表示低碳产品。横轴表示X的需求量,纵轴表示Y的需求量,预算线AB表示在商品X、Y征税前消费者能购买的两种商品的所有组合,此时与无差异曲线相切于E0点,处于供求均衡点。如果对高碳产品进行征税,则高碳产品的价格相应的会提高,从而消费者将减少对高碳产品的需求量,此时的预算线由AB变化为AC,无差异曲线相切于E1点。由图可知,X0>X1且Y0<Y1,即对高碳产品征税可以改变x和Y的价格比,在减少高碳产品需求的同时增加了低碳产品的需求[1]。由此可以得出,低碳税收是通过税收政策来改变高碳产品及低碳产品的税后价格,从而减少市场中高碳产品的供应量,抑制高碳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增加低碳产品在市场中的供给,引导消费者优先选择低碳产品,使经济发展转变为低碳的发展模式。

三、我国低碳税收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体系不完善

我国激励企业发展低碳经济的税收优惠政策分散在各个税种中,主要以单个税种的税收优惠形式来体现,如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等税种中都涉及一些保护环境资源、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然而存在各个税种中的税收优惠政策方式比较零乱,难以形成激励合力,其有效性有限,难以达到保护环境、减少减排等目的。

(二)特定税种缺位

低碳经济包括提高能源效率和降低温室气体排放两方面的内容,因此应分别征收能源税和温室气体税。能源税是资源税的一种税目,碳税税是针对环境问题中废气的税目。目前,我国针对工业三废主要是以费的方式进行征收,对排放污染物总量没有限制。现行排污收费标准过低,同时,一成不变的排污费缴纳标准、过于狭窄的收费范围都限制了排污收费制度在治理污染过程中所发挥的[3]。而且费不具备税收的强制性和固定性,所以应该征收专门的税,合理设计碳税。

(三)税收优惠政策局限

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直接优惠和间接优惠。直接优惠的形式主要有免税、减税、退税,征收比较简单、税率相对明确,但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关联性较低;间接优惠的形式包括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在实际应用中具有力度较大、弹性较强的优点,很好的实现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关联性。直接优惠的方式使得纳税人应纳税额直接减少,成本降低效果较明显,这使得纳税人由于利益最大化目标的驱使,在主动争取的同时可能存在骗取税收优惠的行为;而间接优惠的形式能够激励纳税人调整生产经营活动方式,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形式中直接优惠政策较多。

四、我国低碳税收的措施

(一)深化资源税改革

资源税直接关系到自然资源的能否可持续利用,根据低碳经济的内在要求,为了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遏制能源的过度开发与使用,必须制定与之相适应的资源税政策。扩宽资源税征税范围。把森林资源、水资源和草场资源等受面临严重破坏和浪费的资源也纳入其征税范围。在税率上调节低碳经济。资源中很多都是不可再生资源,应对这些资源征收高税率,对新技术、新能源的征收低税率。

(二)特定税种的设立

虽然我国针对环境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或产品出台了《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将大气污染列入征税范围,并没有涉及二氧化碳减排的内容,应该将二氧化碳纳入环保税的征收范围或借鉴国外的经验开设碳税[4],并且针对新能源制定鼓励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运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优化税收优惠模式

在进一步优化相关优惠政策的同时考虑制定限制性政策。纳税人对限制性的税收政策的敏感度一般会高于激励性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应该对高能耗、高排放和高污染产业的发展进行引导,较高税率形式会引导高弹产业向低碳产业的发展,以解决高碳企业造成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在实际运用中,可以对能源使用标准进行限制,对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能源消耗制定较为严格的审查制度,若企业的能源消耗超过规定指标,可以实施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时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作者:李悦 单位:东北石油大学石油经济与管理研究所

【参考文献】

[1]昝月梅.基于财税政策对低碳经济的作用机理分析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状况[J].经济论坛,2011(3):20—25.

[2]邢继旭,黄栋,赵刚.低碳经济报告[M].电子工业出版社,2010:119-121.

[3]刘传庚,谭玲玲,赵龙祥.中国能源低碳之路[M].中国经济出版社,2011:56-60.

[4]唐明.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创新[J].学术论坛,2010(1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