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低碳金融扶持策略

山西低碳金融扶持策略

本文作者:张晋伟 郭箭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低碳经济最早是英国政府在2003年的能源白皮书中正式提出的,其含义主要是指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绿色经济发展模式。发展低碳经济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离不开金融体系的支持,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金融手段是发展低碳经济最为有效的途径。在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把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的回报、风险和成本都融入了银行的日常业务中,突出了对节能减排项目的资金支持,建立了在碳交易基础上的各种金融创新,通过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引导,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金融支持山西低碳经济发展情况

近年来,山西省相继出台了《山西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办法》,努力通过技术进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淘汰焦炭等行业落后产能等。山西金融业也积极响应省政府的号召,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推出了以金融支持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为核心的“138”金融工程,即:出台了“一个实施意见”——《关于金融支持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实施意见》,制订了“三个指导意见”——《关于金融促进消费需求的信贷指导意见》、《金融支持山西薄弱环节发展指导意见》、《金融加大支持“三农”发展指导意见》,实施了“八个重点推动”,即: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妇女创业就业、棚户区改造、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和大学生村官创业、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下岗再就业、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贷款、工业园区和高新技术项目建设;山西银监局制定了《关于打造低碳金融区支持经济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督促金融机构树立服务低碳经济意识,建立健全“绿色信贷”机制,加大对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的信贷支持,努力打造低碳金融区。

一是明确信贷支持重点。如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将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能源结构调整、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节能技术服务产业和环保产业等方面作为贷款的主要支持方向,把好项目入口,审慎贷款决策,严格贷款发放,做好节能减排金融服务工作。

二是健全“绿色信贷”机制。如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全面推进“绿色信贷”建设,积极拓展以新能源、新材料为主的绿色信贷市场。建立企业环保信息库,将企业按产业和环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分类,按照分类情况实施不同的信贷政策。坚持“环保一票否决制”,严格控制“两高一剩”行业贷款,坚决退出技术装备落后和高环保风险、高政策风险的企业。

三是完善授信管理办法。各金融机构把主力装备和工艺水平、新上产能合规性手续、环评审批、能耗和排放达标等情况作为贷前调查和贷时审查环节的考察审核重点,列为授信分析报告、授信审查意见的必要内容。把环保部门验收意见、能耗和排放标准执行、资源节约落实等情况作为贷后监控的重点,将节能环保政策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信贷工作的全流程。

四是积极创新低碳信贷产品。如,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为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开办了金额1900万欧元的对外预付款保函业务。该笔保函业务用于该企业与爱尔兰来宝碳资产有限公司签订的CDM减排量购买协议,扩大了企业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融资来源。金融机构通过银团贷款等融资方式,支持煤炭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推动煤—煤矸石—煤烧结砖、燃煤电厂—瓦斯发电等链条化生产,促进煤矿废气、废渣梯度循环利用;支持企业煤基多联产技术的“煤变油”项目,实现煤炭及煤基产品的清洁化利用,减少煤炭废弃物、伴生物。

二、金融支持山西低碳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难题

(一)金融资源向第二产业过度集中。山西省凭借资源禀赋所特有的比较优势,大量的投资集中在资源领域,从山西省历年投资情况看,“六五”至“十一五”期间,山西省资源型产业在工业基本建设投资中的比例分别为87.09%、87.97%、85.41%、86.93%、78.95%、80.56%。从三次产业在GDP中所占比例看,2000年为9.7:46.5:43.8,2010年则转变为6.2:56.8:37,经济增长过多地依赖第二产业,特别是依赖工业中的重工业,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中重工业占比为95%,煤、焦、钢、铁行业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合计约83%。2010年城镇工业投资完成2526.19亿元,占全省城镇投资的比重为43.4%,其中,六大高耗能行业共完成投资1996.93亿元,占全省城镇投资的比重为79%。这种资源型经济依赖型的增长模式是向低碳经济转型发展的直接制约因素。

(二)金融机构参与碳金融市场的意识不强。目前大多数金融机构经营模式仍然以传统业务为主导,对“碳金融”的价值、操作模式、产品开发、交易规则等尚不熟悉,期货服务、债券、风险投资、利率及汇率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金融产品创新明显不足,节能减排政策尚未全面落实到金融机构的业务规划、业务比重以及最后的考评机制当中。比如,山西省吕梁市成立了我国首家节能减排项目交易服务中心,但全部由地方资金投资建设,没有获得金融机构的支持。

(三)民间资金投资渠道窄、有效利用率低的问题值得关注。我省民间资金规模庞大,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积累,山西大约积累了1万多亿元民间资金,仅近几年淘汰落后产能,从煤焦等传统产业退出的民间资本就将近2000多亿元。民间融资对银行信贷起到积极的补充作用,但由于缺乏政策引导,投资准入方面存在限制,导致民间资金在省内的投资环境欠佳,利用率不高,大量资金流向省外消费或投资于房地产等行业,而省内急需资金支持的新兴行业、低碳产业等却不能通过有效的渠道获得民间资金的支持。

(四)风险保障机制不健全。由于大部分低碳产业都是新兴产业,在其发展中还存在着诸如部分低碳产业的扶持政策及激励措施的力度还有待明确和加强,部分低碳产业缺乏核心技术研发和持续产业化能力,关键设备、材料和技术对进口依赖强,低碳产业的高新技术可能具有替代效应等影响银行信贷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一些环保型项目中,投资期限长、管理成本高,金融机构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迫于盈利和市场份额的压力,可能会选择那些污染企业作为业务对象。

三、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积极发挥中央银行的政策支持和引导。一是加强信贷政策引导。通过多种形式的窗口指导,引导金融机构对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和新能源开发项目给予积极的信贷支持;灵活运用信贷政策,引导资金流向煤化工业、材料工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等新兴支柱产业;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降低中小企业融资门槛,加速山西三次产业协调发展进程。二是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建立完善金融机构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绿色信贷政策实施效果评估考核体系。对各类金融机构的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跟踪监测,量化评估指标,定期通报相关考核结果。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全方位促进低碳金融的发展。#p#分页标题#e#

(二)构建多层次金融支持体系。一是政策性金融支持引导。政策性金融机构应把握好信贷投向,重点支持发展低碳经济的基础设施投资、低碳技术研发、清洁能源生产与使用等项目建设,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低碳经济建设中来。二是商业银行金融支持推动。根据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鼓励参与能源工业项目融资、重组并购等,真正使具有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拳头项目和产品获得金融支持,同时加大对中小能源企业结构调整、新能源开发、节能技术研发等方面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山西煤炭产业改造升级。三是加快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大力扶植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金融合作化组织等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进入市场,不断提高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覆盖面。

(三)创新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开展企业应收账款、企业知识产权、股权等无形资产的抵押放款,对资源开发信托产品、运用融资租赁方式等,丰富碳金融产品。推动资源类企业发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直接融资产品,吸引资金投入到资金需求量大、综合效益较好的低碳经济项目中。设立“山西能源产业投资基金”,为能源产业转型发展筹措资金。探索山西现代服务企业集合债券机制,促进全省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鼓励保险公司通过购买、参与设立风险投资基金,通过主板、二板市场认购低碳型企业发行的股票、债券等形式参与低碳经济投资。

(四)有效发挥对民间资本的引导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民间资金发起和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金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和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探索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和中额贷款公司,鼓励民间资金投向重点工程和经济转型工程。建议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技术帮扶等政策措施,引导促进民间资本流入实体经济,投资基础设施、新兴产业和社会公共事业,疏通民营企业转产转型的融资渠道。

(五)调整对外经济政策,支持低碳经济发展。支持企业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产品出口。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关键设备、产品研发责任等科技保险产品。大力支持在经济工业园区设立低碳经济孵化机构,加强科研院校、金融机构与重点能源企业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的合作,实现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在重点工业园区的拓展,支持相关企业整合现有节能、低碳技术,促进出口外销。拓宽境外投资渠道,从以贸易项目为主逐步向境外产业加工项目、资源开发项目和工业园区开发项目拓宽,带动产业结构的重组和优化。同时,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利用国际组织贷款,鼓励外资投资低碳经济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