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音乐教育文化传承探索

中小学音乐教育文化传承探索

摘要

中小学音乐教育作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领地,在全球化浪潮下如何担负起保护和传承区域音乐文化的重任,已然成为摆在广大中小学音乐教师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从学校、教师、教材与课程三个层面进行分析,希冀为区域音乐文化在中小学音乐教育中的传承贡献绵薄之力。

关键词

中小学音乐教育;区域音乐文化;保护与传承

区域音乐文化是指在一定的地理空间、历史时间中产生的所有音乐活动事项,包括内涵与外延两个方面。内涵指音乐的内部结构及形态,包括旋律、节奏、调式、演唱(奏)风格等;而外延则指音乐的外部关系,包括创造与享用音乐的个人、群体,以及音乐的民俗、宗教、社会等功能、功用,历史流变、传播等。它意在将区域音乐放置于文化地理学、人类文化学语境中进行考量,使其与自然社会环境的联系更为紧密。我国疆域广袤、民族众多、语言纷繁,不同地域、不同民族因地理环境、历史文化等的差异,孕育出各具特色的区域音乐文化。2001年国家教育部制定《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对中小学音乐课程的基本理念做出阐释,提出“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教学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学生熟悉并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培养爱国主义情操”。区域音乐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塑造民族性格、推动民族文化创新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中小学教育是普及民族文化的基础领地,而中小学音乐教育则是传播和传承区域音乐文化的重要渠道。对外来文化的盲目追捧及对本土文化认同感的缺失,必然会使区域音乐文化在中小学的传播和传承遭受极大冲击。因此,如何保护和传承区域音乐文化,已成为摆在每位音乐教育工作者,尤其是中小学音乐教师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学校层面——转变教育理念、重构教育体系

区域音乐文化在同一个文化群体中,既有历史上形成的共性,又有不同民族、不同地区或不同时代特点遗留给具体乐种(含歌种、乐种、曲种、剧种及综合性乐种等)的千姿百态、丰富多采的个性。如此,便成就了其涵括民族性、丰富性、多样性、区域性的特点。然而长久以来,我国音乐教育界存在着向西方探求所谓先进音乐教育理论的倾向,忽视了对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的关注,对丰富的民族民间音乐文化资源熟视无睹。同时,对西方理念的盲目推崇,造成了对区域音乐文化的误解,认为其“登不得大雅之堂”。这种思想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对区域音乐文化的认知和理解,势必影响到区域音乐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中小学教育是音乐教育的基础阶段,是唤醒民族文化记忆,建立民族音乐认同感的基础领地。将区域音乐文化融入中小学素质教育,不仅能够提升中小学生的审美鉴赏能力,而且有助于中华民族审美情趣的传递和爱国主义情怀的培养。通过中小学教育的课堂导入,让区域音乐文化得以活态呈现,并用现代科技手段将其记录下来,无疑可以使古老的民族生命记忆得以永久保存和延续。这是日渐淡化的民族民间音乐文化资源注入主流教育的推进过程,也是对民族智慧与民族精神的逐步认知过程,更是具有理性精神与人性发现的民族情怀的融合过程。因而,区域音乐文化进入中小学课堂需要全新的教育理念作为支撑。首先,学校应该明确义务教育在保护和传承区域音乐文化方面的责任。教育的终极目标不仅是传授科学文化知识,更重要的是担负起传承民族文化的重任。学校管理者及广大教育工作者应将教育理念提升至重建民族文化的高度,在意识形态上保持对外来文化的客观、冷静,辨识和回避全球化进程对民族文化的不利冲击和消极影响。通过积极传播和弘扬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有效激发中小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树立起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只有如此方能跨越障碍、冲破壁垒,让区域音乐文化借力于中小学教育而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其次,《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实施建议中提出:“地方和学校应结合当地人文地理环境和民族文化传统,开发具有地区、民族和学校特色的音乐课程资源。要善于将本地区民族民间音乐(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音乐项目)运用到音乐课程中来,使学生从小受到民族音乐文化熏陶,树立传承民族音乐文化的意识。”对此,学校应根据自身所在的区域特点,结合历史文化、办学理念,从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与方法、艺术实践活动等方面进行区域音乐文化传承的实践探索,充分挖掘和利用区域音乐文化资源,丰富具有区域文化和民族文化特色的教学内容,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地改进教学模式和艺术实践模式,使区域音乐文化资源与学校既定的教育体系进行有效对接,从而使中小学音乐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得到切实提高,更好地服务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

二、教师层面———开拓教学视野、提升职业素养

区域音乐文化是民族民间艺术瑰宝,它从音乐层面上本质地反映出一个地区或民族的生存样态、审美旨趣、情感寄托等,它以自身独有的亲和力和感染力间接影响着中小学生的心灵成长,对于培养民族自尊心、自豪感,增强民族凝聚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小学音乐教师是区域音乐文化传承的中坚力量,有责任引导学生品味和欣赏民族民间音乐所散发的璀璨光芒,感受和领略民族民间音乐所折射的独特魅力,有义务帮助学生建立一个较为完整而清晰的民族音乐文化理念。只有如此,才能使学生获得对民族文化的良好认同感,在精神层面实现与民族音乐律动的内在对接。首先,中小学音乐教师应该具有一定的民族音乐知识储备。但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国中小学音乐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大多对民族民间音乐了解不够,身体力行地到民间采集音乐素材的教师更是寥寥无几。为了更好地发挥在区域音乐文化保护和传承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广大中小学音乐教师应强化民族审美意识,重视个人理论素养的提升,自觉探究和补充所缺失的那部分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知识,并可通过进修、培训、民间采风、参加艺术展演和学术研讨会等方式,加强对民族音乐教育的认知。其次,中小学音乐教师应适时调整音乐课堂的教学模式。课堂教学不应拘泥于传统教唱的模式,而应在此基础上,辅之以历史流变、传播概况、演唱方法、风格特点等背景知识的导入,使区域音乐文化的内涵与外延相互融合,并充分利用现代影像、网络技术等,图文并茂地呈现教学内容,帮助学生更好地认识区域文化中蕴含的丰富音乐素材,理解与其相关的历史渊源、文化内涵。教师也可打破单一封闭的教学模式,将课堂延伸至民俗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群众艺术馆、民间艺术团体等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的大课堂中,带领中小学生走出校园,通过参观博物馆、拜访艺人、观摩演出、参与民俗活动等方式,在民族民间音乐文化植根的土壤与环境中,切身感受乡音乡情,体悟区域音乐文化的深厚内涵,从而潜移默化地引导中小学生提高区域音乐文化的保护意识,为传承与创新打下良好的认知基础。

三、教材的编订与课程的实施——利用资源优势、体现区域特色

教材是教师进行课程教学的蓝本和主要依据。按照《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规定,中小学音乐教材的编写应“根据《标准》编写的教材占教材总量的80%~85%,其余15%~20%留给地方教材及学校教材”的原则。据此,无论是国家课程的创造性实施,亦或是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特色设置,都应充分发挥地方和学校的资源优势。在编写和修订音乐教材的过程中,加强对区域音乐文化资源的有效利用,将体现民族精神、凸显区域特色的,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识规律的优秀区域音乐文化资源,整合纳入到音乐教材的编订之中。这一点有赖于政府、学校和教师的共同参与、通力合作。各级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应组织教育专家、音乐教师、文艺骨干开发课程、编订教材,建立系统化、科学化的富含区域文化特色的中小学音乐教学体系。在此基础上,逐步打破区域音乐文化传承与中小学教育相互割裂的局面,让义务教育明确介入区域音乐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成为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关键领地。近年来,苏教版音乐教材在这一方面做出了表率和示范。在教材编订和课程设计中,积极纳入“非遗”保护的优秀成果,选择富有江苏地方特色的昆曲、古琴艺术、苏州评弹、江南丝竹等适合中小学生听赏、学唱、演奏的代表性唱段或曲目,编入教材,设计传习。广大音乐教师不仅肩负着传播音乐基础知识的职责,而且承担着教习音乐表演技能的任务。因而,课程设置需要综合考量中小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及认知规律,设定适合不同年龄、不同年级的教学目标。同时,在知识普及和音乐欣赏的基础上,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不断积累属于本民族本地区的音乐语言、旋律音调等基础理论,逐步培养和提高演唱、演奏能力。中小学生大多就读于本地,在地域方言和民俗文化方面具有一定的熟识度。学校可利用这一优势,选择某一极具区域特色的乐种融入课堂教学,并开发针对这一特色课程的系列教材。从文化普及、技艺传承两方面入手,多层面引导中小学生认知和热爱区域音乐文化,坚定保护和传承的决心。首先,学校应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创设良好的传统音乐教育氛围。可利用校园广播、多媒体平台定期举办区域音乐专题讲座、民族民间音乐展播等活动;通过艺术长廊、宣传展板设置音乐专栏,普及音乐知识、展示演出剧照及民族乐器照片等,对区域音乐文化资源进行宣传,使中小学生耳濡目染于优秀传统音乐文化的良好氛围之中。其次,课外资源也是强大的知识宝库。通过开展音乐知识竞赛等相关活动,拓宽中小学生的民族音乐知识视野,通过组建合唱团、民乐队等校园音乐团体,提高音乐实践能力,发挥中小学生的音乐感受、鉴赏和表现能力。此外,学校应加强与社会的交流和互动,定期带领中小学生走出校园,向社会公众展示和宣传区域音乐文化资源,进而达到反哺社会,营造学校与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的局面。亦可邀请“非遗”传承人、民间艺术社团或民间艺人走进校园,通过举办讲座、艺术展演、传授技艺等形式,使中小学生直接接受民族民间音乐的熏陶,从而更加深刻地感悟区域音乐文化的魅力之所在。区域音乐文化具有浓郁的地域色彩,蕴含了别样的风土人情。不同的区域音乐文化亦从不同侧面构成了中华民族传统音乐文化共有的艺术品格和审美情趣。然而,在全球化的浪潮下,强调保护和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绝不意味着闭关自守、固步自封。我国著名音乐理论家黄翔鹏先生曾说过:“从历史上的演变过程到现存的音乐实际,中国传统音乐都不是一个狭隘的、全封闭的文化系统。它是在不断的流动、吸收、融合和变易中延续着艺术生命的;同时,它又穿过无数岩石与坚冰的封锁,经历过种种失传威胁,才得以流传至今。”今天,我们强调在中小学音乐教育中重视区域音乐文化资源,同样应该秉持开放、融合的态度。共同的历史文化、共同的地域环境、共同的民俗传统,铸就了我们内心深处对国家、民族、家乡的深厚情感,这种情感是一种融之于血液、难以割舍的情感,是传统音乐文化世代相传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依赖于这种情感,华夏儿女担负起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的重大责任。囿于这种情感,面对传统音乐文化,我们要坚持去粗取精、推陈出新,要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要尊重世界音乐文化的多元化、多样性,以冷静求实的态度、兼收并蓄的精神,虚心借鉴和吸纳其他国家、其他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只有如此,才能赋予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以时代精神和旺盛活力,才能真正提高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中小学教育作为人类教育的基础阶段,必须首当其冲地担当传承优秀文化的责任。在保护和传承的过程中,充分利用区域资源,并纳入课程体系,使传承内容具体化;适时调整教学模式,改革教学方法,使传承途径多样化;将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形成合力,通过艺术实践、校内外合作等多维互动方式,使传承模式立体化。在音乐教育实践中不断反思师资建设、教材编订及传承有效性等问题,力求探寻符合本学校办学特色和创新发展的改革路径。只有这样,区域音乐文化方能搭载中小学音乐教育之舟而乘风破浪,得到切实的传承和发展;也只有这样,中小学音乐教育才能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当今时代的发扬光大增砖添瓦,才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光和热。

作者:王鑫 单位:忻州师范学院音乐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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