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育对儿童责任意识的培养分析

体育教育对儿童责任意识的培养分析

摘要:本文以体育教学中的“规则”意识教育为载体,通过各项目规则的外在制约,以加强儿童道德他律意识的培养,使其理解规则存在的意义和内涵,养成遵守规则的良好习惯,增强社会责任感。通过在体育教学中树立儿童主体地位,尊重儿童自由,在游戏中通过科学的奖惩等方法,培养儿童责任意识。

关键词:体育教学;规则;道德他律;责任意识

就现实生活而言,不论是个体的发展还是社会的进步,都离不开个人责任意识对自我行为的约束。对于还处在道德他律阶段的儿童,规则约束只是一种来自外部的强制力量。每个体育项目都有不同的规则,在体育教学中对儿童的行为进行引导,并采用多种科学的教学方法,能充分调动儿童学习的积极性,在满足儿童个体运动需求的同时,使其收获运动带来的快感,并引导儿童充分发挥“他律”的主导作用,将强制性的他律道德转变为理性的他律道德。儿童正处于身心发育的“敏感期”,具有较强的可塑性,体育教学可作为培养儿童责任意识的一种手段或途径。

1相关概念的界定

1.1道德他律

他律是指儿童的道德判断受其外在价值标准决定,是早期儿童道德发展水平的本质特点,这种价值标准的衡量由外部因素决定。让•皮亚杰把儿童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划分为前道德阶段、他律道德阶段、自律或合作道德阶段、公正道德阶段。儿童不可能越过他律道德阶段直接进入自律阶段。处于他律道德阶段的儿童对行为对错的判断只看行为的后果,不考虑行为意向,对道德的看法是遵守规范、服从权威。在规则的实践方面,儿童已经有了对动作的模仿能力,但其只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愿望行动,以满足个人动作的快感为内在动力,并没有真正遵守规则,他们无法理解规则内容中所包含的更深层次的精神内涵。由此可见,儿童在规则的实践方面完全是以自我为中心的。

1.2责任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责任指由于没有做好分内应做的事而应承担的过失,常见于对各种事故后果的追究中,通常表述为“应负的责任”,强调了责任作为行为后果的属性及范围。美国教育家杜威认为,义务就是“职责”,它是为完成一种职能所需要的特殊行为。责任是行为主体在特定社会关系中对确定任务的自觉服从,是一个社会概念。具体而言,责任是社会对处于社会中某一角色人的某种期望,这种期望或是有形的,以法律条文或合同的方式给予明确规定;或是无形的,以社会舆论方式产生一种软性约束,个体对这种约束的内在认同是履行责任。

2道德他律与儿童责任意识的培养

2.1道德他律的维度

2.1.1儿童道德他律时期的特点

儿童处于道德他律阶段主要有以下3个特征:(1)儿童对教师或家长的指令绝对服从,认为他们的观点就是权威、不容置疑和无法挑战;(2)儿童都通过事情产生的结果来判断一种行为的好坏,处于这一阶段的儿童还不会去考虑进行某种行为的动机;(3)儿童判断事情的好坏,只有绝对正确或绝对错误2种状态。在他律道德阶段,儿童只是被动接受教师或家长施加的外在的规则或范例的支配,一切活动在无意识的支配下,沉浸在自我之中。

2.1.2产生的问题

儿童处于道德他律时期,他们只感到外部力量的约束与制约,但对其内涵和精神实质却不能理解。然而,成人总是不可避免地向儿童使用规则的约束力,如未及时向儿童解释其中的内涵,这种成人化、社会化标准的规则是不能让儿童完全理解的,这样的做法虽然儿童当时顺从了权威,但还是无法自觉地控制自己的行为。儿童规则意识不足,在全身心投入运动过程中,由于神经和肌肉参与运动,导致自身过分紧张,从而忽视了规则的存在。如果采用强制性的他律作为道德教育的唯一方式,那儿童不仅不能适应今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不利于其道德发展。

2.2责任意识的培养内容

2.2.1做好分内的事情

儿童在学习与生活中时常会表现出道德言行不一的情况,出现皮亚杰所表述的他律道德的特点:儿童会出现对规则的认识与规则的实践之间的矛盾。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让儿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参与自己喜欢的运动项目,而不能根据教师自己固有的思维模式来强制要求他们。教师要让儿童在参与运动的同时,能够按照教师的要求完成任务,并且能够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例如,教师选择让儿童选择感兴趣的体育项目、组建小组协作参与、选择需要完成的活动内容、制定简明扼要的规则,与此同时要求每个儿童都将自己分内的事情完成。

2.2.2学会承担责任

责任教育的根本使命,一言以蔽之,就在于培养责任者,培养儿童承担责任。“学会承担责任”就是要求每个个体在一定社会条件下,明确自身角色和社会需求,准确把握自身行为,产生符合特定条件要求的结果。在道德他律时期,体育教师通过体育教学教会儿童的不仅仅是学会动作、记住动作,而更多地是要引导儿童逐渐学会控制自身行为,要让儿童逐渐意识到,做任何事情并不能随心所欲。在教学中,教师要适时培养儿童一定的规则意识,教会儿童如何在规则的约束下赢得比赛,以及如何体面且有尊严地接受失败。

3实现途径

3.1树立儿童主体地位,尊重儿童个性化差异

目前,我国学校教育在“升学率”的指引下主要以知识的灌输为主,对儿童的实际接受能力水平考虑不足,课堂内容紧紧围绕“考点”,儿童在课堂上是知识技术的被动获得者。体育运动具有自身的独特魅力,通过体育教育来培养儿童自主思考的能力具有特殊的价值。首先,教师应该在体育教学中通过科学的教学手段选择尽量满足儿童的兴趣以及需要的运动内容,多鼓励儿童主动参与、自主选择、自主规划、自主决策,并对自己所选择的内容负责。教师不应当把“权威”看作是让儿童服从的绝对权力,而是要在看似自由的情境下对儿童加以正确的引导。其次,各种活动都要注重从生活出发,而不是从条条框框的规则中出发。只有植根于生活,道德教育才能具有深厚的基础和强大的生命力,才能培养出能够自觉负责的人。所谓教育,不过是人对人的主体间灵魂的交流活动,包括知识内容的传授、生命内涵的领悟、意志行为的规范。缺乏自由的教育,任何教育的预期目标都难以真正实现。例如,进行儿童跳跃练习的时候,教师可以利用跑道线作为区分,让儿童选择进行单脚跳、双脚跳、跨步跳、并步跳等练习方法,自由组合后,教师再继续引导儿童发现更多跳跃方式的组合,并罗列出来,进行小组接力计时,将每个小组成绩进行对比、记录。由于选择跳跃方式的难度大小不等、儿童认真完成跳跃与否等多种因素都会导致跳跃快慢不同。如果有些小组的测试成绩不理想,教师这个时候就需要引导较慢小组的儿童,让每个人都要尽力完成自己选择的跳跃项目,这样才可以让小组成绩变得更快。在此之后,教师可让儿童再一次在尽力完成跳跃接力的情况下测得第二次的接力成绩,将第二次每组成绩和第一次成绩进行比较,让儿童可以明白在这种跳跃接力下,每个人尽力做好自己的事情可以让小组成绩有所提高。也就是说,在小组之内,每个人都需要完成自己选择的项目、应该做的事情。在完成的过程中,每个人都要努力做好自己的事情,这样才会让最后的成绩有所提高,最终树立儿童的主体地位。

3.2在游戏协作中培养责任意识

体育游戏教学法是指在体育教学中以娱乐性较强的游戏为载体,进行基本技能的学习,用以激发儿童学习兴趣,促进其运动参与,在体育运动中培养团结协作的优良品质,提高运动技能,增强身体素质。体育游戏对提高儿童体能具有独特作用。体育游戏是指通过游戏的形式进行体育活动,每个游戏都有自己的游戏规则,为保证游戏的顺利进行和游戏的趣味性、公平性,儿童在参与体育游戏的时候必须遵守这些规则。以游戏为载体进行体育活动,可使枯燥无味的体育活动充满趣味性。在参与游戏的时候,可以使儿童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遵守游戏规则;通过在游戏中与同伴相互模仿、互相学习,学会遵守规则与他人友好相处、团结协作;在游戏中,通过不断地角色更换,每个人轮流担任队长的角色,扮演“领导者”和“被领导者”,在游戏参与的过程中,更能培养儿童的责任感和组织能力以及团队协作意识。体育游戏中有的游戏属个人比拼项目,对同伴的团结配合水平要求不高;而有的游戏需要参与者密切合作,他们具有共同的目标,例如,分组运球接力跑、集体跳大绳、分组投篮比赛等团体性项目。通过这样的游戏能有效地培养儿童的合作意识和责任意识。在运动参与中需要每一个角色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这样才能共同完成任务,并在团队中做好自己分内的事,从而使责任意识不断增强。此外,还可以通过增加游戏的竞争性和对抗性,让儿童可以更深刻地体会到个体的责任感,如可以在滚球接力的同时,通过触碰其他组的小伙伴,使游戏更具有难度与趣味性。此外,年龄小的儿童应该安排一些合作性较强的游戏,这样有利于儿童在游戏中通过规则约束他们的行为,可以让其在对抗性的游戏活动中找到一种成就感;同时,可以使儿童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候能够以平常心对待,能适时地自我反思,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自己发现自己的优缺点。

3.3科学奖罚与协助归因

3.3.1科学奖罚

有研究表明,科学有据的惩罚在某种程度上对儿童责任意识的培养是有一定作用的,但并不是每次惩罚都可以起作用。在游戏过程中,教师应该准确把握时机,通过适合时宜的方式,用赏识性的态度看待儿童的成长,对表现突出的地方进行适当的奖励;对表现不当的地方及时指出、及时纠正。例如,对于在教学过程中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儿童,可采取跑步或下蹲的方式来惩戒。惩戒是为了教育儿童遵守课堂秩序,养成遵守规则的良好习惯。课堂上的不良行为遭到及时制止,有利于儿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对于既能做好自己分内事情,又能帮助集体更高效率完成任务的儿童,就可以奖励他们。这样适时合理的奖惩也提醒儿童及时反思自己的行为,吸取表彰经验,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

3.3.2协助儿童正确归因

韦纳在其归因理论中强调通过分析和推测行为的因果关系,进行控制人们的行为活动。但是儿童由于年龄较小,有时对自己正确的收集与评价。上述研究表明,我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在宏观制度设计和具体实施操作过程中存在制度性问题,由此提出了引入第三方进行测试的观点,但基本仍是理论分析,有待深化到具体可操作层面。事实上,学生体质测试第三方实施在实践中已见萌芽,如深圳龙岗区小学由专业公司进行体测,避免了学校的仪器和人力投入,设备和技术有保障,且数据反馈及时。徐荥等对广东省的调查报道显示,有2所学校采用外包服务的方式完成《标准》测试数据的采集与上报。这些案例可以成为学生体质测试第三方实施的制度设计、效果验证与经验总结的实际素材。学生体质第三方监测机制的构建,目的是有效改善当前监测机制的弊端,最大程度上解决学校不重视、监测目的不明确、监测数据不真实等方面问题。第三方评估还能提高监测效率、增强学生体育意识,同时也能减轻各学校负担,培养学生积极参与体质监测的主动性,促使社会、学校实现资源互补,有效发挥家庭监督作用。

4结语

学生体质健康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经多年深化和发展,已建立起一系列政策标准、监督机制和执行体系。政策以学生体质监测结果为导向,体现出正面和负面2种政策效果方向,结合了教育部门的教育监督机制和体育系统的运动指导机制。为有效促进学生体质测试工作和改善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国家高度重视,将学校的办学评价与学生体质测试挂钩,以测试结果导向激励学生完成体质测试并自主参与运动、寻求教师指导,以期提升学生的运动技能和运动水平。当前建立的体制机制及政策能较好地将系统的各层面、各角色串联起来,赋予我国学生体质测试良好的实践价值,值得进一步分析和总结相关先进经验。未来仍需持续开展学生体质监测,进一步分析趋势和现行政策效果,并针对性地调整评价体系、评价类目、评价指标,更进一步、更具体地展开调查和研究。此外,我国现行学生体质测试政策标准体系、监督机制和执行体系较多考虑到学校和学生2个方面,然而学生体质监测不能简单地依靠学校,更需要社会力量的参与,监测体系的顶层设计应将社会力量纳入考虑范围,对社会力量的贡献给予适当的引导。另外,在体质测试执行层面,应敦促各地推进保障教师或工作人员权益,激发教师积极性,保障测试有效执行。鉴于我国学生体质测试工作在其制度设计和具体措施方面存在着进一步完善的现实需求,在公共服务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下,国外学校体育服务外包的实践经验和国内相关研究都表明,引入学生体质第三方监测机制是解决问题的可行之路,但当前研究仅限于理论分析层面,对于具体的制度安排和实施路径缺少系统的理论总结和实际调查,因而无法为相关改革提供足够的理论支持和实践帮助。未来可在理论结合实践的基础上构建系统全面、操作性强的学生体质测试工作第三方实施机制,进一步推动我国学生体质测试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作者:范江江 龙震 杨振文 孙茂林 单位:新疆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