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集团化教师培训论文

高职教育集团化教师培训论文

一、高职教育集团化发展优势探讨

一是从校企合作模式上提升了职教集团总体经济效益,特别是政府在推进职教集团化实践中,结合行业发展需求,鼓励企业参与到职教集团建设中,并从职业院校学科建设与校企合作机制上,深入挖掘产教联合的潜力和优势,优化产业实训基地建设、帮助企业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在提升职业院校自身办学软硬件水平上,还能够整合职教集团的科研合力,推进科研成果在企业中的应用。二是借助于资源共享机制来优化了职教集团的发展活力,在高职教育集团化实践中,以兴办实训基地为代表的股份合作机制,将职教资源与企业资源建立整合,特别是通过构建专业教学资源库,以校企深化共享机制来发挥各机构的资源优势,紧密了集团内部的联系,有利于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实现稳定融合,促进了职教集团整体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升。三是高职教育集团化能够从资源共享与互补中发挥学科优势,彰显办学特色,从高职教育集团化企业与学校资源的整合上,利用集团化教学与生产优势,强化职业院校特色专业在企业中的深入应用,并从校企科研中推进合作,强化项目研发水平,尤其是在集团化校校师资互聘互访中,以学科专业技术交流来促进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企业专家与技术能手在高职师资队伍中的深入融合,共享科研成果。

二、职教集团化平台下师资合作机制构建

高职教育集团化下将校企合作作为深化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联系的有力途径,并从改进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上,优化办学方向、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思路,将行业、企业经济与专业特色与职业教育进行重构,促进企业在职教师资队伍中的重要合作作用,调动职教师资队伍建设活力。

1.优化校企人力资源合作顶层制度,促进企业在职教师资队伍中的互补作用

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实践中,明确企业在职教集团中的积极地位,特别从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上来保障职教集团化校企合作的深入。如在职教师资队伍准入制度上、师资培养标准上,参与企业岗位实践上、兼职任教与利益补偿上等,要从可操作性和制度上加以约束,增强企业在职教师资队伍中的保障作用,推进校企合作下职教师资“双师型”队伍教学能力的养成。要从企业申请、企业认定、资格考察复审等环节进行规范,并从企业在职教师资培养及培训中的诸多细节进行明确;从就业准入及职业资格评定上,要从职教师资的配置与调整上来融入到企业产业结构升级中,管理职教师资参与到企业岗位实践,并从健全劳动就业准入制度、职业资格制度上保障职教师资队伍的竞争力。

2.强化对职教集团化专业特色建设,提升企业参与能动性

职教集团化专业建设要以职业院校为载体,鼓励专业技能人才与品牌专业的协作,吸引企业的参与积极性,从职教办学特色上满足企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在职教集团化师资队伍合作交流上,要从产业结构升级与企业转型上来优化专业设置,强化对重点学科、特色专业师资队伍的交流,鼓励企业从产学研上整合教育资源、专业优势,发挥职教师资在教学与行业发展中的合作能动性。如职教院校在校企合作中通过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专业建设需要,从企业、行业、地区经济发展中来重组师资队伍,突出校企双方在人才需求、课程开发、实习实训、师资融合等方面的合作。职教集团化办学重在深化产教融合,突出优势资源的共享与共建。职教集团化下在师资队伍建设上,一方面要从产业链的需求及发展上,全面拓宽校企合作渠道,促进企业技能型人才对职教师资的实践能力的补充;另一方面要从职教人才组合及运行机制上,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升企业专业技能水平和科研能力。

3.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促进资源共享、共建

职教集团化以职教院校和企业为合作的两大主题,从教育资源和行业、产业全面合作上实现对接与融合。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离不开企业的积极参与,尤其是在校企沟通机制上,要从多部门间的协调联动中,构建校企联席会议制度,优化职教教育方针,强化对各方力量的协同,发挥职教院校在课程与实践教学体系中与企业资源的合作优势;对于企业生产人才来说,职教院校具有知识、人才、信息等资源和政策优势,企业可以从职教工作中实现人才互动与渗透。

三、结语

高职教育集团化作为当前职业院校拓宽办学空间,充分利用教育资源,疏通就业渠道上,发挥了各自的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更是从职教师资队伍优势互补中实现了人才共享与互通,为职教院校教学与培训、科研与技术服务奠定了发展载体。

作者:陆志 单位: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