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视域下大学考试管理探究

德育视域下大学考试管理探究

[摘要]大学考试管理不仅仅是一项常规的管理工作,更是育人的基本手段,从德育的视域解读大学考试管理工作,要求大学考试管理应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注重培育学生的诚实品质、公平意识以及规则意识,以实现自身的育人职责。

[关键词]大学考试管理;德育;规则意识

一、问题的提出

在目前现实的大学中,有关考试管理的规章制度可以说是越来越严密,要求越来越严格,没有哪一所大学不重视对考试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其目的都是为了使得大学考试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使得学生能够诚实而守信地参加考试,使得考试管理者与参与者能够严格按规范行事。按道理来说,在如此规范而严密的制度下,大学中的考试作弊现象应该能够得以有效的遏制,各种违规行为理应下降。有趣的是,事实并非如此。在现实的大学校园里,学生考试作弊不仅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在一定的程度上还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大学生不再将考试作弊视为可耻的事,考试管理的相关违规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在现实的大学校园里,大学学业考试之中的舞弊现象是学业考试管理之中的一大难题。究其原因,不同的学者从心理学、社会学等多个角度进行了各种探讨,并提出了很多富有见地的见解与对策。大学的考试管理不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猫捉老鼠的游戏,强化考试管理工作不应该被解读为仅仅是为了防止学生作弊,但就现实而言,往往似乎是作这样的理解。只要看看各个高校的有关纪律规定就可明了,只要学生考试作弊一经认定,往往要承担严格的后果,轻则纪律处分,重则开除学籍。这样理解的后果是什么呢?就是造成学生与考试管理者的直接对立,考试管理者如防贼般地盯住学生,绞尽脑汁地进行制度设计,不给学生一丝一毫的漏洞可钻;学生则想方设法地与考试管理者斗智斗勇,甚至不惜铤而走险。这种状况的形成不能不说是高等教育的悲哀,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本应该是相互融洽,其乐融融的关系,为何仅仅因为考试就导致这种局面的出现,应该引起我们的深思。

二、大学考试管理的常规认知

大学里的考试其主要目的是对学生学业水平的检测,也是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因而,就必须加强考试管理工作,实现其科学化与规范化,使得考试结果能够客观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效果与大学的教学质量。从这一角度来说,大学里的考试管理工作必须要能够客观、公正,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行事,否则,难以保证考试能够反映真实情况,这是我们对大学考试管理工作的一般认知,这种认知是将大学考试管理工作视为一种管理行为。但这种对大学考试管理的认知存在两个基本问题,其一,没有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特定性;大学考试管理工作,从管理学的角度来看,具有管理行为的一般特征,与其他管理工作一样,强调的是对规则规范的严格执行,对事不对人,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但大学考试管理工作的对象主要是学生,具有特定性,因为他们还处于由学生向社会人转变的阶段,还是受教育者。当然,这并不是说学生可以不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相反,对学生开展规章制度意识的教育与培养是大学的重要任务,是使得学生顺利成为一名合格社会人的必要条件。特别是在当今现实社会,多元化的价值观念使得一些人信奉眼前利益,追求个人利益,规则规范已不再具有“神的惩戒”的作用。正如罗国杰先生所言,“在急功近利的思想影响下,许多人不能或不愿履行道德的基本规范,生怕因此而吃亏或倒霉。”所有这些都对在校大学生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呈现出更加鲜明的自我意识以及令人难以捉摸的个性特征,对大学生进行规则规范的教育与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强调大学考试管理对象的特殊性,是要指明这种管理与其他的管理工作在管理的理念、方法等方面应该有自身的特殊性。因为任何的管理工作如果不考虑其对象的特殊性,而是一味地强调制度的执行,其效果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其二,没有考虑大学考试管理工作自身的特殊性,大学考试管理自身的特殊性表现其存在环境的特殊性上。我们都清楚,大学的考试作为整个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与其他环节一起承担着培养人才的职责,认识大学的考试管理工作必须要基于这一基本的出发点。大学自产生以来,并且可以在可预见的未来中,我们都可以清楚而明晰地认识到,培养合格的人才是大学的首要任务,大学的整个行为与活动都是围绕这一任务而开展的,脱离了这一基本点,大学将不再是大学。大学考试作为整个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当然也是为了实现大学的根本任务。大学的考试管理工作作为大学的基本行为之一,其本身也是为实现人才培养的任务而使得其自身具有存在的合法性,大学考试管理其存在环境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仅是一种管理行为,更应是一种教育行为。如果仅仅将大学的考试管理工作视为一种管理行为,就会出现上面所描述现象的出现,不利于大学实现自身的根本任务。但在实现中,我们在很多时候往往是将大学考试管理工作视为一种纯粹的管理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是,严格的管理并未能有效地杜绝学生作弊的现象,反而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过中原因固然多种多样,但不能说与对大学考试管理的认知偏差不无关系。因而,对大学里的考试管理工作认知必须将其定位为:首先是一种教育行为,其次才是一种管理行为。大学的考试管理工作无论是在规章制度的设立、执行等各个环节都必须首先体现教育的功能,特别是德育功能。

三、大学考试管理德育应然

将大学的考试管理工作首先定位为一种教育行为,不仅是理论上的应然,而且从实践上来说,对于我们改进大学的考试管理工作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角。比如,对于学生考试作弊的有关规定,从管理的角度来说,学生考试中的某种行为一旦认定为作弊,其应承担的后果将是受到严格的纪律处分,现实中各个高校不仅是这样规定的,也是这样执行的。但如果从教育的角度来说,对于一些因初次或偶然以及特殊原因违纪的学生,或许可以采用相应的教育手段加以替代,正如古语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特别对与处于人生观、世界观与价值观确立阶段的年轻大学生来说,偶然的一次过错不仅是正常的,也应该是被理解的,不能因为一次偶然的过错就将其归为另类,这样是不利于其社会化的,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违背教育的基本目的。大学的首要任务是人才培养,理应将学生作为“人”来培养,因而,大学在培养学生专业素质的同时,更要努力提升学生思想道德素养,不具备一定道德素养的人不能算是真正的人才。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只教给人一种专门知识、技术是不够的,专门知识和技术虽然使人成为有用的机器,但不能给其和谐的人格。最重要的是人要借着教育得到对于事物及人生价值的了解和感觉,人必须对从属于道德性质的美和善有亲切的感觉,对人类的各种动机、各种期望、各种痛苦有了解,才能和别的个人和社会有合适的关系”。孔子也曾云,大学之道,在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可见,培养学生的道德素养,使得他们能够顺利地完成社会化的过程,成为一名合格的社会人具有多么重要的意义。大学的全部工作都应将培养学生的道德素质作为首要任务,大学的考试管理工作作为大学整体工作的一部分,也要努力以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为己任。

四、德育视域下的大学考试管理

从德育视域下认识大学的考试管理工作,要求我们在考试管理工作中必须要做到:

(一)坚持人性化管理

人性化管理是以规范化科学管理为基础,情、法并重的管理,是用富有“人性”的弹性管理来辅助“金科玉律”式的刚性管理。大学的考试环节众多,复杂而又具体,要履行提升学生道德素养的职能,就必须在每个环节中都要贯彻“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理念,就现实来说,在考试中坚持人性化管理理念已基本得到论者的广泛认同,但正如前面所述,观念的认同是一回事,实践上的践行则是另外一回事。大学考试管理部门及人员应该认真思考并采取恰当措施充分保证人性化管理理念的实现。比如,就考前来说,应该努力营造氛围。考试管理者要及时将有关考试的各种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告知,要动员辅导员、班主任等教学实施和管理者的力量,鼓励学生调整考试心态,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备考。学校的相关部门也应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如自修教育的安排,合理的考前辅导等。坚持人性化的考试管理工作,不仅为学生顺利考试创造良好条件,也能够使得学生在心理上感受温暖,感受到关爱。所有这些都会在无形中培养学生对他人的关爱之心等优良的道德品质,从而能够理解并学会如何与他人相处。陶行知先生曾经说过:“爱是一种伟大的力量,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大学考试管理工作与其他的工作一样都应该是通过对学生的关爱,实现育人的目的。

(二)着力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

对于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等德育工作,不少的高校工作者往往认为自己是从事专业教育或管理工作的,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等工作是德育课程教师,或者是辅导员等德育工作者的事情,这也表现在不少考试管理者的身上,原因正是在于对考试管理工作的认知偏差上,未能将考试管理工作首先视为教育工作,视为一种德育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就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各门课程都具有育人功能,所有教师都负有育人职责”,“要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大学生专业学习的各个环节,渗透到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各个方面”,大学的考试管理者应该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育人职责,在考试管理工作中努力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等道德素养。大学的考试管理工作对于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比如,对考试违纪学生的处理上,不能仅仅按照考试管理规定简单地执行了事,而应该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从关心学生、教育学生的角度出发,让他们能够从内心深处认识到错误,多做教育工作。当然,这并不是说不需要纪律约束,对诚信缺失、屡犯的学生则必须强化纪律要求,在处理上必须严肃对待,不能走形式、走过场。通过建立学生(公民)终生信用档案,严格管理实施,并将其作为学生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做好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是高校育人和为社会输出合格人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三)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

在现实社会的影响下,大学生的价值观念也呈现出多元化的状态,各种规则规范在部分大学生中已经失去了“神的惩戒”的作用,往往将自我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大学的考试管理不仅是为了实现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种规章制度也不仅是为了严肃考风考纪,更主要的是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在考试管理工作中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不仅要对诚信缺失、屡犯的学生进行严肃的纪律要求,这是必要的。因为正如约瑟夫?普利策所过,“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我们是无法保证所有的学生在考试中都能够遵守纪律要求,诚信考试。因为在现实中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具备“慎独”的品质,对与处于人生观、世界观与价值观确立阶段的大学生来说,要保证他们在考试中严格按照纪律要求行为,是不太现实的。但我们必须首先要明白对学生的纪律要求,其目的不是为了惩戒学生,而且对其人性中恶的一面加以控制,要使得他们明白违背纪律要求必须要承担相应的后果,从而建立起对规则的敬畏之心。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加强对学生的规则教育,特别是要采取确实可行的措施,鼓励学生遵守考试纪律,激发学生自身内在的积极因素,使得其能够将外在的规则要求转化为自身的内在动力。“学生们不会仅仅因为教师告诉他们不诚实和失信是不可接受的就会更加诚实和守信。他们只有了解形成这些基本道德观念的原因———例如,只有当他们开始去思考人人都撒谎和失信的世界会是什么样子的时候,才会相信”。只有努力使得学生在内心深处建立起对考试规则的敬畏之心,学生才会在考试过程中自觉地遵守纪律要求,才会实现我们所追求的学生不愿作弊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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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鸿渐 单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