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安全教育现状与优化对策

中小学安全教育现状与优化对策

摘要:调查得知,大部分中小学校开展安全教育的情况总体良好,但在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方面仍显不足,中小学安全教育的师资配备及其专业化程度、学校安全教育监督与评价考核体系等也与新形势下对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建议进一步理顺区域中小学安全教育的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优化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设置与教学资源,构建中小学家校联合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建立系统化的中小学安全教育考核评价与监督检查机制。

关键词:安全教育;中小学;现状调查;优化对策

中小学安全教育有助于提高中小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救护能力,关系到广大中小学生人身安全的切实保障,是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和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笔者以天津市中小学安全教育为调查内容,以学校和学生作为调查对象,分别制定了“学校问卷”和“学生问卷”。其中,“学校问卷”共发放84分,收回有效问卷84份,问卷有效率100%;“学生问卷”共发放2750份,收回有效问卷2701份,问卷有效率98.2%。调查样本覆盖天津市16个行政区域。问卷回收后通过SPSS19.0、EXCEL数据统计软件进行处理和分析。

一、中小学安全教育的总体情况

1.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相对丰富

调查结果显示,中小学安全教育的内容总体上可以分为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学生问卷中,96.9%的学生认为学校已开展社会安全教育,包括预防违法犯罪教育、禁毒教育、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93.8%的学生认为学校已开展了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包括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预防教育、禁烟教育等;90.3%的学生认为学校已开展意外伤害教育,内容包括用电安全教育、溺水预防教育、煤气中毒预防教育、高空坠落预防教育等;84.7%的学生认为学校已开展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如何正确上网、如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等;83.0%的学生认为学校已开展自然灾害安全教育,如台风、地震、洪水、雷电、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中的自我保护和救助教育。在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件教育方面,86.6%的学生认为学校专门针对楼梯拥挤踩踏以及如何正确安全上下楼梯进行了安全教育,另有2%的学生认为学校安全教育还涉及了法制安全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性教育等内容。学校问卷中,100%的学校均认为本校已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安全教育。其中,100%的学校已开展社会安全教育和公共卫生教育,94.1%的学校已开展意外伤害教育和自然灾害教育,92.9%的学校已开展预防楼梯拥挤踩踏相关教育,89.3%的学校已开展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另有8.3%的学校列举了学校开设的实验课和体育课安全教育、防鞭炮炸伤教育、防硫化氢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防火与火警逃生教育、反恐防暴教育等。

2.中小学安全教育形式相对多样

调查结果显示,中小学安全教育的形式相对丰富多样,主要包括课堂安全教育、专题安全教育讲座、安全应急演练、实践参观、新媒体宣传教育和其他安全教育宣传形式等。学生问卷调查结果中,中小学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包括利用班会、团会、升旗仪式等宣传教育,教师讲课,组织应急演练,利用墙报、板报宣传教育,聘请校外专业人员专题讲座,组织参观消防队、公安局等实践基地等,所占比例依次是86.8%、86.2%、85.8%、85.1%、79.5%、47.2%。学校问卷调查结果中,以上安全教育形式所占比例依次为100%、90.5%、97.6%、97.6%、91.7%、52.4%。此外,另有0.2%的学生认为学校安全教育的形式还包括校园广播宣传、网络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结合等途径,7.1%的学校认为学校安全教育的形式还包括家长会、安全知识竞赛、致家长的一封安全教育信、观看安全教育片、军事训练课堂、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值得注意的是,应急安全演练作为中小学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之一,其以教育形式的生动性和直观性、教育内容的明确性和教育主体的直接参与执行性,大大提高了学校安全教育的实效。对于安全应急演练的开展频次,学生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5.7%的中小学校至少每学期开展一次。其中,13.1%的学校每半个月开展一次,43.0%的学校每月开展一次,39.6%的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调查结果说明大部分中小学校开展应急安全演练的情况能够基本符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规定和要求,但仍存在少数中小学校未能依法依规开足安全演练教育的情况。同时,调研访谈中发现,天津市部分区县已探索尝试建立校际共享安全教育体验场馆,内设交通安全体验馆、消防体验馆等,以实景展现、培训模拟、游戏互动和知识问答等多种体验环节,让中小学生身临其境地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责任意识。

3.中小学安全教育时间相对分散

调查结果显示,中小学安全教育的时间主要集中在学期初,学期中,放假前,开展集体活动或者体育活动时,其他时间如班会、校会、发生特殊安全事件或事故时等。学生问卷中以上各项时间所占比例分别是81.8%、73.8%、85.1%、75.7%和11.0%,学校问卷则分别是96.4%、78.6%、95.2%、94.1%和15.5%。中小学安全教育的时间与当前法律法规中关于学校安全教育的规定息息相关。一方面,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对学生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同时,中小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活动和体育活动前,应当事先制定活动计划,向学生讲解活动的注意事项和活动禁忌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另一方面,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通常会在学校开学初、放假前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将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列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此外,由于每年度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被确定为“安全教育日”,每年春季开学初各中小学校均开展系列安全教育。综合以上原因,中小学校主要在开学初、放假前、集体活动或体育活动前开展安全教育。

二、中小学安全教育的效果与评价

关于中小学安全教育的效果与评价的调查结果显示,学生对于当前天津市中小学安全教育的满意度总体趋于良好。其中,87.9%的学生认为学校安全教育的内容很好,89.5%的学生认为学校安全教育的形式很好,87.3%的学生认为学校安全教育效果很好。访谈中了解到,天津市中小学安全教育呈现为课堂教育为主、多种教育形式相结合的教育模式。一方面,中小学校充分使用《天津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读本》,积极发挥课堂教学作为安全教育主渠道的作用;另一方面,通过班团会、校会,国旗下讲话,组织应急演练,墙报、板报、学校网站安全知识展示,聘请校外专业人员专题讲座,组织参观消防队、公安局等实践基地、校园广播宣传、观看安全教育影片等多种形式,向中小学生普及安全教育知识,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安全自救自护技能,并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结合调查、访谈和中小学安全教育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小学安全教育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中小学安全教育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一是根据《国家安全法》和《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规定,进一步强化国家安全教育的内容,让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念;二是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网络道德教育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强化网络安全教育;三是根据《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积极探索多种途径开展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犯安全教育。其次,实践中仍存在一部分中小学校未开设或未开足安全教育课程,安全教育内容单一或不符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安全教育形式单一或者开展安全演练数量不符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要求等情形,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在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方面仍有待加强。再次,中小学安全教育师资配备、师资专业化程度、安全教育考核评价体系等与新形势下对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三、中小学安全教育机制的优化与完善

1.理顺中小学安全教育的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

一方面,理顺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的组织体系,做好区域中小学安全教育体制机制的顶层设计,通过学校安全教育相关行政部门的有机配合与合作推动,构建起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公安、消防、民政、质检、禁毒等部门应当有机配合的组织工作机制,推动区域中小学安全教育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另一方面,探索制定和出台区域中小学安全教育专门性指导文件,明确区域中小学安全教育的组织体系、课程设置要求、师资保障措施、督查与考核标准等内容。对全国各省市中小学安全教育政策法规检索发现,上海市、重庆市、陕西省、山东省的青岛市和东营市等地区均出台过中小学安全教育专门性指导文件,相关文件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为推动区域中小学安全教育提供了法治基础和政策指导。

2.优化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设置与教学资源

首先,强化课堂教学作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主渠道功能,中小学校应结合办学实际和学校特色,积极开发、开设安全教育校本课程。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探索将安全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在法治教育中要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等内容。同时,进一步强化和丰富国家安全教育、性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安全教育的比重与内容。其次,中小学校应当把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之中,贯穿于学校日常教育各个环节。一是探索安全教育的学科渗透内容;二是结合各类安全教育日、纪念日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如“5.12”防灾减灾教育日活动、“6.26”国际禁毒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教育日活动,“12.2”交通安全教育日活动、“12.4”国家宪法日活动等;三是适当增加学期中开展安全教育的次数和比重;四是强化与公检法部门、律师事务所的合作范围与合作深度,丰富学校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3.构建中小学家校联合安全教育培训体系

首先,重视教师在学校安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将中小学安全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探索构建专、兼职教师和社会专家相结合的安全教育师资队伍。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安全知识作为校长、教师培训的必要内容,提高培训力度并组织相应的考核。中小学校应当设置科学系统的教师校内安全教育培训体系,聘请校内外安全教育培训人员对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其次,积极探索中小学家校联合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家长的安全素养。家长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会直接影响中小学生的基本安全素养,是对学校安全教育的有效补充。中小学校应当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在构建家校联合安全教育工作机制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多种途径引导和吸收家长参与到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中。

4.健全中小学安全教育考核评价与监督检查机制

首先,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考核评价机制。一方面,把教师开设安全教育课程情况和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情况纳入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季度、学期考核指标,既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开设和开展安全教育课程的情况及学生课后测评情况,也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和安全教育技能训练情况,并以此作为对教师安全教育工作考核的依据[2]。另一方面,中小学校应当制定校内学生安全教育理论与实践考核评价标准,定期评估本校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利用信息手段对学生安全教育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改进安全教育形式与内容,切实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实效。其次,建立健全中小学安全教育监督检查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开展中小学安全教育监督检查,将学校安全教育课程和培训的开设情况、专兼职安全教育教师执教能力、学校师生的安全知识水平作为对学校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对学校的年终综合考评。

参考文献

[1]张欢.小学生安全教育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D].锦州:渤海大学,2017.

[2]戴真.小学生安全教育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D].威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5.

作者:汪莉 方芳 单位: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