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要点范例6篇

法律援助工作要点

法律援助工作要点范文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基本取向、工作思路和奋斗目标,以民生工程建设为抓手,以维护和保障民生、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主线,以加强和改进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服务网络建设为基础,以努力满足困难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为首任,全力服务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

二、目标任务

(一)继续争取两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全面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以法律援助纳入全县民生工程为契机,推动法律援助政府责任的真正落实,努力实现法律援助机构更加健全,人员力量有所加强,业务经费稳步增长,软硬件建设和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工作推进更加扎实有力。

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特别是争取人大、政协的支持,通过视察、观摩、了解受援群众等活动,向两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意见,促进重视,推进工作。

(二)继续巩固和改进法律援助中心标准化建设。要在较早完成县中心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不断改善办公条件,,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环境,为广大受援对象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三)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努力改善外部环境。

1、建立和完善25个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每镇(街道)都有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向其下放法律援助初审权限,方便群众就近申请;建立和完善全县各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由各村、社区相关人员担任联络员,指导群众书写申请、完善必备手续;建立完善全县城乡一体化法律援助救助系统网络信息化服务平台,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2、充分利用县内高校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县校合作。要通过已建立的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分中心这个窗口,努力完善运行机制,增强分支机构活力,积极探索县校合作成功经验,努力缓解我县法律援助案件增长较快带来的压力,也为高校参与地方法治建设搭建平台。

3、逐步落实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经费,逐步落实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补贴,充分发挥各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功能作用,调动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的积极性,做到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不出村(社区),法律援助初审受理不出站,服务和方便求援群众。

4、继续加强与工、青、妇、残等社会组织的联系,充分发挥其网络健全、工作方法灵活的优势,有效开展法律援助;继续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工商、建设等部门的联系,理顺关系,健全相关的工作机制,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规定,为法律援助工作经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继续加强与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涉法工作机制,规范法律援助服务程序,支持和鼓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律师参与涉法的调处,运用法律手段调解和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努力为特殊群体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及服务。针对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冲击下所带来的诸多影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拿出切实措施,为农村失地农民、城市社区低保对象和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大学生、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提供全程法律援助及服务。同时,了解和掌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受金融危机影响提前返乡或滞留城市的农民工和失业大学生面临的法律问题和法律援助需求新情况,重点关注农民工和失业大学生就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热点问题,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降低门槛,将返乡农民工因提前返乡引起的房屋租赁、代管纠纷、社会保险待遇、交通事故、土地流转等纠纷列入法律援助范围,满足农民工维权的实际需要,为促进农村改革和基层稳定发挥积极的职能作用。

(五)服务和保障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顺利进行。对于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建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法商贩坑农害农等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法律援助需求,要及时掌握,及时研究,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和农民权益保障,努力为改革、发展、稳定及试验区建设和推进城乡一体化作出积极贡献。

(六)加强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规章制度建设。认真调查总结,广泛征求意见,统一制定更符合实际情况的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规章制度,使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更加科学化、制度化,实现规范运作、规范管理、规范服务。同时,大力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积极探索新时期、新形势、新情况下的法律援助工作方法和途径,努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七)加强法律援助培训工作,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素质。加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工作人员、法律援助联络员及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努力实现全员培训的目标。

法律援助工作要点范文2

一、加强保障,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我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积极争取法律援助工作“三个纳入”。区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将法律援助纳入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借助“清风行动”重要内容的有利时机,着重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完善了实施方法,增强了工作力度。一是认真制订了本年度法律援助目标实施方案,将法律援助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人,通过签订法律援助目标任务分解书,将详细的目标和任务落实到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并纳入年底目标考核项目。二是继续将法律援助作为本年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安排专人负责法律援助“12348”热线的咨询接待工作,积极推行六项便民服务方法。三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直通车“六进”活动,即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进工厂、进集市;新华网、人民网、法制报等各级媒体对我区的法律援助活动进行了报道。

二、健全组织,保障援助工作协调发展

中心以民服务为宗旨,把便民、利民、优质服务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积极践行“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的服务承诺,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通过建立完善各项工作规范,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机构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中心各项制度健全,法律援助活动规范,“应援尽援”的原则得到严格贯彻,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和质量稳步提高。

组织网络。全区设有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工会、团委、妇联、残联、老龄委等联合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形成了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为依托的法律援助工作三级网络体系。

人员配备。中心配有专职人员三人,两人为法律专业,一人具有律师资格。中心还配备了两名援助专职律师值班。几年来,他们积极发挥法律服务的专业优势,为辖区申请援助的困难群众,提供耐心细致的法律论证,受到受援人的一致好评。

三、营造氛围,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

在辖区18个行政村悬挂条幅,加大对“12348”法律援助热线的宣传工作,加强法律援助联络点以及法律援助联络员建设,借助媒体平台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宣传的覆盖面,使更多群众了解什么是法律援助、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依托“法制宣传月”、“法援直通车”、和“QQ”视频法律援助等专项宣传活动,在人群密集的广场、车站、社区、学校等进行现场咨询答疑,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

与区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文《关于在全区开展“法律援助扶残助残”活动的实施意见》,做好对辖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与区工会、妇联、民政等部门联系,印发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婚姻家庭、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彩页、小册子丰富宣传内容。通过定向的宣传,使群众明确了法律援助的业务范围、申请程序、申请途径,方便他提够得到快捷及时的法律援助服务。社会效果十分明显。

四、建章立制,加强法律援助管理工作

我们以“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的主题活动为抓手,从抓管理、抓规范入手,我们坚持以制度规范行为,以行为体现作风。中心重视制度建设,在法律援助规章制度上实现了“四个注重”:

先后建立了学习制度、职业道德规范、案件讨论制度、奖惩制度、办案补贴制度、统计报表制度等,使法律援助人员从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到廉洁自律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完善了接待登记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文明用语制度、窗口值班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并免费发放法律援助指南、便民联络卡活动,使便民利民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

对法律援助的申请与受理、法院指定辩护与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与决定、指派与承办、结案与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使法律援助人员实施法律援助程序清楚;

对案件的受理审查、办案规范、案件归档、案件经费补贴发放情况及受援人回访意见反馈情况全部纳入考核。并对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专人维护、专人录入,保证了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加强监督,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区法律援助中心下大力气狠抓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要求所有的法律援助工作者要树立“质量是生命线”的强烈意识,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今年,中心有两件案件受到省中心的专项资助。

中心以质量为切入点,实行办案质量跟踪,努力做到了统一受理、统一审批、统一指派、统一管理,着重抓了案前审查、案中督查、案后检查三个环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案件的同时,向法院发送《案件征询意见函》,由承办法官和受援人填写后反馈到法律援助中心,随时掌握援助律师的服务情况及办案质量,向受援人发送《法律援助来访接待咨询测评表》,并向社会公布法律援助机构办公地址和举报投诉电话,方便社会监督。切实维护了受援人的利益,达到规范援助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行为,提高办案质量的目的。

我局从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管理工作入手,大力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效益,采取“四个加强”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四个加强”是:一是加强法律援助办案人员的思想认识。印发了《关于规范区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实施意见》。切实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认识,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作为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服务百姓、服务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二是加强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控力度。对向受援人发放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情况联系表,做到及时发放,及时回收,及时反馈;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积极加强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人民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听取意见和建议;四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评查。对今年以来全区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抽查。重点检查了律师与援助对象沟通情况、律师调查取证、律师辩护意见质量等方面情况,并根据意见被法庭采纳情况、律师事务所自评意见、案件归档质量、当事人满意程度等情况做出综合评析,以点促面,进入良性循环。

六、高效便民,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

区法律援助机构把特困企业职工、返乡农民工、生活困难的被征地农民以及新失业人员等,纳入重点范围,简化法律援助审批程序,实行“一站式”服务。对申请法律援助的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未成年人、归侨侨眷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对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的、需要立即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的或者情况紧急的法律援助案件,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中心还积极引导法律援助人员选择对受援人最有利的方式解决纠纷,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根据受援人意愿,尽量采用调解方式结案,减轻受援人讼累。

七、开拓思想,创新法律援助服务形式

QQ视频法律援助。区法援中心从维护和保障贫困和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出发,充分发挥辖区司法行政整体资源优势,探索实践了一套高效、快捷的便民综合服务模式,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打造了“视频法律援助”积极构建“10分钟便民服务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援助中心将传统的服务方式和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相结合,借助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网络优势,搭建了法律援助网上QQ视频咨询系统,挑选了在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方面10名法律援助专家律师,在线进行法律援助咨询、解答。每天由一名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作为管理员值班,如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在线申请可以及时在线受理。同时,将法律援助“视频审批”服务延伸至社区。目前,全区共有24个社区的法律援助点具备了“网上视频申请”条件,社区居民可就近直接到社区法律援助点寻求法律援助,受援人在“10分钟”内就可申请成功,实现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一站式、零距离。自网络视频开通以来,共接待咨询323人次。

为确保社区居民在“10分钟”内获得最新法律援助信息和及时的法律援助,区司法局从全区低保户、残疾人群等弱势群体动态信息管理入手,建立了区、街道、社区为一体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社区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低保户、残疾人群的信息库在“10分钟”内了解到当事人经济困难情况,完成信息传送,使区法律援助中心可在第一时间掌握当事人的情况,缩短了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流程,提高了法律援助的工作效率。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10分钟便民服务圈”效能,区司法局要求“10分钟”法援服务圈的10名专业律师服务团队要在线值班,使受援人在“10分钟”内通过视频与援助律师进行“面对面”零距离沟通。

自视频援助系统开通以来,共接待咨询323人次,在线审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5起,法律援助工作日益高效便捷化。

解决外来流动人口开具经济困难证明难的问题。为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做到应援尽援,区法律援助中心创新工作思路,对流动人口申请人开具经济困难证明难的问题,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解决思路。在实际的办案过程中,农民工、打工者大多为外来流动人员,开具经济困难证明比较困难,因为其在本地无固定住所,住所地办事处由于不清楚他们的实际收入情况,所在单位也不愿意开具收入证明,对他申请法律援助案件带来的很大的困难。

如果申请人在本市打工,无固定的住所,申请法律援助,开具经济困难证明出现问题的情况下,中心要求申请人要其提供两名在本市有固定收入或是固定住所的保证人,保证其经济困难,签定保证书,住所地的街道办事处对其经济情况予以认定,然后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核,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中心通过审批予以法律援助。在实际援助过程中,发现申请人的实际收入与其所提供的经济困难证明不符,中心首先及时终止法律援助,申请人和保证人连带承担不利后果。新做法实行后,大大方便了广大流动人口开具经济困难证明难这一现实问题,提高了法律援助的办事效率,受到了申请人的一致好评。

法律援助工作要点范文3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近年来党中央的重大工作部署。十报告强调,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机关促进民生问题解决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加大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力度,就要推动地方政府适应困难群众的民生需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努力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获得法律援助;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动建立法律援助“三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现扩大覆盖面工作制度化,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以乡镇(街道)和村(居)为重点,扩大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覆盖范围,拓宽申请渠道,简化受理审查程序,加强异地协作,努力使群众申请获得法律援助更加方便快捷。加强对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工作,把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作为重点服务对象,针对不同特点提供专业化服务,努力解决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把受援人满意作为衡量法律援助质量的标准,严格遵守法律援助受理、审查、决定、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规范咨询服务,改进案件指派工作,严格办理死刑案件、未成年人等特定案件承办人资质要求,建立健全服务质量检查公布制度、质量跟踪检查制度,探索建立服务质量评估体系,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努力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

十报告指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法律援助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帮助困难群众平等地享受法律保护,有效保护了他们平等参与等基本权益,对于保障司法公正、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民主法治进程加快推进,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利益诉求和权益保障的双重愿望越来越迫切。这就要求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必须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积极认真地履行法律援助职责,把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件事情的处理都当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从实体、程序、时效上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使困难群众切实享受到法律的公正。通过依法履行辩护和职责,帮助困难群众平等参加诉讼活动,促进案件的公正审理和判决,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维护司法公正。认真贯彻实施新《刑事诉讼法》有关法律援助的规定,大力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侦查和审查阶段法律援助工作,及时受理审查刑事法律援助申请,做好通知辩护()案件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刑事诉讼当事人获得法律援助;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推进值班律师试点工作,积极参与刑事被害人救助、量刑规范化等工作,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作用。推行援务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法律援助申请条件、范围、程序等有关事项;充分发挥网络公开、便捷、高效的优势,开展网上受理、审批及指派工作,以公开促公正。

三、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工作要点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九届九次、十次、十一次会议部署和县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部署,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多层次、多角度、多领域宣传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政策、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有效满足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服务的需求。

二、宣传内容

(一)民生工程相关政策和法规。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精神,全面宣传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相关政策和措施,深度解读《法律援助条例》、《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文件关于法律援助相关内容。

(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丰硕成果。及时宣传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总体进展情况,报道各司法所实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具体举措和工作动态。

(三)法律援助民生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在民生工程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

三、具体安排

(一)媒体宣传。采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多方位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网络平台建设,在县政务公开网站开辟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专栏,向社会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政策措施、工作动态、案例等宣传信息;

二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向《日报》、《皖江晚报》、《日报》、《法制报》、广播电视台等媒体报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信息;

三是积极参加县民生办组织开展的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优秀案例、法援动态等信息来宣传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成果。

社会宣传。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积极创新民生工程宣传方式,增强民生工程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是利用重要节点宣传。各司法所利用重要节点在汽车站、广场、社区、学校、工地设立法律援助展台,开展咨询或者讲座活动,在活动现场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相关内容,并发放通俗易懂的宣传册,使困难群体能了解法律援助,遇到困难时能及时咨询法律援助。

二是利用载体宣传。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省民生工程”、“需要法律援助拨打12348”等宣传标语张贴在乡村交通班车上,成为了道路上的流动法律援助宣传站。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城乡居民公共活动场所及其他显要位置张贴、悬挂、喷绘宣传标语。有条件的司法所可利用公交站台、出租车车顶显示屏设立宣传栏,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坚持常态化宣传。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区域设立大屏,通过播放法律援助宣传动画、漫画、致群众一封信等形式宣传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三是利用重要活动宣传。结合法律六进活动,要求广大法治宣传人员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宣传工作。结合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律师协会联合开展的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社会律师深入民营企业,面向广大务工人员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四是利用工作站点进行宣传。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在农民工密集的企业设立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各法援工作站点的工作人员通过日常工作,对广大群众进行常态化的普法宣传教育,让大家明白什么是法律援助,以及法律援助的作用和意义。同时,各司法所不定期与法援工作站点联合开展法律宣传活动,让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深入人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司法局作为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的牵头责任单位,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突出民生工程工作的针对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牢牢掌握民生工程宣传工作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注重宣传实效。加强民生工程宣传的统筹和组织协调,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宣传,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政策,注重宣传实效。

法律援助工作要点范文5

一、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及范围

今年我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农村家庭收入人均低于958元/年,城镇享受低保且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困难群众。我市法律援助范围: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扶养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因见义勇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农业生产资料质量问题纠纷,企业破产职工权益保护纠纷;刑事被告是盲、聋、哑、未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家庭暴力、产品质量、高危作业、环境污染等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今后将结合我市实际,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省法律援助办法》的有关规定,适当放宽标准、扩大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范围。

二、进一步健全网络,拓展途径,多层次提供便民服务

各地要按照“那里有困难群众,那里就有法律援助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市、县、乡(镇)办事处法律援助中心机构建设进度,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法律援助机构。同时,要在村(居委会)、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点,积极选聘法律援助工作信息联络员,形成遍布城乡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实现区域全覆盖。要充实基层援助中心力量,改善基层法律援助中心办公设施和条件,夯实基层基础工作。适时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到工地、农村等开展法律援助咨询,就地受理法律援助案件;要依托市县普法网,积极探索网上法律援助服务;要优化“12348”法律援助咨询自动化平台功能,调整充实咨询内容,公布各级法律援助中心电话,简化程序,提高法律援助效率;积极开展对襄樊籍农民工在外省市务工受到侵害的重大案件法律援助服务。

三、进一步强化职能,突出重点,提高维权维稳工作水平

各级司法部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办案,办好案,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重点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对于农民工工伤和工资案件,无论经济是否困难一律提供法律援助;对于在襄樊务工的农民工,不论是本地人或外地人,都一律同等对待;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二是重点为农村提供法律援助,我市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农村,是法律援助工作的难点和重点,要继续坚持法律援助工作重心向农村转移,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办案能力,最大限度满足农村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三是重点为城市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四是重点为影响重大的疑难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大力做好涉案人员多、影响大的法律援助案件,预防和减少发生。

法律援助工作要点范文6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铸造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品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化这一中心,坚持开展系列维权活动与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服务相结合的方针,结合本地实际,求结合点,找准突破口,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工作目标: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为根本要求,以“政府满意,人民欢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职能,拓展法援领域,扩大法援覆盖面,提高法援办案质量,增强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开创法援社会化新局面,推动法援工作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1、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系列宣传咨询活动

为了满足广大弱势群体的需求,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今年我们将在全市组织开展系列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以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使法律援助“民心工程”更加深入人心,为构筑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活动内容:

(1)联合劳动保障部门,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参与劳动监察部门对建筑行业、民营企业、食品行业等农民工集中的行业的定期执法检查,积极为困难职工进行法律援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深入社区和乡镇,组织老年人、妇女儿童法律维权知识讲座。

(3)组织参加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三月“妇女维权”和“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五月《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助残日”宣传活动;六月“青少年儿童维权”宣传活动;九月《法律援助条例》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十月“老年人维权月”宣传活动;十一月“三下乡”宣传活动;十二月“12?4”法制宣传活动。

宣传内容:

《宪法》、《法律援助条例》、《刑事诉讼法》、《律师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中国法律援助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活动方式:

(1)在区繁华地段设立咨询台,现场发放宣传资料,使群众了解自己的相关权益,知道如何正确维护和行使自己的权利。

(2)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活动现场进行法律咨询解答,帮助群众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化解纠纷,平息诉讼,维护社会稳定。

2、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

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了解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工作动态及与法律援助制度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制度实施的意义、法律援助的方法、方式、申请条件、审批程序等方面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从而使法律援助这一政府职能得到充分落实。

3、组织开展便民、利民活动

法律援助中心要坚持服务于民、援助为民的指导方针,广泛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进千家万户。第一,公开办事程序,明确援助范围;第二,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和服务承诺制;第三,落实政府责任,提高办事效率,对农民工特别是外出民工,不审查经济条件,当天立案,江天指派办理;第四,对农村开通咨询电话,就近指派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其服务;第五,市区利用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发放经济困难联系卡,困难户持卡即可申请法律援助;第六,公开投诉、监督电话。

三、加强领导,强化落实

1、局党组要对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做好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指导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开展好活动,使活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