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范例6篇

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范文1

第一条 为配合我行工资制度改革,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一个适应现代化商业银行运作的科学、合理、规范的内部绩效工资考核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其宗旨在于把职工工资同经营业绩挂钩,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突出“向一线倾斜、向业务类倾斜”的主导思想。

第三条 本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是支行对各科、室、处、所的考核,不再细分到个人。对个人的考核由各部门依照本处的内部考核方案再行考核。

第四条 本方案实行百分制考核方式。所涉及的定量考核数据均以XX年3季度的旬平均数为基数,按季度进行环比考核。

第五条 本方案适用于我行全体在岗的员工(含柜员合同工)。

第二章 指标设定

第六条 参与考核的指标有四大类,分别是:业务性指标、安全保卫指标、内部管理指标及服务质量指标。

第七条 每类指标针对于各部门自身的业务特点分别在各自的指标体系中占不同的权重(即分值)。

第八条 为贯彻安全性、从严性原则,本方案所涉及的安全保卫指标,通过支行《安全保卫工作考核办法及细则》进行考核后,所得正分不得超过该指标在各部门考核体系中的占比,但考核不合格则可以扣负分,挤占别的指标分值。

第九条 为加强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本方案所涉及的服务质量指标,除在本方案中进行扣分外,还要并罚上级行处罚数。

第三章 业务网点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第十条 分理处及储蓄所分两大类指标参与考核:即业务类指标和其它指标。其中,业务类指标占40%,其它指标占60%。

第十一条 业务类指标是指:①各项存款,占比为35%;其中,分理处对公存款占比15%,储蓄存款占比20%;②中间业务,占比为5%。

第十二条 其它指标是指:①安全保卫,占比为25%;②内部管理,占比为25%;③服务质量,占比为10%。

第四章 内部科室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第十三条 内部科室分业务发展类、业务支持类和业务保障类进行考核。其中,业务发展类科室包括:个金金融业务科和公司业务科;业务支持类科室包括:计财结算科和技术保障科;业务保障类科室包括:办公室和保卫科。

第一节 业务发展类科室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第十四条 业务发展类科室绩效工资考核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进行。其中定性指标占比为40%,定量指标占比为60%。

第十五条 定性指标细分为:①内部管理指标,占比为25%;②服务质量指标,占比为10%;③安全保卫指标,占比为5%。

第十六条 定量指标细分为:①存款指标,占比为15%;②贷款指标,占比为15%;③资产质量指标,占比为15%;(注:资产质量指标按五级分类进行考核,公司业务科取绝对数,破产企业贷款清偿不在考核之列;个金业务科取相对数。)④收息率指标,占比为10%;⑤其它指标,占比为5%。(其它指标是指,中间业务和新型业务的管理和推广。)

以上四项指标,除第②项贷款指标外,其它指标两个科室要综合进行考核。

第二节 业务支持类科室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第十七条 业务支持类科室绩效工资考核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进行。其中定性指标占比为45%,定量指标占比为55%。《1》

第十八条 定性指标细分为:①内部管理指标,占比为15%;②服务质量指标,占比为20%;③安全保卫指标,占比为5%;④其它指标,占比为5%。

第十九条 定量指标是指,各科室的本职工作完成情况。

第三节 业务保障类科室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第二十条 业务保障类科室绩效工资考核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进行。其中定性指标占比为40%,定量指标占比为60%。

第二十一条 定性指标细分为:①内部管理指标,占比为15%;②服务质量指标,占比为20%;③安全保卫指标,占比为5%。

第二十二条 定量指标是指,各科室的本职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方案解释权在支行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范文2

[关键词]奖励性绩效工资;民主管理;教职工代表大会

[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808(2010)05-0019-04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绩效工资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按照教育部规定,各省市地区的学校制定了指导思想与考核方式。但是,其中的制订过程与绩效工资的考核和分配制度却引起了不少分歧与激烈争论。有的学校多次修改,教代会勉强举手表决通过;有的学校各个群体利益分配冲突激烈,没有能通过教代会表决;有的学校权力驾驭权利,在权利的萎缩中通过了教代会表决……

笔者走访与了解了不少学校,从中选取一则比较典型的案例,希望读者们通过案例能有所启示,发现制度制定的一些关键因素,即起点、过程以及结果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以促进学校制度的民主建设。

2009年12月6日,第七届十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多功能厅举行,会议由R主席主持。他说,本次教代会的主题是讨论并通过由校长起草的《z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讨论稿)》 (以下简称《讨论稿》)。他宣布了会议的议程:奏国歌(教代会开幕)、校长就《讨论稿》作说明、分组讨论、主席团汇总、宣读决议、宣布结束。会议整个时间为l小时,分组讨论为30分钟。

13:38时,会议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幕。紧接着,D校长对《讨论稿》作了说明。他说,时间很紧,本来应在月底上报教育局,他经过一个月的反复考虑,起草了这篇《讨论稿》,再经行政组三次反复讨论,吸收兄弟学校的经验,因此,现在的《讨论稿》已经是一则比较成熟的方案。随后,他宣读了《讨论稿》。他说,本次绩效工资的改革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以提高教师的积极性,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他强调,他已经考虑了人性关怀,没有将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工作量的考核。他的整个发言持续了20分钟左右。

14:15时,高中文科组、高中理科组、行政组、初中组以及列席代表组分组进行了30分钟的讨论。

14:45时,主席团在校长会议室进行主席团会议。会议首先就各讨论组的意见情况作了简要汇报。各小组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上。

一、焦点与分歧

(一)不公布具体级数奖励数额,能否表明实事求是的态度

有教师提出,《讨论稿》对级数没有作出具体的金额规定,无法对《讨论稿》有比较清楚的了解。这样笼统的稿子缺乏公开的诚意,违背了实事求是的精神。

校长回答说,对于具体的级数,方案中确实难以明确,首先得通过方案,才能进行测算,肯定会高于原来的级数(原来是40元一级)。教师的满工作量为多少,人均为多少,现在还没测算,因此,干部的级数为多少,也无法测算。

显然,这样的解释是站不住脚的。任何一个校长在起草《讨论稿》的时候,都明确而且也都计算过具体级数的金额,这是一般的常识。笔者对该校50名教师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92%的教师认为不能较清晰地了解《讨论稿》。笔者了解到,教育局早就定下了各个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额,兄弟学校早已公布。这样的搪塞与实事求是的态度相差甚远。

(二)干部利益高于一线教师,能否代表广大教师的根本利益

有教师认为,《讨论稿》对教育局给予校长的级数不公布,而副校长级以及中层正职、中层副职的级数各为校长级数的90%、80%、70%,学校行政干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远高于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考核结果――“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  校长回答说,这个比例是沿袭了上届教代会课时津贴制度的相关条文。现在,上级部门还没有下达校长的具体级数,因此,现在还没法确定是否高于一线教师与骨干教师。

笔者从相关主席团成员处了解到,上届的分歧焦点就在于干部与教师的比例数,就在于教师的最低保级数7太低,当时是在校长的婉转解释并同意在今后的实施中进一步完善的情形下通过表决的。这次各教研组在会前也提出了不少意见,但《讨论稿》中一点都没采纳。

从以上事实来看,学校领导并没有以教师为本,也没有代表广大教师的根本利益,而是代表了自身群体的局部利益。调查中有96%的教师认为,《讨论稿》没有代表广大教师的根本利益。

(三)考核结果不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能否符合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有教师指出,教育部与省政府的政策文件都明确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结果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而现在《讨论稿》中教师的满工作量为11级,校长则为22级。如以兄弟学校的80元为一级,那么,按教育部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以10个月总计,教师满工作量则为8800元,校长与副校长、中层正职以及副职则分别为17600、15840、14800、12320元。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的奖励都远低于干部的奖励,这不符合教育部的规定。  校长没有作答。  学校的发展涉及各个层面,处理好各个层级之间的发展,尤其重视教师的发展是学校发展的根本。《讨论稿》重视了干部积极性的发挥,而忽视了广大教师积极性的发挥,无疑不利于学校的和谐发展。问卷调查表明:98%的教师认为,《讨论稿》背离了以教师为本的指导思想,制度的规定明显向学校领导者与管理层倾斜。

(四)主科教师的级数高于副科教师的级数。能否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

有教师认为,学校的学科没有主副之分,在课时上已经显现了学科差异,在分配上就应该同等对待,方案没有体现出素质教育的宗旨。

校长回答说,学科之间确实不该有区分,方案确实跟素质教育的提法有差异,但是,现实中我们也不得不强调对所谓主科的重视,学校也不得不考虑这样的因素。毕业班与非毕业班也有这样的差异,也是出于这样的目的。

《义务教育法》第三条指出: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显然,校长的解释缺少合法性,也违背了教育部、省教育厅等再三强调的“不得以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的政策。调查中有86%的教师认为,这条规定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对素质教育的要求。

(五)行政人员有奖励性工资的保底级数而一线教师没有,能否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

有教师认为,《讨论稿》取消了原来教师课时津贴保底级为7级的制度规定,而将具有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的级数提高到7.5~9.5级。现在学校超编严重,有的教师工作量只有3级,相当部分教师都无法满工作量。技术管理人员有奖励性工资的保底级数,而一线教师没有。这样的分配是不公平的,没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

校长回答说,至于一线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保底数,学校不予考虑,因为在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已经体现,而对行政人员有保底数没有作解释。

其实,技术管理人员也有7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但却有保底数。据教师反映,制度向行政技术人员倾斜,是由于这些成员大都是由上级机关和各个学校校长安排来的,与这些领导都有一定的关系。笔者也确实了解到一些事实,因此,这种倾斜确实不能排除这样的因素。调查中有94%的教师认为,这条规定不符合“按劳分配”的公平原则。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差距过大,是否违背“适当拉开分配差距”的规定

有教师说,按照《讨论稿》,学校教师满工作量为11级,而有的教师工作量为3级。如果以80元一级计算,他的月工作津贴240元,他的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以10个月计算,其年工作量部分为2400元,而干部则普遍在1.5万元左右。差异这么大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符合教育部与省政府的“适当拉开分配差距”的规定。  校长没有作答。  教育部、省教育厅以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都强调了“适当拉开差距”的考核政策,其根本意义在于既要发挥优秀教师的积极性,激励优秀人才终身从事教育事业,又要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提高广大教师从事教育的事业心,稳定教师队伍。因此, “适当拉开差距”,不是拉大差距,而是要避免过大的差距,以利于教师队伍的稳定发展。《讨论稿》中的低绩效奖励性工资与高绩效奖励性工资的差距达到了5倍以上,显然,这既不利于教师团结,也不利于教师发展乃至学校的稳定发展。在访谈中,有些教师显得非常激动,慷慨陈词,愤愤不平。调查中90%的教师认为,这违背了上级政府的指导性政策。

15:15时,第七届十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复会,R主席向全体代表宣读了主席团的决议:《讨论稿》坚持了以教师为本的原则,体现了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遵循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是一则比较成熟、比较完善的学校制度《讨论稿》。他解释到,各组意见已经由校长向主席团作了答复,对于存在的问题今后会在实际工作中改进并日趋完善。随后,参加会议的正式代表32人与列席代表17人都举手通过了《讨论稿》。

15:20时,R主席宣布,第七届十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结束。

二、分析与讨论

第七届十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经过近两个小时终于落下帷幕。在近两个小时内,广大教师依据政策、文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虽然时间仓促,各代表无法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但是,我们也看到了广大教师对学校民主管理的热切期待。学校领导就教师所提出的意见在主席团会议上向主席团成员作了回复,在一定范围内也对教师的民主要求作出了回应。

现在,教代会已经结束,但其中还存在着诸多不足。这些存在的问题也确实值得每一个学校干部和教师认真反思与总结,以促进学校今后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教代会民主管理学校的作用。

(一)操纵与民主背道而驰,教代会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

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机构。《教育法》第30条指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第十条有这样的规定: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在教代会上,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有权参加学校决策讨论。

但在Z校的第七届十次会议中,教代会都没有提案这个程序,只讨论学校领导规定的话题,而且《讨论稿》在代表讨论后没有作丝毫的修改。讨论的时间被规定为30分钟,代表们无法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也没有参与决策的权利。这大大限制了代表权利,造成教代会民主渠道阻塞,使代表们无法正常行使其应有的权利。由于受到学校领导多方面的限制,教代会确实难以发挥正常的作用,教代会民主管理学校的作用大大缩小了。

(二)权力与利益相得益彰,方案通过有损学校的组织氛围

教育部与教育厅都规定: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而由前文可知,《讨论稿》中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奖励级数远低于干部的奖励级数。

制度的变革或调整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人的发展,提高工作效率。制度和政策的导向决定着一个学校的发展前途,学校领导的教育理念和政策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学校制度的形成。问卷调查表明:98%的教师认为制度的规定明显向学校领导者与管理层倾斜,从根本上背离了以教师为本的领导理念。

职位权力与经济利益相互强化,必然导致教师思想的异化。其结果必将导致教师重经济利益而轻责任、义务。同时在制度制订与讨论的全过程中,领导的“领导方式”在某种意义上还显性或隐性地误导了某些教职工的追求取向,即唯有“仕途”才是赢得与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从而严重损害了学校组织文化建设的氛围。

(三)教师缺乏民主意识,助长了干部与民争利的不正之风

《讨论稿》中诸多不公正、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文与内在因素,教师们不是一点也不清楚,而要将这些早已心知肚明的事实在大庭广众之下表达出来,就显得特别困难。当然,这与学校长期的等级制度的管理与忽视民主建设有关。  绩效工资的改革直接关系到各个群体的利益。各个利益群体在教代会的民主气氛中加以协调、改进并趋于合理,既达到合法,又达到合情,这是制度建设的可取之道。我们不可无视干部群体对自己利益维护的倾向,这种利益的倾向通常也有其合理性;我们也无须期待每个干部都会舍弃自己的利益,而全身心地维护教师利益。合法的利益维护,不仅需要正义的领导者来维护,更需要具有法律意识的教师自己来维护。正义需要用法律来维护,也需要广大教师用民主的意识来呼应与伸张,否则,就会滋长干部与民争利的不正之风。

三、问题与对策

在学校实际中,我们发现领导干部与中层管理人员常常担任两种角色,他们既是学校的领导或管理者,又是学校的学科教师。当在利益分配时,往往会混淆主次,即他们既享受领导干部或中层干部的待遇,又享受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的待遇。因此,他们便成了学校利益的最大享用者,引起了广大教职工的异议与抵制。

诚然,在学校工作中,领导干部与中层干部都具有教师身份,也担任部分学科的教学任务,但是,他们的主要职务在于领导与管理学校,他们不

能属于一线教师、骨干教师。这种模糊的做法实际上受到了群体利益的影响。因此,推行学校民主管理,协调学校各个群体间的利益关系,对公正、合理与合法地推行国家规定的绩效工资政策具有积极的影响,也将有利于各个群体间的发展以及学校的发展。我们看到,学校的民主管理还极为有限,甚至不能发挥正常的作用。这与学校长期以来的科层管理与官本位思想有关。这些因素得不到解决,民主意识就会受到压抑,学校的民主管理就难以充分实现,这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教代会并没有在学校制度的制订中起到决定性作用,而且教代会的主席团成员并没有以教师为主体。学校行政领导在制度的起草、讨论与决定过程中的权限远远超越了教代会的职能。

第二,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是由校长为组长、党政工团负责人以及教职工代表组成,教职工代表在其中的比例极小,且这极小比例的代表也不为教职工选举,而是由学校领导层直接决定。因此,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成员难以代表广大教职工的利益,其考核的公正性、公平性和公开性都受到质疑。  第三,校长由上级行政部门考核,对教职工可以毫无顾虑;而教职工却由其领导的小组考核,这种信息的不对称极大挫伤了教职工的积极性。因此,教代会上的举手表决与会后的问卷调查结果会截然不同。在调查中,26位教代会代表都表示不赞同这样的《讨论稿》。

笔者认为,学校要发扬民主,实现民主管理,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确保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制度的制订中起决定性作用;党支部则在政策的指导、法规的引导以及规章的合法性方面起到重要的导向作用;校长则是教代会决议后制度的执行者,教职工代表对其执行过程进行监督与质询。  第二,学校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应该按学校教师人数、中层人数以及领导层人数的比例设定,这样才能体现出考核的公正性。

第三,学校校长必须由教代会评议与考核,考核的效果必须向全体教职工公示,并送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年终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对于教代会考核不合格的校长,教代会有权对其采取警告、罢免等措施,并送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范文3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区有关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正确行使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实行科学考核、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符合档案工作特点的激励分配机制,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档案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和时间

(一)考核对象

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底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纳入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即:白云区档案局地方志科编纂科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

(二)考核时间

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对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1月-12月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行绩效工资考核。

四、考核机构

区档案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相关业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档案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五、绩效工资的构成和考核内容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成效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每年考核一次,按照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二)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政治表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置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全额发放。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在职人员在法定假期内休假的,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按照绩效工资的70%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置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考核,由白云区档案局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四个方面(具体考核标准参照附件)。每年考核一次,单位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3、考核加分

年度履职考核为优秀的加2分;本年度内获得区、市、省、部级先进个人称号或其他表彰的分别加2、3、4、5分,获得市、省、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先进表彰的分别加2、3、4分。(加分因素按照最后考核得分后直接相加)

六、考核方式和计算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式

1、领导评(60%)。由白云区档案局领导班子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60%。

2、同事评(40%)。由白云区档案局其他一般干部和工作人员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40%。

3、自评(10%)。由自己考评,自评得分占考评总成绩的1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计算方法

白云区档案局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人员分布为:领导班子共3人(考核加权总分为A),全局其他考核工作人员共8人(考核加权总分为B),被考核人2人(自评考核总分为C)。

被考核人最后考评得分=60%*A/3+40%*B/8+10%*C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白云区档案局每年年底对事业编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工作绩效考核,按照德、能、勤、绩、廉及考核加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最后按照考核计算方法进行汇总,作为被考核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最高分值为100分,被考核人最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为激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个人最后考核得分的百分比。(如某工作人员年度扣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1000元,该同志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最后考评得分为95分,则应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为10000.95=950元)。

(二)排除性获得奖励绩效工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国家机关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2、在工作中不服从工作安排,推诿扯皮,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局或全区档案工作进展的;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5、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15个(含5个)工作日以上、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和工伤治疗期间除处)。

扣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经考核兑现后积余部分金额,由单位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自主统筹安排。

八、工作要求

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保存有原始依据,考核量化分数及结果应告知被考核人员,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九、本考核办法自20XX年1月起执行。

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范文4

关键词:县级妇幼保健院 绩效工资分配 完善改进

县级妇幼保健院以提高本地区妇女、儿童群体的健康水平和人口质量为目标,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优生优育为中心任务,同时承担指导基层的重点保健与临床的业务,肩负着本地区妇女、儿童健康规划的实施与监测任务。为此,绩效管理和配套实施的绩效工资制,作为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实现医院战略、有效落实执行力,建立医院公平竞争的人才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的管理工具非常重要。为真实了解县级妇幼保健院绩效工资的实施现状,为建立与完善绩效工资分配综合考评方案提供参考依据,我们选择浙江省嘉兴市6所县级妇幼保健院作为样本,对在职员工随机开展相关问卷调查,并进行较深入的探讨与分析。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30份,回收有效问卷298份,有效回收率达90.30%。

一、绩效工资分配体系和实施方案过程与效果

(一)绩效工资计划制定和参与

有28.19%的被调查者认为系管理人员制定,员工只是形式上参与起不到真正作用;38.25%认为是由管理者制定后再与员工商定;6.71%认为没有制定绩效工资计划。仅3.02%的人认为系管理者与员工共同商定。由此可见,当前县级妇幼保健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员工的参与度和民主化显然不足。

(二)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实施过程

仅1/3的被调查者了解绩效工资计算公式与方法;76.17%不清楚目前实施绩效工资与提高工作绩效的目标是否一致;64.77%者认为绩效工资计算方式过于复杂不明白;51.34%者认为绩效考评过程中做法欠规范;82.21%的认为绩效工资的发放赖于简单的考核制度/考核表等(表1)。说明当前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员工的知晓程度很低,绩效工资制定与实施尚未与医院发展目标相结合,绩效工资的考核过程无明确、科学而合理的考核方法,从而导致绩效工资的考核过程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的激励效果。同时发放也不尽合理,超过一半者对当前的绩效工资发放表示不满意。

(三)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实施效果

极少数员工(8.39%)认为实施绩效工资有助于提高工作质量;四成者认为在一定程度上给广大员工增加工作压力;57.05%认为实施绩效工资能较大的提高工作效率。不到30%者认为绩效工资考核有较强的激励作用和让员工更加重视个人的业绩目标。可见绩效工资实施效果并未达到有效的激励作用,员工对个人业绩目标的重视程度无显著增强。

(四)绩效工资考评对象与内容

大多数人认可绩效工资考评对象是面向全体员工,但近100%被调查者认为考评计划的制定与执行存在很多漏洞而需要改变。不到30%的员工认为能够定时接收有关工作考核的反馈信息,反馈结果尚能正确反映员工的绩效,但几乎100%的认为绩效工资不能准确客观的反映真实情况(表3)。由于绝大多数人认为绩效工资考评计划存在疏漏,执行时又没有同员工进行充分交流,员工不了解考核计划内容,从而使得计划不完善、执行不到位,不能真实反映实际工作情况,如此影响到考核的最终结果,导致绩效工资方案的实施效果并不明显。

(五)绩效工资考评过程环节改进情况

76.17%的认为需加强绩效考核的公正性;88.93%被调查者认为绩效工资考评过程公开透明程度需要改进; 54.03%认为需改进绩效工资方法与考核结果的一致性(表4)。绩效工资考评过程中,考核者与被考核者之间的信息反馈交流得到了大部分员工的认可(245人,82.21%),绩效考核方法较规范,不需大的改进。考核过程中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度,以及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的一致性、有效衔接上需进一步加强与完善。

(六)绩效工资的决定关键因素

大部分被调查者认为,地区与行业水平、员工个人业绩、医院整体业绩、职称与学历、工作年限及职务级别等因素,是绩效工资方案制定的决定性因素,并在绩效工资方案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表5)。其中员工个人业绩、医院整体业绩因素较其他因素相比,在绩效工资方案制定中的决定意义更为显著。

(七)绩效考评体系作用的发挥

目前,多数被调查者认为绩效工资考评体系中,考评结果得到医院管理者的重视、调整员工绩效工资决策,以及将员工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有效结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员工晋升/降职决策、推动员工工作业绩的提升方面效果并不显著(表6),这也是下一步绩效工资改革与完善的重要内容。

二、结束语

建立并不断完善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体制是新医改对公立医院改革提出的新要求,对改革当前公立医院僵化的分配模式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由于目前我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模式和改革还处于探索和初级阶段,面临着对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改革认识不到位、考核指标难以确定、存在不公平现象和考核执行难等难点。本调查结果对不断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考核标准和指标构建等,提供了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范文5

一、 学校现行绩效工资发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教职工思想认识不到位

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分配观念在部分教职工思想中根深蒂固。有的人认为自己是单位人,端的是“铁饭碗”,按档案工资发工资天经地义;有的认为绩效工资就是简单地加薪,变相地发福利,绩效工资只能比档案工资高不能低;有的认为自己资格老就应该多得些;还有的担心考核方案不合理,竞争不公平,领导从中循私舞弊等。

2.量化评价标准把握难

考核指标难量化,操作更难。如工作量标准问题。对于学科教师工作量的计算要相对好一些,最起码的,可以从周课时数、批改作业量、教学效果、班主任工作等方面来进行。但行政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工作量的标准怎么定?怎么去衡量教导主任完成了他的工作量?怎么去衡量教辅人员完成了他的工作量?尤其是现在的学校,人浮于事的很多,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其他人员比例远远大于规定的比例。此外,还有隐性工作量问题。做教师的都知道,其实在学校规定时间以外,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如找学生谈心,偶发事件处理等。而这些工作是别人看不到的,也是无法进行考核的,你做了多少,学校怎样给你计算工作量?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学校规定的标准以外的,我们教师就可以不再去做?

3.绩效工资“三重三轻”问题突出

一是重“量”轻“质”。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发放。这就说明,70%的绩效工资部分仅根据教师的工作岗位数量发放,教职工工作质量的好坏评价只有30%。具体实施中,工作质量好坏评价又缺乏严密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二是绩效工资重“资历”轻“能力”。绩效工资发放中大部分学校又是按照教职工的工龄长短、职称等级发放,对教职工能力体现缺乏考核。三是绩效工资重“一刀切”轻“自主分配”。绩效工资主体缺失,学校积极性不高。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大多数是由当地教育局、人事局、财政局共同制定,以文件形式下发到校,要求各学校校长按照文件实施,无法照顾到各个学校的具体实际情况。这样,绩效工资实施后“千校一面”,学校没有操控权,学校积极性难以调动起来。

二、 以学校为主体的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机制的实践探索

我校实施“三优联评”与“津贴档差制”、“效益工资模糊制”的措施以来,建立了能上能下、奖勤罚懒、褒优汰劣、优质优酬的分配管理机制,绩效考核依据所有在岗人员的实绩、贡献大小,采取“工作量化到分,实绩质化定等,多元评价奖励”的方法进行考评,合理拉开分配差距,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这样,促使教职员工们自觉履行岗位责任和保持旺盛的工作斗志。普遍反映“工作有压力了,责任感增强了,干活更有劲头了”。

学校教职工的绩效工资由班主任津贴、非教学岗位津贴、课时津贴、月考核奖、期考核奖等五部分构成。班主任津贴与班级学生数量、班级月工作常规考核、班级学期考核挂钩,按照评价等级发放。非教学岗位津贴在教职工聘任前公开岗位职责、岗位考核细则及岗位津贴数量,个人申请、竞聘上岗、按月考核、分等级发放津贴。月考核奖与期考核奖根据教职工工作态度、考勤、教育教学常规、教育教学质量等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在量化基础上实行模糊发放。模糊发放的前提是考核方案、发放方案公开、考核与评价过程与结果公开,但最终考核奖励的金额模糊。课时津贴发放主要依据“三条水平线”评价结果确定。“三条水平线”为:A、上年度课堂教学评价等级;B、上年度的学生及家长对教师教育教学反馈结果与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等级;C、上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等级。然后,按照考核划等的结果进行发放。具体发放按照课时津贴档差表发放。根据教师上年度三条水平线实际评价等级,享受课时津贴,然后在每一类中按综合评定结果靠档计算(师范毕业生第一年为见习岗)。

说明:①课时数为任教学科课程周节数乘以学科课程系数后n个学科或班级数的总和。

②课时津贴计算办法:月教学总工作量×起始津贴×课时津贴系数(月教学工作总量=周课时数×课时系数)。

三、 完善以学校为主体的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机制的思考

目前,虽然关于教师绩效工资发放中存在的问题不少,但实施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绩效工资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笔者认为,只有建立以学校为主体的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机制,才能真正与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教师绩效工资要向一线教师倾斜,向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做出突出实绩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的精神保持一致。

1.建立以学校为主体的教职工绩效工资机制应遵循的原则

岗位绩效工资制是以岗位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把教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其工作岗位、绩效挂钩,实行以岗定薪、以能定薪的工资分配制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实行按岗定酬与按业绩定酬相结合,以岗位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形式的内部分配办法。根据不同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复杂程度等情况确定岗位所占绩效工资额度的比例,合理拉开分配档次。

(2)坚持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相结合的原则。岗位绩效工资分配既要打破平均主义,使职工的收入与本人的实际岗位、实际业绩、实际效益紧密联系,又要妥善处理单位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既要拉开差距,同时又要避免差距过大;既要体现按劳分配,又要按人性化操作,奖勤罚懒不罚老弱病残。

(3)坚持绩效考核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将绩效工资与效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挂钩,结合岗位特点,确定不同岗位的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依据岗位职责和岗位业绩完成情况,实施定期考核制度。对教职工实行年度考核与月考核、期考核相结合,实现岗位绩效工资的动态管理,真正实现岗变薪变,绩优薪优。

2.建立以学校为主体的教职工绩效工资机制的主要对策

(1)工资与编制挂钩。由教育、人事、编制和财政部门按照“核编不定员、定岗不定人、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的原则,同时考虑适当向边远山区教师倾斜,根据编制和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实行学校绩效工资总额包干。另外,对学校绩效工资总量还可采取按综合考核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办法,按一定幅度递增(减)。即学校绩效工资总额按上述分类办法核定后,对年度学校整体考核评价结果好、考核优秀的单位,可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对目标任务完成不好、考核结果较差的学校,可相应核减绩效工资总量。

(2)制定科学合理的量化考核机制,公平、科学地核定个人绩效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制将教职工收入直接与岗位责任、工作绩效相挂钩,绩效工资应与工作人员表现、业绩相联系,合理拉开差距,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因此,要做好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管理工作,实行主要按岗位职责、工作数量和质量计酬的绩效工资制度,贯彻能者多劳、多劳多得、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工资金额浮动、效益工资模糊、合理拉开差距等原则和方法,把教职工个人收入与本人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紧密地结合起来,切实落实绩效考核,有效地调动教职工劳动的积极性。

(3)区别对待需要照顾的教职工。学校教职工年龄、文化、身体状况千差万别,老教职工、身体状况差的教职工是否一定存在照顾的问题?在竞争择岗上,一视同任;在择岗完成后计算工作量时,可以考虑将工作量乘以其工龄,再除以全校的平均工龄,其值的2至3倍,作为老弱病残教职工的工作量,可以视为是对老弱病残职工少干点工作的认可。在此基础上,老弱病残教职工多干工作仍会多取酬,但少干也应少取酬。

3.建立以学校为主体的教职工绩效工资机制应注意的问题

(1)强化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深入细致地宣传改革工资分配制度的意义,破除平均主义思想,树立争先创优的竞争意识,提高教职工参与面,消除对改革的恐惧和抵触感。

(2)合理制定分配方案。分配方案涉及每个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必须广泛征求工作人员的意见,尽量做到公平合理。在制定方案时,要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及各岗位职责等进行细化和量化,并提交职代会反复讨论、修订,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突出“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完善的考核细则;教职工对考核目标接受认可方能执行,业绩考核目标一定要在干部群众之间充分交流的基础上制定。

(3)严格业绩考核。业绩考核是绩效工资制的核心。考核不科学、不合理或者不公正都不可能发挥绩效工资制度的优势,工资的激励作用就会大打折扣。要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进行严格考核;要及时公开考核制度、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运作程序等;要按月对工作绩效进行评价打分;要让工作量与工作效能相结合得到教职工认可;业绩考评要公正和客观,考评信息公开,渠道畅通;考评后,要将目标业绩和实际业绩的差距及时反馈给被考评者,达到及时沟通的目的;要开展绩效面谈,对业绩不佳者,要帮助和监督其制订完善的计划,根据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或提供改进的条件,达到鞭策后进的目的;对业绩优秀者,不仅要给予物质奖励,还要给予精神奖励,从教职工多方需要出发鼓励优秀者为学校做出更大的贡献。

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范文6

通过多年的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实践,一方面扩大了高校收入分配的自主权,建立和完善了学校内部的竞争和激励机制,激发了高校的内在活力,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高校人才队伍的稳定和发展,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如绩效工资改革的基础和前提在于科学设岗定编,以达到“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效果。高校已实行竞聘上岗,但部分高校的这种竞聘上岗往往流于形式,一轮竞岗结束,只有少数岗位调整,还有个别岗位出现因人设岗的倾向,未真正形成“能上能下、能高能低、能进能出”的竞争激励机制。另外,部分高校在实施中基本以单一的“可以量化、可以测评”的考核指标为主,例如以教学工作量、论文篇数、论著、发明专利等进行数量累计考核,淡化了高校的育人及社会服务功能,这些常见的考核方式存在明显的缺陷,有人为了评聘上更高一级的岗位并取得更高水平的绩效工资,在学术上急功近利,滋生了学术腐败,这与绩效工资改革的初衷相去甚远。

在高校由规模化发展转变为内涵式发展的新常态下,为了更好地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和导向作用,2015年末,笔者在本校拟进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之际,随单位同事一起先后调研了西部地区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开展较好的部分省属高校,其中四川省5所,重庆市1所,广西省1所。通过座谈交流,重点了解各高校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分配特色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双方进行了深入地探讨。通过对各高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进行比较分析,对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完善路径提出笔者浅见,以供参考。

一、调研高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基本思路

笔者先后调研的高校绩效工资分配都采取了校、院两级分配,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二级单位的分配自主权。他们参考了多种指标对绩效工资总量进行分配,划拨到各二级单位自行发放。各二级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细则经过本单位三分之二及以上教职工签字同意并报学校备案后执行。这些高校分配方案总体上兼顾了教学科研人员和管理教辅人员的利益,尽管分配模式不尽相同,但对绩效工资的分配都自上而下进行了统筹并进行总量控制。

二、调研高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几种模式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性文件中,高校的绩效工资都包含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一般占绩效工资总量的60%-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40%。通过归纳调研高校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有如下几种模式。

1.按岗位设置进行分配,突出业绩贡献

(1)绩效工资总量的分配比例

采用这种绩效工资分配模式的高校,其基础性绩效工资占65%,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4%,调节基金占1%。

(2)基础性绩效工资算法及发放方式

高等院校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建立离不开合理规范的岗位编制、人力资源管理、激励考核制度。高校应根据岗位类型确定不同序列的岗位绩效体系,适当拉开不同岗位序列及同一岗位序列内不同岗位层级人员的收入差距,以便增强薪酬的激励性,同时完善内部公平性。采用这种“按岗位设置进行分配,突出业绩贡献”分配模式的高校,基础性绩效工资实行学校统筹发放。根据教职工所聘岗位等级的职责和任务,采用设置权重系数或明确制定绩效工资指导性标准的方式,以岗位津贴的形式直接发放到职工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采用如下公式计算:

基础性绩效工资=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系数当量×基础性绩效工资系数

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系数当量根据学校年度绩效工资总量和岗位聘任情况等因素确定。各类岗位人员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需履行相应的基本职责。学校根据各单位受聘人员对应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按月将各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划拨至各单位,由各单位结合受聘人员岗位、完成基本工作任务和年度考勤考核情况,核准上报,由学校按月发放。未完成教学科研工作量或未认真履职的人员,由各单位核算并报人事处扣减。

(3)奖励性绩效工资算法及发放方式

教学科研单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为激励单位和个人进行创造性地工作而设立,其标准主要依据各单位对学校的贡献大小和竞聘上岗人员在完成基本工作任务的岗位职责后所取得的突出业绩来确定。比如,参考学生人数、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研究生培养、学科建设成效、创收经费、办学效益、岗位职责、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等多种指标,将核算后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划拨到各二级单位,按其自定的实施细则发放。所有机关教辅单位的奖励性绩效总量则以教学单位奖励性绩效人均水平的一定比例(80%-85%)乘以机关教辅单位的人数进行划拨,同样由各部门根据自定细则进行发放。

第二,机关教辅部门的年度与季度奖励。机关教辅部门年度综合考核主要包括部门建设与专项工作、年度工作业绩、工作作风与服务质量三大板块,分为自评、专项测评(权重50%)、校级领导测评(权重20%)、交叉测评(权重30%)四部分。考核结果等级、各等级奖励标准、绩效工资的拨付办法、与主要负责人的考核等级挂钩方式、季度绩效考核发放办法等均与学院相同。

(4)单项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学校还设立了教学工作、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学生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与其他专项工作奖励,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重点奖励。

采用这种绩效工资分配模式的高校,强化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并与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以此鼓励二级学院扩大办学规模(学生人数),提高办学效益(学费收入),调节师资队伍结构和生师比,同时鼓励机关教辅部门积极履职。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给予重点奖励,鼓励教师潜心教学,积极投身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参考指标较多,相应的配套文件比较完善,强调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分配直接挂钩,机关直属单位和教学单位的奖励性绩效水平有较强关联性,能够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

3.按工作任务进行分配,重点奖励突出贡献

采用这种模式的高校,学校绩效总额由单位综合性绩效工资(90%)和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10%)构成。

教学科研单位综合绩效总额由本专科教学绩效、研究生教学绩效、科研成果奖励绩效构成,分别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和科技处按照核拨办法核算。教务处根据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合计得到全校当量课时总量,用课酬总经费除以全校当量课时总量得到全校当量课时课酬(课时费),各教学单位的当量课时乘以课时费得到各教学科研单位的本专科教学绩效。研究生教学绩效主要包括研究生培养绩效(研究生人数、课时等)、学科建设绩效(综合考虑申报、获批、在建、验收及评估等因素核定)、质量与管理考核绩效。科研成果奖励性绩效分为科研成果绩效、科研柔性绩效、科技成果转化三部分。教学单位的教学综合绩效还包括教学综合奖励绩效(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申报、教材、教改论文、教学成果奖励、新专业申报)、教学工作专项绩效(专业建设、基础课程建设、卓越工程师计划专业建设、一本招生专业建设、创新班、学生体能测试等)。

非教学科研单位的综合绩效根据单位工作职责、岗位职责、工作效能等进行核算,由人事处制定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绩效核拨系数,对各非教学科研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额进行核拨。教学管理绩效包括教职工管理绩效、学生管理绩效、教务管理绩效,根据教师人数、学生人数、总课时量等为基础,分项核算,累计计算核拨绩效工资。

这种绩效工资分配模式的总体思路比较清晰,高校对教学科研单位和非教学科研单位都制定有极其详细的绩效考核办法与绩效工资核算方案。在对二级单位绩效工资进行分配时参考多个指标进行,方案比较完善,公平性较强,但是对各教学科研单位的目标考核、绩效工资分配具体操作办法比较复杂,不易掌控。

4.打破身份,竞聘上岗,按岗位任务进行分配,兼顾综合业绩

采用这种分配模式的高校,采取“以绩定岗,能上能下(低职高聘、高职低聘、岗位续聘),二级管理”原则,打破人员本身的职称或职务身份进行聘用,比如业绩优秀的讲师可能被聘任到副教授级岗位上,业绩不突出的教授可能被聘任到副教授级岗位上。对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精细化管理,如对教学科研岗、专职教学岗、专职科研岗、专职辅导员岗、实验管理员岗等岗位都有明确、详细的岗位任务,并对二级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岗位数控制。

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核算是根据各二级单位实际聘用的绩效工资岗位数以及各类岗位基本任务的完成情况,以指导性绩效工资核拨系数和确定的基数来核拨各二级单位每月基础性绩效总额。指导性绩效工资核拨系数仅作为学校与各二级单位结算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的依据,不作为各二级单位基础性绩效发放标准和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质量津贴、业绩津贴、业务津贴、教授博士津贴、专项人员津贴、部门基金、获奖奖励、创收提成等,根据相关核算办法,全部核拨到各二级单位自行分配。

这种绩效工资分配模式彻底打破人员职称或职务身份进行竞聘上岗,尤其是通过低职高聘的形式,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同时形成激烈的竞争关系,有利于充分发挥教职工的教学、科研积极性。这种模式对分配方案的公平制订、各岗位等级的数量及其条件设置等都提出了较高要求。

三、几种绩效工资分配模式的共同特征

经过上述几种绩效工资分配模式的比较和分析可知,每种模式都有其优势和特色,总体来说,有如下共同特征。

1.完善的绩效工资分配配套文件

纵观上述高校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无一例外地都有一系列完善的配套文件,比如人员编制的核定、岗位聘任与考核、教学工作量的核算、教学与科研成果奖励、特殊贡献奖励、学生管理工作的考核与奖励、绩效经费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这需要党办校办、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学工部等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务进行任务下达并制定考核和奖励办法。

2.分配方案的公开和公平

无论采用哪种分配模式,每个学校和学院的分配方案都须交由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院级分配方案还必须获得本单位三分之二及以上的人数同意,方能报学校审核执行。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多轮的公开讨论,通过后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在公平性上就有充分的保障。

3.绩效工资发放的可控性

无论哪种绩效工资分配模式,都是自上而下将绩效工资进行切块划拨,实际划拨到各二级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都是确定的,可控的。一般由人事处根据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文件及当年的绩效工资总量,向学校提交下一年度绩效工资分配的建议方案,获得通过后由计财处编制财务预算。各单位所有的绩效工资发放都必须经过人事处审核后才能发放。经过预算统筹后,高校的绩效工资分配是完全可控的,不会出现绩效工资总量发放超标的问题。

四、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完善路径

价值分配绝不仅是一项技术工作,而是一种战略性思考。高校肩负着国家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重要任务,高校的绩效工资分配事关学校发展大局,它对国家高等教育办学整体水平的提高,以及高等教育国际话语权的争夺都会产生重要影响。高校的绩效工资分配是一个非常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实施起来需要一个漫长而严谨的过程。一份优秀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出台大多要经历收入分配愿景的阐明、前期调研、数据采集、分配模型的制订、数据模拟与意见反馈、模型修正、分配方案的正式出台等一系列过程。通过调研高校同行介绍他们在绩效工资分配方面目前存在的困境及进一步地深入交流,笔者认为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是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重要路径。

1.全方位审视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民主性和基础性

制定一份完善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需要人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通力配合并进行广泛地调研和精心设计,更需要广大教职工民主参与,使大家了解、熟悉、理解政策,对新分配方案的完善各抒己见,从而以主人翁的姿态支持学校的收入分配改革。这些改革涉及人事聘任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等政策的调整,更涉及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全面摸清全校教职工工作和收入的基础现状,对设计的新方案进行严谨的数据模拟,主动与教职工进行广泛沟通,系统分析新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对不同部门和职工群体的影响,使推行新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激励效应最大化,阻力最小化。

2.多角度确保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公正作为一种道德和价值标准一直是许多人的社会理想, 也是组织管理中的敏感问题。高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是否公正合理,不仅直接关系到教师的满意度与行为表现, 还会影响到学校组织的绩效, 甚至是社会的稳定。高校的绩效工资分配为广大教职工提供了增加收入的机会, 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的公平理论认为,人们总将自己的绩效和报酬与其他和自己条件相等的人进行比较,二者之间的比值相等,他们就会有公平感。任何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虽以公平为要义而设计, 但在制订及运行的过程中依然可能存在不公平的因素。所以,充分论证绩效评价方案的适用性、评价标准的差异影响对绩效工资分配的公平尤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