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专业合作社范例6篇

农业专业合作社

农业专业合作社范文1

一、进一步提高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是农业大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全市农业资源和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标准化进程。供销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进体制创新、完善组织体系的必然要求。全市各级供销社要准确把握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坚持为农服务的方向,坚持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开放办社的方针,积极推进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大力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努力使供销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二、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途径

(一)以基层社改造为契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基层社体制转型中,具有经济能力的基层社可以成为出资成员,不具有经济能力的基层社可以吸纳职工个人出资,与农民共同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使全市大多数基层社拥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层社的改造找准产业发展的连接点、优势资源的释放点。

(二)以社有龙头企业为支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社有龙头企业的优势资源,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的模式,与农民共同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走企业化经营的路子。

(三)以村级综合服务社为平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利用村级综合服务社这个平台,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与农民共同组建农产品购销、科技服务、信息交流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综合服务。

(四)以农产品经纪人为骨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培育农产品经纪人和组建农产品经纪人协会中,要充分发挥他们在资金、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引导他们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贮藏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产品经营搭建市场桥梁。

(五)与社会经济组织或经济能人合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行开放办社过程中,广揽社会精英,聚集社会力量,吸纳一切愿意加盟供销社的社会经济组织或经济能人,共同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要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当前供销社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发展规划,落实工作措施,发挥供销社应有的作用。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学习宣传,营造氛围。要深入学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配套政策,准确把握其根本宗旨和主要内容。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专家讲座、开办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知识、示范合作社的典型经验及优秀带头人的先进事迹,为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掌握政策,规范运作。要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依法吸纳农民社员,选择出资形式,制定合作章程,完善工商登记,召开设立大会,承担相应义务,享受合法权益。同时,要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及时编制财务报告,制定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维护社员的合法权利。

农业专业合作社范文2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经历了萌芽阶段、起步阶段以及目前的蓬勃发展阶段。从90年代中后期发展至今,较规范的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加快,带动农户能力增强,合作重点转向购销、加工领域,并出现了围绕绿色农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农民经纪人协会发展较快,龙头企业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增加,逐步趋向体系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一般围绕支柱产业或几个专业合作组织,并由原来的数量增长转向规模扩大。这一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得到了稳步发展,其作用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逐步显现出了五方面的优势:一是有利于双层经营的新路子;二是有利于开辟农民增收的新途径;三是有利于结构调整;四是有利于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五是有利于转变基础领导方式。

1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功能

随着近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迅速发展,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法》颁布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功能也逐步凸现:

1.1 规模集成功能:合作社能够达到小品种、大批量的效果,这是合作社最主要的功能。

1.2 技术传递功能:合作社有能力聘请专家作技术、市场、政策顾问,把最先进的利学技术、管理方法吸引到合作组织中来,把新的实用技术源源不断地吸纳起来并传播出去,成员能够从合作社得到最好的技术、最新的品种。

1.3 智慧共事功能:合作社成员大多是经营能手,他们的点子多、能力强,往往能够把这些点子变成各个社员的共同行为,这就把社员的群体经营管理能力提高到新的水平上来。

1.4 信息集合功能:专业合作社利用自身优势收集到的信息,尤其是一些专业合作社设立专业网站和网页。用信息技术处理、交流信息,大大提高了信息的综合利用能力和效率。

1.5 作业同步功能:在成立了专业合作社的地方,各个农户出于提高自身收入的需要,接受了合作社的组织协调,如为了使各户的产品能联合批量销售打进超市或国际市场,合作社对各产生产的品种、耕作技术、采用的农药、收获产品的时间及产品规格等提出统一要求,这样就在发挥家庭积极性的同时,实现了产中协调,为产后合作打好了基础。

1.6 能力互补功能:合作社在开展服务中可以发挥成员各自的专长,实现成员之间的能力互补,收到分工协作的效果。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十几年的迅速发展并逐步规范,但就目前的现状来看,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2.1 规模较小,发展不平衡:据了解,大部分合作社社员股金在5~10万元之间,经济实力不强,有的甚至是名义社员,家庭合作社,真正上规模、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合作社不多,而且发展数量也很不平衡。

2.2 资金瓶颈比较普遍:很多合作社自身资金积累能力非常有限,实力较弱,又缺少有效抵押物,较难从银行获得贷款,有的合作社汁员只有以个人名义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同时,很多伏惠政策难以全面落实。

2.3 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参与者基本是农民,管理者也主要由合作社内部人员担任,经营管理能力难以跟上新时期现代农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而且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也使得合作社迫切需要专业人员加入进来。但是合作社的自身条件难以吸纳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也是制约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2.4 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很多中小规模的合作社由于产品单一、档次低、产业化程度不高,直接导致经济效益偏低,虽然具有一定规模的合作社的产品在一省、一市占有―席之地,但由于经济实力较弱、深加工滞后,也导致了产业化经营水平低、农产品的价格不稳定,市场经营风险仍然很大,合作社的自身效益不够显著。

2.5 内部运作不很规范:一些小规模合作社, 章程内容与执行都不规范,只写不做,流于形式;组织结构不健全,理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缺乏民主管理和正常监督;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完善的则务管理制度、资金积累制度。

2.6 指导服务仍需加强:个别地方和部门领导对合作礼的 本质属性、发展规律不熟悉、不了解,缺乏支持、扶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 促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的措施

3.1 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合作礼应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千万不要下指标、定任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只是农民组织化的一种形式,而不是唯一的模式。具体采取哪种组织形式,应该由农民门己来决定,不能搞强迫命令。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工作,推动规范化,绝不是要消灭多样化,而是要促进多样化的健康发展。

3.2 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要因势利导、逐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政府对这项下作的推动,要体现在教育培训、试点示范、交流辅导上。实行合作社辅导员制度,加强合作社基本知识的传播。采取先发展后规范、先单一后统一、先见效后见利的办法,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3.3 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支农专项投资和农村信贷资金都要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倾斜,在投资方面给予倾斜;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弱者的联合,扶持资金应该折股到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实力较弱,没有自己的积累和资产,形成共同的资产很重要。要在合作社对成员服务的关键环节上给予支持,并将形成的资产折股到户,以便于促进共同利益机制的形成。

农业专业合作社范文3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方式;作用;建议

中央一号文件指出:“通过政府订购、定向委托、招投标等方式,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主创办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专业的经济组织,对于农业科技推广和使用有着天然的自觉性,在农业科技推广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发挥着重要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中的一个重要主体,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

1.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技推广的方式

实践中,合作社在满足成员需求的基础上,发挥自身优势,借助多方力量,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技推广。

1.1试验示范引领新技术推广合作社

采取试验示范的方式,可以让成员更直观地看到效果,更快接受新的技术;可以减少由于引进技术不适用等导致的风险,有效提高合作社和广大成员的经营效益。发挥合作社理事长带头作用。理事长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起人,一般来说,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作为当地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佼佼者,合作社理事长利用科技致富,影响和带动的不仅仅是合作社的内部成员,还在一定基础上带动当地群众增产增收。因此,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的带头示范作用,鼓励扶持合作社理事长参与农业科技的推广和使用,通过其带领合作社内部成员使用农业科技,用于指挥合作社的生产管理,彰显农业科技在农业生产管理中的巨大发展潜力,影响和带动当地村民、周边邻近乡镇的群众使用农业科技,在农业生产的使用中推广农业科技。发挥合作社骨干成员的推动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具有很强专业性的经济组织,在某种程度上,合作社成员,尤其是骨干成员,相对来说,其思维理念更开放,对新科技、新事物接受较快。发挥合作社骨干成员的推动作用,使其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管理中,推行使用新的农业科技,在生产管理中利用农业科技进行技术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按照推广的农业科技标准要求使用农资,推进生产,最后完成生产,彰显农业科技在农业增产中的巨大的作用,让合作社成员、乃至周边群众直观地看到农业科技应用于农业生产的效果,愉快地接受新技术,从而让农业科技在农业生产的使用中得到推广。

1.2联合合作推进产业化经营合作社

通过与农资公司、农技服务公司、销售企业等市场主体合作,引进技术或物化成果,推进农资使用规范化、技术标准规程化、产品销售规格化。同时,还通过与科研教育等单位合作,长期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提高农技推广的效果。

1.3教育培训提高科技水平

在合作社生产管理过程中,开展教育培训是推广技术的重要手段。调研中发现,不少合作社通过聘请专家授课指导、印发培训资料、建立“科技书屋”和培训教室等方式灵活开展相关培训。

1.4统一管理打造标准化生产合作社

通过开展技术统一、管理统一、市场统一等统一服务管理,建立生产标准化制度,引导成员按照相关标准化要求使用农资、进行生产,有效提高农技推广的效率。

1.5现代信息化编织农技平台合作社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通过短信、网络等手段,快速、及时地将科技信息、市场信息给成员。河北省藁城市绿生蔬菜专业合作社通过建立网站,在宣传自己的同时,也为成员提供相关信息服务;同时开通“专家视频”,使成员通过电脑与专家面对面交流。

1.6农民成员身份有利于实现农技推广的过程

掌控合作社与农民成员的天然紧密联系特性使得掌控农技推广的过程成为可能。同时合作社还能联系多家机构和主体,来打通农技推广中的“微循环”,进一步畅通了农技推广的渠道,降低了农技推广的成本,提高了农技推广的效率。

2.更好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技推广的建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技推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总体来说,合作社的发展还处于初期阶段,各项扶持政策还有待完善和加强,农技推广与合作社的结合程度还有待提高。因此,还需要加大扶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技推广迈上新台阶。

2.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政策环境应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宣传合作社开展农技推广的典型做法和积极成效,大力营造鼓励和支持合作社参与农技推广的社会氛围。进一步肯定合作社在农技推广中的重要作用。

2.2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构建多元化的农技推广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发挥合作社在农技推广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切实推动农技推广进社入户。进一步明确公共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的职能定位,进一步鼓励教育科研单位以合作社为基础平台进行农民技术需求调查,开展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示范推广。进一步鼓励合作社农技“土专家”的“微型创新”,为合作社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

农业专业合作社范文4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发展动因;主要形式;基本属性;主攻方向

中图分类号 F321.4;F72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1-0299-02

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适应市场竞争和改变弱势地位,社际之间走向联合,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已成为一个新的趋势[1-5]。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如何正确认识和科学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健康发展,需要研究的问题很多。现就几个基本问题进行讨论。

1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发展动因

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联合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应当是一个理性的经济行为,而不是一个行政捏合的产物,要让内因起着绝对性的作用。从各地的实践来看,农民选择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主要出于3个方面的需要。

1.1 规模经济的需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联合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可以在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和农产品的销售上,实现大规模购销,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争得交易价格上的优惠,产生规模经济效益,让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获得更多的经济实惠。江苏省宏广畜禽产销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由53个合作社和单位发起成立,注册资本为1 160万元,该联合社的禽蛋直接销售到德国麦德龙、泰国易初莲花、乐购、大润发等大型超市和澳门莉连、台湾骅格食品厂、华旦食品厂等企业,每天投向市场的鲜蛋50 t以上。联合社为中国粮油进出口公司盐城地区唯一的粕类总,年销售量达4.2万t,销售额达1.38亿元。联合社利用铁路及大丰港海运的优势,与中储粮合作直接参与国家粮食市场交易,为养殖户提供优质价廉的饲料原料玉米,年成交量7万t,交易额达1.4亿元。联合社年销售总额达6亿元,其经营规模和效益是一般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企及的。

1.2 组织再造的需要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有5个以上成员就可以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得到了较快发展,但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偏小,入社成员100户以下居多,小合作社难以适应大市场的矛盾在一些地区和一些产业开始显现,迫切需要进行合作组织的创新再造。特别是在同一地区一些规模化的农业产业基地内组建的同质的分散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了联合起来一致对外,有效避免恶性竞争,条件成熟后,更需携手联合,实现二次合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是有名的羊角椒生产专业镇,全镇羊角椒种植面积达2 333.33 hm2,各类羊角椒专业合作社不断涌现,几年的实践使其认识到必须实行合作社再联合,否则难以适应市场竞争。2010年全镇9家羊角椒专业合作社成立了盐城市联民羊角椒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1.3 服务功能拓展的需要

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合作社原有的“几个统一”服务,难以适应农民不断变化的多样化需求,需要提供一些新的服务,单个合作社势单力薄,难以实现。比如为扩大农产品销售,实现产品直销功能;为兴办农产品加工项目,实现加工增值功能;为开展信用合作,实现资金互助功能等,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始选择联合的方式,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利用集体共同的力量,在更大的范围,拥有更强实力,提供更经济有效的新服务。

2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主要形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是由2个以上同类或关联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联合、依法设立的互经济组织。农民在实践中探索的主要形式有3种。

2.1 同行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联合组建的同业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如:2010年东台市民星蚕业专业合作社牵头与南京、南通、徐州、苏州、盐城、连云港的26家蚕业专业合作社和16家龙头加工企业建立的江苏民星蚕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联合社拥有注册资金5 108万元,成员逾8万户,带动农民20万人以上,总规模达到江苏蚕业的1/3,成为推动整个江苏茧丝绸产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源。

2.2 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联合组建的同域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如:上海市嘉定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本成员,以行业协调、信息提供、技术推广、专业培训以及协调、管理、指导、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为己任,积极构建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平台,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实际问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3 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开展某项服务活动而自愿联合组建的同项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如:2010年,为联合直销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由盐城市鼎仪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发起,联合盐城市2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305万元,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组建盐城市苏合农产品销售合作社联合社,在盐城市区开设了1家苏合盐城农产品销售合作社联合社直营店,营业面积逾160 m2,销售100多种农产品,苏合农产品销售合作社联合社的成立为实现合作社产品直销构建了很好的平台。

农业专业合作社范文5

关键词:林业;合作社 ;形式 ;作用;分析

中图分类号:S7-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9-0204-1

1 基本情况

1.1 确立原则目标 通化县委、县政府在集体林改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新形势下,抓住创建全国首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的契机,把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作为深化林改的重要措施,以自愿联合、利益同享、风险共担为基础,以民办、民管、民受益为原则,以自由进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为前提,以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为目标,大力推行合作社模式,在形式上做到不拘一格,在作用上得到充分发挥,加快了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进程。

1.2 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把培育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成立了由主管林业副县长任组长,林业局、农业局、农经局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林业合作经济创新领导小组。县政府出台了专门文件,明确林业局为主管部门;林业局落实产业发展指导科和综合服务中心共同负责林业合作社的组建包点、综合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包保人员,明确任务,解决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提供了有力保障。

1.3 突出思想引导 在林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思想引导,提高干部群众联合发展应对市场和抵御风险的意识,使农民树立起合作共赢的理念,打消观望情绪,积极加入林业合作社,为推进林业专业合作社组建和培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1.4 优化服务指导 由县林业局牵头,组建专门服务队,为合作社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在严格规范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依法登记的同时,相关部门指导、帮助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完成合作社章程、发展计划和目标、经营分配实施方案、社员入社协议、产品经营分配细则等文件的起草;指导合作社成立组织机构、置办场所、注册登记等工作;帮助合作社研究解决组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聘请省、市、县相关部门的多位知名专家为各乡镇合作社带头人、村干部、专业能人、合作社社员和农民群众进行培训,提高了思想素质和专业技能,提升了全县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

2 多种实现形式

在组织引导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中,以多样化的形式,承载了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大力推动,林业部门悉心服务指导,林农的创造性、主动性不断增强。

2.1 组织形式 林业专业合作社有林业企业领办、林业大户领办、专业人员领办、乡镇林业站领办、林业经纪人领办、村场干部领办等多种发展模式,因地、因人制宜,实现最佳组合,为合作社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证。

2.2 经营形式 随着林业合作社经营能力的增强和经营范围的扩大,出现了企业+农户、基地+农户、林农联营、种植+养殖、种植+加工等多种经营形式的综合性合作社,优势互补,延长了产业链,增加了经营效益。

2.3 合作形式 在合作形式上,有的地方还探索出成员内部资金互助、生态旅游、信用担保以及在园区建设、公益林管护、林果基地、工业原料林等林业工程建设项目中展开多种形式的合作,扩大了合作社经营范围和效能。

3 发挥功能作用

农民林业专业合作以新形式、新机制、新活力带动入社农户增收致富,有效地提高了合作社的组织程度、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发挥了特有的功能作用。

3.1 在市场化运作中发挥主体作用 合作社上接市场下联农民,是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矛盾的最佳组织形式。通化县朝阳林场与兴林镇朝阳村联合组建返魂草专业合作社,依托通化医药城的市场优势,实行订单种植,打造本市最大的返魂草基地,规划发展面积7000亩。目前朝阳林场返魂草基地已达2000亩;朝阳村返魂草基地1200亩,108户农民以林地、资金、劳动力入社,壮大了合作社的力量和规模,为林农发展市场经济搭建了平台,使林农的市场主体地位得到保护和提升。

3.2 在产业化经营中发挥龙头作用 通化县光华镇吉康蓝莓种植加工合作社,对外是公司,栽植蓝莓面积达375亩,年产值2867万元,利润782万元,入社农民160户,社员240人,形成林业产业龙头企业+林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公司带动农户,回收蓝莓产品。入社农户在蓝莓项目上平均年收入3500元。他们以产业经营,综合性利用、主体性开发的有效方式,把公司与林农利益联结起来,龙头企业带动林业合作社产、加、销一条龙发展,增加林业投入融资渠道,有效地保证了林业生产再投入,促进林业产业大发展。

3.3 在集约化管理中发挥互助作用 该县食用菌种植合作社、中药材种植合作社各有十几家,合作社不仅搞好专业技术指导,而且着重为社员解决社会服务跟不上、农民自己办不好的事情。在培植、采摘食用菌、药材种苗栽植等繁忙季节,合作社组织社员开展互助活动,既帮助社员解决单户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又降低了生产成本,显示出合作社的优越性。

3.4 在专业化组织中发挥引领作用 通化县茂林综合养殖合作社发展人参、林蛙、梅花鹿等养殖项目,技术含量较高,他们充分利用林业合作社的组织化和专业化优势,开展技术交流、服务、培训等活动,使林业实用新技术迅速传播和运用,加快了林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为做大做强林业产业创造了条件。

农业专业合作社范文6

【关键词】 效率 农业专业合作社 对策

1 农业专业合作社内涵

1.1 农业专业合作社概念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业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特别是指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农业小生产者为了维护和改善各自的生产及生活条件,在自愿互助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守合作社的法律和规章制度,联合从事特定经济活动所组成的企业组织形式。

农业合作社是从事同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专业户)自愿组织起来,在技术、资金、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以提高竞争能力、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的专业性合作组织。是独立经营企业,不是社会组织,是与私人企业、公司制企业区别的一种自治组织。它必须有共同经营的内容,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不以盈利为目的,没有经营内容,不独立核算的农业协会不属于合作社范畴。

1.2 农业专业合作社的产生与演变

(1)国际农业合作社的产生与发展:早在19世纪,西方一些国家就开始探索合作经济,农业专业合作是一个全球性的概念。经历了萌芽、发展、成熟三个阶段:1)萌芽阶段:早期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孕育了合作社思想,1516年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提出:只要完全废除私有制,财富就可以得到公平分配,人们就可以得到足够的福利。1623年托马斯.康柏内拉在《太阳城》中虚构了一个理性社会,一切财产和财富由公社的共职人员分配,没有贫困,自觉劳动。但当时的合作社思想只有雏形,不科学,不明确。2)发展阶段。19世纪初叶,随着空想社会主义的新发展,圣西门、傅立叶、欧文分别提出了自己的合作社设想,幻想一个没有剥削和贫困、协同劳动、平等和谐的理想社会,由于脱离实际,都以失败告终。3)成熟阶段。随着合作社的发展,合作社之间也有分散走向联合,并从局部地区联合发展到国内乃至国际间的联合目前国际合作社联盟有来自120多个国家的240多个成员组织,代表着7亿多合作社社员,社员遍布全世界。

(2)中国农业合作社的演变:中国的农业专业合作社与发达国家相比,起步晚,发展不完善,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以前,无论是在的“模范区”,还是在解放区,农民合作社都有一定发展,在移民、自救、乡村建设、大生产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二阶段:1949年~1952年后,建立了农民土地私有制和自耕农制度,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农民,生产互助的热情高涨,当时受生产力水平限制,农业自然灾害频繁,个体难以适应农业生产需要,1950年到1956年形成了互助合作模式,农村很快恢复了战争创伤,形成了安居乐业,人畜兴旺的局面。互助组是一种原始的农业合作组织,是在生产力水平较,市场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限于小范围地域关系,农民自愿加入,完全建立在相互信任基础上,解决了当时生产力水平低,生产资料分散的问题,促进了农业的发展。第三阶段:随着互助组的发展,政府开始介入,大力推进组织化进程,在政府引导下,互助组向初级社转变。基本生产资料归农户,土地入股,统一经营,统一支配,按劳分配,初级社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初级社部分地改变了私有制,大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是个体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过渡形式。第四阶段:1956年至1978年,受苏联模式的影响,中国实行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政府推动了以土地为主的生产资料的公有、统一的化运动。农民合作社变成了体制下的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使得产权完全公有。化运动因与当时与生产者意识、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适应,打击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影响农业的发展。第五阶段:改革开放以后,以农户为主体的各类合作社不断涌现,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核心地位提升,农村出现了多种形式的联合体。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扩大经营规模,农民对技术、生产服务需要的多样化,一批以农户、农民为主体的合作社、协会开始快速发展,极大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如图1所示。

1.3 农户加入农业专业合作社动因

农业专业合作社不同于私人企业、公司制企业。追求超额市场利润企业的重要动因。农户自愿加入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动因表现为:

第一,社会公益性,农业技术的“准公共物品”属性。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是衣食之源、生存之本。农业是国民经济中最基本的物质生产部门,是工业等其他物质生产部门与一切非物质生产部门存在与发展的必要条件。农业是社会安定的基础,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社会的安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也是关系到我国在国际竞争中能否坚持独立自主地位的大问题,农业生产倒退,发展速度减慢,就会给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带来损害。农业发展制约着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发展。“公共物品”是“在对物品的总支出不变的情况下,某个人消费的增加并不会使他人的消费以同量减少的一种物品。”农业技术具有公共物品属性,不会因为某人的运用,就降低他人的消费,更不会因为采用次数的多少,影响获利。

第二,追求经济利益。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农业经济在发展,农业生产模式在变化,传统的农业生产结构单一,规模小,已不能满足农户日益增长的需求。市场经济下,减少生产成本,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积累资金,引进先进生产技术是农户的迫切需求。种养殖高效益的农产品是农户加入农业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动因。

第三,农产品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市场失灵”的现象。信息不对称指交易中的各人拥有的信息不同,一些成员拥有其他成员无法拥有的信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和信息贫乏的人员,分别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和不利的地位。信息不对称造成了市场交易双方的利益失衡,影响社会的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

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无法有效率地分配商品和劳务的情况。市场机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主导作用,但市场的调节不是万能的,不能调节固有缺陷,市场会存在“市场失灵”。农业专业合作社是农业信息和农业技术的供给者;农户受地域、经济发展水平、文化程度等影响,农户是农业专业合作社的需求者。

2 经济学的效率概念

效率是指最有效地使用社会资源以满足人类的愿望和需要。给定投入和技术的条件下,经济资源没有浪费,或对经济资源做了能带来最大可能性的满足程度的利用,也是配置效率的一个简化表达。从管理学角度来讲,效率是指在特定时间内,组织的各种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率关系。效率与投入成反比,与产出成正比。公共部门的效率包括两方面:一是生产效率,它指生产或者提供服务的平均成本;二是配置效率它指组织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否能够满足利害关系人的不同偏好。

3 影响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效率分析

3.1 微观分析

微观配置对农民加入农业专业合作社具有重要影响作用。目前,我国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体是农民,农业专业合作社以尊重农民意愿和行为为前提,满足农户对农业信息、技术的需求为目的,以农民自愿联合为手段。

(1)影响农民加入农业专业合作社的个人属性:通过对安徽、河南两89户农民的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调查显示,不同年龄、不同受教育程度的农户对加入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意愿有影响,其中仅2.25%的人愿意参加合作社,受教育程度越高,愿意加入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愿望越强烈,调查显示,自愿加入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农民受教育程度都在9年以上,并且年龄都在50岁以下。

(2)影响农民加入农业专业合作社的预期心理:通过对安徽、河南两89户农民的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调查显示,农民加入农业专业合社希望在农产品销售、农业技术培训、市场信息和种养殖经验方面得到服务。目前大数农业合作社市场竞争力不强,信息缺乏,品牌意识没有形成,创新能力低,农民对加入农业专业合作社后可提高的效率没有足够的认识。

(3)农业专业合作社自身的发展:我国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起步较晚,建设也不完善,发展不均衡。66.3%农民没有加入农业合作社的原因是因为周边附近没农业专业合作社。调查发现目前中、西部相当一部分地区还没有农业专业合作社,有些成立的农业专业合作社没有在工商、民政部门登记,组织章程不规范,资金缺乏,人员专业性不强,监管机构无法对其进行监督,难以维护农民的利益,阻碍了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3.2 宏观分析

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宏观环境包括政策制度、经济水平、市场条件等内容,调查结果表明,制度和政策对农业专业合作社效率具有重要影响作用。制度和政策可以优化资源配置、影响效率,提高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规模效率和行为效率。

(1)农业专业合作社受制度制约。农业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受经济、文化、政治的制约,其中制度是核心因素之一。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法人地位,财产制度,成员权利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政府通过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扶持使“三农”的弱势地位得到提高,小规模经营得到扩大。制度的影响促进了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2)农业专业合作社受政策制约。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明确了工商、税商、金融、财政等方面的支持。各地在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外,还制定了不同的支持政策。如表1所示:

4 提高农业专业合作社效率的对策

(1)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规模、行为效率。现阶段,我国农业专业合作社数量不多,规模较小,质量参差不齐,发展不均衡,经费投入不足。政府应加大对农业专业合作政策扶持,增加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投入,优化资源配置,使农业专业合作社为农民在从事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一条龙”服务,发挥极大效率。

(2)规范农业合作社的发展,保护农民利益。目前,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中,一些合作社组织,有名无实。很多入社成员,无法真正参与、决策合作社的事务。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他相关的制度规定,规范农业合作社的建立与发展,提高入社农民的参与意识,转变组织管理模式,使每一位入社成员都成为参与者,实现合作社的壮大。

(3)引进科研人员,加强农业科研队伍建设,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强调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把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作为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根本,在农业科技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农业专业合作社,应把内部培养和外部聘用相结合,联合高校、科研机构,采用培训、讲座、学习、交流等形式,提升人员素质,提高自主开发创新能力。

(4)鼓励社会资本的投入,搞活农村经济。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不仅需要政策的扶持,还需要资金的支持。金融机构要开拓农村市场,开发新型农村金融产品,如开展土地抵押贷款、农村房屋抵押业务等。农村专业合作社也可依托市场运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扩大生产。创立品牌,产生一定社会和经济效益,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5)政府职能部门加强监督监管力度,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管还存在一定的盲区,工商、民政部门只登记无监管,入社成员自我监督意识不强,农产品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不够等时有发生。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监管力度,转变执法人员意识,使制度化与人性化手段相结合,推动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建伟.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效率研究[M].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12,1.

[2]简小鹰.《农业推广服务体系》[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12.

[3]陈建伟.《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效率研究》[M].河北农业大学,2010.6.

[4]科学技术部专题研究组:《国外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典型做法与经验借鉴》[M].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