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问题探析

金融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问题探析

一、基本情况

(一)金融机构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支持情况

截至2014年6月末,大兴安岭地区农业专业合作社贷款余额7018万元,同比增长28.7%,当年累放3786万元,同比增长41.2%。域内146家农业专业合作社获得信贷支持,占总数的84.88%,其中种植业有56家获得信贷支持,占38.35%,养殖业有48家获得信贷支持,占32.87%,农机有16家获得信贷支持,占10.81%,特色产品养殖、加工有26家获得信贷支持,占17.8%。

(二)金融创新情况

大兴安岭地区各家金融机构中,只有大兴安岭农商行开办了针对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贷款品种,推出了“农户合作社+社员+金融机构”的贷款模式累计向37家农业专业合作社投放贷款746万元,贷款额度上限是每个社员上限十万元,期限为一年,利率上浮10%—40%。

二、金融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做法

(一)人行大兴安岭中支出台信贷指导意见,优化信贷配置,引导信贷资金投向农业专业合作社

人行大兴安岭中支结合大兴安岭地区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实际,先后印发和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的指导意见6份,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科学调整信贷结构和流向,全力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鼓励各家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积极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

(二)创新产品服务,解决农业专业合作社贷款难的问题

人行大兴安岭中支组织辖区各家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年”、“一行一品”等创新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创新,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大兴安岭中支确定2012年为“金融创新年”,引导各家金融机构针对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实际,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确定2013年开展“一行一品”创新活动,要求各家金融机构2013年开展一项针对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创新活动。2014年开展对农村新型主体经营机构的定向支持活动,要求每家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必须定向支持10家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满足其贷款额度需求并适当降低利率。

(三)健全协调机制,促进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有效对接

组织推动成立了包括人民银行、金融办、银监局、农委、发改委、工信委、各家银行、担保中心、小贷公司等多部门在内的金融协调委员会及其例会制度。龙江银行与林业局、行署财政局担保公司、劳动保障局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创业贷”业务工作,截至2014年6月末,共发放加林局、十入站、阿木尔、图强、韩家园五个林业局,金额1140万元,共42笔。

三、金融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取得的成效

(一)规模化生产提高了粮食产能,粮农收益率明显提升

农业专业合作社促成规模化生产后,粮食总产和亩产大幅提升,2013年大兴安岭地区粮食产量达到46.27万吨,同比增长3.3%,为历史新高。其中农业专业合作社下的农户亩产较普通农户高出28.6%,亩均生产成本是较普通农户减少10%,亩均收入增长45%,平均每人最多可以种植面积增长400%,机械化水平提高10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9032元,同比增长12%,同为历史新高。

(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能力和粮食生产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农业专业合作社改变了过去小规模种植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改造能力不足的问题。截至2014年6月末,通过金融机构贷款累计投放资金2215万元,用于投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集约化经营,极大的提升了粮食生产的安全性。2013年以来,大兴安岭地区因水灾影响的受灾率为3.8%,同比下降12.5个百分点,为历年来最低水平。

(三)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提升,释放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多,农民非农业收入增加

截至2014年6月末,大兴安岭地区农业专业合作社获得的银行贷款有2416万元投入购买大型农机具,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农业机械化水平较普通农户提高12个百分点,目前本地区普通农户人均最多可以种植120亩的土地,农业专业合作社人均最多可以种植650亩的土地,有效地提高了机械化水平。

四、制约大兴安岭地区农业专业合作社金融支持与金融创新的瓶颈

(一)农业专业合作社存在金融服务的需求与金融供给之间不匹配的矛盾

据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调查,大兴安岭地区现有172家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速度迅猛,金融整体需求大幅提升,从以前的贷款量上的需求,增加到了贷款利率、贷款期限、金融服务水平等多方面的需求。大兴安岭地区金融机构长期以来对农村金融发展缺少创新产品的积极性,服务理念也无法跟上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需求,尤其是在中间业务和结算工具上,表现尤为突出。农业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需求和金融机构能提供的金融供给之间不匹配的矛盾,是制约大兴安岭地区金融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最主要矛盾。

(二)专业合作社资金需求与资金吸纳能力差的矛盾

当前,大兴安岭地区农业专业合作社产业化的步伐日益加快,资金需求日益庞大,但这种巨大的资金需求并不能表现为有效需求。探析原因,大兴安岭地区属于高寒林业地区,传统的作物产出农业经济不发达,农业综合效益不高,尤其气候类型上属寒温带针叶林气候,无霜期长短年份之间差别较大,遭受自然灾害的概率较大,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农业专业合作社将无法偿还到期的贷款,同有抵押物的商业贷款相比,金融机构更愿意选择风险系数相对较小的商业贷款。可见,因为自然灾害的原因,导致了农业合作社资金需求与资金吸纳能力差的矛盾。

(三)信贷产品创新缓慢,单一针对农业专业合作社信贷的产品缺失

农业专业合作社普遍缺少抵押品,无专门担保基金或机构提供担保,以土地、林地、基地承包权的抵押贷款又很难操作。只有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开办了“农户合作社+社员+金融机构”贷款新品种,其它金融机构没有开办专门针对农业专业合作社信贷的产品,直接造成了农业专业合作社资金供给的缺少。

(四)金融服务效率不高,金融服务质量亟待提升

大兴安岭地区农业专业合作社主要分布在黑龙江沿江的农业地区,受地理位置、人口密度、边境安全等诸多因素影响,只有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和邮政储蓄银行建有部分网点,受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等因素影响,现代支付结算方式利用率也不高,落后的金融服务环境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

(五)农业保险呈现保险公司和农业专业合作社互不信任矛盾

大兴安岭地区只有阳光互助农业保险公司对农业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投保,主要原因是地域气候特征直接促成了高风险的赔付率,政府也没有对农业合作社的农业保险进行必要的支持,农业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大,不愿意进行投保。另一方面农业专业合作社投保意愿较低。据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调查,辖内172家农业专业合作社只有46家愿意进行投保,占总数的26.74%。主要原因是农业专业合作社认为农业保险保费高,发生风险后实际赔付的不多,部分免赔条款过于苛刻。

五、关于金融支持大兴安岭地区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对农业专业合作社信贷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增加农业专业合作社贷款品种,构建农业专业合作社贷款体系;金融机构应该根据大兴安岭地区农业专业合作社的金融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发金融服务产品,根据不同层面农业专业合作社的金融需求,设计不同利率、不同期限的信贷产品。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尤其是在支付结算方式,中间业务上,满足农业专业合作社的需求,达到金融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落到实处这一目的。

(二)改进农户的信贷管理体制,积极开展农村金融担保方式创新。

农业专业合作社如果进一步发展,必然会增加资金的需求。然而传统的农村信用贷款模式,无法满足农业专业合作社的需求。建议人民银行、农委、农业专业合作社以及金融机构等搭建合作模式,采用多方联动机制的模式,大胆的进行担保模式创新,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

(三)建立旨在服务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性担保公司

进一步确定农业专业合作社贷款可抵押物的物权,解决农业专业合作社贷款缺少抵押物的难题。建议政府负责组织协调,鼓励民间资本出资建立服务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性担保公司,切实解决农业专业合作社缺少抵押物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完善农村动产、不动产确权工作,扩大农业专业合作社可抵押物的范围,大胆尝试引入新的抵押物品实践,从根本上解决农业专业合作社贷款满足率的问题。

(四)金融产品的创新。

要满足大兴安岭地区农业专业合作社多层次的金融需求,必须创新和丰富支农金融产品。一是根据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贷款需求,适当放宽信用贷款额度限制,尝试发放针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银团贷款,多方担保贷款;二是大胆尝试发放中长期贷款,尤其可在农田水利方面、大型农机具等方面进行必要的尝试;三是研究开展农业专业合作社土地经营权、林权、房产抵押担保贷款,试办农作物、禽畜抵押贷款、合同签证贷款和库存商品保证贷款农贷产品;四是研究如何做好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如果条件允许,鼓励农业专业合作社发行债券,进行必要的培训,让农业合作社的经营者了解期货农业的功能,鼓励其与现代农业接轨,形成自己的产业规模和效益。

(五)积极引导农业保险公司对农业专业合作社进行投保,搭建合作平台,鼓励农业专业合作社进行投保。

政府适当的进行农业保险补贴,降低农业专业合作社自己承担的保费,政府要根据当前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具体情况,搭建农业保险公司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平台,鼓励农业专业合作社进行投保,降低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经营风险。

作者:杨秀梅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