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安全大学论文范例6篇

消费安全大学论文

消费安全大学论文范文1

关键词:肯德基速生鸡;态度;行为倾向;博客;扎根理论

一、问题的提出

央视曝光的"速生鸡事件",以其使用违规药品,使鸡在短短40天内长5斤,并涉及包括肯德基、德克士等知名快餐企业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而在"速生鸡事件"前,肯德基早已因其"苏丹红事件"、"豆浆门事件"等多起事件身陷食品安全事件的泥潭之中,这些突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对消费者的消费态度、行为和消费方式的改变产生了影响。因此,本文以肯德基速生鸡事件为素材对消费者食品安全事件后态度和行为倾向机理进行探索。

二、文献评述

态度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或观念等社会现象所持的一种心理反应倾向,消费者的态度即为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对商品或服务等表现出来的心理反应倾向,是消费者对某一事物或观念所持有的正面或反面的认识上的评价、情感上的接受和行为上的倾向(卢泰宏,2006)。

对食品安全事件后的消费者态度,众多学者进行了研究。如唐钧(2009)对问题奶粉事件的食品安全评价、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归因和对问题企业奶制品的购买倾向等七个方面研究了公众的社会态度;全世文等(2011)指出新知识的积累和新信息的搜索都可以显著地促使消费者降低对奶制品的感知风险;靳明等(2013)将态度划分为:质疑、反对和悲观的消极情绪,中立,信任、支持和乐观的积极情绪等三个维度,认为随着事件的调查进展和公众的卷入程度加深,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公众的认知和态度。但都没有对食品安全事件后的消费态度进行从"认知-情感-行为倾向"整体性的框架研究,因此本文采取扎根理论探索型方法对其进行进一步研究。

三、理论模型的构建

(一)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本文采取扎根理论这一探索性研究技术,通过对文本资料进行开放式编码、主轴编码和选择性编码三个步骤来进行。资料分析过程中采用持续比较的分析思路,不断提炼和修正理论,直至达到理论饱和。本文的研究材料来自收集网络博客、贴吧中有关速生鸡的文章、帖子,截止时间2013年3月19日晚8点,除去对事件的单纯报道、转载以及重复、科普类的文章,仅留下消费者对于速生鸡事件直接的表达想法的文章和记着采访消费者记录消费者谈话的文章:A.以"速生鸡"在天涯博文里用标题搜索,共搜索到45条,保留10篇;B.以速"生鸡 kfc" 为搜索词,在新浪博客中按标题搜索,共搜索到16篇,保留2篇;C.以"速生鸡"在天涯贴吧搜索标题,共得到80篇帖子,以回复数排序,回帖数大于5的予以保留,共有15篇。

(二)范畴提炼和模型构建

1、开放式编码过程

开放式编码是对原始访谈资料逐字逐句进行编码、标签、登录,以从原始资料中产生初始概念、发现概念范畴。本文对原始资料进行逐字逐句分析,通过对相关资料语句贴标签的方式进行初始概念化。天涯博文为A、天涯贴吧为B、新浪博客为C,字母后边的数字代表第几篇文章或帖子。通过开放式编码共得到有用语句113条。然后进一步对获得的初始概念进行范畴化。例如对于描述速生鸡"40天长5斤"、"非人道圈养"等归为"产品知识"范畴。最终得到产品知识、风险估计、责任归因、过激言论、理性质疑、负面情绪、客观关注、品牌信任、消费习惯、少吃、不吃和替代12个范畴。

2、主轴编码

主轴编码的任务是发现范畴之间的潜在逻辑联系,发展主范畴及其副范畴。本研究根据不同范畴在概念层次上的相互关系和逻辑次序对其进行归类,共归纳出5个主范畴。

事件认知。其副范畴为产品知识、风险估计和责任归因。产品知识是指具备不同产品知识的消费者对事件的认知不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性的风险估计是一种能够影响消费态度和购买行为的重要心理;消费者对出事产品的责任归因主要为三类:企业层面、政府层面和技术层面。

情绪型。其副范畴为过激言论和负面情绪。过激言论一般都是因为某种特殊环境和事件的强烈刺激而引起,当事人有可能因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发而导致情绪上的不稳和过于激动而无法控制自己的言语;负性情绪是指消费者由于事件而产生的焦虑、愤怒等情绪,两者都是是情绪型态度的表现形式。

理智型。其副范畴为理性质疑和客观关注,都是理智型态度的表现形式之一。

信任型。其副范畴为品牌信任和消费习惯。品牌信任是因对出事产品品牌具有高信任度而不受或者略微受到食品安全事件的影响;消费习惯是指出于对消费习惯的坚持而不受或者略微受到食品安全事件的影响。

行为倾向。其副范畴为不买、少买、替代和继续购买。

3、选择性编码

选择性编码是从主范畴中挖掘核心范畴,分析核心范畴与主范畴及其他范畴的联结关系,并以"故事线"方式描绘行为现象和脉络条件,从而发展出了新的实质理论构架。我们确定"食品安全事件认知对消费者态度和行为倾向的影响"这一核心范畴,围绕核心范畴的故事线可以概括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事件的认知影响消费者态度类型分类最后导致不同的行为倾向。消费者对事件所产生的的消极情绪作为负面因素,促进消费者产生替代行为;消费者对事件品牌的信任作为正面因素促使消费者继续使用原产品;而消费者对事件的认知属于中性因素,更具理性。因此,本文以"认知-态度-行为倾向"为食品安全事件对消费者替代行为的影响的"故事线"为基础,提出一个全新的食品安全认知维度。模型图见图1。

四、研究结论

本文对肯德基"速生鸡事件"进行扎根理论研究,发现消费者的认知机理为"认知-态度-行为倾向"模型。消费者对事件进行认知后,会形成不同的态度,不同的态度又会导致不一样的行为倾向。认知主要由风险估计、产品知识和责任归因三大维度构成;行为倾向为继续购买、减少、替代和不购买四种;而在态度方面,主要分为情绪型、理智型和信任型三种类型。

参考文献:

[1]Solomon, M.R.消费者行为学[M].电子工业出版社,2006.

[2]靳明,靳涛.从黄金大米事件进展透析公众的态度与认知变化[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3,(11).

[3]唐钧,林怀明.食品安全事件中的社会态度与管理建议[J].公共管理,2009,(3).

消费安全大学论文范文2

摘 要: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理念,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措施,成为各国金融改革的核心措施之一。随着金融业的发展,我国金融服务纠纷也日益增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呼声也越来越高。鉴于此,我国要明确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立法理念和监管目标,构建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维护消费者权益,以促进金融市场健康运行,顺利实现金融转轨。

关键词:金融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一、金融消费者

(一)定义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构成消费者需具备的三个要素:自然人;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劳务。

我们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个人办理金融业务的行为进行判断:第一,个人办理金融业务,符合“自然人”的标准。第二,从个人的银行存取款业务,信用卡业务、购买保险、基金、股票等行为,都是为了改善目前的生活,实现个人或家庭财富的保值、增值,这些财富归根结底还是用于个人消费。因此,符合“为生活需要”这一标准。第三,金融业属于服务行业,个人办理金融业务符合“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的标准。综上所述,“金融消费者”是消费者概念在金融领域的扩展和延伸,对金融消费者的界定理应遵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的规定。

(二)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

1.理论基础

(1)消费者与经营者理论。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最早提出了“消费者”的思想,指在经济活动中,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在市场上购买所需的产品。随着科技发展和现代化大生产的兴起,生产者的规模越来越大,并以一种有组织的形式出现,有能力采取多种方式让消费者按照自己的品种、价格、质量来购买商品,形成了经营者。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均衡的市场才是有效的市场,只有消费者利益和生产者利益都得到实现才能保证市场的效率。然而,在现代经济金融环境下,垄断造成的卖方市场,使得经营者处于强势地位,消费者无实质的,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严重的损害了市场充分、有效的发展。

(2)信息不对称理论。在信息不对称的状态下,拥有信息的一方可能会滥用其优势地位侵害另一方的利益,而不拥有信息的一方可能因为处于信息的弱势而做出非理性的判断。在金融市场上,信息不对称问题更为显著,主要表现在:金融机构提供的信息不充分;信息收集成本高;消费者理解能力差。

(3)弱者保护理论弱者保护理念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弱者享有特权,使之与前者交易中拥有同等的条件,维护自身的权益,以达到实质的公平。按照弱者保护理念,金融消费者的弱者地位显而易见:第一,结构弱。金融消费者是分散的,势单力薄。第二,实力弱。单个金融消费者的经济实力是无法与金融机构相匹敌的,即使是金融消费者团结起来也很难达到金融机构的综合实力。第三,手段弱。金融消费者缺乏保护自己的手段。

无论对于金融消费者的保护是基于何种理论,金融消费者遭受侵害的现象已成为共识,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刻不容缓。

2.现实意义

(1)有利于维护金融消费者个体的根本利益。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血液,普通群众越来越多的参与金融交易,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让更多的普通民众共享金融改革与发展的成果,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

(2)保护金融消费者有利于金融机构提高自身服务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程度加深,金融产品多样化,金融消费者的需求、偏好极大的影响着金融产品的设计。

二、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范围:金融消费者群体

(一)普通金融消费者

根据个人参与金融业务内容的不同,可以将普通金融消费者简单的划分为:

(二)个人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或者说自然人投资者包含于“金融消费者”,其合法权益应纳入到金融消费保护的范围之内。人投资者无论是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还是购买股票、期货等具有明显投资色彩的金融产品,其交易行为本身都具有消费和投资的双重性质。

(三)不包括机构投资者

消费者保护理念本身是为了保护自然人,即便延伸到金融领域也是同样的道理。关于金融消费者界定的重要标准之一也是自然人。其次,在与金融机构的博弈中,机构投资者有能力捍卫自己的利益,甚至获得垄断利益,不处于绝对的劣势,机构投资者理应将其高额收益的一部分作为保护自身权益、防范侵害、弥补信息与专业劣势的成本。

三、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核心:金融消费者权益

(一)基础性权益

1.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指金融消费者有权获得所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的相关知识;有权获得政府及金融机构提供的宣传教育与培训;有权明晰保护自身权益的知识与途径。无论是现实的金融消费者还是潜在的金融消费者,具备一定的金融知识是他们维护自身权益、提高金融行为能力的重要手段。

2.受尊重权。受尊重权是指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时依法享有姓名、名誉、肖像、人格尊严、风俗习惯等受尊重的权利。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破坏金融消费者的形象、侮辱金融消费者的人格。

3.隐私权。隐私权指金融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账户信息、交易信息等依法受到保护的权利。金融机构不得过度收集、不当储存、私自披露金融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更不能以此谋取利益;其次,金融消费者享有私人生活安宁的权益,金融机构未经金融消费者允许,不得私自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其推销其它金融产品。

4.监督权。金融消费者依法享有对金融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类型、服务态度等涉及自身权益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依法对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有权对不恰当的保护工作做出批评。

(二)发展性权益

1.安全权。安全权是金融消费者享有的首要发展性权利,它包括生命安全安全、健康安全、财产安全。其中财产安全包括金融消费者购买、使用金融产品时本身财产安全;实际财产利益安全;可预期财产利益安全等。

2.知情权。金融消费者享有的知情权是其能否顺利行使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前提条件。指金融消费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全部、真实、准确信息。金融机构有义务披露所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帮助金融消费者作出理性的选择。

3.自主选择权。金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包括自主鉴别金融产品或服务;自主选择金融机构;自主选择金融产品或服务的种类。金融机构不得实施强买强卖、捆绑销售等行为,侵害金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公平交易权包括公平的交易条件,如准确的计量、合理的价格;对金融消费者一视同仁,不得歧视金融消费者或用不同的标准将金融消费者区别对待;金融机构不得利用自身优势免除自己的责任,推脱自己的义务。

(作者单位:阜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本论文是下面校级项目的阶段性论文

校级项目:《中小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研究-以安徽省为例》

项目编号:2015FSSK06

参考文献:

[1] 张为华.美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

[2] 高佳远.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途径研究[M].法律出版社,2010年.

消费安全大学论文范文3

【关键词】消费行为;大学生;消费心理;对策

1大学生消费行为相关概念界定及说明

1.1消费及消费行为的含义

消费是人类通过消费品来满足自身欲望的一种经济行为。广义的消费包括生产消费和个人消费。生产消费指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资料和活劳动的使用和消耗;个人消费指人们把生产出来的物质资料和精神产品用于满足个人生活需要的行为过程。本文所讨论的消费为狭义的消费,即个人消费。

消费行为指消费者为获取所用的消费资料和劳务而从事的选择、购买和使用等活动。其主要表现为购买行为,指人们购买商品来满足自己生活需要的过程。

1.2大学生消费行为的含义

大学生消费行为通常指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学生在其日常生活过程中,为了满足自身需要,消耗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过程。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其消费行为在符合一般消费者的消费行为特点的同时又具有自己的特点。

1.3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将需求分为五种: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和归属的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其中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和归属需求可称为缺乏型需求,只有在满足了这些需求之后,个体才能感到基本上的舒适。尊重和自我实现两种需求可称之为成长型需求,因为它们主要是为了个体的成长与发展。需求层次理论,就本文所要探讨的消费行为而言,是解释大学生消费动机的重要理论。

2. 西安市大学生消费水平现状

2.1经济来源

根据调查报告显示,西安大学生大部分收入来源是父母提供,其比例占收入来源的95%以上;此外收入的来源渠道还有勤工俭学、兼职、贷款、奖学金等。其中可支配收入方面,约59%的学生每月可支配收入在500元~700元之间;约29%的学生可支配收入在700元~800元之间;还有少部分人可支配收入不到500元,这部分人大部分家庭条件不太好,收入来源大部分是勤工俭学和兼职所得。

2.2消费结构

大学生的消费结构是指各项消费支出在总消费额中所占的比重,其反应了大学生不同性质消费的构成及其相互关系。据相关资料显示,总体消费中占比例最大的是日常生活消费,其次是交际、通讯、学习等方面的消费。对消费项目进行概括,可以分为生存消费、发展消费、交往消费和享受消费。

发展消费指大学生用于加强自身竞争力的投资消费,包括考证的报名费和培训费。无论是在消费的数量上还是消费的金额上,发展消费是西安大学生消费中的重要一部分,投入30~100元报名费考证的学生占到了31%,100~300元的则占到了19.5%,除了报名费外,还有资料费和培训费等。

交往消费是大学生为了满足情感需要、获得社会认同而进行的消费,包括通讯、网络、恋爱、聚餐等。74%的大学生每个月上网费用在30元以下,19.5%在30元~50元之间,7.5%的大学生上网费用过高,在50元以上;通讯费方面,每月50元以上消费的占到了34.2%;享乐消费主要是指大学生娱乐、旅游等方面的消费,近半的学生每学期至少出去旅游一次,旅游费用因人而异。

3西安市大学生消费的基本特点

3.1消费结构

西安市大学生的消费结构总体合理,基本不存在浪费和盲目消费的现象。西安市大学生消费总额中占比例最大的是生存消费。其次是发展消费,再次交往消费和享乐消费越来越受到学生的重视,这说明大学生在加强自身竞争力的同时也开始关注生活质量。

3.2消费心理

从调研来看,大部分大学生认为应该节制消费,而且消费时应该做好性价之间的平衡,这说明大学生总体消费观念还是比较理性的。但也有部分学生过于追求名牌,如调查品牌重要程度时,近50%的人认为品牌较为重要,而且23.5%还认为品牌非常重要,更有甚者不顾自身经济情况一意追求名牌。从中可以看出,还是有一些不良心理存在于部分大学生的消费中。

3.3消费行为

调查发现,西安大学生消费行为比较健康。近32%的学生每月生活费会有剩余,而且61%的人愿意将剩余部分转到下个月。同时,也发现大学生消费存在一些不良心理,这些心理导致了不合理的消费习惯,如近62%的人认为可以提前消费。

4西安市大学生合理消费行为引导对策

4.1个人角度

大学生应该从自身的内部出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对外界的诱惑有一定的抵御能力。当前大学生的心理特点、经济能力决定了大学生自身不可能和独立的社会个体一样消费,更多需要家庭的供给。在消费过程中,不能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消费。所以从自身做起,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是非常重要的。

4.2家庭角度

从父母来说,必须有正确的消费观,要以身作则,在日常消费中要有节俭的意识。在很多存在不合理消费观念的大学生身上可以看出,他们家长的平时的教育过程中就存在问题,自身也存在不正确的消费观念。比如,有的父母就教育子女要注重同学之间关系的培养,造成大学生在人情消费上花费过多。家庭是当前大学生消费资金的主要源头,大学生的日常消费大部分是家庭供给的,必须从根源上对大学生消费进行控制。

4.3学校角度

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形成一种适度消费、合理消费的舆论氛围对当前大学生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从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大学生群体之间有很强的从众性和攀比性,良好的校园消费氛围对于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有着非常好的效果。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教育,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消费观念。

4.4社会角度

在当前的社会大环境中,很多错误的价值观影响着当代大学生。比方说“宁可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坐在自行车上笑”就是一种极度拜金主义的体现。所以正确的舆论导向对大学生树立合理的消费观念有着重要影响。社会应给予大学生正能量。

5结语

大学生的消费问题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它直接影响大学生正确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关系到大学生的健康成长与发展。大学生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很多问题,都与错误的消费观念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促进大学生树立正确、合理的消费观念,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大学生自身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李静,山东省大学生消费调查及引导策略研究[D].曲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2009

消费安全大学论文范文4

论文摘要:本文从消费者安全权的定义入手,结合民法以及社会法领域对该权利性质的界定,加以目前民法领域以及社会法领域对该问题的分歧与反思,从权利主体出发对其权利性质进行了全面分析,从一个新的维度对消费者安全权加以解构与界定.

一、不同法律视角下的消费者安全权权利性质

(一)消费者安全权的含义

消费者安全权是消费者权利中的一种。具体来说,消费者安全权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1.人身安全权。包括:a健康不受损害;b.生命安全有保障。

2.财产安全权。

有关学者认为,“保障安全权是消费者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二)有关消费者权利的性质的主要观点

目前主流观点对于消费者权利性质的认定主要分为两种。

民商法学者因其持有的传统公法、私法两分法观点,而将消费者法看做是民法的特别法,由此得出消费者权利具有私法属性,属于民事权利。念

经济法学者因其持有的公法、私法、社会法三分法观点,而将消费者法纳入社会法体系中,由此得出消费者权利具有社会法属性。

(三)有关消费者安全权权利性质的主要观点

目前在学界,无论是民法学者还是经济法学者,都认定消费者安全权具有民事权利属性,将其划入民事权利的范畴。

安全权是消费者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利,包括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两方面的内容。这里的人身安全一是指健康不受损害,二是指生命安全有保障。这与民法中健康权和生命权的内容相对应……因此,我们认为,安全权具有民事权利属性,是一项民事权利。

二、对主流观点分析思路的批判

主流观点认为“安全权里的人身安全一是指健康不受损害,二是指生命安全有保障。这与民法中健康权和生命权的内容相对应。”

由此可以看出,主流观点认为消费者安全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因为消费者安全权中的一些内容与民法中的内容相同。笔者认为这样的结论下得未免草率。

笔者认为分析一项权利的性质,不能简单地对其内容进行表面上的一一对应,而是要从该权利的主体、该权利内容的特性等角度一一进行分析:

1.消费者安全权的权利主体是消费者,要探究消费者安全权的性质,对消费者这一主体性质的考量是必不可少的。但传统观点对这一点并没有进行分析。关于这一点,笔者将会在下面进行专门论述。

2.传统观点得出消费者安全权属于民事权利这一结论主要是因为二者在权利内容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是二者的权利内容并不像传统观点看到的那样相对应。

首光,二者虽然都以人身、财产安全利益为内容,但民事权利包括的内容要远远广于消费者安全权。民事权利包括物权和债权,而消费者安全权通常只与物权有关。

其次,消费者安全权并不是在民事活动的所有领域都会发生的,而是只发生在消费这一特殊领域,这一点是与普通的民事权利不同的。’

最后,消费者安全权是发生在特殊领域的,该领域中双万当事人是不平等的,而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立法的精神采取的也是倾斜保护,这与民法平等主体平等保护的精神格格不入,如果要说其是民事权利,则未免自相矛盾了。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虽然消费者安全权内容与民事权利在形态上有相似之处,但他们的包括范围、适用领域、甚至保护的基本精神都是不一样的。

三、从权利主体出发对消费者安全权权利性质的分析

苏永钦在评价我国台湾“民法典”的修订时有这样一段论述:“民法一方面表现‘改革不落人后’的气概,另一方面又在用语上刻意的去除‘社会角色’的痕迹,如避用‘消费者’、‘企业经营者’以维持其‘普通法’风格。

拉德布鲁赫在对商法的私法性质进行阐释时说:“商法规范的主体,是以个人主义的典型商人为形象,根据商人纯粹追逐利润和自私自利的特性而刻画的—众所周知‘商场如战场’。

根据以上论述,我们不难看出,民法上的主体,是没有社会角色的抽象平等的单个个体,并且这种主体自私利己、具有理性,能够识别、克制自己的行为并且自我负责。而社会法上的主体,则具有非常鲜明的社会角色,其是一个集体概念,并且具有适度具体高低有差、感性愚钝、克私利公等特点。

在明确了两种主体的不同之后,我们再来深入分析一下消费者安全权的性质:

首先,消费者作为一个群体,是具有一定范围的,只有“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才能被称为消费者,这一点与民法上的“抽象平等无差别的人”的概念是不相符的。

其次,消费者安全权是一种集体上的权利,每个人在维护或者主张这种权利的时候,由于这个群体所具有的共同社会属性,相当于也在维护或者主张整个群体的权利。

最后,消费者因为信息不对称,很难获得和经营者对等的信息,这会造成他们在进行消费的时候,盲目、冲动,并不能够像民法上的理性人一样,具有足够的智慧,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有良好的预见。

由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从权利主体角度来说,消费者具有集体性、适度具体高低有差、感性愚笨等社会法主体特点,是一个社会法上的主体概念。也就是说,消费者安全权的权利主体是一个社会法上的概念。

消费安全大学论文范文5

关键词 消费态度;消费行为;差异分析;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6)11-0139-11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6.11.018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消费的诉求不断提高,很大程度上已从追求数量上的充足保障转移到对质量安全上的更高要求。然而,我国现阶段食品安全状况却不容乐观,食品安全风险事件频繁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主要包括三个类别:一是指食物供给安全,即食物的供给数量是否能够满足现实需求;二是指食品质量安全,即食品中是否存在有毒、有害的物质,从而对人体产生威胁和损害;三是指食品卫生[1]。本文分析研究的食品安全消费问题主要指消费者对于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诉求。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绝不仅仅是食品生产商、供应者或政府相关机构等单方面的原因,食品消费者在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过程中同样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消费者是消费结果的最终承受者,消费者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所体现的态度与消费倾向会对政府和食品企I的行为选择产生深刻影响,而消费者自身的食品安全实践也决定着食品安全管理的效用程度[2]。多数学者认为,基于消费意愿可以有效预测消费行为的基础,从显著影响因素入手,施以有力外界刺激,可以促进食品安全消费行为的发生。为了进一步促进食品安全消费,已有学者对于食品安全消费态度以及食品安全消费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大量理论研究。

1 文献综述

周应恒[3]通过研究发现,价格、家庭总人口数、对蔬菜残留农药的风险感知、城市规模对消费者安全食品购买意愿产生负向影响,家中小孩数、家庭月总收入等因素正向影响消费者的安全食品购买意愿。何德华[4]等运用二元和有序Probit模型对消费者无公害蔬菜的购买行为和支付意愿进行了类似的研究,研究表明年龄、收入和对无公害蔬菜的认知程度影响消费者对无公害蔬菜的购买行为,受教育程度、收入和对无公害蔬菜的认知程度影响消费者的支付意愿。罗丞[5]认为消费者的主观知识,安全食品的购买频率,对食品安全公共机构的信任程度,消费者关于安全食品对健康、野生动植物和环境的利益的信念以及对安全食品的态度显著正向影响其对安全食品的额外费用支付意愿。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所说”与“所做”是否完全一致?施以外界刺激导致的高程度的食品安全消费态度是否会最终转换为真实的食品安全消费行为?已有学者对此进行相应研究。钟甫宁[6]认为即使消费者对蔬菜质量安全比较关注,并希望尽量购买安全的蔬菜。但在各种现实原因的影响下,此种购买意愿未必全都转化为了实际购买行为。ResanoEzcaray,H[7]等通过研究发现,陈述性偏好数据只能预测一般性市场变化趋势以及消费者市场选择行为,即顾客的实际购买行为与其显示性偏好存在不一致性。靳明[8]运用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对消费者对绿色农产品的消费意愿与消费行为进行研究,指出消费者较高的绿色农产品消费意愿在很大程度上并未真正地转化为实际消费行为,即存在消费意愿与消费行为不一致的现象。

总结发现,现有研究对消费者食品安全消费意愿和消费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了较为普遍、深入的研究,但往往忽视了食品安全消费态度、消费意愿和消费行为之间存在的客观差异现象。仅有少量研究者通过调查对差异现象进行了实证验证,但普遍缺少对于造成该现实差异的原因的进一步分析。然而,在现实市场传导机制作用下,食品安全消费态度、消费意愿和消费行为之间的差异现象对于消费者最终食品安全消费行为的发生与否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根据上述研究可以做出假设,在差异存在的情况下,消费者的消费态度难以真实转化为消费意愿进而形成实际消费行为,因此,仅基于消费意愿或者消费行为单个节点的影响因素实施促进措施,很难达到消费者真实食品安全消费的预期效果。

2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2.1 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统计描述、分析比较的方法,以典型省份的部分农村地区居民作为调查对象近似地反映各省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行为的整体状况,再将各省份的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行为进行比较分析。

为客观分析我国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态度与食品安全消费行为之间的差异性关系和原因,江南大学食品安全研究基地采用分层抽样与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法,历时3个月时间,组织在校大学生充当调查员进行了专门调查。调查总计抽取20各省份,包括安徽、江苏、山西、福建、广东、广西、贵州等。鉴于调查对象仅限于农村居民,而港澳台及北京、天津、上海三个直辖市农村居民群体数量有限,因此不在调查范围以内。其次,根据上述三大标准从每个省份中抽取25个自然村作为第二阶段的分层抽样地区,全国共计抽取500个自然村。最后,在每个样本村随机抽取8个农户进行调查。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4 000份,回收问卷3 885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97.1%。问卷主要包括我国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态度、食品安全消费意愿和食品安全消费行为三个维度,以此测度我国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态度和行为之间的差异性,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产生差异的主要因素。

2.2 研究方法

为将空间微观因素考虑在内,考量不同区域之间的差异性,本文采用空间地理扫描分析方法,该方法着眼于不同区域的固有特质,可以有效度量区域间的聚集程度以及差异状况,常使用空间自相关分析。空间自相关是指同一属性在不同空间位置上的相关性;空间位置越邻近,属性越趋同、空间现象越相似。空间自相关的度量方法可分为全局空间自相关和局部空间自相关。全局自相关描述某种现象的整体分布情况,判定区域内是否存在空间集聚特征及集聚强度,但不能确定集聚的具置;局部自相关计算局部空间集聚性并指出集聚的位置,探测空间异质性。本文通过全局空间自相关分析了解农村食品安全消费、意愿和行为的大致集聚分布状况,再运用局部空间自相关分析判断相关具体集聚区域,最后通过消费态度、意愿、行为集聚区域的不一致性验证区域农村食品安全消费态度与行为差异的现实存在。

2.2.1 全局自相关分析

本文运用如下全局 Moran 指数公式对区域农村食品安全消费态度、消费意愿和消费行为的集聚状况进行测度:

式中I为Moran指数,Xi为区域i消费态度、意愿、行为的观测值,Wij为空间权重矩阵,通常定义为一个二元对称空间权重矩阵,其中各数Wi j表示区域i与j的邻近关系。常用的有邻接、距离、K最近点三种方法确定权重矩阵规则。进制邻近(contiguity)方法具有Rook和Queen两种标准。Rook标准通常适合于所有具有共同边界的邻接区域之间,而Queen标准则适用于具有共同边界和共同邻接点的区域之间。K近邻(Knearest neighbors)方法规定离某点距离最近的K个点为该点的邻居,空间权值为1,否则为0。距离阈值(distancethreshold)方法确定量区域间的空间距离,通过质心坐标来计算。设两个区域的质心坐标分别为(x1,y1)和(x2,y2),可用下述公式计算两区域间距离:

预先设定距离阈值,该阈值为经验数据,有时要测试。当d小于设定的距离阈值,两者之间的空间影响较大,则权数为1,否则为0。

全局Moran’s I的值介于-1到1,大于0为正相关,且越接近,正相关性越强,即邻接空间单元之间具有很强的相似性;小于0为负相关,且越接近-1,负相关性越强,即邻接空间单元之间具有很强的差异性;接近0则表示邻接空间单元不相关。

2.2.2 局域自相关分析

全局空g自相关Moran’s I值只能反映属性的空间集聚程度,不能确定具体集聚区域,而局部空间自相关的Moran’s I解决了此问题。局部空间自相关的Moran’s I (LISA):

式中: Zi = (xi - x ) /s2是xi的标准化量值;Zj是与第i区域相邻接的属性标准化值;wij′是按照行和归一化的权重矩阵。

2.2.3 Moran散点图分析

Moran散点图用于研究局部空间的异质性,Moran散点图绘制于一个笛卡尔坐标系统中,横坐标为Zi,即为中心区域居民食品安全消费态度、食品安全消费意愿、食品安全消费行为综合指标的标准化值,纵坐标为∑w ij ‘Z j ,即为与i相邻的居民食品安全消费态度、食品安全消费意愿、食品安全消费行为综合指标的加权平均(标准化后) ,也称为空间滞后值。因此将出现4种类型的局部空间关系:

以上4种局部空间关系的含义是:属性值高于均值的空间单元被属性值高于均值的邻域所包围(高高关联),属性值低于均值的空间单位被属性值低于均值的邻域所包围(低低关联),属性值高于均值的空间单元被属性值低于均值的领域所包围(高低关联)及属性值低于均值的空间单元被属性值高于均值的领域所包围(低高关联)。

3 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态度与行为差异性实证分析

3.1 全局空间自相关分析

利用上述公式(1)使用Geoda软件分别对各省市居民食品安全消费态度、食品安全消费意愿、食品安全消费行为计算其自相关Moran’s I指数,结果如表1所示。

同时,为了检验Moran’s I 是否显著,在Geoda中采用蒙特卡罗模拟的方法进行检验(见图1、2、3)。P值等于分别等于0.035 000、0.050 000、0.025 000,说明各全域自相关指数在96.5%、95.0%、97.5%置信度下的空间自相关是显著的。

从表1数据可得出,我国居民食品安全消费态度、食品安全消费意愿、食品安全消费行为的Moran’s I指数分别为0.207 418、0.233 348、0.052 03,均为正值,显示了明显的空间自相关性。说明我国居民食品安全消费态度、食品安全消费意愿、食品安全消费行为在空间上均具有正相关性,存在互相间的影响。这意味着从整体来看,我国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态度、食品安全消费意愿、食品安全消费行为在空间上均呈现为一种集聚现象。

3.2 局域空间自相关分析

使用Geoda计算并给出局域Maorn指数的散点图及局域空间相关分析Moarn聚类地图。

由图4及其所示莫兰指数显示,我国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态度大致上呈现为正的空间相关关系。在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态度局域Maorn指数散点图(参见图4)中,

我国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态度在第一、三象限呈现局部的HH和LL分化集群,结合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态度局域空间相关分析Moarn聚类地图(参见图5),可以判断我国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态度在地理空间的分布上存在着依赖性和异质性。山东、安徽、浙江、江西、福建、湖南为高高聚集,这些省份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关注程度较高,且与其相邻的区域居民关注程度同样呈高水平,即为正自相关性;新疆、四川为高低聚集。由此可知,我国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态度在空间上存在着明显的聚集现象,聚集类型主要表现为高高聚集,同时地区之间食品安全消费态度差异较大。山东、安徽、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六省份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居民关注程度较高,为食

品安全消费态度的热点区域。

由图6及其所示莫兰指数显示,我国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意愿大致上呈现为正的空间相关关系。在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意愿局域Maorn指数散点图中,我国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意愿在第一、三象限呈现局部的HH和LL分化集群,结合r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意愿局域空间相关分析Moarn聚类地图(参见图7),可以判断我国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意愿在地理空间的分布上存在着依赖性和异质性。江苏、安徽、福建为高高聚集,这些省份农村居民食品意愿积极性较高,且与其相邻的区域居民意愿积极性同样呈高水平,即为正自相关性;新疆、四川为低低聚集;江西为低高聚集。

由图8及其所示莫兰指数显示,我国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行为大致上呈现为正的空间相关关系。在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行为局域Maorn指数散点图中,我国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行为在第一、三象限呈现局部的HH和LL分化集群,结合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行为局域空间相关分析Moarn聚类地图(参见图9),可以判断我国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行为在地理空间的分布上存在着依赖性和异质性。江苏、福建为高高聚集,这些省市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行为积极性较高,且与其相邻的区域居民行为积极性同样呈高水平,即为正自相关性;新疆、四川为高低聚集;江西、安徽为低高聚集。

3.3 热点区域分析

通过对Moran 散点图和Moran集聚图的分析,现绘制我国居民食品安全消费态度、食品安全消费意愿、食品安全消费行为热点区域汇总表,以更加直观清晰分析热点区域的分布以及相关关系。

通过表2对我国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态度、食品安全消费意愿、食品安全消费行为的热点区域的分布以及相互间动态转移变化进行分析,可以得出下述结论:从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态度来看,现阶段,我国农村居民对食品安全拥有普遍认知能力,对安全食品存在着普遍需求。东部和中部地区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关注度较高,西部地区较之偏低,主要的热点城市集中于山东、安徽、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六省份;从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意愿来看,安全消费意愿较高省份与安全消费关注度较高省份发生明显变化,各省市地区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意愿直观上来看并未形成与食品安全消费态度理论上应呈现的空间对应性。食品安全消费意愿较高省份呈现出向东部沿海和东北地区转变的态势;从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行为来看,安全消费行为主动性较高省份与安全消费关注度较高省份发生明显变化,各省市地区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行为主动性直观上来看并未形成与食品安全消费态度理论上应呈现的空间对应性。食品安全消费行为主动性较高省份呈现出向东部沿海和东北地区进一步转变的态势。

从这些地理分布现象可作出猜想,消费者食品安全消费态度与消费行为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距,高水平的消费态度受各个因素的综合影响,未必可以形成高水品的消费行为,我国中部地区各省份的实证分析可以验证此观点。此外,从食品安全消费意愿与食品安全消费行为地理分布进行比较,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空间对应性,但在少量地区仍存在例外情况。据此可猜想,消费意愿较之消费态度与消费行为存在更高的因果推动关系,但受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可能会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差距。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消费者食品安全态度与食品安全行为存在较大程度上的差距,食品安全消费态度-行为过程可分解为食品安全消费态度-意愿和食品安全消费意愿-行为两个子过程,并且两个子过程均存一定程度上的差距。以下,将对该差距的产生原因和影响因素做进一步的分析研究。

4 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态度与消费行为差异的影响因素分析

4.1 差异分析理论依据

目前广泛使用计划行为理论(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TPB)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进行分析研究。计划行为理论认为,行为的产生直接取决于行为意向,行为意向是影响行为最直接的因素,而行为意向又反过来受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的影响。主观规范是指消费者生活中的重要人物(例如家人、朋友和其他重要的人)对其特定消费行为所表现出来的各种期望和评价[9]。而感知行为控制是指个体对于采取某种特定行为难易程度的感知,反映了个体预期从事某行为时的阻碍或促进[5]。

计划行为理论主要持以下观点:个人行为意向并非受个人意志完全控制,还受到实际控制条件的影响;个人行为意向主要由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三个因素决定。态度越积极、重要外界因素支持越大、个人知觉行为控制能力越强,行为意向就越大,反之则越小;个体在决定行为意向时会获取相关的行为信念,这些信念是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的认知基础;个人的特性以及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会通过影响行为信念间接影响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5]。计划行为理论的结构模型如图10所示:

4.2 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态度与消费意愿差异的影响因素分析

4.2.1 基于主观规范角度

在我国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态度-意愿现实转化过程中,主观规范是指农村食品安全消费者个人对于是否购买安全食品所感受到的群体参照效力以及社会压力。例如,如果某个农村消费者周围的亲戚、朋友、邻居等基于价格等原因对安全食品消费品持怀疑甚至排斥态度,并通过群体效应将这种思想进行传播,那么该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消费态度将很难转变为食品安全消费意愿。

在主观规范分析中,参照群体是一个重要概念。参照群体是指对于消费者而言非常重要、会对消费者的评价、欲望或行为产生影响、而且消费者拿其与自己作比较的一组社会人群[10]。Ratner R K,Kahn B K[11]研究表明,他人的出现或成为群体一员,能够改变消费者的消费偏好和行为,或者促使消费者隐藏真实偏好,寻找不同的产品,并不惜以降低个人满意为代价。胡保玲[12]等指出农村消费者欣赏鉴别商品的能力较低,为了作出有效的购买决策,常从亲朋好友处寻求决策支持。究其原因,农村食品安全消费方式有异于传统的农村食品消费方式,更加注重食品消费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将价格因素置于相对次要位置。由于我国农村安全食品消费市场尚属发展初期,在农村食品流通市场上安全食品消费品信息相对匮乏且真实性难以考证,农村食品消费者往往只能通过与参照群体沟通、观察等方式获取相关经验和信息,譬如向家人、邻居、街坊等进行询问等,从而做出相应消费决策。在此过程中,积极的信息将促进消费态度向消费意愿转变,从而推动消费行为。而消极的信息将阻碍消费意愿的形成。

在我国中部农村地区,自然人文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相对落后,具有食品安全消费态度的农村消费者比例较低,并未形成食品安全消费的普遍风气。与此同时,具有食品安全消费态度的农村消费者在进行消费决策时往往会面临诸多困难。这种来自于周围人以及社会的压力会对安全食品消费者产生主观规范效应,弱化其安全食品消费意愿。

4.2.2 基于感知行为控制角度

在农村食品安全消费决策中,农村消费者如果感知到对消费行为的促进因素多、阻碍因素少,就易于形成消费意愿,进而采取消费行为;反之则难以形成消费意愿。Lucia Mannetti、Antonio Pierro、Stefano Livi[13]通过对于循环使用意向的相关研究发现,知觉行为控制是消费者循环使用意向的最主要影响因素。Chen[14]利用台湾地区消费者相关数据验证了计划行为理论在有机食品消费上的应用,研究结果表明消费者对购买有机食品的行为、消费者的主观规范和感知行为控制均对购买意愿产生了显著的正影响。众多学者研究结果表明,感知行为控制对于消费者消费意愿和消费行为具有显著影响,基于该种影响因素针对我国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进行分析同样适用。

感知行为控制大致可以分为感知效果与感知障碍两个认知变量。就农村食品安全消费而言,感知效果反映的是食品安全消费者对自己实施食品安全消费行为可能出现的效果的预期,譬如对自身及家人的安全、健康、生活品质的效果认知。但在日常生活中,食品安全只代表一方面的效用,消费者还要基于费用、时间、便利度等各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这就极易造成消费者的感知障碍。感知障碍反应的是食品安全消费者对目前实施食品安全消费行为存在障碍的认知,包括安全食品消费成本过高、安全食品消费品不易获得、安全食品消费品信息匮乏以及风险认知等。基于此种理论,结合我国中部地区食品安全消费市场现状,可对造成我国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态度―意愿差异的原因做如下分析:

首先,现存农村食品安全消费品具有功能性不足的固有特性。安全食品消费品通常需要消费者支付更高的成本,因此人们往往将支付溢价与功能属性提高两者进行权衡,当功能性属性提高难以补偿支付溢价时,消费者消费态度很难转变为消费意愿。Olson[15]的研究表明,近一半被访者对混合动力汽车呈现偏好,但考虑加速性能、安全性能等其他方面属性后,仅有不到一成的被访者仍愿意购买。在不考虑安全食品消费品功能属性时,持有食品安全消费态度且愿意为安全属性支付溢价的消费者很可能青睐于安全食品,但是在进行购买决策时,在充分权衡利弊的情况下,消费者则可能为避免产品功能属性的不利而转为购买传统产品。我国中部地区安全食品消费品流通市场较之东部发达地区尚不成熟,从产地、分销、物流配送各方面均未形成高效的结构体系,在此市场背景下往往难以提供给消费者高品质的安全食品消费品,其所带来的功能属性也难以补偿消费者的支付溢价,从而造成中部农村地区食品消费者食品安全消费态度难以向食品安全消费意愿转变的客观现实。

其次,农村食品安全消费品相对于普通食品消费品价格过高。消费者对安全食品的消费过程是在既定的收入和支出约束条件下,如何选择与组合商品达到效用最大化的行为[16]。Barcellos[17]等对巴西城市居民的研究表明,他们对猪肉生产系统的态度并没有显著影响其猪肉消费行为,二者之间存在差距,价格则是主要的解释变量,对于低收入群体影响更为显著。尹世久等[18]等运用二元选择logit模型对消费者有机食品购买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结果表明消费者收入状况及价格显著影响消费者有机食品购买意愿。我国中部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相对较低,居民收入水平普遍偏低,因此支付成本在农村消费者进行消费决策时依旧占据主导地位,食品安全消费者往往因为安全食品消费品价格过高而放弃对其购买。

此外,由于客观市场条件的约束,农村食品安全消费品短缺不易获得。Padel等[19]研究发现,那些偶尔购买有机食品的消费者只会去定点超市购买产品,倘若未能在其定点超市内发现有机食品,则往往会放弃购买意愿而不会更换卖场积极寻找。持有食品安全消费态度的农村消费者仅为安全食品消费品的潜在顾客,如何促使其形成食品安全消费意愿进而向真是顾客转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良好的市场流通条件,即便捷的购买渠道、丰富的产品品种以及良好的购买服务等。然而在我国中部农村地区,安全食品消费品市场尚初步发展阶段,流通结构体系很不成熟,消费者不容易在主流零售店或者其他分销渠道便利地购买到安全食品消费品,很可能放弃对其的追求。此外,匮乏的产品品种也很难满足消费者的差异化需求,导致消费者安全食品消费意愿转换障碍。

最后,农村消费者针对于食品安全消费品所获取的信息较为匮乏。消费者信息搜寻和使用行为是其合理地解决问题和做出购买决策的基础。消费者对安全食品购买意愿的形成过程如下:消费者感知到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的存在时,会寻求减少风险的方法以降低消费行为结果的不确定性。在此过程中,搜寻更多质量安全方面的信息是最有效和最普遍的方法。消费者结合搜寻到的外部信息以及自己的购买经验和知识,对市场上的各种食品进行综合评价,并对不同市场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形成自己的认知。周应恒等[20]认为,食品具有经验品的性质,消费者对质量安全信息关注程度和其购买意愿间有正向关系。刘根[21]采用二元选择logit模型对消费者有机食品购买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结果表明对有机食品的了解及有机食品知识掌握程度显著影响其有机食品购买意愿。在我国中部农村地区,无论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还是大众媒体,对于安全食品消费品的信息普及及传播力度不足,安全食品流通市场尚处于信息不对称状况,持有食品安全消费态度的农村消费者,很难在市场上找到促使其消费意愿转变的可靠信息。

4.3 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意愿与消费行为差异的影响因素分析

当消费者的消费态度转变为消费意愿后,便进入了消费意愿向实际消费行为转变的第二阶段。但在现实生活中,并非所有的消费意愿都会转变为现实消费行为。尽管理理论和计划行为理论表明,意愿对行为具有良好的解释作用,但上述两个理论往往忽视了消费环境起到的重要作用[22]。消费环境泛指影响居民消费的外部因素,它既包括消费市场基础设施(即硬件环境),也包括消费者固有消费习惯、消费者保障体系以及其他相关制度建设等(即软件环境)[23]。

4.3.1 安全食品消费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基础设施是农村消费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后的农村基础设施会直接限制农村居民的消费需求[24]。郝爱民[25]通过建立Logistic模型对河南家电下乡政策对农户家电消费的影响的分析,结果表明,农民消费环境对农户家电消费意愿有重要影响,连锁经营部门及交通方便扩大农民家电消费。刘伦武[26]以我国30个省(市、区)的面板数据为基础,研究得出农村基础设施发展对农村消费增长具有正向促进作用。我国中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尚不充分,政府相关政策投资往往集中于城市地区,城乡发展差距较大,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作为新兴的安全食品消费品市场,更加难以保证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的充分建设,从零售店铺、分销渠道、物流配送等各个方面均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4.3.2 农村消费者固有消费习惯

习惯形成理论认为消费者当期的效用不仅取决于当期消费,过去的习惯存量对当期效用也会产生影响,偏好在时间上不可分[10]。齐福全和王志伟[27]研究了北京市农村居民的消费行为,结果表明北京市农村居民家庭的人均生活消费总支出、食品消费支出以及衣着消费支出均存在着习惯形成。众多学者研究结果表明,生活中人们并非在所有情形下都追求效用最大化,很多情形下只要达到满意水平,人们将重复选择,形成消费习惯,并且该习惯在无外界有力刺激的情况下将在较长时间内持续保持。在我国中部农村地区,居民受教育水品大多处于中等水平,多数消费者对于安全食品消费品仅处于了解阶段,低程度的安全食品认知水平不足以促使其打破原有消费习惯,向新型消费行为转变。与此同时,中部农村地区缺少鼓励、倡导食品安全消费的社会大环境,整体社会风气、消费价值观、价值取向相对陈旧,社会普遍固有的传统消费习惯造成消费者食品安全消费意愿向食品安全消费行为转变的严重障碍。

4.3.3 政府监管认证力度及相关政策制度

政府监管认证的实施会对规范市场整体运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起到宏观调控的重要作用,而政府相关消费政策制度的推行将把握消费者整体消费倾向,对其消费行为进行健康引导,两者相互结合,对消费者实际消费行为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Slavin[28]研究发现,激励政策对于能源节约行为只有短期的效应,而命令控制政策(也称为行政法规政策)影响效果通常很大,因为法规政策能够很快地改变个人和组织的行为。因此,缺乏适当的法规政策,也会造成消费意愿与行为的差距。在我国中部农村地区,安全食品消费市场无论从市场监管还是政策制度方面都尚不成熟,并未形成完善的市场运作体系。一方面,市场缺少适当政策制度作为外在有力刺激,未能农村消费者食品安全消费行为作出恰当引导;另一方面,市场监管认证鱼龙混杂,缺少可以让消费者信任的有社会公信力的认证部门。农村安全食品消费者在向实际消费行为进行转变的过程中,难以把握消费方向、获得消费保障,严重阻碍其真实安全食品消费的发生。

5 研究结论与相关政策建议

本文在空间地理分析的基础上,采用空间相关性检验的全局Moran’I指数与局部Moran’I自相关指数,对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行为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在我国中部农村地区,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消费态度与食品安全消费意愿和消费行为存在明显的差异性,现实表现为:持有食品安全消费态度的农村消费者很大程度上未能转化为食品安全消费意愿,与此同时,持有食品安全消费意愿的农村消费者一定程度上未能转化为真实的食品安全消费行为。通过上述研究分析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具体如下:

(1)要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传播效应,加强对安全食品的正面报道和宣传,提高消费者对安全食品利益的认知,增加消费者的购买经历和消费经验,打破消费者固有传统消费习惯,培养消费理念,逐步形成消费者对安全食品的积极态度,形成食品安全消费的社会环境氛围。

(2)要以消费者切实需求为基准,加强技术投入,力求最大程度上的顾客满意度。政府施以政策扶植,逐步形成安全食品产业规模经济,不断增加安全食品的数量和产量,在保障产业收益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安全食品消费品价格。扩展和延伸安全食品的销售网络,构建城乡立体销售网络,提高消费者购买安全食品的便利性。

(3)要逐步健全农村食品安全流通市场体系,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流通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从零售店铺、分销渠道、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提升,旨在提供给消费者更好的安全食品消费体验,促使其实际消费行为的发生,增加其购买频率。

(4)政府等有关部门要加强食品检验检测,增强政府机构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权威性,调整和改革现有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逐步合并和规范各种食品安全认证,完善和提高技术标准,建立和健全安全食品的检验检测体系,保障基本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减少消费者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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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安全大学论文范文6

(一)模型设定我国的消费信贷

主要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汽车贷款、信用卡消费贷款、个人旅游贷款、助学贷款等。在现代经济条件下,消费信贷可能遇到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其贷款风险多样,主要包括系统风险、经营风险、制度风险和信用风险。本文中定义当这些因素使得总的消费信贷风险超过一定经济条件下的承受能力时,就认为消费信贷是不安全的。本文在综合考虑消费信贷风险来源的基础上,从宏观上考虑消费信贷安全问题。由于经营风险和制度风险的防范主要依靠完善社会信用环境和银行内部的风险控制与管理制度以及贷款审查制度,难以定量研究。因此,本文中在对消费信贷安全进行量化时主要考虑由于社会动荡、出现金融危机等因素引起的系统风险,以及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借贷人无法按时按量偿还贷款所产生的信用风险。现有研究中专门针对消费信贷安全的定量研究较少,从宏观角度研究总体的消费信贷风险的就更少。本文以商业银行信贷理论、风险管理理论、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以及预期收入理论的基础上,借鉴R.GastonGelos,RatnaSahay[13]对发生金融危机的风险的度量方法,构建了一个消费信贷安全综合指数(CDS)作为衡量消费信贷风险大小的指标。消费信贷安全综合指数CDS是指用不良贷款率(LGD)、房产价格指数(REPI)以及股价指数(SPI)的加权平均计算出来的指数。与现有研究相比,CDS综合反映了与消费信贷相关的系统风险和信用风险,即股票价格和住房价格会出现大幅下跌所带来的系统风险,以及银行不良贷款率的上升带来的违约风险。为了度量消费信贷规模对消费信贷安全的影响,以消费信贷安全综合指数为被解释变量来进行回归分析,选择消费信贷规模(CD)作为解释变量,利率也是影响消费信贷安全的一个重要影响影响,选择利率(IR)作为另一解释变量。Williams,Beranek和Kenkel[1]的研究表明失业率是导致贷款违约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但由于失业率的季度数据无法获得故未包含在模型中。从消费信贷期限上来分,我国的消费又可分为短期消费信贷和中长期消费信贷。1999年后,个人消费贷款快速增长,个人消费贷款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总额的比例2005年为11.27%,2012年为9.85%。在各项消费贷款中,以住房贷款为代表的中长期个人消费贷款占绝大部分。2012年二季度中长期个人消费贷款占个人消费贷款的比例达到83.59%。实证中,为了具体分析不同期限的消费贷款对消费信贷安全的影响,本文分别采用总的消费贷款、短期消费贷款和中长期消费贷款数据构造不同的模型来进行实证分析。

(二)数据说明我们选取的数据

是2007年第一季度至2012年第二季度的季度数据。分别以CD、LCD、SCD表示季度末总的消费性贷款增量、中长期消费性贷款增量和短期消费性贷款增量。其中CD由LCD和SCD加总计算得到,股价指数(SPI)采用的是上证综合指数,中长期消费性贷款增量(LCD)、短期消费性贷款增量(SCD)、利率(IR)、消费信贷不良贷款率(LGD)、房产价格指数(REPI)以及上证综指的数据都来源于中国金融和经济研究数据库。为了防止伪回归的出现,我们首先使用ADF方法对上述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结果表明,在显著性水平为5%时,则消费信贷安全指数(CDS)是一阶单整(I1),在显著性水平为1%时,短期消费贷款增量(SCD)、长期消费贷款增量(LCD)、股价指数(SPI)、利率(IR)、房产价格指数(REPI)和不良贷款率(LGD)都是一阶单整(I1)。实证检验结果还表明,消费信贷安全指数的一阶差分(ΔCDS)是近似为标准正态分布的平稳变量,根据前面对消费信贷安全综合指数的定义,可知当ΔCDS小于某个临界值时,即ΔCDS<CDS=μΔCDS-1.645σΔCDS时,就认为消费信贷是不安全的。宏观经济基本面引发的系统风险加大,消费信贷违约率上升时,消费信贷安全指数增量ΔCDS越小,引发危机的可能性也越大。对各变量进行差分处理,检验结果表明其一阶差分序列ΔIR、ΔREPI、ΔLGD、ΔSCD、ΔLCD、ΔCD及ΔSPI都是平稳的时间序列,若模型中变量之间具有协整性,则可在长期关系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相应的误差修正模型(ECM)来考察消费信贷安全与信贷规模、利率之间的短期关系。

二、实证结果与分析利用Eviews6.0软件对模型采用OLS方法进行估计

本文首先对长期关系模型的设定是否合理进长期关系模型的估计结果行单位根检验,以保证为平稳序列。从实证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出:

1.模型中总的消费信贷增量变量(CD)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

模型中中长期消费信贷增量(LCD)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而短期消费信贷增量(SCD)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都不显著,表明相比于短期消费信贷的波动,中长期消费信贷的波动对消费信贷安全的影响更为显著。事实上,我国目前消费信贷80%以上都是中长期贷款,虽然近年来我国以汽车贷款、旅游贷款等为代表的短期消费信贷增长迅速,但中长期消费贷款余额仍然很大,且自2007年以来以平均增长率13.26%的增长率在增加。

2.消费信贷规模与消费信贷安全之间存在正向的协整关系

信贷规模越高消费信贷越安全,这表明我国的消费信贷目前正处于规模经济阶段。通过扩大消费信贷规模,一方面消费信贷种类结构、贷款人结构、贷款期限结构等获得改善,特别是消费信贷带来的消费习惯的改变使潜在的优质贷款人被不断的培养出来,从而在利润增加的同时风险被分散和降低,另一方面通过增加银行从事消费信贷的专业人员和采用控制风险的专业手段等提高管理效能,能不断降低由管理问题产生的经营风险。这些规模经济的获得可能会有一定的限度,当规模很大时,优质的贷款人资源挖掘殆尽,消费信贷的风险可能就会制约进一步的规模扩张,但在本文模型的实证中,我们发现把“规模的二次方”作为变量引入模型后,这个变量不显著,说明目前我国的消费信贷并没有达到规模扩张的上限。

3.模型中利率变量

都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表明利率对消费信贷安全有显著影响。长期内,消费信贷安全与利率之间存在正向关系。利率提高消费信贷就越安全,这是因为模型中的利率采用的是央行的基准利率,当宏观经济处于繁荣期,央行往往通过调高基准利率进行调控,防止经济过热,而经济处于繁荣期时,居民收入上涨,消费信贷面临的风险会降低。当然,经济如果真的过热,就会存在经济下行甚至是大的金融风险爆发的风险,但这种风险很难进行预测和度量,故本文构建的综合指数只能反映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消费信贷面临的风险,因此利率与消费信贷是正向的关系。然后,对上述模型的残差进行单位根检验,以期考察长期关系模型的残差序列的平稳性。由上述协整检验结果可知,以长期消费信贷增量(LCD)和利率(IR)为因变量的协整方程的残差序列在l%的显著性水平下不含有单位根,为平稳变量;同时包含短期消费信贷增量(SCD)、长期消费信贷增量(LCD)和利率(IR)为因变量的协整方程的残差序列在l%的显著性水平下也不含有单位根,为平稳变量,但此模型短期消费信贷增量(SCD)不显著;而以总的消费信贷增量为因变量的协整方程的残差序列即使在l%的显著性水平下也不含有单位根,表明其也是平稳变量。因此,消费信贷安全(CDS)与总得到消费信贷增量(CD)、中长期消费信贷增量(LCD)、利率(IR)之间都存在着长期均衡的关系,消费信贷安全度会随着中长期消费信贷增速和利率的增加(降低)而增加(降低)。根据协整理论,如果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则一定存在一个与之等价的误差修正模型,它能够将变量的短期关系和长期关系囊括在同一方程内。误差修正模型是用来对存在协整关系的变量起调节作用的模型,它的调节作用防止长期关系的偏离在规模或数量上的扩大。任何一组相互协整的时间序列都存在误差修正机制,反映短期调节行为。由于在模型中短期消费信贷增量(SCD)不显著,故在模型和模型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误差修正方程。

三、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