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销户申请书范例6篇

银行销户申请书

银行销户申请书范文1

第二条企业申请直销应提交其在指定银行开设的保证金专门账户凭证,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为现金。

第三条直销企业与指定银行签订的保证金专门账户协议应包括下述内容:

(一)指定银行根据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的书面决定支付保证金;

(二)直销企业不得违反《直销管理条例》擅自动用保证金,不得以保证金对外担保或者违反《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用于清偿债务;

(三)指定银行应及时向商务部和工商总局通报保证金账户情况,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可以查询直销企业保证金账户;

(四)直销企业和指定银行的权利义务及争议解决方式。

企业在申请设立时应提交与指定银行签署的开设保证金专门账户协议。

第四条直销企业开始从事直销经营活动3个月后,保证金金额按月进行调整。直销企业于次月15日前将其上月销售额的有效证明文件向指定银行出具,并通过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备案。直销企业对出具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指定银行应当对证明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直销企业保证金金额保持在直销企业上月直销产品销售收入的15%水平。账户余额最低为2000万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根据直销企业月销售额,如需调增保证金金额的,直销企业应当在向指定银行递交月销售额证明文件后5日内将款项划转到其指定银行保证金账户;如需调减保证金金额的,按企业与指定银行签订的协议办理。

第五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共同决定,可以使用保证金:

(一)无正当理由,直销企业不向直销员支付报酬,或者不向直销员、消费者支付退货款的;

(二)直销企业发生停业、合并、解散、转让、破产等情况,无力向直销员支付报酬或者无力向直销员和消费者支付退货款的;

(三)因直销产品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失,依法应当进行赔偿,直销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赔偿或者无力赔偿的。

第六条直销员或消费者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要求使用保证金的,应当持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和工商总局。

直销员除持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外,还应出示其身份证、直销员证及其与直销企业签订的推销合同。消费者除持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外,还应出示其身份证、售货凭证或发票。

商务部和工商总局接到申请材料后6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使用保证金支付赔偿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指定银行、直销企业和保证金使用申请人。

直销员违反《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的,其申请不予受理。

第七条根据本办法规定支付保证金后,直销企业应当自支付之日起30日内将其保证金专门账户的金额补足到本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水平。

第八条直销企业保证金使用情况应当及时通过商务部和工商总局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社会披露。

第九条直销企业不再从事直销活动的,凭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出具的书面凭证,可以向指定银行取回保证金。

企业申请直销未获批准的,凭商务部出具的书面凭证到指定银行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

第十条直销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共同负责直销保证金的日常监管工作。

银行销户申请书范文2

商业汇票结算方式适用于企业先发货、后收款,或者是双方约定近期付款的商品交易,同城和异地均可使用。

使用商业汇票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第一,使用商业汇票的单位必须是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

第二,签发商业汇票必须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禁止签发无商品交易的汇票;

第三,商业汇票经承兑后,承兑人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

第四,商业汇票承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如属分期付款,应一次签发若干张不同期限的汇票。

(一)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可分别由双方约定签发。若由收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由付款人承兑;若由付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由本人承兑。付款人须在商业承兑汇票正面签署“承兑”字样并加盖预留银行印章后,将商业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付款人应于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银行于到期日凭票将款项从付款人账户划转给收款人或贴现银行。付款人对其所承兑的汇票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如果汇票到期时,付款人银行存款账户上不足支付票款,银行将不承担付款责任而只负责将汇票退给收款人,由收付双方自行处理。同时,银行对付款人按照签发空头支票的有关罚款规定,处以罚金。

1.付款单位的账务处理。

(1)购货单位购货时签发商业承兑汇票交销货单位,应作分录如下:

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2)汇票到期支付票款时,购货企业收到开户银行的付款通知,应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贷:银行存款×××

2.收款单位的账务处理。

(1)销货企业收到购货企业交来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作分录如下:

借: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商品销售收入×××

(2)销货企业把将要到期的汇票交存开户银行办理收款手续以后,接到银行收款通知时应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二)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票据。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时,由承兑申请人持银行承兑汇票和购销合同向其开户银行申请承兑。银行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承兑条件的,银行即可与承兑申请人签订承兑契约,并在汇票上签章,用压数机压印汇票金额后,将银行承兑汇票和解讫通知交给承兑申请人转交收款人。承兑银行将按票面金额的5‰0的比例向承兑申请人收取手续费。承兑手续费不足10元的,则按10元收取。

收款人或被背书人应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将银行承兑汇票、解讫通知,连同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办理转账。

汇票到期前,承兑申请人应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如果汇票到期日承兑申请人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应向收款人或贴现银行无条件履行支付责任,同时根据承兑契约对承兑申请人执行扣款,并对未扣回的承兑金额每天按5‰0计收罚息。

1.付款单位的账务处理。

(1)购货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并经开户银行承兑,交纳承兑手续费后作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手续费×××

贷:银行存款×××

(2)购货企业将银行承兑汇票交给销货企业时,作分录如下:

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3)汇票到期,购货企业支付票款,收到开户银行付款通知时,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贷:银行存款×××

2.收款单位的账务处理。

(1)销货单位收到购货企业的银行承兑汇票时,作分录如下:

借: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商品销售收入×××

(2)汇票到期,销货企业将银行承兑汇票连同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办理转账收款时,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如果销货企业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其他企业,用以购买商品时,作分录如下:

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三)商业汇票贴现

销货企业收到承兑的商业汇票后,如果在汇票到期以前,企业急需资金,可以持未到期的汇票向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所谓贴现,就是持有汇票的收款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交给银行,银行将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一日的利息以后的款项支付给持票人。

[例]某商业企业因资金周转需要,持一张6个月到期、面值为100000元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贴现。该汇票的出票日为7月1日,到期日为12月31日,企业于9月1日向银行贴现,银行的贴现率为9%。

解:贴现息=100000×9%×(120/360)=3000(元)

贴现净额=lOOOOO-3000=97000(元)

企业收到款项时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97000

财务费用3000

贷:应收票据1OO000

12月31日该汇票到期,因承兑人银行账户资金不足而不能支付,银行退回应收票据并寄来支款通知,企业应作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1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

如上所述,已贴现的汇票到期,因承兑人的银行存款账户资金不足而不能支付,银行退回应收票据。而申请贴现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也不足支付,银行作逾期贷款处理。企业应作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100000

贷:短期借款100000

银行销户申请书范文3

证件类型: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基金帐号:_________

业务经办人: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委托服务传真电话:_________

传真确认专线:_________

为便于甲方在乙方的直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有关规章制度,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采用传真委托的方式办理基金业务申请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释义

除非本协议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传真委托:是指乙方为在该公司开立直销交易帐户的投资者即甲方,提供通过传真下达委托指令,甲方将基金业务申请表通过乙方指定传真号码传真至乙方指定的人员,从而完成基金业务申请的服务方式。

2.乙方目前受理的传真委托业务包括:基金开户,修改非重要客户资料(不包括投资者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指定银行帐户的修改及其他乙方认定的不宜传真办理的交易事项),认购,申购,赎回,撤单,基金转换,转托管,更改分红方式,以及其他乙方根据其业务情况认定的事项。

3.基金帐户:指基金注册登记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乙方发行的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及其变更情况的帐户。

4.基金交易帐户:指基金销售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通过该销售人买卖乙方发行的开放式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帐户。

5.认购:指在乙方发行的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6.申购:指在乙方发行的基金成立后,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7.赎回:指基金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8.基金份额转托管:指投资者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帐户转到另一交易帐户进行交易的行为。

9.基金转换:指投资者同时持有乙方管理的两只或两只以上的基金,投资者可将所持有的一只基金的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的份额的行为。

10.基金份额资产净值:指某一时点上,每份基金份额实际代表的价值。它等于基金某一时点所拥有的金融资产总值加上现金再除以已售出的基金份数。基金份额申购价格和赎回价格都是按照基金份额净值来计价的。

11.t日:指销售人确认的投资者有效申请工作日;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1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13.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14.交易密码:指诺安直销交易帐户的交易密码。

第二条 传真交易条件

1.甲方与乙方签订了《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

2.甲方已经在乙方的直销点开立交易帐户,该交易帐户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处于正常交易状态。

3.甲方如需签署本协议,其开户时选择的业务授权方式应为“印鉴+密码”(机构投资者)或者“密码”(个人投资者),甲方的经办人员办理开通手续时,必须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并注意保密以及定期更换密码。

4.甲方办理传真交易赎回,基金份额转托管,基金转换委托申请的,在委托有效日相应直销交易帐户应有足够的基金份额。

5.甲方已经按照乙方的要求,真实,完整和准确填写了由乙方提供的或从乙方网站(_________)下载的相关交易申请表。

6.乙方受理甲方传真交易的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30-15:00。

7.甲方办理传真认购,申购委托申请的,应在该交易日15:00之前将足额认购,申购资金划至乙方指定银行帐户;甲方办理传真交易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委托申请的,应在该交易日的直销交易帐户有足够的基金份额,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8.甲方办理传真交易赎回委托申请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寄出的申请原件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9.甲方办理传真交易转托管委托申请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寄出的申请原件后两个工作日内执行转托管操作。

第三条 传真交易流程

1.甲方应指定专人通过事先指定的传真电话发出传真交易申请,乙方指定专门的传真电话受理甲方传真交易申请,除此之外的传真申请视为无效。若甲方更换授权经办人或传真电话,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确认后方可生效。

2.甲方办理传真开户业务的,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预留印鉴卡,指定银行帐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帐户申请表》,填妥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个人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指定银行帐户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填妥的申请表。

(1)甲方办理传真资料变更业务的,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妥的申请表;个人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指定银行帐户的银行卡,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填妥的申请表。

(2)甲方办理认购、申购、赎回、更改分红方式、撤单、基金转换、转托管业务的,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机构投资者-经办人身份证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预留印鉴,填妥的申请表;个人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填妥的申请表。

3.甲方发出传真后,应立即电话联系乙方直销机构,确认是否收到传真及其内容。甲方未主动联系乙方的,乙方可在办理委托前根据甲方预留的联系方式联系甲方指定人员。若乙方联系不到甲方的指定人员,但传真内容清晰,明确,申请表中印鉴的表面形式与预留印鉴核对一致的,则乙方受理委托申请;若乙方联系不到甲方的指定人员且传真内容不清晰或不明确的,乙方可不予受理。

4.乙方直销业务人员应在处理完交易申请后将受理回单传真给甲方。

5.甲方在发完传真并经乙方确认后,最迟不超过2个日历日(以邮戳为准)应将申请资料原件以特快专递寄送乙方。

第四条 责任划分

1.甲方因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乙方业务规则等使乙方无法执行甲方委托的,乙方不予受理,并不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对于甲方传真申请表中印鉴及甲方委托意愿的真实性不承担审查义务,亦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甲方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不以此为由向乙方主张权利或要求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应保证其根据本协议第二条第5项所提供的信息是完整,真实,准确的,若因甲方未正确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3.乙方对于因无法按照甲方开户登记中记载的联系方式与甲方经办人取得联系而导致无法受理甲方申请,不承担责任,甲方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不以此为由向乙方主张权利或要求乙方承担责任。

4.办理传真开户委托的,若甲方未能在2个日历日内(以邮戳为准)将申请资料原件以特快专递寄送乙方,乙方有权冻结甲方帐户直至乙方收到完整的开户资料原件。

5.由于传真设备故障造成乙方无法收到或收到的传真内容不清晰,不明确,不完整的,乙方可不予受理,并不承担法律责任。

6.因下列事由之一发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地震,火灾,台风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引起停电,网络系统故障,电脑故障;

(2)因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缺陷,电脑黑客或计算机病毒等问题造成委托系统不能正常运转;

(3)法律和政策重大变化或乙方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的突发事件;

(4)由于在通讯,网络中断,堵塞等情况致使无法通过传真下达委托申请时;

(5)其他非人为因素及非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事项;

(6)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乙方免责事项。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乙方保留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的权利。修改条款通知以书面形式公告于乙方的营业场所或以其他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修改通知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视同已经得到甲方的认可。

2.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其他乙方和甲方应共同遵守的文件发生修订,本协议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条款自行失效,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发生下述情况时终止:

(1)双方书面同意;

(2)一方违约,另一方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3)甲方撤销直销交易帐户或基金帐户;

(4)甲方因解散,合并等原因不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5)乙方作为基金管理人退任;

(6)因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7)其他类似情况。

第六条 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和乙方各执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银行销户申请书范文4

作为企业客户在中国的合作银行,渣打银行通过各种渠道不遗余力地透析中国的银行与监管环境,帮助本土公司放眼全球商机,外资企业融入中国的“风土人情”。凭借企业网银Straight2Bank这个全面集成的电子平台,渣打始终致力于在传统银行服务的基础上提供更多元化的选择和新思路。特别在贸易交易方面,渣打银行着手部署全球化的战略网络,为企业量身定制在线银行方案,提升整个端对端营运资金周期的效率,轻松面对全球的贸易伙伴。

企业网银这个不容小觑的电子渠道,正快速发展成为对企业现有运营模式的革新力量,是帮助客户稳步进入电子贸易新时代强而有力的助推器,也是帮助客户以及他们的贸易伙伴在贸易交易过程中实现效益最大化和资源最优化的有效金融工具。

银企直连——赊账贸易融资新通道

市场上处于供应链上下游的贸易客户,或许时常在为如何节省贸易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绞尽脑汁。随着客户业务量的增长,企业的销售网络覆盖全国,而伴随之增长的是其与供应商和经销商之间的贸易及资金往来。

目前,各大银行都提供赊账贸易融资,帮助客户利用适合的融资产品优化企业现金流。同时这类产品也带来了一个新课题——如何摆脱传统纸质发票文件递送带来的繁复流程,更快更有效地缩短融资申请周期,提高融资效率呢?尽管越来越多的客户有了共享服务中心 (Shared Service Centre) 集中处理分散各地的子公司及其供应链的贸易业务,但物理递送文件、授权人签字盖章不可避免地拉长了整个融资从申请到放款的周期;与此同时,银行在收到相关申请材料后,需逐一审核并将相关信息手工输入系统,加重了后台集中处理和放款速度的压力。

渣打银行利用银企直连平台,提供企业客户赊账贸易融资的新通道,并搭建银企之间更为有效、安全的运营体系。客户端的操作员通过企业端口直接批量上传发票和相关的文件并提交融资申请;授权人在网上审批授权后将融资申请发送至银行端进行处理;银行收到客户通过网银提交的融资申请后,核对相关的文件并将贷款发放至客户供应商的银行账户。

通过Straight2Bank银企直连方案的实施,渣打一方面成功地将客户从纸质的融资申请和大量发票的手工处理中解脱出来,实现了无纸化赊账贸易融资,节约人力成本且提高了操作效率;另一方面由于客户端数据直接导入银行后台系统,银行能快速处理客户提交的融资申请,大大缩短了融资申请周期,提高了融资效率。值得一提的是,客户还能通过网银对融资状态一目了然,并可根据自身需要定制不同内容及格式的报告并选择自动发送, 在节省成本及提高效率的同时,又增加了融资过程的透明度,可谓一石三鸟。

电子汇票——买方融资新航标

客户在华业务量的节节攀升,使得其与各经销商之间实现更为简捷和快速的应收账款资金回笼日显重要——客户希望通过银行改善现行的纸质买方融资解决方案,从而释放应收账款中的现金流。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缩短应收账款期限是客户贸易融资的关键点。

作为首批与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直连的外资银行,渣打银行一直在发掘和满足客户在电子汇票业务方面的需求,并致力于不仅仅为客户,也为客户的经销商设计一整套完整的买方融资方案。这类融资方案将各家经销商加入电票系统,全面实现商票及银票贴现的电子化。当经销商通过Straight2Bank的电票系统向客户出具电子汇票之后,客户接收该汇票并向银行提交电子贴现申请;银行在收到申请并审核通过相应的材料后,根据各家经销商的融资额度放款至客户账户,并于汇票到期日,根据经销商的融资金额自动从他们的银行账户中进行收款。

渣打银行Straight2Bank提供的电子汇票解决方案不但简化了操作流程,提高了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增进了客户与其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关系,为其今后业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受到了客户的积极回应和好评。

通过这样一套电子金融解决方案,渣打银行成为市场上屈指可数成功将电子汇票融入买方融资产品的银行,并成功实现了“三赢”的局面:客户更快更有效地从经销商处收回应收账款,拥有更健康充足的现金流;客户的经销商享受了优惠的融资方案,解决了自身在应付账款周期内可能会遇到资金捉襟见肘的问题,同时也能通过网银及时了解到商票的状态以及融资额度的使用状况;银行在提供了买方融资电子解决方案的过程中降低了营运操作成本,同时也挖掘了客户经销商的商业发展潜力,助其稳步成长。

渣打银行的买方融资产品除了可以结合电子汇票业务之外,还提供包括装运前融资和装运后融资在内的各种灵活方案,分别适用于选择订单和发票进行融资的情形,为客户及其供应链上下游的企业提供更全面和周到的服务以满足他们的特定需求。

多箭齐发——企业网银新体验

电子外汇申报是渣打银行根据中国市场环境和客户的需求而开发的新服务。针对客户在国际贸易过程中涉及的包括对中国境内,以及境外地区银行开户的收款人进行外汇汇款的业务需求,电子申报业务将原有的纸质境内/境外汇款申请书改为网银提交电子境内/境外申请书,涵盖了所需的付款信息和申报信息,减少了客户纸质指令,有效简化了付款和签字流程,并免去了重复填报的工序。外汇付款业务全天候24小时接受网银用户的付款申请,处于业界领先的地位。

银行销户申请书范文5

1、产品名称:房金时代

1)产品定义

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借款人(或第三人)自有房地产作最高额抵押、可在有效期间和贷款额度内循环使用的贷款。

2)产品功能

分期还款,还款压力较小;利率比其它贷款相对较低;内部审查审批环节相对较少。

3)产品范围

贷款对象为年龄在十八周岁(含)至六十周岁(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其它经济组织等。

4)产品期限

最高额抵押的额度期限为10年,贷款期限按贷款实际用途确定。抵押期限加上房屋已经使用年限不得超过30年。

5)产品额度

(1)单一客户总额度不超过300万元(个人不受金额限制),在批准的额度内可分次使用,在最高额抵押贷款期限内可随借随还。

(2)以商品住房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

(3)以写字楼、街面商用房、别墅等抵押的,抵押率不超过评估物价值的60%;

(4)以土地质押的,抵押率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

6)产品利率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该行的《利率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7)产品渠道

各支行、营业部、小企业金融事业部营销中心均可办理。

8)客户申请材料

自然人

(1)借款人(抵押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未婚者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2)借款人(抵押人)及配偶当地居住证明材料;

(3)抵押物权利凭证、抵押物清单、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4)需要评估的,提供该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

经济实体

(1)借款人及抵押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等。从事许可制经营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及抵押人验资报告和公司章程,借款人财务数据;

(3)借款人获得抵押贷款所需的抵押权利凭证、抵(质)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4)需要评估的,提供该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

9)产品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交借款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2)贷款调查审批:支行信贷部门受理贷款申请,进行贷前调查、贷时审查、支行行长审批,超权限的按规定程序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3)贷款发放:经最终审批人审批同意后,支行与客户签定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与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办理贷款发放。

(4)贷后管理:贷款发放后,支行贷款调查员要每月不少于一次对贷款的使用情况、对借款人及担保人情况及贷款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贷款管理要求和风险防范措施,并撰写贷后检查报告。贷款到期前一个月,支行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督促借款人做好归还贷款本息的资金准备。

(5)贷款逾期管理: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还款,支行贷款调查员应向借款人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并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对于经催收仍不归还、并确认已危及该行信贷资金安全的贷款要及时采取资产保全措施。

2、产品名称:合利赢

1)产品定义

对商品销售商授信的一种保证形式,指由一个或多个本地保证人为商品销售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由商品生产厂家、销售商河该行三方签订协议(厂商银协议),该行对商品销售商进行授信,商品生产厂家为商品销售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责任或回购未售出产品。

2)产品种类

包括厂、商、银贷款和“网、商、银”客户链贷款。

(1)厂、商、银贷款:“厂商银”由一个或者多个本地保证人为商品销售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由商品生产厂家、销售商和该行三方签订协议(厂商银协议),该行对商品销售商进行授信,商品生产厂家为商品销售商进行授信,商品生产厂家为商品销售商提供连带责任或回购未售出商品。

(2)“网、商、银”客户链贷款:本产品让处于产业链上游的大企业为其下游的小企业提供担保,该行为扶持小企业而发放的贷款。

3)产品特点

手续简单、融资成本低、担保方式灵活等特点。

4)产品范围

主要适用于品牌产品的生产商和区域经销商,生产厂家(含生产厂家授权的销售部门、销售公司)与其下游主要经销商的批量供货所形成的商品交易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生产厂家―经销商―银行”的三方合作模式。

买方(即承兑申请人)资金实力较弱,但其销售收入和现金流量很大,资金需求量也很大,如一些商、经销商。货物的卖方资金实力雄厚,但需借助遍布全国、众多的小经销商建立起其全国的销售网络。由于买方资金需求与实力、可能的担保不匹配,从而引起了卖方担保、并以商品提货权为质押这一形式的银票业务。

5)币种、期限、金额

贷款币种为人民币。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授信额度最高为300万元。

6)产品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参照该行小企业利率定价制度确定。

7)产品渠道

各支行、营业部、小企业事业部营销中心均可办理。

8)客户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还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等。从事许可制经营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融资申请人与所购商品生产厂家签订的购销合同、协议及其它证明文件;

(3)融资申请人应持有有权部门批准设立及经营特种商品业务的证明文件;

(4)该行认为必要的其它资料。

9)产品流程

(1)受理申请:借款人向支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手续简单、融资成本低、担保方式灵活等特点。

3)产品范围

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按期进行工商年检的企(事)业法人及个体工商户,主要包括:自然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事业法人等。

4)产品种类

(1)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指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解决与个人生产经营有关的贷款。

(2)小企业生产经营性贷款―指向小企业发放的用于解决与个人生产经营有关的贷款。

5)产品币种、期限、金额

贷款币种为人民币。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授信额度最高为300万元。

6)产品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参照该行小企业利率定价制度确定。

7)产品渠道

各支行、营业部、小企业事业部营销中心均可办理。

8)客户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还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等。从事许可制经营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贷款所需的抵、质押权利凭证、抵(质)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3)需要评估的,提供该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

(4)保证的还需提供保证人资格、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保证人担保能力的证明资料;

(5)保证人如为企业的,应提供等同于借款企业的基本资料;

(6)该行认为必要的其它资料。

9)产品流程

(1)受理申请:借款人向支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贷款调查、审查及审批:支行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偿还能力以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进行项目调查,出具可行性报告,在支行权限内审批,或报总部有权审批人审批。

(3)贷款发放:贷款批准后,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及其它必要的法律文书,合同生效后在审批额度内进行放款操作。

(4)贷后管理:支行信贷人员应每月实地回访客户,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监督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撰写贷后检查报告;及时催促客户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5)贷款逾期管理: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还款,支行贷款调查员应向借款人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并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对于经催收仍不归还、并确认已危及该行信贷资金安全的贷款要及时采取资产保全措施。

6、产品名称:融易桥

1)产品定义

面向辖区内开展的一系列质押信贷业务,包括个人定单、存单质押、林权证质押、股权质押、动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非标准仓单质押等业务。

2)产品特点

手续简单、融资成本低、担保方式灵活等特点。

3)产品范围

郑州市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小企业、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单位负责人等。本人或者第三人自愿以未到期定期存单等作质押向贷款行申请贷款。

4)产品种类

按质押类别,可分为

(1)个人订单、存单质押

(2)动产质押

(3)林权证质押

(4)应收账款质押

(5)股权质押

(6)非标准仓单质押

5)产品币种、期限、金额

贷款币种为人民币。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授信额度最高为300万元。

6)产品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参照该行小企业利率定价制度确定。

7)产品渠道

各支行、营业部、小企业事业部营销中心均可办理。

8)客户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还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等。从事许可制经营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获得质押权利凭证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书面文件;

(3)该行认为必要的其它资料。

9)产品流程

(1)受理申请:借款人向支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贷款调查、审查及审批:支行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偿还能力以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进行项目调查,出具可行性报告,在支行权限内审批,或报总部有权审批人审批。

(3)贷款发放:贷款批准后,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及其它必要的法律文书,合同生效后在审批额度内进行放款操作。

银行销户申请书范文6

一、商业汇票业务的会计核算比较

商业汇票是指由付款人或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一种票据。商业汇票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存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者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汇票。商业汇票按照承兑人不同,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一)商业承兑汇票的会计核算比较 在财务会计中,收款单位使用“应收票据”账户,付款单位使用“应付票据”账户。而银行会计中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核算有所区别。商业承兑汇票使用“吸收存款”账户,银行承兑汇票中使用“应解汇款”账户。

财务会计的会计核算:(1)付款人。付款人向收款人开出商业承兑汇票时,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付账款”账户等,贷记“应付票据”账户。票据到期时,借记“应付票据”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如果票据到期付款人无款支付,则借记“应付票据”账户,贷记“应付账款”账户。(2)收款人。收款人收到商业承兑汇票,借记“应收票据”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收账款”等账户。票据到期时,借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应收票据”账户。如果票据到期付款人无款支付,则借记“应收账款”账户,贷记“应收票据”账户。

银行会计的会计核算:(1)付款人开户行。借记“吸收存款―付款人户”账户,贷记“清算资金往来”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账户。无款支付或拒绝付款则要出具未付款项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2)收款人开户行。借记“清算资金往来”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账户,贷记“吸收存款―收款人户”账户。

[例1]甲公司2011年3月1日销售A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00元,增值税款8,500元,共计58,500元。对方开出为期3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抵付货款。2011年6月1日甲公司向自己的开户银行提交本日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及委托收款凭证,委托银行向异地乙公司开户银行收取汇票款。异地乙公司开户银行收到甲公司开户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商业承兑汇票。通知乙公司付款,乙公司同意,当日将款划出。甲公司开户行收到异地乙公司开户行划回的邮划贷方报单及商业承兑汇票,经审核无误予以收账,并通知甲公司。其中甲公司开户行和乙公司开户行属于系统内联行。

财务会计:

乙公司的会计核算如下:

2011年3月1日:

借:原材料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

贷:应付票据 58500

2011年6月1日:

借:应付票据 58500

贷:银行存款 58500

甲公司的会计核算如下:

2011年3月1日:

借:应收票据 58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

2011年6月1日:

借:银行存款 58500

贷:应收票据 58500

银行会计:

乙公司开户行的会计核算如下:

2011年6月1日

借:吸收存款――乙公司户 58500

贷:清算资金往来 58500

甲公司开户行的会计核算如下:

2011年6月1日:

借:清算资金往来 58500

贷:吸收存款――甲公司户 58500

承例1,如果到期时乙公司拒绝付款或无款支付,则乙公司开户行将付款人未付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理由书寄给甲公司开户行,甲公司开户行再将付款人未付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理由书退给收款人。此时,银行会计里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和收款人开户银行则不做会计核算。

而收款人做如下处理:

2011年6月1日

借:应收账款 58500

贷:应收票据 58500

付款人做如下处理:

借:应付票据 58500

贷:应付账款 58500

(二)银行承兑汇票的会计核算比较 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区别在于:承兑银行要办理汇票承兑,要向出票人收取手续费,并在汇票到期前向出票人收取票款。对于收款人来说,到期时一定能够收回票款。

财务会计会计核算:(1)付款人。付款人向开户银行申请开出银行承兑汇票时支付承兑手续费时,借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将银行承兑汇票交付收款人时,借记“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付账款”账户等,贷记“应付票据”账户。票据到期时,借记“应付票据”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无款支付。票据到期时无款支付,借记“应付票据”账户,贷记“短期借款”账户。(2)收款人。收款人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借记“应收票据”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收账款”等账户。票据到期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应收票据”账户。

银行会计会计核算:(1)付款人开户行。收取承兑手续费,借记“吸收存款―付款人户”账户,贷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账户。票据到期前向付款人收取票款,借记“吸收存款”或“贷款”账户,贷记“应解汇款”账户。到期支付票款时,借记“应解汇款”账户,贷记“清算资金往来”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账户。(2)收款人开户行。借记“清算资金往来”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账户,贷记“吸收存款―收款人户”账户。

[例2]甲公司2011年3月1日销售A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00元,增值税款8,500元,共计58,500元。对方乙公司开出为期3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抵付货款。乙公司向自己的开户银行支付票面金额万分之五的手续费。2011年5月28日乙公司开户行向乙公司收取票款。2011年6月1日甲公司向自己的开户银行提交本日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委托收款凭证,委托银行向异地乙公司开户银行收取汇票款。异地乙公司开户银行收到甲公司开户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银行承兑汇票,当日将款划出。甲公司开户行收到异地乙公司开户行划回的邮划贷方报单及银行承兑汇票,经审核无误予以收账,并通知甲公司。

财务会计:

乙公司的会计核算如下:

2011年3月1日

借:原材料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

贷:应付票据58500

借:财务费用 29.25

贷:银行存款29.25

2011年6月1日

借:应付票据58500

贷:银行存款58500

甲公司的会计核算如下:

2011年3月1日

借:应收票据58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

2011年6月1日:

借:银行存款58500

贷:应收票据58500

银行会计:

乙公司开户行的会计核算如下:

2011年3月1日

向出票人收取承兑手续费

借:吸收存款29.25

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9.25

2011年5月28日

借:吸收存款 58500

贷:应解汇款58500

2011年6月1日

借:应解汇款―乙公司户 58500

贷:清算资金往来58500

甲公司开户行的会计核算如下:

2011年6月1日

借:清算资金往来 58500

贷:吸收存款―甲公司户58500

2011年5月28日乙公司开户行向乙公司收取票款。乙公司账户余额不足,则视同银行借款给乙公司。乙公司的会计核算如下:

借:应付票据 58500

贷:短期借款58500

乙公司开户行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贷款 58500

贷:应解汇款58500

二、银行汇票业务的会计核算比较

财务会计会计核算:(1)付款人。付款人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将款项交存银行,借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持银行汇票异地购货收到有关发票账单时,借记“材料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贷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账户。采购完毕收回剩余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账户。(2)收款人。收款人收到银行汇票,根据进账单及销货发票等,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

银行会计会计核算:(1)付款人开户行。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时,转账交付的,借记“吸收存款―申请人户”,贷记“汇出汇款”账户。现金交付的,借记“库存现金”、贷记“汇出汇款”账户。结清票款时,借记“汇出汇款”账户,贷记“清算资金往来”账户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账户。有多余款退回的贷记“吸收存款”等账户。其中出票行和付款行如果是系统内电子汇划业务则使用“清算资金往来”账户,如果是非系统行同城票据交换则使用“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账户。(2)付款行的处理。收款人在付款行开户,借记“清算资金往来”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账户 ,贷记“吸收存款”账户。如果收款人未在付款行开户,借记“清算资金往来”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账户 ,贷记“应解汇款”账户。

[例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开户银行甲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汇票用以购买原材料,填写一式四联的银行汇票申请书,将款项250000元交存A银行作银行汇票存款。甲企业向乙企业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原材料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000元,已用银行汇票办理结算。乙企业持银行汇票要求自己的开户银行B银行解付。B银行将汇票解迄通知寄给A银行。A银行多余款项退回开户银行,企业已收到开户银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多余款项收账通知)。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财务会计:

甲企业的会计核算如下:

(1)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 250000

贷:银行存款 250000

(2)购买材料,办理款项结算时:

借:原材料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 234000

(3)多余款项退回时

借:银行存款 16000

贷: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 16000

乙企业的的会计核算如下:

借:银行存款 23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

银行会计:

甲企业开户行A银行的会计核算如下:

出票时

借:吸收存款 250000

贷:汇出汇款 250000

结清票款时

借:汇出汇款―甲公司户 250000

贷:清算资金往来 234000

吸收存款 16000

乙企业开户行B银行的会计核算如下:

付款时

借:清算资金往来 234000

贷:吸收存款――乙公司户 234000

通过上述例解,汇票业务结算方式在财务会计和银行会计核算中使用的账户比较如表1所示: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