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增值税范例6篇

企业增值税

企业增值税范文1

关键词:企业税收筹划增值税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运行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本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企业的净现金流出的纳税也显得尤为重要。现代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促进了企业纳税筹划的产生。增值税作为我国的主要税种,对企业来说具有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

一、企业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为企业的最终目标,另外,我国税收筹划还处在初级阶段,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税收筹划才得以产生。现代企业财务制度的建设与完善需要税收筹划,现代的社会经济环境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在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才得以产生,从总体看,仍旧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这些都给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必要条件。

二、企业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一)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选择带来的税收筹划

税法规定,企业增值税纳税人身份有两种: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具体筹划思路如下:

产品增值率大小决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轻重。通过计算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平衡点可确定税负轻重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销售额×增值税率-购进额×增值税率=销售额×增值率×增值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销售额×征收率

令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时:即得到:销售额×增值率×增值税率(17%)=销售额×征收率(6%)。从而得到增值率=35.29%。

(二)增值税纳税时间所带来的税收筹划

纳税期的递延也称延期纳税,即允许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或延迟缴纳税款,可以采取的方式有: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都以合同约定日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因此,企业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在应收货款一时无法收回或部分无法收回的情况下,可选择赊销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

(三)折扣销售所带来的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折扣是在实现销售的同时发生的,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无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折扣,因此,将销售额和折扣开在同一发票上进行筹划。

(四)代销方式不同带来的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目前,各类企业的销售方式很多,但是采用不同的销售方式,可能产生不同的经营效果。有些销售方式在处理手段上不同,也会产生税负上的不同。比如委托代销方式,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而采用收取代销手续费方式,还是采用视同买断方式,作为买卖双方的税负就不一样。采用收取手续费,即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这是受托方的一种劳务收入。采取视同买断,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合同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的售价由受托方在委托方确定的指导价格范围内自主决定,实际售价与合同价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委托方不再支付代销手续费。在这种情况下,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为购入商品处理,只在备查账中登记商品规格数量等。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按实际的售价确认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这样委托方就可以通过价差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的筹划。

三、我国企业目前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及建议

(一)增值税的税收筹划就是少交税或者是不交税,事实上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是使企业的利益达到最大化

提到增值税税收筹划,有一部分纳税人通过运用各种手段,想方设法地少缴税甚至不缴税,以达到直接减轻自身税收负担的目的。实际上增值税税收筹划仅仅是纳税人进行经营的一种手段,是一种生产经营活动方式,其根本目的应当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目的一致,即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所以对纳税人来说,如果从某一经营方案中可以获得最大化的利润,即使该经营方案会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仍然会被作为纳税人的最佳经营方案。

(二)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没有风险,而实际上是有风险的

纳税人普遍认为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可以无风险的减轻税收负担,增加自身的收益,然而根据增值税纳税筹划的过程特征,主观上人为决策实施的能动性会左右纳税筹划的决策必然会带来风险。所以我们应该正视增值税纳税筹划风险及成本,建立纳税筹划风险成本预测和核算程序,启动企业讨论研究机制。同时企业领导、财务人员、纳税专家以及外部中介税务筹划机构,应该共同对纳税筹划相关问题进行客观的讨论,形成企业讨论研究机制。

(三)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是没有成本的,而实际上是有成本的

在税收筹划实践上,有的纳税人往往忽略税收筹划的成本。其实,任何一项经营决策活动都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为经营者带来经济上的效益,另一方面决策与筹划本身也需要实施费用。税收筹划在可能给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带来税收经济利益的同时,也需要纳税人为之支付相关的费用。纳税人如果寻求税务机构为其选择与实施税收筹划,则该税务费用就是税收筹划费用。所以我们在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时,应将进行税收筹划所付出的成本与产生的收益进行比较,若收益大于所付出的成本,则该税收筹划是可行的,反之则是不可行的。

企业增值税范文2

关键词:营改增;小微企业;增值税;科学筹划

一、小微企业、营改增及纳税筹划概述

小微企业是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对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三个。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符合这三个标准的就是小微企业。营改增政策是指将原来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了缴纳增值税,从而避免了企业在各环节重复征税的问题,此政策的实施既保证了国家税收的公正性,又降低了企业的税负压力,为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新活力。纳税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进行策划,以达到节税目的的一系列活动。

二、营改增背景下小微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重要性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于增值税在税率和计税依据上完全不同于营业税,从而造成了许多小微企业的税负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增加,所以如果现在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这些企业税收负担不减反增的问题,势必会影响到这些企业未来的发展。因此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小微企业充分利用税收政策进行科学筹划已经势在必行。(1)有利于加强小微企业依法缴纳增值税的意识。在我国,一般税务筹划搞得好的企业往往纳税意识也比较强,税务筹划与纳税意识的增强具有客观一致性和同步性。因此,小微企业要想做好增值税的科学筹划,就必须掌握营改增的政策、增值税的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2)有利于实现增值税税负减轻的目标。营改增后,小微企业通过科学的税务筹划可以促进企业去认真分析在生产经营各环节的税务负担情况,根据分析结果合理的评估出企业的纳税负担,从而制定出更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战略。对小微企业增值税进行纳税筹划除了可以实现企业增值税税负减轻的目标,同时还可以为企业争取到更多的资金,并将这些资金合理利用起来,投放到对企业更加有利发展的项目中去,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3)有利于小微企业规避风险。由于营改增政策实施时间还不长,导致很多企业在短时间内还不能够完全吸收和消化营改增政策的内容和内涵,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与营改增政策相关的会计核算工作和财务报表编制的工作就不够完善。另外,营改增政策涉及的行业面和企业面非常之广,他们之间的增值税税率各不相同,所以小微企业及时开展增值税纳税方面的科学筹划工作有利于自身纳税风险的规避。

三、营改增背景下小微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方法

1.纳税义务人身份的选择根据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企业生产规模大小和财务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分别为13%、9%、6%和零税率,购进货物时可向对方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可以减少企业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目前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时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在增值税的纳税管理中,纳税义务人的身份决定了企业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项目,因此,小微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时,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科学的选取纳税人的身份。

2.科学筹划销项税额(1)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营改增后,增值税法明确规定对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对混合销售行为进行税务筹划的思路有两种:第一种思路是应税服务混合销售,统一核算,降低货物销售的税率;第二种思路是应税货物和劳务混合销售,尽可能将应税服务业务单独成立公司,单独核算,避免应税服务按照销售货物缴税。兼营行为则需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因此,如果企业的主营业务和兼营业务的税率存在差异,则需要分开核算主营和兼营业务的销售收入,这样才能按照各自的税率核算销项税额,如果没有分开核算主营和兼营收入,则会被税务机关按照税率高的业务合并计算缴纳增值税,由此增加企业增值税税负。因此,分开核算主营兼营收入是最基本的税务筹划。(2)销售方式筹划。企业销售方式的改变也会减少企业的税务负担。如可以利用折扣销售方式,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则可按扣除折扣额后的余额征收增值税,减少企业应纳税额。

3.科学筹划进项税额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确保进项税额能够被抵扣:一是对供应商的纳税人身份严格确认,不要被供应商给予的眼前利益所蒙蔽,而失去了向供应商索要专用发票的权利,导致因小失大;二是正确区分可抵扣和不可抵扣进项税的项目,可抵扣项目可以直接抵扣,不可抵扣项目则需直接计入外购成本,影响企业利润的分配;三是严格确保抵扣凭证的齐全和完整,不要遗漏和丢失,有效控制企业涉税风险。

4.灵活运用增值税相关优惠政策营改增后,小微企业要利用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差额纳税、延期纳税、减免项目等,结合自身情况对纳税、财务管理全面筹划,既可以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又可以促进自身建立适应营改增的财务管理体系,帮助小微企业纳税行为的规范。

四、营改增背景下小微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现状

1.并非所有支出都可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小微企业的购买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支出都能够获得专用发票。比如小微企业在采购材料时如果供货方是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在采购材料时可能会享有价格方面的一些优惠,但是正因为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它无法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小微企业取得不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就不能进行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抵扣不了进项税,有可能会增加企业的税负。

2.缺乏专业的增值税纳税筹划人员企业的纳税筹划对专业人员的素质要求非常高,要求税务筹划专业人员的知识面非常广,既要求要熟知会计与税收方面的知识,又要求熟知管理和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识。就目前大部分的小微企业来说,不仅没有配备专职纳税筹划人员的意识和实力,就连最基本的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财务实操技能水平也不高。

3.欠缺一套完整的增值税税务管理系统营改增后,小微企业各方面的管理流程及管理重点均会有所改变,与增值税有关的制度暂时还没有设立,这些会给小微的纳税筹划带来风险。并且增值税的征收管理要求较为严格,对进项税发票的抵扣时间、抵扣事项等均有严格的限制,管理难度和工作量比较大,因此,小微企业需要一套完整的增值税税务管理系统来降低纳税风险。

五、营改增背景下小微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设计

1.合理选择供应方小微企业营改增后,如果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进行税额,因此,企业所选择的供应商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显得非常重要。如果多家供应商所报的含税价相同的情况下,应选择经营规模大、信誉好的供应商,才可确保专用发票的取得;或者选择增值税税率高的供应商,因为可确保抵扣多的进项税。但是如果多家供应商所报的含税价不同,则需要综合考虑,选择综合采购成本最低的供应商。

2.全面提高小微企业专业人员素质可采取多种办法、利用多种渠道来更新相应专业人员的税务知识,从而提高他们的税务能力。比如,可以通过招聘一些能力强的专业人员;或者定期聘请一些专家和教授来企业给相应人员授课,组织专项的学习与培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操技能。

3.建立完整的增值税税务管理系统小微企业可以从开具增值税发票管理、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增值税申报缴纳管理、增值税发票管理、增值税会计核算管理等多方面加强管理,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涉税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建立一套完善的增值税管理系统。

企业增值税范文3

1994年我国实行了增值税条例,实践证明,我国的增值税改革方向是正确的,在坚持公平税负、促进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建立、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和保证国家财政收人稳步增长等方面都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新税制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现就工商业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中存在的问题谈点自己的看法。 一、某些项目增值税存在离征低扣问题 从理论上讲,增值税是一根有始有终。前后衔接,环环紧扣的完整链条。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也就是说增值税有增值才征税,无增值则不征税。但在以下项目上存在高征低扣问题,使一般纳税人承担了部分差额税款。 1.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免税农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按照买价和10环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从当期销项税中扣除。 2、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以及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它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 3、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废旧物资,且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4、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只能取得由税务部门代开的征税率为6%的普通发票。 由此可知,前一环节缴纳的税率低,就使后一环节负担了前一环节转来的增值税款。为此,许多企业发生亏损,并由于无力缴纳税款,影响了国家税收收人。我认为要解决增值税高征低扣的问题,应对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实行同率抵扣。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按17%缴纳销项税额,则对其进项税额也按17%抵扣;如果生产的产品按13%缴纳销项税,则对其进项税额也按13%抵扣,而不论其取得的可允许抵扣的发票上注明的税率和税额是多少。这样既不应影响国家税收收人,又可以避免高征低扣和重复纳税,从而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 二、关于无形资产进项税的抵扣问题 无形资产是不具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资产,它是可以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创造巨大的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现行税制对转让无形资产征收营业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进无形资产时不能抵扣其所含税,这明显有不合理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转让无形资产征收营业税缺乏合理的理论依据。现行的增值税条例规定,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的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对购入的确用于应税项目中的非应税项目是否能够抵扣其进项税额的问题则没有明确规定。目前我国的增值税属于生产性增值税,所以只要是纳税人用于生产性的支出,不论其是否属于增值税的纳税范围都应抵扣其所含增值税(固定资产除外)。 无形资产的进项税之所以不能抵扣,是因为现行税制将无形资产列人营业税的纳税范围,使企业在购人无形资产时不能取得合理的抵扣凭证,而现行税制又未制定出相应的政策。所以对购人的无形资产征收营业税缺乏理论依据,应对转让无形资产征收增值税,并允许抵扣购人的用于应税项目的无形资产的进项税额。 2、不允许抵扣购人无形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利于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由于无形资产的成本最终要以摊销的方式逐渐转移到产品成本中去,如果这一部分进项税额不能得到抵扣,必将产生重复纳税现象。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现行税制作为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在税收政策上并未体现出对纳税人应用高新技术的政策优惠,从长期来看不利于企业技术进步和经济的发展。 在我国目前的经济条件下,对无形资产的进项税应根据企业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进行抵扣,这对于由生产性增值税向收人性增值税过渡起积极作用。 三、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确认苍础不同 我们知道,增值税税法规定,工业企业必须在货物人库后才能申报抵扣,商业企业必须在货物付款后才能申报抵扣。而不论是工业企业还是商业企业,其增值税销项税是根据销售额和相应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得来的。也就是说,只要销售实现,就要计算销项税额,而不管销货款是否收到。由于应缴增值税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如果当期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确认基础相同,则进项税额应根据企业是否在本期购买货物来确定其是否可以在当期申报抵扣,而不管购买货物是否在当期人库、是否在当期付款。由此可见,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确认基础是不同的。 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确认基础不同,必然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经济发展。因为在目前市场经济不景气、企业“三角债”问题严重的情况下,企业的产品销售和资金周转必然受到影响,而这又必然影响企业购进货物的耗用及货款的及时支付,而增值税税法又明确规定’,工业企业必须在货物人库后才能抵扣,商业企业必须在货物付款后才能抵扣,这样一来,势必增加企业税收负担,减少企业的利润或扩大企业亏损,致使企业为了尽量少缴税而千万百计地增加增值税进项税税额,同时在目前新的税收征管模式所要求的“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方式下,税务部门也很难在当期发现这些情况。因为企业在购进货物人帐时,往往只将增值税发票作为唯一的记帐凭证,从而使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要求并未在帐务处理上得到体现与明确。故而靠后期的税务稽查,很难对人帐时间和付款时间等作出评定。所以,工商企业提前抵扣的现象较为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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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营业税 增值税 营改增

1 营业税改增值税背景

对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取得其相应的营业额征收的税种称为营业税。而营业税是以纳税人收入的全部额度作为计税基础,乘以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一般来说,营业税的税率较低,但其税负却容易向下游转嫁,每经过一道流通环节就要纳一次税,重复征税问题比较突出。

对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征税,就是增值税的定义,而且只是实现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种。

随着社会形势的变迁与发展,尤其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大变革,这种调整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例如,有的营业税纳税人在外采货物过程中会产生增值税,而有的增值税纳税人在外购劳务的过程中又会产生营业税。在这种情况下,这些纳税人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重复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的问题。在实际中,这种重复征税的问题无疑会增加企业的负担,在有些情况下还会造成纳税秩序以及社会秩序的混乱。与此同时,这种现象还会对经济结构调整产生一定的副作用,延缓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步伐。可见,划清营业税与增值税之间的界限是必要的。

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主要内容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主要包括以下三点内容:

首先,我们在条件成熟的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开展试点,以后逐渐将在全国条件成熟的服务行业进行试点开展。其次,我国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低税率13%的基础上,新增两个低税率挡即11%和16%两档。具体内容如下:在现有13%与17%两档增值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两档低税率,分别为6%与11%。其中,对部分现代服务业,如信息技术服务,采用6%的税率;而对于交通运输业,则采用11%的税率。第三,在原有试点进行的营业税额收入,在改征增值税后仍归属试点地区管理。而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根据增值税新特点进行调整,或者延续原有优惠政策。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

3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税收的影响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纳税人的影响是有利有弊。小规模纳税人大多由原来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税率由5%的营业税征收率降为小规模纳税人3%的增值税征收率,营业税的计算依据是全额征税,营业税即为营业额*5%,而增值税的计算依据中不含税的销售额,增值税即为原(营业额/1.03)*3%,从而使得税收征收的下降幅度超过40%。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营业税改增值税”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小微企业的良好发展。

就调整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这两个行业比较,交通运输业的税率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从原营业税纳税人按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变成了增值税试点一般纳税人按11%的税率采用抵扣制缴纳增值税。而部分现代服务行业的税率将有小范围变化,从原有纳税人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变成试点后按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而运输企业,在税率幅度上调后实际可抵扣项目则变得较少,而占企业总成本较大比重的燃油、车辆修理修配有部分无法取得合法抵扣发票,而路桥费按规定则完全不能抵扣,大中型企业趋于成熟,原有运输设备基本能保证日常经营所需,新购置的有形动产设备等固定资产抵扣有限,而原有有形动产设备按现行税法规定无法获得抵扣等种种原因导致企业税收负担上升;再如物流辅助服务等部分现代服务业企业,由于税率上调幅度不大,实际可抵扣项目较多,因而企业税负基本持平或者有所下降。

对于不同性质的企业,企业所面临税收境况也是不同的。例如,企业在进行外部大采购的时候,其税负将会较轻一些,但是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税负来讲,则会相对较重一些,因此会受到抵扣的限制和影响。其次,即使相同性质的企业,如果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也会有不同的税负情况。在国家建设初期,企业需要引进大量的器材与设备,因为固定资产投资较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它们有诸多可以抵扣的内容,这样总体的企业税负就会降低。相反,当企业进入成熟的阶段后,固定资产方面的投入也会相对减少,从而可抵扣的内容也会降低,这样企业整体税负就会提高。

4 结语

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而为了征收全部的商品和服务增值税,就需要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逐渐用增值税取代营业税,不仅顺应了时代的潮流,而且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模式相适应,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该税制改革有利于细化分工,促进产业创新,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弥补现行税收制度的不足;有利于减少营业税重复征税,优化税收征收管理体制。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2]林娜.营业税改增值税影响及需要注意的问题[J].国际商务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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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增值税;消费税;税收筹划

一、税收筹划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合法前提下,自觉运用税收、会计、法律、财务等综合知识,采取合法合理或“非违法”的手段,通过策划涉税活动来规避或减轻税负,以期降低税收成本、价值最大化的经济行为。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它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结合,对企业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竞争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有助于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通过税收筹划,选择纳税较小的方案,有助于企业合理合法减轻税收负担,减少交税,节约成本支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利于企业价值最大化。

2.有助于企业现金流出最小化。通过税收筹划,企业将应该交纳的税款延缓,获得了资金在延缓这段时间的时间价值,相当于获得了一笔没有利息的贷款。

3.有助于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税收筹划需要协调企业内外各种关系,需要企业自觉把税法的各种要求贯彻到其各项经营活动中去,使得企业的纳税观念、守法意识都得到强化,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二、企业增值税、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一)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1.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具有混合经营行为和从事兼营业务的纳税人,对于混合经营收入和兼营收入要考虑缴纳增值税划算,还是缴纳营业税划算。在进行筹划时,主要比较增值税和营业税税务的高低,从而选择税负较低的税种。

2.销项税额的税收筹划。应主要考虑销售方式的税收筹划和结算方式的税收筹划,看企业在不同销售方式下的税收利益。企业应尽量采取有利于自身的结算方式,推迟纳税时间,获得纳税期的递延。如不能及时收到货款,采用代销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可以避免垫付税款。

3.进项税额的税收筹划。主要是供货方的选择和固定资产购进时间的筹划。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可开具增值专用发票,企业可以抵扣,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开具普通发票,一般不能抵扣,故尽量选择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企业应合理安排购进固定资产的时间,控制购进固定资产专用发票认证时间,统筹考虑购进设备的时机,企业在增值税税额较多的月份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减少当月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减少企业现金流出,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

4.增值税减免税的税收筹划。常用的是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税和国家对福利企业的优惠。

5.具体案例分析。分公司变子公司,享受农产品免税政策。某公司是一家乳制品生产企业,该公司下属农场、加工厂两个分公司,集奶牛初加工、深加工一身。生产产品有鲜奶、奶制品等几十个品种。年销售额达到8000万元,增值税率是鲜奶13%,其他奶制品17%。由于公司不需要对外采购原材料,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少,公司的增值税负较高,成为公司发展的障碍。

6.筹划分析。该公司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将公司原有的分公司变为子公司,农场、生产车间均单独注册为独立核算的子公司。这样,农场生产的牛奶按照市场价格销售给生产公司,生产公司为其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凭证。农场作为农业生产者享受增值税免税待遇,不必缴纳增值税;而生产部门可以凭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以每年5000万元的收购额计算,公司可以少缴纳增值税650万元。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

1.关联企业转让定价。与增值税不同,我国消费税只对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征收,商业企业不征收消费税(烟草批发除外)。利用这一特征,如果企业集团内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机构,则企业可以利用关联交易进行“转让定价”的避税方法,以较低但不违反公平交易的销售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机构,再由该销售机构以高价卖出,以此降低集团的整体税负。

2.选择合理的加工方式。消费税筹划中,关于企业经营方式有委托加工、自行加工两种。选取委托加工还是自行加工存在一个以外部加工费金额为参考的平衡点。在平衡点处两种方式的税后净利相同;在平衡点以上时,自行加工方式较优;在平衡点以下时,委托加工方式为优。

3.兼营多种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时的税收筹划。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没有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此外,对于粮食白酒除了要征收20%的比例税还要征收0.5元/斤的定额税。因此,当与之相比税率较低的应税消费品与其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时,不仅要按20%的高税率从价计税,而且还要按0.5元/斤的定额税率从量计税。与白酒类似的还有卷烟。所以,企业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时最好独立核算以降低税负,应将不同消费品分开按品种销售给零售商,分别开具发票。在账务处理环节对不同产品分别核算销售收入,以降低应税消费品的总体税负。

4.具体案例分析。设立销售子公司,减少税基近一半。某著名白酒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白酒在市场上有一定知名度,产品供不应求,2007年以零售价82元/斤的价格销售100000斤。纳税情况

应交消费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金额×比例税率)

=(100000×0.5)+(100000×82×20%)

=169万元

筹划思路:为扩大销售,防止假酒冲击市场,同时成立自己的营销网络,酒厂决定组建独立核算、独立纳税的销售子公司。经估算,按30元/斤价格销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82元/斤的价格对外销售。筹划后的纳税情况

应交消费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金额×比例税率)

=(100000×0.5)+(100000×30×20%)

=70万元

筹划结果表明,少交消费税:169-70=99万元。

综上所述,增值税、消费税税收筹划是企业在纳税上的一种精心安排,企业只要巧妙运用税收筹划的方法,就能为企业带来现实和预期的收益,可使企业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减轻税收费用支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最大限度地增加企业效益。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2001).

[2]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增值税范文6

1.1 营业税与增值税的概念

营业税(Business Tax),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是以纳税人收入全额作为计税基础,乘以固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一般来说,营业税的税率较低,每经过一道流通环节就要缴纳一次税。

增值税(Value Added Tax)是对从事货物销售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从事进口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税,增值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那一部分价值,它相当于商品价值扣除生产经营过程中消耗的生产资料转移价值之后的余额,即劳动者新创造的部分。

1.2 营业税改增值税概况

增值税最早始于法国,于1954年开征,即通过销项税与进项税抵扣机制,让纳税人只需要为产品增值部分纳税,成功解决了营业税中重复征税的问题,迅速被世界其他国家采用。

我国于1979年正式引入增值税,最初仅在上海、襄樊、柳州等城市的机器机械等5类货物中试行。1984年,国务院增值税条例(草案),将范围扩大至全国。1994年的税制改革,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到所有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对其他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征收营业税。2009年,我国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将机器设备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营业税和增值税并行的制度在近二十年的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为国家增加了大量的财政税收,也在很大程度上对企业税收行为起到了规范作用,为规范和完善我国的税收制度提供了保障。然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全球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增值税纳税人外购劳务所产生的营业税或营业税纳税人外采货物所产生的增值税,都不能在其自身业务中进行抵扣。这就导致在很多情况下,企业需要重复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增加了企业负担,尤其不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

面对新的情况,自2011年11月16日,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拉开了货物劳务税收制度改革的序幕。截至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

2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的影响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推动消除重复征税,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从而降低企业税负,增强企业竞争力有着重要意义。营业税改增值税不仅直接降低了企业税负负担,对企业的经营架构和财务工作等方面也存在重要影响。

2.1 对企业财务结构影响

第一,对税负方面的影响。实行增值税制度,对于两大群体非常有利。一是小规模的企业纳税人,这类企业以前的营业税为3%或者是5%,而采用增值税可以使税负降低2%;二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于这类的服务行业营业税是不能抵扣税额的,而增值税就存在抵扣税额额度与范围,值得注意的是用运输费用抵扣税额,抵扣的比例将增加4%。

第二,对财务审核的影响。营业税制度改为增值税制度,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财务审核。由于营业税中并没有销项核算,所以营业税核算相比较简单,仅需要企业收入或收支差额和税率就可以计算出税金。对于增值税,其计算相比营业税要复杂一些,收入入账的方法也有了很大的变化。举个实例说明,企业收入要按一定税率进行扣除销项税额,成本也要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以一种全新的应交税金方式审核,应交的税金是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之间的差额,所以一旦改变税制,企业必须要对会计审核做出调整。此外,针对目前服务业的混业经营的状况,为降低税负,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需要根据不同税种业务来进行不同的核算。

第三,对发票的影响。对增值税发票的改革首先应该区分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其发票和营业税的发票差别不是很大;对于一般纳税人,应该有两种发票,一种是专用的发票,另一种是普通的发票。针对这两种发票的使用范围,税务部门提供了一个明确的规范。这是由于增值税中存在税收抵扣,两种发票不正规的使用会造成税金上缴不对应,从而使企业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不利局面。其次是两种税收制度的发票限额是不一样的,一般的发票限额比较低,一般新认定增值税税额仅有10万元,这对服务行业来说是一个很低的额度,如果去税务部门申请大额度的发票则需要很长的时间,这对服务企业是一个很大的损失。所以采用增值税制度,发票的改革和规范使用是各个企业必须重视的一个环节。

2.2 对企业经营架构的影响

长时间以来,受到营业税的限制,我国的服务业未能完成转型,导致现代服务业发展远远滞后于发达国家。为了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满足经济转型的需要,国家提出了结构性减税的政策。营业税改增值税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对于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尤其是推动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不同的行业来说,不仅可以进一步降低服务业的税负,消除重复征税的现象,而且可以降低制造业的税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降低了整体税负。

在这之前,由于增值税税负较低,而营业税较高的影响,很多企业把服务项目纳入到了增值税缴纳范围,而且这种现象十分普遍,但是这种方法并不符合专业化的发展趋势,这就导致在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以后,许多企业的经营构架就会发生重大的变化。

2.3 对企业管理的影响

“营改增”后,企业的管理也在提升,为了实现给企业减负,企业加强了管理,在上游和下游都形成了一个环环相扣的产业链条。当企业在管理中效果越好,则抵扣的税额也就越多,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还给下游的企业增加了抵扣额,各个企业转型升级的动力得到了有效加强。总体来说,随着税收制度的改革发展,为了能更好地适应这个税收制度,企业不仅单单只在财务制度上进行改革,还需在经营模式、市场营销、对外服务、对内管理和生产组织方式等多方面进行改革。

3 营业税改增值税条件下对企业的建议

“营改增”是顺应经济发展趋势的一种改革,企业要认真吃透相关政策,通过适应来为自己获得税收盈利,确保企业在改变的过程中获得持续良性发展。

3.1 对纳税工作进行积极筹划

一是要合理选择纳税人的身份。由于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减轻情况不同,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时候,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看能否注册一个新公司,把自身的部分现有业务转移出去,以争取成为小规模纳税人,从而降低税负。二是企业应认真了解营改增后有关纳税申报的流程,密切关注财税部门的相关政策动态,及时核对企业自身信息,以完成相应的申请工作,最大限度地享受优惠政策。三是合理控制成本,加强成本管理,以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的利润。四是尽量发现完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营改增后进项税额能不能抵扣是核心,所以对于企业来说,针对增值税额抵扣问题应考虑并分析进项税额抵扣的可能性。五是要合法减轻税负,争取财政扶持。

3.2 逐步调整企业经营架构

试点企业可以适当购买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取代一部分人工劳动,伴随着企业产业结构的升级,企业在增加增值税抵扣额的同时,更可以提升自己的市场竞争力。对于同时混合销售或兼营很多项业务的企业经营者可以考虑在营改增后将其一部分辅助业务外包,这样不仅可以集中资源发展核心业务,还能获得增值税抵扣发票。改革后,作为一般纳税人的试点企业较其他非试点地区的企业而言,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因此试点企业应做好财力、物力和人力的准备,以抓住这个机遇,扩大其市场份额,其中特别是对于外地市场的开发要早作相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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