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诚信毕业论文范例6篇

会计诚信毕业论文

会计诚信毕业论文范文1

一、大学生诚信状况

为了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高职青年学生对诚信状况的认识,掌握他们在现阶段的诚信现状,笔者对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外语系的09届毕业生进行了诚信调查。本次调查问卷内容涉及大学生诚信认识、对社会诚信评价、自身诚信行为和诚信建设的建议等方面。在对调查问卷进行数据统计后,现对诚信调查问卷中的主要数据进行说明。

(一)好的方面

1、在对诚信内涵的理解方面,有92%的学生认为“诚信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在今天仍然适用”,没有一个学生认为“诚信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德标准,但是己经不适合今天社会发展的要求”。

2、在问到“你认为人最重要的是什么?”时,62%的学生认为诚信最重要。

3、对于“你认为作为一名大学生,诚信的品质主要包括什么(可多选)”,认为“诚实”的有66%:认为“信守承诺”的有74%:认为“不随意允诺”的有58%:认为“真诚”的有68%。

4、“据你了解,你身边的大学毕业生在就业方面做到诚信了吗?”84%的同学认为“大部分人有”:10%的同学认为”几乎没有”:6%的同学认为“所有人都有”。

5、“你认为就业诚信应该包括哪些方面?(可多选)”,认为“在简历中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包括所获荣誉、所得证书等”占到了82%:认为“面试时向用人单位反映自己的真实想法”的占到了42%;认为“信守契约,不与就业签约单位违约”的占到了50%:认为“职业重新选择时要及时通知已签约单位”的占到了50%。

从这几个调查题目中,我们可以看到,现代的高职毕业生对诚信是有清醒认识的,他们能够认识到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能够认同诚信这一道德规范的价值和现实作用。

(二)诚信缺失方面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就业环境压力下,高职毕业生的就业面临着来自社会和家庭的众多压力,许多同学的就业诚信大打折扣,就业诚信欠佳的情况在毕业生中时常出现,这是个不可忽视的诚信问题。

1、简历造假方面:

对于“你认为在求职简历中作假是否有利于个人的求职?”,有20%的学生回答为“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

“你会对自己的履历作假吗?”,有26%的学生明确表示“如有自己满意的单位,可能会作假”。

对于求职简历中的修饰现象,很大一部分学生抱着默认的态度。有70%的学生认为“在求职简历中适当修饰是可以理解的”,有15%的学生则认为“允许求职简历中有很多水分是众所周知的事”。

“你认为在求职简历中作假是否有利于个人的求职?”,6%的学生认为不利于:20%的学生认为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视具体情况而定的占74%。也就是说在实际中,在利益面前有可能会去作假。

“你在毕业择业时,如果看到别人写假履历,做假证书、奖状等而找到了一份比较好的工作。这时你的做法是”,有16%的学生认为“别人作假找到了好工作,我实事求是说不定还要碰壁,所以自己也作假”,认为“我自己有能力,作假只是锦上添花而已,无所谓”的占到了8%,而坚持”诚信是做人的根本,决不作假”的仅占到10%。

2、面试中的不诚信行为

“如果用人单位在面试时询问你是否有继续深造的计划,而你自己确实有这种计划,但是你自己又知道会对自己的择业产生影响。这时你会怎么做”,选择“为了获得工作机会,隐瞒自己继续深造的计划”的占36%:选择“对用人单位说目前还没有这个计划,先获得工作机会再说出来”的占4%:选择“如实向工作单位说明这种情况”的占42%。

3、违约行为

“如果你已经跟某一用人单位签订了协议,但是你又遇到了一个更好的单位,这时你会怎么做”,选择“不管多少赔偿金也要毁约”的占2%,选择“想跟最初的单位毁约,但是考虑到违约金,所以放弃毁约”的占12%,选择既然已经签订了合约,不能违犯诚信原则,不能破坏用人单位的工作计划,所以不会毁约的占34%,选择“其他”的占42%。

“你如何看待大学毕业生的违约行为”,6%的学生认为“人往高处走,正常”:22%的学生认为“是对学校、用人单位不负责任的行为”;36%的学生认为“只要能找到满意的单位,即使违约也可以理解”;38%的学生认为“必须视具体情况而定”。

从这几方面的调查问卷中,我们看到,虽然大多数大学生都认同诚信这一传统美德。都希望自己是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在一般情况下能够做到诚实守信,但在涉及到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又会做出一些违反诚信的行为。面对就业相对于诚信的遵守,就业协议的履行,学生更关注的是自己的实际利益,在满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他们会选择做一个诚信的人。但利益受到损害或出现新的利益诱惑时,他们可能会放弃自己的道德准则。在这样的环境下,诫信的品质再也不是绝对了,就业诚信在现实利益面前变的脆弱了。

二、原因分析

(一)社会原因

当前,随着我国的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也都发生了强烈的变化。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很多传统道德规范日益弱化,政治腐败、假冒伪劣商品、合同违约、债务拖欠、偷逃税费、走私逃汇、商业欺诈等失信现象亦相当严重。如此种种失信现象和行为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也冲击了校园,对青年大学生产生不良影响,使一些青年大学生缺乏诚信责任意识,做出诚信缺失的行为。

(二)就业观念、就业心态的不正确

一些大学生本着“先就业后择业”的心态,在遇到合适的单位时马上签约,然而一旦遇见更好的单位并且被录用,便有了违约之举。在我系的一次招聘会中,在被问到你被录用后,是否会跳槽的问题时,有学生理所当然的认为有好的工作机会,当然

应该跳槽。在平时与毕业生的交流中,也会发现很普遍的一种心理:现在找工作比较困难,在签下一份工作后就当积累经验,在有了好的工作后马上跳槽。

也有的学生由于对自己缺乏了解,在求职中一有签约机会就冒然签约。在签约后发现工作环境、工作状况和之前自己的认识不一致时,不顾协议书的法律约束即刻提出违约。有的学生在被录用后的第二天就回到学校。问及原因,答案仅仅是: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

还有的大学生是在就业与学业之间徘徊不定。由于对于自己的发展目标不是很明确,在看到其他同学找工作时很容易被动摇,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参加招聘会。但是真正被聘用后很容易反悔,认为自己还是应该继续接本,取得高学历,随即违约。

虽然大学毕业生在求职初期为回避竞争压力,可能会先选择一个过渡职业,但如果频繁跳槽,即便不考虑经济上的损失,也是对自身发展不利的,更失去了自己的诚信,也造成了用人单位对录用毕业生没有安全感,无形中给大学生就业增设了许多不必要的复杂环节。更令人担忧的是,一旦大学生的诚信遭到质疑,必然会使其就业压力进一步增大,使大学生整体的就业形势更加严峻。

(三)学校教育的缺憾

高校诚信教育是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进行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对于毕业生的诚信的培养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有着重要的意义。在调查问卷中,在问及“对你诚信观念形成影响主要因素是什么”时,有54%的学生选择了“学校教育的影响”。对于“你认为对大学毕业生进行专门的就业诚信教育有必要吗”,认为“很有必要”的占24%:认为“有必要”的占46%。

但是,高校诚信教育取得的成效、在学生中的反响却不是很令人满意的。在问及“你们学校有没有进行大学生诚信教育”时,38%的学生选择“一直进行着,效果很好”:44%的学生选择“效果不大,形式主义”:6%的学生选择“从没有过”。在问及“你认为学校开展的诚信教育对提高诚信道德认识和践行诚信行为有实效吗”时,认为“有实效”的占6%;认为“有一定效果,但不明显”的占74%:认为“没有实效”的占4%:选择“不清楚”的占14%。这说明,我们现在的就业诚信教育仍然存在着过于理论化和原则化的现象。内容比较空洞,不能很好的贴近大学生的实际生活;教育方法过于单一,“说教”和“形式主义”现象严重,而且重灌输、轻实践。对问题研究不够深入,缺乏多样性和针对性。所以,在今后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针对大学生诚信道德的现状,应加快大学生就业诚信建设,加强大学生就业诚信教育。以提高大学生的诚信道德水平,促进毕业生诚信就业。

三、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思路与对策

在了解了当代大学生的基本诚信状况及原因后,如何有效的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在思想道德教育中应当突出强调诚信教育

大学生这一特殊的群体,其诚信观念如何,直接影响着其进入工作岗位后的行为,进而渗透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因而,应当强化诚信教育的系统性,把诚信教育贯穿于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全过程,无论是入学教育还是毕业教育,无论是课堂教育还是课外活动教育,无论是思想政治教育还是专业课程教育。都要渗透诚信教育的内容。

(二)对诚信教育的内容以及方式进行改革

以往诚信教育过于空泛化、教条化;方法过于单一,“说教”和“形式主义”现象严重。要对诚信教育进行改革,从内容、方法上有所创新,要充分调动学生自身的因素,使学生从被动灌输变为主动积极地接受教育,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首先,要丰富完善诚信教育内容,使同学们从社会历史的高度、个人生活的角度了解诚信品质的重要性、必要性。既要树立科学正确的诚信意识,又要在这种意识支配下杜绝失信行为,使诚信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其次,适当加入实例教育。可以通过对往届毕业生跟踪调查表加以梳理、总结,将就业中的失信、守信的实例编制成册,用身边的例子来教育同学们。

再次,要在诚信教育中讲究方法。就业诚信教育应当突出多样性以及针对性,可以通过多种形式来进行,比如讲座、演讲、辩论赛、主题班会、主题征文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诚信教育也可以借助校园广播这一途径,加以宣传。从学生们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多联系学生身边的事例,多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多用疏导、民主讨论、学生参与的方法,多用学生的语言,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理念,积极探索新途径,有效增强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总之,诚信教育要以校园文化为载体,在寓教于文、寓教于乐中予以加深。

(三)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诚信是一种优良品质,是社会要求人们遵守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带有某种程度的强制性。如果人们违背了诚信原则,不仅要受到遣责,而且要受到惩罚,特别是在利益关系中体现得更为明显。良好的诚信意识的形成,既需要学校正面的引导、激励,也需要严格的约束、惩治机制发挥作用。根据诚信的这一特点,在管理育人中,首先要诚实守信、率先垂范,还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各种诚信制度和诚信教育制度,以强化诚信教育。要把诚信的具体规定列入有关的制度中去,让全校师生都知道该怎样做不该怎样做。认真执行诚信教育制度,决不能让投机钻营者得逞,也决不应该让老实人吃亏。另一方面,还要建立诚信的考评体系,并和全社会的信用制度协调一致。建立相应的诚信激励机制,比如,可以采取评选“诚信个人”、“诚信班集体”,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等,同时加大对不诚信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此来提高讲诚信同学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并且也可以对处于诚信边缘的同学产生吸引力,使他们走进诚信者的行列。同时,对于失信的同学要给与通报批评,进行一定的惩治,以此来起到警告与震慑作用。

会计诚信毕业论文范文2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就业诚信体系;评价;更多还原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校毕业生数量迅速增加和人才竞争的不断深化,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和诚信问题更是各方关注的主要焦点。随着就业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就业模式由“指令性计划分配与统包统分”逐步转变为“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模式,而在就业模式的转变过程中,与之相适应的配套政策、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管理不到位,毕业生的素质参差不齐,大学生就业诚信缺失的问题也凸显出来,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如何规范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行为,建立诚信、公平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是每一所高校都要面对的重要课题。

1. 毕业生就业诚信缺失主要表现及原因

毕业生就业诚信缺失主要表现:一是伪造证书骗取信任。如伪造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大学期间没有得到的各种证书以及三好学生等各种获奖证书。二是在个人推荐简历材料中造假。虚构在校期间任职经历,编造社会实践经历,夸大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绩,修改自己的成绩,将别人发表过的文章、科研成果等改头换面写进自己的履历等。三是是面试吹嘘,不符实际。在面试时不客观介绍自己的情况,隐瞒实情,夸大自身的能力和素质,或请人代为面试等。四是多方签约,不去就业。与多家用人单位签约,遇到好的就签约,遇到更好的就违约,签约后随意毁约。毕业生的诚信缺失行为既有社会诚信环境不良的因素,也有学校诚信教育不力的因素; 既有高校毕业生自身诚信素质不高的因素,又有制度措施和监督不利的问题。因此,抵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诚信缺失行为需要社会、高校和个人的共同努力。

2. 构建高校毕业生诚信就业制度的重要意义

2.1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当今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道德规范,也是大学生应当继承和发扬的优良传统和需要培养的优秀道德品质。大学生作为社会的精英群体,理应是这一美德的传承者和弘扬者。

2.2 努力构建诚信就业的制度环境,减少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提倡先就业、再择业,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有利于推动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3.构建毕业生就业诚信体系

3.1加强诚信教育,增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

要把诚信教育作为人才成长教育的基础教育来抓,营造诚信的风气和环境。学生们所能感受到的学校道德氛围,将直接影响到他们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为此,必须加强诚信教育,建立起一套完整、可靠的监督和约束机制,着力构筑一个诚信的环境。诚信教育培养大学生牢固的社会信用意识,使之意识到良好的信用在今后学习和就业的重要作用,就业信誉的损失不仅影响自己今后工作的找寻,也将影响到所在学校的声誉。要提高毕业生的信誉意识、法律意识和契约意识,把大学生培养成诚实守信,对社会负责的优秀人才。

3.2优化就业工作流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

一是端正大学生的择业观,并进行个性化的就业指导。指导毕业生客观地分析当前就业形势并熟悉就业工作流程。二是开展求职技巧、签约知识等方面的培训,组织就业精品课程,结合大学生诚信教育,指导就业创业。三是以系为单位,召开诚信就业动员会,集中开展劳动就业方面法律法规专题讲座,进行深层次的专业与行业职业道德教育,使其了解劳动就业方面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法律在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使其规避风险,减少违约行为。

3.3建立毕业生诚信档案,对就业失信行为进行监督。

要建立大学生个人诚信档案。诚信档案既要涉及毕业生学习和日常生活等各个方面,又要切实可行,可操作。要建立诚信受益失信受罚就业机制,对就业失信行为进行强化监督。通过批评教育、处分、不推荐就业等方法使不同程度的失信者承担失信行为的责任。诚信档案的建立将督促学生落实信用教育到就业中。毕业生诚信档案也可为用人单位提供参考。建立校内信用监督机制和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信用监督机制,监督大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两者的失信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公正,使其积极健康发展。

3.4建立毕业生就业诚信评价体系

3.4.1就业诚信评价的基本原则

第一是规范性,指的是用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来规范就业诚信评价行为和过程以保障其合法、有序地进行。第二是客观性,指的是就业诚信评价必须遵重客观事实,实事求是。第三是公平性,指的是既要对大学生诚信缺失行为做出合理的惩罚,又要尊重和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第四是科学性,指的是评价过程的各个环节都符合科学的要求。第五是可操作性,指的是评价方案实施时具有可操作性,行得通。第六是教育性,指的是要重视就业诚信评价体系内在的教育性职能,评价是一种教育手段,而不是目的。

3.4.2就业诚信评价的基本内容

3.4.2.1细化评价内容

就业诚信评价是对毕业生在就业准备、面试、履行就业协议等就业过程中诚信表现的综合评价,那么其评价内容就应该包括就业准备诚信评价、面试诚信评价、签约与履约诚信评价、就业后相关诚信评价。

3.4.2.2确定评价机构

就业诚信评价需要多个机关和部门通力合作,包括:(l)信息提供机构;(2)信息征集与整合机构;(3)诚信评价机构;(4)诚信评价公示机构;(5)诚信评价监督机构。其中信息机构包括高校、广大用人单位、招聘中介机构、银行等。信息征集与整合机构及诚信评价公示机构可以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来担当。诚信监督机构应包括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

3.4.2.3完善评价标准

就业诚信评价要定出不同级别的标准。诚信评价机构依照评价标准对毕业生的相关信息进行考查评价,对诚信行为予以加分,最后得出总分。

3.4.2.4规范评价流程

首先通过网上登记为每个学生设立一个“诚信信息中心”,每个诚信信息登记号对应一个毕业生的身份证号。毕业生自行设置密码,可以随时查阅个人诚信信息状况。然后学校,用人单位,银行等单位都可将毕业生的诚信信息提交给“诚信信息中心”。“诚信信息中心”将所接受信息分类、整合、确认后传递给就业诚信评价机构。最后就业诚信评价机构形成评价意见后得出个人诚信综合信息。

高校毕业生就业诚信问题只是当前社会诚信问题的一个缩影。为此,全社会都要树立诚信的道德规范,构建诚信的就业环境,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作者单位: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招生就业处)

参考文献:

[1]邹开亮.关于构建高职毕业生就业诚信评价体系的思考[J].当代职业教育,2010.

[2]曾文涛.高校毕业生就业诚信缺失的博弈分析与对策[J].统计与决策,2007.

会计诚信毕业论文范文3

近年来,随着高校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多。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有些高校毕业生不是积极应对就业形势,而是陷入了诚信求职的危机。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不诚信现象,不仅损害了大学生的公众形象,而且扰乱了正常的就业秩序,使目前的就业大环境变得更加严峻。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失信表现

(一)虚假包装。有些大学生为了提高自己的身价,为了给招聘方留下美好的第一印象,而在求职简历中作假,虚假美化简历,修改毕业成绩,捏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伪造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证书等。有的在求职简历中夸大自己的能力,比如只参加了一项活动,却说成是自己组织、策划了多场活动。

(二)签订就业协议书以后不履行承诺,恶意违约。个别毕业生求职时草率签约,缺乏严肃性和细致的考虑,待须报到时则随意毁约;个别毕业生骗取多份就业协议书,同时与多家用人单位签约,“普遍撒网、重点选择”,最终能且仅能到一家单位就业,致使与其余多家单位违约;有的毕业生报到后因不满意工作条件或待遇。未与单位协商,不辞而别。

(三)面试时不实事求是,夸大其辞。在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大的背景下,个别毕业生面对用人单位提出的一些要求唯唯诺诺,不愿将真实的想法告知对方;在介绍自己时夸夸其谈,言过其实,试图让招聘人员相信自己的素质和能力,给招聘人员造成“假、大、空”的印象。

(四)用人单位在就业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主要表现为一些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承诺,许诺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环境条件与企业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有的甚至虚构注册资金、隶属关系、盈利状况等相关财务信息,用以招揽高校优秀毕业生。个别用人单位甚至利用毕业生求职心切的心理,盘剥、侵占毕业生的劳动成果.严重损害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信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当前,社会诚信体系的不健全为大学生就业过程中不诚信现象的滋生提供了大环境。我国目前信用数据市场开放程度低,缺乏企业和个人信息的正常获取和检索渠道与途径,企业信用等级建设几近空白。由于社会尚缺乏相应的信用风险评级机制。信用好的企业与信用差的企业无法区分,也没有区别,造成诚信者的信用成本反而加大,失信者反而有利可图。

(二)高校诚信教育缺失。高校诚信教育缺失使学生诚信意识淡薄,缺乏自律精神。随着这几年就业压力的增大,高校对学生的教育也越来越倾向于实用性,以解决就业为第一目标,对诚信教育这种精神层面的东西涉及不多。一些学校甚至在无意识中“纵容”了学生作假。

(三)用人单位人才选拔方式不合理。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在选拔人才上存在误区.往往无视实际需要,盲目追求高学历,设定大量的条条框框要求毕业生,使得一些正在找工作的毕业生不得不在自己的基本条件上动脑筋。这样做,不仅不利于社会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也在一定程度上使一些大学生假造简历。

(四)大学生诚信意识淡薄。由于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社会、学校、家庭对道德教育的弱化以及法制的不健全,竞争无序的影响使得大学生诚信就业的观念十分淡薄大学生对失信造成的对学校和社会的影响认识不足,对社会诚信氛围的营造缺乏社会责任感使得就业过程中不诚信现象时有发生。

(五)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完善和监管缺位。在法制领域,目前我国还没有完善的信用评估体系,没有失信惩罚机制,没有相应的立法规范来实施。诚信虽然在观念上得到尊重,但是在现实中却没有明显的约束力。

三、改进毕业生就业失信的对策

(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毕业生就业诚信的重建还必须着力于整个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着力于构建诚信社会。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树立重诚守信的典型,引导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诚信。

(二)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教育是实现高校毕业生诚实信用的重要手段,学校要以“两课”教育作为主要渠道,确立切实可行的诚信教育内容,充实和完善“两课”内容,联系社会实践和学生实际生活。教师与学生要经常交流沟通,教师自身也要洁身自好,不弄虚作假,树立良好榜样。学校通过广播电视、校园网站、宣传橱窗等途径进行舆论宣传,构建诚信校园。

(三)提高毕业生自身的竞争力。提高毕业生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是毕业生成功就业的关键,也是毕业生能够诚信就业的基础。毕业生实力的增强能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从而增强毕业生的就业信心,也是诚信就业的基础与后盾,

(四)用人单位要建立合理的招聘机制,为毕业生创造公平公正的就业机会。用人单位要转变盲目追求高学历的观念,科学招聘,注重实际能力,杜绝各种不正当招聘行为,为毕业生创造公平公正的就业机会。

(五)建立学生信用档案。学生信用评价从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日常行为方面展开,将学生平时的各种表现及信用情况等详细资料及时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形成每个大学生独有的个人信用档案。信用档案的各项记录在学生就业时提供给用人单位查证,督促学生把讲信用落实到自己的行为之中。

(六)国家应加强对全社会诚信行为的监督机制建设,加强对不诚信行为的监督力度。加大对诚信教育理论探讨的力度.探索和建立一套客观科学的诚信评估体系。建立健全毕业生诚信方面的法律、法规,为诚信教育提供法律保障。

参考文献:

[1]刘永根,李幼平.论大学生就业市场的

诚信管理[J].学术论坛,2005,(6).

会计诚信毕业论文范文4

论文摘要: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许多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出现了诚信缺失行为,对学生个人、学校、用人单位都产生了不良影响。大学生就业诚信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高校层面的,也有单位、学生层面的。问题的解决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加强高校诚信教育,完善就业诚信监督机制,共建具有诚信氛围的就业市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大学毕业生就业制度发生了重大改革。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市场中处于平等的主体地位,并依据市场经济规律和相关法律政策规定进行双向选择。那么,除了就业协议中的条款规定外,双方依赖什么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是诚信原则。诚信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诚信是将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合为一体的原则,具有道德调节和法律调节的双重功能。违反了诚信原则,除了受到道义上谴责外,还应受到法律的惩罚。毕业生就业的过程就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签订合同(协议),这个过程受到合同法的保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遵循这个原则,就会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害,扰乱了正常的就业秩序,破坏了学校信誉,影响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认真理性地分析毕业生就业失信现象及危害并采取有效的预防对策,对加强以诚实守信为内容的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建设诚信的和谐社会有着积极意义。

1大学毕业生就业诚信缺失行为的主要表现及危害

随着就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和就业压力的增加,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的各种诚信缺失行为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时下的人才市场,人们感到最缺乏的不是智慧,而是诚信。这些行为的存在破坏了正常的就业秩序。

1. 1毕业生准备自荐材料时出现诚信问题—个人自荐材料造假

纵观这几年毕业生的需求情况,优秀毕业生是单位抢着要,普通毕业生是抢着单位要。有的大学毕业生认为,寒窗几十载,就是为了一个毕业文凭及毕业时能有一份好工作。将近毕业时,他们为了找工作而冥思苦想,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用人单位抢着要的对象呢?怎样才能使自己能够找到一个理想的就业单位呢?于是一些求职毕业生为脱颖而出,不得不重新包装自己,在自荐材料中把自己的某些能打动用人单位的方面写得淋漓尽致,不写自己的真实情况,而是夸大其辞地介绍自己,有意夸大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绩,美化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更有甚者竟附上假的相关证明,还有极个别学生在准备推荐材料时伪造本来没有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资格证书等。这些毕业生不如实填写就业推荐表及推荐材料,结果,有的用人单位一核查,就业协议自然也就被解除了。

1. 2签订就业协议时出现的诚信问题—求职心切喜新厌旧

严峻的就业形势,使部分应届毕业生的择业目标盲目、心态浮躁,有的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同时选择几家单位,但最先同意接受并要求与毕业生签就业协议的单位不一定是毕业生心目中的理想单位,于是,个别毕业生为了保底,就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然而,有一部分毕业生在与单位签协议的同时,就做好了违约的心理准备,一旦有更好的单位就会另谋高就。而毕业生违约,事实上造成一些企业招聘工作的失败,就会给用人单位的用人计划带来较大的冲击,甚至错过了用人招聘的好时机,而影响用人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同时也无疑加大了未签约同学就业的难度。

1. 3毕业报到后出现的诚信问题—(甚至是上岗见习期)就频繁盲目跳槽

目前困扰企业人事部的头疼问题就是毕业生的频繁跳槽。曾有一家筹建中的韩资企业经过层层筛选,好不容易从一所职业学校招聘了20个素质较高的机电类的毕业生,企业准备把他们作为骨干力量进行为期6个月的上岗前业务培训,结果有5个毕业生离开学校才三个月就换了三份工作,有10个毕业生业务刚刚上手就陆续跳槽,还口口声声说是出于人生规划或是职业定位的考虑,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较长期的劳动合同。根本不考虑因为他们跑掉后可能会给用人单位带来的后果。

毕业生求职择业过程中的诚信缺失行为,对毕业生本人、用人单位及学校均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对毕业生来说,这种失信行为获得的是暂时的眼前利益,但它严重影响了个人品行和未来的发展;对用人单位而言,毕业生的失信行为影响了用人单位招聘计划的落实,给用人单位造成工作中的损失;对学校而言,毕业生是学校培养的特殊产品,代表了学校的教育成果,毕业生的失信行为不仅损害了学校的声誉,导致用人单位对学校产生信任危机,对学校今后的就业工作带来负面影响,严重破坏了毕业生就业市场的运行秩序,妨碍了当前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

2大学生就业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诚信缺失现象不是一个独立的问题,造成大学生就业诚信缺失的原因是复杂的,既有客观原因,又有主观原因;既受社会诚信大环境的影响,又有学校教育层面的原因,还与用人单位的招聘机制和大学生自身的诚信意识有着密切的关系。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 1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

我国发展市场经济时间较短,诚信问题一直是影响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大学生在经济转型时期,受到市场经济和西方文化的负面影响,社会上广泛存在着诚信缺失现象,表现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等现象,使得守信者得不到相应的尊重和鼓励,反而失信者没有得到应有的谴责和惩罚,在某种程度上、某些范围内成了受益者。这些对大学生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

2. 2高校诚信教育滞后、监督不到位

高校在大学生诚信教育方面滞后,主要包括高校诚信理论教育滞后、诚信机制不健全、缺乏正确的诚信评价、监督体系,是毕业生就业过程中诚信意识薄弱的一个重要原因。高校在教育的方式上重灌输,轻引导,在教育的内容上侧重理想教育,轻诚信教育。随着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部分高校片面追求就业率,对于毕业生的虚假行为采取了默许态度。与此同时,高校对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诚信行为的评价、监督制度不健全、政策执行不力也为毕业生诚信缺失开了方便之门。

2. 3用人单位招聘程序不规范

某些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要求过高,列出了大量的条条框框使得毕业生不得不“想办法”捏造材料,并且招聘程序不规范、时间紧,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毕业生的诚信意识缺失。协议双方了解信息的不对等,也是导致毕业生的诚信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双方由于彼此了解不多或一方夸大了某些信息,导致另一方做出错误判断而签订了就业协议,事后反悔造成违约,导致毕业生诚信缺失。

2. 4毕业生不能正确处理理想与现实的矛盾

随着高校的扩招,就业市场对大学生的要求逐步提高,毕业生择业心理还没有及时改变,从而导致学生就业诚信缺失。主要表现在:第一,就业目标定位偏失。大学生在选择就业单位时定位偏高,对不能满足自身要求的单位不屑一顾;第二,强调报酬,忽略付出。许多毕业生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追求安逸的生活和工作,强调高收人。第三,自主创业能力差。大多数毕业生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在毕业后找到一个满意的工作,被动地适应社会。第四,毕业生诚信意识淡薄。这种行为对自己、学校、用人单位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对社会诚信氛围的营造也缺乏责任感。

3有效预防和控制大学毕业生就业诚信缺失的对策

3. 1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大环境

大学毕业生就业失信问题实际上是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诚信缺失问题的反映。因此,根本的解决办法还在于整个社会形成一种浓郁的诚信氛围,正如马克思指出:“既然人的性格是由环境造成的,那就必须使环境成为合乎人性的环境;既然人天生就是社会的生物,那他就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发展自己的真正的天性,而对于他的天性的力量的判断,也不应当以单个个人的力量为准绳,而应当以整个社会的力量为准绳。”良好的社会风气,可以在潜移默化中给人以道德的熏陶,会形成一种强势,促使人们按照社会上流行的行为方式行事,还会在一定的范围内形成一种舆论氛围,给不愿按照这种方式行事的人施加有形无形的压力。如果这种良好的风气在较长的时期内流行,就会形成不成文的惯例,一种积习,一种行为模式,使人不得不按此行事,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教育。因此我们不仅要在全社会开展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继承优良传统美德、加强诚实守信的思想道德宣传和教育活动,培育“诚信至上”,以信用取信于人的全民意识和社会公德,而且与之相适应地要加快健全社会信用制度,用一整套“扬善抑恶”的信用机制来约束缺乏诚信的行为。党中央公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将“明礼诚信”作为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五句基本道德规范之一,足见诚信问题已经引起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我们应抓住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机遇,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思想道德体系,使全体人民自觉遵守市场经济秩序,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带动和促进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为大学毕业生迈人职场创造一个诚信的外部环境。

3. 2建立校园毕业生诚信就业监督机制,促进毕业生诚信就业

我国整个社会信用规范尚不成熟、制约机制也不健全,高校对毕业生的失信行为惩罚不严,缺乏相应的风险评价机制,学生信用的好坏差别不大。为此,高校一方面要创造条件,把毕业生的真实信息客观、全面、真实地介绍给用人单位。建立失信惩罚机制,让毕业生认识诚信的益处和必要性。强化对毕业生的信用监督,对与不同程度的失信者,可以通过批评教育直至处分的方法使他们承担失信行为的责任。在加强就业指导及服务意识的同时,更要加强就业行为规范的管理,规范就业招聘流程,加大监督力度,要建立严格的就业推荐材料审查制度、各种证书的认证制度、用人单位信息的公布制度。确立严格的签约毁约制度,明确违约责任,防止签约、毁约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另一方面,从根源抓起,加强大学生诚信意识的培养,建立起大学生完善的诚信教育体系,诚信教育要进课堂,建立大学生诚信记录,设立诚信奖惩制度等,帮助学生树立并强化诚信意识,激励诚信行为,促进诚信就业。只有就业工作进人一个规范化的教育管理轨道,才能在新的形势下,更好地促进毕业生诚信就业,搞好学校的就业工作。

3. 3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增强毕业生法制观念

要让大学生正确理解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机制,指导毕业生如实正确填写毕业生推荐表和自荐表,加强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管理,严格发放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建立毕业生签约管理系统,还要对毕业生进行必要的法制教育,让学生明白签订就业协议是一种法律行为,它是双方达成的民事合同,违反协议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3. 4拓宽就业渠道,创造就业机会

会计诚信毕业论文范文5

这一时期我国高等教育刚刚起步并处于计划经济时代,诚信问题还不突出。虽然国家相继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但对大学生诚信方面的专门规定相对较少。关于大学生诚信方面的制度规定主要有:

1.政治诚信方面

主要是要求各高校应加强对大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借以肃清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影响。为保证有效开展对大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要求高校设立政治辅导处这样的专门政治工作机构加强领导。这些要求集中体现在1949年9月29日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0年10月4日的《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学校暑期政治课教学讨论会情况及下学期政治课应注意事项的通报》、1951年9月10日的《教育部关于华北区各高等学校1951年度上学期进行“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等课教学工作的指示》等文件中。

2.学习诚信方面

主要是把好入学关,保证升学公平。如1953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关于华东区高等学校处理学生学籍问题的若干规定》指出:“新生入学后,如发现其系在校肄业(包括休学生)或在高等学校毕业,或在职青年未办离职手续,以及采用伪造涂改证件,冒名顶替蒙混报考入学者,必须严格处理,除一律取消其学籍外,并退回原校或原单位或所在区,区人民政府依情节轻重给予处分。”1957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的《关于全国高等学校1957年招考新生的规定》中指出:“报考青年应该对国家忠诚老实,不得有伪造证件或者虚假报学历、经历以及隐瞒政治历史等错误行为,否则一经查出,应即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3.经济诚信方面

主要是要求大学生申请人民助学金要诚实,不得弄虚作假。1955年8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关于执行全国高等学校(不包括高等师范学校)一般学生人民助学金实施办法的指示》中指出:“学生申请人民助学金,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如有虚报情况,假造证件,骗取人民助学金的,经查明后,除停发其助学金外,学校并得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批评或处分。”

4.道德诚信方面

主要强调要对大学生进行“五爱”教育,即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五项国民公德教育,培养大学生的共产主义道德品质。1955年4月25日刘子载副部长强调:“培养学生的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就是要培养他们的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培养他们的独立创造、勇敢顽强的精神,培养他们对待劳动与公共财物的共产主义态度和遵守纪律、尊敬师长、忠诚老实、生活朴素整洁等优良品质以及高度的政治警惕性。”

5.就业诚信方面

主要要求对毕业大学生进行服从统一分配的教育,教育大学生以国家利益为重,服从国家分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1954年暑期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统筹分配工作的指示》中指出:“各有关教育部门及高等学校应根据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的精神,教育毕业生服从国家建设计划,愉快地服从分配。”

二、1977年至1999年的大学生诚信制度建设

在这一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展开和深入,我国教育体制改革逐步展开,国家关于大学生的诚信制度也逐步完善起来。

1.在政治诚信方面

主要要求做好大学生录取政审工作,规定大学生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如1979年《关于一九七九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指出:“政审工作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主要看本人政治表现的政策。考生所在单位应该认真地、实事求是地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做出全面的鉴定。”

1979年《关于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政治审查工作的意见》规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政治标准是:政治历史清楚,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参加劳动,遵守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制,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勤奋学习。”

1983年教育部制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学校可酌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1)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有明显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的言论和行为者,以及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而坚持不改者;(2)违反国家政策法令,触犯国家刑律的各种犯罪分子……”

2.学习诚信方面

主要要求学生在升学和在校学习考试中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要给予严厉处罚。如《关于一九七九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第一条“招生对象和条件”中规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以及无正当理由退学的学生不能报考”,要求大学生必须按质按量完成学业,不得随意退学。同时,该文件还规定:“上一年已被高等学校录取不服从分配的,不能报考。”

《一九八四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在报名条件一栏指出,“上一年已被高等学校录取而不报到以及因舞弊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入学资格的考生不能报考”。同时还规定,“对监守自盗、营私舞弊者,应从严处理。考生舞弊者,应取消其参加统考资格,下一年度也不准报考,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1983年1月20日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凡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不准正常补考。如确实有悔改表现的,经教务部门批准,在毕业前可给一次补考机会。考试作弊情节严重的,应给以纪律处分。”第十三条规定:“学生无故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1/3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并视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以补考机会。”第三十一条规定:“一学期旷课超过50学时(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时间计)和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退学手续的学生,亦作退学处理。”此后,在《国家教委关于严肃考试纪律防止发生舞弊的通知》([86]教学字003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1990年1月20日国家教育委员会第7号令)、《国家教委关于严格高等学校考试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1996年5月29日教学[1996]10号)等文件中,均对大学生考试不诚信行为及其处理作了明确的界定和严格的处罚规定。

3.经济诚信方面

此阶段主要集中在助学贷款领域。国家先后颁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贷款制度实行办法》、《关于

改革国家教委直属院校学生贷款办法的通知》(教财[1995]58号)、《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教财[1999]16号)、《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1999年05月13日生效)、《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试行办法》(教财厅[1999]8号)等文件,这些文件明确规定大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必须具备“诚实守信”的条件,否则贷款提供方可依法终止贷款或进行经济处罚。比如相关办法规定,申请贷款学生必须如实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借款的证明;提供家庭有关人员收入证明,或其他渠道取得收入的证明材料;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贷款人可停止发放贷款,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偿还贷款本息,或依法处分抵押物、质物,清偿贷款本息:(一)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二)借款人未按计划偿还贷款本息的……”“对违约不能如期归还贷款者,则由担保人承担全部还款的责任,并缴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等等。

4.道德诚信方面

主要规定大学生必须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1979年在《关于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政治审查工作的意见》中规定考生本人“品质恶劣、道德败坏、违法乱纪、投机倒把、贪污盗窃或聚众闹事、扰乱社会治安的”不予录取。教育部关于试行《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的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79]教学字039号)指出,“为使学生集中精力完成学习任务,有利于学校的管理,在校学生一般不准结婚。擅自结婚者,应予退学”。

1983年教育部制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学校可酌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3)破坏公共财产,偷窃国家、集体和私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4)小偷小摸、屡教不改,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者;(5)违反学校纪律,情节极为严重者。”

《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贷款制度实行办法》在申请条件中明确要求贷款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适度,道德品质良好”。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1999年8月17日教财[1999]16号)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申请贷款的学生应该“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就业诚信方面

主要是要求大学生服从国家分配,同时也开始要求大学生履行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国家教委关于整顿一九八五年普通高等学校违反规定招收体育运动员问题的通知》([86]教学字009号)第四条第二款指出:“毕业生拒不回到计划分配单位的,按不服从分配处理。”第四条第四款指出:“为保证毕业生分配计划的贯彻执行,对不服从分配的毕业生,仍按国发[1985]91号文件规定的原则执行。”《国家教委关于做好1994年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1993年11月30日教学[1993]11号)第七条具体规定和要求:“未经培养单位主管毕业研究生就业部门同意,毕业研究生在社会上签订的协议,一律无效。”

《国家教委关于做好1995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1994年11月9日教学[1994]19号)规定:“任何单位和部门组织跨省区、跨部门的毕业生招聘会、市场等活动,均须报国家教委批准。毕业生参加上述活动,应经学校同意并持有学校的推荐表或协议书。否则,所签协议无效。”

《国家教委关于做好199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1995年11月13日教学[1995]19号)规定:“凡属国家定向或委托培养的毕业生,违反协议不去定向地区或委培单位工作的,高等学校可按协议规定对其收取违约金和部分教育补偿费;凡毕业生违反就业协议,高等学校可按协议规定对其收取违约金,如果因用人单位违约的,则由用人单位将违约金交付给高校及学生本人。”

三、2000年以来的大学生诚信制度建设

2000年以来,我国大学生诚信制度建设主要是进一步完善以前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各方面的规定更加具体和具有可操作性。各高校也相继制定了各种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1.在政治诚信方面

主要强调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和理想信念。如2005年3月29日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高等学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2.在学习诚信方面

更多是以考试规定的形式要求学生诚实应考,不允许任何作弊现象。如2005年3月29日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大学生考试中哪些行为属于作弊行为有明确规定,而且还明确视情节轻重对考试不诚信者给以相应的处分。在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颁发的《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地做好高考学生资格审查工作,杜绝“高考移民”现象。2005年教育部办公厅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前深入开展诚信考试专题教育的通知中要求各地做好组织所有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的工作。《清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实施细则》《重庆邮电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一些高校的规定也对大学生学习不诚信行为作了明确界定和实施严格的处理办法。

3.经济诚信方面

主要是强调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办法,学生要在国家助学贷款的借贷和还贷的过程中诚实守信,不提供虚假材料,不恶意拖欠贷款,按照合同按时还款。

4.道德诚信方面

主要强调要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大学生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坚持知行统一,积极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把道德实践活动融入大学生学习生活之中。修订完善大学生行为准则,引导大学生从身边的事情做起,从具体的事情做起,着力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如《大学生行为守则》第五条规定:“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重庆邮电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2006年8月)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学生如果“故意隐瞒、歪曲、捏造事实,串供、无理狡辩以及妨碍有关部门、单位调查,或者拒不承认错误的”可以从重处分。

5.就业诚信方面

主要是在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进行双向选择的背景下,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和用人单位的协议书上的规定,不随意毁约,在求职的过程中,不向用人单位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纵观建国以来我国大学生诚信制度建设的发展历程,我国大学生诚信制度建设是同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和教育体制改革同步的,各项制度越来越完善和具体。这些制度的建立,确保了大学生培养工作与社会要求的一致性。

会计诚信毕业论文范文6

论文关键词: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诚信

笔者多年在高校从事学生管理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感到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他们不仅掌握了现代的科学文化,而且普遍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学风严谨,为人诚信。随着就业市场形势的变化,就业市场中一些用人单位和部分大学生不诚信现象屡有发生,且有蔓延趋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一、用人单位和大学生择业的失信行为表现

用人单位的失信行为主要表现在: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刻意地对自己单位进行全方位的失实包装,乃至“提高”工作待遇,做出无法兑现的承诺。还有一些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的时间与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甚至有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骗取毕业生的信息和研究成果,提供虚假的招聘信息。纵观如今的就业市场,用人单位无疑是掌握主动权的一方,因此,一些用人单位的不诚信行为在就业市场中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很大的,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某些毕业生在择业中的不诚信行为。

大学毕业生在择业中的不诚信主要表现在:个别毕业生为了获得面试机会,找到一份满意工作,不同程度地在自己的简历、自荐信上“添油加醋”;还有的为了增强竞争力,涂改成绩单,隐瞒不及格记录,冒用导师的名义写推荐信;更有甚者,为了达到用人单位的聘用条件,不惜制造假英语四、六级证和计算机考级证等证件。另外,有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协议而不履约。

就业市场存在的这些不诚信行为所造成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它已经扰乱了就业市场,使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情况真假难分,选不到合适的人才,也使毕业生对择业无所适从;对社会公共道德建设造成了严重危害;污损了大学生的心灵,使得一部分大学生意志消沉,不努力学习,一心想着弄虚作假、投机钻营;影响了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大学生就业过程中不诚信行为的原因分析

第一,日趋严峻的就业形势对就业过程中的失信行为起到了一定的“催化”作用。目前就业市场主要表现为买方市场,供大于求的总体形势使很多学生处于被动和不利地位,为求职成功,一些毕业生想方设法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