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卫生调查报告范例6篇

校园卫生调查报告

校园卫生调查报告范文1

关键词:学校;传染病防治;调查

学校和幼儿园人群高度密集,接触密切频繁,容易导致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学校和托幼机构是我国传染病事件发生的主要场所[1],学校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认识高低、各项防治措施是否落实,对预防和控制学校传染病的发生至关重要。为了解当前我区各类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现状,发现当前学校传染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市区学校传染病管理的模式,为改进和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依据。2014年10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我们对长治市城区所辖各类中小学开展了传染病防治现状调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 长治市城区所辖各类中小学及幼托机构。

1.2 方法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法规制作调查问卷,培训调查人员,采用现场查看、询问、核实的方式填写有关问题和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组织建设、设施配备、管理制度、知识知晓等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1.3 统计分析 采用EXCEL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基本情况 共调查城区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75所。其中中学24所、小学21所、幼儿园30所。按举办主体,公办53所,民办22所,其中中学5所、幼儿园17所。

2.2组织建设情况 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中,以正式文件下发,成立传染病防控领导组,并有明确分工的有41所,占到54.67%。其中24所中学中,公办有传染病防控领导组文件的11所,占中学的45.83%,民办5所中学中,有1所,占中学的4.17%;专职校医配备总体为24%(18/75),其中民办机构校医配备率为4%(1/25); 设疫情报告责任人机构有36所,占到调查机构48%,其他详见附表。

2.3基本设施情况 调查75所学校机构,有24(32%)所设专业校医室,其中中学、小学、幼儿园分别为8、2、14所;配备常规消毒灯或剂(如紫外线灯、84消毒液等其中一项)的共56所(74.67%),有专门用于晨检的体温计的47所(62.67%),各类公办机构均高于民办机构,详见附表。

2.4制度建设情况 调查75所机构中,有36所(48%)学校制定了应对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32(42.67%)制定了详细、规范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同时对75名学校制定的疫情报告人提出5道传染病相关基础知识,回答对3题为及格,结果及格数(及格率)分别为中学7(29.17)、小学10(47.62)、幼儿园10(33.33%),各类学校及格数分别占调查学校的9.3%、13.33%、13.33%。详见附表。

3 讨论

中小学生及幼托儿童具有人群易感性高、抵抗力差、聚集性大等特点。欧洲的一项调查表明,学校是空气源性传染病的高发场所[2]近年来,从我市各类传染病聚集性疫情看,主要发生在学校和幼托机构。各类学校能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各项校园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是有效防控校内传染病发生与流行的关键所在。

3.1本次调查75所各类教育机构,从传染病组织建设看,建立传染病防控组织,明确相关责任的学校占到54.67%,有专职校医的仅占到24%,指定并明确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占到48%。由次可见我区各类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极不平衡,只有少部分领导高度重视,相当一部分学校领导对此项工作麻木不仁,认为传染病是卫生部门的事。当然,这与多年来无专职校医配备也有关。尤其是小学和民办幼儿园,校医配置缺口很大,直接影响到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有效实施[3]。

3.2从被调查校园传染病设施配备情况看,常规消毒设备和晨检设施拥有率普遍较低。如公办机构体温计拥有率为76%(38/50),民办为36%(9/36),民办机构普遍较低,有37.33%(28/75)学校就没有最基本的晨检设备;从校医室建设看中学有8所公办,民办均未设置。21所公办小学有校医室的只占调查小学的9.52%(2/21),民办幼儿园拥有率仅为20%(4/20)。说明我区各类学校应对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不容乐观。

3.3从传染病防控制度建设看,各类机构制度传染病应急预案率为48%,公办机构55%(33/60)高于民办机构12%(3/25),中小学高于幼儿园,主要与缺乏专业医务人员有关。同时相当一部分预案、制度只流于形式,缺乏可操作性。从传染病相关知识问卷调查看,及格率仅为36%,主要对传染病发生的3个基本环节、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限回答正确率低。有相当调查对象认为学校传染病暴发后,第1责任在卫生部门。可见,他们对传染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因此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传染病应对能力是当务之急。

3.4建议 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密切配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落实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首先要提高各类教育机构领导对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认识,要有忧患意识,依法依规将学校传染病工作落到实处。其次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专业人员,落实晨检、疫情报告、接种证查验和消毒隔离等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同时,各级卫生专业机构要依法加强对校园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力度,尤其对民办教育机构加强准入审核和日常监督,增加督导频次;再者要强化学校、托幼机构安全、卫生管理人员的系统培训,开展应对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应急演练,切实提高校园传染病防控能力和水平[4]。

参考文献:

[1]金连梅,荆瑞巍,罗莉,等.我国学校传染病流行/暴发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学校卫生,2009,30(1):55-59.

[2]于建新.崇左市中小学校传染病防治现状分析[J].中国学校卫生,2007,28(10):946-947.

校园卫生调查报告范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2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2.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2.4各县(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2.5各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3事件分类分级

3.1事件分类

3.2事件分级

4预警与报告

4.1预警

4.2突发事件险情信息报告

5应急分级响应

5.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

响应

5.2较大(Ⅲ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5.3一般(Ⅳ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5.4紧急处置

5.5应急响应结束及后期处置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6.2医疗保障

6.3人员保障

6.4技术保障

6.5治安维护

7应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训与演练

7.2安全专管员

7.3奖励与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

8.2解释部门

8.3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建设“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以及《**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校园内突发性各类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2)“以人为本,安全优先”的原则;

(3)“立足基层,有效控制”的原则;

(4)“加强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领导体系的要求,成立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1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1.1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成

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是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负责对全市校园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教育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建委、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交通委、市消防支队、市气象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2.1.2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校园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向市政府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有关校园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置情况。

(3)组织会商,分析、判断校园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提出对策和措施。

(4)对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学校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校园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做好事后评估和信息工作。

(6)调动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应急救助工作。

(7)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2.1.3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市委宣传部:协调校园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拟定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协调校园突发事件的新闻,具体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实施。

(2)市安全监管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参与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3)市公安局: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处置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车辆的通行,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4)市财政局: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5)市城建委:负责对受灾学校校舍的鉴定及修复重建报告的审批等工作。

(6)市卫生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获救伤病员和感染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及紧急医疗援助,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校园内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指导学校开展公共卫生工作。

(7)市教育局:承担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搜集和传递校园突发事件信息,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急抢险行动,协助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动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联络与报告工作;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8)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依法开展对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配合;负责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

(9)市交通委: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0)市消防支队:参与校园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并提供救援装备和技术支持。

(11)市气象局:负责向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气象预报信息。

(12)市环保局:负责因环境污染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负责污染的处置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13)市文广新闻出版局:负责受灾学校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

(14)市工商局:依法开展对食品流通环节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15)市质量技监局: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参与校园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依法开展校园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

(16)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负责校园突发事件救助活动中通信保障工作和提供通信技术支持。

2.2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2.2.1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担任。

办公室成员: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学生处处长、计财处处长、人武部部长、组织人事处处长、教育处处长、督导处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事件响应时,抽调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充实办公室力量。

2.2.2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2)负责搜集和传递校园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汇总、评估、报告校园突发事件的救助工作情况;

(3)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急抢险行动;

(4)协助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动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助;

(5)参与学校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6)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组织预案演练;

(7)承担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2.3.1专家组

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与级别,组织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由公安、卫生、消防、工商、食品药品、质量技监、气象、环保、安全监管等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提供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咨询和建议;参与相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综合协调组

由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市教育局办公室和学生处组成,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展开应急救援工作;密切关注事件发展的动向,及时收集、汇总、核对事件发展情况;在接报事件发生两小时内向市政府和省教育厅报送信息,及时传达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指示。

2.3.3宣传报道与信息收集组

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市教育局及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对校园突发事件进行全过程的追踪报道。

2.3.4后勤保障组

由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市教育局办公室、计财处和人武部组成,负责各类物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处置的物资供应。

2.4各县(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各县(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本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和协调,作出处置本行政区域内校园突发事件的决策、决定及要采取的措施。

各县(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区)

教育局,负责搜集和报告校园突发事件信息;参与县(区)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汇总、评估、报告校园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情况;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急抢险行动;协助县(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动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参与校园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组织预案演练;承担县(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5各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各学校都应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校长负责指挥本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主要职责:及时上报本学校的突发事件信息,在市、县(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紧急抢险行动,及时如实报告学校突发事件的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对学校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教育课程,组织师生进行安全演练。

3事件分类分级

3.1事件分类

本预案将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分为以下四类: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故灾难、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级

按照校园发生的安全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Ⅰ级)、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Ⅱ级)、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Ⅲ级)、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Ⅳ级)。

3.2.1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Ⅰ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群体性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积倒塌等特别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传染病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园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的突发性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3人及以上群体性死亡,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打砸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园内一次性发生3人及以上多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死亡事件;中、高考试卷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Ⅱ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确诊病例;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5-9例或死亡2例;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出现人员死亡;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危害严重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2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非法集会、罢教、参与等组织渗透、煽动、闹事;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破坏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人员受伤10-19人;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越级上访、离校出走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一次死亡2人;学校聘用的外籍教师在本市所聘学校内或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组织师生到境外参加学习活动时发生人员生命安全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Ⅲ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1人,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2-4例及以上或出现死亡1例;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10-29人以下或出现死亡1例;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发生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市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破坏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学生出走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较大损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

3.2.4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Ⅳ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1-2人受伤或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饮用水、食物中检出霍乱流行菌株;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2人受伤或学校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学校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打砸公物,并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或实习期间发生1-2人受伤事件;学校内发生不明原因的个别学生出走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出现1-2人受伤事件。

4预警与报告

4.1预警

及时收集可能引起校园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根据预警信息及等级,采取相应措施,提前做好应急反应方案和应急准备工作。

4.1.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1)预防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建立全市校园突发事件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平台,构建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预防预报预警网络,及时获取校园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实时信息。

(2)信息收集与分析

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为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供即时的学校有关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收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根据预警采取应急准备。

4.1.2预防预警行动

事先针对不同学校突发事件,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预案,并根据学校不同的预警等级,采取积极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向相关部门、相关学校预警信息,防止学校突发事件的发生,减少学校突发事件对人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1)学校预报预警

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的预报预警信息,经办公室负责人确认,通过相关部门向学校可能引起学校突发事件的信息。

(2)救助力量应急待命

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学校突发事件预警后,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及相关指定救助力量负责人进入应急指挥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单位的指挥员、救援人员进入待命,各种备车待命,应急通信设备进入守听状态。

4.2突发事件险情信息报告

(1)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学校突发事件信息后,对信息进行分析与核实后,按照信息报告程序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和省教育厅报告,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2)各级各类学校接到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报告后,应当按应急信息上行快速报告渠道,在第一时间向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上报信息应当做到客观、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主管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件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件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应急分级响应

依据校园安全事件的分级,救援行动实施分级响应。校园安全事件救援应急响应以属地管理为主,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学校安全事件的救援,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相关成员单位,根据校园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的实际情况,实行统一指挥。

5.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单位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并立即向市政府和省教育厅汇报,相关县(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1)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到现场组织指挥,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对校园突发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控制事件的损失和扩大,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及时全面了解事件情况,与上级政府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政府部门的指导和支援,并将上级政府部门的决策及时传达。

(2)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2小时内向市政府、省教育厅报告,以后每天及时向市政府、省教育厅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件情况。

(3)迅速了解、掌握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件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件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事发地县(区)政府、教育局的领导,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6)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灾害发生前,市教育局立即发出停课通知,所有学校全部停课,所有学生全部离校回家,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在特殊情况下无法迅速离校回家的,学校负责将学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安排人员参加抗御自然灾害,保护国家财产的一级抢险处置工作。各学校除安排抗灾值班人员外,将其余教职工全部撤离学校。

(7)如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各学校在市学校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做好隔离消毒工作,必要时相关学校、相关班级安排停课。

5.2较大(Ⅲ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市学校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响应程序,市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指导相关县(区)教育局、学校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相关县(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1)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学校安全事件信息;组织会商,分析学校安全事件形势,落实对事发学校的救助支持措施;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共同听取事发学校的情况汇报。

(2)及时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2小时内向市政府、省教育厅报告,以后每天及时向市政府、省教育厅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件情况。

(3)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事发地的县(区)政府、教育部门的负责人,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6)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灾害发生前,市教育局立即发出停课通知,所有学校全部停课,所有学生全部离校回家,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在特殊情况下无法迅速离校回家的,学校负责将学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安排人员参加抗御自然灾害,保护国家财产的一级抢险处置工作。各学校除安排抗灾值班人员外,将其余教职工全部撤离学校。

(7)如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各学校在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落实隔离、消毒等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相关学校、相关班级安排停课。

5.3一般(Ⅳ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启动相关县(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启动。

县(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进入应急响应程序,市教育局指导事发学校开展救援工作。学校事发地的政府、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及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事故发生2小时内必须向市学校安全应急指挥部、市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一次报告前24小时的情况;在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挥协调下,开展应急抢险处置工作。

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学校校长及校领导班子成员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及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在第一时间,既2小时内向本级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一次向本级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故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发生情况补充处置方案;请求上级部门尽快安排支援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工作;在应急救援力量未到之前,及时安排人员抢救伤病人员、引导疏散教职工和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4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件发生的学校及学校所属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学校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学校和当地县(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应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5.5应急响应结束及后期处置

5.5.1应急响应结束

校园突发事件救援工作已完成,事发学校秩序基本恢复,由实施应急响应的指挥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5.2善后处理

根据学校突发事件情况,相关成员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在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挥下,进行具体后期处理。

5.5.3总结

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总结评估工作,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宣传报道与信息收集组负责承担学校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向社会校园突发安全事件信息,并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的原则,对媒体的信息,必须经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向社会。

6.2医疗保障

学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部门应开展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6.3人员保障

事发学校所在地市、县(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件处置。

6.4技术保障

学校安全事件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资质检测机构受市、县(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委托,立即开始工作,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5治安维护

学校安全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维护由市公安局负责。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安部门应立即启动治安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组织、指导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力量参与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依法严厉打击学校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7应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训与演练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学校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按规定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并保证课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进行督查。

(2)各学校每年要认真制订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各种载体、运用各种形式向师生宣传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预防知识和避险、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进行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防护教育;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4)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5)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教育行政部门适时组织预案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建立学校应急处置和抢救小分队。

7.2安全专管员

各级各类学校应配备专、兼职安全专管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加强常规信息和突发事件易发地的信息监控。多途径广泛收集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做好信息的分析、评估与判定工作,并建立有关制度,鼓励学生、教师、职工、家长或者其他人员、单位提供有关突发事件信息。

7.3奖励与责任

对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校园突发事件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因而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教育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由市教育局牵头及时修订本预案。各县(区)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2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校园卫生调查报告范文3

一、领导重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为保障专项检查顺利有序开展,保定市卫生局成立了传染病检查领导小组,根据省卫生厅《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保定市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点、检查范围和检查要求,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保证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二、专项检查成效显著

(一)分层次检查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根据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分工协作,依照《方案》分层次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此次共检查各级医疗机构4348家,其中二级以上医院119家;妇幼保健院26家;乡镇卫生院15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13家;其他医疗机构(个体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3907家;CDC25家。发现各类违法行为单位4250家;其中予以行政警告3986家;立案264起;行政处罚264家,累计罚款约36万元。

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妇幼保健院:

均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设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相关培训记录、医疗废物登记较齐全,设立了医疗废物暂存点,医疗废物交由市级处置中心处置或自行焚烧处置,相关人员采取了一定的卫生防护措施。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医疗单位无医疗废物运输专用工具和通道,少数医疗单位未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包装,医疗废物暂存点不符合相关规定,暂存医疗废物未按要求及时处置。

2.乡镇卫生院、社区中心、其他医疗机构:

大部分医疗机构尤其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个体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无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无相关培训记录、医疗废物登记,未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包装,医疗废物暂存点与生活垃圾同处一处,甚至有的单位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在一起。相关人员卫生防护意识较差,防护设施不全,无医疗废物运输专用工具和通道,有的医疗单位医疗废物暂存点存放大量医疗废物,不及时进行处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3.县级CDC:

绝大多数CDC能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设置了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相关培训记录、医疗废物登记较为齐全,但也有少数CDC医疗废物暂存点不规范,相关人员卫生防护意识差,未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包装。

针对医疗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了责令限期整改、行政警告和罚款处罚。

(二)内镜消毒监督检查情况

此次共检查开展内镜诊疗的医疗机构89家。开展内镜诊疗的医疗机构一般为大型综合医院或规模较大的专科医院,制度比较健全,管理较为规范,基本上能按照《消毒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诊疗。存在的问题主要为:一部分医疗机构由于房屋、诊室设置等硬件上原因,内镜清洗与诊疗环境未分开设置,个别单位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时间未达到相关要求,有的未索取消毒剂供应厂家的相关资料。

针对存在问题的医疗单位,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规分别给予了责令限期整改和行政警告。

(三)CDC对学校、幼儿园疫情调查处理监督检查情况

我市有25个县级CDC。为“迎奥运,保安全”,CDC对学校、幼儿园的传染病防控工作非常重视,均开展了传染病疫情监测、防控指导。对发生疫情的学校、幼儿园均及时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各种调查、记录基本完整。

(四)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情况

此次共检查各类学校、幼儿园591所,其中乡中小学211所;县中小学38所;市中小学9所;高、职学校19所;幼儿园314所。各类高、职、中小学及幼儿园均成立了相应的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有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的防治和疫情报告工作,大部分学校建立了晨检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课报告制度,有学生晨检记录和因病缺课情况登记,统计,有学生病假登记,有学生定期体检制度,部分学校环境整洁,建立了相应的清扫和消毒制度。但发现存在一定问题:部分学校,尤其是乡级中小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勤追查登记等制度不健全,有的虽然建立了晨检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勤追查登记等制度,但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使疫情报告不及时,不能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有些学校患传染病学生的隔离、转诊和治疗情况登记不全,给流调工作造成了一定因难,还有些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力度不够,使教师和学生不能了解更多的传染病防治知识,部分学校教室和宿舍通风不良,没有严格执行清扫消毒制度,极易造成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今后工作重点:

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在传染病防控方面的法律意识,为下一步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打下了基础。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今后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教,进一步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特别是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法律意识,达到知法、懂法、守法。县级及乡镇医疗单位要尽快建立传染病处置工作制度和传染病自查制度,完善相关记录,建立医疗废物产生地医废处理工作流程,使用符合规定的包装物和包装容器。

2、切实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乡村级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使之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消毒隔离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有效防止各类传染病的传播流行。

校园卫生调查报告范文4

(一)目标

为切实做好全县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序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对学生健康和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安全稳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开展的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全县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在教育局统一领导下,成立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学校及幼儿园的病毒肺炎防控工作。

全县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实行病毒肺炎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全县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成立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小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本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的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职责分工

1.教育局职责

(1)教育局负责指挥、协调、管理本县内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系统病毒肺炎防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本县内学校校医和健康教育教师病毒肺炎应急培训和演练,配合专家组排查疑似病例,开展本县内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动员及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对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病毒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

(2)教育局和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要加强与本县卫生行政部门的配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形成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2.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职责

(1)要坚持晨检制度和报告制度,明确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人,负责传染病的监控与报告工作。班主任每天都要掌握每个学生的出勤和身体健康情况,对因病缺席的学生,要了解掌握病因、及时追踪。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要掌握全体师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异常及有可疑症状者实行疫情快报制度,发现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应当在2小时内及时上报属地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保健科室)。教育局接到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疫情报告后,及时报告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县卫生防疫部门,重大疫情报当地政府。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逐级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密切关注与疫区回归人员有密切交往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和师生。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要及时掌握师生情况,做好登记调查。

三、应急处理措施

1.教育局成立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如有疑似病例,指导小组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开展有关工作。

2.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卫生、教育部门报告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疫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人数等有关内容。

3.立即停止学校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流行的一切活动。

4.在上级各部门未达到前,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病患人员隔离。

5.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搞好健康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及病毒感染的肺炎和其他相关传染病的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卫生防疫的意识和自我保健的能力;要对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校医及保健教师进行病毒肺炎和学校传染病防控知识、监控与报告等方面的培训。

2.改善环境卫生和做好应急准备。要积极组织学生(幼儿)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抵抗疾病的免疫能力;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厕所等学生(幼儿)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卫生,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要有专人负责,保证消毒药品与消毒器具的充足有效。

校园卫生调查报告范文5

关键词:学校;流行性腮腺炎;暴发

2012年3月,句容市后白镇中心幼儿园与句容市后白中学分别发生流行性腮腺炎暴发疫情,共发生20例,无二代病例。暴发疫情发生后,我院立即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对两所学校流行性腮腺炎进行调查与处置,现报告如下:

1疫情概况

句容市后白中学位于集镇东,有初中三个年级 28班级,在校教师140 人,其中学生 1006 人。学校卫生条件好,学生因病缺课报告系统完善。病例全部发生在初三(4)班,该班45人,其中男26人,年龄15~17岁。首例患者吴某、男、16岁,3月12日头痛、低热,末处理来校上课,13日加重到村卫生室予感冒给退热对症处理。14日出现左侧腮腺肿痛,到卫生院就诊,临床诊断为流行性腮腺炎,进行居家隔离治疗。后该班陆续出现患者至3月19日,共发生现症病例10例,其中网报9例,1例发病居家没有就诊而漏报,罹患率22.2%,其中男 6 例、女 4 例,男女性别比为1:0.9 以统计学检验,发病与性别无关,3月20日后无新病例发生,疫情终止,其他班级及教职工无病例。

后白中心幼儿园座落集镇南边,离实验高级中学500m,全园有大中小共9个班级,全园447名幼儿,教职工27人。本次暴发疫情均集中在大(2)班,该班53人,其中男29,女24人,全是6岁儿童。自3月16日出现首例因发热、腮腺肿大到卫生院就诊,至3月19日共报告10例,全部经卫生院诊断并网络报告,罹患率18.86%,其中男5例,女5例,男女性别比为1:1,以统计学检验,发病与性别无关。3月20日后无新病例发生,疫情终止,其他班级及教职工无病例

2临床症状

经调查,二起流行流行性腮腺炎暴发疫情共发病20例,其中发热17例,高热9例,发热85%,所有病例均伴有一侧或双侧腮腺非化脓性肿痛,无脑炎等并发症。就诊病例血常规检查,白细胞降低,末做血清IgG抗体检测。根据流行性腮腺炎诊断标准,结合流行病学史诊断为流行性腮腺炎临床病例。全部病例集中在2所学校2个班,均有密切接触史,经追踪初三年级的吴某与幼儿园首例患儿是隔壁邻居,发病前在一起玩耍过。初三年级10例病例腮腺炎疫苗接种史不详,幼儿园有1名有病例有麻风腮疫苗接种史。根据以上疫情三间分布特点可知,该疫情发生具有比较明显的聚集性,呈现呼吸道传染病通过近距离空气飞沫传播的特点,同一班有多个同学受到传染而发病。由于第一个病例没能及时正确处置来到学校上学后续同班出现多名同学感染是这次疫情发生爆发的主要原因。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①由于当地家长对本病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认为不是什么大病,得了该病没能足够重视,误认为是感冒,致使得了病的学生没有得到及时的隔离和治疗,为疫情的扩散提供了条件。②由于学校对患本病的学生没有阻止其上学,且该两学校学生有40~50%的学生流行性腮腺炎疫苗接种史不明确,也是造成本次疫情爆发的原因之一。③由于两所学校首例病例有明确密切接触史,加上天气较冷,班级门窗紧闭,造成两个班级陆续出现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3防控措施与结果

针对流行性腮腺炎的暴发疫情,我院结合句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意见,立即向学校提出书面防控意见。

3.1要求发病班级停课7d,全校取消集体活动。对现症患者进行隔离和治疗,严格控制传染源。学校确定专人,监测疫情动态,加强晨检、午检工作,每天对学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发热或腮腺肿痛的学生立即报告并落实家庭隔离治疗。3.2加强健康教育,我们对该校的全体师生进行了多次的健康教育,把有关流行性腮腺炎防治知识传授给全校师生,使他们懂得如何去预防和治疗这种病,提高个人的防护意识。同时在该校出版宣传专栏,并向村民发放预防流行性腮腺炎的宣传单和小册子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向学生与幼儿园家长发放流行性腮腺炎防治知识宣传单,大力宣传开窗通风,勤洗手、不与生病学生接触。同时在二所学校发放自愿接种麻风腮疫苗通知书,对非密切接触者接种流行性腮腺炎疫苗进行预防,并要求尽可能不要接触现症患者。自3月25日无流行性腮腺炎疫苗接种史的家长自愿带儿童进行麻风腮疫苗疫苗500多人次的接种,发生疫情的2个班应急接种达90%。

3.3学校对所有教室、桌椅等常用物品进行消毒,利用漂白粉等消毒药品对教室及人群聚集较多的公共场所进行喷洒消毒处理,教室进行开窗通风2h/d以上。

3.4、所有患者居家隔离治疗,隔离期为发病至腮腺肿大恢复(发病之日不少于14d)。3月20日2个班级停课,到4月10日无新病例报告,疫情流行终止。

4讨论

流行性腮腺炎是呼吸道传染病,容易在学校幼儿园等人群聚集地通过密切接触引起的呼吸道感染发病[5],首例患者发病期间在校上课,增加传播感染机会,是造成在校感染与被感染引起暴发的主要原因。

本次二起暴发疫情及时控制,得益于学校完善的因病缺课报告系统,二所学校全在集镇,教学设施设备完善,同时有完善的传染病报告处置制度,在第一例疑似患者发生时,即及时报告了疑似疫情,给卫生部门疫情预警,提前做好疫情防控。同时学校配合卫生部门对班级停课、消毒与应急接种以及对患者彻底居家隔离等防控措施及时落实到位,确保了疫情及时控制,无二代患者发生。

本次暴发疫情告诉我们,对学校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必须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要求,结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时提出以停课、隔离、晨检和消毒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1-4],同时要求学校给予密切配合,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了疫情。因此 :一旦出现疫情,我们就要针对该病流行的三大环节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重点预防,防止疫情进一步漫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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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周敬信.黄浦区急性病毒性肝炎流行特征、医务人员乙型和丙型肝炎感染率及KAP的调查[D].复旦大学,2008.

校园卫生调查报告范文6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全面强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实现“四个提升”,即“进一步提升校园自身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校园安全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工作协作水平”,严防涉校涉生恶性案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安全。

二、工作措施

紧紧围绕“进一步强化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动员、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强化校园‘三防’建设、进一步强化高危人员管控、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巡控”等“五个强化”重点措施,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动员,全面形成校园安全管理合力。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做好综治(法制)副校长聘请工作,要充分发挥综治(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要在校园周边的邻近单位、住户、商业摊点、店铺物建护校安全员,遇有突况立即报警,齐心协力迅速做好应对处置。要注意巡视检查报警点报警装置,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予以维护。要推动建立专兼职护校队伍,组织发动党员干部、退休职工、学生家长、治安志愿者建立护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村校联防制度,学校要加强内保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专兼保卫人员、门卫,要加强安全工作队伍的培训,落实保安员岗前培训,邀请公安干警、镇村干部、治保人员及社会热心人士参与,定期在校园内外进行安全巡查。要通过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实现校园及周边都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有人管。要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加大校园的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要加强与工商、城管、卫生等部门的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堵塞校园安全漏洞。要以“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为重点,建立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机制。要对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要强化门卫、值班、隐患排查等制度的建设,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应急预案并经常性开展演练。要对校园周边的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及时进行清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对周边存在的治安乱点,要限期进行整治解决;对存在的重大隐患、突出治安问题,要报告地方党委、政府。

(三)进一步强化“三防”建设,着力筑牢校园安全屏障。一要全面加强人防建设。要按照省公安厅、省综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指导配备门卫和年富力强的治安保卫人员及保安员,配齐安全叉(钢叉)、橡胶棍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二要推动技防设施建设。要按照《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校园要配备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一键式报警设施,并落实专人值守。要积极推动校园视频监控接入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视频监控平台,不断提高联网率。学校要注意巡视检查校园视频监控装置,发现损坏要及时维护。三要全面加固物防设施。以校园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物防设施建设,确保校门、围墙及重点部位物防设施符合安全要求,确保校园各项封闭管理措施到位。

(四)进一步强化高危人员管控,切实降低校园安全风险。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结合正在开展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加强各类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涉及校园内师生的,要指定专人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属于校园资产、劳资纠纷等方面的,要及时协调解决。对因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扬言报复的人员,要进行谈话教育,并落实必要的稳控措施,严防其铤而走险。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地区因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可能实施个人极端行为人员,以及长期在社会上游荡的闲散人员的摸排工作,纳入工作视线,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要针对季节变化特点,不断强化校园周边地区肇事肇祸及潜在暴力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切实掌握其现实状况,会同卫生、民政等部门及村(居)委员会、社区、家庭等做好治疗、管控工作,严防其滋事肇祸。

(五)进一步强化周边巡控,不断织密校园安全网络。要持续推进校园“护学岗”建设,结合综合警务改革,在上放学等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组织警力或辅警维持交通秩序。对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要进行严格盘查;要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对正在实施危害师生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果断处置,把危险、损害降到最低,要教育学生在危险面前学会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指导护校志愿人员开展校园门口值守及周边巡查,注意发现学生上放学期间出现的可疑情况、人员,并及时报告、报警,协助处置各类涉校涉生突发事件。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要成立教师护队,上放学重点时段在校门口对学生进行引导帮助。

三、工作机制

学校根据职能分工,建立健全“护校安园”行动协作配合机制、检查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专项行动纵深开展。

(一)协作配合机制。要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护校安园”工作。要定期沟通交流工作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共同会商制定工作措施,适时联合召开推进会,进一步巩固成效,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检查考核机制。不间断地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责任追究机制。要明确工作责任,严肃问责追究,促进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对因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不落实或者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涉生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校长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为全面统筹推进“护校安园”行动开展,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及护校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