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制度论文范例6篇

农村金融制度论文

农村金融制度论文范文1

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就是制度变迁。制度变迁按照内在动力,可分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是指现行制度安排的变迁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它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其基本特征可概括为利益驱动、自发性和渐进性。强制性制度变迁是指由国家政府命令和法律形式而引入实行的变迁,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主体是国家。其变迁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制度供给是国家政府的基本职能;制度是一种公共品,而公共品一般是由国家“生产”的;制度均衡是极少的,制度不均衡却是经常的,国家实行强制性制度变迁就是为了弥补制度不均衡状态中的制度供给不足。

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要解释长期制度变迁,国家理论必不可少。道格拉斯-c,诺思在其所著《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革》一书中,提出了对经济学界影响颇大的国家理论,其主要观点如下:(1)国家是制度及制度变迁的主要供给者。(2)国家给社会提供制度并进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动机是为了取得收人。诺思指出,国家及其统治者也是“经济人”。也追求福利和效用最大化,他们之所以愿意提供制度或者进行制度变迁以弥补制度供给不足完全是从自己利益出发的。(3)国家在提供制度的过程中,由于其目的(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和社会产出最大化)常常会发生冲突,因而,统治者也往往不愿意改变低效的产权制度。(4)国家提供的基本服务是博弈的基本规则,主要是界定形成产权结构的竞争与合作的基本制度。而当国家提供这些基本制度时。会出现一种我们常说的“悖论”现象,这就是所谓的“诺思悖论”。“诺思悖论”可以这样理解:一方面,国家权力是构成有效产权制度安排和经济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国家权力介入产权制度又往往不是中性的,在竞争约束和交易费用约束的双重约束下,往往会导致低效的产权制度结构。

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实践逻辑:供给制度陷阱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金融体制进行了三个阶段的改革,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经济主体信贷需求难的问题。相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金融发展陷入供给制度陷阱之中:在支农的旗号下,农村金融供给制度却一直体现“以农养工”、“以乡带城”的“劫贫济富”倾向,农村金融供求呈现出明显的总量与结构的双重失衡,农村资金一直在“非农化”,农村金融体系一直趋向“非农化”,其结果必然是“城市吃肉、农村失血”。

1第一个阶段:1978--1996年,恢复和成立新的金融机构、建立起单独的农村金融安排时期。(1)1979年恢复中国农业银行,其农业贷款对象从以集体为主变为以农户为主。(2)农村合作信用社从政社合一的体制下解放出来,恢复“三性”,即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3)1994年成立农业发展银行,专门经营从农业银行剥离的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4)放开对民间金融的管制,农村合作基金会异军突起,大大满足了农村经济的融资需求。这个阶段的改革形成了农村金融市场组织的多元化和竞争状态,促进了农村金融的较快发展。但是在农村金融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1)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明显滞后。1979--1993年农村信用社成为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受到层层行政干预,背离了“合作”的初衷,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受到了种种限制,并初步形成了从农村“抽血”的局面:1984年农村信用社的存贷比率为0.41,1996年降为0.22,并且此后还在继续下降。2)农业银行一直身兼政策性和商业性的双重任务,不利于商业化发展和经营管理的改善。3)部分正规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组织非规范经营,加剧了农村金融风险。为此。以建立农村金融体系为目的的第二轮农村金融改革势在必行。

2第二个阶段:1996--2003年,意图建立起三位一体的农村金融体系时期。按本阶段的制度设计,为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的三家金融机构中,中国农业银行发放商业性贷款,农业发展银行发放政策性贷款,农村信用社则按照合作制原则发放小额农户贷款,形成商业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分工合作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但是,在实际运作中,我们没有看到这“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去支撑农村金融的局面。实际情况是:(1)中国农业银行在1996年后“洗脚上田”,逐渐撤并基层分支机构,退出了农村信贷市场。(2)农业发展银行也没有担当起为农村发展发放政策性资金的角色,只是财政发放粮食收购贷款。粮棉油流通体制理顺后,连其存在的合理性都值得怀疑。(3)广大农村仅剩下农村信用社还发挥着正规金融供给者的作用,承担“一身三任”的角色。由于农村信用社既没有实行合作制的先天基础,也没有实行合作制的后天动力,只能继续沿袭农业银行管理时期商业化的经营方向,加上政策层面一直没有给其一个清晰的定位,其经营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实际上,农村信用社本身的历史包袱沉重,资本金严重不足,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不完善,管理责任难以落实,难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4)农村民间金融受到压制,转入地下运营。从总体上看,这一阶段改革的结果是:农村金融体系对农村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不但没有加强,反而有所下降,农村资金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农民的消费性金融需求几乎不可能再从正规金融体系中获得满足,农业生产性金融需求有十分苛刻的贷款条件,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的发展性金融需求更缺乏来自大银行的资金保证。而且,在农村经济存款市场上,资金通过邮政储蓄和国有商业银行大量流入城市,使资金本来就短缺的农村经济发展雪上加霜。

3第三个阶段:2003年以来,农村信用社初步走向市场化时期。以2003年6月《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的公布为标志,这轮改革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强化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要求,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把农村信用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人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维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2004年以来,以明晰产权和完善农村信用社经管理体制为中心的农村信用社改革正在进行。可以预见,本轮改革完成后,诸如农村信用社产权不明、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将到一定程度的解决,将逐步形成农村信用社“谁出资、谁管理、出了问题谁负责”的管理模式。但是,由于本轮改革的目标不是解决农村融资问题,而是解决农村信用社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所以在解决农村融资问题上,一直没有多大进展。

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制度特征:中国农村金融制度陷阱的理论根源

1农村金融制度的每次变迁均是自上而下的政府强制,而非自下而上的诱发性政府行为,更不是农村经济主体自主,是外力作用,而非内部驱动,是被动变迁而非主动变迁,是政治需求而非市场需求。农信社从国有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再与农业银行“脱钩”,恢复合作性质,均采用了政府供给主导型强制性变迁的方式。政府供给主导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虽然降低了制度变迁的时间成本和摩擦成本,却未必能在较大程度上满足微观金融主体的制度需求和提高农村金融效率。政府作为权力中心和推动制度变迁的第一行动集团,在决定与推行农村金融制度变迁时,既有促进农村金融效益最大化的动机,更有巩固既定经济体制和自身利益的意愿。改革的措施、速度都要与政府利益和偏好一致,微观金融主体只是金融制度的被动接受者。

2农村金融制度变迁与农村经济制度变迁的路径相悖。首先,1979年以来农村经济制度的两次具有历史意义的变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和乡镇企业的兴起,都采取了自下而上的诱发性变迁方式。结果这两次变革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第一次变革使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其赖以生存的土地上得到了空前发挥,促进了农村劳动生产率的快速提高。第二次变革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的大调整。如前所述的自上而下的农村金融制度变迁与此形成了巨大反差。其次,农村经济制度的上述两次变革,都使农村经济主体的产权关系进一步明晰,而农村金融制度的变迁则使农村金融组织的产权关系更加模糊不清。农村金融制度变迁和农村经济制度变革路径相悖状况,带来的直接结果是正规金融在农村的日益萎缩和民间借贷的产生与发展。变革后的农村经济形成了以农户、私人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的格局,对资金需求具有小额、分散、灵活、方便的特点,但农业银行和农信社由于属于“官办”,衙门化作风严重,加上小农经济本身所蕴涵的风险性与现代金融机构经营目标所追求的资金运营规模化和安全性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造成了农村中金融网点的收缩和农村金融业务的缩减。在此情况下,各种形式的民间借贷应运而生,形成了现存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3改革开放以来的制度变迁具有“路径依赖”特性,即制度变迁中存在着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机制,这种机制使制度变迁一旦走上了某一条路径,它的既定方向在以后的发展中会得到自我强化。诺斯认为,“人们过去做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沿着既定的路径,制度变迁会进入良性的轨道而迅速优化,也可能顺着原来的错误路径往下滑,甚至被锁定在某种无效率的状态之中。而要扭转既有方向,通常要引入外部变量,付出昂贵的成本。中国农村金融改革之所以呈现政府主导特征,一方面,由创新的初始条件所决定:另一方面,创新路径选择的错误使然。首先,创新的初始条件决定了初始的创新必然是政府主导型的。中国金融创新的基础是高度集中的计划金融体制,这种体制下的金融机构是指接受政府控制、服务于实物分配计划的政府职能部门,不是独立的利益主体和行为主体,既无创新的愿望,更无创新的权力。因此,改革初期,无论是哪种形式的创新,都只能是由政府来决定、组织和推动。其次,创新的路径错误使政府主导特征得以继续。中国市场取向的农村金融创新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包括融资机制市场化、金融机构企业化、金融活动竞争化、金融管理适应化和人们金融意识的不断提高、信用观念的增强等多方面。这些方面不可能齐头并进、一步到位,因而路径选择至关重要。制度经济学知识告诉我们,有效组织是制度变迁的关键。因此,农村金融创新的首要任务是构造有效的金融机构。但是,产权制度是组织制度的基础和核心。国有独资金融机构之所以不是有效组织,首先是它不具有有效产权。国有独资产权无效决定了国有独资机构组织无效,进而决定了国有独资金融机构经营创新无动力,再加上国有独资金融机构在金融业的绝对垄断地位,中国农村金融创新政府主导特征自然会延续下来。

4、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是跳出供给制度陷阱的正确选择

建立高效的农村金融体系是农村金融发展的目标模式,也是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落脚点。要跳出农村金融供给制度陷阱。让制度变迁沿理想的路径演进,不能就金融论金融,必须加强农村金融制度创新:

1推进农民组织化,为农村金融发展培植制度环境。首先,合理定位政府角色,转变政府职能。加大推动农民组织化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对农民经济组织可以在税收上采取必要的优惠政策,并加大财政上的支持力度,在农民组织的建立和登记上提供便利,要特别重视对农民组织管理层的专业培训。其次,加强法制建设,构筑完备的农民组织法律体系,认真组织实施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

2创新土地制度,通过制度供给增加农村金融的有效需求。(1)要对耕地实行国家发包,明确赋予农民一定时期的产权,建立保障农民权益的产权制度,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2)要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收益分配关系。(3)要建立土地市场,加速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的价格机制。

3主动引导农村非正规金融的适度发展,构建符合国情的农村金融体系。(1)正视和承认非正规金融在农村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改变对其持有的漠视和敌视的态度,并认真研究其特有的规律。(2)制定相关法律为非正规金融提供一个合法的活动平台,减少其躲避管制所发生的成本,规范其行为。(3)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加强对非正规金融监控,把其负面效应减至最低。

农村金融制度论文范文2

摘 要 本文在现代金融学和系统论的理论基础上,以杨凌示范区农村金融改革为研究对象,从农户、金融机构和政府三个层面,通过分析杨凌示范区农村金融现状、各改革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及改革的成效,总结杨凌农村金融改革的成功经验,综合评价两年来杨凌示范区农村金融改革取得的成果和遇到的问题。

关键词 农村金融改革;路径研究;杨凌示范区

0 引言

长期以来, 由于商业银行普遍面临的盈利压力和股东约束,往往都更倾向于参与到竞争激烈而利润率更具吸引力的城市金融领域。在从专业银行体制转向商业银行体制的过程中,各国有商业银行大量收缩县级以下机构,加上农村信用社普遍强调商业化转型,使得农村金融对县域以下市场的服务逐步萎缩。事实上,许多县域以上的区域已经处于金融竞争日益充分的状况,而多数县域以下的、亟待金融支持的区域,却一直难以得到足够的金融支持。对此,应该在金融机构布局、业务重点等方面努力改变这一局面,构筑多层次、广覆盖、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本文在现代金融学、区域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以及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上,以杨凌示范区农村金融改革为研究对象,从农户、金融机构和政府三个层面,通过分析杨凌示范区农村金融现状、各改革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及改革的成效,总结杨凌农村金融改革的成功经验,综合评价两年来杨凌示范区农村金融改革取得的成果和遇到的问题。

1 文献综述

1.1 国外研究成果:

从历史演变的过程来看,国外理论界有关农村金融方面的研究主要经历了农业信贷补贴论、农村金融市场论和不完全竞争市场论三个阶段的发展历程,分别从信贷补贴导致农村金融市场政治化、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以及不完全竞争市场为出发点,探索了农村金融市场机制的演变过程,并且指出农村信贷补贴最明显的后果就是信用需求的夸大和信贷有价证券购买力的损失,金融发展必须以有关金融结构在短期或长期内变化的信息为研究基础。

1.2 国内研究成果: 按照周小川(2004) 的划分,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范畴,广义的农村金融包括国家对农村资金流动的引导、农村融资媒介的创新和发展等;狭义的农村金融改革具体是指当前所进行的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近年来有关农村金融改革的论述越来越多,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存在的问题和争论依然很多。

1.2.1 对广义农村金融改革的研究: 很多学者从制度变迁的层面分析了农村金融改革的诸多问题。其中,代表性的有张杰,尚长风(2006)从农村金融市场内在制度和外在制度的角度,强调改革的方向应该着眼于理解正式金融与非正式金融应有的地位,改革的方向应遵循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非均衡性、金融生态与金融资源配制的内在均衡逻辑1也有的学者认为只有金融体制创新才能改善农村金融市场,如李建军(2010)认为正规金融由于金融抑制的存在供给不足,合作性金融也受到自身条件的限制,非正规金融所具有的制度缺陷也会影响其金融支持作用

2。因此,必须要从根源上把握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的方向,加速金融深化,才能推进农村金融市场良性发展。

1.2.2 对狭义农村金融改革的研究:

农村信用社改革至今,热点的问题突显为产权结构和历史包袱两个问题,同时这样的问题不单单局限在这两个方面,而且涉及到农村金融需求、农村合作金融发展以及农业经济发展的问题,因此解决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发展问题无疑是学术界讨论的热点。

从制度变迁的角度论述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文献很多。何广文(2009)提出,农信社改革是一个由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过程,建立农村信用社的市场约束机制,就要逐步完善农村信用社利益相关者的治理模式,创新农村信用社机构体系;在强制性制度供给体制下,张国(2009)认为农村合作金融改革由于惯性,在省联社的管理模式、各基层分联社人的选择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路径依赖4。从发展环境来看,改革金融资源错配和管理链条的长短都将影响改革的绩效。

在实证研究中,具有代表性的就是谢平、徐忠(2006)通过对贵州省及其样本县农户和金融机构的问卷调查和分析分析表明,只有让公共财政发挥应有的作用,才能进一步改革农村金融体系,形成商业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制5。

1.3 文献述评:

通过对国内外关于农村金融改革问题研究的文献梳理,可以发现,现有的研究虽然从不同角度对农村金融改革问题进行了研究,为进一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但同时也会发现,现有的研究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突出表现在:对于农村金融改革的理论研究多集中在信用需求、产权结构、制度变迁和市场机制等因素上,针对特定区域,从农户层面通过案例分析对农村金融改革成效进行理论总结的还很少。

2 对农村金融改革的理论框架的构建

在以上农村金融改革理论基础上,结合杨凌示范区农村金融改革的实际情况,本文基于系统论基本原理构建杨凌示范区农村金融改革理论分析框架,深入分析示范区农村金融改革的特殊性和普适性。

我们认为在杨凌示范区农村金融改革系统由农村金融改革基础条件子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子系统、农村金融改革建设途径和支持政策子系统和农村金融改革制度保障子系统四个子系统共同组成。其中,农村金融改革基础条件子系统处于基础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子系统是农村金融改革的主体,建设途径和支持政策子系统为农村金融改革提供了未来发展方向和政策支持,制度保障子系统为农村金融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农村金融改革保驾护航。农村金融改革基础条件子系统、建设途径和支持政策子系统和制度保障子系统三者处于整个系统的,三者相符相依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外部支持(农民以专业合作社的形式参与农业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子系统是整个系统的核心,承载着实现农民增产增收、提高和改善农民生活水平的责任。基于上述观点,我们给出了农村金融改革的理论分析框架(如图2-1所示)。

在农村金融改革中,农村金融改革基础条件子系统是整个农村金融改革系统的起点,在整个系统中处于基础地位,为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推广提供了先决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载体,不仅是农民脱贫致富的希望,更是农民改善生活的保障。作为农村金融改革的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子系统位于金融改革系统的核心位置。

农村金融改革不仅需要良好的基础条件、政策支持和专业化的农民合作组织,还必须要政府提供足够的制度保障,这不仅能给农村金融改革正常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更重要的是关系到金融扶持政策实施的有效性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广和发展。

3 杨凌示范区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分析

在农村金融改革理论支持的基础上,本文通过对杨凌示范区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现状、改革主体关系和改革成效三个不同维度的深入分析,总结出在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从农户、金融机构和政府三个层面综合客观评价杨凌示范区农村金融改革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问题,以期望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提供政策参考。

3.1 杨凌示范区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的现状分析:

杨凌示范区全称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是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唯一的部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目前,杨凌示范区共有工、农、中、建、长安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共8家银行机构,1家证券公司,12家保险公司,1家小额贷款公司。截止2012年6月底,示范区人民币贷款余额29.43亿元,较年初净增1.88亿元,同比增长17.42%。其中,涉农类贷款余额16.65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56.36%,同比增长67.34%。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10.6%,同比增长82%。

3.2 农村金融改革主体关系分析:无论是农户的经济行为,还是政府的调控行为,都依赖于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农户是经济行为主体,政府通过引导和规范农户行为来保证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则是联系农户与政府之间的纽带,是调节各项经济活动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手段和工具。政府出台相关金融扶持政策以后,农户通过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产品、保险产品和期货期权合约等形式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最终完成生产资料筹集、风险管理和生产销售活动。在整个传导过程中,金融产品和服务充当媒介的作用,成为政府相关政策实施的载体和渠道。因此,一套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必须集农户、金融机构和政府三者职能于一体,集中发挥各个主体的优势,才能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3.3 杨凌示范区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的成效分析: 杨凌示范区金融改革试点成效显著,2011年示范区区内金融机构全年贷款增速达24.65%,位列全省首位。从此杨凌示范区走出了一条极富“杨凌符号”的特色农村金融创新的崭新道路。

截止2012年6月底,杨凌示范区共成立32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8700多户,有效的解决了农村劳动力剩余问题,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强农业的抗风险能力。“公司+基地+农户”以公司或集团企业为主导,重点围绕一种或几种产品的生产、销售、与生产基地和农户实行有机的联合,进行一体化经营,形成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创新银保富、订单贷款等模式,通过设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风险补偿金,构建全方位涉农担保体系,缓解企业融资困难。杨凌示范区还积极探索,在保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变的前提下,成立土地银行,推行合并调整、反租倒包、企业租赁、自愿互换、入股合作五种土地流转模式。吸引了大量外来资本的介入,而且成功带动传统农业产业化转型。

4 综合评价

自2009年,国务院《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从国家层面上明确了杨凌示范区发展战略定位以来,杨凌示范区面对新的历史时期和难得的发展机遇,提出了建设全国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全新目标。改革试点两年多来,杨凌示范区以解决金融体系不健全和涉农企业融资困难两大难题为突破口,抓住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的机遇,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在金融机构、农户和政府三个层面上都取得显著的成果,同时也遇到了许多问题。

4.1 农户视角:

农户是农村金融改革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也是农村金融改革的最终受益者。一方面杨凌示范区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把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作为破解农业融资难题的一种大胆尝试,将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村房屋、农业生产设施、活体动物即果树等资产纳入农村产权抵押物范畴,最大限度盘活农业生产资料资产,基本解决了农户和涉农企业融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满足多元化、多层次的“三农”金融服务需求,促进现代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不仅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而且提高了农民收入水平。另外,杨凌示范区成立了面向中小企业的担保公司,与各家银行紧密配合,创新开展“集合担保贷款”,同时积极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将创业投资资本投入到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来,通过资本的力量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因此也涌现了一批极具发展潜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4.2 金融机构角度: 目前,金融机构的改革与发展也取得的很大成功,集中表现在金融机构设立和改制取得突破、集合担保的创新、金融生态的改善三个方面。2008年10月份以来,邮政储蓄银行杨凌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杨凌示范区支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杨凌支行、杨凌农村商业银行都相继成立,标志着杨凌农村金融开拓创新、改革发展取得重大成果。

为了进一步改善杨凌示范区的信用环境,提高社会信用意识,构建诚信和谐的银企关系,示范区金融办、人行杨凌区支行多次在社区开展征信知识宣传活动,并通过建立优先放贷、差别利率等优惠信贷政策,鼓励农户形成诚实守信意识。从而规范了企业与农户行为,创建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4.3 政府层面: 杨凌农村金融改革的顺利进行得到了有关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首先,为加强地方政府的金融监管职能,示范区管委会明确加大了解决 “三农”问题的投入力度,努力创建全国中小企业融资和农村技能改革创新试验区。其次,为了破解杨凌金融改革难题,管委会努力争取多家金融机构落户杨凌,不断深化银政和银企合作,而且创新担保模式,推动企业直接融资。这些举措有力支持了科技示范推广、农业科技创新以及国际合作等各项工作,特别是为杨凌示范区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4.4 客观存在问题: 但是,由于杨凌农村金融改革仍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改革当中不可避免还存在一些问题。从农户自身来讲,一方面由于小农思想根深蒂固,农民只想着“利益共享”而不愿接受“风险共担”;另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也面临着规模化不强、法律主体不明确以及推广难等诸多问题。从金融机构层面来说,农商行改制的遗留问题、各商业银行支农政策性与企业效益性之间的矛盾以及农发行对新型农业扶持力度不强等问题,都严重限制了农村金融改革的发展

6。从政府的政策效应来看,由于政策传导机制过于冗繁,造成传导动力不足、政策信号失真,政策扶持效果大打折扣。另外,政府一直倾心于大刀阔斧的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忽视了土地流转负面效应

7,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农村孤寡老人、妇女和儿童的留守问题。这些都制约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在农村金融改革的后续工作中,政府和金融机构就如何进一步发挥其主导作用,还富于民、让利于民,仍有不少工作要做。

参考文献 

[1] 张杰,尚长风.我国农村金融结构与制度的二元分离与融合: 经济发展视角的一个解释[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6(5):60-65.

[2] 李建军,制度范式下的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与改革路径研究[J].安徽行政学院学报,2010(1):77-80.

[3] 何广文.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困境与路径选择[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9(1) : 50-54.

[4] :张国.制度变迁下农信社改革的路径依赖与选择[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9(9):30-32.

[5] 谢平,徐忠,沈明高. 农村信用社改革绩效评价[J].金融研究,2006 (1) : 23-39.

农村金融制度论文范文3

[关键词] 农村金融生态;农村金融体系;反馈系统

一、引言

生态系统是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生物与非生物环境通过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所形成的一个彼此关联、相互作用并且有自动调节的统一整体。金融生态是一个综合、整体的概念,它不仅包括金融生态各组成部分之间的互相关系,还包括影响金融生态的经济因素和社会因素。金融生态主要是组成生态系统的各部分之间的互相关系,农村金融生态是农村金融业运行的外部环境,主要包括与农村金融业产生与发展具有互动关系的农村经济环境、农村法制环境、农村信用环境、农村文化环境、农村市场环境和农村制度环境。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是指在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服务的过程,各类金融组织的内部结构、互相关系及与农村经济系统中其他要素之间的互相作用共同构成的有机整体。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改革集体林权制度。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因此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广泛的系统工程,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需要系统地推进,政府、金融机构、司法部门、村委会、乡村合作组织、农村企业和农户等相互配合,包括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发展农业保险,大宗农产品期货,建立农村存款保险机制,采取法律、制度创新、政策扶持和综合治理等各项措施,促进农村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进而更好地推动新农村建设。

二、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的现状

由于“三农”问题的长期存在,与城市区域相比,农村金融生态状况较差,问题较多。因此研究农村金融生态问题,尽快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状况,对推进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大意义。我国的农村金融成为整个金融体系的瓶颈和短板,这个瓶颈和短板使农村金融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多层次发展的需要,也难以满足农村金融服务多样化的需求。

从资金的供给主体看,供给主体数量减少,农村金融供给渠道狭窄、金融服务品种匮乏的问题比较突出。目前,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主体主要为中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确立“面向三农,商业运作”的市场定位,其服务“三农”和县域的力度逐步加大。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其在农村的业务范围主要为粮棉油收购等政策性业务。农村信用合作社,正在改革中艰难前行,但长期以来功能定位不明、产权不清、机构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差等因素制约了其支农信贷功能的发挥。刚刚组建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目前主要以吸收存款为主,小额贷款处于试办阶段。从资金的需求主体看,主要是农户、农村企业以及农村基层组织。信贷需求主体是多层次的,例如农户可以分为贫困农户、普通农户、产业化经营农户;农村企业有小型企业、规模企业和龙头企业。大多数信贷需求主体不能提供有效抵押物,很难获得抵押贷款,金融生态主体信贷功能弱化。主体各层次需求的方式和特征都有很大的差异,农户是农村金融最基本的需求主体,但由于其提供担保抵押物的局限性,很难从正规金融中获得信贷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具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金融需求,对融资的需求具有总量大、时间跨度长和明显的政策性金融及主要追求社会效益的特征,难以获得商业性金融的支持。

农村金融生态链中适用的金融产品供给不足,农村金融服务缺位,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中国农村地域广阔,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市场经济渗透程度差别很大,农村经济基础薄弱,致使农村经济发展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不平衡性和多层性。同时由于农业本身的弱质性,交易成本高,金融机构经营上的高风险、市场竞争不足,在大部分乡村只有邮政储蓄机构和农村信用社。因此在乡村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支农作用减弱,农村金融产品供给单一化,作为农村金融主体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马”难拉“三农大车”。生产性贷款多,消费性贷款少,短期贷款较多,中长期贷款基本没有;市场不完整、金融品种单一,基本只有农村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极少。长期以来,偏向城市的金融政策形成了城乡分隔的“二元金融”结构,这在客观上制约着金融机构对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目前,我国对农业投入规模较低,在许多需要金融配套的环节比较薄弱,限制了金融配套资金的投入。此外,由于农民受教育机会较少,文化素质不高,一定程度影响农村社会信用,社会信用文化缺失,农村企业和农户的诚信意识、金融风险意识比较薄弱,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远未形成。农村社会征信系统建设和征信业发展缓慢,缺乏一个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金融企业难以获取客户的真实信用状况并作出准确的信贷决策。在部分农村地区,逃债、躲债和赖债的现象还比较严重,但失信惩罚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缺乏对债务人违约的制约,致使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比较突出。

我国现行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整体上不能满足“三农”的要求。由于农村产业风险的特殊性,对金融市场的健全发展以及农村金融组织的创新均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发展具有适应性的农村银行是弥补“三农“资金匮乏的途径之一。从我国农村的现实情况看,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在面对农村经济发展所形成的强大而多元化的农村金融需求时,并不能提供相应的农村金融服务,农村金融需求多样化与农村金融供给单一性的矛盾比较突出,农村金融生态系统与农村经济发展不适应。

近年,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从理论到实践上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将取得新的进展,国家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鼓励、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从金融政策看,随着金融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家鼓励银行加快金融创新,逐步放松多年来的制度抑制,其中一些政策惠及到农村金融领域。包括:放松利率管制,取消存款利率下限和贷款利率上限;放松监管限制,允许成立以民间资本为主的商业信贷组织和小额信贷组织。2006年12月,银监会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放开农村金融准入门槛。国家制定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银监局出台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鼓励试点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作为商业保险机构的补充;全国个人征信系统的联网运行,使社会信用环境日趋优化。这些政策措施将有利于农村金融生态的改善。

三、系统科学的系统论

系统科学把系统作为研究对象,系统论认为,系统是一个由一系列要素或子系统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体系。作为一个整体,系统是有序的和有目标的。系统依其不同的结构实现其一定的功能,而系统的特定功能的实现要具备一定的结构。因此,若要调整系统的结构,就有可能会改变系统的功能;而要改变系统的功能,就必须改变系统的结构。系统论的核心思想就是系统的整体功能大于各部分功能之和。系统科学作为现代科学技术体系中的一个大部门,是一门综合的、横断的新兴科学技术,一般公认以Von Bertalanffy提出一般系统论GST( generalsystem theory)概念为标志,20世纪40年代到60年代出现了系统论(systematology)、运筹学(operational research)、控制论(cybernetics)、信息论(informatics)等早期的系统科学理论;同期出现的系统工程、系统分析、管理科学则是系统科学的工程应用,70年代到80年代的发展主要是系统科学组织理论的建立,包括耗散结构理论(dissipative structure theory),协同学(synergetics)、超循环理论(hypercycle theory)、突变论(catastrophe theory)、混沌论(chaos)、分形学(fractal);80年代以后非线性科学和复杂性研究的兴起大大地推动了系统科学的前进步伐,包括复杂适应系统CAS (complex adaptive system)、遗传算法(genetic algorithm)、神经网络(neural net-work)。在结合了经济学与管理学的交叉学科研究处于不断向前推行的浪潮中,系统科学自身也得到了充实,其应用潜力得到进一步的发掘。

从不同学科领域表现出同构性和同型性的事实出发,Bertalanffy得到结论:“存在着适用于一般化的系统或者它们的子类的模型、原理及定律,这些模型、原理和定律与系统的特殊类别、组成元素的性质以及元素之间的关系或‘力’的性质无关。寻找一种不是关于或多或少特殊类型的系统的理论,而是一般地适用于系统的普遍原理,看来是合理的。”GST的任务“乃是确立适用于系统的一般原则”,它从有关生物和人的问题出发,不能沿用讨论无机界问题常用的机械论分析方法。因为现实是一个有组织的由实体构成的递阶秩序,在许多层次的叠加中从物理、化学系统引向生物、社会系统,因此不能把分割的部分的行为拼加成整体,必须考虑各个子系统和整个系统之间的关系才能了解各部分的行为和整体。

若干要素按照某种方式相互联系而形成一个系统,就会产生出它的组分和组分的总合所没有的新性质,叫做系统质或整体质。整体具有不同于各个要素的系统质或新功能,这就是系统的整体突现原理。整体突现性是系统思想的核心和灵魂,是系统科学的理论基石。所谓用系统的思想分析问题,中心之点就是考察系统的整体突现性。系统的整体突现性可用公式来表示如下:W≠∑PI(这里又分为两种。)

(1)整体大于部分之和。W>∑PI俗话“三个臭皮匠,赛过一个诸葛亮”就是这种情况。

(2)整体小于部分之和。W

一般系统论则试图给一个能描示各种系统共同特征的一般的系统定义,通常把系统定义为: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在这个定义中包括了系统、要素、结构、功能四个概念,表明了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三方面的关系。系统论认为,整体性、关联性,等级结构性、动态平衡性、时序性等是所有系统的共同的基本特征。这些,既是系统所具有的基本思想观点,而且它也是系统方法的基本原则,表现了系统论不仅是反映客观规律的科学理论,具有科学方法论的含义,这正是系统论这门科学的特点。

四、系统科学理论与农村金融生态结合

系统科学的中心概念是系统,福瑞斯特在《系统原理》一书中说:“系统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而一起运行的各部分的组合”。从系统的一般定义出发,引出描述有组织整体(即系统)特有概念,如总体、整体性、有序性、动态性、开放性、方向性、目的性、等终极性(果决性)、演化、渐进机构化、中心化、渐进分异化、主导部分、生长、竞争等等。从结构角度来看,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是由农村金融生态主体子系统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子系统构成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及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共同构成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主体子系统,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依赖于宏观经济环境、地区经济发展,以及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遵循金融生态环境的一般规律,则由法律、制度、文化、道德以及监管体系和征信、担保体系构成的。从功能角度来看,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是该系统中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者。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资金短缺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所以,研究农村金融生态问题,尽快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状况,对推进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具有重大意义。

改革开放以前国内农村金融体系有极具稳定的特点,其结果导致金融生态缺乏应有的活力。以后,随着国内农村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农村金融系统也发生一定的变化,为了适应这种经济体制的变迁,保持农村金融系统稳定且持续的发展,农村金融领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这种改革我们在两个领域同时推进。一个是金融监管的改进,将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都纳入金融监管范畴,另外一个领域非正规金融的创新。因为完全稳定的系统会失去变化、发展、创新的可能,而现实系统又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来自自身、外部环境、甚至其他各种因素的扰动,象农村金融系统内部的矛盾、摩擦、冲突、风险,人、财、物的平衡协调,人与自然的有效空间的合理分配,人与农村金融的道德、规范、价值的沟通均会影响包括农村金融改革问题、农村金融创新问题、农村金融监管问题、农村金融政策问题等农村金融问题。通过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和谐农村金融的稳定机制应是适度的稳定,既不会使整个农村金融进入失控,无约束的混乱状态,又要能在矛盾、冲突发生时,通过相关的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进行协调、沟通后保持良性状态。

系统是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组成部分相结合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系统必须遵循反馈原理的,同样农村金融生态系统也存在一个反馈现象,任何系统只有通过反馈,才能实现有效的控制,从而达到目的,因此构建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必须注意前馈信息的收集以及使用后反馈评价信息的收集,我国当前的农村金融生态体系风险防范缺乏系统科学的管理,农村金融体系组织结构的三大体系包括执行系统、决策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是保障农村金融风险控制有效实施手段。健全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督反馈系统是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平衡的基本结构要求。任何系统只有开放、有涨落、远离平衡态,才能走向有序,所谓有序是信息量走向增加,即熵走向减少,组织化程度走向增加,即混乱走向减少。结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由政府主导通过各种方式获取大量的信息,建立信用信息库以及农村金融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平台,建立符合我国农村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档案制度,实行信用风险防范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罚机制,降低金融机构征信成本。

同时,系统只有通过互相联系形成整体结构才能发挥整体功能,建立有序的、开放的、多层次的、多主体的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无疑从其存在的社会环境中交换信息、物质和能量,同样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显然是一个开放系统,其开放性包括内源开放和外延开放,内源开放是指农村金融与所在社会环境不断进行信息、物质和能量交换,不与环境交换物质、信息以及能量,此系统就不会长大,否则该系统就会崩溃。外延的开放是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边界逐步扩大向区域外开放。随着交通、运输、通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的发展,以前孤立的农村金融生态子系统,越来越联结到一起,形成更大范围的有机整体。同样,农村金融生态是金融生态的一个子系统,当前失衡的农村金融生态系统严重阻碍我国金融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探索符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所需的农村金融生态系统。

五、利用系统功能原理构建和谐农村金融

功能(function)是刻划系统行为、特别是系统与环境关系的重要概念,系统的任何行为都会对环境产生影响。系统行为所引起的、有利于环境中某些事物乃至整个环境存续与发展的作用,称为系统的功能。被作用的外部事物,称为系统的功能对象。功能是系统行为对其功能对象生存发展所作的贡献。凡系统都具有功能。系统的功能视角下和谐农村金融系统的重构,可以提高整个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运行效率。从宏观方面上讲,就必须对农村正规金融进行制度创新与管理再造,对农村非正规(民间)金融进行政策引导和行为规范,给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带来适应性、效率性、稳定性和政策性方面的系统功能特征。

和谐社会的构建,“三农问题”是重中之重,而作为经济核心的金融,对农村经济的增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农村金融组织系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注重人们之间的互动和参与,改变单个农民行为方式,以增强农村的凝聚力和组织性,发挥人们互助性和利他性,进一步提升人们的自主创新和合作创新意识。我们需要建设一个以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农民自主创新“一体多元”的中国特色和谐农村金融生态体系。

如何实现和谐农村金融,最为重要的是要有促使“和谐农村金融”系统运行的各种农村金融机制。这些农村金融机制综合作用,自发地搜寻、发现影响农村金融和谐的因素,并发挥调节、矫治的作用。整合农村金融各部分及各种力量,使农村金融结构获得相对平衡,促进农村金融在良性的状态下正常运行,共同通过协同效应产生秩序。“和谐农村金融”的组织过程将通过各种农村金融协调管理机制来达成,包括开放的农村金融机制、有效的调控机制、统一的整合机制、完善的稳定机制、发展的创新机制等内容。各种农村金融机制的协调、合作,使农村金融系统自发形成自我约束、调节功能。从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功能产生来看,它内生于农业分工和农村金融交易的产生和发展,这一点可以从农产品交易、生产要素交易和农村金融市场约束下经济增长的要求及相应的交易制度变革中看出金融功能的演进过程。从农村金融机构自身经营管理、金融业务出发,从制度层面和培育市场主体、培育金融机构的“自身能力”角度解析不足。比如我们现在的管理,仍带有一种父爱主义、保护主义的特征,没有真正把它推向市场,不是从培育他的自身的市场能力角度出发的,要靠自身的两条腿在市场上去登的;农村金融体系构成要素中过多强调银行金融机构体系;非正规金融,忽视其存在合理性、无明确的非正规金融政策。

系统的功能视角下农村金融生态体系重构,需要理顺中央、地方政府、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农户之间的金融关系,健全管理制度,基本满足农村金融机构的投资需要与农户的融资需要,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村金融的整体风险。

六、展望

在农村金融生态系统中,没有一种单一的机构能满足农户、农村企业以及农村基层政府各种形式的金融需求,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是由不同的金融组织所组成的一个有机的组织系统,这一生态系统是农村金融组织通过内在的多维联系构成的复杂有机体。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应该加大对农村金融生态的重视,进一步放松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构建多样化金融机构。在加入WTO以后的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化、国际化进程中,有必要进一步放宽农村金融业和农村金融市场的限制,消除农村金融市场的进入壁垒,在可能的范围内允许和扶持其他形式的金融组织发展,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的多元化。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金融机构始终是农村金融生态的建设者和支持者。在优化农村金融生态过程中,改革创新是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强化金融支农能力的必然之路。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产业化的形成,农村经济商品化、市场化、货币化、金融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必然对农村金融产生强烈的需求,要求打破原有农村金融生态均衡状态,寻求新的利益均衡机制。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变革我国农村金融生态,逐步解决农村金融缺口问题,改变当前农村经济落后的面貌,使得新的制度促进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的共同发展。

从系统科学角度看,构建一个理想和谐的农村金融生态圈,必然是一个充满生机活力,各子系统联系紧密、和谐共存、协作整合、良性互动、高效运作的系统,为此,必须共同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积极探索新的农村金融组织和金融产品,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不断改善农村金融生态。

参考文献

[1]周小川.完善法律环境打造金融生态[N].金融时报,2004-12-07.

[2]彭兴韵.金融学原理[M].上海:三联书店,2003.

[3]贾仁安,丁荣华.系统动力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农村金融制度论文范文4

[关键词]欧债危机 内控策略 农村金融

欧债危机下农村金融需要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健全内控机制,从多方面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促使农村金融更好的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我国农村金融已经建立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农村金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了有效的途径。农村金融制度改革过程中需要强化内控机制,防范和化解各种经营风险,确保金融市场的和谐稳定,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是推动农村经济水平提升的重要方法,对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欧债危机下农村金融内控机制建设主要问题分析

1.欧债危机下存在农村金融内控制度不严密问题

欧债危机下金融市场存在不稳定的问题,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我国农村金融在欧债危机的影响下存在无序性问题,因此制度本身存在一定的缺陷,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完善内控制度,才能促使农村金融顺利度过欧债危机的关键时期。我国农村金融内控制度缺乏响应的立法程序,因此行内的规章制度制定比较随意,导致很多制度无法真正发挥效能作用,在欧债危机的影响下很多制度没有经过全面的推敲、论证,制度出台具有随意性的特点,对农村应对欧债危机产生了负面影响,当前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金融内控制度,内控制度执行过程中需要根据外界状况不断修订,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水平。

2.欧债危机下农村金融制度作用力较弱

内控惩罚和制度培训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因素导致欧债危机下农村金融制度作用力弱,当前情况下需要解决制度培训力不强的问题,农村金融发展没有有效的保障措施,对内控制度会产生很大的影响,管理者和每个员工都要对内控制度熟知,对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度具有重要意义。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如果员工不能正确的理解内控制度,对金融内部规则不能全面把握的情况下,对制度的执行策略会产生影响,很难产生自律效果。其次农村金融内控机制不能全面执行,导致违规惩戒不能全面执行到位,导致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很多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在这样的情况下导致制度作用效力逐步减弱,对自己查处农村金融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各种违规事件产生很大的问题,很多事件无法进行全面有效的内控,对应对欧债危机对农村金融冲击产生不利的影响。最后是我国农村金融监督机构设置不合理,很多职能部门身兼数职无法对金融政策全面的把握,同时制度监督工作不能得到全面的落实,欧债危机下农产品出口受到很大的影响,金融活力也受到影响,导致制度执行的积极性下降,很多职能部门既是教练员又是裁判员,因此惩罚力度不能执行到位,导致农村金融市场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很多的负面影响。

3.欧债危机下内控缺乏优化机制

欧债危机下内控管理激励机制缺失会产生很多不利的因素,内控考核指标过于笼统,导致很多策略无法全面而系统的执行,对企业发展会产生很多不利的影响。欧债危机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过程中存在很多监督方面的问题,如果不能对政策进行全面有效的监控,那么很多问题不能得到全面有效的解决,欧债危机背景下农村的很多金融政策受到很多因素的约束,导致很多政策不能强制执行,对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会产生不利的影响。欧债危机下内控制度对优秀员工的激励不够,导致很多员工被动的接受相关制度,对金融市场自主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随着农村经济市场化程度的加快,农村金融市场越来越复杂,需要从多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才能推动农村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欧债危机下农村金融内控建设的措施

1.严格规范各种制度程序

欧债危机下农村金融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从源头上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提升欧债危机下农村金融市场的综合竞争力,为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需要拥有一套规范的制度建设程序,农村金融需要规范各种立法程序,同时需要明确立法的权限,提升立法的水平,对规范农村金融市场,提升农村金融软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欧债危机下农村金融内控制度需要按照相关的要求进行修订和完善,对各种处理模式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研究,提升欧债危机下农村金融的整体发展水平。农村金融立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需要贯彻,对金融制度建设进行全面有效的论证,通过对三道论证程序的全方位处理,可以提升金融市场的动力,为应对欧债危机的冲击提供重要的资金支持,当前需要从合格论证、风险论证、法律论证三个角度出发,提升欧债危机的整体应对水平。

2.欧债危机下农村金融内控需要加强文化建设

欧债危机下农村金融内控文化建设不可忽视,通过提升对员工内控管理认知程度,优化金融管理机制,提升农村金融市场整体管理水平,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金融支撑。农村金融内控文化建设是内控长效管理机制顺利实施的一项重要措施,从农村金融机构近几年开展的专项内控制度活动看,很多情况下没有高度重视内控文化建设,导致内控机制不能得到全面的应用,对农村金融市场繁荣稳定、应对欧债危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从当前的情况看,一方面需要继续加强内控教育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内控制度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学习培训方式提升从业人员掌握内控制度的水平,从业人员全面掌握内控制度,可以更好的利用制度解决欧债危机下农村金融产生的各种问题,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员工对每个内控制度必须学习,每个员工必须全面读懂内控制度,其次需要继续加强员工素质教育,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机构员工的职业道德,从思想文化上促使员工能够规范实施金融政策,强调按章办事,科学应对欧债危机对金融市场的冲击,员工需要根据市场具体情况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为金融市场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3.欧债危机下农村金融需要加强违规惩治力度

欧债危机下农村金融内控制度建设需要保持威慑性和严肃性,对于金融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各种违规行为需要严肃处理,保证内控制度在管理上能够更加科学有效,解决内控制度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软弱无力的局面,为在欧债危机背景下振兴农村金融市场创造积极的环境,农村金融市场监管过程中需要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整体分析,把各种风险控制到最低限度,提升农村金融市场的软实力,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金融市场环境。欧债危机的背景下农村金融需要加强检查力度,农村金融结构的内控监督管理需要做到科学合理严肃,对各种违法证据需要做到检查有力、执行有效,为金融市场营造良好的氛围。欧债危机下农村金融市场需要按照风险论证、法律论证、合规论证的模式推进各项工作,提升金融市场的整体发展水平。其次是实行稽核执法集中模式,通过对金融内控机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稽查,可以发现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对稳定农村金融市场具有很大的作用。欧债危机本身已经冲击农村金融市场,当前金融机构只有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才能把欧债危机对农村金融的风险控制到最低限度,提升农村金融市场的整体发展水平。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需要及时有效的反馈,对各种信息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避免业务部门自批自查过程中产生的尴尬局面,为严惩各种违规行为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欧债危机下农村金融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机构,通过机构的转型升级实现服务理念转变,把各种风险控制到最低限度,提升金融机构应对风险的能力。

农村金融制度论文范文5

关键词:农村内部收入差距 农村金融发展 OLS模型

引言

十报告中指出,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但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内部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问题日趋严重,影响了“三农”问题的解决。据社科院公布的2012年《农村绿皮书》显示,2011年中国农村基尼系数比2010年有所增长,达到0.3897,即将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

农村经济的繁荣需要金融的助力,而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的助力应该包含两方面,既要有效率上的提高,促进经济增长,又要体现公平,缩小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刘纯彬、桑铁柱,2010)。科学合理的农村金融制度安排既可以助力当地经济繁荣,增加收入较低者的收入,又可以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资金支持,提高生产能力,促进经济发展。

文献回顾

国外对金融与收入差距关系的研究起步较晚,直到20世纪末,学者们才重视这一问题。麦金农和肖针发现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与金融相互制约,处于恶性循环之中,因此政府应用金融深化政策促进金融发展。但是,Townsend等却认为高收入者在金融发展过程中更容易获得周全的服务,从而加剧了收入不平等。与此同时,而Li Squire等通过实证分析后认为,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会缓解收入分配不平等的状况。所以,整体来看,国外学者们大都认为金融发展状况与收入差距变化有一定相关性,但具体研究结论呈现多样化。

与国外研究不同,国内学者们更关心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与金融发展的关系。章奇等(2004)通过对两者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得出了两者之间呈正相关的结论;姚耀军(2005)等通过不同计量方法实证分析后认为金融发展规模与城乡收入差距呈正相关关系,而金融发展效率与其呈负相关。而刘敏楼的结论与以上研究差别很大,他通过分析后发现两者之间符合倒 U 型关系。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们的研究结论并不相同,且大多忽视了发展中国家二元结构的问题,更忽视了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问题。因此, 本文利用相关数据对这一问题进行实证分析,既弥补了相关研究的不足,为解决农村内部收入差距这一难题寻找途径,又可以为农村金融深化寻找更强有力的支撑。

研究设计

(一)模型构建

本文研究的是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变化能否导致农村内部收入差距产生相应变动,因此在借鉴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经验的基础上,从我国农村实际出发,构建如下模型:

NID=α+β1NFD +β2NFE+e

其中,NID为农村内部收入差距,NFD为农村金融规模,NFE代表了农村金融运行的效率,e为误差项,α、β1 、β2为待估参数,其中α表示在没有NFD和NFE影响下NID的固有值,而β1 和β2分别代表了当NFD和NFE变动一个单位时NID的变动程度,β1 和β2显示了农村金融规模和运行效率对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影响程度。

(二)指标选取

农村内部收入差距(NID),是指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的农村居民按纯收入分组中纯收入最高的一组的比重与纯收入最低的一组的比重的比值,该指标的数值越高,表示农村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越不公平,差距也就越大,反之越小。

农村金融规模(NFD),是指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总额与发放的贷款总额之和与当年农村GDO的,其数值越高,说明农村金融发展规模越大,反之越小。

农村金融运行效率(NFE),指的是农村贷款占农村存款的比重。在当前农村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背景下,该指标既可以评判农村金融机构将本区域储蓄转变成支持当地经济发展所需资金的能力的大小,又能反映农村资金外流情况。其数值越大,说明农村金融运行效率越高,越能助力农村经济发展,反之,表明该区域农村资金外流越严重。

(三) 数据处理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均为年度数据,其时间跨度为1994年至2009年。其中,农村GDP数据由农村国民生产总值在我国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乘以全国GDP得出,农村存款为农户储蓄和农业存款之和,农村贷款为乡镇企业贷款与农业贷款之和。我国GDP数据、比重数据、农村存贷款数据、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数分别来自《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经济绿皮书》、《中国金融统计年鉴》。

实证分析

(一)最小二乘估计(OLS模型)

首先对已整理的数据取对数,这样可以确保能够用线性模型实证分析。然后,把取相应的对数后的三组数据引入Eviews软件,做最小二乘估计(OLS模型)可得:

LNNID=1.688-1.748LNNFD-

(3.853) (-3.088)

1.667LNNFE (1)

(-3.057)

R2=0.6634 修正R2=0.6117

F=12.81353 D.W=1.607939

其中R2是可决系数,F与D.W是相关的两个检验统计量,而括号内的数值为相应参数的“t”的检验值。

据以上回归估计看,模型拟合程度较高。R2=0.6634,表明模型在整体上拟合良好。从截距项与斜率项的t检验看,β1与β2相应的t值均小于5%显著性水平下的自由度为n-3=13的临界值-t0.025(13)=-2.167,均没有违反经济意义。此结果表明我国在1994-2009年的16年时间里,农村金融规模的扩大、运行效率的提高会缓解农村内部的收入分配不平等。

(二)异方差检验

为确保模型的可靠性,本文对该模型进行怀特(White)检验以检验该模型是否存在异方差。检验后可得:

e2=3.102+3.607lnX1+0.168(lnX1)2+

(1.44) (1.07) (0.09)

8.228lnX2+4.078(lnX2)2+6.851lnX1lnX2

(1.65) (1.44) (1.59)

R2=0.5634

各参数的t检验都不显著,但:

nR2=16*0.5634=9.014

α=5%下,临界值 χ20.05(5)=11.07,很明显9.014

(三)序列相关性检验

为防止随机误差项之间存在某种相关性,增加模型可信度,本文将采用DW检验法 对模型进行序列相关性检验。由OLS模型可得:

D.W=1.607939

取α=5%,由于n=16,k=3(包含常数项),查表得:

dL=0.98, dU=1.54

由表1知,dU

结论与建议

通过上述分析,可得以下结论:我国农村金融规模和效率的变动会影响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变化,且与之呈现负相关关系,即农村金融规模的扩大和运行效率的提高会缓解农村收入不平等程度。

基于上述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增加农村金融的供给并扩大农村金融规模

本文实证分析后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便是农村金融规模与农村居民收入分配呈负相关关系,因而要加大当前农村紧缺的资本的供给。为此,一方面政府要在控制资金外流的同时,加大农村基础货币的投放;另一方面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倾斜,鼓励金融组织对农村在资金支持上加大力度。与此同时,还要建立以服务“三农”为目的的农业保险体系,以降低农户借贷的风险,提高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增加正式借贷总量。

(二)提高农村金融中介效率

1.鼓励培育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完善竞争机制。地方政府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应充分吸引民间资本,建立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发挥其农户信息掌握更完整,经营机制更灵活的优势,提高金融服务发展效率,直接为“三农”服务。

2.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当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存在包括农民法制意识淡薄、企业和农户缺乏有效资产抵押等问题,这是导致农村金融发展受到限制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第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政府倡导,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共同实施,建立针对农户的信用评级和档案制度等措施,从而规避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时给其自身带来的风险。第二,加强针对性宣传教育,增强农民与农村企业法律意识。第三,加快土地流转步伐,增加农户资产。政府应该加快农民的土地流转实现的步伐,让农民真正的拥有属于自己的资产,确保农民可以以土地作抵押,更及时的获得所需资金。

3.大力发展农村金融市场的信息服务中介组织。农村金融中介是独立于金融机构与农户之外的第三方,应承担起在两者之间搭建桥梁的职能,通过金融中介收集和供给各类金融市场信息,促成借贷双方达成交易,从而使金融运行效率得到提高。

(三)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1.明晰农村金融机构的职能。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三类金融组织职能划分不清,业务相互交叉,利益相互冲突,不能充分发挥三者的整体效应。因此,一方面政策性金融机构应立足长远,真正承担好政策融资的职能,重点是为农业基础设施、粮棉重点农产品以及扶贫等风险大、周期赢利水平低等特点的项目做好服务工作。另一方面,要在不断加强对农村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机构监管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其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2.提升农村金融机构经营能力。以农信社为代表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作为为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的主力军,应抓住客户需求,不断提升自身经营能力,在借贷制度和产品服务上创新。一方面,进行借贷制度创新,在保证金融安全的情况下,放宽限制,简化借贷手续,使农户贷款特别是农户的生产性贷款方便、快捷、及时;另一方面要开发新业务,围绕客户需求研发新的金融产品和新的金融服务,增加盈利渠道,把提高服务水平作为竞争的有力手段。

3.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的发展。目前,民间金融是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中不容忽略的一部分,其对解决农民融资难的问题有积极的作用。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组织等非正规金融机构,另一方面也要大力规范其运行机制,确保其健康高效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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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钱水土,周永涛.农村金融发展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机制研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1(4)

3.苏静,胡宗义,朱强.非正规金融视角下我国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12(7)

4.陶珍生.我国金融发展的收入分配效应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

5.温涛,冉光和,熊德平.中国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J].经济研究,2005(9)

6.王小鲁,樊纲.中国收入差距的走势和影响因素分析[J].经济研究,2005(12)

农村金融制度论文范文6

关键词:农户;金融抑制;化解途径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地区的经济整体上呈现出一种发展相对滞缓的局面。为了解决农村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从2004年开始,连续7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将关注点放在了如何解决“三农”问题上。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本应在农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发挥推动作用,然而在我国农村地区却存在着大量的金融抑制现象,金融的发展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良性互动并没有在农村地区出现。为此,本文梳理了国内外关于金融抑制问题的研究文献,得出目前对此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其形成原因及其化解途径上。

二、国外研究成果综述

国外关于金融抑制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抑制形成的原因及其化解途径。

(一)金融抑制的成因

1973年麦金农率先提出了发展中国家存在“金融抑制”。金融抑制现象表现在“有组织的银行业在向欠发达国家的经济内地渗透上,在为一般的农村地区、特别是为小额借款人服务方面,是很不成功的。”这种不成功具体表现为一些独占许可证的进出口业、高度受保护的制造业、大跨国公司甚至政府机构,能够享有特权,获得银行的放款,而把农业、小规模的制造业、服务性行业等置之度外。这些部门的融资,只有靠放债人、当铺老板和合作社去满足。和肖的金融抑制理论不同,麦金农指出的“金融抑制”主要描述的是一种金融领域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小农户和小额借款人在融资上是被压制的。这些现象的背后,隐含着政府行为;而肖指出的“金融抑制”主要论述的是一种对价格压制的政策,这种压制的政策涉及到各个领域,既包括金融领域又包括非金融领域。

继麦金农和肖之后的许多学者的研究成果表明,发展中国家农村信贷市场的效率非常低下,农户金融抑制的程度普遍相当地严重。

世界银行(1989)的研究表明,我国国有金融机构在金融服务供给方面存在人为的低利率和贷款规定,扭曲了金融资源的分配,带来了不平等和腐败,使真正需要资金的单位(包括穷人)得不到信贷支持,最终既损害了金融部门的形象和金融发展。

(二)金融抑制的化解途径

美国经济学家休·T帕特里克(Hugh T.Patrick,1966)针对发展中国家农村的金融发展曾提出两种模式:一是“需求追随”(demand-following)模式,该模式强调通过农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来带动农村金融的发展。他认为,随着经济的增长,经济主体会产生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作为对这种需求的反应,金融体系不断发展,也就是说,经济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导致了金融机构、金融资产与负债和相关金融服务的产生和发展。这实际上是功能模式。二是“供给优先”(supply-leadin)模式,该模式强调金融服务的外在供给对农村金融发展的促进作用,即金融机构、金融资产与负债和相关金融服务的供给先于需求。这实际上是机构模式。帕特里克指出,这两种模式与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相适应,两种模式之间存在一个最优顺序问题。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供给优先型金融居于主导地位,而随着经济的发展,需求追随型金融逐渐居于主导地位。

爱德华·肖(1973)认为在发展中国家,要发挥金融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必须摒弃“金融抑制”,为此他提出了“金融深化”的政策主张,其主要路径是金融自由化,即减少政府对金融的过分干预,利用市场调动人们储蓄与投资的积极性。

Pischke、Adams、Donald(1987)实证地考察了发展中国家的农村借贷市场,也支持金融抑制理论,其结论是:能够从正规金融组织获得贷款的农户仅占总体农户的极少部分。针对这种情况,就应在政府推动下提高实际利率和实施金融自由化,最终实现由金融抑制向金融深化的转变,特别是应促使正规金融组织增加对农户的资金支持。

三、国内研究成果综述

(一)金融抑制的表现形式

国内一些学者农村金融抑制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目前我国农村存在严重的金融抑制现象。李锐,朱喜(2007)通过运用biprobit模型和match模型,采用3000个农户的微观数据,计量分析了农户金融抑制的程度及其福利损失的大小。研究发现,农户金融抑制的程度为70.92%。大量研究认为我国农村金融抑制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供给型金融抑制;二是需求型金抑制;三是供需结构型金融抑制。

1 供给型金融抑制

对于我国农村金融抑制产生的原因,其中多数研究沿袭了西方金融抑制理论传统,从金融供给的角度出发来研究,认为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正规金融部门对农户贷款资金供给有限,及金融服务项目不足。

乔海曙(2001)认为,导致金融抑制的主要原因是正规金融部门对农户贷款的资金供给有限,进而政策建议就是强调通过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依靠正规金融部门增加对农户的资金供给来逐步解除金融抑制。

那洪生,周庆海(2004),也指出造成农村金融抑制的主要原因在于制度供给不足,亦即不适当的制度安排。实际上,以上学者都只是从制度供给不足或资金供给不足单方面来分析农村金融抑制产生的原因,只强调其中一方面而提出的原因必然是不全面,不完善的。因此,在此基础上,马晓河、蓝海涛(2003),结合双重的供给不足,并通过进一步考察发现,制度和资金双重供给不足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长期执行的是城市和工业优先发展的传统工业化战略。但如果仅从供给角度分析金融抑制,必然有这样一个前提,即农村的金融需求弹性是无限大的,也就是说,只要有足够的金融供给必然能产生相应的需求,达到供需自然平衡。

2 需求型金融抑制

高帆(2002)从需求的角度来说明金融抑制。如果农户借款的预期收益率高且不存在其他非正规金融组织,那么农户必然会增强从正规金融组织借款的需求程度;相反地,如果农户借款的预期收益率较低以及存在其他更为便利的借贷方式,农户对正规金融部门的资金需求就会受到抑制,从而导致农村中的需求型金融抑制。

刘祚祥(2007)从农村金融抑制的需求角度,注意到我国农户在城市化与工业化转移过程中的逆向淘汰趋势,以及在这种情况下农村社会的微观经济组织的行为选择对金融交易的影响。刘祚祥与孙良媛在湘北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农户的逆向淘汰趋势与农业的低效率增长的内在联系,提出了农户的自生能力不足是难以通过中央财政补贴来弥补的命题(刘祚祥、孙良媛,2006),从而为农村金融的需求型抑制提供了分析的逻辑起点。

3 供需结构型金融抑制

为使金融能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从供求均衡的角度寻找导致我国农村金融抑制产生的根本原因,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张杰等(2006),认为农村金融服务供给应以金融需求为基础,走出中央与地方利益主体相互博弈的困局,尽快达到两者之间最优的均衡点。这就需要我们从金融供需的层面上对我国农村金融抑制的表现、成因进行更深一步的分析,以期在此基础上对缓解我国农村金融抑制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王彬(2008)从金融供需均衡的层面上,指出我国农村金融抑制成因也可以从农业、农村金融体系和政府三个层面来思考,从而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抑制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虽然这些研究从制度层面较好地解释了我国农村金融抑制的成因,也具有很强的说服力,但在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层面所做出的解释却不够系统和全面。

(二)金融抑制的化解途径

高帆认为解除需求型金融抑制可有以下途径:一是放宽对农村金融业和农村金融市场的限制,让市场自发从内部产生原动力,在依法的前提下,鼓励农村进行多种形式的直接融资和促进民营金融业发展;二是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使得农民愿意进行生产性投资;三是转变农村经济增长方式,拓宽农村经济发展途径;四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陈福成等认为要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一是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改善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环境,构建高效农业和农村经济投入机制。具体在于实行对农业贷款的贴息政策、对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核销处置、降低农业贷款和农业开发贷款;二是优化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在农业和农村经济领域的操作,可考虑允许农村信用社在一定的贷款比例内,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人民银行在再贴现支持方面给予重点倾斜,促使其加大票据贴现业务比例,解决资金调拨问题;三是将农发行职能定位于支持农业基础性项目,即“三元机构农业”中的传统农业,主要包括国家专储贷款、扶贫专项贴息贷款、重点建设项目贷款和国家财政资金相配套的重点项目贷款及老少边穷地区的项目贷款等;四是对邮政储蓄制度进行重新安排。

陈军分析认为,由于我国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和结构、农村GDP水平和结构以及农民家庭收入水平和结构的不同,不同区域的金融服务需求也不同,因而不同区域的农信社将会选择不同的改革路径,从而农村信用社改革将会呈现出分类改革和层次演进的特点。

蒋满霖谈到建立农村土地金融制度时,设想把农业发展银行转变为农村土地银行,为农民提供土地担保、抵押贷款。

四、金融抑制的实证研究

朱喜,李子奈(2005)运用IVOR模型,对涉及10个省份的3000个农户数据基础上,分析了借贷对农户的经济影响,发现中低收入水平的农户面临信贷约束,而且实证了借款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户所产生的产出效应存在异质性。李锐,朱喜(2007)采用biprobit模型和match模型,在相同的数据样本上研究了农户的金融抑制程度及其造成的福利损失;金融抑制导致了样本农户在不同口径下的收入水皮遭受了损失;研究还发现“关系”对资金供给具有正的显着影响。

基于对农户不同假定的简化,陈雨露,杨栋(2007)通过运用Heckman二阶段检验方法对农户调研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检验了中国国家农贷制度对于“理性小农”和“生存小农”所产生的影响。其实证结果说明,国家农贷对“理性小农”生产存在显着影响,但对“生存小农”不存在显着影响。另外,实证分析还发现农民教育水平是影响“生存小农”生产最重要的因素,然后依次是农机价值、务工收入、非正式借贷和家庭积累,实际上“生存小农”并不选择国家农贷作为重要的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