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工作计划范例6篇

城市管理工作计划

城市管理工作计划范文1

为了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今年,着力推进以下五项重要工作:

一、坚持人性化管理,大力推进惠民工程建设,切实提升市容环境品位和层次。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改善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市容环境质量要求作为城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促进经济繁荣、保障居民生存权、满足弱势群体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塑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一)大力开展各项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基础和城市设施功能。坚持标本兼治、保持特色、群众参与原则,继续实施老城区街巷综合整治工程。会同各区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并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听取意见,以关注民生为目标,把切实解决基础设施不完善、居住环境脏乱差等老百姓身边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作为重点,不断完善街巷综合整治方案。抓好工程进度安排、经费审核与拨付等工作,完成工程立项和公开招投标工作,对施工队伍的资质、信誉、力量把好关,严格按照《*市城区街巷整治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对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加大检查考核力度,严格奖惩。加强与水务、房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有效整合计划、资源,合理划分标段,周密安排工期,精心组织施工,努力把实事工程做得更实、更好,确保全年完成200条以上的街巷改造任务。以整洁美化市容、消除环境脏乱和管理盲点为目标,强化管理,科学管理,创新管理,大力开展市区主次干道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及时制定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计划,重点对北环路、南环路、西中市等市区主次干道及新改(扩)建的道路进行以整洁建筑立面、整治店招店牌、规范空调外机设置等为主要内容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通过整治,不断夯实市容环境基础,提升城市设施功能,优化市民居住环境,从而达到方便群众出行与生活、展现城市精神与风貌、张扬城市个性与特色的目的。

(二)继续贯彻落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继续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市民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对《条例》内容的知晓度,强化自觉维护市容、爱护环境、美化家园意识。以提高市民对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知晓率和履约率为突破口,通过强化市容环卫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市容环卫责任执法、管理、监督机制,努力推动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真正落实到位,并积极有序地将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向各乡镇延伸。积极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市城市容貌标准》,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广大市民的环境意识和自觉参与意识,促进沿街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城市容貌达标活动,增强城市精品意识和创新观念,协同规划、市政、建设、水务等部门,按照有关城市容貌建设与管理的各项规范要求,精心设计街景规划,注重城市景观提升和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塑造良好城市形象,努力形成融现代气息、历史文化、地域特色为一体的城市风格。强化街道(镇)在城市管理方面的职能,充分发挥街道(镇)在城市管理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提高社区居委会在市容环境管理方面的自治能力。

(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管理理念,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建设“和谐*”,城管部门肩负着重要职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艰巨的任务,必须始终坚持人性化管理,坚持堵疏结合,以和谐城管服务“和谐*”建设。统筹兼顾市容与繁荣、管理与服务、教育与处罚的关系,积极改变传统的思路单一、简单堵截、以罚代管管理方式,实现向以人为本、服务优先、疏堵结合管理方式的转变。摒弃管制做法,倡导疏导理念,根据《关于加强*市市区疏导性临时经营场所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在确保不影响交通、市容和居民群众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再开辟一批临时疏导点和便民摊点,实现统一设置、规范管理、有序经营,在规范市容环境秩序的同时,既解决部分本地下岗人员及无业人员的就业困难,又方便周边居民的生活需求。改善执法方式,多做说服教育,规范引导,用心服务,塑造情系百姓、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城管执法队伍形象。

二、坚持精细化管理,不断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努力创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

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就是要不断转变观念、创新机制、提高标准、精细操作,实现长效管理,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的品位和层次。

(一)不断完善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按照城市管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体制要求,继续抓好城市环境长效管理任务书的签订、履行和考核,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工明确、运转协调、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城市管理体制,紧紧抓住平江、沧浪、金阊三城区和所属17个街道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优化对其他各市、区的业务指导;逐步完善市、区、街道三级考核机制,建立“日督查、周汇总、月小结,季度通报”制度,成立市、区两级市容环境综合督查小组,对市区主要街道、街巷新村的市容秩序、街巷保洁、便民摊点管理、乱涂乱贴整治等进行全方面检查,并以此作为季度和年度考核综合评定的重要依据。对照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批准的文件精神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要求,建议修改《*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市政府17号令),积极推动落实到位城市规划、绿化、市政和环保方面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尚未落实到位的行政处罚权,不断加大城管综合执法力度。根据城市化发展进程和加强城市管理的实际需要,组建火车站地区、平江新城、沧浪新城、金阊新城4个城管执法大队,完成人员招聘、装备配置、培训上岗等工作。组建人才派遣制的市容环境管理员队伍,同时有序缩小现有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城管协管员队伍。全面建立街道(镇)城管执法中队,延伸城管执法触角,不断将城市管理工作重心向街道(镇)、社区下移,向新城区延伸,实现城市管理工作对城市化区域的全覆盖。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完善“区域式联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区域式联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为实现城市管理工作高效化、精细化和长效化,深化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有效的机制保障,要不断加强对“区域式联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等职能,切实解决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办公场所、工作经费、人员到位等问题。要充分发挥街道、城管执法队员、城管协管员、保洁员的核心基础作用,有效整合城市管理力量,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相互配合,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要细化网格区域,采取划片、分段、定点方式,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小组,责任落实到个人。要加大对“网格化管理小组”工作人员和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实行绩效考核,实现奖勤罚懒,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到*年年底,平江、沧浪、金阊三城区每个街道有2/3的区域实施“区域式联动、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吴中、相城、工业园区、高新区所有中心区域实施该模式,对中心区域以外的街道(乡镇)要结合实际,创造条件,逐步推进。

(三)强化市容规范管理,创造和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巩固江苏省市容管理示范路和*市“天堂杯”市容管理示范路的创建成果,在进一步做精做细、做优做美上下功夫,在继续创建省级市容管理示范路工作中寻求突破,力争到*年底,全市共创建成功10条以上江苏省市容管理示范路。按照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要求,大力推进镇一级示范路、达标路的创建活动,力争每个建制镇均创建一条或一条以上示范(达标)路。完善和优化“红旗街道”的考核内容,科学修订评分标准,将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红旗街道”考核评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不搞平衡,不搞“一团和气”,严格控制“红旗街道”数量,宁缺毋滥,把态度认真、措施得力、效果突出和有典型示范作用的街道推上先进的位置;落实专门奖励经费,坚持按实绩分等级,拉开档次,奖优罚劣,使各项竞赛活动真正起到鼓舞先进、带动中间、鞭策后进的作用。抓好市级安全卫生小区的创建工作,作为创建“平安*”和最适宜人居环境城市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年创建安全卫生小区工作的重点是“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对全面普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切实提高小区安全防范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为市民群众创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

三、坚持信息化管理,稳步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行政执法效能。

推进数字城管建设,要坚持综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集成创新,实现实时、动态和高效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一)稳步推进“数字城管”项目建设。合理构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和监督管理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覆盖各区、街道(镇)、社区的数字化网络系统,加快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利用GPS、GIS、移动通信等现代技术,建立城市管理综合业务平台、地理信息应用平台、城市管理数据中心和综合数据库,同时通过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业务流程的优化整合、部门之间的密切协同配合,基本建成“数字城管”模式,城市管理工作实现业务处理自动化、移动指挥智能化、监控可视化、监督举报社会化以及内外部信息交换和管理网络化。优质高效推进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大楼建设,严格按照规划建设方案,积极强化现场施工管理和工程监理,认真把好工程质量关、进度关和廉洁关,把城管信息指挥中心大楼工程打造成为优质工程、样板工程和廉洁工程。

(二)积极开展“数字城管”业务培训。“数字城管”信息工程建设的关键是打造一支能够适应信息化管理的专业队伍。要在全市城管工作人员中强化操作培训与实践指导,组织机关及一线执法人员对智能办公手机“城管通”的使用、城管业务操作系统的应用以及远程办公、在线审批等模块进行分批分员业务培训,使其尽快掌握数字化技术、标准、规范和工作方法,达到项目建设与业务培训同步进行,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制定严格的“城管通”使用管理办法,确保“数字城管”一期的顺利运行,使日常行政行为和执法工作数字化、规范化、高效化和科学化。组织各市、区对“数字城管”一期进行现场观摩研讨,启动三个城区数字城管业务平台建设,并对其他各市、区的方案开展调研、论证和咨询。

(三)全面提升城管行政执法效能。通过PDA手持无线移动设备完成移动办公,包括现场执法取证、信息采集传送、现场文书打印等,有效提升城管执法效能。加快完成沧浪区和相城区110接处警二级平台系统建设工程,实现110数字指挥系统对市区全覆盖,进一步提高案件举报、受理和处理效率。继续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规则等,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继续扎实有效地开展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基层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工作,做好新队员上岗集训和全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更好适应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新情况和新要求。加大对城管协管员的培训和管理力度,全面规范管理方式和行为,不断提升城管协管员队伍的整体形象。根据执法工作实际和城管队伍发展的需要,补充、修订城管执法队伍和管理队伍的各项规章制度,以作风和效能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全力以赴做好轨道交通一号线施工期间的市容环境保障工作,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查处违法建筑、乱停车辆、污染河道、无证摊点(夜排档)、运输车辆抛撒滴漏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火车站地区、苏福路大润发周边、金门路(桐泾路以东)、东环路苏大以南(西侧)、娄门桥周边、何山路新区公园周边、齐陆路等地区严重影响市容和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力求使市区市容环境面貌得到持续改观。

四、坚持市场化管理,不断创新城市管理手段,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市管理市场体系和运行机制。

坚持市场化管理,要积极培育市场主体,优化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推行市容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运作模式,深化户外广告建设与管理服务市场经济功能,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一)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大力发展中介组织,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探索和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整合城市区域内的社会资源,在管理方式上合理授权与分权,使市场运作机制深入到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在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清理乱涂乱贴、街巷新村环卫保洁等市场化运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市场化运作模式,推动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方式的深入发展。在规范管理一百放心早餐摊点、牛奶摊点、自行车修理摊点等现有便民摊点的基础上,有目的地尝试在设置便民摊点工作中逐步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达到进一步丰富日常管理措施和有效利用城市资源的目的。建立健全市场化运作的日常考核机制,实现奖优惩劣,不断提高市场化运作效率效果。

(二)不断提升户外广告审批服务与管理水平。以服务市场经济、满足市场需求为出发点,切实加强户外广告受理审批窗口的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明确审批流程,逐步下放审批权,不断加强对各区户外广告审批和管理的指导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对大型户外广告坚持与其他涉及部门会同办理。调整完善户外广告审批、验收、发证、到期续办的操作系统,户外广告资料实现内部联网、信息互通。继续推行和完善各项便民措施,建立市区户外广告资源信息的网络对外服务平台,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提供便利服务。广泛征求户外广告业主()单位意见、建议,建立专家学者咨询制度,制订、论证并出台体现我市城市特色的户外广告设置专业规划,统一户外广告设置的依据、标准。根据市场需求,推广和使用户外广告方面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鼓励和支持霓虹灯广告和户外电子显示屏的建设,全面提升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整体水平。继续开展户外广告的整治改造工作,进一步加大户外广告监督执法的力度,调整和完善市区户外广告检查考核办法,形成职权利相一致的管理体制。进一步落实户外广告安全管理的措施,继续实行户外广告安全责任管理,建立市、区两级安全管理网络,切实做好户外广告设置安全的源头管理,强化图纸审查,推行责任承诺和安全责任保险,加强户外广告安全隐患排查,保证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统筹开发和合理安排市区户外广告资源。按照统一规划、规范管理、总量控制、有偿使用的原则,控制和改造好古城内的户外广告资源,调整和利用好古城外户外广告资源,规划和开发三个新城区的广告资源。完善市区户外广告资源开发、使用权出让和广告收益的管理等操作流程,进一步完善户外广告市场化运作机制,在市区范围内全面推行户外广告的公开拍卖和公开招标工作,为广告市场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按照《*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行动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市区公益广告的建设,全面完成公益广告建设的各项指标,统筹安排公益广告阵地资源,切实加大市民文明素质和重大活动的宣传力度,为我市的三个文明建设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坚持全民化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升城管效能和形象。

充分尊重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的知情权,畅通参与渠道,倡导自我管理,从制度和程序上保障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权利的实现。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市民走近城管、支持城管、参与城管。以“清洁城市、全民接力”为主线,深入开展主题公益行动。拍摄公益纪实短片,面向社会征集公益宣传语、漫画,组织公益展览;以喜迎奥运盛事为契机,组织志愿者和社区群众开展清洁城市公益劳动,大力倡导遵守社会公德、争当文明市民理念,提升城管部门的公益形象,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人人维护城市清洁、珍惜优美环境的良好氛围;结合“城管进学校、进社区”活动,深入开展对学生及外来人口等重点人群的法规教育;开展“城管开放接待日”活动,邀请普通市民走近城管、体验城管、了解城管,最终理解城管、支持城管、参与城管。继续深化与各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日报》、《姑苏晚报》、《城市商报》和《江南时报》等报纸专版以及电台《城管之声》专栏等宣传媒体主阵地资源,即时即报具有新闻和时效性的宣传报道,做深做广具有重大意义的新闻,全面反映城市管理工作的创新理念和时事动态;根据年度全市城管工作重心,积极策划有深度、有份量、效果好的专题报道;积极、正面应对媒体曝光,及时加强沟通,积极解决问题,并将管理措施、整治情况及处理方法等及时回应媒体,以减少舆论报道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全面改版市局门户网站,采用最先进的数据库,使部分栏目自动直接上传政府信息网站,以扩大日常宣传容量;建立与各市、区城管网站(网页)的链接,直接开放后台管理,增加在线审批和图片、视频内容,进一步完善网站服务和互动功能。

(二)不断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大力推进机关处室作风建设。继续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分层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突出考核、检查、责任追究等重要环节,把责任落实到实处。坚持把教育与严格管理结合起来,认真贯彻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成果,加强对已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增强制度的执行力上下功夫。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完善并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方面的规定,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学风和文风。总结机关处室作风建设评议试点经验,大力推进机关处室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管理和执法理念,关注民生,坚持以人为本、堵疏结合,倾听群众呼声,重视群众意见,努力为市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多办实事、办好实事,以城市管理的实效取信于民,提高市民群众对城管部门的满意度。

城市管理工作计划范文2

关键词:城市化进程;经济体制的转变;静态与动态管理

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这一基本国策自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我们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到21世纪初,这种挑战突显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这里,我们仅就城市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城市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挑战

(一)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转移,第二、三产业不断向城市聚集,使城市人口不断增加,流动性也越来越大。根据2011年的流动人口信息库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流动人口总育龄妇女的人数已经突破 1.2亿个。商品,资本,技术,信息的自由流动和周转,促使人口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强,这种现象是一种历史进程,但也随之带来了人口管理的难度。流动人员没有固定的住所和工作单位,出现了人员难寻、工作难做、孕情难监控、措施难落实的局面,并且未婚同居,非婚生育,避孕措施难以真正落实,奖励扶持政策的相对薄弱,为躲避当地计生管理的违法生育的人员的流入,使得计划生育的管理难度加大。

(二)行政手段的惯性影响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使得计生部门的会服务和能服务的机制及条件和现实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服务能力与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有些欠缺,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生育率的控制也并非同步。

另外,特别是企业单位抓计划生育工作的力度不够,法人计划生育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的领导只忙于抓经济效益,视计划生育工作为额外负担;有的企业为了精简人员,把计划生育机构撤并了;有的减掉了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对计划生育的投入就更谈不上了;还有一些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破产企业更无人过问计划生育工作。

(三)政府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街道和居委会的工作压力不断增大,服务的能力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居委会或是社区工作人员少,办公条件相对简陋,很难承担起日益繁重的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服务,因此也在一定程度上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另外随着新形势的发展,计生队伍建设不到位,人口计生工作任务的加重,特别是工作方法的转变,对计生队伍的要求越来越高。

二、挑战背后的成因

(一)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对计划生育工作所带来的影响。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它不能不引发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从经济基础到上市建筑的巨大变化。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目前我国人口状况为“低增长率、高增长量,庞大的人口总量对经济、社会、资源等方面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二)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对计划生育工作所带来的影响。现阶段,所有制的多元化格局所要求的多元动态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模式与传统单一的机关计生静态管理的模式之间的矛盾突出,经济体制改革要求计生管理模式必须进行适应性的改革。

(三)政府机构改革,职能的转变带来的影响。政府职能转变的根本途径是使政府作为独立的主体承担起自己的职责。改变过去沿用的行政手段,使其能够实行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如何实行计生工作的转变,如何梳理并强化城市计划生育的管理体制以适应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变的要求,是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上加以解决的。此外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成立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涉及到公安、卫生、民政、教育等二三十个部门。理应有这么多的部门参与人口计生工作,共同履行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职责,可事实并非如此,许多单位实际上没有履行齐抓共管的工作职责。

三、解决方式的探索

如何做好城市计划生育管理,或许可以从以下三点入手:

(一)改革和完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健全能够满足育龄群众不断增长的服务要求,开展国情国策,家庭美德,生殖健康和生命科学为主的宣传教育,利用和发挥城市优势,不断提高城市计划生育标准化管理,帮助育龄妇女少生优生,提高生殖健康水平,形成政府领导,各个部门参与,以市,区,街道,居委会家委会及辖区的单位为主导的管理模式,并依托街道办,居委会,各个相关部门,群众团体,优势互补,密切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新局面,把人口问题真正纳入综合治理的轨道中。

(二)改革和完善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城市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应当在有利于控制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上,把广大育龄群众对计生服务的满意度,作为评估和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城市中的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应当尽力流动人口的管理小组和办公室,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列入所在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对外来人口严把计生关,坚持双重管理的办法将流动人口的管理落实到用人单位和现居住地,并明确考核办法,完善流动人口的约束机制。

城市管理工作计划范文3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建设高效便捷、整洁有序、美丽宜居城市为目标,着力改善城市功能品质,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惠民利民。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加强各种“城市病”治理。

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科学谋划、对标先进、试点先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进城市治理、生态修复、功能修补和街区整治提升,防止生搬硬套、大拆大建,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力戒形式主义、。

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将“五大发展理念”融入城市建设管理全过程,注重城市内涵发展,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加强规划和建设统筹、地上和地下统筹、管理和服务统筹,增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创新发展、共建共享。积极推动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和模式创新,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遵循群众意愿,动员群众参与,共谋共建共治共享宜居宜业宜游城市。

(三)工作目标

通过“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抓长效”,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管理服务,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治理能力。到2021年底,城市功能与品质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与秩序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与魅力进一步彰显,中心城区承载力进一步增强。长期坚持,久久为功,持续完善城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补短板,完善城市功能

(四)优化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加快推进政务新区、太平经济开发区等区域道路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打通各类“断头路”,畅通“微循环”,治理一批道路交通堵点,城区率先消灭“断头路”、全面完成“白改黑”。到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平均道路面积率达到15%以上。加快构建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网络体系,加强城乡郊野绿道建设。坚持“新建配建停车为主体、盘活存量停车为辅助、道路临时停车为补充”原则,实施城市停车场建设行动,新建北海南路北海市场地块等一批城市公共停车场,鼓励开放机关事业单位停车泊位,重点解决老城区、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

(五)完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实施区供水系统续建工程、谭家桥镇天然气工程、新华乡天然气工程,推动城市道路、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向城中村、老旧小区、重点乡镇延伸覆盖,到2021年底,新建改造市政道路3公里、供水管网42公里、燃气管道90公里,消除市政设施空白点;加快既有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和瓶组供气设施改造。加强6座城市桥梁监管,完善桥梁相关信息,实行“一桥一档”管理,消除危旧桥梁安全隐患。

(六)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到2021年底,改造修复市政污水管网4公里以上、新建市政污水管网10公里以上,基本实现建成区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完成市政雨污错接混接点治理及破旧管网修复改造,持续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建立健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管机制。

(七)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建立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满足分类处理需求。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可回收物有序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进行资源化处理,促进循环利用。城乡生活垃圾全部运输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处理。城区配套建设仙源西路垃圾中转站。加快建设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2020年6月底前建成并运行。启动建设建筑垃圾调配(处理)厂,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全过程监管。

(八)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遵循群众意愿,以补齐小区功能短板为切入点,拆除违建,解决供水、排水、供气、供电、通信、停车等需求,实行基本型改造;在保基本的基础上,实施加装电梯、房屋维修改造和配套建设停车场、活动室、物业用房等提升型改造;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和基本公共环境,实施增设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便民设施等完善型改造。到2021年底,完成改造11个老旧小区、惠及3504户。

(九)加快城市各类专业市场配套。根据《市城市商业网点布局专项规划(2016-2030)》,加快城市物流、建材、废品收购、二手车、蔬果批发、水产、花卉等专业市场和商业网点、社区便利店规划建设,促进商业发展与人口规模结构、土地使用和自然环境容量协调发展。各类农贸市场及规划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规范设置龙井西路再就业一条街便民摊点,规范管理平湖广场夜市摊点,引导早餐、夜市等流动摊贩规范经营。

三、强弱项,优化管理服务

(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政府高位推动、城市社区具体实施、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专业公司提供服务、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依据《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出台并实施《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到2020年底,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1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1年底,实现非公共机构全覆盖,城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

(十一)加强城市环境卫生治理。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推进力度,到2020年底,中心城区建成区可机械化清扫区域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5%以上。城市重点区域全面实施道路湿扫、吸扫作业。常态化、拉网式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源头控制,强化末端治理,全面推进油烟净化设施安全使用,着力解决油烟扰民问题。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强化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渣土运输车严格实行源头化、密闭化、公司化管理,强化日常联管联控,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处罚。持续推进城镇公厕提升行动,力争到2020年底,城镇公厕达到每平方公里3座以上,人流集中场所女厕位与男厕位比例不小于2:1。

(十二)遏制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积极开展“无违建区”创建活动,依法治理违法建设,努力实现“存量治理到位、新增管控有效、防控机制健全、社会平安稳定”的目标。到2020年底,全区城乡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得到全面治理,治违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十三)开展人行道净化行动。净化人行道,清除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各类废弃杆桩、线缆等障碍,改造配电箱、变压器、信号柜等设施设备,探索实施路灯杆与其他各类杆线并杆减量、多杆合一,提高道路平整度和通畅性。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和背街小巷严管要求,清理和取缔违规接坡、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擅自占用、损毁无障碍通道,清理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不符合设置要求的停车泊位,整治私设地锁、路锥等路障行为,加强车辆停放秩序管控。

(十四)加强城市立面安全整治。严格执行《市城市容貌标准》,规范建筑物的晾衣架、遮阳棚、卷帘门等设施,建筑外立面不宜设置防盗网、防盗格栅、花架、花台等设施,确需设置的应当采用内置方式。对各类架空管线进行整治,统一纳入地下综合管廊或共同管沟,暂时不具备纳入条件的进行统一规整。开展“清爽街道”整治工作,对中心城区大型户外广告、“耳朵”广告、LED显示屏、门牌店招等广告设施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规范户外广告准入、设置、监管等环节,创新广告形式,提升广告档次,建立健全户外广告长效管理机制。

(十五)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严格对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操作手册及《中共区委办公室关于完善文明创建包保机制的通知》(函〔2019〕17号)要求,加强巡查,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问题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力求通过有效治标,促进长效机制的建立;以各单位与社区共驻共建为契机,要求党员干部带头交纳物业服务费,由社区将党员干部交纳物业服务费纳入共驻共建范围,并积极引导居民按时交纳物业费,自觉遵守小区管理公约,为物业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提供保障;突出重点,着力推进卫生保洁常态化、绿化维护常态化、牛皮癣清理常态化、公共照明维护常态化、行业规范管理常态化、物业公开栏设置常态化、小区基础设施维护常态化、日夜巡常态化等八项常态管理机制形成;完善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能,健全投诉、回访等相关档案登记工作,继续以创建电子档案、规范表格记录为工作重点,做到全面、详实,有证可查;加强物业从业人员上岗培训,积极组织物业从业人员参加各项技能培训。

四、提品质,改善人居环境

(十六)完善公共配套服务。按照集商业、文化、体育、卫生、教育等于一体的要求,规划建设邻里中心,构建“15分钟生活圈”,为百姓提供“一站式”服务,促进公共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和统筹利用。

(十七)提升城市水环境及绿化品质。全面推进城市水环境治理,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到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的目标要求,实现水清、岸绿、景美。进一步完善城市绿色开放空间体系,按照市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打造一批街头游园,建设蒋家山遗址公园。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山体、水系、湿地、绿地的生态修复,系统开展小微生态功能空间建设,合理划定城市蓝线、绿线,完善城市生态网络体系,切实保护古树名木。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严控“大树进城”。做好城区苗木、绿化带日常养护工作,对城区主要地段的6万平方米草坪混播实施定期修剪和补播,达到四季常绿。

(十八)展现城市文化风貌。加强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充分体现城市地域文化、特色、底蕴、特质和时代风貌,提升城市景观品质。积极谋划甘棠老街整治修复行动,创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模式,整治提升街区历史风貌特色,加强不同时期的城区历史建筑普查、测绘、建档、挂牌保护工作。注重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从品质、环境、文化、创新、公共服务等方面持续增强城市历史文化街区的宜居性、宜游性。

五、抓长效,提升治理能力

(十九)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加强城市管理和执法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职责。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行政监管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国家组建综合执法队伍、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一要求,适时调整和明确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的执法职责。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省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城市管理执法保障。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依法打击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

(二十)推进城市管理智能化。实施数字城管功能拓展和智慧化升级,实现市容环卫、市政公用等专项业务应用。积极推进新型智慧城市项目智慧城管建设,逐步实现对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排放指标等关键数据的实时监测和互联共享。提升城市管理类事件处置精准率,强化事件流转、交办、督办,提高事件处置准确率、办结率和满意率,实现对城区的精细化、智慧化管理,充分发动网格力量,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类问题事件数据采集。

(二十一)推进城市管理专业化。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加快培养一批懂城市、会管理的城市管理干部和专业人才。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引入专业化城市管理和服务运营商提供专业化服务,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完善精细化管理标准规范,实行精细化管理的监管和考核。

(二十二)推进城市管理社会化。加大城区市容市貌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发挥街道社区社会基层组织的宣传作用,大力培养市民参与意识、责任意识。深化执法引导,加强城区市容市貌整治规范力度,严格执法,创新执法方式方法,提高市民自觉规范意识。实行失礼曝光,加强市民行为规范劝导,发挥新闻媒体视频曝光作用,开展市民不文明行为的“失礼曝光”。完善城市管理12319服务热线、微信公众服务号功能,引导社会公众自觉维护和监督城市环境秩序,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

六、健全保障制度,完善政策措施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有关乡镇、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问题、目标、效果导向,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指标,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保障措施。健全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城市管理效能综合评价机制、网格化责任机制、社会公众参与机制等工作推进机制建设。

(二十四)拓宽融资渠道。有关乡镇、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统筹相关资金,积极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管网、停车场、特色街区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全面开放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养护、市政设施维护等市场,推行政府向社会企业、公共机构购买服务和PPP模式。

城市管理工作计划范文4

第一条为了加强乡村道路管理。充分发挥乡村道路功能,根据国务院《乡村道路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乡村规划区内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管理。

指乡村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

第三条乡村道路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偏重的原则。

第四条市乡村道路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乡村道路管理工作;区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所辖区域内的乡村道路管理工作。市、区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所属的乡村道路管理机构负责乡村道路管理的具体工作。

做好乡村道路管理工作。市、区城乡规划、建设、乡村管理行政执法、公安交通、园林、市容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乡村道路的义务。

对监督、制止和举报损坏、侵占乡村道路行为有功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惩办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乡村道路、城乡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和供电、供水、通信、燃气等公用事业单位。

编制乡村道路年度建设计划,乡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乡村道路发展规划和乡村近期建设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并提前告知相关管线单位。乡村道路改建、扩建、大修工程应当制定年度计划。

第七条乡村道路的建设资金主要由政府投资。

第八条乡村道路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技术规范。

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承担乡村道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

第九条乡村道路建设应当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有条件的应当同步建设公共管沟。

沿途原设置的架空线应当同步埋设入地。新建的乡村道路原则上不得设置架空线。乡村道路改建、扩建、大修时。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大修乡村道路。有关管线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管线敷设计划报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实施。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乡村道路。有条件的应当建设港湾式停靠站,并预留绿化用地和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乡村道路。

第十三条乡村道路工程竣工后。

乡村道路工程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第十四条住宅小区内道路的规划、建设应当与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衔接配套。

第十五条通过贷款或者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等。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收取通行费,用于归还贷款或者集资款,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章养护和维修

第十六条政府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

由业主负责养护、维修。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

第十七条政府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建设单位应当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料理工程移交手续,并将工程有关技术资料一并移交;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将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自愿无偿移交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且符合移交条件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依照规定顺序接管。

第十八条负责乡村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定期对乡村道路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质量。

保证乡村道路完好。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对乡村道路养护、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养护、维修乡村道路应当围挡作业。有关管理部门和沿街单位、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修复竣工。施工时,养护、维修乡村道路应当躲避交通高峰时间。应当采用低噪声、防扬尘的施工设备和施工方法,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撤除围挡。作业期和养护期内。

第二十条乡村道路附属设施缺损时。

应当先行采取警示性措施,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发现乡村道路附属设施缺损时。并督促有关产权单位及时处置。

第二十一条乡村道路养护、维修专用车辆应当使用统一标志;执行任务时。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躲避。

由市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定。乡村道路养护、维修专用车辆使用的统一标志。

第四章路政管理

第二十二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乡村道路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和救援。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指挥,配合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道路的管理。设立监督电话,及时受理投诉。发现乡村道路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养护、维修单位进行修复。

第二十四条乡村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乡村道路;

(二)履带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乡村道路上行驶;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乡村道路上试刹车;

(四)擅自在乡村道路上设置台阶、坡道、站台、书报亭、电话亭、指路牌、井具、化粪池等;

(五)擅自在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六)向路面排水;

(七)擅自利用桥梁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围栏、吊装、牵拉等施工作业;

(八)人行地下通道内摆摊设点、露宿、通行机动车或者骑行电动车、自行车;

(九)其他损害、侵占乡村道路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严格限制占用和挖掘乡村道路。

不得挖掘;确需挖掘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的乡村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大修的乡村道路竣工后三年内。

以及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活动期间,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十五日、后十日。不得开挖乡村主干道。

减少扰民。挖掘乡村道路应当集中施工。

第二十六条因特殊情况。对临时占用乡村道路和挖掘乡村次干道的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答复,挖掘乡村主干道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答复。临时占用和挖掘乡村道路涉及乡村防洪工程的还应当征得有管辖权的水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七条经批准临时占用或者挖掘乡村道路的应当依照批准的时间、位置、面积和要求占用或者挖掘。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占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清理现场,临时占用乡村道路期满后。恢复乡村道路原状;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占用期限的应当提前三日依照原审批顺序报经批准。

第二十八条占用和挖掘乡村道路。

不得挪用和减免。乡村道路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用于乡村道路养护、维修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应当停放在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内。

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设置。

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

第三十条经批准挖掘乡村道路。

(一)施工现场应当围挡作业。夜间应当设置施工标志灯或者反光围挡;

(二)施工现场的明显位置设置标示牌。

(三)能够采取非开挖技术施工的应当采取非开挖技术施工。

(四)与地下其他设施发生抵触时。演讲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五)施工资料应当在批准的范围内堆放。

(六)施工完毕。及时清理现场,并书面告知乡村道路主管部门。

第三十一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接到挖掘施工完毕的演讲后。主干道应当在七日内完成,其他道路应当在十五日内完成。

第三十二条因管线发生事故需要紧急抢修的管线单位可以先行挖掘乡村道路抢修。并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第三十三条沿街单位需要开、改乡村道路道口、降坡或者改装人行道板的应当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其建设以及维修经费由申请单位承担。开、改乡村道路道口、降坡或者改装人行道板应当委托专业单位施工。

第三十四条因废弃或者交通管理等原因。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调整或者封闭。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专项列支。

第三十五条公共汽车、电车以及其他固定线路的客运车辆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乡村道路技术规范。新增、迁移客运车辆站点需要加固乡村道路的应当采取加固措施。

第三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可能损坏乡村道路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采取防护措施;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封闭乡村道路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告。

第三十七条履带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乡村道路上行驶的应当经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同意。并依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第三十八条乡村道路出现塌陷、断裂等情形。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并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九条需要在桥梁上架设管线的应当先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影响交通平安的还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确保平安。管线单位应当对架设的管线进行定期检查。

第四十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桥梁、隧道的平安维护要求。

制定可行性演讲和平安维护方案,桥梁、隧道平安维护区域内从事河道疏浚、挖掘、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基坑开挖等作业的应当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与桥梁、隧道产权人签订维护协议,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可能危害桥梁、隧道平安的还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河道中从事上述作业行为的还应当报有管辖权的水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十一条负责桥梁、隧道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桥梁、隧道检测评估制度。

桥梁、隧道的平安检测评估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承当。

第四十二条经检测评估为危险桥梁、隧道的负责桥梁、隧道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采取紧急措施。

第四十三条桥梁、隧道遭遇车船撞击事故或者其他损坏的有关责任人员应当立即演讲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给予警告:

(一)未执行乡村道路养护、维修技术规范。

(二)养护、维修乡村道路时未设置警示标志的

(三)未按照规定的期限修复竣工的

擅自占用或者挖掘乡村道路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予以制止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逾期不恢复原状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组织代为恢复,费用由责任者承当,并处以乡村道路占用费或者挖掘修复费二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逾越二万元。

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一)履带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乡村道路上行驶;

(二)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乡村道路上试刹车;

(三)擅自在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四)占用乡村道路期满或者挖掘乡村道路后。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清除或者撤除。

(一)擅自在乡村道路上设置台阶、门坡、站台、书报亭、电话亭、指路牌、井具、化粪池等的处以乡村道路占用费二倍的罚款。

(二)擅自利用桥梁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围栏、吊装、牵拉等施工作业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人行地下通道内摆摊设点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作业期和养护期内擅自撤除围挡的

(二)未及时处置缺损的乡村道路附属设施的

(三)施工完毕未依照乡村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回填密实的

(四)擅自开、改乡村道路道口、降坡或者改装人行道板的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用途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用于非经营性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用于经营性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属于乡村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及其乡村道路管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奖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顺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组织不符合条件的单位负责乡村道路养护、维修的

城市管理工作计划范文5

一、努力完成清违任务,打造全面“无违建街道”

以北京市政府“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为契机,根据区政府下达的“三年任务两年完”的工作任务,按照《 街道社区违法建设防控治理工作方案》, 街道城管队将进一步推动辖区违法建设防控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力争在2019年基本完成辖区内违法建设治理任务,率先在海淀区打造全面“无违建街道”

城管队在承担违法建设治理行动过程中,将紧密联合各社区,每月组织各社区书记和违法建设巡查员召开社区违法建设治理例会,指导各社区开展相关工作,并不定期组织开展违法建设治理专题培训班,就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注意事项等对各社区治理违法建设责任小组进行培训。在执法过程中,全面体现“柔性执法为民生”原则,前期做到逐户协调沟通,讲解政策法规,做好耐心细致的居民动员工作;违建拆除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安抚居民情绪,引导正确舆论导向;违建拆除后,密切关注思想动向,倾听合理诉求,力求圆满完成辖区违建清零工作。

二、深入推进辖区再生资源回收集中处置管理工作

对废品进行科学处理及分类以达到再次循环利用的标准,对保护街道日常环境、节约能源和带动社会效益具有关键作用。

当前, 街道辖区内现有无照废品回收摊点70余家。由于缺乏长效管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废品造成了严峻的安全与环境问题,亟待城管队伍“花大力,出重拳”。当前,街道废品回收主要面临三大乱象:

一是“搭建乱”,废品回收点多为自发搭建,占道经营,堵塞通道,具有明显的无序化,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与街道正常秩序;

二是“处置乱”,废品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品,现存各回收站点难以实现规模化和绿色化处置,形成了巨大的、潜在的二次污染源;

三是“管理乱”,回收点多为自行管理,缺乏统一标准与监管措施,各类废品乱堆乱放,造成了严重的消防与环境安全隐患;

对此,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淀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与街道相关工作部署, 街道城管队将继续扎实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街道环境秩序与居民生活质量,实现辖区二次资源的高效管理与集中处置。2019年工作部署如下:

(一)整合资源、统一管理。深入走访摸排,整合辖区废品回收硬件资源,对再生资源回收集中处置的“七个统一”等实施过程进行监管,对废品回收站点行为进行规范,保障街道日常秩序与环境卫生。

(二)严格把控,加强整治。联合相关部门执法,定期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行动,针对无证经营、违收危险品、占道经营等情况进行专项整治,严格取缔非法回收网点,进一步规范网点经营。

(三)加强宣传,全民监督。建立健全违规废品回收点监察举报机制,联合社区居委会等部门,推动实现辖区废品回收全民监督,构建废品高效处置与监管联动网络。

(四)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合街道再生资源回收集中管控战略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下辖的废品回收网点布局进行积极调配与积极反馈,推动实现辖区再生资源回收品的合理存储、安全消纳。

三、推行“城管+”工作模式下的门前三包精细化管理

 街道城管队以执法力量下沉为契机,结合辖区实际,一直将“门前三包”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强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我们也认识到治理门前三包的工作与新要求、新期待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比如:部分商家、经营户等责任单位认识不到位、内容了解不清、实施不全面、执行标准不高等问题,门前乱堆物料、乱摆摊点、乱设广告等破坏市容环境的现象依然存在,城管执法与物业、沿街单位、商户之间的协调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整合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2019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城管+”工作模式,力求破解“门前三包”履约难题,实现门前三包精细化管理。

(一)城管+商户,明确自治责任。19年,针对“门前三包”问题高发的沿街商户, 街道城管队将首先采取调研走访征求意见建议的方式,与商户共同梳理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现状及缺口,了解商户需求,同时调动商户参与积极性; 其次,为了提高商户自主自律意识, 街道城管队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门前三包宣传工作;再次,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台账管理,通过地毯式检查,不断更新和完善基础台账,并确保门前三包责任书签约率达到100%,做到随变随签,实时建立“三包”数据库,为门前三包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提供数据支持。

(二)城管+门责员,强化督查能力。在实施精细化管理过程中, 街道城管队一直致力于实现从队员到门责员、保安的实名责任制管理,目前启用的门责员为51名,按照“定人、定岗、定则”的工作要求,明确每名门责员的责任区及商户,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不漏一店”,为了更好的辅助城管队做好门前三包日常管理,2019年 街道城管队将通过“三统一”的方式,继续强化落实门前三包管理员机制,不断提高门责员队伍的督查能力:一是统一思想认识,通过观看影视资料及文字材料,帮助门责员更加直观了解城管执法日常工作;二是统一培训,通过定期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使门责员知晓管理权限,正确识别“违规”形态,可在规范管理时更加得心应手;三是统一执法,针对不配合、不改正、问题反复商户进行统一执法,强化执法力度,督查整改落实,不断提高其督查能力和积极性。

(三)城管+公众,提高关注程度。公众参与城市管理是保障城市秩序的重要途径。2019年, 街道城管队将通过强化门前三包群防群治、鼓励和吸纳公众参与监督的方式,提高社区居民对门前三包工作的关注度和认可度。在鼓励公众监督的过程中,城管队将加强与居民科、各社区居委会等部门的联系,发动群众力量,注重对群众意见的收集,并保证更加快速、高效的处理居民关于门前三包的各类投诉及建议。为吸纳更多的公众参与,也将创新在城管公众体验日等活动中,邀请社区居民走进城管执法,通过讲解门前三包法律法规、观摩门前三包执法过程等方式,增强居民对于门前三包管理的认同和支持,呼吁群众齐抓共管,监督、支持“门前三包”工作。

四、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落实,真正做到“接诉即办”

为更好发挥12345热线的“哨声源”作用,认真落实街道关于处理“接诉即办”相关工作部署, 街道城管队自2019年1月1日起,共接到接诉即办单142起,截止2月28日,已全部办结,可见,处理举报问题在城管队日常工作中占有较大比重,这不仅是服务百姓的重要平台,也肩负着树立城管形象的责任,更是城市管理工作集众智的一种方式,为力求做到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达到100%,19年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明责任,速响应。将结合城管队现有值班值守安排,整合更加合理的值守力量,研究制定“接诉即办”受理值班工作制度,明确7*24小时值守的工作安排及应急处置流程,加强对队员沟通能力的培养,并有计划的进行业务知识、工作技巧、服务理念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办理人员与责任分工,不压件、不拖延,不超期,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二)查问题,堵漏洞。接到举报后,迅速到达举报现场,查找问题根源并做出合理处置方案,城管各项法规多而细,作为处理人员,更应对城管法规理解透彻,并做到活学活用,做到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并及时反馈诉求人,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城市管理工作计划范文6

现对我办2018年工作做简要的总结:

一、完善制度,提升作风,结合实际,努力提高城管执法水平

(一)强化队伍作风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我办结合每周业务例会,针对工作实际,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日常执法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进行业务上的交流和学习。通过这种方式,在进一步促进队伍作风建设的同时,也培养执法队员学以致用,从实际工作中学习的良好习惯,从而达到解决实际工作问题,强化执法水平的目的。

(二)抓细节、强化规范化管理。为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我办切实从自身内部管理的细节入手,先后出台了岗前点评制度、勤务督查制度、周考勤制度、考核细则等,以制度规范人,用制度约束人。

(三)加强学习教育,规范执法行为。通过坚持开展“每月一法”的学习活动,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增强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立足难点,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一)对辖区内重点区域、主要干道、生活小区出入口的流动摊点、店外店、倚门设摊等违章行为进行整治,维护城市容貌。按照“主次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的原则,采取宣传整治、定人定岗等措施,严格查处红房子、大排档,全面清理店外店、店外摊等违章占道经营,整治城区主要街道的流动摊点,美化学校、医院周边的环境,整顿早市和路边市场,进一步加大对城区各菜市场管理。据统计,全年共查处涉及违反城市市容法律法规的各类违章5000余起,其中纠正、取缔违章摊点3000余起。

(二)整治车辆乱停放,确保人行道、慢车道规范有序。针对辖区的城市道路特点,我办从有限的人员中,专门安排执法队员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进行了重点管理,尤其是对市民投诉反映比较集中的xx路、xx路以及xx路等路段加强整治力度。同时对xx路、xx路等路段占道下货的物流车辆进行整治,确保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行车安全。一年来,共查处违章停车11000辆次,有效的杜绝了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乱停乱放,规范了道路交通秩序,保证了畅通有序。

(三)加大店招标牌、户外广告等建筑立面的规范管理力度。为规范户外广告管理,我办对沿街各类店招标牌、户外广告、灯箱进行集中登记、认真梳理.对凡是未经过审批,擅自设置的广告标牌,依法进行查处,全年共查处违规广告标牌800余处。

(四)巩固文明创建成果,积极迎接上级单位检查。为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迎接上级领导对我区工作的督察,我办结合工作实际,定期联合xxxx市容局、xxx城管中队,对xx路、xxx路等重点路段进行保障,对店外经营、流动摊点、违章停车等行为进行查处。自7月起,我办共完成保障任务30余次,出动执法车辆100余台次,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整治流动摊点、店外店700余处,拍摄违停车辆1000余张。

(五)提升服务,解决市民投诉问题。一年来,我办积极处理市民投诉的问题。办公室共接听投诉电话57个,对群众的投诉,我办领导极为重视,及时安排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处理,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对数字化城管系统、“市长热线”等渠道所反映的有关户外广告、市容环境、商业噪声、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方面的问题件,凡属我办职权范围内的办结率100%。接待群众来访13起,妥善解决他们反映的问题,无一例上访,办结率为100%。

三、协同合作,多管齐下,以点带面,严肃查处打击违法建设

新增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一直是我办工作的重点。2018年,我办围绕这个中心,结合管理区域内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多措并举促进查违工作。

在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中,始终坚持走村入户、徒步巡查、现场查处的工作机制,并结合我辖区内客观实际情况、科学安排查违、拆违工作。通过机动巡查新修道路周边,徒步巡查走村入户,及时发现并查违拆除一批在建违法建筑。

一年来,我办对主要街道和道路两侧、重要功能地段、房地产开发和工业建设项目、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重点区域,加大了违法建设日常巡查力度,做到了“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较好的遏制了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增长势头。据统计,我办全年共计拆除违法建筑32处,建筑面积4000余平方米。

虽然我办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深知在诸多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还面临诸多困难,急需解决。

   1、困扰多日的顽症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占道设摊、店外经营、违章停车等难点问题依然存在,甚至有蔓延趋势,管理和执法难度越来越大,且有不断增多的趋势,有的还呈现出了家族化、地域化、组织化、团伙化的趋势。  

   2、长效综合的管理机制尚未形成。市容环境整治的手段还比较单一,方法比较简单,对重点难点问题仍然只能以集中整治为主要形式,缺乏长效管理机制。这种运动式、突击式、被动式的粗放管理,难以适应城区管理呈现出的综合性、动态性、反复性等特点,所以容易出现回潮,造成恶性循环。

   3、执法队员的福利待遇普遍较低。基层执法队员工作时间长,经常加班加点,但是工资报酬及福利待遇较低,行政执法经费不足,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加班费、福利费等不能正常发放,影响了执法队员的工作干劲。

  总的来说,今年我办在全体队员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19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城市长效管理,鼓足干劲,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勤奋工作,不断提高城管工作水平,努力实现我办建立长效综合管理机制的目标。  

一、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整体素质

在新的一年里,我办将在上级执法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培训,强化时事政治学习,逐步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以规范执法人员言行为基本,以严格执法程序为硬性要求,以“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人性执法”为标准,争取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行有力、人民满意”的城管队伍,全面塑造城管新形象。

二、强化组织协调能力,全面落实各项任务

xxx作为区城管局的派出机构,在新的一年里,将身体力行,进一步落实和完成xx和xxx区域的城市管理工作,不断强化自身的协调能力,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工作原则,坚持服务与创新的工作理念,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属地单位;同时,我办将深入转变城管工作“单打一”的工作思路,积极和区直部门、兄弟执法队伍、属地单位加强交流、沟通,形成合力,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三、围绕全局整体工作,着力抓好四项整治

(一)着力抓好流动摊点、早夜市的整治。在新的一年里,我办将根据辖区特点,规范摊群点的管理,巩固整治的成果,总结经验,深入推进疏堵结合的管理模式。并结合属地单位摊群点的设置特点,将成功管理的经验逐步推广,以改变当前的现状,提升路面的整洁度,改善市容市貌。

(二)着力抓好户外违章广告的整治。以《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为准则,加强宣传教育,组织执法队伍进行学习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和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对辖区内违章的户外广告和不规范的店招标牌分阶段、分步骤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严格控制新增的各类违规广告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