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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方案范文1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稽查行动,深挖违法线索,查办典型案例,打击违法犯罪,整顿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药品网上交易秩序,打击犯罪,维护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
二、稽查对象
药品信息及开展网上交易的网站、邮递销售药品的邮递单位和物流中心,利用互联网邮递采购销售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
三、稽查内容
药品信息、从事药品交易的网站是否经过批准,的药品信息、广告是否真实、合法,信息、网上交易、邮寄的药品是否取得药品生产批准文号、采购、销售渠道是否
符合规定等。重点稽查和打击互联网邮递渠道兜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及自查自纠阶段(月)。各县市区局分析辖区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布置稽查工作。联合通信网站管理部门进行摸底调查,重点督促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网站开展自
查自纠;联合邮政管理部门进行摸底调查,重点督促药品邮递服务机构开展自查自纠;联合物流管理部门摸底调查,重点督促药品物流中心开展自查自纠。
(二)监测稽查阶段(月至月)。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的动态监测;对邮政服务单位和物流中心重点抽查,对邮递运输储存的药品进行检查和抽验查控可疑产品;对
利用互联网邮递采购销售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稽查。
(三)查处打击阶段(月至月)。对监测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梳理研究,分类作出处理。互联网违法药品信息、广告的移送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邮递
渠道兜售假劣药品的,依法按生产销售假劣药品从严查处;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专科医疗卫生机构,通过邮购等方式或通过为病人处方调剂,兜售使用未经批准的自制药品或从
非法渠道采购使用假劣药品的,依法按生产销售或使用假劣药品从严查处。
(四)总结段(月)。各市县区局于月日前将总结材料和典型案例报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市局将组织考核评估,其结果作为全年绩效评估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打击利用互联网邮递渠道兜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具有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各县市区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日常稽查,坚持“五不放
过”,确保整治工作成效。
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方案范文2
德惠市民生医院自查自纠报告
我院是一所二级综合医院,位于吉林省德惠市岔路口镇,营业面积约3500平方米,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我院职工58人,其中执业医师12人、助理执业医师4人、护师3人、护士16人、后勤辅助人员及技师17人、管理人员6人,24小时营业。经营范围及诊疗项目为:内科、外科;骨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儿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中医科等,拥有良好的医疗环境,并配备了相应的、较为完善的设施设备,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按照此次自查自纠专项治理方案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由院长领导、组织内科主任、会计、医保科室人员,针对普通门诊、门诊慢病、住院等方面,从4月10日开始对院内医保制度执行情况的开展进行为期15天的全面自查:
首先我院检查了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卫材目录与医保平台目录对照是否准确,是否有超标收费和串换项目收费现象。其次调阅了我院2018年和2019年病历860本,检查是否有低指征入院现象,诊断依据是否充足,是否有将入院前检查纳入入院后进行报销现象,病历书写是否规范、完整及时,是否有不合理用药、重复用药、无诊断用药的情况,是否有超标准收费现象以及过度诊疗现象。最后,对我院的财务进行了自查,检查账务账目是否清晰,是否做到日清月结,出院患者能否及时结算、及时报销,是否有正规发票,是否存在免收住院押金和代交住院押金现象,是否有免费治疗现象。
经过我院的自查自纠,未发现违规现象。
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方案范文3
检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落实情况
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1、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监督检查
重点围绕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是否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是否开单提成、是否违规收费、是否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是否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医疗广告、是否为商业目的统方、是否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是否收受回扣、是否收受患者“红包”、是否骗取套取医疗保障资金等开展。
我院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组织科室和人员,逐条对照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点对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开单提成、违规收费、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医疗广告、商业目的统方、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收受回扣、收受患者“红包”、骗取套取医疗保障资金,进行排查梳理。从全面排查的情况来看,卫生院各科室、卫生所及个人均没有发现以上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
在本次的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活动中,虽然没有发现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但在提供优质服务工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医务人员对专项治理工作认识不到位;在合理使用药物和服务意识方面有待加强和提高;少数人工作不够主动,满足于完成当前的任务,固步自封;在防范损害群众利益的工作制度还不够
完善等情况。针对这些问题,我院能本着不走过场,重在实效的原则,做到边查边改边建,逐条分析产生的原因,深入研究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长效机制的建设。主要整改措施有:1、建立健全纠医长效机制2、加强思想整治教育3、大力整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4、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5、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落实情况
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2、对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是各卫生健康单位是否高度重视清理整治工作,宣传教育是否到位;主要领导对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是否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督办,持续跟踪问效;是否有效解决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中存在的“上热、中温,下冷”等问题;对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中已发现的问题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处理了结;是否建章立制规范权力运行、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和诊疗行为进行有效监管;是否有效解决“两定”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结算中存在的问题等。
(一)建立组织、强化领导。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院职工及卫生所人员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及各科室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整治等各项工作。(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召开全院职工会、全乡卫生所所长例会和妇幼保健会,传达上级通知精神及我院制定的工作方案。(三)明确职责,严肃纪律。要求全院医务人员和干部职工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逐条检查,逐项落实,仔细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力求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解决问题,严肃对待,坚决防止走过场。对重点科室、重点人员特别是自查自纠不主动的人员,科组长重点进行思想教育和帮扶,积极引导,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认真自查自纠问题,主动说清问题、上缴钱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紧紧围绕工作重点,严格执行纪律,定期开展了督导检査,并通过设立意见箱、发征求意见表、设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严格追究了相关科室和个人责任。
通过多途径,多渠道,多形式查找我们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梳理归类,主要问题集中在2方面。
(一)是部分工作人员思想观念不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个别同志思想上产生了低落,徘徊,甚至产生抵触情绪。
(二)是个别医务工作者,医疗技术水平较差,不求进步,服务态度较差。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按照“责任到领导,责任到科室,责任到人”的原则,限时整改,确保行风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方案范文4
一、全县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现状
近年来,在县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我们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强化日常监管,集中整顿市场秩序,及时查处非法行医活动,全县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得到了有力规范。但是,在依法加强监管的同时,依然面临一些监管难题,主要包括:一是体制机制不理顺。目前,县卫生监督所职能尚未理顺,专业人员不到位,工作开展还有不方便的地方;二是整体执法力量弱。医政执法大队人员少,力量薄弱,虽然经过执法人员的不懈努力,但效果不明显。在依法监管过程中,执法能力较弱,缺乏有力的强制措施,有时会遭遇暴力抗拒,执法人员安全受到一定威胁。如,打击无证牙科工作中,在查扣牙科大型、价格昂贵器械时,双方容易激化矛盾,造成工作人员与执法人员之间的冲突;三是行为隐蔽取证难。非法行医行为隐蔽,执法人员取证困难,立案率减少。现场取证做笔录时,由于被监管对象不配合,常常遇到人员姓名不符,或现场找不到人,被监管对象搬家等情况;四是惩治效果不明显。在处罚过程中,虽然每年都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部分案件,但依据《淄博市自由裁量权》等规定,对非法行医案件罚款数额小,惩罚力度不够,起不到震慑作用。针对目前面上遇到的监管难题,需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执法惩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二、主题
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优化医疗市场秩序。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打击无证行医,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一)严厉打击各种无证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
(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无任何执业资格的游医、假医,药店“坐堂医”以及以“健康普查”、“免费体检”、“义诊”等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无证行医行为。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并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以及变更执业地点未做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五)严肃查处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1、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3月25日-31日)。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和目标。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2、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4月1日-15日)。各医疗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行为,自觉依法执业。各镇卫生院要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农村、社区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摸清辖区内违法诊疗活动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3、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4月16日-7月31日)。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针对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并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4、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8月1日-31日)。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等进行全面的总结,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治理整顿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行为的活动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医疗安全,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各医疗卫生单位法人代表是本单位依法开展执业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立即对本单位诊疗活动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各镇执法中队承担具体监管职责,要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切实把监管工作抓紧抓好。
(二)严格执法、强化责任。在县医政执法大队现有人员基础上,从各镇执法中队抽调部分力量,成立专门组织,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由于医政执法大队力量薄弱,从镇执法中队抽调2名人员,到县医政执法大队长期从事医政执法工作,强化日常监管。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肃执法,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特别是在取缔和行政处罚时,要做到取证、处罚程序和运用法律合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方案范文5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目的,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药房(药库)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切实保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推动我镇医疗机构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整体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参与药品规范化建设工作,卫生院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各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镇区所有医疗机构药房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村级卫生所规范化达到85%以上。
三、组织领导与分工
1、成立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镇政府副镇长,副组长为镇卫生院院长郑官定。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各村主抓卫生副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设设在镇协管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镇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本方案的实施和经费投入,卫生院负责宣传,监督及各村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和现场检查工作。
四、时间安排
1、7月11日—7月31日,各医疗机构对照标准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2、8月1日至8月31日,领导小组人员进行现场检查。
3、9月1日至9月20日,未达到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建设标准要求的,将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进行限期整改。
4、10月下旬,对20xx年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对我镇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予以公布。
五、有关要求
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方案范文6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宗旨,以打击非法行医为重点,在全县开展整顿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行为的整治活动。
工作目标
使全县范围内非法行医活动得到遏制,医疗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质量和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县、乡两级齐抓共管,认真履行医疗机构监管职能,人民群众对医疗市场的秩序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工作重点和目标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打击非法行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出租、外包科室等违法活动,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要以群众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把城乡结合等案发集中地区和日常监管相对薄弱地区作为重点,坚决取缔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取得医师资格开展诊疗活动和超出核准范围行医的行为,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医疗机构,依法严肃处理。坚持集中整顿与长效监管相结合,制定长效监管方案。
方法步骤
自2012年6月9日起至10月15日,分五个阶段,进行整顿和规范。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9日至6月20日):各地要严格按照整顿和规范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整规内容、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法规,通过宣传学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面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同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对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方案有关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做好准备迎接检查。
(三)清理整顿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对辖区的医疗服务市场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要同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以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从堂医”、租赁承包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线索,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把城乡结合部等案发集中地区和日常监管相对薄弱地区作为重点,抓住典型案例,采取多种方法和措施进行严厉打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整改总结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做出进一步处理,同时,要对整顿和规范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五)检查验收阶段(9月16日至10月15日):卫生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整顿和规范工作进行抽查和评估。同时,迎接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抽查。
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卫生行政部门成立专项整顿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工作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认真研究部署,督促有关工作计划和要求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卫生行政部门要不断充实完善执法监督队伍,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树立监督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同时,要依法加强执法监督队伍的管理,对执法人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