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报告范例

医疗机构报告

医疗机构报告范文1

一、注重基础数据收集,报告数量和质量稳重有升

(一)全县报告收集总体情况。2019年全县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33份,其中新的和严重的报告165份,严重报告73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13份,其中严重报告21份。药物滥用调查表40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35份。

(二)全县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总数完成排名前三的分别是人民医院(74例)、妇幼保健院(32例)、龙岗乡卫生院(26例);新的严重报告完成排名前三的分别是人民医院(7例)、卫生院(4例)、医院(4例);严重报告完成排名前三的分别是人民医院(33例)、卫生院(10例)、卫生院(6例)。(详见附表1)

(三)全县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总数完成排名前三的分别是人民医院(20例)、精神病专科医院(12例)、妇幼保健院(8例);严重报告完成排名前三的分别是妇幼保健院(7例)、人民医院(4例)、卫生院(3例)。(详见附表2)

(四)全县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总数完成35例,其中皮肤病防治所(20例)、人民医院(15例)。(详见附表3)

二、多措并举,有效推动“四项监测”报告收集工作,充分发挥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预警作用

(一)强化行政推动。一是早作计划。及时印发全县2019年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任务数。各单位积极响应,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文件要求。二是实行定期催报制度。县市监局坚持每月催报,并与县卫生计生部门联合下文1次。三是主动争取公安、司法部门的支持。2019年县市监局与县公安局积极沟通,圆满的完成了本年度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二)强化应急管理,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充分发挥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预警作用。2019年在日常报告审核的基础上,我县继续保持对风险信号的高度敏感性,不断总结监测经验,全面提高风险信号的发现、报告、分析、评价、处置、预警能力,有效防控药械风险,在发现可疑风险信号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调查、核实、评价和上报工作。并根据已发现并确认的药械不良反应/事件风险信号给予适时预警。

(三)医疗机构大力支持。一是全县大部分医疗机均能够大力支持和配合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调查工作,基本做到及时、有效、真实上报。二是大部分医院都指定了相应科室和人员负责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收集及上报工作,主动与监测机构沟通交流,提升监测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一)各单位工作进展推进尚不平衡。大多数医疗机构能达到任务进度要求,有的已超额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但是仍有个别医疗机构工作进度缓慢,未完成全年目标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方面:医院、厚德医院、仁怀医院、等完成较差,未达到目标数的50%;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方面:中医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全年仅上报1例,医院、木兰乡卫生院和小松镇中心卫生院全年未完成年初目标数的75%。希望各单位查找落后的原因,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想方设法迎头赶上。

(二)报告来源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依然存在。虽然医疗机构报告占比数较高(因卫生院报告数较多),但部分医疗机构主动性仍不足,部分医疗机构对报告收集工作不够重视,报告数与年诊疗量不相称,突击上报、瞒报、漏报的现象仍然存在,且报告的质量仍有待提高,希望引起各单位的重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构,确保有人员从事监测工作。所有医疗机构都要明确相应科室和人员负责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收集及上报工作,确保有人员从事监测工作,全面落实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职责。

(二)及早部署,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在报告数量方面:2019年,要求新的和严重的药品报告数达到320份/百万人口,严重药品报告数达到140份/百万人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总数达到700份/百万人口);严重医疗器械报告数65份/百万人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达到160份/百万人口);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达55份/百万人口;药物滥用报告数达110份/百万人口。二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乡(镇)报告覆盖率达100%。三是鼓励医疗机构上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医疗机构报告范文2

2013年12月,中日友好医院医联体启动,医联体由包括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内的17家医疗机构组成,实现了跨隶属关系、跨资产所属关系的区域医疗联合,服务范围覆盖了北京市朝阳区东部超过150万人口,累计床位数超过4460张。作为医疗改革中创新实践的新型医疗卫生模式,在医联体建设推进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医联体内缺乏统一的信息系统,缺乏互联互通的共享平台,让双向转诊的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难以实现无缝对接,难以避免重复检查和重复开药,给患者带来了负担和不便。尤其是在医学检验方面,下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缺少特殊检查项目,部分检查项目没有互认,导致病人初诊时诊断困难,转诊后重复检查,部分项目检查周期长,耽误了患者诊疗,也给上级医院的及时准确诊断造成了障碍。为了解决过程中遇到的这些问题,中日友好医院在原有医院信息系统(HIS)和实验室信息系统(LIS)的基础上,引入了医疗检验服务支撑平台,以解决检验信息互认互通,检验流程监测控制,检验样本质量管理等一系列问题。

2医联体内医学检验的现状

2.1冷僻项目检验难

检查项目与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和范围密切相关,对于专科医院、下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很多检查项目,诸如药物浓度监测、微量元素、重金属、维生素、氨基酸、激素及基因等冷僻的特殊检查项目,需求的患者数量较少,要求的检测条件较高,很多医疗机构出于自身条件限制和利润成本核算未能开展,不能充分满足患者的诊疗需求。

2.2检验成本高

一些检查项目,需购置昂贵的特殊检验仪器,依赖昂贵的进口检测试剂,再加上这些检查项目需求相对较少,并且试剂有效期较短,包装较大,造成每批次检测过程中试剂浪费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检验成本,导致收费过高,增加了患者负担,也影响医疗机构的利润收入。

2.3检验周期长

检测成本高,患者样本少,直接导致检验周期延长,质量控制困难,影响了检测结果的可靠性,也给患者诊疗带来不便。

2.4检验结果互认难

同一检查项目,不同医疗机构可能使用不同的检测设备、试剂与方法,尤其是一些没有参加能力认可的检查项目,检测结果的可比性受影响而有较大差异,不利于患者病情监控和治疗方案的制定,也容易产生医疗纠纷。

2.5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难

随着医院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各医疗机构都建立了自己的信息系统,包括HIS和LIS,但各单位采用的信息系统厂家不同,技术接口也不尽相同,给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造成了较大困难。往往两家医疗机构实现信息互联后,其模式并不能直接复制应用到第三家医疗机构,给医联体内信息的共享带来了挑战。

3医联体建立对于医学检验的影响

3.1特殊检验设备的共建共享

医学检验科作为医院临床辅助科室,需要先进的技术设备作为支撑,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特殊高精检验设备的应用愈发广泛,在解决临床需求的同时,也因为价格昂贵、使用率较低及对专业人员要求较高而影响其开展和应用。医联体的产生,可以增强各级医疗机构的合作,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减少医疗机构的重复投资,提高医疗机构的成本利润率。

3.2冷僻检验项目集中检测

利用医联体网络,将冷僻检查项目的样本集中起来,在技术条件好的检验中心进行集中检测,可以达到资源优化配置、节省成本、缩短检验周期的效果,并能解决结果互认、质量控制中的困难。

3.3人才培养和专业交流

对于因人员设备不匹配而给质量控制带来瑕疵的问题,可以在医联体内开展定期培训,交流合作,利用上级医院尤其是教学医院的资源优势,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等问题。

4医学检验服务支撑平台的功能和作用

4.1检验信息的共享和规范

4.1.1检验信息的共享

医学检验服务支撑平台应该实现各医疗机构不同信息系统条件的兼容要求,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现信息共享:(1)对于自身信息系统完善,并具有内部局域网(OA系统)的医疗机构,可以采用内部局域网与互联网物理隔绝的数据交互模式;(2)对于自身信息系统完善,但不具有内部局域网或内部局域网与信息系统间互通存在障碍的医疗机构,可以采用LIS与互联网通过前置机实现数据交互的模式;(3)对于自身信息系统不完善的医疗机构,可以采用手工录入模式实现检验申请数据的信息化,将信息化后的样本信息导入检验服务支撑平台,达到数据交互的要求。

4.1.2检验信息的规范

在检查项目名称、检查组套名称标准化方面,由于各个医疗机构的检验设备品牌、型号不同,试剂品牌不同,检查项目名称各有差别,部分项目组套设置依习惯随意设定,不利于区域检验结果标准化的互联互通。通过医学检验服务支撑平台,对各医疗机构间的检验项目名称和标准进行转化,统一规范,建立各方接受的标准化程序和目录。

4.2检验样本的物流和监控

由于目前检验样本的物流主要集中在医疗机构内部,对于样本的区域物流经验缺乏,医学检验服务支撑平台通过统一化的管理和监控,可以增强各级医疗机构在样本保存、转运与交接过程中的职责划分和质量控制。医学检验服务支撑平台专业人员配合各医疗机构检验人员完成检验样本信息标准化操作,实现样本信息与医学检验服务支撑平台的实时交互,并做好样本与样本信息的核对与确认。通过医学检验服务支撑平台可以监控样本接收、转运过程中的状态,可以通过车载定位系统监控整个物流过程,通过样本保存设备监控保存环境信息。

4.3检验过程的质控和管理

医学检验服务支撑平台可以实现对检验过程的质量控制,尤其是检验前的质量控制,通过样本管理系统,实时监测样本的采集时间、保存条件、接受时间、检验时间、报告时间,并通过条形码系统核对样本信息,并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改善流程,提高检测质量。

4.4检验报告的统一和及时

医学检验服务支撑平台可以实现检测报告的信息化对接传输,检验中心的检测结果,可以通过医学检验服务支撑平台上传至专网,各医疗服务机构可以通过与平台链接的终端实时打印报告。临床检验中心与各医疗机构间建立起的物联网实验室信息系统,通过样本条形码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并实现样本物流的全程跟踪和检测结果的实时反馈,避免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误差和检验周期延长。对于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也不常开展的检查项目,可以与第三方检验服务机构合作,并通过医学检验服务支撑平台向医疗机构开放数据端口,由各医疗机构登录支撑平台数据库,依据样本条形码进行检查结果的定向查询,以实现检查报告实时反馈的要求,并满足各医疗机构对于医疗信息系统独立性及安全性的要求。

5小结

医疗机构报告范文3

[关键词]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设备管理;设备购置;管理制度

0引言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新技术、新成果及时应用于医疗设备研发,为医务人员的诊疗提供了更可靠、准确、精密的资料和数据,也尽可能减轻了患者治疗时的痛苦[1-2]。医疗设备已经成为医疗机构开展诊疗、科研、教学等工作最基本的生产要素,也是提高医疗科学技术水平的基本条件,其配置水平直接反映出医疗机构的现代化程度[3]。据调查,医疗机构所拥有的医疗设备大约占其固定资产的1/2,而其所回报的经济效益约占医疗机构收入的2/3。因此,作为反映医疗机构生产效能的重要固定资产,医疗设备管理已成为医疗机构评估的重要标准之一[4]。但是目前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设备管理滞后问题,严重制约其发展。积极推动医疗机构医疗设备管理工作,对提高医疗设备的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医疗设备的功效,保障医疗机构临床诊疗、科研活动的顺利开展及推进我国医疗卫生体制调整、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1医疗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1医疗设备购置程序缺乏合理性

1.1.1医疗设备购置论证程序不当

目前,医疗设备购置论证通常只需经过医疗机构管理层通过即可,流于形式。即使重视医疗设备购置论证的机构,关注焦点也是设备的价格以及其所能达到的预期目的,至于设备的质量、售后服务以及其他需要审核的项目并没有列入论证范围[5]。同时由于决策者认知不足,过分重视硬件配置,一味追求设备先进性,片面追求高精尖、大而全,导致单位盲目购进医疗设备,出现设备闲置、使用率低的现象。

1.1.2科室职能规范不足

医疗机构的专项资金有限,大多数的医疗机构都以诊疗收入作为经费主要来源,使得临床科室压力非常大。为盈利创收,医疗机构往往赋予临床科室更多自主权,临床科室一般根据自身需要自主确定所购医疗设备的规模及型号。由于缺乏专门医学工程技术人员的引导以及对市场行情的了解,往往造成购入的医疗设备质量难以保证,致使设备过早报废;科室之间的竞争和沟通不畅也容易产生重复购置的情况,增加了设备经费开支。

1.1.3医疗机构评价指标认识不深刻

医疗设备配置是医疗机构重要的评价指标,受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的影响,器械的先进性、设备配置的全面与否都关系到医疗机构等级的高低。为了达到等级评选的标准,医疗机构盲目购买医疗设备,难以全面掌握供应商和设备信息,不能保障采购的设备质量和最终带来的效益。

1.2医疗设备相关人员配置不合理且能力较低

1.2.1医学工程技术人员配置失当

随着医疗设备的大量购置,医疗机构对医学工程技术人员的需求也随之增长。通过对军医大学9个附属医院进行调查,发现其每2500万元固定资产对应配备1名医学工程技术人员,而国外的医疗机构在每拥有100万元固定资产时就会配置1人[6]。当前我国医学工程技术人员的教育层次相对较低,在三级医疗机构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数量与仪器数量之比为1∶194,在二级医疗机构为1∶510。三级医疗机构中超过50%、二级医疗机构中超过80%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没有掌握至少一门外语,这与过多引进大型进口仪器设备的现状不相适应[7]。医学工程技术人员普遍缺乏系统维修知识,仪器设备出现问题时,医疗机构过于依赖厂家维修,缺乏维修技术培训意识。医疗设备研发人才更为稀缺,导致创新创造能力欠缺,先进的医疗设备主要来源于发达国家。

1.2.2医疗设备管理人员能力欠缺

医疗设备管理人员多数为设备操作人员或是其他科室调任的人员。医学工程技术人员了解医疗设备的特性,但管理经验不足,对医疗设备整体管理和医疗设备对医疗机构整体效能认知存在偏倚,很难实现科学化把握和规范化管理;其他科室调任的人员对设备了解不足,更缺乏管理设备的实际能力。同时,医疗机构对设备科人员重视不够、培训不足,造成医疗设备管理人员的能力欠缺,影响设备管理效果。

1.3医疗设备管理制度不完善

临床各个科室分布在医院不同地域,医疗设备管理主要由各科室负责,每个科室有不同的设备管理要求,设备科功能相对萎缩,对设备综合评估和管理受到各个使用科室的限制。各科室在管理医疗设备时存在维修规范、保养制度、责任人员、报废制度不统一的情况,造成了设备管理困难,难以真正发挥其功用。与此同时,医疗机构设备使用的安全管理不扎实、保障方案不完善、应急替代机制滞后、不良事件监测落实不到位、登记上报不及时等问题突出,设备科能力难以有效发挥[8]。

1.4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财务管理不合理

医疗机构虽然对临床科室和医疗技术科室的医疗设备进行折旧,但是设备安装环境的装修、配套设备、人工投入等费用未计入成本,导致其成本核算的难度较大。有些医疗机构的科室还存在账目不清、账物不符的现象,也给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带来了困难。在推行科室成本核算之后,各科室虽然注重成本问题,但是许多医疗设备使用过度,导致其性能降低、安全性和准确性难以保证,容易引发医疗纠纷,加大医患之间的隔阂,严重损害了医疗机构和患者的利益。

2改善医疗机构医疗设备管理的建议

2.1建立规范化、流程化的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2.1.1完善医疗设备论证的研究程序

医疗机构应组建由院长、主管院长、院外专业人员、设备科、财务科和临床科室组成的设备管理委员会,在进行医疗设备采购时严格遵循公开招标的工作制度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工作原则。院长、主管院长、专业人员的职责是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批、对采购与供应进行监控;设备科需要了解市场行情,采买仪器设备,并进行后期维护工作;财务科负责财务、资金的统筹管理;临床科室负责设备使用和日常的报告[9]。设备管理委员会的设置可以更好地汇集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和财务相关专家的意见,从而保证论证的科学性和决策的合理性,使采购流程透明化、公开化,杜绝仪器设备管理中的权钱交易、权物交易,防止出现牟取私利等行为。同时还可避免购置的重复性和盲目性,从机制上消除不合格设备进入医疗机构的可能,保障医疗机构的利益[4]。

2.1.2规范科室职能

医疗机构应对临床科室自主权加以规范。临床科室可以自主确定购置设备的型号,在购置医疗设备时需要提交申请和论证报告,由设备科和财务科共同做出设备购置预算,最后由设备管理委员会进行论证。申请通过论证后,医学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市场调研。选择品质好的企业进行招标,招标购置过程中,要求医疗机构财会人员、设备管理人员参与其中,以便更好地了解产品价格和质量,防止劣质设备进入医疗机构,为医疗设备的有效使用提供保证[10]。

2.1.3转变医疗机构对等级评审的认识

医疗机构设置的目的是为了减轻患者的病痛、维护民众的身体健康、提高国民素质,不能只是为等级评选。医疗机构的领导决策层和管理层要转变观念和意识,树立为患者服务的观念,不能仅仅为了等级评选而盲目购置仪器、设备。在建设硬件的同时,注重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高超的医疗水平和舒心的服务才是患者真正需要的。医疗机构将医疗服务做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自然随之提升,也就有更充足的资金购置先进设备。由此良性循环,也为等级评审带来更积极的影响。

2.2增加医疗设备相关人员配备,提升医疗设备相关人员素质

2.2.1提升医学工程技术人员素质

首先,增加医学工程技术人员数量。医疗机构设备应配备适当数量的人员负责,做到精密贵重的仪器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责任明确。其次,提高医疗设备技术人员知识层次。目前已有高等院校开设临床工程技术、医疗器械等相关专业,以培养专门人才。医疗机构应该积极提供岗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再次,提升医学工程技术人员的服务水平。督促医学工程技术人员提高自身素质,对其进行定期考核,同时加强技能的培训和再教育,积极创造条件使医学工程技术人员与供货厂商进行交流和学习,为设备维修保养提供良好的保障[11]。

2.2.2加强医疗设备管理人员能力建设

医疗设备是医疗机构高效、准确开展诊疗服务的基础,目前医疗机构配备的医疗设备多为高精尖仪器,涉及电子、计算机、机械、声、光等现代综合技术,对医疗设备管理人员进行有计划的专业培训迫在眉睫。同时,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设备管理队伍是仪器设备建设和维护的重要保障,所以必须重视医疗设备管理人员的作用,改善医疗设备管理人员的待遇和工作条件,增加医疗设备管理人员在工作晋升、选拔等方面的机会,为医疗设备管理人员提升能力创造学习环境。

2.3完善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

医疗机构设备科应立足医院实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医疗机构发展的目标制定包括医疗设备采购申请、论证、招标、购进、检测、操作、维护、报废等完备的设备管理流程规范,同时明确各个科室的责任,建立设备使用档案,做好登记和报告工作,确保设备使用和维护及时有效[12]。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引进国外医疗设备管理标准,推动设备管理国际化;强化安全管理,加强设备质量与安全、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信息化是医疗设备管理的发展趋势,合理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将医疗设备纳入电子档案管理,对设备使用进行实时监测,及时更正设备管理过程中的偏差和疏漏,通过信息化管理分析设备资产的使用情况,掌握最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数据,提高设备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4妥善管理医疗机构设备财务

财务科要制订完善的医疗设备采购计划,对购置资金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按照公正公开的原则招标购置所需医疗设备,对不同厂家设备的价格进行评判和比较,不仅可以有效地使用资金,也能够最大限度地了解医疗设备的质量[13]。医疗设备的资产管理应由设备科建立统一的临床科室医疗设备账户,建立专门的设备档案,对各科室设备的采买、验收、使用、维修及报废等进行详细的成本核算,进一步维护设备的性能、降低淘汰的速度,提高财务在设备资产管理中的效率和效用[14]。

3结语

医疗机构报告范文4

〔关键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

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是目前医学工程部门管理方面非常重要的工作,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就是其中的环节之一,其实质是对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现、上报、评价并采取有效措施干预,避免严重不良事件重复发生。在我国,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主要由医疗机构发现并上报,再由监测机构通过对全国大数据进行安全性、有效性综合分析和评价,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采取相应的控制和整改措施,这样就可促进医疗器械研发、设计和制造工艺等方面的持续性改进,确保医疗器械生产行业的良好发展,最终提高了公众的用械安全。可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是国家对器械安全性监管的重要环节[1]。

1我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现状

我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自2002年12月在北京、上海、广东首先进行试点,2008年7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新闻会上,要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作为重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逐渐开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据此制定了《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生产企业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上市产品再评价工作[2]。其中第一章第六条指出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发现所使用的医疗器械发生不良事件或者可疑不良事件的,应当按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有关规定报告并处理。

2新疆区域近年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情况

新疆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较晚,至2011年上报总数量也只有50余例,大部分医疗器械第一使用者的医疗机构还处于零上报情况。随着制度的完善和推广,监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与要求,尤其是2013年4月起,在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喀什地区成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开始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进行系统性的管理,要求医院相关科室建立医疗器械上报制度,规定专人负责上报。为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选取了100种医疗器械品种,开展重点监测,制定监测技术规范,完成上市后安全风险分析报告。其中新疆区2014年起承担了不可吸收缝合线、气管插管、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医疗器械品种的重点监测,建立了十余家哨点医疗机构,促使部分医疗机构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上报有个更加全面的认识,促进了哨点医院对医疗器械的管理力度,健全上报机制。自2015年起上报数量有了明显的提高。

3新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存在的问题

针对近几年关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总结,与全国监测工作进行对比,对新疆医疗机构上报情况进行分析,对报告进行分类,概括发现以下几点问题。

3.1医疗器械安全使用制约性制度不完善

近几年不良事件报告数量成倍的增长,说明从监管部门到医疗机构开展的具体工作有了明显效果,但是由于新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起步较晚,在各方面与全国开展的监测工作存在一定差距,最主要的原因是医疗器械安全使用制度不够完善,医院领导不够重视,并且现有的制度也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只停留在表面。

3.2医疗器械第一使用人缺乏对不良事件上报的认知度

通过对我院医护人员的随访,发现大部分人员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概念混淆,与医疗护理不良事件,甚至与医疗事故区分不开,对监测工作造成很大阻力,并且针对严重不良事件怕承担责任或者不愿接受进一步追踪调查,存在不敢上报的心态。

3.3监测工作目前仅停留在上报数量的突破,报告质量低,可用性不足

不良事件上报数量虽然每年都在增加,但通过对新疆地区报告进行分析,报告质量较差,可用性不强,首先是信息不够完整,不利于报告分析;其次准确度差,内容含糊不清造成无法判定不良事件的性质;此外,从报告日期上看,为了完成任务而出现的突击报告,报告缺乏时效性。这些情况成为部级监管部门对大数据的分类、分析及处理工作的不利因素。无法真正意义上达到医疗器械安全质量控制的最终目的。

4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制度的改进

针对新疆地区,若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从自治区级部门开始重视,加强医疗器械使用部门安全管理力度,原卫计委及药监部门将此作为督查与评估医疗机构的重点,医疗器械安全使用得到了重视,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开展就会比较顺利。目前,在等级医院评审和大型医院巡查检查条例中均有相关要求,我院积极参加各项关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会议,在接受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医疗机构分类评定以及配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的呼吸机安全监测等各项工作中,院领导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工作充分认识并高度重视,成立了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医疗设备科承担医疗器械安全管理及不良事件的上报工作,专人负责,建立合理的上报途径,充分利用院内信息化系统,简化上报流程。加强对医疗器械使用科室的培训力度,前期由设备科人员对不良事件追踪调查,完成上报,让医护人员充分了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的意义和流程,后期制定合理的经济鼓励上报措施,让医疗器械第一使用人逐步形成积极上报习惯,实现发现可疑立即上报。定期组织学习药监部门下发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季度简报并将具体内容上传至医院内网,不仅避免所通报的医疗器械使用风险,还加深了医护人员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理解,加强了上报意识,拓宽了上报思路。针对报告质量问题,对医疗器械上报表格进行打分评估,信息完整性30分,事件过程描述情况40分,报告及时性30分。评分与奖励机制挂钩,大大提高了报告质量。

5实施效果评价与展望

新疆地区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力度逐年提高,但医疗机构全面开展此项工作及各种制度的建立还需要在后期继续完善。通过一系列改进措施,目前监测报告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在不断进步。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医疗器械安全使用将得到广泛关注,医护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都将受益。

[参考文献]

[1]文彬.医疗单位应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J].中国医疗设备,2008,23(3):72-74.

医疗机构报告范文5

关键词:医疗机构;竣工验收;环境保护

1医疗机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

医疗机构竣工的环境保护验收是对此类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全面核查,包括对其污染控制设施运行效果、环保管理工作的检查等内容。通过环保验收,可为环保管理部门实施定量化管理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同时为项目竣工后的日常监督指明方向。鉴于医疗机构作为社会服务类行业,其污染性质和验收工作的特点,国家于2016年颁布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794—2016),对验收工作的内容及注意事项进行了技术指导。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的环评及其批复是环保验收工作的行政依据和任务来源,应严格对照环评、批复以及当地管理部门最新的环保要求,现场核查环保设施建设落实情况,制定规范的环境监测方案,为验收工作提供可靠的量化判定依据。

2环保验收的重点内容分析

医疗机构的环境保护验收应在营运负荷达到设计规模75%以上的情况下进行,如果在交付使用较长一段时间确实不能满足75%的验收营运负荷,应在正常营运负荷下进行,并记录实际营运情况,包括科室开设情况、门(急)诊量、医务人员数量、住院占床率等;在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时,应准确记录各设施运行工况负荷和消毒剂等耗材消耗量,不得在环保设施非正常工况下进行验收。验收从工作特点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各类污染物验收监测数据判定是否达标的量化考核,另一类是以环境管理是否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的检查考核。环境验收监测主要是对项目废水、废气和噪声的污染源监测以及对敏感点环境质量的监测;环境管理核查则是审查项目环保手续,对照项目环评及批复审查“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排污证申领和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情况,日常环境监测计划及落实情况,突发环境时间应急预案制定及备案情况,尤其要对医疗废物收集、暂存、交接、后期处置情况进行详细核查。

2.1废水监测

医疗机构的废水污染是医疗行业环境污染的重要特征,其产生的废水,除医护人员的一般生活污水外,更多地是从病房、诊疗、化验、手术室等科室排出的医疗废水。这类废水产生量大,且含有药物、消毒剂、洗涤剂、病毒、细菌以及放射性物质等,如果不能做到达标排放,将传播疾病、污染水源,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而且绝大多数医疗机构的排水体制基本是合流制。因此,在验收工作中,应首先认真调查医疗机构特殊科室的开设情况,如感染科、放射科、检验科、口腔科等,应在充分了解科室工作内容、使用仪器、药品药剂等的基础上,对产排废水量及性质进行分析,判断科室废水预处理环保设施的可行性。特殊科室的废水污染监测因子主要有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银以及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等。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站总排口的监测指标除包括以上特殊监测因子外,还有粪大肠菌群、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结核杆菌(传染病医院)、pH值、化学需氧量、5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挥发酚、总氰化物、总余氯(若消毒方式为紫外等非氯型消毒剂可不测)等。另外,要以监测期间实际住院床位数及总排口数量核算单位床位数化学需氧量、5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的排放负荷。废水各污染因子的排放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标准或执行当地环保管理部门确定的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另外,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在运行中会产生二次污染物——污泥,此类污泥作为危险废物应规范处置,清掏前采取投加生石灰、消毒剂等消毒灭菌措施,污泥控制指标包括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还有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结核杆菌等特征指标。

2.2废气监测

医疗机构的废气主要来源于食堂厨房和污水处理站。对于没有接入集中供热,或保留集中供热前后过渡期供暖的医疗机构,供热锅炉更是成为了废气污染源验收调查的重点。对于采用电以外的燃料型锅炉,锅炉废气的污染因子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以及燃煤或生物质锅炉产生的汞及其化合物。锅炉废气各因子的排放标准应执行环评或当地环保部门确定的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在验收时,对锅炉污染物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还需依据监测数据和运行工况核算总量达标情况。对于较大型医疗机构的食堂,厨房排放的油烟应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并核算油烟净化设施去除效率是否达标。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站若按照环评及管理部门要求采用了臭气集气设施和处理装置,应根据排气筒设置高度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组织废气源排放标准限值,监测因子主要包括硫化氢、氨和臭气。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监测因子包括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和氯气(若采用氯型消毒剂)。

2.3噪声监测

医疗机构的噪声源主要是风机、水泵等一些产噪设备的机械噪声和就医人员的社会活动噪声。医疗机构的厂界噪声应执行环评要求标准限值,对于机构内所属污水处理站、锅炉房等一些明显产噪区域,验收时应增设产噪区域的厂界噪声监测,排放标准可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

2.4敏感点环境质量监测

验收时,要先核查大气污染源、噪声源与周边敏感点的距离,包括项目所属病房、噪声和振动敏感科室以及周边居民、办公用房或学校等。必要时,需进行公众调查,对确有意见的敏感人群,要进行对敏感点的环境质量监测。若确实存在污染敏感点的情况,应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2.5环境管理核查

环境管理验收的重点是对医疗废物收集、暂存、交接、后期处置情况进行详细核查,包括对医疗废物暂存间的规范化建设检查,医疗废物收存处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审查,医疗废物内部管理台账的审计等。另外,在验收时应查验医疗机构排污许可的申领、自行监测方案和突发环境时间应急预案的备案情况;对于存在放射性医疗设备的机构还需核查辐射环保备案或批复文件。

2.6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

验收监测报告是验收工作成果的技术载体。医疗机构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体例可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794—2016)附录A编排。验收结论是报告的核心,应根据对废气、废水、噪声的量化监测数据以及医疗废物暂存收处等环境管理核查情况,明确污染物达标排放及环保设施“三同时”执行状况。对不能达标排放或环境管理不规范、欠缺的,应在验收结论中提出存在的环保问题,并给出合理的整改建议,为环保部门的管理提供客观可行的技术依据。

3结语

医疗机构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建设项目“三同时”环境保护制度执行情况的调查及评价。通过验收,不但是对医疗机构各项污染物治理设施、措施,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的检验,更为后续的环境管理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一个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的医疗机构可以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因此,验收工作中应充分调动医疗机构配合工作的积极性,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踏勘、制定方案、实施监测,进行科学的评价,客观地做出环保验收结论。

参考文献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794—2016[S].2016-08-01.

[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1105—2020[S].2020-02-28.

[3]杨丽.医院项目在环保验收监测中应关注的重点问题[J].内蒙古环境科学,2009,21(5):99-101.

医疗机构报告范文6

1资料和方法

1.1样本省抽样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文化、经济状况差别较大,因此本研究在选择样本省时,根据地理区划和各省2017年人均GDP信息,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选择12个省进行调查。

1.2调查对象组成

本研究调查对象由样本省省级、市级和区县级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人员及相应辖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组成。根据我国药物滥用现状和研究目的,样本省监测机构和医疗机构的选择采用典型抽样方法。每个样本省调查三所药物滥用监测机构,包括省级监测机构及辖区内市级或区县级监测机构,由相关负责人分别填写1份调查表,每个样本省调查3所监测机构。每个样本省选择3所综合医院(省级综合医院1所,在每个样本省选择2个地级市,每个地级市各选择1所综合医院)、1所精神专科医院、1所肿瘤专科医院进行调查,每所医院调查3个科室(综合医院选择急诊科、疼痛科和心理科等),每个科室调查2名医务人员,每个省拟调查30名医疗机构医务人员。

1.3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调查对象所在单位概况、医疗机构药物滥用监测现状及对开展医疗机构药物滥用监测模式的需求和建议。

1.4数据录入和统计分析

采用Access软件建立数据库,数据采用双人双录入方式,并进行交叉校对。本研究数据多为分类变量,采用频率和构成比等指标来描述数据,分析软件采用SPSS22.0软件包。

2结果

2.1调查样本基本情况

本研究共调查我国12省36所监测机构,其中省级监测机构11所(30.6%),市级监测机构23所(63.9%),区县级监测机构2所(5.5%)。调查了61所医疗机构,其中省级医疗机构21所(34.4%),地市级医院40所(65.6%)。综合医院33所(54.1%),精神专科医院15所(24.6%),肿瘤医院10所(16.4%),其他医院3所(4.9%)。三级甲等医院41所(67.2%),三级乙等医院7所(11.5%),二级医院8所(13.1%),其他5所(8.2%)。共调查37名监测机构工作人员和358名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调查对象在监测机构和医疗机构分布(表1)。在358名医疗机构被调查者中,有125人(34.9%)来自省级医疗机构,233人(65.1%)来自地市级医疗机构。调查对象来自的医疗机构及科室分布见表2~3。结果显示,调查对象主要来自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和肿瘤医院,基本涵盖了临床各主要科室。

2.2已开展医疗机构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情况

有8个样本省(占8/12)16所监测机构(占全部监测机构的44.4%)已开展医疗机构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其中省级有6所(占省级监测机构的54.5%),市级有10所(占市监测机构的43.5%),区县级0所。对监测机构2017年收集的来自医疗机构的《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统计分析结果显示:收集100份以上调查表的有3所监测机构(占3/16);最多的为453份(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另外从国家药品不良反应中心获取的2017年监测数据(表4)显示[7]:在我国(大陆地区)已开展医疗机构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山东省和黑龙江省分别有9所和7所医院开展相关工作。收集到医疗机构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400份以上的有湖南省、湖北省、山东省和四川省等4省;50份以下的有6个省。

2.3对医疗机构开展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模式的建议

2.3.1建议应开展药物滥用监测的医疗机构

认为应在综合医院和精神专科医院开展药物滥用监测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监测机构工作人员分别为90.5%、83.8%和83.8%、83.8%,选择肿瘤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分别为6.1%、5.4%和12.3%和8.1%。可以看出两类人员的意见较为一致,均有较高比例的被调查者认为应在综合医院和精神专科医院开展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2.3.2建议应开展药物滥用监测的医疗机构重点

科室有超过80%的两类机构被调查者认为精神科(分别占88.2%和91.9%)和疼痛科(分别占83.4%和81.1%)是药物滥用监测的重点科室;同时也有较多的被调查者认为药剂科(分别占64.0%和54.1%)、急诊科(分别占56.7%和45.9%)和心理科(分别占56.2%和56.8%)是药物滥用监测的重点科室。

2.3.3建议应收集药物滥用信息的医务人员

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监测机构工作人员均认为医生(分别占62.3%和70.3%)和药师(分别占53.2%和43.2%)应承担收集药物滥用信息的工作,认为护士应承担该项工作(分别占18.9%和13.5%)。

2.3.4建议选用的药物滥用判断标准

较多的医务人员认为应采用药物滥用定义作为判断标准(54.6%);分别有45.9%和51.4%的监测机构工作人员选择药物滥用定义和“四非”(即非医生医嘱使用、非治疗目的使用、非治疗剂量使用、非正常途径使用)作为判断标准;选择精神疾病诊断标准的医务人员和监测人员分别为24.1%和21.6%。

2.3.5建议选用的药物滥用监测模式

分别有77.3%和64.9%的医疗机构和监测机构被调查者认为应采取建立哨点与常规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监测哨点为主,其他医疗机构常规监测为辅助;认为应建立固定监测哨点,定期收集信息的比例分别为19.6%和37.8%;认为所有医疗机构都进行常规监测的比例分别为19.0%和2.7%。

2.3.6哨点布局应考虑的因素

医疗机构和监测机构被调查者认为哨点布局4个因素(毒情、地域人口情况、医疗机构等级和地域经济情况)均应考虑的分别有170人(47.5%)和13人(35.1%)。两类机构被调查者认为应考虑医疗机构所在地毒情的比例(分别占83.5%和78.4%)较高,其次依次是地域人口情况(分别占73.4%和64.9%)、医疗机构等级(分别占70.6%和62.2%)和地域经济情况(分别占63.6%和51.4%)。

2.3.7固定哨点监测信息收集方法

两类机构被调查者选择日常诊疗中可疑即报(分别占74.2%和73.0%)、从用药记录中筛查(分别占70.9%和64.9%)的比例相对较高,选择固定时间段对用药人群抽样(分别占57.7%和45.9%)、按疾病诊断标准诊断后报告(分别占56.9%和45.9%)和对全部病例信息回顾统计(分别占40.3%和35.1%)的比例相对较低。

2.3.8固定哨点监测信息收集时限

监测机构被调查者认为信息收集时限应为全年的有21人(56.8%),选择半年、选定一季度和特定月份的分别为5.4%、29.7%和8.1%;医疗机构被调查者认为全年、半年、选定一季度和特定月份的比例分别为30.3%、21.0%、32.2%和16.5%。选择特定月份或半年的比例在两类机构中均相对较少。

2.3.9开展药物滥用监测应具备的条件

医疗机构和监测机构被调查者认为相应管理制度、信息化手段、技术培训和判断药物滥用的技术能力等4个条件都应该具备的分别有252人(70.4%)和27人(73.0%),结果较为一致。

2.3.10药物滥用监测哨点开展工作需要的资源

医疗机构和监测机构被调查者认为国家层级的管理办法、行政推动和哨点监测经费支持等三类资源都需要的分别有258人(72.1%)和31人(83.8%),两类机构都有较高比例认为三类资源都需要。

2.3.11开展药物滥用哨点监测工作的影响因素

医疗机构和监测机构被调查者认为缺少经费、缺少人员、不掌握监测概念、单位不重视、不掌握监测要求和无法可依为开展哨点监测工作影响因素的比例分别为82.0%、81.2%、56.5%、54.5%、53.7%、51.7%和91.9%、75.7%、59.5%、83.8%、59.5%、70.3%。结果显示:选择缺少经费、缺少人员为影响因素的比例在两类机构中均较高,监测机构还有较大比例被调查者认为单位不重视和无法可依是较为重要的影响因素。

2.3.12开展药物滥用监测的有效措施

两类机构被调查者有较高的比例选择经费支持(分别占90.4%和89.2%)、与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文推动工作(分别占84.0%和97.3%)、技术培训(分别占82.0%和78.4%)、表彰激励(分别占71.9%和75.7%)和明确规章制度(分别占73.9%和56.8%),选择通报的比例较低(分别占46.6%和54.1%)。监测机构被调查对象有86.5%比例认为考核是开展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有效措施,医疗机构被调查者选择此项的比例为40.2%。

2.3.13对医疗机构开展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具体建议

医疗机构和监测机构被调查者分别有89人(24.9%)和26人(70.3%)对医疗机构开展药物滥用监测的工作模式提出具体建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多集中在:①由国家层面出台医疗机构药物滥用监测的政策、法规及管理办法,做好制度建设,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并与卫生行政部门联合,共同推进工作,在这个过程中可借鉴国外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经验;②定期进行培训,明确监测流程;③开展医疗机构药物滥用哨点监测需要有专项经费支持;④简化报表内容,利用现代的技术手段,方便上报,尽量减少工作人员负担。医疗机构的部分被调查者也建议成立专门监测小组,建立监测网络,专人负责;⑤参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纳入医疗机构等级考核,对药物滥用监测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评比并通报结果,做好及时反馈信息,并对考核优秀单位和个人给予激励措施;⑥重点科室重点监测,医疗机构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以临床医生为主,药师辅助上报。

3讨论

本研究样本省基本涵盖了我国不同地域的各类地区,医院和科室的选择也较合理。

3.1医疗机构药物滥用监测工作需要从全国层面推进

已有8个样本省44.4%的监测机构开展了医疗机构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但不同监测机构收集的调查表份数差异较大,其结果与基于国家药品不良反应中心提供的2017全国医疗机构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汇总数据一致[7]。在已开展相关工作的监测机构中,仍有一半的监测机构2017年收集0份《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可能与不同省间药物滥用监测的判断标准、监测模式、组织方式和考核措施等不同有关。因此医疗机构药物滥用监测工作还需要从全国层面进行规范化、系统化推进。

3.2应在综合医院和精神专科医院的重点科室开展监测

对应开展药物滥用监测的医疗机构和重点科室分析发现,监测机构和医疗机构被调查对象的意见较一致,都认为医疗机构应该开展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结果较稳定;均认为医疗机构药物滥用监测应主要设置在综合医院和精神专科医院,重点科室是精神科、疼痛科、药剂科、急诊科和心理科等。可能由于这些医疗机构和科室是药物滥用患者出现身体不适后的主要就诊处,也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的重点科室,同时这些机构开展药物滥用监测的工作基础也相对较好。现阶段,药物滥用监测模式可选择先进行固定哨点监测,再适时采用哨点与常规监测相结合、哨点监测为主、其他医疗机构常规监测为辅助的方式。

3.3建立医疗机构药物滥用监测哨点应综合考虑各地情况

在建立医疗机构药物滥用监测哨点时,应综合考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毒情、地域人口情况、医疗机构等级和地域经济情况等因素,因为这些因素一方面影响着不同地区的药物滥用种类及发生情况,另一方面也考虑了开展药物滥用监测的工作条件和基础。

3.4信息收集应常规收集与信息化手段相结合

对于哨点监测信息的收集方法和收集时限,被调查者意见较分散,相对较多的被调查者选择日常诊疗中可疑即报或从用药记录中筛查;监测机构被调查者多倾向于全年,医疗机构被调查者选定一季度或全年的比例差不多。在开展医疗机构药物滥用哨点监测时,可选择日常诊疗中发现可疑即报和从用药记录中筛查相结合的方式。用药记录筛查工作可采用信息化手段和数据挖掘的方式,存在用药异常时由专业人员确认后上报。美国实施处方监测计划(prescriptiondrugmonitoringprogram,PDMP),可自动产生药物滥用预警信号,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药物滥用[8]。我国可适当借鉴美国监测经验,构建处方用药风险管理体系,以有利于掌握特殊药品用药动态及变化趋势,通过药品风险信息的沟通与交流,保障该类药品合理使用[9]。有研究者建议应推动特殊药品信息化监管工作,完善安全用药可追溯体系[10-12]。

3.5医疗机构药物滥用监测哨点建设需要多方面的支持

医疗机构报告范文7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将某省11个市按南、北、中及不同经济条件分为三层,每层抽取1个市,对随机抽取的市级及该市所有的县级人民医院、县级疾控机构进行问卷调查。与此同时,对医院、疾控机构的相关领导等11人进行了深度访谈。

1.2研究方法

用SPSS13.0软件对人力、疾病的监测与预警、慢性病防治、医防认知等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2结果

2.1人员情况

被调查的医疗机构中,从事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以大(中)专学历为主,占60.44%,其中预防医学专业毕业人员仅有12人,占13.19%。疾控机构中从事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人员中,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占91.09%,其中预防医学专业毕业的人员48人,仅占47.52%。可见,从专业角度来讲,无论是医疗机构还是疾控机构都存在人员数量不足、学历偏低的问题。

2.2医疗机构预防保健工作经费保障情况

在调查的31个机构中,预防保健经费能得到保障的仅有2个,有一定缺口的有10个,得不到保障的有19个,占调查机构总数的61.29%。

2.3传染病疫情监测与预警情况

调查发现,2003年以来,各级疾控机构对传染病疫情的监测与预警在观念和认识上有了很大提高,被调查的机构中都设有专人负责网络直报,都建立了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期分析制度,但在如何做好预警工作方面还缺乏一定的手段,两个系统之间没有建立起信息共享机制,疾控机构对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与防治的检查与督导工作还没有在所有疾控机构开展,检查督导的频次也相对较低。

2.4慢性病预防控制与健康教育情况

中部地区的肿瘤、死因漏报调查的情况偏好(90.9%),南部和北部地区偏低(分别为21.4%和16.7%),三个地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开展社区健康促进的试点也呈现同样的情况,北部地区开展社区健康促进试点的为0,三个地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按2010年人均经济排名分三层,依次为中部、南部和北部。可见,经济较好的中部地区,在肿瘤、死因漏报调查和社区健康促进试点方面做得较好一些。调查结果显示,慢性病的重点放在了社区,但是医院对于常见慢性病社区工作开展情况不佳,在被调查的疾控机构中,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或多或少地都在做,但还未形成专门的队伍,也还未制定相应的规划或方案,慢性病的管理基本属于空白。

2.5医防关系认知情况

在被调查的人员中,86.49%的人认为医防关系存在分离。关于分离的原因,59.67%的人认为是由于传统的重医轻防,58.06%的人认为与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长期的独立发展有关,35.8%的人认为与政府协调管理和职能不清有关,12.9%的人认为与医学教育专业化有关。在深度访谈中,院长一致认为,疾控机构的指导力不足,两者缺乏有效的交流和协作机制。同时,医院除了常规的传染病的报告外,其他的疾病控制工作不知道如何去做,疾控机构缺乏这方面的规范。疾控机构负责人一致认为,疾控与监督分离后,处于有职无权的状态,医疗机构的配合度降低。医疗机构仍然存在“重医轻防”现象,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的沟通是每周例会制,院级分管领导不参加,工作落实不到位,例会制形同虚设。当前政府责任的缺失,公共卫生投入不足,缺乏两者合作的资金和环境,这些都是影响医防关系的主要原因。

3讨论

3.1疾病控制体系对医防关系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机构多头管理,资源不能整合,一些需要合作的项目无法开展,同时不能共同了解疾病的发展形势,严重影响了信息及时有效的传递。疾控机构与监督机构的分离,疾控属于有职无权的状态,对医疗机构只具有指导作用。一般而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enterforDiseaseCon-trolandPrevention,CDC)的人员先到达现场采取技术措施,但是遇到需要采取强制措施或对象不服从管理,尤其在紧急状态时,直接影响应急能力的发挥。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和业务相统一,体现政府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责,增强了疾病控制机构领导者、组织者、业务指导者的作用,扩大了疾病控制中心的影响,加强了联邦、州、地方三级机构之间的联系[3]。具有可借鉴之处。

3.2利益冲突现实对医防关系的影响

涉及医防关系的主要利益集团有政府、医院、疾控机构三方。主要的冲突表现是:(1)政府对公共卫生投入不足与公立医疗、疾控机构公益性的冲突。2003年以后,政府对疾控机构财政投入大幅度增加,但仍然存在缺口,距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全额投入的标准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县级机构财政投入尤其缓慢。有偿服务依旧是维持机构生计的主要手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注重有偿服务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4]。近几年的医疗体制改革重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却忽略了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的改革。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尤其是县级医院既靠治疗患者取得业务收入,又要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治与防的矛盾得不到调和,领导层重视程度不够,疾病控制工作几乎是一片空白。(2)医院内部临床医学专业技术给专家带来的利益和预防医学的公益性的冲突。根源是名誉和经济利益的问题,临床医生总希望把自己的专业做大做强,既可以给自己带来知名度,又可以带来丰富的物质回报,而预防医学是公益性的,短期看不到任何回报。(3)医疗和疾控机构对于医防关系观点不统一。医疗机构对于医防分离的观点更加倾向于指导者的水平和有一个好的沟通机制。疾控机构的观点倾向于自己的职能。可以看出,医疗机构认为疾控没有指导能力,所以在一些时候不理会疾控人员的意见,而疾控人员认为自己应有权利命令医疗机构听取自己的意见。3.3医学教育专业化对医防关系的影响医疗机构的防保和感染管理人员大部分来源于护理人员和临床人员。我国的医学教育一直承袭苏联的教育模式,注重单一的专科教育,临床医生专业技能狭隘,缺乏整体思维及群体观,缺乏疾病预防观念和知识[5],加上基层预防继续教育的缺乏,导致预防专业知识的严重缺乏。疾控机构的公共卫生人员受我国过去的公共卫生教育体系的束缚,临床医学知识的缺乏,只会防不会治[6]。#p#分页标题#e#

4建议

4.1强化责任担当政府在进一步加强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协调各部门间的合作的同时,需继续加大对防病机构和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的投入,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把投入的重点放在提高对各种疾病尤其是传染病的检测手段和监测预警能力上,放在提高预防保健人员对传染病疫情的敏感程度上。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公共卫生职责,引导管理人员重视健康促进工作,强化医护人员的健康促进意识和技巧。

4.2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在应对各种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倡导早期预警、及时介入、事前控制。早期预警的关键在于三点:(1)组建由卫生管理、预防医学以及临床医学各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定期召开例会通报各自岗位上掌握的国际、国内尤其是当地的疾病信息,共同探讨、分析、预测近期或未来一段时间疾病,特别是传染病发生发展的趋势,做出结论。(2)疾控、医疗机构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重点传染病的监测工作,通过监测捕捉疫情信息。(3)对医疗机构防保工作实行委派制。弥补疾控机构有职无权的缺陷。人员由疾控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足额委派,设施以及工作经费由当地财政单列预算给予保障。

4.3加强医院疾病控制工作该省基层现行防保科和感染管理科人员普遍属于非专业人员,学历和专业技术职务偏低,应要求基层医疗机构专职人员具有预防医学大专或本科学历,把预防医学继续教育纳入到评审中。重点加强疾控人员对防保人员的业务技术指导,制定医院疾病控制工作规范。将医疗机构预防保健工作列入医院院长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建立有效的考核评比制度。

4.4加强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疾控需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医院的慢性病监测、管理与技术指导工作;大多数医院未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和恶性肿瘤等慢性病的报告和监测,需将死因报告和慢性病检测列入医生业绩的考核标准。将健康教育工作贯穿于医疗工作的全过程,包括门诊、住院、院外服务各主要环节,并建立工作基础档案,建立完善健全的考核奖惩机制,做到计划、检查、评价和总结制度化。

医疗机构报告范文8

县疾控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要制定本地区的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并成立相应的防控领导组织和疫点、疫区处理组织;要做好检测试剂、采样器材和消毒药品的准备和发放工作;要加强对所辖区域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肠道门诊工作督查;乡镇卫生院要按要求做好外环境标本、腹泻病人的采样和送检工作,县疾控中心要做好样品的收集和检测工作。医疗机构要成立“02”病防治领导组织和抢救治疗组织,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和消毒隔离制度,确保肠道门诊规范、有序开展。各种组织的组成人员必须熟悉业务,有较强的责任心,以适应迅速抢救病人和扑灭疫情的需要。

二、规范开设腹泻病门诊,强化疫情检索工作。

全县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在4月1日-10月31日期间均要开设腹泻病门诊,腹泻病门诊建设必须符合要求,达到“六有”标准,即有专室或兼室(二级以上医院必须为专室)、有专人负责(应选用业务熟、技术精、责任心强的业务人员负责)、有纱门纱窗、有腹泻病人登记本和采样器材、有消毒设施、有抢救和治疗药械。医疗机构应采取预诊办法,确保腹泻病人到腹泻病门诊就诊,以减少污染和交叉感染的发生。腹泻病门诊医生对所有就诊的腹泻病人要进行专册登记,并对疑似病人、重点人群中的腹泻病人(包括饮服行业、流动人口及从疫区来的腹泻病人)粪便和呕吐物等标本采样送检。送检数应不少于腹泻病人总数的10%、总人口数的1‰。各乡镇检索任务见附表。

三、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强化肠道病防治知识宣传。

要层层开展业务培训,县疾控中心要举办一期全县霍乱病防治培训班,各乡镇卫生院对本辖区内的乡、村两级医疗防疫人员进行培训,医疗机构要及时对本单位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的对象应包括防疫人员、检验人员和临床医护人员。培训应侧重在提高防制工作的质量上,明确工作任务,规范各方面的工作要求,提高技术水平;通过培训要达到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整体防制水平的目的。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肠道传染病防制知识,要突出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生食海产品、饭前便后洗手和有泻早治、无病早防以及流行期不举办大型婚丧喜事聚餐(特别是在农村)等内容,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