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制度和财务制度的区别范例6篇

财经制度和财务制度的区别

财经制度和财务制度的区别范文1

关键词:财务;会计;区别;分设

经济决定财务和会计,现代企业所具有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四个特征,无一不与企业的财务和会计紧密联系在一起,要使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真正落到实处,新的财务与会计的管理模式必须紧密配合,其管理体制、管理方法、管理内容都应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随着产权界区的明晰化,财权地位的确立,财务与会计的区别已日渐凸显。企业财务与会计机构的分设成为现代企业发展的需要。

一、财会机构分设的理论基石:财务与会计的区别

现代企业财会机构的合并或分设,从根本上受财务与会计关系的制约和影响。从理论上看,财务与会计具有不同的本质目标,职能和主体,是并列的两个不同范畴,这为财会机构的分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持。具体地说,财务与会计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财务本质与会计本质的区别

会计本质问题是会计理论的关键和核心问题,是贯穿会计理论的主线。受托责任是贯穿会计发展历程的一个灵魂,一种观念,一种学说,“受托责任”突出了会计本质与会计目标的高度耦合,因此说会计的本质是“受托责任”,会计的目标是认定和解除这种“受托责任”。

对财务本质的讨论,主要有货币收支活动论、货币关系论、资金运动论、价值运动论、本金投入与收益论等几种观念,它们从不同程度上反映了财务的某些特性,但都存在不同的缺陷,伍中信教授在充分吸取了以上观点的优点并考虑到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思想的基础上,适时地提出了“财权”的概念。并指出“财权流”是现代财务的本质。

2.财务与会计在基本职能上的区别

对财务职能的表述,一般认为财务具有筹资、调节、投资、分配和监督等几大具体职能,而前四个职能可以统一归结为资源配置职能,因此我们可以把资源配置职能与财务监督职能并列起来作为财务的两大基本职能,两者的关系是:在资源的配置过程中进行着财务监督,在财务监督过程中进行着资源配置职能,其中资源配置职能是财务的第一大基本职能。众所周知,会计具有核算和监督两大基本职能,但财务的核心内容侧重于资源配置,会计则着重于核算,这是两者区别于对方的两个特殊领域。

二、财会机构分设的现实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的产权关系也日趋复杂。企业财务与会计的分立,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是现实的必然选择。

1.从实际情况看,企业内部财会机构的设置是与其所处的客观经济环境相适应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资本市场不断完善,现代企业不再象传统企业那样没有独立的财权,而是一个独立的财务主体、自主筹划自身的财务活动,自主承担财务风险,现代企业越来越多地面对资本市场,其财务风险也随之加大,另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财务管理日趋复杂,因此,单纯的会计再也不能尽善尽美的履行财务的职能,只有对企业的财会机构分设,才能切实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促进企业生存和发展。

2.从作用来看,财务、会计机构的分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财会机构分设有利于突出财务管理作用。设置专门的财务机构有利于发挥管理人员专业优势,审时度势,减少决策失误,降低决策风险。其次财会机构分设有利于企业责、权、利以及激励和约束的对称,通过不同性质的定岗,有利于明确责任,提高效率。再次,财会机构分设,有利于财务与会计人员互相制约、互相监督,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更好地为企业财务管理服务。

随着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地位的提出和确立,企业财权也日益得到加强,财务主体地位也日益巩固,与此相适应,企业也面临着复杂多样的投资主体和产权主体,要求企业及时处理好与各方的产权关系和财务关系,而变化多端的市场风险,使企业采取不同的财务预测、分析、控制和决策方法,去规避这些风险,面临这一形势,传统的财会合一的机制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需要,财会机构分设势在必行。

三、我国财会机构分设体系的构建

在西方企业界,特别是大型企业,财务与会计机构都是分别设置的,一般是在财务副总理下分设财务处和会计处,分别由财务长和主计长担任主管人员,其下再根据工作内容设置若干专业科。

根据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现状,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经验,我们认为,现代企业财会组织机构设置可用下图表示:

在财务副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设置两个平行的管理部门。各部门应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并在工作中密切联系,相互协调。

(1)财务处。财务处的职能主要是筹集资金、编制预算、投资经济决策、信用和保险、财务分析与评价以及利润分配等。其下各科室主要职责分别为:①资金科。具体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出纳与结算,流动资金需要另核定,筹集资金以及控制资金结构和资金成本:②预算科。具体负责全企业各种预算的制定:③投资科。具体负责联系投资者,对各个投资方案的现金进行估计,并对投资方案进行经济评价;④信用科。具体负责信用政策的制定和贷款的回收,可兼管有关保险事务:⑤分析和资本运营科。具体负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分析,寻求改善财务状况和扩大经营成果的途径,以及监督日常资本运营状况。

财经制度和财务制度的区别范文2

关键词:财务;会计;财权;分设

经济决定财务和会计,现代企业所具有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四个特征,无一不与企业的财务和会计紧密联系在一起,要使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真正落到实处,新的财务与会计的管理模式必须紧密配合,其管理体制、管理方法、管理内容都应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随着产权界区的明晰化,财权地位的确立,财务与会计的区别已日渐凸显。企业财务与会计机构的分设成为现代企业发展的需要。

一、财会机构分设的理论基石:财务与会计的区别

现代企业财会机构的合并或分设,从根本上受财务与会计关系的制约和影响。从理论上看,财务与会计具有不同的本质目标,职能和主体,是并列的两个不同范畴,这为财会机构的分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持。具体地说,财务与会计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财务与会计产生的历史背景不同

从财务和会计产生的历史条件和背景看,财务和会计是不同的。会计的产生伴随着人类社会的最初生产活动便开始了,比如,狩猎人员对氏族长交待当天的狩猎数量,“结绳记事”等。而财务是与商品货币经济相联系的一个经济范畴,商品生产和交换及货币的出现,是财务产生的基础。其萌芽是出现在公有财产面临争夺,资源出现稀缺之时,因此,财务的萌芽是与私有产权的萌芽相伴随的,是私产制度的结晶。

2.财务本质与会计本质的区别

会计本质问题是会计理论的关键和核心问题,是贯穿会计理论的主线。受托责任是贯穿会计发展历程的一个灵魂,一种观念,一种学说,“受托责任”突出了会计本质与会计目标的高度耦合,因此说会计的本质是“受托责任”,会计的目标是认定和解除这种“受托责任”。

对财务本质的讨论,主要有货币收支活动论、货币关系论、资金运动论、价值运动论、本金投入与收益论等几种观念,它们从不同程度上反映了财务的某些特性,但都存在不同的缺陷,伍中信教授在充分吸取了以上观点的优点并考虑到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思想的基础上,适时地提出了“财权”的概念,并指出“财权流”是现代财务的本质。他指出:财权表现为某一主体对财力所拥有的支配权,包括收益权、投资权、筹资权、财务决策权等(伍中信,1999)。独立财权的确立是现代企业财务区别于传统财务的根本标志,是企业是否真正开展财务活动的标志,也是财务区别于会计的重要“砝码”,因此说“财权流”是对财务本质的重大推进,是现代财务本质的恰当描述。

3.财务主体与会计主体的差异

随着“财权”概念的引入、财务主体与会计主体区别就明显起来。财务主体是指具有独立财权(产权),进行独立核算,拥有自身利益并努力使其最大化的经济实体。而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特定单位或组织,它规范了会计的空间范围。财务主体必须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财务主体。没有独立财权或不具备经济性的会计主体不是财务主体。财务主体显然是在会计主体界定空间范围的基础之上,对该主体是否拥有独立财权和经济属性的再确定。

4.财务与会计在基本职能上的区别

对财务职能的表述,一般认为财务具有筹资、调节、投资、分配和监督等几大具体职能,而前四个职能可以统一归结为资源配置职能,因此我们可以把资源配置职能与财务监督职能并列起来作为财务的两大基本职能,两者的关系是:在资源的配置过程中进行着财务监督,在财务监督过程中进行着资源配置职能,其中资源配置职能是财务的第一大基本职能。众所周知,会计具有核算和监督两大基本职能,但财务的核心内容侧重于资源配置,会计则着重于核算,这是两者区别于对方的两个特殊领域。

二、传统体制下财会机构合一的原因探析

从理论上分析,通过以上财务会计的比较,我们知道财务与会计各有侧重,存在较大的差别,这些差别表明,财务与会计具有不同的性质目标、职能和工作侧重点,它们是两个并列的范畴,不能相互代替,这就从理论上为财务与会计的分设提供了依据。但在传统体制下为什么长期存在财会合一的现象呢?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财权的独立程度与产权关系的影响

在传统体制下,国家财政的分配关系囊括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企业是国家的一个“车间”,企业财务服从于国家财政,会计也是国家驻厂的“核算员”,财务与会计都是为了完成国家任务。企业没有自主权,更没有财权,没有财权的企业实际上就不能成为财务主体,而只是会计主体,这样,企业财务工作由会计包办也就顺理成章。同时,在当时的计划体制下,企业外界投资主体少,产权关系单一,这就使得企业所要面临和处理的财务关系也十分简单,财务风险也无从谈起,因而真正的财务管理的手段和工具难以得到发挥,这样在实践中财务工作埋没于会计工作中,理论上也就产生了“大会计观”、“财会合一”等问题。

2.企业管理水平的影响

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必然在内部分权管理上要求严格和细致,内部机构设置也就因此而细化,财务与会计机构就可能分别设置。显然管理水平低的传统企业就没有必要如此设置。并且,长期以来在传统企业中,由于内部管理的弱化,导致对会计信息和财务管理需求的不足,在机构数量上便表现为粗犷,不具体。

3.国家政策职能与投资者职能合一的影响

国家政府对于会计工作必须体现其管理职能,而无须对财务工作提出要求。财务工作的管理权限除了经营者以外,就是投资者。由于传统企业的投资者是国家政府,国家政府对传统企业的这两种职能混合在一起,必然造成理性上应该施行会计管理体制来设计财务管理体制。这样,财务必然隶属与会计,而导致财会合一。

三、财会机构分设的现实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的产权关系也日趋复杂。企业财务与会计的分立,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是现实的必然选择。

1.从实际情况看,企业内部财会机构的设置是与其所处的客观经济环境相适应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资本市场不断完善,现代企业不再象传统企业那样没有独立的财权,而是一个独立的财务主体、自主筹划自身的财务活动,自主承担财务风险,现代企业越来越多地面对资本市场,其财务风险也随之加大,另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财务管理日趋复杂,因此,单纯的会计再也不能尽善尽美的履行财务的职能,只有对企业的财会机构分设,才能切实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促进企业生存和发展。

2.从作用来看,财务、会计机构的分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财会机构分设有利于突出财务管理作用。设置专门的财务机构有利于发挥管理人员专业优势,审时度势,减少决策失误,降低决策风险。其次财会机构分设有利于企业责、权、利以及激励和约束的对称,通过不同性质的定岗,有利于明确责任,提高效率。再次,财会机构分设,有利于财务与会计人员互相制约、互相监督,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更好地为企业财务管理服务。

3.财会机构分设有利于分别明确企业的会计目标和财务目标。会计的目标就是为企业的内部管理和外部决策提供各种有用的会计信息,从事基础性管理工作;财务的目标就是通过优化资金结构状况,实现所有者权益最大化,从事资金运动的职能性工作。另外,财会机构分设有利于财务工作的企业化,促进其规范性,也方便了投资者对重大财务问题的决策,避免受企业外部的过多干扰,保证企业理财自主权的落实。

因此,随着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地位的提出和确立,企业财权也日益得到加强,财务主体地位也日益巩固,与此相适应,企业也面临着复杂多样的投资主体和产权主体,要求企业及时处理好与各方的产权关系和财务关系,而变化多端的市场风险,使企业采取不同的财务预测、分析、控制和决策方法,去规避这些风险,面临这一形势,传统的财会合一的机制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需要,财会机构分设势在必行。

四、我国财会机构分设体系的构建

在西方企业界,特别是大型企业,财务与会计机构都是分别设置的,一般是在财务副总理下分设财务处和会计处,分别由财务长和主计长担任主管人员,其下再根据工作内容设置若干专业科。

根据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现状,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经验,我们认为,现代企业财会组织机构设置可用下图表示:

在财务副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设置两个平行的管理部门,各部门应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并在工作中密切联系,相互协调。

(1)财务处。财务处的职能主要是筹集资金、编制预算、投资经济决策、信用和保险、财务分析与评价以及利润分配等。其下各科室主要职责分别为:①资金科。具体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出纳与结算,流动资金需要另核定,筹集资金以及控制资金结构和资金成本;②预算科。具体负责全企业各种预算的制定;③投资科。具体负责联系投资者,对各个投资方案的现金进行估计,并对投资方案进行经济评价;④信用科。具体负责信用政策的制定和贷款的回收,可兼管有关保险事务;⑤分析和资本运营科。具体负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分析,寻求改善财务状况和扩大经营成果的途径,以及监督日常资本运营状况。

(2)会计处。会计处的职能主要是进行日常经济业务核算,根据财务处制定的各种预算,控制预算的执行情况,利用账面核算资料保护资产,提供管理所需要的各种会计信息等。其下各科室的主要职责分别为:①核算科。具体负责日常会计记账提供会计报表等;②成本科。具体负责成本的计算,内部成本报表的编制以及成本管理工作;③资产科。具体负责材料、固定资产、产成品、低值易耗品等资产的核算与利用账面资料进行控制和管理;④税务科。具体负责研究税法,申报纳税数额并控制对纳税有重要影响的经济业务,使企业的长期总税负降低到最低程度;⑤审计科。具体负责对内部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执行财会规定的情况、经济数据的可靠性等实施有效的审计与监督。值得强调的是,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审计科的工作不但不能削弱,而且必须加强,审计科将成为与会计处平行的职能部门,在此不再赘述。

以上对财务与会计工作的范围作了一个大致的划分。财务机构和会计机构分别设置,分别规定职责范围,才能明确财务工作和会计工作各自的主攻方向,各司其职,保证责、权、利以及激烈与约束的对称。财务与会计还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互相支持,协调一致地为实现企业的总体目标而发挥各自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伍中信:《产权与会计》,立信会计出版社,1998年版;

[2]伍中信:《现代财务经济导论———产权信用与社会资本分析》,立信会计出版社,1999年版;

[3]汤业国:《论现代企业制度下财会机构的分设》,《财务与会计》,1996.12;

财经制度和财务制度的区别范文3

关键词:旅游景区;财务风险;财务管理;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形式的旅游消费需求不断增长,促进了我国旅游景区的建设和发展,也对旅游景区的承载接待能力和管理服务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同时,旅游景区营业收入的不断提高,景区设施改造和维护的成本投入越来越大,旅游景区面临的各类风险越来越多等原因,都使得加强旅游景区财务风险防范及财务管理显得越来越重要。本文将结合旅游景区财务管理工作实践及体会思考,探讨一下旅游景区财务风险防范及财务管理的相关问题。

一、当前我国旅游景区财务风险防范及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有些景区财务管理的目标不太明确

由于我国旅游业作为现代产业性的大发展起点较晚,发展较快,使得旅游景区不同程度地存在综合管理水平落后于现实需要的现象。其中一个很明显的现象,就是许多旅游景区都还没有建立科学有效的财务管理目标,导致了旅游景区资源配置的不均衡、不优化和不科学,从而造成旅游景区运营不规范,仅将门票收入作为最主要甚至唯一的盈利收入,而不重视对多样化盈利模式的开发,进而影响和制约了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平的落后。

(二)有些景区未按权责发生制要求

登记财务账目一些景区尽管建立建全了成本、费用、收入、支出、固定资产等分类账及科目,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预算等会计基础工作基本走向标准化和制度化,也能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旅游行业会计制度,统一使用财务软件,对原始票据、会计账簿有专门的人员来管理并各负其责,但是,日常管理不严,财务控制不到位,没有按照会计法、财务制度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权责发生制,做到日清月结。如:原始凭证跨年入账,与实际年度不符。因为一些景区是按查账征收管理,一旦税务稽查部门检查财务账目,肯定要出现罚款现象,因为原始票据、报销单与记账凭证子细目三方不符,政府相关部门不予认可。

(三)有些景区印鉴管理制度不规范

印章是景区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景区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景区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发生,维护景区利益,必须建立健全印鉴管理制度。有的景区财务章、法人名章、公章、银行网上U盾都由出纳员一人管理,且出纳员一般都是景区的“亲信”,地位高于其他财务人员。按会计法等相关规定是不允许的,但由于景区内部监管机制失灵,使得景区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财务风险隐患。

(四)有些景区没有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

收支两条线管理,是指具有执收执罚职能的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实行收入与支出两条线管理。明确划分收入资金和支出资金的流动,严禁现金坐支。而有的旅游景区财务管理方式比较落后和混乱,没有把国家财政部门的专项拨款“专款专用”,没有实行收支两条线。成本核算混乱,账目设置不规范,缺乏良好的财务风险防范能力。没有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界限、成本核算不真实、不准确。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景区财务风险防范及财务管理的对策思考

(一)建章立制,健全景区内部收支管理制度

科学制定和严格执行《旅游景区财务管理实施办法》,严格经费收入管理,严格经费使用和报账程序。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把关,杜绝非正规发票入账;严格执行预算,不随意改变资金的用途;严把资金的出口关,对大额费用开支需事前申报,坚持重大财务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坚持财务收支公开透明,要定期向职工公开财务执行情况,自觉接受景区全体职工的监督;加强对景区各部门报账经费的监督,凡大额支出必须由主要负责人复查签字后,方能报销。同时,旅游景区管部门要坚持“不踩红线,不失底线”的原则,领导干部要带头严于律己、公私分明,财务人员要带头遵章守纪、不谋私利。要严格按财经制度办事,坚持原则,严格把关,财务部门在研究问题时要敢于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说“不”。要帮助规模较小、开发较晚、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旅游景区尽快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从体制和机制层面来增添措施,防患未然;对审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整改落实。

(二)精细管理,切实落实景区财务规范

财务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把景区的钱管好、用好、用活,在财务管理中提升管理人员素养,拓展服务职能,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因此,旅游景区应制定完善《旅游景区系统财务报账操作规范》,发到景区各工作人员,便于全体人员了解报账程序,规范报账流程,达到更好地实现财务规范管理的目的。同时,要开源节流,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提倡用小钱办大事,做到既确保各项工作的必要费用开支,又要厉行节约。对于个人来讲,景区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要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主动学习,要深研政策,精通业务,特别要在政策、制度、技术上做到精通和专业。对于景区管理机构来讲,要加强内外培训,凝聚共识,既要加强对财经纪律、财务知识、中心工作的培训,又要加强对新制度、新手段、新方法的培训,特别要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加强对财务的管理。对于工作来讲,旅游景区财务工作要强化制度,注重规范,从制度上、规范上下功夫,促进旅游景区财务管理工作精细化、规范化。

(三)加强培训,提高景区财务人员能力素质

一方面,要经常性地组织景区领导、财务、会计、报帐员等参加财务管理及财务常识业务知识培训,集中学习《会计法》和《财务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范财务管理的文件精神,通过培训学习,使大家熟悉财经法规和各种会计准则,在处理各种业务事项中合法、合理、规范财务运作,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知识和电算化操作水平,熟练掌握会计科目核算内容,准确处理会计事项。另一方面,要本着关心、爱护、帮助和严格要求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旅游景区财务监督和检查的力度。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财务检查和督查工作,特别要重点抓好旅游景区财务收支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要通过定期审计,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进行远程网络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切实帮助旅游景区财务人员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四)规范台账,加强旅游景区固定资产管理

对景区内部购置的设备和物品及时登记入账,做到资产账物相符。办公室、后勤部门要与财务人员共同配合,积极管好旅游景区的财、物,完善物品的登记和领用手续,避免财物的损失。确定由景区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整个景区固定资产的购置、入账、清查、报废,管理景区固定资产卡片,定期盘点,对景区固定资产负总管责任。各景点负责人是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使用人员对固定资产负直接管理责任。对景区会计、各部门报账员也分别明确职责,使旅游景区财务管理工作分工具体,职责明确,运转有序。

三、结束语

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积极作出越来越大的贡献,其中旅游景区作为旅游业发展的最重要资源,在促进我国旅游消费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在不断对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和维护加大投入的同时,也对旅游景区的管理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严。由于各种原因,当前我国在旅游景区财务风险防范及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这就需要引起社会各界尤其是旅游景区管理者的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旅游景区财务管理,从而为旅游景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务保障。

参考文献:

[1]王春丽.旅游景区财务风险防范及财务管理模式探析[J].中国商贸,2013(25):142-143.

[2]马和金.现阶段旅游景区的财务管理及对策[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36):68-69.

[3]吴权.浅析旅游景区的财务管理模式与监督[J].知识经济,2015(21):53.

[4]王雪,杨存栋.试论旅游景区的财务管理模式与监督手段[J].财会通讯,2012(08):96-97.

财经制度和财务制度的区别范文4

本报告的第一部分回顾中国财政体制的沿革,着重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分配制度的演变;第二部分描述中国财政体制的现状,分析当前中央与地方政府在纵向财力分配,以及地区间横向财力分布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是对中国财政体制进一步改革的建议。

改革以来中国财政体制改革回顾1978年中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分配关系经历了1980年、1985年、1988年和1994年四次重大改革。其中前三次体制改革具有一定的共性,就是实行对地方政府放权让利的财政包干体制;后一次则是适应市场经济机制的财政分税体制改革,尽管其中还存在很多缺陷。

1.财政包干体制的沿革

(1)1980年中国全面的经济体制改革以财政体制改革作为突破口率先进行。为了改革过去中央政府统收统支的集中财政管理体制,在中央和各省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方面,对大多数省份实行了"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预算管理体制,建立了财政包干体制的基础。从1982年开始逐步改为"总额分成,比例包干"的包干办法。

(2)1985年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预算管理体制,以适应1984年两步利改税改革的需要。

(3)1988年为了配合国有企业普遍推行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开始实行6种形式的财政包干,包括"收入递增包干"、"总额分成"、"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上解递增包干"、"定额上解"和"定额补助".2.对财政包干体制评价(1)财政包干体制的历史作用首先,实行财政包干体制改变了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统收统支的过度集中管理模式,中央各职能部门不再下达指标,地方政府由原来被动安排财政收支转变为主动参与经济管理,体现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其次,历次的财政体制改革都是对原有体制某种程度的完善,在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方面显示出一定作用。地方政府财力的不断增强使其有能力增加对本地区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教育、科学、卫生等各项事业的投入,促进了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再次,财政体制改革支持和配合了其他领域的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激发出地方政府的经济活力,带动财政收入增长,为其他改革提供了财力支持。

2.财政包干体制的制度缺陷

包干体制注重政府间收入在所有制关系下的划分,缺乏合理依据,是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不稳定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一,一对一讨价还价的财政包干体制缺乏必要的公开性。1980-1993年间,中央与省政府的财政分配关系同时并存多种体制形式。不同体制形式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弹性不一致,体制形式的选择也存在机会不均等,以及信息不对称和决策不透明等因素,都导致财力分配不合理。更重要的是财政体制的决策程序采用一对一谈判方式,中央政府对地方的财政收支行为也缺乏监督和控制手段。

第二,基数核定方法不科学。基数核定指每一次体制调整都用地方政府以往的既得财力为基数。由于不同的财政体制形式对既得利益的形成作用程度存在差别,因此既得利益并非公正。同时,在税法相对统一,税收征管权力相对集中的背景下,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决定着各地方政府的税基规模,因此,既得利益中含有非主观努力的成分。保既得利益的做法将这些因素固定化、合法化了。

第三,注重既得利益导致财政包干体制缺乏横向公平性。保证既得利益一直是贯穿财政体制改革的主线,使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始终围绕财力的切割、财权的集散而展开,较少考虑横向财政分配关系,没有完整的横向财政调节机制,调节地区间不平等和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功能没有成为体制设计的政策目标。

第四,财力分散,中央政府缺乏必要的宏观调节能力。财政包干体制包死了上交中央的数额,导致中央财政在新增收入中的份额逐步下降,宏观调控能力弱化。同时财政包干体制还对产业政策产生逆向调节,地方政府受利益驱动支持高税率产业发展,导致长线更长、短线瓶颈制约更明显、地区间产业结构趋同。

3.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

(1)分税体制的改革目标略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成为分税财政体制改革的首要目标。

实现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的规范化是分税体制改革的另一个重要目标。

通过调节地区间分配格局,促进地区经济和社会均衡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实现横向财政公平是政府的重要施政目标,也是分税体制的预想目标之一,但这一目标未能实现。

(2)1994年分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首先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收入划分。结合1994年的税制改革,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划分作了较大调整: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为中央税,或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为地方税。

其次,在政府支出方面,由于政府间事权划分没有新的实质性变化,因此,1994年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维持原有的中央和地方的支出划分格局。

第三,建立税收返还制度。为保证旧体制的地方既得利益格局,中央对地方净上划收入以1993年为基数给予地方政府税收返还;在此之后,税收返还在1993年的基数上逐年递增。

如果1994年以后地方净上划收入达不到1993年的基数,则相应扣减税收返还。

第四,保留原体制的上解与补助办法,并在1995年建立了过渡期转移支付制度。

(3)分税体制改革的成效评价与以往历次财政体制改革不同,1994年的财政分税体制改革,是建国以来调整利益格局最为明显、影响最为深远的一次。

首先,分税体制改革使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相对规范化。分税体制改变了原来的财政包干下多种体制形式并存的格局,使得中央和省级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相对规范化。

其次,中央政府财政收入比重明显提高。新体制对各级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激励作用较为明显。全国财政收入增长较快,特别是中央收入比重,以及中央在新增收入中所得份额都有明显提高,形成了较为合理的纵向财力分配机制。

再次,形成了普遍补助格局,初步建立了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为建立较为规范的横向财力均衡制度打下了基础。

中国财政体制的现状和问题1.政府角色的转变政府的财政收支反映了政府职能的履行,公开的政府需要透明的财政。

经济快速发展中,在政府行为和管理观念转变的同时,必须建立透明的,高效率的税收体制,预算制度和财政政策体系。

2.现行财政体制中的支出结构

中国目前预算内支出总量占GDP的比重,仍然低于发达国家在经济快速增长的60和70年代的总体水平。更为重要的是,1980年以来的历次财政改革,都是针对政府收入的划分,而政府支出结构没有实质性的改变。改革后各项政府支出的比重虽然产生了一定的变化,如经济建设费和国防费比重有所下降,行政事业费和社会文教费比重上升(见表1),但仍只是数量的变化,而没有发生质的改变。

这种非市场经济型的政府支出框架,是改革以来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忽视社会公平和环境保护的总体经济思维方式在财政部门的具体体现。有限的政府应该做什么,更重要的是不应该做什么,仍然是模糊的。整个90年代政府预算内支出的总量规模按当年价格增长了4倍以上,但各项支出仍然处于短缺状态。原因是政府支出中包括了一些应该由市场做,并且市场也可以做好的事项。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那些应该完全由政府承担,或主要由政府承担的责任,反而资金投入不足,被称为政府支出中的越位和缺位。特别是在政府重点公共支出上,存在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和管理级次偏下的问题。见专栏1.3.政府间财政关系中的问题财政分税体制已经实行了9年,除了当时设计时即已存在的缺陷外,在运行中也不断产生一些问题,此外还有一些外部环境尚待完善,需要配套改革才能加以解决。

(1)分税体制改革没有涉及政府间支出划分,现行的政府间支出划分格局与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既有中央事务要求地方政府负担或部分负担支出的现象,又有地方事务中央安排支出的情况。中央政府在为委托性事务或共同负担事务提供资金方面没有形成规范、统一的办法,拨款的确定存在随意性,对其使用效果没有监督机制,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2)收入划分仍不尽合理。地区间受益状况苦乐不均,因此,在财政纵向不公平和横向不公平两方面都存在问题。见专栏2.4.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尚需完善一方面是转移支付的构成不合理,另一方面转移支付数额的确定也存在问题,因此,地区均衡效果(财政横向不公平)不理想。见专栏3.中国财政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只是财政改革的一个起点,它的意义在于改变了财政在整个国民经济分配中的机制,相对稳定了财政分配在GDP中的份额,同时改革了中央财政在整个财政中的地位。但是,从制度上讲,财政中的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中国财政体制不仅需要在政府间财政关系方面进行规范,还要进行预算管理体制和税收制度的进一步改革,才能有效地适应市场机制的运行。

从某种意义上看,建立法制化和公开化的财政支出管理是财政管理中最重要的核心问题。

1.预算管理的进一步改革中国财政管理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预算编制制度从未作过根本性改革。在经济体制已经逐步市场化的今天,整个政府预算的程序和方法,以及预算科目的设置,还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模式。这种预算很难达到预算依法执行的目的,预算不具有约束性。因此,预算制度不改革,就不可能建立起现代财政管理制度,政府职能的调整,政府管理的公开和透明也不可能实现。

预算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是改革预算编制制度。通过科学、规范、透明的预算编制程序,编制出便于管理和具有制约机制的预算,才有可能实现预算的规范管理,依法执行和加强监督。

中国2000年以前的预算与发达国家的预算模式相反,年初提交审议的预算只按功能分类提供,不反映各部门的总预算,不反映具体的预算收支项目和支出控制数,不反映所有的收支活动。政府的财政政

策只能起到粗放控制支出结构的作用,对于具体的支出管理和支出效率控制很弱。实行部门预算是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的突破口。部门预算制度能够统一预算编制的范围,细化预算编制的内容,规范预算编制的法律审批程序,从而使政府预算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从2000年预算开始,中央政府和部分地方政府开始了部门预算改革,建立起以部门预算为主导的预算编制制度。改革重点涉及到扩大预算范围,实行包括部门所有收支的综合预算;改变编报方法,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细化编制内容;规范审批程序等。

目前部门预算改革尚在进行中,还存在一些制约科学、规范地编制部门预算的问题,如缺少科学的定额标准体系;综合预算制度不健全;缺少严格的项目预算管理程序;预算收支分类方法落后;政府资产状况不清等。这些都是预算管理体制进一步改革的重点。

2.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管理制度

分税体制改革部分地解决了纵向财权分散问题,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目的则是要解决横向财权分散。横向财权分散表现在政府财力及其分配没有统一集中在财政部门,政府资金游离于财政统一管理之外,各部门的各种预算外资金规模巨大,导致部门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滥用政府资金现象屡禁不止。这是长期落后的国库收付管理制度导致的直接结果。

自2001年开始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目的是建立一种高效率的财政资金运行机制,以保证预算收支严格按预算执行的,避免挪用财政资金的机会。这是规范政府收支行为,从源头上防范腐败的根本性措施。

按照现代国库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这一改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规范收入收缴程序,所有财政收入直接缴入财政国库或财政专户;规范支出支付程序,财政资金统一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这一改革使中国国库资金收付方式向国际惯例前进了一大步。但改革试点仅在为数不多的中央部门展开,没有覆盖全国。同时,改革所需的各种配套措施还不能完全到位。

3.尽快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为解决地区间存在差异,且不平衡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实行行之有效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为使转移支付制度能够有效地发挥横向均衡作用,必须对现行转移支付制度作较大调整。

(1)进一步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促进地区公平的转移支付制度。首先要强调公共服务均等化,以保证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能力的大体一致,淡化并逐步调整地方政府的既得利益。

其次在收入划分上适度集权,在政府支出上适度分权。在明确政府与市场作用的范围,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的基础上,遵循信息和成本优先的原则,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

凡是地方政府能有效提供的公共服务,即作为地方政府的事权,中央只承担地方政府难以有效行使或不宜由地方政府行使的事务。对于共同事务,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承担或分担的比例。

再次,在支出责任界定清楚的前提下,合理配置各级政府的财力,以保证其政府职能的顺利履行。收入的划分应考虑总体经济和社会的需要,和征收成本的效率。

同时注重省对以下政府的转移政府制度的完善,逐步缩小辖区内地区间财力差距,确保从根本上缩小全国地区间差距。

(2)调整现行转移支付的结构,加大均等化转移支付的数量,发挥其缩小地区间差距的作用力度。

首先是统一(或称简化)转移支付的基本形式。将现行的多种转移支付统一为两种,均等化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中国现行转移支付制度形式过于繁杂,不够规范,且存在资金双向流动,既有自上而下的各项补助,又有自下而上的各种上解。通过简化转移支付形式,中央政府可以减少税收的增量返还,特别是对富裕地区的税收增量返还,增加对贫困地区的补贴数额,规范均等化转移支付的制度体系。

其次,压缩专项拨款规模,精简当前的繁杂的专项拨款项目,建立专项拨款项目的严格的项目准入机制,减少专项拨款项目设立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规范资金分配的原则和程序,加强监管,提高乡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再次,扩大均等化转移支付的规模,使转移支付资金真正能发挥均等地区公共服务水平的作用,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加大地区间财力均衡的力度。

(3)完善均等化转移支付的计算公式均等化转移支付采用统一标准进行测算,做到公正、公开、公平。尽快改变现行的基数法,通过规范收支评估,分项目测算各地区标准化支出需要,同时考虑各地区收入能力,据此决定一般性转移支付数额。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水平不仅包括地方税收入,也包括地方应从共享税中获得的收入。用现有数据可以估算地方税基,测算部分税种的理论收入,将其与实际收入的差距定为该地区税收努力程度,同时分析税收支出、征管和财务制度等因素。标准支出需要的测算先选择对成本影响较大的重要因素,分教育、卫生、社会福利、公检法、城市建设维护、行政管理等大项,估算各地的标准化支出。

与地区间差距扩大问题并存的是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财政困难的问题。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应该与解决地方财政困难的问题结合起来。在均等化转移支付尚未全面引入因素法的情况下,要将地方政府的基本行政经费、教育经费和公共卫生经费作为基本因素引入均等化转移支付,以保证地方政府职能的顺利履行。

(限于版面,本文有部分删节。——编者注)

专栏1政府支出侧重点——教育、R&D、卫生

1.政府教育支出

建国以来中国的基础教育得到了长足发展。数据显示,从受教育的机会看,中国的小学总入学率高于国际水平;从教育的结果看,青年文盲率在上个世纪末也已达到了中上等国家的水平。但目前经济和社会结构的显著变化,对教育事业产生了更多新的要求。义务教育是纯公共产品,每个人都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权利。目前中国教育支出结构不合理,同时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主要表现在义务教育支出力度小于非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支出力度小于城镇、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支出小于富裕地区。

从教育支出的管理级次看,义务教育在中国是地方政府的责任,从而将教育投入和地方政府的财力密切联系,导致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体系没有必要的财政保证,造成了义务教育的地区间不平等。据统计,农村教育支出中,约有一半来自农民直接承担的农村教育费附加、统筹费、教育集资和学杂费等。具有明显的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属性的基础教育是政府公共政策的基本任务,中央财政应当为其融资,由中央和省级政府管理教育支出是国际通行做法。

2.政府的R&D支出

科学技术在经济中起着日益增长的作用,任何国家如果不能获得、创造并应用相应的科学知识,将会进一步落在别国的后面。此外,科学技术还能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同时又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健康和生活环境。

R&D投入反映一国政府对科技的重视程度,以及该国科技发展与创新的潜力。关于R&D的国际比较,不应该只考虑发达国家起飞阶段,因为当前科技飞速发展,已经不能与50-30年前同日而语。再加上信息社会的到来和经济的全球化,R&D的投入必须占有更高的比重。

但在进行R&D的来源结构比较时,又必须考虑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因为在经济发展的初期,科技发展更需要政府的关注和支持。据联合国关于工业发展阶段的划分,未来10年中国将处于从工业化1向工业化2迈进的阶段。从国际比较看,该阶段各国R&D中的政府支出份额是很高的,到工业化后的阶段则是民间投入较多。

据《中国科技统计年鉴》数据进行国际比较,中国R&D经费占GDP的比重远低于80年代初期的发达国家,与中等收入国家也存在差距。特别是R&D中的政府投入比例明显较小,90年代中期以来,政府投入比例逐年递减,1995年为50%,1997年降到26.2%.同年企业占到42.6%.值得指出的是,在中国现在所处的阶段,不能单纯与发达国家目前主要由企业进行R&D的情况相比,依赖企业的R&D投入进行技术创新远远不够,政府必须承担更多的R&D开支。

3.政府的公共卫生支出

新中国成立以后推行的"预防第一"的卫生战略,使城乡居民健康大为改善,被世界银行赞誉为"成功的卫生革命".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入进行,旧有的医疗卫生供给的基本体系被废弃,城市经济改革削弱了国有企业社会福利提供者的角色;农村地方政府筹资困难,无力提供医疗服务,加深了不平等程度。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对191个成员国医疗卫生公平性的评价中,中国排在到数第4位。

资料表明,中国的健康不平等主要存在于城乡之间。由于政府医疗卫生支出向城市倾斜,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医疗卫生设施远远多于农民,导致城乡间的巨大差距。同时资料也显示医疗不平等具有地域性,富裕省份的平均健康结果较好。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Arrow说过,卫生服务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市场,政府的参与程度很高。政府的医疗卫生投入占GDP的比重,发达国家一般在5-7%,中国只有2%.目前中国将政府医疗卫生支出的融资责任,下放到地方的基层县乡两级政府。由于县乡两级财政60%以上依靠上级政府的拨款,而教育和卫生支出又占两级财政支出的60%以上,在贫困地区甚至占到70%以上,因而地方基层政府的实际负担很大一部分落在老百姓的头上。如前面政府教育投入一样,将管理级次提高才能实现全国医疗卫生的起码的公平性。

专栏2地区间政府财力的差距

财政能力是用于测量某一地方政府为其服务提供资金的能力的指标。地区间社会基本服务的差距很大原因在于地区间财政能力存在较大的差距。中国各级政府间存在较高的纵向不平衡,由此带来了地方政府的财力缺乏,加重了各地的不平等程度。

1.中国财力分配的纵向不平衡

改革以来,政府间财力分配逐步演变为中央需要依赖地方政府征集收入后上解的状况。1985-1993年间,中央收入比重明显呈下滑趋势。1994年实行分税体制后,中央收入比重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地方政府开始接受中央财政拨款,普遍存在财政资金净流入现象(这里将税收返还作为中央对地方的拨款看待)。

(1)90年代末期地方政府收支缺口的比较分析表明,省级和县级政府的收支缺口最大,近一半需要通过获得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弥补(1998年分别是48.9%和47.1%)。地市级政府的收支缺口约为1/4(1998年是25.1%)。收支缺口最小的是乡镇政府,只占本级支出的2%左右。但典型调查证实,乡镇政府的不少收支活动在预算外进行,因此不能认为乡镇政府的收支缺口很小。

(2)在不同地区,同一级次政府的收支差异情况也有很大区别,因为省以下的转移支付制度是复杂和多样的。地区之间差异最大的是省级政府。图1显示,收支差额和经济发展水平有较强的相关性。乡镇一级虽然表现出更大的差异,同时与经济水平之间没有什么相关性。

2.地区间财政分配横向不平衡

目前地方政府间横向不平衡十分明显,财力水平差异悬殊,并且从动态分析看,省际人均财力呈逐年扩大趋势。

(1)各地方总人口人均财力绝对值高低悬殊,最高(3776.15元,2001年数据)与最低(262.57元)的省份相差超过十倍,反映了地方政府间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差异过大。人均财力较高的省份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有两类:经济较发达但人口规模较大的省份和中西部农业省份。

(2)从地区间财力水平差异看,1988-1993年省际间的总人口人均总体差异系数呈递减态势,由1988年的0.57降至1993年的0.51;从1994年开始,这一指标又有差异增大的迹象,1994年为0.7,1996年0.74,1998年为0.81,1999年0.83.不仅超出1988年的水平,且呈现不断拉大的趋势。

(3)从省内不同地区看,东部地区省内的财力差异程度一般高于中西部地区。省会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开发区的财力水平普遍较高,计划单列市与所在省其他地区的财力差距更为悬殊。

(4)人均财政支出指标大致反映了各地实际可支配的预算内财政资源,相对真实地反映了地区间财政能力差异。测算结果表明:分税制改革后,地区间人均财政支出差距扩大。

1988年各地区人均财政支出相对差异系数为75.7%,1993年下降到67%,1994年上升到81.96%,2001年则扩大到85.95%.总体看来,上述地区间财力水平的差异,除了表明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尽一致外,也说明现行分税体制没有触动往的地方既得利益,也没有将调节地区差异作为政策的主要政策目标,特别是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滞后,是导致1994年以来地区差距拉大的重要原因。

专栏3转移支付制度:结构和分布

1.转移支付的结构问题

目前转移支付结构方面的问题,主要是专项拨款比重大(约占转移支付总额的1/5),均等化转移支付,特别是通过规范的公式方式分配的转移支付规模很小,在很大程度上照顾了分税制改革以前各地方的既得利益,不能有效发挥财力均等化的作用。

(1)税收返还是1994年实行财政分税制时确定的中央对地方政府的无条件补助,具有维护地区既得利益的特征,不仅没有均等化作用,反而使富裕地区更富,贫困地区更穷。且由于其数额巨大,成为导致地区间差距拉大的重要因素。同时造成中央实际可用于调节地区间差距的财力极为有限,并且不能在预算中事先安排。

(2)过渡期转移支付尽管在规范性和合理性方面有了明显进展,但相对于规模庞大的、基数法色彩明显的其他形式转移支付而言,其作用力度极其微弱,难以发挥应有的调节地区财力差距的作用。

(3)除过渡期转移支付外,其他转移支付形式的最明显缺陷是仍然采用基数法,对各地区的补助数额的确定带有随意性,因此没有地区均衡效果。特别是体制补助(或上解)把80年代财政包干体制不合理的地区利益格局引入了新体制。而决算补助和其他补助对地区间财政均等化没有太大意义。

(4)专项补助存在较多的问题,突出的是项目庞杂,数额较大。特别是1998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后,增幅更为明显。一方面范围界定不明确,专项拨款几乎涉及所有财政支出领域,包括中央不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应由中央财政承担的支出又转嫁给了地方。另一方面拨款的确定不规范,具有很强的主观随意性,同时也取决于地方的公关能力,难以避免寻租行为。第三是专项补助缺乏严格的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一些专项拨款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加重了地方政府负担。

2.转移支付制度缺乏法律基础

中国目前尚无涉及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律,《预算法》也无相关条款,造成对转移支付问题的重视有限,影响了转移支付制度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首先应通过立法明确界定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使各级政府在执行事时有一个明确的事权界限,然后就有关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做出明确规定,使其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得到法律保证。

3.省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制度相对滞后

中国省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包括对市、县、乡三级。许多省级政府比照中央对地方的做法,相继出台了省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制度,其内容与中央对地方政府转移支付大体相同。

目前省对下级政府的增量转移支付根据一些因素按公式分配,因而有利于省内地区间差距的缩小。税收返还则各省做法不一。大部分地区省市两级都以县级单位为对象,实施多级次转移支付。

省以下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规模有限,且地区间财力分布严重失衡,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县级财政问题,部分困难地区基层财政收支矛盾仍较突出。

(1)县级财政得到的转移支付构成中专项拨款比重大,通过规范方式分配的转移支付规模小。2000年,县级接受转移支付中专项拨款占48%.

财经制度和财务制度的区别范文5

本报告的第一部分回顾中国财政体制的沿革,着重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分配制度的演变;第二部分描述中国财政体制的现状,分析当前中央与地方政府在纵向财力分配,以及地区间横向财力分布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是对中国财政体制进一步改革的建议。

改革以来中国财政体制改革回顾1978年中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分配关系经历了1980年、1985年、1988年和1994年四次重大改革。其中前三次体制改革具有一定的共性,就是实行对地方政府放权让利的财政包干体制;后一次则是适应市场经济机制的财政分税体制改革,尽管其中还存在很多缺陷。

1.财政包干体制的沿革

(1)1980年中国全面的经济体制改革以财政体制改革作为突破口率先进行。为了改革过去中央政府统收统支的集中财政管理体制,在中央和各省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方面,对大多数省份实行了"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预算管理体制,建立了财政包干体制的基础。从1982年开始逐步改为"总额分成,比例包干"的包干办法。

(2)1985年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预算管理体制,以适应1984年两步利改税改革的需要。

(3)1988年为了配合国有企业普遍推行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开始实行6种形式的财政包干,包括"收入递增包干"、"总额分成"、"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上解递增包干"、"定额上解"和"定额补助".2.对财政包干体制评价(1)财政包干体制的历史作用首先,实行财政包干体制改变了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统收统支的过度集中管理模式,中央各职能部门不再下达指标,地方政府由原来被动安排财政收支转变为主动参与经济管理,体现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其次,历次的财政体制改革都是对原有体制某种程度的完善,在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方面显示出一定作用。地方政府财力的不断增强使其有能力增加对本地区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教育、科学、卫生等各项事业的投入,促进了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再次,财政体制改革支持和配合了其他领域的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激发出地方政府的经济活力,带动财政收入增长,为其他改革提供了财力支持。

2.财政包干体制的制度缺陷

包干体制注重政府间收入在所有制关系下的划分,缺乏合理依据,是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不稳定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一,一对一讨价还价的财政包干体制缺乏必要的公开性。1980-1993年间,中央与省政府的财政分配关系同时并存多种体制形式。不同体制形式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弹性不一致,体制形式的选择也存在机会不均等,以及信息不对称和决策不透明等因素,都导致财力分配不合理。更重要的是财政体制的决策程序采用一对一谈判方式,中央政府对地方的财政收支行为也缺乏监督和控制手段。

第二,基数核定方法不科学。基数核定指每一次体制调整都用地方政府以往的既得财力为基数。由于不同的财政体制形式对既得利益的形成作用程度存在差别,因此既得利益并非公正。同时,在税法相对统一,税收征管权力相对集中的背景下,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决定着各地方政府的税基规模,因此,既得利益中含有非主观努力的成分。保既得利益的做法将这些因素固定化、合法化了。

第三,注重既得利益导致财政包干体制缺乏横向公平性。保证既得利益一直是贯穿财政体制改革的主线,使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始终围绕财力的切割、财权的集散而展开,较少考虑横向财政分配关系,没有完整的横向财政调节机制,调节地区间不平等和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功能没有成为体制设计的政策目标。

第四,财力分散,中央政府缺乏必要的宏观调节能力。财政包干体制包死了上交中央的数额,导致中央财政在新增收入中的份额逐步下降,宏观调控能力弱化。同时财政包干体制还对产业政策产生逆向调节,地方政府受利益驱动支持高税率产业发展,导致长线更长、短线瓶颈制约更明显、地区间产业结构趋同。

3.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

(1)分税体制的改革目标?略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成为分税财政体制改革的首要目标。

实现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的规范化是分税体制改革的另一个重要目标。

通过调节地区间分配格局,促进地区经济和社会均衡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实现横向财政公平是政府的重要施政目标,也是分税体制的预想目标之一,但这一目标未能实现。

(2)1994年分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首先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收入划分。结合1994年的税制改革,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划分作了较大调整: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为中央税,或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为地方税。

其次,在政府支出方面,由于政府间事权划分没有新的实质性变化,因此,1994年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维持原有的中央和地方的支出划分格局。

第三,建立税收返还制度。为保证旧体制的地方既得利益格局,中央对地方净上划收入以1993年为基数给予地方政府税收返还;在此之后,税收返还在1993年的基数上逐年递增。

如果1994年以后地方净上划收入达不到1993年的基数,则相应扣减税收返还。

第四,保留原体制的上解与补助办法,并在1995年建立了过渡期转移支付制度。

(3)分税体制改革的成效评价与以往历次财政体制改革不同,1994年的财政分税体制改革,是建国以来调整利益格局最为明显、影响最为深远的一次。

首先,分税体制改革使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相对规范化。分税体制改变了原来的财政包干下多种体制形式并存的格局,使得中央和省级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相对规范化。

其次,中央政府财政收入比重明显提高。新体制对各级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激励作用较为明显。全国财政收入增长较快,特别是中央收入比重,以及中央在新增收入中所得份额都有明显提高,形成了较为合理的纵向财力分配机制。

再次,形成了普遍补助格局,初步建立了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为建立较为规范的横向财力均衡制度打下了基础。

中国财政体制的现状和问题1.政府角色的转变政府的财政收支反映了政府职能的履行,公开的政府需要透明的财政。

经济快速发展中,在政府行为和管理观念转变的同时,必须建立透明的,高效率的税收体制,预算制度和财政政策体系。

2.现行财政体制中的支出结构

中国目前预算内支出总量占gdp 的比重,仍然低于发达国家在经济快速增长的60和70年代的总体水平。更为重要的是,1980年以来的历次财政改革,都是针对政府收入的划分,而政府支出结构没有实质性的改变。改革后各项政府支出的比重虽然产生了一定的变化,如经济建设费和国防费比重有所下降,行政事业费和社会文教费比重上升(见表1),但仍只是数量的变化,而没有发生质的改变。

这种非市场经济型的政府支出框架,是改革以来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忽视社会公平和环境保护的总体经济思维方式在财政部门的具体体现。有限的政府应该做什么,更重要的是不应该做什么,仍然是模糊的。整个90年代政府预算内支出的总量规模按当年价格增长了4倍以上,但各项支出仍然处于短缺状态。原因是政府支出中包括了一些应该由市场做,并且市场也可以做好的事项。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那些应该完全由政府承担,或主要由政府承担的责任,反而资金投入不足,被称为政府支出中的越位和缺位。特别是在政府重点公共支出上,存在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和管理级次偏下的问题。见专栏1.3.政府间财政关系中的问题财政分税体制已经实行了9年,除了当时设计时即已存在的缺陷外,在运行中也不断产生一些问题,此外还有一些外部环境尚待完善,需要配套改革才能加以解决。

(1)分税体制改革没有涉及政府间支出划分,现行的政府间支出划分格局与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既有中央事务要求地方政府负担或部分负担支出的现象,又有地方事务中央安排支出的情况。中央政府在为委托性事务或共同负担事务提供资金方面没有形成规范、统一的办法,拨款的确定存在随意性,对其使用效果没有监督机制,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2)收入划分仍不尽合理。地区间受益状况苦乐不均,因此,在财政纵向不公平和横向不公平两方面都存在问题。见专栏2.4.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尚需完善一方面是转移支付的构成不合理,另一方面转移支付数额的确定也存在问题,因此,地区均衡效果(财政横向不公平)不理想。见专栏3.中国财政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只是财政改革的一个起点,它的意义在于改变了财政在整个国民经济分配中的机制,相对稳定了财政分配在gdp 中的份额,同时改革了中央财政在整个财政中的地位。但是,从制度上讲,财政中的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中国财政体制不仅需要在政府间财政关系方面进行规范,还要进行预算管理体制和税收制度的进一步改革,才能有效地适应市场机制的运行。

从某种意义上看,建立法制化和公开化的财政支出管理是财政管理中最重要的核心问题。

1.预算管理的进一步改革中国财政管理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预算编制制度从未作过根本性改革。在经济体制已经逐步市场化的今天,整个政府预算的程序和方法,以及预算科目的设置,还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模式。这种预算很难达到预算依法执行的目的,预算不具有约束性。因此,预算制度不改革,就不可能建立起现代财政管理制度,政府职能的调整,政府管理的公开和透明也不可能实现。

预算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是改革预算编制制度。通过科学、规范、透明的预算编制程序,编制出便于管理和具有制约机制的预算,才有可能实现预算的规范管理,依法执行和加强监督。

中国2000年以前的预算与发达国家的预算模式相反,年初提交审议的预算只按功能分类提供,不反映各部门的总预算,不反映具体的预算收支项目和支出控制数,不反映所有的收支活动。政府的财政政策只能起到粗放控制支出结构的作用,对于具体的支出管理和支出效率控制很弱。实行部门预算是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的突破口。部门预算制度能够统一预算编制的范围,细化预算编制的内容,规范预算编制的法律审批程序,从而使政府预算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从2000年预算开始,中央政府和部分地方政府开始了部门预算改革,建立起以部门预算为主导的预算编制制度。改革重点涉及到扩大预算范围,实行包括部门所有收支的综合预算;改变编报方法,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细化编制内容;规范审批程序等。

目前部门预算改革尚在进行中,还存在一些制约科学、规范地编制部门预算的问题,如缺少科学的定额标准体系;综合预算制度不健全;缺少严格的项目预算管理程序;预算收支分类方法落后;政府资产状况不清等。这些都是预算管理体制进一步改革的重点。

2.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管理制度

分税体制改革部分地解决了纵向财权分散问题,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目的则是要解决横向财权分散。横向财权分散表现在政府财力及其分配没有统一集中在财政部门,政府资金游离于财政统一管理之外,各部门的各种预算外资金规模巨大,导致部门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滥用政府资金现象屡禁不止。这是长期落后的国库收付管理制度导致的直接结果。

自2001年开始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目的是建立一种高效率的财政资金运行机制,以保证预算收支严格按预算执行的,避免挪用财政资金的机会。这是规范政府收支行为,从源头上防范腐败的根本性措施。

按照现代国库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这一改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规范收入收缴程序,所有财政收入直接缴入财政国库或财政专户;规范支出支付程序,财政资金统一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这一改革使中国国库资金收付方式向国际惯例前进了一大步。但改革试点仅在为数不多的中央部门展开,没有覆盖全国。同时,改革所需的各种配套措施还不能完全到位。

3.尽快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为解决地区间存在差异,且不平衡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实行行之有效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为使转移支付制度能够有效地发挥横向均衡作用,必须对现行转移支付制度作较大调整。

(1)进一步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促进地区公平的转移支付制度。首先要强调公共服务均等化,以保证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能力的大体一致,淡化并逐步调整地方政府的既得利益。

其次在收入划分上适度集权,在政府支出上适度分权。在明确政府与市场作用的范围,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的基础上,遵循信息和成本优先的原则,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

凡是地方政府能有效提供的公共服务,即作为地方政府的事权,中央只承担地方政府难以有效行使或不宜由地方政府行使的事务。对于共同事务,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承担或分担的比例。

再次,在支出责任界定清楚的前提下,合理配置各级政府的财力,以保证其政府职能的顺利履行。收入的划分应考虑总体经济和社会的需要,和征收成本的效率。

同时注重省对以下政府的转移政府制度的完善,逐步缩小辖区内地区间财力差距,确保从根本上缩小全国地区间差距。

(2)调整现行转移支付的结构,加大均等化转移支付的数量,发挥其缩小地区间差距的作用力度。

首先是统一(或称简化)转移支付的基本形式。将现行的多种转移支付统一为两种,均等化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中国现行转移支付制度形式过于繁杂,不够规范,且存在资金双向流动,既有自上而下的各项补助,又有自下而上的各种上解。通过简化转移支付形式,中央政府可以减少税收的增量返还,特别是对富裕地区的税收增量返还,增加对贫困地区的补贴数额,规范均等化转移支付的制度体系。

其次,压缩专项拨款规模,精简当前的繁杂的专项拨款项目,建立专项拨款项目的严格的项目准入机制,减少专项拨款项目设立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规范资金分配的原则和程序,加强监管,提高乡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再次,扩大均等化转移支付的规模,使转移支付资金真正能发挥均等地区公共服务水平的作用,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加大地区间财力均衡的力度。

(3)完善均等化转移支付的计算公式均等化转移支付采用统一标准进行测算,做到公正、公开、公平。尽快改变现行的基数法,通过规范收支评估,分项目测算各地区标准化支出需要,同时考虑各地区收入能力,据此决定一般性转移支付数额。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水平不仅包括地方税收入,也包括地方应从共享税中获得的收入。用现有数据可以估算地方税基,测算部分税种的理论收入,将其与实际收入的差距定为该地区税收努力程度,同时分析税收支出、征管和财务制度等因素。标准支出需要的测算先选择对成本影响较大的重要因素,分教育、卫生、社会福利、公检法、城市建设维护、行政管理等大项,估算各地的标准化支出。

与地区间差距扩大问题并存的是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财政困难的问题。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应该与解决地方财政困难的问题结合起来。在均等化转移支付尚未全面引入因素法的情况下,要将地方政府的基本行政经费、教育经费和公共卫生经费作为基本因素引入均等化转移支付,以保证地方政府职能的顺利履行。

(限于版面,本文有部分删节。——编者注)

专栏1政府支出侧重点——教育、r &d 、卫生

1.政府教育支出

建国以来中国的基础教育得到了长足发展。数据显示,从受教育的机会看,中国的小学总入学率高于国际水平;从教育的结果看,青年文盲率在上个世纪末也已达到了中上等国家的水平。但目前经济和社会结构的显著变化,对教育事业产生了更多新的要求。义务教育是纯公共产品,每个人都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权利。目前中国教育支出结构不合理,同时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主要表现在义务教育支出力度小于非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支出力度小于城镇、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支出小于富裕地区。

从教育支出的管理级次看,义务教育在中国是地方政府的责任,从而将教育投入和地方政府的财力密切联系,导致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体系没有必要的财政保证,造成了义务教育的地区间不平等。据统计,农村教育支出中,约有一半来自农民直接承担的农村教育费附加、统筹费、教育集资和学杂费等。具有明显的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属性的基础教育是政府公共政策的基本任务,中央财政应当为其融资,由中央和省级政府管理教育支出是国际通行做法。

2.政府的r &d 支出

科学技术在经济中起着日益增长的作用,任何国家如果不能获得、创造并应用相应的科学知识,将会进一步落在别国的后面。此外,科学技术还能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同时又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健康和生活环境。

r &d 投入反映一国政府对科技的重视程度,以及该国科技发展与创新的潜力。关于r&d 的国际比较,不应该只考虑发达国家起飞阶段,因为当前科技飞速发展,已经不能与50-30年前同日而语。再加上信息社会的到来和经济的全球化,r &d 的投入必须占有更高的比重。

但在进行r &d 的来源结构比较时,又必须考虑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因为在经济发展的初期,科技发展更需要政府的关注和支持。据联合国关于工业发展阶段的划分,未来10年中国将处于从工业化1向工业化2迈进的阶段。从国际比较看,该阶段各国r &d 中的政府支出份额是很高的,到工业化后的阶段则是民间投入较多。

据《中国科技统计年鉴》数据进行国际比较,中国r &d 经费占gdp 的比重远低于80年代初期的发达国家,与中等收入国家也存在差距。特别是r &d 中的政府投入比例明显较小,90年代中期以来,政府投入比例逐年递减,1995年为50%,1997年降到26.2%.同年企业占到42.6%.值得指出的是,在中国现在所处的阶段,不能单纯与发达国家目前主要由企业进行r&d 的情况相比,依赖企业的r &d 投入进行技术创新远远不够,政府必须承担更多的r &d 开支。

3.政府的公共卫生支出

新中国成立以后推行的"预防第一"的卫生战略,使城乡居民健康大为改善,被世界银行赞誉为"成功的卫生革命".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入进行,旧有的医疗卫生供给的基本体系被废弃,城市经济改革削弱了国有企业社会福利提供者的角色;农村地方政府筹资困难,无力提供医疗服务,加深了不平等程度。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对191个成员国医疗卫生公平性的评价中,中国排在到数第4位。

资料表明,中国的健康不平等主要存在于城乡之间。由于政府医疗卫生支出向城市倾斜,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医疗卫生设施远远多于农民,导致城乡间的巨大差距。同时资料也显示医疗不平等具有地域性,富裕省份的平均健康结果较好。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arrow 说过,卫生服务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市场,政府的参与程度很高。政府的医疗卫生投入占gdp 的比重,发达国家一般在5-7%,中国只有2%.目前中国将政府医疗卫生支出的融资责任,下放到地方的基层县乡两级政府。由于县乡两级财政60%以上依靠上级政府的拨款,而教育和卫生支出又占两级财政支出的60%以上,在贫困地区甚至占到70%以上,因而地方基层政府的实际负担很大一部分落在老百姓的头上。如前面政府教育投入一样,将管理级次提高才能实现全国医疗卫生的起码的公平性。

专栏2地区间政府财力的差距

财政能力是用于测量某一地方政府为其服务提供资金的能力的指标。地区间社会基本服务的差距很大原因在于地区间财政能力存在较大的差距。中国各级政府间存在较高的纵向不平衡,由此带来了地方政府的财力缺乏,加重了各地的不平等程度。

1.中国财力分配的纵向不平衡

改革以来,政府间财力分配逐步演变为中央需要依赖地方政府征集收入后上解的状况。1985-1993年间,中央收入比重明显呈下滑趋势。1994年实行分税体制后,中央收入比重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地方政府开始接受中央财政拨款,普遍存在财政资金净流入现象(这里将税收返还作为中央对地方的拨款看待)。

(1)90年代末期地方政府收支缺口的比较分析表明,省级和县级政府的收支缺口最大,近一半需要通过获得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弥补(1998年分别是48.9%和47.1%)。地市级政府的收支缺口约为1/4(1998年是25.1%)。收支缺口最小的是乡镇政府,只占本级支出的2%左右。但典型调查证实,乡镇政府的不少收支活动在预算外进行,因此不能认为乡镇政府的收支缺口很小。

(2)在不同地区,同一级次政府的收支差异情况也有很大区别,因为省以下的转移支付制度是复杂和多样的。地区之间差异最大的是省级政府。图1显示,收支差额和经济发展水平有较强的相关性。乡镇一级虽然表现出更大的差异,同时与经济水平之间没有什么相关性。

2.地区间财政分配横向不平衡

目前地方政府间横向不平衡十分明显,财力水平差异悬殊,并且从动态分析看,省际人均财力呈逐年扩大趋势。

(1)各地方总人口人均财力绝对值高低悬殊,最高(3776.15元,2001年数据)与最低(262.57元)的省份相差超过十倍,反映了地方政府间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差异过大。人均财力较高的省份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有两类:经济较发达但人口规模较大的省份和中西部农业省份。

(2)从地区间财力水平差异看,1988-1993年省际间的总人口人均总体差异系数呈递减态势,由1988年的0.57降至1993年的0.51;从1994年开始,这一指标又有差异增大的迹象,1994年为0.7,1996年0.74,1998年为0.81,1999年0.83.不仅超出1988年的水平,且呈现不断拉大的趋势。

(3)从省内不同地区看,东部地区省内的财力差异程度一般高于中西部地区。省会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开发区的财力水平普遍较高,计划单列市与所在省其他地区的财力差距更为悬殊。

(4)人均财政支出指标大致反映了各地实际可支配的预算内财政资源,相对真实地反映了地区间财政能力差异。测算结果表明:分税制改革后,地区间人均财政支出差距扩大。

1988年各地区人均财政支出相对差异系数为75.7%,1993年下降到67%,1994年上升到81.96%,2001年则扩大到85.95%.总体看来,上述地区间财力水平的差异,除了表明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尽一致外,也说明现行分税体制没有触动往的地方既得利益,也没有将调节地区差异作为政策的主要政策目标,特别是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滞后,是导致1994年以来地区差距拉大的重要原因。

专栏3转移支付制度:结构和分布

1.转移支付的结构问题

目前转移支付结构方面的问题,主要是专项拨款比重大(约占转移支付总额的1/5),均等化转移支付,特别是通过规范的公式方式分配的转移支付规模很小,在很大程度上照顾了分税制改革以前各地方的既得利益,不能有效发挥财力均等化的作用。

(1)税收返还是1994年实行财政分税制时确定的中央对地方政府的无条件补助,具有维护地区既得利益的特征,不仅没有均等化作用,反而使富裕地区更富,贫困地区更穷。且由于其数额巨大,成为导致地区间差距拉大的重要因素。同时造成中央实际可用于调节地区间差距的财力极为有限,并且不能在预算中事先安排。

(2)过渡期转移支付尽管在规范性和合理性方面有了明显进展,但相对于规模庞大的、基数法色彩明显的其他形式转移支付而言,其作用力度极其微弱,难以发挥应有的调节地区财力差距的作用。

(3)除过渡期转移支付外,其他转移支付形式的最明显缺陷是仍然采用基数法,对各地区的补助数额的确定带有随意性,因此没有地区均衡效果。特别是体制补助(或上解)把80年代财政包干体制不合理的地区利益格局引入了新体制。而决算补助和其他补助对地区间财政均等化没有太大意义。

(4)专项补助存在较多的问题,突出的是项目庞杂,数额较大。特别是1998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后,增幅更为明显。一方面范围界定不明确,专项拨款几乎涉及所有财政支出领域,包括中央不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应由中央财政承担的支出又转嫁给了地方。另一方面拨款的确定不规范,具有很强的主观随意性,同时也取决于地方的公关能力,难以避免寻租行为。第三是专项补助缺乏严格的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一些专项拨款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加重了地方政府负担。

2.转移支付制度缺乏法律基础

中国目前尚无涉及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律,《预算法》也无相关条款,造成对转移支付问题的重视有限,影响了转移支付制度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首先应通过立法明确界定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使各级政府在执行事时有一个明确的事权界限,然后就有关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做出明确规定,使其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得到法律保证。

3.省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制度相对滞后

中国省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包括对市、县、乡三级。许多省级政府比照中央对地方的做法,相继出台了省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制度,其内容与中央对地方政府转移支付大体相同。

目前省对下级政府的增量转移支付根据一些因素按公式分配,因而有利于省内地区间差距的缩小。税收返还则各省做法不一。大部分地区省市两级都以县级单位为对象,实施多级次转移支付。

省以下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规模有限,且地区间财力分布严重失衡,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县级财政问题,部分困难地区基层财政收支矛盾仍较突出。

(1)县级财政得到的转移支付构成中专项拨款比重大,通过规范方式分配的转移支付规模小。2000年,县级接受转移支付中专项拨款占48%.

财经制度和财务制度的区别范文6

摘 要 近些年来,我国经济实现了快速、稳定的发展,而建筑行业也借着这一春风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而人们也向建筑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各大施工企业,只有拥有了足够的竞争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而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就是其首要任务,特别是项目财务方面的管理。本文讲解了大型施工企业财务区域化的含义与意义,分析了现今大型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并介绍了财务区域化管理的几种模式。

关键词 大型企业 管理模式 区域化

财务工作不仅对施工企业自身商业利益有着紧密的联系,同时还对我国的长期稳定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现今,同一个地区内同时有多个工程项目的现象已经很难避免了,而为了做好管理工作,一些大型的施工企业往往会专门委派负责人来对该区域的项目进行整合,而财务管理就是其中一项。

一、大型施工企业财务区域化的含义

在大型的施工企业中,管理人员往往只是有管理的名义,实际上却没有管理的实权,这主要是受到了地理的束缚。当实行了财务区域化管理模式之后,就好比架起了一层连接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与项目部的桥梁。对于存在于一个区域的多个施工项目,根据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与相关的区域化管理理论,开设财务部门、配备财务管理人员,并对多个项目的财务状况进行集中性的核算,最终实现整个区域施工项目的财务优化配置。对大型施工企业的财务进行区域化管理的主要特点就是集中核算与管理。在这过程中,网络则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即财务部门借助网络来核算该区域内的所有项目的财务,统一管理与分配,最终实现大型施工企业区域内财务明细的共享。

二、大型施工企业财务区域化管理的意义

大型施工企业的财务进行区域化管理的重要意义主要在于:①有利于提高大型施工企业的财务区域统一管理,对多个项目的财务进行统一管理之后便可对施工企业的成本进行合理的控制了;②有利于施工企业财务部门人员素质的提高,财务区域化管理改变财务管理人员长时间被动的核算与登记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为他们提供了提前对资金的支出进行计划与分配的机会,这将大大提高他们的主动性,并在管理中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③有利于为其他项目管理工作提供管理模式借鉴,从整体上来看,财务管理基本上与项目的方方面面都有联系,因此对其进行区域化管理将会给其他项目的管理工作树立良好的效仿标准;④有利于为其他行业的财务管理提供创新元素,不只是在企业的经营中,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财务管理也无处不在,因此,施工企业财务区域管理模式为其他行业的带来了创新元素。⑤有利于资金区域统一管理,目前大型施工企业在资金管理方面风险主要有两个问题,一个就是整个企业内部资金调剂不畅通,不同项目部之间经常发生资金闲置和紧缺的现象,另外就是企业总部不能有效地对下属单位实施监控,无法全面动态把握整个企业的现金流量。因此,实行财务区域化可以有效促进资金区域统一管理。

三、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观念淡薄

财务管理存在于企业经营中的各个方面,基本上每一个环节都会涉及到财务管理,而财务管理又将对其他各项管理产生很大的影响。但是很多企业领导人财务管理人员在财务管理工作中都存在这一问题,即没有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的意义,而且重视程度也很低。调查资料显示,由于近些年来我国加大了对项目质量的监督力度,所以很多地区大型的施工企业都特别重视施工项目的进度与质量,往往将财务管理放在次要的地位。他们的观点通常是:要想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就要不断加大生产力度,而财务管理不会“生财”。

(二)财务管理体制不完善

调查资料显示,目前仍然有一些企业没有改变自身的财务管理体制,还是采取传统的“生产型”模式。传统的财务管理体制根本无法满足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的企业产权制度的需要,而且也无法达到新时期企业管理提出的要求。过去几年,我国实行了计划经济,这一体制制约了大部分施工企业的发展,而且现今还有少数企业对自身的体制改革的不深入,尤其是在项目的承包机制中更能有所体现。

(三)项目成本控制力差,企业收益低

企业获取商业利益终归到底还是来自于承包的项目,而且项目成本管理也与整个企业的收益有着紧密的联系。最近几年,我国很多企业都扩大了自身的规模,但是并没有对相关的管理体制进行相应的改革,尤其是成本管理。施工企业在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不论是在成本管理体制的制定方面还是在实施方面都过于简单,根据经验成本降低率来制定成本计划与目标成本的现象非常普遍。除此之外,成本控制的管理人员也并没有对施工现场的具体环境、项目进度以及工期进行了解,最终为核算成本与变更计划问题埋下了隐患。

(四)财务人员素质不高,职业水平有待提升

大部分施工企业财务人员存在整体素质不高,缺乏科学的理财观念等情况。特别是工作中一些财务人员对会计法律、法规和职业技能缺乏正确全面的理解和把握,不能较好地遵章守法,习惯于听从领导的吩咐,领导怎么吩咐,财务人员就怎么干,自己丝毫没有自觉监督提醒的意识,不能有效地起到监督和决策支持的作用,导致财务管理存在失真、失控。更有个别工作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截留收入、乱借款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四、大型施工企业财务区域化管理模式

(一)传统的会计核算模式

与其他管理模式相比,传统的会计核算模式的运行流程较容易,没有过多的复杂流程。通常情况下,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会以各个环节的实际情况为标准来派遣相应出纳、财务会计等。在这过程中,每一个环节的财务情况都要独立起来,而且不同的财务核算人员也应按照所在职位的不同而管理不同的工作内容。上述这种分工十分明确的管理机制会为传统的会计核算模式的正常、顺利运行奠定良好的基础。生产型的施工工程在经营过程中不会出现非常难处理的情况,而且它的涉及范围很小,在财务管理的各个小环节中也没有很大的难度,因此这种区域化管理模式相对来说更加适用于生产型的施工工程管理中。除此之外,生产型的管理项目在生产与管理中更加偏重于前者,所以,这些企业往往是将财务管理作为工程核算的一种计算工具,甚至有些企业都没有开设财务管理部门,项目竣工需要核算财务时才委派工作人员对相关的支出做整理工作。

(二)会计委派制管理模式

这种管理模式区别于其他的模式的最大不同就是施工企业会专门配置会计人员来合计工程的财务,最终发挥出区域化管理的作用。会计委派制管理模式的主要内容为对存在于同一个区域的所有项目都单独的委派会计人员、材料会计以及出纳,并且再委派一名该区域的总负责人,他的职责就是协助各个项目的管理人员做好整个区域内的财务管理工作,而这名总负责人通常是来自于施工企业的总部。除此之外,总负责人还要对该区域内财务管理工作人员之外的负责人进行管理,但是其主要的管理与调配人群仍然是整个区域内的所有不同项目的财务管理人员。在会计委派制管理模式中,总负责人要与该区域的相关负责人一起共同根据区域的实际情况来制定财务职位的工作内容,并建立和健全所有项目相关的财务控制体制。

(三)报账制模式

与上述两种模式有所不同,报账制模式指对该区域内的所有项目都进行统一化的管理,并且施行报账制。岗位配置是决定财务机构详细设置的重要依据,而且大多数的大型施工企业都会按照会计业务实际需要来开设相应的财务部门,主要的工作人员包括出纳、财务会计以及材料会计等。除此之外,所有的项目都会安排以为报销员,而且报销员的名额每个项目中只有一个。财务负责人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与该区域的管理人员一起对整个区域的管理工作进行管理,同时还要组织新进员工的培训工作。除此之外,财务负责人还要检查已经完成的财务整理工作,并及时给出正确的指导。自制相关的财务报表,对所有项目的资金预算与实际支出进行了解,适当的时候做出合理的调节。而报销员的作用就是每个一段时间就向出纳报账,之后再由出纳递交票据给成本会计。

四、大型施工企业财务区域化管理模式运行的保障措施

1、加强财务信息系统建设。财务信息系统是财务区域化顺利实施的重要载体。目前大部分施工企业都已经实现了会计电算化,加强了资金集中管理和监控,建立财务信息系统后,企业可以实现对各个项目部财务信息的实时取用以及掌控,从而便于快速整合财务资源,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强有力的决策支持。

2、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大型施工企业应根据财务区域化管理模式的实际需要,制定完善一套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整个管理模式顺利实施。特别是要完善内部控制评价,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内部检查活动,对自己内部控制系统有效性进行评价,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财务区域化管理模式的规范性和有效顺利实施。

3、加强项目部之间沟通。区域项目部的财务管理中心作为多个项目部的综合体,为确保整个财务区域化管理模式正常运转,工作过程中需要不断地对各个项目部进行沟通和协调,消除各个项目部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并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从而实现在区域项目部内部高效的配置资源。

五、总结

一直以来,建筑行业都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而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该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在这一背景下大型施工企业的区域化经营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对财务进行区域化管理能够对企业的财务进行统一、集中的管理与调配,充分的利用了财务资金,避免了不必要的资金闲置。大型企业财务管理区域化不仅有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同时还促进了我国其他行业财务管理的发展,对我国的经济建设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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