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决算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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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决算报告

幼儿园决算报告范文1

从年开始,用3年时间,结合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在农村幼儿园合理布局的基础上,对确需设立幼儿园的乡村,选择部分可用的闲置校舍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按照农村幼儿园建设标准改建成幼儿园,达到园舍安全,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基本齐备,以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

二、实施原则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城镇化建设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城乡人口流动和未来适龄儿童数量变化趋势等因素,立足长远,科学测算未来一段时期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结合方便就近的原则做好农村幼儿园建设布点布局和总体规划,合理确定改扩建幼儿园数量、规模和区域布局;按照“集约资源、节约成本”的原则,选择可供利用的闲置校舍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进行改扩建。

(二)保证质量,安全适用。坚持质量标准,达到抗震防灾要求,达到基本办园标准;具备卫生保健、保育教育等基本功能,确保改建一所,合格一所。同时,要厉行节约,不建设超标准、高收费幼儿园。

(三)明确责任,稳步实施。农村幼儿园改建工作实行以县为主、学校参与、“六统一”管理模式。县级负责筹措资,乡镇负责落实用地,并负责协调解决施工环境有关问题。

三、项目确定

农村幼儿园改建项目的确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建园需求,服务范围内必须有一定规模的适龄儿童,至少应有小、中、大3个年龄班生源;

(二)符合学前教育的布局规划,有可供利用的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或其他富余公共资源,杜绝使用D级危房;

(三)交通便利,无环境污染和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

四、资筹措

(一)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省学前教育建设工程项目补助资;

(二)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援建幼儿园;

(三)县财政除足额配套建设资外,每年预算安排一定比例的建设资。

五、实施措施

(一)成立组织。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县长为组长,教育、财政、住建、发改、国土、审计、监察等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幼儿园改扩建工作领导组。

(二)项目实施。对纳入改建项目的闲置校舍先进行排查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按照幼儿园保育教育对园舍的功能要求,制定改建方案,并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做好幼儿园开办前的设施设备购置、教师配备、教师培训等相关准备工作。

六、管理监督

(一)强化管理。专项资集中在县级财政管理,专款专用,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资及时、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及时按照工程进度拨款,杜绝挤占、截留、挪用专款。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土建项目管理,实行工程预决算制度,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成本。非土建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创新机制。一是积极探索和创新办园模式。在保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前提下,通过招投标方式委托有一定办园经验、具有办园资质的社会团体、社会机构或个人办园。二是制定委托办园具体管理办法。三是参照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加强成本核算和财务审计,面向农村儿童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四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财政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杜绝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幼儿园决算报告范文2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教育指导纲要》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民办幼儿园和托儿所等民办托幼机构。

第二章 举办民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三条 幼儿园要全面贯彻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接受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 举办民办幼儿园须具备的条件:

1、有固定、安全的园舍。幼儿园必须设置在无污染(距污染源50米以外)、无噪音、无危险的安全区域内,房舍总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房屋建筑和消防设施符合规定的标准;园内设有幼儿活动室、午休室、盥洗室、厕所,活动室面积人均1.5平方米以上,盥洗室和幼儿厕所符合安全卫生标准;有与幼儿园规模相适应的的户外活动场所,人均面积2平方米以上;幼儿园的园舍和活动场所必须设置围墙和安全栅栏;为幼儿提供伙食的幼儿园设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堂,有《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

2、有必备的设备设施。幼儿园有电视、VCD等电教设备3件以上,电脑1台;每班配有风琴(电子琴、手风琴、钢琴)、录音机、磁力黑板、贴绒教具、教学挂图、卡片等;有符合各年龄阶段婴幼儿特点的玩具,幼儿人均达到3件(套)以上;有大、中型游戏、体育器械3件以上;有图书柜,图书幼儿人均3册以上(每年新增图书占图书数量的20%);有适合幼儿使用的数量充足的桌椅、床等设施;为每个幼儿配备一巾一杯和餐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流水洗手设备;冬季取暖温度达到22℃以上。

3、有合格的师资。园长(或举办者)必须具有中师(师范类、幼师类)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60岁,品行良好,无传染病、精神病,无明显生理缺陷;聘用的园长、幼儿教师必须具备幼师及其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50岁;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保健医生应具备中等卫生学校毕业学历,或取得医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园长(举办者)、教师和保育人员要在县教育局备案,持卫生部门指定的保健机构体检合格证上岗,并接受教育局、卫生部门组织的培训、检查、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 审批程序

第五条 民办幼儿园实行审批注册制度,审批注册机关为县教育局。

第六条 审批注册提交的材料及审批程序:

1、申办人持所在地学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同意举办幼儿园的申请书到县教育局申请,填写《咸阳市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申报表》,同时出具举办者学历证书、专业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县教育局在接到申请核实其办学资质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是否同意受理的决定。未被同意受理的申办人,按照《不同意受理举办民办幼儿园通知书》说明的理由和提出的意见改进后,重新申办。

2、被同意受理者,持《同意受理举办民办幼儿园通知书》,组织幼儿园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到卫生部门指定的保健机构进行岗前体检,办理幼儿园《卫生保健许可证》。

3、县卫生监督所实地检查幼儿园食堂情况,办理《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

4、县教育局对幼儿园进行实地验收,审查办园条件和资质。验收合格者,经局务会议研究同意准予登记注册的,县教育局30日内向举办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将《卫生保健许可证》、《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及举办者、园长、聘任教师的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存档,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5、举办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民政、物价、税务、质监、交警等部门(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由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6、实行幼儿园撤销、变更报告和年检制度。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因故更名、停办、合办、迁址、变更或举办者改变性质,均应向审批机关办理注销或确认手续,并由县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备案。每年12月,县教育局对全县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年检不合格者,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责令其停办,收回《办学许可证》,并公告。

第四章 入园和编班

第七条 幼儿园每年春秋两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和单亲子女等入园时,应予以照顾。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第九条 幼儿入园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入园除进行体格检查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第十条 幼儿园规模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三至四周岁)25人,中班(四至五周岁)30人,大班(五至七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学前班不超过4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相应酌情减少。

第五章 卫生保健

第十一条 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应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和制度。

第十二条 幼儿园应制订合理的幼儿生活作息制度。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三小时半。幼儿户外活动时间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二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三小时。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档案)。要对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和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将结果通知家长。

第十四条 幼儿园应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幼儿园内严禁吸烟。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建立食品、药物等管理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药物中毒等意外事故。

第十六条 供给膳食的幼儿园应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为幼儿提供合理的膳食。

第十七条 幼儿园应供给幼儿饮用水,并为幼儿饮水提供便利条件。要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

第十八条 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一小时。加强冬季锻炼,对体弱或有残疾的幼儿予以特殊照顾。

第十九条 幼儿园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防止幼儿中暑和冻伤。

第六章 教育保育

第二十条 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应互相渗透,有机结合。要将培养幼儿良好习惯作为幼儿园教育的重要任务,严禁小学化倾向。应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应面向全体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应合理综合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应创设与幼儿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和条件。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于各项活动之中。

第二十一条 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以幼儿的实践活动为前提,动静交替,保证幼儿愉快的、有益的自由活动。

第二十二条 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教育的重要形式,应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时间、空间、材料),并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和指导幼儿做游戏。应鼓励幼儿制作玩具,材料应突出多功能性和可变性。应充分尊重幼儿选择游戏的意愿,并根据幼儿的兴趣,在游戏过程中给予适当指导,促使幼儿保持愉快的情绪,能力和个性得到全面发展。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幼儿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潜移默化,始终贯穿于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

第二十四条 在各项活动中,应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尊重个体差异,研究使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应使用普通话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应和小学互相配合,密切联系,注重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

第七章 园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在幼儿园举办者和教育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全园工作。

幼儿园可建立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应由保教、医务、财会等人员代表及家长代表组成,由园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园长要定期组织召开园务会议(遇重大问题时可临时召集),对全园工作计划制定、规章制度完善、人员奖惩,财务预决算等重大事项进行商议。

不设园务委员会的幼儿园,上述重大事项由园长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商议。

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应建立教职工大会或以教师为主的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应制定学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安排、总结工作。每学期末应向县教育局报告工作,必要时随时报告。

第三十条 幼儿园应接受上级教育督导人员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要根据督导的内容和要求,汇报本园真实情况。

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应建立教育研究、业务档案、财务管理、园务会议、人员奖惩、安全管理以及与家庭、小学联系等方面的制度。

应建立工作人员名册、幼儿名册和其他统计表册,并及时按要求向教育局报送相关统计表册。

第八章 工作人员

第三十二条 幼儿园工作人员按标准应由园长、副园长、保教主任、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炊事员等构成。

第三十三条 幼儿园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品德良好、忠于职责、为人师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幼儿,积极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努力提高自身教育水平。

第三十四条 幼儿园园长应获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备较强的教育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园长由幼儿园举办者聘任并经县教育局考核合格后予以任命。

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负责教育保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奖惩。

(五)负责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和业务学习,并努力为教职工业务进修创造条件;关心并逐步改善教职工生活、工作条件,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管理园舍、设施和经费。

(七)指导家长工作。

第三十五条 幼儿园教师实行聘任制。

幼儿园教师全面负责本班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实际,制订和执行教育计划,完成教育保育任务。

(二)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员搞好本班幼儿生活和卫生保健工作。

(三)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四)参加业务学习和幼儿教育研究活动。

(五)定期向园长汇报工作,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一)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卫生工作。

(二)在教师指导下,管理本班幼儿生活,配合组织教育活动。

(三)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四)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

第三十七条 幼儿园医务人员对全园幼儿身体健康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协助园长执行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制度及要求。

(二)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

(三)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联系,及时做好幼儿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等工作。

(四)向全园工作人员和幼儿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常识等。

(五)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

第九章 安全保卫

第三十八条 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由园长负总责。幼儿园必须定期不定期地对水、电、消防等设施及园舍进行巡视检查,严禁带入、存放、堆置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和攻击型动物等。

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房屋、玩具、电器、电源开关、煤气、暖气等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健全并落实安全用电、用水、取暖防范措施,严防幼儿触电、砸伤、烫伤等事故发生。

第四十条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幼儿保护制度,坚决防止幼儿走失、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

第四十一条 非寄宿的幼儿每天必须实行家人或亲人接送制度,防止不法分子、陌生人、恶意行为人接走,保证幼儿安全回家。

第四十二条 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应急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交通事故等灾害的紧急疏散演练,使教师和幼儿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鼓励和提倡幼儿家长自愿为幼儿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十三条 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范畴,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安全意识,提高幼儿的自我防护能力。

第十章 相关部门职责

第四十四条 民办幼儿园管理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联合执法的管理监督机制。对出现传染病流行、食品卫生和交通安全等恶性责任事故,按照部门职责,严肃追究责任。

第四十五条 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

各乡镇要统筹安排,把幼儿教育事业作为本乡镇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违规违法幼儿园要在有关部门配合下进行查处,保障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教育部门是幼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类幼儿园的审批注册和业务指导工作,要贯彻幼儿教育的方针和政策,组织实施幼儿教育发展规划;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价制度,实行分类定级管理;组织园长、教师培训活动。

卫生部门负责制定幼儿园卫生保健有关制度,对幼儿园卫生条件、设施等进行监督和检查;组织实施卫生保健、传染病防控等工作。

药监部门负责对幼儿园食品、药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幼儿安全。

公安部门负责对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清理和整治,配合教育部门对有重大安全隐患、发生重大事故、违法办园等行为的幼儿园进行停办整改或者取缔。

城建部门负责对幼儿园校舍进行规划、检查、鉴定和验收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幼儿园幼儿接送车的管理,要建立严格的审批、检验制度,定期进行统计、清查和检测,对车况、使用年限、车型、驾驶员等情况统一建立档案,严格控制超员和违章驾驶。

物价部门负责根据生均培养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依照教育部门分类定级结果,制定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标准,并审批执行。

广电部门负责在电视台开辟民办幼儿园公告专栏,由教育部门配合定期公示全县民办幼儿园检查整顿情况和分类定级评估结果,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

各学区要把民办幼儿园作为本学区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视同公办学校一样安排,一样管理,一样检查,一样评估。要对本乡镇幼儿园、学前班的布点设置进行统一规划,对民办幼儿园的教育保育、招生、收费、卫生、安全等常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组织、落实园长、教师业务培训等工作。各学区校长是本乡镇民办幼儿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好职责。

各民办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幼儿的保育教育工作。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和安全事故预案,关注幼儿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幼儿健康成长。

第十一章 经费筹措

第四十六条 坚持谁办园谁出钱,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企事业单位和村民委员会、个人举办的幼儿园,由举办单位或个人负责筹措园舍建筑、设备购置、内部配套建设、教职工工资福利以及办公等所需要的经费。

第四十七条 幼儿园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也不得以幼儿表演为手段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第四十八条 幼儿膳食费应按照民主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并每月向家长公布账目。

第四十九条 幼儿园应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实行经费预算和决算,建立经费账目,接受教育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应将年收入的20%用于改善办园条件。

第十二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五十条 县教育局职成幼教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五十一条 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教育、卫生、公安、物价、广电等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幼教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没有资质,违法开办的幼儿园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第五十二条 完善限期整改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严格进行年检,对合格的幼儿园进行颁证挂牌。对不合格或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期满,由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复检,仍达不到标准的,责令停办整顿。整顿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取消办园资格,并在电视台公开曝光。

第十三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五十三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民办幼儿园及其个人,由教育部门或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一)改善办园条件成效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四)在教育局年度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的。

第五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由有关部门视其情节,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等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或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五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及其个人,由教育部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由教育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有较大失误或不服从管理的;

(四)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五)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六)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七)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没有列入的条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幼儿园决算报告范文3

开学工作情况自查报告范文(一)

金秋开学,我校紧紧围绕教育局工作安排,结合幼儿园实际,做到精规划、早落实、严要求,扎扎实实搞好开学准备工作。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秋季开学初学校有关的通知》(莆教明电[2019]70号)文件精神,我园组织人员认真做好开学初学校有关工作,现就当前几项重点工作如下:

一、开展“科学发展观主题培训”

在开学第一周集中开展“科学发展观主题培训”。按照7月24日召开的莆田教育系统基层干部科学发展主题培训行动计划启动仪式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干部参与培训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培训与提高政治素质相结合,与增强业务能力相结合,与学校工作实际相结合,与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相结合,力争通过学习培训,达到端正办学思想,理清发展思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办学质量的目的。结合庆祝教师节活动,组织全体教师重温职业道德规范。

二、扎实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全面启动迎接党的xx大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保卫战、校车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和矛盾问题排查化解工作,确保校园安定稳定。开学初,我园坚持“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重在教育”的方针, 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对幼儿园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幼儿寝室、食堂、厕所以及其他教学设备设施,严防因暑期闲置和台风、降雨造成的安全问题。及时组织幼儿收看开学第一课并充分利用宣传栏、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等多种形式,对幼儿进行了交通安全、饮食安全、防火、防电、防溺水等安全教育,以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我们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中,本学期开学典礼中,我们为全园幼儿上了安全教育第一课,开学第一周,我们就进行防火疏散演练。

三、加强幼儿思想教育

开学初,我园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强化幼儿情绪,尤其要重视加强新生的情绪,摸清新生的思想情绪,有针对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及时消除不良思想苗头。及时组织班主任和教师深入班级,与幼儿交流谈心,通过游戏、活动等形式,帮助幼儿尽快度过期初的不适感。

四、认真落实常规管理要求

新学期开始我园已做好幼儿注册入学工作,确保幼儿准时、安全到校。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教材的发行工作,确保所有幼儿课前到书,人手一册。认真制订学期各项工作计划,做到各项工作早布置,早落实,尽快进入正常状态。认真执行课程标准,科学编排课程表,按要求开齐开足课程。做好幼儿园“新课程管理系统”的相关信息录入工作,加强和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控制班生规模,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超大班额”。

五、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我园严格落实办学行为“五规范”,按照“五规范”督导评估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针对存在问题自我整改提高。严格规范教育收费,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规范收费公示办法。完善家长委员工作机制,开学初我园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向家长委员会通报幼儿园发展情况和新学期工作计划,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主动接受幼儿、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六、抓实后勤保障工作

我园于2019年9月开始食堂由幼儿园经营和管理,采用自主经营模式,不承包或变相承包给个人进行盈利性经营。进一步加强幼儿园食堂管理和监督,确保食堂的公益性。

开学前本园全面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活动整治,对园内外环境集中开展一次“消杀灭”和卫生大扫除,确保校园环境卫生整洁。将传染病预防、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和健康宣传教育纳入开学工作计划,确保幼儿健康成长。

总之,新学期开始,在园领导和全园师幼的共同努力下,幼儿园各项工作已步入正轨,全体教职工以饱满的热情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师幼精神面貌好,教学常规工作,从一开始就全面步入正常化轨道,幼儿园教学秩序井然。今后,我们将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继续扎扎实实的开展工作,齐心合力,构建和谐校园,创办人民满意教育!

开学工作情况自查报告范文(二)

新学期开学伊始,我校的各项工作都正常有序地展开,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师生返校、控辍保学情况

我校全体教职工都在规定的8月26日依时返校,上学期教职工人数134人(在职在编),按时返校人数134人,没有出现未按时返校的现象。我校于8月28日召开了全体行政领导会议,于8月29日召开了全体教职工大会,对开学初的各项工作做了整体部署。并于 8月30-31日开始学生报名登记工作, 9月1日正式上课,各项工作也已正式走向正轨。

我校本学期已报名注册学生人数1418人,其中初一人,初二人,初三人。

另据了解,刚从小学毕业且尚未报名的二百来位辖区小学毕业生大多上都到了海府地区或定安县定城镇的学校报名就读。

二、各部门工作计划制订情况。

我校严格要求各处室、各年级组、各科组及乃至教师个人,都要认真制定好新学期的工作计划,并以书面形式上交学校存档。学校的各项工作正按计划安排有条不紊地展开。学期末再检查总结各部门落实计划情况。

三、课程开设、课时安排情况

我校依然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合理设置课程和课时,以确保教学质量。9月1日正式开课后,各教学工作都有条不紊地进行。

四、收费情况

在本学期开学收费工作中,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精神,在初中义务教育阶段都实行零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不增加收费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并认真落实公示制度,除在宣传栏上张贴各项收费项目外,还把各收费项目列表复印给各班主任,要求各家长、学生在登记注册时先过目,再缴费,这样可便于家长、学生监督。对于各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没有强制学生征订学生辅导资料或其他学习用品,都按自愿的原则执行。

在开学收费工作中,我校严格按财会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严格要求注册的班主任要按时上交款项,按时决算,并存入入学校专用帐户,严禁公款私用。

五、教师提前一周备课情况。

开学初,我校教导处就统一向教师发放了备课簿、听课簿,并要求教师每周都必须提前备好下一周的功课,从抽查情况来看,执行情况良好。

六、学校环境卫生及安全等工作治理情况

幼儿园决算报告范文4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基本建设工作程序,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障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所有基建(项目)工程(房屋建筑、运动场地、道路管网、围墙、装饰、修缮、绿化等)。

第三条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县教育局计划财务科负责全县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职责是:制定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学校基本建设工程审核;指导工程规划设计;监督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全程监督学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学校基建工程施工期间工作;工程变更审核;参与工程验收;预决算审核。

(二)凡县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工程立项审批由县教育局负责;工程的前期手续办理由学校负责,县教育局重点监管设计方案、预算编审、招投标、工程变更、工程决算等五个方面。

(三)全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是基建工程的业主单位,工程所属学校应成立基建小组具体负责管理本单位基本建设工程。

基建小组组长一般由校长(园长)担任。校基建小组职责:一是负责工程前期准备,各项手续的报批;二是负责拆迁和土地征用;三是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四是做好工程现场监管;五是负责筹措基建资金;六是按合同做好工程款的拨付预审工作;七是做好工程决算的初审工作;八是做好基建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第四条基本建设程序

(一)经县教育局批准同意建设的项目,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基本建设一般程序为:

1.投资项目在30万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报县教育局审查同意后,由学校委托编制项目建议书和申请报告,报县发改局审批,接到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委托方案设计。

2.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办理土地预审、项目选址意见,编制和报批水土保持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估。

3.委托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县发改局审批。

4.委托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报县发改局审批。

5.施工图纸设计、图审。

6.完成通水、通电、通路和场地平整等三通一平工程。

7.办理建设许可证、用地许可证等手续。

8.委托编制施工图预算,要求一编一审。按规定进行工程招投标。

9.办理施工许可证。

10.项目施工。

11.项目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12.项目决算。

(二)建设项目的前期报批手续繁多,上面未一一列出。审批程序应根据时序穿插、并进,有效缩短时限,并积极争取减免规费。

(三)投资项目在30万以下的建设工程(包括附属工程、维修、道路、绿化等),由学校填写《学校建设项目申批表》(附件2)报教育局审批,经批准立项的工程项目,由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组织招投标;未经批准立项的工程项目,学校不得擅自投资建设。

第五条工程勘察设计。根据批准的文件(项目建议书),委托有资质、符合项目工程要求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学校建设坚持“牢固、安全、实用、经济”的原则,避免脱离当地实际,超规模、超标准建设。

第六条工程监理。学校建设(项目)工程(包括附属工程、装饰工程)原则上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合同经教育局计划财务科审核后签订。工程监理单位是代表业主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督和管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学校应积极主动与监理公司配合,并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设计文件(特别是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共同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签订。项目工程发包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省、市、县工程项目执法监察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和工程合同制。

(一)工程造价在3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地质勘察费10万元、监理费15万元、设计费3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都必须进入县招投标中心,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发包。凡投资在3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由县教育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组织招标。

(二)中标通知发出后在规定期限内,学校和中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招标书的内容和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前须经县教育局计财科审核。

第八条学校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及工程质量的监督。一是项目班子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到位关;二是建筑材料进场检查关;三是建筑材料试验样本采集关;四是隐蔽工程记录关;五是各工序完工质量检查关;六是施工安全措施落实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学校应派出专职或兼职基建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并做好日记。学校应按监理合同做好监理人员到位的考勤工作,配合监理人员检查项目班子人员的到位情况,审核到位人员是否与投标承诺书上名单、职称相吻合。监督施工机械的到位率,检查进场建筑材料有效期、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并做好进场建筑材料的现场取样及试块的现场取样制作等送验试件的监督工作,以确保送验试件的真实性。学校、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共同做好隐蔽工程记录。预算暂定价的建筑材料规格、品牌产地、价格必须经学校二人以上会同局计财科、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四方共同进行确认。学校基建组长要参与所有环节的验收,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程验收中提出的整改返工问题的落实工作。县教育局派员不定期对工程施工、学校管理及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参加开工放样,主体和竣工验收。

第九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量计算应当在分项工程被隐蔽前完成复核,并附详图和工程量计算表,并提供标明隐蔽部分尺度的照片或影像资料,经办人和复核人应在附件上签字。复核必须要有具体意见,禁止仅签原则性意见或只签名无具体意见。

工程变更洽商记录和隐蔽工程签证必须手续完备,不允许事后补办。变更报告不得随意涂改,并注明日期。不得用直接在施工图上修改签字的形式来代替工程变更报告单。

第十条施工图纸变更和项目增减。为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避免随意提高标准,突破预算规模,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和项目增减。在建设过程中,因使用和结构的合理性需要,确需变更设计或基础工程量及超预算暂定价,需经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联系单或施工图纸,施工和监理单位认可,学校签署意见,按下列要求逐级审批。未经审批,学校和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图和增加工程造价。

工程变更额度审批权限规定如下:

一、单项变更额度不足10万元的(且累计变更30万元以下),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编制项目工程变更预算,报县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单项变更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累计变更30万元以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并经教育局同意后,根据《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报县政府审批。

项目施工过程中,遇暗河、暗沟、软基等地质实际情况与地质资料不符且急需处理的情况,抢修抢险应急工程以及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时,为保证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学校可边处理边上报,并召开由发改(重点办)、财政、审计、招管办、监察、行业主管等单位参加的紧急会议,商定处理方案,形成书面意见,边实施边按规定报批或紧急处理后报批。

涉及工程变更项目学校应及时提交《工程变更签证单》及相关材料,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变更审批表(附表1)、工程施工变更签证申请单(附表2)、工程变更计算表(附表3)、工程变更费用计算表(附表4),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时必须按施工合同、设计图纸文件、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测报告进行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学校应做好资产使用交接,按竣工决算批准书和相关票据登记固定资产帐,并做好资产的后续管理工作。施工单位不按时提交合格竣工图和移交档案资料,视同未完成施工任务,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不得对该工程进行竣工决算。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违反规定的,将给予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建设资金和财务的管理。学校应当单独设立基本建设帐薄,专门核算基建收支业务。

(一)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省市县有关财务规定。(二)工程款支付

1. 工程费用支付由学校基建工作小组2名以上成员提出,基建组长签字审批后支付(基建组长不是校长担任的,基建组长审核后报学校校长审批支付)。

2.学校其他领导担任基建组长的,则由学校校长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基建组长负责基本建设管理。

3.费用支出要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对未按规定审批签字或报销手续不齐全,开支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各种凭证,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

4. 建设资金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施工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支付工程款必须通过银行转帐,款项必须拨付到承包单位(合同帐号),不得拨付给个人。一般情况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不超过合同价85%的工程款,决算审计后支付不超过审计价95%的工程款,余额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维修工程及校舍改造项目一年后付清,新建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实际支付时承包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单,由监理和学校基建管理人员签署意见,学校基建组长(校长)审批后支付。

(三)工程完工后学校基建小组要及时牵头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并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对各种基建管理中购买的材料、设备、工具等要移交给学校总务处,由总务处负责落实和处理。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学校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按照合同要求,整理工程变更单、施工签证单等资料,编制工程结算书,报县教育局计财科初审,再由县教育局递送县财政、审计等部门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审计。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审计制度,必须经审计后,方可同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局纪检监察部门应对项目规划、立项、勘察设计、招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预决算审计、竣工验收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基建档案管理。学校新建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须将基建项目审批文件、施工合同、竣工图纸、工程联系单、隐蔽工程,各环节验收的照片或视频、决算书、财务审计报告、施工总结、监理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土地证、房屋产权证、学校基建管理资料等有关从项目筹划到竣工验收的各环节文件资料,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或学校档案室归档。

第十六条项目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批先建、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以及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工程变更手续或对因管理不严而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出现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计划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附表1、政府投资项目变更审批表

2、工程施工变更签证申请单

幼儿园决算报告范文5

一、财务工作

1、审核汇总所有预算单位上一年度的经费决算;预算外资金决算。有关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决算。并按时向有关部门上报了决算资料。

2、组织部署各直属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对各预算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盘点,经过一个多月的清理登记、汇总,基本上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对新归属的林业四校的财务状况,后勤管理及经费需求情况进行了调研,向有关部门及有关领导提供了有关数据及资料,以保证林业四校的平稳过渡及学校正常工作的运转。

4、配合盟审计局对全盟普教经费的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经过审计,计财科的财务工作得到了审计部门的充分肯定。

5、抽调部分财会人员,参加了由盟财政局组织的对文体广电局预算外资金的收入,管理支出情况的对口检查。

6、针对20xx年我盟各项教育事业的经费需求,诸如:“义教工程”配套资金,逸夫赠款配套资金,直属单位预算包干缺口资金,直属单位各项维修费,购置费等。经积极协调,请示报告。到20xx年末共争取到盟本级各项一次性经费310万元。

二、计划统计工作

1、布置了20xx年度全口经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并如期汇总,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2、布置上报了20xx年度全盟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建设情况年报。

3、为掌握教育事业的统计新软件的应用方法,组织全盟13个旗市及部分企业的统计人员,参加了教育部组织的新统计软件应用培训班。组织召开了全盟教育系统20xx年度至20xx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布置会、汇总会。11月初,利用新的统计方法,新的程序,完成了全盟教育事业的统计汇总工作,并如期参加了自治区组织的教育事业统计汇总会。

4、全年共布置汇总上报了除财务统计及事业统计以外的统计报表20套,420页,其中包括:

①教师工资发放情况统计

②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

③清产核资统计报表

④二期义教工程规划统计报表

⑤20xx年至20xx年排危工程报表

⑥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表

5、完成了“十五”期间全盟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并为布局调整工作的启动,落实好布局调整规划,组织召开了全盟中小学布局调整经验交流现场会。

三、基本建设工作

1、全盟教办系统共新建校舍111518平方米,完成投资10844万元,其中:高中新建校舍34868平方米,完成投资3658万元;初中新建校舍15566平方米,完成投资1423万元,小学新建校舍30787平方米,完成投资2838万元。

2、直属学校共计新建校舍45715平方米,完成投资4572万元。在国家没有投资的情况下,协助盟幼儿园、盟特教中心,建起了教学楼与食堂律动教室。这两个项目的完成,从根本上改变了盟幼儿园的办园条件,也使特教中心学生必不可少的餐厅与律动教室得到了解决,同时使这两个办学条件相对薄弱的直属园校,跻身全区同类园校的先进行列变成可能。

3、全盟20xx年共建教职工住宅26075平方米,共计283户,完成投资2314万元。

四、“义教工程”及“排危工程”工作

1、在阿荣旗组织召开了全盟各旗市计财股长会议,对全盟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的制定,“二期义教工程”规划的制定,排危工程规划的制定,做了全面部署。

2、协调盟行署建立了呼盟“二期义教工程”、“排危工程”组织机构,成立了领导小组及项目办公室。

3、完成了“一期义教工程”的总结工作,向自治区教育厅上报了“一期义教工程”的总决算。上报了盟及四个项目旗的三年工程完成情况的总结材料,参加全区“一期义教工程”的总评比。经自治区的评定,盟教育局及鄂伦春旗、莫旗、鄂温克旗获“义教工程”达标奖,阿荣旗获“义教工程”先进奖,共获奖金80万元。

4、接待并协助国家危改部际协调领导小组下派的专家组,完成了对我盟危险校舍现状的调研工作。通过检查,专家组对我盟上报的危房情况的真实性给予了肯定。

5、完成了“二期义教工程”规划的制定工作。并几次到自治区教育厅,说明我盟制定规划的依据,积极争取“二期义教工程”资金额度。共争取“二期义教工程”上级专项资金6090万元。根据“二期义教工程”专款额度,制定了“二期义教工程”实施的年度计划。今年已启动土建项目24个,计划购置课桌椅4615套,购置图书20000册,完成购买教学仪器金额22.4万元。

6、完成了“排危工程”规划的制定工作,并会同城建、质检部门对我盟中小学危险校舍重新作了鉴定,并把排危的相关资料如期上报教育厅,为争取排危工程款提供了保证。经积极争取和有效的工作,共争取排危工程款1354万元,确定项目27个,制定了排危工程年度计划,今年共起动排危工程项目10个,已全部竣工的5个,新建校舍9360平方米,完成投资880万元。

7.根据教育厅的要求,组织“二期义教工程”项目旗的计财股长和部分排危工程项目旗市的基建管理人员,参加了自治区组织的工程项目管理培训。为“二期义教工程”及“排危工程”保质保量的完成,提供了保障。

8.10至11月份,我们对今年启动的所有“义教工程”项目、排危工程项目、逸夫赠款项目、嘉诚赠款项目的建设进度、质量、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所有项目基本上达到了自治区项目办的要求。

五、其它工作

1.年初根据我盟牧区受灾情况及时上报了牧区的雪灾给教育带来的损失情况。争取逸夫救灾捐款415万港币,李嘉诚救灾捐款120万港币,确定建设项目24个,并及时审核上报了捐款项目的可研报告及项目建设建议书。24个项目全部获国家教育部港澳台办的批准。除西旗一中和莫旗尼尔基二小明年六月竣工外,其余项目已全部竣工,新建校舍25260平方米,共计完成投资2151万元。捐款的获得超额完成了盟委考核办给我局招商引资的任务。招商引资指标40万元,超额完成495万元。

2.为争取“项目”审核上报了五旗市校外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的可研报告

上报了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可研报告,争取中央特殊教育基建补助投资25万元。

上报了香港沈炳麟捐款所需的相关资料。

上报了香港轩辕教育基金会捐赠所需的相关材料。

上报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教育的发展规划,共计10个鄂温克、鄂伦春、俄罗斯民族乡的拟建教育项目的有关资料。

上报了“优质高中”接受国家基建补助投资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并争取中央建设优质高中的专项补助140万元。

3.完成了我盟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特困生的推荐工作。

4.上报了第十二批逸夫赠款项目参加全国评选的所有资料。经过国家专家组评选,我盟第十二批逸夫赠款项目,扎兰屯第三中学获全国二等奖,得奖樽一个,奖金1.5万元。

存在的问题

1.教育专项经费不到位

截止到20xx年底全盟还有317万元上级下达的专项补助没有到位。

2.教育费附加被挤占。

到20xx年底有关旗市累计896万元教育费附加没有拨给教育。

3.教师工资拖欠情况仍很严重

截止到11月底全盟(不含企业)仍拖欠教师工资4943.8万元,加上往年拖欠的2243万,共计拖欠教师工资7186.8万元。

20xx年计财科工作思路

一、加强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及后勤工作管理,积极为直属学校的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提供积极有效的服务。

二、加强教育事业及教育经费的统计工作,完善新的统计方法,掌握新的统计程序,确保统计信息真实可靠,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利用计算机网络,丰富各种信息的传递,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

三、为确立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为努力提高“两个比例”“三个增长”,做好相关的各项工作,如宣传、调研、检查、监督、督促等工作。搞好各项教育经费的需求测算,督促各旗市尽快建立“工资资金”专户,确保教师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

四、全面启动二期“义教工程”的土建项目及其它单项项目

1.努力落实盟旗两级的配套资金。确保20xx年度规划任务的完成。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确保各项目的工程质量。

3.结合二期“义教工程”继续进行农村牧区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幼儿园决算报告范文6

大家好!很荣幸能够作为板桥镇财务人员代表在这里发言,此刻我很忐忑,因为我们所做的工作在座的财务人员都在做。今天很感谢教育局给了我这次发言的机会,让我能够和各位同仁相互交流学习。我发言的题目是《加强财务监管,让有限资金发挥最大能效》,如有不到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板桥镇位于南漳西北边区,交通闭塞,人员较少,学校规模小。目前,板桥镇辖区内的学校有初级中学1所,小学4所,中心幼儿园1所。总体来说学校办学规模不大,办学资金有限,有限的资金只能用于日常基本保运转。如何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效益最大化?成为了我们研究的课题。只有加强财务监管,从源头抓起,开源节流,让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该用的钱不少用一分,不该花的钱不多花一分,争取做到效益最大化。现结合我镇的工作实际,谈谈我们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几点做法:

一、加强财务监管,发挥“民主”效益

1、合理安排收支预算,严格预算管理。单位预算是事业单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也是单位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因此,认真做好我镇的收支预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搞好这项工作,根据学校的发展实际,既要总结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找出影响本期预算的各种因素,又要客观分析本年度国家有关政策对预算的影响,还要广泛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发挥学校各部门作用,本着“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科学合理”的原则,共同商讨制定财务预算、政府采购、大额支出等预算计划。使预算更加切合实际,利于操作,发挥其在财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在历次预算调整中,板桥只有两所学校因为收入发生变化,调整了预算,别的都能很好的执行预算。

2、加强财务公开,让财务使用透明化。学校财务是敏感工作,备受学校老师、社会关注。为了让学校财务使用透明化,我们板桥镇中心学校要求各学校每月把报账收入、支出明细表进行公开,让教职工知道每一笔支出的来龙去脉。这样一来,学校开支在大家的监督之下,逼迫学校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和预算进行收支,同时减少了猜忌,发挥民主理财,增强单位和谐和凝聚力。

二、加强财务监管,发挥“廉洁”效益

财务管理是学校中心工作之一,学校财务工作的有效管理既能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地发展,同时又能增强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后劲。财务工作一直是师生关心、社会关注的敏感事务,唯有“廉洁”才能通关。

1、我镇实行小学1000元,中学2000元以上的开支项目要先报中心学校督学审批后再报销。我们称之为“权利线“,为了杜绝学校盲目开支,浪费开支,减少灰色开支,超过“权利线“的开支必须经过学校班子成员商讨之后,向中心学校交有班子成员签字的请示,经过审批后再报销。没有中心学校审批的不予签字报销,坚决杜绝当天请示当天报销的做法,有效减少了不必要的开支,盲目开支。

2、发出预警告知,提醒学校严格执行预算。根据年初的保运转预算,我们要求学校支出按批复的预算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不得开支无预算支出。在审核支出票据时要从细微处入手,要认真仔细核对票据开支的真实性,例如去年10月在审核某某学校保运转预算时,发现该学校办公费剩余不多,我们对学校开支进行汇总分析,发现学校一月购买A4纸达二十令以上,发现此情况后,我们对该学校进行了通报,责令学校写出整改说明。为此每年10月我们会对各学校当年的三公经费予以汇总,提前预防三公经费超标现象的发生。要求各校凡是需要政府采购的项目要细、要真并要严格按照采购流程办理,手续齐全才予以报销。凡是超过5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必须在年初时纳入预算,没有纳入预算的坚决不予以报销,临时产生的要向计财科写报告,报告签批后才能报销,严格做到没有预算就没有支出。年初根据预算填写预算保运转表,每月及时填写各科目的支出费用,及时掌握各科目支出动态,严格按规定不能超出预算费用,中心学校严格做到超出预算不予以报销。

3、加强后勤监管。为了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我镇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坚持做到用前有预算,用时有监督,用后有公示,尤其是后勤帐的民主化管理,实行了随时发生,随时入帐,一月一清理,一月一做帐的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后勤也是一个学校的重要部分,每年开学季督促各校及时将收取的学生生活费缴入对公账户,做到支出起过500元以上直达个人账户。中心学校每月对各学校的后勤账进行审核,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前,先审核学校后勤账目,对做得不到位的地方提出书面意见,并督促其整改后交中心学校二次查看。

4、制定标准,有章可循。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培训费、差旅费管理,职工培训,我镇特制定了《板桥镇教育系统培训、差旅报销标准》,对较为敏感的差旅费、培训费等费用的报销方面作出了严格规定。明确规定教师因公出差、培训乘坐何种规格的交通工具,交通费的报销标准,伙食补助标准、住宿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做到一校一个标准,任何人不得搞特殊。通过这一系列规定的实施,学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支出混乱现象得到了遏制,切实推进了学校财务规范化建设。初步实现了公开、公平、民主、科学化的民主理财,科学管理的目标。

三、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发挥“理财”效益

1、加强对校长、财务人员培训,让他们知纪明法、廉洁自律,知晓财务纪律、精通财务知识。因学校地处偏远山区,规模较小,教师严重不足,每个学校都没有专职的财务人员。各校的报账员都是兼职,如何让报账员在完成教学工作及其他工作的同时,尽快熟练地掌握账务工作,我们一是注重财务队伍的培养,对学校年龄较大的财务人员顺利进行交替,现在板桥镇学校会计只有一人超过五十岁,多数都是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员,她们精力充沛,学习快,能够胜任财务工作。同时利用暑假集训、校园长及财务人员培训会及学校财务QQ群,对账务人员进行定时和定时的培训,财务上有新的要求,立刻通过QQ群传达,使她们快速成长为一名合格地财务人员。如新集完小的柏香老师,2017年招录的新机制教师,因前任报账员年龄偏大,电脑操作不熟练,柏香老师接手报账员工作后,积极学习,通过培训在短短的两个月从一个门外汉迅速成长为一名合格的财务人员。凉泉的鲁娇老师不仅担任两个年级的英语教学,还分管学校的少先队,工会等工作,她在接手此项工作后,积极参加培训,通过不断地学校和自身努力,也迅速从一名“新手”变为“老手”。

2、加强内控评价、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我镇各学校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资金开展校园建设。中心学校2018年投资近3万元修建车棚,板桥中学投资10万余元建立了学校文化广场,新集完小投资10万余元建立了标准的学校物态文化长廊、凉泉完小投入了4万余元规范了学校电路设施,竹坪完小投入5万元让附属幼儿园提档升级,幼儿园投入12万余元进行了设施添置。这些对于大型学校来说,可能是不值一提的小事,但对于一年公用经费不足十万元、二十万元的小学校来说,可能是大手笔。

3、认真做好年终决算工作。年终决算是一项比较负责和繁重的工作任务,主要是进行结清旧账,年终转账和记入新帐,编制会计报表。财务报表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是财政部门和单位领导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学校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资料,也是编制下年度学校财务收支计划的基础。所以中心校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放弃周末和假期的休息时间,加班加点,认真细致地搞好年终决算和编制各种会计报表。同时针对报表又撰写出了详尽的财务分析报告,对一年来收支活动进行分析和研究,做出正确的评价,通过分析,总结出管理中的经验,揭示出存在的问题,以便改进财务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也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