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形式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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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形式

集中采购形式范文1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招标人:

投标人: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人民币(大写)

第一条 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 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 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

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a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b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c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d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e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f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 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人持招标人的委托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招标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年月日

招标机构

招标机构:(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年月日

投标人

投标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年月日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集中采购形式范文2

关键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财务 集中核算

集中形式的财务核算工作是我国最近几年提出来的具有高效科学性质财务管理机制,对解决我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工作有着积极的作用。随着近些年的科技发展,人们对基层医疗建设有着更高的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工作成效有着更高的期许。随着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慢慢取得一定的成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众多管理工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人们对医疗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财务工作的现状

(一)管理制度逐渐清晰化

我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程度不够高,整体的管理机制不完善,正处于一个初级的探索阶段。虽然我国各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水平较低,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整体的管理水平未能高度适应当今的发展需求。随着近几年的探索,我国的基层医疗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在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管理中,管理制度更加清晰化。例如今年年初成立的柳北区区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核算中心在实际的工作中明确了相关人们的职责,部门和负责人的联系更加紧密,更好的实现基层卫生的服务工作。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没有实现相应的待遇

这里说的待遇主要是编制的问题。基层的医疗工作单位大多数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待遇受到工作考核以及职称晋升的影响,由于没有解决相关的待遇问题,很多会计人员的工作待遇较低,不符合实际的工资待遇。这样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基层会计人员的工作态度和准确率,影响着整体基层卫生管理工作的开展,降低了整体的基层卫生服务水平。

(三)工作人员和工作总量的比例不科学

根据相关的调查资料显示,我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开展中,存在着会计人员和实际会计工作总量不相符的现象。很多基层地区的会计核算人员仅有2―4人,而实际的卫生会计工作总量正常情况下需要5―7人完成,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加大实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人员的工作量,延长了会计工作的总时长,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情况和工作情况未能通过会计数据实现正确的体现。

二、实行集中形式的财务核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工作开展起到的作用

(一)强化了会计信息的正确性

会计信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工作的开展情况有着重要的反映,如果会计信息的质量不够正确,那么就会使整体的会计工作受到阻碍,下一阶段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工作受到影响。采用集中形式的会计核算工作手段可以使会计人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开展情况实现有效的监督,将以往的基层单位的经济业务的处理形式实现质量的转变,将原有的单一工作环节转化为现有的多环节处理工作,使整体的财会处理工作实现更高效的管理。

(二)减少核算工作对人员数量的需求

实行集中形式的核算工作,可以将具体的核算工作分摊到各个单位的会计人员身上,各单位的会计人员将本单位的实际会计工作细心核对好上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核算中心,再由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进行核算。这样的核算形式可以在很大的程度上减少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人员的工作总量,减少核算工作对人员数量的需求。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会计工作开展的有效对策

(一)明确工作机制

在实际的工作开展中,应该明确实际的管理人员和责任人,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整体工作开展实现有效的人员监管机制,使整体的核算工作得到顺利的开展。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将医疗工作的负责人和具体财务管理人员实现统一制,这样可以使具体单位的财务信息更加完善更加准确。

(二)提升相关核算人员的待遇

柳北区区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员大部分是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借调的人员,整体的机构编制没有实现明确的落实,人员的编制也没有实现最终的落实,这样的情况会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整体卫生核算工作的开展进度。所以政府机构应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会计人员的工作待遇,提升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整体的财务工作实现高效的开展。

(三)提升医疗财务管理机制

各基层地方的医疗财务管理中,由于没有至上而下的有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的责任人出现不清晰的现象。为了解决此问题,应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机制,简化实际的管理的关系,使整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财务工作实现高效的运转和实施。

四、结束语

为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会计信息质量,使整体的核算工作得到高效的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通过集中形式的财务管理,在实际的工作中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工作实现实时的监管,使整体的监管力度更强。同时,可以提升管理机制的科学性,使监管的机制更健全,提升整体的医疗财务工作的效率。

参考文献:

[1]沈芸.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思考[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

集中采购形式范文3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政府集中采购;管理与对策

政府集中采购是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维护公共利益不受损失,节约财政预算资金,增强廉政建设,加强宏观调控,从而促进政府采购资金的优化配置,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保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行为。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和实践积累,我国的政府集中采购已经进入全新的发展模式,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基于此,行政事业单位需要结合自身需求,将相关办公用品、工程、服务以及货物等纳入采购机制中,从“政府采购”的概念中,我们知道采购的主体为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设立专门的采购机构,负责本辖区的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所需办公物资的采购,做到采购资金专项管理,用途明确,账目清晰。政府采购主要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集中采购,另一种是分散采购,采购过程中,可以采取一种或者两种相结合的方式,采购资金主要是财政预算资金以及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这样可以能更好地做到节约资金,优中选优,加强宏观调控,资源合理配置,实现政府采购资金合理利用。

一、目前存在于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集中采购中的问题分析

(一)政府集中采购的信息存在不公开、不透明的现象。有些地区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开展集中采购活动时,没有采取公开的方式进行,没有在政府采购监督的网站及有影响力的报刊向社会公开,很多采购事项都没有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来进行采购,很多有实力、有资质的供应商都无法获得竞争机会,这种招标方式缺乏公开性、平等性,同时也会影响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质量。我国目前政府采购的方式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种:集中采购、分散采购、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自从采购法正式颁布后,很多地区都开始推行集中采购的方式。如何能让这种态势转化成优势,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进一步找到答案。现阶段,在集中采购实施的过程中还可能发生一些突发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都会对采购工作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影响采购工作的有序持续高质量开展,所以,针对可能突发的问题,需要制定对应的解决措施,不断完善采购机制。我国目前集中采购还不成熟,处于基础发展阶段,也就是一个转型阶段,从原本分散的阶段逐渐向集中阶段转型,这在很大程度上需要政府监督管理部门重点关注,明确集中采购的内容和规模。避免一些采购机构不遵守采购制度,过多实行分散采购,集中采购的公开招标性就不能很好地体现出来。因此要对集中采购公开这一关键点进行监督,没有在政府服务监督网站或报刊上向社会公开的,不能采取集中采购。要强调以规范为主,如果不严格执行相关集中采购的要求,那么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能不能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这种采购方式会增加政府采购的成本,对政府集中采购目标的实现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行政事业单位没有形成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意识,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我国的经济取得腾飞式发展,很多事业单位进行了内部结构改革和重组,不能全面认识到集中采购的重要性,一部分工作人员认为集中采购不再自己的工作范畴,所以整体对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都没有明确的认识,把单位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报到上一级主管部门,就和自己没有关系了,这在很大程度上违背政府财政集中采购预算管理。这就会导致实际执行所产生的金额与政府采购预算出现偏差,最终导致政府采购不能有效执行。

(三)进一步加强采购文件的规范力度,尤其要明确产品清单,集中采购的范围和职能,明确公开招标的标准、数额和服务等内容。行政事业单位各个部门和职工之间,需要较好的配合,因为政府采购预算工作属于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只有共同配合,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如果不能有效地执行好预算采购工作,就会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有悖于政府集中采购的原则和初衷,集中采购工作不只是财务部门的工作,还需要所有部门共同配合,如果各部门不能重视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并很好地配合财会部门做好此项工作,那么财会部门做出政府集中采购的预算就没有理论支持,没有科学数据的支撑,政府采购预算也就没有其存在的意义,也不会发挥对应的作用。

(四)大部分行政事業单位在集中采购时,没有签订采购招标合同、招标方式、采购方式、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及公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要求与权责发生制要求,采购预算作为行政事业单位执行采购的重要依据,保障采购预算的科学性,才能够更好地保障采购执行的科学性与高效性。

(五)政府开展集中采购时,首先,相关的采购人员应该回避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不能为亲戚朋友开绿灯,从中牟利,有的采购人员在执行采购中,以权谋私,捞取回扣,其次,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的相关人员,由于自身对政府采购预算这一工作不重视,工作时态度不端正,工作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因此导致不能很好地执行政府采购预算。

(六)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集中采购的执行监督和管理还有待提高,没有建立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回访和事中、事后监督,造成政府实际采购金额和预算金额存在较大的差额,浪费采购预算资金。

二、全面执行政府采购集中管理机制

(一)不断进行采购程序优化,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有资质、有实力的供应商参与竞标,从中择优选择中标供应商,对供应商进行严格审核,尤其要对必要的原件进行一一核对,采购机构可以利用中介结构或者是互联网对供应商的信息进行查询,对不符合招标要求和弄虚作假提供材料的供应商,要坚决不允许投标。在保证真实有效的前提下,不能要求同时提供纸质材料,这样能有效地提高采购效率,简化采购程序。严格执行采购活动要求,要采取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原则,采购人可以通过分包的方式履行合同内容,但是合同中必须要明确能够分包的内容,包括金额、比例等等,这样的方式更加有利于政府集中采购的实施,也可以最大限度提升资源、资金的利用率。积极推行电子采购的方式,进一步推进政府集中采购的科学化和系统化,采购机构相关人员需要定期给供应商提供电子采购文件,这样可以节省采购时间,节约采购成本,对保证金的收取、退还都要进一步规范,采购机构具有资金缴纳方式的自主选择权,包括支票、汇票、本票等,要有自主决定权,采购机构不允许对供应商采取硬性标准,如果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机构的相关人员或者是机构应该根据相关约定,及时将保证金退给供应商。

(二)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结合目前政府采购的需求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相关采购机制,应该将采購的标准不断细化和完善。政府集中采购的服务项目要明确,内容要细化,采购需求标准要由行政事业单位和集中采购结构共同决定,其他采购项目则可以由购买方提出,让财政采购资金能够有效使用。采购过程中,如果已经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那么应该及时支付,不能以机构改革、人员、政策调整等理由延迟或拒绝付款,要建立和完善对供应商的利益补偿和损害赔偿机制,对由于采购人的原因导致政府采购合同的变更、中止的,采购人要结合想阶段政府集中采购合同中的相关规定,给予供应商一定补偿,做到责任分明,使采购和供货双方都能认真地履行合同。同时要重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从上到下,都要明确认识到政府采购预算的重要性,形成采购预算管理意识,这样才能够更好的执行政府预算管理工作。加强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是必不可少的,对政府集中采购有正确的认识,激励他们认真对待预算管理工作。

(三)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科学性。采取科学管理是政府集中采购能否有效执行的必要条件,为了保证政府集中采购管理有效性,有关部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结合所需购买的事项,可以采取合理的采购方式,可以是分散采购与集中采购相结合,针对属于集中采购范围的事项,可以进行集中采购,如果是没有在集中采购的事项范围内,那么可以采取分散采购方式,或者是委托采购,不论是那种采购方式,行政事业单位都要严格遵守政府集中采购的要求。这样可以降低采购成本,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创造良好、公平的竞争环境,使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工作走向良性发展的轨道。

其次,深入研究预算方式,保障预算方式的科学性,通过对近些年政府集中采购预算数和年度执行数的情况分析,确定预算标准以及预算数。全面构建信息化采购系统,做好各项信息的录入与保存,充分借助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等为采购系统提供支持,同时,要不断优化和强化内部监管体系的职能,将集中采购预算管理工作做得更加规范和透明,有关部门要全面构建完善的监督机制,监督机制与管理机制相结合,才能够从整体上保障预算工作的合理性与科学性,这样才能够夯实采购预算工作基础。

最后,政府集中采购的信息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进行采购时,如果涉及到供应商和采购人员存在利害关系,那么采购人员应该遵循回避原则,如果供应商提出采购人可能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采购人也需要遵守回避原则进行回避,只有这样,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才能得到健康发展。

(四)集中采购活动应该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特殊规定。采购人进行采购时,应该对自主创新产品进行优先考虑,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的货物和服务编制采购预算,支持和鼓励采购单位进行产品创新与购买,在进行集中采购的过程中要有限选择技能产品,最大限度促进能源的优化配置,还要优先选择环保型产品,不得采购具有健康危害性的产品,坚持促进自主创新与核心技术吸收的原则,支持本国企业生产的产品。

三、结语

集中采购形式范文4

企业财务管控就是对资金的管理,因为资金是企业的血液和根本,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建立,能够使企业进行高速运作,保证企业能够为自身的发展与进步打下坚实的基础,只有通过对企业的财务进行管控,才能真正做到对资金的合理分配,保证企业资金用到实处,确保企业完成所有的经营计划,最终达成企业经营效益盈利的目标。企业财务管控是企业进行各项管控的手段之一,通过有效的管控,促使企业的财务活动有效的进行开展,实现企业经济收益与企业规模的同步增长。但是在企业财务管控的构建方法及执行过程中就会出现相应问题,所以要保证企业的稳步发展与进步,就要对这些注意事项进行充分的考虑和解决。

一、企业财务管控的构建方法

企业财务管控在一般情况下的管控模式有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选择,集权式、分权式、和分散式管理,但是企业财务管控无论在任何一种模式下,都需要与企业财务管控的方法配套进行使用,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出企业财务管控的作用。常用的企业财务管控的构建方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1.资本控制

资本控制主要是对企业的投资和融资进行控制,是对整个企业财务最根本的控制方法。在企业投资的控制上要对企业所要投资的项目和投资额度进行决定;在企业融资的控制上要对企业采取何种的方式进行融资、融资的额度和融资的渠道等进行控制。

2.预算控制

预算控制是企业进行有效财务控制的主要方法,对企业的财务预算、投资预算、经营预算进行全面的预算管控,是建立企业财务管控的主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预算的控制,能够使其达到财务集中管理的目的。

3.信息控制

信息控制主要是对企业财务的核算与数据进行财务信息的归集,使企业能够在第一时间通过信息了解整体财务情况,对于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的进行解决。企业在一般情况下对财务核算会制定统一的核算科目、核算政策和核算制度,并通过财务管控的基本构架,对财务核算处理作出具体的分析。

4.人事控制

企业财务经理对企业财务的核算与管理具有这重要的作用,企业人事在一般情况下都由企业控股理事进行推荐,然后由董事会进行任命,并由企业对财务经理进行委派,实现企业层次管理清晰明朗,保证企业财务经理能够有能力控制企业财务,确保不发生监守自盗的问题。

5.资金控制

资金控制的具体操作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设立企业财务公司、设立企业内部银行、设立企业财务核算中心、设立企业财务统收与统支等等。企业在进行实际资金控制的方式选择上,要根据企业的自身特点,以及企业当前的经营状况与资金流动等现实情况进行有针对的选择。

6.授权控制

企业的授权控制的基本概念就是形成企业权限的分级别形式的管理,也就是说,企业的股东、董事会、管理者、经理等分层次的进行权限的界定,形成一种自上而下的权利管控,明确的构建出一套管理模式,各级使用自身的权利,并对本级范围内的财务进行管控。

7.审计制度

通过企业审计,能够有效的检查出企业在进行财务管控中出现的工作问题,并能够及时的进行指导和纠正,并对企业中其他的财务管控方法进行补充,从侧面控制财务工作,起到内外结合的财务管控模式。

8.激励与约束控制

企业对于财务管控的激励与约束是需要通过一定的计划和安排,使企业内部人员能够共同为企业的风险与利益共同进行承担,这样的方法能够使企业整体转变内在形式,能够向企业所希望的方面进行发展。

二、企业财务管控在执行中需要注意事项

1.资本按照进度进行控制

企业在进行经营的过程中会,由于环境的影响,人员水平的限制,导致企业投资项目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往往与实际相背离,所以,企业在进行投资过程中要按照进度进行控制,在出现运作偏离的过程中要及时的进行矫正。

2.对企业风险进行控制

企业在法律的程序上是相对独立的,在进行经营过程中,要单独的对风险进行承担,有效的对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确保对投资和融资的控制。

3.资金预算的控制

企业可能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资金流转,处于成熟期的企业能够提供充足的资金,是企业运作保持在稳定状态下,在资金预算管理过程中,不能只流于形式,不注重预算制度和预算报表,要经常性的对资金进行预算控制。

4.建立配套的信息平台

企业如果不能够正确了解自身的需求,信息平台在运行过程中就可能出现运行速度减缓、功能不能实现的现象,并且企业对自身的管理水平、业务规模才以及人员素质等情况认识不到位,就会造成信息平台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最终导致资源的严重浪费。

5.财务经理的要求

企业财务经理对整个单位财务管控有着独立的管理作用,在一般情况下,财务经理要经过上级的推荐,董事会的决议,从而对财务经理进行任命。企业的财务经理要具有相当水平的财务专业能力,并且需要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能够处理好各项事务和对事物的监督。企业对财务经理的任职,还需要定期的进行更换,防止出现监守自盗的现象,并适时对财务经理进行业绩、素质、能力的各项考核,制定相应的评价机制。

6.选择适合企业的资金管控方式

企业统收和统支的方式能够决定一个企业资金活动的整体水平,这种方式能够进行有效的现金回收,并且在能够促使企业在资金管控上达到企业独立核算的要求。在进行实际操作过程中,统收和统支的资金管控方式除了要对资金管理以外,还要对企业应收账款进行监督和管理。

7.企业授权控制的动态管控

对于企业的各个部门经理的性质不同、能力不同、素质不同、性格不同、环境不同、管理水平不同,所以,在进行部门界定的过程中,要对授权和分权进行严格的分析。一般情况下都是采用集权式的管理模式,由于财务权限的不到具体的有效控制,致使这样的管控不利于企业长远的规划和发展,如果采用分权式的授权管控,由于财务权限得到超范围配设,使企业在很大程度上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至此,企业在生存环境中,要及时的进行企业的制度评估、审核,对授权控制进行动态的管理,促使企业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8.注重企业审计制度的完善

企业审计制度主要包括企业内部审计和企业外部审计。企业内部审计制度指的是利用企业内部的审计人员的自身力量,进行对费用执行的审计、人员离任的审计、经济目标的审计等等;企业外部审计制度指的是企业借助于社会上的第三方专业技术人员,对企业进行年度审计。企业的审计对象,不仅仅是企业的总经理,还包括企业内部的各个部门的管理人员,特别是对财务经济的审计,这样能够极大的减少因个人问题造成经济不必要的损失,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9.激励指标的设计

企业在进行激励指标的设计过程中,不能够凭借自身的想法进行非科学性设计,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发展阶段、行业特点、经营环境、管控性质等一系列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实质性的合理设计,在企业激励方案中的指标,要遵从重要性和简要性的原则,尽可能的进行指标量化。

总结: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与发展,企业财务理论仍然在不断的进行创新,我国的企业财务管控体系正在处于萌芽状态,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年代,企业管控体系和方法一定要适应未来企业发展的趋势与要求,不断进行改造,并通过我们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实现企业有好又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晓楠.刍议企业集团内部控制关键点.财会通讯(理财).2008(2).

[2]朱永红.基于价值最大化的集团财务管控模式探索.财政监督.2008(12).

[3]卢燕.论现代集中财务在我国的实现模式.广东商学院学报.2005(5).

[4]宫柏.企业集团财务管控模式的选择.对外经贸财会.2005(7).

[5]姜洪丽,彭媛媛.企业集团内部控制核心:资本控制.财会通讯(理财).2008(2).

集中采购形式范文5

美国政府采购模式分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采购金额在2500美元以内的实行分散采购,采购金额在2500美元以上的实行集中采购。韩国在中央政府设立采购供应厅,是世界上实行集中采购模式的典型代表。我国香港地区政府采购也实行集中采购制度,只有小额物品由各部门分散采购。

对于分散采购模式,我们都不陌生。过去,我国长期实行各部门、各单位自行采购的模式。而集中采购模式,是指本级政府各部门所需要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由本级政府所设的集中采购机构统一实施。相对于分散采购来说,集中采购有自己的明显优势:一是有利于充分形成公平的竞争环境,实现物有所值的目标。二是增大采购规模和效率,降低成本,形成买方市场。三是有利于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防止暗箱操作。四是有利于国家对经济宏观调控,实现公共政策目标。五是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购技术水平,向专业化发展,减少重复采购和浪费。但是,集中采购也有其局限性,缺乏灵活快捷,不能很好地满足使用部门的需求。

政府采购模式的选择,实质上是对政府采购效益和效率的选择问题。根据政府采购两种模式的各自特点,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我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规定,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按照现行法律,凡是未被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对象,仍由各部门、各单位实行分散采购。据笔者理解,实际上,我国分散采购的还有许多尚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例如:《中央预算单位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除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自行采购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6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显然,在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对象,如果未被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一方面是属于部门有权力自行采购;另一方面也是属于法律的真空地带,效力范围之外。可见,政府采购法还是存在着很大的缺陷。

实践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也是灰色交易频繁曝光的重大建设项目,往往都发生在分散采购领域。由于没有法定义务将采购项目交给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也就有机会与以营利为目的社会中介机构招标公司进行“合作”,提高采购预算和中标价格,从中赚取巨额的回扣和酬金(一般为20-40%)回报。

可见,法律的缺位为公共权力设租人和寻租人提供了“合法”的交易场所。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规定,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财政部出台的行政规章,将集中采购又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规定后者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招标采购机构进行,所出台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特别列出了部门集中采购的范围,其实质就是分散采购。

笔者认为,这种划分,严重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部门集中采购也是属于政府集中采购,为维护法制统一,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由于行政规章严重违反了上位法的规定,2003年我国集中采购规模为1025亿元,占采购总量的61%,然而自去年开始,我国的集中采购规模明显出现被逐渐压缩而分散采购规模不断扩大的趋势,而且愈演愈烈。这一现象的出现,除了行政规章突破法律框架之外,还有行政自由裁量权不受任何约束,导致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定义越来越不确定。只要各单位、各部门有“特殊需求”的申请,监管部门就可以批准为部门集中采购,也就可以合法地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集中采购形式范文6

关键词:集团;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行业竞争的加剧,为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企业更加注重产业多元化战略,涉及的产业领域越来越广,企业经营规模持续攀高,企业管理也愈加复杂,组织模式逐步向集团化管控的方向转变。伴随着这种转变,各个集团企业对于物资采购管理的模式也在进行调整。原来由集团公司下属各分子公司各自负责物资采购和生产的模式已经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为提升采购管理的效率,有效降低采购总成本,提高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对采购的理解也由成本向利润转变,许多大型集团企业对于物资的采购逐渐由分散采购向集中采购转变。

1集中采购的定义

集中采购是企业采购的一种组织实施形式,把企业分散的原材料采购需求进行集中,把分散的采购人力资源进行集中,把复杂多样的采购流程进行标准化,统一由集采中心实施采购活动,从而获得企业采购的规模效益,提升采购价格谈判的能力,提高采购资金利用效率,达到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集中采购的3种不同组织形式。

1.1总部集采

集团公司总部成立集采中心,履行供应商开发和物资采购相关的全部职能,集团下属各分子公司不再设立采购部,所需生产物资全部通过总部集采中心进行调拔。

1.2组织集采

由集团总部汇总采购需求,组织需求单位共同确定供应商和采购价格,签订采购框架协议,但总部不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具体采购业务由需求单位实施。

1.3授权集采

集团总部根据物料共性情况,授权集团内需求量最大的单位负责某一类物料的供应开发和价格确定,需求单位与授权集采单位签订委托采购合同。

2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对比分析

分散采购模式下,各分子公司结合各自的管理习惯和管理特点,各自建立采购管理相关的制度和流程,在集团层面缺少统一的管理标准和规范,分子公司各自为政,无法形成可复制、可输出的管理规范,集团内各分子公司采购信息不共享,同一规格同品牌的物资采购价格有高有低,同一供应商在集团内多头采购,集团采购资源的协同效应无法体现。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的对比情况见表1。

3集采模式框架的设计和实施

3.1集中采购模式框架

集中采购模式框架见图1。

3.2集采模式的实施

3.2.1公司成立采购委员会。对重大采购事项提供决策支持,审核集中采购目录,建立集中采购监督考核机制,确保集中采购政策落地。3.2.2明确集采中心的职责。主要负责供应商寻源与定价、承担供应商质量管理的职责,与供应商签订采购框架协议,指导和监督生产部门执行框架协议。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交付计划,并跟踪落实,履行付款职责。3.2.3物料采购实施品类经理负责制。采购人员按物料品类进行分类管理,培养采购人员专业性。物料采购经理通常从技术部门择优选拔,技术背景有助于采购经理掌握物料工艺和成本构成,把握议价策略。在集采中心内部建立一支高水平的成本分析师队伍,为品类经理和采购经理提供专业化的成本数据分析支持。3.2.4资源中心负责采购流程与管理标准的建立、专业化的培训,以及市场情报信息的收集,IT平台的搭建。统一公司采购管理标准和采购业务流程,建立采购数据永久追溯,业务公平、公正的信息化采购平台。3.2.5总部集采与分子公司授权集采相结合。标准化、系列化物料由集团总部集采,体现集团规模化采购的优势,定制件、非标件由分子公司集采,体现集中采购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既能实现大批量物资规模化采购降本的目的,通过采与购的分离和授权集采的方式又可以确保采购响应生产的速度,满足订单交付。

4结束语

现代企业的竞争是供应链的竞争,企业必须转变采购管理的理念,充分发挥物资集中采购的优势,持续改善和提升采购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益,与供应商互惠互利,共同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供应链。

参考文献:

1毕延云.集中采购模式分析与应用[J].才智,2012,21.

2刘晓英,郭威兵.信息系统项目的质量管理[J].电子商务,2012,5.

3马都民.对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管理的探讨[J].青海师范大学学报,2012,3.

4谭颖.集团公司集中采购方案的实施研究[J].企业导报,2013,11.

5张宏.H集团集中采购管理的优化研究[J].浙江理工大学学报,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