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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建设存在问题范文1
[关键词]吉林地区 城市建设 区域文化 作用
[中图分类号]G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11-0064-01
一、吉林地区城市建设与区域文化的关系
区域文化是城市最好的名片,是城市形象的具体体现,一个城市在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文化也必然融入其中,通过城市建设体现出来,吉林地区城市建设要体现人文思想、历史风貌、自然景观等,这些都离不开吉林的区域文化,如:吉林地区的多民族文化特点体现在城市建设上,就出现了满汉的四合院、回族的清真寺、黑瓦白墙的朝鲜族传统民居等,这些建筑都集中体现了民族文化。可见区域文化是吉林地区城市建设的精神所在,而城市建设又是区域文化的最好表现手段,吉林市市标――摇橹人,是吉林市文化和艺术的精品,既传承了劳动人民勤劳的历史,又展示了吉林古城日新月异的风貌和江城人民“急流勇进”的拼搏精神,丰满水电站不但是吉林市标志性建筑而且更是日本侵略历史的见证,是建筑文化和历史文化的统一。
二、区域文化在吉林地区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城市建设与城市文化有机融合是现代城市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传承历史、弘扬民族文化精神的需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得到了很大提高,在注重建筑设计理念、文化内涵的同时如何更好地展示区域文化特色,也成为城市建筑的重要课题。吉林地区城市建设中区域文化得到了体现和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有待完善。
(一)吉林地区城市建设中区域文化的定位问题
在吉林地区城市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区域文化的作用,首先就要准确地定位,城市建设与区域文化如何统一规划、协调发展,如何相互促进,在城市建设中如何更好的融入区域文化精髓,更好地体现区域文化特色等,都需要进行科学的定位,也就是吉林地区城市建设向什么方向发展,打造什么样的城市文化形象,没有明确的、符合吉林地区经济发展的城市建设,是不可能发挥区域文化作用的,而区域文化定位问题同样影响了吉林地区城市建设的发展。
(二)吉林地区城市建设中区域文化的规划问题
吉林地区的区域文化具有历史性、民族性、东西方文化共存等特点,如何根据区域文化特点进行城市建设规划,这是现代城市发展的主流,以文化为轴心的城市发展战略已经成为众多城市的共同选择,吉林地区城市建设发展由于受老工业基地的影响,富有区域文化特色的代表性现代建筑并不多见,同时在地区城市规划上还没有根据区域文化特色有重点地进行设计和布局,如:吉林市所辖的4区5市1县在城市建设上没有根据各区、市、县的文化特色进行建设规划,合理布局,使区域内的历史文化、民族文化、自然文化没有在某一区、市、县的城市建设中得到重点打造。
(三)吉林地区城市建设中区域文化的保护问题
城市建设特色体系都有自身独特的文化背景和特定的地域烙印,所以在研究城市建设特色时,离不开对地域文化的探讨。梳理两者间的关系,有利于城市在快速发展的道路上,保持自身的文化优势,提升城市整体建设环境与城市品质。而吉林市自古以来就是吉林省的重镇,自身的地域文化系统内就包括汉、满、回、朝鲜族等多元文化类型,文化特质和城市建设面貌都具有典型代表性,研究其地域文化与城市建设特色关系,能为吉林市城市发展提供普遍性借鉴。在宏观层面和理论层面对该地区的地域文化进行定性分析,提出其实践操作中的具体方法,用以建设具有当地特色的城市空间,所以研究城市独特的地域文化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城市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会存在着区域文化保护问题,特别是在城市改扩建过程中,对名声历史古迹的保护、对人文自然景观的保护、对有着历史纪念意义的建筑物的保护等问题,已经成为城市建设中制约区域文化发挥作用的障碍之一。“广州民国建筑深夜被强拆”“梁林故居被拆事件”,都清楚地告诉了我们保护问题的存在,吉林地区城市建设中同样也会涉及到区域文化保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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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建设存在问题范文2
关键词 美国凤凰城 社区管理模式 城市社区建设
作者简介:张蓓,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大学生创业就业与企业伦理。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社区建设直接制约着现代化城市建设的发展。基层社区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一步一个脚印的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是目前我国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总体发展状况
(二)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社区组织的职能错位。尽管近年来我国社区建设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做出了不少努力,但仍然有着较浓的行政化色彩,特别是近年来政府的精细化管理被运用到社区中来,使得原本属于社区的自治管理功能日渐萎缩。当前昆仑社区组织的日常事务都遵循政府的行政指令,一方面,社区要承担政府下派的各项任务,例如维护社区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劳动保障等等;另一方面,社区还得解决居民反映的各种临时性问题,例如居民家庭矛盾的调解和社区的治安和计划生育等问题,这就导致社区无暇顾及自身的建设。
2.社区治安存在重大隐患。安全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只有抓好社区安全治安防范工作,整个社会才能安全稳定的发展。当前我国社区的治安存在重大隐患,以西安市昆仑社区为例,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流动人口,这部分人的社会关系非常复杂,虽然公安机关和昆仑社区不定期的对其进行登记,但对于目前中国庞大的流动人口,显得有些杯水车薪;第二是盗窃及诈骗案件,有的盗窃和诈骗分子方法残忍,手段高超,严重威胁着社区居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第三是娱乐场所,如酒店p茶店等,此类店铺人员集中,不乏汇聚吸毒和赌博人员,严重威胁着社区治安。
3.社区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偏低。社区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和社区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当前社区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偏低这一问题逐渐成为居民茶余饭后的话题。当前我国西安市昆仑社区的社区工作者学历普遍偏低,大多都是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拥有大学文凭的屈指可数,这就导致社区工作效率低下。此外,昆仑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普遍偏低,不少人从事社区工作也只是把它当做是一个跳板,而并非是自己职业生涯的长久之计,所以这就很难激发从业人员的上进心。
二、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纵观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现状,我们不难发现,目前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正是我国城市现代化进程一个妨碍因素,深入研究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才能有的放矢,这对于促进我国城市社区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政府与社区的职能定位不明确
我国社区组织的职能错位,其原因主要是社区组织是在政府直接管理下的,政府经常干涉社区组织的一切事务,而社区的经费来源主要还是依靠政府每年的财政供给,因此就不得不听从政府的安排。在西安市昆仑社区的建设中,我们可以发现,社区总是集中力量去完成政府分配的各项任务及指标,而很难集中精力去搞本社区组织自身的建设,这就使其丧失了经济独立,从而也就为社区组织的职能发生错位埋下了隐患。
(二)社区治安管理不完善
我国社区治安之所以存在重大隐患,主要是由于我国社区的治安管理不完善,他们没有加强对公共设施和娱乐场所等地方的监管,例如做好日常的社区宣传和事故多发地的监控安装等工作,以此来增强社区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确保本区生活的安全性。昆仑社区治安管理不完善,这就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不仅使昆仑社区居民自身的财产安全受到重大损害,而且人身安全也遭受重大威胁。
(三)社区工作人员缺乏专业化建设
我国社区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偏低,其原因一方面是先前社区工作人员来源复杂,有退休人员,也有下岗失业人员等,他们自身的职业素养不高,经常存在“吃拿卡要”的现象;另一方面,社区缺乏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定期考核。虽然政府已经看到了这方面的不足,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比如从社会上招录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等,但从当前阶段来看,这还只是初始阶段,因此当前昆仑社区的当务之急就是提高本社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加强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建设。 我国城市社区建设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然结果,虽然我国的社区学者在探索社区建设方面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总的来看,我国的社区建设无论在理论都还不成熟,而美国凤凰城已经形成了一套鲜明的城市社区管理模式,这对我国的社区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三、美国凤凰城的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对我国社区建设的启示
我国和美国的国情不同,因此美国凤凰城的社区发展道路不一定适合我国,但凤凰城在城市社区发展方面所积累的先进经验值得我国汲取,同时,我们还要结合我国国情和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现状,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社区发展之路。
(一)明确社区组织的职能
美国凤凰城的社区组织职责明确。在凤凰城的社区管理和建设中,市政府、社区管理委员会、非营利性组织和社区居民各自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各司其职,有效地推动了美国凤凰城社区的建设。没有政府分派的任务,社区活力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释放,这就使得凤凰城社区形成了良性循环系统。
社区组织职责明确是社区建设的根本保证。凤凰城社区管理中各组织和机构的各司其职对我国有着很大的借鉴作用,当前我国的社区建设应结合我国国情,努力使凤凰城的先进经验本土化。在我国政府依然管了许多不该管而且管不好也管不了的工作,导致社区依然承担着一些纷繁复杂的政府工作而难以集中精力进行自我发展,所以我国应完善立法,明确政府和社区各自的职权范围。政府要依法给予社区放权,例如,在昆仑社区建设中,一方面,政府应减少对社区的职能分配,避免用经费控制等手段来施压社区,可采取政府购买社区服务的方式来加强社区的积极性,提高社区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昆仑社区自身要加强本社区的理论制度建设,高度重视本社区居民公约的制定,明确本社区的职能、工作任务和目标,从这两方面着手,才能更好的促进西安市昆仑社区的建设。
(二)强化警民关系,搞好社区治安
美国凤凰城社区治安稳定良好,警察执法部门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是加强警民沟通和警社合作。目前凤凰城政府设置了专门的犯罪防范项目,当地政府经常会引导社区管理委员会利用经费,与社区居民一起实施犯罪防御。把社区的治安纳入到警务考核之中,加强警民配合,不仅扩大了社区的治安力量,同时也达到了安居乐业的目的。
通过对美国凤凰城社区管理模式的研究中发现,警察执法部门主要是以加强警民沟通和警社合作的方式展开安全防范工作,这对于我国有相当大的借鉴作用。我国应结合当前社区治安状况的实际,加强警察和社区居民之间的沟通交流。在昆仑社区建设中,应坚持多走访,多联谊,以此来赢得社区居民对社区治安工作的支持;做好驻社区民警和协警工作,让社区居民在社区警务室就能够解决日常生活中的纷繁琐事;号召社区义工组建社区综合管理巡逻队,动员社区民众自觉地参与到社区治安防范工作中去,以此来强化警民关系,争取做到群防群治,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由此可见加强社区治安队伍的建设及资金投入正是目前我国社区建设需要开展的新任务,这不仅是增加社区协警数量和社区保安队伍,更重要的是一种协调的警民合机制。
(三)强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城市社区建设存在问题范文3
(一)研究背景
所谓转型,首先是指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化的转变,与此同时,社会制度上来看,转型还包括整个世界向市场经济和民主制度的转变,我们国家也正处在这两个转型过程中。一方面,我们的市场经济建设已经取得了巨大成果;另一方面,以民主法治人权为核心的体制建设在我国也已经开始了;同时,人们的意识也在发生着变化,越来越注重生活质量,同时关注自己的权利实现程度。
处于经济市场化的转型时期,社区建设也有着自己的特点。究竟社区建设发展到了一个怎样的程度,其中社区法制建设又受到了多大程度的重视,今后又将是怎样的发展方向,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模式的不同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去探究。
截至目前,对社区法制建设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不论是从现今与历史的对比,还是从它的成因、现状做出的分析,以及对未来的展望,这些都为这次的调查及写作打下了基础。
通过调查走访,初步了解了社区法制建设的现状,并从多方面分析了原因,希望从综合的角度来解决问题。
(二)研究方法
本次调查采取了无结构访谈法,以个别访谈与集体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无结构访谈法是研究者按照一个概略性、指导性的访谈提纲所进行的访谈。无结构访谈有利于发挥访问者和被访者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收集到原设计方案中没有预计到的许多新情况、新信息。但这种方法对调查研究者要求较高,访谈得的资料也难以进行定量分析1。
(三)研究意义
1.居民生活需要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更加关注自己的生活品质以及权利的维护。人们目前主要生活在社区中,社区的发展与居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社区依法制轨道发展能够保障居民的权益得到更好的实现,同时提升生活质量。不论是普法宣传还是实质的法律指导,社区中的居民需要这类的法律服务。对于居民来说,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手续还是有些繁杂,对专业知识要求相对较高,很多时候居民遇到问题不敢诉诸于法律,这时社区的法制建设的紧迫性就显得更为突出。
2.社区发展需要
社区要得到长远的发展,法制是必经道路。无论是社区治理、社区党建、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等等都要做到依法管理,摆脱过去人治大于法治的局面。而由于社区的法制建设所发展的时间相对较短,所以各项制度则稍显滞后或不完善。国家对于社区建设的投入正在逐步增加,借此机会,社区的法制建设更应受到重视并应大力发展。
3.社会法制建设需要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但是目前国家立法稍显滞后,且操作性较差。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发展飞速,相应的体制变革则稍显跟不上时代的步伐。社区作为基层自治组织,是法治发展的基础,但目前社区自治还没有完全形成,因此要做到依法治理社区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二、社区法制建设现状
现代社区法制建设自1954年正式拉开了帷幕。1954年,《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出台,我国社区法制建设走上了有法可依的道路;《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使新型社区的物业管理走上了法制轨道;1987年,退休金社会统筹制度使退休职工的生活有了保障,他们的档案关系随之转到社区,享受社区服务;1993年,城市居民低保政策实行,居委会、街道作为基层组织被赋予了审核低保对象的权利,社区中的低保居民能够领到相应的补助,保障日常生活,不用再像过去一样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还有一些国家部委的通知、规定等,涉及了社区党建、社区经济发展、社区文化卫生、社区卫生等方方面面,也惠及了各个层次的人群,使社区无论从硬件设施到服务水平都有了全面的提升,为居民提供了良好的生活居住空间,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同样得到极大丰富,法律意识、主人翁意识都在逐步提高。
三、社区法制建设个案调查状况
具体来说,在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同样出现了以下问题。
(一)居民主人翁意识较低,活动参与度不高,社区凝聚力低
现在的社区给了居民更多的独立空间,而居民之间的交流也同时被一道道门阻隔了,很可能住了多年的邻居都不知道对方的名字,更不要提更深层次的交流。社区活动主要针对的对象就是退休老年人或是一些低保户,多数上班族可能就是一回家就把门关起来,休息日也是自己休息调整,很少关注社区活动。居民的主人翁地位没有得到发挥,真正涉及到社区决策的时候,往往居民是没有发言权的,居民对自己居住的社区没有认同感,不能真正的融入到社区建设中,所以很难达到群策群力。
(二)居委会与居民的距离越来越大
居委会作为居民自己管理社区的自治组织,本应是与居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但是目前居委会似乎是处于一级政府的位置,高高在上领导着居民,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也并不是以居民代表的身份出现,而是和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没有太大区别,都是听从上级指挥,做好传达工作,在和居民沟通方面则稍显不足。
现在,工作人员相比于过去的热心退休职工更加年轻化,有活力,但是缺少热情,坐在办公室里的时间大大增加,用在写材料应付上级的功夫多了许多,与居民的沟通却大大减少,他们对居民的状况的了解大多来自于电脑里档案的记载,一些新的情况可能就不是很清楚了。尤其是目前人口流动大,居委会掌握的情况则更显滞后。对于居民的需求了解不足,很难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也就导致很多居民认为居委会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这种脱离状态使居委会同样处于不利境地,他们的工作得不到承认和理解,夹在政府和居民中间,很难两全。现在的政绩需要看社会效应,而真正符合居民意愿的活动很多时候是得不到批准的,这也就使他们的积极性越来越低,而且形成了一种对内一套对外一套的作风。居民不信任社区组织,除非迫不得已,不会求得社区的帮助。同时居民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居委会和街道大多是以解释工作为主,真正的解决问题非常困难。
(三)社区法制宣传教育不到位,居民法律知识缺乏
社区对党和国家的政策宣传一般较为到位,上级交代的硬指标一般能按时完成,但是对于法律宣传还是较为疏忽,形式较为单一且多流于表面,成效不大,往往是发一本很小的册子,有时还不能做到人手一册,具体的指导则相对较少,致使居民法律知识较为贫乏。居民的心中法律仍是高不可攀、政治性太强。社区没有专门的法律援助队伍,懂得专业知识的人员更是稀少,不能为居民提供有效的帮助,使诉讼的道路费时费力。虽然居民的维权意识有所增加,但是真正能从法律渠道得到实惠的少之又少。
(四)社区依法治理的基础不牢固致使管理水平较低
首先,资金不足、物质保障薄弱是制约社区法制建设的一大因素。政策的落实、活动的开展都需要资金做保障,但资金不足是社区建设中的普遍问题。社区在整个管理体系中处于基层位置,资金申请较为困难,可以申到资金的项目范围较窄,而且这些活动更多的是要符合上级领导的意愿,要能出政绩,否则很难被批准,这导致很多工作只能是纸上谈兵,居民的权益需求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其次,相关制度不够完善,社区依法治理的内容、形式、途径没有界定和明确。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的关系较为不合理。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肯定和尊重,目前居委会处于街道的直属下级地位,没有自,不论人事任免还是经费划拨,甚至是日常工作,政府街道都处在领导的位置上。居委会成了执行机构,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居民自治组织的功能。政府并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职能,反而是应付上访居民,不能解决问题。社区法治就只停留在表面,没有具体规划措施来落实。
再次,人事制度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一人兼多项,很多事情不能做到位,甚至一些分内工作没人做,要靠热心居民来解决。同时,任免制度不透明,把关不严,工作人员素质有限,其中大多是本社区退休居民,虽然也充实了一部分年轻力量,但是很少经过专业培训,对相关法律政策了解较少,对自己的职责没有明确认识,对社区工作没有足够重视,依然是人治大于法治,工作行为不能达到标准,敷衍了事。工资标准较低,激励机制不完善,文字材料比实干还要有说服力,致使一些工作人员把精力放在了制作材料上,与居民沟通少,长久以来,形成恶性循环。
(五)国家立法滞后,现有法律法规立法层次较低,规则性强、可操作性差
目前与社区相关的法律法规多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出台,法律效力相对较低,地方立法分散,各自为政现象严重,一定程度上的不科学和不成体系,没有全国统一的社区服务、社区治理的综合的法律制度,使其操作起来差异较大,不易把握。同时现有法律程序对于普通百姓尤其是弱势群体来说仍相对繁杂。
四、社区法制建设问题的原因
社区完善的法制建设,通俗的说也就是社区领导者、执行者、社区成员都要按着法律来规范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现代城市社区失去了业缘关系、亲缘关系等传统力量的佐佑之后,以纯粹的契约关系连接,契约的效力最终凭借国家的强制力即法律效力得以发挥2。
加强社区法制是城市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多样性提出的历史选择。但是由于社区内结构复杂,管理范围大,新问题层出不穷,同时由于是基层组织,重视程度不够,以致立法落后,很多问题得不到法律的解释。下面从居民个人、居委会、政府社会三个角度来阐述社区法制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社区居民权利意识、社区意识淡薄
居民受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法中的义务本位观念的影响,权利意识缺乏,缺乏社区自治、社区参与的积极性,很难形成社区立法的愿望和要求,依法管理社区和依法规划社区建设的氛围还未形成,社区意识普遍不强,影响社区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影响对社区的依法治理。在调查中,唐山市XX社区居民很少有过参与社区决策的经历,那些低保户更多的是去参加一些义务劳动。居民们反应,即使是去参加投票选举这类的活动,也只是走一个形式,根本不知道候选人是谁,就按照“指示”直接画圈了。
(二)居委会运行制度不完善
首先,由于居委会处在一个政府与居民的夹层位置,而且社区自治的局面尚未形成,居委会很难发挥自治组织的作用,而是作为街道政府的执行机关。这就使居委会的工作上要对街道负责,下也要对居民负责,上面的力量远远大于下面。面对着社区中的多种主体,居委会起着协调的作用,使它们能够和谐发展。比如说新小区就面临着物业与居委会街道的关系协调问题,而老小区则是基层管理组织与热力、燃气等其他组织的合作问题。城市社区组织结构将由单一的政府行政性组织,逐步形成一个由行政组织、社会团体组织、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其他企业事业组织共同参与社区管理并相互支持、相互协作、相互吸取的组织结构3。
转型时期,市场化经济导向明显,劳动、工资、住房、医疗、养老、福利等一系列制度不同程度上进行了改革,大量的“ 单位人” 转为“ 社会人”,管理任务剧增。
其次,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都比较淡薄,所以要给居民做指导有一定的困难。对于许多事情的判断不是运用法律,仍习惯于用人情伦理作为正确、是非的标准。部分管理者缺乏创新意识,思想观念比较陈旧,管理手段缺乏创新,沿用传统体制下的旧管理模式。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辐射面不够宽广,宣传力度不够,作为社区依法治理主体的居民群众文化水平和道德修养参差不齐,使法制建设推进有一定困难,而且对城镇社区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不深入我国目前对城镇社区法治建设理论研究的不深入和滞后性同样是影响城镇社区法治建设进程的重要原因之一。
再次,长期以来“人治”的观念根深蒂固,对社区建设重要性及重大现实意义认识不足。人员的招聘不够透明,社区很大程度上成了安排“熟人”的好地方,大家普遍认为社区的工作没有什么技术含量,而且比较清闲,所以安排进来的一些人虽然一些是经过了考试,但是对社区工作方面了解甚少。至于社区的领导都是上面直接派下来的,对社区的情况不了解。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工作没有明确的定位。居委会的人员配置不足,一味的整合致使工作范围大了,但是做不细致了。在调查过程中,正是其中一个小区的居委会刚刚换届结束,由于几个社区合并,工作范围是原来的三倍,但是人员并没有相应增加。虽然表面上看社区的工作是面面俱到,事无巨细,但是实际上很大一部分都是虚有其名,工作人员一人兼几职,难免一些工作顾不上。一些居民也反映说,换届之后的居委会还不如从前了。
目前的人员考核制度有一些缺陷,很多实事做了可能没人肯定,但是只要文字功夫做足,一样能够弥补甚至超过实事的效果。在调查中走访的一些工作人员包括一些已经退休的,其中很多人都表示对这种考核制度有些不满,致使本来是一心扑在做事上,到后来只能被逼的一心扑在办公桌上。
最后,居委会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只能从民政部门申请。不论是工作人员的工资,还是活动的经费,都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这也就使得工作人员必须要对上负责,毕竟那儿才是真正的衣食父母。所办的活动只要上面不同意,那么想要办成的可能性就很小。
(三)政府对社区法制建设监管难实现
国家对社区建设的投资有限,在划拨方面更显得谨慎。近年来,中国城市化速度明显加快,流动人口数量猛增,租房居住人数剧增。这部分人居住不固定,社区活动基本不参加,同时大多是外地户口,档案关系等不在社区内,社区组织不能对其有很好的了解。社区管理难度加大,现今的社区有着较为森严的等级管理制度,政府对社区的监管很难实现。
五、完善社区法制建设的对策
(一) 发挥居民自主意识,推进法制建设
强化居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意识,坚持居民自治原则,使居民真正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充分肯定居民意见,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价值,引导居民为社区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来把共同生活的环境建设的更好。居委会尽量根据不同层次居民的不同需求,开展能够调动他们积极性的活动,增进居民之间的沟通交流,同时增加居民们对社区的归属感。
(二)居委会完善工作制度,为居民办实事
居委会工作人员招聘重视其知识技能,使工作人员队伍专业化,同时要选择对社区工作有热情有想法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各项工作有专人负责,而不是身兼数职。适当增加工作报酬,调动队伍的工作积极性,明确社区和社区组织的定位。基层组织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管理社区,街道行使自己的监督职能,而不是管理职能。建立多元社区管理的主体,打破政府作为惟一主体的局面,引入竞争机制,共同建设社区。
将居委会的基层工作做到位,深入到居民中间,真正理解居民的需求,为社区居民做实事。改革考核社区工作人员的机制,使他们能够放开包袱工作,用真才实干赢得肯定。同时公正的评判能够调动工作积极性。
(三)进一步推进体制改革,完善监管制度
理顺政府与社区基层组织的关系,居民掌握自,决定和自己利益相关的事项,共同参与社区发展。社区内各组织各部门相互协调,依法规范自己的活动,提高社区经济、政治、社会生活质量。社区开辟自己的经济来源或者预留专门的活动经费,使活动开展更有保障。
引入第三方力量,完善监管机制,使居民能够状告有门,不至于再吃闭门羹。同时有效的监管对基层组织也是激励作用,使他们能够依法规范自己的言行,为居民服务。
(四)完善社区相关法律体系
对已有法律进行修改,使其符合现阶段社会发展需要。增强对社区立法的重视,增加高层次法律的数量,从宏观上把握社区建设。社区基层组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定、规章,建立多层次的法律体系。树立社区法制新观念,使社区建设各项工作逐步踏上法制轨道,得到法律保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建设
六、结语
社区法制建设作为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党和政府、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乃至全社会的通力配合才能实现。因此社区法制建设仅仅依靠居委会已不能适应社区规模化、复杂化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新的力量加入,以共同建设社区。
由于中国的社区法制建设尚处于开端,社会转型使得法制滞后性更加突出,调整城市社区建设的法律规范必然处于一种不完备的状态。
加强社区法制建设的根本目标在于将社区建设纳人依法治理轨道,为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基层民主,实行居民自治,强化社区功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巩固国家政权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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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建设存在问题范文4
【关键词】城市社区;体育;特征
社区体育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指在社区范围内以自然环境和体育设施为物质基础,以全体社区成员为主要对象,为满足社区成员体育需求、增进社区成员身心健康而开展的区域性群众体育活动。当前,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社区体育建设水平稳步提高,社区体育已在城市社区的建设和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功能和作用。因此,认清社区体育的动力特征,有助于我们把握社区体育服务的提供方式和消费方式;正确认识社区体育的服务特征,可以使社区体育服务更具有目的性和针对性。
一、城市社区体育的动力特征
(一)改革推动力
1. 社会转型给社区体育带来的影响。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已经从高度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从半封闭的社会向开放的社会转变;从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变;从同质单一性向异质多样化的转变;从伦理社会向法制社会转变的社会转型期 。这种社会转型实质是从传统的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过渡,在整个社会转型的背景下,社区体育的发展必将受到影响,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在生活习惯、余暇目标方面都存在差异。
2. 改革开放给人们带来的余暇时间增多。1997年国家统计局、卫生部、民政部等6单位对29个省市的71个城市约1.5万人进行了调查,与1990年相比,中国人生活时间的分配有如下趋势,(1)工作时间不断减少:1990年我国城市职工平均每日工作7小时19分钟,1997年为5小时37分钟。(2)家务劳动时间不断减少:1990年女性职工平均每日家务劳动4小时23分钟,男性职工2小时10分钟。1997年女性工作时间为3小时3分钟,男性为1小时43分钟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社区体育将向更普及化、更组织化、更高水平方向发展。在今后的10年中,城市职工的余暇时间将从每周的19小时增长到30小时,人们在社区生活的时间将大大延长,人们的体育活动主要在社区生活时间内开展。
3. 社区体育的法制、法规建设不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对社区体育工作都有专门的说明。1993 年12 月4 日,国家体委实施了《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1997 年4 月国家体委、国家教委、民政部、建设部和文化部联合颁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体育工作的意见》,在社区体育的主要职责与任务、组织管理与体制、场地设施建设与作用、经费来源等方面,对市、区人民政府和五个部委分别提出了要求。
(二)政府调控力
1. 建立政府授权的社区体育发展模式。政府授权是西方发达国家所采用的典型社区发展模式。联合国的文件规定,社区发展有两个必要的条件:一是政府支持,二是人民参与。政府授权与联合国关于社区发展是中央政府和地方人民双边合作的定义是一致的,反映了社区发展政府授权的模式特征。社区体育建设离不开社区建设的整体布局和规划,因此也同样具有政府授权模式特征。社区体育建设政府授权模式除了行政上的领导、政策上的优惠外,它本身也从财政拿出相当可观的启动资金建设社区体育配套设施,这对调动社区组织、社区成员参与社区体育建设的积极性是非常有效的 。
2. 制定适应我国实际需要的社区体育政策。社区体育政策是政府根据社区体育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对一定时期社区体育结构变化趋势的预测,以国家或地方体育发展规划为目标,所制定的有关社区体育结构和社区体育组织调整的政策措施的总称。社区体育政策是社区体育管理的一种重要方式,一个国家或地方的社区体育发展有赖于制定科学的社区体育政策。制定社区体育政策应先对本地区社区体育发展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再结合本地区体育资源的优势,经过科学分析后,确立主导性社区体育方式,通过主导性社区体育带动整个社区体育结构、内容、方式和方法的转变。
(三)文化推动力
体育文化不同于一般的文化,它从健康身体、娱乐身心出发,与德育、智育一道成为提高人的素质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文化容易被大众承认和接受,丰富多彩的体育文化生活,为改善和充实大众文化提供了大量的素材。如中华武术、气功、围棋、中国式摔跤、马球、赛马、龙舟、舞狮、健身操等,以及现在仍然在各个民族中广为流传并深受各民族喜爱的体育文化娱乐和健身活动等,都是社区体育文化中的丰富内容。这些活动的开展,有利于推动社区体育进一步的发展。党的十五大已经为我们发展跨世纪的体育文化做出了纲领性的规定,那就是要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体育文化,并使它成为我们“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我们应该更加注重从国家和民族的需要出发解决民族化、大众化的问题,丰富我们民族自我实现和超越自我的感受。中国人的体育文化的发展目标应该选择“更普及、更大众、更民族”。
二、城市社区体育的服务特征
(一)人性化服务
“以人为本”的观念逐渐为人们所认识,人的价值和自我完善意识不断增强,在这种时代背景下要求社区体育的发展必须以人性化为核心。显然,仅是社区体育的普及已不能满足当代居民的体育要求,只有层次化有针对性地展开体育活动才能体现现代化的社区体育模式。根据居民不同的要求可以把居民按以下几种类别划分:(1) 根据年龄把居民分为小、中、老三个群体,不同年龄展开相应的体育活动,如中年人热衷于休闲、娱乐、时尚方面的运动,老年人喜欢健身性的运动。(2)体育锻炼群体和弱势群体。对于体育活动中的弱势群体,本着福利原则,动员他们参与社区体育活动,享受体育运动带给他们的乐趣,为他们提供真正的体育入口。(3)本地人群和流动人群。对于流动人群,以尊重他们不同文化背景、传统习惯为前提,动员他们积极参与体育活动,使得他们对社区有强烈的归属感。
(二)信息化服务
步入小康社会,信息化服务是关键,可以帮助居民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宣传健身知识、活动信息、政策法规、先进案例等。建立信息化服务体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拥有全面的社区体育服务网络。一方面便于居民的学习和查询相关知识,形成信息资源共享,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网络吸收其它社区的先进案例和经验来展开体育活动。(2)完善的反馈信息处理体系。处理好反馈信息可以准确而有针对性地进行社区体育建设。
(三)生态化服务
生态城市与生态社区的规划与建设,强调以生态为背景,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和城市发展规律,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从生态城市与社区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来看,社区体育也是其重要的建设内容,强调以促进健康、高效、文明、舒适、可持续的人居环境而发展。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1) 物质层面L建设适应不同人群,具有社区自然特色的体育设施体系,使得健身环境得到进一步的完善。(2)组织管理层面:根据当地的地域特点、风俗文化、传统习惯和不同人群的需要,融入自然,开展一些生态体育活动,如郊游、踏青、登山、野外活动、远足、自行车、探险等。使得居民的休闲方式也开始从内敛式、封闭式向发散式、开放式转化,从而达到人与自然的生态和谐。(3)体育价值层面:普及全民健身的公众生态意识,倡导生态价值与健康发展理念。
(四)多元化服务
社区体育共有六大要素,即社区体育组织、社区成员、场地设施和经费、管理者和组织者、社区体育活动。所谓多元化,是指要从多个方面为社区体育服务:(1)制度化:社区体育服务是一个整体性的服务工作,包括设施、指导、组织和信息。因此,社区体育服务制度化发展涉及到诸多方面的内容和关系,迫切需要加强制度化建设:一方面使社区体育服务的社会规范系统化、条理化和正规化;另一方面,使社区体育的规范内在化,为社区居民所接受和认同。(2)规范化:社区体育服务的政策、制度和措施要规范化,即政府和组织指定的社区体育工作方案及实施办法要科学化、法制化,并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社区公共体育设施要规范化,即社区公建体育设施的选址条件、占地面积、功能和设备要求均应规范化使用,不得挪为它用。社区体育指导员配备和培训要规范化,即根据实际工作量和指导对象的数量,确定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和配备比例及上岗前培训要求。(3)指标化:社区体育服务发展指标是测量社区体育服务发展水平的重要方法,通过社区体育服务指标体系有利于社区体育服务状况与发展进行评估,发现社区居民的体育要求,社区体育服务指标包括社区体育组织、设施和活动指标。(4)现代化:社区组织管理要体现现代化,具体表现在组织管理机构对场地设施的使用及对内部的人、财、物管理方法要科学化,考核和监督要符合规范化要求。信息现代化,社区居民可利用社区体育服务的网络平台达到信息共享,相互交流。指导方法现代化,首先要有现代化健康观,掌握多钟锻炼方法和理论,对不同的对象制定出不同的运动处方。
三、结语
我国综合实力的增强离不开国民素质的增强,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离不开国民身体素质的提高,国民身体素质的提高离不开社区体育。因此,关注社区体育的发展就是对大众健康的最大关心。我们在了解了城市社区体育的特征的基础上,建立发展社区体育的有效机制,以促进城市社区体育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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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建设存在问题范文5
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城市社区体育开始发展。从90年代初期,社区体育才开始展开研究。在城市社区建设和社区体育发展的过程中,社区体育文化建设不仅推进了社区文化的发展,而且丰富了社区居民的精神生活,维护了社区良好的人际关系,提高了城市社区文化品位,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体育活动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20世纪初国外社区开始发展, 21世纪已逐步近入全球化的时代,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余暇时间的增多,人们参与社区体育活动的意识在逐渐增强,社区体育也取得一定的发展和进步。虽然国内社区体育的开展并不算处于领先,但是人们已经开始接受社区体育活动了,并且人们不只是达到身体上的锻炼,而是达到精神上的一种放松,这就是社区特色体育文化。因此,社区体育文化的建设是我国社区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体育不断发展和进步的客观需要。本次研究将对济南市市色体育文化建设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并结合市中区居民体育运动开展的实际情况做一个研究,希望对以后社区特色体育的开展提供一定的建议。
二、济南市市中区特色体育文化现状分析
本文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调查对象为市中区居民,调查维持一周,主要发放问卷给这一周内在外进行体育活动的居民,方式是随机抽取。
(一)锻炼时间与运动强度分析
调查结果表1显示可见,济南市市中区居民的体育锻炼情况不是很理想,还有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二)体育项目与锻炼强度分析
(三)活动人群与指导员情况分析
从表3中市中区社区体育活动主体类型的年龄段人数来看:首先,直接参与者要多于间接参与者;其次,各个年龄段的人们都参与了社区体育,老年人占绝大多数,青年、中年在间接参与者中占大多数,其参与主体呈现老龄化趋势,目前济南市市中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在数量上有所提高,但在质量上却难以满足市民健身指导的需求,而且基本属于无偿和志愿服务。居民调查表明居民体育指导服务选择对象加大,包括有偿和专业人员,只是比例较少。
(四)活动认识与活动效果分析
经过问卷调查发现,居民大多数对社区体育活动抱有很高的期待,也能够正确认识到济南市市中区开展特色体育活动的有益作用,从反馈的锻炼结果可知,认为“体育活动能促进心理健康,益智功能”的居民比例最高,认为体育活动的可以达到“体质有所增强,患病的次数减少”效果的认可度最高。
三、济南市市中区开展特色体育文化存在的不足
目前济南社区发展速度较快,市民生活水平稳步提升,居民对社区体育服务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在济南社区体育服务实践过程中,发现还不能有效满足各层次市民的社区体育服务要求。现有的社区体育设备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布局也不是很合理,维护管理做的不够,远远不能满足社区体育的需要。并且公共运动场地也只有简单的几个项目,可供市民选择的范围不是太多。健身苑、点的体育设施还只是停留在项目简单、安全系数低的基础器械上,对社区居民,尤其是年轻群体的吸引力不大,主要参与者基本上都是老年人。
(一)设施配备不能满足需求
社区从体育基础文化建设到体育活动开展的资金来源都很困难。因此,更无暇顾及体育设备维修、更新折旧等费用。
(二)体育活动项目有限缺乏多样化
社区体育设施直接影响到社区居民参加体育项目的多样性。因此,相关部门应在原有基础上建立较为完善的设施体系。
(三)指导员水平有待提高
济南社会体育活动指导员,目前主要是一些受过培训的居委会文体干事,他们虽然工作积极努力,但缺乏专业管理知识和体育知识,并且他们年龄偏大,文化素质、能力、精力、效率低下,社区体育服务中心具有一技之长的指导员不多。现有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年龄、文化、专业程度都不够合理,在体育组织中参与指导与管理的比例偏低。指导员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难以满足市民健身指导的需求,由于种种原因,严重影响了社区体育服务组织的建立与发展。
四、对济南市市中区开展特色体育文化的建议
(一)完善体育项目设施
社区体育设施服务管理应规范体育设施的服务标准,扩大设施服务的内容。
(二)社区体育服务供给模式多样化
在社区体育服务实践中,应体现城市社区体育服务所具有的公益性、便利性和多元性特征。特别是通过济南市中区的三个特性深入研究调查,对不同的社区经济、人文特征,建立政府与社会的不同关系模式,政府供给模式为基本模式,市场模式适当介入,向多元化供给模式过渡。
(三)大力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
首先,市中区应该建立社区体育指导员协会,管理各社区体育工作,并按照各社区的工作要求完成各自的任务,保证各自的效率性和负责性,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社区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组织管理和工作机制,为社区的发展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其次,市中区应尽快建立一支有一定组织能力和技术指导水平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高效的服务于社区居民,并且引入社区体育志愿者协会,志愿者协会是“城市社区内以志愿精神为动力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任务是发动和组织志愿者提供定期的、无偿的公益,其中包括社区公共文化机构的义务服务”,体育志愿者协会是城市社区内以“志愿精神”为动力的群众性自治性组织,社区体育志愿者协会的引入,将对城市社区体育文化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
结 论
本文研究分为三个部分:
(1)第一部分,通过设计问卷对济南市市中区居民基本情况进行了解,着重分析济南市市中区开展特色体育文化的现状,从体育活动的时间、频率、强度、项目选择、指导员情况、活动认识、活动效果等方面详细分析,为下文找出济南市市中区开展特色体育文化存在问题做铺垫。
(2)第二部分,从体育项目设施、体育活动服务情况以及指导员情况三个方面指出济南市市中心开展特色体育文化存在的不足。
城市社区建设存在问题范文6
作者简介:邹华(1987-),江苏邳州人,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中级经济师,经济学硕士,研究方向:标准理论与政策,区域发展战略及产业规划等;马凤领(1964-),河南禹州人,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理学硕士,研究方向:康复工程,标准理论与政策等。
摘 要: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具有必然性、合理性、科学性、有效性,同时在实践中面临社区自我管理功能不强、政府的财政负担过重、信息化平台建设不完善、职责任务划分不合理、制度建设不到位等突出矛盾和问题。从根本上来说,这都是城市区域差异、筹资渠道有限、激励机制不完善、管理流程缺陷、管理目标偏差等原因导致的。在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实践中,应针对以上问题和原因多管齐下地妥善解决。
关键词: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17003203
1 引言
社区作为微观生活与宏观社会交融汇聚的平台,与居民生活、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紧密相连。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结构的不断演化,必然要求城市管理结构和管理方式发生深刻变革,在管理创新的新思维指导下,社区网格化管理应运而生。所谓的“社区网格化管理”是指以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为支撑,将城市按照一定的地域范围和人口规模划分为若干单元网格,每个网格配备若干网格管理人员,实现网格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与服务,促进社区资源整合和共享。近年来,伴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绩。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各类社区服务机构20.0万个,社区服务机构覆盖率29.5%;其中:社区服务指导中心809个,社区服务中心15497个,社区服务站87931个,其他社区专项服务设施9.6万个。全国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站)覆盖率72.5%,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39.7万个,社区志愿服务组织9.3万个,社会组织达到49.9万个,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613.3万人。与此同时,在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实践探索中也遇到不少问题,如社区自我管理功能不足、财政压力过大、职责分工不合理、信息化和制度建设不够等矛盾和问题亟需解决。此外,做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它不仅有利于全面推进深化改革的步伐、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也有利于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多元生活需求,使广大社区居民共享改革与发展的丰硕成果。
2 城市社区实施网格化管理的原因
城市社区实施网格化管理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和管理方式创新的必然选择,也是新形势下一种比较合理、科学、有效的社区治理模式。
2.1 城市社区实施网格化管理具有必然性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我国的社会体制也经历了深刻的变革,在社会转型、制度转轨的剧烈变迁中,社会各种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不断增长,导致各种社会矛盾不断激化,经济体制转轨与社会结构转型交互作用,进一步加剧了社会分化。基于社会面临的这种新情况和新问题,网格化管理这种新的社会治理方略应运而生,由于它能在政府和自治组织之间提供一个平台,形成多元主体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良好局面,因而备受众多城市管理者的青睐。
2.2 城市社区实施网格化管理具有合理性
社区网格化管理采用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可以打破各层级间的壁垒,实现监管分离,及时发现问题并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来应对和解决问题,实现社区信息资源共享和各领域协同合作。同时,社区网格化管理逐步发展并拓展到整个城市网格化管理,可以实现对整个大系统内的一切信息和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和调配,这既避免了资源闲置又降低了管理成本,而且也能够对辖区内的社区居民提供个性化管理与服务,实现对整个城市的动态高效管理。因此,对于一些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实施网格化管理是一种比较合理的选择。
2.3 城市社区实施网格化管理具有科学性
从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来看,一旦社区发生异常事件网格内的触发机制将会把出现的问题传送至相关部门,这些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当问题超出它们的处理权限或能力时,这些部门将及时上报上级协调处理。同时,社区相关部门将及时根据收到的各类信息动态调配各种资源,为任务协调和执行做好服务工作。当问题解决之后,网格内的评价反馈机制将会对结果进行科学评估,并将评价结果再次反馈给触发机制,从而更好地改进应对机制,更科学地做好城市社区治理工作。
2.4 城市社区实施网格化管理具有有效性
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是对管理技术和理念的重大变革,它以万米为基本单元,将社区划分为由多元主体构成的若干单元网格,在网格多元主体的交互作用下,利用网格管理技术将社区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定位到对应的网格空间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不仅将动态管理对象分割管理,确保对社区内的一切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理,而且能对各网格单元负责人进行全时段监控,实现对所有社区居民的动态安全管理。正因为社区网格化管理运转高效、执行有力,因此在社区治理实践中展现出了显著的服务功能和良好的管理效果。
2.5 城市社区实施网格化管理具有创新性
社区网格化管理通过建立网格、细化管理服务单元,责任到每一个网格管理人,实施精细化管理,将管理触角延伸到每个社区家庭,实现管理对象的无缝覆盖,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政府管理和社会控制能力。网格化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集成化管理,创新了社会治理的技术和手段,提高了社会治理的效率。社区网格化管理突出了社区的基础地位和作用,强化了政府的社区管理与服务职能,能够进一步下放事权,形成新的社会管理体制,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
3 我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3.1 社区自我管理功能不强
社区网格化管理依托行政领导、行政组织、行政资源,在网格划分、人员配备、管理方式选择等方面都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它把侧重点主要放在了社会管理的方式方法及先进技术应用上,忽视了对社会管理格局和主体关系的整体调整,过于强调政府主导作用的发挥,忽视了社会力量、社会组织、社会资源的充分参与,扩大了行政管理的范围,制约了社会自组织的成长和发展,压缩了居民自治的空间,难以形成社会协同、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格局,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社区的自我管理功能。
3.2 政府的财政负担过重
社区网格化管理需要在居委会组织体系之外单独设立专门的平行组织、增招额外的社区网格管理人员负责实施,这些新增的网格负责人、网格管理员需要额外增加工资报酬和各种经费开支,这无疑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此外,政府新招的这些网格管理员大多是年轻的大学毕业生,他们社会阅历浅、工作经验少,并且基本不是本网格居民,在处理网格内矛盾纠纷方面往往能力有限、难以独立自如应对,不少情况下需要社区居委会干部亲自解决或协助,这不仅增加了社会治理的层级,也增加了内耗、降低了效率。
3.3 信息化平台建设不完善
社区网格化管理需要将现代信息科技与社区管理有机结合,信息化平台建设不完善,最主要的表现就是缺乏专业的网格化管理系统。不少社区仅停留在简单的信息收集、整合、存贮,缺乏专业的社区网格化管理系统,很多工作比如信息的整合、网格的划分、网格组的管理等都依靠人工去完成,很难做到精细化管理,也就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有些社区只是初步建立了社区管理数字化档案,尚未建立统一的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难以对整个城市从地上到地下再到人居实施全方位、专业化管理。
3.4 职责任务划分不合理
在网格化管理中各网格负责人的工作范围、职责、权限等没有明确的规定,常出现网格负责人与其在社区管理体制中分工不一致,在具体工作中相互推诿的现象。同时,有些网格管理人员本身就是本社区各行各业的代表,作为兼职的网格管理人员对自身管理权限的认识并不是很清楚。网格化管理中要求网格之间协调合作、相互交叉,但社区之间在跨街道、跨部门的业务协助方面一般比较困难,各职能部门在涉及利益纠纷时往往很难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去调动其他单位、部门的资源。
3.5 网格化管理制度建设不到位
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配套法律法规和制度尚不健全,社区治理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方主体权利与义务尚没有明确的界定,公共权力使用不当很有可能触及到居民和社会组织的利益而引发纠纷。在实施网格化管理的过程中一旦忽视城市各区域、社区特点,盲目地“一刀切”,容易陷入执法难、协调难的困境,难以充分发挥各地区、街道、社区的平台作用,不能充分调动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到社区管理与服务中来。此外,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尚不完善,缺乏规范的监督、考核、评价标准,甚至已有的制度也落实得不到位。
4 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追根溯源,造成我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4.1 社区间存在区域差异
由于社区网格化管理在我国尚处于探索阶段缺乏成熟的经验,很多地区在运行和推广的过程中都不能因地制宜、机动灵活地有序合理实施,加上网格化管理过程中政府的过多干预、组织形式上行政色彩浓厚,难免产生一些问题。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或特大城市地域面积大,人口众多,居民成分复杂,社会组织多元,城市核心区、功能拓展区、发展新区及郊区的经济发展状况、群体结构、功能定位、产业布局等均存在很大差异,社会治理任务艰巨,各区域在网格化管理的过程中一般很难照顾到区域自身特点。
4.2 社区筹资渠道有限
社区网格化管理不仅需要硬件投入,如购置相关设备、建设网络等,而且社区自身的党建、治安、计划生育、卫生医疗、文体活动、设备维护、雇佣人员及培训等诸多工作均需要配套资金支持,但社区自身筹资能力有限,各个城市经济水平参差不齐,社区基础状况各异,缺乏有效的经费筹资机制,筹资渠道单一,社区管理与服务的资金仍主要依靠政府投入,社区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等的赞助及社区自身收入和积累在资金来源中只占很小的比例,而社区工作千头万绪、任务艰巨,这势必加大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
4.3 社区激励机制不完善
社区网格化管理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达到对资源的优化、整合、共享,从而提高社区管理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然而,在实际的网格化管理中,由于社区激励机制不健全,仅依靠行政命令和简单宣传,无法充分调动居民广泛参与社区自治的积极性。同时,激励机制的不完善也导致网格管理人员的工作质量难以保证,特别是随着社区工作人员的年龄趋于年轻化,一些年轻的社区工作者对社区工作热情不高、信心不足,使他们难以全身心投入到社区工作中来,进而使整个网格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足。
4.4 网格化管理流程存在缺陷
网格化如同在政府和居民之间又增加了一个层级,使得管理体系更加清晰,有利于社区提高服务效率,促进精细化管理,但管理层级的增加使信息采集的环节增加,一定程度上导致社区底层的信息难以通过网格迅速、真实地向上反馈。在网格化管理过程中,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均需要自上而下、层层推进,加上横向部门间沟通协调的困难必然导致基层网格层面的问题不断积压。另外,信息采集环节过于繁杂也占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导致网格系统的整体管理能力有所削弱。
4.5 网格化管理目标存在偏差
社区网格化管理过于强调信息技术和方式方法的创新,一定程度忽略了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核心目标。过于寻求工具性方法的创新应用,简单呆板的管控,也给推进基层民主和社区自治工作带来了负面效应。相对独立的网格化管理也容易使网格负责人的关注点潜移默化地发生变化,使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忽视整个社会治理的大局,而更多地把他们的注意力投放到自己网格内的琐事上。网格化管理目标的偏差客观上也造成了网格、居民之间协同合作、互动交流机会的减少和人际关系的淡化。
5 改进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对策建议
针对我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应多管齐下地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
5.1 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社区协同治理的新格局
大力扶持和培育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基层组织的成长,调动社会组织主动参与自治的积极性,通过制度约束规范社会组织的活动方式和管理机制,赋予社会组织更多的自,将居民个体分散的利益诉求整合上升为组织共同的合理化诉求,并尽可能在政策层面上体现社会整体的诉求。搭建互动平台改变政府唱独角戏的状况,促进政府部门和社区自治力量的有效衔接,社会多元主体在社区管理上加强合作、协调互助,共同推进社会治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居民广泛参与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合作治理机制。
5.2 建立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
政府要不断畅通资金来源渠道,走出单枪匹马独自负担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困局,对于市场有能力承担的管理和服务项目要果断放手,对于不愿投入或能力不足的非政府组织要适时进行引导性资金投入,促进社会各界主动投身于社区建设和发展。综合运用各种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增强投资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吸引力,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为社区财政经费筹集和合理使用提供法律保障。充分利用社区自身优势,规范社区募捐机制,广泛吸纳社会闲散资金,不断增强社区自我积累和资金募集能力。
5.3 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信息网络和互动平台建设
社区网格化管理要立足于社区自身业务和城市长远发展,根据社区管理与服务的要求将各项业务纳入一个统一的系统框架内,不仅在硬件基础设施上加大投入,在软件维护上也要不断优化升级,形成完整、规范的信息化城市社区管理系统。将居民家庭、民政、经济、党政、计生、社保、治安等诸多内容纳入网格化管理互动平台,按照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人员的分工差别分配权限,形成实时、在线、共享的网络平台。社区居民的各种管理服务需求通过互动平台得以及时妥善办理,真正实现数字化、精细化社区管理。
5.4 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规范社区网格化管理人员的业务操作,保证城市社区管理系统运行稳定。定期组织社区工作者、网格管理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不断提升他们对网格化管理的认识。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评价考核机制,将对社区管理与服务的监督、考核、评价、奖惩等各个环节落到实处。积极引进有工作经验的社工人员和善于学习、富有奉献精神的大学生加入社区管理队伍,加强社区管理人员专业化工作梯队建设,建立健全职业资格认定、注册管理、岗位职责设置、工作绩效评估等制度,提高社区网格化管理职业化水平。
5.5 分阶段、分层次、因地制宜地推进社区管理工作
无论在大中城市还是中小城镇推广实施社区网格化管理,都必须深入结合各地区自身的自然地理条件和人文社会环境,分阶段、分层次、分地域地探索网格化管理的可行路径,灵活机动地有序推进。对于经济欠发达、人口结构复杂的区域需要适当加强政府的引导、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在和谐稳定的基础上稳步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改革创新;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社会组织发育程度较好的地区,则要减少政府的直接干预,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基础上,引导、调节多元主体自觉投身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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