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产业报告范例6篇

煤炭产业报告

煤炭产业报告范文1

关键词:煤炭企业社会责任 会计报告体系 煤炭行业社会责任披露体系

一、我国煤炭企业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

如今,随着我国煤炭行业的大力发展,其社会责任主要存在以下四个问题:首先值得一提的就是生态环境问题,对煤炭的开采不仅仅对土地和草原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还将一些含有害成分的井水不经处理就排放到地面,还有就是煤炭的使用会造成大气环境遭到二氧化硫的严重污染;其次是煤炭资源遭到浪费,据统计,在我国回收的矿山资源不足40%,主要原因还是小煤矿资源的回收率太低;还有就是煤炭行业的安全生产问题也尤为突出,在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投入资金过少导致了我国煤炭企业的死亡率居高不下,由此可以看出,与安全问题息息相关的是安全投入的资金比重;最后一个问题就是关于煤炭企业员工的发展方向收到限制,工作环境偏远、恶劣,薪酬也不高,人员岗位安排不科学,限制了员工的发展,极易导致煤炭企业的人才外流。

二、我国煤炭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现状

(一)社会责任报告意识淡薄

人们通常只注重防治贪污受贿,从未重视过煤炭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我国的煤炭业一直以来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终极目标,缺少长期发展的宏观计划,导致国内煤炭企业的短期严重。受限于传统思想的影响,我国煤炭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意识十分淡薄。

(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虽说煤炭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并不属于法律的范畴,但是我国煤炭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因此有必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来保障煤炭企业承担自身应该履行的义务。目前,我国煤炭企业有关履行义务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严重影响了企业建立社会责任报告。

(三)编写煤炭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不规范

在编制煤炭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过程中许多企业自成一体,主观性较大。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为了更好的促进企业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社会责任报告就显得极为重要。

(四)不完善的社会责任会计理论体系

由于起步较晚,我国还没有设立专门研究煤炭社会责任会计方面的机构或部门。一方面因为政府对于煤炭行业的披露要求较低,虽然有学者对此进行探究分析,但始终没有得到大众和政府的重视;另外一方面是煤炭企业社会责任的信息特点是定性的,在会计核算上有许多传统方式无法核算的状况出现。总体来说,还是缺少完善的社会责任会计理论体系。

(五)不完整的社会责任报告模式

目前我国煤炭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还不够详细和全面,还缺乏主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意识。就现在来看,我国还没有明确为煤炭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审批标准,在所有的社会责任报告中都是采用引述第三方评论的方式。使得各个煤炭企业间缺少横向的可比性。

三、我国煤炭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体系的优化设计

(一)经济责任报告

根据经济收益方面的社会责任数量分析表和相关数据延伸煤炭企业经济责任分析表,在原来的基础上结合煤炭企业自身独有的经济因素,更全面的对煤炭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进行披露。

(二)环境责任报告

在企业的企业生态环保责任数量分析表中延伸出煤炭企业生态环保责任数量分析表,指标名称那栏的内容从成本、效应、投入力度和企业自身在生态平衡中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又增加了安全投入、原煤生产每万吨死亡率、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和原煤生产综合能耗的数据。

(三)人力资源责任报告

煤炭企业的人力资源责任分析表要充分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还要考虑员工的录用、发展、权益和有关的职业疾病等综合指标分别进行设计披露。

(四)煤炭企业产品或服务、安全生产责任报告

借鉴于企业产品或服务、安全生产方面责任分析表的科学合理的编制,延伸有关煤炭企业产品或服务、安全生产责任分析表。取之精华,去其糟糠。

(五)煤炭企业社会福利责任报告

同样参考于企业社会福利责任分析表,因为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所以在编制煤炭企业社会福利责任分析表的时候借鉴于企业社会福利责任分析表。

(六)安全文化管理责任报告

在编制煤炭企业安全文化管理责任表的时候要结合实际主要分析安全理念(指标越细化,对安全的认识越深)、安全目标(指标越细化,对安全越重视)、安全态势、安全管理(措施越细化,对安全的管理措施越到位)、安全文化和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七)社会责任荣誉报告

煤炭企业的社会责任荣誉报告指标越多,就可以说明该企业已经获得大众的认可程度就越大,总体布局要清晰合理、结构要科学合理。

明确煤炭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体系构建的原则和目标,构建一套较为完善的社会责任报告的基本框架,通过将上述需要披露的内容和相关社会责任的基础理论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且特别针对煤炭企业的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同时,指标的选取要注意其的实际作用和使用价值。煤炭企业要做到:统一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标准;设立专门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机构或部门;社会责任报告中不仅有文字的理论支持,还要有数据的支撑;保障数据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参考文献:

[1]周松林.履行社会贡任对提高公司价值A.重要意义[N].中国证券报,2009

煤炭产业报告范文2

【关键词】 三项基金; 煤炭企业; 财务影响; 对策; 可持续发展

一、煤炭企业“三项基金”背景

低碳经济,是指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通过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制度革新、技术创新等方式,尽可能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效应,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经济发展形态。其主要作用是为应对环境的日益恶化问题,将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发展的影响因素。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根据各国的环境问题,进行了相关的研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2007年9月8日,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15次领导人会议上明确主张要“发展低碳经济”。

山西是中国煤炭资源最丰富的省份之一,煤炭资源储量超过2 600亿吨,占全国煤炭资源总量的11.9%,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山西省及全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但经过几十年不计资源、生态、社会保障等成本的煤炭开采,带来的是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甚至为社会稳定埋下隐患,严重影响了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环境保护,发展低碳经济势在必行。为此,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山西省开展了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建立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以及煤炭企业转产、煤炭城市转型发展的长效机制。2010年《山西省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在重点发挥煤炭资源优势的同时要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在山西试点政策措施中,山西省实施针对煤炭企业“三项基金”的征收,即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煤矿转产发展资。这对煤炭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直接影响,更为深远的是它将环境保护与低碳经济的理念嵌入煤炭企业的资金运动和经济关系中,对财务观念、财务目标、会计核算内容、财务报告披露方面产生了一定影响,干扰了企业财务的发展方向。

二、“三项基金”对煤炭企业财务观念的影响

“三项基金”的征收与使用意味着煤炭企业在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下环保责任的加大,客观上要求煤炭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突破一般的财务观念,树立新的环保财务观念,主要有:

(一)环境成本的观念

传统企业财务管理侧重于从人类经济活动的角度出发,着眼于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并没有将环境所带来的经济问题纳入管理的范围,认为企业的成本仅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投入以及劳动成本和各项税费,从而造成对资源无偿占用和污染,甚至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将费用转嫁给其他社会责任单位,获得虚增利润,特别是许多因矿而兴的山西煤炭企业,多年来不计成本地对煤炭资源开采,形成大量历史欠账和社会问题。“三项基金”政策的出台对山西省煤炭企业一个很重要的影响就是加强了企业对环境成本的认识,拓展了煤炭企业成本核算与管理的范围。环境成本是指那些煤炭企业为满足未来社会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需求,需要在目前进行生态环境补偿而发生的价值消耗。具体成本构成包括:(1)破坏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2)为实现一定环境目标而发生的各项预防性支出;(3)环境恢复与治理费用;(4)矿区安全环境成本;(5)其他环境相关费用。将“三项基金”计入煤炭企业的环境成本,不仅体现了煤炭资源的环境、生态及转产成本,还有利于逐步实现煤炭开采外部成本内在化,扭转以资源浪费、生态失衡、环境破坏为代价的发展方式,使企业树立环境成本的观念,逐步实现煤炭企业的科学发展。

(二)环境收益的观念

在对山西省煤炭企业“三项基金”的征收与使用过程中逐渐发现,环境保护活动对企业造成的财务影响并不都是成本增加、毛利减少等消极影响,许多情况下还可以增加企业的收益以及企业为社会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如生态环境改善、采矿事故率下降、企业社会负担减轻等,这样的收益可以认为是环境收益。所谓环境收益是指由于保护环境和治理环境污染而给企业带来的效益。回顾“三项基金”政策出台的背景,山西省将“三项基金”作为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试点重要措施之一的初衷即为实现环境收益。企业实施“三项基金”的政策虽然增加了企业的环境成本,但也为企业积累了资金,确保煤炭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渐还旧账,不欠新账”,同时促进企业建立可持续发展新机制,完善煤炭成本构成,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煤炭企业通过树立环境收益的观念,认识到企业经济收益的健康、持续需要企业良好的环境收益作为保证。无论从社会责任的角度,还是企业自身发展的角度出发,企业都应不断提高环境收益,使企业的经济收益与环境收益充分协调。

三、“三项基金”对企业财务目标的影响

企业财务目标是企业财务活动所希望实现的结果,是评价企业财务活动是否合理的基本标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财务理论也在不断丰富和发展,财务目标的内涵也在不断推陈出新。企业财务目标经历了产值最大化、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等有代表性的观点。“三项基金”征收与使用,使山西省煤炭企业意识到政府机构与社会公众已经日益重视环保问题,同时企业付出一定的环境成本用于治理和保护环境,也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收益,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是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因此,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影响企业盈利能力和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企业应将环境保护纳入自身的财务目标,积极进行环境治理、承担环境责任、获取环境收益、提升绿色竞争力,最终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四、“三项基金”对煤炭企业会计核算内容的影响

会计核算也称会计反映,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尺度,对会计主体的资金运动进行的反映。它主要是指对会计主体已经发生或已经完成的经济活动进行的事后核算。传统的企业会计并没有将企业作为与环境共生的经济体,没有认识到经济社会的运转和自然环境的循环是紧密联系的,其会计核算的内容并没有将环境所带来的经济问题纳入其中,忽视了环境与企业之间的相互影响,忽视了环境自身的物资补充过程和企业从环境中取得资源造成的对环境的补偿责任。具体而言,缺乏对环境要素的单独确认。此次山西省煤炭企业在提取“三项基金“的过程中,树立了环境成本与环境收益的观念,将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纳入企业财务目标之中,迫切需要掌握与环境相关的会计信息,这就要求企业会计核算对象的范围增加与环境要素相关的内容,对环境活动给企业造成的经济影响作出反映和控制。(注:“三项基金”的提取主要影响企业的环境成本与环境收益,此处重点分析这两要素)

(一)“三项基金”引起的环境成本

根据环境会计理论,环境成本是指企业为满足未来社会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需求,需要在目前进行生态环境补偿而发生的价值消耗。“三项基金”是针对山西省煤炭企业多年不计资源成本的煤炭开采,造成资源逐渐枯竭、生态环境恶化等环境问题而征收的,主要由企业承担,用于单个企业难以承担的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矿区生态环境治理、煤炭企业转产、职业技能培训等,目的是使煤炭企业履行社会环境责任,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缓解山西省煤炭工业体制、资源、转产等方面的矛盾,因此“三项基金”符合环境成本的定义,应在企业提取时予以确认。基于“三项基金”对山西省煤炭企业的重要性,笔者认为企业应当单独设置“环境成本”会计科目,以区分企业其他经营活动所引起的生产成本,在“环境成本”会计科目下再分设“可持续发展基金”、“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以区分企业其他类型的环境成本。

“三项基金”的计提金额有明确的计提依据与方法,因此这项环境成本的计量单位应以货币计量为主,辅之以实物计量单位,如吨等物理计量单位,其计算依据可以在附注中或单独环境会计报告中用文字说明。

(二)“三项基金”引起的环境收益

根据环境会计理论,环境收益是指由于保护环境和治理环境污染而给企业带来的效益。环境收益通常表现为节约能源消耗降低的成本、废弃物再利用收入、相关税费减免收益、环保项目借款获取贴息、回避环境风险和环境损失的收益、企业形象提升的收益等形式,其中部分环境收益可以直接用货币计量单独确认,部分环境收益很难与企业其他收入区分,也无法用货币来计量。根据“三项基金”的使用情况,“三项基金”所筹资金主要用于治理跨区域生态环境、矿区环境维护治理、破产与转产矿企职工的各项支出等方面,几年来取得显著的成效,城市环境得到改善、煤矿塌陷次数减少、矿工生活水平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增长,可以认为“三项基金”政策所引起的环境收益已经实现,符合环境收益确认的前提。但这些环境收益却是不易以货币为单位进行计量的,且其产生是一个缓慢而持续的过程,很难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和反映,这也是很多企业对环保活动不重视的原因之一。因此,笔者认为“三项基金”所带来的收益已经实现,应该确认为环境收益,确认时点可以根据资金运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时间来确定,披露方式可以选择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以文字表示或作为环境业绩的组成部分在单独环境报告书中披露,披露内容应将三项基金取得收益的形式和效果分开列示。

五、“三项基金”对煤炭企业财务报告披露的影响

“三项基金”的提取与应用,使山西省煤炭企业开始重视由此产生的环境成本和环境收益,意识到环境管理的重要性。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通过披露与环境相关的信息来关注自己在环境保护方面付出的成本或获得的利益,实现经济收益与环境收益的结合,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企业也需要通过披露环境信息使其利害相关人了解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考察企业环境受托责任履行情况,分析企业持续发展能力,以此作出科学合理的决策。因此,山西省煤炭企业的财务报告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突破目前传统财务报告的内容与形式,将与“三项基金”相关的环境信息进行披露。

环境会计理论中,关于环境信息披露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补充环境会计报告;二是独立环境会计报告。补充环境会计报告是指在现有财务报告的基础上,通过增设会计科目、扩展财务报告内容披露企业环境信息的模式。这种模式是将能够以货币计量的环境信息纳入传统财务报表中披露,将其他环境信息纳入财务报表的附注中进行说明,环境信息还只是传统财务报告系统的附属补充,比较适用于环境信息整体较少或货币信息比重较大的企业。另外融合于传统财务报告系统的这种补充模式需要有一些基本前提:国家制定出较完整的环境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能够消除实务中环境要素的确认、计量等技术障碍;制定出统一的环境审计标准等。

独立环境会计报告是指在现有传统财务报告之外,设立单独的环境会计报表和独立的环境报告来披露企业环境信息,对以自然量为基础的环境信息综合采用文字、图表进行单独披露。相比补充环境会计报告模式,独立环境会计报告可以采用比较灵活的方式,用于各种环境信息的披露,包括企业概况、企业环境方针及环境目标、环境管理体系说明等基本环境信息;环境成本、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收益等环境会计信息;环境业绩信息、环境信息专业用语词汇等。这种模式目前并不需要纳入传统的财务报告体系,需要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可从会计资料中取得,其中能够用货币计量的信息,应充分利用价值量指标披露,辅之以文字说明;反之,其他信息可以采用文字详细阐述。因此,该模式比较适用于环境污染严重、环境保护活动频繁、环境信息较多的企业。山西省煤炭资源丰富、生态环境破坏比较严重,“三项基金”政策对煤炭企业本身影响较大,企业环境活动及其影响的总体情况需要全面、完整地披露,比较适合采用独立环境会计报告的模式。

通过具有山西特色的“三项基金”在煤炭企业中的征收与使用,使得本省煤炭企业对于经营管理中的财务观念、财务目标、会计核算内容以及财务报告披露方面都有了新的认识与思考。环境保护是企业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作为企业管理中心的财务,只有将环境管理融入其中,才能创造更多的经济收益与环境收益,最终实现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邢菁.环境会计在山西煤炭企业中的应用[J].会计之友,2012(2).

[2] 李进虎.煤炭行业环境会计的运用探讨[J].会计之友,2010(7).

煤炭产业报告范文3

然而,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所谓的建立“中国煤炭银行”已演变为一场闹剧,极有可能是一场资本套利游戏,甚至不能排除牵头“投资集团”的诈骗嫌疑。

“煤炭银行”惊艳登场

2013年10月25日,一家名为“金犇投资集团”(以下简称金舞集团)的公司在其官网公告《热烈祝贺中国煤炭银行设立》,“此次煤炭银行的设立,汇集了山西省最大的煤炭企业,包括山煤国际、晋煤集网、阳煤集团等特大型煤炭企业存内”。

10月27日,金犇集团官网又公告《中国煤炭银行网站试运行,民营银行金融创新大幕开启》,并存公告中贴出“中国煤炭银行”官方网站地址。

金犇集团的上述信息并未引起公众的关注。11月5日,该集团再次公告《从昆仑银行被美国制裁浅谈煤炭银行的战略价值》,公告以昆仑银行为案例,放言:“随着金融改革的推进,中国正在推行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国家将允许商业银行破产,现有商业银行只有虚拟资产,而离开了政府的背书,现有商业银行自身难保,中国的煤企们又怎能指望这些泥菩萨来保佑自身的安全?”倡议煤企自建银行。

直到11月21日,始有媒体报道称:“目前,中国煤炭银行正存上报国务院、银监会和相关监管部门审批。”“中国煤炭银行”官方网站上也显示,“中国煤炭银行”由金舞投资集团牵手国内煤炭企业联合筹建,其中以山西省煤炭企业为筹建主体,包括山煤国际、晋煤集团、同煤集团、焦煤集团、潞安集团、山西煤销集团、兰花煤炭集团、安泰集团、阳煤集团、美锦能源集团、晋能集团等我山西省11家特大型煤炭企业,还有央企神华集团、河南的义马煤业集团和神火集团、黑龙江的龙煤控股集团等4家特大煤企,是“国内乃至世界第一家以煤炭能源为核心的银行,覆盖整个煤炭产业链,必将成为中国最大的民营银行”。

“中国煤炭银行”一时成为焦点,赞誉声四起。一些投资界人士纷纷盛赞“煤炭银行”,认为其将开启国内民营银行的先河,是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的重大转型。媒体的报道也铺天盖地而来,称“这种基于产业资本的民营银行将具备更加广阔的前景”。

“山西煤企独大,在金融方面却落后于其他省份,本地煤企一直有设立民营银行的呼声,‘煤炭银行’顺应了业界的心理期望,才大受追捧。”晋中籍煤企负责人王永民告诉记者,加之去年以来煤炭价格不断下跌,煤企业绩每况愈下,煤炭市场仍供过于求,未来的业绩也不容乐观,目前煤炭行业已不再是暴利行业,各大煤炭企业的资金链均较为紧张,银行信贷受到严控,“银行业向来以高利润、低风险著称,现在整个煤炭行业处于下行周期,‘煤炭银行’或许能为煤企提供资金支撑和新的增长点。”

招兵买马好像快要开张

201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表示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迅速点燃了民间资本的热情。

尽管目前多路资本竞相申办民资银行,但有关民营银行审批的具体细则和准入门槛等并未公布,因而谁能获得民资银行的牌照存在多种不确定性,涉足民资银行的公司均显低调。

奇怪的是,“中国煤炭银行”还未获批,却高调宣称“要为中国金融改革杀出一条金光大道”,并公布了该“银行”未来具体的存贷款操作细节、参股政策和招聘启事。

“中国煤炭银行”称,该银行存款实行预约存款,起存金额50万元,上不封顶。煤炭银行以煤炭储量作为担保,客户款存入煤炭银行后,将自动获得对应市值的煤炭产品担保。

类似于保值存款,“中国煤炭银行”出人意料地提到了通货膨胀补偿。此补偿方案在煤炭产品上涨的情况下执行,按照15%补偿。举例来说,当客户在煤炭银行存入100万元的现金,存款期限为5年时,自动获得2000吨动力煤的产品担保,在客户存款期满后,假设担保品动力煤价格上涨40%,2000吨动力煤升值40万元,客户则可额外增值部分15%的收益6万元;以此类推,假设担保品动力煤价格上涨60%,2000吨动力煤升值60万元,客户则可额外增值部分15%的收益9万元;如果动力煤担保产品市价相对于存款时没有上涨,则无补偿。“中国煤炭银行”贷款,则暂限于煤化工产业链上的企业申请。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商业银行。煤炭银行根据申贷企业综合情况给予信用评级,申贷企业信用级别越高,贷款利率越低。贷款额度以煤炭资源担保的,原则上不低于抵押资产的50%,根据授信额度,动态使用,随借随还。“任何与煤炭有关的企业都可以提出申请。欢迎全国各地的煤企、煤化工企业加盟。”尽管自称背靠15个特大煤企,“中国煤炭银行”依然招募企业参股,“煤企根据自身的资产状况,对自身拥有的煤炭资源储量进行如实评估,以煤炭储量或资金作为参股要素。”参股的好处足: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商业银行,拓展融资渠道;存款利率高于同期商业银行,降低财务成本;煤企之间信息共享,利益均沾。“中国煤炭银行”还了颇具吸引力的招聘信息。“本次招聘为预招聘,唯才是用,所有职位待遇在应聘者原有工作单位待遇基础上翻倍。”筹建伊始,“中国煤炭银行”大手笔式招聘,尽显咄咄之势。该“银行”招聘多名银行行长,负责全国主要煤炭产地分行筹建管理业务,明确表示“商业银行在职行长可带团队跳槽”;同时招聘业务经理多名,负责开发全国煤化工领域客户,且“能力卓越者可直接升任分行行长”。

官方、煤企不知筹建“煤炭银行”一事

令人奇怪的是,与金犇集团的高调相比,“筹建企业”却纷纷表示不知情,甚至澄清公告试图撇清与该“银行”的关系。

2013年11月22日,山西焦煤集团澄清公告:“近日,有媒体及网站刊登‘中国煤炭银行由金犇投资集团牵手国内煤炭企业联合筹建。金犇投资集团战略策划部总监周勇透露,煤炭银行汇集了山西省最大煤炭企业,包括山煤国际、晋煤集团、阳煤集团等特大型煤炭企业’,我公司对中国煤炭银行筹建一事不知情,也未参与该行组建。特此声明。”其后,阳煤集团、晋煤集团、同煤集团、山煤国际也先后澄清公告,称对“中国煤炭银行”筹建一事不知情,也未参与“中国煤炭银行”筹建。“(金犇投资集团)这个公司我们没有听说过,更没有接触过。”12月4日,包括神华在内的多家国有煤企也表示,对于“中国煤炭银行”的设立并未参与,一位工作人员甚至向记者表示:“煤炭银行不是自称是民营银行吗?我们可是百分之百的国企,怎么可能拿着国有资产为一个所谓的‘民营银行’助威造势?”

12月5日,记者向兰花集团、安泰集团、美锦能源等上市公司求证,工作人员均表示,确定没有参与发起、也没有参与筹备“煤炭银行”。

记者委托河南媒体界人士向“筹建煤企”中的义煤集团和神火集团求证,12月5日得到回馈:义煤集团今年已被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整合,参股银行问题并无决断权;而神火集团则表示从未听说过此事。

记者又致电主管部门山西省金融办求证此事,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他们没有收到过任何关于“煤炭银行”的材料。

面对“筹建企业”的澄清和分析人士的怀疑,金犇投资集团很淡定,坚称自己已和山煤国际、晋煤集团、阳煤集团定下了初步战略合作协议,但是因为民营银行的细则还没有出台,相关协议的具体内容目前需要保密。11月27日,在金犇投资集团官网上的一则新闻称,各参建煤企也因为巨大压力不便于透露更多信息,因为“煤炭银行”设立必然触动现有商业银行的利益格局,尤其是在部分煤炭资源大省,许多商业银行的存款和利润来源几乎完全依赖于煤炭企业,煤炭银行的设立必然影响其利益。对于商业银行对“煤炭银行”的各种言行,“金犇投资集团”表示“完全的理解”,但对于官方的表态则未置可否。

迷雾中的“金犇投资集团”

“看到山煤国际已经发了澄清公告,我马上就感觉所谓的‘煤炭银行’是假消息。因为上市公司发了澄清公告,后面如果真的在谋划成立,那上市公司就是虚假消息,在目前证监会严打的情况下,山煤国际应该不敢这么干;再者,如果那个金犇投资公司真的要各大煤炭企业入股成立‘煤炭银行’,从职业素养来说,至少要为投资者保密,不可能在市场否定后依然解释谋划‘煤炭银行’成立的真实性。”55岁的老股民王立成怀疑,这又是一场庄家炒作概念以使股市波动、从而大肆掘金的“套利游戏”。

王立成这么认为不是没有根据,“煤炭银行”的牵头者“金犇投资集团”是有前科的:其网站所使用的域名“”,在2013年9月13日曾被上市企业“四环生物”公告指为假冒其大股东“广州盛景”的官网,出现过大量虚假、伪造的资料和信息,关于罢免四环生物董事长的倡议书等一系列消息,并一度推升“四环生物”的股价。在“四环生物”澄清公告前的9月12日,“四环生物”的股价发生异动,并最终收涨4.23%。最后该域名遭“四环生物”报警处理。事后,金犇投资集团辩解,其是在“四环生物”澄清公告后(股价异动后)购买的域名,和原先的域名所有人不是同一家公司,而原先的域名所有人已经去世。

那么,这个金犇投资集团究竟是何方神圣呢?金犇投资集团自称是一家拥有外资背景和国资民资组合的国际投资集团,于2012年由Alios Bio Pharma、XXX基金、XX投资公司共同注资设立,但未透露基金和投资公司的具体名称。Alios Bio Pharma则是位于美国加州南旧金山的一家生物技术公司,该公司致力于开发治疗病毒性疾病的新型药物。

由于金犇投资集团官网及“中国煤炭银行”官网下方都没有工信部备案号,无法在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和其他备案信息查询网站中查找到其备案信息。金犇投资集团官网所留仅有的联系方式,是广州市的一个固定电话和一个163邮箱。记者委托广州物流业人士联系该固定电话称“送快递”,但对方仍不愿意透露具体办公地点,而查询114也显示该电话未登记地址和公司信息。在广州市工商管理局和广东省工商管理局,记者同样未能查找到该公司的注册信息。

随后,记者通过香港公司注册处网上查册中心查询得知,金犇投资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16日在香港注册,成立时间还不足2个月,是注册资金仅1万港币的新公司。如果真的是金犇投资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在运作“中国煤炭银行”,无异于蚂蚁举大象。

不管蚂蚁能否举起大象,“中国煤炭银行”却实实在在撬动了股市。很多散户投资者认为金犇投资之所以大张旗鼓地建网站并公布具体细节,必然得到了监管者的首肯,“煤炭银行”将顺利通过审批。在利好消息影响下,在媒体开始报道“煤炭银行”的当天,虽然沪深两市出现跳空低开,但煤炭板块全线飘红、逆势上涨,其中山煤国际涨停,大同煤业涨幅约4.75%,郑州煤电涨幅达6.16%。之后,多家媒体跟进报道,煤炭股持续上涨。

高潮过后始作俑者疑似“功成身退”

正当大家对“煤炭银行”莫衷一是之时,剧情出现了新高潮。2013年11月29日,金犇投资集团的企业网站和“中国煤炭银行”官方网站双双被黑。黑客在“煤炭银行”官网首页悬挂了一个燃烧的骷髅,并文字警告,其中有一句:你们搞的煤炭银行,得罪了人!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自金犇投资集团牵头设立‘煤炭银行’以来,遭遇各种大大小小的攻击,此次被黑事件,已超越正当的商业竞争范畴。”12月1日,金犇投资集团以被迫害者身份做出回应,称金犇投资集团官方网站和“煤炭银行”官方网站被黑,同时称“多家参建‘煤炭银行’的煤企在期货市场进行的正常套期保值交易出现频繁掉线,无法进行正常交易。多家和金犇投资集团存在正常业务关系的证券期货公司交易系统遭遇不明攻击,出现掉线、死机、延时等网络故障,正常交易无法有效进行。”

金犇投资集团还称:“11月28日,金犇投资集团战略策划部总监周勇的奥迪车在高速路上遭遇三部不明身份的车辆前、左、后三个方向夹击,险些冲出护栏坠入悬崖。同日,该集团总部网络工程师下班途中在尖沙咀被陌生人士袭击,至今仍未完全康复。在接到各种紧急情况反馈后,集团召开紧急会议并安排安全专家即日开展安全检测工作,发现集团办公室、公务车等被安装多套窃听装置。”

随后,金犇投资集团在网上用自问自答的方式宣称:“目前,鉴于‘煤炭银行’被黑事件的恶劣影响,经过多方紧急磋商,‘中国煤炭银行’的筹建工作已改由地方政府根据民营银行最新政策出面引导煤企筹建,金犇投资集团只负责提供战略咨询顾问服务。出于减少改革阻力的考虑,有关部门已经要求我们低调处理,故不便接受专访。金犇投资集团会利用自身的影响积极凝聚改革正能量以协助‘煤炭银行’早日成立,目前筹建工作正在进行交接,处理完相关事宜后工作人员即回港待命。”

突生变故,让许多人看不懂。“一个具有外资背景的神秘公司,突然声称被迫害,矫情地跑来完成金融改革任务,金犇投资这是唱的哪一出?”在外贸信托太原财富中心高级顾问陈宇看来,金犇投资集团此般做法是“炒作概念,引发股市波动后获利,在遭到质疑后大打悲情爱国牌,然后全身而退,这实在是个巧妙的金蝉脱壳之计”。

煤炭产业报告范文4

一、煤企履行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1、煤企社会责任的内涵

David认为CSR是决策和行动的采取,至少要部分考虑企业直接的经济和技术利益以外的原因。后来,戴维斯与他的合作者布洛姆斯特朗进一步明确指出社会责任是决策者在考虑自己的利益的同时,也有义务采取措施以保护和改善社会福利。美国佐治亚大学教授卡罗尔(Archie B. Carroll)认为CSR是指某一特定时期社会寄希望于企业履行之义务;社会不仅要求企业实现其经济上的使命,而且期望其能够遵法度、重伦理、行公益。卢代富认为CSR 就是指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对雇员的责任、对消费者的责任、对债权人的责任、对环境、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责任、对所在社区经济发展的责任、对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叶祥松、黎友焕在《广东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中说“ 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两个特征,第一是法律和制度要求的强制性的社会责任,这类企业社会责任往往是通过相应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制度的制定来强制推行的。第二是道德和价值观念要求的自发的社会责任,这类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行是建立在企业文化中对人、自然、社会和谐关系的认可上,体现了企业家自身的人文素质与价值观念。”

由此,煤炭企业的社会责任为:煤炭企业在谋求利润最大化之外对利益相关方包括员工、消费者、债权人、政府、所在社区、当地环境和社会等承担的责任。包括法律和制度对煤炭企业要求的社会责任和煤炭企业道德和价值观方面自发履行的社会责任。

2、煤企履行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1)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CSR是煤炭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CSR有助于企业吸引、培养和保留人才。一支综合素质高、热爱企业的员工队伍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CSR的内容之一就是对员工负责。包括为其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职业发展空间;建立制度化、多层次的培训和员工发展体系,以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为员工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企业将遵守劳动合同法,保证员工享有合法权益等,这些都有助企业吸引、培养和保留人才。

CSR会给企业赢得良好的社会信誉、产品品牌和持续创造力。这些是企业可利用的无形资产,能使企业在竞争中获得更加有利的地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利于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CSR意味着企业将秉承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符合时代要求,利于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2)有利于建立和谐的政企关系。CSR意味着煤企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包括《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CSR意味着煤企的重大决策会注重体现政府战略。这些都有利于建立和谐的政企关系。

(3)有利于建设和谐社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吸收当地居民就业,兴建公益项目,改善当地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等多方面为当地排忧解难,有利于赢得民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4)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以前,煤炭企业在开采中忽视生态保护,造成地下水渗漏、地面坍塌、土壤干旱等一系列的生态问题。CSR要求煤炭企业在开发中要注重对环境的保护,有利于经济发展和保护自然环境的和谐。

此外,CSR也为企业之间有效沟通提供了很好的平台。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可以加深彼此之间的了解,增加信任,促进合作。

二、当前煤企CSR所面临的问题

1、认识不到位

CSR虽然从上世纪初就被提出来作为一大理论来研究,但是直到近几年,随着企业之间竞争的加剧,企业发展中产生的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的出现,比如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CSR才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

目前,一些煤炭企业对CSR认识上的不足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部分煤企对CSR的内涵了解不全面,他们简单地认为,企业CSR就是照章纳税,创造就业,就是向社会捐款,投资兴建公益项目;二是没有深刻认识到CSR关系着企业的生命,是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2、没有形成煤企CSR的理论体系

目前,许多煤炭企业已经承担了很多的社会责任,比如,在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员工待遇、职业健康和安全、教育培训、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都有很详细的规章制度,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还没有形成符合本行业特色的CSR理论体系。

3、缺乏煤企CSR的报告体系

CSR报告的必要性。一是国家宏观管理的需要。比如,2004年根据原统配煤矿的调查统计发现煤企的安全欠账达550亿元后,出台了煤企按吨煤成本提取33元的安全费用专用于安全设施改造。二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企业通过报告向社会公布CSR履行情况,可增进社会各界对企业的了解,提高社会信誉;同时督促企业不断完善CSR。三是CSR也是监督政府行为的需要。比如,煤炭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了排污费,政府理应用企业支付的资金进行治污管理。

目前,专门的煤企CSR报告未见。首先,社会责任信息主要分散在董事会报告、会计报表附注等项目,未曾发现有单独报告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其次,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仅限于对社会责任的关注程度以及履行情况的文字说明,即局限于非会计基础型的披露形式。

4、缺乏CSR评价体系

目前,政府对煤炭企业主要的考核指标是产量利润和安全指标。而在员工健康、安全、资源、环境以及当地社会均无考核评价体系。缺乏了社会责任考核评价体系,会使企业管理者忽视社会责任的履行,就像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对政府业绩考核以GDP为主要指标一样,忽视了资源环境的代价。

5、缺乏CSR审计制度

欧洲会计专家协会可持续性审核主席Lars OlleLarsson认为“ 没有经过审核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比广告好不了多少” 。因此,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应该通过审计确立公信力。目前我国还未推行CSR审计制度。

三、推进煤企履行社会责任的建议

1、转变观念,把企业社会责任纳入企业的战略规划

煤企要对CSR的内涵有准确的把握,并进一步认识到CSR关系企业的生命,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自觉把CSR作为企业的价值追求和战略目标。例如,三鹿乳业集团无视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遭到了破产;而以生产尖端汽车电池和电动汽车为主的比亚迪,其主要持股人著名投资家巴菲特预言:比亚迪凭借在电动汽车方面的实力,能够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制造商。

2、建立煤企CSR理论体系

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除传统经济效益方面内容外,还应包括人力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的内容。针对煤炭行业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企业收益方面的履行责任情况。

(1)经济效益。经济效益是一个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基础,任何一个企业组织首先要获得财务上的盈余,可持续地生存下去,才有可能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因此,收益目标是企业效率和素质的全面检验,它既是一个财务目标,又是一个社会目标,因而应该在社会责任报告中加以反映。

(2)资源和能源的消耗状况。煤炭行业本身是资源型行业,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本身消耗了大量的不可再生的煤炭及伴生资源。其资源的回采率、伴生资源的利用效率等既影响当代人的生活福利,也影响到后代人的生活福利,因此,煤炭企业的资源利用效率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项主要内容。

(3)员工待遇方面。一支热爱企业、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对员工的责任包括对员工的招募录用、为其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条件和职业发展空间、建立制度化、多层次的技术培训体系、提高工薪水平、改进职工福利、改善劳动条件等多个方面。这不仅对本企业有重要的微观意义,而且对于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有重要的宏观意义。

(4)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在煤炭开采过程中,造成的地下水渗漏、植被的破坏、空气中煤尘的飞扬等都是煤炭企业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建议企业建立专门的生态保育基金,逐渐修复煤炭开采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实现企业发展和保护环境的和谐统一。

(5)反映企业对消费者履行责任情况。主要包括产品质量与性能、广告的忠实程度、向公众及用户报告企业产品的使用效能、产品的安全性等信息,了解顾客对本企业产品的需求和满意程度等。

(6)反映企业对政府、公众的履行责任情况。包括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对本地区公益事业提供财力、人力支持,对文化、体育、教育事业及公益活动的捐赠情况等。这些行为对于提高企业形象、促进企业未来发展也非常重要。

(7)对产品整个生命流程承担责任,建立以“生产者延伸责任”为基础的循环经济体系。对产品整个生命流程承担责任,即企业承担“生产者延伸责任”。欧盟将“生产者延伸责任”定义为:生产者必须负责产品使用完毕后的回收、再生或弃置的责任,将生产者责任向下游延伸。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生产者的责任向上游和下游都进行了延伸,其定义是:生产者应承担废弃物回收消除处理责任及产品废物管理责任,应从以“产品”为中心的责任转向原材料选择、产品制造、使用和产品废物回收、再生和处置全过程的责任。对煤炭企业来说,企业应该对煤炭开采过程中附属物煤矸石等进行再生利用。

(8)与供应链体系的上下游企业特别是供应商共同承担责任,建立共同承担社会责任的合作共赢机制。与供应链体系的上下游企业共同承担责任,实质上是使产品生产流通链条上的所有参与者,通过一致性战略和一体化标准,建立共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价值链。在这个方面,瑞典企业的主要做法有:一是建立上下游企业可追溯体系,确保供应链体系全过程的一致性;二是鉴定与供应商的责任契约,确保供应商共同履行社会责任;三是设计供应商管理项目,确保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供应商履行责任;四是建立对供应商的核查和评估机制,确保形成与供应商共同承担社会责任的一体化战略。

3、依法经营,规范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

当前,我国已经出台了《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环保法》、《劳动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它们涉及环保、安全生产、职工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以及市场经济秩序等各个方面,煤炭企业要严格按照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4、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

美国的一些企业为了更好地对有关社会责任的问题进行管理,纷纷设置了直属董事会领导下的企业道德委员会或道德责任者等专门机构。道德委员会是企业定期召开的处理经营道德问题的专门会议,当企业准备进入新领域或做出重大决策时,由该会议做出应当遵循的道德基准,对报告的道德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改善方案,委员会大多数由经营层人员构成,吸收人事、销售、财务、生产等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因此,道德委员会是企业道德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目前,我国的煤企中有保障负责员工权益的工会组织、销售部、采购部等。建议煤企业建立统一的CSR部门,统筹规划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并计划和汇总报告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5、逐步建立和完善煤企社会责任报告制度

建议企业按照规定定期向社会报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报告采用文字和会计基础的数字详细、客观地报告企业在收益、遵守法规、执行政策、员工权益保障、资源消耗利用、废弃物的处理回收利用、环境的保护和开发、消费者服务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开销等。

6、构建煤炭企业CSR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985年,财政部公布的评价国有企业效益指标中仅有社会贡献率和社会积累率两个指标,从经济角度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而没有涉及企业人力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为推动各种所有制企业积极建设和谐社会环境,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我国政府应构建适用煤炭企业的社会责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按年度定期公布,使煤炭企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都能被实时监控,通过将企业指标与同行业乃至全国企业进行比较, 政府、企业及利益相关群体能及时发现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满足政府、员工、客户、投资者、债权人、广大公民及企业本身了解和评价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需要,这对推进企业克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积极参与建设和谐社会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7、实行企业CSR的审计制度

社会责任审计是评价与报告那些在传统的企业财务报告中没有涉及到的企业成果和影响,如对环境的保护情况、对员工利益的保护情况等,旨在全面、广泛地了解和掌握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督促各方面的工作,保护各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在美国,来自企业外部的社会责任审计机构主要是投资基金组织和如环境保护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社会公益监督机构。前者审计的目的首先是为了确保资金投向那些有较高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其次是为了敦促接受投资的企业遵守投资者的要求。后者审计的目的是为了给消费者、投资者、政策制定者、雇员等企业的相关利益者更好的做出经济决定而提供信息,同时也对公司起到监督作用。而美国企业内部也会对自身的社会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其目的是为了了解自身履行社会责任的状况。

煤炭产业报告范文5

一、明确指导原则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原则: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核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按照“十项要求”、“十条禁令”,以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排查治理体系为目标,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地方煤矿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控制和减少零星事故,确保实现省、市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以内。

二、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突出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煤矿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防控负全面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是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负责人。煤矿企业每月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责任。县(区)煤炭管理局是辖区内地方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主体,应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针对薄弱环节和重大隐患,研究制定和实施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工作方案;加大安全投入,保障隐患排查治理和体系建设的需要;要认真组织开展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实现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无缝化管理。

(三)严格隐患的闭合管理制度。排查出的所有隐患必须按“五定”(定整改及验收人员、定整改和验收时间、定整改标准、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资金)原则落实整改责任,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无盲区、无盲点、无空档、无缝隙”,扎实有效地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

(一)“一通三防”与瓦斯治理。矿井是否按照《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办法》要求,建立健全了“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矿井严格矿井通风管理,是否做到矿井通风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矿井监测监控系统是否做到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矿井综合防尘系统和综合防灭火系统是否健全;火工品贮存、管理、领退、使用和销毁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是否认真落实“十条禁令”的要求,严格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实现防突效果达标。

(二)防治水。矿井是否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文件规定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物资设备,制定完善的防治水管理规章制度;主要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防治水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有水必治、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及杨庄矿周边矿井,是否建立和科研院所合作关系,是否制定针对性的防治水方案,并认真落实。

(三)安全供电与顶板管理。矿井供电系统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具备可靠的双电源,井下中央变电所、主排水泵房及地面主要车间等是否具备供电双回路;是否按期淘汰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产品及工艺;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电气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是否落实了顶板管理的各项措施等。

(四)技术管理。作业规程、措施的编制是否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的原则,作业规程、措施是否具有指导性,能够围绕现场定措施,围绕措施抓落实;审批是否符合规定。

(五)依法开采。矿井是否存在无证或证照不全生产、建设;是否存在超层越界或擅自提高上限开采行为;是否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的;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是否存在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是否存在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设计、措施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审批以及是否存在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六)管理及培训。矿井是否按照《关于加强地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深化整顿关闭工作的规定》(皖经信煤炭〔2010〕174号)要求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特殊工种是否经煤炭管理部门三级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新进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参加四级安全培训,获得煤矿安全生产有关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矿井是否按核定劳动定员数严格控制入井人员。

(七)制度完善。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是否建立安全资金使用专项制度,是否保证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企业是否与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职业卫生管理是否成立相应机构,建立职工健康档案;是否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八)应急救援。各矿是否成立应急救援机构、队伍是否健全;是否按规定配置应急救援物资、设备;是否制定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煤矿负责人和调度值班人员是否熟悉应急救援措施;井下作业人员是否熟悉避灾路线。

四、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公告制度。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煤矿企业在进行登记建档的同时,要采取适当形式,向全体职工进行公告,接受监督。市、县(区)煤炭管理局对查出重大隐患的矿井,要依法进行停产整顿并在主要媒体上公告。

(二)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各县(区)煤炭局负责挂牌督办。对突出的重大隐患由市煤炭局进行挂牌督办。督办要实现档案化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按“五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原则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严格落实督办责任,直至隐患消除。

(三)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各煤矿企业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一是建立隐患分级排查工作机制,矿井主要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必须每月组织各部门对全矿井生产全面排查,并对排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隐患进行确认,制定治理措施,按隐患级别、类别登记造册。并于每月3日前将隐患排查及治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区)煤炭管理部门。二是按规定报告。煤矿企业必须于每季度第一周将上季度重大隐患排查及治理整改情况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煤炭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其中,市直管煤矿向市煤炭局报告,其他煤矿向县(区)煤炭局报告。报告须经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三是完善整改制度。煤矿企业要按照“五定”原则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和隐患治理保障措施,隐患治理必须做到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四是完善督查和验收制度。一般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煤矿企业应当按照重大隐患整改验收标准,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自检。煤矿企业在重大隐患整改后,必须按照《省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监察办法》规定向上级煤炭管理部门提出验收书面申请报告,上级煤炭管理部门收到煤矿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验收不合格的,隐患不得消除。

(四)建立专家“把脉”制度。各县(区)煤炭局应聘请“一通三防”、采掘、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等煤矿专家,对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受水害威胁矿井开展安全开采技术“会审”和检查,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治理和监控防范措施,严密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县(区)煤炭管理部门对辖区水害、瓦斯等灾害严重矿井每季度必须组织专家开展至少一次隐患排查。

(五)建立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存在以下行为的,市煤炭局将对县(区)煤炭管理部门、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1、违规违法生产、建设的;2、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3、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开展不力,安全质量标准化未实现动态达标的;4、不按规定淘汰国家明令淘汰机电设备、产品、工艺的;5、“一通三防”、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6、谎报瞒报和拖延不报事故的;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凡年度内三次或三次以上约谈的矿井,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提请免去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

(六)完善管理干部考核制度。市煤炭局将按照《关于印发煤矿管理人员任职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地方煤矿法人、矿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干部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在安全生产岗位任职。

(七)建立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对隐患排查工作不力、隐患不能限期整改销号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矿井实施停产整顿,并依法实施处罚。

五、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县(区)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管理总局令第16号)等一系列文件,深刻领会精神,熟悉掌握有关政策规定内容和要求,强化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识,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矿区形成人人查隐患、治隐患、防隐患的浓厚氛围。

煤炭产业报告范文6

从狭义上来讲,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在发展建设过程中因筹资问题带来的发展风险;从广义上来说,财务风险是企业在发展建设过程中因多种原因难以预测或者很难控制的发展因素,该发展因素将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较多不确定的发展因素,导致企业承受较大的成本损失。

财务风险具有客观存在性、与投资者相关联、与负债经营互相影响、不确定性以及与汇率变动有直接关系等特征,以上特征均直接决定了财务风险的实际危害。

在企业的发展建设过程中,财务风险是必然存在的,无论是煤炭企业还是其他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均存在财务风险。财务风险存在于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主要的意义表现在:第一,企业财务机制一旦出现问题将会产生财务风险,因此,企业必须对财务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减少实际发展过程中财务风险的危害;第二,财务风险必然存在于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任何企业不可能追求零风险,因此必须加强管理和控制。

2 煤炭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煤炭企业财务风险管理中主要的问题有:第一,财务风险意识淡薄或者不正确。在实际发展建设过程中,企业的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任何企业的发展建设不可能不存在财务风险。但是,部分企业对财务风险的认识不正确,他们片面地以为可以彻底清除企业中的财务风险;部分企业对财务风险管理和控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仅缺乏财务管理意识,不正确的财务管理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第二,财务管理投资不科学,企业存在较大的风险;第三,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资本结构不合理,负债资金比例较高;第四,企业财务管理系统很难满足不同环境喜爱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

3 控制财务风险,全面提高煤炭企业管理控制水平的措施

控制财务风险,全面提高煤炭企业管控水平要求企业从货币资金运营风险的控制、担保风险的控制、债权债务充足风险的控制以及资产处置的风险控制等方面出发,不断强化煤炭企业风险管控水平。

3.1 货币资金运营的风险管控措施 货币资金运用风险控制要求企业从以下两方面着手:第一,强化结构性存款风险控制。企业要结合实际发展状况,在明确结构性存款的意向之后,应该在第一时间内将结构性存款的相关事项与有关部门汇报;煤炭企业还应该对结构性存款风险进行深入研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力求形成精准度较高的评估报告;第二,煤炭企业还应该注重委托贷款及其他短期投资风险业务风险控制。首先,煤炭企业相关部门应该确定运营资金的实际使用方向,将货币资金可能使用的项目上报;相关部门应该集合煤炭企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制定可行性较高的调研报告;煤炭企业应该对承担事项进行分析和研讨,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3.2 担保风险的管控措施 担保风险的管控是提高煤炭企业风险管控水平的重要手段。第一,煤炭企业应该及时申请担保的项目,并制定担保项目的限制条件;担保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借款和贷款的要求,无论是借款还是贷款都应该符合国家法律规范要求;第二,煤炭企业还应该结合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发展基础,预测可能出现风险的项目,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第三,煤炭企业应该对担保单位的经营、担保业务和贷款状况进行审核;第四,煤炭企业的法律部门和相关岗位负责任人应该对担保项目的合同、对应的主合同等进行审核,为全面提高煤炭企业财务风险管控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3.3 债权债务重组风险管控措施 首先,煤炭企业应该向财务风险控制部门提交债权债务重组事项;其次,财务风险管控部门应该对煤炭企业的财务风险进行准确地评估,制定评估报告,并以此作为后期决策的依据;最后,债权债务重组风险管控还要求煤炭企业准确记录所有的借款条款明细,并对该数据进行相关处理,进而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管控水平。

3.4 资产处置风险的管控措施 首先,煤炭企业应该向保管部门提出风险管控申请,表明申请的原因和后期处理意见,并上交审核文件;其次,煤炭企业资产管理部门应该高度重视财务风险文件的审查工作,相关部门不仅要深入现场了解实际状况,还应该将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批;再次,煤炭企业财务风险管控部门还应该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编制风险评估报告,作为后期的决策依据;最后,煤炭企业财务风险管控部门还应该履行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资产处置风险管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