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政策范例6篇

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政策

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政策范文1

一、毕节地区民营经济情况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毕节地区大力实施“六个计划”,有力推动了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十一五”期间,全区民营经济生产总值从90.6亿元增加到237亿元,年均增幅24.3%,2010年提供财政收入37亿元,占全区财政收入的29%,年均增长32.6%。2010年全区民营经济占GDP的38.9%比重高于全省相同比例的3.9个百分点。然而,与沿海发达地区和省内发展较快地区相比,毕节地区民营经济仍存在整体水平不高、发展速度不快、经济贡献率偏低、市场竞争不强等问题。一是主体少、规模小。2010年底,全区注册民营企业总数仅为7672户,注册资金214.7亿元,所注册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仅为75163户和4642户,尚无一家民营集团公司和上市企业。二是结构不合理、贡献率低。全区个体私营商业、餐饮等行业占比较大,而工业、农业比重极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仅占全区民营企业总数的7.49%,科技型、上档次的大型民营企业几乎为零。2010年股份制、私营企业实现税收8.33亿元,仅占全区税收总额的25.64%。三是融资渠道单一、间接融资少。融资渠道比较狭窄,银行授信仍是其最主要的融资方式,2011年9月末,全区民营企业贷款余额仅为27.24亿元,占全区各项贷款余额的7.9%,获得贷款的企业仅占企业总数的12.34%。2011年,毕节地委行署就民营经济的发展问题,按照贵州省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指导意见,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提出围绕“三年倍增、五年跨越”的目标,“十二五”期间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32%以上,新增就业3.4万人以上,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的50%以上。金融业如何抓住机遇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依靠民营经济带动全区经济增长,以此推动银行业自身的发展,是目前面临的一项课题。

二、民营企业发展与金融支持之间矛盾性问题

(一)内部原因制约了金融支持力度从毕节地区民营企业的整体情况来看,起点低,规模小,实力不强,自身素质不高,短期化经营行为较为凸出。

1.绝大多数民营企业自身条件不足,以粗加工、低附加值的产品为主,劳动密集型行业多,生产经营的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民营企业几乎是家族式经营管理模式,缺乏现代公司企业经营意识,经营发展机制弱化,高、精、尖的企业和国内知名品牌企业为零,特别是乡镇民营企业发展大部分限于代加工和传统产业,易受市场、政策等因素影响。

2.民营企业普遍缺乏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财务制度不全。多数企业未建立帐簿、报表,不从事经营成本核算、效益分析,没有形成规范的、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甚至部分民营企业为故意“逃避税”,使用“两本账”,财务报告随意性大、真实性差、运作透明度不高。

3.由于民营企业的发展历史还比较短,许多民营企业的经营者缺乏经营现代企业的知识,对银行融资方式缺乏了解,盲目追求规模扩张,有的用流动资金贷款来扩大固定资产规模,造成不能按期偿还贷款,短期贷款长期占用的做法影响了银行对企业进一步支持的积极性。

(二)社会及政策因素导致金融支持弱化

1.担保机制不健全。一是民营企业获得贷款担保方式单一,多以房产、设备等不动产抵押为主,信用担保尤其是第三方担保较少。2011年9月末辖内通过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担保贷款余额仅为3.6亿元,且多数为区外担保机构提供担保。二是担保公司在办理担保过程中担保费用较高、手续繁琐,担保费用多数为2~3%,最高担保费高达5%,此外还要经工商、评估、公证等部门收费办理。三是担保公司规模小,难以满足业务需求。目前毕节地区虽成立了14家担保公司,但注册资金仅为5.05亿元,担保放大比例多数为5倍,2011年9月末辖内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担保贷款余额为1.6亿元,仅占贷款总额的6%。三是担保补偿机制不健全,缺乏对担保机构补贴、税收减免等较为完备的风险补偿机制。四是国有商业银行对担保机构缺乏认同。由于担保机构规模小,尚未达到国有商业银行门槛要求,导致全区目前尚无一家担保机构与国有商业银行合作记录。

2.银企信息不对称。一方面,银行对借款企业的信用状况、还贷能力以及经营管理水平不了解,企业的有关信息散布在各个金融机构和政府各职能部门,银行难以全面收集信息,很难确定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贷前调查成本较高;另一方面,企业不熟悉国家的金融政策、银行的信贷政策和信贷产品,难以创造符合信贷的条件,一些拥有偿债能力的企业,实质条件已具备,形式条件仍不具备,房产证、土地证等产权证不齐全等,造成“贷款难、难贷款”的尴尬局面。

3.地方政府政策目标与信贷政策目标相悖,信贷政策缺乏差异化区别性对待政策。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行政干预银行内部动作,促成金融机构加大对某个行业或产业信贷投放,影响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之间的正常有效合作,不利于银行市场化运作和风险控制。与此同时,信贷政策“一刀切”模式忽略了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客观实际,欠发达地区由于金融资源占有较少,资金聚集能力较弱,信贷总量单一调控将导致银行在信贷资金配给上优先选择大型项目和优质企业,民营企业资金需求难以得到满足,甚至陷入资金短缺恶性循环。

(三)金融服务缺陷导致民营企业金融资源的稀缺金融服务的缺陷集中体现信贷投放的市场导向机制致使银行资金过分向大型企业集中,民营企业金融资源的稀缺。

1.信贷主体缺位与资金需求刚性增长不相适应。在民营企业迅速扩张,资金需求量日趋增大的同时,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一般向大企业、大项目集中,农业发展银行逐渐退出民营企业发展市场。在此情况下,民营企业的信贷需求大都寄希望于农村信用社及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而农村信用社近年来受市场定位等因素影响,更倾向于组建大项目社团贷款,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作用明显弱化。村镇银行受自有资金制约,支持民营企业作用较弱。小额贷款公司虽以其灵活、方便、快捷的贷款模式解决了部分民营企业资金需求,但由于“只贷不存”,自有资金趋紧,利率定价偏高。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有力无心”与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有心无力”,使得县域金融对民营企业总体信贷投入明显不足,信贷投放规模与其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不对称。

2.现行信贷管理体制与民营企业融资特点不相适应。一是国有商业银行普遍实行高度集中的贷款管理模式,全面上收基层行的信贷权限。县支行除小额抵押贷款及消费贷款外,其他贷款必须实行单笔报批,这种严格的权限分配,不仅对县级银行的贷款发放形成了刚性制约,也无法满足民营企业“急、频、快”的资金需求特点。二是对具备了一定规模,发展前景较好,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均符合要求的民营企业,各金融机构争相放贷,较易获得银行贷款。而大多是刚刚处于起步阶段的企业,具有强烈的信贷资金需求,但因其发展前景的不确定性和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的状况,即使符合贷款条件,也难以获得贷款支持。

3.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不对称。目前商业银行普遍强化信贷管理制度,信贷决策权集中,同时贷款审批、发放各个环节的责任相应强化,尤其是加强了对信贷人员的贷款风险约束,对信贷责任人实行终身追究制度,在强化风险责任约束的同时,却没有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项目准、效益大的没有相应奖励。这种普遍存在的贷款发放风险与收益不对称的现象,极大地降低了基层行和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商业银行融资成本与收益不对称,信贷资金错配问题制约了民营企业的金融满足。由于中小民营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健全,要核实民营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贷前成本高,贷后管理难。同时,中小民营企业一次性资金需求量小、频率高,信贷管理成本大大高于大型国有企业和大项目贷款。这使得银行宁愿选择上存资金获取稳定收益,而不愿选择风险大收益低的中小企业贷款。

三、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固本强体,积极加强自身建设

1.不断充实扩大自有资金。民营企业在实现利润后应首先补充资本金,通过加强自身积累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偿债能力,努力创造获得贷款的条件,减少金融机构贷款风险。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信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财务管理,并按照银行贷款的程序要求,及时、如实地提供财务各项报表和资料,使银行全面准确地监控企业整体经营状况。3.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合理确定投资方向,瞄准市场定位,减少盲目投资、低层次重复建设带来的风险,通过加快改制、管理创新、技术改造和促进产品升级换代,积极打造结构完善、产权明晰、经营合法、市场竞争力强的新型企业主体,以增强对银行放贷的吸引力。

(二)打造平台,极力优化外部环境

1.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简化流程,积极发展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引导其发展现代特色产业。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严格执行好对民营企业税费减免政策,降低民营企业信贷成本。同时,要选择性地培育部分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发挥债券市场的融资功能,积极推进民营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权等融资工具融资。要充分利用区域自然资源禀赋优势,采取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区域性特色产业,以此带动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化、市场化发展。

2.建立民营企业激励长效机制,搭建金融与民营企业信息沟通平台。由地方地方政府牵头,民营企业主管部门、工商、税务、商业银行等单位参与,一方面每两年开展优秀民营企业评选活动,银行对获评企业推行信用贷款和贷款绿色通道,放大抵押担保比例,更好发挥骨干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另一方面,应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建立民营企业网站,搭建民营企业与银行信息沟通平台,提供民营企业产业发展、财务指标等相关信息,介绍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和商业银行信贷产品、信贷政策等内容,最大限度实现资源共享。

3.加快推进民营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在担保体系建设上:一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现有政府出资或参与出资的担保公司,规范其经营行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推进担保机构向集团化发展,壮大资金实力,达到大型商业银行担保条件要求。二是积极培育和发展民营企业互助型担保机构。由财政出资为主,民营企业出资入会,专门为民营企业会员承担贷款担保。三是引进和推动商业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地方政府出台财税政策鼓励措施,积极引进国内发展较为规范的商业性担保机构入驻,降低民营企业担保成本。四是,积极组建辖区担保机构行业协会,发挥其行业组织协调作用,将零散的担保公司整合起来,形成合力,提高担保贷款额度,实施联合担保、再担保等业务,解决个别担保机构因资金实力不足而难以跨越银行门槛问题。在信贷政策满足上,改革全国单一总量调控模式,将信贷总量向欠发达地区倾斜,营造良好的金融支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三)拓宽渠道,积极推进金融服务创新

1.…构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努力增加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应严格执行国家产业信贷政策,研究制定支持民营企业的信贷管理政策及措施;城市商业银行要以支持民营企业为主,并逐步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支持份额;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好“三农”的同时,加大对涉农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政策性银行要在支持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适当降低评级信贷条件,充分利用其资金优势,积极支持区域性特色产业民营企业。

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政策范文2

 

关键词:民贸民品;贴息贷款;影响因素

 

“十一五”期间广西有116家企业被国家确定为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1]至2008年6月末,广西有南宁、柳州、桂林等6个城市开展了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以下简称民贸民品)贴息贷款业务,北海市民贸民品优惠贷款利率政策还处于落空状态。本文从影响北海市民贸民品贴息贷款的主要因素入手,提出一些对策建议,期望能够对我国的民贸民品发展起到一定推动作用。 

 

    一、北海市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民委、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确定“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通知》(民委发[2007]228号)文件,北海市有6家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民品企业),其中合浦县有1家。“十一五”期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十一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利率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06]315号)文件规定,各国有商业银行继续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正常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实行比正常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低2.88个百分点的优惠利率政策,优惠贷款利率不得上浮。北海市6家民品企业成立较早,但生产规模普遍不大,实力不强,6家企业有5家是小型企业。这些企业主要生产具有民族特色的金银珠宝饰品、缸罐、角雕等工艺品,产品生产成本低,收益高,目前都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但是经过调查,北海市6家民品企业都没有获得过优惠利率的流动资金贷款。 

 

二、影响民贸民品贴息贷款的原因分析 

1.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一是宣传的对象受限制。在确定“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之前,北海市民族宗教局按要求对生产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的企业进行了调查,并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政策的宣传。这种“点对点”有针对性的宣传虽然效率高,但是没有普遍性,政策宣传的广度不够,社会上很多生产有少数民族特色商品的企业对相关政策缺乏了解。二是宣传方式单一,宣传渠道狭窄。北海市有关部门对民贸民品政策的宣传主要体现在转发文件、电话解释,宣传方式比较单一,宣传渠道狭窄,从而影响政策的有效宣传。三是宣传主体对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不到位。据北海市民族宗教局的反馈,有些实力较强的企业怕麻烦,不愿申请成为“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实际上,民贸民品优惠贷款利率政策是一项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企业可从中真正得到实惠的长远政策。[2]一般只有对优惠政策了解不够透彻的企业才不愿申请。另外,在“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名单确定之后,有些企业相关负责人并不知道其企业已成为“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之一,不了解其可以享受优惠贷款利率政策。有些企业不了解如何申请优惠利率贷款。据调查,有民品企业曾经咨询过民族宗教局如何申请优惠利率贷款,但民族宗教局具体负责人不知情,也未咨询过人民银行,从而导致优惠政策落空。政策宣传的力度不够使得政策执行的效果并不理想。 

2.民品企业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无法享受优惠贷款利率政策

一是企业不良贷款记录制约其新增贷款的注入。民品企业要想获得银行的优惠利率贷款,首先必须符合银行一般贷款的准入条件。根据现行金融机构风险防范规定,如果贷款人已有贷款违约记录,形成不良贷款,那么贷款人很难再次获得银行的新增贷款。[3]作为民品企业之一,广西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亨通珠宝公司就遇到这种情况,其在1995年、1997年分别向建行北海分行贷款累计470万元,后来由于公司经营亏损,形成315万元不良贷款。建行已把该债务转给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虽然目前该公司生产运营正常,而且这几年该公司一直积极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征求减免债务、协商还款之事,但是毕竟存在不良贷款未清的事实,对于该公司新增贷款的申请,银行都表示拒绝受理。二是企业未能提供贷款要求的财产抵押或者担保,银行不予发放贷款。目前银行发放的贷款一般都是财产抵押贷款或者信用担保贷款,北海市6家民品企业大都是生产金银珠宝饰品或者工艺品,产品加工后即可卖出产品,技术水平含量低,资金实力较差,没有大型或者高精端的设备,有的甚至没有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因此,这些民品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往往由于未能提供财产抵押而无法获得贷款。而且,北海市担保机制不健全,几家担保机构由于自身实力较差而难以在担保方面取得良好的公信力。因此,很多企业包括民品企业难以获得银行的信用担保贷款。由于民品企业不符合银行贷款的一般条件,民品优惠利率贷款也只停留在文件层次上。 

3.银行贷款手续繁琐,影响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的积极性 

由于银行贷款手续较为繁琐,程序复杂,准入门槛高,从贷款申请到贷款审批需要的时间较长,影响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的积极性。为此,有些实力较强、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并不十分愿意向银行贷款。 

4.信息沟通机制缺失 

一是牵头部门的主动性没有发挥出来。民委没有发挥明显的主导作用,没有与金融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过有效沟通交流,也没有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相关政策宣传活动。二是联席会议制度没有形成。目前北海市尚未建立有关民贸民品方面的联席会议制度,没有组织召开过民委、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民品企业和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民委、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民品企业等有关部门缺乏信息交流的平台,造成银行等有关部门不了解企业、企业不完全了解相关政策等现象。信息沟通机制的缺失无法使优惠贷款利率政策真正有效地落到实处。[4] 

 

三、完善民贸民品贴息贷款发放的对策建议 

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政策范文3

关键词:民贸民品;贴息贷款;影响因素

“十一五”期间广西有116家企业被国家确定为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1]至2008年6月末,广西有南宁、柳州、桂林等6个城市开展了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以下简称民贸民品)贴息贷款业务,北海市民贸民品优惠贷款利率政策还处于落空状态。本文从影响北海市民贸民品贴息贷款的主要因素入手,提出一些对策建议,期望能够对我国的民贸民品发展起到一定推动作用。

一、北海市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民委、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确定“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通知》(民委发[2007]228号)文件,北海市有6家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民品企业),其中合浦县有1家。“十一五”期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十一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利率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06]315号)文件规定,各国有商业银行继续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正常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实行比正常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低2.88个百分点的优惠利率政策,优惠贷款利率不得上浮。北海市6家民品企业成立较早,但生产规模普遍不大,实力不强,6家企业有5家是小型企业。这些企业主要生产具有民族特色的金银珠宝饰品、缸罐、角雕等工艺品,产品生产成本低,收益高,目前都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但是经过调查,北海市6家民品企业都没有获得过优惠利率的流动资金贷款。

二、影响民贸民品贴息贷款的原因分析

1.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一是宣传的对象受限制。在确定“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之前,北海市民族宗教局按要求对生产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的企业进行了调查,并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政策的宣传。这种“点对点”有针对性的宣传虽然效率高,但是没有普遍性,政策宣传的广度不够,社会上很多生产有少数民族特色商品的企业对相关政策缺乏了解。二是宣传方式单一,宣传渠道狭窄。北海市有关部门对民贸民品政策的宣传主要体现在转发文件、电话解释,宣传方式比较单一,宣传渠道狭窄,从而影响政策的有效宣传。三是宣传主体对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不到位。据北海市民族宗教局的反馈,有些实力较强的企业怕麻烦,不愿申请成为“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实际上,民贸民品优惠贷款利率政策是一项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企业可从中真正得到实惠的长远政策。[2]一般只有对优惠政策了解不够透彻的企业才不愿申请。另外,在“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名单确定之后,有些企业相关负责人并不知道其企业已成为“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之一,不了解其可以享受优惠贷款利率政策。有些企业不了解如何申请优惠利率贷款。据调查,有民品企业曾经咨询过民族宗教局如何申请优惠利率贷款,但民族宗教局具体负责人不知情,也未咨询过人民银行,从而导致优惠政策落空。政策宣传的力度不够使得政策执行的效果并不理想。

2.民品企业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无法享受优惠贷款利率政策

一是企业不良贷款记录制约其新增贷款的注入。民品企业要想获得银行的优惠利率贷款,首先必须符合银行一般贷款的准入条件。根据现行金融机构风险防范规定,如果贷款人已有贷款违约记录,形成不良贷款,那么贷款人很难再次获得银行的新增贷款。[3]作为民品企业之一,广西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亨通珠宝公司就遇到这种情况,其在1995年、1997年分别向建行北海分行贷款累计470万元,后来由于公司经营亏损,形成315万元不良贷款。建行已把该债务转给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虽然目前该公司生产运营正常,而且这几年该公司一直积极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征求减免债务、协商还款之事,但是毕竟存在不良贷款未清的事实,对于该公司新增贷款的申请,银行都表示拒绝受理。二是企业未能提供贷款要求的财产抵押或者担保,银行不予发放贷款。目前银行发放的贷款一般都是财产抵押贷款或者信用担保贷款,北海市6家民品企业大都是生产金银珠宝饰品或者工艺品,产品加工后即可卖出产品,技术水平含量低,资金实力较差,没有大型或者高精端的设备,有的甚至没有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因此,这些民品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往往由于未能提供财产抵押而无法获得贷款。而且,北海市担保机制不健全,几家担保机构由于自身实力较差而难以在担保方面取得良好的公信力。因此,很多企业包括民品企业难以获得银行的信用担保贷款。由于民品企业不符合银行贷款的一般条件,民品优惠利率贷款也只停留在文件层次上。

3.银行贷款手续繁琐,影响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的积极性

由于银行贷款手续较为繁琐,程序复杂,准入门槛高,从贷款申请到贷款审批需要的时间较长,影响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的积极性。为此,有些实力较强、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并不十分愿意向银行贷款。

4.信息沟通机制缺失

一是牵头部门的主动性没有发挥出来。民委没有发挥明显的主导作用,没有与金融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过有效沟通交流,也没有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相关政策宣传活动。二是联席会议制度没有形成。目前北海市尚未建立有关民贸民品方面的联席会议制度,没有组织召开过民委、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民品企业和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民委、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民品企业等有关部门缺乏信息交流的平台,造成银行等有关部门不了解企业、企业不完全了解相关政策等现象。信息沟通机制的缺失无法使优惠贷款利率政策真正有效地落到实处。[4]

三、完善民贸民品贴息贷款发放的对策建议

1.完善相关政策

一是放开优惠利率贷款发放银行的限制。目前参与民贸民品优惠利率贷款发放的仅限于工、农、中、建四家商业银行。由于这些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在市场开发理念、贷款准入门槛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性,在某些领域尤其是弱势群体金融业务的拓展方面显现出一些不足。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改革,建议放开民品优惠利率贷款发放银行的限制,允许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以及交通银行等其他商业银行也成为成员,发挥它们的优势,实现金融机构优势互补,为民贸民品企业创造更优良的融资环境,支持民贸民品企业的发展,从而促进我国民贸民品的繁荣。二是放开贷款合同基准利率的限制。按照现行规定,优惠利率贷款一律不准上浮,也就是说只有民品企业与贷款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是基准利率时才符合优惠利率贴息政策,否则不予贴息。这种赢利锁定的规定对商业银行开发此类贷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有所限制。为调动商业银行的积极性,建议修改相关政策规定,放开贷款合同基准利率的限制,给予企业贷款实实在在的比正常的一年期贷款利率低2.88个百分点的优惠补贴。这种政策修改不仅可以让民品企业在优惠期间切实得到政策支持的实惠,推动民品企业的发展壮大,而且也给予了商业银行对民品企业贷款业务的利率定价权限,调动它们营销的积极性。三是赋予商业银行权限对优惠利率贷款实行封闭式管理。政策规定“享受优惠利率贷款政策的企业,其利息优惠部分的70%以上应用于补充企业自有流动资金”,为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也为了加强银行对企业贷款资金流向的跟踪,确保资金安全,建议新增政策,规定商业银行有权对优惠利率贷款实行封闭式管理,民品企业生产资金的支付与回收均可由贷款行负责监控。

2.商业银行创新观念积极扶持民品企业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品企业生产的少数民族特需商品不仅满足人民的需要,而且也传承与延续着中华文明。因此,商业银行应创新观念,积极扶持民品企业,为这些具有特殊意义的商品提供优质、特殊的金融服务支持。一方面,各商业银行在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同时,信贷政策不要“一刀切”。商业银行在贷款决策、约束机制等方面应当结合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特点和民品企业的特点,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制定与此相适应的信贷政策,适当降低优惠利率的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提高贷款效率。另一方面,各商业银行要主动与民品企业建立联系,优先考虑并保证企业的贷款需求;同时,严格执行优惠贷款利率政策,协助做好优惠贷款利率政策宣传工作,使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让民品企业真正享受优惠政策,从而达到银企双赢的效果。

3.多部门联动推动民品企业优惠政策的落实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民委应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构建多方参与的交流平台。建议民委牵头,金融机构、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参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民品企业、商业银行、人民银行、银监局、财政局、工商局、经委、人事劳动部门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民品企业可通过这个平台主动向银行、民委等相关部门通报信息,让银行、民委等相关部门了解企业经营动态;民委、人民银行可通过这个平台进一步宣传解释各项政策;各与会单位通过交流信息,协助解决企业困难,推荐项目与人才,为企业的发展建言献策,为企业和银行提供实质性的服务。二是加大政策宣传的力度。民委应突破“点对点”的政策宣传模式,积极拓宽政策宣传的渠道,变化宣传方式,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大范围宣传。通过宣传,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取成为政策优惠的企业,从而促进民品企业在竞争的环境中持续发展,让民品企业优惠政策真正发挥作用。三是建立责任考核制度。贯彻落实民品企业优惠政策是民委等多个部门的一项工作,建议各有关部门把落实民品企业优惠政策、支持民品企业发展的工作列入责任考核内容,并定期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使有关部门执行民品企业优惠政策的具体行为透明化,推动民品企业优惠政策的有效落实。

4.发挥人民银行的“窗口指导”作用

立足于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银行,应积极利用自身优势做好民品企业优惠政策的工作。一是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不断完善每年年初对辖区金融机构的信贷指导意见,引导商业银行对民品企业的信贷资金及时投入跟进。二是利用季度金融分析联席会议,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做好政策宣传,交流相关信息,发挥“窗口指导”的作用。三是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指导及其他事务工作。四是创建平台,邀请商业银行和民品企业召开座谈会,交流信息,做好民品企业和商业银行的参谋。五是加强调研,人民银行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商业银行、民品企业,了解各方实际存在的困难与需求,掌握优惠贷款利率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

5.提升企业竞争力

一方面,企业要提升产品质量的竞争力。民品企业要抓住机遇,用足优惠政策,加强内部管理、产品技术开发、市场开发与营销,大胆引进人才,提高产品质量,研发特色产品,使自身能够在竞争的市场中站稳脚跟。另一方面,企业要提升品牌的竞争力。民品企业要用好优惠政策,诚信守法,不逃废债务,为自身塑造良好的信用记录。超级秘书网:

参考文献:

[1]国家民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确定“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通知[Z].[2007](228).

[2]淡亚君.青海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青海金融,2006,(5).

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政策范文4

关键词:民营企业 融资 信息不对称

十五大以后,党和国家提出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 经济 共同 发展 的基本国策和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使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措施,为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的发展让出了一条大路。这不仅为民营经济放手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同时也为 中国 经济的持续稳定地增长注入了强劲动力。中国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正在进入发展的黄金时期。

但从现实情况来看,民营企业在中国还是企业中的弱势群体,在经济的潮起潮落中,少数民营企业抓住机遇,决策得当,超过了初创期的艰难,实现了超常规的发展,跃升为企业明星。而多数民营企业还处于创业后的成长期,有待于在竞争中壮大和发展。与此同时,却有不少民营企业成立后不久又消失了,也有一些虽一时赫赫有名,但并未逃脱昙花一现的命运;还有为数不少的民营企业在市场的夹缝中惨淡经营。政策环境的局限和民营企业的自身弱点阻碍了多数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所有这些中,尤为突出的是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融资渠道不畅已经成为有前景的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由于种种原因,国有商业银行主要服务于政府项目和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的融资要求,不论企业项目如何,大多都为防范风险而较少介入。

一、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分析

资金是民营企业生命力得以扩张的砝码,民营企业出现融资困难的局面,究其形成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 民营企业的信用问题直接 影响 其外部融资

诚实经营,讲究信誉与消费者和企业密切相关,它既可以给消费者带来好处,也可以给企业带来利润。好的信用会给银行好的印象从而能比较顺利地取得贷款,而不良信誉或信用等级偏低则会取到很少的贷款甚至得不到银行的贷款支持。例如,中国工商银行专门制定的面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指导性意见中有一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属于禁止贷款类:

1. 欠息,无偿债能力;

2. 贷款用途不大;

3. 不守信誉;

4. 企业管理混乱;

5. 经营无固定场所;

6. 企业经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7. 一般性加工企业的基建项目;

8. 信用等级BB级以下。

当然,其它企业比如国有企业等也会出现一系列信用问题,但民营企业的资信状况更差,中国人民银行 研究 局焦璞先生提供一个数据是,60%以上的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是BBB级或BBB级以下的信用等级,而从评级经验和指标体系的严格程度来看,这仍是一个保守的数据,更别说依照国际指标体系。

(二)民营企业税负以外的乱摊派、乱收费等问题直接影响民营企业的盈利能力,间接影响其外部融资。

民营企业大多为中小企业,利润和大企业无法比拟,但却要承担比大企业多得多的税外费用,从而拖住了民营企业发展的步伐。给民营企业减负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信息不对称,银行难放心。银行惜贷说到底是为了逃避风险,而风险的根源就是信息不对称。

因信息缺乏而在融资上造成的问题可能发生在两个阶段:交易之前和交易之后。在交易之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问题是会导致逆向选择。 金融 市场上的逆向选择指的是:贷款者和借款者之间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性,即有关借款者的信誉、担保条件、项目的风险与收益等,借款者比贷款者知道得更多,具有信息优势。这种优势使得贷款者在借贷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为了消除不利的影响,贷款者只能根据自己所掌握的借款者过去平均的信息来设定贷款条件,而不是根据风险程度的高低确定利率。这样,就会对那些高于平均条件的优良借款者不利,后者就会退出借贷市场。这一过程的不断重复,借贷市场上借款者整体素质就会下降,那些最可能造成信贷风险的贷款者常常是那些寻找贷款最积极的人。这就是所谓的逆向选择问题。由于逆向选择使得贷款可能招致信贷风险,贷款者可能决定不发放任何贷款,即便市场上有信贷风险很小的选择。

道德风险是在交易之后由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问题。金融市场上的道德风险,指的是借款者得到贷款后,可能改变原来的承诺,从事使贷款不能归还的高风险投资或者故意逃废债务。由于道德风险降低了贷款归还的可能性,贷款者可能决定宁愿不做贷款。

民营企业的信息不对称比国有企业、大企业更加严重,其原因是因为民营企业大多都有信息不透明问题。民营企业的信息基本是内部化的,通过一般的渠道是很难获得有关民营企业的信息的。民营企业在寻找贷款和外源性资本时很难向金融机构提供证明其信用水平的信息。由于民营企业对资本和债务要求的规模较小,使得审查监管的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较高,金融机构为了避免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往往不愿向中小企业或民营企业提供贷款。

可见,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造成的问题已成为金融市场正常发挥功能的重要障碍。

(四)民营企业贷款难与政府的扶持力度有关。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20多年来民营企业有了迅速的发展。但是由于长期为赶超发达国家而重点发展资本密集型 工业 部门的结果,导致我国大型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垄断想象较为严重。我国金融机构也以大银行为主,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仍然占有70%以上的市场份额。银行业的高度垄断与产业中的高度垄断相一致,大银行与大企业之间的互生关系非常明显,导致大银行不愿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的贷款,这就必然造成民营企业贷款难的现象。

(五)所有制的歧视势必造成民营企业贷款难的局面。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只愿给国有企业贷款,同为中小企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受到的待遇就不一样。在中国,大部分的银行贷款首先给了国有企业,其次是“三资”企业,最后才轮到民营企业。而只要是民营企业贷款,大多都会出现手续繁琐、条件苛刻、减少贷款额等诸如此类的现象。

打破所有制的歧视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问题。

上述五个原因,归纳起来就是以下三点:

第一,体制上的原因。民营企业是非国有企业,与国有银行在所有制上的差异,造成银行与企业之间的距离。此外,政府在信贷支持体系渠道开启方面,对民营企业的优惠政策不多。

第二,企业自身的原因。一方面,民营企业由于数量众多,层次参差不齐,财务制度不规范,从而导致了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银企联系不强。另一方面,相当多的民营企业信用等级低,资信相对较差,取得抵押担保贷款困难,同时,有些民营企业借改制之机逃避银行债务,从而直接恶化了银企关系。

第三, 社会 服务体系的原因。

首先,缺乏专门的为民营企业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于民营企业资信状况不均匀,为规避风险,国有商业银行在资金借贷方面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大打折扣,而市场体系的不完善,使民营企业的融资更加困难。

其次,商业银行贷款管理的严格化。国有银行商业化以后,银行业实行的是企业化管理,对放贷后的风险顾虑和原有的不良贷款沉淀较多,使之对民营企业缺乏信心,为防范风险,必然采取的措施就是:普遍加强信贷资产的质量管理,对信誉程度较高的民营企业才给予贷款,而民营企业由于自身的经济实力和财务管理 科学 化的欠缺,往往达不到银行规定的标准,因而很难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

再其次,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自身财力的不足,以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为己任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由于还贷不力,资金来源不断萎缩,负债经营过重,资产质量下滑,可以放贷的资金十分有限,难以给予民营企业足够的支持。

最后,政府财力扶持的困难,政府在体制改革中,重心在于加强对国有大型企业进行资金、政策方面的倾斜,受财政收入刚性的制约,限制了向民营企业贷款的力度,国有银行企业化后,政府不可能再采取干扰措施让银行放贷,使民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得不到彻底的解决。

二、破解民营 企业 融资难的僵局

为了能让民意企业更健康地成长,能在国民 经济 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必须打破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僵局。

(一) 民营企业在 目前 直接融资渠道不畅的情况下,要想通

过间接融资从而解决资本金不足的 问题 ,需要做的最大事情就是如何提高自己的信用程度。

在这方面,民营企业可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通常A级以上信用级别企业的各项指标为:资产负债率低于50%,利息支付倍数达到4倍以上,全部资本化比率在40%以下,资金流量比率在50%以上,存货周转率在4次以上,净资产收益率在8%以上。

另外,民营企业还应树立良好的企业法人形象,杜绝不良信用记录,提高还款的信誉程度,大力开拓产品市场,用订单证明自己的实力,并作为抵押。

信用虽然是一种主观性偏好,但仍需要客观性约束。即在 金融 系统,要建立起民营企业的一整套信用等级评估制度和指标。包括对民营企业进行分类,择优建立信用等级档案,建立完善区域物业和产权交易的二级市场,使银行能将抵押品变现,解除银行为民营企业服务的后顾之忧。

民营企业要构筑信用体系,需建设好以下五个子系统:

1.信用体系法制保障系统。首先必须建立起各个方面、多种层次的 法律 制度,以保障 社会 的信用程序。

2.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包括企业经营者个人信用和企业资信。构筑这个系统的基础性要求是真实、完整、准确。完成这个系统的建立要靠统计、工商、税务、法院、银行、海关、房地产管理和公安等掌握企业和个人重要信用信息的部门应依法开放信息。

3.企业信用评级系统。可以按照与国际接轨的要求,建立一整套信用评级的确定信用类别的 理论 和 方法 。加入WTO,它会强迫你、督促你建立一整套信用体系,这是WTO最核心的价值。企业信用评价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考虑到评价的权威性、公正性、严肃性,可以采取逐步推进的办法。第一阶段,由政府有关机构主持;第二阶段,政府机构由主持评价转化为监督评价;第三阶段,在前段运行形成了有可信程度的信用指标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区域企业信用评价中心。

4.信用激励和失范惩罚机制系统。

5.公正、中立的信用中介系统。信用服务作用于交易的全过程,可以帮助企业防范坏帐风险,降低成本,追收帐款。这类中介服务机构是信用体系建设必不可少的条件。在这方面已有较成功的实例,如欧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我国的香港、 台湾 等地区的主要信用管理机构都是企业,有些已有百多年的 历史 ,他们通过提供作信用调查、欠款追收等服务在市场经济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二) 明晰企业的税费用,禁止向民营企业乱摊派、乱收费。

(三) 大力 发展 地方中小型金融机构。发展我国中小金融机

构是从根本上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步骤。中小银行和民营企业具有不可替代的亲和力,是天生的合作伙伴。

减少逆向选择,为民营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机制,创建市场化担保机构。

目前,为民营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机构主要有两类:一种是在地方财政支持下,组成的担保中心。担保企业资金来源可多家负责,比如地方政府出一些,受益的民营企业出一些,社会中介组织自愿者出一些等等。一般来讲,能获得担保的企业应具有这样的条件:企业具有成长性和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率为本行业平均水平以下,三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主要产品有市场、有收益等等。

担保基金可存入商业性金融机构,由商业金融机构协助管理。

搭建民间金融机构平台。尽快允许开办私人银行或民营股份商业银行。建立私人银行,最大程度为民营资本的流通与扩张提供舞台,同时最大的好处是可以没有传统国有商业银行那么多的“毛病”与“官气”,让民营企业可以自爱相对心情愉快的状态下平等地讨论贷款等严肃问题。现在虽然有几家所谓的“民营股份制银行”,但或多或少地都存在着国有资本的影子,甚至又有点回到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老路子上的倾向。

尽快允许开办私人投资银行有限公司或财务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建立行业协会性质的资本流通管理与仲裁机构,规范民间拆借或借贷行为。

另外,要 研究 符合市场经济特色要求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多种形式的民营企业创业、风险投资的资金渠道。风险投资同产业直接投资和银行信贷不同,这是一种集融资、投资、经营管理和技术创新为一体的全新的资金融通形式。风险投资具有风险排他性,其逆向选择的程度较小。我国风险投资业务较晚,但只要政府大力支持,努力营造出风险投资发展的良好环境,有可能成为民营企业一种重要的融资形式。

(四)政府应鼓励银行积极地向民营企业贷款,给民营企业营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在民营企业的金融政策上,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充分发挥已有政策的作用,同时加大政策执行力度。

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结构比较单一,就股权融资而言,没有发达国家的风险基金和公众基金。在债务融资方面,我国民营企业所能得到信贷资金品种也比较单一。因此,政府应该做的就是让银行与民营企业携起手来。值得庆幸的是,最近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政策,增加民营企业的融资力度,且有关方面正在落实和完善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

(四) 转变观念,打破所有制上的歧视,给民营企业以“国

民待遇”。

应减少民营企业贷款手续,加强民营企业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是否贷款以企业项目的风险高低为标准,而不以所有制性质为标准。在银行面前,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享有同等地位。

应既允许民营企业发信A股,也应允许其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发行B股、H股、N股等特种股票和存托凭证以筹措外资。因此,有必要降低民营企业股票发行和上市的门槛,或另开二板市场或场外交易市场,为民营企业的股票发行和上市提供必需的市场条件。在资本经营已被企业普遍重视的今天,应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兼并、收购与股权置换等方式实现产权重组,谋求更大发展。此外,企业债券市场也应对民营企业敞开大门,允许民营企业在符合发行要求的条件下,通过发行债券筹资。

参考 文献 :

[1]罗国勋主编:《二十一世纪: 中国 中小企业的发展》,社会 科学 文献出版社,1999年。

[2]张厚义、明立志主编:《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

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政策范文5

关键词:金融产品;信用体系;信用担保;金融体系

本文系2009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招标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号:B006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民营经济不仅是我国GDP的重要来源和解决社会就业问题的基本途径,同时它对于实现共同富裕、加快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动中国文化和社会进步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从总体看,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尤其是欠发达地区,普遍存在着民营企业发展受阻、发展状况与其社会地位极不相称的现象,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资金难问题。我们的调查表明,有80%的中小企业受此问题困惑。如何疏通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推动民营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对构建小康与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对南阳市这一典型的欠发达地区的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融资状况进行了调研,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期望能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方面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一、南阳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融资现状

自2002年6月全国人大颁布《中小企业促进法》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了包括放宽市场准入、改善金融服务、建立信用担保体系、完善中介组织在内的10多个配套文件;各级政府也相继制定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2005年7月银监会正式《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这些都为发展中小企业融资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那么,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融资实际状况如何呢?

(一)转变观念,各商业银行积极探索支持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模式。根据银监会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措施,各商业银行与金融机构也积极行动。2009年初,四大商业银行逐步设立了中小企业业务服务部,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便利。在此基础上,各银行开展了相关业务,如建行专门为小企业量身打造了一项金融产品――“速贷通”业务;农村信用社制定了服务“三农”与“民营”、“小额、流资、分散”的经营方针;农行制定了《小企业信贷管理办法(试行)》,按照“选得准、办得快、管得严”的立意,明确了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在准入条件、授权、评级、定价、贷后管理等方面,做了积极的制度创新;工行在公司业务部设置了小企业信贷业务经营管理岗位,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全行小企业信贷业务发展规划制定,组织和管理小企业信贷市场开拓等工作。在组建小企业客户经理队伍、建立风险预警体系、健全考核制度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南阳市商业银行2007年新增了个人质押、消费贷款和扶持小企业贷款项目,帮助解决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融资难问题,尤其在流动资金需求和技术改造上的资金需求。

(二)总体来看,金融机构对中小民营企业发放的贷款额度十分有限。南阳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拥有70%以上的信贷资金,而对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却仅占其贷款总额的不足5%,而且主要集中在发展成熟期的民营企业。2005~2008年6月,工商银行小企业贷款3笔,金额1,100万元;农业银行2005年累计新放小企业贷款额1,157万元,2006年累计新放小企业贷款额2,690万元,2007年全年累计新放小企业贷款额3,100万元,2008年上半年累计新放小企业贷款额2,500万元。建行与中行基本没有对小企业贷款。农村信用社2006年共有各项贷款150,160万元。截至2007年6月底,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842户,贷款余额94,210万元,占贷款总量的21.75%。来自信用担保中心及中小企业管理局的资料显示,金融机构对中小民营企业发放的贷款额度占其申请额度的5%。

(三)金融产品单调。目前,各家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种类基本一致,以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为主。在抵押贷款上,要求可抵押物仅限于房产和土地。比如,南阳市农村信用社2006年累计发放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130,176万元,其中抵押贷款83,342万元,保证贷款46,212万元,质押贷款622万元,抵押贷款约占50%。保证贷款的形式主要是由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的担保贷款和民间担保协会式的互保贷款。2007年上半年,全市已成立担保机构10家,截至2006年上半年,担保机构累计为228家中小企业提供了496笔融资担保业务,担保额5.24亿元,但仍远远不够。一是相对于担保需求而言,担保能力有限;二是担保资金不够充盈;三是互担保机构几乎没有。

(四)准入门槛高。尽管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强化了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部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管理的要求仍高于对大型企业,能符合条件、具有合格资信等级的中小企业为数很少,这实际上将大多数中小企业排除在支持对象之外。对一些有发展潜力但目前状况不太好的企业,由于银行判断不清或缺乏识别能力,这些企业往往受到冷落,或被苛刻的抵押或担保拒之门外。

二、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针对以上调查结果,我们进行了认真总结,并结合近些年来我国中小民营企业融资的整体状况,从理性角度对当前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一)“亲大远小”陈旧观念仍然严重。由于金融机构向中小民营企业放贷获得的收益相对较低,而承担的风险相对较高,所以国有商业银行一律实施“在城市、大企业、大项目”战略,将信贷权限上收,市级以下银行在中小企业贷款方面往往形成有心无力的局面。因而形成了银行挤着向不缺钱的富企业贷款、而缺钱的小企业却无人问津的不良状况。

(二)现行金融体系不健全,缺乏外部充分竞争的环境。一是中小金融机构少。近几年,金融业进行了大规模整合,县级工商银行已撤销,农行、建行全部改为分理处,只存不贷。中小金融机构,如城市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被关停和合并,相应导致了中小企业贷款量的减少;二是民营股份制银行未进入地方金融市场。据了解,除交通银行到南阳不久外,其他如光大银行、广发行、投资银行等在对民营企业贷款方面都有非常丰富的经验,但现在还没有一家进驻南阳。

(三)金融机构处于买方市场。一方面由于政府缺乏金融机构向中小民营企业贷款的相应优惠或保障措施,导致金融机构向中小民营企业放贷有限;另一方面金融机构缺乏竞争压力,贷方市场占主导地位,从而导致符合信贷条件的中小民营企业贷款受阻。

(四)风险规避过于谨慎。在中央银行加强监管,努力使商业银行减少不良贷款的过程中,各商业银行基层行都被其上级行要求将新增贷款中的不良贷款保持到最低限度或者新增不良贷款为零,要求商业银行负责每一笔新增贷款的收回。为回避风险,在信贷决策时刻意突出风险控制目标,对一般企业和项目不愿放款,这都抑制了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

(五)信用评价体系不够完善。目前,全市没有统一的对中小民营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无法取得统一确认,很多原本前景好、规范、诚信的中小企业,因拿不出共同认定的资格认定,而无法取得放贷授权。

三、金融机构加大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的措施

从实践看,贷款难并不是对所有的中小企业贷款都难,关键是处理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关系。因此,对金融机构而言,通过回避或减少对中小民营企业贷款的办法达到规避金融风险的目的是不可取的。

(一)加强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

1、改变国有商业银行专门为大企业服务的现状。首先,提供金融优惠政策。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提供货款可以享受一些政策优惠;其次,改革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信贷制度。商业银行应科学合理地设置面向中小企业的信贷机构,制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措施,并针对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特点,不断改革和完善中小企业信贷管理方式;同时,简化流程,下放贷款权限,可以对达到一定经营水平和业务量的基层行,下放一定的信贷权限,减少对中小企业申请贷款的管理层次。当然,还应健全贷款管理责任制,强调风险防范,切实把积极增加贷款和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有机结合起来。

2、扩大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浮动区间,提高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商业银行如果能够灵活利用好浮动利率政策,对自身而言可以增加银行收益,客观上也可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信贷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用中小企业贷款的利息差可以获得比单个大企业更大的收益。

(二)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南阳市商业银行在这方面做出了卓越有成效的努力,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1、创新金融产品,提供多样化金融品种。在做好传统贷款业务的基础上,开展并扩大银行承兑与贴现等间接向企业融资的业务;延伸开拓办理权力凭证质押贷款、收费权质押贷款、不相关联企业联保贷款等多种信用业务新品种。

2、建立与小企业定期联系制度,帮助有潜力的客户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

3、加强专业化的人员队伍培训。建立有效培训机制,注重实效和技能培训,以应对小企业贷款风险较大、企业信息透明度低、财务制度不健全、运作不规范的弊端。强化对信贷人员的专业化培训,以提高信贷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对客户的分析能力,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对贷款做出判断。

(三)整合资源,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鉴于企业征信具有协调各方利益和需要较大投入的特点,由政府组织推动较为合适。一是加强领导。应成立市级信用评价委员会,整合各商业银行、工商信用等信用评价机构的资源,推动统一体系建设;二是开展载体服务。可组建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服务中心,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实行市场化运作模式,为中小企业信用程度的评价提供依据;三是政府适度投入资金,建立信用档案。可以和市级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建立完整的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方便金融部门和企业随时查询;四是建立健全中介服务体系。应在政府的帮助下建立各种咨询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包括经营、财务、融资等方面的指导,以避免中小企业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的弱点,使其能获得银行的信任和支持。要建立具有独立性,按市场化或企业化方式运作的资信评估和项目评估机构,为中小企业的财务、信用、业绩、发展前景做出公正、合理的评判,以解决中小企业和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障碍,使银行降低贷款成本和风险,使中小企业能更多地获得银行贷款。

(四)着力建立多元化的信用担保机制。建立多元化的信用担保机制,可以解决小企业在贷款过程中缺乏有效担保这一突出问题,真正建立和发挥担保机构的作用,促进银行机构小企业贷款与担保机构的有效合作。除了发挥政府担保中心的职能外,还可设立市级中小企业投资担保公司,加快担保资金多元化进程的推进,对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扩大担保资本规模、满足更多中小企业融资要求等方面都会发挥重要作用。

(五)改革金融体系,促进金融机构的专业化、多元化。良好的金融体系是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我国的金融体系存在着多样性不够、专业性不强以及经营趋同性的缺陷,使其无法全面满足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必须对其进行改革。

1、可成立一些具有鲜明专业性经营范围的金融机构,特别是以中小民营企业为主要目标客户的银行。这些银行的投资主体可以不受限制,只要经营对象是民营企业就行。目的是从金融机构的建设途径来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从根本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2、组建政策性中小金融机构。一方面执行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如,对技术革新、新产品开发和创建新企业提供贴息和资助;另一方面弥补商业性金融的不足,向不能从一般金融机构取得足额贷款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在形式上,既可以单独独立,也可以委托现有城市商业银行开设此类业务,但要保证贷款专项使用。

3、适当发展民间金融机构。同时,要对这类机构加强监管和指导,防范风险,让其发挥自身优势,使其成为国有金融机构的有益补充,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要求。

4、为民营股份制银行进入创造条件。一些全国性的股份制银行资金雄厚,在对民营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一些大城市都设有分支机构。最近几年,随着南阳经济的快速发展,如广发行、交行、光大银行对南阳市也投入了大量的贷款。政府应对民营股份制银行的进入积极创造条件。

(作者单位:南阳理工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许崇正,官秀黎.论中国民营企业融资和金融支持[J].金融研究,2004.9.

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政策范文6

[关键词]民营企业;筹资;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5-0051-02

1 民营企业筹资现状

目前民营企业筹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民营企业筹资渠道狭窄。由于我国创业投资体制不健全,缺乏完备法律保护体系和政策扶持体系,证券市场门槛高,故民营企业难以通过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公开筹集资金,内部筹资成为民营企业在创业发展阶段的主要来源。其次,民营企业筹资以非正规金融机构为主。因民营企业资信等级低,抵押资产少,银行监控成本高等原因,民营企业向银行借贷较困难。因此,亲友借款、职工内部集资以及民间借款等非正规金融在民营企业筹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还有一些是来自业主及主要创业者内部自筹资金。最后,民营企业普遍缺乏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因银行出于风险规避,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投入较少。由于民营企业流动负债所占比例较大,长期负债比例较小,银行即使是为民营企业提供贷款,也仅是提供短期流动资金,而很少提供长期信贷,致使民营企业资金来源有限,没有稳定的资金,后备资源缺乏。

2 民营企业筹资难的原因分析

2.1 民营企业自身发展的缺陷影响筹资活动

第一,部分民营企业存在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报告的随意性大、真实性差,治理结构不规范,管理粗放,技术水平较落后,负债率较高,偿债能力低并且又不能及时给银行提供各种反映企业资金的流动性、营利性和安全性的具体信息,使银行很难获得有关民营企业真实信息,影响银行对其信用进行评估。第二,部分民营企业经营规模较小,资金的需求一次性量小、频率高,而许多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缺乏足够的重视,致使许多民营企业从国有银行获得信贷资金困难较大,贷款成本普遍偏高,使民营企业不堪重负。第三,由于我国民营企业大多是以家族经营、合伙经营等方式发展起来的,产权单一,使得民营企业往往难以形成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现实中部分民营企业诚信观念淡薄,随意拖欠银行本息,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加大了金融企业的经营风险,银行不愿冒险向民营企业发放贷款,从而制约了信贷资金的来源。

2.2 金融政策环境不利于民营企业筹资

第一,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金融政策上来看,国家虽然颁布了一些新的政策,但是还未形成完整的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体系,致使民营企业的筹资和贷款仍然受到了束缚,我国现行的金融体系基本上是与以大企业为主的国有经济相匹配,缺乏专门为民营企业服务的中小商业银行。第二,资本市场上缺乏民营企业筹资的渠道。资本市场是民营企业筹集资金的重要场所,但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不足,没有形成多层次的市场体系,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不畅。主要表现是缺乏一个活跃的私人资本市场和为民营企业服务的股权市场。第三,各类基金担保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尽管部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成立了风险投资基金、创业基金、高科技财政周转金、财政企业担保等各类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基金和担保机构等,由于资金运作受行政干预较大,要求严格,门槛过高,手续烦琐,加重了企业负担,贻误了商机。

2.3 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和管理体制影响着民营企业筹资活动

第一,国有商业银行自进行体制改革后,改变了其经营理念,信贷由规模扩张向注重风险转变,为防范风险,普遍采取“为不错贷,宁可不贷”的行为方式来归避风险。第二,所有制歧视影响民营企业筹资,我国商业银行的大部分贷款首先给了国有企业,其次是“三资”企业,最后才轮到民营企业,在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中常常出现发放程序复杂、手续烦琐、条件苛刻等状况。第三,商业银行普遍实行担保、抵押制度,由于一些企业的恶意逃废债务,各商业银行为了减少经营风险,普遍实行了资产抵押贷款办法。我国目前的许多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较少,提供有效且适宜变现的抵押物有限,阻碍民营企业资金的流入。

3 解决民营企业筹资难的对策

3.1 加强民营企业自身建设

第一,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结合自身情况,走向股份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建立起适应民营企业发展的新型的现代企业科学管理模式,依法建账,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坚决摒弃账外账等一切弄虚作假行为;有针对性地调整产业结构,开发适用的产品和技术,通过做大做强主业,发挥企业在专业市场的优势,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形象;保持较低的资产负债率,吸引各项资金注入轻装上阵。第二,努力做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产业定位由传统型向科技型转变;鼓励私人向民营企业投资、企业之间的相互投资、外来资本的投资,加强与大中型国有企业的配套联营,扩大融资的渠道和空间。第三,树立诚实守信的民营企业形象,诚信理念是企业兴衰存亡的试金石,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充分尊重银行债权,杜绝逃废银行债务和挪用贷款等失信行为的发生,切实提高自身信用等级,树立良好的企业法人形象。

3.2 改善金融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从政府角度建立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

第一,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维护培育良好的信用秩序,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环境;建立信用档案,明确信用标准,强化信用监督;建立经济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民营企业经济、金融双向交流。让政府、企业、银行之间信息互通,增进了解,做到互信、互助、互赢的经济协作关系。第二,建立民营企业资信档案,对有市场、有信誉、有产品、缺资金的“有三缺一”型企业积极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可适当放宽对抵押或担保的要求,使企业能顺利获得银行贷款;另外可以开办应收账款抵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备用信用证质押贷款等品种;组建风险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公司;规范发展资本市场,完善股市创业板市场,让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高科技企业能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第三,税收优惠是最直接的资金援助方式,有利于民营企业资金的积累和成长,采取税收扶持政策,降低税率,税收减免,以利于民营企业积累发展所需资金;希望政府在今后的政策和调整中避免过去的极力对某一领域加以扶持的做法,不分内外资、国企、私营,一律平等对待,以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第四,积极发展非国有和中小金融机构,打破国有银行的垄断地位,允许民间银行进入银行业,建立政策性筹资扶持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援助,如贷款贴息、政府直接的优惠贷款等;设立长期低息贷款专项基金和创业基金及科技型基金为民营企业发放贷款。

3.3 金融企业改变经营观念,完善管理体制

第一,金融企业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和自身生存发展空间的需要,改变目前信贷资源过分向“大城市、大项目、大企业”集中的局面,打破所有制上的歧视,给民营企业以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同样待遇;在制定信用评级标准时,主要应以企业的经营能力,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为主要判断标准,对发展前景好,信用水平高,经营稳健的民营企业要实行倾斜政策;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合理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提高企业融资效率。第二,金融企业要健全信贷营销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应根据国家的有关监管规定,制定有关对民营企业授信业务尽职免责的规章制度,区别对待主观失误与客观条件变化所形成的风险责任,鼓励信贷人员培育和发展民营企业客户,使信贷人的主观能动性得到充分的发挥,工作成绩得到肯定,也为民营企业的信贷速效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打开了方便之门。第三,金融企业应根据相关政策,针对民营企业的特点和发展的需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企业,采取具体措施,不断创新新品业务,为民营企业融资创造绿色通道,打通其融资的“瓶颈”,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3.4 选择适合民营企业的筹资方式

第一,向股东筹措资金是企业在创业阶段最安全、最经济、最便利的筹资渠道。第二,向银行贷款为企业提供了短期资本即营运资本。第三,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对企业无形资产的管理,以知识产权向商业银行申请质押贷款。第四,巧用融资租赁业务,把前期投入的固定资产变成流动资金,尤其对中小企业居多的民营企业而言,融资租赁是一种比较有效的筹资方式。

4 结 论

总之,民营企业应该在不同发展时期,综合社会、经济、政策等环境的影响,详尽了解各种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的优缺点,分析自身条件,从实际出发,选择最有利于企业自身发展的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民营企业筹资难是一个艰巨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只要政府、银行、企业三方面共同着手、共同努力,民营企业一定会走出筹资难的困境。

参考文献:

[1]楼士明.企业筹资实务[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

[2]张萍,喻晓飞.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J].财会月刊,20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