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的范畴范例6篇

金融科技的范畴

金融科技的范畴范文1

关键词: 金融学 差异性教学 实践

在经济全球化及金融国际化的背景下,金融在一国经济体系中占据着核心地位。随着经济对金融的依存度越来越高,社会对高层次、国际化、复合型金融人才的需求变得格外迫切。因此,如何培养新经济和新金融人才,高等教育肩负重任。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而言,由于专业特点及培养目标的不同,在“金融学”的教学过程中必须根据学生的特点进行差异性教学。

一、“金融学”课程的发展趋势及特点

从历史上看,货币、信用等金融要素的产生已有几千年了,在资本主义运作方式确立以前,无论是货币的演进,还是信用的发展,都是相对独立的。工业革命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新式银行的出现把货币经营与信用活动融为一体形成了金融范畴,由此金融获得了长足的发展。至20世纪中叶,尽管有比较完备的金融市场,但主要的金融活动仍然在货币系统和以存款货币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机构覆盖之下,因此,金融研究的成果主要集中在货币和银行方面。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日益扩大,资本市场运作、金融资产估值和经济主体理财已经成为金融活动的重要内容且有不断扩大的趋势。面对新的变化,国内高校在教学中普遍采用宽口径金融的研究范畴,即包括货币与汇率、信用与利率、金融资产价格、金融市场与交易、金融机构与业务运作、货币需求与供给、金融总量与均衡、宏观调控与监管、金融发展等所有活动的集合。随着金融创新及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金融活动越来越错综复杂,新的融资方式、金融工具、风险管理手段及市场热点层出不穷,“金融学”课程因此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呈现出新的特点。

1.金融活动的国际化趋势。

金融交易越来越国际化。投融资活动不再拘泥于一国范围之内,经济全球化迅速促使金融国际化。资本流动促进货币及各类金融工具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交易,从而形成了巨大的金融网络,一国金融市场的波动会通过金融资产的相关性及传染效应而迅速波及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安全。

随着金融业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外国银行及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并与国内银行业享受同等国民待遇。一方面,跨国银行等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参与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国内金融机构在海外市场拓展业务领域、扩大服务范围,直接参与国际竞争。伴随资本的国际流动,银行网络遍布全球,同时促使跨国银行的发展与国际金融中心的建立,这些都榻鹑诨疃增添了丰富的内容。

2.金融活动的市场化趋势。

金融活动的市场化是指融资方式或资产结构的变化越来越市场化,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定价由市场决定,资产流动性越来越强。伴随着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大量银行信贷或应收账款这类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被作为虚拟的本金发行证券,并在金融市场上出售、交易。资产证券化为金融市场注入了新的交易工具,促进了金融市场的活跃及效率的提高。金融活动的市场化,使金融理论从宏观的抽象理论描述转向了一种市场化的研究。以投资组合理论、资产定价理论及风险管理理论为代表的金融市场理论成为现代经济学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

3.金融学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的特点。

科学技术的多元化发展,促进自然学科与社会学科相互渗透,形成了一系列交叉学科和综合学科。资产组合理论第一次提出把数理方法引入金融问题的研究中。多因素套利理论将影响资产收益率的因素分解成多种因素,从而更加贴近市场实际。分解过程需要技术支持,衍生金融工具中的期权定价模型更需要数学和统计技术支持,金融产品的设计需要工程化思维与技术的支持。

现代金融业务及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有关金融学问题的研究已超越了传统经济学的研究范畴,使得金融学科与多个学科领域形成交叉,金融工程、行为金融、数理金融等多个交叉学科孕育而生,创造性地解决了各种金融问题。此外,现代通信技术与计算机的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金融业的运行方式,导致传统支付和融资业务向电子化、网络化、证券化的方式转变。

二、“金融学”课程针对不同专业实施差异性教学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很多高校都开设了“金融学”课程。该课程内容涵盖了货币、信用、汇率、利率、金融资产价格、金融市场与交易、金融机构与业务运作、货币需求与供给、金融总量与均衡、宏观调控与监管、金融发展等所有宏、微观金融活动。对于金融学专业学生来说,“金融学”是一门专业基础课,该课程的开设有利于学生对整个金融体系有个全局的认识和把握,同时为后续专业课程如《金融市场学》、《证券投资学》、《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国际金融》等的学习打下基础。对于非金融学财经类专业,如国际贸易、工商管理学生来说,“金融学”是一门学科必修课,可以充实完善其专业课程,同时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对于非财经类专业的学生,“金融学”是一门选修课程,供对金融有兴趣的非财经类专业学生选修。对于这类学生而言,“金融学”课程的教学重点应该放在微观市场领域,如资本市场的运作、有价证券的交易等方面。

由于不同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与专业需求不同,对金融理论与业务的掌握深度与广度的要求是不同的,再考虑到“金融学”课程涵盖的内容众多,因此,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必须根据授课学生的具体专业实行差异化的教学方法。

三、“金融学”课程在不同专业实施差异性教学的具体实践

1.针对不同专业,实施差异化的课程教学要求。

对于金融学专业的学生来说,“金融学”是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需要对金融学进行整体性、框架性的介绍。其中既包括货币、信用、利率、汇率、金融资产价格等基本范畴,又涵盖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的微观金融领域,还涉及货币需求与供给、金融总量与均衡、宏观调控与监管、金融稳定与发展等宏观金融层面。鉴于该门课程对于金融专业的重要性,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实现两个目标:第一,学生要全面掌握金融学的理论框架、基本范畴、基本原理、现代金融理论的前沿与发展动态,为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第二,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拓展学生思考的广度、深度与高度,提高专业素养。

对于非金融学财经类专业的学生,有必要系统地掌握货币、信用、利率、银行等多方面的金融理论与业务知识,能够运用相关理论与业务技能,更好地从事企业投资、市场营销、企业风险控制等活动。与金融学专业的学生相比,可适当放低非金融学专业学生在金融理论方面的要求,同时应注重金融知识运用能力的培养,在具体实践活动中灵活运用现代金融基本理论和业务知识进行资金管理、投融资决策及风险管理等活动。

2.针对不同专业,实施差异化的课程教学方法。

(1)金融学专业。对于金融学专业的学生,除了全面掌握金融学的理论框架、基本范畴、基本原理、金融理论的前沿与发展动态外,还要培养专业兴趣和专业学习能力。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首先要把“金融学”课程中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讲通、讲透。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激发学生学习和研究金融的兴趣,培养其主动学习的能力。

针对金融学专业学生专业性强及小班教学的特点,在“金融学”课程教学过程中可以适当引入研究性教学方法。改变以教师为中心的灌输式讲授、学生被动接受的教学模式,开展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启发式教学,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主动获取知识的积极性。在“金融学”的教学过程中可以设置3―5个研究专题,由教师引入专题的研究背景,以小组的形式展开自由讨论,再以组员报告的形式汇总小组的观点,最后由老师做进一步的总结与点评。通过互助式学习,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

(2)非金融学财经类专业。对于非金融学财经类专业的学生,教师在讲授金融理论时可以降低理论深度,提倡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点教授完之后,通过具体案例,如引入实际生活中的金融热点问题,突出金融知识的运用性。

此时,对于金融热点问题的探讨角度与金融学专业的教学有所不同。教师应尽量选择一些与实际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讨论。例如,在货币一章可以引入人民偶尤SDR一篮子货币的话题,教师可以从微观层面展开探讨,如人民币加入SDR对企业的进出口贸易、对老百姓的出国旅游、对居民的资产配置等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又如在金融市场一章可以增加证券市场的交易及策略分析的介绍,对于股票交易有兴趣的学生可以动员参加股票交易模拟大赛,使学生在实践中增加对金融的感受,提高学习的兴趣。

3.针对不同专业,实施差异化的课程考核方式。

“金融学”课程的考核方式大部分高校仍以闭卷考试的形式为主。目前,我校该课程的考核方式为期末闭卷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70%,平时成绩占30%,对不同专业的学生并未采取差异化的考核方式。笔者认为,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应实施差异化的课程考核方式。

对于金融学专业的学生,应采用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可以取消期末笔试的环节,总评成绩的构成应更加多元化。结合研究性教学的特点,可以对专题讨论中学生的讨论发言、相关章节布置的课程论文、上课时的新闻分享等环节都设置考核标准,给出一个综合的评价。总之,通过对课程考核方式的改革,真正实现参与式和互动式教学。

对于非金融学专业的学生,考核方式应由重知识测试向重能力测试转变,要降低闭卷考试在考核中所占的比重,考试的题型应更加贴近生活、联系实际,培养学生从金融学角度观察和分析社会问题,培养独立辨析金融理论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总之,结合“金融学”课程的自身特点,要提高不同专业学生的金融素养,培养出真正符合社会发展的复合型金融人才,就必须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式,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对课程教学方式和内容进行调整与创新,提高高校“金融学”课程的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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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博迪.默顿.金融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金融科技的范畴范文2

世界经济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出现了一些重大趋向性变化,这些变化基本上源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全球化。因此,研究经济全球化不能不与研究资本主义结合起来。只有对经济全球化时代的资本主义进行了客观、系统、深入研究,经济全球化研究才能得出反映客观实际的、有充分说服力的科学结论。二战后,随着信用经济,股份经济和信息经济的迅猛发展,资本的内涵和特征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它正在从私人资本向社会资本演进,从实体资本向虚拟资本演进,从物质资本向人力资本演进。揭示资本的这些变化,对于揭示经济全球化时代资本主义的性质、特征和发展趋势,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1、资本向社会资本演进

在工业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核心资源,资本与劳动的对立十分鲜明和尖锐,资本统治劳动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特征,追求资本增殖和资本积累是资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动力和目标。资本对劳动的统治,劳动对资本的从属,导致财富在少数资本所有者一方的积聚和积累,贫困在大多数劳动者一方蔓延和扩大。这正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无限增长与社会有效需求矛盾日益加剧的社会基础,是周期性生产过剩经济危机不断爆发和日趋深刻的社会根源,是劳动者反抗资本统治斗争日益升级与激化的社会原因,是生产社会性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矛盾的突出表现。

随着科学技术和重化工业等的发展,由于机器设备的增加和复杂化,以及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投资额的增加,作为各个独立存在和运作的私人资本,已日益不能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客观上要求个别私人资本联合起来组织股份公司。个别资本联合组成股份公司,不仅仅是财产组织形式和企业经营形式的变化,它标志着私人资本向社会资本的转变。关于这一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已有精辟的论述。马克思指出:“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在这里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并且它的企业也表现为社会企业与私人企业相对立。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

根据马克思的这一观点可以得出如下结论:首先,资本主义股份公司的出现和发展,标志着资本主义私人资本、私人企业、私人财产和私人产业的扬弃,标志着社会资本、社会企业、社会财产和社会产业的诞生;其次,这种扬弃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范围内进行的,因此这种社会资本、社会企业、社会财产和社会产业仍然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第三,这种变化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它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

伴随经济全球化的大发展,西方发达国家的股份公司又有了新的重大发展,突出表现在资本的社会性更加扩大化和深化。这些变化是经济全球化和生产社会化的客观要求,是资本主义私人资本“自行扬弃”的表现,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部分质变的表现,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进步。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生产社会性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矛盾,缓解了物支配人的矛盾,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

2、实体资本向虚拟资本演进

随着金融经济、股份经济和信息经济的发展,工业社会正在向信息社会过渡,发达国家的资本形态也日益从实体资本向虚拟资本演进。虚拟资本是与生产资料等实体资本相对应的,是以有价证券、有价信息形式存在,并能给其持有者带来一定收入的资本。形成现代虚拟资本的因素首先是货币,但货币作为虚拟资本的历史并不长。发行和使用纸币是货币史上的一个质变,越来越多的货币及其衍生物脱离实物商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形成了货币与货币的交换,货币与货币衍生物的交换,从中获利,从而形成了虚拟经济和虚拟资本。

形成虚拟资本的另一因素是信息。信息作为人类精神的、思想的、文化的、政治的、心理的活动,一开始就直接、间接地影响着人类经济生活和经济运行,但这并不意味着有了信息就有了信息经济和信息资本。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是信息经济和信息资本出现的一个重要条件,科学技术已经能将自然界存在的波性物质(声波、生物波、电磁波、引力波、光波等)转化为技术,如电子,徽电子,光电子、光纤、卫星、遥感技术等,使信息的采集、识别、传输、存贮、处理等独立运作和独立存在,并形成通讯、咨询、广告、电子商务等服务性产业,为物质生产和实体经济服务,从中获取收入。

还应特别指出,货币及其衍生物和信息是密切不可分的,二者的结合与融合是虚拟资本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所在。从信息方面来说,不能获利的信息不能成为资本。信息要获利就必须进入市场,成为买卖对象,借助货币及其衍生物来运作,将其价值转化为社会财富的代表——货币。没有货币及其衍生物作为依托和载体,信息是不可能成为资本的。从货币方面来说,货币及其衍生物所以能成为买卖对象,在于它们的价格不断涨落,存在买入与卖出的利差,有利可图。而价格的涨落主要来自于信息的变动,发达的信息不仅能迅速反映各种资源的供求关系和资源配置状态,而且对社会的深层次问题予以表达,对人们的心理预期予以反映。

在当今世界,虚拟资本数额和增长速度已大大超过了实体资本。信息与货币相互结合形成的虚拟资本的大发展,使资本范畴泛化,使资本占有更加社会化,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增长;虚拟资本使社会核心资源和经济运行机制发生了变化,加大了经济运行的投机性、风险性和泡沫性,也改变了人们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

第一,虚拟资本使社会核心资源和经济运行机制发生变化。农业社会的核心资源是土地,工业社会的核心资源是工业资本或生产资料,而在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过渡的今天,在信息经济和虚拟资本大发展的情况下,社会的核心资源正在转向了金融。金融现已成为特殊的战略性和全球性资源,用电子商务武装起来的金融业务具有极大的流动性,互联性和扩散性,大大加速了生产要素的转换和流动,降低了生产和流通成本,因而金融资本也日益成为政府调控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和经济杠杆。

第二,以虚拟资本为基础的信息经济推动了经济的强劲增大,改变了人们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信息技术成果的广泛应用形成了信息网络和网络产业,包括网络贸易、网络银行、网络企业,网络基础设施、网络设备和产品以及各种网络服务的建设、生产和供给等经营活动。信息网络把整个世界联系起来,摆脱了时空限制,使所有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得到提高,交易效率提高,交易成本大大降低。

第三,虚拟资本加大了经济运行的投机性、风险性和泡沫性。虚拟资本的发展一方面对经济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增大了经济运行的投机性、风险性和泡沫性。金融资产与实物资产相比,它的运作具有更大的变动性、灵活性和投机性。投机是市场经济普遍现象,经济领域的投机就是对商品和资产未来价格走向的。金融资产价格的投机,不像实物资产受时间和空间的制约,它的增值或贬值也往往是脱离实物经济而独立动作。金融运作形成正反馈时,金融资产的价格和收益率就将提高,就会产生进一步上涨预期,从而吸收更多的资金进入金融市场。

第四,虚拟资本使资本范畴泛化,使资本占有更加社会化。虚拟资本的发展不仅对市场经济的运行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而且也使资本的核心内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力的组成要素及其内部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生产力已成为多层次的复杂系统,生产力构成的变化导致生产资料的构成也发生了变化。在工业资本主义时期,生产资料主要是指机器、厂房及其附属设备。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随着生产自动化、信息化和高科技产业的发展,生产资料的内涵和外延都在扩展,生产资料范畴在泛化,微机系统、网络系统、信息系统等都已成了生产资料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随着信用经济、股份经济和信息经济的发展,能转化为资本的载体也在日益广泛。除货币之外,股票、债券、外汇及各种金融衍生物都成了投资和获利的工具,都成了资本的一种形式,因而资本范畴比生产资料范畴更加广泛化。生产资料和资本范畴的泛化使一部分人对生产资料和资本的垄断日益困难,为生产资料和资本占有的社会化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社会经济条件。

3、从物质资本向人力资本演进

金融科技的范畴范文3

1、范畴的含义

“范畴”一词有两种用法:一是指类型、范围;一是指人的思维对客观事物的普遍本质的概括和反映。后者是个哲学名词,中外哲学家们对此进行过系统的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范畴是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联系的思维形式,是各个知识领域中的基本概念。

每门成熟的学科都有自己特有的范畴。如哲学中的矛盾、现象和本质、必然和自由,经济学中的商品、价值、成本、利润;化学中的分解、化合;等等。可以说,范畴作为一门学科的细胞,它的科学性、系统性和稳定性反映了并且决定着这门学科的存在基础和发展前景。

2、经济法学应当形成自己特有的基本范畴

经济法是20世纪中外法制史上最突出的成就之一。它在理论上的表现就是经济法学。新兴的经济法学实践性强,应用而广,然而由于其产生的时间较短,理论上显得有些不足,这是不奇怪的。但这种状况不能充分适应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没有创新就没有出路。笔者曾经提出,建立严格科学意义上的经济法,应当具备两个条件,或者说需要设立两个支撑点:其一,经济法要形成自己一整套特定的概念和原理,以显示出它本身具有的独特性;其二,经济法的特定概念和原理,除了分别表现于数以十计的经济法律、数以百计的经济法规之外,更重要的是还应有一部基本经济法集中加以体现,使人们认识到经济法的确是一个整体。因为,作为一个独立的、基本的法律部门的经济法,应是一系列特定的经济法律规范的有机组合,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只是几十部经济法律、几百个经济法规的总称。实现这项目标,有赖于完备的经济立法和高度的法学理论概括。

探讨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即基本概念),正是创建科学的经济法的基础工作,属于经济法学研究的前沿课题。迄今为止,中外法学上尚未完全突破这一难题。本文所作的工作,也只能算是初步探讨而已。

二、探讨经济法学基本范畴的途径

1、经济法学范畴群的构成

经济法学的范畴,首先应属于一般法学,其次属于部门法学,同时也兼具有经济学、行政管理学、社会学以及科学技术规范的某些属性。

经济法学的范畴,最基本的东西是什么?可否概括为国民经济发展、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协调(宏观平衡和微观平衡)和国家经济安全?首先是发展权。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深刻揭示的:“发展才是硬道理。”“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关键是发展经济。”(注: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7页、375页。)其次是分配权。这里所用的“分配”一词应是广义的。马克思曾经指出:“法律在巩固分配关系方面的影响和它们由此对生产发生的作用,要专门加以确定。”(注:见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101页。 )西方学者最早提出的经济法概念也是作为分配法的同义语出现的。(注:“分配法或经济法”,见[法]摩莱里:《自然法典》,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07页。)再次是安全权。 这是针对市场经济的所作出的必然选择。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通过分配和再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经济安全(既有动态的关系,又有静态的关系),充分显示了现代经济法的宗旨和任务。对于经济法的基本范畴,有人强调权力,有人强调利益。我们认为,发展、公平、安全,既反映权力,又反映利益,是权力和利益的统一。围绕着发展、公平、安全,还会产生其他许多范畴,从而形成经济法学的范畴群。

经济法学的范畴,有些是对应的或对称的,如管理与协调、干预与参与、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市场准人与市场禁入、垄断与竞争等等;有些是单独使用的,如经营者、消费者、发展规划、定价权、经济监督等等。上述对应的或对称的范畴亦可单独使用,某些单独的也可对应使用。

经济法学的范畴,分别表现于经济法的对象、原则、主体、行为、责任等具体内容之中。

经济法学的范畴,一部分要从经济法的实在形态中提炼出来,另一部分可从其他学科领域借用过来,经济扬弃、磨合,形成一体。作为发展中的经济法学,不排除运用某些公法、私法混合的范畴。

2、构建经济法学范畴群必须注意的几个关系

(1)经济学的范畴对经济法学的影响

经济法学研究经济领域的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经济与法的关系成为贯穿始终的主题。大量的经济学范畴,如计划、预算、价格、成本、企业、竞争等,必然被运用到经济法学中。有些概念和原理,可以从经济学的角度去考察,也可以从法学的角度去考察,例如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研究经济法问题,应当从经济到法律,再从法律到经济,而不是从法律到法律、从法学概念到法学概念。经济法是经济与法律的有机结合,不好说是几分经济、几分法律。近几十年来,美国等西方国家出现的“法和经济学”(学科,课程,教科书),既是经济学界也是法学介发展较快的一个新领域。西方有识之士正确指出:“经济学科和法律学科分离,是与两者的内容不相协调的。不论是制定经济法,还是实施经济法,都应该有一些法学家小组和经济学家小组密切合作,共同为我们这个时代所需要的经济法出力。”(注:见[法]阿莱克西·雅克曼、居伊·施朗斯:《经济法》,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11页。)

(2)行政管理学与经济法学的密切关系

行政管理学研究行政机关如何依法管理国家经济、行政和社会事务以及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中,对政府的法律地位和经济管理行为的规范化问题。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今天,行政机关最大量的工作就是依法(发展计划法、预算法、税法、金融法、审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对外贸易法等等)管理国民经济,由此产生了经济法与行政管理的结合点。经济法学、行政管理学这两门学科共同使用的基本概念之一是:国家经济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我们不妨简称之为经济管理职权,也有人认为可称之为经济权力、经济职权)。

如果说,经济法学从经济学中借用经济收益、交易成本一类基本范畴的话,那么它人行政管理学中则借用行政权力、公共管理一类基本范畴。

(3)法学一般范畴和民法学、 行政法学等相邻学科的若干范畴在经济法学中的应用

在人文社会科学中,法学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法学的基本范畴有:权利、义务、责任,等等。法学又分为许多具体学科,如宪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各门法学分支学科都会形成反映本学科特点的一些基本范畴,同时也可能交叉使用若干共同的范畴。不能认为,各门法学分支学科中的概念绝对不能相通。如果这样,那就无异于否认了法学一般范畴和原理对各门具体法学学科的指导性意义。这实际上涉及到法学资源如何共享的问题。

经济法学可以引用、参考民法、行政法等相邻学科的有关概念和原理,并对其中一些概念和原理赋予新的含义或解释,但不应简单照搬或机械套用。如有些场合可用“经营者”一词概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不必将“企业法人”改为“经济法人”。又如可称“纳税人”为“义务主体”,而不必称为“受控主体”或“管理受体”。某些材料将“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的具体内容简单套用到“经济法律关系”的阐述中,无法把真正的意思表达清楚。

(4)从经济法律、法规中提炼出反映经济法特点的法律术语

抽象的法律概念往往存在于实在的法律形态之中。既然经济法学是一门研究经济法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这就决定了它必须取材于丰富的经济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什么能以一系列的经济法律、法规为基础概括出一个整体意义上或实践意义上的经济法,关键在于它们在法律形态上具有一定的共性。检讨起来,这项理论提炼工作我们目前做得还很不够。需要注意的是,与传统的法律部门、法学分支学科相比,经济法、经济法学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因而我们的研究工作不必局限于现有的经济立法,还须有一定的前瞻性。比如,在世纪之交,可持续发展、国家经济安全、现代企业制度、知识经济等崭新的、敏感的社会经济问题,必将对经济法、经济法学发生深刻的影响。

三、经济法学若干基本范畴分析

1、关于经济法的对象

民法调整民事关系,行政法调整行政关系,经济法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特定”在哪里?就在于国家因素影响-管理和协调。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管理和协调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因此,“国民经济运行关系”或者“经济管理与经济协调关系”可否作为表现经济法对象的范畴?对这一事关经济法的基本格局的理论前提,尚需详加论证。

西方国家用“国家干预经济关系”来表述经济法的对象是贴切的,国家因素与市场经济、政府与私人资本、公法与私法,的确是一种外在的影响关系。在中国经济法律(如《价格法》)中,“干预”一词往往作狭义的理解。1993年11月4 日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政府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国民经济,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1997年9月12 日中共十五大的报告再次指出:“政府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企业也不能不受所有者约束,损害所有者权益。”1992年7月23 日国务院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在第五章“企业和政府的关系”中明确规定:“按照政企职责分开的原则,政府依法对企业进行协调、监督和管理,为企业提供服务。”因此,把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和行为统称为“干预”,似乎不很确切。称“管理和协调”是否会更全面一些?若只说“协调”,似乎又觉得国家作用的分量提得不够。西方的经济法是从右边走过来的,放得太开了,不得不管;中国的经济法是从左边走过来的,管得太多了,不得不放。当代世界,没有纯粹的自由市场经济。与之相适应,单靠纯粹的私法解决现实经济问题是远远不够的。新型的经济关系,加上综合的调整方法,造就了崭新的经济法。

2、关于经济法的原则

经济法的目的是谋求国民经济的发展(包含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经济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即可持续发展),谋求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平衡,谋求国家经济(包含金融)的安全。经济法就其价值取向而言,就是国民经济发展法、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平衡法、国家经济安全法。为实现此种眼展、公平、安全三位一体的目标,必须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有机结合起来;必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统筹兼顾个人与集体、局部与整体、暂时与长远的利益关系。因此,“发展权”、“可持续发展”、“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经济安全”、“宏观调控”、“经济民主”。等等可否作为反映经济法原则的范畴?与传统民法相比,经济法最突出的特点之一是它的社会本位观、社会公共性。

关于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金融风险的现实状况,必须引起我们高度的注意。最近,江泽民同志在一次国际性会议上指出:“经济全球化趋势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科技发展的产物,给世界各国带来发展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和风险,向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提出了如何维护自己经济安全的新课题。”(注:见1998年11月19日《人民日报》第一版。)所以,“经济安全”应作为经济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而以往有关经济法的著作中对此重视不够。

社会主义经济法与资本主义经济法相比有共同性,也有特殊性。西德1967年出台的《经济稳定与增长促进法》,“提供了一个对经济发展进行宏观控制的松散的法律框架”。(注:见张精华:《德国市场经济体制》,兰州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65页。 )该法关于国民经济管理的目标、各方面经济利益的平衡、对付经济危机的措施等等规定,包含了发展、公平、安全三项指导思想,值得借鉴。

3、关于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经济法规制下的国民经济管理和市场经济活动的参加者,具体可包括:

(1)国民经济管理者。 国家管理经济直接出面的是各级政府及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还有负责审批计划,预算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2)投资者。政府、法人及其他组织, 公民个人均可依法投资于企业、公司,成为股东。《公司法》上称之为“投资主体”。

(3)经营者。主要组织形式为企业、公司、还有个人。企业、 公司是国民经济的微观基础,必须朝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努力。《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外贸易法》、《价格法》等将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统称之为“经营者”。投资者与经营者可以合一,也可以分开。

(4)用户、消费者。这是与经营者相对称的主体。 《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认了这两个名称。

(5)劳动者。 这也是与经营者相对称的主体-经济组织内部主体。

(6)其他主体。如: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中介机构,行业性自律组织等。其中,有的可归入经营者之列,有的属于官方或半官方管理机构。

以上主体,大致可分为两大类:经济管理主体;经济活动主体。假如我们不是简单沿用民法学中的公民、法人、合伙和行政法学中的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等主体名称的话,那么,“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社会性团体(非政府经济管理组织)”、“投资者”、“经营者”、“消费者”、“劳动者”等可否作为表述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范畴呢?应该说,这几个概念反映的角色定位在经济实践中还是明确的。

4、关于经济权利义务

在一定经济体制下,上述主体分别参加国民经济管理关系、市场竞争和市场交易关系以及企业内部关系,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

法律关系的核心是权利义务。由于主体参与不同的关系、居于不同的地位,其权利义务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经济管理关系中的经济管理权,在各种经济法律、法规条文里采用过职权、职能、职责、权力、权限等术语,它们都包含着权和责两个内容,成为一个整体。另一类是经济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在各种经济法律、法规条文里采用过权利、权益、经营自主权、义务、责任等术语,这类经济权利、经济义务往往是对应的。如是这样,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可否分别用“经济管理职权”(经济管理主体)和“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市场活动主体)来表示?有人觉得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的概念含糊不清,其实还是清楚的。经济法关于主体的权利义务的表述方法,既不等同于行政法,又不等同于民法。

曾经听到一种议论:经济法是管政府的,还是管企业的?我们认为,政府和企业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两大基本主体。经济法确立政府管理国民经济的法律地位,规范政府的经济管理行为,保障(或说维护、促进)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有效实施经济行政管理;经济法确立企业的法律地位,规范企业的市场经济行为,保障(或说维护)企业的经营权,同时也要建立必要的约束机制而使之避免滥用自主权。这里,我们试图把“控权说”和“平衡说”两种理论结合起来,实际生活正应如此-国家(政府)享有的是公权力,企业享有的是社会自治权力;既要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又要解决“政府失灵”的问题。考虑和处理社会经济发展问题一定要有一个整体观念,关键在于正确安排政府、企业以及作为中介的市场之间的关系。《1992年日本经济白皮书》中指出:“所谓的市场经济体制,它的概念很广泛,包含政治、社会体制及其整体的关系。市场经济体制的构成成员-企业、消费者、政府之间要有机地结合起来。企业和金融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商品市场的关系,特别是政府与企业、市场的关系令人瞩目。”(注:转引自左中海主编:《日本市场经济体制》,兰州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前言”第5—6页。)这段话颇有启发意义。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探寻市场经济条件下政企关系的最佳定位,明确政府的经济权力是什么和政府应当做什么、企业的经济权利是什么和企业应当做什么,这是经济立法和经济法学研究的重要任务。

5、关于经济法律行为

经济法律行为是指经济法规制下各类主体的经济管理和经济活动。按主体划分,有国家(政府)行为与企业行为;在国家(政府)行为中,有参与行为与管理行为;在国家(政府)管理行为中,有宏观调控行为与市场规制行为;在国家(政府)与企业之间,有管理监督行为与接受管理监督行为。以下作些具体分析:

(1)市场竞争行为。建立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要求投资者、 经营者按照市场导向,以公开的方式、合法的手段进行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可能出现的问题是非法垄断、不正当竞争。政府要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竞争。在这个领域,民法与经济法可以发生交叉,但政府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适度干预经济生活则已超出民法行为。国家因素影响经济关系是建立在尊重市场机制的基础之上的,这又是经济法与传统行政法的一个区别。故而经济法具有社会性与市场性双重要素。

(2)国家参与行为。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要参与国民经济生活,社会主义国家就更为突出。因为社会主义经济以公有制为主导,国有资产在整个社会财富中占最大比重(尽管可能降低这种比重)。在中国,国有资产的运用分为三块:一是非经营性资产,如行政等公共开支,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二是经营性资产的大部分,用于与国计民生关系重大的、资源稀缺的或自然垄断经营产业、企业和重要的公用事业;三是经营性资产的小部分,用于一般商业性的投资、参股。国有资产的形成、运用和管理,国家(政府)作为投资者、服务者参与国民经济活动,体现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统一的特点,在经济上和法律上均具有两重性:发挥经济性功能与政策性功能,适用民法与经济法。传统观点仅仅把国家参与看作是特殊的民事行为,那只反映了问题的一个方面。

(3)国家管理行为。又可细分为:第一,宏观调控行为。 国家通过计划、财政、税收、金融、产业政策、价格总水平控制等,对民国经济实行宏观调控,求得总量平衡,促进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障经济、金融安全。宏观调控主要是间接干预。如前所述,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强调宏观调控,是经济法的突出特点和重要任务,传统民法、行政法未能涉及这一领域。

第二,市场管理行为,或称市场规制行为。市场准入、产品质量管理、市场物价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在这些方面政府要发挥很大的作用。市场管理主要是直接干预,但不能超越行政权力直接干预企业、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市场管理的第一道防线是市场准入(登记,发放许可证、执照、合格证等),像非法金融机构、非法金融活动即应属于市场禁入之列。应当注意,不要把各项具体的行政管理活动都看作是宏观调控。

经济法律、法规中使用的一个概念是经济监督,如审计监督。它属于宏观管理还是微观管理呢,有时两个因素都有,但它往往既不同于宏观调控,又不同于直接管理。可以认为经济监督属于经济管理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经济法中常用“监督管理”一词,实际上管理者与监督者有时为同一主体,有时为不同主体。

(4)涉外经济行为。积极发展对外开放, 是我国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之一。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趋势,随着国民待遇的逐步实施,国内经济活动与涉外经济活动的规则亦将逐渐走向统一;上述市场竞争、国家参与、国家管理三种基本行为,都会涉及到对外经济问题。然而,涉外经济关系总会带有某些特殊性,如利用外资、发展外贸、管理外汇等,不能完全套用国内经济关系的规则。因而,涉外经济活动仍可单列为一种行为。

以上三种一般或基本经济法律行为和一种特殊经济法律行为,用哪些范畴来表示呢?“竞争与不正当竞争”、“国家干预与国家参与”、“宏观调控”、“市场准入”、“经济监督”、“国民待遇”等,是否能够表达经济管理和经济活动中的关系?经济法律行为是一种能够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法律事实,对这个高度抽象的概念,我们的研究工作是要把它具体化,由静态的规范法学走向动态的行为法学。

金融科技的范畴范文4

中图分类号:S-9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本文在科技金融的基础上提出了农业科技金融概念,并从农业科技金融的本质、主体、功能、结构、目标和内容等方面构建其理论框架。农业科技金融理论框架的构建拓展了科技金融的研究范畴,开辟了农业科技金融这一新的研究领域,对于实现科技创新战略、“四化”同步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关键词:科技金融 农业 理论框架 逻辑起点

引言

农业科技金融是在科技金融理论的基础上,根据农业自身的特征,将科技金融的研究范畴限定在农业领域,实现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目标。作为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其研究范畴、研究对象以及本质等重要概念都需要进行科学的界定。本文首先依据历史的逻辑对农业科技金融的发展演进进行回顾,进而对农业科技金融的一些重要概念进行解释,最后构建农业科技金融理论框架。农业科技金融理论框架的构建是科技金融理论研究的拓展,对未来科技金融在农业领域的发展也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农业科技金融的发展历程

从历史的研究逻辑上来看,农业科技金融的发展历程可分为农业科技金融导入阶段、农业科技金融的铺垫阶段和农业科技金融正式登上历史舞台阶段等。

农业科技金融导入阶段是指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以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下农业科技与金融的结合阶段,即20世纪90年代之前的阶段。在农业科技金融发展的初期,国家政策主要是推动科技和金融的融合、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等方面。在这一时期,科技贷款、风险投资等形式也开始起步,但金融资源的配置并没有体现市场的特点,更多的是将金融元素“有计划”的引入科技领域,以实现资金对科技的支持。

农业科技金融发展的铺垫阶段是指国家开始从政策层面重视农业科技与资金的结合,这其中又分为农业科技金融雏形期以及农业科技金融形式不断创新的阶段,即20世纪90年代至2009年这一阶段。这一时期,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农业科技园区、农业风险投资等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同时科技金融的其他形式更加的丰富,并且风险投资、创业基金等形式日益成熟。

农业科技金融概念的提出源于2010年7月首届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举行。这次大赛开创了农业科技企业和金融资本对接的新模式,创新了农业科技领域科技管理体制,延伸了科技金融的研究范畴,也为农业科技金融的研究发展提供了鲜活的实证材料。

上述对农业科技金融发展历程的回顾表明,农业科技金融的提出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而不断演进的。

农业科技金融理论体系的构建

(一)农业科技金融的研究方法和逻辑起点

鉴于国内对科技金融的研究还刚刚起步,相关的理论体系还很不成熟,本研究借鉴目前农业科技金融工作的实践,总结农业科技和金融结合的经验并加以提炼,进而构建农业科技金融理论,这一过程遵循归纳式理论构建模式,属于理论构建研究。

本质是学科理论体系中最基本、最抽象、最简单的一个理论要素。本文采用本质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农业科技金融的本质具有较强的稳定性,是认识农业科技风险投资的起点,从本质出发,可以把农业科技金融理论结构中各要素有机统一起来,且有利于农业科技金融各项工作更好地运行。

(二)农业科技金融理论框架构建路径

本文借鉴了其他学科理论的构建过程,以本质为起点来构建农业科技金融理论框架,如图1所示。

(三)农业科技金融理论体系构成要素

农业科技金融理论的构成要素包括:农业科技金融的本质、主体、功能、结构、目标和内容。

1.农业科技金融的本质。农业科技金融可以理解为一个产业概念,即支持农业发展的科技金融就可称之为农业科技金融。具体而言,农业科技金融的完整概念应该是:在一定制度背景下,汇集政府和市场的力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搭建服务平台,实现农业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本在农业领域的有机结合,为不同发展阶段的农业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的一系列政策和制度的系统安排。该定义需要进一步说明:

政府和市场的结合。由于农业的弱质性、较低的资本产出比和较高的风险等特性,使其很难吸引市场化的金融资本进入该领域,再加上我国农业科技具有公共性、基础性和社会性等特点,所以目前我国农业科技投入以财政性的资金为主。但是完全的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在资源配置上又有一定的缺陷。这就需要在农业科技投入的方式上采取两者结合的方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进行大胆的创新。

农业科技金融是一种创新活动。农业科技金融是农业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结合。农业科技创新对金融创新有需求,农业科技创新要求金融工具或是金融服务形式以更加灵活的方式来满足包括融资、分散风险、监管在内的各种需求。

农业科技金融是全社会投入性活动。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具有长期性和系统性的特点,需要政府、银行、科技企业自身、担保机构、各种中介机构等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进行资金投入的一体化组织构架和机制。

2.农业科技金融的主体。一是农业科技金融需求方。根据前面对农业科技金融定义的阐述,农业科技金融需求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融资需求、农业科技金融服务需求。其需求主体包括:农业科技企业、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政府和农民等。其中农业科技企业是农业科技金融的主要需求方。

二是农业科技金融供给方。与农业科技金融需求相对应,农业科技金融供给包括:资金供给、农业科技金融服务供给。供给主体包括:金融机构、投资机构、政府和个人等。其中,投资机构是农业科技金融最有潜力的供给主体,在提供资本的同时,还能提供人力资本、企业管理方法及社会资源等附加服务。

三是农业科技金融中介机构。农业科技金融中介机构是连接农业科技金融需求方和农业科技金融供给方的桥梁。中介机构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科技中介机构;另一类是金融中介机构。

科技中介机构。科技中介机构是指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扩散、成果转化、科技评估、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决策和管理咨询等专业化服务的机构,属于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中介机构包括:科技评估中心、科技担保公司、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等。

金融中介机构。金融中介机构主要是指科技创新主体的融资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功能性机构。包括:信用评级公司、资产评估公司、咨询公司、以及各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

农业科技金融需求方、供给方和农业科技金融中介机构及其活动构成了农业科技金融市场。

3.农业科技金融的功能。满足科技资源的融资需求。解决农业科技企业的融资问题是农业科技金融的核心。农业科技企业在起步阶段无足够的固定资产,其拥有的知识产权和专利类的“软”资产很难变现和估价,导致传统的金融机构不愿意对其融资。再加之在科技创新的整个过程中,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予以支持。现阶段无论是大力发展风险投资、探索科技银行、建立政府引导基金,还是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都是为了解决农业科技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为科技工作提供包括融资、担保、评价、监管在内的一系列的服务。在融资过程中,还会涉及到融资前的农业科技成果的价值评价,融资过程中的融资担保,融资后的监管等诸多问题。因此,农业科技金融不是简单的投融资体系,而是包括投融资体系、服务体系、监管体系、政策法律体系等的一个完整的综合体系,其作用是为了满足融资以及为融资提供相关的服务。

4.农业科技金融结构生物学视角剖析。和DNA的双螺旋结构相似,农业科技金融也呈现出双螺旋结构。农业科技金融的双螺旋结构的原理和特点可以概括为:

第一,农业科技金融的双螺旋结构中,农业科技和金融分别是两条主链,这两条主链也呈现反向平行的方式。农业科技金融实际上是农业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结合,是从结合到高度融合的演进过程。当农业科技与金融达到高度融合,农业科技金融也就达到了稳定的结构。第二,科技活动分为不同的阶段,每一个阶段会有不同金融的工具根据每个阶段的特点,来配置金融资源。这就实现了农业科技与金融的“配对”。第三,碱基对不同的排列顺序构成了DNA分子的多样性。在农业科技金融当中,由于金融资源与农业科技活动结合方式的不同导致了农业科技金融形式的多样性。第四,在农业科技金融当中充当“氢键”的是一系列的运行机制,包括:农业科技与金融的结合、信息共享、财政投入、金融支持、风险管理以及创业风险投资等一系列的运行机制。第五,DNA处于一定的环境当中,不同环境会对基因的表达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样,农业科技金融也有一定的外部环境,即政府一系列的政策以及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

5.农业科技金融的目标。当农业科技金融双螺旋结构稳定后,就会实现农业科技金融的目标。具体而言,农业科技金融的目标可以分为初级目标和终极目标。

初级目标是帮助农业科技资源解决融资问题。农业科技创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根本出路,但是在科技创新的初级阶段对金融资本有着巨大的需求,而该需求是农业科技企业自身难以提供的。农业科技金融能够用金融资本来孵化、支持和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解决农业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

最终目标则是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四化”同步。农业科技创新是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驱动力量,但其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将农业科技与金融结合,就可以通过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为农业科技注入大规模的资金,不仅可以解决农业科技的资金问题,而且提高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推动农业科技创新的浪潮。

6.农业科技金融体系内容剖析。农业科技金融的体系分为农业科技金融的投融资体系、农业科技金融的支撑服务体系、农业科技金融的政策法律体系三部分。

农业科技金融融资体系是为了满足农业科技企业融资,按照金融制度的一系列规则,而建立的资金融通系统。农业科技金融融资体系的主要功能是将金融资源进行聚集,然后再进行相应的配置。在借鉴国内外融资体系建设,并结合目前我国融资体系现状的基础上,农业科技企业融资体系应呈现出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主,银行间接融资体系和政府支持体系为辅的结构。

金融科技的范畴范文5

[关键词] 财务管理教育 课程体系 财务管理学科

1998年,教育部颁布的专业指南,把财务管理作为管理学下的二级学科列入了本科专业目录,从1999年开始,教育部正式批准高校开设财务管理专业。在这十年期间,许多院校陆续开设了财务管理专业,在学科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然而,十年的时间对于一个从西方刚刚引进的学科门类的构建来说,时间仍旧太短了,本文就财务管理课程体系建设中争议颇多的几个问题谈谈看法。

一、财务管理学科范畴的界定

目前关于财务管理学科范畴的界定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从财务管理的基本职能及厘清财务管理学科和会计学科的关系角度出发,认为财务管理学(学科)的内容,即从过程上看,财务管理学研究的内容包括筹资、投资和收益实现与分配环节,从管理职能上,研究这些环节的决策、计划、组织、控制和监督的理论与方法;另一种观点,从财务管理产生的历史渊源出发,指出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财务管理学科研究范畴应该与微观金融学的研究范畴相一致,主要由金融市场、投资学和公司财务三大领域构成,并以管理学作为其学科的研究工具,以金融学作为其学科的理论基础,以会计学作为其学科的商业语言。

相当两种观点而言,我们比较赞同后者,主要原因在于前者对学科范畴的界定过窄,这与其说是从学科的角度不如说是从课程的角度加以界定更加合适,同时,也与我们“厚基础、宽口径”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相悖。而后者,在充分剖析西方财务管理学科发展演化历史的基础上,精准严密地论证了财务管理的研究范畴,并清晰阐释了其与管理学、金融学及会计学课程的关系。

二、财务管理专业培养目标和具体要求

在2000年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财务管理专业的指导性教学方案中提出,财务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具备财务管理及相关的管理、经济、法律、会计与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够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的工商管理高级专门人才。

一个专业的培养目标一定要与市场对人才的需要相吻合,否则专业的生存和发展就会成为问题。具体来说,财务管理专业应该为工商企业、金融机构和行政事业单位培养财务主管及财务管理人员,同时为财务管理硕士、博士等更高层次的教育培养输送人才。

具体对财务管理专业人员的要求有以下三点。

第一,具有深厚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广博的知识面。财务管理工作本身就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方方面面的工作和部门,这使得财务管理工作难度加大,财务管理人员不但要有扎实深厚的专业知识,还应该具备管理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学科的知识,而随着网络化管理的普及,财务管理人员还要熟练掌握财务软件的使用。

第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交际和应变能力。

现代经济社会竞争日益加剧,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的重要核心部门其面临的工作压力可想而知。这就要求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学会适应这种高强度、快频率的工作状态,同时要有较强的部门间协作交流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财务管理人员还要经常接触企业外部各种人员,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应变能力是十分重要的。

第三,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现代经济社会需要的是具有广博的知识底蕴和较深专业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尤其需要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的人才,这是知识经济时代对财务管理人员提出的新要求。唯有创新才能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最大限度地通过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增加企业的经济附加值,使得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三、如何在课程体系设置中体现文化素质教育

文化素质教育是高等教育的根本内容之一。教育的根本是“育人”,是使受教育者成为全面发展的“文化动物”,这就要求教育的内容要比较全面,既要有科学文化教育(专业教育),又要有人文文化教育。文化素质教育理念的提出,正是体现了这一高等教育的根本内容。文化素质教育的关键在于弥补人文文化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的“鸿沟”,目标在于重建高等教育的整体性。

在财务管理课程体系的设置中如何兼顾专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这是教学学界面临的一个长期实践问题。首先,不要把专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搞成“两张皮”,可通过设置大学低年级“核心课程”的方式把文化素质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例如设置大学语文、美学哲学、历史、心理学、管理伦理等课程,同时在低年级课程体系的设置上考虑如何和高年级的专业课相衔接。其次,也不要把文化素质教育搞成“大而全”,在课程体系的设置上要宁缺勿滥,各高校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教学资源优势及财务管理学科专业结构,集中力量开设几门质量上乘的素质教育系列课程,可在低年级分几个学期由浅入深的逐步学习。这样在减少课程数量的基础上,便提高了文化素质教育的质量。

四、加强课程体系设置中的实践教学环节

财务管理学科像其他管理类学科一样,具有极强的实践性,在教学中一定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但是,现在财务管理课程体系的设置中存在重视理论而忽视实际和实践的问题,造成学生在教学中“一学就会”而在实际工作中“一用就懵”,例如在课堂教学中,学生对资本成本率的测算运用自如,可是到了实际工作中,面临企业复杂而充满风险的筹资环境,无法科学确认必要报酬率,继而无法测算资本成本率。鉴于财务管理实际决策所面临的环境存在极大的不确定因素,因此在课程体系设置中引入贴近企业实际的实践教学环节尤为重要。与企业界加强联系,形成对口实习实践基地,邀请资深财务专业人士开设讲座,同时引导学生深入企业实际进行调查研究,使学生在实践中自觉运用课堂学习的理论知识,把企业实践和课程理论有机结合起来。

参考文献:

[1]向德伟:关于财务管理专业学科体系和课程设置问题的探讨[J].会计研究,2003,(3):56-58

[2]刘淑莲:关于财务管理专业课程构建与实施的几个问题[J]. 会计研究,2005,(12)36-41

金融科技的范畴范文6

关键词:原型 翻译 商务英语 隐喻语块

一、引言

商务英语作为英语的一种社会功能变体,包括商业广告、商务信函、商务公文、营销英语、法律文书、协议或合同等多种文体,有其特殊的行业词汇特征和程式结构,其中预制语块起着独到的作用(李昌标、于善志,2010:32)。英语语块言简意赅,信息密度大,简化了表达方式,有利于提高语言交流的有效性和流利性。然而,在实际的商务英语翻译中,英语语块,特别是隐喻语块的翻译不当常常影响有效的商务沟通,如把“financial disclosure(财产申报)”当成“财政泄露”,把“lose one’s shirt(输得精光;做生意亏得负债累累)”译成“丢失了内衣”。究其根源,在于译者对商务英语行业中的隐喻语块不熟悉,对翻译过程中的认知机制不重视。尽管译界对隐喻语块的翻译已有多视角论述,但商务英语的隐喻语块翻译尚需探究,因此,本文试图从原型理论的视角探讨商务英语隐喻语块的翻译,从而帮助语言使用者更为有效地进行商务英汉翻译与交流。

二、原型与翻译

认知科学的原型理论是一种范畴化理论,即用来解释人类如何通过分析、判断、归类等方法对客观世界进行认识和定位的一种理论。该理论起源于对传统经典范畴观的置疑和挑战,并形成了系统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

(一)经典范畴理论

两千多年前,亚里士多德对人类如何进行范畴化进行了思考,提出了经典范畴理论。Taylor(1995:23~24)总结了他的理论:“1.范畴皆由范畴成员共有的一组充分而且必要的特性来界定的;2.特征是二元的;3.范畴有明确的边界;4.范畴内的所有成员地位相等”。传统的经典范畴观一直影响着哲学、心理学、语言学和人类学等领域。同样,翻译研究也一直深受经典理论的影响。表现之一是,翻译理论中出现了无数的二元对立观,如直译与意译、形式与意义、形似与神似、异化与归化、忠实与不忠实、可译与不可译、翻译作为艺术与翻译作为科学等等互相冲突的思想与方法(谭载喜,2011:14)。然而,更多的时候,经典范畴观对范畴进行非此即彼的二元划分,往往给人们带来两极化或者绝对化的思维模式和认识方法,因而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

(二)原型理论

原型范畴理论(简称原型理论)是认知语言学的主要理论之一。20世纪50年代,维特根斯坦(L.Wittgenstein)通过对“Spiel(游戏)”范畴的研究,第一个发现古典范畴理论的缺陷,提出了“家族相似性(family resemblance)”理论。1969年,伯林和凯(B.Berlin & P.Kay)对多种语言中的颜色词研究发现人们对焦点色(focal colors)容易辨认,对某一基本颜色(basic colors)的界限划分不一致,表明使用不同语言的人对最典型的颜色的认知是一致的,且相邻颜色之间的界限是模糊的。到了70年代,罗施(E.Rosch)从对颜色焦点色延伸到其他物体的心理背景研究,认为“原型是人们对世界进行范畴化的认知参照点(cognitive reference point),所有概念的建立都是以原型为中心的”。他总结研究发现认知者的概念系统是用原型和基本层级来组织的,原型具有典型特征。范畴中的成员具有家族相似性特征,但它们的地位不平等,典型成员(原型)处于范畴的中心,向非典型成员辐射,非典型成员按其与原型的相似程度呈递减趋势排列,直至范畴的边缘。泰勒(J.Taylor,1995)与温格瑞尔和施密德(E.Ungerer & H.Schmid,2001)等学者概括总结了前人的研究成果,进一步完善了原型理论。笔者大致归纳如下:范畴是围绕原型构成的,判断某个物体是否属于某个范畴,是以其和原型之间是否有足够的家族相似性为依据的;原型是范畴的中心代表,是范畴内最典型的成员,在感知和记忆中是突显的;范畴的边界是模糊、开放的,一个范畴往往和其他范畴有所交叉。

总之,原型理论走出了对范畴认知的二元对立模式,强调范畴的原型性和范畴边界的模糊性,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二元对立、非此即彼的认知缺陷,有利于人们更好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这其中也包括翻译。

(三)原型理论与翻译

在国内,将有关原型理论融入到翻译的相关研究还非常少。李和庆和张树玲(2003)主要论述了原型的几个特性:归纳性、动态性、经验性、规约性,并分析语义和语用原型如何帮助译者在句法和语篇层次上更好地认识原文、再现原文。王仁强和章宜华(2004)则从原型的角度对翻译元理论进行了阐述。他们认为:“翻译规范是一定社会历史背景下的理想翻译(翻译原型)的要求,是译者和译作读者的认知参照点。符合或接近翻译规范(翻译原型)的译作是典型的翻译,是佳译;偏离翻译规范(翻译原型)的翻译是非典型的翻译,是边缘的翻译。”杨炳钧(2004)提出了翻译原型论,以原型理论为指导,较系统地研究了翻译的定义、本质、原则、译作与原作的关系等,他认为“翻译就是试图通过目的语寻找一个最佳源语样例的活动。”毛明勇(2007)提出基于原型的翻译等值观就是“翻译不在于能否找到对等的语言形式和语言意义,而在于能否找到相应的原型样例,并向原型样例趋同”。谭载喜(2011)认为“翻译范畴刚好呈现出原型范畴的特点”,“狭义的翻译,或者说理想的语际翻译,就是翻译原型的形态表现”。

笔者认为,有如原型理论对一般范畴所阐释的那样,翻译范畴的各个内部成员各具不同的成员地位。翻译包含有多种形式和类型,既包括作为典型成员的翻译原型,也包含与翻译原型有所不同的其他形式的翻译。因此,翻译是以“翻译原型”为典型成员的一种活动,翻译过程就是译者在目的语中寻找最接近翻译原型样例的认知活动。商务英语隐喻语块的翻译同样体现出原型效应,译者不应仅仅留于形式上的语码对应转换,而要尽量在译语语篇中寻求建立最贴近语义原型的最典型样例,通过具有最大相似性的译语语块更准确地再现原文语义。

三、商务英语隐喻语块的原型翻译

商务英语用于商务场合,是一种专门用途英语(English for Specific Purposes,即ESP),它涉及国际贸易、国际合同、国际金融、国际运输、涉外保险、技术引进、招商引资、对外劳务承包与合同等等,既具有普通英语的语言学特征,还具有独特性(李艺倩,2010:32)。商务英语中存在大量隐喻语块,如“trade barrier(贸易壁垒),asset bubble(资产泡沫),balance sheet(整体财务状况),a bear/bull market(熊市/牛市),knockout product(拳头产品),package plan(一揽子计划),switch trade(转手贸易),rock-bottom price(底价),face price(股票面值),Tablet PC(平板电脑),corner the market(垄断市场),information super highway(信息高速公路),career bottleneck(职业瓶颈),star-rated hotel(星级饭店),call at(船只靠岸)”等。

伴随生产力的进步和经济的全球化,商务英语在国际商务交流中的作用日益突显,人们恰当理解和翻译商务英语隐喻语块对于商务交流的有效进行至关重要。由于商务英语隐喻语块的翻译同样体现出原型效应,因此笔者提出用范畴性翻译、模糊性翻译来指导译者的翻译活动过程。

(一)范畴性翻译

范畴的认知是主体-客体认知的产物,所有事物的认知范围是以概念上突显的原型来定位的,原型对范畴的形成起着重要作用。一个范畴的原型具有两个特征,一是它具有认知上的优先性(perceptual salience)或经济性(cognitive economy),二是与特定范畴的各个内部成员相比,人们对范畴原型的认同度最高。表示范畴的类属词往往连同它们的范例贮存在人们的记忆中,范例处于范畴的中心,越是靠近范畴中心的词,越具有原型特征,居于核心的便是原型,原型是理解语义的范本。因此,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引入分析范畴的原型,寻求读者优先认知和高度认同的译语,即“范畴性翻译”。

(1)a.It is not surprising,then,that the world saw a return to a floating exchange rate system.

b.The structure in debt is obviously prone to floating debt financing.

c.Floating policy is of great importance for export trade;it is,in fact,a convenient method of insuring goods where a number of similar export transactions are intended.

语义范畴围绕原型这个认知参照点不断向外扩展,形成边界难以确定的更大的范畴,抽象程度也不断提高。这种语义范畴扩展也解释了词义范围扩大、形成多义的现象。因此“floating”虽原比喻物体在水中漂浮不定的状态,现在a、b、c中组成了三个意义迥异的专业商务英语隐喻语块,这是语义范畴扩展的体现。a句“a floating exchange rate system”用于金融行业,指汇率制度完全受市场力量决定,可自由变动。直译为“浮动汇率制”,简洁又形象,既容易被中文读者所理解,且接近英文读者所理解的范畴,体现了该译语在认知上的优先性或经济性。b句“floating debt”是指将在1年(含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虽然中文有“流动负债”和“短期负债”这两种说法,但前者回译成英文更多的是“current liability”,因此在该范畴的两个成员相比,人们对“短期负债”的认同度最高。另外c句“Floating policy”则运用于海运保险领域,指用以承保多批次货运的一种持续性长期保险凭证,如直译成“浮动政策”,中文读者和英文读者就对本义认同不一致。但为了使其译语更加贴近原意,译语“统保单”虽与“floating”本义截然不同,但却避免了歧义。

(2)从周五(12月24日)开始,车辆登记将采用车牌摇号的方式进行。

车牌摇号指随机抽取车牌号码,由于其与抽彩的操作方式相似,都具有不确定性和偶然性,译成英文为“license-plate lottery”。“lottery”原意是指“抽彩给奖法”,比如“football lottery”就是“足彩”,“lottery industry”就是“业、业”,“welfare lottery”就是“福利”。此处的车牌摇号虽没有以金钱和奖品来交换,但该译语既有认知上的优先性和经济性,又比“license determining”等译语认同度高。

(二)模糊性翻译

原型理论一方面认为同一范畴的成员不是由共同特性决定的(没有哪一组特性是所有成员共有的),而是由家族相似性所决定,有的成员比其他成员享有更多的共同特征,即“模糊的相似性”(赵艳芳,2011:58)。另一方面,原型理论认为范畴的边界是不明确的,在边缘上与其他范畴相互交叉,即“边界的模糊性”。语义范畴也表现出家族相似性结构,没有明确的边界,随着范畴的扩展其边缘变得越来越模糊,并且出现与其他语义范畴的交叉。模糊语言在商务交际中的使用能够提高客观准确性,增强机动灵活性,使语言更加含蓄、委婉、礼貌,而且生动、形象、幽默(廖瑛、莫再树,2004:267)。译者在翻译商务英语隐喻语块时,在准确理解原文的基础上可巧妙运用模糊性翻译,跨越英汉语言文化差异,实现最贴近语义原型的原型翻译。

(3)a.My offer was based on reasonable profit, not on wild speculations.

b.There is a massive number of mainly British consultants coming in at silly prices to gain entry into the market.

在有关数量、程度的翻译方面,由于源语和译语读者对某一表达的原型理解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模糊性翻译可以使译文与原文实现功能上的等值。以上两句含有隐喻语块“wild speculation”和“silly price”,以“wild”和“silly”修饰名词,表达程度。a句中“wild”原意是“野生的、荒凉的”;b句中“silly”原意是“愚蠢的、傻的”。事实上,不同人对“wild”和“silly”的程度判定具有模糊性。由于贸易双方对产品价格的接受程度不同,故用相似的模糊性描述一些行为、动作的程度,故可分别译成“我的报价以合理利润为依据,不是漫天要价。”和“许多英国顾问公司争相以低得令人难以置信的价格打入该市场。”译语“漫天要价”和“低得令人难以置信的价格”虽字面上没有翻译“wild”和“silly”,但意义却有很大的相似性,且使语言更加含蓄、委婉。

(4)Developing countries,though,suspect that the EU wants to use environmental issues as a back door to protectionism.

在有关跨文化交际的商务英语隐喻语块中,由于“隐喻在不同民族语言投射的取向或概念组织转换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陈振东、杨会军,2007:40),所以大多情况下,源域到目的域的映射方式存在较大差异甚至矛盾,这时译者使用模糊性翻译,可以最大限度弥补隐喻翻译中的意象损失,避免交际障碍。例(4)中“as a back door”并无汉语中的“走后门”的意思,这里的“back door”范畴的边界是不明确的,在边缘上与其他范畴相互交叉,投射为“另外的理由”的意思,故可模糊译为“但发展中国家怀疑欧盟会打着保护环境的幌子进行贸易保护”。

四、结语

传统翻译理论依靠经典范畴理论,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翻译原型观的引入将翻译置于认知范畴,有助于提高对翻译本质的科学认识,增强翻译活动的说服力。范畴性翻译、模糊性翻译这两种翻译方法的提出能使译者在原型理论的指导下更好地进行商务英语隐喻语块的翻译活动,提升源语和译语读者对翻译原型的认同感,从而有效地进行商务交流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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