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指导意见范例6篇

城市管理指导意见

城市管理指导意见范文1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镇为主体、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整体推进”的原则,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运行管理机制,逐步把农村环境卫生纳入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轨道,从根本上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努力营造清洁舒适、文明和谐的城乡环境,持续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环卫管理体系,形成“镇村收集、市运输处置”的生活垃圾收运机制,逐步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使城乡环境卫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卫生意识显著提高,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三、组织实施

(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根据区域分布、地形地貌、人口总量等条件,4月底前,将全市375个城中村、园中村、乡镇驻地村、主要交通干道沿线村纳入环卫一体化管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创新思路,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环卫管理新模式,年底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市环卫管护中心负责制定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村(居)环境综合整治验收标准,对实施环卫一体化的村(居)进行验收审批,做到整治一个、验收一个、纳入一个。各乡镇(街道)、村(居)要按照验收标准,集中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彻底清理积存垃圾,为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奠定良好基础。

(二)配齐设施,健全队伍。按照2-3个乡镇建一处垃圾转运站的标准,在全市规划建设7处垃圾转运站,住建委、国土资源局、环卫管护中心负责选址规划,做好用地、立项、环评等各项手续办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建设;年内镇垃圾转运站建成投入使用。各乡镇(街道)按照每30户设置一个垃圾箱的标准,规划确定各村垃圾箱位置;环卫管护中心在对各乡镇(街道)、村(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负责把垃圾箱安装到位。各乡镇(街道)按照每100户设1名保洁员的标准建立专业保洁员队伍,并配备专人对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存放;同时,每村设立1名环卫监督员,负责政策宣传、全民发动、监督检查等工作,并引导村民将生活垃圾入箱、定点倾倒建筑垃圾,及时制止乱排乱倒垃圾、损坏环卫设施等行为。各乡镇(街道)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安排2~4人成立专门管理办公室,具体承担本乡镇(街道)城乡环卫一体化的组织发动、宣传引导、费用收缴、检查考核、推进落实等工作;环卫管护中心、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村级保洁员和监督员队伍的管理、指导和服务,督促做好各村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工作。

(三)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各乡镇(街道)、村(居)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积极探索全托管式、半托管式和自我服务式等环卫管理模式,实现村级垃圾的“日产日清”。对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村庄,要创新思路,结合各村地域特点和群众生活习惯,对生活垃圾进行科学分类分拣,最大限度地降低运输处置总量,提高无害化垃圾的就地处理率。市住建委、环卫管护中心和各乡镇(街道)要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立“五个一”管理制度,即:有一套完善的农村垃圾管理和卫生评比等规章制度、有一个妥善解决保洁员工资的渠道、有一套切实提高农民卫生意识的教育办法、有一套过硬的农村垃圾处理督查制度、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奖惩措施。同时,各村(居)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会的作用,通过村民代表会制定村规民约,划分村民卫生责任区,与村民签定门前“三包”责任状,规范和约束村民卫生行为,真正做到“污水乱排有人问,垃圾乱放有人理,沟渠淤塞有人清”,不断巩固农村环境整治的成效,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的长治久洁。

(四)创新举措,多元筹资。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建立市、镇、村三级共同承担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经费保障机制。市财政承担全市垃圾转运站、垃圾箱、环卫车辆建设购置费用。各乡镇(街道)、村(居)承担所辖道路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处置等费用。乡镇驻地有关企事业单位、经营业户承担各自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处置费用。各村(居)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村集体拿一块、社会捐一块、群众集一块”等形式,筹集村级环卫费用,也可采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形式筹措。乡镇(街道)、村(居)承担的费用由社区服务中心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市、镇、村三级环卫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市财政根据环卫一体化检查考核情况,年底对乡镇(街道)实行“以奖代补”,具体奖补办法由市财政局、环卫管护中心共同研究制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人员、职能和责任,及时协调处理工作推进中的相关问题。市、镇、村三级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把任务目标落实到具体村庄和道路,明确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城市管理指导意见范文2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对四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考核工作。

(三)参与占用城市人行道路开展各种活动的联审工作职责。

(四)参与市内洗车、修车行业设立的联审,并在城管职责范围内实施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经法定程序颁布后组织实施。编制城市管理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制定城市管理领域城市执法工作目标,统一部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市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及行使规定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四)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调度重大行政执法活动。负责查处跨区、跨单位及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违法案件。

(五)督查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和四区城市管理方面超过处理时限和不作为的综合执法事项。

(六)负责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业务工作的衔接和协调。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七)提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政策、标准和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八)承担环境卫生工作和环境卫生行业管理责任。负责市容监管工作。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临时占用道路、举办各类大型活动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大型广场、公共绿地、旅游景点、高(快)速公路等环境卫生设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十)与相关部门就占用城市人行道路开展各种活动的行为提出联合审批意见,指导辖区内对违法占用城市人行道路的各种行为进行督办查处。

(十一)参与对市区内洗车、修车行业管理,会同交通、工商、公安等部门研究提出洗车、修车行业的审批意见,并指导辖区在城管职责范围内实施管理。

(十二)监督、指导城区城管部门、垃圾处理企业规范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渣土)的收集、清运、处置和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负责受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与投诉。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和考核工作。承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十四)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及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十五)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重要会议组织和来往文件处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务、人事、财务、工会工作;负责文书档案、保密、印信、办公设备及用品的管理;负责城市管理重大决议事项、阶段性工作和领导交办工作的协调、检查和督办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联点帮扶工作;负责对外联络、交流和接待工作;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市环卫工人救助会秘书处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起草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起草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政策、标准和规章制度;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宣传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机关普法工作。

(三)市容管理处

负责编制全市市容管理方面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市容管理的指导、监管和检查工作;负责城市单体楼亮化工作;负责有关市容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违法建设拆除的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四创”市容环境卫生组织工作;负责全市市容方面的项目建设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就占用城市人行道路开展各种活动的行为提出联合审批意见,指导辖区对违法占用城市人行道路的各种行为进行督办查处;负责参与对市区内洗车、修车行业管理,配合交通、工商、公安等部门研究提出洗车、修车行业的审批意见,并指导辖区在城管职责范围内实施管理。

(四)环境卫生管理处

负责编制全市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环境卫生管理的指导、监管和检查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行业管理;负责监督、指导城区环卫部门、垃圾处理企业规范实施城市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渣土)的收集、清运、处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大型环卫基础设施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并对全市环卫基础建设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大型广场、公共绿地等环境卫生设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有关环境卫生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全市环卫作业机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专项考核工作;负责全市环卫方面的项目建设;负责局机关招商引资工作。

(五)综合处

负责制定全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目标,对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负责制定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使相对集中的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全市重大行政执法活动;负责查处跨区及全市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违法案件;负责与集中处罚权原管理部门业务工作的衔接和协调;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委托工作;承担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城管“110”投诉受理工作。

(六)执法监督检查处

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制定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日常监督、监察工作,查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纠正和处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处罚不当和不作为行为;负责受理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与投诉;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和考核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协管员的培训、考核、工资审核工作;负责城管系统行风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7名,机关用事业编制为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城市管理指导意见范文3

关键词:城市景观 规划管理控制 城市设计

Pick to: the city landscape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is a new subject,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modern city landscape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present situation, from city landscape planning control and management point of view,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urban design specification" concept, put forward the management concept, mechanism of management, operation system suggestion.

Key words: the city landscape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control urban design

中图分类号:P90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城市景观在某种意义上与城市形象和城市视觉环境相通,是指在城市范围内各种视觉事务和视觉时间构成的视觉总体,是城市实体环境所反映出来的城市形象,是人工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结合体,除了包括所在地的自然风貌,还包括城市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人文景观。城市景观的形成是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和风景园林师共同塑造的结果,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历史的积累和文化的积淀。城市景观规划管理是城市规划管理的一部分,是指政府通过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管理措施等手段,对城市建成环境的公共干预,主要是针对城市形态的建立和发展及城市景观形成的公共价值领域。

1、城市景观规划管理现状

在景观规划管理中,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景观控制的主要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为下阶段的设计提供整体的控制依据,其主要内容是指标体系,包括指令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将有关城市形态的研究纳入控制之中,对城市景观的形成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控制性详规往往只注重指令性指标,而忽略了指导性指标,而指导性指标中对建筑物色调、风格、形体的等方面的要求恰恰对城市景观的控制起关键作用。规划管理者,在依据控制性详规设定规划条件和审定设计方案的过程中,设计师的水平、管理者的素质水平和喜好往往决定着设计方案的最终命运,控制依据显得苍白无力。况且,城市景观包含复杂多变的要素和丰富深刻的内涵,单凭几个数字指标的控制远远达不到对城市景观的要求。

2、城市景观规划控制

寻求一套科学合理、操作简便的设计控制办法,是搞好城市景观规划管理的重要前提。这里提出在现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继续深化,融入景观设计的内容,编制出“城市设计导则”,作为控制性详规的一部分,共同指导下一步的建筑方案设计和景观设计。城市设计导则可以说是控制性详规的具体化和形象化,从人的行为、心理诸如艺术性、可读性出发,将控制性详规中的技术功能指标进一步深化、细化,重点研究建筑的空间体量、色彩形式及其与其他建筑的关系、周围环境景观的人性化处理等,是工程项目设计时的必要参考。其表达形式可采取文字叙述结合图解示意方式,文字表达应简单明了,易于理解,既要表达出对形体环境设计要求和意向建议,又不构成严格的限制和约束,不影响设计师的创作思维。

3、城市景观规划管理

3.1管理理念

要树立先进的管理理念,即:尊重自然,尊重历史,尊重公众。尊重自然,即是尊重城市原有的自然生态环境,这是塑造城市景观的基础,离开了自然环境的城市景观,必将是缺乏生命力的;尊重历史,就是延续城市历史的文脉,激起人们对城市美好的回忆,创造城市良好的文化景观;尊重公众,就是尊重公众的心理感受,因为公众才是城市景观的真正体验着,离开了公众,城市景观就失去了意义。

3.2管理机制

制定城市景观规划设计法规,强化城市景观规划控制的法律地位,从法律上保证景观规划控制“有法可依”。其实早在1991年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就已明确指出:“在编制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都应当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对城市空间环境作出统一规划,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城市景观的艺术水平。”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生产力水平的原因,一直以“适用、经济”的原则为主,忽略了美观。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将景观规划的内容作为各个城市规划阶段必不可少的内容。

彻底改变原来以行政命令为主的管理模式,构建科学、民主、先进的管理体制。可以成立专家委员会,从城市景观的角度来评议设计项目,并对项目的审批有相当的决定权。虽然好多城市已设立了规划专家委员会,但人员大都是规划部门的内部人员,而且对项目的决定权也小。需要充实一些环境专家、美学专家以及非专业人士,并授予其相对独立的裁决权。

建立完善的景观规划设计管理制度。目前景观规划设计机构还不多见,好多中小城市没有专业的景观规划设计机构。要鼓励具备这类专业水准的单位和个人成立更多的景观规划设计机构,不断壮大景观规划设计队伍。要提供更加宽松的条件,也要加强对景观规划设计机构的管理,切实提高景观规划设计水平。建立健全景观规划设计人才培育制度。高水平的城市景观规划设计,必须要有高水平的景观规划设计人才来完成。因此,要在高校中增设景观设计专业,为社会培育更多的景观专业人才,并对现有的景观规划设计和管理人员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城市景观规划工作的业务水平。

3.3运行机制

城市景观规划管理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一部分,仍要靠一定的运行机制来实施,包括法律与行政机制、协商机制、公众参与机制等。其中法律与行政机制是保证,就是将城市设计导则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下来,并通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利用行政手段落实到建设项目中去。涉及到一些难以度量的因素如建筑环境及品质特征等,需要在规划管理者与开发者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和磋商机制,这有助于双方对所要达到的目标和采取的对策达成共识。另外,随着公众环境意识与参与意识的不断增强,建立公众参与机制也是非常必要的。好多城市也都在这方面作了有益的尝试,比如规划的公示制度等,但缺少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许多时候公众只是被动的接受。其实公众参与应该是全过程的参与,从规划设计的公众感知和意愿调查开始,到设计过程中公众意见的征询,到规划成果的实施监督,都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途径来保证公众参与,并把公众的意见及时反馈到规划管理工作中来。

4、结语

现代城市景观规划管理是一个崭新复杂的课题,不仅涉及到理论认识问题,还涉及到管理机制问题。笔者在日常的工作学习中总结了一些有益的思路,提出“城市设计导则”的办法,从城市景观规划的设计控制到规划管理,进行了一系列的探讨,提出了城市景观规划管理的管理理念、管理机制、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建议。随着我们对城市景观认识和研究的不断深入,我国城市所面临的城市景观症结问题也会逐渐得到改善。

参考文献

[1]俞孔坚.景观的含义.《时代建筑》2002(1):14-17

城市管理指导意见范文4

第一条 智慧城市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为加强现代科学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行中的综合应用,整合信息资源,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转型,指导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实施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的范围包括设市城市、区、镇。

第三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成立智慧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 试点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是完成当地试点任务的责任主体,负责试点申报、组织实施、落实配套条件等工作。

二、申报

第五条 由申报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申报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第六条 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已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

(二)已完成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编制;

(三)已有明确的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保障渠道,如已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四)责任主体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组织管理。

第七条 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文件及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签章)。

(二)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纲要应体现以现代科学技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理念,明确提出建设与宜居、管理与服务、产业与经济等方面的发展目标、控制指标和重点项目。

(三)智慧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具体内容:

1 基本概况。包括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现状,社会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情况等。

2 可行性分析。包括创建国家智慧城市的需求分析、基础条件和优势分析及风险分析等。

3 创建目标和任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照《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提出合理可行的创建目标和建设任务,以及建设期限和工作计划。

4 技术方案。支撑创建目标的实现和服务功能的技术路线、措施和平台建设方案。

5 组织保障条件。包括组织管理机构、相关政策和资金筹措方式等。

6 相关附件。

三、评审

第八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组成国家智慧城市专家委员会,委员会由城市规划、市政、公共服务、园林绿化、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管理和技术专家组成。

专家委员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并负责智慧城市创建的技术指导和验收评定。

第九条 评审程序包括材料审查、实地考查、综合评审等环节。评审专家组从专家委员会中抽取专家组成。

(一)材料审查。专家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审查。

(二)实地考查。专家组对通过材料审查的城市进行实地考查,考查内容包括信息化基础设施、应用系统建设与应用水平、保障体系和建设基础等,并形成书面意见。

(三)综合评审。专家组通过查看申报材料、听取工作和试点实施方案汇报、听取实地考查意见和综合评议等程序,对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进行综合评审,并形成综合评审意见。

第十条 综合评审意见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智慧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后的试点城市名单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

四、创建过程管理和验收

第十一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与试点城市(区、镇)人民政府签订国家智慧城市创建任务书,明确创建目标、创建周期和建设任务等内容。

第十二条 承担试点任务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创建工作行政责任人,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试点工作实施管理力/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实施工作。

第十三条 试点城市在创建期内,每年12月31日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交年度自评价报告,说明预定目标的执行情况。根据年度自评价报告,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实地考查建设工作进展,并形成年度评价报告。

第十四条 创建期结束后,住房城乡建设部智慧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创建任务书组织验收。对验收通过的试点城市(区、镇)进行评定,评定等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二星和三星。未通过验收的允许进行一次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后组织复验收。

第十五条 评定结果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智慧城市领导小组核定后,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命名其相应等级的国家智慧城市(区、镇)。

城市管理指导意见范文5

关键词:主干法 可操作性 法律监督

欧洲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发展背景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体系发轫于欧洲,最先出现在英国。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宣言法阶段和主干法阶段。所有早期进入市场经济国家的第一部部级城市规划专门法律 , 都带有明显的宣言性倾向, 并以此作为一个国家统一的城市规划专业法律体系的初步基础。1848年英国诞生了一部《公共卫生法(Public Health Act )》,从此,现代城市建设拉开了法制化发展的序幕。

各国在本国的城市规划宣言法诞生之后 , 都经历了一个逐步完善和修订阶段 , 使城市规划法 的可操作性得到了不断的加强 , 城市规划法的涵盖面得到了不断的补充。城市规划法系的建设从 宣言法阶段进入主干法与辅助法相结合的阶段。 德国在1987 年编制了《

建设法典 》就是主干法阶段的代表。

德国城市法规体系历史沿革

德国在20世纪之前只有一部 《城市公共建设法》 。并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规划法。1868年以及1875年,巴登和普鲁士分别颁布了《建筑红线法》,标志着德国城市规划法的诞生。直到1960年颁布的《联邦建设法》,这才是德国的第一部全国性的城市规划法。

1970年后,德国的城市规划管理法规体系有了重大发展,由于城市建设的兴盛,颁布了众多法律法规,逐渐形成了完备的城市规划管理法规体系。针对德国城市的快速发展,部分城市的旧城区面临大量拆建,1970年德国颁布了《城市建设促进法 》 ,制订了特殊的规划措施和财政资助等条款。1976年,为适应石油危机造成的城市产业结构变化,保护和更新现有城市结构,颁布了《联邦建设法补充条例》 。1980年代起,德国改变了60、70年代大面积、推平头式的旧城改造,转向小步骤、谨慎的城市更新,这一条例简化了旧区改造的法律程序。

1987年颁布了新的《建设法典》。综合了《联邦建设法》和《城市建设促进法》两者的内容,并进行了适当的修改。新增了新出现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重新利用废弃土地、旧房更新、旧城复兴等方面的内容,这部法律是德国规划管理法规的核心法律。

德国城市规划核心法解读

1987年颁布的《建设法典》确定了德国城市规划法的基本框架。这部法律后来通过多次修改,但是依然保持了主题框架,作为现代德国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的和心法存在。德国的整个城市规划法规体系都是建立在这部法律的基础之上。在整个世界规划法规体系当中,都是非常具有代表意义的。

根据德国城市规划的法律体制,《建设法典》本身并不涉及建筑的具体法律规范,主要从城市规划出发,处理规划和建设项目审批,包括保障并能征购公共建设需要的用地;将公共和私人建设项目纳入城市结构秩序和城市形式秩序设想的框架。

《建设法典》共分一般城市建设法、特殊城市建设法、其他法规和以前法律的过渡和终止规定等四大部分。一般城市建设法以《联邦建设法》为基础,特殊城市建设法以《城市建设促进法》为指导。

一般城市建设法的主要法律手段是制定建设导则和建设规划。 主要对城市这个层次上的建设指导规划进行了划分,将其分为预备性建设指导规划(即土地使用规划),以及约束性建设指导规划(即建设规划)。

特殊城市建设法是针对旧区改造和城市开发的特殊问题而制定的。城市建设中的旧区改造措施、城市建设的开发措施、保护条令和城市建设命令、社会规划对困难者的经济资助、租赁关系、与改善农业结构措施有关的城市建设措施等都属于特殊城市建设法的范畴。

德国城市规划编制流程解析

德国城市规划编制流程和我国的相仿,也大体分为以下三个部分:组织、编制和实施。

在规划组织阶段,德国的镇、区肩负着管辖地方权限之内的自治管理以及作为国家派出机构的委托管理两方面的职责。而从事城市发展规划和城市规划管理的机构形式和从属关系几乎是相对独立的。在德国,城市规划管理的机构形式可以根据各个城市议会和市政管理当局之间不同管理权限进行划分。

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许多问题通过企业化的途径加以解决更快。因此,德国不少镇、区成立或者组建了为城市更新和城市改造服务的市场化公司,以便利用市场的优势。

在规划编制阶段,镇区政府对规划编制的只保留委托权,以及镇、区议会对规划的审议权,特别强调公众参与,分为2个阶段:一是在规划编制之前,邀请有关部门和市民就规划的编制和调整提供建设性意见,二是在规划编制完成后,通过规划展示向市民征集批评意见。

在规划实施阶段,为了保证建设导则的顺利实施,尤其是为了保证建设导则要求的维护全民福利所需要的公共用途的用地,包括道路用地、公共开敞绿地、公共建筑用地的征用,德国制定了强行征购、禁止改建等法律手段。

由于制订具有法律约束作用的规划控制各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所有地区的建设发展都需要在共同的建设目标下得以控制和引导,在法律上对不同地区的建设发展采取了不同的法律手段,但是又都将它们纳入统一的规划目标框架之内。

德国城市规划法规的借鉴与总结

德国是一个非常严谨的国家,法制化程度也很高。从它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当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个值得借鉴的特点,用于指导我国的城市规划法律体系建设:

一、对土地使用者的约束力很强。

德国城市规划法除了含有规划编制和管理的内容之外,主要还是土地使用的法律,严格规定了土地使用者在自由支配土地财产的同时承担相关的法律义务。

二、规划控制更加细致有效

在德国,由于起法律约束作用的规划是建设规划(类似于修建性详细规划)而不是城市的发展规划,规划的实施能力和法律约束力都要更加细致和便于实施。

三、重视公众参与,并有明确的实施规定

德国的建设法则明确规定,在规划制定过程中必须尽早告之市民有关规划的目标、规划方案和影响,以便于及早听取市民的意见进行规划修改。建设指导规划在接受市议会审议时必须向公众公开展示听取意见一个月,这些都一直被严格地执行。

参考文献:

城市管理指导意见范文6

一、明确工作的目标要求

按照市委要求,紧紧围绕“抢抓新机遇,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向更高层次提升”这一主题,在前一阶段深入开展学习调研的基础上,组织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党员干部,紧密联系城市管理事业发展的工作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思维理念是否更新、工作思路是否清晰、落实措施是否得力、现机制是否科学、工作成效是否明显”为重点的自查自纠,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查找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现实问题。重点分析了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及促进科学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分析检查,切实找准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根源,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理清科学发展思路,明确工作方向,进一步统一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在事关科学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为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奠定坚实基础。

二、第二阶段工作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分析检查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的重要阶段,是对学习调研阶段工作效果的检验,也是下一步解决问题的基础工作,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按照市委要求,城管局落实了活动重点环节的全部任务。

(一)通过征求意见深入查摆问题,分析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科学发展观。

一是继续征求意见。局党组(机关党委)采取座谈、走访、问卷调查、设置征求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向市直机关单位,各区城管、环卫、爱卫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以及市民群众分别发放千余份意见征求表,重点征求了服务对象和广大干部群众对城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查找了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将各种意见分类整理、归档,及时反馈,认真反思,切实找准了阻碍科学发展的结症和根源,分析了思想上的差距,进行自查自纠,自行整改和责成整改,为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奠定了基础。二是深入查摆问题。局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以及普通党员对照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开展了“五对照五查找”和“三查三看”。着力找准了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了问题的主客观原因。三是初步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张国彦局长局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起草和修改工作。班子成员在充分肯定的同时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中肯的修改意见建议,达到了统一思想,形成了促进**城管事业科学发展的共识。通过讨论研究、修改完善,报告从整体上全面回顾总结了十六届三中全会特别是近三年来我局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工作情况;深入细致的查找了班子中存在的问题和根源;并结合实际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工作思路。为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了充分准备。

(二)通过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分析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工作情况。

一是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气氛浓厚。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局党组(机关党委)邀请代荣民副市长和市委第四指导检查组,于12月5日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由党组书记张国彦主持,班子全体成员和局属单位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以及离退休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围绕“抢抓新机遇,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向更高层次提升”这一主题,结合学习调研阶段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畅所欲言,重点分析讨论了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班子成员对照《分析检查报告》查找了自己在思想、工作、作风和党性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了思想,提出了如何抢抓历史机遇,加快科学发展的建议和打算。会议认真检查了我局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了经验教训;形成了发展共识;达到了查找问题、分析根源、明确措施和努力方向的目的。

二是党员组织生活会质量效果明显。12月10日前,各支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组织党员召开专题的组织生活会,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初稿进行分析讨论,进一步查找了自身在贯彻科学发展观方面的思想差距和工作差距,分析原因,交流思想,统一认识,明确努力方向。机关党委领导参加了各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通报了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讨论和开展“五对照五查找”的情况。会议做到了要求严,质量高。三是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有深度份量足。根据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初稿进行分析讨论的情况,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了反复修改和完善,切实把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成果充分体现到了报告中。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主题鲜明、目标明确、实事求是,突出了我局特色,进一步加深了对“抢抓历史机遇,加快科学发展”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有利于促进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管理体制的逐步形成;将对我局搞好明年工作起到重要指导作用。

(三)通过组织群众评议和监督,深刻分析讨论了产生问题的根源。

一是发扬民主,汇集民意。局党组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具有代表性的直接和间接服务对象、基层单位代表和机关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进行广泛评议。于1月5日召开了群众评议大会。会议通报了形成的《分析报告》;邀请的各位代表积极发言;发放并填写了意见征求表。着重从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得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等方面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了评议。对群众评议中提出的意见,经过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完善了分析检查报告。二是公布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公示了正式形成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并报至市学习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第四指导检查组。

(四)通过用发展的眼光慎视意见建议,开展了典型案例剖析工作,着力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针对市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城市管理方面的35条、本局征求的12条以及民主生活会征求的11条意见和建议,党组会议进行梳理研究,确定了分管领导抓督查、相关单位抓落实的责任制,制订了整改措施、规定了完成时限,一些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逐步得以解决。一是加快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了城市服务功能。在区、市政府的支持下,配备了一大批环卫车辆,市容环境卫生清扫力度不断加大。今年,又开工建设了一批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实施了旱厕、三类公厕改造,添置了环保移动厕所,缓解了市民需求。渣土消纳综合利用、管理逐步正规。二是科学处理了生活垃圾,今年填埋垃圾24.9万吨,焚烧医疗垃圾430吨,处理渗滤液2.3万吨,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逐年增加,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了100%;在加快垃圾产业化进程方面,开辟了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引进**中科集团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目前已经签约。

三是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将街道、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环卫作业逐步纳入全市管理范围,不断加强管理力度和保洁密度,使环境作业和管理不留空白、不落死角;同时建立了国家卫生城市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全市目标考核之中,巩固提高了创卫成果。四是较好地处理了“市容”与“繁荣”的关系,宏观上适量开辟了经营市场,引导流动摊贩,方便市民生活。将全市街道划分为严管、控制和规范区域,在严管区禁止设摊,在控制区招标管理,在规范区灵活设置;划定季节性、限时性摊点,开辟农副产品销售通道,既方便群众又鼓励创业。微观上指定一些经营区域,建立便民摊区,合理实施了康居区、新街区占道摊区搬迁规范和改造工程(比如,寺南巷占道摊区整体搬迁,既满足了居民购物又防止了交通拥挤和卫生脏乱、噪音扰民等问题;对冷饮点、报刊亭、政府放心食品小推车进行特色改造)。五是不断提高占道摊区、摊点的设置档次和服务水平,加大摊点的卫生保洁力度,建立诚信经营、持久发展的循环机制,做到了管而不死、活而不乱。

六是缓解就业压力、关心低收入群体,今年为残疾人安排了60个经营摊点。七是与商家店铺交朋友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联谊会,帮助特困户排忧解难。借鉴外省市经验,整合城市管理资源,为政府节约了管理费用。八是优化了政务大厅窗口审批,实现了“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完善了审批制度,修改完善了《**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及办理流程图活页》,对行政审批办理方式、程序、公示项目、承诺时限、申请人享有的权利等内容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提出了系统、明确的要求,并向社会公开。实行了“一站式”审批和“一个窗口”、“一条龙”服务,将所有的审批业务放在窗口受理,大部分业务都能在服务窗口一次性办结,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九是积极参加领导访谈和走进电台直播间活动,与市民和热心听众面对面交流,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一一解答,拉近了执法与亲民的关系,改善了城管综合执法形象。

(五)通过积极引导推进,着力改进了党风和作风。

活动中,领导小组多次深入各党支部检查指导活动开展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目前,各党支部、机关科室、局属单位都普遍达到了经常开展政治学习和党课、警示教育;宣传比较广泛;行业法规培训全面开展。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五条禁令”、“六条规定”和行风督察力度增大;党务、政务公开和考勤制度不断完善;执法“一告知、二劝导、三警告、四处罚、五取缔”理念深入人心,“三声、四心、五主动”服务标准不断提高;提案办理及时,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氛围日益增强,活动成效明显。

三、存在的不足

总的来看,我局分析检查阶段的各项任务已圆满完成,为深入开展下一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和理论基础。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传统观念的因素。个别干部由于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比较深,工作中缺乏创新精神,还是习惯于用过去的理念和方式开展工作。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城管事业的发展,对全体干部职工都是一个崭新的课题,没有现成的经验和答案,这需要我们从思想观念方面不断适应,从实践锻炼方面不断努力,才能切实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二是主观方面的因素。个别同志对科学发展观存在着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对中央提出的新的发展理念,虽然坚决支持和拥护,但在具体的贯彻执行中,强调又好又快发展的决心不够。影响了大家提高贯彻科学发展观能力的自觉性和实效性。三是个别同志忙于具体执法工作,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不够系统不够深刻,有的虽然学了,但还不善于理论联系实际,不善于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城市管理实践。以上这些都直接影响了科学发展能力的提高。

四、针对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以及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明确了努力方向,形成了整改措施。

(一)加强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

一是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和国家领导关于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等内容,紧扣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将学习教育与明年的工作部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认识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拓进取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推动市容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进程,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探索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新方法,不断推进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进程,实现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发展目标;在新华街、步行街开展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试点工作,制定长远规划,进一步明确设置标准,促进户外广告业的健康成长和科学发展;实施城市管理长效综合考核,制定考核细则,不断巩固创卫成果。三是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效能建设工作,履行好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做到政策上宏观引导,制度上依法规范,方向上正确把握,全局上综合协调,过程上有效调控,总体上体现服务。

(二)强化措施,促进城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采取实践锻炼、在职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大人员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内部管理,加大考核考评力度,实行定期轮岗制度。二是转变管理理念。更加突出以人为本和发展的理念,深入了解群众的需求,加大市场建设力度,为占道经营着创造更加有利的经营、发展条件,积极引导其划行归市经营,努力使“市容”与“繁荣”的关系更加和谐。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全民参与。借助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城管法律法规,倡导文明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局面,让维护城市美好环境和良好秩序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树立良好的首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