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信息化管理范例6篇

税务信息化管理

税务信息化管理范文1

1 深化税收信息化建设、提高税务管理水平的必要性分析

1.1 是提高决策科学性的客观要求

近年来,经济环境不断变化,对税收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税收信息化的实现解决了纳税人业务范围和经营方式变化以及税源流动性加强给税收工作带来的挑战,为更加高效地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利依据。因此,继续深化税收信息化建设是国家提高决策科学性的客观要求,在更大范围内获取可靠的税收信息,让税收数据得到增值运用。

1.2 是实现服务优化的重要手段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服务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纳税服务工作也需要从维护纳税人权益的角度出发,满足他们的合理需求,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和满意度,营造良好的征、纳税环境。

1.3 是全面实现电子政务的必要准备

税务部门是国家的重要职能部门,深化税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是 推动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进程的基础,在信息技术的依托下改变传统税务管理模式和稽查手段,提高办事效率,为电子政务的建设奠定基础。

1.4 是节省税收管理成本的最佳选择

当今社会的信息技术发展非常迅速,税收工作信息化的实现让税务管理由原来的粗放型逐渐走向精细化,不仅可以减少税务管理与征收人员,还细化和拓宽了服务方式,在保证工作效率的基础上有效减少了税务的管理与征收成本。国家财政支出也就相应降低,省下的资金可以投入到社会的建设中去或者用于纳税服务水平的建设。纳税人的负担减轻了,满意度就会随之提升,起到加强依法治水效果的作用。

2 当前税收信息化程度下存在的税务管理问题

2.1 税务人员的管理思想存在一定偏差

信息化税收系统同时包含纳税人以及税收机构的税务数据,它改变的只是税务管理模式,管理依据和管理目的并没有发生变化。但是目前税收信息化建设水平下的税务工作存在着“唯信息论”思想,这种管理思想出现的主要原因是税务人员没有客观、全面地认识,因此将信息化税收管理工作停留在了利用计算机来模拟手工进行数据的处理这一层面。

2.2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没有与实际相结合

我国的税收信息化建设已经基本完成,并且有着不错的运行效果。但税收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没有结合我国的实际税收情况,因此没有与社会其它部门之间形成统一的规划与管理。虽然在不同时期国家曾经对税务管理水平提出一定的要求并制定税收发展规划,但是由于缺乏实际基础,致使税收信息化建设出现了局部性以及缺乏规范等问题。

2.3 基础税务信息的采集不够全面

在目前的税务信息化水平下,我国税务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在税务管理过程中,比较重视纳税人税务登记、税务申报表、专用发票以及税款的入库情况,而纳税人的经营状况、财务报表以及银行存款等相关基础输数据则普遍缺乏。

2.4 税收数据的储存以及传递技术不够完善

目前的税收信息化水平下,我国只有少数地区是以地、市局为单位来集中税收信息,更多地区都是以县局甚至是基层局为单位来建立税收数据库系统,因此我国的税收信息比较分散。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想让全国的税收信息汇集起来,就需要利用网络将储存的税收数据传递给高层税务管理部门。受到信息技术水平的限制,税收数据的储存和传递不仅可靠性和时效性较差,而且精度也不够高。

3 深化税收信息化建设、提升税务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

3.1 贯彻税收信息化的管理理念

税务管理部门应该在“统一标准、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统筹规划、讲究实效”等原则下实行税收的信息化建设,并以“一体化”作为基本要求,让税务管理人员理顺工作流程与机制,充分认识税收信息化的管理理念并将其全面融入到管理工作中,在全新的信息化管理理念下开展税务管理工作,摒弃纸介质条件下的税务信息管理思想。但与此同时也需要注意,信息化税务管理的实现并不只是利用计算机技术来代替手工模式,它所追求的是更加人性化的服务以及更加和谐、自觉的纳税环境。只有在改变工作与管理模式的同时更新税务管理人员的管理理念,信息化税收管理才能在不断的进步中得到深化。

3.2 针对不同地区税收信息化建设水平的不同进行深化

我国税收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主要是以县局甚至是基层局为单位,因此不同地区信息水平与实际情况的不同,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也不尽相同。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想保证深化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效果,需要以不同地区信息化程度的实际实现程度为基础来加强税收信息管理系统,以提高税收管理水平为目标针对性地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

3.3 拓宽税务信息的采集范围,提高信息的精度

第一,在采集税务信息的时候,要拓宽范围,既要采集与税收征管有直接关系的税务数据,同时也需要采集纳税评估、税源监管方面的信息,比如纳税人的商业往来情况、金融信用、财务报表以及银行存款等。第二,把好质量关,以确保数据准确性为原则,在充分理解税务信息重要性的基础上建立基础税务数据审核机制,提高税务信息采集工作的质量。

3.4 提高税收数据的储存与传递技术

(1)建立高质量的信息平台,让税务信息得到深度利用

一则需要制定系统的数据管理方法,让一线操作人员以及数据管理人员规范自己的操作,减少直至杜绝垃圾数据的录入,保证税收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二则需要在一级税务机关内部设立统一的数据管理中心,让精英人员负责相关的数据规划工作,监督数据的采集与加工过程。然后做好数据的维护工作,并与业务部门配合,共同研究税收信息的价值,对数据进行深度利用。

(2)实现不同税务部门间的数据共享

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是实现“一体化”,因此在建设信息交流平台的过程中,数据标准要保持一致,此外网络以及硬件的规格也要保持相同,只有让信息平台软、硬件具有一定的兼容性,才能切实提高税收数据的传递速度,实现资源共享。具体我们可以利用“逐级推进”的方式对我国的信息交换保障体系进行完善与加强,它可以起到以下作用:第一,在交换登记税务信息的前提下建立电子信息交流平台,让国地税、技术监督部门、工商和税务和部门之间交换有用信息;第二,实现纳税人银行存款实名制,让税务部门共享纳税人的银行存款情况,抽取有用信息,然后借助金融部门的监控优势掌控纳税人的资金使用动向;第三,坚持使用唯一性代码,让公民以及企业代码实现统一化,彻底强化税源监控,降低税收征管的投入成本。

3.5 加强网络安全,采取相应的网络安全措施

第一,引入信息安全评估体系。税收信息是动态的,是一个复杂的变化过程。信息安全会同时受到外部攻击、内部破坏以及内外勾结等方面的影响,因此为了维护信息安全,相关税收信息管理人员需要根据税务管理的要求和规范分析可能存在的安全威胁,然后针对性地采取安全措施来应对可能的网络风险。第二,建立税收数据的安全储存体制。比如,在操作权限的基础上对税收信息储存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备份,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使用带自动备份功能的计算机设备,加强系统的安全性。第三,加强网络安全建设。一般的税收信息系统主要包含以下三层网络体系:第一层,税务系统内部建立的业务网;第二层,税务部门与相关部门、政府之间用来沟通协作的信息专网;第三层,同时贯穿专网与内网的服务外网,它主要面向社会民众和纳税人。为了进一步深化信息化建设,提高网络安全,三层网络之间应该利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以及反病毒监测技术进行隔离,以免不法分子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侵入系统。第四,建立应急处理机制。信息系统并不能保证绝对的安全,因此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必不可少。只有在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时尽快找到解决措施,才能最大限度降低损失,恢复税收系统的正常运行。信息系统应急机制的建立应该根据数据库、机房、互联网、终端以及主机等不同对象制定应急预案,具体包括负责人的确定、信息安全事故的传递方法、事故的定义以及解决流程等内容。另外,为了确保应急机制的有效性,日常工作过程中可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练,以锻炼他们的应急反应速度,有效提高税务管理水平。

税务信息化管理范文2

【关键词】绩效管理;税务部门;信息化;税收管理

绩效,从管理学的角度看,是企业组织期望的结果,是员工成绩与成效的总和,是一定时期内企业员工的工作行为、方式、结果及其产生的客观影响。而所谓的绩效管理是指通过激发所有员工的工作热情来提高员工的能力和素质,以达到改善企业绩效的效果。从而实现企业组织目标的管理方法。所以绩效管理现在常常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税务部门作为国家重要的行政机关,并不是单纯的企业,在信息化下进行绩效管理,具有很重大的意义。

1.税务部门信息化下进行绩效管理的意义

1.1将考核置于阳光下,严禁暗箱操作

充分的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最大限度地尊重和维护基层单位的意见与权利,鼓励基层单位自觉投身绩效管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实行绩效管理,使绩效考核工作从目标制定、过程实施、考核结果反馈、以及考核结果公布等都直观地反映到每位干部面前,充分解决和避免以往考核工作中存在的考核部门与被考核单位之间存在的“暗箱操作”、“私下沟通”、“相互扯皮”、“协调涂改”现象,不仅将考核结果置于阳光下,各级领导也要随时对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过失进行提醒和改进。

1.2税务部门实施绩效管理具有技术手段信息化的优势

税务部门实施绩效管理是一项重大任务和系统工程,没有科学技术的支撑是行不通的。21世纪科学技术不断在发展的同时税务总局也开发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并进入到运行阶段。通过信息技术手段的支持,不仅大大增强了税务部门绩效管理信息化程度,还充分发挥信息保障、技术支撑、业务引领的作用,不断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1.3绩效管理可大大帮助员工提升自己的能力

根据员工基本的需求满足规律,员工希望通过自己的绩效水平来满足自己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以便为了今后的发展而明确自己需要努力的方向。如果没有考核或考核不准确不真实,员工就会消极的处于盲目状态,失去努力工作的目标和方向。绩效管理信息化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帮助员工提升能力、改善业绩、实现自己的价值。

2.在信息化下税务部门进行绩效管理出现的问题

2.1将绩效管理简单的理解为考核奖惩

特别是在基层的地方税务部门会把绩效考核管理理解为例行公事,每每接到上级通知后,填表上报、考核打分、人员排序、划分等级等,员工不是对此重视,反而是敷衍应对。最后导致制定考核办法的部门往往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关注考评细节却成了无用功。纠其原因是当税务工作人员面对几十条甚至上百条的考核指标已经产生反感与抵触情绪,把填表视为游戏,草草应付。再加上考核的结果也没有同薪酬、奖金挂钩,所以大家更加没有重视的意识!

2.2日常的监督和反馈不足

在信息化的条件下,作为一个良好的绩效管理系统必须将反馈将评估结果向员工仔细说明,把打分的结果、依据和相关的数据资料都要向员工一一列出,特别是一些地税局,作为地税系统的管理核心,他们往往不会思考考核结果所暗含的员工绩效问题,也不会及时的及给出正面回应,看不到员工绩效不佳的方面,更不主要积极地找出这种绩效不佳的原因,完全没有发挥到绩效管理考核的积极作用。

2.3绩效管理的指标不合理,激励制度不完善

国家税务局系统的机构设置为四级,即: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市、州、盟) 国家税务局,县(市、旗) 国家税务局。不同的税务部门工作内容不一样,考核指标当然就不一样,绩效管理的考核指标的设计本要根据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而一些税务部门却常常采用“一锅煮”办法,完全忽视个别优秀税务人员的工作业绩,严重影响到其他税务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每天无激情的应对各种例行公事,大大降低了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水平。

3.在信息化下税务部门如何有效的进行绩效管理的措施

3.1完善税务部门岗位责任制

首先,我们应该向税务工作人员大力宣传税务部门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使各级税务领导和税务人员对绩效管理在思想上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其次是正确树立绩效管理的考核目标和计划,建立健全税务部门岗位责任制。特别税务部门的一把手,要加强对自己的约束管理,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也将制度落实到行动,分管部门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抓重点,抓关键,责任到岗到人。对开展工作不力的部门要按规定实行问责,促进税务工作有效开展。

3.2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人力资源管理作为绩效管理的部分之一,要将人力资源得到最优化的配置,这是重中之重的工作。不仅要进一步完善人员选拔考核制度,还要对一些优秀的税务人员进行不吝啬的表彰奖励活动,探索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把有能力的人放到合适的位置上,为有为者提供制度上的保证,严厉淘汰那些守着死工资吃大锅饭滥竽充数的员工。税务部门领导应该适当下放权力,让下级特别是基层税务部门在绩效考核过和结果运用中有更大的操作空间,以进一步增强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不仅可以在“人、财、物”的管理权上进行下方权力,还可以对干部子女、家属的关心和管理。

3.3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很多人认为绩效管理的事只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而并非其他工作部门人员的事。事实上,在税务部门实行绩效管理是一个特别庞大的系统工程,它需要税务局下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教育处、信息技术处、综合规划处、财务监督处、预算处、国库处、政府采购管理处、教科文处、经济建设处、农业处、社会保障处、企业处、会计处、涉外经济处、税政处等整个部门人员的通力协作。税务工作者积极参与、配合和支持的程度才是绩效管理工作成败的重中之重,所以一个制度从制定到落实必须切实可行,从单位到个人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才能发挥正面最大作用和效果。

3.4注重结果反馈,发挥考评导向作用。

首先,我们要将税务工作人员与税务部门职位的提拔任用直接联系在一起。税务部门领导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对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行反馈,把优秀的员工安排在有利于发挥其优势的最适合的岗位上。其次将考核结果与税务人员的奖惩直接联系在一起。对成绩突出、排名靠前的税务工作者进行通报表扬、予以精神或物质奖励;对考核不称职的予以通报批评、予以物质上的惩罚,较好地调动了税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了税务工作者的工作热情。

4.小结

21世纪是知识经济蓬勃发展的新时代,人力资源管理越来越成为不可替代的部分。在信息化下,通过绩效管理能使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得到不断成长,提高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已迫在眉睫。 [科]

【参考文献】

[1]陈浩,李咏娟,陈禹.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实施绩效的影响因素实证研究[J].软科学,2009,1(第23卷)(1).

税务信息化管理范文3

关键词:信息化;税收管理;发展战略;税收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0-0096-02

以信息化为基础的税收管理是应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对税收的征管、服务以及审核、稽查等方面进行有效的改革,以防止偷税、漏水、征收不对称等情况的发生,实现信息数据资料的共享、公开化、透明化[1]。中国的传统税收制度、方式,无法将日益增多的纳税群体进行有效的管理,美国的纳税方式已经从开始的数据录入发展到信息应用上,给中国的税收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在2009年全国税收征管与科技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局提出了要改革传统的中国税收管理制度,实现以信息化为基础的税收管理,符合中国税收发展的方向[2]。

一、积极改革过时税务管理制度,创新税收管理理念

1.改革过时税务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化税务管理制度

改革过时税收管理制度的立足点就是要改革中国的税收征管法,主要体现在征管手段、工作、措施、执法四个方面。在征管手段上,重点抓纳税评估。纳税评估是税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防止偷税、漏水以及征纳不对称现象的出现。中国对纳税管理的日常工作、税务稽查和纳税评估没有科学的界定,导致税务管理工作繁杂、效率低以及出错率高。笔者认为纳税评估的科学化、可实施性可以有效避免上述问题的产生,因此可以将日常工作合并到纳税评估中去,减少纳税审批的复杂性,从而方便了纳税人,也对纳税管理工作减轻了负担。对于纳税评估的改革,可以从建立信息共享、互通、公开等角度,对其开展信息化的应用,如对纳税人相同层次的群体进行比较,分析历史数据以综合各种信息对其进行评估。

2.建立信息化税收管理理念

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采用的是“人海战术”,主要体现在税务管理人员对纳税人进行一个盯一个的方式,这种“牧羊式”战略,不仅对中国目前税务管理工作的人员数量提出了挑战,同时面对日益增加的纳税群体,也对税务管理效率提出了挑战。针对这种情况,美国在20世纪30年代提出了一个新的税收管理理念――税务风险管理”,风险管理随着科技、网络的进步,该理念逐步成熟。税务风险管理是应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为提高税务征收率,通过对税收风险进行预测、评估、识别以及排序,通过对不同税收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在提高税务征收率的目标基础上,也提高税收服务质量,避免、减少以及防范税收风险的发生[3]。中国随着科技、经济的发展,纳税群体具有数量多、复杂多样的特点,因此根据税收风险评估理念,应用信息化技术对不同的公司、法人以及个体进行风险的评估、管理工作,以识别出风险所谓群体或者个人,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大大提高了纳税率。

二、通过业务重构筑,形成高效的电子税务格局

1.利用业务开展,实现信息化税收管理建筑体系

中国税收信息化实现的瓶颈是信息化应用方面的障碍,这种障碍限制了信息化税收管理体系的构建。因此解决此类问题,就要通过业务开展,实现信息化。中国目前的税收管理,存在着模式、业务经营单一的特点。打破这种格局,就要开展多种多样的业务,让业务的构建成为信息化开展的重要保障。例如浙江省的国税局根据市场中经营某些商品的企业每年、每季度、每月的营业收入、出货量、材料成本等的分析,制定出相应的税收管理体系,形成了186个行业或者商品的税源监控评估模式。这种利用信息化技术所构建的税源监控评估模式,可以有效地避免行业间不公平的纳税、漏税等现象的发生[4]。这种信息化应用方向的发展,正是解决信息化只是停留在数据应用方面的不利条件,将信息化产品应用到税收管理工作当中去,正是税收信息化的重要目标。

2.业务打造高效电子税务格局

通过对上述信息化应用到业务当中去的探讨,我们可以发现信息化业务可以打造高效的电子税务格局,解决税收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业务打造高效电子税务格局,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构建信息化业务平台:信息化业务平台是通过应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对收税工作中的相应业务进行结合,形成高效的业务处理、审批体系。例如在纳税人进行登记、税务稽查以及纳税人的审核等业务上,可以采用信息化处理平台,实现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以防止租税以及等现象的产生。二是构建信息化服务平台:信息化服务平台是对信息进行快速的录入、审核以及批准的过程,同时解决纳税人所存在的困难。税务服务的中心是纳税人的税务管理工作,因此要以客户为中心,形成良好的服务态度与高效的服务体系。

三、合理建设税收管理部门,积极建构现代化管理组织机构

中国目前税收部门大大小小有很多,并且诸多小的税收管理部门建立在乡镇,存在两个突出的问题。一是税收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低:税收管理人员是税收工作的真正实施者,对税收工作科学、规范的开展起到非常大的作用,然而目前乡镇小的地方税务部门,招收的税务人员文化水平、专业素质较低,大多数都是中专、大专毕业的。二是税收管理工作出现不规范化、违规的操作:对于乡镇的小的税务部门,往往出现将税收管理工作下放到当地的“地皮”手中,这些人员承包税收工作后,开始对集市进行纳税,纳税的标准由他们自己定,并且经常出现打架流血事件[5]。

针对上述两个突出问题,必须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首先要引进专业性、高水平的工作人员,提高业务办理的整体素质,对于人员聘用实现公开透明化招聘,防止内部人们自用的局面出现。其次规范工作,防止违规操作。税收管理工作尤其是乡镇部门的管理工作要做到由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并且通过信息化技术将税收具体的工作全部录入到计算机中,实现信息的共享,防止他人在其中谋取私利。

四、通畅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多方信息共享与税收信息增值

中国税收目前存在的诸多弊端,其中最关键的解决措施就是实现信息的公开化。可以通过以下三方面通畅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多方信息共享与税收信息增值。一是建立税收联网体系。税收联网体系的建立基础是对信息化技术的有效应用,该体系的建立可以避免信息的不公开、租税、漏税以及征收纳税两者的不一致等现象的发生,实现信息的共享。这种联网不仅局限于大的税务管理部门,还要拓展到小的乡镇税务管理部门,真正实现全国税务管理的一网通。二是公开税收信息服务体系。中国目前出现的很多税务部门的租税、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税务部门信息的不公开,导致缺少对其的监督、管理,因此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与广度,让广大群众对税收工作进行监督。三是实现税收信息增值。税收信息增值主要体现在将税收信息进行应用,减少偷税、漏税现象的发生,还可以利用税收风险评估,对纳税团体或个人进行风险评估与预防,实现税收信息的增值。通过上述三种方法,对于实现通畅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多方信息共享与税收信息增值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五、以信息化为基础,支持中介机构并建立以客户管理为中心的纳税服务体系

目前中国的纳税服务体系并不健全,存在着服务态度差、审批手续繁杂、征纳税不一致等现象。对于此种现象,应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一是支持中介机构的建立。中介机构即第三方,独立于纳税人,也不属于税收管理部门。中介机构在其中起到调节的作用,寻找征税、纳税之间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措施,而中介机构的成立是以信息化为基础的,享有多方面的信息资源,并且能够根据信息作出及时反馈、调节[6]。二是以客户管理为中心。客户是纳税的主要承担者,中国由于税务管理部门隶属与国家,因此在纳税服务上疏于管理。很多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不能对客户出现的问题及时、有效地解决,因此,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树立为客户服务的理念,客户既是纳税人同时也是服务对象,因此要树立对客户负责的态度。其次要改革传统的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采取量化的方式,根据员工服务态度、客户反馈、员工业绩等方面进行评估。最后是优化资源配置。对不同的税收机构,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工作人员,提高办事效率。

六、结束语

中国税收体制存在诸多弊端,解决这些弊端的重要方法就是建立信息化的税收管理体系。通过积极改革过时税务管理制度,创新税收管理理念,应用税收风险评估理念。通过业务重构筑,形成高效的电子税务格局,让业务成为信息化的媒介。合理建设税收管理部门,积极建构现代化管理组织机构,实现资源的优质配置。通畅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多方信息共享与税收信息增值,增加信息的透明化、公开化。以信息化为基础,支持中介机构并建立以客户管理为中心的纳税服务体系,使信息在公开中得到增值。

参考文献:

[1] 董晓岩.基于“信息管税”战略的税收管理创新[J].当代经济管理,2010,(1):75-79.

[2] 董晓岩.基于“信息管税”战略的税收管理创新[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10,(1):53-57.

[3] 曹树武.信息化环境下税收管理若干问题探析[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1):25-29.

[4] 张路通,周宇.关于建设信息化税收问题的探讨[J].会计之友(中旬刊),2009,(9):64-65.

税务信息化管理范文4

深化税收信息化建设,实现在信息化支撑下的税收专业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征管改革,已成为我们税务机关不容回避的课题。本文试以无锡国税的工作实践为例,对正确树立现代化税收观念,依托信息技术手段,规范和加强基层税务管理作一分析思考。

一、深化税收信息化建设的现实意义

1、是贯彻落实总局“科技加管理”指导思想的需要。伴随着知识经济、网络经济、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全球经济形态正由物质型经济向数字信息型经济转变,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管理信息化在各行各业显示了其主导地位,进一步深化税收信息化建设,就成了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务管理效率的客观要求。税收信息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加管理”重要指导思想在税务管理过程中的集中体现,对于推进依法治税和依法行政,加强税务系统内部监督和外部监控,夯实基础、强化征管、提高质量和效率,提升税收管理整体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是努力实现“金税三期”发展目标的需要。“金税三期”可以概括为“一个原则”(一体化),“两级处理”(在总局和省局集中处理数据),“三个覆盖”(覆盖国税和地税、主要税种、主要环节),“四个系统”(即税收业务、行政管理、决策支持与外部应用系统)。“金税三期”目标的实现,将对税收工作起巨大推动作用,使税收的各项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努力达到税收管理更加科学、合理、严密、高效,对纳税人的管理与服务更加透明,更有效率,税收队伍拥有更加廉洁的公众形象的目标。“金税三期”的建设将加速实现税务管理现代化的进程,是税收管理的一场革命。无锡WGIS系统的开发旨在探索建立涵盖税收征管、行政管理、预警分析、监控制约为一体的数字化管理平台,在基层税务部门实践“金税三期”的目标思路。

3、是着力提高税收信息资源整合、增值利用的需要。纵观税收信息化建设进程,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人脑到电脑、从单机到网络化的历史性跨越,信息技术对税收管理的支撑作用日益显现,税收管理技术有了重大突破。但在深化税收信息化建设进程中仍存在着:有限的税收信息得不到充分利用和共享,各地区、各部门的应用系统、软件相互独立,数据标准各不相同,难以实现跨部门、跨地域的共享。税收业务流程重组和机构改革相对滞后,阻碍了信息流动。现行征管模式与在现代信息手段和机制指导信息与信息、信息与人、信息与过程有机结合的管理基础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基层税务部门计算机网络化功能不强,网络覆盖面不广,信息采集与共享受到一定的制约。CTAIS征管软件不能满足各环节的业务需求,只能采用外挂的形式。如:反避税软件、出口退税审核软件、纳税评估软件等等。这些情况必须在深化税收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加以解决。

二、无锡国税深化税收信息化建设架构与实践

无锡市国税局在全国税收信息化建设中起步较早,从最初的“金税工程”、CTAIS全国试点,到其后的全国反避税试点,以及承担总局增值税防伪税控税务端网络版系统压力测试任务等,无锡国税的税收信息化建设实践,极大地促进了基层税务管理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一)在全面推进基层“三化”建设的基础上,无锡国税大胆探索,把电子政务的先进理念运用于基层税务工作实践,创新税收业务管理、行政管理、队伍建设的计算机管理模式,努力建立起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对税务干部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方位规范、监控、考核的现代化管理机制。2003年研制开发了“无锡国税管理信息系统”(WGIS)。

(二)WGIS系统的架构及特点

1、WGIS的开发遵循五方面原则:一是尽可能扩大网上作业、审批的原则。凡是通过计算机网络运作能起到有效监控和规范管理的各类工作事项,一律纳入WGIS系统运行,最大限度减少纸质审批和人工传递。二是尽可能整合现有软件系统的原则。对无锡国税目前所有相对独立的软件系统,如CTAIS、金税工程、公文处理、所得税管理、出口退税、反避税管理等软件进行整合,由WGIS系统实施一体化管理。三是尽可能强化环节制约、过程监控的原则。对业务流程、审批权限、附列资料、各节点工作时限等进行统一设定。标准化的信息流水线,成为保证各环节作业规范化的有力手段,并在相应节点由系统即时记录和提取考核数据、管理指标,强化即时监控,落实以机控人、以机管人的管理要求。四是尽可能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在尊重现有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网络运作特点,对一些工作环节和程序作适当简化和归并;并对税收政策进行公开,纳税人可通过公网办理有关涉税事宜,了解税收政策及相关内容。五是尽可能构建综合性办公平台的原则。满足不同层次干部获取各类资讯、进行信息沟通、处理工作事务的需要,把WGIS系统建设成为实用、高效、便捷、安全的综合性办公平台,供全市国税干部统一使用。

2、WGIS在系统运用上努力实现四大功能:一是全方位税收征管事务的批转处理功能。依托现有的征管核心软件CTAIS,划分登记管理、调查评估、认定管理、防伪税控、证明管理、发票管理、税收优惠管理、征收会统、税务稽查、税收法制等10个功能模块,对CTAIS征管软件进行了范围拓展和功能补充,共设置税收业务管理流程83项,基本涵盖所有基层税收业务管理内容,原来不能通过CTAIS进行处理的征管事务,通过WGIS可以方便地进行网络化处理。二是全方位行政管理事务的批转处理功能。系统提供的政务管理、人事管理、行政监察、后勤管理和教育党群等6个功能模块,共设置行政管理事务流程63项,基本涵盖基层国税机关所有行政管理事务,有效地保证了行政管理各事项实现网上作业、网上审批、网上流转和网上查询。三是工作流程节点考核和辅助管理功能。系统提供的综合考核模块,在各工作流程节点适时记录和反映每个干部的工作数量、质量情况,自动生成53项综合考核指标和大量管理性指标,形成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也为各级领导决策、监控、管理提供参考。四是强大的智能办公功能。系统提供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即时消息(提醒)、项目计划、公共信息、论坛等13项个人事务辅助管理功能,极大地方便使用者日常公务处理。同时,系统具有的远程接入功能,通过外网实现了远程办公。

3、WGIS其主要特点在于:一是全方位延伸信息技术的应用范围。二是充分体现基层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理念。对无锡国税目前所有的17个相对独立的应用软件进行组合、归集应用,主要包括:CTAIS、税收预警、所得税、出口退税、防伪税控、稽查软件、内外所得税、反避税、纳税信用等级等管理软件,解决各独立系统应用和信息共享度不高的问题。三是深度拓展信息技术的监控和考核功能。四是用信息化理念改造和精简现有工作流程。充分考虑网络运作特点,简化和归并工作环节和流程。对资格认定、供票等6大类调查项目实施统一归并,业务审批中的文书传递由原来的182种减少至53种,将原来6个环节的审批层次压缩到4个环节。五是实现工作软件系统和内部办公网站一体化建设。在归集应用各类业务软件的同时,对内部网站进行整合,尽可能满足不同层次干部处理工作事务、获取各类资讯、进行信息沟通的需求。六是开发技术的先进性带来方便、简单的操作,系统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国际一流的工作流引擎产品、数据集成式电子表单软件(SmartSheet)、电子政务专用电子邮件系统(SmartEmail)等多项先进技术。用户只需要通过IE浏览器,即可访问Web服务器上的页面、完成各项操作,无需安装任何客户端软件。七是对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进行优化。2003年底无锡国税从进一步深化信息化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对全市的组织机构进行了部分调整,依托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在全市电子化征收已到位的前提下,撤消了征收局,将征收与管理合并,按照总局“一窗式”管理要求,设置了服务厅窗口岗位和职责;市局成立了数据处理中心,全市的税收信息进行集中处理,对CTAIS系统、金税系统和出口退税系统等在数据层面进行整合,将分散在各个不同系统、不同业务模块中的查询功能按照“一户式”的要求进行整理、归并成电子台帐,供片管员随时查询、比对,实现对纳税人信息“一户式”查询、管理和存储。同时我们按照既符合征管改革的模式,又适合计算机系统的操作,重新理顺税收征管业务和内部管理程序,建立一套与计算机系统各操作模块相配套的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

(三)无锡国税的数字化管理提升了基层税务管理层次

数字化管理是利用计算机、通讯、网络、人工智能等技术,量化管理对象与管理行为,实现计划、组织、协调、服务、创新等职能的管理活动与管理方法的总称。推进数字化管理,税务部门将内部的知识资源、信息资源、人力资源及外部纳税人资源数字化,并通过网络进行有效管理;有效运用量化管理技术来解决基层部门的税务管理问题。

1、无锡国税管理信息系统(WGIS)的开发和应用,适应了税收信息化建设深入、深化的需求;实现税务管理数字化,拓展和延伸了信息技术的应用范围、应用内涵,谋求完全意义上的“税务管理数字化”。

2、WGIS系统的应用,适应了提高管理水平,实现基层税务管理现代化的现实要求;系统的应用,适应了不断推进税收征管改革,谋取国税更大发展的长远要求。无锡国税根据“优化流程、精简环节、网上运转、过程监控、强化责任、加强管理、改进服务”的思路,以加强信息化建设为支撑,适当调整机构、部门、岗位(窗口)职能,努力实现信息集中化、运作网络化、征收电子化、管理集约化、稽查专业化、机构规范化。至目前为止,通过WGIS系统共发起行政类事项4121件,业务类事项34324件。

3、WGIS系统的应用,促进基层税务部门征管工作更趋规范、科学。全市征管质量考核指标好与同期水平,其中税务登记率达100%、准期申报率达99.14%、欠税增减率为-20.01%等。

三、深化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再思考

税收信息化建设是涉及各部门、税收工作各环节的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无锡国税WGIS系统的开发及实践,引起我们对进一步深化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再思考:

1、深化税收信息化建设必须坚持一体化的原则。总局许善达副局长指出,国家税务总局一系列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总体要求,谋划设计了未来信息化的基本框架,各地信息化建设都要在这一框架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综合国家宏观政策、税收征管制度、人事结构设置、业务流程重组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具有战略前瞻性的部署。无锡国税从2001年起在全系统统一应用CTAIS系统(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全部的征管业务都纳入该系统,实行了网上运转,但是CTAIS系统与金税二期、出口退税系统等无法实现无缝衔接,形成一个系统使用过程中的缺陷。WGIS系统的开发定位,以CTAIS为基础,通过整合17个在用外挂软件,形成以CTAIS为主体,各类应用软件归集应用的信息操作平台。总局领导对其的评价是:WGIS系统提出了目前金税三期想做而尚未做的一个重要思路。

2、深化税收信息化建设必须解决资源整合、增值利用问题。税收信息化的核心在于有效利用信息资源,只有广泛采集和积累信息,迅速流通和加工信息,有效利用和繁衍信息,才能通过信息资源开发提高管理、监控、服务效能。无锡国税探索建立了市局、分局、科和岗位三级预警系统,及时通报各基层单位征管状况,增强各级对征管实际状态的敏感度,发挥提醒、比较、督查作用,为基层管理、领导监控和决策服务。WGIS系统将多个业务软件都组合到一个操作平台,通过信息数据处理中心,对各系统信息数据的加工、处理、存储和使用,提高信息数据资源的综合利用率,采用全方位、多层面数据采集、集中式数据加工和集成化数据交换的新型管理办法,为各职能部门的业务需求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和系统维护。

3、深化税收信息化建设必须依托新技术的支撑。在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级要善于学习、吸收先进技术和经验,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无锡国税在走出去向兄弟单位学习信息化建设经验成果同时,与北京清华同方公司等IT行业的骨干企业合作,共同研制开发WGIS,共同确定系统架构,采用微软公司被IT界公认为一场技术革命的.NET系统为基础开发平台,集成MSSQLSERVER、SYBASE、ORACLE数据库,发挥了分布式技术的开放性、可伸缩性和灵活性的优势,使各种复杂的办公和业务应用流畅运转。不仅弥补了本单位技术力量的不足,也提高本系统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确保无锡国税信息化建设处于领先水平。

税务信息化管理范文5

一、巩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础。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应是对多年征管改革的发展和完善,通过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级税务机关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丰硕成果、锻炼了大批的干部,所有这些都是推进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础和宝贵财富,因此,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保护,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减少浪费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连续性。推进征管改革,应以“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为根本,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巩固、提高、丰富和完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实现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建设“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信息化是推进征管改革、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条件,必须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正确处理好信息化与专业化的关系,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6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规定,建立“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包括统一标准配置的硬件环境、统一的网络通讯环境、统一的数据库及其结构,特别是统一的业务需求和统一的应用软件。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应放在信息网络建设上,加快建立覆盖省、市、县的地税城域网、广域网,按照“稳步推进,分批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市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中小型机为主的城域网,县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服务器群为主的城域网,并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平均每2人应配备1台),接入三级广域网中,实现广域网上的数据和资料共享;同时,还应加快统一征管软件应用的步伐,注意统一征管软件的兼容性和差异性,充分考虑到城乡有别、税源的集中与分散有别,经济发达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有别的实际情况,逐步修改完善统一征管软件,以避免征管软件与征管实际不相适应,影响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数据处理中心。数据的集中是实现税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证,是实施科学管理的基础。“集中征收”的关键是税收信息的集中,其实质应是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集中到税务机关进行处理,税务机关在准确地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基础上,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税服务;税务机关通过数据处理中心可以获得政府管理部门的各种经济信息和情报,可以监控各项税收征管和职能的执行情况。税收征管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数据信息,通过网络能够准确、自动地汇总到数据库,实现税收征管内部数据汇总自动化,基层征管单位也可以通过网络随时查询上级税务机关相应的数据库,便于强化税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实现网络资源共享;上级税务机关可以迅速把有关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时传达到下级各部门、各单位,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据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应层级的税务机关建立数据处理中心,负责本地涉税数据和信息,特别是申报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处理。

2.加强信息交换。利用信息系统加强信息交换,在加速国税、地税系统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联网,重点应放在工商、银行、财政、金库、审计、统计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税款解缴入库、纳税户控管等环节的质量和效率。

三、划清专业职责,构建信息化支撑下专业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专业化分工的岗位职责体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和专业化”。专业化是信息化条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但目前征管各环节专业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别是未能充分考虑信息技术条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没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对集中合理划分征收、管理、稽查三个环节的职责,各环节之间还存在交叉重复、职责不清问题。因此,应按照职责明确的原则将税收征管的各项工作划分为征收职能、管理职能和检查职能,并实行“征管、稽查外分离,征收、管理内分离”,一级稽查运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体职能可划分为:

征收职能主要包括:受理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窗口提醒)、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申报纳税加收滞纳金、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分析;受理、打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负责发售发票、开具临商发票和征收税款;确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税务登记核查和认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报方式、核定纳税定额、催报催缴(指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催报催缴)、发票管理(包括购票方式的核定、领购发票的审批、印制发票的审核、发票审验、发票检查)、减免抵缓退税审核、纳税评估(包括税务检查、税务审计)、重点税源管理、零散税收征管、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

检查职能主要包括:选择稽查对象、实施稽查,发票协查,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行政处罚的审理决定及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

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借助于计算机及网络,通过专门设计的税收征管软件来完成。因此,要在赋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专业职责的基础上,根据工作流程,对应征管软件的各个模块设置相应的岗位,以实现人机对应、人机结合、人事相宜,确保征管业务流和信息流的畅通。

2.明确征管部门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衔接关系。根据《税收征管法》第54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税务检查。作为税务执法主体的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都拥有税务检查权。为避免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在税务检查上的职责交叉,必须明确征管部门的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税务稽查的区别和联系。

征管部门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案卷来源不同。税务稽查的案件来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计划和选案标准,正常挑选和随机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门发现疑点转来的案件,举报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转办的案件;征管部门的案件来源主要有: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对纳税人情况的审查,按照税法或实际情况的需要对纳税人的情况进行检查的案件,如在办理延期纳税、减免税手续等情况下需要对纳税人进行检查的。二是检查的对象、性质、目的不同。稽查的主要对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专业性的税务检查,主要目的是查处税务违法案件;征管部门的检查对象主要是在税收征管活动中有特定义务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环节出现问题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既具有检查的性质,又具有调查和审查的性质,目的是为了加强征管,维护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时发现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发生。三是检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税务稽查有严格的稽查程序,坚持严格的专业化分工,各环节互相制约;征管部门的检查,方式灵活多样,程序不一定严格按照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步骤执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税收执法就可以。四是检查的时间不同。税务稽查应是对纳税人以往年度的申报纳税情况、遵从税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征管部门的检查应是对辖区纳税人日常申报纳税情况、遵从税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

当然,征管部门的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稽查也是有联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征管部门的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稽查互相补充、互相支持。税务稽查是防止税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打击和防范税收违法,防止税收流失,维护税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而征管部门的检查主要是为防洪大堤做好基础工作,做好维护和修补。二是征管部门的检查往往为稽查部门提供案源,征管部门通过税务检查发现有重大偷税、骗税和其他严重税收违法嫌疑的,通过选案及时传递给稽查部门,成为稽查部门的案件来源之一。三是稽查部门通过稽查发现的问题,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征管部门,征管部门据此加强征管,并确定征管部门税务检查的重点,以提高征管质量。因此,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不断加强联系和沟通,特别是在选定检查对象后,要及时将检查计划连同待查纳税人清册传递给对方。除必要的复查和举报外,在一个年度内,稽查部门对征管部门已查的事项原则上不得再查;对稽查部门已查事项,征管部门原则上不得再查,实行一家检查共同认账,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

税务信息化管理范文6

一、巩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础。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应是对多年征管改革的发展和完善,通过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级税务机关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丰硕成果、锻炼了大批的干部,所有这些都是推进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础和宝贵财富,因此,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保护,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减少浪费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连续性。推进征管改革,应以“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为根本,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巩固、提高、丰富和完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实现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建设“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信息化是推进征管改革、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条件,必须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正确处理好信息化与专业化的关系,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6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规定,建立“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包括统一标准配置的硬件环境、统一的网络通讯环境、统一的数据库及其结构,特别是统一的业务需求和统一的应用软件。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应放在信息网络建设上,加快建立覆盖省、市、县的地税城域网、广域网,按照“稳步推进,分批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市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中小型机为主的城域网,县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服务器群为主的城域网,并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平均每2人应配备1台),接入三级广域网中,实现广域网上的数据和资料共享;同时,还应加快统一征管软件应用的步伐,注意统一征管软件的兼容性和差异性,充分考虑到城乡有别、税源的集中与分散有别,经济发达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有别的实际情况,逐步修改完善统一征管软件,以避免征管软件与征管实际不相适应,影响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数据处理中心。数据的集中是实现税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证,是实施科学管理的基础。“集中征收”的关键是税收信息的集中,其实质应是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集中到税务机关进行处理,税务机关在准确地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基础上,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税服务;税务机关通过数据处理中心可以获得政府管理部门的各种经济信息和情报,可以监控各项税收征管和职能的执行情况。税收征管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数据信息,通过网络能够准确、自动地汇总到数据库,实现税收征管内部数据汇总自动化,基层征管单位也可以通过网络随时查询上级税务机关相应的数据库,便于强化税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实现网络资源共享;上级税务机关可以迅速把有关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时传达到下级各部门、各单位,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据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应层级的税务机关建立数据处理中心,负责本地涉税数据和信息,特别是申报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处理。2.加强信息交换。利用信息系统加强信息交换,在加速国税、地税系统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联网,重点应放在工商、银行、财政、金库、审计、统计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税款解缴入库、纳税户控管等环节的质量和效率。

三、划清专业职责,构建信息化支撑下专业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专业化分工的岗位职责体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和专业化”。专业化是信息化条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但目前征管各环节专业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别是未能充分考虑信息技术条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没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对集中合理划分征收、管理、稽查三个环节的职责,各环节之间还存在交叉重复、职责不清问题。因此,应按照职责明确的原则将税收征管的各项工作划分为征收职能、管理职能和检查职能,并实行“征管、稽查外分离,征收、管理内分离”,一级稽查运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体职能可划分为:

征收职能主要包括:受理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窗口提醒)、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申报纳税加收滞纳金、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分析;受理、打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负责发售发票、开具临商发票和征收税款;确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税务登记核查和认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报方式、核定纳税定额、催报催缴(指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催报催缴)、发票管理(包括购票方式的核定、领购发票的审批、印制发票的审核、发票审验、发票检查)、减免抵缓退税审核、纳税评估(包括税务检查、税务审计)、重点税源管理、零散税收征管、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

检查职能主要包括:选择稽查对象、实施稽查,发票协查,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行政处罚的审理决定及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

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借助于计算机及网络,通过专门设计的税收征管软件来完成。因此,要在赋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专业职责的基础上,根据工作流程,对应征管软件的各个模块设置相应的岗位,以实现人机对应、人机结合、人事相宜,确保征管业务流和信息流的畅通。

2.明确征管部门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衔接关系。根据《税收征管法》第54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税务检查。作为税务执法主体的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都拥有税务检查权。为避免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在税务检查上的职责交叉,必须明确征管部门的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税务稽查的区别和联系。

征管部门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案卷来源不同。税务稽查的案件来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计划和选案标准,正常挑选和随机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门发现疑点转来的案件,举报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转办的案件;征管部门的案件来源主要有: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对纳税人情况的审查,按照税法或实际情况的需要对纳税人的情况进行检查的案件,如在办理延期纳税、减免税手续等情况下需要对纳税人进行检查的。二是检查的对象、性质、目的不同。稽查的主要对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专业性的税务检查,主要目的是查处税务违法案件;征管部门的检查对象主要是在税收征管活动中有特定义务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环节出现问题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既具有检查的性质,又具有调查和审查的性质,目的是为了加强征管,维护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时发现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发生。三是检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税务稽查有严格的稽查程序,坚持严格的专业化分工,各环节互相制约;征管部门的检查,方式灵活多样,程序不一定严格按照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步骤执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税收执法就可以。四是检查的时间不同。税务稽查应是对纳税人以往年度的申报纳税情况、遵从税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征管部门的检查应是对辖区纳税人日常申报纳税情况、遵从税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

当然,征管部门的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稽查也是有联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征管部门的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稽查互相补充、互相支持。税务稽查是防止税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打击和防范税收违法,防止税收流失,维护税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而征管部门的检查主要是为防洪大堤做好基础工作,做好维护和修补。二是征管部门的检查往往为稽查部门提供案源,征管部门通过税务检查发现有重大偷税、骗税和其他严重税收违法嫌疑的,通过选案及时传递给稽查部门,成为稽查部门的案件来源之一。三是稽查部门通过稽查发现的问题,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征管部门,征管部门据此加强征管,并确定征管部门税务检查的重点,以提高征管质量。因此,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不断加强联系和沟通,特别是在选定检查对象后,要及时将检查计划连同待查纳税人清册传递给对方。除必要的复查和举报外,在一个年度内,稽查部门对征管部门已查的事项原则上不得再查;对稽查部门已查事项,征管部门原则上不得再查,实行一家检查共同认账,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