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修复规划方案范例6篇

生态修复规划方案

生态修复规划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以内涵挖潜为重点,以增加农用地特别是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和制度创新,提高土地开发整理的水平,确保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实观。

(二)主要任务:对土地开发整理活动进行统筹规划,确定土地开发整理的目标和方向,提出重点区域、工程和项目等,拟定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

(三)主要内容:

1.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的潜力;

3.确定土地开发整理的目标和任务;

4.确定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的规模、布局、项目等;

5.分析评价土地开发整理的预期投资和效益;

6.提出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部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重点是制定全国土地开发整理的方针和政策,提出土地开发整理的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省、地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重点是提出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的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出本行政区域内补充耕地区域平衡的原则、方向和途径,确定土地开发整理投资方向。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重点是划分土地开发整理区,明确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项目的位置、范围、规模,作为确立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项目的依据。

(四)编制原则:

1.保护、改善生态环境;

2.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相统一;

3.内涵挖潜与外延开发相结合,以土地整理复垦为重点;

4.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5.因地制宜,统筹安排;

6.切实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五)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跨行政区域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编制,由涉及区域的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一般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限一致,重点确定近期规划。近期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五年。

(六)编制程序:

1.准备工作:根据需要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落实编制经费,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技术培训等;

2.调查分析:在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变更调查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等现有资料,进行必要的核实与调查的基础上,对现状、潜力、投入和效益等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价,明确存在的问题;

3.拟定规划方案: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及保护生态环境需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和土地资源状况,提出规划目标和任务,并结合资金投入和有关政策,综合平衡重点区域布局、重点工程和项目安排、相关规划指标分解等,拟定两个以上供选方案,经可行性论证和评价后,提出规划推荐方案;

4.协调论证:通过规划协调会、论证会等方式,主要就规划目标、重点区域布局、开发整理分区、重点工程安排、实施政策和措施等进行协调论证,县级规划还应征求公众意见;

5.规划评审和报批:通过有关专家参加的规划评审会,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实施的可操作性。根据规划评审意见修改和完善规划后,按照本意见要求报批。

规划编制、评审应当遵守和执行国家制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和本意见。

(七)规划成果:

1.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规划说明;

2.规划图件:省级和地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一般包括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潜力分布图,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分布等规划图;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一般包括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潜力分布图,土地开发整理分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分布等规划图。图件比例足一般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一致。

3.规划附件:包括规划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及工作报告等。

上述成果包括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提交的文档、图件的电子数据。有条件的,应建立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数据库。

二、规划的审批

(八)审批权限:地方各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完成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备案。

(九)审批程序:申请报批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评审: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完成后,应当由负责编制该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上一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规划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

2.申报: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由负责编制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审批。上报材料包括规划文本及说明、专题报告、规划图件。

3.审查:负责审批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对规划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

4.批复:负责审批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审查结论,提出批准、原则批准的意见,并正式行文批复。

凡属批准的规划,负责审批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同步做好规划备案工作。凡属原则批准,但需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的规划,负责编制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布规划前应认真组织修改,并将修改后的规划报批准机关备案。

(十)审查标准:审查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应当遵循下列标准:

1.充分体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统一的要求;

2.土地开发整理目标、方向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切实可行;

3.土地开发整理部署和安排明确,指标分解和重点区域布局合理,工程、项目安排切合实际;

4.土地开发整理投资分析和预期效益评价依据充分;

5.上下级规划之间以及相关规划之间协调、衔接较好;

6.规划文本、说明和专题研究的内容符合有关要求;

7.规划图件内容全面,编绘方法正确,图面整洁清晰,符合制图要求;

8.规划采用的基础资料翔实可靠。

(十一)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批准后,编制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将规划的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布。

(十二)经批准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不得擅自修改。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作局部调整的,由编制该规划的机关决定,并将调整方案报规划原批准机关备案;涉及规划主要目标、重点区域布局、重点工程和项目安排改变的,由编制该规划的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原批准规划的机关批准。

三、规划的实施

(十三)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活动,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十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审批、规划设计、项目实施和检查验收,都必须依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国家投资的重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原则上应当安排在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中,并有利于重大工程的实施。

(十五)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土地利用规划审查制度,严格按照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对土地开发整理活动进行审查。

生态修复规划方案范文2

关键词:生态水利;河道治理;应用

    1.生态水利工程的设计原则

    1.1提高河流形态的空间异质性原则

    一个地区的生境空间异质性越高,就意味着创造了多样的小生境,能够允许更多的物种共存。反之,如果非生物环境变得单调,生物群落多样性必然会下降,生物群落的性质、密度和比例等都会发生变化,造成生态系统某种程度的退化。由于人类活动,特别是大规模治河工程的建设,造成自然河流的渠道化及河流非连续化,使河流生境在不同程度上单一化,引起河流生态系统的不同程度退化。生态水利工程的目标是恢复或提高生物群落的多样性,但是并不意味着主要靠人工直接种植岸边植被或者引进鱼类、鸟类和其他生物物种,生态水利工程的重点应该是尽可能提高河流形态的异质性,使其符合自然河流的地貌学原理,为生物群落多样性的恢复创造条件。

    1.2景观尺度及整体性原则

    河流生态修复规划和管理应该在大景观尺度、长期的和保持可持续性的基础上进行,而不是在小尺度、短时期和零星局部的范围内进行。在大景观尺度上开展的河流生态修复效率要高。小范围的生态修复不但效率低,而且成功率也低。整体性是指从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出发,掌握生态系统各个要素间的交互作用,提出修复河流生态系统的整体、综合的系统方法,而不是仅仅考虑河道水文系统的修复问题,也不仅仅是修复单一动物或修复河岸植被。

    2.河道治理

    2.1河道治理方案

    下面就以拉古河为例。拉古闸以下河道渐进入平原,采用的是以堤防为主的规划方案。由于河道右岸地形低于左岸,大多数断面的设计水位要高出地面1m以上,平均高0.53~1.30m,最高达到3.44m,宜修筑堤防。但在该河段中,左岸中华寺北桥以上地势渐高,岸边保护范围渐窄,尤其是中华寺北桥到八家子沟,正是王滨沟上下游大弯道塌岸十分严重的地方,规划采用护岸方案。拉古闸以上基本上采用护岸方案,河道两岸多为山地,岸边较高,除个别断面外,大多数断面的岸边高程都在设计水位以上,平均高17~43cm,最大高差为4.32m,无需修堤,主要是要解决岸滩的稳定问题。该河段保护的土地和村庄主要分布在右岸沿河一带,左岸只有小甸村至松岗堡河口2.6km的河段上分布有村庄,其余7.3km左右河段岸边在山根下或接近山根,不需要布置任何工程,规划为无工程河段。

    2.2设计流量和设计水位

    整治洪水河槽的设计流量,需根据保护地区的重要性,选取相当其防洪标准的洪水流量,其相应的水位即为设计水位;整治中水河槽的设计流量可采用造床流量或平滩流量,其相应的水位即为设计水位;整治枯水河槽的设计水位可根据通航等级或其他整治要求,采用不同保证率的最低水位,其相应的流量即设计流量。

    2.3规划实施建议

    拉古河河道治理工程本着先下游后上游、先重点后一般、先消险后达标的原则,先治理城市段再治理农村段,干支流同步分段、分区依次治理,堤防整修完成后再进行堤防标准化建设。具体规划如下:李石开发区规划治理拉古河抚顺开发区范围内左右岸堤防共长18.82km,护岸长18.08km。抚顺县实施规划为治理拉古闸下游抚顺县范围内,左右岸堤防共长15.0km,护岸长15.7km;治理拉古闸至浅沟水库段,左右岸护岸长11.95km;对于右岸拉古闸以上、左岸中华寺北桥以上的护岸工程,一定要根据水流和塌岸的实际情况、以及投资的可能,本着先出险先安排,不出险暂不安排的原则,分清轻重缓急逐步实施。沈阳市实施规划为治理拉古河岸堤防共长1.58km,护岸长4.7km。

    3.目前治理水污染的主要技术方法

生态修复规划方案范文3

 

关键词:生态水利;河道治理;应用

1.生态水利工程的设计原则

1.1提高河流形态的空间异质性原则

一个地区的生境空间异质性越高,就意味着创造了多样的小生境,能够允许更多的物种共存。反之,如果非生物环境变得单调,生物群落多样性必然会下降,生物群落的性质、密度和比例等都会发生变化,造成生态系统某种程度的退化。由于人类活动,特别是大规模治河工程的建设,造成自然河流的渠道化及河流非连续化,使河流生境在不同程度上单一化,引起河流生态系统的不同程度退化。生态水利工程的目标是恢复或提高生物群落的多样性,但是并不意味着主要靠人工直接种植岸边植被或者引进鱼类、鸟类和其他生物物种,生态水利工程的重点应该是尽可能提高河流形态的异质性,使其符合自然河流的地貌学原理,为生物群落多样性的恢复创造条件。

1.2景观尺度及整体性原则

河流生态修复规划和管理应该在大景观尺度、长期的和保持可持续性的基础上进行,而不是在小尺度、短时期和零星局部的范围内进行。在大景观尺度上开展的河流生态修复效率要高。小范围的生态修复不但效率低,而且成功率也低。整体性是指从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出发,掌握生态系统各个要素间的交互作用,提出修复河流生态系统的整体、综合的系统方法,而不是仅仅考虑河道水文系统的修复问题,也不仅仅是修复单一动物或修复河岸植被。

2.河道治理

2.1河道治理方案

下面就以拉古河为例。拉古闸以下河道渐进入平原,采用的是以堤防为主的规划方案。由于河道右岸地形低于左岸,大多数断面的设计水位要高出地面1m以上,平均高0.53~1.30m,最高达到3.44m,宜修筑堤防。但在该河段中,左岸中华寺北桥以上地势渐高,岸边保护范围渐窄,尤其是中华寺北桥到八家子沟,正是王滨沟上下游大弯道塌岸十分严重的地方,规划采用护岸方案。拉古闸以上基本上采用护岸方案,河道两岸多为山地,岸边较高,除个别断面外,大多数断面的岸边高程都在设计水位以上,平均高17~43cm,最大高差为4.32m,无需修堤,主要是要解决岸滩的稳定问题。该河段保护的土地和村庄主要分布在右岸沿河一带,左岸只有小甸村至松岗堡河口2.6km的河段上分布有村庄,其余7.3km左右河段岸边在山根下或接近山根,不需要布置任何工程,规划为无工程河段。

2.2设计流量和设计水位

整治洪水河槽的设计流量,需根据保护地区的重要性,选取相当其防洪标准的洪水流量,其相应的水位即为设计水位;整治中水河槽的设计流量可采用造床流量或平滩流量,其相应的水位即为设计水位;整治枯水河槽的设计水位可根据通航等级或其他整治要求,采用不同保证率的最低水位,其相应的流量即设计流量。

2.3规划实施建议

拉古河河道治理工程本着先下游后上游、先重点后一般、先消险后达标的原则,先治理城市段再治理农村段,干支流同步分段、分区依次治理,堤防整修完成后再进行堤防标准化建设。具体规划如下:李石开发区规划治理拉古河抚顺开发区范围内左右岸堤防共长18.82km,护岸长18.08km。抚顺县实施规划为治理拉古闸下游抚顺县范围内,左右岸堤防共长15.0km,护岸长15.7km;治理拉古闸至浅沟水库段,左右岸护岸长11.95km;对于右岸拉古闸以上、左岸中华寺北桥以上的护岸工程,一定要根据水流和塌岸的实际情况、以及投资的可能,本着先出险先安排,不出险暂不安排的原则,分清轻重缓急逐步实施。沈阳市实施规划为治理拉古河岸堤防共长1.58km,护岸长4.7km。

3.目前治理水污染的主要技术方法

3.1配水、调水方法

配水、调水对某一城市、区域是一个较为理想的方法,见效快,成本底,但是配水、调水不是真正解决污染水体的方法,只是将污染水体从某一区域转移到另一区域,是上游向下游的转移。如果大家都采用此方法,可以说是污染水体的循环,是一种“恶性循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由于水源的关系,这种方法不一定适应“断头浜”的治理。

3.2spr污水净化技术

spr污水处理系统首先采用化学方法使溶解状态的污染物从真溶液状态下析出,形成具有固相界面的胶粒或微小悬浮颗粒,再选用高效经济的吸附剂将有机污染物、色度等从污水中分离出来,然后采用微观物理吸附法

将污水中的各种胶粒和悬浮颗粒凝聚成大块密实的絮体,依靠旋流和过滤水力学等流体力学原理,在自行设计的spr高浊度污水净化器内使絮体与水快速分离。清水经过罐体内自我形成的致密的悬浮泥层过滤之后,达到三级处理的水准,可实现出水回用。污泥则在浓缩室内高度浓缩,定期靠压力排出。由于污泥含水率低,且脱水性能良好,可以直接送入机械脱水装置,经脱水之后的污泥饼可用来制造人行道地砖,免除了二次污染

4.生态水利在河道治理中的应用

4.1构建水生植被

种植沉水植物菹草、黑藻、伊乐藻、金鱼藻、苦草等和浮叶植物睡莲,以吸收和转化水和底泥中的氮、磷、钾等营养物,降低水体n、p、k及必需微量元素的含量与周转速率,抑制浮游植物生长;为多种多样的水生生物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提高水体生物多样性;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为水体供氧。

4.2构建水生动物种群

适当提高鲢、螺、鲫的种群数量,以消费浮游生物(特别是浮游植物)、有机碎屑、腐碎、巨大的微生物生物量,以及摇蚊和水蚯蚓等底栖动物,维护生态平衡,净化水体。

4.3种植水生花卉

作为城市河道,从景观的角度出发,在主要景点、桥的两侧,栽种了优质睡莲(选用玛珊姑娘、洛桑、日出、佛琴娜莉斯、大白睡莲等品种),加之原有的10多丛白睡莲,美化了水面。

5.结束语

生态河道的设计需要各方面因素的配合,设计者要拓宽思路,结合生态学、工程学、水利学的知识,相互补充,才能形成一套有效的设计方法。河道的生态化治理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工程,要通过设计、施工、养护等一系列措施模拟一个生物生长的适宜环境,为各类水生、陆生和两栖类动物、植物以及微生物提供栖息、繁衍和避难的场所,并且,除采取工程和植被措施外,还必须有选择的放养水生动物及微生物,恢复生物的多样性,重建生物系统的生态链。

【参考文献】

[1]周立霞,阮国余,赵迎旗.总沐河王庄闸下游河道治理方案探讨[j].治淮,2008(12):14-15.

[2]闫建兵.太原市晋源区风峪河河道治理方案比选[j].山西水利,2009,25(5):38-39.

[3]李国元.阳泉市河道治理方案的比较分析[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3,13(5):119-120.

[4]张相峰,阚兴起.黎河输水河道治理方案浅析[j].水利水电技术,2001,32(8):53-55.

[5]张捷鑫,吴纯德,陈维平,等.污染河道治理技术研究进展[j].生态科学,2005,24(2):178-181.

生态修复规划方案范文4

关键词:邮轮;邮轮产业;生态预警;生态修复

中图分类号:X8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06-0076-02

1 引言

2015年6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致函海南省政府,原则同意将三亚列为城市修补生态修复、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综合试点城市,三亚成为全国首个“城市修补、生态修复”试点城市。根据由若干专家组成的团队经调研、摸底所形成的三亚市城市生态修复方案,生态治理的目标集中在山体、海岸线、河岸环节。

三亚市是除三沙市之外的我国最南端城市,面向我国南海海域及东南亚诸国,是世界著名的海滨旅游度假城市之一,这里也是我国最早开展邮轮接待的城市之一。自20世纪90年代起,三亚相关港口就开始接待来此停靠的邮轮。2006年,三亚市在凤凰岛开工建设全国第一座邮轮专用码头。2007年,一个8万t级的邮轮码头建成,并接待了首艘国际邮轮在此停靠。2014年,三亚邮轮港二期开始建设,在回填的人工岛周边新建4个邮轮泊位,分别为10万t级泊位1个、15万t级泊位2个、22.5万t级泊位1个,项目竣工后,三亚邮轮港将成为亚洲最大的邮轮母港。2014年,三亚邮轮港接待靠泊邮轮71艘,旅客吞吐人数为15.6万人次。占全国邮轮港份额的9%,规模居全国第三位,仅次于上海、天津两港。

近年来,三亚邮轮产业发展正谋求着更大的突破。三亚地处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要冲,临近重要的国际航运线,是我国面向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桥头堡。为充分发挥与整合三亚的资源优势,2013年1月,三亚市批准实施《三亚市邮轮旅游发展专项规划(2012-2022)》,确立建立以海上丝绸之路为主要辐射区域的邮轮产业发展目标。2014年11月4日举行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出“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随之确立的一系列国家层面的发展指引与规划,也均将发展重点指向了三亚邮轮产业的发展。2015年10月中旬,在三亚举行的海南省邮轮游艇产业发展大会,也让三亚邮轮产业的发展渐入佳境。然而,发展往往又是生态保护的主要矛盾面。三亚邮轮产业浪潮式的大发展对三亚基于“双城双修”的建设构成了不可小觑的压力。如何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实现促进三亚邮轮经济的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重目标,是不可忽视与亟待解决的问题。

2 三亚邮轮产业发展的生态风险

从2006年三亚在凤凰岛兴建第一个8万t的邮轮专用码头,到2016年二期扩建项目中的15万t级的专用码头投入使用,三亚邮轮母港的接待能力得到了极大提升。2015年8月8日,新建码头既迎来13.8万t的海洋航行号邮轮,该船载有乘员4771人一同抵达三亚。巨轮所带来的不仅仅是大量的游客资源和经济收入,同时也带来了数千人所携带的垃圾、污水,以及这些游客到港抵岸所产生的交通、消耗、排放等各方面的承载压力。根据发达国家的研究数据,一艘船员和旅客总数为3000人的邮轮每天产生的污染物种类及数量如表1所示。

从已有的信息所知,邮轮港并无处理这些固体污染物的设施及能力,要解决固体垃圾的问题,就必须进行转运处理,从而又产生了转运过程中的再生污染问题。对邮轮进港、出港、泊港期间所产生的水体污染、气体污染,目前也很难进行有效的监控。由此可见,没有环境监控机制的邮轮产业发展势必会是环境保护的极大挑战。大量的污染固体物的处置、废水、废气的产生与排出对三亚邮轮港区的生态必将产生极大的破坏。

2.1 港区海岸生物聚落遭到破坏

富营养的污水排放改变海域的生态结构,油污覆盖影响海水内生态光照等,固定垃圾滋生与形成新的有害生态系统等,都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极大破坏,港区附近的鱼类、珊瑚、沿岸红树林、栖息鸟类等失去固有的生活环境,生存面临挑战。

2.2 港区的建设对海岸原生形态及近海域的直接破坏

通过人工造岛、填海等施工,会直接毁损原有的海岸生态存在,对填海区域的海域更是直接的破坏,并极大地破坏了周边海域或其他生态区的存在形式。

2.3 邮轮游客的泊岸旅游对周边地区的生态压力

以近期泊港的“海洋航行者”为例,有约3600名邮轮乘员上岸旅游,大量的人员在短时间、小范围的集聚,密集地从凤凰岛进城,也会导致港区周边生态承载的超量负荷,可能造成不可自行修复的生态破坏。

2.4 可能携带的外来物种对周边生态的危险

由于邮轮无论是吨位型号,还是从所其搭载的乘客数量来说,都无疑是一座移动的城市。船体本身、游客、随船货物中都可能夹带着某些动物、植物种子等,它们很容易随船来到港区,并在周边地区生存下来,形成外来物种。一些强势的外来物种可能鸠占鹊巢,形成自身的生物聚落群,逐步吞噬其他生物的生存空间,破坏已有的生态平衡,破坏现有的生态修复能力。

2.5 突发性事故造成的生态破坏

一艘邮轮本身存在巨大的不可控性安全隐患,如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船舶损伤;船舶及岸上设施的爆炸、火灾等事故;船只搁浅、倾翻、人员落水等事故;毒害气体、物体的泄漏等,均可能造成生态风险。

3 邮轮旅游区生态预警、治理及修复机制

如何预防、控制与治理邮轮旅游区的生态问题,这不仅是目前尚处于初步发展的中国邮轮业所面临的问题,也是一些邮轮产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所亟待解决的问题。

3.1 北美地区污染与生态问题

北美地区是世界上邮轮经济最发达的区域,也是经济发展指数、人们环境需求较高的地区,但他们在邮轮污染防治与生态友好方面也处于落后的水平。根据有关描述,其污染与生态问题有如下方面:

高增长(big growth):邮轮乘客在十年里增加一倍;大船队(big fleet):美国地区营运的邮轮船只从1996年的131艘上升至2006年的200艘;大吨位(big ships):1996~2010年间,最大邮轮的载客量从1800人上升至5400人;高污染(big pollution):仅在美国海域,邮轮每年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排量为4.2亿加仑。根据相关规定,未经处理的污水排放仅限制于离岸3英里外;大漏洞(big loopholes):在监管上存在巨大漏洞,海岸警卫队对排污的检查次数为零;1973年制定的海岸清洁法(cleen water act)对邮轮企业豁免时间达33年;没有全国性的邮轮污染控制法案,等等。

3.2 北美邮轮污染控制法案分析

针对上述情况,在一些国际组织和民间社团的推动下,美国正在联邦法的体系里研究制定“邮轮清洁法案”,以期从法律层面上确立全国性的邮轮污染控制法案。该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在距离美国海岸12海里内禁止排放任何生活污水、油污水和固体垃圾等;在距离美国海岸12海里以外进行限制排放;并由海岸警备队和环保署制定排放标准,以期在2015年达到邮轮污染物“零排放”;利用取样监测的手段对邮轮污染物的排放设备等进行监管;允许中立监测机构及人员随船进行排污情况监督;由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部门鼓励和促进污染物排放监测技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形成商业化;对揭发雇主的随意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的雇员予以保护措施;允许市民对违反排污法规的个人和机构进行抗议活动;建立邮船污染基金,由邮轮交纳费用,海岸警备队制定基金管理章程等。

3.3 我国港区及近海生态区海域生态保护方案

对于我国邮轮港区、近海生态区的环境保护,研究者们从不同的侧面提出了解决方案。

(1)建立相关的污染处理设施。包括在邮轮港区就地建立固体垃圾处理中心,也包括在邮轮船上增加并改进污水、废气的处理设施和净化能力。

(2)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对邮轮的排污、邮轮及港区的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邮轮旅游区建设的环境友好的生态保障要求等,均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加以明确与完善,从制度上保障邮轮旅游的可持续性发展。

(3)建立污染与环境的监控体系。通过环境指标的监控、GIS系统的应用、旅游区生态友好标准体系的建设,通过规划设计、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与及时预警、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及生态修复等手段,实现有效的环境与生态保护管理。

4 三亚邮轮旅游区的生态修复思考

根据北美等国的经验,保护邮轮旅游区的生态环境,法律规范是必不可少的控制手段。通过立法措施,规范邮轮港区环境保护设施的强制性标准,入港邮轮的环境保护设施的配置与排污标准,确立生态补偿机制,规范碳足迹与碳排放的补偿机制等。当然,这在实践中会遇到邮轮招商与发展与强化环境标准的矛盾,管理者可能会因为希望吸引更多的邮轮船商而降低对其环境保护设施的要求。

4.1 建立生态预警系统

将邮轮旅游区的生态变化纳入到三亚市的海洋环境生态监控体系中,通过GIS系统等预警手段的应用,通过对海域地貌分析、化学物质分析、生物聚落的动态变化等,及时发现三亚邮轮港区环境、生态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从而达到预警目的。

预警监控体系中应将旅游环境承载力预警作为重要内容,通过环境承载力的评价与相关预测,进行旅游资源环境承载力、旅游生态环境承载力、旅游经济环境承载力和旅游社会环境承载力各子系统的预警,划分健康生态区、适载区、预警区等相关区域。

4.2 借鉴生态旅游认证的相关标准

作为邮轮旅游区各主体单位自我生态性建设的相关标准。以欧洲的“蓝旗”生态认证标准为例,可参考其对游艇码头及海滨沙滩的生态标准,制定适用于改善本地邮轮港区的生态友好的指导性标准。

4.3 强化与完善生态功能区

通过在邮轮旅游区建立具有较强修复能力的生态功能区,如建设生态绿化带、建立各类陆地、湿地或海域区的生态保护区等,通过维系较为强大的生态聚落,以自我修复为重要途径来改善该区域的生态环境。

4.4 做好邮轮旅游区建设的生态规划

在邮轮港区及邮轮旅游区的规划设计时,就要进行前置性的生态规划,并纳入到总体规划之中。除了常规的环境保护规划之外,还应将生态调节与生态自修复的相关内容纳入到总规划中。

4.5 建立碳足迹及碳补偿机制

通过对碳排放超标的相关主体进行罚款,获得改善生态环境的资金,惩治环境保护方面表现落后的单位,从而实现良性循环的目的。

此外,确立文明的社会行为规范,弘扬包括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的文明的生活、旅游、管理行为,不仅仅是邮轮乘客与船员、还包括港区工作者、居民都应秉持的行为规范,保护环境,生态友好,是基于精神文明的社会环境修复功能的扩展。

生态修复规划方案范文5

此次修订现行防震减灾法的思路是:在及时总结防震减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现行防震减灾法实施过程中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予以完善,对不适应新形势需要的法律制度予以修改,对当前防震减灾工作的成功做法,特别是对本次四川汶川抗震救灾的成功做法予以制度化,进一步强化地震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提高防震减灾专业队伍的服务水平、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水平、政府统一领导防震减灾工作的能力、民众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

按照上述思路,修订草案在现行防震减灾法的基础上,重点对防震减灾规划、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震后恢复重建等做了修改、完善,新增了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修订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修订草案共10章99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关于防震减灾规划

防震减灾规划是加强地震灾害预防,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的重要依据。为了进一步完善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权威性,修订草案专设一章,进一步明确了规划的内容、编制和审批程序以及规划的效力和修改程序。特别是要求防震减灾规划应当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监测台网、震情跟踪、预防措施、应急准备等作出具体安排。(第二章)

二、关于地震监测预报

地震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的基础和首要环节。为了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修订草案对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地震预报统一等制度做了修改、完善,并增加了地震烈度速报、震后地震监测和余震判定等方面的规定:

一是加强地震监测台网的规划建设。修订草案规定,国家对地震监测台网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多学科地震监测系统,并规定重大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强震动监测设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二是完善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修订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不得危害地震观测环境。同时,明确建设单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责任。(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三是规范地震预测意见的报告和地震预报的统一。修订草案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将预测意见和观测到的宏观异常现象报告地震工作部门,地震工作部门应当综合各种地震预测意见,组织召开震情会商会,并将地震预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由政府统一。(第二十六至第二十九条)

四是增加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建设和震后地震监测、余震判定的规定。修订草案规定,地震工作部门应当通过全国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快速判断致灾程度,为指挥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依据,并加强震后地震监测,及时对地震活动趋势作出分析、判定,为做好余震防范工作提供服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五是规定地震工作部门应当加强对海域地震和火山活动的监测预报工作以及对外国组织或者个人来华从事地震监测活动的管理。(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三、关于地震灾害预防

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提高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水平,是提高城乡防震减灾能力的重要措施。为此,修订草案做了以下规定:

一是完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制度。修订草案规定,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规定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施工的全过程负责,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承担相应责任。(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十七条)

二是提高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修订草案规定,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对于已经建成的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建设工程,应当采取抗震加固措施。(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第三十八条)

三是加强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管理工作。修订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抗震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推广设计图集和施工技术,培训技术人员,建设示范工程,逐步提高农村民居的抗震设防水平。(第三十九条)

四是规定县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学校应当把地震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第四十三条)

四、关于地震应急救援

建立良好的地震应急救援机制,是做好防震减灾工作、保证公共安全的重要措施。修订草案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对现行防震减灾法规定的地震应急预案制度做了进一步完善,并增加了抗震救灾指挥部运行机制、救援力量统一指挥、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国际救援等方面的规定:

一是分别明确规定了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主体、程序和内容。(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二是强化紧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国际救援的组织协调。修订草案规定,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一队多用、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相应的装备、器材,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协调外国救援队和医疗队在中国开展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活动。(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

三是明确地震灾害的分级和地震应急预案的启动。修订草案规定,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并对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的权限做了明确规定。(第五十四条)

四是对抗震救灾工作的组织指挥做了具体规定。修订草案规定,地震灾害发生后,抗震救灾指挥部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查清受灾情况,提出地震应急救援力量的配置方案,迅速组织抢救被压埋人员,抢修毁损的基础设施,做好紧急医疗救护、协调伤员转移和接收救治。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应当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次生灾害以及传染病疫情的发生。(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五是规范震情灾情信息的上报与制度。修订草案规定,政府应当及时将地震震情和灾情等信息向上一级政府报告,并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实行归口管理、统一。(第五十八条)

五、关于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

过渡性安置,是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稳定人心、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环节,是灾后恢复重建的基础性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过渡性安置工作,在总结汶川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经验的基础上,修订草案专设一章,对过渡性安置方式、安置点的选址和用地、政府在过渡性安置中的责任以及尽快恢复生产等做了明确规定。(第六章)

六、关于震后恢复重建

地震发生后,快速、高效地恢复重建,是减轻地震灾害、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重要环节。修订草案对震后恢复重建做了以下规定:

一是明确政府在实施恢复重建中的责任。修订草案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并根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

二是明确恢复重建规划的编制主体和审批程序。修订草案规定,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第六十九条)

三是规范城镇、乡村以及重建工程的选址。修订草案规定,需要异地新建的城镇和乡村以及重建工程的选址,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或者生态脆弱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区域以及传染病自然疫源地。(第七十条)

四是规定恢复重建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市场运作相结合。修订草案规定,地震灾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组织受灾群众和企业开展生产自救,积极恢复生产。国家给予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扶持,并积极提供物资、技术和人力等方面的支持。(第七十五条)

五是修订草案对恢复重建中的调查评估、灾害现场的清理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乡村的恢复重建、有关档案资料的抢救和保护、心理援助和就业服务等工作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

七、关于监督管理

修订草案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挪用救灾资金和物资,进一步强化了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对有关资金、物资以及捐赠款物的监管。(第八章)

生态修复规划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重点整治、全面推进;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努力解决危害生态建设的突出问题;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高森林资源效益,改善生态环境,为推进“中国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安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和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提升保护意识。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在全县范围内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全县干部群众对森林资源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

(二)集中进行打击。对全县重点区域、重点地段开展综合整治,通过查处一批毁林开垦的案件,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使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坚决制止,努力实现毁林开垦“零增长”。

(三)着力生态修复。根据“谁破坏,谁治理,谁修复”的原则,科学制定生态修复规划,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先重点后一般”的要求,多树种、多模式进行套种补植,发展具有较好生态、经济效益的混交林,使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整体提升。

(四)建立长效机制。理顺管理体制,依法落实乡镇、村森林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增强森林资源保护和预防的能力。

三、整治重点

一是年整治后新开垦的;二是毁林开垦种植白茶转手倒卖的;三是大面积毁林,破坏植被严重、性质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四是破坏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的;五是04省道、省道,高速公路及通向风景名胜区及公路沿线,大中型水库两侧第一层山脊线,坡度大于度的。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月日一月日)

一是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县乡两级成立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的专项整治行动、生态修复领导小组,并精心制定周密的行动方案和生态修复规划。二是召开全县动员大会,部署工作任务,签订工作责任状。三是宣传发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月日一月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区域毁林开垦现状进行调查摸底。调查范围:主要是县道、省道、高速公路及通向风景区公路沿线、坡度度以上的、大中型水库两侧第一道山脊线、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内毁林开垦种植白茶的。调点:分年度对05年以来连续三年的毁林开垦种植白茶情况进行调查,尤其要对年专项整治以来顶风作案,违法开垦的进行重点排摸,为实施专项整治和生态修复提供依据。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月日一年月日)

根据涉案区域,情节轻重,案件性质采取不同措施,集中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毁林开垦,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对已造成植被破坏未开垦的,坚决制止开垦,并实行封山育林;对已毁林开垦未种植的,立即停止种植,责令限期造林;对已毁林开垦种植白茶的,责令限期进行生态修复。同时,由乡镇人民政府按3元/平方米收取保证金,督促修复。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月日一月日)

及时总结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建立行之有效、执法有力的林业、水利、环保联合执法机制,确保执法到位;建立监管有力,责任明晰的乡镇、村预防机制,确保防范到位;建立镇村护林组织,制定护林公约,强化乡镇村一线监管,出台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森林资源保护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按规划、技术要求实行全面生态修复。

五、职责分工

(一)乡镇人民政府:

1.负责本区域专项整治方案拟定、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和组织实施。

2.履行本乡镇区域森林资源保护的职责,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护林组织,制定护林公约,落实护林责任。

3.制定本乡镇生态修复近期与长远规划,并负责实施生态修复。确保修复质量。

4.加强毁林开垦的一线监管,确保森林资源有效保护。

(二)林业、水利、环保部门

1.成立林业、水利、环保制止毁林开垦专项行动执法组,落实执法人员,明确执法任务和重点。

2.依据《森林法》、《水土保持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水土流失、造成环境破坏的违法案件,采取行政的、刑事的手段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3.负责生态修复业务指导,监督各乡镇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4.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全面提高森林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意识。

(三)农业部门

1.做好全县白茶产业发展提升规划,控制面积,着力提高品质和品牌。

2.引导茶农正确处理致富增收与生态保护的关系,避免盲目开发,指导建设生态型茶园。

(四)国土部门

加大矿山复绿力度,依法实施低丘缓坡开发,保护森林植被。

(五)宣传部门

1.组织好专项行动的全面宣传。

(1)广播电视、报纸要做好专项行动的专题、专刊。

(2)组织宣传车,发放公开信,深入林区广泛宣传。

2.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日常宣传。

(1)结合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

(2)组织开展关注森林,呵护生态家园系列宣传活动。

(3)宣传森林资源保护典型事例。

(六)公安、司法部门

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司法保障。

(七)监察部门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支持、唆使毁林开垦的各种行为。

(八)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和生态修复进行组织、协调、联络,确保专项整治和生态修复有序进行。

2.对专项整治和生态修复全程督查,确保专项整治和生态修复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站在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推进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为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部门也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内的中心工作来抓,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确保专项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顺利进行。

(二)齐抓共管,确保实效。

森林资源保护、生态修复是一项社会系统工作,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一是林业、水利、环保、国土、农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人员到位,执法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各乡镇与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强化协调,通力合作,围绕目标任务,精心组织。三是新闻媒体等单位要宣传好、报道好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对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达到震慑和教育的目的,同时加强生态保护重要性的宣传,提高全县广大人们群众自觉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四是公安、司法部门要统一思想,对顶风作案,继续毁林开垦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五是林业、水利、农业部门要加强对生态修复的规划和技术指导,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生态修复工作的真正落实,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