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家校合作的问题及对策范例6篇

小学家校合作的问题及对策

小学家校合作的问题及对策范文1

关键词:家校合作;农村小学;学校;教育

一、家校合作及农村小学家校合作的现状

1.家校合作是什么

(1)问题的提出。随着现代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人们对精神层面的追求也在不断提高,因而教育就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而学校教育又牵扯到千家万户,学校与家庭的沟通合作也成了教育的重点。传统的观念总是认为教育的责任在学校,把所有的教育问题都推给学校,其实,家庭同样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家校合作在今天的学校教育方面显得尤为重要。

(2)家校合作的概念。家校合作是指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的,家庭和学校两种力量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互相协调的一种教育方面的互动合作。

2.农村小学的家校合作现状

教育界的问题很多,很复杂,农村小学的问题也很多,然而农村小学学校和家庭教育之间的合作也存在着很多问题。

(1)对于家校合作,家长和学校方面已经有了合作的意愿和倾向,根据一些研究调查表明有70%的家长认为自己提出的建议可以被老师和学校接受,一些家长也经常打电话向学校的教师询问孩子的学习情况和一些其他的在校表现,学校及教师也时常和家长进行沟通。

(2)家校合作追求形式,缺少实质性的交流。学校和家长进行交流的时候可能会组织各种各样的活动,为了完成这些活动教师的心思可能都在怎么举行活动、怎么能让活动更丰富多彩上,对真正有效的交流上可能就会不到位。其实,有些复杂的活动只会让家校合作流于形式,缺乏实质,而违背了从活动中进行家校合作的本意。

(3)家庭教育在观念和认识上存在一些偏差,有些家长认为孩子进了学校,教育就是学校的责任,孩子一旦出现了什么问题,第一反应就是学校教育有问题,把责任都推给了学校,而不作自我反省。

二、家校合作的影响因素

(1)家庭方面。农村的家长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个人素质也不尽相同,对孩子的家教水平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在家校合作沟通交流的时候也表现出不同的态度。

(2)家长的教育观念农村的家长素质水平相对不是很高,教育观念也很传统,传统的认为,家长总是处于一种高高在上的地位,孩子什么事都要经过家长的同意才可以。孩子做错事经常会受到父母的严厉斥责或打骂,甚至有些家长的做法严重打击了孩子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在这种情况下,农村的孩子的想法总是被压抑,也不敢和父母进行思想上的沟通和交流,这样父母和孩子之间的代沟又进一步拉大,在学校里就算遇到了什么不顺心的事也不愿向父母提。

(3)教师对家校合作的积极性严重的影响了家校合作的效果。教师如果有足够的热情和积极性去进行家校合作,家长方面但凡有些想要了解孩子情况的意愿,这家校合作就可以顺利地进行。当然,合作是双方的,需要双方都积极主动才可以发挥最大的作用。在学校方面,一些教师对家校合作的积极性不高,不主动和家长进行沟通交流,就这样教师不说,家长不问,家校合作也不进行,双方合作意识不强。当然,这只是一小部分家长和教师的做法,毕竟大多数的老师和家长的共同目的还是一致,都想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发展,然而,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家长并不知道该如何和教师进行交流。

三、关于家校合作的对策

(1)对于家长进行全新的定位,规范家长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家长是学校与家庭联系的主要方式,学生在校的情况由教师向家长进行传达,使家长随时随地全面了解学生在校情况,及时掌握学生生理心理变化,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但目前笔者经调查发现家长往往流于形式,成为学校向家长汇报学生学习成绩和老师向家长告状的代名词,把学生至于被动地位,使学生对家长会产生恐惧和排斥,对学生的学习产生不良影响并且阻碍了家校之间正常的交流和沟通。因此对家长进行全新的定位,改变引导方式,充分尊重学生平等的和学生进行交流,同时与学校教师进行正常的沟通交流,不以成绩论能力,多方面了解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与教师共同肩负起培养学生的责任与义务。

(2)学生家长需进行自身学习,转变教育观念提高教育修养。家长要通过各种途径学习教育知识,了解并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规律,避免与教育规律发生相冲突的事件而阻碍学生自身的发展。学校教师按照教育规律结合学生身心发展和学习特点,运用恰当的教学策略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学生家长对此应支持教师工作,帮助教师进行合理有效的教学,成为教师教学的推动力,同时让家庭成为学生学习的有利因素。

(3)学校教师进行及时家访,反馈学生的在校情况。学生在校有任何问题,教师无论花多大时间精力都要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联系,了解学生问题出现的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教师在与家长在沟通过程中应秉承真诚尊重的态度,均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落脚点,家长不可过分溺爱学生同时教师不可单纯从某方面否定学生。

(4)实行家校共读的方法实现学校学生家庭三者的全面联系共同促进教育的提升与发展。推行家校共读即推荐家长统一订阅某本教育杂志,每月与教师共读,这样使缺少科学教育知识的家长提高自身知识水平,引导家长们科学地处理家教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教师从中担当阅读引领的作用,以学生为沟通的桥梁,如让学生带传口信推荐家长特别关注杂志中的某几个篇目等。这样的做法使学生家长教师三者均受益,同时使家校合作亲子化生活化便捷化,提高了家校合作的效率,使家长充分了解学生在校情况和教师教育过程,加大了其对教师的信任感和配合度,使家校合作有效性提高最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王芳.《农村家校合作的问题和对策》.现代中小学教育,2012,04

[2]丁月、陈静.《中小学家校合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现代教育科学,2013,10

[3]蔡伟峰.《增强农村家校合作有效性的实践探索》.教育导刊,2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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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明确地方政府对中小学的行政管理权,加强其能力与责任意识。依照法律规定,中央政府应将具体管理中小学的权力下放到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全面负责中小学的公共管理工作,激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对管理学校的制度做出适应性的安排和决策,使其更好地回应当地人民接受良好基础教育的需求。面对全国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状况,中央政府应根据各地情况,为地方政府发展和管理基础教育提供支持与帮助,加强其行政能力与尽责意识,通过双方的合作来达到基础教育的国家目标。

其二,明确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的行政管理权,加强其统筹能力。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规定,地方政府对中小学的管理权主要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来行使,而不能进一步下放到县级以下的政府机构。地方政府应根据本地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能力,突出其在处理相关教育事宜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地协调财政、税务、规划等政府部门对教育的管理工作,形成相对集中统一的中小学行政管理制度。

其三,明确行政管理权是公共管理权力,依法对中小学平等行使。中小学因不同的举办性质而有各种不同的类型,政府在行使对不同类型的中小学的行政管理权时,必须依法平等地行使,不能有歧视和不公正现象。为此,应该统一对公办中小学和非公办中小学的行政管理机构,由一个行政部门统一来行使公共管理权力,并按照一视同仁、为学校发展服务的原则对待不同类型的中小学。Www.133229.Com

其四,明确行政管理权是有限的法定的,不能侵犯举办者、学校的法定权利。行政管理权是法定的由政府代表国家统一行使的管理权,其特点是有限的强制,也就是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是强制的,如超出权限范围变成无限的,则是违法的、会被强制的。地方政府在对中小学行使行政管理权时,必须合法,绝不能侵犯举办者、学校以及相关利益主体的法定权利。从行政管理权与法定权利而言,行政管理权应是对法定权利的保障权,法定权利规定着行政管理权的边界。因此,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明晰行政管理权的法定界限,明确对中小学相关主体权利的保障责任,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定权利。

二、中小学的举办制度创新

其一,从法律层面进一步细化举办者的权利与义务,确保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性与对称性。目前的法律对举办者的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比较简略,法定权利仅有一项,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其所举办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体制;法定义务也仅有一项,即负责筹措办学经费。法律对举办者确定学校的管理体制没有进一步的规定,这既不利于保障举办者权利,也不利于约束举办者权利的过度使用。法律仅对国家作为举办者的法定义务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规定了办学经费来源、标准与办法,对国家作为举办者保障办学经费给予了征税、收费等相应的权利,但对非国家的举办者如何筹措经费没有相应规定。这既不利于依法规范这些举办者的筹措经费行为,也不利于这些举办者依法筹措经费,不能为举办者更好地筹措学校经费提供法律依据。

其二,从法律层面或政策层面进一步明确公立中小学的举办者及其责权。公立学校的举办者是国家,实际上是各级政府在代行国家作为举办者的责权,但是法律对于各级政府在举办中小学中的责权没有明确的规定与安排。从责任来说,各级政府如何分担作为举办者的投入责任,如何明确各级政府分别作为哪些学校的举办者,特别是如何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对公立中小学承担的举办者责任;从权利来说,各级政府如何行使对举办学校享有的权利,如何分享在确定学校管理体制方面的决策权,如何行使这种决策权等。同时,作为举办者的政府在行使学校管理体制方面的决策权时,如何与作为公共管理者行使的行政管理权相区分,两者的界线在哪儿。这些根本性的问题,都需要法律或政策做出基本的制度安排,从而能真正落实各级政府对中小学承担的举办者的投入责任,为不投入或投入不足提供明确的法律责任承担者。同时为各级政府合理分享对公立中小学的内部制度安排上的决策权提供依据,使公立学校在更好地体现中央利益的基础上照顾到地方的利益。

其三,从法律层面或政策层面进一步明确非公立中小学的举办者资格。从法律的原则规定上,任何合法的组织或个人都有权利成为中小学的举办者,但从中小学的性质及设立学校的法律标准来看,这种成为举办者的权利是有限制的,不是一种无限或绝对权利。法律应对自然人或一般组织成为中小学的举办者进行程序、标准、条件等方面的明确规定,从而对权利进行明确的法律限制或规定。这样,既可为那些想成为举办者的组织或个人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也可为政府作为公共教育管理者行使行政管理权提供一个明确的法律依据,为合理合法地设置和管理中小学提供制度保障,也为这些非公办中小学的长远发展提供一种制度保障。

其四,从法律层面或政策层面进一步形成对非公立中小学的举办者激励。由于教育的公益性质、特别是基础教育的国民性质,举办中小学本身不能带来经济上的利益,如何从制度上激励和吸引非政府的举办者积极举办非公立中小学,推动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仍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举办基础教育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社会的权利和责任。法律也规定政府鼓励非政府的各方举办教育。这就要求政府作为公共教育管理者要尽到鼓励的责任,要采取有力的措施对非公立中小学的举办者进行激励。这种激励既可以是非经济的制度安排,如荣誉、名声等,也可以是经济的制度安排,如财政奖励、财政补助等。应该说,政府作为中小学的举办者和非政府中小学的举办者享有同等的法律权利与义务,政府作为举办者没有权力排斥非政府的举办者,政府作为公共教育管理者也没有权力对非政府的举办者采取歧视或不公平政策。

三、中小学的内部管理制度创新

其一,通过决策制度安排保障举办者合法利益。学校的决策制度安排最为基本的一点就是要体现举办者的合法利益,保障举办者拥有一定的决策权。借鉴现代企业制度对股东利益的保障制度,学校的决策制度安排应有三个基本要素:(1)解决谁有决策权问题,一般应是举办者会议或举办者代表会议作为最高权力组织,由它来决定决策权的分配、行使制度,最为基本的是决定决策权的代行机构方式及组成;(2)解决如何行使决策权问题,一般应是学校董事会或学校理事会等决策机构的决策制度安排,包括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代表举办者会议具体行使有关学校的决策事宜;(3)解决如何监督决策权行使问题,一般应是学校监事会或学校设独立董事方式,代表学校举办者利益监督代行决策权的机构或个人的决策权行使。现代学校制度的决策制度安排因其举办者不同,而有着不同的安排,但其基本的安排应使决策权合理配置、高效运行、监督有力,保障举办者合法利益,体现举办者办学思想与办学理念。 由此来看国家举办的中小学,其决策制度安排应明确中小学的具体举办者或举办者代表,明确举办者拥有的决策权以及决策权在学校内的具体行使方式,将举办者利益通过决策制度安排内部化,从而保障国家作为举办者对中小学所持有的理念与办学目的。非国家举办的中小学,其决策制度安排首先是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的合法的决策权安排,其次也应明确决策权在举办者间的分配、明确代行机构及监督方式。具体而言,对于举办者是个人的,其决策制度安排重点解决决策权的科学与民主问题,防止个人过度集权;对于举办者是多人或多个组织合作的,其决策制度安排重点解决决策权的合理分配问题,防止无法做出决策。

其二,通过执行制度安排保障法人利益。国家举办的中小学校,其执行制度应该是继续完善校长负责制,赋予校长明确的执行权力以及组阁(安排校内管理权力制度)的权力,改善其绩效评估与激励机制,使其充分代行国家对于学校的内部运作权,推动学校发展。非国家举办的中小学校,其执行制度安排也应是完善校长负责制,明确校长选任、执行决策以及业绩考核制度,明确校长管理学校事务的相对完整的权力,避免决策者越权和过分干涉校长的执行权。

其三,通过监督制度安排保障成员利益。现代学校的监督制度安排应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在决策权上有相应的监督安排,这种监督安排是代表学校成员的利益的监督,从决策上保障成员的法定利益,一般而言采用学校成员(教师、学生)代表进入决策机构享有决策权的方式或专门享有监督权的方式来安排。二是执行权上的监督安排,也就是对校长行使权力进行监督。这种监督安排更多的是让学校成员或代表参与管理,或是落实法律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组织的安排,保障学校管理权的行使不侵犯教师的合法权利。三是成员权利日常保障上的监督安排,也就是一种常设组织或监督专人,是日常保障、补偿、救济成员合法权利上的监督安排,主要负责对日常管理行为中出现侵权时做出一种迅速反应,发挥权利补偿与救济保障作用。

其四,通过督导评估制度内部化安排保障公共利益。学校制度安排中除了通过学校行政管理制度、学校举办者制度来保障学校的公共利益外,更为重要的是将社会或公众对学校利益的要求内部化,使学校正常运行与发展的过程就是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保障和发展的过程。学校的督导评估制度安排要体现和保障公共利益,需要有如下基本安排:一是在决策制度、执行制度与监督制度安排上有公众利益的代表者,一般而言是指社区或家长的代表者在学校的决策、管理与监督上有参与机会。二是在学校运作的过程中有公众参与的机会,也就是学校对社区或家长是开放的,家长能及时获知孩子的教育教学情况,能参与和选择对孩子教育与学习的某些活动。三是社会专门督导机构代表公众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定期评估,评估结果能成为激励和约束学校办学行为的依据,学校形成接受社会专业评估的负责文化与及时反馈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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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正式开始开展小公民教育实践活动,3月27日。认真做好课前准备,搜集了大量的报纸杂志,经过老师的讲解,大家在解明白了什么是公共政策问题后,开始查找资料,记录有价值的公共政策问题,每个小组派出同学代表,交流自己小组的公共政策问题,并说明研究问题的原因和现实意义。同学们提出了很多公共政策问题:有:校园周边停车问题、小摊问题、放学交通问题、校园周边网吧问题、校园周边环境卫生问题等等。

二:选择班级研究的问题

小公民们根据自己对现实的看法,4月10日。每人可选择2个问题,进行民主投票。最后,通过全班同学的讨论、投票,清点,统计,决定以“校园周边停车问题的调查”作为我本次小公民道德实践活动的研究问题。

三:收集班级所要研究问题的有关资料

让全班同学去查找校区停车的合理安排资料,课外。以及关于学生接送等问题的调查,并实地考察,形成文字和图片资料。5月15日,综合实践活动课上进行班级交流。同时,大家活动热情很高,将自己收集的资料和收获制作了手抄报和书签,班内的黑板报中展出。

四:整理活动资料。

大家发现了公共问题并积累了很多第一手资料,前三个活动过程的认真进行中。11月18日,同学们把大家活动的过程和收集的资料分小组制作展版。同学们制作过程中,回顾了自己以往在小公民实践活动中的点点滴滴,有着不同的感受和体会,经过同学们积极参与活动及资料收集,短短的综合实践活动课上,每个小组群策群力,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齐动手、齐动脑,制作了漂亮的展版。学生根据校园周边道路情况,划定一定的区域,设置临时停车场,展板的制作,展板是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课题的基本体现,学生课题活动的核心,活动的最后一环,因此它一个不可忽视的过程。同学们花心思、动脑筋,用自己的巧手制作了一张张展版,把自己的活动以及本组的观点展现得淋漓尽致。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一块块精美展版见证了学生动手实践能力的极大提升。

五:校园周边停车问题听证会

听证会准备:

全班同学分成8个小组,首先。根据我一学期来对《校园周边停车问题》研究,自己选取有意义的素材,根据平时积累的资料,分内容、分步骤地制作好美观实用的展版,各小组推选出代表,准备在听证会上一展风采。

听证会上的听证参与人包括校长、副校长、副教导、同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代表以及所有学生。依照指定位置入座。

听证会正式开始:12月16日。

各代表陈述:分小组。

一、小学从原来的弄堂小学搬迁到现在宽阔的白雪路边。但是校园周边乱停车问题、上学放学期间接送学生的车辆造成交通拥堵问题还很严重,需要我一起想方法采取有力措施来解决。为此,小组联系了城南交警中队,每天的上学、放学时间请交警进行指挥,以缓解校门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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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发改价检[]138号)和**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的通知》(青价检[]10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中广泛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现将此项活动的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

“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坚持价格服务为主,寓价格监管于服务之中;坚持以服务学生及家长为重点;坚持利用现有条件,着眼于建立价格服务的长效机制,健全学校收费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为基本原则。

“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的指导思想是通过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建立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维护学生及其家长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在促进学校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到位的同时,进一步理顺学校收费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通过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在物价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学生、家长之间建立起相互沟通的渠道,完善创建“教育收费规范校”和“教育收费诚信示范校”的新机制,构建和谐的教育环境。

二、“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的目标任务

“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总体上要达到“诚信收费的理念要进校园、价格服务的形态要进校园、价格服务的机制要进校园”,也就是说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深化价格服务手段,使“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能够做得好、有新意,立得住、求实效。具体要求是:

(一)收费政策透明到位。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依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对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并以各种形式进行公示,做到收费政策清楚透明。

(二)信息服务及时准确。要把教育收费以及其他相关的价格和收费信息提供给学生及家长。

(三)咨询投诉渠道畅通。要建立学校与学生及家长沟通的平台,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及时解答价格和收费有关政策咨询。

(四)民情民意及时了解。要善于收集、了解学生和社会对教育收费问题的反映,及时向收费主管部门反映民情民意,为科学合理地制定教育收费政策提供依据。

(五)反应机制灵敏快捷。要利用现代化、信息化等手段做好“价格服务进校园”的各项工作,做到反应灵敏快捷。

三、“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的具体内容及措施

(一)设立收费咨询员。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安排一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教育收费咨询监督工作,及时提供教育收费政策和信息,答复学生及家长提出的收费问题,监督学校的收费行为,主动向价格、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反馈学校收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二)开辟网上活动专栏。有条件的学校要在学校网站上开辟“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专栏。主要反映“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情况,与教育收费管理相关的动态信息;收录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市制定出台的与教育收费管理相关的政策文件;定期公布、更新《教育收费标准公式栏》中的相关信息;以班级为单位,在学期末公布各代办项目的收入、支出、节余和清退情况。

(三)设立收费公示牌。各中小学必须在校园醒目位置,统一设置由物价部门监制的《教育收费标准公示栏》(见附件),具体内容包括:

1、公示价格部门核发给该校的收费许可证所列的收费项目,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文件文号、收费范围和备注;

2、公示代办费项目及标准。是指在省、市物价、财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的范围以内的代收费项目;

3、对部分学生减免的有关政策及减免项目和标准;

4、“收费许可证”号;

5、公布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教育热线电话、学校收费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学校负责有关收费问题的部门和电话等。

四、“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协调配合。“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是一项综合性工作,由区物价局会同区教体局具体负责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价格服务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与收费主管部门加强沟通联系,支持和配合“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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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共政策;问题;构建

2010年秋季学期开学之初,广西南宁、柳州等地不少小学取消校内午托,引发校外“民间午托”井喷涌现。

柳州市景行小学是当地一所名校,原本有1000多名学生在校内午托。文源华都是距景行小学(东校区)最近的居民小区。据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小区内已经有50多家午托班,午托的学生至少有550名。随着景行小学取消午托班,将有更多的学生进入小区午托。对此,越来越多的业主向物业公司提出了异议,强烈要求阻止一些住户利用自家住房开办午托班。物业公司做了问卷调查,目前一千多住户,除了那些开办午托班和想租房给别人办午托班的业主表示同意,其他六百多户住户对小区内办午托班的行为表示反对。随后,柳州市文源华都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贴出了 “禁止在小区内开设午托班”的告示。开学第一天,柳州市文源华都物业公司与小区内午托班矛盾冲突也随之激发,物业公司派出近50多名保安分别把守在西南门和东门,对午托班的学生进行堵截,而午托班的负责人又想带着学生突破重围,冲入小区,被保安一一拦下。双方争执近一个小时,学生继而转向附近的金色世纪小区。

经过一个星期的调查,柳州市金色世纪物业公司公布了“关于是否同意在小区内办午托班”的业主民意调查结果,其中有70%以上的业主不同意在小区内办午托班.随后,物业公司给46家托班下发了通知书,要示他们在15天内搬离小区。物业公司对小区午托班的“围追堵截”正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从一个小区波及到另一个小区,局面也愈演愈烈。据了解,多数家长企盼学校能恢复寄宿部,开办校内午托。景行小学校长韦莉认为此举困难很大。“学校建设时只配套300个床位的午托场地,而学校有3000多学生,90%以上的学生都有午托需求,学校设施远远达不到家长的午托需求。再说,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没有为学生提供寄宿服务的义务,在人员编制上也没有设置岗位。”韦莉说。

对于午托班的管理到了一个迫在眉睫的时候,如何规范午托班经营者,需要有关部门给予午托班一个正确引导。

在城中区办的组织下,柳州市建委物业科、柳北区建设局、民政局等有关负责人分别与午托班经营者代表、物管方进行了面对面沟通。对于小区内办午托班的问题,建委有关负责人根据《物权法》进行了解释,表示无论是从住宅性质上,还是邻里利害关系上,办午托班确实没有法律支持,午托班开在小区内确实不妥。

柳州市欣华物业公司李经理阐述了下列理由:大量午托班的存在,对部分业主的生活造成影响,致使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部分业主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同时由于招收人数多,人口密集,存在安全隐患,午托班不适合在普通住宅楼经营,希望经营业主能另择址搬迁。

而午托经营者表示,除了希望政府解决午托班学生进入小区的问题外,还呼吁政府关注午托班合法化的问题。在开办午托班之初他们也想办证,但没有一个部门管,他们也无法办理到合法的证照。而协调人员表示,由于这是一个新兴的行业,确实存在政策法规滞后的问题,但政府只能支持合法的一方,做什么事都是慢慢规范起来的。

“你们的困境我们能理解,对于午托班合法化的问题,我们会尽快拟出一个方案提交政府部门进行审议。”协调人员对午托经营者表示,毕竟文源华都的午托班问题并非个案,全市但凡是学校周边都存在午托班。

一边是较大的社会需求,一边是管理与法规的空白,如何监管是道考题。

一、公共政策问题的内涵

首先,应了解公共政策问题与社会问题、公共问题的区别。

问题:是指社会状况与社会期望之间的差距。这种差距往往是产生社会紧张状况的原因。

社会问题:就是由社会内部矛盾引发的人与人的关系或人与环境的关系的失调,对社会造成了广泛的影响,由此产生的现实状况和期望状况的差距。

公共问题:是公众性的社会问题,是人们的价值、利益或生存条件遭到某种威胁而出现的问题,有时也泛指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某种危机和困境。

当公共权力主体意识到社会公共问题已经妨碍整体社会发展,充分了解公众的公意性并认同这种公众的政策要求时,公共问题就变成为公共政策问题。

公共政策的制定是为了解决问题,因此制定政策首先要认清问题。美国学者J.S.利文斯顿说过:问题的挖掘和确认比问题的解决更为重要,对一个决策者来说,用一个完整而优雅的方案去解决一个错误的问题对其机构产生的不良影响比用较不完善的方案去解决一个正确的问题大得多。

公共政策问题概念应从以下几点来理解

1.公共政策问题是一种客观状态

2.这些问题已经被社会上多数人觉察、认同、感觉

3.公共政策问题是指已经与既定的价值、规范、利益发生冲突的问题

4.公共政策问题是通过社会中的团体与个人表达出来的问题

5.公共政策问题是指属于政府管辖的范围并且能被列入政府的政策议程的社会问题

面临小孩上学,很多家长因为工作不能中午在12点前赶回接小孩,家里又没有老人帮忙,没有午托,不知道怎么办了,取消中小学午托简直就是因噎废食。应当承认,大部分的办班者都是下岗工人,他们自主找了条就业路,为国家分忧,为社会减负,为家长分忧,现在却硬生生的不让他们干,于是才有了“你们还让人活不让人活”的呼喊声。

随着更多的小区加入禁止在小区内开设午托的队伍,更多的学校取消午托部,由此造成的影响将是全社会性的。许多学生家长为了工作,没法中午接送孩子上学,并非家长们想推脱责任,而正是午托服务解决了家长的后顾之忧。中、小学生午托事件关系到民生问题,单纯堵、禁、甩手不管是不可取的。

因此,应尽快拟出一个方案提交政府部门进行审议政府、教育、工商、物价、卫生等部门能对校外的午托机构进行积极管理,拿出长效管理机制,让其健康、良性发展,成为“正牌军”,让孩子午间有个安全、可靠的好去处,也解决了学校、物业、午托业主、家长的尴尬局面,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经济繁荣。

二、认清午托事件的本质

(一)首先确定其所属的领域,弄清问题的性质界限

“午托班”实际是第三产业延伸的新兴产业。其又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可按照民办非企业进行定性。学校应该做好其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即承担教学、教育职责,而不是养育的责任,它在人力、物力、场地以及法律法规、职能方面都不具备办午托的条件。如果老师挤出精力去从事课外‘午托班’的管理,势必对教育质量的提高产生不利影响。现在社会上要求学校什么都要管,这其实是个误区。午托是第三产业的延伸服务,应该主要依靠社会力量。应市场需求而生的社会‘午托班’在很多地方已经有10多年的历史,现在不应该取缔,但其存在不应违反物权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应依法设立,守法经营。

(二)强调政策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层次上的变通性、特殊性

在做大“社会蛋糕”的过程中,政府不可能是主要的直接制造者。但它承担什么角色呢?政府政策应发挥什么作用呢?在做大蛋糕与切好蛋糕过程中,政府政策的不同功能之间的关系如何?这些问题都是值得认真研究的。

这件事情可以从制订相关条例或法律性文件开始。政府部门应该尽快出台午托服务发展与完善管理办法。首先由政府牵头形成一个指引性的法律文件,这样才能有法可依、依法办事。比如说消防,对社会办量办“午托班”制订相关消防安全指引;卫生防疫部门出台卫生安全指引。社会力量办午托,既能够减轻学校的压力,又能有效地把学校和社会联系起来。无论是民营的、校办的“午托班”,都应该制度化,建章立制,形成一个长效的考核机制。

三、提出解决办法

对午托问题进行过长期专门研究的何敏认为,解决“午托班”问题,不能把问题搞得太复杂,这件事情可以从制订相关条例或法律性文件开始。政府部门应该尽快出台《午托服务发展与完善管理办法》。当然,“午托班”经营者还应该委托专业的机构对相关从业者进行上岗前的培训。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部门

1.指定区、县教育局为学生午托行业的主管部门,学生午托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由所在区县教育局负责审核登记。因为午托适合教育部门管理,有三个特点:第一,午托主要针对的是小学生;第二,现在大部分午托都有辅教的功能;第三,午托一般建立在学校内或者学校附近。

2.各区、县成立学生午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政府领导为组长,安监局为牵头单位,教育、公安、工商、税务、物价、卫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搞好摸底调查和宣传工作

1.由区、县教育局组织各学校开展摸底调查工作,了解清楚午托分布情况、学生入托人数、午托经营状况等;召开好学生家长会,组织学生家长参观午托所,加强宣传教育;

2.安监局联系电视台,做专题采访,对全社会进行宣传报道;

3.由安监局、教育局召集学生午托经营者开座谈会,听取意见。

(三)由教育局拟定行业标准,公安消防大队拟定消防达标规范

(四)先行开展安全大检查

在开展整治前由安监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居委会先行开展安全大检查,包括电路安全、消防器材、应急培训、应急演练、有无配备男性管理员等。

(五)安监局、教育局抓好整改工作

制定好行业标准以后,由安监局、教育局抓好整改工作。

1、完全不具备条件的,无须整改,直接取缔;

2、具备一定条件尚未达到标准的,给予一定时间整改,整改后达标的给予登记发证;整改后不达标的予以取缔;

3、具备条件达到标准的,予以登记发证.

(六)其他可供借鉴的办法

深圳市出台了《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该办法将校外午托机构纳入公益事业范畴,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对午托班的经营场地、规模、从业人员等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例如,该办法规定校外午托机构应设在建筑物的三层以下,建筑物应当符合结构安全要求,不得是工业厂房、地下室、仓储建筑或违法建筑。校外午托机构场地建筑面积应当在80平方米以上,午托学生人均建筑面积应当在4平方米以上。要求校外午托机构应当每年安排工作人员体检,工作人员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这些外地经验值得相关部门借鉴。

四、案例启示

在我国政策问题确定的过程中,传统的封闭性、单中心的模式由于其内在的制度性缺陷造成确定结果存在着选择的模糊性和操作性,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策问题确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民意与政府意愿的偏差有可能早在问题确定阶段就埋下了根源。因此,要实现政策真实反应民情,更好地推动社会的发展,就需要在源头上建立政策问题确定的新型道路。(作者单位:广西大学)

参考文献:

[1]王传宏 李燕凌.《公共政策行为》[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2年2月,第175页

[2]陈振明.《公共政策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第124页

小学家校合作的问题及对策范文6

【关键词】中小学;财务制度;问题对策

一、前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给我国的中小学教育带来了新的变革,同时对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也带来了影响,面对新的中小学教育形式,原有的财务管理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现在复杂的教育费用收支管理,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和管理中的漏洞。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对制度合理性的要求十分的苛刻,财务管理制度决不能出现任何漏洞,所以财务管理制度的问题决不能忽视,本人在中小学财务管理岗位有十分丰富的工作经验,通过对工作中遇到的财务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和探讨,找到了一些解决问题的办法,分享给各位同仁,希望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

二、当前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

1.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财政政策不符合

随着我国中小学教育的发展,国家对中小学教育的投入也越来越大,从最初的免除学杂费,到现在基本已经没有什么收费的项目,的的确确是我国教育事业的一大进步。与此同时,国家也开始调整国家对教育事业的财政政策,来适应新形势下的中小学教育,比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收支分类改革,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一系列改革的深入推进,但是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僵化,没有做到与时俱进和国家财政政策保持一致,这就会造成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跟法律违背或者不适应的状况。

2.固定资产管理存在制度漏洞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主要是对教学用具、办公用品、体育设施及一些后期服务的设备。中小学校作为教学单位,对教学比较重视,普遍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比较松懈。没有一套成型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从入账之日起即以原值体现在报表上,无法反映其净值和新旧状况,导致资产虚增。一旦需要更新或报废,由于缺乏可靠的依据,往往凭主观判断,要么提前报废造成资产浪费,要么因经费紧张迟迟得不到重置,随意性^大。很容易造成固定资产的折损不合格和固定资产的流逝,这是对教学资源的极大浪费。

3.中小学校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不健全

当前我国中小学的财务收支越来越频繁,尤其是在采购支出上,收支管理制度不合符当下的采购法, 不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在财务支出过程中,极易出现问题。有些基建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若干年,由于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而无法转为固定资产,长期挂在往来账上,使学校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明显不实。

三、解决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问题的对策

1.针对于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更新完善,不适应我国财政政策的问题,首先要根据国家财政政策不断地更新完善自身的财务管理制度,中小学校应积极应对国家财政改革政策,主动转变财务管理观念,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意识,节约意识,成本意识、风险意识 。其次是要对国家的财政政策进行深入地解读,结合中小学财务管理实际制定出既符合国家财政政策也适应中小学自身财务管理的财务制度。

2.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利用率。

财务部门作为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制定校内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专家对国有资产的购置或建设进行论证;强化各处室、各年级对国有资产使用保养等的监督、检查;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对国有资产的变动、变卖、调配使用、出租、评估、合作经营等日常管理工作,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定期清点、核实,严防流失。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尤其是要提高对教学用具、办公类固定资产等的利用率,达到合理优化资源配置。

3.健全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优化财务管理模式。

中小学校对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的健全,主要是针对财务支出制度的管理,首先要找出自身财务支出方面的问题,每个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有其问题的特殊性,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收支问题普遍都是支出管理比较松懈等问题;其次就是对财务支出制度的健全,针对支出管理制度中不合理的问题进行修改,管理好中小学校的教育经费,让中小学生更好的享受国家的义务教育。

四、结语

中小学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基础,做好中小学教育是第一步,这一步必须要走稳,步伐坚定。我国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的问题都是普遍存在的,这就要求财务工作者和财务管理者,不断地对本单位内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优化管理,制定出完善、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制度对财务收支进行严格的管理,位让中小学生享受到更好的义务教育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李晓虹.浅析当前中小学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科技财富.20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