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监督制度范例6篇

财务监督制度

财务监督制度范文1

一、现行财政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内容和方式仍以直接检查为主,针对事后的财务会计结果进行处理,缺乏事前事中监督。由于缺乏事前监督,单位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以争投资、上项目为目的,只注重争取建设资金,对于项目立项可行性、投资收益、偿债能力等问题缺乏足够的科学论证,因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预算不足等问题,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监督滞后于财政管理,不能对整个资金使用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因此使财政管理中许多不应发生的问题发生了,而且有些违纪问题触目惊心:截留、挪用、支出效益不高、损失浪费等问题诸多,有的甚者连人民的“保命钱”社会保障资金也敢挪用。

(二)财政监督偏重微观监督,忽视宏观监督,已与现行的财政职能转变不相适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确立和完善,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主要通过税收来调整,财政将由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转变,对企业财务收支管得过死的状况应该改变,对企业财务决算的审核要逐步交给中介机构来完成,今后财政监督工作应主要强化对预算执行、国民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宏观监督。这就要求我们的财政监督的思路、方式、手段也要随之发生根本性变化,以行政事业单位违纪类型为例,真正属于财务会计处理上的问题属于少数,而违纪的实质在于部门、单位领导行政决策、行政行为的违纪,如:擅自立项收取基金,挪用专项资金等,而对这种行政违纪,再采用经济处罚手段,就难以发挥监督制约作用。

(三)财政监督绩效的考核指标弊端严重。长期以来,对财政监督机构的考核指标是以组织收入为主,也就是以入库额多少为评价指标,这样造成了现行财政监督存在着重检查,轻整改,重罚缴,轻堵漏,监督检查与规范管理相脱离。一方面监督机构认为处罚数额越大,监督成效就越突出,从而把查处违纪行为作为财政监督唯一的工作内容;另一方面被查单位感到监督检查只是罚款了事,这就促使被查单位在违纪风险与成本和违纪“收益”之间权衡得失,认为查着了是你的,查不着是我的,抱着一种侥幸心理,这也是出现边查边犯,屡查屡犯问题的主要原因。

(四)监督与管理相脱节。目前,财政职能部门尚未与监督机构建立规范、畅通的沟通方式和制度,致使监督机构不能准确掌握各项财政资金的拨付情况及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使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处于被动地位,降低了检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权威性。

(五)财政监督立法严重滞后。建国以未,财政立法取得了显著成绩,相继颁布了《预算法》、《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等财政法律、法规,使财政运行中一些重大领域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整体上看,财政立法严重滞后,迄今尚无一部完整的、具有权威性的对财政监督职能、内容和手段等方面作出专门规定的法律。我国各级财政部门开展财政监督工作时,至今还是依照国务院1987年颁布的《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和财政部于1998年制发的《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由于没有将财政监督提到足够的立法高度,因而财政监督地位得不到法律保障,在执法上存在着尺度偏松、手段偏软等问题,严重影响着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和成效。

二、建立新型的财政监督机制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财政监督机制是一项涉及多方面工作的制度创新。回顾财政监督工作的实践历程,我们认为,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建立新型财政监督机制,必须抓住以下几个关键:

(一)加快财政监督立法进程,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研究制订《财政监督法》以及完善各项财政、预算、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财税法律框架和财政监督法律体系,把财政监督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使财政监督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事。

(二)监督方式要有所创新。改变单一的事后检查型的监督方式,采取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评价、跟踪反馈等多种监督方法,形成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并存的新格局。

一是事前预警。对项目立项的合理性进行论征。在财政资金使用中,项目前期准备不足的现象大量存在:有的项目工程概预算与实际资金需要差别很大,资金缺口无从解决;有些地方反映拿到资金感到措手不及,来了钱不知道是干什么,来了钱不知道是给谁的。因此,财政监督机构要参与项目立项工作,对项目的论证过程的可行性提出合理化建议。二是对项目借款的偿还能力进行论证。财政监督部门要落实还贷资金是否有可靠来源,督促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对还贷资金作出具体规划,测算各方面的财力和资金来源,制订出具体的还贷计划。

二是事中监管。财政工作要一手抓好分钱,一手抓好管钱,两手都不能软。财政部门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着不可推卸的监督职责,必须睁大监督的眼睛,监督跟着资金走,财政资金分配到什么地方,财政就必须监督到什么地方,建立跟踪监督机制,随时掌握预算单位资金增减变动情况,对资金的去向和使用实行有效的监督检查。财政监督要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防范违规违纪与损失浪费的屏障,以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与高效使用。

三是事后评价。建立资金使用效果或效益评价制度,以利于调整政策,改进工作。

财务监督制度范文2

关键词:事业单位 财务监督 重要性 问题 对策

一、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的重要性

在我国经济发展中,事业单位所发挥的作用不容忽视,事业单位在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促进,国力增强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得到人们的认可。而国家对事业单位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及财力,以促进其更快发展。我国事业单位实行预算管理方法,就是以相关规定为依据,采取对收支进行核定等措施。 因此,事业单位财务监督职能的加强,是其有效执行财务预算,使经济和社会效益得以实现的有力保障。另外,事业单位在近些年,由于财务监督的匮乏,为很多人提供了可乘之机,致使事业单位频频发生经济事件,直接损失和减少了事业单位的财产,扰乱了事业单位正常的工作进展,并使事业单位的形象受到损害。

二、当前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现状

(一)忽视财务监督的重要性

事业单位相关领导负责开展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活动。由于事业单位经济业务存在较少环节,而且业务比较简单,同时还有单位领导自身观念的影响,导致在对财务监督的认识上,具有一定的片面性,认为没有必要重视和关注事业单位对财务监督的作用。也有部分事业单位只把眼光定在个人利益或单位小团体利益上,对财务监督职能进行限制或假造财务监督报告。同时不配合外部财务监督工作开展,严重的甚至对相关监督工作进行阻碍。

(二)没有明确内部财务监督的地位

就事业单位内部来看,财务监督行使部门和其他内设部门为同一等级,这就使财务监督陷入通尬境地,而且财务监督没有清晰的职责。因而,在财务监督过程中,其他部门不积极配合财务监督活动的现象,将不可避免的出现,严重的还会导致财务数据信息失真状况的出现, 对发挥财务监督职能造成极大的影响。而财务监督机构属于事业单位内属机构,当整体与局部利益发生矛盾时,单位领导意见就发挥重要的作用,财务监督的作用就很难独立,其应有的作用很难真正发挥出来, 这是财务监督功能停留在表面层次的具体体现。

(三)财务工作人员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事业单位的性质,对部分财务人员影响极大,致使他们主人翁意识匮乏,财务责任感不强,监督意识肤浅,核算资金与效益观念弱化,对于财务管理遵循但求无过的思想,严重阻碍了财务管理监督职能的正常发挥;二是就当前财务人员专业及知识结构而言,单一化是其主要特征,而当前市场经济背景下,财务活动内容日益丰富,对财务评价和监督的要求也日趋提高,因此当前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状况很难适应该要求;三是事业单位还没有充分的认识到财务监督活动所发挥的作用, 重视培训财务人员力度不足, 投入较少。致使财务人员不能及时的更新专业知识,很难真正的提升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原因分析

(一)相关审批部门监督职能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相关部门没有深人分析和审核事业单位预算方案,是否具备合理性、科学性以及效益性。对执行预算情况没有从全方位视角出发, 使检查和监督达到及时有效, 预算与执行出现严重脱节。在各审计部门间没有建立起联动机制。致使监督效果受到影响,监督成本也被提高。另外,一般情况下,都是采取定期的方式,为事业单位实施财务检查与监督的方式,这样监督的质量就很难得到保障,无法得到突击性检查所获得的约束力。

(二)有待进一步完善财务监赞制度

就我国财务管理整体情况来看, 财务管理制度逐渐趋于完善,成为其发展的主旋律,但从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具体实施来看,之前的相关制度很难适应新规则下所要求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而财务监督规定缺位程度尤其严重,行之有效的实施细则更是欠缺,不能为发挥财务监督职能提供保障,无据可依是当前财务监督面临的状态。

(三)财务监督范围狭窄

就当前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来看,范围较小也是其主要特征之一,财务监督和检查只针对最终结果,而经济活动在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则被忽视,主要表现为:一是有效监督单位预算编制情况缺位,致使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与实际脱节、不合理及不科学等问题存;二是监督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匮乏,不能及时的督促整改预算与执行脱离的情况。三是检查乱支滥用收支情况严重缺位,致使单位运行成本被增加等。另外,重问题轻建议倾向存在,整改和完善单位相关措施很难实现。财务监督事业单位效益工作欠缺。

四、我国科研事业单位加强财务监督对策

(一)明确财务监督范围

在新《规则》中规定:预算管理和支出管理等等内容都在事业单位财务监督范围之内, 而财务监督范围在旧《规则》中没有具体规定,新《规则》明确规定了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内容,财务监督内容涉及财务活动的方方面面。 在当前我国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情况下,更加重视预算的管理和执行,在有些事业单位中存在重执行和轻管理倾向,为使预算支出进度完成,则存在严重浪费资金现象。有的单位在预算中管理使用项目支出资金,不能划清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致使专款专用很难实现,重预算、轻核查、轻实际效果的情况严重存在,有效的监督和考核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效果缺位。

(二)明确财务监督的时间和方式

在新《规则》中规定: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必须实行事前,事中,事后三者结合的方式, 实现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 事业单位是从财务活动的时间上进行的划分,实质就是对于事业单位的整个财务活动过程,实现整个时点的无缝隙监督,全方位的监督, 跟踪监督、事后检查稽核以及跟踪问责属于统一的整体,在财务监督中占据重要地位,其目的都是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加强规范财务收支程度,提升财务监督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在财务监督中结合日常监督和和专项监督,有利于加强财务基础规范,对突出的问题有利于解决与整治。实现监管的常态化和经常性,是日常财务监管活动的内容,有利于督促并改正出现在日常则务活动中的问题, 专项监督就是具有针对性的监督某项则务活动,通过专项监督手段,能够把存在于财务活动中的突出问题解决。

(三)明确各项监督制度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财务信息进行公开,在新《规则》中规定:在事业单位中应把内部控制和经济责任以及财务信息披露等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起来,对财务信息依法进行公开。 事业单位应以规定为指导,

并与部门和系统内部相关管理要求规定进行结合,以本单位业务特点为依据,把与其适合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起来, 而计算机技术在财务管理中已经得到广泛的应用,因此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应与会计电算化发展相适应。 在事业单位不断深入改革的背景下,事业单位的财务关系的复杂性日益凸显, 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制度的完整建立与健全必须坚持充分的结合权责利和合法性以及目标性原则,建立健全的经济责任体系必须具备多层次特征,其中决策层和执行层以及基层等都涵盖其中。

五、结束语

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力度极有必要进行加大,以行使财务监督职能为手段,为事业单位财产实现安全和完整提供保障,使经济案件的发生得到有效的避免,并为提升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助力。从而确保真实和准确的财务会计信息的存在,并能够及时的把具有价值的信息和数据,提供给事业单位的领导进行管理与决策。

参考文献:

[1]方蕾.浅析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分析及改进[J].科技资讯,2006

[2]于晓萍.浅析《事业单位财务规则》[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26)

[3]于振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措施[J].今日科苑,2009

[4]梁君香.浅谈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J].科技致富向导,2009

[5]刘开江,卢彦.适应财政改革要求 强化预算及财务管理[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6

财务监督制度范文3

王兆华(兰州大学法学院2002级硕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从形式上看,我国已建立起了较完整的公司财务监督机制,但是这并没有防止会计信息失真问题频频发生,根源在于我国的财务监督制度仍存在缺陷,会计法已经做了修改。现在值此《公司法》修改之际,希望能在以下方面完善我国的公司财务监督机制:外部,引入英国的审计员制度;内部,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功能;确立独立董事制度,发挥独董的监督作用。

关键词:财务监督制度;公司法;审计员制度;监事会;独立董事

为了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公正,各国公司立法日益加强对公司的财务监督,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监督模式。在我国,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有权检查公司财务(《公司法》第54条、策126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的年度财务报告,应依法经审查验证(第175条第1款);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负监管责任等等。

从形式上看,我国已建立起了较完整的财务监督机制。但事实上,一直以来我国存在会计造假以及由此引发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而且其严重程度已为政府、社会公众及会计界所公认。尤其是虚假报表事件在股市频频出现,己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该建的账不建,或者账外有账,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和账簿的使用、会计报表的编制随心所欲,种种不规范的会计操作在我国十分普遍。造成如此混乱的会计秩序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主要原因是财务监督不力。  “其深层次的根源在于不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下的会计行为因缺少必要的外部监督而偏离了公允记录和反映公司财务活动的初衷,成为经理阶层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工具”。[1]我国政府已意识到了这点,并着手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如实行会计委认制、政府派驻监察员或财务总监,修改会计法并实施关于惩治违反会计法犯罪的决定。

经修改后《会计法》专辟会计监督一章赋予会计人员重要监督职权,即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等“四个有权”.《会计法》强令会计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职权,在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章中规定,只要涉及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和销毁会计资料、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违法行为,都属于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在法律责任一章中规定,凡是利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违法的,不问具体行为人是谁,会计人员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上述规定对于会计人员依法行使会计职责有一定的约束力。现在,我国正在修改《公司法》,因此应该借此机会强化《公司法》对公司财务监督。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

(1)从外部,公司法应完善审计员对公司财务监督的职能,在这一点上应借鉴英国公司法上的审计员制度。这一制度已经为许多发达国家的公司法所采。相比较而言,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制度与英国公司法上的独立审计员制度存在以下区别:首先,英国公司法上的审计员是每家公司必须任命的常任审计员,他随时有权检查公司财务,而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是公司按照有关法律的要求临时聘请的审计员,目的是审计公司年度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而且由于时间有限,不可能详细审计,只能采用抽样审计方法,因此,不太可能充分揭示公司的错误及舞弊行为。其次,英国公司法上的审计员具有独立的身份,并且规定了审计员的身份保障制度,审计员由股东大会任命或解任,报酬也由股东大会决定,这就保证了审计员相对于董事的独立身份;而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是由董事会聘请,报酬由董事会决定,如果注册会计师不按公司意图出具审计报告,董事会就变更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这就导致了一些注册会计师或事务所考虑经济利益而屈从于公司的可能性。再次,英国公司法赋予审计员执行职务的所需的权力,如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资料,有权参加公司会议,即便是已被免职的审计员仍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发表意见,同时加强了审计员的义务和责任。我国要发挥审计员对公司财务的监督作用,就必须填补《公司法》关于审计员规定的空白,借鉴英、法等国的独立审计员制度的规定,对审计员的任职资格、任命、职权与义务、解任与辞职等做出具体的规定。

(2)从内部,健全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功能。在我国,虽然公司有监事会专门负责检查公司财务,但《公司法》缺乏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任命、职权、义务与责任的规定或规定不完善,致使监事会在实践中形同虚设,没能发挥财务监督的作用。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公司法》等法规在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以股东价值为导向,相对重视董事会的作用而忽视监事会的地位,对监事会的运作规定得相当简单,使之在开展监督活动时往往难以在法律上找到可操作的依据。在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监事会由于监督体制的健全,监事会确实在财务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股票的分布越来越分散,交易越来越频繁,股东会对董事会的监督越来越少,加强监事会对董事会的监督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应从以下方面健全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功能:一、赋予监事会独立的法律地位。“法律赋予监事会监督职权,而监事会能否有效行使监督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能否保持自身的独立性。也就是说,独立性是公司监事会制度的灵魂,保持自身的独立性是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权的根本前提”[2]。二,“强化监事会的权力,在突出监事会享有业务执行监督权和财务检查权的同时,赋予监事代表公司起诉董事和经理的权力”[3]  三,为了加强对大型股份公司的财务监督,在监事会之外可以设置会计监事。四、扩大及加强监事的职权,规定监事有权查阅公司账簿和其他财务资料;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经理报告公司业务情况;有权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可以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或审计员)帮助审查,并向股东大会报告情况等。

(3)在上市公司中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功能。“所谓独立董事制度,就是在董事会中设立独立的非执行董事(亦称外部董事)”[4]。“独立董事制度在约束经理人,减少财务虚假和提高信息披露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5],目前独立董事制度刚刚登陆中国不久,独立董事一要“独立”,二要“董事”,可是面对我国目前独立董事“独立”不易,“董事”更难的现实状况,应当首先从立法的层面上为独立董事的“独立”和“董事”保驾护航,这就要求我们在《公司法》修改时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确立健全这个重要的制度。“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在监控功能上恰好有着互补性。独立董事制度之所以有效,除了因其产生的方式所特有的独立性外,还由于其监督功能的发挥具有天然的事前监督、内部监督以及决策过程监督紧密结合的三大特点”  [6]。立法时应当注意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在监控功能协调,避免出现矛盾的规定。

参考书目:

[1]徐悦.从财务角度看独立董事[J].财政研究,2002,(6).55

[2]常健.饶常林.完善我国公司监事会制度的法律思考[J].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2001,(3).146

[3]倪建林.公司治理结构:法律与实践[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204

[4]韩志国.独立董事:管理革命还是装饰革命[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2

财务监督制度范文4

摘要企业财务内控监督是关键,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企业关于财务内控监督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和漏洞,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本文重点阐述企业财会内控监督的重要意义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发展策略。

关键词企业财务内控监督探究发展策略

我国经济建设的进程不断加快,经济水平飞速前进,但是我国企业财务内控监督体制还不够完善,我们要对其进入深入的研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使企业更好地发展,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一、建立企业财务内控监督体制的意义

(1)确保企业财务信息的有效性。对企业经济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并且得出有利于企业发展改革的财务信息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企业财务内控监督的实施,使得企业内部的相互制约效果明显,财务信息的获得也更具有严密性和科学性,确保了企业财务信息的有效性。

(2)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性。企业财务管理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企业财务的内控监督能够制约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并且对企业的经济活动实施科学调控,确保了企业资金的安全。

(3)确保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关键是企业的经济效益水平,企业财会内控监督是为了对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实施监控,促进了企业的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确保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二、企业财务内控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

(1)监督意识淡薄。目前,我国很多企业对于财务内控制度还不够重视,仍然受传统经营管理模式所束缚,认为按照规定完成财务的常规工作就可以了,是否建立内控制度无关紧要。有一些企业虽然有了财会内控监督意识,但只是停留在简单的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肤浅的认为只要制定了相关的制度便是做到了企业财会内控监督体制。还有一些企业并没有意识到管理者和相关人员应该承担的责任,认为财务内控只是财务部门负责,认为其只是一种管理手段,甚至有的企业还将内控制度与业务经营工作对立起来,一味地追求业务经营和经济效益,从根本上忽视了内控制度,没有意识到企业财务内控监督制度是企业管理机制中的核心环节。

(2)监督体制不够完善。1)很多企业即使建立了财会内部控制监督体制,也将其束之高阁进行冷处理,没有真正发挥其作用。如果不能很好地将企业的财会内控监督制度实施下去,很多措施难以落实,还有一些企业建立的财会内部控制体系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另外,一些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习惯于事后进行反馈,通常忽视事情的预防和事中的控制。2)很多企业的监督工作主要由财务内部的审计机构负责,这种自己人监督自己人的管理体制,使得企业财会内控监督体制流于形式。

(3)监督制度执行力不强。在中国有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上到国家政策,下到企业管理。具体来说,我国很多企业在执行内控监督工作时,出现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不良现象,使得内控制度形同虚设。如果政策制度无法贯彻落实到财务部门,相关财务工作人员就会从根本上忽视自己在内控管理中的作用。在具体得实际工作中,信息的收集、分析和传递的方法比较落后,信息存在严重的失真现象,阻碍了信息及时和准确地传送,而且缺乏顺畅的渠道使信息进行交流,使得信息资源无法共享。

(4)企业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低。目前,很多企业的财务从业人员存在综合素质低等问题,很多单位的财务都是老财务,对计算机等新时代的专业设备和知识不能很好地掌握,而有些财务人员拥有专业的财务知识,却丧失职业操守,有的甚至出现卷款逃跑、随意篡改报表等触犯国家法律的问题,这些都使得企业的财会内控制度变成纸上谈兵,一定要对财务从业人员在专业上和道德上进行培养和审核。

三、企业财务内控监督体制的发展策略

提高企业财务控制管理水平的关键就是完善企业财务内控监督体制,完善此制度能够保障企业资金的安全和会计信息的准确、可靠。面对愈演愈烈的市场竞争,企业之间的压力也不断增大,我国企业财务内控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等,建立健全的企业财会内控监督体制,并且采取有效措施来提高企业的财会内部控制水平势在必行。本文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究阐述了完善企业财会内控监督体制的发展策略。

(1)完善企业内部的审计制度。目前,我国很多企业还没有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即便一些企业建立了监督部门,但工作相对独立,与各部门之间交流较少,信息传递不畅通,有的甚至还出现各部门之间相互包庇的现象。所以,一定要逐步完善企业内部的审计制度。1)切实保证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独立性。要想公正的发挥审计部门内控监督的作用,必须不能受其他部门的干预和影响,这样才能确保企业财务管理的实现。2)切实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控制。一定要对经营活动做好事前规划,事中进行监控和管理,事后进行严格把关,坚决摈弃事后进行监督和控制的行为,以规避经营活动的风险。总体来说,企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有效地将其解决,提高企业防控风险的能力。

(2)实行职务相分离制度。实现企业财务内控监督制度的基础是:合理设置会计和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的体制。具体来说,要制定并遵守财务部门将授权批准和业务经办相分离,财务记录和业务经办相分离,财务记录和财产保管相分离,业务经办和业务稽核相分离,监督检查和授权批准相分离的原则,以实现财务内部业务控制的目的。进一步说,企业若想落实财务职务分离和相互监管的政策,一定要明确资产记录和保管的分工、明确规定保证会计凭证和会计记录的完整性、正确性,并且要建立财产清查盘点制度,最终实现企业内控机制监督机制。

(3)加大财务内控监督制度的执行力度。企业要想提高经济效益和自身的竞争力,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就要以战略目标和整体发展规划为根本出发点,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财务内控监督机制,逐渐完善企业的监督职能。严格划分各部门的职能,并且做到将责任落实到个人,真正做到权责利的有效结合,利用相关法规和职业道德来约束财会人员的行为,保证各职能部门之间进行相互监督,提高财务内控监督工作的效率。如果内控制度缺乏足够的执行力度,会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使内控监督制度失去了应用的作用。因此,一定要对财会内控监督制度引起足够的重视,并且加强财会内控监督制度的执行力度。

(4)培养高素质人才。企业之间的竞争说到底还是人才之间的竞争。特别是对于企业才会内控监督体制的实施和完善,更要加强对财务人才的培养,以确账目信息准确、安全,企业更好地发展。要注重对财务人员的职业操守和监督意识的培养,确保企业财务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精神,这样的团体才能有效地保证实施企业内部财务控制。另外,要将责任明细到个人,建立岗位监督责任制,这样也更能激发相关监督人员的责任心,确保监督制度更好的实施和完善。例如,可以实行财务人员上一级单位委派制和定期轮岗制,这样财务人员的岗位便会相对独立,更好地解决财务人员堵而不管、监而不察的问题,非常有利于财务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

四、结语

提高企业自身财会的内控水平会极大地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但是我国企业财会内控监督机制还存在很多问题,一定要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建立完整、全面、有效的财会内控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和关系,在各部门之间建立相互监督的机制,进行权利的相互制衡和相互制约,逐步完善财会内控监督体制,为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财务监督制度范文5

关键词:独立董事制度;财务监督;作用

随着公司规模逐渐扩大、经营管理也日益复杂化,公司出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这致使公司出现了“内部人”控制问题,而独立董事制度的应用则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独立董事制度的本质职能是监督,其在公司财务监督中发挥着较大的作用。

一、独立董事制度分析

(一)独立董事内涵分析

独立董事又名为外部独立董事,其处于公司股东之外,不担任公司内部任何其他职务,除此之外,他也不妨碍大股东独立作出客观判断,公司或经营管理者与独立董事无实际必要的业务联系及专业联系,但是独立董事具有独立判断公司事务的权力。也就是说他的董事身份是非常单纯的,与公司没有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契约关系,他不是公司员工,公司决策、独立行政事务判断不受独立董事影响与干扰,同时公司其他董事也不能限制独立董事权利及自由。我国证监会在2001年给独立董事概念下了一个定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二)独立董事制度理论来源

目前我国的公司大多数都是两权相分离:所有权与经营权,但是公司剩余索取权归属公司所有者,公司管理者也可以将经营权利让渡出去,与委托公司形成一种委托关系,主要是指公司这个行为主体依据一种明示或暗示方式的契约,让另一些行为主体为公司经营服务,并给予其一定的权利,人完成任务的数量及质量可以作为委托方支付报酬的依据与凭证,委托中会出现不对称信息、不完备契约现象,这种现象给委托人增加了承担风险,委托人主要承担人行为产生的后果,这给的人员留下了可乘之机,他们可以借助内部信息优势及合同契约中漏洞来给自己谋利,但是这些行为可能会给委托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常常出现“委托问题”,这种问题产生主要有两种原因:第一种就是公司委托人与人间存在动机不一致问题,委托人更多关注公司股东或者企业是否能取得最大化的利益价值,人在获得个人经济利益基础上,还追求自身社会地位提高及社会资源扩大等利益。委托人与人动机差异较大,因此其行为也有所不同,多数情况下,人常常牺牲委托人利益而获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样委托人利益就受到了限制,这与委托人的初衷有较大不同。委托人为了保护自己利益,常常借助公司制定的严格契约或制度来限制人行为,但是这样又很容易出现问题在成本方面,主要表现在成本超出一定限度后,给独立董事带来较大的经济压力,预期费用超出,因此委托人常常使监督弱化或放弃监督,由此公司会出现一些“内部人控制”现象。第二种原因是不对称的信息,公司现代实行的是权责分离制度,公司内部的股东会、董事会及经理层是分离的,公司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各有权利,最终形成了股东会与董事会、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双层委托关系,这两层关系间的信息常出现不对称问题,人有时候还会隐藏知识信息问题,造成公司常常面临着逆向选择或者是道德风险,企业所有者股东利益就会遭到恶意侵占。

二、独立董事制度在公司财务监督中的职能与作用

(一)独立董事具有财务监督职能

独立董事的设置是非常必要的,其在公司运行中具有多种职能,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监督职能、战略职能及政治职能,其首要的职能是监督。独立董事制度产生于英美等西方国家,在这些国家看来,独立董事自身具有客观公正属性,站在客观公正立场上保护公司利益,独立董事被人们寄予了厚望,人们都期待其能把控预测公司未来可能遇到的危险风险,独立董事还要及时对公司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及违规行为提出警告,如果独立董事没有履行好其职责,不能够对公司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或不正当行为预先发现,公司股东及社会就会谴责其行为,这样看来独立董事就非常像体育赛事中的裁判员,在正常比赛中并不过多干预,但只要赛场上出现违规行为,他们就会出现,会立即吹哨叫停来纠正赛场上不正常的违规行为。会计是一种通用的“商业语言”,在公司经营及治理中发挥着较大作用,主要体现在披露对外信息及内部控制两方面。此外,会计这个专业的知识结构及专业门槛都比较特殊,一般非会计专业人士不能理解公司财务会计专业,独立董事这样就能更好地发挥制衡“内部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作用。

(二)独立董事制度对公司财务监督意义重大

独立董事制度引入我国的最初目的是解决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内部人控制”问题,我国现代多数公司常常从国有企业改制而来,产权方面先天不足。国有企业控股公司常常存在治理结构上缺陷,这给控股股东提供了使用不正当关联交易从公司中抽血、肆意掠夺的可乘之机,也为控股股东使用信息优势来控制上市公司提供了有利条件。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受到损失、得不到保证,也给证券市场运行带来了较大问题,影响其进行良性循环。公司引入独立董事,不仅能解决国有控股公司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也能有效地改善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财务报告及会计信息失真的混乱现象,这对我国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完成是非常有利的,资源配置也能够得到优化,我国证券市场及市场经济能得到健康顺利发展。

(三)独立董事制度法规要求对公司财务监督的作用

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自从2001年的证监会颁布《指导意见》以来,已经迈向了新征程,独立董事在法律法规上强化了其对公司财务监督。独立董事制度在公司财务监督中具有很强的法律作独立董事制度在公司财务监督中的作用用,是一种法律保障。公司财务监督工作内容在《指导意见》中也有所体现,第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司应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员(会计专业人员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其中第五条规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内容主要是:具有一般董事的权责外,还具有特别的董事职权。财务监督有关条款在法规中主要体现为:首先,公司有关的重大交易必须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然后交给董事会讨论,只有那些与上市公司有关并达成大于300万元的交易总额数才能称之为重大交易;其次,中介机构在独立董事决策前可以给出相应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依据;第三,独立董事还具备提名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权利,除此之外,公司相关的财务部门会给出这些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审计、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在成员中占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

三、结语

独立董事制度在公司财务监督中作用巨大、不可忽视,我国公司应该积极学习借鉴国外独立董事制度建立经验,在了解其概念基础上,发挥好职能及作用,促进我国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孙乐.基于财务监督的国有控股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研究[D].山东经济学院,2010

[2]李彦.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与财务风险相关性的实证研究[D].南昌大学,2010

财务监督制度范文6

当前的国有企业运行是以现代的企业经营制度与模式为基础,将企业的经营权与所有权将分离,从而为相关活动的进行提供资金支持。财务管理需要运用股权以及债务资本进行融资管理,同时对经济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做好防范措施,保证企业经济效益,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满足全球化发展。

1.1财务监督理论研究企业的财务监督是针对企业的财务工作进行系统、连续、全面的监督检查,包括对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的检查,从而发现财务工作中的纰漏,对财务信息的不实情况和偏差进行纠正,对在财务工作中的造假进行查处,依法处理舞弊违法行为,从而保障财务工作的合理运行。从理论上讲,财务监督主要是为了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

(1)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利益冲突;

(2)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企业的财务监督源自于监督方与被监督方的信息并不对称,从而导致财务信息的不透明度加深和财务信息的可信度降低。财务监督主要为了解决两方的矛盾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1.1.1财务监督的必要性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国有企业的财务工作以企业领导者的意愿为主。国有企业的财务工作者对财务信息进行加工从而获得利益,这样造成了财务信息的失实。建立企业的财务监督,能够促进财务工作的合理运行,从而保证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真实性。大部分国有企业并没有财务管理经验,内部也没有保证财务信息真实性的监督机制,甚至在企业内部形成了“两本账本”,造成了监管工作和税收工作的损失。这样的情况并不是少数,因此建立外部财务监督机制,既是保证企业发展的手段,也是为了保证国家经济秩序合理运行的方法,对国民经济进行保护。随着我国民营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的主体数量和复杂性都大大增加,由于市场调节具有滞后性,所以必须采用财务监督的手段掌握到国有企业的财务工作的发展现状,从而为国家的宏观调控提供数据支持,保证国民经济的发展。从我国企业发展的现实来说,财务监督不可或缺。

1.1.2财务监管的现实意义财务监督包含对财务有效的工作本身进行直接监督和利用财务信息对企业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财务监督部门通过财务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财务工作人员在监督的过程中,有向监督部门如实提供财务资料的义务。而监督部门通过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对,按照规定对造成财务信息不实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1.2财务监管的现实基础

(1)财务管理工作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对于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企业的合理化运行和现代化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财务人员会因为企业或是私人的原因,进而损害企业的利益。为了对财务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管理,财务监管工作需要对国有企业以及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合理的监管,防止财务管理过程发生偏差。

(2)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企业的部门、人事结构都会发生转变。怎样在转变的过程中保障财务工作的正常进行,是财务监督存在的意义。通过财务监督的执行,使企业的财务工作能够保持稳定的发展,不因企业的结构变化而发生改变。同时由于国家对企业财务监督颁发的政策法令,需要监督部门对企业财务人员的学习进行评估,从而保障国有企业的财务工作跟得上时代的发展。

2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的现状解析

随着国有企业的发展,财务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来。财务监督可完善民营经济的财务核算工作,进而保证国有企业现代化转变,建立起完整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我国的财务监督现状还远远不容乐观,关于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工作是由于监督力量薄弱和监管力度不够等原因而造成当今的监督现状。

2.1企业内部财务监督和审计不足在国有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财务人员具有财务工作管理的义务,但是由于国有企业的领导集权严重,导致了财务管理缺乏规范和科学的内部管理《。财务法》规定“,财务对本单位实行监督”。国有企业内部的财务工作开展情况并不理想,关于财务的稽查制度、财务清查制度以及成本核算制度等相关制度也没有合理地建立起来,在监督方面依然存在很大的问题。而且在国有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内部审核制度相对传统,缺乏对财务监督再监督的审计制度的重视,受到国有企业家族式经营的影响,内部的审计制度也难以发挥真正的作用,导致企业在市场竞争处于不利地位。

2.2企业外部监管不健全我国的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制度并不完善,而监督工作的执行则显得不够公平。在实行的过程中,对企业资金进行审计监督的税务、审计和财务等部门中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随意性较大。同时对于企业的监管并不到位,影响了财务监督职能,不健全的财务监督制度影响了财务监督的执行。国有企业财务政府监管的工作并不完善,根据《财务法》第七条的规定,财政部门实施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审计工作,而且税务部门对国有企业的税务管理等相关问题展开监督审计工作。但是实际工作中,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财务人员的培训,税务部门主要对国有企业的税务信息展开稽查,政府审计部门主要针对的是国有企业。这导致了虽然在每个职能部门在监督中各司其职,但是监督信息相互独立,不能够对国有企业财务工作形成全面的监管。

2.3监督对象缺乏针对性财务监督的对象是企业的财务行为,主要是针对企业的财务人员的监督。但是由于国有企业的财务工作与经营者密切相关,因此还需要对企业的管理层进行有效的财务监督。在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的过程中,针对企业管理层的监督缺失,导致财务工作的难度增大,使监督工作处于滞后的状态。在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中,需要将管理层的监督纳入到监督体系中。

2.4财务监督制度有待完善针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行为主要是基于《财务法》的解释与相关规定,但是现阶段财务监督法律法规并不完善,针对企业的内部监管要求、监督对象的确立都缺乏明确而有效的规定。在企业法以及企业财务制度中已经就财务审计监督进行了规定,但是对于制度的有效执行却缺乏有效的解释。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审计行为的法规缺乏全面性与系统性,对违反监督审计行为的企业规定不足,导致财务监督工作相对滞后,造成了较为严重的问题。而且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的行为缺乏专职的政府机构,财务监督中的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信息不能共享,缺乏对财务信息的全面监督。

3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策略

完善企业财务监督的有效执行的前提是构建以内部监督为基础,政府监督为主体,社会审计监督为保障的财务监督体系,明确财务监督的行为以及财务监督的主体。在财务监督体系中,监督的主体是企业的产权,政府监督包括立法监督以及行政监督工作。将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管相互结合对国有企业财务工作进行管理,政府监督以公共管理为主,社会监管主要针对财务工作人员,行业自律则以市场和内部的监督为主,三者在监督过程中相互协作,保障财务监督行为的正常进行。

3.1加强政府的财务监督关于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工作,依然是以政府的审计、财务、税收等部门为主。政府监督工作主要有两个方面需要加强:

(1)对财务师事务所的审批建设严格把关,通过对注册财务师的管理,使注册财务师了解到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以及注册财务师在监督中所起的作用,对于社会监管不力的注册财务师进行处罚;

(2)在对于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工作中,确保信息共享,从而针对财务监管进行全面性监管。针对国有企业财务监督中建立专职的监督部门,使监督人员能对企业的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督,确保财务监督的执行,对监督工作中的行为作为纠偏以及处罚。

3.2加强企业社会监督对于企业的监管工作起重要作用的是注册财务师,因此注册财务师通过对财务人员和企业的财务信息进行社会监管,从而对国有企业起到社会监督的目的。在财务监督的过程中,注册财务师事务所要对国有企业的财务师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同时要做好财务师的教育培训工作,使企业内部财务师财务专业能力提升,熟悉相关规定与标准,具备对企业进行内部监管的能力。由于国有企业的财务工作尚未建成合理的体系,内部监督力量相对较弱,因此注册财务师事务所可以就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进行,从而对国有企业的财务工作进行内部监督和审计,保证财务工作的合理运行。内部审计监督可以就企业的相关市场信息进行分析,从而促进企业的生产行为,也可以建立企业的自我约束,加强企业的财务监督工作。

3.3对财会报表和财务科目进行调整当前的财务报告内容之间存在矛盾,为了消除矛盾,在财务报告中应当对相关的内容进行调整,从而保证报告的实用性与真实性。其中财会报表是财务信息的通用语言,为了将财务信息的基本只能发挥出来,需要不断地完善报表体系。当前的财会报表应该与国际财务信息惯性相结合,从而保证财务信息合理有效,构建以国际通用报表为核心的报表体系,对于我国财会报表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报表工作中,完善“累计折旧”的定义以及应用方面,避免财务账面虚高的现象,能够完善对企业经济活动的计量管理,实现对实际耗用和支出进行分摊,以及保证年度支出的均衡。

3.4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注册财务师事务所的监督工作相对专业,而政府的财务监督工作具有更大的实权。将政府的财务监督工作与注册财务师事务所的社会监督相互结合,从而对财务工作进行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将日常监督与执法监督结合起来进行监督管理。财务师事务所对国有企业的企业人员进行管理,做好日常检查,使国有企业的财务工作得到持续的监管,促进企业的内部财务监督建立。而行政监督则从法律层面上保证了企业的财务工作正常运行,使财务失误影响不至于扩大化。以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结合的财务监督,形成了尊重财务制度并且加以执行的监督氛围。

4结语

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的主要功能是对企业的财务核算和财务信息披露等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从而促进财务管理规范化发展。我国现阶段的国有企业监督工作存在着监督不力,监督体系不健全的现状。为了加强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行政监督,建立规范化的财务监督程序,利用相应的法律规范进行财务监督,对财务监督中的不法行为进行及时处理;

(2)加强社会监督,利用注册财务师的管理功能对企业的财务师进行管理,并且对企业的外包财务监管工作进行合理化设计,使企业的财务工作能够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