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竞赛的基本特征范例6篇

体育竞赛的基本特征

体育竞赛的基本特征范文1

中小学法制教育活动的加强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的法定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联合制定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大力推进“法律进校园”工作,省教育厅决定举办“全省中小学法制教育征文竞赛活动”。

一、竞赛的主题和内容

培养中小学生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尊重宪法、维护法律的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树立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理念,提高分辨是非和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参赛文章体裁不限,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一是学校根据《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主要成效;二是思想品德课教师结合教材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经验体会或教案;三是班主任教师结合学生学习、生活实际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经验体会或教案;四是语文、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相关学科教师在本学科教学中挖掘法制内容、渗透法制教育,对学生进行法治文明、公平正义、恪守规则等方面教育的经验体会或教案;五是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心得体会,特别是学校组织观看省教育厅配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卫生教育专题资源》、《呵护——未成年人伤害事故处理与预防》、《小小律师》等专题教育教学光盘后的心得体会。

二、参赛对象

全省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班主任、学生(小学三年级以上)。

三、竞赛活动的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省教育厅领导及厅有关处室、各市(州、地)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征文竞赛活动办公室,设立在贵州教育报刊社。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局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征文竞赛活动组织领导工作。

四、竞赛活动的程序

竞赛于10月30日启动,至20xx年7月30日截止。

(一)初赛阶段(10月30日至20xx年5月30日)

1、各学校根据本通知确定的竞赛内容,组织本校师生开展本校法制教育征文竞赛活动,并按时间要求将本校优秀文章报送县(市、区)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县(市、区)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经遴选将本县优秀文章报送市(州、地)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

2、市(州、地)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本地区参赛征文进行复审,并于20xx年6月15日前报省征文竞赛活动办公室。

各市(州、地)限报优秀征文90篇。

(二)复赛阶段(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7月10日)

1、省征文竞赛活动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市(州、地)上报的征文进行公平、公正的评选。评选出的优秀文章提交省组委会审定。

2、经省组委会审定的评选结果在《贵州教育报》、《贵州教育》、《初中生辅导》等报刊上公布,并选登部分优秀作品。

3、评选结束后由省组委会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

五、编辑出版优秀论文集

征文初赛、复赛阶段,省教育厅《贵州教育报》、《贵州教育》、《初中生辅导》及团省委《少年时代报》、贵州师范学院《希望》、《贵州师范学院报》等报刊上均设置“中小学法制教育征文竞赛专栏”,各学校及其教师、学生可自由投稿。其中,《少年时代报》负责接受小学生的投稿,其他报刊负责接受学校、教师和初中以上学生的投稿。

竞赛活动结束后,获奖作品和优秀文章将汇编成集,交由出版社公开出版。成书后,免费赠送各地中小学。

六、竞赛活动的奖项

本次大赛分学校组、教师组、小学生组、初中生组、高中生组,并分别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名,同时设优秀组织奖3名,由省教育厅颁发证书及奖金。

七、相关事宜

(一)各市(州、地)教育局征文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名单,于**月20日前报送省征文竞赛办公室。

(二)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从“五五”普法年度经费中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鼓励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局比照省的做法,设立相应奖项,对本地评选出来的优秀征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体育竞赛的基本特征范文2

论文摘要:职业教育技能竞赛是新时期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助推器。职业教育技能竞赛涵括职业教育的社会性、职业性、实践性、技术性、全民性等特征,也具有技能的技巧性、阶段性、迁移性和竞赛的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等特征;同时,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具有自己相对独有的特征,且表现直观和具体,如技能性、竞争性、公正性、普遍性、先进性、合作性、复合性和导向性。

职业教育技能竞赛,是指由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或有关行业部门、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据教育部、劳动部颁发的专业教学标准、技能训练标准和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开展的群众性教育类比赛活动。目的是对职业学校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和教师的专业教学质量进行考评。2007年以来,教育部等1l家单位先后在重庆、天津举办了全国性的职业教育技能竞赛活动,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期形成“普通教育有高考,职业教育有技能大赛”的局面,这是我国教育工作的一次重大制度设计与创新。分析历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各地举办的各级各类技能竞赛的情况可以看出,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具有如下特征:

一、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具有职业教育的特征

(一)职业教育的社会性。黄炎培先生最早在《职业教育机关唯一的生命是什么》一文中指出,职业学校“从其本质来说,就是社会性;从其作用说来,就是社会化。”职业教育与整个社会的联系紧密且具体,服务社会是职业教育的宗旨。职业教育不能脱离外部社会环境,与社会劳动就业直接联系,毕业生就业是维系职业教育办学的生命线,而劳动就业又是高度综合性的社会工程,涉及国家和地域的资源、人口、经济、政治、科学、文化、社会习俗观念、有关制度措施等各方面。职业教育对社会环境的高度依存性体现在:一是办学的社会性,要求其办学必须是开放的、灵活的,只有吸纳全社会的力量才能办好。二是必须与社会民生相适应。其教学、课程、评价和管理也需要行业企业的参与和支持,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职业教育的职业性。职业是职业教育的基础,职业教育应以职业的形式进行,是为适应职业而进行的教育。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具有“职业针对性”,主要体现在:针对职业岗位(或岗位群)所要求的专门技术理论和经验知识,以及专门技能、技巧和其他实践能力。职业教育,无论是就业前的准备教育还是就业后的在职教育,培养目标是培养能够掌握从事某种社会职业必备的科学文化知识、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三)职业教育的实践性。一是教学过程具有实践性。在教学方法上,强调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学做合一”“手脑并用”;在课程设置上,教学实习课程所占的比例高,且理论与实践并行,知识与技能并重。二是培养的人才类型具有实践性。职业学校培养的是第一线的技术工人、技术农民、生产现场的技术员和其他城乡劳动者等,其共同特征是具有相对完整的实践能力和相对不完整的理论知识。

(四)职业教育的技术性。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需要通过职业教育内化到劳动者身上,才能发挥其功能。技术的演变会影响到职业教育发展的结构、层次、规模、课程和方法等。技术结构及产业结构的变动推动职业教育结构的演变,技术革命及其引发的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决定职业教育思想的发生和发展。职业教育课程的主要内容是技术,教学过程也充分体现技术的属性,体现技术传授的规律和要求。

(五)职业教育的全民性。总理说,“职业教育应该是面向人人的教育,使更多的人能够找到适合于自己学习和发展的空间。”因而,职业教育是面向所有人,而且是所有人的终生,培养直接的、现实的生产力和劳动者。职业教育可以渗透在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之中,即使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可能需要多次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职业教育在推动教育公平、满足经济需求、实现全民教育目标的过程中承担着不可替代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功能和职责。职业教育是终身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终身教育的对象是所有人群,上延可至高等教育阶段,下伸至基础教育阶段。同级职业教育又包含众多的科目、均可相互延伸。现代职业对从业者资格和能力的要求在不断提高,加上就业竞争越来越激烈,一次教育定终身将越来越少,使得职业教育必将延伸至整个从业阶段。

二、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具有技能和竞赛的特征

(一)技能的技巧性。根据技能熟练程度可分为水平较低的初级技能和水平较高的技巧性技能。技能是人的全部行为的一部分,受意识的控制比较少,且随时都可以转化为有意识的行为。技能达到一定的熟练程度后,具有高度的自动化和精确性,可称为技巧。达到熟练技巧时技能人员可以有条件反射式的行为。

(二)技能的阶段性。技能的形成包括掌握局部动作阶段、初步掌握完整动作阶段、动作的协调及完善阶段,这三个阶段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各阶段的变化主要表现在行为的结构、行为的速度和品质,以及行为调节方面。

(三)技能的迁移性。在技能形成过程中,会出现各种技能动作之间相互影响的现象。已形成的技能若促进新技能的形成,叫做技能的正迁移。如果已形成的技能阻碍了新技能的形成,就叫技能的干扰,或技能的负迁移。

(四)竞赛的竞争性。竞争是各类比赛的一个基本属性。任何一场比赛,不论参赛人数多少,竞赛结束时,只有少数参赛者能够成为优胜者,获奖者享有很高的荣誉。竞赛的胜负,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一个国家、地区、单位的在技能方面的发展水平,关系到参赛者所在地区或单位的荣誉,参赛选手都竭力争取,把争取胜利作为参赛的主要目标。

(五)竞赛的激励性。在取胜的目标指引下,参赛者都力求最大限度地发挥机体的潜力,承受最大强度的负荷。竞赛一方面对参赛者施加相应的刺激,促进其技能的发展,达到提高技能水平的目的;另一方面随着技能竞赛的发展,技能操作水平的提高,参赛者之间竞争能力更为接近,使竞争越趋紧张激烈,使竞赛的竞争性尤为突出。

(六)竞赛的公平性。竞赛的公平性主要表现在参赛条件的等同性和评判人员执法的公正性两个方面。竞赛过程中,参赛者应遵照统一的规则,在等同条件下,充分地发挥智力与能力,去争取比赛的胜利。同时,各项竞赛的规则和方法须逐步修改和完善,才能真正保证竞赛的公平性。评判人员执法的公正性和一致性,是保证技能竞赛公平性的另一重要条件。公正是评判人员执法的准则,准确判断是基础。评判人员应严格地依据竞赛规则和规程,公正无私地进行观察、分析、判断和裁决竞赛过程中出现的每一个问题。

三、职业教育技能竞赛的特征

(一)技能性。职业教育技能竞赛突出和强调技能性的特点,遵从于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技能型人才,突出实用性和针对性,强调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着重培养能够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技能型专门人才。技能性相对于技术性而言,更加突出操作技能,强调实践动手能力。技能是技术的具体表现形式,技能竞赛是发挥其技能性特征的具体表现。近几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技能竞赛,从竞赛方案的设计上看,操作技能性强;从比赛项目的设置来看,大多为技能型紧缺专业,充分体现了技能性,反映了社会对技能型紧缺人才的需求。

(二)竞争性。职业教育技能竞赛的本身是一项比赛活动。比赛就会产生竞争,有竞争就能激发动力。技能竞赛和其他比赛一样,对参赛者具有一种激发动机、鼓舞斗志、使人产生内在的驱动力,以朝着所期望的目标前进的功效与能力。在技能竞赛的过程中,个人与个人、单位与单位之间不自觉的比较,且都有获得较高比赛名次,以期实现自身价值的愿望,这是人类普遍存在的一种心理趋向。从竞赛的结果来看,对于取得较好竞赛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来说,是对自己学习成绩和努力工作的肯定与表扬,给人以心理上的满足感,激励人们不断进取,从而对成功的经验起到强化作用,使参赛者更加努力更加主动,以保持或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对比赛后进单位和个人能够起到督促作用,督促他们查找问题,努力学习和工作,以改变落后的状态。技能竞赛对于激发职业学校学生的学习动机,培养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竞争力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三)公正性。公平公正是人类社会发展中客观产生的一种需要,是举办任何性质的比赛所追求的基本原则。具体到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公正性是所有参赛人员最关注的问题,公平公正是所有参赛人员平等参加比赛的最高体现。第一,公正性体现在技能竞赛的各个方面,如选择承办学校、选择比赛设备、竞赛命题、确定评判标准、选聘评委、实施评判等各个方面。公正性的核心和关键是评判环节,要求所有裁判人员严格按照比赛的裁判和评分规则,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判。第二,公正性贯穿于技能竞赛全过程的始终,只有坚持公正性,才能为全体参赛选手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氛围,打造一个良好的技能竞赛平台,真正地比赛出选手的技能水平。同时,公正性有助于缓和解决比赛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举办一个和谐的比赛。

(四)普适性。普适性关系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制度化的全员化问题。职业教育的全民性,要求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的教育;技能竞赛的普适性,要求技能竞赛是面向所有职业学校学生的比赛。从实践来看,参与技竞赛的学生人数越多,越能反映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和水平,就越具代表性。同时,技能竞赛坚持“重在参与、重在学习、重在提高”的原则,鼓励所有职业学校学生都要积极参加技能竞赛,通过人人参赛、逐级举办比赛,使技能竞赛覆盖每所职业学校,覆盖每个专业,覆盖每位专业教师,覆盖每位学生,逐步形成“人人都参与、专业全覆盖、层层有选拔、全国有大赛”的局面。职业教育技能竞赛的普适性,与技能竞赛的效度密切相关。一方面,参与技能竞赛的选手范围广,比赛规模大,自然能够提升比赛成绩的含金量。另一方面,技能竞赛的规模大,也提高了技能竞赛整体的规格和水平,提升了比赛的影响力。

(五)先进性。职业教育本身具有先进性。现代职业教育在教育内容、教学方法、课程设置、课程模式、教材、设备等方面具有先进性,代表现时社会最先进的技术水平。这样,才能有效地发挥职业教育对经济和社会的促进作用,才能适应现代社会对职业教育的需求。技能竞赛能够评判职业学校教学质量和水平,应当具有先进性,并注重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应用。先进性对职业学校提出了较高要求,职业学校及其教师、学生必须在教学内容上摒弃不适应社会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发展的旧内容,去适应具有时代特性和先进技术的新内容,切实加强技能竞赛要求的实践操作技能,才有可能在技能竞赛中取得较好的成绩。通过先进性引导,引导职业学校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提高职业学校学生的技能水平。

(六)合作性。一是校企合作。职业教育就是就业教育。在技能竞赛中,企业以不同形式参与进来,有的企业参与竞赛项目设计,把现代企业对员工的要求融入比赛,考察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有的企业提供竞赛专用设备,提供技术支持,为比赛的顺利举办奠定物质基础;有的企业在竞赛现场招聘,为学生高质量就业搭建平台。这种校企合作的竞赛举办模式,体现了职业教育的就业导向,推动了工学结合与顶岗实习。

二是学生的合作精神。合作精神和合作能力是高素质人才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从当今社会的发展来看,要完成一些重要的工作和事情,需要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因而需要培养学生愿意与人合作,学会与人合作。现代企业更需要团队合作精神,很多企业把员工的团队合作精神看作所有素质中最为重要的一种。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在设置项目比赛时,设置了团体竞赛项目,突出团队合作的理念,反映了现代大工业发展尤其是装配制造业发展对团队合作的高要求。技能竞赛在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和集体解决问题的合作能力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为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原动力。

体育竞赛的基本特征范文3

关键词: 田径竞赛 一般特征 项目特征 规则特征

1.田径竞赛的一般特征

竞赛特征指的是在比赛中所表现出来的赛制的特点的征象和标志。它主要包括赛制的一般特征,以及赛制对运动员有所影响的技能(技战术)特征、体能特征和心理特征。[2]由此,我们可以将田径赛事特征定义为:在田径比赛中表现出的田径赛制的特点的征象和标志。

1.1目的和时序的异同

田径竞赛和训练的最终目的都是创造优异的运动成绩。但是,运动训练的直接目的是培养运动员的竞技能力,而竞赛的直接目的则是使运动员通过训练所获得的竞技能力得以表现并转化为运动成绩,即运动训练的最终目的只有通过竞赛这一环节才能实现。[3]从时序上看,训练和竞赛是人们为达到获取优异运动成绩这一目的的一个完整过程中的两个不同阶段。一般来说,训练阶段在前,竞赛阶段在后,这两个阶段后成一个完整的周期,一个周期的结束同时就是新的周期的开始。如北京体育大学田径专项年度周期训练计划由双周期变为多周期,训练思路进行了转轨,与目前专业队训练周期理念一致。[4]这说明,现代田径运动项目的训练与比赛的关系更加密切,比赛对于训练的重要程度愈来愈受运动员、教练员的重视。但训练打基础与比赛创造成绩之间的矛盾关系永远都存在,前者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后者。

1.2竞赛过程及结果的随机性

田径竞赛的全过程充满着动态变化,而且这些变化常常是事先难以预料的,尤其是双方同时出场的田径项目,比赛的双方都在不断地观察比赛场上的形式,并及时采取新的技战术措施,力求抑制对方所具有的技战术及各种竞技能力的发挥。[5]如在长跑比赛中,运动员会根据场上的具体变化采取响应的技战术策略抑制或打乱对手的比赛节奏制胜,而这些战术的运用是否有效难以确定,给比赛的结果增加了很大的悬念,构成了田径场上不断变化发展的尖锐矛盾与激烈竞争,使比赛结果具有不确定性的特征。

1.3对抗的激烈性

田径竞赛是运动成绩评定和比较的方式,也是竞技体育领域中独特对抗的调节方式。运动成绩是比赛的结果,而这种结果则是在对抗过程中产生的。现代田径竞赛对抗的激烈程度是有目共睹的,原因首先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情报收集的完善,任何提高成绩的方法尚难成为秘密,某一种先进的训练方法很快就会得到推广,这也是基于信息化时代网络与媒体推广。其次是科学训练的程度有了质的变化。在一些项目中,过去被称为人类“极限”的成绩接连被打破,如最近的100m比赛,在连续打破纪录之后,博尔特已经在德国田径锦标赛上将此项纪录提高到了9秒58,让人惊叹。再次,现代运动竞赛的社会功能所带来的效益如此之大,以至于不少国家专门制定了“奥运战略”这样的举国体制。最后,如果在竞赛中获胜,运动员和教练员就可望获得丰厚的物质待遇和殊荣,如我们所熟知的“翔飞人”刘翔和他的教练孙海平就是典型的例子。有时,一场比赛的结果就有可能决定运动员和教练员的一生。这些原因无疑成为田径竞赛中激烈对抗的显著因素。

2.田径竞赛项目特征

在深入了解田径竞赛特征之前,我们需要对田径比赛的内容进行考究,将其作为参照,科学地进行归纳。

田径竞赛运动项目,分为竞走,跑,跳跃,投掷,以及由跑、跳、投部分项目组成的全能运动5类。国内外通常进行的承认各类竞赛项目和我国进行的少年甲组(16―17岁),乙组(15岁)各类竞赛项目。[1]作为古老而又现代的体育项目,田径比赛一直深受广大体育群众关注,主要是因为田径比赛有别于其他各类比赛,表现在种类繁多,内容丰富,场面盛大,竞技观赏性强。

2.1径赛类

走、跑类田径项目是以时间计量的径赛项目,是在田径比赛规则限定的范围内以最短的时间完成比赛取得名次和成绩。包括场地竞走、公路竞走、短距离跑、中距离跑、长距离跑、超长距离跑。这些项目的特征如下。

2.1.1运动的周期性

田径竞赛规则对竞走的界定是:“竞走是运动员与地面保持接触,连续向前迈进的过程,没有(人眼)可见的腾空。前腿从触地瞬间至垂直部位应该伸直(即膝关节不得弯曲)。”[1]竞走与普通走一样,同样是单脚支撑和双脚支撑交替进行的周期性运动,无论是中距离场地竞走还是长距离的公路竞走,其运动形式都是周期性的。跑是人体水平位移的一种基本运动形式,是单脚支撑与腾空相交替,蹬与摆相结合的周期性运动。[1]无论是短跑、跨栏跑,还是中距离跑、长距离跑、超长距离跑,跑的项目运动形式单一,整个过程中一直重复相同的动作,也属于周期性运动。

2.1.2体能极限性

走、跑所有项目的最大特点是在一定的距离内,充分或极限地动用自身的能量,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走、跑完全程。无论是快如闪电的短跑类项目,还是考验意志品质的长距离项目,其对体能的要求都十分高。如100m、200m、400m、跨栏项目及中短距离等项目,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机体需要承受巨大的运动强度,动用ATP-CP,或进行糖酵解,做抗乳酸运动。这些类项目对身体运动素质的要求极高,有别于田径以外的其他运动类项目。而那些长距离走、奔跑的项目更是需要运动员承受高负荷的量长时间维持耐力运动,对心血管机能、体能的要求更大,需要这方面的机能摄氧、利用氧,进行长时间的有氧运动。

2.2投掷类

投类项目是以距离计量确定比赛成绩的田赛类项目,是在规则限定的范围内,以器械投掷的远度来衡量成绩,主要包括铅球、铁饼、链球、标枪项目。这类田径项目的特征如下。

2.2.1器械抛物线

与田径以外其他项目不同,投掷类项目都是依靠人作用于器械,将器械投掷出去的人体机械运动。人体通过肢体运动,将人体的化学能转化为机械能,改变器械的初始状态,器械的运动方向,运动速度,最后以适宜的出手角度和速度将器械投掷出去。这类项目是快速力量与技巧的结合运动,人体做功,将机械能传递给器械。根据物理学定律,物体被抛出去后,因只受自身重力影响,做抛物线运动,从微观上来讲,其运动轨迹受水平速度和垂直速度的影响。只有获得适宜的水平速度和出手角度,物体运动的水平距离才会最远。由于人的能力有限,只有在最后用力前通过各种运动方式加快器械的水平速度和垂直速度才能将器械投掷得更远,因此,我们在观看田赛类投掷项目的时候总可以看到,运动员为了加快器械的出手速度,采用各种旋转或助跑加速等方式。这是运动员充分利用比赛规则,在规则限定的范围内充分挖掘自身潜力,获得更好的比赛成绩。从宏观的能量转换的角度来讲,运动员为了将器械投掷得更远,需要给器械传递更大的动能,运动员所做的一切肢体运动,都是为了更有效地将能量传递给器械。无论是铅球、链球还是标枪,其运动轨迹均遵循抛物线原理,只是由于空气的存在,其运动过程中会受到气流的影响,运动轨迹发生一定偏离,造成结果不同,但体育科学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总会以遵循器械运动抛物线这一原理为先进行深入研究。其重点与难点在于人体运动、技术与器械的完美结合。

2.3跳跃类

2.3.1跳远

顾名思义,跳远是以人体腾越的最大水平距离计量运动成绩的田径比赛[2],包括跳远和三级跳远。

跳远的关键环节在于起跳,而起跳的技术涉及助跑速度和腾起角度。助跑的任务是获得高的水平速度,并为准确、快速有力地踏板和起跳创造条件。实践证明,跳远成绩与助跑速度有着密切的关系,助跑速度直接影响着起跳腾空后的速度,由于腾空后人体只受重力的作用,其运动轨迹呈抛物线,腾空后起跳速度的水平分量和腾起角度决定了跳远的成绩。宏观上来讲,三级跳远整个过程中单足跳、跨步跳及跳跃这三个阶段均为抛物线运动,其运动轨迹、跳跃距离都受水平分量及腾起角度的影响。

2.3.2跳高

跳高是以人体腾越的最大垂直距离计量运动成绩的田径比赛,包括跳高和撑竿跳高。这类田径项目的特征如下。

2.3.2.1纵向惯性摆脱

跳高项目是通过曲线加速助跑,获得一定的离心力,同时加快垂直起跳速度,摆脱地球引力纵向起跳过杆,跳跃中的垂直速度是在起跳中获得的。在起跳脚着地支撑后,给地面以巨大的压力,这时身体重心在支撑反作用力的作用下改变了运动方向,同时适宜弯曲髋、膝、踝等关节形成压缩弹簧似的缓冲结构。在缓冲中充分利用保持下来的水平速度,并在不断变化着的支撑反作用力的作用下,使身体重心的运动方向持续地发生改变。在这个过程中,水平速度有所减小,垂直速度逐渐增大,其在跳高成绩影响因素中起着主导的作用。

2.3.2.2生物力学的应用性

在背越式跳高中,通过弧线助跑产生的离心力和起跳产生的旋转动力,先使身体围绕纵轴旋转而转向背对横杆,然后身体围绕额状轴旋转,顺势做仰头倒肩和收腿挺髋动作,在杆上形成背弓姿势。当身体重心移过横杆以后,及时地含胸收肩和收腹向上甩腿,这一相向动作有助于减缓上体下旋速度,促使整个身体迅速地摆脱横杆。在撑竿跳高中,运动员是腹对横杆的,且由下肢先越过横杆,因此当下肢越过横杆以后及时地下压,与上体产生相向运动,促使身体在杆上形成供形姿势。跳高前部分的下压动作是为了给竿施加额外的压力,将运动员的动能转化为竿的弹性势能,以在蹬离地面后利用开始阶段竿储备的弹性势能,提高垂直起跳速度。在身体重心越过横杆以后,上体和上肢迅速后摆,同时两腿向后上方摆动,形成相向运动,使整个身体摆脱横杆。

3.田径竞赛规则特征

3.1国际化

这里的国际化是指田径场地、器材和相关配套的硬件设施与竞赛的组织、规则、裁判工作方针、工作程序等软件条件均应达到国际水准,符合举办大型田径比赛的基本要求和标准,并且对竞赛各项目中硬件设施都做了详细的规定。[5]我国田径竞赛的规则发展到现在,已经全面跟国际接轨。我国现在兴建了许多现代化的标准田径场和相应的配套设施,并日趋完善,使裁判工作朝着国际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

3.2现代化

现代化是对裁判工作中使用的仪器、器械而言。公正、准确、迅速,既是对裁判员和裁判工作的基本要求,又是评价田径竞赛效果的重要指标。为了达到这种目的,规则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前提下,规定在不同类别的竞赛中需采用现代化的仪器、设备,尽量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在以往的运动会上,我们可以在田径场上看到满场活动的裁判员、运动员及后勤人员,最主要的原因是比赛时间安排,运动员组织管理等出现不合理性,给运动会的组织与进行造成了巨大的不便,同时又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3.3场地的现代化

场地的现代化是以塑胶跑道代替煤渣跑道为标志,它减少了气候等自然因素的干扰。田径场的设计、场地的布局等方面的合理科学化设计既为运动员创造优异的成绩提供了必要的比赛环境,又利于田径裁判工作的正常、便利进行,大大提高了比赛进行的效率,为田径比赛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3.4计时、显示系统的现代化

1992年《田径竞赛规则》规定,凡举办一、二、三类的比赛,均应该使用全自动电子计时器。[6]在径赛的其他环节,也采用了先进的仪器设备,如大屏幕显示系统、起跑犯规指示器、余圈显示器,并在跑道的四角都安装有电子成绩显示牌等仪器设备。这些现代化的仪器为裁判员准确地记取成绩、判定运动员的名次和判罚犯规运动员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同时,它有利于对竞赛过程的控制和观众观看比赛,了解比赛的结果。

3.5规范化

规范化是指整个裁判工作应达到一定的标准,符合一定的规范。我们认为,裁判工作的规范化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裁判服装、标志和进出场程序规范;二是裁判员配备规范;三是裁判员工作程序规范;四是兴奋剂检查和资格审查规范。[6]现在规则对其都有一定的要求。与规范化相应的是裁判工作的适应性,这主要包括适应田径竞赛规则的发展变化、运动技术的发展变化、新增比赛项目的需要、适应观众观看比赛的需要等几个方面。规则的发展、运动技术的发展、新增比赛项目数、观众观看比赛的需要层次会越来越高,这对裁判员的适应性要求也越来越高。

参考文献:

[1]孙庆杰.田径.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4.

[2]全国体育院校教材委员会审定.田径运动教程.人民体育出版社,2006.6.

[3]刘建和.运动竞赛学.人民体育出版社,2008.5.

[4]谢慧松.我国体育院校田径专项训练周期理论特征研究.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6,VOL32,(5).

体育竞赛的基本特征范文4

【摘要题】体育研究

我国的运动训练学理论体系始建于1983年。20年来,伴随着我国竞技运动水平的迅速提高,运动训练学理论研究也取得了巨大的进展。特别是近几年来,在运动训练的基本理论方面,不断推出新的研究成果,出版了一系列运动训练学领域的研究性专著。曹景伟等(2001)把这些独具特色并有重要理论价值的研究进展称为运动训练学理论的“中国流”,主要包括项群训练理论的提出与建立、运动员选材理论的研究与实践、竞技能力的结构及其评价、博弈理论与制胜规律以及训练理论对训练实践的指导与服务等内容。本文则拟从6个方面进行阐述。

1运动训练学三层次理论体系的确立

人们在描述运动训练学理论体系的时候可以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进行不同的构架。从横向来看,运动训练学的理论体系主要包括运动训练的原则、运动训练的内容、运动训练的方法、运动训练的安排、运动训练的负荷这样5个方面。而从纵向来看,可以解释为包含着一般训练学、项群训练学和专项训练学这样3个层次。适用所有的运动项目的运动训练学的理论,称做“一般训练学”;适用于部分运动项目的运动训练学理论,称做“项群训练学”;而适用一个运动专项的运动训练学理论,则被叫做“专项训练学”。构建这样一个三层次理论体系的关键在于项群训练学的提出和建立。

1984年,田麦久提出了建立“分类训练学”的构想。1987年在学术刊物上发表了题为《项群训练理论的构思与命名》的论文。1990年在北京亚科会上发表了论文《项群训练理论的建立与应用》,1998年正式出版了《项群训练理论》专著。

2000年出版的《运动训练学》全国体育院校通用教材中,把“项群训练理论”列为重要的一章,这表明项群训练理论已经得到训练学界的认可,达成共识。这一章里的第一节为项群训练理论的总论,包括项群训练理论的建立及其科学意义、竞技运动项目的划分、分类及项群体系的构成和项群训练理论的应用三方面的内容;第二节则分别论述了依运动员竞技能力的主导因素所聚合的8个不同项群各自的竞技特点和训练方法。

项群训练理论问世十几年来,受到体育界的普遍重视,并得到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其中主要的理论进展包括:依复合主导竞技能力的项群划分、多标准多维度的项群组合、训练大周期划分的项群特点以及项群概念的广泛应用。

1.1主导竞技能力的项群划分竞技运动项目的项群划分是建立项群理论体系的重要前提。1983年,田麦久首次提出以运动员竞技能力的主导因素为标准进行项目分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体能主导和技能主导的两大类的项群理论体系。近年来,田麦久吸取了谢亚龙、竺义功、徐本力等对项群的划分提出的不同看法中的合理思考,建立了复合主导竞技能力的概念,依不同项目的竞技特点,实事求是地确定拥有两种主导竞技能力的项群类属。把射击、射箭等项目归属为技心能主导类项群,把各种球类项目和格斗类项目归属为技战能主导类项群(表1)。

这样一种划分,应该说,对于我们更加准确地认识不同项群所包含项目的竞技特点,会有更好地帮助,会使我们在思想认识上解除若干不必要的束缚,更有利于我们准确地认识项目的竞技规律,从而确定对应的训练理论和方法。

1.2多标准多维度的项群组合经典的项群训练理论中,主要是以运动员竞技能力的主导因素、运动技术的动作特征和运动成绩的评定方法为3个分类标准建立起了3个主要的分类体系。而实际上我们应该认识到,因为由于有着无穷个分类标准,项群体系的划分从理论上来讲也是有着无穷个的。所以在我们的研究过程当中,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建立新的项群体系,进行相应的研究。这里仅以几篇论文为例,如“持拍隔网对抗性项群男单选手基本单元竞技过程的运行模式”,用“持拍隔网对抗性项群”这一名称,概括乒乓球、羽毛球、网球3个手持球拍进行比赛的项目。又如“陆上同场对抗性项目集体球类项目”的名称,就排除了水上、冰上的同场对抗性集体球类项目,只包括足、篮、手、曲4个项目了。总之,我们在实践的研究过程当中和我们在进行分析组织训练活动当中,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的需要,按照多种标准、多个维度组织相应的项群进行研究。

表1主导竞技能力的项群划分的调整

原有项群名称调整后的项群名称

技能主导类表现难美性项群技能主导类表现难美性项群

技能主导类表现准确性项群技心能主导类表现难美性项群

技能主导类同场对抗性项群技战能主导类表现难美性项群

技能主导类隔网对抗性项群技战能主导类隔网对抗性项群

技能主导类格斗对抗性项群技战能主导类格斗对抗性项群

1.3训练大周期划分的项群特点面对3个层次的训练学理论体系,任何一个训练学命题,如训练的原则,训练的内容,训练的方法,训练的负荷,训练的安排等等,都既可以在一般训练学层次进行研究,也可以在某一个项群和范畴内进行研究,还可以就一个专项的需要进行理论研究。

训练大周期的划分是否恰当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能不能使运动员竞技状态的周期性变化,适应于特定日程重大比赛的参赛需要。不同项群运动员竞技状态的主要表现特征是不同的,显然,其训练大周期的划分也应该有着明显的区别。而经典的马特维耶夫的周期学说的主体内容,是在体能主导类项目的训练实践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很少顾及到技能、技心能、技战能主导类项目的运动员竞技状态的变化和表现的特点。田麦久(2000)关注到这一问题,并专题研究了训练大周期划分的项群特点。他首先分析不同项群运动员良好竞技状态的主要表现和相应的指标,然后建立不同项群运动员竞技状态的评价体系,确立不同项群运动员良好竞技状态的培养途径,最后提出不同项群大周期中阶段训练的安排要点(表2)。

不同项群运动员竞技状态的表现,有着明显的区别。体能主导类项目运动员竞技状态的主要特征,就是看是否在比赛中能够表现出最佳的体能状态;体操、跳水这些项目主要是看成套动作的熟练稳定和流畅的连接;射击、射箭项目,主要是看运动员技术感觉的细腻度与心理状态的自控性;而各种对抗性项目,则主要是看技术是否合理、熟练,战术准备是否充分,战术运用是否多变而实效。不同的项群运动员竞技状态表现的主要特征是不同的,因此他们的训练大周期的结构就不应该是同样的,而应该各有其特点。这一研究为非体能主导类项目运动员训练大周期的安排,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也为人们在项群层次上开展更多内容的专题研究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示例。

表2不同项群大周期中阶段训练的安排要点

项群大周期中阶段训练安排的要点

体能主导类各项群1.专项化程度的变化;2.负荷强度与复

合量的变化

技能主导类表现难美性项群1.由单个动作到成套动作的完成过程;

2.有序地提高成套动作的成功率

技心能主导类表现准确性项群1.基本功训练,空射到实射的转换;2.

提高并力求完善定向的心理自控能力

技战能主导类个人对抗性项群1.技战术积累及针对性选用;2.实战性

对抗训练及热身赛安排

1.技战术积累及针对性选用;2.阵容选

技战能主导类集体对抗性项群配,组合训练及成队训练;3.实战性对

抗训练及热身赛安排

1.4项群概念的广泛应用项群训练理论被提出20年来,已经得到了体育界普遍的共识。而且,项群这一概念正日益广泛地被应用于体育工作、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体育健身、体育产业、体育管理等众多的领域。

2训练目标导向与控制作用的强化

人的行为都是有目的的,人的一切行为又都是为了实现其目的而展开和进行的,这是人们的一项共识。但是在我们的实践活动当中,又常常会被具体的微观事物所包围,而忘掉了为实现终极目的而做的努力。训练活动当中也是这样,如某教练员,训练课的初始目标是想让运动员很好地掌握一项技术,或改进一个动作细节。但运动员做得不好,教练员生气了,罚他再作50遍。运动员学习、掌握动作技术,本来应该是在神经系统、肌肉反应各个方面都处于良性反应的状态下、在很好的协调状态下才能够做好。这时,运动员已经疲劳了,动作也没做好,你还要罚他再做,什么时候能做好呢?运动员在疲劳的状态下即使勉强完成了动作,其动作质量也很难保证。教练员的这一要求是与其在这一堂训练课的初始目的不一致的。

所以,在2000版《运动训练学》教材中,特别强调训练目标对训练活动的导向和控制作用,专门列出一章谈“运动成绩与竞技能力”,而且,排在全书第三章这样显要的位置。发展竞技能力与提高运动成绩,是运动训练活动的直接目的,运动员在训练中完成竞技能力的变化,并在比赛中力求使它变成相应的运动成绩,得到社会的承认。训练的所有内容、各种训练负荷、各式各样的训练安排,都是为了训练目标的实现。把训练目标问题置于一个重要的位置,会有利于人们强化训练目标的导向意识。

强调训练目标的导向和控制作用是竞技需要原则的体现。竞技需要原则本质上就是从实战出发的训练原则。训练是为了比赛,要从比赛的实战出发,紧紧围绕着目标的实现去组织训练活动,才能取得更好的训练效果。这样一个本来是很明确的基本认识,过去却没有得到必要的关注。此前各个版本的运动训练学教材,都没有把训练目标的重要价值给予更为充分的确认和强调。新版《运动训练学》教材的这一变化,则把训练目标的导向与控制作用鲜明地突显了出来。

3训练理论时空构架相对均衡的调节

训练理论的时空观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认识运动训练活动。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告诉我们,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物质在时间、空间里运动。运动训练的空间特征包括训练的内容、训练的方法和训练的手段;运动训练的时间特征则包括训练的过程、训练的周期和训练的安排。

张英波(1998)“运动员竞技能力状态转移的时空协同理论”的研究认为,运动训练的空间特征和时间特征密切地协同和配合,是实现运动员竞技能力状态良性转移的必要条件。其结论之一为:“运动训练的内容与方法是运动训练活动的空间构成因素,运动训练过程是训练活动的时间构成因素,运动训练的计划是时、空因素协同的组构,运动训练计划的实施则是时、空协同的具体操作。”这条结论看来似乎没有什么新鲜的内容,但却是从时空观这样一个视角来认识运动训练活动,从时间、空间的关系和协同去理解运动训练活动的规律和要求。另外一条结论是:“运动员竞技能力状态转移中,时、空因素良性协同的主要表现形式为:获得同样的转移效果只花费最短或者较短的时间,花费同样的时间可获得最大或者较大的转移效果。”显然,这两种协同的形式正是我们的训练活动所追求的目标。

附图

图1运动员竞技能力状态转移时空协同的结构模式(引自张英波1998)

多年以来,在运动训练学的理论研究中,人们常常偏重于对运动训练空间特征,即训练的内容和方法的研究,而却相对忽视了对于运动训练时间特征,即训练的过程、节奏和安排的研究。例如,在1990年版的教材里面,反映运动员运动训练空间特征的章节很多,而反应时间特征的章节很少。但在运动训练的具体活动当中,许多教练员都是按时间特征来考虑问题的。今天练什么,明天练什么,这个月练什么,下个月练什么,这是教练员组织训练活动重要的思维路线。因此,在新版《运动训练学》教材里面,把原来的“运动训练过程的结构组织与控制”这一章,分成了“运动员多年训练计划与实施”、“运动员年度训练计划与实施”、“运动员周课训练计划与实施”一共3章,加大了关于反映运动训练活动时间特征的内容和份量,使得运动训练时空特征的均衡性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4竞技能力结构的“双子模型”

研究并建立运动员竞技能力的结构模型,是实施模式训练的重要工作环节。任何运动员的竞技能力都是由其体能、技能、战术能力、心理能力和运动智能这五种子能力所构成的,刘大庆、田麦久的研究,使得我们对这五种子能力的组合方式,亦即其结构特点有了更为全面的科学认识。

根本勇(日,1985)把经济学界的“木桶模型”引入了运动训练领域。一个盛水的木桶由若干木片所围成,用桶中所盛的水平面的高度表示运动员的总体竞技水平,各个木片的长度则代表不同的子能力,即体能、技能、战术能力、心理能力和运动智能的发展状况。由于各种子能力发展的程度不同,所以各个木片的长度也不相同。在这个模型中,木桶里能够盛多少水,并不取决于那些长木片所代表的优势子能力,而是取决于最短的木片所代表的劣势子能力,因为,长木片本来有可能围存的水会从这块最短的木片所造成的缺口流出去。因此,我们就要找出运动员竞技能力构成中最差的子能力,及时地予以相应的发展,藉以促进运动员总体竞技水平的提高。“木桶模型”表达的是一种对于平衡的追求,要求我们注意发展不同竞技能力之间的均衡性特征,通常称之为“补短”。

刘大庆的研究中发现,运动员竞技能力结构中各个子能力之间的不均衡状态是普遍存在的,呈现着非衡结构,从哲学意义上说,这种现象的存在又是绝对的。但其构成因素中某种素质或能力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其它高度发展的某种素质或能力所弥补或代偿,从而就使得总体的竞技能力保持在一个特定水平。例如,邓亚萍凶狠快速的技术风格对其较低的身高条件的补偿;朱建华出色的助跑起跳结合技术对其最大力量不足的补偿等等。

与“木桶模型”相对应,我们为运动员竞技能力的非衡结构及其补偿效应设计了新的模型,称之为“积木模型”。这个新的模型如同一个积木堆,由9个小积木块构成。绿、红、黄3种颜色各有3块。我们把这个积木堆的体积比做运动员竞技能力的总体水平,绿、红、黄3种颜色的小积木块则代表不同的子能力。如果从积木堆中去掉2块黄色的小积木,再用一块绿色的小积木和1块红色的小积木“补偿”到积木堆中,积木堆的体积,即运动员竞技能力的总体水平仍然保持不变。以此直观地展示竞技能力的非衡结构及其补偿效应。提示我们在运动训练过程中,注意充分发挥运动员优势能力的竞技价值,通常称之为“扬长”。

“木桶模型”与“积木模型”分别从不同的视角观察竞技能力的结构特征,用不同的图象展示竞技能力结构中各子能力之间的不同联系。两个模型各适用于不同的运动员,或同一个运动员不同的训练阶段。所以说,“木桶模型”与“积木模型”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共同反映和表述着运动员竞技能力的构成状态,我们把它们叫做竞技能力结构的《双子模型》(图2)。

附图

图2运动员竞技能力结构的《双子模型》

5运动训练学基本概念科学定义的给出

在一个学科的理论体系中,基本概念的选定及其科学定义的给出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理论建设,但多年来我国运动训练学界还没有系统地进行这一工作,许多概念的定义存在着明显的逻辑缺陷。田麦久等16名运动训练学者(1999)对运动训练学的常用概念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从中选出190个词条作为基本概念,并分别编写了释文。

我们注意到,此前的同事们在解释这些概念时出现最多的逻辑错误有两个。一是将概念归于不恰当的类属,二是提出了不应有的理想期望。前者如把“竞技体育”归结为一种“活动过程”,后者如把“比赛战术”定义为“正确地分配力量,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限制对方特长,为战胜对手而采取的合理的有效的计谋与行动”。

一切人类的行为都可以归为一种活动过程,把“竞技体育”归结为一种“活动过程”,也不应说是错误,但不准确,类属过大。而如果将其归结为一种“体育活动”,则明确得多,准确得多。

“比赛战术”这个概念本身并没有特定的倾向性。有正确的比赛战术,也有错误的比赛战术;有实战效果很好的比赛战术,也有实战效果不好的比赛战术;有成功的比赛战术,也有不成功的比赛战术,或者失败的比赛战术。而如果把“比赛战术”定义为“正确地分配力量,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限制对方特长,为战胜对手而采取的合理的有效的计谋与行动”,做不到“充分发挥己方特长,限制对方特长”,所采取的计谋和行动不够“合理有效”,那就不是“运动战术”了,这显然有悖于运动训练的实践和运动竞赛的现实。这一证伪的结果告诉我们,原有的定义违背了对此类概念应“中性定义”的原则。我们把它改成“为战胜对手或为取得预期的比赛结果而采取的计谋与行动”,定义本身不被附加任何倾向,就具备了普遍的适用性。

《词解》的作者对大约1/3的词条作了如同上述的修订,同时为过去未见定义的近半数的词条给出了全新的定义。从而完成了对运动训练学基本概念体系的一次重要的基本定义的规范化工作。

6运动训练学理论向竞技体育学理论的扩展

运动训练是竞技体育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们实践活动的不断丰富,科学研究的不断发展,运动训练学的理论也在逐渐地向竞技体育学的理论扩展。竞技体育的主体活动是运动员的培养、训练及参赛的过程,沿着这一轨迹进行思考和设计,竞技体育学应该包含着运动员选材学、运动训练学和运动竞赛学以及贯彻始终的竞技体育管理学,这4个学科应该说是构成竞技体育学理论体系的主体学科群(图3)。

在运动选材学方面,我们国家已经陆续出版了一些有关的专著。国家体委科教司于1983年出版了《优秀青少年运动员科学选材论文汇编》;赵斌(1989)、谢燕群(1990)、刘献武(1991)、曾凡辉等(1992)、钟添发等(1995)陆续出版了有关运动员选材的若干专著。我国有组织的运动员选材工作的普及程度在世界上是领先的,许多项目运动员选材工作科学监控工作也已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在运动竞赛学方面,有刘建和(1990)的《运动竞赛学》和肖华富(1990)的《运动竞赛方法学》朱章玲等(1995)的《运动竞赛学》和王蒲(2001)的《运动竞赛方法研究》等。竞技体育管理学领域有关的理论专著中,比较有力度的有周爱光(1999)的《竞技运动异化论》,宋继新(1999)的《竞技教育学》、吴寿章(2001)的《实施奥运战略的历史痕迹》等。这些研究成果的问世,正在为我国《竞技体育学》理论体系的完善形成重要的积累。

附图

图3竞技体育学理论体系的主体学科群

本文所列举的上述6个方面只是近年来我国运动训练理论研究的主要成果。我们应该而且可以期待,中国的运动训练学理论必将会伴随着中国竞技体育的持续发展一步步走向成熟,也会向世界运动训练学界贡献出更多新的科学理论。

【参考文献】

[1]李益群,谢亚龙.体育博弈论[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2.

[2]吴寿章.实施奥运战略的历史痕迹[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1.

[3]王蒲.运动竞赛方法研究[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1.

[4]梁慈民.论竞技体育的前沿技术[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1.

[5]田麦久等.运动训练学(体育院校通用教材)[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0.

[6]徐本力等.运动训练学(体育函授通用教材)[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9.

[7]田麦久等.运动训练学词解[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1999.

[8]宋继新.竞技教育学[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9.

[9]周爱光.竞技运动异化论[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10]田麦久等.项群训练理论[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8.

体育竞赛的基本特征范文5

Abstract: In view of the monopoly situation of professional sports market, it is necessary to explicitly incorporate professional sports to antitrust adjustment range, clear the basic principles and exemption scale of professional sports antitrust and accelerate professional sports management system reform.

关键词: 职业体育市场结构;反垄断法;研究

Key words: professional sports market structure;antitrust laws;research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1-0289-02

1 职业体育市场结构的概念与特征

从产业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市场结构是指某一市场中各种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其特征,它包括市场的供给者之间、需求者之间以及供给和需求者之间的关系,也包括市场上现有的供给者、需求者与意欲进入该市场的供给者、需求者之间的关系。市场结构的组成要素包括市场主体、市场格局和市场的集中度等方面。职业体育是指以某一运动项目为劳务性生产经营,围绕该项目的生产和开发而形成相对独立和完整的商业化经营体系。按照市场结构的一般理论来分析,职业体育市场的市场结构具有其独特的特征:

首先,职业体育市场的市场主体是职业俱乐部,以及在俱乐部基础上组建的具有垄断性质的职业体育联盟。任何市场主体参与经济活动都带有明确的目的,在满足社会需要的同时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职业体育的参与者亦不例外,职业俱乐部是营利性的组织通过向市场提供竞赛产品而生存。但是职业体育的参与者又具有不同于其他产业的特质,表现在首先它们提供的是一种特殊的竞赛产品,而这种产品的生产需要职业体育俱乐部通过相互配合,共同生产。因此,具有垄断特性的职业体育联盟提供竞赛产品并维护俱乐部整体利益的组织形式。

其次,从职业体育市场的市场格局来看,为了向观众提供高水平的竞赛产品,保证比赛的精彩激烈,职业体育联盟除了要遵循市场的一般规则之外,还需要遵守特殊的体育规则。职业体育俱乐部之间需要竞争,但是又不能完全将竞争对手排挤出局,它们之间需要协作起来进行团队生产。为维持维持职业体育市场团队生产的效率,需要对职业体育俱乐部的的资格条件、地域分布等作出严格要求,并通过进入和退出制度控制新球队的进入,维持各俱乐部之间竞争实力的相对平衡,使得每个俱乐部都有动力和机会来争取比赛的胜利,从而共同为市场提供竞赛产品。

最后,职业体育市场的集中度高,其本质是一个完全垄断性的市场。职业体育市场中,在职业体育俱乐部基础上建立的职业体育联盟是职业体育的有效组织形式,从一国国内的职业体育市场来看,职业体育联盟往往是职业体育市场中某一运动项目单一的产品供给者,几乎控制了相应运动项目的所有市场份额,表现出在单一赛事上的完全垄断特征。[1]随着职业体育联盟体育运作的日益成熟,职业体育市场垄断性特征日益显著,形成了垄断型的市场结构。而且职业体育市场的垄断是一种卖方垄断,即职业体育竞赛服务产品的提供者只能是职业体育联盟或者项目协会,市场集中程度很高,几乎没有新的进入者,也不存在有效竞争。

2 我国职业体育市场结构现状及其垄断态势

我国职业体育市场的发展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和体育管理体制的转变而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的职业体育市场从无到有,快速发展起来。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足球项目为突破口,先行建立了职业体育的运作体制,作为一种市场活动,职业体育的发展也必然遵守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离不开竞争机制的作用,而垄断作为竞争的异化力量,在我国职业体育发展之初就显露出来。由于受到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转轨所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职业体育表现出自己的特殊性,在其发展过程中始终面临着两种限制和排斥竞争的垄断形态,一是职业体育市场本身所具有的经济性垄断,另一个则是由于管理体制而衍生的行政性垄断。但在现阶段,两种垄断的发展态势并不平衡,表现出各自不同的特点。

所谓行政垄断,也称“政府垄断”或“政府授予垄断”, 是指行政机关或其授权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主要表现为地区行政性市场垄断、行政强制交易、行政部门干涉企业经营行为、行政性公司滥用优势行为等。由于我国职业体育的发展与我国社会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背景相一致,职业体育体制也是在政府推动下自上而下建立起来的,因此,我国职业体育市场的行政性垄断也是体育领域长期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的产物,带有明显的体制特征。[2]表现为政府体育管理部门或带有行政属性的行业组织直接介入到职业体育市场中,通过供给的排它性控制职业体育市场的供给。最为典型的就是国家体育总局、其下属的各个行政管理部门和各个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以及具有行政依附性的公司,凭借其所拥有的行政权力对职业体育市场进行控制,它们既具有行政管理者的职权,对职业体育市场进行管理和监督,又实际的参与到职业体育市场的开发中,和其他市场主体展开竞争。由于这些部门和组织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从而能够比较容易地获得普通市场主体所难以获得的市场资源和信息,导致了市场中其它企业不平等的竞争地位。从职业体育市场长远的发展来看,随着职业体育的逐步建立与完善,行政性垄断的影响和危害不断显现,需要尽快的予以法律规则。

相比于行政性垄断,由于我国职业体育市场尚处于发展的初期,职业体育的运行机制市场化程度低,经济性垄断的危害和影响性较弱,还没有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是,随着职业体育市场发展成熟,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不断增强,特别是政府职能的转变,我国体育领域的行政力量在社会经济运行中功能趋于弱化,现实生活中已经出现了诸多新的制约职业体育竞争机制内在功能有效释放的因素,职业体育中的经济性垄断态势初露端倪,并呈现出不断增强的趋势。经济性垄断在我国目前职业体育中的表现形态主要有:

①俱乐部之间的横向垄断协议行为。职业体育俱乐部是市场主体,其首要目的就是获取经济利益,而在俱乐部所有的支出项目中,运动员的工资占了绝大部分,运动员作为职业体育劳动的提供者,由于职业体育市场垄断型的市场结构,其职业选择面表现出专业性和单一化的特征,无法和俱乐部之间进行公平的、平等的谈判,各俱乐部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还通过不当的协议行为,限制运动员的最高工资,使运动员的合法权益因为这种横向的垄断协议受到侵害。②俱乐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我国目前的体育市场中,由于俱乐部在由其组织和参与的体育比赛中拥有绝对的支配地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也就随之产生,俱乐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主要表现有:搭售,即俱乐部利用了自己的垄断地位,在门票销售中强行搭售一些其他产品,利用垄断地位提高票价,违背市场定价机制随意提高票价,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俱乐部利用垄断地位联合起来,共同排斥一些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③俱乐部并购中的限制竞争行为。俱乐部作为职业体育的市场主体在竞争中也会发生兼并收购等情形,作为俱乐部发展中的正常现象,并购有利于提高职业体育俱乐部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但是在并购过程中,也会涉及到垄断问题,会对职业体育市场的竞争平衡带来直接影响。这不仅直接损害了其他俱乐部的利益,也违反了体育运动的基本精神。

总之,上述的这些垄断行为在我国职业体育市场中已经大量存在,职业体育市场主体依靠市场优势地位或旨在谋求市场优势地位所实施的垄断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我国职业体育的健康发展,也违反了市场经济基本的竞争规则,如果不加以有效规则,将会颠覆职业体育的存在基础,损害体育比赛公平竞争的基本精神,因此,应该受到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反垄断法》的制裁。

3 我国职业体育市场反垄断法规制的思路

首先,完善反垄断法立法,明确将职业体育市场纳入我国反垄断法的调整范围之中。由于我国反垄断法颁布时间较短,对于职业体育市场的垄断问题尚无具体而明确的规定,目前对于损害职业体育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首先考虑到的是体育行业的内部解决,排斥司法介入,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不利于职业体育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除了《体育法》,我国对于体育领域的违法行为没有其他有针对性的法律作为处理依据,特别是对于职业体育垄断行为的规范不明确。因此,迫切需要通过单行立法或反垄断的司法解释,把职业体育运动纳入反垄断法的调整范围,明确规定反垄断法适用于职业体育市场,从而对职业体育市场中的各类反垄断行为予以有效规则,建立公平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

其次,明确我国职业体育运动反垄断法豁免的基本原则和豁免尺度。[3]职业体育市场由其特殊的市场结构所决定,具有自然垄断的特性,仅依靠单一的市场调节,并不能保证有效竞争,因此,对于职业体育市场的法律规制既要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竞争秩序,又要考虑职业体育市场本身发展的特殊性,注重对新兴的职业体育市场的保护。从我国当前职业体育的发展水平来看,俱乐部整体的经济实力不足,职业体育联盟的市场化程度不高,职业联赛基本上是以行业协会为主导的行政运作模式,联赛规模处于急需发展壮大的阶段。因此,对于职业体育市场中的垄断行为不能武断的一律制裁,而应该遵循合理原则,实行有限豁免。借鉴欧美等职业体育发达国家相对成熟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根据合理原则,赋予职业体育的基本组织形式——职业体育联盟反垄断豁免资格,对于职业体育联赛的电视转播权转让、球员转会制度以及俱乐部分布、数量等基本制度予以有限豁免,以保证职业体育的运行。而对于职业体育领域的其他限制竞争,应按照反垄断法予以严格规制。在法律调整的过程中应把握适宜的法律尺度,侧重于对垄断结构的豁免。通过有限豁免,兼顾职业体育的特点,维持其有效竞争。

第三,重视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赋予消费者独立的权。职业体育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的收益均直接或间接的来自于观众,观众是职业体育竞赛产品的接受者和消费者,构成了职业体育市场中的买方,在职业体育运动的发展具有不可取代的地位和作用。各类的垄断行为不仅侵害了职业体育市场其他市场竞争者的利益,而且任何垄断行为最终都会使观众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有必要赋予消费者在直接利益受损的情况下享有司法救济的权利,可以通过向司法机关提讼,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得以维护。

最后,加快职业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对行政垄断的处罚力度。体制因素是造成我国当前职业体育市场行政垄断的根本原因,其根本性的解决有待于我国体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快职业体育运动各项目管理中心的改革。而在现阶段,对于职业体育市场中出现的人为的分割市场,取消或者扭曲市场的行政垄断行为则应该按照反垄断法的规定增强对行政垄断的惩处力度,通过法律的实施对此类行为进行适当的遏制。

参考文献:

[1]杨年松.职业竞技体育经济分析与制度安排[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59.

体育竞赛的基本特征范文6

(钦州学院, 广西钦州535099)

摘要:群众体育竞赛是群众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运用文献综述法、实地调查法、逻辑分析法和访谈法等,对北部湾地区群众体育竞赛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发现北部湾地区群众体育竞赛以市级比赛和对抗赛为主,区域比赛较少;群众参与以城区居民为主,具有明显的职业特征,农村地区参与群众体育竞赛以节庆体育为主;低级别赛事参与人群以中老年人居多,市级及以上赛事以青年人居多;赛事在组织、场地、裁判等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需要解决。

关键词:群众体育 竞赛 北部湾

中图分类号:G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643(2015)06—0064—03

基金项目:钦州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编号:2013XJKY-32B。

作者简介:王兆锋(1984~),男,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体育教育训练学。

“十二五”期间,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和社会体育资源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 仍然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随着北部湾地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群众性体育活动得到蓬勃开展,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不断增加,人民体质与健康状况有了很大改善, 全民健身工作日益受到社会的重视和支持,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多彩,群众体育健身的物质条件逐步得到提高,体育在提高人民整体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群众体育竞赛活动发展迅速,其对大众健身的促进作用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大到市级比赛,小到一场对抗赛,从赛事的筹备,到参赛队赛前的训练,都从各个方面促进了全民健身运动的发展,因此,了解北部湾地区群众体育竞赛状况能够从侧面反应群众体育发展状况, 为全民健身运动更好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发展方向。

1 北部湾地区群众体育竞赛类型

群众体育竞赛种类很多,由于分类的原则不同,分类的方法也各不相同。如按照比赛项目多少的分类,比赛级别分类,比赛的组织结构分类,比赛参与者的年龄职业特征分类等。根据本文的研究需要出发,则主要依据比赛级别的不同,把群众竞赛分为区域赛、市级比赛、系统赛和对抗赛。

区域赛是指北部湾地区各市共同参与的比赛, 这类比赛主要依托政府职能部门如省市区体育局、工会等为主体主办方,不同市区承办。这类赛事主要以推动全民健身、展示良好社会风貌为主要目标。由于政府职能部门的参与和调控, 通常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大,社会影响力较大,赞助商投入也非常踊跃,场地设施能够得到保障,参与人群覆盖面广。如广西万村篮球赛、广西“红牛杯”气排球赛北部湾赛区、广西体育节环北部湾公路自行车挑战赛、第五届广西体育节暨2013 第七届红牛杯北海公路自行车邀请赛、“谁是球王” 中国民间足球争霸赛广西赛区比赛等。这类比赛以单项比赛为主,利于组织和管理。

市级比赛是指以本市群众为参赛主体参与的比赛, 这类比赛主要依托市体育局、市工会为主办单位,主要目的是推动全市全民健身的发展以及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市级比赛形式多样,项目设置种类较多,赛事规模大、覆盖面广、参与度高。如2014年钦州市“体彩杯”迎春系列体育活动,项目设置包括篮球、足球、气排球、中国象棋、狮龙拜年等赛事,2013 广西体育节期间,北海市共举办了第三届北海市老年人体育运动会、第一届北海市气排球联赛、第一届北海市室内五人制足球赛、第八届北海市篮球联赛、2013 广西自行车环桂积分联赛(北海站)等一系列全民健身活动,2013 年防城港市城乡群众体育“二十项四级四联赛”,既包括奥运竞技项目沙滩排球、羽毛球等,也包括桥牌、扑克、钓鱼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娱乐类项目。

系统比赛是指以本系统内部员工为主要参与对象而进行的比赛。此类比赛规模相对较小,组织简单易操作,由市级机关单位主办,参赛队员全部为下属机关人员,利于管理,这类比赛主要目的是推动本系统职工积极参与到全民健身中来, 促进系统内部的团结,参赛部门还可以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如钦州市教育系统运动会、公安系统气排球赛,中国人保财险北海分公司职工运动会、北海市教育系统第十七届“园丁杯”排球比赛,防城港市首届“银协杯”职工运动会等。

对抗赛主要以单场比赛为主,是群众体育竞赛的基石,是群众体育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这类比赛属于非正式比赛,没有专业的裁判组织人员,经费支出以场地费和饮用水费用为主,一般由企业赞助或参与人员共同支付,此类比赛组织灵活多变,场次较少,对场地要求不高,水平也相对较低。

2 北部湾地区群众体育竞赛参与人群状况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地提高,人对健康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情越来越高,群众体育竞赛为他们提供了健身途径, 吸引了不同单位、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人群投入到群众体育竞赛中来。

2.1 参与人群职业特征

调查结果显示, 群众体育竞赛的参与人群主要以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为主,占参赛人群的70%左右,企业职工和学生比例相对较低,自由职业者相对较少,农民参与体育竞赛具有明显的时间特征,相对集中于节庆假日期间。通过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具有较固定的工作时间,工作以办公室办公为主,多从事脑力劳动,空闲时间较多,生活相对稳定,经济基础相对较好,对身体健康的关注度相对较高,参与锻炼身体的期望较高。另一方面, 通过参与竞赛能够认识不同行业的人群,扩大交际面,满足人们的交际需求,也可与行业内从业人员进行交流学习如系统赛。企业职工工作时间常有变动,多从事与体力劳动相关的工作,下班后身体比较疲劳,很难有兴趣参与群众体育竞赛。农民工作具有明显的季节性,以体力劳动为主,空闲时间较少,对健身的意识相对缺乏,同时也受到场地条件的制约,参与体育竞赛多在节庆日期间,项目具有较强的民俗特点。

2.2 参与人群年龄特征

群众体育竞赛参与者多集中在20—60岁之间,不同类型比赛参与者的年龄具有明显的差异。总体来看,竞赛的级别和竞赛水平成反比,级别水平越高,年龄越低,这与运动项目的对抗程度和运动寿命有关, 区域赛参赛队员年龄主要集中于20 到35岁之间,市级比赛和系统赛年龄范围稍宽,集中在20—40 之间,对抗赛多集中于40—60岁之间。分析认为,区域赛和市级比赛一般水平相对较高,对抗激烈,对胜利和荣誉的渴望较大,对参赛队员的身体运动能力要求高,如篮球、气排球等,组队多以竞技能力较强的年轻人为主。系统赛由于参赛人员的限制,人们对业务交流的关注程度较高,而竞赛水平相对稍低,所以参与人群年龄的范围扩大。对抗赛水平较低,适合日常的健身需求,对运动能力的要求不高, 多在平时的健身活动之中进行, 而处于40—60 岁之间的人群,家庭、收入和工作相对稳定,是社会的稳定阶层,对健身的需求较高,把从事体育锻炼和参与体育竞赛作为一种健身和娱乐的手段,而年轻人往往刚步入社会,工作、家庭和收入波动较大,精力多集中于生活方面,身体也处于精力充沛阶段,对健身的需求不足,对抗赛的水平和时间不能符合这一年龄段人的期望,所以参与度不高。

3 北部湾地区群众体育竞赛经费来源

群众体育竞赛经费一般包括行政拨款、企业赞助和参赛队集资。组织群众体育竞赛的花费主要集中在场地器材费、裁判费、交通费等,参加比赛的队伍消费主要是交通住宿饮食费、参赛装备费用等。群众体育竞赛的经费来源形式多样,常以组合形式为主,如行政拨款和企业赞助相结合等。

市级及以上体育赛事一般由政府体育部门发起, 社会机构承办的,它采用了半商业化或全商业化的运作模式,把体育赛事推向市场,使其走市场化、商业化的道路,进行赛事的冠名、招商等活动。大型体育赛事具有参赛者多,参赛面广,社会影响大的特点,越来越多的企业商家也看到了它的投资潜力,纷纷对其进行赞助,以期得到品牌的宣传和价值的提升,另一方面政府在自身投入的同时也想综合利用社会各方面的资源把赛事做大做好,扩大赛事的社会影响,这样政府和赞助企业就形成了一种互惠互利的“双赢模式”。这类比赛如广西“红牛杯”气排球赛北部湾赛区、第五届广西体育节暨2013第七届红牛杯北海公路自行车邀请赛等。

系统赛多以系统活动经费为主,赛事规模较小,常作为一种“福利”面向本系统内部职工,既能够促进本系统内部职工的业务交流和团结,又能够满足职工对健身的需求。

对抗赛以丰富文化生活、增进交往、娱乐健身为主要目标,多在社区或小区内的活动点、学校场馆等免费和费用较低的场所举行,规模较小,但普及面较广,方便灵活,便于开展。经费以参赛队员自筹为主, 少量由单位企业赞助, 多用于场地费的支付,数额较小。

4 北部湾地区群众体育竞赛时间安排

通过追踪近年来群众体育赛事了解到, 群众体育竞赛一般利用晚上和双休日进行,极少部分占用工作日,只有市级及以上的比赛,时间跨度较长,有从业余时间持续到工作时间的情况,非正式的对抗赛一般集中于工作日晚上进行, 以比赛的形式进行健身,如气排球、羽毛球等。

分析认为, 市级及以上的群众体育竞赛一般由政府部门主导,影响面广,各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领导非常重视,即使占用工作时间也会得到主管领导的准许,如钦州市第五届市运会、广西第十二届区运会等。系统赛一般由某单位(或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和有直接业务联系的部门参与, 如钦州市公安系统气排球比赛、北海市统战系统职工气排球赛、防城港市农机系统“迎新春”气排球赛等,由于规模较小,竞赛时间跨度短,一般利用双休日进行, 从而保证工作时间正常的办公, 业余时间进行交流健身,而对抗赛是属于职工自身行为,与工作单位没有直接联系,不能耽误正常工作,一般参与者多为办公室脑力劳动人群,对健身具有强烈的需求,因此大多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一般安排在工作日的晚上。

5 北部湾地区群众体育竞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5.1 存在的问题

5.1.1 赛事组织管理不科学

群众体育赛事的组织管理一般缺乏专业人才指导, 在赛事的安排上不够科学,赛事紧凑是群众体育赛事的明显特征之一。一般情况下, 一次比赛全部集中在一两天进行。由于参赛队伍多,比赛场次多,每只代表队每天要进行多场比赛,打到决赛阶段都已身心疲惫,严重影响了娱乐健身的目的。如2014 年钦州市“红牛杯”气排球赛,打到决赛的队伍两天要进行八场高强度的比赛,参赛队主力队员陆续出现伤退及抽筋的现象。群众体育赛事参赛队员均为业余球员,平时忙于工作,闲暇时间进行训练健身,身体条件不能满足高强度的比赛,从而出现以上情况,因此, 赛事组织者应充分考虑参赛队的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赛事设计。

在管理方面, 参赛队队员资格的认定也是群众反映比较大的问题之一。虽然赛事组织者在文件中对参赛队员资格的认定具有明确的范围,但在实际审查中由于工作量较大,审查不够严格,基本靠参赛队伍自律,部分参赛队为了名次,不惜从外地或外单位请运动员参加,从而影响了比赛的公平公正,进而影响到参赛队的积极性。这种情况存在于各类型的比赛中,其中以市级非官方比赛和区系统赛较多。

5.1.2 裁判业务水平不足

群众体育竞赛的裁判以业余裁判为主, 大部分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没有获得职业资格认定,部分甚至没有参加过所从事执裁的项目,对项目和竞赛规则的理解不够,对竞赛的掌控能力不足,经常出现争议现象,部分甚至直接影响到比赛结果,直接打击了群众参与的兴趣,不利于群众体育竞赛的开展。

5.1.3参赛人群范围小

从调查结果来看, 参与群众体育竞赛的以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为主,自由职业者和企业职工很少,而人口众多的农民却很少参与其中,地域特点明显,竞赛多集中在城区、乡镇范围,农村群众体育竞赛以节庆体育为主,参与人群极少,参与时间跨度较短,不符合全民健身的要求。

5.1.4 场地设施不完善

良好的赛事条件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参与的热情,赛事组织者由于要考虑赛事的运营费用, 在场地的选择上一般以中小型场馆为主,场地基本满足比赛的需求,但是,场地间隔一般较小,场地紧凑,有些项目相互之间影响较大,如气排球,经常出现球串场的现象,其次,场地周围没有提供足够的观赛空间,能容纳的观众数量有限,观众一般都站在场地边上进行观看,既影响比赛的进行,对观众的耐心和体力也是一种考验。

5.1.5 区域赛事较少

北部湾地区地理条件优越,交通优势明显,高铁、高速公路均已开通,但各市均以本市为主进行群众体育赛事的开展工作,区域赛事以广西区为主导, 没有建立自己的小区域统一协调机制,不能很好地发挥地理区域优势,几乎没有相互之间的交流合作。

5.2 建议

(1)赛事的组织管理应交由专业人员负责,建立稳定的赛事运营团队,借鉴职业赛事的管理模式,促进群众体育赛事的规范化发展。

(2)体育主管部门应注重裁判人群的培养, 与专业院校合作,举办各种培训班和讲座,对具有裁判潜质的人群进行重点培养,对不适合裁判队伍的人进行清退,保证建立一支高水平的裁判队伍。

(3)满足不同性别、职业、年龄等人群参与群众体育竞赛的需求,扩大群众体育赛事的参赛人群。

(4)三市体育主管部门应摒弃地域观念,建立三市统一协调机制,制定符合区域群众体育发展的政策,打造赛事品牌效应,促进群众体育竞赛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