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与管理范例6篇

道路交通安全与管理

道路交通安全与管理范文1

一是公开选拔聘用机制基本形成。拿__县来说,20__年招聘的30名交通协管员,全部通过提前政府公告、自愿报名、理论考核、身体复查、体能测试、面试、政审等环节,从全县数千名应聘者中,择优录取的。通过上述措施,保证了交通协管员这支的队伍政治上纯洁可靠;业务上素质过硬,较好地担负着协助交通安全管理重任。

二是交通协管员岗前培训制度爱落实到位。注重新录用交通协管人员岗前培训,参照新录用人民警察标准岗前培训教材,注重交通管理业务培训。以__县交警大队为例,20__年招录的30名交通协管员在上岗前,大队对其进行了为期30天的集中培训,从基本队列动作、交通指挥手姿、着装、交通安全基本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纪律规章学起,使每一名协管员达到在岗会纠章;岗后能独立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日常会配合交通民警参与管理。除此之外,该大队还注重抓交通协管人员的在岗培训。把交通协管员岗位培训纳入单位大练兵内容,参照公路巡警岗位练兵标准,进行培训,保证了这支队伍永远富有朝气,永远具有活力。

三是政府出资保障的模式已经建立。最近几年,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全国正在争创平安畅通县区工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托地方党委支持,大力开展“三基”工程建设。这些都给交通协管员队伍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政策上、制度上的支持。就__县这讲,最近几年,结合开展争创二级平安畅通县任务,交警大队积极为地方党委政府汇报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尤其是经费困难,请求予以解决。县委政府当即立断,从紧张的县财政中挤出部分经费,全额保障录用交通协管人员工资。与此同时,为30名交通协管人员统一配备了服装、个人装备。20__年,又为他们办理了人身医疗保险、退休养老保险,这些措施都极大地激发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

四是“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对招录的交通协管人员,各级政府按照供需要求,统一分配到基层交警中队,委托交警部门进行管理。平时的培训、教育、考核、使用也由所在交警中队负责。交警部门往往也把交通协管人员的管理,纳入本部门人员教育培训之,采用以会代训的形式,强化文明守法、遵章守纪、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爱岗奉献等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安于工作,乐于奉献。

但是,交通协管员这支队伍如何实现规范化管理,如何最大限度地挖掘他们工作的潜能,如何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这也是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解决的问题,通过基层调研,我以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

一是进一步规范交通协管人员的配置。受警力严重不足的制约,目前由于受人流、车流影响,交警管理部门把主要警力和交警中队布置在中心城区和国、省道等主干道路,不少地方特别是农村地区、县乡公路和“村村通”公路由于远离主干道路,交警部门无暇顾及。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财政给予经费保障的前提下,招聘了部分交通安全协管人员,充实到县乡路面中去。但招聘多少,怎么安置,安置后怎么保障,这些都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是交通协管员的招聘录用程序进一步规范。招聘交通协管员途径,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区存在很大的差距,需要进一步规范。目前,__县招聘交通协管员程序是否可以借鉴。要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身体健康;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之间;具有一定的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基础业务知识;原则上会讲普通话。聘用交通协管员,要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和程序,与聘用对象签订

聘用合同。 三是交通协管员工作职责需要进一步规范。交通协管员在交通民警指导下,可以承担以下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接受群众求助。

四是交通协管员教育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目前,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协管员管理基本根据“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自行组织,缺少专门的教材,对交通协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着装进行统一规范。因此,上级部门急需制定一部交通协管人员管理标准,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职责任务、工作纪律、业务基础知识、职业道德和执勤礼仪、岗位培训等方面进行规范。

道路交通安全与管理范文2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有机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车辆管理,教育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交通安全管理法规,不断提高全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和质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建立责任明晰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和源头管控工作;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各类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在城市道路规划中将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形成齐抓共管、规范有序、安全和谐的良好局面。

具体目标:

1、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中、长期规划。

2、在城市道路规划中将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

3、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以上责任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组织机构

成立市规划局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交通处,汪路兼办公室主任,常文军、袁亚东任副主任。

四、工作措施

(一)各直属单位,各区规划分局,机关各处室要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分工明确、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运行机制。

(二)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性开展本单位干部、职工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每年不少于4次。

(三)加快推进编制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中、长期规划。

(四)在城市道路规划中将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

(五)积极配合交警支队做好智能交通系统总体规划,以及各类智能交通设施的布点规划。

(六)积极出台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争取在规划阶段就能预见未来的交通影响,从而就能有效地避免建设项目带来的负面影响,正面的引导城市建设和发展,构建和谐的交通环境。促进城市与交通协调发展。。

五、工作制度

(一)联系会议制度

1、全体成员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研究、部署本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

2、定期通报各单位的排查和整治情况,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3、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工作。

(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各单位要及时报告本单位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及排查整治情况。

2、各单位要及时报告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3、各单位要及时报告交办、督办等工作的完成情况。

4、各单位认为需要向局领导小组报告的其它情况应一并报告。

(三)考核奖惩制度

局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实行百分制考核,落实责任,兑现奖惩。由局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领导小组每年年终对各单位进行考评。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年终考核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交通事故的,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本系统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抓紧、抓好、抓落实。

(二)开展隐患自查。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迅速启动本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活动”,在7月中旬自行组织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行动,排查要组织严密,有责任人、有记录、有整改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与管理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全镇经济发展大局出发,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充分认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进一步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镇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一杜绝五力争”,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力争万车死亡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力争区建成“平安畅通县区”、力争“畅通工程”工作再上新台阶,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新贡献。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镇企业办、派出所、威家中队等单位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镇企业办,由曹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督促、检查工作。各村(居)委会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负责对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导。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1、村委会(社区)工作任务。

各村(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道路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措施,积极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协管网络。

(1)6月底前,每个行政村(社区)设立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岗位,聘请一名有威望的村干部、群众或运输户为交通安全协管员,授予交通秩序协管、交通法规宣传、路况信息收集报送、交通事故简易调解、交警执法工作监督等职责,协助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扩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覆盖面。同时,要建立交通协管员例会制度,每2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通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专题研究交通安全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协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村委会(社区)道路交通安全事宜。

(2)在6月底前统一制作“农村(社区)交通安全协管员职责”、“村(社区)交通安全协管员工作联络图”贴在辖区各行政村(社区)相关办公室内。

(3)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6月底前,各村委会(社区)要与辖区驾驶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落实具体责任人。

(4)建立本村(社区)机动车和驾驶人基础台帐,掌握本村委会(社区)驾驶人、车辆基本情况,并将基础台帐上报本乡镇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在9月30日前完成。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镇、村安监员要深入区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督促企业建立安全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严禁生产、经营单位擅自将危险化学品货物交由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个人运输;会同区交通运输部门对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

镇教育部门一要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督促学校加强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二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对辖区内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排查,发现交通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消除隐患禁止行驶;三要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集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路面管控,适时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机动车超速行使、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等易造成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全面排查公路危险隐患路段,积极会同区安监、交通部门根据排查标准,科学合理的排查安全隐患路段,并督促公路部门开展隐患路段治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镇交通部门要加强路政管理,及时养护道路,治理超限运输,努力消除事故隐患;规范设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护栏等),及时维护管理,对隐患路段进行及时治理,提高行车的安全性;依照“三关一监督”职责,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监督管理,规范运输市场。

(三)加强监管,严格督查

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要适时组织对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和开展。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检查各种落实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或不按要求完成的,分别详细登记在册并责令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落实“五整顿”、“三加强”措施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隐患治理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深度,全面提升我镇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道路交通安全与管理范文4

如果将进入汽车时代的标志定位为机动车保有量为五千万辆,那么我国进入汽车时代不过十多年。根据公安部公布的数据,我国目前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33亿,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机动车拥有国。但同时,我国又是全球交通事故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根据官方公布的数据,我国每年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近七万人,受伤数十万人,其中城市、城镇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占了绝大部分。因此,我国进入汽车时代、特别是私家车广泛进入家庭后,交通事故的发生已经成为一个必须面对并加以有效解决的社会问题。

一、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特点与成因

(一)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特点

近年来,我国交通事故主要有六大特点。一是事故绝对数高、尤其是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重大事故多。据公安部统计,2011年,全国共接报道路交通事故422.4万起,其中,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造成62387人死亡、23742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0.8亿元。同时,我国每年发生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近30起,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二是营运车辆、尤其是客、货运车辆事故突出。在2011年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涉及客、货运车辆23起。三是非机动车、行人事故较为突出。以上海为例,每年涉及的非机动车、行人事故约占交通事故总数的40%以上。四是交通事故死亡事故、尤其是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发生中,诸如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超速行驶、严重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占比较高。五是经济发达地区交通事故高于西部等经济不发达地区,交通事故的发生与物流、客流的频繁程度相关。六是近几年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出现明显上升势头。

(二)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从根本上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冲突造成的,而其发生的原因与交通参与人、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环境和管理等因素相关。一是城市道路资源相对不足、交通出行方式种类多,冲突明显。以上海为例,交通参与人出行需求和道路供给的相对不足,户籍人均道路仅15平方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上海交通的主要出行方式为非机动车约占出行总量的40%,公共交通(包括轨道交通)约占出行总量的35%,机动车出行(包括私家车)约占出行总量的15%,其余为步行等其他交通方式。由于上海道路基本是平面交叉路口居多,各种出行方式均需要占用、使用道路,使得各种交通方式在道路上的出行冲突明显。二是道路环境隐患多,由于交通环境复杂,道路交通工程设计、布局不合理、道路安全设施标准低、设置不到位,使得交通冲突没有得到有效改善、交通参与人不适应交通环境,城市拥堵与交通安全问题并存。三是专业运输企业源头管理不足。从已发生的伤亡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来看,专业运输企业对自己客、货运驾驶员缺乏有效监管,企业不注重交通安全、只片面追求利益,有些甚至雇佣无资质甚至是吸毒人员为专业驾驶员。同时,客货运驾驶人流动性大、规模不足、难以监管,造成专业运输单位发生后果严重的伤亡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始终居高不下。四是交通参与人交通违法成本低。目前,除少数几类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外,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主要是以罚款和计分的形式进行处罚,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一般处罚仅5~50元,且处罚难度较大。由于交通参与人违法成本较低,因此,虽然执法部门加强执法并进行了较大量的处罚,但对违法行为人仍难以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二、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的历史与现实难点

(一)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的历史沿革

从我国交通的历史来看,早在夏代纪年内就出现了一批规模较大的城址,不仅表明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也表明了城市交通从此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至商周又出现了交通规则的雏形,而西汉的《古礼》中则有“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车从中央”的记载。古代的交通法规,主要体现在“行”和“法”两方面,“行”主要是行路之礼,主要体现在避让或回避,《周礼?秋官》规定,贫民对有爵者必须躲避;而“法”主要体现在通关时对路人的盘查等方面。对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唐代的法律规定:凡因事而以车马行走者,发生交通肇事伤害了人,按照斗殴致人死伤的刑律减一等处理;对惊马所造成的伤害事故,当事人以过失论罪,减二等处理。至20世纪30年代中期,我国各地纷纷成立警察局兼管交通,有的地方还成立了专门交通警察队。

新中国成立后,交通管理工作主要归公安机关负责,还涉及到交通部门和农机部门,也进行相应的职责管理。从交通管理的法制化进程来看,我国在新中国成立后,陆续颁布了《城市交通规则》、《机动车管理办法》等管理法规。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上升,原来的法规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1988年国务院颁布了《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这也是我国第一部较为系统和规范的交通管理的法规,基本确立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管理中的主体地位。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国的经济持续发展,全国机动车的保有量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的800多万辆猛增到2000年的5000万辆以上,道路交通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条例已不适应实际交通管理的需要,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的法律法规于2004年5月1日颁布实施。从我国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来看,基本还是行政部门按职能进行各自的管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警察主要负责道路的执法,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专业运输单位、驾驶人的资质、运营线路等的审批、监管,安监部门对危险品运输负有监管责任等。

在“十一五”期间,我国道路交通事业发展迅速。与2005年底相比,2010年底全国公路通车里程、高速公路通车里程、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分别增长了20%、80.5%、58.8%、58.8%,2010年公路旅客周转量、货运周转量比2005年也分别上升了60.5%和394.7%。由于国家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在机动车、驾驶人、货物周转量等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高发态势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绝对数依然较高。

(二)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的现实难点

目前,由于我国正处在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交通事故总量较大,道路交通供需矛盾和道路交通安全的系统性矛盾突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如道路运输企业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监管部门的源头有效管理问题、车辆、道路、特别是农村道路的隐患突出,高速公路、高等级道路的有效监管问题、对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有效约束和干预问题、政府主导的交通安全宣传问题等。

三、国外交通事故的监管体制与防范机制

从发达国家交通事故防范的轨迹看,基本都经历了从交通事故高发到逐步下降稳定的过程。研究表明,人均GDP在4000-6000美元时,属于社会矛盾最突出的阶段,交通事故的高发生率也不例外。目前,全球主要发达国家,通过多年的严格的执法、广泛的交通安全宣传以及通过工程性改造优化道路交通环境、减少冲突等交通事故防范综合措施,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已处在较低水平(见表1)。

(一)美国

美国是进入汽车时代最早的国家,早在1928年美国的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500万辆,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也剧增至每年3万多人,政府认识到交通安全的严重问题,从1930年起,成立了全国性的交通安全领导机构,开展全民交通安全运动,并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措施。由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虽然目前美国的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5亿辆,但美国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一直基本稳定在一定水平,并呈现逐年下降趋势,2005年死亡43510人,至2009年死亡33963人,万车死亡率从1.77下降至1.45。

美国的执法较为严格,其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成本高昂,不仅要支付罚款等经济成本,严重的可能还要面对有期徒刑等刑事处罚,甚至终生失去驾驶资格。此外,还要对有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实施记点和浮动保险费率。

记点多还会导致交通违法行为人社会信用值下降,直接影响其贷款、保险、就业等。以保险为例,保险公司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在3年内按照每点每年30%调高其保险费率。有良好驾驶记录的驾驶人的保费会降到每年300到500美元;驾驶记录不良的人,保费可能会提高到每年3000到5000美元。

美国对酒后驾车的机动车驾驶人,第一次吊销驾驶证1年,罚款1000美元,并到驾校重新培训6周,第二次吊销驾驶证3年,罚款5000美元,第三次将被终身禁驾。

美国将校车、客、货运的商用汽车作为重点车辆管理,其中商用客货运汽车由美国联邦汽车运输安全管理局管理,对不按规定填写行车记录或行车记录与行驶记录仪记录不一致的,驾驶人将被处以高额罚款,并可能被吊销驾驶证。

(二)英国

英国的交通事故可追溯到上个世纪30年代,当时英国每年死亡人数近9000人;至60年代中期,随着机动车快速发展,交通安全形势再度恶化。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治理措施,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2009年共发生交通事故17万起,造成2337人死亡,万车死亡率为0.66(我国为3.63),10万人口死亡率3.8(我国为5.10),是世界上交通安全形势较好的国家之一。

英国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由交通运输部牵头协调,各地政府、警察部门、教育和医疗机构、科研单位、企业厂商、民间组织等通力协作,建立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体系,并由政府制定交通安全发展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指引交通安全工作。2011年5月,英国政府再次中长期规划——《道路交通安全战略框架(2011——2030)》,目标到2020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少37%,至2030年减少41%。此外,英国还是最早提出道路安全审计的国家,能够尽可能地保证新建道路使用后的交通安全。目前,全球有不少国家效仿英国进行道路安全审计。

从机动车防范技术方面,英国不断开发车载设备,提高车辆的安全性能,如:保持车距的自动制动系统、安装在驾驶室的酒精检测仪器,如检测到驾驶人饮酒,汽车将无法启动。此外,欧盟国家大多数成员国都要求在长途客运、危险品运输车、运载儿童的公共汽车、大型货运车辆等重点车辆配备运输记录装置和限速装置,保证运输安全。

(三)日本

日本也是一个很重视交通安全的国家,2005年以来,日本交通安全指标持续下降,万车死亡率仅1.17,是交通事故死亡率最低的国家之一。如2009年全国发生交通事故73.6万起,伤90.9万人,死亡4914人,比2005年分别下降22.7%、23.7%和32.3%,达到历年来最低水平。其中,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连续9年下降,降幅达45.4%,年平均下降5%。

日本的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很强,这也有赖于严格而规范的执法。日本法律根据违法行为性质规定了严格的处罚制度,处罚种类分为扣分、扣分并罚款、有期徒刑(通过法院审判决定)等三种情形。其中,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严重超速行驶等制作红色交通违章单,对经常性酒后、无证驾驶以及恶性违法逃跑被逮捕的送交检察院、法院处理,可以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者高额罚款。

四、我国道路交通的管理现状与优化路径

道路交通事故主要与人、车、路、环境、管理等要素有关,而交通事故防范最根本的要求是交通参与人遵守交通法规、减少冲突,同时,政府职能部门对企业源头有效监管、企业内部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有效管理,是对专业运输单位最有效的防范措施。

从国外交通事故防范有效的经验看,主要是通过坚持实行政府主导的“三E”工程,即以工程技术(Engineering)、执法(Enforcement)、教育对策(Education)为主的交通安全工程。针对我国目前交通事故的现状,要实施有效的管理措施,必须在管理的机制上取得突破。

笔者认为,部分地方政府和专业客货运企业不重视交通安全,企业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没有很好的落实,我国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存在监管部门繁杂、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问题,监管部门难以形成合力是源头监管不力、交通事故防范效果不佳的重要原因。因此应当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优化交通安全管理的途径:

(一)建立专门防范管理机构

从国外交通事故防范的成功经验来看,仅凭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来降级交通事故的发生是难以奏效的,必须通过法律、监管、宣传及良好的交通环境和守法的交通参与人的长期共同努力,才能产生明显的效果,因此交通事故防范是一个系统工程,应当建立国家、地方政府层面的交通安全的专门管理机构。

今年初,国务院安委办下发了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确定了“十二五”期间交通安全主要任务、重要工作和重大工程,近期国务院又针对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下发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及职能部门交通安全的职责。为改善政府职能部门多头管理,难以形成合力的问题,应当在国家及地方政府的较高层面成立交通安全的专门管理机构,如:在上海市政府层面成立交通安全委员会,以取代目前主要由交警代为行使职责的联席会议制度,以期更好的整合行政管理资源,形成有效监管合力。

(二)优化道路交通运行环境

由于我国道路交通的通行特点和交通参与人守法意识的问题,如何从道路设施上优化通行条件、减少冲突、增强交通参与人的适应性是一个道路建设及通行管理的重要课题。目前我们道路建设的模式是,由设计和建设部门为主,在设计初期未引进安全评估机制。一方面,我国大多数的城市道路为混合通,即: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共同使用道路资源,缺乏三者在道路空间的有效隔离。但目前由于管理体制等各方面原因,设计、施工单位在进行道路交通设计施工时,往往没有充分考虑道路冲突因素和通行需求,也缺乏对交通设施工程设计和施工的整体交通安全的评估。另一方面,在已建成的道路上,由于在道路设计施工标准、标志、标线设置上缺乏对交通参与人适应性和安全性的考量,因道路原因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占比较高,且我们只能在事故隐患发生后进行治理“还债”,不能直接消除隐患,没有形成有效的治理机制。笔者建议,应当效仿国外道路安全审计制度,建立道路安全评价机制和道路隐患治理机制,减少因道路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

(三)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土地资源有限,我国是否符合以机动车为主要出行方式的条件呢?以美国为例,其人口为3亿左右,机动车数量为2.85亿,人车比约为1.05。我国人口为13.6亿,按照美国一半人车比例计算,我国约应有机动车7.14亿。根据公安部2012年上半年公布的数据,我国依法登记机动车拥有量已超过2.33亿辆。带来的一个直接问题就是,如果我国也像美国等发达国家一样的人、车比例,国家的承受能力如何?如何解决能源安全、拥堵、交通安全等一些棘手的问题?毫无疑问,要解决我国目前面临的大城市拥堵问题,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刚性出行需求,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的运载能力和覆盖面、降低公共交通出行成本,是解决城市出行问题的重要和根本手段。

(四)强化营运车辆源头监管

政府应当对客、货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采取适时有效的动态管理,如一方面通过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的责任等手段,解决对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车辆挂靠以及疏于管理等问题,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科技手段动态监管、掌握车辆运营情况,如:建立政府层面的重点监管车辆监管信息平台,将重点监管车辆、驾驶人的企业从业信息、流动情况、企业交通安全状况、违法信息等纳入平台,针对客货运驾驶人流动性大、难以监管的现实进行动态监管。信息平台也应当将安装行驶记录仪或涵盖行驶记录仪功能的GPS等装置,进行实时动态监管,并采取对不落实安全责任、发生伤亡事故企业限制经营活动,采取从运输企业资质、线路审批、安全状况评价等级评定、严查违规经营等方面,进一步引导企业规模化、规范化经营,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超标非机动车管理

目前,上海的在册登记非机动车数量已达1300万辆以上,其中加装动力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和燃气助力车超过300万辆,其中,超过电动车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为数不菲。上述统计数量还未包括悬挂外省市号牌、假牌和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由于超标的电动车自行车车速普遍较快,驾驶人的守法意识不足,近几年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上升较快(见表2),已成为全国性的难以管理的顽症。笔者认为,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大力整顿生产超标电动车的生产企业,同时,根据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及时制(修)订电动自行车相关标准和管理措施、政策、法规,并采取疏堵结合的措施,控制电动自行车的无序发展和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

(六)提高交通违法惩戒力度

针对我国交通参与人、客货运专业运输单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成本较低的问题,笔者建议,应当将交通参与人的违法行为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对多次违法或出现醉酒等严重违法的行为人或客货运经营单位,形成“黑名单”,在诚信、社会保障、贷款等方面进行限制,并在适当的载体上予以公布,以期产生震慑效果。

(七)加强交通安全立法工作

由于我国各地交通环境和管理重点差异较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各地根据自身特点陆续制定了地方性法规。但由于交通环境出现较大的变化,如电动车问题,由于源头管理的缺失,造成了大量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产品投入市场,给交通安全带来严重的问题。再如,我国机动车飞速增长的同时,未关注未成年人的乘车安全问题,符合标准的儿童座椅使用率很低,造成未成年人的交通意外伤害也屡见媒体。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我国在交通安全问题、对交通工具的制造、管理上还缺乏有针对性的法律支持,因此,针对目前的情况,应当加大交通安全方面的立法工作。

(八)加强交通安全科研投入

目前,我国对交通参与人的行为、心理研究,道路环境的适应性研究,对车辆安全性能、车辆驾驶员的驾驶疲劳、对交通环境的适应性、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有效干预以及有利于执法规范的相关标准等基础性研究均比较滞后,国家对此类研究的投入也较少。可喜的是,近两年我们看到国家通过科技行动计划等资助、研发途径,逐步加大了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科研投入力度,不少项目已取得进展。但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我们交通管理部门内部缺乏研究机构和相关人才,对部分科研成果的运用缺乏积极性,而部分研究成果在实际执法工作中的运用还缺乏一个有效的机制和需求平台,客观上制约了基础研究的进展。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搭建一个相关职能部门与研究机构的交流平台,加强对相关课题研究的投入,并积极引导科研成果运用于交通事故防范,进一步提高交通事故科技防范的水平。

参考文献:

[1]杨钧,李江平,王京,等.道路交通科学管理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

[2]李江平,李晓东.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2.

道路交通安全与管理范文5

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广大农村地区的道路通行条件日益改善。但由于各种因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安全设施相对缺乏,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比较淡薄,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为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实现省政府提出的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数“零增长”的目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1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就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平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从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

(二)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府的议事日程。加强综合协调,及时研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农村道路的通行条件

(一)严格新建、改建公路交通安全技术标准。对新建、改建农村道路括全省正在实施的乡村“康庄工程”,县(市、区)、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好与道路等级相匹配的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工程质量和道路通行安全。交通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与行业监管,督促道路投资单位及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步”(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制度。对新建、改建道路,其安全设置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通过交工验收。严禁在公路留地范围内进行村庄和集镇建设。

(二)加强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各地要组织安全监管、交通、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内农村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对安全隐患突出的路段(点)进行硬件改造或完善安全设施;凡通客运车辆的高路堤、临水、临崖公路,应根据轻重缓急抓紧设置必要的防护栏和防撞墙(墩)。要加大对非法占用农村道路、破坏路面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农村道路良好的安全通行条件。

(三)加强对农村公路的养护。农村公路建成后,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职责,抓好养护工作的落实。各地要把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经费列入县(市、区)、乡(镇)两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对经济欠发达的乡(镇)、村公路的养护,市、县(市、区)政府要予以政策倾斜和经费扶持。交通部门每年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农村公路的养护补助。

三、强化源头管理,最大限度地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先进典型和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知识;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以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为载体,以重特大交通事故为警示教材,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和警示教育,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严格驾驶员培训考核和车辆监管。公安、交通部门要严把驾驶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和审验等关口,提高培训和考试质量。要加强对无牌无证摩托车、非法拼(改)装和报废车辆的查处,提高车辆的上牌率、检验率。农机监理部门要切实做好对拖拉机的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及驾驶员的教育培训、考试和审验等工作。对外省籍拖拉机,可建立临时档案,定期实施安全技术检验,动态掌握安全技术状况;驾驶员要纳入当地安全片组活动,加强交通法规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事故。

(三)强化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的安全监管。交通部门要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加强对客运企业“三关一监督”(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工作制度的监管力度;要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强道路客运场站秩序整治,强化运输市场管理,加大打击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力度。要提倡农村客运公司化、集约化经营。

四、夯实基层基础,构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一)落实乡(镇)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各乡(镇)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努力营造和谐安全的乡镇村居环境。可成立由有关单位参加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联席会议,形成议事制度,定期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对策措施,做好相关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任务繁重的乡(镇),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组织适当力量,明确机构和人员,在上级公安、交通、农业(农机)、安全监管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乡(镇)区域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掌握道路安全情况,排查安全隐患,调解交通纠纷,配合公安及交通管理部门整治和维护交通秩序、管理农村道路安全设施等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协助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等方面的作用。

(二)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严厉查处无牌无证机动车辆、拖拉机和低速载货汽车载人、非法营运车辆等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强对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夜间禁止营运客车通行的监管。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实行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及时整治和取缔马路市场、占道设摊以及道路堆放杂物、打晒粮谷等占道行为和破坏道路设施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积极挖掘警力资源,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管。

五、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制度的落实

道路交通安全与管理范文6

关键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建议;探讨分析

一、前言

北京市交管局在近日宣布,将加大力度全面治理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行人闯红灯处10元罚款。无独有偶,在北京表态不久,南京交管部门也对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加大了处罚力度,即每次闯红灯罚款20元。而稍远一些,3月1日启动的浙江公安机关2013年“一号行动”,就包括整治行人闯红灯行为;再远一些,去年12月中旬,正是深圳市代号为“绿马甲01”、“绿马甲02”的行人违章整治行动开展得热火朝天的时刻,这两次行动中,行人闯红灯被罚款20元,不愿罚款可穿上“绿马夹”协助维护交通秩序。不用再多举例了,实际上,数月来,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大戏”一直在全国各地上演,此起彼伏。

据统计,去年全国共查处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交通违法行为2649万起,平均每天7万多起。全国接报涉及人员伤亡的路通事故4.6万起,造成1.1万人死亡、5万人受伤,分别上升17.7%、16.5%和12.3%。其中,因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导致的事故起数上升17.9%。全国私家车导致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上升5.5%和6.5%,分别占机动车肇事总数的68.7%和58.8%,比2011年上升6.4和6.2个百分点。

二、目前我国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目前,导致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出现问题的原因很多。发生麻烦的原因往往是多个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下面将重点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分析。

(一)我国交通管理机制有待改良

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较广的综合性工程。需要社会各界与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搞好道路安全工作作为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之一,近些年来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并且也出台了不少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还缺少一个话语权较强的机构来协调道路管理、建设、宣传等综合类工作。导致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政,既不能提高综合效率,也不利于提升部门合作性。

(二)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与水平难以跟上飞速发展的现实

学界研究发现,交通信号设计不合理是“中国式过马路”的最大诱因。中国首部《城市道路人行过街设施规划与设计规范》规定行人过街可忍受等待时间不宜大于80秒,但调查发现,在杭州、上海等闹市区路口,等待红灯时间最短115秒,最长达180秒。

而等待时间小于最大可忍受等待时间时,行人基本能按信号灯通行;反之,等待时间大大超过其可忍受等待极限,行人闯红灯等问题就很难避免。

交通信号设计不合理的原因,在于中国式路权分配过程中,更多考虑交通运行效率,维护机动车利益而牺牲了行人的利益。这与过去“以物为本”的发展模式未更多考虑人的利益如出一辙。

汽车早已进入寻常百姓家,国人多自豪于汽车社会已到来。但汽车社会不是汽车的社会,而是“人”的社会。道路交通管理不能只看到车,中国道路要保证上亿辆机动车畅通,更要保证以人为本,方便十多亿行人安全而高效出行。

不论道路交通管理还是汽车社会,法治都是最低底线,有尊重、关怀行人的理念与措施才是最高境界,这方面,中国亟需补课,最迫切的即是尽快改革交通信号设计。这值得正大张旗鼓整治行人交通违法的各城市深思。

三、如何在当前新形势下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一)完善交通安全管理机制

制度建设是交通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问题,当前要着力解决制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发展进步的机制性和保障性等突出问题。我国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借鉴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宝贵经验,彻底改变目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既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又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交通安全评价与考核的不合理、不科学的传统做法;明确政府和企业在道路交通

故预防中的主体责任,建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产业界和非政府组织职责明晰、分工合作、协调联动的社会化交通安全合作机制。与此同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防止交通管理工作中立案统计不实的问题,为领导决策和科学研究提供准确的依据。此外,还要明确交通安全科学在整个安全科学中的学科地位,明确公安交通管理在公安学中的学科地位,建立科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研体系,要突出行业和职业特色,明确不同部门的职责、研究对象和研究重点,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理论的科学发展。

(二)明确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目标

目前我国一些省份已经出台了关于道路安全综合整治的规定。根据有关规定,今年将出台加强摩托车安全管理办法、全省性的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这些规范性文件将着力解决历史形成的无牌无照摩托车规范管理问题,坚决打击摩托车违法违规行为,降低摩托车交通事故多发现象。指导推进各地制定超标电动车的管理措施,全面启动对超标电动车的专项整治,坚决遏制超标电动车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

在渣土运输企业和车辆日常监管方面,也会出台专门的指导意见,明确市场准入、资质审核和日常管理等管理措施,切实加强渣土车辆有效监管。同时,还将制定外挂货车管理指导意见、拖拉机报废管理办法、改进和加强农村交通客运工作措施及办法,出台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以及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效果评价体系等。 而且规定还明确要求了,要全面整顿驾驶培训机构,认真落实驾驶人培训电子计时制度、定期排查通报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对年内发生一起较大以上事故负有责任或3起以上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且驾驶人驾龄在三年内的,对其驾驶培训机构给予暂停考试预约的处罚。

今后,机动车是否遵守交通规则,直接影响到保险费率。并将制定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抄告制度,将驾驶人及企业违反交通法规和责任事故情况纳入驾驶人及企业的诚信评价系统,推动文明交通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与此同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亡人交通事故发生率也将与“文明单位”的评选及绩效考评挂钩。此外,一些地方还将推进高速公路智能管理系统建设,加快省际交通卡口升级。

(二)加大力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同时,还要全面严格地核查客运驾驶人资质,建立客货运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实现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及交通事故信息的跨部门共享;在重点行业推行不适岗制度,对驾驶客运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和渣土车的驾驶人继续实行严管。加大对酒后驾驶、超速行驶、低速货车及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继续深化开展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把严厉查处酒后驾驶、超速行驶、低速货车及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作为交通秩序管理中一项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来抓。

还要开展客运车辆专项整治。针对公路客运车辆违法行为发生特点,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管理,严防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不间断地组织开展各种整治行动,除抓好白天常态化的管理外,还在夜间重点时段,安排足够警力,重点检查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对客运车辆使用年限、车辆状态、审验等情况进行详细核查,最大限度地减少客车存在安全隐患上路行驶。

校车专项整治工作也很重要。近年来屡屡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为人们敲响了警钟,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让人民群众对政府机关的管理执行能力产生了怀疑。为了杜绝消除校车事故的发生,各级政府部门要联合辖区教育、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手加大违规校车整治力度,全面加强辖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车管理工作。利用接送学生的高峰点对相关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认真查验车辆车检情况、安全技术状况及驾驶人准驾资格、安全违法记录等情况,消除车辆安全隐患,保障车辆正常通行。对校车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监督、依法查处。对校车驾驶人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原因,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件的,坚决依法取消其校车驾驶资格。

三是开展工程车专项整治。针对上路行驶的工程运输车闯、车速快、噪声大、污染大等问题,大队投入优势警力,重防范、抓源头,对一些主要道路严密布控,引导分流大货车减少城区交通

压力;以早上6时至夜间24时为重点时段,进一步加强值班备勤,加大路面巡逻管控的力度,狠抓施工运输车辆管理,与城管部门联合开展抛撒、车轮带泥、扬尘等违法专项整治,努力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创造和谐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是开展危化品车辆专项整治。以未悬挂警示标志的罐式货车、载运钢瓶或桶装物品的货车为重点,严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疲劳驾驶、违法停车、超速行驶、占道行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无证运输、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配备押运人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其交通违法行为顶格上限处理,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五是开展农用车专项整治。针对春季农忙时节农用车辆使用频繁,违法行为突出,安全隐患较多的实际,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乡镇,以无牌无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为重点,在车站、集贸市场摆放交通事故警示牌,发放宣传资料,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地区驾驶人安全意识。同时加强对重点路段的监管监控,加强巡逻管控,重点对无牌无证、农用车违法载人、超速超员、酒后驾驶、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大力度查纠治理,确保农用车违法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五、结语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法律对行人过马路早有约束,警方依法整治、处罚行人交通违法,是日常规定动作,怎么突然演变成了兴师动众的全国性大行动呢?或许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一直未被重视,等到重视时,已愈演愈烈、难以收场,不得不下“猛药”了。事实也是。去年10月就有热心网友在微博上披露,将行人乱闯红灯现象总结为“中国式过马路”,即为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过马路,与红绿灯无关。这引发全社会共鸣,也引发全民大讨论与思考。

参考文献:

[1]任宇立.道路交通安全现状及交通事故分析方法初探[j].道路交通与安全.2010.02

[2]胡晓娟.国内道路交通安全现状原因及防治对策[j].工业安全与环保.2009.10

[3]王洪明.我国区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对比与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