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下水道管理范例6篇

城市下水道管理

城市下水道管理范文1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本文根据城市地下供水管道建设的施工经验,简单阐述了管道破坏机理以及加固措施。城市地下供水管道是城市供水系统中的关键环节,如果城市地下供水管道发生事故,势必会给城市的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也会造成经济上的重要损失。因此,必须对城市地下供水管道的正常运行采取有效的管理。下面就浅述一下城市地下供水管道常见破坏的机理以及防治加固措施。

1、 城市地下供水管道基地不平整,坡度不顺畅,下面有坚硬的卵石、块石,会使安装以及使用中的城市地下供水管道受损。所以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该根据具体的现场实际情况,找出管道下面不利的地理情况,挖出坚硬的卵石、块石。以免在安装以及使用过程中的管道受损,影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2、 城市地下供水管道在埋地敷设时,应在当地冰冻线以下;所以在施工时,分清当地的冰冻线是多少。如必须在冰冻线以上敷设时,应做可靠的保温防潮措施。在无冰冻地区埋地敷设时,管顶的覆土埋深大于或等于500cm,穿越道路部位的埋深大于或等于700cm。管沟在回填的时候,管顶上部应用无块石及冻土块的土,严谨使用有冻土块的土,冻土块的在温度变化后,体积会变化,使管顶上面的土壤变化,致使管道受力不均,产生变形。400cm以上部分回填中的块石或冻土块不得集中,应该分散开来。上部选用机械回填时,机械不得在管沟上行走,以免影响土壤的回填密度,使上面土层分布不均,或使管道上面荷载变大,势必会造成管道弯曲变形。

3、 浮管事故对城市地下管道的影响饱和松散沙土和未固结岩层容易发生液化。液化土会对埋到地下的管道产生浮力,使管线产生剪力,对管道产生很大的破坏作用,有的发生变形,更加严重的会被剪断。经过多次测量发现,管线受到的液化的振动和上浮作用,使管线破坏率陡增。

4、 在选线时候,尽量避开土体滑动区域。土壤的滑坡是大量土壤的地表运动,滑坡可以由山洪、地震、山体移动所引发。这些滑坡对我们的生产生活影响是巨大的,对我们的城市地下供水管道影响是不可估量的。管线埋深低于滑动面有时可以避免滑坡对管线的影响。所以我们在设计时一定要结合当地人文情况,避开不利的地理场址,减少我们的损失。

5、 城市地下供水管道试运行时,要注意气囊引起的事故。下面先说下气囊产生的机理:当管道施工充水作业时,管内未排净的空气混合于水流中,由于压力变化会释放出来,使管内产生气囊,从而减少水流的过水断面,增加输水过程中的水头损失。气囊内受压缩的空气产生较大的瞬时压力时,会引起管道的破裂。在管道的试运行时,为防止管路发生气囊情况,致使管道破裂,在城市地下给水管道施工中,在给水管道的高处需要安装放气阀。为防止在充水作业时发生危险,在管道充水作业时,一定要排净管道中的空气;在管道投人使用或检修后通水时,管内空气一定要通过排气阀排除干净。

6、钢管、铸铁管的腐蚀与结垢对城市地下供水管道的影响以及防治加固措施在城市地下供水管道的使用过程中,原有管道之前采用的标准,钢管、铸铁管和预应力混凝土管,金属质的管材长时间埋在地下,水、金属、土壤接触极易发生化学和电解作用;不同的地方会有不同的地质情况,有些地基的土壤碱性高,有的酸性高。酸性高的土壤腐蚀性强,会使管材寿命变短,并造成泄漏。使用年限较长的金属管内壁腐蚀、结垢、沉积的锈蚀物中含大量的铁、锰和各种细菌,使城市给水管网中的铁、锰、浊度、色度、细菌等指标值上升,水质恶化,造成水质事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防治以及加固被锈蚀的管材成为了工程的关键。我们可以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以及相关工程施工规范规定,做好管道防腐工作,并按照要求对管道接口进行必要的防腐措施,可以适当的对金属材质的管道做阴极保护。

7、地震对城市地下供水管道的影响以及加固措施我们根据大量地震后对于城市地下管道破坏情况的研究后发现,地震作用对管道破坏的类型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是断层作用;第二种是液化作用;第三种是地震波作用;第四种是地面变形。土壤在液化中会使管道的横向阻力增大,这时候我们可以采取混凝土输水来减小浮力的影响,但是不足之处就是会加大管道的管径。所以,利用这个方案,要具体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看看能否满足要求。混凝土重量和砂石填充物可以为管道提供额外的抗浮力。但是也会增加工程量的难度以及增加耗材的成本,所以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把管道浅埋在地下水位以上可以减小管道的浮力作用。此时要查看图纸,按图施工,因为在图纸的设计中,已经考虑了当地的水位,考虑到了冻土深度。增加土壤的抗液化强度,这样的做法,效果好,但是非常不经济。因为,人物、物力、以及工期势必会增加很多。

8、水锤现象对城市地下供水管道的影响。首先介绍下水锤现象:在有压力管路中,由于某种外界原因(如阀门突然关闭、水泵机组突然停车)使水的流速突然发生变化,从而引起压强急剧升高和降低的交替变化,这种水力现象称为水击或水锤。因开泵、停泵、开关闸阀过于快速,使水的速度发生急剧变化,特别是突然停泵引起水锤,可以破坏管道、水泵、阀门、并引起水泵反转,管网压力降低等,所以,预防水锤发生极为重要。下面简单说下在管道施工时,可以预防水锤发生的常见方案。在作业时可以适当延长开阀和关阀时间。离心泵和混凝泵应在阀门半闭15%-30%时而不是全关时停泵。 排除管道内的空气,使管道内充满水后再开启水泵,凡是地下供水管道属于长距离输水时,应该考虑高起部位设自动排气阀。停泵水锤主要由于水管止回阀关闭过快引起,因此,取消止回阀可以消除停水泵水锤的危害,并且可以减少水头损失,节约电耗;目前经过一些大城市的实验,发现一级泵房可以取消,二级泵房不易取消;取消止回阀时应进行停水锤压力计算,为减少和消除水锤,目前常在大口径管道上安装微阻缓闭止回阀。采用缓冲止回阀、微闭蝶阀安装在大口径的水泵出水管上,可有效的消除停泵水锤,但因阀门动作时有一定的水量倒流,吸水井须有溢流管。所以紧靠止回阀并在其下游安装水锤消除器。结论:工程中要根据对管道不同的破坏机理,选择不同的加固防治措施,减少不利因素对生产生活的影响。参考文献:

城市下水道管理范文2

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的建设、管理,发挥市政工程设施的功能,促进城市建设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养护、维修、管理和使用市政工程设施的单位、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政工程设施,为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道路、城市桥涵、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及城市排水设施。

第四条*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是本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市政工程设施的管理。

各区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市政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负责辖区内市政工程设施的管理。

公安、交通、公路、园林、环保、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各自的行政职责范围内对市政工程设施进行管理。

第五条鼓励外商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投资建设市政工程设施。

第六条市政工程设施依照规定实行有偿使用。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爱护市政工程设施,并有权对损害市政工程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对建设、维护和保护市政工程设施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市政工程设施建设管理

第九条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各项市政工程设施建设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旧城改造区、开发区内的市政工程设施必须纳入旧城改造区、开发区的综合开发计划,配套建设。

第十一条市政工程设施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建设。

依附于城市道路、桥涵、隧道的各类管线必须遵循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和市政技术规范,与城市道路、桥涵、隧道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工程设施,必须有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参与方案的会审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承担市政工程设施设计、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资质证书,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承担市政工程设施的设计或施工任务。

第十四条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实行保修制度。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工程设施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1年为保修期。

各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单位在保修期内应确保道路质量,保证设施完好、排水畅通、路灯明亮。

第三章城市道路管理

第十五条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隔离带、路肩、路坡、路堤、边沟、挡土墙、堤岸、街巷、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及规划确定的城市道路建设预留地等。

第十六条鼓浪屿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由鼓浪屿区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维护;其他各区内3.5米宽以下城市道路,由各区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维护。

居住小区内3.5米宽以下的自建道路,由居住小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维护。

上述二款规定以外的城市道路,由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维护。

第十七条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严禁下列行为:

(一)在人行道上行驶、停放汽车;

(二)履带车、铁轮车及超重、超高、超长、超宽车辆未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安交警部门批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三)在非指定的道路上进行机动车试刹车;

(四)损坏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

(五)擅自拆除、动迁、遮挡、更改城市道路工程设施和设备;

(六)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必须向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公安交警部门会审同意后,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占道许可证。

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并按照审批的面积、期限、用途占用。临时占用期满后,应立即拆离所占道路,清理场地;使用过程中造成道路损坏的,由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进行修复,修复费用由占用单位承担。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最长期限为1年。

第十九条需临时封闭城市道路作集贸市场的,必须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安交警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封闭城市道路作集贸市场的,由市场管理单位按照城市道路的养护标准负责养护维修,并向市政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

市场管理单位可委托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进行养护维修。

第二十条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做公共停车场、点的,须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安交警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作公共停车场、点的,其收费管理单位应保证场地有序、整洁和市政设施完好,并向市政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

第二十一条要求临时占用市区内主次干道的机动车道的申请和有可能影响地下管线设施功能及其正常维护的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申请,不予批准。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城市道路,动迁城市道路设施。

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必须向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预交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后,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挖掘城市主次干道的车行道,须经市公安交警部门会审同意。

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批准的范围、规范和期限进行挖掘,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标志和交通安全防护围栏设施,完工后应立即清理场地。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并应及时组织道路养护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第二十三条城市道路中的地下管线发生突发事故,管线管理单位可在先行告知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后破路抢修;在破路抢修后24小时内应按规定补办城市道路挖掘审批手续。

第二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市区主次干道建成后5年内不准挖掘,大修后的城市道路2年内不准挖掘。

第二十五条城市道路上的各类管线的检查井、井盖,由各管线管理单位按照城市道路的技术标准设置和管理。

因城市道路上管线的检查井塌陷、井盖缺损等原因造成道路不畅通、人身伤亡及其他有关事故,管线管理单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严禁偷取城市道路井盖。

严禁废品收购站、点收购各类破旧道路井盖及其他市政设施器材。

第四章城市桥涵管理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桥涵,包括立体交叉桥、高架桥、隧道、涵洞、闸门、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等。

第二十八条城市桥涵根据其所在道路按第十六条规定分别由市、区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维护。

第二十九条车辆通过桥涵,其速度、高度、重量、长度、宽度不得超过桥涵标志牌规定的限度。

超高、超重、超长、超宽车辆需通过桥涵的,应经过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交警部门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通行。

第三十条除市政工程设施养护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在桥涵内进行各种工程施工作业、堆放物料或在桥涵管理范围内挖沙、采石、取土等。

第三十一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桥面、桥孔,堵塞涵洞,在桥涵附近倾倒垃圾土头,或从事其他影响桥涵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依附桥涵架设管线的,应向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管线竣工后,管线的管理单位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第三十三条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建成后,应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验收,并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有协议的,按协议管理。

第三十四条桥涵管理单位应经常观测、检查桥涵内部结构变化情况,并及时向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桥涵使用情况,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第五章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包括依附于城市道路、桥涵等的路灯配电室、箱、变压器、电杆、灯具、地上、地下管线、工作井以及照明附属设施等。

第三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必须符合有关设计安装规程规定,并积极采用新光源、新技术、新设备。

第三十七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机构应建立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制度,使亮灯率不低于95%。

第三十八条禁止下列破坏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行为:

(一)损坏或偷取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二)擅自迁移、拆除、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三)擅自在城市道路照明灯杆上架设通讯线(缆)或者安置其他设施;

(四)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旁堆放杂物、挖坑取土等有碍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安全运行和正常维护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附近的树木距照明设施不得小于规定距离,因自然生长而不符合安全距离或影响照明效果的树木,由城市照明设施管理机构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协商后修剪。

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严重危及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运行的,城市照明设施管理机构应当及时通知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并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进行修剪。

第六章城市排水设施管理

第四十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设施,包括城市公共排水管网、沟渠、有调蓄功能的塘湖以及泵站、污水处理厂、污水和污泥最终处置设施及其他相关设施等。

第四十一条城市排水设施根据其所在道路按第十六条规定分别由市、区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维护。

第四十二条在城市雨污分流区域内,新建排水设施应按雨污分流的技术要求设计修建,原未分流的排水设施应限期改造,实行分流。

城市规划区内的单位专用排水设施应按雨污分流的技术要求修建。

第四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需增加城市公共排水量的,在建设项目总概算中应增加排水工程建设投资。

第四十四条使用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按规定交纳排水设施使用费。

第四十五条使用城市排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向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排水资料。

排放的污水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超过标准排放污水造成城市排水设施损坏的,应负责赔偿。

第四十六条在城市排水设施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堵塞、侵占或擅自移动城市排水设施;

(二)倾倒垃圾、土头等固体废弃物;

(三)排放灰浆、泥水、粪便等其它杂物;

(四)排放具有腐蚀性、剧毒、易燃、易爆的物质和有害气体;

(五)雨污管道混接;

(六)擅自改变排水方向或排水设施结构,填高排水出口,设置障碍物,影响出水口的排放流速和流量;

(七)擅自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八)其他损害城市排水设施、妨碍排水设施维护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因城市建设确需迁移城市排水设施的,应报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先建设替代的城市排水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原有城市排水设施方可拆除。所需迁移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四十八条在城市排水设施管理范围内进行施工的,应采取措施保障城市排水设施的安全。

第四十九条建设各种地下管线设施,应按照压力管让无压力管的原则进行,以保障城市排水畅通。

第五十条城市排水设施因出现内涝等特殊情况确需接入有关单位自建的排水设施的,报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有关单位应当服从,不得拒绝。

城市排水设施经过有关单位和个人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地域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对排水设施进行保护,并配合养护维修。

第七章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并按损失额1倍以上5倍以下处以罚款。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按每平方米100元处以罚款。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按修复维护费2倍以上5倍以下处以罚款。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限期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按所偷取的城市道路井盖的数额每个处以1000元罚款。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其停止通行,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并按损失额1倍以上5倍以下处以罚款。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并按损失额1倍以上5倍以下处以罚款。

第六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并按损失额1倍以上5倍以下处以罚款;

城市下水道管理范文3

关键词:城市给水管网 ;管理 ;问题 ;策略

中图分类号:K915文献标识码: A

1 自来水管网存在的问题

由于城市发展速度快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更新工作相对滞后 ,而且自来水给水管网系统也经常受到城市建设的影响发生变动 ,进一步复杂化给水管网工作 ,给水系统也会随着使用年限的延长 ,出现材料变质或损耗等情况 ,由此到来自来水日常给水的一些问题以及管理问题。

1.1 自来水给水管网设备发展滞后

在大多建设发展多年的老城市当中 ,尤其是老城区的给水系统更新相当缓慢。根据国家城市建设统计数据显示 ,我国大部分中大城市的老城区关于给水管网建设都是相对落后 ,大部分管网的设备都超过了 30 年的使用年限 ,在城市运行过程中又缺乏有效的管道维护与维修 ,经常出现管道爆裂或堵塞的现象,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占到城市给水管网的成本的10%以上,严重地影响的供水系统的管理成本费用 ,同时还白白浪费大量的水资源。

1.2 自来水质无保障

现行大部分给水管网 ,在进行地下管道通行时也会受到不同的地质或环境产生物理变形、化学溶解以及生物衍生等现象。还有各个城市的气候特征、给水设施、公路建设等情况也都会影响到给水管网的质量 ,尤其是在地下的埋没深度 ,埋深了容易产生上述的化学、物理、生物的变化 ,埋浅了可能会受到公路车辆行走的挤压或者其他城市建设工程的挤压 ,都会影响到来自水给水管网 ,不仅会由于管网爆破造成的水资源浪费 ,还是造成自来水质无保障的现象。

1.3 自来水给水管网规划布局不科学

城市自来水给水管网是一项巨大的设计管理工程 ,尤其它规划设计管理需要非常科学的、先进的技术才能完成 ,同时需要城市付出巨额的资金、大量的人力参与到其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中。由于我国大部分在这方面的经验相对缺乏 ,技术相对滞后 ,尤其是一些中大城市的老城区 ,造成城市给水系统规划不科学 ,布局相对落后 ,更不上城市建设发展的脚步 ,无法满足城市居民的日常起居生活与生产工作的需求 ,一定程度上阻碍的城市发展。

2 自来水管网的管理策略

2.1 科学规划布局城市自来水技术管网

城市自来水给水管网布局的规划是一项重大的城市建设规划项目 ,站在城市运行的高度进行给水管网规划 ,以保障城市居民生命安全为核心 ,必坚持可持续发展理论 ,引进先进的规划设计理念 ,采用先进高科技材质的产品 ,结合城市当地的具体情况 ,有效借鉴国内外其他城市优秀的规划案例精髓 ,配合城市其他基础建设的布局进行合理的、科学的规划 ,同时保障给水管网的运输过程中预防所可能遇到的物理的、化学的以及生物的变化 ,优化整个城市给水管网的规划布局 ,可以减少城市给水管网的成本费用和运行过程中的维修维护费用 ,进一步保障自来水质安全。

2.2 加强城市给水管网工程质量检测与建设监管

城市给水管网建设过程中 ,由于大部分工程都是在地下进行 ,在管道埋建部分 ,正常情况下是难以检测到其质量 ,而且在施工进程中流行着一些潜规则 ,就大大增加其了工程质量的检测与监管工作的困难。应该在给水管网建设前 ,成立给水管网工程质量检测与建设监管队伍 ,按工程实时进行分段检测 ,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监管工作 ,保障给水管网施工环节的质量。将城市给水管网建设的施工单位与建成后的维护管理为同一个单位 ,或者检测监管队伍加入 ,形成三方签订工程质量维护期限,分担给水管网工程质量不佳所带来的工程风险与经济损失。

2.3 提高城市给水管网管理的水平

城市给水管网的管理工作是一项城市给水管网建成后的重要工作 ,要想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同时具备有先进的管理理念与先进的技术 ,两种是相辅相成的 ,相互影响的 ,相互促进的。

2.3.1 提高城市给水管网管理的理念水平

在理念上重视当地城市运行管理发展的理念 ,科学的发展观 ,城市技术管网系统的整体管理理念 ,加强给水管网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与政治素养 ,因为给水管网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城市运行发展与居民生活生产活动。城市给水管网管理的理念的形成可以定期到国外进行城市设计考察 ,向国外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 ,并根据城市的具体情况建立一条适合自身管理发展的理论体系。

2.3.2 提高城市给水管网管理的技术水平

在技术管理上必须加强城市给水管网的维修维护工作 ,定期进行给水管网检查与养护 ,及时发现给水管网出现的问题 ,有效、高质量的解决给水管网所出现的问题。城市给水管网管理中按照城市给水管网系统的整体布局情况 ,安装先进的压力测试仪器 ,对给水管网进行实施的检测 ,将城市给水管网水压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数值内 ,对城市给水管网管理工作有很多的促进作用 ,极大程度成提高城市给水管网管理的效率 ,有限的控制好给水管网的风险 ,稳定城市运行发展。

2.4 将城市生活与工业给水管网进行区分设计

在给水管网布置设计时还要进分区域布置与管理 ,防止一管爆破 ,全部停水的现象发生。在居民给水管道摆铺时 ,应该注重其管道的长度管理 ,随意管道的生产符合国家的标准 ,但必须是化学产品 ,剪短管道一定程度上防止管道变质的隐患。然而工业给水主要面对的主体是工业园区的企业 ,工业用水的特点是水量大、水压高、水源足 ,尤其是对于有冷却工程环节的工厂 ,对水的供给要求更高。

2.5 定期进行城市给水管网改造

根据城市给水管网建设的年限 ,配合城市给水管网规划发展需求 ,定期进行给水管网维护改造。根据城市给水需求 ,原本管道小而导致经常爆管现象的进行大口径管道更换改造 ,降低给水管网的管理风险 ,保障城市用水供给的水压。制定合理的城市给水管网改造顺序 ,根据城市给水管网管理单位提供给的漏点与爆管的统计数据 ,划分城市的改造区域 ,首先改造是的是城市风险系数最高 ,损坏最严重的区域。及时淘汰陈旧的城市给水管网设备 ,因为其生产的时间比较早 ,质量与安全系数对不能够达到现有国家的技术标准。建立城市给水管网养护档案 ,尤其是老城区部分 ,常常由于维护维修的时间间隔长而到导致给水管道漏水或爆管现象。

3 结论

城市给水管网的管理必须重视其科学的规划布局 ,合理的布局设计有利于建设完成后的城市给水管网维护工作 ,减少运营成本。城市给水管网管理的单位必须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准 ,包括有先进理论与先进技术两个方面。要有效区分生活与工业用水城市给水管网设计 ,针对不同的主体进行优化设计 ,达到最佳的功能效果。定期对城市给水管网进行改造建设 ,确保城市给水管网管理跟上城市发展的脚步 ,促进城市发展 ,逐渐形成一套适合城市当地的城市给水管网管理系统 ,为其他城市提供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杜洋.《水处理工艺与工程》[J].湖南化工,2010(9).

城市下水道管理范文4

(金昌市政工程管理处,甘肃 金昌 737100)

【摘 要】城市下水管道的设计合理和施工质量是确保城市排水能力的关键,对城市下水管道排水能力不足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对施工质量提高的具体措施进行了重点分析。

关键词 市政;排水管道;质量;措施

市政排水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城市下水管道的设计对城市的建设意义重大,特别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城市建设必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提倡省地节能的理念,从而对城市下水管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从解决水资源和具体技术措施两个方面进行认真思考与研究,以寻求城市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现代化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1 城市下水管道排水能力不足的原因

1.1 排水管道材质选择问题

设计城市下水管道与水资源的及时供给与排放有着密切关系,排水管道设计的程序非常复杂,需要的管道材料数量巨大,如果工程人员为了降低工程造价,而选择一些质地粗糙的排水管道用于设计,市政排水的安全就得不到保障。因此,必须严格选择管道并控制其质量。目前,我国主要用于排水的管道有混凝土管(普通承插钢筋混凝土管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和塑料管(HDPE塑钢缠绕管)。

钢筋混凝土管的优点是:造价较低,耗钢材费少;大多数是在工厂预制,质量保证,也可现场浇制;可根据不同的内压和外压设计制成无压管、低压管及加重管等;采用预制管时,现场施工期短;价格低。缺点是:管节较短,接头较多;大口径管重量大,搬运不方便;容易被含碱的污水腐蚀;需做带形基础,施工期较塑料管长。

HDPE塑钢缠绕管的优点是:耐化学性较好,耐腐蚀;抗冲击、耐寒、耐磨;排水阻力小,连接方便;重量轻,施工方便、快捷;环保性较好。缺点是:价格较同管径预应力管高10%;长时间露天光照,管材宜老化;抗压不如钢筋混凝土管。

所以,每个工程要根据工程的设计情况选择合理的管材,管材如果选择不合理会影响管道的使用寿命。

1.2 市政排水工程与城市规划不相协调问题

市政排水工程与城市规划不相协调,主要表现在排水管道设计与防洪规划之间的不协调。例如:某城市规划新区内规划了一条人工河流,而市政管道规划却没有考虑到此条河流的存在,导致城市下水管道将横穿河流,增加了施工的难度和工作量。因此,我们在做市政排水工程的时候,一定要先考虑城市规划的布局,配合当地城市规划,确保设计出来的图纸更符合实际。

1.3 布局的影响

1.3.1 地形地貌以及竖向规划

在排水管道系统布局时,城区的地形地貌起着决定性作用。城市的竖向布局对排水管道布局的影响也较大,在排水管道系统设计时,不仅要摸清规划道路的竖向规划,还要明确规划地块的竖向设计。

1.3.2 地块开发设计和道路建设计划

为安排近期排水管道建设,应考虑规划城区的地块开发时序,在规划城区范围内,排水管道应沿着城市管道敷设。

1.3.3 旧城区排水系统现状

由于旧城区建设年代比较早,缺乏系统性,导致排放口数量太多而且分散,管径也偏小,这种现状会影响排水管线系统的布局。

1.3.4 其它因素

排水管道系统应沿着规划道路敷设,收集规划用地范围内可能产生的污(废)水,因此,排水管道系统的设计要参考城市规划用地的布局。城市污水分为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污水处理厂的位置决定排水管的最终出口,所以还要考虑污水处理厂的位置 。

2 提高城市下水管道施工质量的措施

2.1 做好前期的资料收集和设计工作

2.1.1 基本资料的收集

城镇排水管道系统涉及面广,需要收集的基础资料多,一些地方由于城市建设档案资料不全,设计人员在设计前应进行详细调查,收集相关资料。

2.1.2 污水排水区域的划分以及主干管的确定

污水排水区域的划分应该合理,减少污水主干管道的埋深和长度,以降低总投资。排水主干管应尽量结合道路建设计划实施。

2.1.3 管线位置的确定

排水管位应符合城市道路规划的要求,对尚未进行管线综合的城区,应根据市政管线数量、排水管道以及道路的宽度与市政管线的关系确定排水管管位。排水管最好设在慢车道下,这样可以满足管道埋深和坡度的要求。如果道路宽度超过40m,为收集污水,减少横向穿越的管道数量,可以在道路两侧设置排水管道。

2.1.4 控制点的确定

在排水区域内往往要设置控制点,这些控制点对排水管道系统起决定作用。控制点标高的确定,应根据城市的竖向规划,保证区域内所有用户的污水都可以流进管道系统内。在确定控制点标高的过程中,应避免因极少数控制点而增加整个管道系统的埋深。确定控制点标高,应满足管道最小深度的要求。具体要求包括以下三个方面,满足管道外部承压要求,满足污水接入的要求,满足管道防冻要求。

2.1.5 水力计算

排水管道的设计应按照最高时设计流量计算。分流制排水体制污水管道的设计流量包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地下水渗入量;截流式合流制设计流量包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雨水。

2.2 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城市下水管道质量的好坏很大程度上都是由施工企业质量体系建设的完整性决定的。建立健全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不仅仅可以提高市政道路质量,而且还可以提高施工企业管理水平。

2.3 做好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控制工作

城市下水管道每一道施工技术都是相连的,其每道工序都将直接影响着市政道路施工质量。因此,要控制好整个城市下水管道质量就需要控制好每道施工工序的施工质量。要控制好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就需要选择比较先进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材料来施工,此外,在每道施工工序完成之后还需要对其进行施工质量检查。这主要是为了保证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

2.4 加强施工人员技能培训工作

施工工作人员的操作技术将影响着整个市政道路质量,要提高城市下水管道质量,就需要提高施工人员的操作水平。因此,施工企业就需要加强施工人员技能培训。施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方式有许多种,其常用的培训方式有现场讲课、观看视频、召开会议等等。此外,施工人员的技能培训可以分为两类:基础类和高级类。基础类主要是针对那些施工经验不足的施工人员进行培训,高级类的培训主要是培养一些施工水平比较高的技术人才,使之成为城市下水管道施工精英。对于那些比较危险或者比较重要的施工工作,其施工企业应该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必须持证上岗,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

2.5 加强城市下水管道监理工作

城市下水管道监理主要是进行协调、控制、管理的工作。在城市下水管道进行中,监理方要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控,否则可能会导致施工队伍懒散、施工进度缓慢、施工质量差的情况。进行监理主要是保证城市下水管道质量、进度、费用的三者统一协调。监理能够使这三者维持着辩证统一的关系,而这三个因素又会影响着市政道路监理的效率。因此,城市下水管道监理主要是对这三者进行监控,从而达到保证市政道路最佳质量的目的。

3 总结

城市下水管道的设计与施工是市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城市地面水的排除、城市生活污水的排放,城市污水的处理使水资源得以良性循环,对居民居住环境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排水系统是水循环中水质与水量的连接点,再生水利用是良好水循环中质与量的桥梁,污水的资源化,污水的再生和利用既提高了水的利用率,又有效地保护了水环境,有利于实现城市水系统的健康,良性循环,从而促进城市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博实,杨忠义.浅论城市市政排水的规划设计[J].科技资讯,2010(16).

[2]方宏.关于城市市政排水规划设计的思考[J].科技资讯,2009(03).

城市下水道管理范文5

关键词:城市给排水管道;施工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 S276 文献标识码: A

城市给排水管道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应用在古代就有,最早可追溯到战国时期,可见其对城市建设的重要性,城市给排水管道工程可以说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成果之一。良好的城市给排水管道工程能够使市民生活更加便捷,同时对城市环境的治理工程建设也非常有利,对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1]。一旦城市给排水工程的施工中有问题出现,就会影响到市民的生活,因此,对出现的问题必须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修补,同时要加强管理,让城市给排水管道工程的功能正常稳定地发挥。

一、城市给排水管道土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施工单位质量管理的缺陷

城市给排水管道工程大多是以承包的形式承包给施工企业来进行工程项目的建设,然而这些承包公司却参差不齐,他们下面的施工单位更是如此,尤其在工程质量管理有很多缺陷存在,工程质量不不过关的事情比比皆是,就造成许多重大工程事故的发生,对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相当大的威胁,同时不能够对给排水管道工程的质量进行保证,经常会有管道位置偏移,管道漏水、积水,甚至路面沉陷以及路面严重积水等问题出现。严重影响了市民的日常生活。

1.2市场规范化管理的缺陷

城市给排水管道工程属于市政工程项目,虽然涉及的商业利益较少,但一些市场管理规范化的缺陷仍然存在,一些人利用工作之便,在工程招标时,对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规范不给予重视,不严格按照承包工程的有关程序进行,同时对施工单位的许可证明也没有严格审查,从而造成承保项目的施工单位往往是一些有“关系”的单位,甚至在没有签订相关合同就开始动工,造成城市给排水管道工程中的“三边工程”经常存在。

1.3城市给排水管道工程监理位置缺席

在工程项目中,工程监理的地位以及作用非常重要,他能够起到对工程的监督以及管理的作用。然而,由于城市给排水管道工程的特殊性,其监理人员直接隶属主管部门管理,对于一些违反条例行为的处罚执行起来比较困难[2]。因此,在城市给排水管道工程的管理中,监理人员常常有不到位的情况,这就使得在施工过程中有问题出现,却找不到解决问题的负责人,使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

二、加强城市给排水管道土程施施工管理的措施

2.1对施工单位质量的管理力度加强

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力度是提高城市给排水管道工程质量的决定性因素,施工单位需要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每一关都进行严格把守。施工前,计划一定要周详,准备一定要充足,必须严格的审查核对施工的设计文件以及图纸,经确定无误才可以开始动工;实施工程过程中,为了满足施工的具体要求,要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勘察,然后给出相应的布置和设计,同时,为了对工程质量进行保证,还需要对相关的材料、设备的规格标准、质量性能等进行严格把关,必须要以施工的标准要求保持一致。

2.2施工现场管理环节的加强

影响城市给排水管道工程质量的因素还有施工现场的管理,它能对质量的开始阶段造成直接的影响。在现场施工环节中,要对隐患以及疏漏进行排查和解决,对各项措施要严格落实,以达到使造成质量问题原因减少的目的。在施工过程中,要对每一个环节的质量都进行有效合理的监督控制,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要进行仔细的排查,使影响质量的潜在隐患能够被有效地排除。对所有可能影响质量水平以及导致工程事故的质量问题都不能松懈。

2.3市场管理环节的规范

在城市给排水管道工程设立初期,就应该严格把控,规范市场,还要建立相关的监督机制,坚决杜绝行为的出现,保证施工单位的正规性及其技术水平,把“豆腐渣”工程的出现从源头上杜绝,以达到保证城市给排水管道工程质量的目的。

2.4落实质量责任制度,做好协调工作

在城市给排水管道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建设健全合理有效的质量责任制度并要切实地落实下去。在城市给排水管道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单位较多,复杂的情况给管理以及落实质量责任制度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涉及到的各个单位一定要积极配合、团结合作,才能有效合理地进行统一管理。要做到这一点,非常有必要在施工过程中建立统一的管理机制,以便于进行统一管理和调配,严格把守质量关,让各单位做好协调工作,使质量责任制度能够贯彻实施下去,同时,各单位的有效配合协作,不仅能提高工程的质量,而且还能使工程建设进度加快,早期完工。

2.5监理职能的强化

在城市给排水管道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旦工程监理缺席,就会使得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很多问题得不到有效及时的解决,不但会使工程质量产生一些漏洞,而且还延误了工期,因此,城市给排水管道工程的中监理人员必须到位[3],而且还要让其职能强化。虽然外界对质量的监控在城市给排水管道工程管理中不可缺少,但能够起到关键作用的还是施工单位自身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而监理人员就是施工单位自身监控的关键。为了强监人员的职能,就要对监理人员个人的素质以及业务熟练程度进行提高,只有这样,才能使工程的质量得到有效的提高,让整个工程能够顺利进行,按时交工。

三、结语

城市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是城市建设的基本设施,是所有市民以及企业、学校、工厂等单位的水源保证,同时还肩负着城市污水废水的排放以及处理的任务,是现代化城市中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是现代城市快节奏生活的基本保障,是整个城市的底下大动脉,一旦出现问题,必将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因此,在城市建设中,保证城市给排水管道工程的质量是非常重要的,从项目的设计策划开始,到施工,监督等环节,都不可轻视,要严格把好每一关,保证城市给排水管道工程的质量。好的管理工作,能够使城市给排水管道工程中有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有效地避免,在重视问题的同时,还要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以保证城市给排水工管道工程能够长期、有效地运行,提高其工程质量,为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方便。

参考文献

[1]付红霞.城市排水管道工程质量问题探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27

城市下水道管理范文6

关键词 城市;给排水系统;优化

中图分类号 TU9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2)101-0238-02

1 我国城市给排水系统优化的意义

在城市经济建设发展的过程中,城市给排水系统对于居民生活以及工业生产对于给排水的需求是不可缺少的,一个良好的城市给排水系统能够促进城市经济建设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相反,则必然会导致一切生活、生产的秩序混乱。目前,随着城市化率的提高,城市给排水工程滞后,给水不足、排水不畅还困扰着许多城市的发展以及城市功能的发挥。去年夏秋之交,北京、武汉、成都等地暴雨后排水不畅暴露了我国城市给排水系统建设和管理中所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从而引起了理论界的广泛探讨。因此,对于城市给排水管网的优化配置、新建,包括对现有设施的改建、扩建及完善的要求已日益迫切。做好给排水系统规划,对于方便人民生活,实现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

意义。

2 当前我国城市给排水工程所存在的问题

2.1 管线老化,严重制约了城市功能的发挥

近年来,我国经济建设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城市化率不断提高,城市供需水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地下水源供水的比重日益缩小,长距离的输水工程越来越多。对管网系统设计、材质要求和工程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现阶段,我国大多数城市的给排水系统还很不完善,严重制约了城市功能的发挥。

2.2 系统布置不合理、难以维护和管理

与快速的城市化进程相比,我国给排水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步伐明显滞后,表现在重城镇建筑物规划城市工程管线规划,重道路工程建设轻工程管线配套;在工程管线设计中往往缺乏战略规划。工程技术人设计思想设计理念落后。给排水系统布局混乱,管线连接复杂、铺设冗余,系统使用维护成本高、管理困难、事故影响范围大。

2.3 材质不足,水资源漏失现象严重

我国大多数城市现有的给排水管网是上世纪建设起来的,有些甚至建成于五十年代,甚至更早。管材普遍老化,超期服役的现象十分普遍、漏水现象时有发生。随着城市发展和道路拓宽改造,管道往往被动地移到车道下方,受道路和建筑物上方的挤压,管道常常发生爆裂,不仅浪费了宝贵的水资源,而且对环境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而且早期城市给排水系统所用管材大多为镀锌钢管及灰口铸铁管,埋地后极易被锈蚀,增加了地下管网损坏或裂缝的可能性。

2.4 管线设计落后,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足

城市给排水系统面临的突发事件主要有爆管、污染和泄洪三种情况。在这三种突发事件中,发生频率最高的是爆管,爆管之所以会频繁发生,除了前述的材质特性、管道老化和管道上方压力过大等原因外,给排水系统档案资料不全,道路和建筑物施工方无法准确掌握地下管线情况,随时可能会发生施工爆管和施工机械辗轧爆管安全事故。与频繁发生的爆管相比,城市给排水系统应对水污染能力低下,对市民生活和工业生产造成的危害更大。我国城市给排水系统由于系统设计不当,在夏季洪涝期间,水源水质极易被污染。当水源被污染需要被隔断时,由于管网子系统功能缺失,只得大面积停水。三是排洪问题,由于近年来极端天气的出现,夏天突然降水,而排水系统不畅使得一些城市街道大范围积水,严重的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 我国城市给排水工程优化的原则

给排水管网是一个由各种管道、设计和管理组成的系统工程,任何一个子系统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整个管网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因此,做好给排水管网的优化,既需要合理布局,还需要优化设计,并加强管理。

3.1 设计方案要与城市的整体规划协调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给排水系统已经不是一个孤立的城市建设系统,成为了城市建设和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在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民生福祉等多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城市给排水系统设计人员要深入了解城市整体发展规划,使设计方案与城市整体规划相协调。随着城市的发展,景观建设已经成为了城市基础建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就要求在进行给排水设施设计和安排时,也必须考虑排水设施与道路景观的兼容性。例如,对于人行道上的井盖可考虑采用与人行道景观协调装饰

井盖。

3.2 经济与技术协调的原则

系统设计要坚持技术优先的原则,同时要考虑各地区经济承受能力和施工成本,实现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例如,对于城市排水管道而言,增加管道的埋深,可以增强管道对周边雨水的汇集能力,从而提高泻洪标准,但随着管道埋深的增加,沟槽开挖深度必将增加,施工成本也随之增大。这就要求合理控制管道的埋深,在保证泻洪能力的前提下,降低工程造价。

3.3 近期发展与长远发展协调的原则

给排水管网的设计要符合区域及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同时要充分考虑系统的可扩充性,为将来城市的进一步发展留下发展余地。要考虑可利用空间内未来发展的大体趋势,有必要在最终的设计方案预留一定可供未来发展的空间,以满足将来日益扩大的城市规模的需要。

4 我国城市给排水系统优化措施

城市给排水是一个系统工程,在给水方面,主要体现在水源及其保护,区域水资源平衡及区域供水规划:在排水方面主要是防洪排涝规划设计以及河网区域污染控制,它要求系统设计必须有开阔的眼界与系统创新的思维。

4.1 给排水管线布局的优化

给排水管网的设计要符合区域及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充分考虑系统的可扩展性。在设计上还要兼顾水系统维护、检修的方便,尽量做到线路简短和高效,管网尽量设计为环状结构,并进行环、枝结合。配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供水要求不高时,可为树枝状,等到将来城市发展带动用水量增加时,再连接成环状。

4.2 对现有管网进行优化改造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对老旧管网有计划地进行改造是城市给排水系统经常面临的课题,当管道上方由人行道变为车行道时,必须重新计算管线的埋藏深度指标,在可能的情况下还可以考虑对管线进行迁移处理,以避开管线上方道路和高层建筑的压力。当前城市给排水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绝大多数是由给排水管道材料所导致。这就要求对老旧管网进行改造时,尽可能用承压力强、抗腐蚀的建议选用承压力强的金属管及钢塑复合管替代原有的镀锌钢管及灰口铸铁管等,以减少爆管的可能性。

4.3 给排水系统应急处理能力的优化

针对频繁发生的爆管现象,应当加强给排水系统信息化建设,为工程施工提供最新的管网信息,及时预警和防范由于施工原因导致的爆管事故的发生。针对泻洪能力不足的问题,要积极采用高技术手段,科学测算本地最大降水量,综合考虑市政管网排水能力,调整排水管道标准系数,提高泄洪能力。针对水污染问题,有必要建立严密的监测系统,准确统计城市污水管道负荷,及时发现管道淤积和渗透泄漏,预防重大污染事故发生。对于给水系统,设置备用取水源。对于人口密集区域,可考虑设置闭合管网。这一设计理念是,当发生严重水质污染事件时,可以关闭外网,以切断受污染的水源,而内网可以正常使用备用

水源。

4.4 给排水系统排污功能的优化

在进行排水管网的规划时,要把雨水、污水的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结合起来,逐步转变目前的雨、污水合流制或不完全分流制系统为完全的分流制系统。雨、污水的分流有利于对不同性质的水采用不同方法处理和控制,有利于雨水的收集、贮存、处理和利用,避免洪涝灾害。在传统规划方法,污水处理厂一般尽可能地安放在各河系下游、城市郊区。但是这种系统布局使污水厂距离再生水用户较远,需铺设的回用水管网费用相应增加。根据长期的实践经验,建设大型的污水处理厂可以发挥规模效益,降低建设费用和日常运行费用。

4.5 更新给排水系统设计理念

在系统设计过程中,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系统设计思想,从以排水为主到蓄水利用。例如,德国汉堡市建有大规模的城市地下蓄水库,在汛期蓄集雨水,汛期过后,经过净化又可以用作城市生活用水。德国近些年还推行了一种新型的雨水排水系统,即洼地渗渠系统,通过雨水在低洼草地中的短期储存和在渗渠中的长期储存,让尽可能多的雨水下渗,不仅减少了城市内涝,而且及时补充了地下水,使城市生态系统形成良性循环。

荷兰鹿特丹市位于海平面以下,洼地很多,排涝压力很大。为此,鹿特丹兴建了水广场,即防涝及雨水利用系统。水广场建在鹿特丹市区最低的洼地上,由形状、大小各不相同的水池组成,各水池有渠相连。平时水广场是市民娱乐休闲的场所,暴雨来临时就变成了实用的防涝系统。水量大时,大水池中的水就会流到沟渠里;水量变小时,沟渠里的水又回流到大水池里。如果城市水资源紧张,水广场储存的水还能净化为淡水资源。

日本是一个灾害频繁的国家,其减灾体系是在与自然灾害抗争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例如,日本台风多发,因而东京地区的地下排水系统主要是为避免受到台风雨水灾害的侵袭而建立进来的。在东京居住着3000万人口,传统的利用天然水路及其在周围开掘的人工水路的排水系统已经远远不能抵御突然降临的暴雨、洪水和台风的袭击。因此,日本不惜花巨资兴建了地下排水系统。例如,日本在琦玉县春日部市国道16号沿线的地下约50米处,兴建了世界上最先进的地下水道排水系统——首都圈排水系统。地下水道排水系统的巨额的投资显然不是我国绝大多数城市可以承受的,但是其设计理念值得借鉴。

4.6 加强给排水系统管理

如前所述,城市给排水系统管理是整个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管理是系统正常运行的必要保证。如何管理?日本的经验也值得借鉴。东京下水道局规定,一些不溶于水的洗手间垃圾不允许直接排到下水道,烹饪产生的油污也不允许直接导入下水道中,因为油污会腐蚀排水管道。为此,东京下水道局倡导:用报纸把油污擦干净,再把沾满油污的报纸当做可燃垃圾来处理,并建议市民做菜少用油。

4.7 推行地下管线共同沟建设模式

随着城市的发展,供电、通信等管线都要埋入地下,由于我国大多数城市缺少整体规划和长远考虑,一条道路往往被多次开挖。建设城市地下管线共同沟可以较好地上述问题的发生。地下管线共同沟是把本来在地上架设或埋入地下的各类公用管线集中安装到地下隧道中,并在地下隧道中预留了宽敞的检修空间。共同沟适用于交通流量大、地下管线多的重要路段,尤其是高速公路和城市主干道。国外大城市都建设了共同沟、地下污水处理场、地下电厂等地下工程,将影响市容和破坏城市环境的各种城市基础设施全部转移到地下。目前,英、法、日等发达国家都兴建了共同沟,巴黎市还把共同沟建设成了观光旅游景点。莫斯科市有130公里长的共同沟;日本在1991年成立了共同沟管理部门,以其推动共同沟的建设工作。目前,我国的共同沟建设问题也应当被提上议事日程。

参考文献

[1]龙云."给排水工程施工与城市规划的融合性分析"[J].科技与企业,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