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免疫的方法范例6篇

动物免疫的方法

动物免疫的方法范文1

为全面落实强制免疫工作,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三条规定和《年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年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二、总体要求

年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四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总体要求是: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三、职责分工

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保证免疫密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本辖区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具体实施免疫计划,负责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疫苗的采购、保存、使用监管,并制定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执行所需经费,包括疫苗、耗材、人工、监测等经费,负责疫苗等相关经费的监管。

其他有关部门依法配合做好我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实施工作。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四、组织实施

1、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按照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本辖区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

2、认真组织部署。各乡镇(街道)要认真组织部署强制免疫工作,在春秋集中免疫前,都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统一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免疫技术培训。各乡镇(街道)要在春秋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组织做好村级防疫员的免疫技术培训。免疫时要规范操作,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同时,要加强疫苗的运输和保存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4、加强免疫档案建立。规模养殖场按要求建立健全免疫档案。乡镇畜牧兽医站要对散养农户的畜禽存栏及免疫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特别要做好免疫用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记录。做到养殖场(户)有免疫证,行政村或村级动物防疫员有免疫记录,乡镇政府有免疫记录和免疫统计表(电子表格),免疫档案以自然村为单位掌握到户;村、乡汇总表要有领导签字和公章;免疫家畜有二维码标识,做到记录与标识相符。

5、加强免疫信息报告。对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在春季、秋季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及时报告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要及时反馈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五、疫苗监管

1、强化疫苗供应管理。强制免疫疫苗由省农业厅依法进行统一招标采购,实行省—设区市—县(市、区)—乡(镇)—村(规模场)五级逐级发放制度,原则上不得越级发放。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疫苗发放记录档案;要对疫苗的保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冷链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管,确保疫苗质量的稳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倒买倒卖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

2、进一步规范疫苗自购行为。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场自购强制免疫疫苗的备案制度。养殖场自购强制免疫疫苗所需经费自行承担,疫苗只限于本养殖场内饲养的畜禽防疫用,严禁养殖场以技术服务、推广、代销、代购、转让等名义进行变相销售或经营强制免疫疫苗的行为。

3、及时处理好动物免疫应激反应。动物强制免疫出现应激反应的,应及时向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六、监督检查

1、切实落实免疫责任制。针对免疫工作,逐个环节研究细化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对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不履行强制免疫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2、加强免疫效果检查。各乡镇(街道)要将免疫效果监测情况作为免疫工作的考核指标,对送检或被抽检的场(厂)、乡(镇)或村存栏家畜(禽)群体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尽快进行加强免疫。我局将根据不同时期的免疫情况组织随机抽检,并通报抽检结果。

4、加强动物卫生监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检疫证明时,应严格核查调运畜禽的免疫情况,对调出县境的种畜禽或其他非屠宰畜禽,在调运前2周进行一次强化免疫,对调运的种蛋和未达首免日龄的仔畜、雏禽,应标明其供体的免疫情况,未强化免疫或免疫情况不明的禁止调运。

5、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掌握本辖区的免疫工作进展,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定期对强制免疫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免疫工作到位。

动物免疫的方法范文2

[关键词]动物 防疫 问题 对策

我国加入WTO后,畜牧业面临着极大的机遇和挑战。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贸易因受到疫病防制、动物性食品安全卫生等因素的制约,虽然是畜牧产业生产大国,但出口量仅占到生产总量的l%,而且动物疫病还时有发生,有时甚至呈地方区域性流行,这既影响着我国对外贸易,也给养殖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一、主要问题

1 疫苗问题

我国疫菌生产厂家众多,质量上参差不齐,即使同一厂家生产的疫苗也因批次的不同,质量也不一样,同一疫苗也存在着血清型差异的问题。由于疫苗的质量好坏及血清型的不同,对免疫效果影响不同。因此,只有用质量好的疫苗和适宜的血清型疫苗才能起到比较好的免疫保持作用。

2 免疫程序问题

目前畜牧业生产集约化程序不高,相对集中,连片的规模养殖户不多,饲养的品种杂,环境、饲管方式千差万别,很难制订统一的免疫程序。免疫工作只能是有啥病防啥病,以春秋两季防疫为主。另外,免疫监测手段落后,免疫时间很难掌握。

3 人为因素

乡(镇)一级防疫队伍和村级防疫员队伍,由于生活待遇无法保证,几乎是线断网破,甚至个别乡(镇)、村免疫由于个人承包,承包者为了减少免疫支出存在着免疫清毒不严,甚至不消毒,不更换针头,免疫剂量不足,疫苗超期使用等问题。个别防疫员存在改变疫苗免疫方式以及打飞针现象。

4 疫苗保存不良

个别地方运输疫苗没有冷藏、冷冻设施,尤其是乡(镇)一级畜牧兽医站,冷藏设备不足,不能满足疫苗保存条件,保证不了疫苗的有效效价。

5 检疫、监督不力

检疫目的是及时发现病害畜禽,及时掌握是那类传染病,而有些检疫部门,特别是乡(镇)一级检疫单位,因受其上缴财政任务创收制约,重收费,轻检疫,甚至只收费,不检疫。没有真正起到以检促防的作用。一方面对经营、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守法生产、经营;另一方面要求动物防疫、检疫人员按规定操作;在实际工作当中,由于经费不足,缺乏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对一些违法行为或不规行为,反应灵活性差,就是发现了,因受其些因素影响,多以罚款了事,缺乏有效监督,造成监督不力。

6 养殖户防疫监管

养殖户对动物免疫,消毒工作认识不足,重养轻防,重治轻防。发生疫情不及时上报,乱抛弃病死畜禽,甚至卖掉病死畜禽,使疫情扩大。

二、对策

1 尽快修改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出台系统的配套法规、规章,让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真正有法可依,保障动物防疫工作依法开展。

2 加快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步伐

2.1为有效遏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应当加快兽医体制改革步伐,特别是各级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兽医体制改革问题。

2.2兽医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对外开放进程的加快,现行兽医管理体制已明显不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改革兽医管理体制已成为当前十分紧迫的任务。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完善法规,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执法水平和动物防疫能力,促进我国动物卫生工作全面发展。

3 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队伍建设

3.1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是把动物防疫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措施,要明确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的性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解决编制,落实经费。

3.2要采取措施,通过公开招聘的办法,从学校、社会引进高素质动物防疫人员,适应动物防疫工作需要,着力解决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的工资福利待遇问题.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安心工作。

4 制订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

科学合理的免疫是防治动物疫病的重要措施,但是,免疫并不是万能的,不可能解决所有动物疫病问题,不合理的免疫,可造成不良影响。免疫可能发生应激,引起体温升高,精神沉郁,减食;疫苗之间相互干扰;过多的免疫增加免疫成本。因此,应该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和预警工作,根据监测结果,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

5 加大科技攻关力度,用科技手段防制动物疫病

5.1充分利用现代生物技术,研制适应新形势下的动物防疫工作需要的新型动物用疫苗,如基因工程苗、合成肚疫苗等,增加免疫保护率,减少副反应,控制生物污染和散毒,延长保护期。

5.2研究适用于基层的简单易行的免疫抗体监测方法,便于对动物防疫效果的监测,以便适时进行免疫。

6 善待动物

6.1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善待动物就是善待人类自己。

6.2要改变大量捕杀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保持生态平衡,减少动物疫病的传播。

6.3对于家养动物,要尽可能提供良好的饲养环境,加强饲养管理,增强机体抗病力,减少疫病的发生。过去,我们更多地提倡“预防为主,防重于治”,作为动物防疫的方针,这无疑是必要的。现在,有学者提出“养重于防”,这值得动物防疫人员深思和推行。

7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7.1我国目前采取的防治措施是无论疫区或非疫区都对主要动物疫病进行强制免疫,这样一刀切的办法,既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又增加应激和副反应,降低经济效益。

7.2对非疫区特别是多年无疫情发生的地区,改变以强制免疫为主的措施,减少非必要免疫,而以生物安全措施为主导,一旦发生疫情则及时彻底扑杀病畜及规定范围内的牲畜,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在疫点周围建立免疫带。

7.3不免疫不等于放任自流,而应该采取严格的生物安全措施,建立一套传染病监测体系,开展严密的疫情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并根据疫情监测结果有针对性的做好防治工作。

动物免疫的方法范文3

该《计划》对2011年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四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总体要求是,其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计划》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保证免疫密度。各级兽医部门具体实施免疫计划,负责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疫苗的采购、保存、使用监管,制定并执行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执行所需经费,其他有关部门依法配合做好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实施工作。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和相关动物疫病专业实验室负责疫病的科学研究,追踪病毒变异情况,按规定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评价免疫效果,保证诊断试剂供应。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强制免疫工作。定点疫苗生产企业负责保证疫苗质量,承担疫苗质量责任,做好售后服务。

动物免疫的方法范文4

10月30日-11月2日,市防指组织2个督查组,对全市2006年秋冬季动物防疫和有关工作进行了督查。重点检查了17个乡镇(办事处)的25个行政村、144个农户、19个规模饲养场、4个公路动物监督检查站、6个动物疫病化验室及部分农贸市场。从检查情况来看,各级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认识逐步到位,措施不断完善,工作进一步落实。今年秋冬季的动物防疫工作行动快、措施实,已基本完成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9月27日,省、市防指分别召开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下发专门文件,分解疫苗计划,对秋冬季动物防疫工作进行部署,明确提出今年秋冬季防疫目标任务是:所有存栏家畜的口蹄疫、家禽的禽流感免疫率、标识率均要达到100%;到10月底完成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各地按照要求,及时召开会议,落实经费,领购疫苗、订购耳标、开展培训,认真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截止10月31日,全市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共落实防疫经费157.07万元,其中市级43.07万元,天长市20万元、来安县10万元、凤阳县28万元、定远县16万元、全椒县28万元、明光市5万元、南谯区5万元、琅琊区2万元;同时,各地乡镇财政克服困难,安排秋防启动资金和防疫人员报酬资金,天长市落实110万元、来安县6.5万元、全椒县4.5万元、南谯区6万元、凤阳县5.2万元,定远县每个乡镇安排0.5-0.8万元。全市家畜口蹄疫疫苗任务543万毫升,各地都按要求全部领购;领购禽流感疫苗599.5万毫升,其中天长100万毫升、来安85万毫升、明光60万毫升、凤阳114.5万毫升、定远50万毫升、全椒100万毫升、南谯75万毫升、琅琊15万毫升。订购耳标30.8万套,其中天长市4万套、来安县5万套、明光市3万套、凤阳县3.2万套、定远县2万套、全椒县10万套、南谯区2万套、琅琊区1.6万套。免疫家畜口蹄疫233.89万头(只)、家禽1635.88万只,占应防数的96%,其中定远县免疫家畜口蹄疫99.2万头(只),免疫家禽禽流感331万只,占应防数100%;琅琊区免疫家畜口蹄疫2.98万头(只),免疫家禽禽流感30万只,占应防数的100%;天长市免疫家畜口蹄疫17.8万头,免疫家禽禽流感169.6万只,占应防数的99%、91.2%;南谯区免疫家畜口蹄疫5.9万头(只),免疫禽流感112万只,占应防数的91%、98%;来安县免疫家畜口蹄疫21.3万头(只)、免家禽禽流感175万只,占应免数的93%、85%;明光市免疫家畜口蹄疫33.3万头(只);免家禽禽流感310万只,占应防数的97%、98%;全椒县免疫家畜口蹄疫21.07万头(只),免家禽禽流感289.53万只,占应防数96%、93%;凤阳县免疫家畜口蹄疫32.34万头(只),免家禽禽流感218.75万只;分别占应防数的90.5%、95.8%。同时,各地在免疫中,打挂免疫耳标,发放免疫证明,建立免疫档案,规范免疫程序。

二、主要特点:

一是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视程度提高。经过两年来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考验,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今年秋冬季的动物防疫工作。在集中免疫开始前,各地都召开了专题会议,下发专门文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凤阳县、来安县多次召开指挥部会议和部门专题会议,安排布置秋防工作;明光市、天长市通过电视台宣传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并将动物免疫程序《禽流感防控明白纸》等相关材料发到每个农户;全椒县、琅琊区制定了《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天长市、定远县、南谯区制定了畜禽秋防工作的验收、考核办法,逐级落实防疫责任和任务。

二是防疫工作力度加大。截止10月底,定远、琅琊完成了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其他县(市、区)正在扫尾。明光市政协组织对部分乡镇秋防情况进行督查,市防指明确对因防控不力造成动物疫病扩散蔓延的,将依据滁州市监察局《关于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责任追究制的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全椒县规定乡(镇)政府包村责任人,对因对责任区域规模养殖户摸底不清或漏防而引起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除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外,乡(镇)政府还要承担疫情处置费和扑杀患病动物部分补偿费。天长市、定远县、来安县在秋防中采用生猪“口蹄疫猪瘟”、鸡“禽流感新城疫”双针免疫。各县、市、区规模养殖场(户),分别建立了政企、技企联系帮扶制度。

三是防疫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从抽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地区都能按规定要求开展强制免疫工作,免疫档案建立、免疫证明发放率都有较大提高。天长市还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了免疫家禽脚标制度。规模养殖场的免疫率100%。各地防指办都能坚持值班制度,严格实行疫情的报告制度。公路动物检查站能够24小时上岗执勤,按照规定查证验物,规范执法。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要求:

根据督查抽样和各地汇报情况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是强制免疫进展不平衡,仍有免疫空白点。口蹄疫免疫存在猪的免疫密度高、牛羊低,耳标打挂率低;少数地方免疫档案的建立、免疫证明填写不规范,或免疫后未发放免疫证明,集中免疫后补栏畜禽的补免也不及时、不到位。禽流感免疫还存在肉禽不免疫现象,少数蛋禽养殖企业为避免注苗影响产蛋,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免疫。

二是防疫员工资未能足额到位。少数地方防疫员的劳动报酬还依靠边打针边收费的办法来解决,一方面影响防疫进度,另一方面也影响了防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动物疫病化验室工作未正常开展。我市各县(市、区)都建立了动物疫病化验室,但由于缺少工作经费,未正常开展动物疫病检测。

目前,随着气温的降低,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的风险越来越高,为此,要求各地:

一是要继续加大强制免疫工作力度。要加快免疫进度,确保口蹄疫、禽流感免疫密度达100%;加大督查力度,消除防疫空白点和薄弱环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做好畜禽的补免工作,规范建立免疫档案和发放免疫证明;

二是强化疫病检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各地要严格按照市防指有关要求,开展免疫后禽流感抗体水平检测,抗体水平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要重新免疫;同时加强对种禽场、规模养殖场和活畜禽交易市场的疫情监测;建立健全疫情报告制度,严格实行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

动物免疫的方法范文5

[关键词] 生猪产地 免疫 问题 建议

[中图分类号] S8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04-0260-01

近年来,推行生猪产地检疫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生猪产地检疫在部分乡镇开始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面临着许多突出的问题。以下是我在从事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过程中遇见的几点题和建议

1 查验动物免疫标识过程中存在的几点问题

在对进入屠宰场的动物查验免疫标识时,时常出现有个别从邻县区进场的生猪所佩带标识上的编码存在设计上的缺陷,质量上也存在些问题。有些编码线条过小,字体凸于表面易于磨损,很难看清楚。

免疫标识佩带不规范,在查验过程中,常见同一产区,同一车次的生猪所带标识紊乱不堪,正确的佩带是在左耳软骨3-4厘米处,但有些是佩带在右耳上,且距耳根很近,甚至在同一耳朵上佩带有两个编码相同的标识和未佩带标识,以及佩带有无任何编码的免疫标识?

免疫标识发放管理工作方面有些混乱,免疫注射与标识佩带不同时进行。有些进场的生猪所佩带的免疫标识很明显看出,是在完成交易时才带上的。

由于多方面原因导致部分村级防疫员,将从动物防疫部门领取的用于免疫注射的耳标进行牟取不正当利益。

宣传工作不广泛、不到位,很多养殖户及干部群众不认识开展产地检疫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还不能积极支持这项工作。同时对产地检疫的具体要求、做法和一些合理的收费,尚未完全理解和接受,存在抵触情绪。也由于养殖规模小,疫病造成的损失,对家庭收入影响不大,还有相互攀比心理,所以,主动报检意识不强,在生猪上市或销售前不报检,逃避生猪产地检疫的现象有还比较普遍。

2 提出几点建议

2.1 认真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和》《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产地检疫工作的支持,理解和长期实施动物免疫标识的必要性的认识。从而使人民群众能够更加理解支持接受此项工作,积极配合动物防疫员进行免疫注射的工作中,能够得心应手,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2.2 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单、户长会及村民会议等进行宣传,让农户对检疫工作重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村级本着方便群众报检、发展农村经济、方便运输及检疫的原则,在原设立报检(室)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完善基础设施,为村协检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要充分认识到产地检疫的目的是为了发展经济,不损害农民的利益,要让农户自觉自愿报检,老老实实地出售产品。镇畜牧兽医站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村级产地检疫工作,并全面实施动物宰前检疫、屠宰检疫、市场活畜检疫工作。上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经常深入乡镇指导、监督、支持、帮助产地检疫工作,使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县、镇、村三级动物检疫体系

2.3 另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指导和监督免疫标识生产厂家,改进和提高免疫标识制作工作和生产质量,以及查处假冒伪劣免疫耳标的生产和使用。同时也要加强动物免疫耳标发放管理工作制度,责任到人,要明确动物免疫耳标的使用人,必须是依法取得动物防疫资格的人员,严禁非法生产,伪造和倒卖动物耳标(有个别现象出现)。各级动物防疫机构要建立健全免疫耳标的保管,发放,使用,登记,回收,销毁制度,动物耳标的使用必须掌握流向,实行个人负责制。

2.4 进一步加强防疫队伍的建设,尤其是村级防疫员。主要是由于目前村防疫员只受乡(镇)一级的畜牧兽医站的管理,缺乏乡(镇)一级政府和村级部门的领导的监督。所以在意识上,使他们对防疫工作产生随意性。所以对现有防疫员进行适当的调整,对称职的给予调换,对防疫员采用招聘的形式,招纳一些责任感强,有文化的人员进入防疫队伍。另外还要定期对防疫员进行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的陪训及业务考核,对业绩突出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另外要逐步提高对防疫员的待遇,以保证村级防疫工作顺利,长期开展下去。

2.5 强化动物检疫合格证的出证。自从我县开展动物佩带免疫注射标识工作以来,虽然有些效,但收奴甚微。在查验免疫标识中,有时发现部分从外县运输进入的生猪佩带有免疫标识,但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从而就无法知道是否进行过免疫注射,注射是否已过免疫效期,是否已补免。所以,只有这样才能长期,顺利的开展工作。

2.6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检疫员素质、适当提高协检员待遇

动物免疫的方法范文6

为切实落实省州关于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的要求,确保有病不流行、有疫不成灾,为我县畜牧产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现就我县20*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全面完成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任务

1、强化基础免疫,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严格按照省州“春秋集中免疫,月月及时补针”的要求,建立申报登记补针和每月10-15日的集中补针日制度。今年秋防工作统一于9月20号全面开针,10月底结束。在防疫普防期间必须坚持“七统一”(即统一计划、统一疫苗物资供应、统一免疫时间、统一操作规程、统一防疫标准、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检查验收)、“四集中”(即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时间)、“三同步”(即免疫注射、标识佩戴、建立免疫档案三同步)和“1+1”(一名乡村干部带一名防疫员)的防疫工作模式,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针不漏苗”,达到高密度、高质量、高效果的要求。其中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羊痘等六种一类动物疫病要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应免动物的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同时,搞好其它重点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计划免疫,切实做好猪链球菌病、猪肺疫、猪丹毒、伪狂犬病、传染性牛支原体肺炎、犬狂犬病等疫病的综合防控工作。

2、强化疫苗管理,确保防疫质量。一是切实加强生物制品管理,严把质量关,所有防疫疫苗必须由县畜牧局统一在国家指定的厂家采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购、销售。各乡镇要充分利用专用冷链室、物资保管室等,做到“苗不离冰、冰不离苗”,确保疫苗生物效价。二是过期失效苗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私自乱丢乱放。三是建立动物防疫疫苗、物资进出库登记制度和领用登记制度,做到“闲时集中,防时领用,妥善保管”。

3、强化抗体检测,确保免疫效果。在秋防工作结束后,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要组织技术专班,按照“以标识为基础,抗体检测为重点”的要求,对各乡镇畜禽进行抗体监测,科学评判各乡镇动物防疫水平和防疫质量。家畜家禽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或超过70%为合格,对合格的乡镇予以表彰,对不合格的乡镇将通报批评并责令补免。同时,坚持村级防疫员报酬与绩效挂钩的原则,继续实行防疫密度与防疫质量相结合的考核办法,抗体监测结果将作为兑现报酬的重要依据。

二、综合防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强化检疫把关,确保动物防疫监督到位。一是按照“执法主体在县、服务工作在乡”的原则,动物产地检疫依法委托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实施,全面实行防检统一、防疫监督的机制。严格把好动物产地和屠宰、市场、运输各环节检疫关,对逃避或抗拒检疫的、贩买贩卖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要依法从重处理,严防动物疫病的发生、传播和扩散,确保畜产品卫生安全。二是要切实加强屠工管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由公安、工商、商务、畜牧、卫生等相关单位组成专班,对辖区内从事动物屠宰的人员摸底登记,全面整顿,将取得合法资格的屠工纳入辖区内产地防疫协助员队伍进行规范管理;屠工必须凭标识和产地检疫证明屠宰牲畜,严禁私屠乱宰,对违规违纪的屠工依法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强化疫病监测,确保疫情信息及时准确。针对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县畜牧局和各乡镇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报告规范,不断完善疫情监测网络和报告制度,采取有效的防范、预报、预警措施,切实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特别是对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和曾流行过重大动物疫病的地方要重点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要进一步完善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建立村级动物疫情观察员制度,把动物防疫监测网络延伸到村、到户,提高疫情报告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滥报、谎报、瞒报动物疫情,禁止在公共网络及其他各种媒体擅自疫情信息。

3、强化畜禽标识管理,建立动物防疫和疫病可追溯制度。

畜禽标识是畜禽身份证,各乡镇、县畜牧局要严格按照《畜牧法》和《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强制免疫工作,建立健全养殖小区、养殖场(大户)等畜禽养殖档案,完善散养户防疫档案。继续实行耳标、免疫证、免疫档案“三位一体”的免疫标识制度,免疫动物的标识率必须达到100%。

4、强化执法监督,确保违法案件查处到位。进一步加大新《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防疫意识,严格依法办事,强化执法监督。公安、畜牧、工商、商务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动物防疫、检疫、兽药、饲料等方面的行政执法。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兽药、经营使用违禁兽药、私屠乱宰等违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强化措施,保障动物防疫工作有序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防疫责任落实。各乡镇要站在维护广大人民利益的高度,严格按照国务院“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认真落实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责任制,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工作方针,组织工作专班,深入防疫工作第一线,强化督办检查,抓好协调配合,确保动物防疫工作整体推进、落实到位、如期完成。对因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疫情扩散蔓延,引起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