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之国范例6篇

动物之国

动物之国范文1

在遥远的太空里,有一个星球国度----动物国度,在这个国度上,没有植物,全部都是一望无边的沙漠.虽然科技突飞猛进,但邻国的人们都不愿意到动物国度上来.因为这儿太荒凉了,本身很冷清的地方,所以人们也很冷漠,使得这儿很寂静.

在一个凉爽的夜晚,小猫少先队员在表演舞蹈<<我们的春天>>时, 一个个观众都沉醉在这欢快的表演中…..可-阵狂风暴把国度吹得天昏地暗,动物们都捂住脸扫兴地回到家中. 一个学生说:“今天本想痛痛快快的表演一场,这该死的沙尘暴又来捣乱,难到我们的生活只能这样吗?”狗先生说:“我们国家以前是山清水秀的国度.可是由于人类大量砍伐树木,使我们现在的环境越来越差.”他们的对话让皇宫里的大臣听见了, 便报告皇上,皇上听了无比感叹地说:“虽然我是皇上,可是富贵什么都没有了, 哎!”众臣心里也不是滋味,一位足智多谋的老狐狸,(“狐仙智多星”)说道:“呀!M4A星球不是没有动物吗?可植物很多, 何不用我们的动物跟他们交换植物如何?”皇上说:“可让谁去谈判呢?” 众臣一致推鉴文杉杉公主去做使者.因为杉杉公主是皇上的小女儿. 不但胆大. 还很细心. 长的很美丽心也很善良.皇上想一想说:”好吧.就让杉杉公主去吧。”众臣笑的嘴角都上翘起来了,仿佛看见了绿油油的植物和芳香的花朵.

+月三日, 猫皇”七号”'起飞了,在人们的欢呼中,文杉杉公主和两个姐姐飞向太空.过了四个小时,便降落在M4A星球上。刚下飞船,就有使者热情过来打招呼,领着公主们进了皇宫,三个公主做了-个优雅的动作拜见国王,国王问: 您们有什么事?“小公主说:” 我国想跟您国做一个交易.”“哦?说来听听.”国王显然起了浓厚的兴趣.”“我国想用-些动物跟你们的植物做交换.不知国王愿意吗?”国王一听哈哈大笑.说:“公主你的想法和本王不谋而合. 你看我国青山绿水就是缺少动物使我们感到太单调了,同意,同意。”

十月四日, 飞船成功的返回动物国度,全民欢呼当听说交易成功时. 全民兴高采烈载歌载舞庆祝交易成功.过了三天,带回的所有植物全部成活,又过了一段时间,植物开始开花了,人们的脸上也挂满了笑容。你们看前面一朵朵芬香的花朵开放着,有的花儿低头思索, 有的花儿迎风飘扬, 无数只美丽的蝴蝶也过来捧场.你看!那大红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 犹如美丽的舞蹈家跳起欢乐的天鹅舞“咚咚咚”咦?是什么声音啊?哦.原来是小动物再开“喜庆会”呢.他们每人手拿锣鼓在跳丰收舞,小鸟们在芳香的森林里唱着新歌,<<森林之绿化回来了>>看每个人沉醉在这美丽的歌声中……

现在, 动物国度的人民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快乐地生活. 而且这儿也成了旅游景点的重要一站他(她)们这时也懂得了:“只有保护好大自然,我们才能快乐的生活.

动物之国范文2

[关键词]不动产物权;登记效力;登记生效主义;登记对抗主义

Review on the register efficiency of the property right of real estate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School Zhu Huimin

Abstract: The real estate register system is the essential part of the Property Law.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social economy. Different countries varies from the register efficiency of the real property which based on different theories. The article aims to analyze two main register efficiency types in the world and discussed the register efficiency of real property in china.

Key words: The property right of real estate; Register efficiency; Conditions of being valid; Rivalry conditions

一.不动产物权登记效力概述

不动产,是相对动产而言,“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1]不动产往往具有本身价值巨大、一经移动就会破坏其价值等区别于动产的特点,势必要求其上的权利状态通过公示使其物权的变动可以从外部查知的方式表现出来,以此平衡权利人与第三人之利益。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是指“登记这一法律事实对当事人的不动产物权所施加的实际作用。”[2]也就是关于登记的法律效果。就不动产物权登记所产生的效力,主要有以法国和日本为代表的登记对抗效力,以德国、瑞士、我国台湾为代表的登记生效效力。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是以公示公信原则为核心。通过公示,使其不动产物权具有公信力。公信力包含两个内容:其一,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人推定为该不动产的权利,除非有相反证明。又称为“权利的正确性推定效力”。其二,凡善意信赖公示的表象二为一定的行为,在法律上应当受到保护,保护的方式就是承认此行为所产生的物权变动的效力。又称为“善意保护效力”。

二.不动产物权登记效力的两种主要模式

(一)登记对抗主义下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效力

登记对抗主义,指的是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依当事人间的合意即产生法律效力,但是非经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的体例。此立法体例以法国和日本为代表。

“登记对抗主义是所有权观念化的体现,即所有权是一种纯粹观念性的东西,只要有单纯的、诺成性的合意就足以使其发生移转。”[3]以法国为代表的登记对抗主义在财产权上并不严格区分物权和债权,遵循意思主义,当事人通过真实的意思表示变动物权,而登记才可对抗第三人是法律在当事人与第三人利益间选择的结果。通过登记进行公示的客体是债权契约,而非权利之公告。在登记对抗主义体例下,物权的变动通过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即可完成,只是未经登记,其权利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之效力。换言之,权利人的权利有瑕疵――本是具有支配性、排他性的物权,因为未登记的事实,而导致在面对善意第三人时失去了排他的效力。但这并不意味着物权由此转变为相对权,除却善意第三人,权利人的权利依旧可以对抗不特定的第三人。其目的是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期待利益。如果第三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时,则权利人的权利依旧可以对抗第三人,此时没有保护第三人利益之必要。

简言之,以法国为代表的登记对抗主义是以意思主义为原则,以对抗要件为例外。从财产权划分上看,法国不严格区分物权和债权体系,物权体系与债权体系往往适用一套交易规则;从登记客体上看,仅是公告债权契约,并非权利的公告;从登记效力上看,登记后的权利权能完整,而未登记的权利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登记对抗主义体例承认没有对抗力的物权。

(二)登记生效主义下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效力

登记生效主义,指不动产物权的变动除了当事人间的合意外,还要进行登记。非经登记,不仅不能对抗第三人,而且在当事人间也不发生效力。此体例以德国、瑞士为代表。

以德国民法体系为研究对象,德国财产法理论体系是建立在区分物权和债权的基础上形成的民法财产二分体系,并严格区分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在物权行为理论的基础上创设物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

物权行为,是以物权合意为要件的一种单独类型的法律行为。在含有给与要素的物权行为,是否以原因存在为要件,又可以分为有因的物权行为和无因的物权行为。有因和无因的区别在于物权行为效力是否已债权行为生效为基础,前者要求债权行为生效的基础上再为之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而后者物权行为独立于债权行为,不因债权行为是否有瑕疵而效力受损。德国采纳的是无因的物权行为,其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结构为“债权行为+物权行为+登记申请+登记同意+登记记载”。物权行为仅以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是申请不动产五物权登记的前置要件――物权合意;而瑞士则是采取有因的物权行为,其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结构为“债权行为+登记申请+登记记载”,其中登记申请是物权行为,受债权行为效力的影响。[4]

在简述了登记生效主义的核心――物权行为理论,为后面探讨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选择与构建提供了理论基础。

三.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

(一)我国目前不动产物权的登记效力

1.以登记生效主义为主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效力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9条第1款之规定以及第14条之规定,我国不动产物权的登记效力以登记生效主义为主,以登记对抗主义为辅。本文不对部分不动产物权原始取得无需登记的情形展开讨论。

对比德国的登记生效主义是建立在物权和债权的区分基础上的财产法二分体系,我国对于物和债的关系,也能从立法中找到依据,即我国《物权法》第15条规定的物权区分原则。可见,我国吸取了德国民法典的物权行为理论,区分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以此为基础。物权变动发生效力需要具备以下两个要件:⑴当事人之间达成债权合意;⑵登记。其中债权合意包含了物权合意,我国没有独立的物权行为。[5]可见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在此,不动产物权登记具有以下几个效力:物权变动的根据效力、物权公示效力、权利正确性推定效力、善意保护效力、警示效力与监管效力。[6]

2.采登记对抗主义的几种不动产物权

⑴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采登记对抗主义,对此有的学者列出以下几点理由:首先,我国农村地区基本上属于熟人社会,人们大多无需通过公示方式即可得知土地上的权利状态,这就减少了以登记作为物权公之必要;其次,农村地区尚无完善的土地登记制度,制度缺乏物质基础,难以实施;再次,如果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导致程序复杂化,家中农民负担。[7]

⑵地役权。对于我国《物权法》对地役权采纳登记对抗主义,持赞成意见的学者认为“地役权主要发生在两个权利人之间,一般不涉及第三人,在发生第三人侵害土地权利的情况下,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的侵害,不涉及地役权的侵害,即使不登记,也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属”[8]反对的学者则认为“一个不具有对抗效力的地役权,和因地役权合同所生的债权无实质差别”,[9]不利于对地役权人予以保护。

⑶宅基地使用权。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变动要件,我国物权法未做具体规定,只是说明其属于“法律另有规定”的范畴。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之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以及我国《物权法》第155条之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笔者认为,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采取的是登记生效效力,而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或消灭则采取的是登记对抗效力。首先,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只有经政府审核和批准才可取得,对于政府的审核和批准行为属于行政许可行为,而登记行为本身也具有行政行为的性质,严格的审批程序目的就在于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管理,因此需要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登记以方便管理,即笔者认为登记行为应以包含在政府的审核和批准程序之中了。其次,《物权法》155条后半段中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或消灭,只是强调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未做出若不登记则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严格规定,推测宅基地使用权的变动若不登记原则上不具有对抗力。

(二)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完善

1.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效力之缺陷

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采纳了登记对抗主义和登记生效主义两种立法体例。但是这两种立法体例所依据的基本原理具有很大差别。前者不严格区分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在意思主义的基础上确立登记对抗要件。后者是建立在以财产权物、债二分化的前提下,在创立了物权行为理论的基础上采用物权形式主义。而我国在财产权的划分上吸收了德国的财产权二分法,承认物权行为理论的同时也引进了登记对抗主义的立法体例,极易造成混乱。具体有以下几点考虑:

⑴对于不同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登记效力采取区别对待,即部分采用登记生效主义,部分采用登记对抗主义,对于权利人来说并不公平。最明显之处便在于同是用益物权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前者非经登记不能生效,而后者非经登记不具对抗力。

⑵登记对抗主义立法体例与登记生效主义立法体例存在内在冲突。我国在承认物权行为理论的基础上,又认为债权行为的有效即可变动物权,容易导致民法体系的混乱。如我国《担保法》第41条之规定显然是将登记作为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债权合意与物权合意想融合,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混为一谈,与《物权法》第9、15条规定相背。

2.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效力模式进一步的完善

由于登记对抗主义模式与登记生效主义模式在逻辑上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别,会导致我国民法体系的混乱,我国既已严格区分物权和债权,那么对于不动产物权便应统一采用登记生效主义模式予以贯彻。既便于国家对不动产进行有效管理、税收,也利于维系不动产交易安全,使登记更具公信力。对于我国未来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之构建,具体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在承认物权行为理论的基础上,对于物权行为之效力是否因债权行为有瑕疵而受影响做出统一的规定,而非是散见于各个法律之中,规定不一,对因非法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作出例外规定。以及对于物权行为的构成本身究竟是由物权变动的合意与登记或交付相结合构成还是物权变动的合意本身即构成物权行为,登记或交付仅是物权行为外的以外的法律事实,进行细分。

第二,统一不动产物权登记法。如我国《担保法》第41条规定:“……,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1条则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以及《物权法》第15条之规定:“……;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两相矛盾,极易导致同案不同判,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

第三,登记时以实质审查为主。由于不动产登记机关的物权登记将会产生公信力,因此对于登记于不动产登记簿册的事实应当能够真实反映当事人之间的物权变动关系。[10]

四.结语

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效力是采用了登记对抗主义和登记生效主义并存的模式――以登记生效主义为主,以登记对抗主义为辅。两种立法体例的基本原理不同,各具优势。登记对抗主义更注重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而登记生效主义则更注重不动产的交易安全。我国民法体系中已严格区分物权和债权,并承认物权行为理论,未来的物权法应贯彻登记生效主义,以此与现存的物、债二分化体系相适应。

参考文献

[1]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修订版上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2007:65.

[2]孙宪忠.论不动产物权登记[J].中国法学,1995(5):55.

[3]刘竞元.登记对抗主义下的物权变动及其对抗性问题研究[D].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12:35.

[4]常鹏翱.另一种物权行为理论_以瑞士法为考察对象[J].环球法律评论,2010(2):101.

[5]魏振瀛.民法(第五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2013:228.

[6]前引[2], 55-57.

[7]李永军.我国《物权法》登记对抗与登记生效模式并存思考[J].北方法学,2010(3):40.

[8]王利明.关于物权法草案中确立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J].法学,2005(8).

动物之国范文3

每年的夏季,由于南面坦桑尼亚的塞伦盖蒂国家公园进入干季,干枯的水草无力支撑众多的草食动物,而北部肯尼亚的雨水孕育的新鲜青草对动物们形成了巨大诱惑。为了生存,它们不分南北西东,不论种族属群,更不分老幼雄雌,汇成滚滚洪流,一往直前。如果奔跑起来,它们的吼叫声如雷霆万钧,奔腾声如山崩地裂,扬起的沙尘遮天蔽日,那才叫真正的惊心动魄!它们通过边境蜂拥迁入马赛马拉,以排山倒海之势蔚成一个壮观的入场式,然后在这里享受丰美的水草。

东非动物大迁徙被誉为“人生必需见证的50个景观”之一。之所以叫大迁徙,是因为参与迁徙的动物种类众多。在迁徙大军中,角马是主力,斑马是先遣部队,还配之以羚羊、大象、长颈鹿等等,凡是草食动物都加入到这个行列,甚至有的鸟类也参与这部大合唱。据说,仅马赛马拉草原上的角马就有400万之众!如此众多的动物汇合成军,前不见头,后不见尾,真是铁流万里,蔚为壮观!

之所以叫大迁徙,是因为迁徙的征途太残酷,太艰辛!且不说征途遥遥千万里,就是可充饥的草梗就难以找寻。且不说动物们自身体力和疾病的折磨,沿途狮子、猎豹、鳄鱼等肉食动物的威胁也防不胜防。迁徙的鬼门关是马拉河,这是迁徙的唯一通道。“马拉河之渡”也被称作“天国之渡”:在狭窄而湍急的河流中,隐藏着成百上千的巨鳄,正眯斜着眼睛觊觎着迁徙大军。数以百万计的动物集中在这里强行横渡,你推我拥,同时还要随时准备与吞噬它们的巨鳄生死搏斗。一些斑马、角马明知险象环生,杀机四伏,但为了大部队能安全过河,便以杀身成仁、视死如归的勇气,带头纵身跃入河中,有的不幸就成了鳄鱼们的美餐。这时,马拉河静默了,殷红的鲜血染红了河水,久久不见散去……这种血腥而悲壮的场景,也只有在肯尼亚的马拉河才能见到。

动物之国范文4

【人物故事】

2016年5月18日凌晨,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西华村一栋三层居民楼突发大火,浓烟迅速吞噬了整幢楼房。租住在一楼的方城男子王锋最早发现险情,他顾不上穿衣,一边打开楼房大门大声呼救,一边保护着妻儿从室内转移到楼外安全地带。随后,王锋又迅速冲进火海,救出住在一楼东间的两名托教学生和一名托教老师。此时已是火光冲天,楼内不时响起噼噼啪啪的爆炸声。当时王锋还没被大火烧伤,完全可以自保等待外援,但他没有丝毫犹豫,转身第三次冲进浓烟火海中救人。

再出来时,王锋快被烧成了“炭人”,浑身都是黑的,神智已不清醒。即使这样,他还在外面跑着喊着:“快救人啊,快救人啊,失火了!”向四周邻居呼救示警。从住处到张衡路口,有五六十米的距离,一路都留下了他带血的脚印。

火光冲天,再加上王锋大声呼救示警,四周邻居纷纷从睡梦中惊醒,加入到救火的队伍中。凌晨1点35分,来了两辆消防车,迅速扑灭了大火。附近群众把王锋搀上救护车时,他还不肯上车,一个劲地说:“楼上还有很多人,先救他们!”此时的王锋已经处于半昏迷状态,脑子里只有救人。

20多名邻居无一伤亡,王锋却被烧成重伤,全身烧伤面积达98%,仅保留有两块手掌大小的皮肤。当晚王锋被送往南石医院救治,7月12日被转到北京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救治。

在生与死的关键时刻,英雄王锋临危不惧,舍生忘死,挺身而出,以三入火海勇敢救人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令人感动的英雄赞歌。王锋的事迹迅速传遍全国,无数人落泪,无数的电话、短信、捐款雪片一样飞来;王锋的新闻成为全国各大媒体聚焦的热点,“大美南阳好人多”的声音响彻八方。

王锋烧伤后被送往南阳南石医院抢救,因病情严重,于7月12日转院至北京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304医院)继续救治。在随后的治疗过程中,王锋同志因严重感染,长期消耗,免疫力低下,脏器功能损伤明显,于9月30日中午突发呼吸困难,高度怀疑肺部栓塞合并肺部感染。病情发生后,医院立即再次多科会诊实施抢救,医院领导到场了解情况并组织协调。经支气管镜检查吸痰,抗凝溶栓、稳定呼吸、循环,加强支持治疗后,9月30日当晚病情一度趋于稳定。10月1日上午7:30病情再次恶化加重,予以紧急进行血浆置换,并组织体外呼吸模肺支持等综合急救,但由于病情过于危重,经全力抢救无效,不幸于16:34去世。

至去世前,其家人仍欠医院诊疗费逾200万元。当地政府承诺将帮助解决。

经多方协调王锋遗体告别仪式定于10月4日上午9:00在北京八宝山公墓 东礼堂 举行。南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富治代表中共南阳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参加并主持仪式,方城县委书记褚清黎带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总医院领导专家及北京304医院领导医护人员近百人参加,总人数160人左右。

【所获荣誉】

王锋先后被授予南阳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雷锋式好青年”称号。

动物之国范文5

喜的是,随着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等政策的实施,树越来越多,山越来越绿;忧的是,随着生态恢复,部分野生动物数量增长较快,毁田扰民“有恃无恐”。

在宁夏六盘山区,虽说今年雨水充足,玉米、洋芋等庄稼长势不错,可许多农民却高兴不起来。

见到泾源县绿塬村二队村民陈安国时,他刚吃完晚饭打算去洋芋地里转转。“你看这都是野猪到地里吃东西时踩下的,比人的脚印都多。”走在去往地里的小道上,陈安国指着密密麻麻、深深浅浅的蹄印告诉记者。

在陈安国家的洋芋地里,记者看到连片的洋芋秧子被拱起,几个鸡蛋大小的洋芋散落在地面上。麦地里,被野猪捋了麦穗的秸秆倒在地上。他家近十亩地原本可收获两三千斤麦子,最后只打了七八百斤。

实际上,为了防止野猪破坏庄稼,陈安国可谓是费尽心机。为御“敌”于农田之外,他花了500多元买了遮阴网,将自家的农田围起来。原以为这下庄稼安全了,不料一夜之间围网全被拱坏了。

当地多位村民均表示,在庄稼成熟前一两个月他们就会睡到地里,虽然野猪仍会破坏,但多少能看住一点。其实,要在山地里搭个帐篷并不容易。记者在地里看到,有人干脆直接将拖拉机开到地里,将棚子搭在拖拉机上。

据泾源县林业派出所所长赵献春介绍,近几年,林区野猪数量明显增多,活动范围也逐步扩大,现在进林区巡查不经意间就能碰上野猪,县上沿六盘山的村庄都或多或少受到野猪侵扰,群众只能采取点火烟熏、捆绑假人、搭棚看守等措施予以防范。而时间一长,野猪也就对这些土法子产生了“免疫力”,和人玩起了“躲猫猫”。

来自泾源县农牧部门的统计显示,全县7个乡镇有70多个村的农作物受到野猪毁坏,受灾面积约占播种总面积的26%以上。

随着生态持续恢复,近年来中国北方一些地方面临野生动物回归的“烦恼”也越来越多,比如秦岭野猪、羚牛数量增长特别快,下山毁坏农田时有发生;太行山一些地区相继发生豹子、野狼袭击牲畜等事件;新疆天鹅湖一带天山灰狼“重出江湖”,为患草原;吉林珲春东北虎下山猎杀村民牛羊等等。

当野生动物与人的利益不可避免地发生冲突且“愈演愈烈”时,应保护谁的利益成为难题。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当前野生保护动物的生存权得到了较好保护,而农民的利益保护不足。由于野猪、野狼、豹子等均被列为部级保护动物,严禁私自猎杀,即使“为祸不小”,老百姓也只能望而兴叹。“有时农民向我们反映野猪毁田的情况,但我们也打不了。”赵献春说。

根据上世纪80年代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补偿办法由省区市政府制定。

这一规定在部分地区并没有得到落实,农民受损后很难得到补偿。泾源县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张建军解释说,由于目前宁夏尚未出台野生动物损坏补偿的相关办法和制度,加上地方财政并不宽裕,也没有专门预算留作野生动物破坏的补偿款,农民的抱怨也只能不了了之。

动物之国范文6

海豚是体型较小的鲸类,共有近62种,分布于世界各大洋,主要以小鱼、乌贼、虾、蟹为食。海豚是一种本领超群、聪明伶俐的海中哺乳动物。

海豚似乎永远不眠不休地四处游动。海豚是哺乳类动物,原先栖息陆地,后来又回到水中生活,用肺呼吸。若它们在水中持续睡觉,海豚将因无法呼吸而死。难道它们真的不用睡觉?若会睡觉,它们是睡在陆地,还是睡在海中呢?

其实若我们能够细心观察海豚一段时间,便会发现它们在游泳时,有时会闭上其中的一只眼睛。经调查它们的脑电波得知,它们某一边的脑部会呈睡眠状态。即使,它们虽然持续游泳,但左右两边的脑部却在轮流休息。若我们能够像海豚一样,一边睡觉一边工作,左右脑互相交替休息,一心便可以二用,搭车时睡觉便不怕坐过站了。

海豚的睡觉方式真奇怪呀!

福建宁德福安市下白石中心小学五年级:柯博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