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工作重点范例6篇

安全监理工作重点

安全监理工作重点范文1

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取证企业的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制,通过不间断的检查,督促企业和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继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加大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力度,对无证生产经营、违规储存、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予以处罚和取缔。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在建工程、试生产(运行)及停产检修期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督促试生产和停产检修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并严格实施科学的作业方案、规程,做好审批、现场监护及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严防事故的发生。

二、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强化源头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权限、程序、时效认真审查,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定点证书的审批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换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工作,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剧单位的登记工作,完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网上申报工作,通过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不断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控制的原则,严格控制剧生产经营企业的审批,提高准入门槛并加强日常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严格规范审批程序,把好企业的准入关。

三、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突出监管重点

一是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好液氨、液氯、剧毒溶剂使用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通过整治,进一步摸清我省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基本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开展安全评价,加大安全投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深入开展反“三违活动,严格规范企业生产流程各环节、各岗位行为,严防爆炸、泄漏、污染事故。二是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的安全整治。指导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和执行发货和装载环节运输资质、车辆查验、登记和核准等制度,严禁超装混装,把好发货环节的源头关。依靠科技进步,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施动态监控,对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监控,严厉打击超载、无资质运输和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或将危险化学品伪装成普通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三是继续推进位于城市区、安全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采取政府挂牌督办等方式,促进其尽快搬迁,确保安全。四是加大对违规销售氯酸钾的查处力度,督促氯酸钾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建立并落实氯酸钾流向登记制度,严禁将氯酸钾销售给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对违规销售的企业,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查处。

四、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将安全标准化工作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切实抓紧抓好。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试点,组织专家对试点企业进行咨询指导,帮助和督促试点企业建立与运行安全标准化体系,及时推广工作中好的作法,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同时,积极探索激励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的有效途径,通过经济、行政等手段,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拟在各设区市选择3-5家基础条件较好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试点,取得经验再进行推广。同时,在合成氨、氯碱企业强制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力争在明年底前,试点企业和部分合成氨、氯碱企业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

五、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警机制,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

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处置方案,通过建立危险化学品专家库,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重大危险源数据数据库、监控平台,依托有实力的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等,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提供支撑保障。开展从业单位应急救援的教育培训,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认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和重、特大未遂事故的跟踪调查工作,吸取教训,加强防范。

六、研究制定经济政策,大力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

按照国务院《决定》要求和国家安监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安全风险抵押金等经济政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继续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对位于城市区内存在安全距离不足的加油站,全面推广使用HAN阻隔防爆技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危险化学品市场管理经验,推进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集中交易、统一管理、指定储存、专业配送、信息服务的安全管理模式,降低流通领域安全风险。

安全监理工作重点范文2

(一)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主线

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规定和省相关实施意见或细则的宣传教育培训,修订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作用,着力解决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层次问题,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职责。

(二)突出三个重点

1、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驻厂安监员制度建设。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驻厂安全监督员制度建设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驻厂安全监督员制度建设,抓好关键环节的工作落实,充分发挥驻厂安监员的一线安全监督作用,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2012年底前,全市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实现驻厂安全监督员制度全覆盖。驻厂安全监督员实行资格证制度,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各区县要加强后备力量的组织培训工作,建立驻厂安全监督员人才库,经考试合格发放《危险化学品企业驻厂安全监督员资格证书》,并报市安监局备案,《危险化学品企业驻厂安全监督员资格证书》由市安监局统一监制。

2、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安监局《关于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50号)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班组”创建活动,搞好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加快安全标准化建设进度,利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日常监管、政策支持等综合措施,坚决防止重创建、轻运行、安全标准化工作流于形式的现象,力争年底前完成三级以上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3、重点加强外聘专家队伍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按照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加快高层次外聘专家人才资源的引进工作,制定出台外聘化工专家使用管理办法,为专家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充分发挥外聘专家在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夯实专家技术支撑力量,提升我市危化品安全监管水平。

(三)深化四个整治

1、开展“二重点一重大”企业综合治理。对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全部建立自动控制系统及独立的紧急停车系统,实现对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等超限、泄漏时自动报警和自动关闭停车。启动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完善提升工作,强化重点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逐步实现联网联控。继续聘请中国安科院专家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全方位的隐患综合治理,对专家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

2、开展蒸馏系统专项治理行动。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鲁安监发〔2011〕140号文件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蒸馏系统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蒸馏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重点监控工艺参数和安全控制措施,对蒸馏系统进行安全生产专项评价和安全控制技术改造,在有爆炸危险的蒸馏装置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和安全联锁装置,提高蒸馏系统本质安全水平。

3、开展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的意见》及《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的要求,深入排查治理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存在的安全隐患。6月底前,所有未经正规设计的化工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安全诊断,出具安全诊断报告书。9月底前,相关企业要完成设计安全诊断发现隐患的整改工作,迎接省安监局在第四季度开展的对各市设计诊断工作情况的全面督查。

4、开展危险化学品地下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整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对全市危险化学品地下输送管道设施进行调查摸底,组织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地下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整治,组织专家对重点监控管线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评估,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深层次的安全隐患。

(四)抓好五个落实

一是抓好安全操作规程完善修订工作的落实。各级安监部门督促危化品企业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针对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特性,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时完善修订安全操作规程,并聘请有关安全专家加以论证,修订完善后,要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培训学习,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确保有效贯彻执行。

二是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落实。按照《关于印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将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的建立、执行、考核、奖惩等情况作为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指导监督和执法监察力度,全力推动此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抓好危险作业票证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大危险作业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动火、检维修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破土、临时用电、高处、断路、吊装、抽堵盲板等危险作业安全规范,加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三违”整治力度,全面落实安全作业票证制度和作业前风险分析制度。尤其是针对化工装置检维修作业环节事故多发问题,严格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化工装置检维修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从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作业安全规范、风险分析、安全条件确认、现场安全控制和对外来检维修施工队伍管理等六个方面,督促企业整治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加强检维修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落实重大检维修作业报告制度,有效遏制检维修环节事故发生。

安全监理工作重点范文3

2014年2月,国务院安委办印发《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60个危化品重点县,用近两年的时间(到2015年底)实施危化品安全生产攻坚工作。

《方案》包括对60个重点县攻坚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等方面的要求,如何准确理解《方案》中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攻坚工作?本刊记者采访了《方案》的主要起草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总工程师、监管三司司长王浩水,请他详细介绍《方案》的要求。

记者(以下简称“记”):王总工,您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60个危化品重点县的安全攻坚工作作为2014-2015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开展攻坚工作,希望危化品重点县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怎样的改观?

王浩水(以下简称“王”):60个危化品重点县是全国危化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其安全生产状况直接影响全国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能否实现稳定好转。通过攻坚工作,要实现重点县危化品事故总量明显下降,重点县人民政府的危化品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促进重点县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的形成。

具体来说,就是各重点县的危化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攻坚前五年的平均死亡人数下降50%以上,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力争杜绝重特大事故。部分安全形势较好、近几年未发生事故的重点县,力争杜绝危化品事故的发生。重点县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要全面实现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化工园区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体系。

我们要求重点县所有的危化品企业,都要按照标准化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实现三级达标。对于安全生产条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工艺技术先进的危化品企业,鼓励申请二级达标评审。有条件的重点县要大力培植一级标准化企业。通过示范引领、经验交流和共享,提升整个地区的标准化水平。

重点县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存在重点监管危化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危化品企业,要全部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涉及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全部完善监控措施。对大型危险化工装置,要装备集散控制系统(DCS)、紧急停车系统(ESD)或安全仪表系统(SIS),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在危化品企业中全面推进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和安全仪表系统功能安全评估(SIL),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同时,要加快推进重点县危化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危化品动态监管、应急救援和电子政务等功能。目前,可利用的信息系统包括: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危化品经营许可申请审批系统、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危化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和事故查询系统等。此外,要推动危化品安全标签的全面应用。

下一步,将依托国家安监总局“金安”二期工程,进一步实现危化品行政许可、危化品建设项目、标准化、重大危险源、危化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事项的动态监管和相关电子政务。

通过攻坚工作,还要促进重点县化工园区建立健全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强化园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构建一体化管理系统。开展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定量评估工作,科学评估园区安全风险,并采取措施消除、降低或控制安全风险,已建成投用的化工园区,每5年要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结合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基准,开展城区高风险危化品企业的评估,有序开展进园入区工作。

记:根据《方案》中的要求,重点县及其危化品企业应如何落实这一工作?

王: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攻坚工作应从强化源头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3个方面入手。

源头管理就是关口前移,主要抓手是实施安全发展规划、科学规划化工园区,严格园区企业准入,合理布局园区企业,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加强安全设计监管和推动城区高风险化工企业搬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化品的生产和储存的规划、布局和控制,以及城市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对危化品的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规划原则作出了明确规定。近年来,国家安监总局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强化化工行业源头管控的规范性文件,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导则》就提出了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应当遵循的技术原则。

《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中,要求科学规划化工园区,严格园区企业准入,合理布局园区企业,加强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各重点县要建立“责任明确、管理高效、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园区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将园区内企业之间的相互影响降到最低,同时搭建园区内企业安全管理“比学赶帮超”的平台,强化园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控,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应急救援综合能力建设,促进园区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

重点县还要大力促进化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利用国家财政支持关闭产能过剩、安全隐患突出、布局不合理等各类小企业的有利时机,加快推动化工企业整顿关闭与转型,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我们从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和标准化建设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梳理,提出了企业层面可以执行和落实的对策措施。

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住建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加强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

根据《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可以指导具有一定安全生产基础的企业,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管理、风险管理、装置运行安全管理、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试生产管理、设备管理、作业安全管理、承包商安全管理、变更管理、应急管理、事故和事件管理、持续改进等。

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是预防和减少事故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指导企业逐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机制。

为突出遏制事故的关键要素,《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以总局令形式颁布,明确了化工企业生产安全应抓住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提出企业保障生产安全的最基本、最重要规定。

此外,国家安监总局还将继续推进危化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开展了危化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生产储存装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化工企业定量风险评价、过程管理、变更管理等多项当前急需的标准规范制修订工作。

各重点县在强化安全监管方面,应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政府尽量配备具有化工专业背景、有化工企业管理经历或接受过危化品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分管领导。加强危化品监管队伍建设,原则上每40个危化品企业配备1名安全监管人员(至少应有2名危化品监管人员)。要加大对重点县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的危化品知识培训力度;强化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

重点县要通过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方式,强化危化品安全生产人才培养。指导监督危化品企业健全企业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全员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开展持续不断的全员教育培训,不断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能。强化危化品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考核,提升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能力。要建立危化品安全监管专家库,积极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

记:对于攻坚工作的开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计划采取哪些措施推进?

王:我们计划在国家安监总局政府网站危险化学品板块中,开辟重点县攻坚工作系统。每月,各重点县将工作进展情况通过系统上报,以便总局跟踪了解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将各省重点县的攻坚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并通报所在省党委、政府;力争每年召开一次重点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工作会,通报工作目标落实情况,交流工作经验。

省、市安监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制定针对重点县的培训计划,开展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和执法检查等方面的培训;国家安监总局已经对重点县领导干部开展了一次针对性的专题培训;我们还将促进总局、省、市和重点县实现培训资料、事故案例等资源的共享。

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三司和省安监局将积极协调、支持、推动部分重点县的安全监管人员,到总局或省、市(地)级安全监管局以及有关中央企业挂职锻炼的试点工作,强化交流学习。

同时,我们将建立监管三司、省局处级以上干部定点联系重点县和重点企业制度。监管三司有关司领导分别联系若干个重点县,组织开展蹲点调研督导、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指导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等活动,对各重点县攻坚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相关省、市(地)级安监部门也要制定具体督导措施,加大对重点县的督促、指导和服务力度,推动攻坚工作顺利开展。

安全监理工作重点范文4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难点

一、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现状

随着经济的发展,建设工程项目内容繁多,涉及因素复杂,在新形势下就要求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要不断的与时俱进,创新观念,掌握和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有效的管理方法,更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创新监管管理方法。通过加强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从根本上遏制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并整合各方面力量的共同努力来构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安全监督制度的整体完善

我国现阶段建筑工程企业建立并基本实行了实体质量监督与巡查相结合的监督制度。作为监督制度的践行载体,监督机构往往是通过对参建各方行为的监督来实施监督职能的。近几年我国很多建筑工程监督机构进行了大胆的运作模式改革,实行了具体质量监督与巡查相结合的监督方式,这种监督方式的主要特点是,首先要求监督人员绝不放松对重要部分实体的质量监督;其次是将工程的主要监督方式改为不告知、不定期的随机巡查方式,因而一旦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可以轻易予以及时通知整改,从而在萌芽阶段就将质量安全事故消除。

(二)安全监督管理呈现出差别化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往往是多原因并发,因此相应的安全监督管理也要区分对待。我国现阶段已经对安全监督实施了差别化管理,目的在于利用有限的监督资源保证工程质量。首先是在工程类型上,重点加强对大型公共建筑等涉及到城市公其安全的工程的监督管理;其次是根据不同企业和项目经理的业绩、信誉、工程质量保证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情况,对其实施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再次是加大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督力度;最后是在实体质量上,突出对技术风险较大工程的监督。

二、建筑工程安全监督难点问题分析

(一)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监督模式

这是安全监督工作的难点之源。转变职能,指的是政府在建筑工程整体项目中所应该起到的作用。我国政府当前在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方面仍然存在着高度集权的倾向,审批、定向、评价、招标等工作环节全部把持,这样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是很不利的,更重要的是腐败问题会在此条件下滋生。因此首先就是要在转变政府职能上大做文章,让政府意识到不该管的事项,就应该由于市场、公民和社会团体去运作和管理,从而打造一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平台,促进一个合理的建筑施工监管模式尽快建立和完善。而难点之中的难点,就在于通过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评价中介组织这一机构的引进,来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三级管理体制。建筑施工安全评价机构属社会中介组织,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包括资金、专业人员、设备等,并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其做出的安全评价结果负责,它可以受聘于建设单位(法人)、建筑施工企业、政府部门等单位,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适时监督评价。建筑生产安全评价的目的是为企业(项目)安全管理提供科学的标准方法和应达到的要求,使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达到实现本质安全化的目的。安全生产评价是综合评价一个企业(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组织措施的完善性以及管理者和操作者安全素质高低等。建筑施工安全评价机构做出的评价结果要及时上报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便监督管理,并可以据此来进行安全文明工地和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的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出台有关政策,成立专业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强化建设单位(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可鼓励其聘用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对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强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聘用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对企业安全生产负责。这些都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制度改革的攻坚对象。

(二)加强机构建设,规范监督工作

十几年来,全国各地虽陆续成立了建筑安全监督站,但到目前为止,基于相当有限的政府人力和执法财政等资源,质量监督站和安全监督站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现象还在许多施工单位常见。再加上了狭窄有限的经费来源,难以充分开展安全监管工作,安全监督的力度大大削弱了。因而从这个角度来说,就必须要制定一个规范标准的组织机构模式,针对的内容包括负责制及责任制问题;单位性质、经费来源问题;检查检测设备问题;组织制度行为规范问题等等。这些都需要在改革中大力加强监督机构建设工作。另外,机构建设离不开人才建设,这也是监督工作的难点所在。我国当前许多企业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的人员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方面极度紧缺,这种现象严重影响到了安全监督任务的完成。因此,加强建筑安全监督人员的学习,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从而使得他们具备专业技术知识,从而保证监督工作到位,并能够保证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得到及时的发现,进而有力保证了事前预防等工作。因此在日后的改进中,需要尽快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制度,合理划分专业,走专业化执业资格路子,保证监督检查质量。同时,督促监管人员保持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也是改进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三)建立日常监督,保证长效机制

对于只注重建筑施工安全专项大检查的做法,在改革中要极力的改变,因此要通过注重和加强日常监管,建立稽查、巡查队伍,主动出击,把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全盘纳入监管范围;同时要做好开工前的安全条件审验工作,坚决杜绝无证施工现象;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管理;针对单一的运动式检查方式要予以转变,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到位,检查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在日常检查中经常会出现非常严重的造假现象,有些错误明显与实际不符。此现象充分反映了企业不重视该项工作,也反映了严重滞后的监管力度。因此要明确,采取有力措施,把检查核对资料与现场检查有机的结合起来,根除资料造假,通过加强对施工安全资料的管理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是今后长效机制保证的重要内容也是攻坚所在。

参考文献:

【1】黄志强,浅谈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0(16)

安全监理工作重点范文5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生产责任落实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方向,以规范生产为保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县建设事业更好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轻重伤事故明显减少。

(二)同一项目部施工的单体工程面积5000平方米(含)或群体工程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项目,均必须达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三)每个施工总承包企业年内至少创建一个市级文明工地。

三、重点工作

2015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制度创新为根本,狠抓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一是全盘统筹,召开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形势运行分析会,及时调度、掌握动态、研判对策、部署工作。二是针对春季复工、夏季汛期、冬季施工等不同季节特点和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稳定要求。三是以建设项目各参建主体为抓手,强化相关从业人员的诚信管理,建立由政府、企业、群众参与的“三位一体”诚信监督保障体制。不断完善工程安全责任主体信用数据库,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奖优罚劣,努力营造“诚信得益、失信受损”的市场环境。四是完善科学全面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管理机制,将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日常监督管理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挂钩,实现对施工企业与施工现场的联动管理。

(二)以落实参建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为核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一是严格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要严格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规范安全执法监督行为。二是督促工程监理单位认真履行监理安全责任。加强对监理企业安全保证体系和现场安全监理行为的监督检查,开展监理安全责任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监理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等,充分发挥监理企业的监理安全责任,使监理安全责任、义务与理念贯穿工程监理的全过程、全环节,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三是严格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施工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特别是要改善专职安全员履职环境、提高专职安全员岗位地位,加强以班组建设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四是强化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安全责任,严肃项目人员履职管理。要把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和监理总监等个人履行职责和从业行为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监管重点,认真考核履职尽责情况。

(三)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中心,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一是继续推行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差别化管理、层级化管理、标准化管理等模式,科学配置监管资源,规范行政监管行为。进一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发挥监管效能。二是切实做好春季复工开工检查工作。督促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认真制定节后复工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自觉落实自检、自查、自纠的职责。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促进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三是认真开展季节性检查。坚持夏、秋、冬的季节性检查,检查工作按照“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原则,建立“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检查工作责任制,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重心,有效控制重大危险源。开展深基坑、高大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执法检查,推动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各方责任主体有效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职责,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风险降到最低。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以高大模板支撑、深基坑和建筑起重机械“三大顽疾”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要建立全县高大模板支撑、深基坑工程信息上报系统,及时掌握进展动态,实现动态监管。高大模板支撑工程严格执行方案编制和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深基坑工程抓好设计方案评审、施工方案论证和过程监控三个环节。要严格落实深基坑工程检测要求,加强中高层建筑工程、重点工程及周边和地质条件复杂工程的沉降观测;建筑起重机械方面继续加强产权备案、拆装告知、技术咨询和使用登记等环节监管,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管理,全面禁止非液压顶升塔吊的使用,根本上提高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方案实施监督检查,加大对未严格执行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实施、验收等程序的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积极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落实整改的工程,依法实施处罚。三是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规范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行为,严肃查处不办理安全报监等手续擅自开工、“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行为。四是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年”活动,在全县建设系统全面排查消防隐患,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彻底整治,确保全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五)以达标创优活动为载体,着力推动绿色施工。一是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将临时设施标准化、安全防护工具化、安全管理人性化、施工作业规范化等纳入评审考核指标,丰富安全文明工地内涵,不断提高创建标准。二是加强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按照《市城市建设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精神,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列为文明施工和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施工现场建立“建设单位保障、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监控、主管部门监督”的工作机制,做到“工完场地清、施工不扰民、现场不扬尘、运输无遗撒、垃圾不乱弃”。

安全监理工作重点范文6

关键词:电力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TM73;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18-0146-01

电力建筑工程包括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由于电力建筑工程所涉及的范围较广,施工周期较长,施工较为复杂,这些都给电力建筑工程施工的进度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带来一定影响,这些问题通过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可以得到有效解决。

1 电力建设工程的主要特点

1.1 复杂性

由于电力施工工程的重要性,在施工的过程中会存在许多关于技术上的难题,而且每个地方的施工条件都不相同,在不同的地方进行电力建设工程的施工都要考虑当地的社会经济、技术管理和施工规模等方面的问题,在一些地势较为复杂或者海拔较高的地区进行施工的时候,还要考虑由于地形问题带来的施工中的各种问题,或者是由于海拔过高给施工人员带来的高原反应[1]。电力建设工程的复杂性体现在这个地方。

1.2 密集型

这种特点是大型电力建筑施工中的显著特点,主要表现在这样三个方面:施工的规模较大体现了建筑工程的资金密集型;由于现在我国科技的迅速发展,应用在电力建设工程的自动化等高科技技术越来越多,这就体现了施工的技术密集型;大型的电力建设施工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施工,需要的施工人员较多,这体现了施工的人员密集型[2]。

1.3 流动性

电力建设工程因工程自身的特性,有着较高的流动性,这样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作业的流动性和施工地点的流动性:电力建设工程中在同一种设备中可能包括着多种施工技术,这就需要不同的施工人员轮换交替着来进行施工,这就体现了工程的作业流动性;施工地点的流动性体现在整个电力工程的规模和跨度较大,施工单位要根据施工项目的不同而改变施工地点,而且这种施工地点众多且杂乱,在施工的过程中因为这种流动性的特点可能会产生许多可变因素[3]。

1.4 多变性

这种多变性体现在电力建设施工中的各个部分,除了在上个部分所讲的施工过程中因为施工地点的流动会产生多种可变因素,具体在电力施工尤其是线路施工的时候,因为施工的地点一般处于室外高处,受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较大,具有一定的多变性[4]。

1.5 危险性

电力建设工程因其本身的规模程度和施工时间,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人员处于高空中进行施工作业,劳动强度大,施工环境差,这些都造成了施工的危险性。

2 电力建设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

2.1 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作为项目管理中的一部分,安全监督管理在其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其重要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地方:首先建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能够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效率,体现了社会发展中“以人为本”的重要指标。安全监督管理可以改善在电力工程的施工中的一些不良情况,比如施工的安全制度不完善、没有科学合理的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上的问题,通过对这些不良情况的改善能过提高电力施工企业的施工安全性,保证电力施工的顺利进行;电力工程是在我国发展建设中的重要工程,电力工程往往覆盖面广,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这个局部的安全事故就有可能影响到整个电网系统事故,由于电力工程项目所建设的电网是一个公用系统,电网事故会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企业的正常生产,具有严重的后果;电力建设工程由于工程的规模较大,具有多个建筑施工地点,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督难以全面把握,实施监理安全监督管理,可以全面的对每一个施工地点的安全情况进行把握,使整个安全监督管理变的更加持续有效,有利的加强了工程的安全施工[5]。由此可见,电力建设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具有较为重大的责任。

2.2 做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中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

在电力工程施工前做好准备工作。电力工程前期的安全准备工作对于整个工程是至关重要的,可以对整个项目工程进行一个全面的规划,这些准备工作主要包含这样几个方面:首先要对施工的具体方案进行研究,要保证施工方案的可靠性,对于电力工程施工中的每一个项目,都需要都相关负责人安排好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工程的实施;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电力工程由于施工难度大和施工环境差等特点,在施工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危险行,所以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是非常有必要的;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施工的具体现场进行考察,分析施工地点每一处可以发生安全问题的地方,并且提前做好英规措施[6]。

在电力建设施工中加强安全监督力度。在电力工程施工的过程中,要组织其专门的安全管理小组,严格对施工现场的每一个地方进行监督,结合电力工程施工的特点,对于那些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现场,要进行有效的实时监管,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进行每一个不同项目施工的工作人员,都要求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施工经验,对于特殊岗位的施工人员,必须要求持证上岗[7]。在安全监督管理中,要制定一个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且要求每个施工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应该记录每天的安全监督情况,以加强对安全监督的控制。

在电力建设施工完工之后仍要做好安全监督工作。在整个电力工程项目完成之后,对于安全监督工作仍旧不能掉以轻心,要把整个安全监督工作贯穿于整个施工当中。安全监督人员应结合相应的电力工程特点,组织专门的技术小组,对于电力建设工程中的一些隐患进行一一排查,对于一些在空气中并且容易受到环境影响的重要设备,更要进行仔细的检查,确保工程的质量问题[8]。

3 结 语

电力建设工程使我国的重要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安全监督管理是其中的重要环节,通过对电力工程特点的了解和把握,分析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贯穿到整个电力工程施工中,通过做好施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施工中的严格安全监督管理和施工完成之后对整个工程的仔细排查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充分保证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中施工人员的安全和施工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 谭万明.电力施工项目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对策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 产品,2015,(4).

[2] 王善东.电力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措施[J].企业技术开发,2015.(18).

[3] 江阳.对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问题探讨[J].管理锦囊,2011,(15).

[4] 邱新权.浅谈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J].中国工程咨询,2014,(2).

[5] 游阳.电力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安全监督管理[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18).

[6] 程学兵.电力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安全管理对策[J].城市地理,20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