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安全责任探析

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安全责任探析

摘要: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从监理的安全责任方面着手,探讨了监理在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的重要作用,在对监理安全责任的界定和辨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的实现方法。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

最近几年来,我们建设工程领域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因此我们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也显得十分重要。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做好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协调管理的同时,必须认真履行我们监理的安全职责,为建设工程更好的服务。

1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安全责任的界定

我们国家有许多法律、条例对于建设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总体来说,监理单位所要承担的安全责任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刑事责任,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承担的刑事责任必须是由于以下两个原因之一,一是违反我们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从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二是因为失职或渎职,从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而第二类是民事责任,这类责任主要是由于我们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由于监理人员的过失对建设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需要承担的责任。这一类的责任承担的要件,主要是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造成了损失,而产生过错的原因则主要包括了各类不作为、失职或渎职行为、应该检查不检查或者不按规定进行检查、将不合格的按合格签字、与施工单位串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等。第三种则是行政责任,这种责任主要是由行政监管单位对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以上这三类责任,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在承担刑事责任时,一定会伴随着民事责任的赔偿及行政责任的出现,反之则不一定。不论监理单位由于何种理由,恶意串通或是玩忽职守,或是本身监管水平不到位等各类原因,由于工程质量的问题而造成了工程的安全事故,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民事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还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2建设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辨析

2.1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

建设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是监理在保证建设项目“三控、二管、一协调”的基础上,同时也要考虑的一个工作。由于近年来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事故频发,因此也引起了很多让监理单位承担监理安全责任的呼声。依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来看,主要规定的监理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都是基于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出现问题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基础上的。而对于其他的相关安全责任,也正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加强对于监理安全责任的解释和认知。安全监理已经作为监理合同的一部分,用来约束监理的安全管理行为,同时赋予他们相应的权利。监理需要对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工、料、机的安全性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质量和安全技术的交底,及时制止施工单位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从管理的角度促进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积极防范施工安全风险。

2.2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的安全责任与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不相同

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全面负责管理,各分包单位无论是甲方分包还是专业分包都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由此而言,对建设工程的实体进行安全管理,还是由施工单位来进行。而监理单位并不是建筑工程实体的生产者,而是一个管理和服务的提供者。因此其需要承担的主要安全责任体现在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行为监督和管理上,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进度计划,制止施工单位的不安全行为等。因此,对于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业主应该不要多加干涉,应给予其足够的权利,才能保证监理单位能够真正管理有效。

2.3建设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与安全中介机构的不同

安全中介机构主要是受施工方或者材料供应商等单位的委托,提供相关的安全技术服务。然而建设工程的监理提供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业主,因此这两者的服务对象是不一样的。另一方面,监理与安全中介机构的服务内容与职责也不相同。安全中介机构主要提供的是安全的检测、认证与评价方面的工作,而监理单位的主要工作却是对整个工程实体,以及具体的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管理。监理单位是要保证业主对于施工单位的要求能够顺利得以实现,同时保证工程的安全完工。他们的工作更为繁杂,且持续的时间也较长,因此承担的风险也就更大。

3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的实现

3.1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加强监理队伍建设

一个明确的安全管理职责,有利于监理人员对自身的责任有一个清晰的认知,并能够进一步将安全责任细化且具体落实到每个监理人员身上。明确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现场管理人员应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监理安全责任的规定,在与业主的合同中明确自身的安全管理职责和相应的权利,从而能够更好地实现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理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审查施工方案与专项施工技术措施中的安全内容,在施工现场开展日常监理工作的同时,注重发现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国家的强制性标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加强自身监理队伍的建设。监理人员是实行监理安全管理职责的第一主体,监理人员管理水平的好坏以及自身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了其安全管理成效。因此要加强对于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技能培训,首先让他们明确自身的安全管理职责,其次是要加强他们的安全检查技术培养,同时要促进他们对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的学习,从而真正全方位的认知和实现监理的安全管理职责。

3.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安全管理

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要对施工单位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查,保证施工单位将安全管理的要求融入到整个施工管理的过程中。主要包括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措施,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是否齐全并落实到位。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是否合法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符合要求。审核施工单位的相关管理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尤其是施工中的特种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经过了岗前培训等。总之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是对整个后期施工过程安全隐患的预防,要从技术、人员和管理等各方面着手进行。

3.3施工阶段的监理安全管理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是整个工程中的重中之重,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要求监理人员全程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监理单位所要做的主要是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进行巡查,同时通过检查工程的质量来间接保证工程安全性。进行现场的巡查是一项重要的过程,巡查过程中要重点对施工现场的塔吊、施工电梯、脚手架、模板等进行检查并出具验收手续,确保相关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的安全。同时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包括安全网、安全标识的设置以及安全帽、防护服的穿戴情况的监督。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对自身的安全情况及时进行自查。一旦发现了相关的安全隐患,我们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未经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不得进行施工,情况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停工整改。

4结语

监理单位应该明确自己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以及相关的权利,加强监理人才的培养以及监理安全责任的细分与落实,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监理责任的认定。从建筑工程的准备阶段到施工阶段等各个过程,加强对于安全的管理,从而促进建设工程的顺利完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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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敏 单位:山西诚信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