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与网络广告的联系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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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与网络广告的联系

广告与网络广告的联系范文1

最新数据表明,汽车类网络广告已经成网络广告行业中的“支柱产业”,方兴未艾的电子商务类网络广告增长势头迅猛,相比之下,2010年持续火爆的房地产企业却对网络广告“不感冒”。

日前,国内知名第三方互联网数据机构缔元信与中国人民大学广告与传媒经济系联合发布《2010年中国互联网广告年度报告》,该报告的基础数据来自缔元信自主研发的网络广告智能监测系统,该系统类似一个自动化的“广告搜索引擎”,全天候实时抓取各大网站上的网络广告,并根据后台系统自动识别广告主信息、媒介信息、广告形式、广告位等网络广告的关键指标。

根据这份报告,汽车类广告位居2010年网络广告投放分行业榜单的榜首,以按照投放量和预估广告预算金额计算的出“网络广告投放景气指数”作为维度,汽车行业的投放景气指数高达15000,比第二位高出近1倍。在2010年一年中,共有2390个汽车行业的广告主(含汽车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在互联网上投放了广告,总投放量高达2424956天次(见下图)。

电子商务类广告急剧放量成为这份报告中另外一个引人注目的亮点。缔元信分析师指出,电商广告的增长得益于2010年电子商务行业的爆炸性增长;而与之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同样火爆的房地产行业网络广告景气指数偏低。

缔元信分析师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三方面,一是房地产行业本身的特点是地域性强、企业、项目众多,而且每个项目均具有较强的时间性,这种特点造成房地产类网络广告呈现出广告主数量多,但总投放量低、投放跟着地域走的特征;二是2010年总体来说,房地产市场仍属于卖方市场,一些地产商的营销动力并不强烈;三是在房地产企业的营销手段中,互联网广告的地位还不够高。从这点来看,网络媒体在房地产类广告方面还有很大的挖掘空间。

广告与网络广告的联系范文2

电影是艺术价值最高、最具观众基础的文化产品形式,围绕着电影的各种广告营销方式层出不穷,电影日益成为吸引广告主的营销平台。电影植入广告模式已非常成熟,影院贴片广告模式也正在流行。

此外,电影宽频广告随着宽带互联网的发展而风生水起,日渐被广告主所认知。手机电影广告的发展也引人侧目,未来3G甚至4G的无线通讯条件,通过手机上网看电影已不再是奢望。

对于网上视频及电影类广告,广告主要不要尝试呢?

网络视频广告快速增长

互联网数据中心(DCCI)2007年7月的最新分析表明,网络视频广告增长显著加速,下半年增长速度将达90.5%。由于网络视频视听习惯,能够更好的吸引用户注意力,达到较好的广告传播效果,更多的广告主将试水网络视频广告。由于百度、随视、点视、好耶、MSN中国、全众、新浪、搜狐等集体发力,纷纷有大的实战运营动作,网络视频广告2007年已经正式跑步出发,与游戏内置广告、社区营销广告等最有可能成为未来网络广告明星类业务。

网络视频广告形式的出现,网络广告变得多样,图、文、声、视并茂,从而激发了网络广告的影响力、感染力和诱惑力,可以达到改变或强化用户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的目的。网络视频广告形式对品牌印象的形成有重要的影响,尤其在广告认知和信息传递上效果更明显,对品牌营销效果影响非常巨大。

网络视频广告投放比例呈快速增长,成为国际一线品牌的选择,且行业范围愈加宽泛。2005年,视频广告己经成为21%的美国媒体策划人和媒体购买人员重点投放的网络广告形式。在线视频网络广告增长迅猛,2005年的年增长率是66.7%,2006年己上升到71%。运用网络视频广告,使IBM、SONY、大众汽车等品牌始终处于传播关注度最高点,取得了良好的品牌传播作用。

互联网数据中心(DCCI)的2007年最新分析表明,70.13%的互联网受众认为,如果不影响观看视频,网络视频可以有广告,比例超过7成。而认为不应该有广告的互联网受众仅占17.86%,不到2成。在中国互联网受众中,超过7成受众(73.59%)能接受的视频缓冲片/篇前广告时长为10秒以内,数据表明,如果视频缓冲片,篇前广告时长超过10秒将影响用户体验。

目前,网络视频广告多采取自动播放的模式,具有与电视广告类似的强迫性,但更具深层意义的广告营销策略是:1、视频广告可以与针对性的内容做更精准的结合,广告信息更符合受众需要,点选率自然高;2、网络广告的主流乃以效果计费,广告主自然从关注收视率、点成本、保证收视点等较为表面的数据,转为注重更实际的结果导向,而目前传统媒体购买只看收视率,无法衡量广告内容与节目内容契合的问题可获得改善;3、优质但收视率较低的节目可从较佳的回应中获得肯定。

宽频电影广告方兴未艾

与电视越来越像的互联网也在改变着传统电影。坐在电脑跟前,通过互联网观看网络电影,已为众多年轻网民所热衷,成为电影院之外看电影的时尚方式。免费网络电影中的视频贴片广告也随之出现,并方兴未艾。

广告主如何选择适合投放的媒体呢?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衡量媒体的风格、受众、平台和资源是否适合广告投放:1、传播成本是否经济。2、品牌影响是否加分。3、广告与媒体匹配度如何。而网络视频广告做为最生动有效的广告形式需要搭载同样的娱乐内容。

根据iResearch的研究发现:网民使用P2P流媒体收看的节目类型中,电影的比例最高,占到77.7%;其次是电视剧和综艺节目。来自计世资讯的数据表明:网民对视频内容的需求中,传统影视内容占40.2%,超过了网民原创内容(24.2%)和体育(11.4%)以及娱乐内容(10.1%),而在影视内容中,电影又更受欢迎。

在宽频电影中附带贴片广告,应该是广告主不错的尝试选择,互联网的巨大空间将赋予电影营销以巨大的想象力和市场空间,电影宽频广告也可以为企业营销提供比电影院更大的价值。不过网络环境中充斥着大量的盗版电影,虽然给网民带来更多“实惠”,但让品牌广告主望而却步,试想哪个广告主愿意让自己的品牌广告附加在盗版的网络电影上呢?

把品牌贴片广告附加在拥有网络版权的电影上,以互联网作为载体为广告主传播品牌,这是夸克电影网CEO李璐的商业创意。夸克电影网是现今为数不多的坚持正版电影商业模式的宽频新媒体服务商。毫无疑问,艺术价值最高的电影在网络上也具有极高的商业开发价值,而正版网络电影从根本上解决了内容经营中的合法性,扫清了互联网的版权盲区,为真正意义上的新媒体广告平台奠定了最坚实的基础。

2007年1月,夸克电影网独家拥有网络版权的金马奖影片《父子》通过夸克电影网和百度、网易、PPLive等网络院线联盟的夸克电影专区,被近百万网民观看。与影片《父子》亲情主题巧妙契合的娇子集团的贴片形象广告、“少年富则中国富,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年智则中国智,少年进步则中国进步”的娇子广告语也随之被广泛传播。

网络电影贴片广告一般分为前置式、后置式和间隙型贴片广告,目前前置式贴片广告占大多数,广告时长一般约为15―30秒,都是在用户等待视频缓冲开始播放之时强行播放。但这种电视广告的简单翻版,并不是网络电影广告的最佳选择。互联网与电视、电影媒体最大的不同是其较强的交互性、开放性,尤其是Web2.0更加突出了用户的主动性、参与性,因此电影网络版的贴片广告,必须以互联网本身的特性出发加以设计创新,以更加丰富多彩的形式不断改善用户体验,获得用户认同和参与,以获得更好的传播效果。

不过,目前受众检测指标体系的缺失,严重阻碍了视频广告价值的体现。为推动网络视频价值的真正体现,应当尽快建立起一个客观中立的网络视频指标体系。互联网数据中心(DCCI)研究部总监傅志华认为,网络视频这种新型的媒介还没有建立起一个比较健全的监测指标体系。“这就导致了广告主的无所适从,他们不知道怎样去衡量网络视频媒介的有效价值,不知道该不该投大量的网络视频广告,也不知道在整合传播营销过程中,网络视频应该占多少比例。”

广告与网络广告的联系范文3

关键词:网络广告;媒体;受众;新媒体

(一)网络广告是什么

网络广告就是在网络上登出的广告。利用网站上的广告横幅、文本链接、多媒体的方法,在互联网刊登或广告,通过网络传递到互联网用户的一种高科技广告运作方式。与传统的四大传播媒体(报纸、杂志、电视、广播)广告及近来备受垂青的户外广告相比,网络广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是实施现代营销媒体战略的重要一部分。

(二)中国网络广告的发展历史

我国的首个商业性的网络广告出现于1997年,传播媒介是比特网,其广告的表现形式为468×60px的动画广告。IBM公司与英特尔公司是在中国最早在网络上批量投放网络广告的广告主。

在那年,我国的网络广告营业额就达4800万元;人们非常乐观地揣测,我国的网络广告年营业额将大幅度上升。然而在2000年之后,网络经济泡沫开始破碎,大批中小网络公司都抵受不住互联网产业的严冬而纷纷选择了退出。网站如此,以网站作为载体的网络广告也跌入了低谷。

但事情都是福祸相依,那些坚持过“千年之难”的网络广告公司在之后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2003年,非典的光临让中国的网络广告发展突飞猛进,当年网络广告市场突破10亿,一年内市场规模增长一倍。2004年新浪、搜狐、网易公布财报,网络广告盈利丰厚,中国门户进入了全面盈利时代。2009年,金融危机的冬雪带给网络广告生机勃发的春天,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网络普及率日渐提高,网络广告不断创新进步的今天,其必将拥有更加广阔的舞台。

(三)网络广告的优与劣

(1)网络广告媒体的“优”

表现形式多样化。互联网广告是采用了文字、声音、图像、视频等集于一体的多样的表现形式,并且兼容了报纸、电视、广播的各种媒介之长。其多样的表现形式更易能吸引到受众注意力,而且网络广告制作成本比较低、时效也比较长。

具有互动性。所谓网络广告的互动性是指广告主将广告信息准备好,放在某个站点上,网络受众们都可以利用网络来查看并获取相关的商品信息。若对商品有问题时,受众可及时向广告主反映并促其及时更新信息,这些信息的传播和反馈的过程中形成了互联网广告与受众之间的互动性。

传播范围很广。网络广告传播对象是与网络相连的所有客户终端机,利用互联网将其产品、服务等信息传递到各个地方,不受空间、时间、地域限制的网络广告覆盖范围是传统的广告媒介无法比拟的。

(2)网络广告媒体的“劣”

网络媒体在可信度方面远远不如传统大众传播媒体那样值得信赖。因为网络媒体是每个人都可以创办,人们只要交取一定的费用就可以申请到网站,就可以和传递信息,也可以广告,所以说这种传播者低门槛化导致了当下网上暴力、假新闻、垃圾信息和虚假广告泛滥,从而极大的降低了网络媒体的可信度,也降低了网络广告的传播效果。这是目前网络广告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中国网络广告的形式缺乏新意与想象力。我国网络广告的在表现形式上很大部分依然是盲目的追求点击率而很少考虑到广告的新意与其创造力。在提升与扩大品牌认知度和形象及网络营销策略中,我国的网络广告还存在着大量 “不良”点击,即广告主依照网络广告的点击数和其网站的流量的多少来付费。致使其点击率不再是网络广告为营销而铺垫,而成了网站获取收入的短暂来源。因而当广告主发现产品得不到良好的销售时必定会影响广告主对网络广告的投资信心,最终使得网络广告市场的不断低迷

对网络广告缺乏良好的监管。网络广告是我国新兴的广告形式,再加上其传播主体的多样化、虚拟化、无地域性等特点,给网络广告监管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但不能因此就放弃了对网络广告的监管。我国现行的《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络广告没有任何明确的规定,这是造成网络广告行业混乱的根本原因。要把对网络广告监管落到实处,就必须出台相关法律,将网络广告纳入法律的控制范围内。

(四)网络广告的发展趋势

管理要从比较混乱的状态治理为有序的状态,也就是说要把管理更加规范化,有两个方面需要注意:一是相关部门要重视对其管理,必要时颁布了一些规范和具体要求,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公司或个人采取一定的措施,维护网络广告市场的繁荣与稳定。第二从网站本身,也必须要把网络广告管理进行合法化和规范化,网络广告人员的素质、管理体系的形成都要是其网络媒体本身需要重视的。

在价格上要趋于透明化,网站数量越来越多,一些网站为创造知名度,增加一些市场份额,把价钱都往下降,使得竞争非常激烈;另外一点,许多客户已慢慢熟悉了网络广告市场,所以在价格上必须要实行透明化。

目前,互动性广告将逐渐要成为网络广告市场的主流。互联网的互动的特性是任何一般传统媒体能不能匹敌的。我国网络广告虽然正处于初始发展状态,仍主要以旗帜、弹出广告等众多强迫式的广告为主,但随着我国网络技术的不断向前发展,互联网的互动特性必将在网络广告中得到充分认证

(五)总结

网络媒体作为一种综合了网络报纸、网络电视、网络广播、网络杂志等的新型媒体,虽然目前处在一个起步阶段,但随着科技的进步,网络广告的优势会被不断得到巩固与加强,其存在的缺点也会不断得到淡化甚至消除。在人们对网络广告日益成熟的认识态势下,网络广告也会慢慢趋于理性和科学。(作者单位:渤海大学文理学院)

参考文献

[1]李文《试论网络媒体广告的特点》兰州商学院学报.2001.6

广告与网络广告的联系范文4

关键词:网络广告 品牌形象 传播效果

品牌形象是当今市场经济中最热门的话题,它不仅受到企业的高度关注,引起消费者的高度兴趣,同时也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它甚至被提升到民族精神和民族振兴的高度。随着网络的互动特性引发品牌传播一场新的革命,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网络对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作用,网络广告也因此成为商家竞相追捧的对象和商业竞争的有利武器。自1997年3月IBM在Chinabyte的网站上发布我国第一条网络广告以来,网络广告在我国开始初露端倪,随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网络广告收入由2004年的2l亿元上升到2008年的180.6亿元,5年间增长了8.6倍,市场份额增加速度已经远远地超过了传统媒体中的报纸广告的增幅。因此,笔者探讨网络广告对于品牌传播的独特优势,并充分利用网络广告的独特优势去进行高效的品牌传播,以促进我国网站和企业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

一、网络广告品牌形象传播的误区

到目前为止,互联网广告人在网络广告品牌形象传播上存在着一个很大的误区,这个误区主要将点击率(ClzckThrough)作为互联网广告形象效果的重要指标。然而越来越多明智的广告人意识到上述做法的误导性,尤其是对旨在品牌形象传播的互联网广告而言。要提高点击率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在你的广告中免费提供一些与性有关的内容或是宣布点击该则广告便可以免费去毛里求斯旅行,就会带来点击率的飙升,但是这样获得的点击率并不能对品牌形象塑造做出贡献。一个杰出动人的创意不仅有强大的品牌形象塑造力还会有强大的行动激发力(Call to action),所以优秀的网络品牌广告确实会带来较高的点击率,点击率和品牌形象传播力之间并没有必然性的联系。点击率对于DM导向的互联网广告更为合适;若你的目标是品牌形象塑造,单看点击率是远远不够的。

对点击率的偏执,也大大损害了对互联网广告作为强大的品牌塑造工具的接受。许多广告主认为互联网广告日益减少的点击率意味着广告传播效果的减低,互联网广告面临着证实自身价值的严峻问题。很多广告人已接受了车体、户外广告无须点击便可有效的提高品牌知名度和提升品牌价值,甚至还发展出测量效果的手段,但偏偏就认为不能获得点击的互联网广告就是无效的。

其实互联网广告人是幸运的,因为互联网广告的不同于传统的特性让我们可以对点击率以外的广告接触的效果进行科学的、量化的测量。通过将Cookie与调查(survey)相结合,我们能够将对特定互联网广告要素的接触与品牌知名度和品牌认知(BrandPerception)的变化相比较;新的调查技术的出现更是能够在第一时间进行上述品牌监测。我们将能够在对具体到互联网广告中的任一元素能为品牌塑造做出什么样的贡献等问题的清楚认识的基础上,走出网络广告品牌形象传播效果的误区,将我们的品牌传播计划最优化。

二、网络广告对品牌形象传播的优势

1.传播范围广且富有弹性

互联网广告通过Internet可以把广告传播到Internet网络所覆盖的任何国家和地区。且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不像传统的广告往往局限于一个地区、一个时间段。在今日的世界,人口的流动性越来越大,互联网广告传播范围广的特性使品牌讯息持续不断地到达目标受众,让品牌突破地域性限制,与现有的消费者维持稳定长久的关系,使品牌流失最小化,同时不断开拓新市场,为建立国际性品牌搭建起坚实的平台。

互联网广告具确多重传播特性:一是互联网广告可以是大众传播。万维网上热门门户站点的首页上投放的广告,可到达全球各地上百万上亿的受众,具有鲜明的大众传播特点;二是互联网广告也可以是群体传播。在一些窄众站点以及Usenet上发布的广告、又演变成群体传播;三是当以电子邮件传递个性化的讯息时,又成了人际传播。

这种多重性使互联网广告极富弹性,可简单可深入,不受版面或时间段限制,既可以在大量的消费者中激发品牌知名度,又可以对特定的目标消费者实行一对一的传播,强化其忠诚度,展开多层次的品牌形象塑造。这是传统广告所做不到的。

2.互动性使个性化“一对一”的传播成为可能

互动性是互联网广告最本质的特征,也是最让人眼前一亮的新特点。互联网广告的互动性体现在给消费者发言的机会,并为特定的目标消费者量身定做个性化的讯息,使个性化“一对一”的传播成为可能。以塑造品牌形象为目的的互动必须加以管理和引导,即以网络为平台,进行客户关系管理,也就是精信的互动媒体部所言的“DialogManagement”,让品牌与目标消费者进行有高度个人相关性的对话,向对品牌有利的方向引导对话,建立目标受众对此种对话的依赖性,从而收到品牌宣扬的效果,并使品牌拥有客户终生价值。

互动性会带来趣味性,可提高品牌信息的亲和力,并可产生移情作用增强对品牌的好感,这也是互联网广告人性化魅力的一个方面。例如,Nike在推出其新款跑鞋时、通过悬疑型的广告将目标受众带到其为新产品开辟的网址:www.whatever.com。消费者可以为电视片选择七种结局中的任何一个,并在线观看故事的结局。这便是互动性带来的趣味性,而这在传统媒介上是不可能实现的。

3.灵活的实时性能保持品牌的新鲜感

品牌是要建立并维持与消费者的亲密关系。就好像人际交往一样,品牌与消费者的这种关系需要新鲜感来保鲜。在传统媒体上做广告、发版后很难更改,即使改动也需付出很大的经济代价,所以一种品牌在很长的时间内可能只有一则广告,至多有1-3个版本轮换,难以长久保持品牌的新鲜感,且不能及时实施和推广经营决策的变化和反映品牌环境的演变。

互联网广告则不然,它可以将品牌雷达所收集到的关于消费者、竞争状况等营销环境的新知,在第一时间反映到互联网广告上,对有可能损害品牌价值的危险因素及时反应、妥善解决,不断改进产品和服务,修订品牌策略,使品牌永远呼应消费者的需求和领先竞争者一步,保持品牌的新鲜感,让它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与时俱进,始终充满活力。

4.极大地提高品牌形象传播效果的精确性

品牌塑造与传播是一种长期的投资,也常常是相当昂贵的。广告业有一句至理名言:“80%的品牌收入来自20%的品牌忠诚者”。漫天撒网,在可能并不相关的地方浪费掉一半的广告费,而那20%的关键人物却得不到足够的关注,从而对一些人献错了殷勤,对另一些人又因为关心不够而使关系若即若离甚至感情破裂。互联网广告的出现解决了品牌传播这一矛盾,其法宝是其精确性做法。互联网广告的精确性来自三个方面:

(1)网络是需求导向型的,按受众需求来建构,并有方便受众查询的功能日益强劲的搜索引擎。许多在现实中难以清楚界定的关系较松散的人群也在网上有了据点,如爱好园艺者的社区等。关键词互联网广告更是有直截了当的定位功能:当消费者输入“照相机”这个关键词时,便表明他极可能是照相机的潜在购买者,这时,如果佳能相机向他传递品牌讯息便极容易奏效。

(2)网络的各种定位技术越来越精密。以互联网广告业的领袖企业“双击公司”为例。它研制并开发了精密的定位工具DART。DART可以保证品牌在成千上万的网民中识别其目标对象,它可以依据若干个变量瞄准潜在消费者:地理区域、语言、行业等,并且24小时监侧互联网广告活动,并自动生成报告。

(3)广告效果易于监测。通过Internet发布广告很容易通过服务器记录或是用户的Cookie或是专用技术统计出每条广告被多少用户看过、以及这些用户浏览这些广告的时间分布、地理分布;更先进的测量手段(如DART)能得出更详细的统计:比如有多少Impression,各域名有多少点击率、以及点击的时间、地点甚至Post-click Activ心(点击后的活动),这些数据往往是即时可得的,极大地方便了广告主及时检验特定品牌形象传播活动的效果,并对品牌传播策略加以调整,以保证品牌发展的每一步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少走弯路、将有限的品牌投资收效最大化。

三、网络广告品牌形象传播效果的路径

以网络经济为主的新经济即将迎来它的春天,而网络广告品牌形象传播也必将在其中探明自己的出路,培养用户的忠诚度已经成为了当今网络广告品牌形象传播的热点所在。

1.识别网络口碑传播的路径

互联网信息的传播呈现从自我传播(博客)、人际传播(IM即时聊天工具、邮件)、群体传播(论坛BBS)和大众传播(门户和垂直网站)组合的金字塔形的传播格局,1.0的传统门户和2.0的草根网站的信息相互引用。搜索引擎和各种导航网站出现后,人们寻找信息更便捷,网站相互交隔的界限被打破,信息传播的速度和互动性得到前所未有的强化。对宣传品牌形象而言,必须关注的主要网络口碑传播路径。如,新闻传播、博克传播、论坛传播、搜索引擎传播等。此外,QQ和MSN等即时聊天工具和电子邮件的人际传播也是互联网口碑传播和话题传播的重要渠道。口碑传播的影响力提高了网络广告的可信度和扩大了传播范围,可以预见在未来网络广告将最终取代传统媒体广告,成为品牌传播的主力军。

2.识别意见领袖和利益相关者

意见领袖可以将一个品牌形象说得一钱不值。同时也可以使一个品牌形象名声大振。除此之外,投诉产品服务的消费者、关切股价的股民、利益受到潜在威胁的社区公众等各种利益相关者都可能在网络论坛上发布负面信息,威胁品牌形象。因此,要据此在品牌形象传播中让网络中的“意见领袖”多一些建设性意见,少一些破坏性意见。

广告与网络广告的联系范文5

[关键词]互联网广告 监管 规范 重构

2015年,国家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对全国27个省和9个重点城市的169家网站的监测数据显示,监测广告总量385万条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10.6万条次,违法率约是传统媒体3倍以上。[1]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新媒体与传统广告业的融合滋生出网络广告这一崭新的广告形态。网络广告以其精准的效果、新颖的形式、丰富的内容备受广告主青睐;而网络传播的虚拟性、信息不对等性也让受众渐渐失去对网络广告的信心。如今,由于法规不全、监管不力等原因而造成的各种违规行为和无序状态,已经极大地干扰了网络广告业的良性运转。如何对网络广告进行有效监管已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

一、互联网广告失序的外在表现及内在动因

1、互联网广告失范的外在表现。

(1)虚假与欺诈广告充斥着互联网。

网络广告的市场准入门槛低,虚拟的网络环境为广告者创造了诸多便利。为了追逐利益不少广告主不惜传播虚假广告诱导受众,譬如顶级工艺、最受欢迎、全球首发等极限用词。甚至有一些网站通过模仿其他网站的设计来骗取网民的信任。网络信息平台的不对称让受众难以鉴别网络广告的真实性。

(2)互联网广告推送带有强制性和诱导性。

在新媒体时代,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丰富了广告传播形式,由此也诞生了一些让受众不可抗拒的网络广告:如网页弹窗式广告、诱导点击式广告、强迫浏览式广告、搜索引擎广告推广、垃圾邮件广告等等。这些方式不仅具有强制性,还极易诱导受众促成购买行为。

(3)互联网广告审查和批准不严格。

在网络技术的日益普及下,网络广告的制作、经营、变得容易、简单。越权经营广告的情况时有发生,以至于一些本应接受严格审查的广告,在网络上“肆意横行”。

2、互联网广告失范的内在动因。

(1)逐利性导致媒介主体严重缺乏社会责任。

在互联网广告这块巨大的“肥肉”面前,媒介自律则基本处于“虚化”状态。为了追逐巨大的经济利润,不少媒介抛弃社会责任,虚假信息。

(2)互联网广告的隐蔽性与多变性导致取证难监管难。

在新媒体中,利用技术的漏洞和便利,虚假广告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中找到了更多的“灰色地带”,也给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2]网络信息可以随时删除,无良广告主也可以轻松隐匿掉,逃避责任追究。

(3)互联网虚假广告受害人维权难,缺乏法律依据。

互联网的广告形态众多,具体问题在广告法这样一部法律里不可能面面俱到。而且网络信息纷繁复杂不易取证,电子证据的使用和界定我国法律中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大部分网络运营商并不愿大费周章查处虚假网络广告。因此即使受众意识到自己被骗,维权也相对困难。

二、互联网广告监管的难点及改进方向

1.互联网广告监管的难点。

在形态多样的网络信息海洋里,网络广告的监管工作效率降低。国家网信办、工信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安部等多个部门都对互联网治理承担部分职责,而具体到某一领域的网络广告治理时,各部门监管职责交叉。这导致在实践中,难以形成协调统一的监管合力,出现监管的“真空地带”,使监管有名无实。[3]

如何从浩如烟海的网络信息中抓取各类违法广告,的确是一项难度很大的挑战。我国目前尚缺乏高效精准的网络广告监测系统,执法人员耗费大量时间精力进行查找、比对和筛选,效率却并不高。

另外,执法人员在查处虚假网络广告时也困难重重。首先在对违法广告的认定上存在界定不清晰的问题;其次网络信息可随时快速变更对执法人员留存证据造成难度;再者,目前的处罚方式主要局限在责令停止、没收广告费用、罚款等,对于违法网络广告经营者违显得绵软无力。而且在网络这个虚拟空间里,处罚决定书很容易成为一纸空文。

2.互联网广告监管的改进方向。

针对互联网广告的诸多监管难点,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从外部环节来看,可以优化技术提高监测水平,提升监测的效率和精度;建立由专业人士组成的第三方机构对广告的实效性进行评估,把握取证环节;同时要健全有关网络广告的法律法规,加大处罚法力度,有效震慑违法行为。从内部因素来看,媒体要加强行业自律,严格把关广告阿布审查工作,杜绝违法广告,不能一味追逐广告收益,来者不拒。

三、互联网广告的规范重构及生态重塑

(一)互联网广告的规范重构

1.建立严格的互联网广告准入制度。

要想改变互联网广告鱼龙混杂的现状,首先要从源头上进行把关,对互联网广告经营者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备案,提高其准入门槛。在广告之前,应有相应的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对广告的内容进行审核,对不良信息进行筛选。涉及到化妆品、药品等关系到人身安全的产品在前必须要有严格的质量检测;同时,还要建立网民举报、投诉制度,有关部门一旦收到投诉将及时处理检举内容。

2.对于失范广告的主体实行严格的追责机制。

目前的互联网广告追责制度,对网络广告经营者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威慑作用。网络广告渠道多、效果精准、利润大,不少广告主抱着“即使被罚也有得赚”的心态。

因此必须加强对违法网络广告的责罚力度,通过严格的处罚机制来遏制广告主的侥幸心理。

(二)互联网广告的生态重塑

1.技术平台优化升级加强网络监控。

各网络监管部门应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细化职责区分,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开展互联网广告监管整治。

有关监测部门还需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加强网络知识培训。另一方面,要重视引进网络技术人才,开发升级广告动态监测系统,优化网络广告监测技术平台,提升广告监测水平。

2.完善相关立法及引导行业自律。

立法是规范互联网广告的有效途径之一,我国必须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使网络广告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针对目前互联网广告出现的问题,可以对《广告法》进行适当修改、补充及解释。同时依据《广告法》的原则,针对网络广告制定《网络广告管理办法》,完善有关细节,弥补现有的法律法规空白。[4]

网络媒体要加强行业自律,肩负起社会监督的职责,构建网络广告的“把关人”机制。既要树立客观的契约精神,还要树立道德意识,在利益面前约束自我,实现自我净化。

3.引入外部监督机制。

可以在网络广告过程中建立诚信制度。执法人员通过一定的渠道将广告者的诚信度向社会公布。这样诚信度高的广告者将会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关注,同时也会受到更多广告主的青睐;而处罚较多、诚信度低的广告者就会逐渐被市场淘汰。这种外部监督机制反过来还会促使广告者加强对广告的实现审查,遏制违法广告的,形成良性循环。

互联网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它是阿拉巴巴宝库,用的不好,它是潘多拉魔盒”。我国互联网经济起步不久,网络广告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许多不成熟的地方,对有关部门的审核和监管提出了巨大挑战,但挑战与机遇共存,相信通过不断地摸索与实践,我国网络广告的发展将不断规范,走上更加广阔的世界舞台。

注释:

[1]《国家工商总局:医疗广告是违法“'重灾区”》,《北京日报》2016年3月14日

[2]高梦云:《虚假广告的现状及其治理对策》,《北方文学》下半月.2011年第11期

[3]叶菲:《加强互联网药品广告的监管》,《中国药事》2012年第2期

[4]赵曦荣:《试论网络推手的监管难点及其对策》,《中国商界》2011年第2期

[5]颜春龙:《浅谈网络广告中的法律问题》,《新闻界》2004年第6期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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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伟:互联网广告一直都缺少监管,各种低级广告虚假广告泛滥,缺乏监管。第一, 要少些医疗广告,尤其是那些有明显夸大疗效的。第二, 是要有合适的部门牵头管理。第三, 搜索可以竞价,但是要更加明显的标识区别,让搜索人明显知道是广告。纸质媒体上面的广告很明显,而百度让竞价广告看着特别像搜索结果。

互联网广告跟传统媒体广告比起来,确实在内容、范围、尺度等方面都有较大不同,尤其是缺乏相关规范,为了达到效果不择手段。需要国家纳入统一监管,加强举报受理反应机制,更好的适应互联网时展。

朱哲:虚假广告会误导消费者,医疗广告更是人命关天。在经济学中,将有限的资源通过市场竞价方式进行拍卖,以实现买卖双方的利益最大化是最为认同的完全市场方式之一。至于参与竞拍的企业或个人,只要是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独立行为者,像医疗类特许经营行业又具备行业经营资质,就都可以参与竞拍。

在美国,有美国国家药房委员会协会(NABP)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共同监督和拦截,以避免不合规的医疗广告出现在搜索引擎中。中国没有这样的机构,除了依靠企业自律外,仍然亟待更加完善的行业立法与部门监管。

广告与网络广告的联系范文6

5月25日,中国传媒大学广告主研究所所长杜国清、CNNIc互联网发展研究部主任刘冰、艾瑞咨询CTO郝欣诚以及众多知名品牌广告主和广告公司代表一起参加了在上海举行的“互联网广告衡量新标准探讨――易传媒人群分析系统运用研讨会”。与会各界就互联网广告投放及衡量标准进行了探讨,并在会上得出一致结论:是时候用“目标受众覆盖比率”这一新标准来衡量互联网广告的投放了。

互联网广告衡量新标准已是大势所趋

当前,网络广告运作模式的核心正由媒体转向受众。对广告客户而言,曾经可控的、单向信息沟通方式被互联网所改变,用户的需求也被最大限度地挖掘出来,而同绕用户需求进行的广‘告投放也在逐步调整。

然而不可忽视的是,长久以来,国内互联网广告投放似乎陷入了一个怪圈。作为源头的网络广告策划一般是以“目标受众”出发制作媒介计划,但是到末端环节衡量媒体却依然是用点击率、注册率。根据comScore 2009年的研究报告,在美同网络广告中,8%的网民贡献了85%的点击数,而且点击人群偏向年轻人群、低收入人群。因此,如果仅是用“点击”衡量广告不免有失偏颇。

事实上,与传统媒体一样,如果广告主进行互联网广告投放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品牌认知度,那么关注点应该在“有多少目标受众看到了广告”,而不单是该广告的点击率。

从国外互联网广告的发展来看,运用“目标受众覆盖比率”衡量广告效果已经普遍得到广告主的认同。而大量的第三方监测平台也都瞄准广告主迫切希望以‘人’进行广告效果衡量的需求,均已推出“目标受众覆盖比率”验证报告。在国内,包括CNNIC和艾瑞咨询在内的第三方监测平台也纷纷着手推出“目标受众覆盖比率”的第三方验证服务。可以说,互联网广告的衡量新标准已经是大势所趋。

总的来说,作为广告投放,最基本的任务是有效地到达目标受众,为品牌创造与目标受众进行沟通的机会。而作为广告衡量,也要以目标受众为标准。因此,在互联网广告逐步转向“以人为本”投放的环境下,中国互联网广告市场迫切需要一套系统,可以帮助广告主在策划前根据人群优选投放媒体,在广告投放中分析人群优化投放,并在投放结束后及时提供目标人群覆盖比率。而易传媒在多年数据及经验累积的基础上,已经构建起了一套成熟的“人群分析系统”。

易传媒“人群分析系统”呼之欲出

作为中国领先的技术驱动整合数字广告平台,易传媒是第一个以广告网络形式进行广告投放的数字广告平台。成立3年来已为80~多个客户成功投放3000多个数字营销项目,拥有丰富的营销经验。

易传媒以数据为基础,建立了中国最大的基于真实行为的互联网人群数据库,为广告主找到真正的目标受众,用最能打动人的方式与之沟通,并用系统实现数据的分析和积淀,真正做到人群整合、沟通整合、数据整合。今年5月,秉承“以人为本”的广告投放理念,易传媒利用自身‘1人群整合”及“数据整合”的优势,推出“人群分析系统”(Audience Analvsis System)。该系统基于易传媒的互联网人群数据库,利用第三方数据及监测平台,结合人口特征等多维度数据,帮助广告主以“目标受众”为导向进行广告策划及效果衡最,达到人群及数据的双重整合,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的互联网广告投放和衡量。

在“人群分析系统”的技术支持下,人群和数据的双重整合策略将贯穿广告投放的全流程。投放前,调用第三方平台的人群样本数据,分析目标受众经常访问的网站,进行媒介排期的制作;投放中,根据广告实际触达的目标受众比例,在受众集中的媒体,城市、上网时间、上网场所等维度加大投放,实时优化目标受众比率;投放后,提供第三方监测平台提供的人群占比验证报告,衡量品牌广告的投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