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与土木工程范例6篇

城乡规划与土木工程

城乡规划与土木工程范文1

关键词:乡土植物城市绿化应用

中图分类号: TU986 文献标识码: A

在全国各地争创部级生态城市、建设绿色宜居家园的进程中,城市绿化建设中出现了形式雷同、绿化苗木单调、地方特色丧失的不良趋势。自古以来我国地域辽阔,植被区划类型多样,物种丰富。但是我国的城市植物研究起步较晚,而且长期以来许多错误的理念影响了各地城市绿化建设,如重引进轻培育、重外来轻本土、重草坪轻树木、重大树轻苗木等,出现绿化景观建成初期整体效果美观,随着季节变化逐步退化萎缩甚至消亡。乡土植物具有抗逆性强、适合当地的气候、土壤、水分条件,能够协调地域性自然景观等特点,如在废弃的煤厂、码头、货场、城市自然荒地以及城市中心建筑物密集的恶劣环境中都能大量发现。因此,开展乡土植物在城市绿地建设中的应用研究已迫在眉睫。

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欧洲及北美从保护自然景观出发,开始广泛应用和高度重视乡土植物,相继在城市中建成许多以乡土植物为主的生态公园。20世纪80年代以来,生态公园与城市生态绿地建设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并在众多国家蓬勃发展。澳大利亚、荷兰、美国、英国、德国、丹麦等国家均已建立了完整的乡土植物研究体系,制定了乡土植物区划,乡土植物不仅出现在城市公园中,而且开始利用乡土植物设计出动态感强烈的地域性景观。许多景观规划师和园林设计师开创了全新的设计理念,即运用乡土植物群落来表现地方景观特色。

乡土植物就是指本地“土生土长”的植物,是指经过长期的自然选择及物种演替后,对某一特定地区具有高度生态适宜性的自然植物区系成分的总称。在英国《风景园林植物配置》一书中,Dick Hoyle认为乡土植物是指未经人类作用引进的那些植物。同时他又提出了归化种的概念,指经过人工引种后早已适应新的环境并趋于野生的植物种类,包括公园中的野生植物或早期的部分栽培植物。韦氏字典从物种分布的时空范围来定义本地种,指出本地种是“自然起源于一特定的地域或地区的物种”。

确定本地种与外来种的9条标准(按其重要性排列次序)

标准 证据

1/化石证据 从更新世时期有化石连续存在。如无化石存在,则意味着物种是外来种,但这不是定论性的。

2/历史证据 有文献记录的引种可证明为外来种,早期的历史文献不能证明物种是本地种。

3/栖息地 局限于人工环境的种可能是外来种,应注意人工环境常受干扰,人们常把干扰地的本地杂草同外来种搞混。

4/地理分布 在植物中地理分隔虽然普遍存在,但物种出现地理上不连续时,暗示该种可能是外来种。

5/移植频度 被移植到多个地方的物种可能是外来种,本地种多出现于特定的地方。

6/遗传多样性 隔离的种群出现遗传差异,这种种群可能是本地种;外来种多有遗传变质,不同地方间出现均匀性。

7/生殖方式 完全进行无性生殖的本地种很少,缺乏种子生成的物种可能是外来种。

8/引种方式 物种入侵需要传播方式,解释物种引进的假说合理可行,说明物种是外来种。

9/同寡食性昆虫的关系 同亲缘关系近的本地种相比,取食外来植物的动物少。

目前对于本地种与外来种的界定标准,国际上科学界仍存在异议,上述标准也只是作为参考。我国城市植被的研究起步较晚,城市地理环境复杂,尤其天津属退海之地,在市区范围及东南部很难找到确切的乡土树种。按照国际标准来确定乡土种非常困难,很多树种难以界定。即使长期从事树木引种、驯化、应用的专家,对天津乡土树种的认识和界定也存在很大的争议。当前,许多业内专家纷纷提出建设以乡土树种为主的城市绿地,而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如何确定乡土树种。因此,建立一个易于操作和把握的标准,应具有实际意义。

鉴于乡土植物的界定标准难以统一以及操作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在综合考虑植物区系、分布连续性、生长适应性、引种依据的基础上,提出了乡土植物的“认定标准”(如下表),初步认定了天津城市绿地中生长的33种木本植物为乡土树种。

天津市乡土植物认定标准

标准 证据

1、区域范围 符合本区域植被区系

2、分布连续性 区域内地理分布有连续性

3、生长适应性 适应当地自然环境,能够结实并自播繁衍

4、引种依据 无确切的引种依据

以上认定标准虽然可以比较容易地划分乡土种和外来种,但不同专家对乡土树种的划分仍存在明显差异。如绒毛白蜡、刺槐等具有明显引种依据的外来树种,在天津水土环境下适应性极强,应用频度非常高,而且可以自播繁衍,再如石榴、葡萄等外来物种在我国已具有悠久的栽培历史,适应性强、分布范围广,是否可以作为乡土树种值得探讨,因而有些专家将其列入乡土树种,但有的专家不将这些品种列为乡土植物。

在市内六区中,分别选取公园、广场、专用绿地、街道、居住区、沿河绿地等六种类型的城市绿地进行调查。所选取的34个绿地调查点基本涵盖了天津市区各个年代建设的绿地(本项调查只调查木本植物,没有考虑草本植物)。现场调查包括各个调查点的树种种数、数量、出现频度等;资料调查了天津市三大苗圃(刘园苗圃、北仓苗圃与程林苗圃)1999年与2001年出圃苗木的树种与数量变化情况。

树种统计时按照落叶乔木、常绿乔木、落叶灌木、常绿灌木分类统计,月季不分品种,全部归为月季类。树种出现的频度=树种出现的样方数/调查样方总数×100%

根据专家咨询法提出的天津市乡土树种“认定标准”,对34个调查样点的城市绿地中分布的126种木本植物进行专家咨询评判,最后认定以下33种木本植物为乡土树种。

天津市乡土植物名录

通过对调查结果与分析总结出如下观点:

1、在调查的34个样点的不同类型城市绿地中,共出现木本植物126种,基本上代表了目前天津市城市绿地中木本植物的应用情况。根据专家咨询法认定属于乡土树种的有33种,占所有绿化树种的26%,74%的树种属于外来树种。调查结果表明,虽然乡土树种在天津城市绿化树种中所占比例较低,但其中15种树木却有很高的出现频度,而且在全市的古树名木中乡土树种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这表明乡土树种较宽的分布范围与较强的适应性。

2、树种出现频度在50%以上的有30种,占调查总数的23.8%。其中15种属于乡土树种,占乡土树种的47%。分别为:月季、金银木、丁香、西府海棠、连翘、黄刺玫、桧柏、臭椿、龙爪槐、国槐、枣树、旱柳、榆、毛白杨、桑树。我们把频度高于50%的树种列为天津市城市绿地的常见树种,30种常见树种中有15种属于乡土树种,说明原有天津城市绿地中比较重视乡土树种的应用。但是调查中也发现许多新建道路、河道两侧的绿地大量使用了外来树种,而乡土树种的应用减少。

3、33个乡土树种中,在34个调查点出现频度最高的是臭椿,为88%;其次为桧柏85%、金银木82%、月季82%、西府海棠79%、丁香79%、国槐71%、连翘62%、旱柳59%、枣树59%。这10种乡土树种中,有4种被《天津市城市树种规划》列为骨干树种。但是调查中发现这些乡土树种大多属于零星分布的状态,没有出现典型的乡土植物群落。因此,乡土树种在城市绿地植物群落的配置应用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群落结构模式、群落中优势种与建群种的选择与确定等尚需进一步研究。

4、在对126种木本植物的频度分析可以看出,频度在80%以上的有7种,其中5种是乡土树种;频度在50%以上的有30种,乡土树种15种;频度1-20%之间的有63种,其中乡土树种7种。频度低于50%的96种树木中,有18种属于乡土树种,说明天津的乡土树种还有应用和开发的空间,尤其是一些抗性强、观赏价值高的种类如暴马丁香、杜梨、银杏、香椿、柽柳、栾树等。

5、调查发现,不同类型、不同时期建设的绿地乡土树种的应用存在较大的差异。在五大道历史街区分布的83种园林植物中,乡土树种为24种,出现频度都很高,数量占到总数量的一半以上,显示了明显的优势。如臭椿、银杏、国槐、西府海棠、栾树、金银木等在此区域都表现了优良的生长状况。而90年后建设的华苑、梅江等5个新建住宅区中,使用了34种木本植物,其中仅有乡土树木5种,且大多零星使用,数量很少。

6、根据苗圃的出圃苗木资料调查,1999年天津市三大苗圃出圃乔木苗木总数138103株,其中外来树种绒毛白蜡54684株,占当年出圃苗木的39.6%;2001年出圃乔木苗木总数为122907株,其中绒毛白蜡63900株,占出圃苗木的52%。而三种出圃率最高的3种乡土树种两年的出圃总数之和却分别为:毛白杨21998株,占8.4%;垂柳57656株,占22.1%;馒头柳20894株,占8.0%。苗圃出圃苗木情况从另一个角度显示了城市绿化对乡土树种应用不容乐观的趋势。

经过详细调查研究,结合天津地域特点,对天津城市绿化建设在景观植物物种的选择上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树种规划,利用乡土树种营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城市绿地景观

城市的树种规划对增加城市绿地植物多样性、指导绿化种植设计、促进苗木生产适应市场需求、加强专业部门对城市绿地系统的管理具有决定性作用。应进一步加强树种规划和研究,尤其应将乡土树种的应用列为重要内容。在公共绿地和居住区绿地建立以乡土树种为主的植物群落,增加乡土树种出现的频度;从群落的稳定性出发,增加乡土树种的个体数量和比例,打破外来树种和新优树种一统天下的局面,构筑乡土特色浓厚、亲切自然的城市绿地景观;在居住区绿地种植柿树、山楂、山桃、苹果、梨、枣、桑等果树,既可以增加邻里气氛,也满足现代都市人的怀旧情绪;公共绿地宜确定以乡土树种为骨干树种建立拟自然植物群落的原则,增加乡土树种的园艺变种或变形,如龙爪柳、龙爪槐、金叶国槐、金枝国槐、大叶垂榆、龙爪桑、龙爪枣等,丰富城市绿地系统的物种多样性。

2、保护城市野生植被与乡土树种,有节制地引进外域特色树种

从生物多样性角度来看城市是一个贫瘠地区,保护野生植被可以维护城市的生物多样性。许多城市生态研究发现:在建筑物高度密集的区域生物多样性很低,在建筑物稀疏的区域出现的物种数目会相应增多。

截至2001年,天津市域范围内确定古树名木29种,其中14种是乡土树种,这是天津弥足珍贵的财富,也是天津许多人文历史的见证。乡土树种不仅在城市古树中占据重要的地位,而且也构成了城市的特色风貌。加强城市乡土树种的保护不仅是保护城市的生物资源,也是保护城市历史的基础工作之一。

对于天津的历史街区,在对历史遗迹比较集中的地区的改造过程中,应该制定原有绿地的保护规划,包括乡土树种的保护。改造后的绿地景观建设,应有节制地使用外来树种,以保证特定历史街区的风貌。

3、建立苗木生产基地,开发利用乡土树种

在乡土树种的推广应用中,建立苗圃、储备苗源是保证乡土树种应用的关键。园林、林业等部门应该重视乡土树种苗圃的建立。很多乡土树种抗性强、树型美观,如杜梨、桑树、构树、栾树、柽柳等,但绿化施工部门却苦于没有苗源,最后不得不放弃乡土树种的使用。目前,天津市区的苗圃大多以外购苗木为主,许多绿化中应用量较大的苗木品种,如悬铃木、合欢、雪松、泡桐等都来自外省苗木产区,已经对城市树种结构构成了威胁。利用公司加农户、建立苗木储备基地、苗木定向采购招标和定向培育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培育和应用乡土树种,是保证乡土树种应用的重要环节。

城乡规划与土木工程范文2

关键词 乡土树种;园林绿化;应用;问题;对策;江苏兴化

中图分类号 S73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1-0218-01

乡土树种是指原产于当地的树种,最适应当地的土壤和气候条件,易形成稳定的植物群落,获取最佳的生态环境效益;最能体现地方风格,具较强的抗逆性,有利于在城市中创造自然或半自然的绿化景观[1]。乡土树种在园林建设中,不仅具有一般植物的防护和保护功能,而且对突出地方景观特色具有外来树种不可替代的功能。乡土树种具有很高的生态价值,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维持当地生态平衡[2]。

江苏省兴化市地处北亚热带北缘,属北亚热带季风型湿润气候区,乡土树种资源较为丰富,在栽植、管理、保护和利用等方面已探索出一些成功经验。但是,乡土树种的发展尚不平衡,乡土树种园林绿化应用比例偏低,一些优良乡土树种的生态、经济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种质资源的保护有待加强,乡土树种的在园林绿化中的巨大潜力需要进一步挖掘。

1 兴化市乡土树种资源及应用情况

兴化市地处里下河平原,光、热、水、气资源丰富,适宜多种林木生长,林木种质资源丰富。该市2008—2010年开展的江苏省森林资源一类、二类清查结果表明,全市共有银杏科、木兰科、杉科、松科、柏科、樟科、腊梅科、小檗科、杨柳科、胡桃科、榆科、桑科、豆科、蔷薇科、悬铃木科、山茶科、楝科、鼠李科、梧桐科、木樨科、大戟科、玄参科等50多科200多种木本植物分布(乔木150种以上,灌木50种以上),其中乡土树种有银杏、侧柏、柳树、朴树、榆、榔榆、榉树、枫杨、构树、桑树、梨、桃、合欢、国槐、臭椿、苦楝、香椿、乌桕、丝棉木、梧桐、柿树、女贞、淡竹、刚竹等逾30科90种以上。该市分布最广、分布数量最多的乡土树种主要有女贞、构树、柳树、水杉、池杉、桃、梨、葡萄等,均成片分布;其中名扬中外的李中水上森林公园有超过57.33 hm2的池杉成片林,是该市森林旅游的一朵奇葩。其他乡土树种如香椿、侧柏、榔榆、合欢、乌桕、刺槐、臭椿、苦楝、丝棉木、梧桐、淡竹、刚竹等以零星分布为主,主要分布在路旁、沟旁、堤旁、墓地、村旁、宅旁等。

近几年来,兴化市在园林绿化中使乡土树种得到了初步应用,应用较多的是分布在道路两侧的行道树,如英武路从拱极台向北至严家桥1 100 m栽植的是中国梧桐,拱极台向南900 m栽植了银杏。在供电局东路及香荷小区梓辛河道路共栽植梓树1 000 m。2 660 m长的昭阳路乔木树种选择了合欢,1 300 m长的苍浪路选栽的是榉树。在滨河绿化上,兴化市应用较多的是体现水乡特色的乡土树种垂柳,而榔榆、乌桕等仅在城市公园及滨河绿化带进行孤植或群植。淡竹、刚竹常用于城市公园、单位绿化、住宅区绿化,且多为片植。

2 存在的问题

2.1 乡土树种在园林绿化中未充分得到应用

乡土树种在该市园林绿化中虽有应用,但从整体量上来看,还只占少数,应用频率不高。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人们对乡土树种认识不足,特别是多数林业绿化工程决策和设计、施工人员对许多优良乡土树种的形态特征、生物学特性不了解,在工程决策和规划施工中很少选用乡土树种,造成乡土树种需求少;另一方面是保护意识较差,乡土树种是平时人们司空见惯的树,往往习以为常,不加重视,随意砍伐。

2.2 乡土树种苗源没有形成市场

苗木生产者以经营获利为目的,乡土树种尽管繁育较为容易,但由于当地市场需求少,没有苗木单位愿意去培育。没有苗源,就不能在园林绿化中大量使用。还有一些乡土树种生长较慢、收益低,苗木生产者不愿意生产,如榔榆、丝棉木等。目前城市园林绿化中选用的乡土树种,除榉树、合欢、垂柳等少量树种是经苗圃培育的外,多数是从农村、集镇四旁、农户庭院中采挖的大树,而非苗圃中培育。

2.3 缺乏系统的开发利用研究

该市有许多具有较高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观赏价值的乡土树种,如丝棉木、榔榆、乌桕、苦楝等,由于没有进行系统的开发研究,虽然这些优良的树木已经在兴化大地上生长繁衍了很多年,但未引起人们的关注。

2.4 对乡土树种宣传推广力度不够

该市对乡土树种宣传推广力度不够,多是自发选择应用,而由于乡土树种产业化开发程度低,市场狭小。在园林绿化中,只注重提升绿化品位、档次,而忽视了用乡土树种来突出地域特色。

3 对策

3.1 加大对乡土树种的宣传

该市要通过各种宣传方法对乡土树种优良的抗劣性、丰富当地独特城市园林景观、栽培风险小、管理容易等诸多优点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园林规划工作者及各级领导对乡土树种的认识,从思想上接受乡土树种,在规划、决策中大力应用乡土树种[3]。

3.2 把好园林工程绿化审批关

该市绿化部门应在今后重点园林工程审批过程中,对绿化设计方案严格审核,将乡土树种采用情况列为项目规划设计、立项审批的重要内容,用行政手段不断提高乡土树种在园林绿化中的使用比例,使乡土树种真正成为园林绿化的 “当家”树种、“基调”树种、“骨干”树种。

3.3 加强乡土树种资源调查研究及苗木培育

要有计划地开展该市乡土树种植物资源的调查、收集、保存和利用工作[4]。加强对乡土树种的栽培、繁殖、生产和应用等技术攻关研究,培育适宜当地生长环境的新品种。建立乡土树种应用专项扶持基金,加大科研投入,建立乡土树种良种繁育驯化基地,扶持和培育乡土树种苗木骨干企业,加快乡土树种苗木产业化进程[5]。

4 参考文献

[1] 吴泽民,何小弟.园林树木栽培学[M].2版.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50-51.

[2] 赵建芹.乡土植物在城市绿化中的应用与思考—以江苏盐城地区为例[J].现代农业科技,2007(5):36-37.

[3] 赵玉玲.乡土树种在庆阳市园林绿化中的应用[J].甘肃林业,2007(3):33-34.

[4] 孙莉,孙超,孙光天.对邳州市园林绿化的思考[J].现代农业科技,2011(24):264.

[5] 杨帆,杨逢玉,郭润华.建设新疆生态园林城市的绿化策略[J].安徽农业科学,2010(9):4897-4898.

城乡规划与土木工程范文3

关键词:阜阳市;森林;增长工程;建设规划

2011年10月安徽省第九次党代会作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的战略部署后,省委、省政府把加快造林绿化、提高森林覆盖率作为建设生态强省的首要任务,提出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并列入《安徽省生态强省建设实施纲要》。现结合阜阳市颖东区实际,就森林增长工程建设中,如何切实做好绿化规划,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浅谈一点看法,供参考。

1 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安徽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总体规划》中提出的总体目标,到2016年全省新增森林面积66.7万hm2,森林覆盖率达到33%,其中,平原地区平均森林覆盖率达到22%以上。平原地区重点是全面提高农田林网建设标准,形成较为完整的农田防护林体系,为农业生产提供生态屏障。目前阜阳市颖东区森林覆盖率为17.2%,按照上述要求,到2016年森林覆盖率至少要提高4.8%,需新增森林面积至少3200hm2。

2 开展林地调查,落实造林地块

到2016年,为实现阜阳市颖东区森林覆盖率22%以上的目标,区林业局在全区范围内认真开展林地调查、摸底工作,通过调查摸底,现有宜林地如下:

2.1 主要沟河

茨淮新河、颍河、济河、阜蒙河、苏沟、三十里河、新河、蒋湾、乌江湾、倪湾。

2.2 主要铁路

阜淮铁路、徐阜铁路、阜六铁路。

2.3 高速公路

济广高速。

2.4 主要公路

省道:阜蚌路;县道:阜口路、阜胡路。

2.5 农田林网

全区约有2.3万hm2农田林网需要补植完善。

2.6 城镇及村庄绿化

有待进一步提升。

3 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为确保阜阳市颖东区森林增长工程目标的实现,根据《安徽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总体规划》和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森林长廊创建活动的具体要求,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进行绿化规划。

3.1 主要沟河

3.1.1 茨淮新河两岸、颖左大堤(颍河)两侧,国家已征用的土地要全部绿化,可新增森林面积266.7hm2。

3.1.2 济河、阜蒙河、苏沟、三十里河、新河、蒋湾、乌江湾、倪湾,两岸每侧按照30m宽度进行绿化,可新增森林面积420hm2。

3.2 主要铁路

阜淮铁路、徐阜铁路、阜六铁路两侧每侧按50m宽度进行绿化,可新增森林面积400hm2。

3.3 高速公里

济广高速两侧每侧按50m宽度进行绿化,可新增森林面积400hm2。

3.4 主要公路

3.4.1 阜蚌公路全长25km,两侧每侧按50m宽度进行绿化,可新增森林面积100hm2。

3.4.2 阜胡路、阜口路,两侧每侧按30m宽度进行绿化,可新增森林面积240hm2。

3.5 农田林网

颖东区现有农田林网面积3.66万hm2,其中60%以上的农田林网存在缺棵断带现象,需要补植完善农田林网面积约2.3万hm2,补植苗木约40万棵,折合造林面积533.3hm2,按农田林网网格面积最大不超过20hm2标准,要求乡道、村道两侧每侧栽植2行,其他沟河每侧栽植3行,生产小路、小沟适宜绿化的可单侧栽植1行,做到有沟有路必有树。

3.6 集镇、村庄绿化

颖东区辖8镇1乡,3个办事处,124个村居委会,在森林增长工程建设中,要结合美好乡村建设,积极开展创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活动,到2016年,八镇一乡集镇绿化新增森林面积180hm2,村庄绿化新增绿化面积1333hm2。

4 按照生物多样性原则,根据造林目的、用途、不同造林绿化地段,安排不同造林树种

4.1 主要沟河绿化树种搭配

4.1.1 茨淮新河。坝堤内坡河岸地可选用杨树、柳树、枫杨等耐水性树种搭配,河岸边栽植2~3行柳树,河岸地栽植杨树,坝坡栽植枫杨,坝顶栽植桃、梨、柿、枣、石榴、薄壳山核桃等经果林树种。杨树林带下前3年可播种小麦,林带郁闭后可种植中药材或养羊、鸡、鸭、鹅等。经果林下前期可套种瓜、花生、蔬菜等作物,最大限度地发挥生态防护效益和经济效益。

4.1.2 颍河。颍河大堤内坡护堤地栽植柳树,外坡护堤地栽植杨树或经果林树种,林下可按上述种、养或套种。

4.1.3 济河、阜蒙河、苏沟、三十里河、新河、蒋湾、乌江湾、倪湾等。沟河两岸每侧栽植1~2行柳树或者枫杨,其余栽植杨树,林下可种中药材。

4.2 主要铁路绿化树种搭配

颖东区主要铁路有阜淮铁路、徐阜铁路、阜六铁路等,为确保铁路运输安全,避免选用杨树及其他高大乔木进行绿化,以免对铁路安全运输造成危险,护栏网内的绿化树种以灌木和花卉为主,主要树种可选择女贞、红叶李、百日红、石楠、黄杨、桂花等,护栏网外的林地,营造经果林或作为以育代造的苗圃基地,经果林可选择香椿、桃、枣、石榴、梨、葡萄、薄壳山核桃等树种,林下前期可间种瓜菜、花生、豆类作物,育苗树种可选择常青花卉苗木或落叶树种。

4.3 高速公路绿化树种搭配

济广高速是我区境内的唯一高速公路,护栏网内、网外绿化可按上述铁路绿化办法进行绿化。

4.4 主要公路绿化树种搭配

颖东区省道——阜蚌公路,县道——阜口路和阜胡路,这三条公路都是城区进出口道路,绿化可采取城区路段和农村路段进行绿化。城区路段可采取常青与落叶、乔木与灌木,绿篱与草坪、花卉相结合,突显城市绿化特色,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休闲环境。农村路段要突出农村特色,既要考虑美化环境,又要突出经济价值,绿化要以乔木树种为主,绿化树种可选择杨树、椿树、楝树、榆树、泡桐等乡土树种。也可选择木材价值较高的梓树、楸树,还可选择香椿、桃、枣、石榴、梨、葡萄、薄壳山核桃等树种,前期林下可间种农作物,后期可种植药材或发展养鸡、养鸭、养羊等养殖业。

4.5 农田林网绿化树种搭配

目前,颖东区农田林网需补植完善的有2.3万hm2,林木大都分布于乡道、村道、中小河沟及生产小路、小沟等地方,为突显防护效益和经济效益,应以高大乡土树种为主,沟河林地应以杨树为主,乡道、村道及生产小路应以泡桐、楝树、椿树、刺槐为主,也可栽植木材经济价值较高的梓树、楸树等。

4.6 城镇、村庄绿化绿化树种搭配

4.6.1 城镇绿化。城镇绿化将按市、区住建局规划实施,着重抓好提升城区现有绿化档次,增设公园、游园设施,加大阜口、阜胡、阜蚌3条省道、县道的城区路段及城区内所有沟河的绿化投资,按照园林城市绿化要求进行绿化美化,实行常青与落叶相结合,乔木与灌木、绿篱与草坪、花卉相结合,突显城市绿化特色,结合创建部级森林城市、省级森林城市和省级森林城镇活动,迅速掀起在城区和乡镇政府所在集镇的森林增长工程建设高潮。各乡镇所在集镇要认真搞好街道绿化,每街道两侧要栽植一行常青或落叶乔木,并伴有花坛。树种可选择女贞、法国梧桐、桂花、香樟等树种,每集镇至少要建有一个2~3.3hm2的公园,集镇周围所有沟河两侧都要按50m的宽度绿化,造林面积不得少于20hm2,树种可以选择杨树、椿树、刺槐、楝树、楸树和栾树等。

4.6.2 村庄绿化。搞好村庄绿化美化是实现精神文明建设,整治脏乱差,改善农村居住环境的重要举措,因此要结合颖东区美好乡村建设,积极开展森林村庄创建活动,确实抓好村庄绿化美化工作。原则上自然村沟旁的乡土树种全部保留,村民宅院要求每人栽植2~3棵果树,树种可选择樱桃、柿、枣、梨、杏、桃、石榴、葡萄等果树,自然村周围有条件的地方,可营造小果园、小竹园、小桑园、小花园和小药园,不具备条件的可营造环村林,树种以椿、楝、刺槐、泡桐和杨树等乡土树种为主,同时要求各行政村要抓好中心村建设,按照美好乡村要求,进行绿化规划。

5 三大效益逐得步到显现

5.1 生态效益

一是庇护基本农田,减少干热风对农作物的损害。二是改善空气质量,使村、镇和城区人们居住环境、工作环境得到改善。三是减少土壤养分流失,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四是增加生物多样性,调节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或减少病虫害发生。

5.2 社会效益

一是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由于森林可防止水土流失,因此可减少大中沟河的泥沙,确保其防洪功能的正常发挥,延长水利设施的使用寿命,减轻水患。二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在森林增长工程建设中,广大群众通过整地、挖穴、栽植和管护林木可直接获得报酬2000万元。通过林下种植、养殖可获得收入5000万元,从而带动了农村劳动力就业,加快推进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5.3 经济效益

规划实施后,在保障生态优先的前提下,通过提升农田防护林,发展林下经济,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将直接增加林产品产值5000万元,储备木材50万m3,充分发挥了森林增长工程的支持作用,带动了产业发展,促进了全区林业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实现了林业总产值超过5亿元,农民林业综合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

6 主要措施

6.1 加强领导

区委、区政府要切实把开展造林绿化,促进森林增长,加快生态建设,作为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建立并落实实施森林增长工程区委书记、区长两个一把手负责制,只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才能真正引起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才能真正把森林增长工程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6.2 科学制定规划,全面落实任务

要根据森林增长工程目标,科学制定《森林增长工程总体规划》和《森林增长工程年度规划》。要层层分解,把各项任务落实到年度,落实到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及相关单位,落实到沟、河、路、城镇、村庄,落实到造林主体。要高举改善生态和改善民生两面旗帜,积极开展森林城镇创建活动、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和森林长廊创建活动,在提高森林覆盖率的同时,大力发展林业经济和林下经济。

城乡规划与土木工程范文4

1.1资源优势

根据浙江林学院植物分类专家楼炉焕教授所带领的课题组对*县植物资源调查的结果表明,*县植物资源十分丰富,共有维管束植物215科、1063属、2748种,分别占浙江省维管束植物科、属、种总数的93.1%、77.8%和70.8%,已成为浙江省植物种质资源的基因库。在*县自然植被中,乡土建群树种(在森林群落中起着领导地位,对群落更新、演替起决定作用)种类丰富,均具有一定的观赏价值、城镇园林绿化和乡村荒山、火烧山地造林用途。比如,米槠、甜槠、罗浮栲、南岭栲、丝栗栲、苦槠、卷斗青冈、硬斗石栎、黄绒润楠、木姜润楠、刨花楠、凤凰润楠、红楠、紫楠、沉水樟、木荷等等。但是至今,这么多的乡土阔叶树种在城镇园林绿化中应用很少,在乡村荒山和火烧山地造林中应用也不多。

1.2区域优势

*植物区系与我国华南、华中、华东和西南地区的植物区系,以及我国台湾的植物区系有着密切的联系。*县是华东和华南两植物区系的交汇地带,因此,*自然植物种在华东、华南地区有比较强的适应性。因此,在*县开展阔叶树种开发和产业化,前景比较广阔。

1.3城镇园林绿化的需要

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城市人口急剧增长,城市规模迅速膨胀,城市数量不断猛增,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城市化的急剧发展对整个城市生态环境带来的严重破坏,这些已成为城市进一步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的潜在的制约因素。“人类渴望自然,城市呼唤绿色”,这深刻地揭示了现代城市环境建设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更反映了现代社会人们的普遍愿望。

当前城镇林绿化四个趋势:①生态高效性。城市园林绿化逐渐步入了生态园林绿化的时期,力求更好地改善城市生态环境。②绿地植物群落稳定性。以往城市园林绿化虽然也关注了植物之间的搭配模式,但这种模式过于简单,尤其在植物间的水平结构和垂直结构配置不尽合理,因此,植物群落缺乏稳定性,需要投入大量的财力、人力和物力进行维护管理。只有在园林绿化中,模仿自然群落结构,进一步提高绿地植物群落的稳定性,才能更好地调节和改善环境状况,降低园林绿地管理和维护的费用。③趋向自然化。即追求回归自然,要求在城市中营造“真山、真水、真自然”的生态景观。④区异性。即讲求与众不同、别具一格。这种效果的实现,一方面,必须通过植物配置手法;另一方面,必须通过丰富植物种类。植物种从何而来,必须大量地依靠乡土树种。

1.4乡村荒山和火烧山地造林的需要

根据浙江省林业厅*年统计数据,全省荒山和火烧山地面积较大。其中森林过火面积,全省*-*年47983公顷。其中:*年10589公顷,*年2576公顷,*年4450公顷,*年11120公顷,*年19246公顷。温州市森林过火面积*-*年共计14300公顷,其中:*年4948公顷,*年954公顷,*年1404公顷,*年1499公顷,*年5495公顷。当然这些数字有一定的偏差,但是可以看出,森林火灾的严峻性。其原因主要集中在造林树种选择上,以往基本上选择针叶树种——松杉类树种,容易引起森林火灾。近几年,我省对荒山和过火山地造林树种选择提出新的要求,尽可能选择阔叶树种,这是一个导向,同时也给*县一个机遇。

2*县乡土树种开发与产业化效益分析

目前,关于乡土植物群落建群树种开发和产业化技术研究,在*县,乃至全省都比较少。因此,非常有必要对*县乡土树种开发和产业化技术进行研究,通过研究和产业化示范,可以为华东地区提供城镇绿化树种和造林树种。

根据笔者在*县开展的乡土树种开发示范研究表明,可以利用本县大量的荒山土地资源,种植乡土树种,发展乡土树种产业,可以为当地农民增加收入。

在本县建立1亩苗圃地,需要树种种子50-75Kg,8元/kg,则种子费为500-600元;整地、播种、除草等人工费用约为500元;肥料、荫棚费用200元。上述每亩成本合计1200-1300元。亩产苗木数量平均约*0株,每株市场价格0.2元,如果抚育管理较好,1年出圃用于造林可产生效益约为4000-6000元,除去成本可产生利润约*多元。按*年全省森林过火面积4450公顷,每公顷造林3750株计算,如果*县可提供其中40%的造林苗木,可以产生效益66.75万元。因此,*县必须抓住这个机遇,发展造林苗木。

3*县乡土树种开发与产业化模式

通过入驻*县近3年的工作,使我认识到欠发达乡镇扶贫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县比较偏远,山多地少,交通条件较差,人口相对较多。发展乡土树种苗木产业,由于土地状况的限制、农民认识不够,尚未形成规模化发展之势,但仍建立了一定的基础。

工作期间,与县、乡政府的领导和其他省科技特派员多次商讨,有必要从全县发展的层面上开展项目,依托发达乡镇,着眼于欠发达乡镇,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发展“*县乡土树种开发与产业化”项目,应以较发达的司前镇为龙头,因为司前镇苗木生产已经有基础,并且成立了花卉苗木经济合作社,所以,建立以司前镇为核心,带动其他欠发达乡镇发展该产业,采取这样的方式有利于乡土树种苗木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针对*县的实际情况,发展城市绿化苗木尤其是常规苗木缺乏竞争力,发展乡土苗木有一定的优势,但是乡土树种要打入城市绿化市场还尚需时日。然而这方面的工作并没有停止,我们已经与杭州萧山园林工程公司达成协议,负责指导开发*县乡土树种苗木产业化。从目前来讲,在*县发展乡土造林树种比较切合实际,更符合农民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所以政府应该给予支持,鼓励并引导该产业的发展。从长远来讲,适时适地发展乡土树种城镇绿化苗木不能放弃,长短结合,才能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

4*县乡土树种开发与产业化保障措施

4.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引导

农林产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都需要政府的支持和引导。所谓的支持主要是制度上的和技术的支持,切实做好农林产业的服务工作。对于*县乡土树种开发与产业化项目,农林职能部门要给予相当的重视,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扶持培育市场,监督激励该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4.2坚持市场运作模式

作为一个农林产业,单纯靠政府扶持是很难长久存活下去,还必须坚持市场规律。但是市场不是等来的,一定要积极走出去发掘市场。对造林苗木来说,不能只在*境域内找市场,还要在周边市县、周边省份培育市场。苗木市场有其运作的规律,经济合作社一定要遵循其中规律,积极制定行业标准,严格按照标准操作,有计划有步骤开拓市场。

城乡规划与土木工程范文5

一、工作开展情况。乡镇林地面积119905亩,全镇森林覆盖率现状为35.1%。近年来,乡镇的森林体系建设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建成了“一区、三园、四带、多点”的森林体系格局,一区,即乡集镇建成区;三园,即乡蔷薇生态公园、九梓林业示范园、乡中草药产业园;四带,即滁淮高速、合徐高速、张朱路、永吴路绿化带;多点,即20个行政村460个自然庄的村庄绿化以及街头绿地、游园等块状绿地,形成了点、线、面相衔接的综合森林体系,这些绿地建设对提升乡镇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人民生活环境等起到了重要作用。2018年,全镇完成成片新造林2336亩,其中高效经济林1300亩,滁淮高速补植补造220亩,道路绿化提升12.6公里,乡街道新增游园2处,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建成区绿化面积达744.9亩,绿化覆盖率38.2%。建成区绿地面积603.8亩,公园绿地52亩,人均公园绿地7.2平方米。

二、主要做法

(一)保障到位

1、组织领导到位。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工作,把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作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百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目标,把创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工作作为森林增长工程的重要载体来抓,先后成立了森林增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森林城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乡镇森林增长工程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创建“森林城镇”、建设“生态乡”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三项创建任务,把创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森林长廊”建设作为“森林增长工程”的重要工作来抓。明确了保障措施。党委、政府还定期研究解决创建森林城镇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真正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我镇已经成功创建了4个“森林村庄”,分别为九梓、高埂、西孔、南周。下一步还要申报创建8个“森林村庄”,分别是杨桥、北集、耿巷、陈集、山刘、乡、官塘、站岗。目前正在按照规划设计要求,结合各村“一事一议”项目,进行重点打造提升。

2、资金保障到位。按照规划建设总体要求,2018年我镇先后共计投入3200多万元资金用于“创森”工作(桃园路285万、东大岗路287万、中草药基地540万、集镇建成区540万、道路绿化提升80万、一事一议项目260万、管护费54万、土地流转费240万、自然人投资910万元),保障各项创建工作的展开。主要用在土地流转、绿化工程、基础建设、奖励激励机制、管护等方面。

(二)规划到位。为建设绿色生态乡,镇政府委托滁州市森源林产资源交易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按照县政府的总体规划要求,对照“森林城镇”的创建要求和各项指标,编制了《定远县乡镇森林城镇建设总体规划》,规划考虑到了乡镇的总体发展目标,即建成省会后花园,打造合肥、淮南、蚌埠、滁州、南京等周边城市市民节假日休闲娱乐的乡村旅游基地和皖东乡村振兴的示范样板。为下一步发展预留了空间和提前做好了规划。规划充分考虑了人文与自然的结合、以及森林的布局、功能和景观,对乡土树种的使用率要求达到70%以上。同时在森林覆盖率(35%)和绿地率(35%)指标上更是严格要求。

(三)宣传发动到位。为做好创建工作,镇政府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宣传、强调创建森林城镇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安排宣传、林业工作人员组织播放活动开展情况,发放《致广大林农的一封信》,在各中小学开展每天3分钟创森知识讲座,张贴宣传标语等各种形式宣传森林增长工程、森林城镇创建工作的舆论氛围。

(四)推进措施到位

1、坚持“七个结合”造林。把造林绿化与招商引资、现代农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高标准农田整治、“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脱贫攻坚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实行改造提升、扩建新建齐头并进。以长防林为重点,坚持点、线、面整体推进,大力实施公共绿地、专用绿地、生产绿地建设,通过创建整治,切实改善了广大城镇居民的生活环境。2017年对17.8公里的滁淮高速两侧森林长廊开展创建活动,每侧建成50米宽的林带;2018年对镇政务新区进行绿化亮化,绿化树木41亩、建立公共绿地35亩,在此基础上建立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和游园各一处;在耿巷村永吴路西侧建立了“义务植树基地”和“青年林”、“巾帼林”500亩;在乡村通过土地流转,成功引入中草药生产基地项目,栽种1400亩栀子花和花椒;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对乡镇街道及永吴路、蒋吴路和东大岗高速连接线17公里绿化进行了提升,桃园路4公里两侧20米绿化带完成招标,年底前建设完毕。

2、坚持“经济、生态”双收益。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经营林业,发展高效经济林。如滁淮高速两侧通过土地流转,将2000多亩土地承包给大户发展绿化苗木,鼓励承包户发展山核桃、水蜜桃、无花果等高效经济林,依托周围的环境,全力打造生态休闲采摘园,积极申请绿色产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实现经济、生态双收益目标。目前已建成葡萄、水蜜桃、春雪白桃、无花果、中草药示范园各一处,油桃、薄克山核桃示范园各三处,石榴、樱桃、猕猴桃等示范园陆续投入建设。东大岗水蜜桃获得农业部绿色产品认证,产品远销合肥、南京、苏州、上海等地,亩均纯收入10000余元。为全镇生态建设、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打下坚实基础。

3、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把造林绿化工作与村级目标考核相挂钩,由镇综合执法办和林业站牵头负责对各村造林任务落实,林长、副林长和护林员管护工作实效进行考核,对违法、违规破坏生态绿地的行为坚决严厉打击,确保把护林工作落到实处。

(五)管护机制到位

为了加强林木管护,镇党委、政府制定了“林长制”各项工作制度,明确了镇、村两级50名林长、副林长。结合扶贫公益性岗位设置,选聘了56名专职护林员,用于全镇各公园、绿地、街道和主次干道绿化管护,制定了护林公约,与各林长、副林长及护林员签订了绿化管护责任书,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存在问题:一是滁淮高速部分地段绿化档次不高,没有按照标准栽植到位,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集镇、道路已栽植的部分乔木死亡,需要尽快更换;三是部分“一事一议”绿化项目因批准较迟,刚刚履行招标程序;未能在第一时间栽种下地;四是部分护林员缺乏管护技术,需要加强培训。

城乡规划与土木工程范文6

市城乡规划部门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尽快编制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各地块的具体用途。有关县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对中心城集中规划建设区域内的集体土地及各类建设活动实行统一管理,禁止在集体土地上不按规定用途从事种植、养殖、取土、建设等行为;要加大执法和巡查力度,对不按规定用途的种植、养殖、取土、建设等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清理和拆除,并依法予以处罚。

二、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承包

有关县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集中力量和时间,组织农业、林业、国土资源部门及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中心城集中规划建设区域内的农村集体土地及地上树木、苗木、建筑物、构筑物等的现状、权属、范围、面积、数量等进行全面调查界定,建立专门档案。在此基础上,由县区农业、林业部门牵头,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逐一进行清理检查,建立土地承包台账。要按照种植、林木、养殖等用途,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对土地承包合同进行细化完善,进一步明确承包土地的用途、承包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并督促承包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从事生产活动。属于种植、养殖等用途的,农业部门要及时换发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属于林业用途的,林业部门要督促承包方依法申请办理林权证,并严格遵守相关种植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林权证,作为今后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依据。

加强对集体土地承包管理,中心城集中规划建设区域内集体土地上进行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和发展林果业、渔业、畜牧业的,需逐级上报有关县区农业、林业部门同意,并报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部门备案。要建立集体土地承包情况定期检查制度,对违反土地承包合同,擅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不遵守相关种植规范等行为,由县区农业、林业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及时予以制止。不听劝阻的,建议村集体依法解除承包合同。

三、加强集体土地建设管理

有关县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对中心城集中规划建设区域内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的权属、性质、面积等进行全面调查,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建立健全集体土地建设管理制度,中心城集中规划建设区域内集体土地上未经市城乡规划等部门批准不得新建房屋;已纳入近期城市建设规划的集体土地上不得改建、扩建房屋;纳入城中村改造或农村住房建设的,新房建设完成后必须拆除旧房并退还原宅基地;确需改造的危房,必须由具有相应房屋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鉴定报告;严禁在村庄规划的建设用地范围外建设房屋。

四、严格实施集体土地征收

要严格按照“两公告一公示”程序,切实加强拟征收土地公告环节的工作。市、县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后2日内,土地征收实施主体国土资源部门组织财政部门、土地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被征地村、被征收土地联产承包户或土地使用权人等组成专门工作组,开展征地勘测调查,核定征地红线图,进行征地测量放线,对拟征地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面附着物的种类、数量等进行现场调查、清点、核实,形成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并由参与现场调查、清点、核实的各方共同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当场复核。要加强征地勘测调查过程中的相关技术支持,采取录像、照像等方式固定青苗和附着物情况。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积极支持配合征地调查,拒不配合的,调查结果由国土资源等部门与被征地所在乡镇(街道)和村有关人员签字并进行公证;阻扰征地调查,拒不提供有效权属证明,造成调查不实或漏项的,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承担相应责任。从拟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上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突击种植树木、苗木、开挖鱼塘及其他养殖,突击抢建塑料大棚、蚂蚱棚、温室和看护房等设施,新上设施农业及其他生产经营项目,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五、依法实施征地补偿

市、有关县区和开发区国土资源、财政部门要依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保证土地征收补偿费用按规定及时足额到位。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执行省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严格依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日照等八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并参照近期执行的中心城南展片区及重点市政道路用地内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予以补偿。没有明确补偿标准的,由市物价、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核定补偿价格后予以补偿。在征地过程中,对征地补偿标准有异议,达不成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由市、县政府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报省政府裁决。

六、切实保障和改善群众生活

在依法征收集体土地的同时,有关县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征收补偿有关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确保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属于个人或承包经营者所有的附着物、青苗以及房屋拆迁补偿费,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给个人或承包经营者。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向村民公开使用或分配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对严格依照土地承包合同进行种植、养殖、建设的群众,在征地补偿时给予适当奖励。要加快建立被征收土地农民就业保障制度,将被征地群众纳入失业登记范围和就业服务体系。符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条件的,优先纳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坚持以城市建设带动乡村建设,市和县区有关部门制定项目用地区域规划时要充分考虑被征地村集体安置用地预留,积极支持被征地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在乡镇(街道)统一组织下,被征地村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担城市建设项目的建材运输及项目建成后的绿化养护、卫生保洁等工作。在城市配套设施规划建设时,要尽量满足被征地村需要,让失地群众共享城市发展、设施完善、功能提升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