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内容范例6篇

特殊教育内容

特殊教育内容范文1

关键词:?教学对象?教学环节?教学目的?特殊性

《舞蹈艺术欣赏》课程作为素质教育的一部分,已成为当今针对高校文理科大学生开设的一门艺术课程,这在中国教育史上是一项新突破。正因为“新”,所以,《舞蹈艺术欣赏》课程在全国还没有制定统一的教学大纲和统一的教材,出现了随意、松散、杂乱、“各自为政”的不规范局面,这样势必会影响到对“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如何合理、科学地构建《舞蹈艺术欣赏》课程,是我们当前急需认真研究和探索的新课题。作为《舞蹈艺术欣赏》课程与舞蹈专业课程不同,有着它自身的特殊性和规律性,本文试图从教学对象、教学环节、教学目的这三方面作为切入口,对高校素质教育中《舞蹈艺术欣赏》课程的特殊性以及学科建设方向进行论述。

一教学对象不同,是形成其特殊性的客观原因

《舞蹈艺术欣赏》课程在教学对象上与舞蹈专业的不同,是形成其特殊性的客观原因。《舞蹈艺术欣赏》课的教学对象是高校文理科大学生,而不是考入高校舞蹈专业的学生。正因为教学对象的特殊,所以有必要对教学对象作个基本的了解,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作为跨世纪的有学识、高智商的大学生,究竟对舞蹈知识掌握多少?当我走进的已不是宽畅明亮的有镜子、把杆的舞蹈教室,而是走进有多媒体设备的阶梯教室;面对的也不是身穿练功服的舞蹈学生,而是端坐在课桌前的文理科大学生时,我就注意对学生进行了调查。我给学生上第一堂《舞蹈艺术欣赏》课,学生对舞蹈知识的“无知”,观看舞蹈作品时的“茫然”,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我问学生“你们谁能解释什么叫舞蹈吗?”全场鸦雀无声。“你们看过哪些舞蹈?”只有一两声附和《天鹅湖》。“知道什么是‘现代舞’吗?”教室顿时活跃起来,七嘴八舌,交头接耳,接着报出一连串的名称“街舞”、“芭啦芭啦舞”、“劲舞”、“霹雳舞”、“韩国组合舞”。“为什么认为是现代舞?”“因为是现代流行的,是现代人跳的舞。”由此可见,普通高校大学生这个知识群体对舞蹈知识的匮乏与他们所掌握的科学文化知识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深刻地反映出因缺乏美育而导致不完整教育的结果。如何填补大学生舞蹈知识方面的“缺失”和“空白”,目前在高校开设的《舞蹈艺术欣赏》课程正是解决大学生舞蹈知识匮乏的有效途径;是沟通大学生与艺术的“桥梁”;是舞蹈教育的具体体现。“在普通高校中开展舞蹈艺术教育,恰恰能够使教育的文化功能和对灵魂的锻造功能融合起来……,借助舞蹈艺术品的媒介,塑造他们的情感,锻造他们的灵魂,培养他们的团队意识、集体主义精神,培养他们的审美修养和艺术表现力,提高他们的抽象思维和发散性思维能力。”①显而易见,开设《舞蹈艺术欣赏》课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任何一门学科所不能替代的。正由于这门课程教学对象的特殊性,所以对与之相关的教学环节、教学目的方面的研究尤为重要。

二授课时间不同,是形成教学环节特殊性的主要原因

《舞蹈艺术欣赏》课程在授课时间上与舞蹈专业的不同,是形成其特殊性的主要原因。《舞蹈艺术欣赏》课程的授课时间安排仅是一学期,而舞蹈专业的授课时间安排则是四年。正由于授课时间的“短”“少”,因而更加深了这门课程的难度,所以必须在教学环节的诸方面进行调整和改革,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达到最好的效果。

1在教学内容的这个环节上,必须精炼、浓缩,直接从欣赏舞蹈作品入手,使学生最直接、最直观地感受舞蹈。在赏析舞蹈作品时,不能从孤立的、静止的角度来分析,也不单是从舞蹈形式和动作来赏析,而是要把舞蹈作品放在历史和文化的大背景来欣赏。把舞蹈的源流、文化、历史结合起来;把舞蹈的特性、种类、形式、内容联系起来;把舞蹈的音乐、道具、舞美、灯光综合起来,让各方面内容融为一体,调动学生头脑里的知识储存,激活丰富的想象,让他们从一个个“具象”的舞蹈作品,来把握舞蹈的“意象”和“内核”。由于授课时间的限制,课程教学也不可能“面面俱到”,要有所侧重、“点面结合”。首先应以欣赏中国民族民间舞作为重点,因为民族民间舞是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是中国舞蹈的精髓。要让学生通过有限的课时,在对舞蹈的审美体验中感悟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进而增强我们的民族凝聚力,激发我们的民族自信心。另一个重点则是现代舞,因为现代舞是当今青年学生最想知道和了解的,但他们对现代舞的理解仅停留在浅层次上。“现代舞是一种观点,一种对当代世界中艺术功能的态度。”②“在现代舞者的眼里,美已不再是至高无上的概念……。”③在欣赏现代舞作品时,学生忽然会感到与想象中的现代舞差距甚远,甚至会觉得现代舞“晦涩难懂”“莫名奇妙”。通过具体的舞蹈作品欣赏,让学生在欣赏的过程中,打破传统的审美方式,注重到对人性的关照;进而了解现代舞对传统的叛逆、对程式的解构、对个性的张扬等特点。

2在教学方法的这个环节上,应运用“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方法。《舞蹈艺术欣赏》课程虽然不是形体训练课,但舞蹈是以人体动作来表现的艺术,“动”是舞蹈的核心,没有“动”则不成为舞蹈,课堂上应该把舞蹈知识与舞蹈动作有机地整合。要让学生“动”起来,用自己的身体去感悟舞蹈,例如,可以在课堂上教授古典舞的“小五花”、蒙族舞蹈的“硬腕”、壮族舞蹈的“凤凰掌”等简单的、典型的舞蹈动作元素,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发挥学生的联想、想象,让学生在欣赏舞蹈作品时加进自己对动作的感受,把所学的舞蹈知识灵活地运用到欣赏过程中。

3在教学手段的这个环节上,利用先进的多媒体进行教学。由于本课程的特殊性,舞蹈专业传统的“口传身教”“按部就班”的教学模式显然不合适。再之,舞蹈是一门视听结合的综合性艺术,音乐在舞蹈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音乐给舞蹈以想象,舞蹈给音乐以丰富。所以在课堂上应充分运用多媒体的现代化教学手段,给学生营造一个多视角、全方位的音画空间,积极调动视听觉,使其在欣赏时能身临其境地感受到音乐和舞蹈的各自特色,以及和谐的魅力,达到一种“悦心畅神”的审美境界。

三教学目的不同,是形成其特殊性的根本原因

《舞蹈艺术欣赏》课程在教学目的上与舞蹈专业的不同,是形成其特殊性的根本原因。《舞蹈艺术欣赏》课程的教学目的旨在培养具有审美能力、创造能力、完美人格、全面发展的跨世纪人才;而舞蹈专业的教学目的则是培养艺术团体的舞蹈演员。正因为教学目的不同,加强对学生审美能力和创造能力的综合培养,是这门课程的重中之“重”。

首先是审美能力的培养。舞蹈不仅是人文教育的一部分,也是艺术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但由于中国高校艺术教育的滞后,青年学生在艺术上的“营养不良”,导致心理上的不健全,对真、善、美的认识和理解出现了偏差。诸如自我个性膨胀、审美取向扭曲、爱情至上、信仰危机等,导致人变得越来越现实,越来越浮躁,越来越功利。青年人光有科学文化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有真、善、美的良知,有完美的人格,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舞蹈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意识形态,以人的思想情感为核心,利用肢体语言这个特殊的载体,体现着一定的时代精神和道德情操,反映着一定的文化特点。“优秀的艺术作品,总是在帮助人们认识生活的同时,也教育人们对生活采取正确的态度和看法,培养人们美好的道德情操,促进人们奋发向上。”④欣赏一部优秀、健康、向上的舞蹈作品可以唤起人们的美感,起到陶冶情操、净化心灵,完美人格的作用。通过《舞蹈艺术欣赏》课程使学生在对人体美、人体动态美以及舞蹈之美的审美活动中,提高分辨真假、善恶、美丑的能力。

其次是创造能力的培养。“创造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是艺术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美育的最高境界。”⑤《舞蹈艺术欣赏》课程不能只停留在培养审美能力的层面上,而更重要的是挖掘潜质、开拓思维、提高创造能力。对于文理科大学生来说,创造能力不是指具体的舞蹈创作,而是将舞蹈欣赏作为催化剂,激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进而在自己的学科里发挥创造力。在人们的眼里似乎科学与艺术之间没有什么联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李政道教授很精辟地阐述了科学与艺术的关系:“科学与艺术是一个硬币的两面,谁也离不开谁。”中国舞蹈教育理论家吕艺生在《舞论》中也说到:“实际上,我们每个跳舞的人,几乎无不天天使用90°、180°、720°等数字概念,天天生活在“一八零”的几何图形中。”由此可见,科学与艺术是相通的。科学与艺术共同的目标都是认识客观世界,共同的特点都是以丰富的想象力为心理背景,没有想象就没有创造。注重学生创造力的培养,是课程教学目的的关键,“从广义的教育和教学的角度看,学生解决问题能力的发展和高层次思维技巧的发展,是生活和工作中获取成功所必须的,因而在教学中必须受到严肃的关注。”⑥通过《舞蹈艺术欣赏》课程,提高文理科大学生的综合能力,使他们不仅掌握舞蹈基本知识和舞蹈种类风格的特点,还对舞蹈形成的历史、人文、生态、风俗等都有进一步的了解,更重要的是对他们的专业特别有帮助。一位外语系的学生写道“对于外语系的同学来说,舞蹈欣赏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如芭蕾舞等多种经典舞蹈都起源于国外,对我们了解外国文化,促进外国文化的普及,对于开拓视野,以及对外国文明的理解和深入有很大的帮助。”文科的学生也深有感触地说“文学和艺术是密不可分的,历史上无数的文学家和艺术有很深的联系。艺术给文学创造带来灵感和动力,文学给艺术主题和思想……通过这门课的学习,在课程中对各种舞蹈作品的欣赏,使我们加深了对艺术的认识,对我们在文学方面的认识也增加了更新的材料。”“我的专业是数学,一直以来我都希望数学符号能如音符般跳动,思维能力如舞步般流畅,其实音乐与舞蹈与数学是交融的……”这是一位理科学生的体会。从学生们的心声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开设《舞蹈艺术欣赏》课程有利于促进他们的专业学习,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审美能力和创造能力。

今天,舞蹈教育已经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年—2010年)》的颁布,使《舞蹈艺术欣赏》课程的特殊功能在高校素质教育中越来越凸现。我们相信《舞蹈艺术欣赏》这门课程在高校已不再是“点缀门面”“附庸风雅”,它将在探索和研究中发展,在发展中不断地健全和完善,并将会建立独立的舞蹈学科体系,为中国培养更多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复合性、创造性的跨世纪人才,发挥它不可估量的作用。

参考文献:

①《舞蹈艺术教育》杨仲华、温立伟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②《肉体的叛逆》刘青弋著北京舞蹈学院出版

③《万般风情弄清影》陈洁著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年版

④《艺术概论》王宏建主编文化艺术出版社2002年版

⑤《人体律动美育》郑慧慧著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特殊教育内容范文2

一、“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培养的背景分析

(一)“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是我国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要求

2012年9月,教育部等多部门联合《关于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第一个专门针对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文件,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在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力度方面,文件指出“改革培养模式,积极支持高等师范院校和医学院校合作,促进学科交叉,培养具有复合型知识技能的特殊教育教师、康复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师范生具有指导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能力。”[2]这是复合型教师培养首次出现在政策文本中,也成为近年特殊教师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2014年1月教育部联合多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指出“鼓励高校在师范类专业中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培养师范生的全纳教育理念和指导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教学能力。”[3]虽未明确言及“复合型”,实则指出师范生培养中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知识技能的“复合”。其后,2014年8月,《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明确了卓越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模式改革的目标和内容,“适应新时期特殊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重点探索师范院校与医学院校联合培养机制、特殊教育知识技能与学科教育教学融合培养机制,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促进学科交叉,培养一批富有爱心、素质优良、具有复合型知识技能的卓越特殊教育教师。”[4]复合型知识技能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成为当前我国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特殊教师教育改革的主要方向。

(二)“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模式

改革是实现特殊教师教育改革的现实路径以“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培养为契机所进行的特殊教师教育改革将为我国特殊教育发展带来新的契机。随着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尤其是近年来特殊儿童高中教育和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特殊教育学校对学科教师的需求也越来越突出。目前我国特殊教育教师培养中很少或根本未涉及学科教育的相关内容,[5]所培养的教师大多缺乏“学科背景”,在择业和专业发展方面面临一定的障碍。探索“特殊教育知识技能与学科教育教学融合培养机制”成为解决这一现实问题的有力途径。特殊教育对象的多样性、复杂性,以及特殊教育工作的艰巨性决定了特殊教育师资队伍结构的复杂性。特殊教育工作不仅需要专业化的学科教师,同时需要有康复训练师、言语矫正师、心理咨询师等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如美国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结构就包含特殊教育诊断专家、科技辅具专家、特殊教育管理者、早期干预专家等多种专业人员。[6]但是,一直以来我国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以提高教师的数量和质量为目标,却较少考虑教师队伍结构的合理性这一问题,各类专业人员的缺乏已成不争事实。[7]特殊教育教师康复训练能力普遍不足,康复人员受制度因素制约难以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工作,或因特殊教育相关知识能力不足,难以胜任面向特殊儿童的教育康复工作。在一项对全国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需求的调研中,对康复教师的需求被排在了第二位。[8]当前特殊教育师资或康复人员培养机构中师资、环境及其他教学条件等多方面的限制,[9]也阻碍了兼具教育、康复跨学科知识技能人才的培养。因此,师范院校与医学院校联合培养,促进学科交叉,成为解决当下特殊教育教师培养问题的一条路径。

(三)“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是应对融合教育发展趋势的重要举措

特殊教育发展至今,融合教育成为普通学校难以回避的一个问题。特殊儿童在普通班级能否获得适当的、有效的教育,普通教育教师是否具备一定的融合教育素养将成为重要的影响因素。这就要求调整普通师范生的培养目标,更新教师教育内容,确保从事随班就读班级教学的教师具备一定的特殊教育知识和技能。尽管多项政策中都有关于普通师范院校应当有计划地设置残疾人特殊教育必修课程或者选修课程的要求,但在具体操作中并没有得到落实,目前国内的普通教育教师培养体系与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体系仍相互独立。普校教师的职前与职后教育并没有系统地包含特殊教育知识内容,资格证书的获得与考核很少包含特殊教育元素。因此,随班就读师资质量得不到保障,普通学校教师不能够很好地满足课堂上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学习需求,随班就读质量堪忧。因此,具有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教学能力的“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成为应对我国融合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的内涵阐释

“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正是特殊教育快速发展以及教师教育改革所提出的重要内容。那么,何谓“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这是“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培养中需解决的根本问题。这就需要进一步明晰在当前我国特殊教育的现实背景及未来发展趋势殊教育教师应担当何种角色?应具备哪些专业素养?这是解读“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内涵的重要依据,也是特殊教师教育改革中确定教师培养目标的核心要素。

(一)新时期特殊教育教师的角色

长期以来,各界将特殊教育教师等同于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实则,特殊教育教师包含了所有直接从事特殊教育的一线教师,[10]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普通学校中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巡回指导教师、资源教师等。当然,目前国内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结构并不似西方特殊教育发展鼎盛的国家一般——各类教师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细分的教师队伍,学界所构想的多类型、结构合理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理论在当下也仅是构想而非现实。因此,当下国内特殊教育教师将承担着除了教育教学外的其他责任,特殊教育教师的角色将不再仅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教书匠”,而是兼具“康复者”、“随班就读指导与推进者”等多种角色的“复合型”知识技能的专业工作者。作为“教育者”,包括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随班就读教师在内的各类特殊教育教师都应将此作为自己的首要责任。特殊教育教师应掌握特殊教育的基本知识、技能,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及专业课程知识、个别化教育教学设计和实施能力、环境创设和利用的能力、评估能力、沟通合作能力等。[11]特殊教育教师还应兼具“康复者”角色,在当前康复人员不足、专业康复工作者缺乏特殊儿童心理、教育相关知识的现实背景下,在学校中满足特殊儿童基本的康复需要,实现教育与康复的有效结合。[12]在融合教育的推进中,特殊教育教师将成为促进随班就读的重要支持力量,成为“随班就读的指导和推进者”。在融合环境中,承担特殊儿童教学任务的普通教师是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直接实施者,兼具一定的特殊教育知识技能是有效实施随班就读工作的基本要求。资源教师和巡回指导教师是为随班就读的特殊儿童及教师提供专业支持的人员,是随班就读工作的重要指导者。[13]当前我国随班就读支持体系尚不完善,我国的特殊教育教师培养体系中也并未设置培养资源教师、巡回指导教师等专业人员的专业,巡回指导教师一般由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担任。[14]因此,尚未进一步细分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必然承担起随班就读推进与指导的职责,为普通学校的随班就读工作提供与特殊教育相关的专业支持。这就要求特殊教育教师必须同时具备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能力,以满足当前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现实需要。

(二)“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的内涵

基于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多重角色分析,“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应兼具特殊教育能力、学科教育教学能力、康复能力、普通教育能力等多领域知识和技能。但是,复合型教师并非全能型教师。面对教育实践中的不同需求,对不同工作场域殊教育教师的各领域能力要求各有侧重。结合当前我国特殊教育实践的现实要求,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能力的“复合”体现为如下三个方面。1.以“特教知识技能与学科教育教学能力”复合为主的特殊教育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特殊教育教师不仅需要具备特殊教育的能力,还需兼具学科知识和专业基础,即了解所教学科的核心概念、结构以及研究工具,能够组织知识、具备整合跨学科知识的技能;能够使用一般学科课程和专业课程知识为特殊儿童提供个别化的教学活动;能够调整学科课程和其他专业课程知识(例如,策略性、社会性发展、情绪发展、自理能力的各类课程),使其适用于特殊儿童。[15]当前特殊教育向高中教育及高中后教育的延伸,使得特殊教育中对学科教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学科教师的需求更加迫切。但是,很少或根本未涉及到学科教育的相关内容是当前我国特殊教育教师培养中的缺陷。[16]因此,以学科教学为主的特殊教育学校的专任教师,应朝着“特教知识技能与学科教育教学能力”复合的方向发展,从而更好地为学生提供适合的课程内容和恰当的教学活动。这也是卓越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模式改革所提出的要求。2.以“教育与康复”复合能力为主的特殊教育教师“教育与康复”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指既具有基本的教学能力,又具备康复训练技能;既掌握教育学相关知识,又了解多种特殊儿童康复知识的专任教师。对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的“复合型”能力要求侧重“教育与康复”能力的复合。在当前我国轻、中度特殊儿童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现实背景下,特殊教育学校中学生的残疾程度越来越严重,对康复的需求也愈发迫切。因此,具有“教育和康复”能力的“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成为满足当前特殊教育学校教育与康复双重需求的主力军,加快“教育与康复”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成为解决特殊教育师生供需紧张,实现专业化师资建设的有效途径之一。[17]当然,在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学实践中,承担不同类型工作的教师的各领域专业能力要求也并非完全一致,而是各有侧重。承担教学工作的特殊教育教师应掌握扎实的“特殊教育知识和技能”及基本的“教育康复”能力;而以康复工作为主的特殊教育教师则需具备扎实的“教育康复”能力,兼具基本的“特殊教育知识和技能”。3.以“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能力”复合为主的特殊教育教师目前,随班就读已成为半数以上特殊儿童就学的主要方式,[18]普通师范生培养中融入一定的特殊教育知识技能,将是帮助普通教师有效应对班级中的特殊儿童的重要途径。另外,在我国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的格局下,大量特殊教育资源集中在特殊教育学校,传统隔离式教学场所的特殊教育学校将成为区域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充分发挥其“骨干”作用。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将在随班就读中承担起资源教师及区域内巡回指导教师的职责。故而,以“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能力”的复合为主的特殊教育教师就是指兼具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能力,能够满足融合教育需要的特殊教育教师。但是,在实践中,面对特殊儿童需求的多样性,实施随班就读的教师队伍也应是一个多层级的结构。[19]即,以“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能力”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应由专业水平不同的各层级特殊教育教师构成,包括:①掌握普通教育知识技能并具备一定特殊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普通教师;②能够为随班就读的特殊儿童提供跨专业、跨学科特殊教育和辅导,同时为其他教师提供专业咨询,承担校内随班就读教师培训工作的资源教师;③具有更为广阔的知识、技能和丰富的融合教育经验,对特殊教育理论和实践有深入研究的巡回指导教师,他们负责区域内各学校随班就读实践的督导、教师培训等工作;他们一般在需要时介入学校教育,为有困难的儿童提供专业的评估与干预,为教师提供专业指导和咨询。总之,“复合型”这一概念既消除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藩篱、打破教育内部各领域间的隔离,也凸显了特殊教育与医学学科交叉的实践模式。“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并非集所有能力于一身的全能型教师,而是兼具某些知识技能以满足特殊儿童发展需要的专业人员。它是根据当前我国特殊教育实践所需,对特殊教育教师能力结构的拓展与丰富,是对当前不同工作场域中、不同职责的特殊教育教师能力结构中重要领域的突出与强调。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的提出仅是解决当下我国特殊教育发展中师资队伍结构不完善、专业人员不足等现实问题之所迫,而非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终极目标。

三、“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培养的建议

(一)准确定位培养目标,调整培养方式

基于“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的内涵,其培养目标也应是多样化、多层次的。不仅包含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养,也包含随班就读师资;不局限于“特殊教育知识技能和教育康复能力”兼具的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培养,也涵盖融合教育的生态环境下,“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知识技能”兼具的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因此,各培养机构要结合自身定位和资源优势、以及学生就业区域内教师需求的数量和结构现状等,准确定位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与“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培养目标相适应,培养方式也应多样化。例如,“4+2”模式培养兼具“特殊教育知识技能和教育康复能力”的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这种培养模式下,特殊教育专业师范生或康复专业学生先完成本专业课程的学习,再借助医学院校或师范院校的教育资源学习基本教育康复知识和技能或一定的特殊教育知识技能,满足特殊儿童教育康复的需求。“4+1”模式培养从事随班就读的教师或兼具“特殊教育知识技能和学科教育教学能力”的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这种培养模式下,学生先学习特殊教育专业知识技能,再提升随班就读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以适应随班就读工作的需要;或者特殊教育专业与其他专业合作,非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先学习学科知识,再接受为期一年的特殊教育知识技能培训,培养各类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的学科教师。

(二)建立跨学科、跨院校的机构合作机制,优化教师教育师资队伍

“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需要来自各医学、教育学、及其他各学科专业人员的支持,也需要具有丰富经验的优秀特殊教育工作者的支持,因此,高校应整合优化各学科教师资源,建立跨学科、跨院校的机构合作机制。例如,师范院校特殊教育专业与医学院校康复专业建立跨院校合作,与特殊教育学校或随班就读学校合作,培养兼具“特殊教育知识技能和教育康复能力”的“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特殊教育专业与中文、数学等学科专业建立跨院系合作,培养具有扎实的学科教育教学技能和特殊教育知识技能的复合型教师。

(三)建立模块化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形成多领域互补的课程体系

“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应掌握不同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其培养中的课程体系也应更突出模块化、综合性、选择性和实践性。各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应根据自身优势和资源情况,基于优势资源互补的理念,拓展各领域课程模块,打破传统特殊教育专业固化的课程体系。在课程设置时,突出综合性,注重课程间的联系,增强学生整合跨学科知识技能并应用于实践的能力。此外,在课程内容中突出实践导向,紧密结合教学实践,在课程中充分融入优秀的教育教学案例,将特殊教育学科前沿知识、课程改革和教育研究最新成果充实到教学内容中。在组织课程内容时,可以使用模块制、按需设计内容、加强实践环节等措施,使教学内容更加系统化。

(四)改革教学方式方法,开展规范化的实践教学

诚如《关于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政策要求我国现有的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机构“改革培养模式”,这种改革不应仅局限于培养体制上的变革,只强调不同类型院校和不同学科之间的合作;还应从改革教学过程中去理解,“加强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基地、课程教材等基本建设”,“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强化实践教学环节”。[20]“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也更为强调教师整合跨学科知识技能开展实践活动的能力。因此,改革教学方式方法,加强实践教学是“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培养中的重要原则。在以“自主、合作、探究”为主要特征的研究型教学改革思想的指导下,培养机构应改变传统讲授式、教师为主的教学方式,形成多元、立体的教育教学模式。例如,在开展专业技能课程的教学中,将集中授课、技能方法演示辅助、小组合作模拟实践、自我评价等方式有效结合起来,形成“学习——实践——反馈”的有效机制,实现知识与技能、理论与实践操作的融合。另外,培养机构应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生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类型、各层次的教育实践活动,并在实践过程中提出明确要求,规范教育实践活动,真正发挥教育实践的价值和作用。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机构应着力构建高校与社会各种机构合作的模式:建立优质校外特殊教育实践基地,以特殊教育学校、开展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医院康复部、特殊教育康复机构为主要实践基地,将课程教学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学生实践技能和临床能力的培养;聘请医学专家、康复专家、特殊学校优秀教师、心理学专家等为学生的校外导师等。通过高校教师和合作机构教师的互动交流、研究探讨,共同培养能够适应特殊教育发展需要的“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

四、结语

特殊教育内容范文3

关键词:特殊教育;教师素质;专业化发展

在当前特殊教育教学中,大多数教师面临巨大的心理压力。因此学校需要加强并促进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为其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舒缓他们的心理压力,强化校本培训力度,不断丰富校本培训内容,让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前培训、职中培训中不断提升自我综合素质,为自身的专业化发展奠定牢固基础。俗话说“教育乃立国之本,民族振兴之希望”,教育对于民族与国家发展有重要的意义,特殊教育属于教育事业的核心构成部分。因此,国家、学校、公众需要强化对特殊教育的重视,实现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当前特殊教育教师的综合素质需要大力提升,无论是专业素质还是职业修养都需要加以强化,在特殊教育工作中,学校要全面了解特殊教育教师实际的工作困惑,强化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力度,切实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特殊教育师资队伍,让特殊教育教师能够真正提升自我,从而能够更加用心地投入特殊教育事业中,提高特殊教育的综合水平和质量。

一、促进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意义

俗话说:“教育乃立国之本,民族振兴之希望。”国家要想获得更好的发展,需要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特殊教育事业是教育事业的核心构成部分。特殊教育活动能够让更多特殊群体接受公平的教育服务,让他们在掌握学科知识、技能的同时,将来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提升社会的综合精神文明,促进社会、国家的发展与进步。同时,当前特殊教育的教育环境、教学力量较薄弱,特殊教育教师的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导致特殊教育无法取得理想的效果。因此,只有促进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成长,才能够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让特殊学生也能拥有自己的理想、生活。除此之外,要想促进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需要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能力、道德修养,让特殊教育教师掌握更多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在专业能力、专业知识、专业思想层面不断完善、优化自我,逐渐由专业新手发展成专家型教师,从而能够更加努力、专注地投入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中,得到更多社会认同感,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特殊教育氛围和环境,让更多特殊学生能够接受更好的教育。

二、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现状

(一)教师专业水平、专业意识有待强化

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相比有较大的差异,从教师的角度来说,特殊教育教师不仅要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还需要具备较强的劳动职业技术教育能力、康复教育能力、手语能力等。但是通过实际调查发现,当前部分特殊教育教师掌握的特殊教育知识较匮乏,专业水平、专业意识有待强化,在具体的特殊教育教学中更是缺乏教学激情,只关注是否可以高效传递教学内容,却忽视了教育效果,根本无法实现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成长、发展。学校要重视对教师的职后培训,但是实际情况却是教师的继续教育缺乏多元化、灵活性,部分教师没有接受过专业的特殊教育培训,需要在后期学习中持续提升自我、完善自我。

(二)目标定位有待完善

在当前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中仍旧存在目标定位有待完善的情况,部分特殊教育学校只关注教师的理论培训、学习,却忽视了教师的专业实践培训,无法提升教师的综合素养。要想促进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需要不断提升他们的自我知识和技能,强化他们对教育教学的研究。但是调查发现部分特殊教育教师在继续教育中存在重心偏颇的情况,只关注理论知识学习,却忽视了技能的掌握,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习惯用统一的教学模式对待全部特殊学生,没有了解特殊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性,并且只关注专业理论知识的传授,没有融入真实案例、生活素材,这样不仅无法促进特殊教育教师的综合发展与成长,也会降低特殊教育的效果与质量。

(三)特殊教师师资培训体系有待完善

在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特殊教师师资培训体系有待完善的情况,个别学校只是形式化地设定一些师资培训课程、内容,缺乏完整、科学的培训规划、方案,导致教师在培训活动中无法真正获得提升与成长。当前特殊教师师资培训通常都是形式化地讲解一些教育理论知识和实操知识,并没有联系教师真实的工作困惑有针对性、目的性地设定培训的内容与形式,不能展示特殊教师师资培训的质量与效果,导致教师缺乏参与师资培训的自主性与积极性,自主学习意识比较差,无法在培训中提升综合素质等。所有这些都需要在具体的教师师资培训过程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构建更加完善、优质的教师师资培训体系。

三、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策略

(一)加快专业建设,强化政府主导

要想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需要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水平,加快专业建设,强化政府主导,为教师提供更优质的教育环境,让他们在特殊教育教学的过程中一边学习、一边提升自我。政府需要积极转变特殊教育发展理念,要设立相应的措施与政策,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投入特殊教育事业。政府要加大资金、物力、人力的投入,设立专门的资金援助工作计划,提升特殊教育的综合质量,让特殊教育事业能够健康、有序地开展,保证特殊教育教师的质量与数量,让他们能够更专注地投入特殊教育事业中。另外,还要不断完善制度、健全规章,为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提供相应的支撑,以此明确特殊教育教师的义务与责任,保证其合法权益,着重发展特殊教育事业。政府相关人员要和特殊教育从业者多互动与交流,从中了解特殊教育教师真实的工作困惑与生活困惑,要让教师把所有精力都投入特殊教育事业中,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感、荣誉感,从而让其能够全身心投入自我成长与提升中,成为服务特殊教育事业的高素质人才。

(二)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制度建设

教师属于特殊教育事业不可缺少的主体,所以必须持续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完善相关的制度建设,以此提升特殊教育的教学质量。当前很多特殊教育学校缺乏对教师的综合考核,只是以教师的教学成绩作为唯一的评价指标,没有融入教师的职业荣誉感、责任感、教育模式等内容展开评价,导致考核机制有待完善,教师缺乏职业危机意识与自主学习意识,只是被动参与特殊教育活动。因此,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一定要重视对于教师的引导、管理,激发他们工作的创造性、自主性、积极性,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全面、健康发展,让教师从中有所收获与发展。目前很多特殊教育学校都实行封闭式管理,基于特殊学生安全的角度考虑较合理,但是却不利于教师自身的专业化成长。因此学校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关注特殊教育教师的身体健康与心理健康,注重特殊教育教师的情感管理与安全管理,着力为其营造健康、积极的工作氛围与工作环境,让他们能够从行为与心理方面融入特殊教育环境中,激发自身的工作积极性,具备较强的工作成就感与使命感,能够真心热爱特殊教育事业。除此之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需要完善特殊教育教师的聘用制度,对于教师的专业、工作经历、任职资格展开严格审查,以此保证特殊教育教师的质量。

(三)完善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体系

要想实现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就需要完善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体系,让教师能够不断提升自我的专业水平,更好地投入特殊教育事业中。目前很多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都是师范大学的学生,虽然这些教师在上岗前已经具备相应的教育理论知识,但是却缺乏实践与教学参与。由此,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做好职前培训工作,对教师的教育理论知识、教育技能开展全方位的教育培训,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教育实践能力与工作适应能力。同时,相关政府部门要和专业师范学院展开互动、合作,设立专业的培训教育机构,对教师强化职前培训、教育。学校需要持续优化教师的培训内容,保证培训内容的完整性、针对性、全面性,让教师从培训活动中真正掌握技能与知识。学校需要分专业、分层次、分年龄设定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内容,还要对中坚力量、骨干教师展开专门的培训,再让这些教师为其他特殊教育教师进行培训,这样既能提升骨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还能节省更多培训经费,获得理想的培训效果。除此之外,学校还要持续完善、优化相关的培训制度,构建科学的培训、评估制度,对培训的质量展开更全面的评估,对于培训过程、培训内容、培训效率、培训结果展开管理与监督,这样既能提高教师参与培训活动的主观能动性,还能强化他们对于教育培训的重视,取得理想的师资培训效果。

(四)完善特殊教育教师的考评体系

要想实现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就要持续完善教师的考评体系,结合教师的真实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立考评制度,并且要把优绩优酬、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作为教师的考评标准,让特殊教育教师能够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爱岗敬业,自主、积极地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同时,教师对于现代化教育手段的掌握程度以及教师的专业技能、科研能力、教育评价、教育实践能力都要纳入教师考评体系中,要全面了解教师的道德修养、职业信念,明确师德的考评方向,让教师明确政治方向,展现教师为人师表、献身特殊教育的精神,能够积极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成为有责任心、有奉献、有爱心的优秀教师。在具体设立特殊教育教师考评体系的过程中,要借助调查问卷、访谈、座谈会等方式征求教师的意见,合理设定特殊教育教师考评制度的内容、形式,保证考评结果的公开性、公正性、公平性,不断完善考评制度的内容,并在具体的实践中加以优化和改进。除此之外,还要充分展示相关考评体系的功能与优势,发挥考评体系的导向作用,让特殊教育教师围绕考评结果进行自我纠正、自我完善,了解自己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从而能够以更加积极的状态投入特殊教育事业中。

(五)重视特殊教育教师身心的健康成长

在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过程中,要想促进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成长、发展,就一定要重视特殊教育教师身心的健康成长,让每一位教师都能够以积极、阳光的心态投入特殊教育事业,为促进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奉献力量。特殊教育面对的学生都存在一些身心缺陷,教师一定要意识到自身工作职责的重要性,把教育工作看成“良心活”。在这个过程中,特殊教育教师相较于普通教师,面临着更繁重的工作内容,并且工作时间也比较长,久而久之很容易存在较大的心理压力和工作压力。因此,只有做好特殊教育教师的心理教育培训、疏导、调整工作,才能让特殊教育教师以最佳的状态投入教育工作中,取得理想的教学成果。一方面,特殊教育学校要意识到对特殊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让社会人士能够意识到特殊教育工作的艰辛,以此让特殊教育教师得到更多关心、理解、支持,积极改善特殊教育教师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及时了解特殊教育教师的心理状态、工作状态,聘请教育专家、名师开展心理讲座活动,让特殊教育教师能够正确看待自己的职业,营造温馨的心理氛围,帮助他们客观、正确评价自我,从而在教育活动中宽容他人、欣赏学生,促进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成长。另一方面,要想促进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成长,学校要定期开展实践活动,通过趣味性、实践性活动,让每一位教师都拥有健康、积极的心态,感知生活的美好,从而能够更加努力、积极地投入特殊教育事业中,促进特殊教育教师全面化成长、发展。

四、结语

总之,在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要想促进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必须做好职前培训、职中培训工作,并且要把好入门关,全面保障特殊教育教师的综合素质。同时,在日常特殊教育工作中还要多和教师互动、交流,了解教师真实的困惑与想法,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让他们能够更专注地投入特殊教育事业中,从而不断提升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成为特殊学生成长道路上的指路人,进而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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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余琨,李贞,王晓源.随班就读初中资源教师专业化发展的研究———以特教学校教师成为资源教师为例[J].现代特殊教育,2013(11).

[3]张宏飞.我国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师培养研究热点可视化分析[J].山东体育科技,2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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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殊教育学校语文教学创新研究的原因

(一)新时期教育事业改革的需要

随着信息时代的不断进步,经济改革也在大力的开展,不仅仅是经济发展在一步一步的改革,各行各业都在着力进行改革以保证本行业能够在社会发展大军中站稳脚跟,甚至能够走到前沿。同时,经济改革的浪潮中也包括教育行业,然而这里要着重讲的是特殊教育学校所要进行的教育改革。特殊教育是针对特殊人群所设立的学校,因此,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模式不能完全的遵从正常学校的教学模式,但是教学资源就必须要同正常学校的教学资源一样,要保证这些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能够与正常的孩子站在同一个高度,让特殊教育学校的孩子也能正常享受先进的教学资源。

(二)教学方式过于单一化

目前很多的特殊教育学校对于特殊人群所制定的教学计划过于单一,没有任何的新意,不能够很好的引起学生的兴趣。首先来说就是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都有这样那样的残疾或者缺陷,其次,这一类的学生群体更容易出现心理疾病,最后就是说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对于知识的渴求也是极为重要的。然而综合这些原因,很多特殊学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还是采用不够合理的传统教学模式,没有附加过多的优秀教学资源,让这些特殊人群觉得这样的课程太过于乏味,更加使得他们内心的负担变的大起来了,所以,依赖单一化的教学模式是不长久的。

(三)教学内容过于书本化

特殊教育学校的语文教学首先要做到将教学正常化,不要带有任何的其他想法去教学。很多的特殊教育学校的语文教师都是依赖课本为学生讲解相关的知识,老师通过朗读课本,将一些优美的语句单独提出来供学生学习,这样一来就能很好的完成教师的教学计划,但是实际的教学质量还是很差。例如在特殊教育学校,一部分学生是聋哑患者,老师在朗读课文时,对他们不会起到作用的。通过这样的教学只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学生的语文学习兴趣,让学生学习思维也开始变得退步,这也可以说明很多学生的兴趣点无法被老师清楚的了解到,使得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有了一定的退步。特殊教育学校语文教学创新研究的推广策略

二、改进教学模式,提倡多元化教学

传统的教学模式是依托教师对于课本内容进行解读,依赖于老师为学生传达这些语文知识。然而对于这些身体有残疾或者缺陷的学生更加需要比较适合的教学模式,例如教师可以采取多元化教学模式,借鉴国内外一些优秀的特殊教育教学模式,可以在借鉴教学模式的同时还可以借鉴一定的教学内容来丰富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学内容,进而将这些教育模式中的优秀内容进行专门的研究,再结合本地的情况很好的处理教学单一化的问题。

三、创新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引进先进的教学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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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颁发以来,我国基础音乐教育改革取得了瞩目的成绩,无论是在教育理念,还是在教学内容、教学形式、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都产生了质的飞跃。但是,作为特殊儿童这一弱势群体,他们的音乐教育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改善。本文希望通过对特殊儿童音乐教育的性质、特点及教育价值的研究,引发音乐教育界对特殊音乐教育的关注,以促进特殊音乐教育的发展。

一、特殊儿童音乐教育的性质

特殊教育是由实施学前和义务教育的普通和特殊教育机构提供的、以满足特殊儿童的独特教育需要而设计的教育、教学和相关的服务。

据此,我们认为特殊儿童音乐教育的基本性质主要表现为三点:

(一)是属于特殊教育中的审美教育。这是由音乐教育的审美性决定的,这与普通音乐教育中要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提高他们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教育目标是一致的。

(二)是特殊教育中的生理、心理教育。这是特殊儿童音乐教育区别于普通音乐教育的主要特征之一。即通过音乐教育,对特殊儿童在生理、心理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治疗。

(三)是特殊教育中的一门重要课程。《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指出,音乐课是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的领域,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是基础教育阶段的一门必修课。特殊教育属于基础教育的范畴,因此,特殊儿童音乐教育应该是特殊儿童教育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不可缺少的课程。

二、特殊儿童音乐教育的特点

特殊儿童有许多类别,例如,言语和语言障碍儿童、听觉障碍儿童、视觉障碍儿童、学习障碍儿童、智力障碍儿童、肢体和健康障碍儿童、情绪和行为障碍儿童等等。因此,特殊儿童音乐教育与普通儿童音乐教育相比,具有自己的一些特点。

(一)教学内容的不确定性

由于特殊儿童有生理、心理方面的缺陷,因此,在音乐学习的过程中,他们的学习兴趣、学习态度、学习能力等都具有不稳定性。这势必会影响到教学内容,比如说,有时学生对教师备课内容不感兴趣,教师就必须及时对内容进行调整;有时学生的情绪不好,不愿意学习,教学内容就无法完成。这些都是教学内容不确定性的具体表现。

(二)教学手段的随机性

特殊儿童很难像正常儿童那样学习,比方说,一首对于正常儿童来说只要20分钟就能够学会的歌曲,特殊儿童也许要花100分钟甚至更长的时间。而且,针对缺陷不同的特殊儿童需要不同的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因此,教师必须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及时变换教学手段。

(三)教学过程的灵活性

教学过程的灵活性主要表现在:教学时间的灵活性、教学内容的不确定性、教学环节的多向性以及教学环境的可变性。

(四)教学评价的多层次性

教学评价的多层次性主要指的是。根据不同儿童的学习能力和生理、心理方面的特殊需要来进行教学评价。即应该根据特殊儿童的各种特点来建立不同的、多层次的教学评价体系。

(五)对教师要求的独特性

作为特殊儿童音乐教育的教师,除了要具备在普通学校进行音乐教育的素质之外,还有独特的要求:第一,接受过特殊教育的培训,对特殊儿童有爱心,有责任感;第二,能使用手语、盲文进行教学;第三,具有音乐理疗方面的知识。

三、特殊儿童音乐教育的教育价值

(一)以审美为核心,陶冶特殊儿童的情感世界

特殊儿童音乐教育与正常儿童音乐教育一样,都是以审美为核心。如,对于那些视觉障碍儿童,虽然他们难以通过视觉来感受自然界和自己生活中许多美好的景色和事物,但他们可以通过听觉来感受生活中的美,感受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与关爱。他们可以在音乐的海洋中,丰富情感、抒感,搭建起与正常人沟通的桥梁。

(二)通过音乐活动,培养特殊儿童的交往能力

特殊儿童往往有一种自卑感,不愿意和别人打交道,缺乏交往能力,这对于他们的学习、生活和以后的工作极为不利。而音乐教育,可以有效地使这一问题得到解决或改善。音乐活动能使他们在一种愉快的心情下,在欢乐的游戏之中,忘却自己的某些缺陷,积极主动地与他人合作、交流。值得提出的是,成功的音乐教育不仅应在音乐课堂上,而且也应在社会的大环境中进行,培养学生对校内外音乐活动的积极参与,将使学生的群体意识、合作精神和实践能力等得到锻炼和发展,提高社会交往能力,帮助他们认识社会、认识世界。

(三)通过音乐活动,对特殊儿童进行生理、心理方面的治疗

特殊儿童音乐教育的特殊作用主要体现在针对特殊儿童生理和心理上的某种缺陷,进行有计划、有意识的治疗和矫正。如,让盲童学习演奏乐器可以提高他们的听觉、动觉及触觉方面的功能,并使这些功能产生聚合和协调效应,这将有利于提高他们的日常生活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此外,音乐可以使他们在欢快的节奏中运动身体,激发他们的活力,促进体格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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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随班就读 交流 制度设计

分类号:G760

自1987年国家教委颁布实施《关于印发“全日制弱智学校(班)教学计划”的通知》中提出“随班就读”这一政策以来,我国的“随班就读”教育形式,作为顺应世界融合教育思潮,缓解特教资源相对短缺的重要手段,获得了快速发展。截止2011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普通小学、初中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招收的学生3.64万人,在校生22.52万人,分别占特殊教育招生总数和在校生总数的56.76%和56.49%。除去少量的附设特教班学生,随班就读已成为了我国特教学生接受教育的重要形式。做好随班就读工作,不仅有利于促进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更成为保障特殊儿童少年获取公平教育资源的重要一环。

1 何谓“随班就读儿童交流制度”

目前,我国的特殊教育已基本形成了以专门的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格局。在特殊教育格局内部和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的过程中,初步形成了美国学者迪诺(Evelyn N.Deno)提出的“瀑布式特殊教育服务体系(cascade of special education setvices)”雏形(见图1)。

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学生交流制度,是基于我国瀑布式特殊教育服务体系雏形提出的一种制度假设。它以实现随班就读学生在瀑布式特殊教育服务体系中有选择性的流动为目的,保证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学生通过一定的评定机制,了解自身的学习能力及需要获得的特殊教育服务类型和内容,并根据所拥有的评定结果获得在体系中有选择性流动的权利的一种制度设计。如:当普通学校不能满足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时,由教育行政部门、特殊教育专家、学校负责人、卫生部门、学生家长等主体合作评定儿童的特殊教育需要,并明确其所需要的特殊教育类型及内容,特殊儿童少年根据评定结果获得在体系中流动的权利。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学生交流制度应包含以下内容。从参与主体看,主要包括负责随班就读的教育行政部门、特殊教育专家、卫生部门、学校负责人、社区、学生家长等。从交流时间看,这一交流过程可以发生在随班就读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任何时段。从交流内容看,随班就读儿童少年根据评定的情况,进入与自身学习能力和水平相当的特殊教育类型,获得有针对性的教育服务。从交流方式看,以学生家长申请为主,以授课教师提出申请为辅。

2 制约随班就读学生交流的制度性原因分析

随班就读学生交流制度是基于融合教育理念的一种制度设计,其目的是保障随班就读学生获得与自身学习能力相当的教育服务,提高学业水平。目前,我国随班就读学生交流受到随班就读传统、教育资源和教育制度的限制,未能得到实质性的开展。

2.1 制度设计理念限制

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随班就读教育安置形式,最早可见于20世纪50年代,以“四川大巴山区农村小学接收当地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为典型代表。这种教育安置形式的形成动因源于基层教师对特殊儿童的同情与关怀,源于特殊儿童家长朴素的与同龄人为伴的自觉思想指引。它成为了建立在个体德行与自觉基础之上的一种教育关怀,并未涉及制度层面的创制与拟定。在随后的发展中,尤其是以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受到社会各方的重视。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成为了弥补我国特殊教育学校设置数量不足,满足我国特殊儿童少年的教育诉求,适应我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分散、特殊儿童少年居住区域分散特点的历史选择。1987年12月,国家教委在《全日制弱智学校(班)教学计划》(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将“大多数轻度智力落后儿童安置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1994年,国家教委颁布实施《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随班就读的对象和转为普通教育的方式,随班就读制度基本形成,随班就读教育形式获得大力发展。但从总体上来看,无论是随班就读教育安置形式的萌芽,还是到随后以国家规范性文件确立的教育制度,我国的随班就读教育安置形式都未能对现代西方融合教育理念以及以生存权、发展权为脉络的受教育权做出很好的探讨,随班就读制度未能有效的深入推进,更进一步制约了随班就读交流制度的发展。

2.2 制度经费保障不足

目前,我国并未出台专门针对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经费配置的相关文件,从《义务教育法》关于教育经费的分配来看,涉及到教育经费分配的主要有第42条第2款和第43条第3款,它们分别规定了国家教育经费的分配内容和特殊教育学校(班)的生均经费水平。但由于随班就读教育形式既不完全属于特殊教育领域,与普通教育相比又需要配置更多的教育资源,最终成为了教育投入与教育资源分配中的弱势群体。进一步对于随班就读学生交流制度的经费保障而言,我国随班就读学生交流制度在相关规范性文件中甚少涉及,其经费保障亦无以为据。在国家教委颁布实施的《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第28条中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逐步增加对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经费投入,并在教师编制、教师工作量计算、教具、学具和图书资料等方面照顾随班就读工作的需要。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帮助残疾学生购置或配备满足特殊需要的教材、学具和辅助用具等。”这是针对随班就读教育经费最为直接的规定,虽然其中明确了随班就读经费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担,但因未明确具体的投入主体、数额和分担比例等详细内容,这一规定在具体的实施中并不能起到很好约束各方主体的作用。

2.3 随班就读学生综合评估机制不健全

学习能力综合评价机制是随班就读学生交流制度性规定和程序性规定的总和,在瀑布式特殊教育服务体系中,学生的流动主要依据于学生学习能力综合评定结果,学生的交流方式则取决于程序性规定。目前,我国随班就读学生综合评定机制的相关规定主要集中在特殊儿童准入阶段。具体内容包括:(1)学生类型:视力、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2)评价程序:对于视力、听力语言残疾应由医疗部门、残疾儿童康复部门或当地盲、聋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测鉴定;对智力残疾(特别是轻度)儿童少年一般先由家长或学生所在班级的教师提出名单,由乡镇组织有医疗、教育部门人员参加的筛查小组,在家长和班级教师的参与下进行严格的筛查,名单确定后,由县鉴定小组鉴定,城市可由区组织鉴定小组进行筛查和鉴定。(3)鉴定人员构成:鉴定小组应当由医疗、教育、心理等专业人员组成,有关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使用量表人员要有资格认定。(4)结果复查:对被确认为智力残疾的儿童少年,要定期复查,如发现有误,必须立即纠正。(5)农村地区特别规定:在暂不具备筛查鉴定条件的农村地区,对被怀疑智力有问题的儿童少年(指轻度),可以作为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少年,接收其在普通班就读,暂不作定性结论。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我国随班就读学生的综合评定机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能明确程序的发起者,即由谁来提起整个程序,导致程序无法及时启动;二是未能明确程序运转过程中不同阶段的主导方,缺乏对接受申请部门、鉴定小组主导部门等问题的详细规定,导致相关职能部门相互推诿;三是缺乏评定结果的应用性规范,导致学生家长拿到评定结果后无法获得有效的教育帮助。

3 英国全纳教育交流制度借鉴

建立随班就读学生在瀑布式特殊教育服务体系中交流的制度,是融合教育理念的现实要求。因此,为了更好促进我国随班就读的发展,实现随班就读学生交流的合理、有序,建立相应的交流制度就显得尤为必要。从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随班就读学生交流制度,现有的规定也因为部门权责没有划定、年代久远而难以指导实践。与我国相比,英国的全纳教育制度比较完善、系统,值得借鉴。首先,英国将全纳教育提升到法律层面予以规范,从1976年《教育法》到1995年《残疾歧视法》,英国政府在约7次的教育立法中均将开展全纳教育作为立法重点。1997年,英国原教育与就业部发表了题为《所有儿童的成功:满足特殊教育需要》绿皮书,呼吁对1994年颁布的《特殊教育需要鉴定与评估实施章程》进行修订,重点放在早期鉴定、干预和预防学习困难学生,增强主流学校越来越多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学习能力方面。其次,主流学校学生筛查机制系统化。(1)评定。当普通学校不能满足儿童的需要时,由地方教育当局与卫生部门或社会服务部门合作评定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需要并设计“诊断报告”,“诊断报告”的内容对儿童特殊教育需要的类型、满足这种需要的特殊教育服务形式作了说明,拥有“诊断报告”的学生享受“诊断报告”中所建议的特殊教育服务。(2)安置。安置通常由区教育委员会成立的统合筹划指导小组负责,分为安置到当地主流学校、资助学校或其他特殊学校三种情况。(3)资助。政府设立各种具有专门用途的基金用于发展全纳教育,学校根据自身开展全纳教育的需要,制定预算,向地方教育当局提出资助申请,陈述项目的性质,评估项目的资金数额,效益如何,将有多少学生受益等。目前的基金项目主要有:标准基金、学校启动基金、校外活动基金、额外教育奖励。(4)家长参与。英国的有关法律规定,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家长可以从四个方面参与其子女的教育:一是获得相关资料和信息;--是参与特殊教育需要评估;三是参与个人教育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复查;四是享有对不合理结论反对及上诉的权利。

4 促进“双向交流”的制度保障措施

4.1 完善我国特殊教育服务体系

虽然我国特殊教育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干,以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级为主体的教育格局,但由于学校目标定位上的差异和管理上的条块分离,各特殊教育形式间并没有建立起必然的联系。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很难获得随班就读的机会,随班就读学生也很难获得普通教育或者特殊教育学习的机会,出现特殊教育学校部分学生因学习能力提升而“吃不饱”、随班就读变成了“随班就坐”的现象。获得与自身学习能力相适应的教育帮助,是构建特殊教育服务体系的目的所在,完善随班就读学生的政策支持、师资配置、经费扶持、学生学业水平评估等服务体系,实现随班就读学生在特殊教育体系中的交流,能够促进随班就读学生的发展。

4.2 加强针对随班就读交流制度的定向拨款

针对随班就读经费保障制度不健全,学生双向交流缺乏经费支撑的情况,我们可以通过财政定向拨款的方式来保障其经费来源。根据新《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可以加大省、市一级政府对随班就读的经费责任,设置随班就读专项基金,该基金由省、市政府财政以定向拨款的形式下发到学校,学校对该基金要独立设置,并做到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交流学生学习能力综合评定、随班就读教学资源配备、教师业务培训及其他与学生交流相关的活动,政府运用审计等手段对该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需尽旱修订《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明确“随班就读专项基金”的省、市两级财政拨款机制及分担比例,规定基金的发放、管理、使用、监督主体及其相应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4.3 完善随班就读学生学习能力综合评定机制

借鉴英国全纳教育的学生学习能力综合评定机制,我们可以从五个方面来完善我国随班就读学生学习能力评定制度。

(1)评定主体。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社区教育联络员、特殊教育专家、随班就读学校主要负责人、授课教师和学生家长组成的评估小组。其中,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整个评定过程的牵头及协调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对残疾儿童的身心现实情况作全面评定;特殊教育专家负责制定适合学生学习能力的教育计划、形成评定报告;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授课教师负责依据评定报告的内容做好相关实施工作和信息反馈工作;学生家长参与整个评定过程并监督每个环节的实施。

(2)评定对象。从全纳教育理念的发展来看,学习困难学生成为了取代残疾学生的一个更具有容纳度的概念,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主观学习条件、客观教育需求的综合评定,为其提供更为适宜的教育,将有助于学习困难学生获得更有针对性的特殊教育服务。

(3)评定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教育行政部门对随班就读学生的特殊教育需求持何种观点;根据学生特点,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其安置学校的类型;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为满足学生的特殊教育需求所提供教育器材与资源、课程安排等;如果学生不在学校接受教育,则教育行政可以提供给他们的教育服务内容;医疗部门、社区可以为学生提供的非教育内容。

(4)评定方式。评定小组形成书面报告,报告中包括:学生的学习能力基本情况、适合接受的教育形式、需要的特殊教育资源配备及非教育等内容。

(5)评定监督机制。修订《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主要内容,从立法角度规范评定的内容和程序;学生家长享有整个评定过程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可以要求提起多次评定或学生部分能力评定,对不合理的评定结果及安置形式享有质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