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宣传方案范例6篇

法律宣传方案

法律宣传方案范文1

一、活动主题

全县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紧紧围绕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基本国策,坚守耕地红线,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观念意识,不断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保障能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县、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三、宣传教育培训对象

全县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

四、宣传教育培训目的和内容

(一)宣传教育培训目的:

1、增强村级基层干部依法依规处理与国土资源相关的各项工作的能力,切实保护好耕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维护好国家利益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明确村民委员会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职责,强化基层干部及群众的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

3、提高村级基层干部群众自觉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的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宣传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重点宣讲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政方针,尤其是坚守我县耕地保有量49.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0.95万亩这两条红线,确保粮食安全的重大意义。

2、重点介绍和普及与基层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和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

3、重点讲述经常发生在基层的各种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认清其危害性。

五、组织实施

“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在县委、县政府六部门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20*—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培训任务纳入全县基层干部培训计划,要结合今年的的村级基层组织换届选举之机,对新选出的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依托党校和培训中心等培训基地,用一年的时间,组织各类国土资源培训班、专题研讨班、结合工作任务以会代训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一)组织领导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国土资源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六部门共同负责“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各有一位分管领导负责,并设联络员。“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县培训活动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

(二)时间安排

“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从20*年1月1日开始到20*年12月31日结束,历时一年。整个活动分为组织动员(20*年1月至3月)、教育培训(20*年5月至10月)、总结验收(20*年11月至12月)三个阶段。

1、组织动员阶段

20*年1月至4月,在县国土资源局设立“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根据本实施方案和全县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理清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同时全面动员部署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2、教育培训阶段

20*年5月至10月,按照具体实施方案确定的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工作,利用农闲时间培训基层村级干部。做好省、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讲团”赴我县宣讲的准备工作。期间,“全县培训活动办公室”将根据宣传教育培训的具体情况,适时组织经验交流,进一步推进“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开展。

3、总结验收阶段

20*年11月至12月,我县完成本次活动的总结验收工作。2009年1月中旬进行“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总结。

(三)宣传教育培训方式和具体要求

为使活动顺利实施,并切实取得实效,宣传教育培训主要以邀请市级宣讲团宣讲为主,并注重结合我县实际,专题讲座和以会代训相结合等多种教育培训方式。

具体要求如下: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培训人数不少于应训人数的80%;主要采取集中授课和研讨交流的方式,以学习培训《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试行本)和其它辅助讲义为基本要求,掌握了解基层干部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知应会内容。

(四)教材组织

培训教材统一由“全国培训活动办公室”负责编制。以《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试行本)为基本教材。并将政策性文件及相关案例编入辅助讲义作为补充教材。

六、工作要求

法律宣传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依法治州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水利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员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各部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宣传重点

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认真学习宣传省委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州的重大决策;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突出学习《水法》、《防洪法》等与水利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和谐的水环境;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民族团结进步、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领域的法律法规。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结合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每季度组织一次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开展涉水法律法规知识专项培训活动。聘请法律专家和具有实践经验的法律工作者,对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重点搞好涉水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教育。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制讲座和法律知识培训活动。

(二)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以宣传涉水法律法规、水利依法行政为主要内容,制作法制宣传展板、宣传材料,利用新闻媒体、水利局门户网站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民族团结进步、相关水法律法规。坚持平时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组织和倡导干部职工加入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开展涉水社会法律服务活动,不断增强水利法制社会宣传教育效果。

(三)推进水利依法行政。结合水利自身职能和业务工作实际,完善依法决策工作程序,做好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前的论证工作,严格践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加强水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规范水行政许可、水利规费征收、案件查处等工作程序,简化业务经办工作流程,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完善监督机制,及时解决在水政执法过程中的各类实际问题。不断加大水利执法工作力度,提高水利执法水平。

四、时间步骤

“深化‘法律进机关’服务‘四个扎扎实实’”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开展时间从7月份开始至10月中旬结束。

(一)启动阶段(7月)。7月25日前,各单位按照《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州普法办关于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服务”‘四个扎扎实实’“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方案》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推进阶段(8—9月)。各单位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主题活动。

(三)总结阶段(10—11月)。11月20日前,各单位认真总结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遵守法律,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要加强水利法制宣传制度化建设,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法律宣传方案范文3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档案“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工作任务

1、深入学习国家基本法律。我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自觉用法律法规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提升我县档案法治化管理水平。

2、建立健全学习档案法律法规的制度。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领导和干部职工学习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省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及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增强贯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积极开展《档案法》宣传活动。在日常工作中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档案法律法规,普及档案法律知识。今年是“六五”普法关键之年,要充分利用《档案法》颁布25周年之际,“12.4”全国法治宣传日为契机,有组织地开展大规模、丰富多彩的档案法治宣传活动,拓宽档案法律传播渠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社会氛围。

3、全面贯彻实施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考评考核制度,把依法治档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学法和用法、普法和执法相结合,正确行使档案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依法纠正档案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档案违法案件,做到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档案事务。

三、普法对象

普法的主要对象为全县档案干部,重点为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重点为领导干部;档案管理的其他相对人、公民。

四、工作方法

1、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举办各种法律法规培训班,培训基层档案工作人员;三是各单位档案工作人员利用法律学习日、宣传日等时机,宣讲档案法律法规,努力使每一位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档案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

2、加大档案法治宣传力度。在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宣传媒体的同时,充分发挥电子信息、互联网平台等现代信息传媒的作用,县档案局要逐步建立网络平台,在网上接受公民对档案事务管理的咨询,宣传档案法律法规。要利用集中宣传、举办档案法律知识竞赛、典型案例分析等宣传形式,大力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活动,普及档案法律知识,使档案法律法规逐渐深入人心。

法律宣传方案范文4

(二)加强领导,建立网络。司法局成立了法律进社区领导小组,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街道成立法律进社区工作小组,社区设立了法律进社区联络站。年初,司法局派出9名新录用司法助理员到6个街道司法所,充实基层法制宣传队伍。还在各大专院校法律挑选了一批优秀学生,在社区群众中挑选了一批有一定法律知识,有一定群众基础的居民骨干,充实志愿者队伍。做到了层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使法律进社区在组织上得到了保证。

(三)搞好对接,加强培训。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及区级机关的法制宣传志愿者,对口联系、分片包干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建立了工作联系。为提高社区干部对法律进社区工作的认识,对我区600余名社区村干部,分批组织开展了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培训。此次培训,采取各街道组织社区干部分片集中,由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安排区“五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分别前往授课,培训内容主要是与基层民主管理、农业生产、征地拆迁、劳动保障、信访上访等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结束后进行了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二、广泛开展法治宣传,为“法律进社区”工作夯实基础

(一)多措并举,广泛宣传。以全民普法教育为主线,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以宣传资料、挂图,板报、标语、社区市民学校、法律图书角、法治题材的电影、法治文艺演出、法律知识有奖竞赛等多种法制宣传形式为载体,采用方便群众参与,易于群众理解的方式深入开展以宪法和与公民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使社区群众受教育率达到85%。组织居民委员会主任、居民骨干集中学习《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深化“一社区一律师”活动,组织我区“五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和相关部门的法律专家,深入社区,针对群众最关心的法律问题以案说法,组织开展法律案例大讲堂活动。半年来,共组织开展各类法律案例大讲堂活动432场,参加讲座的群众共约1.2万余人。

(二)针对社区人口分布特点,开展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

法律宣传方案范文5

为准确把握新时期我区的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特点和需求,进一步做好我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近期我们对我区近三年的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现将调查情况综述如下:

一、我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基本情况

(一)我区农业人口和外出务工人员基本数据

据区公安分局治安科的数据统计,截止20*年底我区户籍总人口50096人,其中农业人口21793人,占全区总人口的43.5%。其中,农村低保人口为7*人,五保人口为75人。

(二)法律援助机构设置情况

目前,我区设法律援助工作机构一个,即法律援助中心,直属区司法局管理。主要负责全区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批、分案及部分案件承办。下辖3个镇(街)也依托司法所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但无专门编制和人员,日常工作由司法所人员具体负责。

(三)近三年我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

为把法律援助民心工程落到实处,从20*年开始,我区就向全区城市、农村低保人群发放了《法律援助服务卡》,累计已放发了《法律援助服务卡》16960人次。通过这种形式,不但宣传了法律援助,也将“可能请求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体置于法律援助保护网内。同时,将全区2镇1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全部行政村都指定了法律援助联络员。20*年

8月,又在区门户网开设了“法律援助在线”网络平台,义务对法律援助咨询进行解答。形式的多样化,使我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20*年至20*年,我区共受理并办结法律援助案件数174件,涉及农村及农民的共有40件,占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23%。其中:

20*年,我区受理并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数96件,涉及农村及农民的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3件,工伤待遇争议8件,追索劳动报酬1件,离婚1件,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1件。受援人中农民工73人,为农民工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

70万元。

20*年受理并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数为30件,涉及农村及农民的有人身损害赔偿3件,追索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2件,

追索赡养费1件,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1件。受援人中农民工6人,为农民工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万元。

20*年受理并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数为48件,

涉及农村及农民的有人身损害赔偿1件,工伤待遇争议10件,追索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3件,离婚2件,追索抚养费2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有1起。受援人数中农民工15人次,其中为农民工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

22万元。

二、我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特点和趋势

从我区近三年法律援助工作的数据来看,我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呈以下特点和趋势:

(一)我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需求呈不断快速上升趋势

从绝对数量来看,除20*年数量相对较小外,我区办理的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在总体上呈上升趋势;从案件比例来看,我区办理的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则呈直线上升趋势,其中,20*年涉农案件占办案总数的14.6%,20*年就占到了23.3%,20*年则上升到了39.6%,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了12.5%。从咨询方式来看,148电话咨询减少,来访者居多。

(二)我区农村法律援助需求相对集中

从近三年办理的涉农法律援助案件数据来看,我区农村农民的法律援助需求集中体现在工伤待遇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其中,工伤待遇争议18件,占受援总数的37.5%;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或人身损害赔偿7件,占受援总数的14.6%;追索劳动报酬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6件,占受援总数的12.5%;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和离婚等6件,占受援总数的12.5%。同时,随着统筹城乡发展改革的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纠纷也开始凸显。

(三)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增多,且多为群体性案件

近三年来我区因劳动争议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逐年增加,并多以群众体案件的形式出现。主要是追索劳动报酬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案件。仅今年1-4月,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就受理了两件此类案件,涉及农民工人数67人。即周安礼等51名农民工诉××茂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张昌文等16名农民工诉××宏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三、当前我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从调研中,我们发现目前我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法律援助宣传不够,农民群众知晓率不高

从数量上来看,我区涉农的法律援助案件绝对数量很小,在整个法律援助案件总数中的比例也不高,农村法律援助的需求还存在很大潜力有待挖掘。当然,涉农法律援助案件总量少,一方面与我区区小、人少,农业人口数据小有密切关系,但更重要的还是因为对法律援助工作宣传的力度不够。因为宣传少,广大农民对法律援助工作了解得不多,导致部分农民在需要法律援助时不能得到应有的帮助。一是深度不够,尽管每年都在开展宣传,但是没有深入到基层镇、村、社,很少有与农民面对面的宣传活动。二是镇街的作用还没有发挥出来,各镇街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极少。三是宣传的形式单一,一般都是悬挂标语、散发传单、坐台咨询等,导致农民群众了解较少,不知道可以借助法律援助来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基层法律援助力量薄弱,供需矛盾突出

当前,随着统筹城乡发展改革的推进和外出务工农民的不断增多,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纠纷、宅基地纠纷、婚姻家庭等纠纷将呈不断攀升趋势;同时,随着普法宣传的深入,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农民寻求法律帮助的积极性越来越高,对法律援助的需求量也就越来越大。然而我区法律援助力量非常薄弱,目前,仅有编制1人,在编工作人员1名,光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批及日常的法律咨询、接待和各类调研、报表报送已不堪重负,更不要说办理具体的援助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了。随着法律援助案件的日益增长,这种供需矛盾将会更加突出。

(三)涉农法律援助范围过窄,经济审查要求过严

目前我区正处于加快统筹城乡改革发展时期,农民将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各种经济活动中,农村中各种利益关系也会发生大的调整变动,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也会不断出现。但根据《××市法律援助条例》和司法部的相关规定来看,农民可以享受的民事法律援助范围主要是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几类,范围比较窄。而且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申请法律援助,受援对象还要提供经济困难的证明,无形中又设置了一道门槛,将一些确实需要援助的农民拒之门外。此外,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农村居民经济困难的标准按照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农村贫困人口生活标准执行,但我区没有农村贫困人口的标准,“经济困难的证明”在实际操作中难于统一,有很大的随意性。

四、加强我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为确保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应援尽援”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新形势下农村和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手段,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律援助宣传的广度。要结合“3·15”、“12·4”等维权日、法律宣传日等活动开展大型法律援助宣传,并在主要街道、社区悬挂过街横幅、标语及制作法律援助宣传栏,让全社会了解法律援助制度,关心支持法律援助事业,形成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创新宣传手段,增强法律援助宣传的深度。要采取与普法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送法下乡、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同时还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媒体等宣传载体,通过举办法制电视栏目、提供在线法律咨询以及现场解答法律咨询、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宣传,把法律援助的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到基层农民群众心中,同时还要继续开展《法律服务援助卡》发放活动,以最直观的形式,让老百姓了解法律援助,知道在何种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如何申请法律援助,让他们在权益受到侵害时知道怎样去寻求法律保护,使“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难题得以解决。

(二)加强基层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力量

重点是增加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的编制名额,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力量。建议编制部门改变过去根据本地人口确定机构人员编制的做法,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量来确定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编制,保证老百姓的维权资源、格局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同时,还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此外,还要适当增加投入,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的基础建设,扩大法律援助办公室面积,设立专门的接待室,改善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设备及其他办公设备,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的窗口作用。

(三)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率

要在镇(街)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的网络建设是,将法律援助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村、居委会和村、居民小组。一方面,实行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在各行政村甚至村民小组配备法律援助联络员,村民如有法律援助需求,可以向联络员进行咨询,在联络员的指导下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材料进行审批。另一方面,还可以依托工会、团委、妇联、民政、劳动等部门设立特殊群体维权工作站,将法律援助工作覆盖到社会各个群体。

(四)扩大农村法律援助范围,加大涉农援助案件办理力度

针对农村法律需求不断扩大的现实,把与农民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法律纠纷纳入法律援助范畴,扩大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覆盖面。重点是严格按照《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开展试点,将困难农民土地、林地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中权益受到损害请求赔偿,困难群众因交通事故和医疗事故权益受到损害请求赔偿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农民因假冒伪劣生产资料(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权益受到损害请求赔偿的事项,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直接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

法律宣传方案范文6

一、围绕一个主题

全区普法工作要紧紧围绕“法在身边・法治北疆”这一主题,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我们要深刻理解法治宣传教育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在全面依法治区进程中谋划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贴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通过扎实有力的工作措施,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把改革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依靠法治来凝聚改革共识、分担改革风险、推动改革深化、巩固改革成果,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作出新贡献。

二、坚持“四个结合”的工作原则

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系统工程,需全员动员、全员参与,要充分调动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各种力量,并坚持“四个结合”的工作原则,筑牢法治宣传教育基础,把中央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普法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围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我国经济新常态的发展大局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大力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社会安全稳定,大力宣传征地拆迁、城乡发展、诉讼、纠纷调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自治区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大力学习宣传改善民生、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农牧民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治实践是最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也是检验法治宣传教育成效的唯一标准。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拓展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等各个环节。通过开门立法、执法公开和司法公开,逐步提高各项工作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增强全民法治意识,让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促进办案人员与案件当事人共同学法遵法,实现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的双赢。

三是普法工作与公民道德建设相结合。坚持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公序良俗,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形成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的良好风尚,用法律的权威增强人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以法治的力量推进道德建设,提高全区人民思想道德水平,为依法治区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四是普法工作与精神文明创建相结合。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深化文明城市、文明苏木(乡镇)、文明行业创建,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力量,帮助嘎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梳理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将法治元素直接导入社会规范中,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

三、建立健全五个工作机制

要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特点规律,在健全制度、完善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着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由“软任务”向“硬约束”转变,由“抓活动”向“促常态”转变。

一是健全普法宣传社会联动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开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探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加大青少年法治教育力度,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具体意见,制定学校法治教育规程。加强学校普法骨干培训,每年对中小学分管法治的副校长进行一次法治培训。会同民政部门、农牧业管理部门,实施“法律明白人”工程。加强依法治企制度建设,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与企业法治实践纳入法治内蒙古建设的重要内容,依法建立健全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是建立“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机制。制定下发《关于实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方案》,明确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群众组织的普法责任。各部门发挥人才优势、资源优势,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在抓好本部门、本行业内部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承担起面向执法对象、面向服务对象、面向社会公开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社会责任。

三是建立普法工作考评机制。研究制定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普法工作的考评方案、考评细则及奖惩办法,定期进行普法工作考评。今年是“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年,自治区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区、各部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检查验收情况进行“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评比表彰工作。

四是建立依法治理创建达标机制。建立完善基层依法治理创建达标机制,实现嘎查(村居)、苏木乡镇(街道)、旗县(市区)依法治理三级联动。制定出台自治区“法治旗县(市区)”、“法治苏木乡镇(街道)”和“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创建标准、考评细则及考评办法。年内表彰一批自治区级“法治旗县(市区)”、“法治苏木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

五是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宣传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各级各类媒体公益普法任务,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作品。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主流媒体法治专栏、专题节目的全覆盖,构建“广播有声、荧屏有像、报刊有文、网络有形”的传播格局。要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普法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推动学法用法、依法办事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

四、实施“6个3”普法工程

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普法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实施“6个3”普法工程为抓手,努力推进普法教育工作创新。认真总结近30年全民普法的成功经验,善于抓住重点,针对不同对象,分类施教,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根据人民群众的需求提供普法服务;进一步树立普及法律知识与培育法治观念并重的理念,注重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

一是编印3种法律知识读本。在充分调研论证,掌握不同受众对象法律需求的基础上,本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以人为本、实用至上的原则,组织法学专家学者开展《农牧民学法问答》《中小学生学法问答》《公务员学法问答》3种法律知识读本的编辑出版工作。读本编辑中,在表现形式上要针对不同受众,采用案例分析、漫画插图与问答相结合的方式,在内容设计上努力做到让农牧民、中小学生和公务员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基本可以从读本上找到答案。

二是建成30个规范的法治文化宣传广场。自治区拟在全区30个旗县(市区)建设规范的法治文化宣传广场。所有法治文化宣传广场要达到“7个1”标准,即配备一个LED宣传屏、一套音响设备、一个法治文化长廊、一个长期固定的法律咨询台、一个具有法治文化广场特点的标志、一些法治文化元素和一套管理使用制度,努力把法治文化宣传广场打造成集法治宣传教育和休闲娱乐于一体的法治文化平台,让民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

三是在图书馆建设30个法治图书阅览站。通过社会捐赠、政府购买和企业资助等方式,为每个阅览站配备一定数量的法律类图书和法律期刊杂志,对外开放,供群众免费借阅。建立阅览站管理制度,每年对法律类图书、每月对法律杂志进行更新。组织开展各执法部门向草原书屋赠书活动。依托阅览站,每季度推出一期普法公开课,邀请法学专家、法官检察官、著名律师和社会名人等,围绕热点社会现象和经典案例,通过对话、沙龙、案例等形式为群众解读法律知识,打造群众免费学习法律、交流法律、进行法律咨询、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新平台。

四是建立300条法治文化长廊(街)。选取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建设法治文化长廊(街)。长廊(街)设计上,要做到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图文并茂,生动活泼,赋有时代气息。在内容上,每月一个主题,注重对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通则、合同法、人民调解法、婚姻法、继承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进行诠释。同时要融入公益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援助流程图等便民信息,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在形式上,通过法律条文知识问答、法治案例、法治典故、法治漫画的形式,因势利导地利用电子显示屏、广告灯箱、宣传画廊、宣传横幅、宣传挂图等开展宣传。在管理制度上,要建立法治文化长廊定期更新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每月对宣传内容进行一次更换,形成法治文化长廊管理长效机制,使群众能够出门见法治、抬头看法治、茶余饭后议法治。年内评选首批自治区级优秀“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五是建立3000个普法学法大讲堂。与有关部门合作,在全区旗县、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嘎查村(社区)建立3000个规范的普法学法大讲堂。制定普法学法大讲堂课程安排,要积极围绕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进行宣讲,突出职能作用、突出年度特色、突出社会热点,真正把各级党委政府关心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地区建设管理遇到的、广大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热点法律问题展现出来、解答到位。针对国家机关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普通民众三类不同的受众设计不同的授课内容。建立一支素质过硬的讲师团队伍。完善讲师团宣讲制度和考核激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