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治理风险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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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风险

基层社会治理风险范文1

关键词:留守儿童;主体培训;心理干预

2015年《中国留守儿童心灵状况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指出,全国6100万留守儿童中,近1000万(15.1%)常年与父母分离,导致70%存在心理疾病,其中34%有自杀倾向。由于家庭教育缺失、隔代监护不力、教师管理乏力和社区治理有限,留守儿童存在意外伤害、吸毒、犯罪和自杀等社会风险。目前,治理留守儿童问题的观念理念、技术手段、治理能力等相对薄弱。英国学者佩里・希克斯提出:若要发挥出整体性治理的力量,应进行多元治理主体治理功能的整合和公私部门的整合。要治理留守儿童问题,应创建多元主体培训体系,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形成“共治”效应。

一、留守儿童治理主体功能发挥障碍

1.留守儿童家长监护监管缺位

据权威调查显示:如果父母在3个月内都没有与孩子见面,孩子的“烦乱情绪”会迅速升温。儿童与父母长期隔离,缺少父母的言传身教,缺少父母的情感陪伴,缺少父母的贴身监护,儿童易出现行为失范、心理失衡、安全意识差等问题。

2.祖辈隔代监护相关常识缺乏

相关资料显示,留守儿童中隔代监护占53%。本课题组在重庆市石柱县某小学调研发现,隔代监护1457人(50~70 岁),其中1089人(75%)受教育程度只有小学及以下文化水平,他们仅仅只能满足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的最低层次――饥饿需求。我国每年有近5万儿童死于意外伤害,其中多数为留守儿童。在缓解留守儿童问题上的一些做法中,往往关注留守儿童本身,而缺乏对祖辈隔代教育的培训。

3.学校教师专项管理培训缺乏

社会生态系统理论指出:若家庭功能缺失,学校教师和社会应进行有机地整合和补偿,使留守儿童的负面影响最小化。青少年问题研究专家娜妮・J・西格尔指出:由于青少年大部分时间(60%)在学校度过,青少年犯罪和学校存在某种关联是符合逻辑的。

但是,我国绝大多数学校缺乏针对留守儿童的心理疏导课程,缺乏辅导留守儿童的且具有专业素养的师资力量,缺乏辅导留守儿童的教育培训体系。

4.基层社区治理能力缺乏

非洲有一句关于描述社区对儿童发展影响的格言:“抚养一个孩子需要整个村庄。”孟子指出:“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现代社会的儿童照顾与支持应强调社区这一主体的重要作用。留守儿童活动的三大区域为家庭、学校和社区,社区是儿童最初接触社会的区域。留守儿童是一个庞大的特殊群体,而基层社区缺乏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关爱,尤其是农村社区,受经费和传统落后思想意识的限制,社区及其相关人员对留守儿童的治理能力受限,无法有效发挥作用。

5.留守儿童心理辅导相对缺乏

留守儿童缺乏父母的陪伴,普遍心理素质较差,情绪敏感,极易产生心理及行为方面的偏差。而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缺乏具有专业素养的心理专家或经过专门心理训练的专业队伍对他们进行专门的心理培训、辅导,尤其是有针对性的、一对一的心理疏导。一旦风险突破儿童承受能力,留守儿童极易产生意外伤害、犯罪、吸毒和自杀等社会问题。

二、留守儿童问题多元主体培训体系的创建

留守儿童问题多元培训体系的创建,是缓解留守儿童问题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其一方面涉及三个层面的培训――政府主办培训、政府购买培训和社会志愿培训;另一方面涉及相关主体――家长、祖辈、学校、社区和社会,从而创建一种多元主体共同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机制。

1.加强留守儿童家长培训

一是在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基层相关职能部门聘请教育心理专家,或通过政府购买培训方式,定期地开展亲子教育、儿童教育方法等讲座,提升家长的教育监管能力,增强家长监护责任意识。二是依托留守儿童家长务工相对集中的企业,邀请儿童教育专家、心理学专家,每半年开展一次针对留守儿童家长的家庭教育责任和情感关爱技巧等培训。三是依托相关社会志愿者,开展针对系列早期教育培训、公益性培训班与家庭教育巡讲队等。

2.促进长辈隔代监护培训

首先,整合基层政府资源,政府购买“隔代教育”培训服务。对隔代监护人开展专业性、多样化和系统化的教育培训,使他们掌握关爱儿童的正确方式方法,了解不同阶段儿童心理特点等。其次,采用政府购买方式,聘请知名教育专家撰写、出版发行通俗易懂且图文并茂的“隔代教育”手册。最后,采取政府购买或社会捐赠形式,在社区学校开设“祖辈学堂”“亲子学堂”等专项培训服务。项目师资来源于各类学校和社会各界力量的捐赠。

3.健全学校教师专项培训

一是在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农村地区,由各级教委及民政部门主导,针对中小学教师,在寒暑假期间进行师资培训。二是建议由公益组织牵头,聘请知名教育专家与专业心理学家,开展学习交流讲座,交流留守儿童治理问题与教育辅导技能、心理发展特征与特殊群体教育策略等,提高治理留守儿童问题的能力。

4.改进基层社区教育培训方法

首先,扩大基层社区参与留守儿童问题治理的志愿者队伍。社区志愿者一般文化水平较高,可依据志愿者具体情况进行基本的培训,使其胜任基本职责。其次,建议由基层教委牵头,联合妇联、共青团、工会、民政部门等组织,协同调配物力资源,对基层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增强他们关爱留守儿童的意识及监管留守儿童的能力,形成留守儿童照料长效机制。整合社区人力、物力、财力和场所资源,为留守儿童撑起一个“家”。

5.开展留守儿童心理辅导工作

首先,建立地区留守儿童信息网。建立区域性“留守儿童心理数据库”,把握留守儿童整体心理趋势,测试心理数据预警,优化疏导资源配置,有序开展心理疏导干预。鼓励各高校志愿者组织及社会志愿者介入学校留守儿童心理监测辅导培训。其次,由政府购买,聘请教育专家、儿童心理专家,对留守儿童进行专项教育培训,调适留守儿童心理情绪,引导留守儿童合理宣泄不良情绪。最后,鼓励心理管理培训机构面向偏远农村留守儿童举办公益心理讲座、心理咨询和生命教育等培训。

参考文献:

[1]叶 璇.整体性治理国内外研究综述[J].当代经济,2012,(6): 110-112.

[2]刘 平,杨通华,魏 杰,等.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状况与社会支持的相关分析[J].贵阳医学院学报,2015,(7):46-50.

基层社会治理风险范文2

在社会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过程中,家庭结构和人口结构的变化,劳动力重新组合,就业问题以及价值观转变等,使人们的精神卫生状况不可能不受到影响,这就出现新的精神和行为问题,精神卫生工作的任务将更加繁重[1]。随着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和格局基本形成,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变为突出,而基层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的现状与发展方向更需引起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密切关注。

1 基本情况

1.1 精神疾病的流行病学 据有关报道我国目前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约1600万人,还有约600万癫痫患者。全国每年约25万人死于自杀,估计自杀未遂者不少于200万人。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临沂有精神残疾人4.14万,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6.29%。而这部分精神病患者的基本生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急需得到有效的治疗和康复服务[2]。

1.2 临沂市贫困精神病人救助情况 为落实《临沂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加大对贫困精神病患者康复医疗救助,我市自2007-2010年选择8个县实施贫困精神病患者康复医疗救助项目,其中为8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提供精神病治疗基本药品,120人减免3600元治疗费用进行住院治疗。

2 基层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存在的问题

2.1 医疗机构设置不健全,配套措施不到位

2.1.1 据了解我市到目前为止还有许多县未设置一所县级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在县级综合医院更是见不到精神卫生康复门诊。而全县精神卫生服务的公益活动则是由乡镇社区医院的精神科负担,其工作量、服务范围、服务质量可想而知。

2.1.2 精神专科医生稀缺 据2009年6月全国第九次精神病院管理学术会议在山西太原市召开。大会报告我国各类疾病大约15%,重性精神疾病发病率1 ‰, 而精神科医生16383人,相当10万人有1.26名精神科医生,与3.96名国际水平相差很远。据笔者调查有的县注册精神科医生只有3-5名。

2.1.2.1 补偿机制不完善 许多县的精神科是设置在综合医院里,由于其专业的特殊性以及服务人群的特殊,所以在管理上,业务提升、经济效益、科室职工工资补助与同等医院综合科室相比悬殊很大。一些公共卫生项目具体落实到精神科上多是提供无偿服务,这就很容易挫伤职工的积极性。

2.1.2.2 职业厌倦 因为精神病是一种慢性疾病,病人服药依从性差,家人配合不到位,导致许多病人病情反复发作,最后治疗效果不明显,则会招致来自病家无休止追问:为何一个月还治不好?为什么又犯了?这是什么病?为什么不能除根?使得本来就没有成就感的医生很容易对职业产生厌倦,最后纷纷改行,另谋发展。

2.1.2.3 多重风险行业 精神卫生行业流行这样一句话“意外不可避免,风险是绝对的”。精神科医护人员与其他科室相比确实是高风险职业,高情感负担职业。同时面临着健康风险、医疗风险、特殊法律风险等多重风险。住院期间精神病患者在症状的支配下会做出常人难以想象的事,造成各种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但家属往往认为把病人送到医院就万事大吉了,一旦出事往往首先认为医生没有起到很好的监护责任,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赔偿。病人的权益充分体现了,而医护人员的身心受到精神病人的伤害时,其权益保障根本无从谈起。另外,由于精神卫生知识普遍缺乏,有些媒体有意无意歪曲精神医生的形象,导致精神科医护工作者的社会地位一直难以提升。

2.2 管理落后,仪器陈旧,设施简陋 基层社区精神病院的管理绝大多数仍是封闭式管理,各类精神病患者住在一起,长期封闭在病房内,没有户外活动场所,更无从进行一些体疗、音疗、娱疗等康复治疗,这对他们回归社会,保持社会功能很不利。另外,医院仪器陈旧跟不上临床需求,无法及时准确监测精神病药物的血药浓度。众所周知,精神病药物反应个体差异很大,病人又无法客观提供主诉,这给临床的治疗埋下很大隐患。

2. 3 基本知识缺乏,造成歧视隔膜 在广大的农村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普及教育不够,现在仍存在严重封建迷信,当家中出现精神病人时,他们首先定位为“虚病”寻求江湖游医、烧香还愿、求神拜佛,或狂热信教,就是不主动送病人到正规的专科医院进行就诊治疗,从而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造成许多重性精神病患者。正是由于精神病基本知识缺乏,对重性精神病恐惧和歧视,又造成社会对病人隔膜,加重病情,导致恶性循环。

2.4 家庭贫困 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病人病情反复发作加重,给家庭经济造成沉重负担。据不完全统计临沂市有的县有5%重性精神病家庭,因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将他们的病人关锁在家中,致使这部分有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处于医疗管理失控状态。

3 发展对策

3.1 加强精神卫生基本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工作重要性认识,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健康水平[3]。正确评价精神医护人员的形象,提高精神疾病 的识别率,迫在眉睫[4]。

3.2 加快制定精神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初步建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工作保障体系[3]。

3.3 倡导在综合医院建立精神卫生服务和心理咨询工作,争取一县有一所正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3.4 各部门联合行动,综合治理减少心理和行为发生,对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由公安等司法部门协调精神卫生机构人员进行管理治疗,以确保社会安全,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3.5 引导完善配套政策,建立落实精神卫生公共服务补偿机制。一是改善基层社区精神卫生基本设施,进行培训精神专科服务人员。二是各方面提升精神专科医护人员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在他们工资待遇、职称晋升时给予政策倾斜。留住人才,壮大精神卫生专科医护人员队伍。三是与时俱进,改善封闭式管理模式,尽量给病人提供一定自由空间,体现人性化管理,为他们早日找回自我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 沈渔,《中华精神科杂志》,1996年,第1期

[2] 王远玉,《临沂市精神病防治培训》,2009.2.20 (2-4)

[3] 记者朱玉、刘奕湛 新华网,《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2002年印发.

基层社会治理风险范文3

一、持续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加大养老服务供给。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推进万里社区15-2养老院建设;三源路福利院、沪嘉北养老院投入运营;推进上海城投养老院建设施工。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完成2020年度新建助餐场所建设,预申报15个;探索引进和培育中央厨房参与老年助餐工作;计划新建10家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5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10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10个社区睦邻点,50个养老顾问点。强化养老服务政策支撑。推进长护险试点工作,落实“两项”补贴政策,研究制定本区长护险服务机构准入准出门槛。有序推进养老服务补贴与长护险的平稳衔接,完善养老服务补贴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养老服务保障。开展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精准化培训,坚持100%持证上岗率。完善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养老服务“时间银行”试点工作。加强养老机构运营监管。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运营考核相关工作,促进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落实养老服务项目化配送。持续开展2020年度“老吾老”计划、“适老房”改造、“老伙伴”计划、老年教育、老年维权等综合老年帮困项目。推进康复辅具进社区试点工作。

二、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持续提升救济救助水平。继续开展基层社会救助规范化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本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坚持例会制度,采用案例演讲、交流、分析等以会代训的形式,切实增强基层干部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理解和掌握,夯实基层队伍建设,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做好2020年春节慈善帮困工作。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有序推进。做好新增核对项目应对工作。建立街道、镇核对员互查机制,完善业务检查机制。慈善事业稳步发展。依托慈善超市平台持续开展“慈善四送”活动(慈善

进机关、慈善进学校、慈善进楼宇、慈善进社区)。完成慈善超市标准化建设工作。逐步加重物资帮困在慈善帮困工作中的比重。继续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推进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落实2019年度社保补贴工作。开展新形态扶残帮困活动。

三、持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四百”竞赛活动。做好2021年居委会换届属地化人选的分析、排摸和储备工作。持续开展社区工作者“远航计划”,提升工作能力。推进居委会标准化建设。落实10家试点居委会的osm现场管理项目。指导相关居委会开展自治家园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深化社区治理云平台建设,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做好受理中心人员在线培训和业务指导。持续发挥区运管中心效能,保障受理中心“一网通办”服务顺利开展。

四、强化社会组织服务监管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发挥社联会党委统领引导作用,着力建设社会组织党建服务基地,提升社会组织党建质量。有序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工作,严格登记审查,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责任;加强部门协同,落实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的管理。贯彻落实《慈善法》,依法开展慈善组织认定和监督管理。完善社会组织服务支持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建设,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结构;支持社会组织能力和品牌建设,提升社会组织数量和质量。举办上海市公益伙伴日相关活动,整合社会资源,促进跨界合作,传播公益慈善理念。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社会组织联合会建设,实现区、街道镇联动,深化社会组织枢纽式服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创新发展。推动社区基金会规范运作发展,与公募基金会对接,提升资金筹集和项目运作能力,推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跨界融合,实现社区自治共

治。推进社区基金会品牌影响力建设,扩大社区基金会影响力。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和自律自治,促进社区基金会规范运作。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培养,强化社会组织服务人员能力建设。发挥社会组织园区及街镇孵化园地的集聚品牌效应,注重培育一批品牌社会组织和优秀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增强我区社会组织影响力。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规范化建设等级评估参与积极性和覆盖率。加大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力度。加大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力度,加强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建设,完善社会组织监督反应机制。

基层社会治理风险范文4

关键词:

近年来,随着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建设资金的供求矛盾凸显,在财政支农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将是其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是由于各地方具体的政策、措施的差异,大量的农村信用社资金用于非农产业,因此,如何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好作用,值得深入探讨。

一、新农村建设下我国农村信用社存在的问题

1、农村信用社支农力度有限。由于农村信用社资金能力有限,又很难得到政府资金支持,无法解决农村资金不足问题,并且,为了确保农村信用社经营安全,银监部门设定了很多监管条件,限制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经营,这就必然形成农村金融市场上农村信用社独木难支、信贷资金供给不足的局面。同时,农村信用社缺乏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以及差别定价的动力。

2、放贷标准过高。目前,一般的农村企业及大量的个体经营和承包户因资产、销售规模限制很难达到评级要求,被排挤出信用企业之外,无法得到信用企业的授信待遇。并且,由于现行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等均不允许抵押,可用于抵押的财产很少,也往往因为提供不符合金融部门要求的抵押物而被拒之门外。同时,为防范信贷风险,农村信用社制订了环环相扣、责任明确的风险防范措施,比如信用评级、实地考察等,这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贷款门槛,不仅贷款手续繁琐、贷款到手时间漫长,还多是五户联保贷款,更增加了贷款的难度。

3、农村资金外流严重。目前,每年约有近千亿元资金通过邮政储蓄从农村流入城市。各商业保险开办存款性的保险业务,抽走了部分农村资金,加剧了农业资本的稀缺。少数农村信用社在赢利动机的驱使下,通过“农转非”把资金投向获利机会较大的非农领域,从而使资金流向城市,加剧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严重不足。

4、服务功能滞后,创新能力不足。农村信用社和商业银行相比,支付清算系统不健全,电子化进程缓慢,结算方式落后,支农服务功能弱化,造成运转效率低、资金组织难度大和优质客户流失,影响了存款吸储、贷款放量和中间业务拓展。同时,当前信用社业务仍以汇兑、存贷款等传统业务为主,这与新农村建设需要的融资新品缺乏,业务单一,金融创新步伐和日新月异的新农村建设进程不匹配。

二、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农村信用社改革创新服务的对策

在新农村建设中,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要加快自身改革发展步伐,积极创造有利条件,优化信贷结构,把握重点,调整策略,服务到位,务求实效。

1、放宽金融管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主力军,也是农村改革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必须承认历史,尊重现实,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社的产能制度,建立健全包括贷款风险定价机制、转移机制等在内的完备配套,建立科学有效地金融运行机制。同时,也要根据农村发展的需要,应该适当地放宽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限制,适度扩大对民营资本及外资的开放程度,多渠道的引入各种资本;放开农村贷款利率管制,增加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灵活满足农村金融需求;还要建立健全覆盖农村的保险体系,完善风险保障机制,构建对农业保险的再保险和农业巨灾风险承接机制,减少由于自然灾害风险和市场风险所造成的贷款损失。针对农、胜投资风险较大的现实,试行农业贷款保险,增强金融信贷投入的信心,以此构建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长效机制。

2、加强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首先,是合理调配,确保中央和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要与其财政经常性收人的增长幅度,通过法律规定财政支农份额,并确保财政投入的合理性,形成有效的财政投资拉动效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效应”、“乘数效应”。其次加强对农村信贷的宏观调控,通过政策引导和货币政策工具杠杆作用,规定金融机构特别是县及县以下商业银行支农资金投入比例,纳入监管范围,保障农业资金投入。

3、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新农村建设需要金融支持,更需要优化金融支农的法制环境和信用环境。所以,要加快研究制定《农业信贷法》、《农村金融服务促进法》等配套金融法律法规,明确金融机构支农责任、权利与义务,对新增当地的支农贷款给予减免税收优惠政策,从法律和政策层面保障农业长期发展的资金投入。同时政府应运用行政的力量重新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实现政府部门问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农村信用管理系统建设,建立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农村征信系统和经济档案,解决银行信息不对称问题,为农村信贷风险控制提供依据。

4、提高服务质量,创新信贷品牌。农贷投放每年合理增长的前提下,将服务对象由传统耕作养殖户拓展到与其他种养、加工、商运和从事各类产业经营的农户,支持优质高效和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特色农业;根据生产周期和贷款用途合理确定期限,提高授信额度,允许跨年度使用;推出大额农业信贷,开展农户大额信用贷款试点,支持拥有区域资源优势、品种好、特色鲜、竞争强的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通过联保、互保方式,提供配套信贷支持,完善服务功能,实现全国联网,畅通结算渠道;积极开办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和网上银行等;争取政府及部门支持,开办支农金融超市,推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条龙”操作,让更多农民和居民一样享受各类金融服务。

5、创新经营管理体制,实现可持续发展。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农村信用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1)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重点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要把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作为设计公司治理结构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适应社区性金融机构特点。建立“形式灵活、结构规范、运行科学、治理有效”的公司治理模式,在运行方式上,全面推进现代经营机制。包括有效的治理机制、良好的救助机制、现代的经营手段、多样的业务种类、统一的品牌效应、强大的开发能力、高效的销售体系等各个方面,继续完善法人治理。切实提高法人治理效能。以和谐、有效的内部运作带动改进对外服务方式。促进支农服务功能。真正实现向现代金融企业的转型。

(2)强化社员股民维权意识和参与能力,使其真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实现农信社改革目标,使之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三会一层”执行制 度的监督,保证其职能作用幸譬到充分的发挥。

(3)建立健全行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行业服务能力。行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出台优惠政策。对农村信用社在税收及相关收费方面给予减免。增强其支农实力。在准备金率、准备金利率、利率政策、再贷款等货币信贷政策方面给予农村信用社一定的优惠和支持。督促农村信用社牢固树立扎根农村、服务“三农”的意识。同时应尊重农村信用社的民主管理和经营自主权。

(4)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贯彻“三农”服务宗旨、推动又好

又快发展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鼓励基础较好、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员工考核任用机制,改革传统的用人制度,将人才的开发、使用、创造业绩置于良好的管理环境和公平竞争的氛围之中。激励有为青年员工注重自我提高,积极向上,奋力拼搏,不断提高班子和队伍整体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善于学习、勇于创新、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农信队伍。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基层社管理,运用好基层社经营点多、人熟地熟、反应灵快的优势。发挥好基层社在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中的基础和前沿作用。

参考文献:

1、田卫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农村金融改革》,《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

基层社会治理风险范文5

一、基层央行对农村信用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信用社自身存在的问题影响央行监管效能的提高

1.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不够明晰,增加了农村信用社经营目标和基层央行监管目标实现的难度。合作制原则决定了农村信用社要服务于社区、服务于“三农”,客观上要求农村信用社不能以盈利为目的,但“资本自聚、资金自筹、经营自主、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机制,又决定了农村信用社盈利目的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农村信用社也只有以盈利为目的,才能真正建立以上“五自”机制。必须服务于“三农”的“准政策性”职能和必须“以盈利为目的”的基本要求,二者相互矛盾、有时甚至相互抵触,严重制约着农村信用社的正常发展,加大了基层央行金融监管的难度。

2.法人治理结构不科学,加大了农村信用社的各项支出,增加了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隐性”流失,削弱了农村信用社的盈利能力。也给基层央行的全方位监管留下了空白。目前县级农村信用联社仍实行的是基层法人社管理模式,这既不利于县级联社辖内人力、物力和资金来源的统一管理,又增加了税费缴纳(如所得税),形成了信贷资金“隐性”流失,尤其是对部分法人社盈利、但整体亏损的县联社,信贷资金的“隐性”流失更为明显。基层法人社管理模式也给基层央行增加了监管难度。由于基层央行监管人员有限,对基层社实施全方位监管存在一定的困难,所以改变基层法人社管理模式十分必要。

3.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弱、抗风险能力较小、经营效益欠佳等客观现实,决定了社会公众短期内难以对农村信用社树立足够的信心。

4.经营理念相对滞后,市场营销观念较差,业务品种单一。直接影响了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的提高,基层央行的监管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5.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电子化程度低、服务手段落后、劳动强度大,工作效率低;使农村信用社在与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中明显处于弱势。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环境更为不理想。不良资产的核销等历史包袱只能靠自身消化。给农村信用社经营目标和基层央行监管目标的实现增加了极大难度。

(二)基层央行监管中的不足和困难影响了监管效能的提高

现代金融监管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重要方面,是一种全方位、多功能、综合性的执法行为,这就要求中央银行在金融监管工作中,要谙熟法规“会”监管、求真务实“敢”监管、超前监测“早”监管、多方并举“巧”监管。目前,基层央行在金融监管的实践中,还存在着监管理念、监管手段、监管方式相对落后,机构设置不尽科学,监管人员素质偏低,监管职责落实不够等问题,直接影响了监管效能的提高。

(三)人民银行上级行的管理不够科学,也影响着基层央行监管效能的提高

1.人民银行信用合作管理部门与合作金融监管部门对县级农村信用社的管、监职责相对模糊,县级农村信用联社的处境尴尬,给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带来诸多不便。

2.人民银行对监管指标的考核不尽合理,时点内容多、时期内容少,重叠(或相似)内容多、创新(或结合实际)内容少,一定程度上误导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方向,也束缚了基层央行的监管思路。

3.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的“钢性”约束多,“弹性”管理少,如期限较短,设置不符合农业生产周期、用途限制过多等,影响了支农再贷款的使用效力,也给基层央行的监管工作增加了难度。

二、对策及建议

(一)各级央行要增强服务意识,帮助农村信用社建立良好的外部环境,并促使农村信用社更新的监管理念,改善经营管理,尽快走出困境。

1.准确确立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要突出农村信用社是“盈亏自负、风险自担”、并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的基本观念。服务“三农”的宗旨应主要作为服务范围或服务区域来对待,以减少政策性职能,确保信用社利益。

2.督促农村信用社尽快完成县级联社法人治理结构的改革,实行县联社一级法人的管理,充分集中运用信用联社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增强抵御风险、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并根据效益原则对机构进行合理布局,提高经营效益,逐步实现农村信用社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转化。

3.帮助农村信用社建立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要借目前普遍开展创建“金融安全区”活动之机,帮助农村信用社尽快启动并建立“农村信用工程”,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配合、村组响应的良性互动格局,增强广大农户的信用观念,努力为农村信用社创造宽松的外部信用环境。二是要站在有利于培育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后劲、有利于地方经济的长期发展的高度,积极寻求减免支农服务方面的有关税费、提高呆帐准备提取比例等,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财税环境。三是尽快帮助农村信用社建立跨区域的资金汇划系统,努力为农村信用社创造与商业银行相当的结算环境。以提高信用社的市场竞争力。四是帮助农村信用社多渠道、多方位地筹集自有资金,增强社会公众对农村信用社的信心和增强农村信用社抵御风险的能力。

4.鉴于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沉重的现实,帮助农村信用社转变经营机制,在无法实现剥离资产的情况下,实行新、老贷款分账经营、分别管理,甩下包袱,轻装上阵,努力创建支农服务与信用社自身增效的新格局。

(二)人民银行自身要适应时展要求,与时俱进,努力提高金融监管效能

基层社会治理风险范文6

存在的问题

——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对高管人员权利约束不足。以“三会”为基本特征的内部治理机制在一些信用社长期得不到完善,“三会”形同虚设,岗位的管理与约束作用根本得不到发挥,高管人员权利失去约束,在经营决策上“一言堂”成为普遍现象,违规操作、高风险决策时有发生,甚至诱发职务犯罪。辖区内农村信用社以往发生的14起案件,其中有9起是高管人员作案,占比64%。

——内控乏力,监督制约功能迟滞。金融机构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是有效监管的重要前提。长期以来,一些信用社对内控机制建设认识模糊、重视不够,在实际工作中“重业务、轻管理,重外延扩张、轻内控建设”,致使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不完善,各业务环节、业务岗位、操作程序缺乏有效制约,管理粗放,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现象较为突出。自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辖区内农村信用社共查堵各类陈案14起,案件成因均为内部控制不完善,违规操作。

——内审机制建设滞后,查处违规操作能力薄弱。一是内部审计稽核部门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职能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二是稽核人员少、素质较低,稽核检查的“面与质”都很难达到及时发现问题并堵截案件的要求;三是缺乏健全的稽核监督责任制和严格的稽核监督问责制,一些常规的稽核检查流于形式,工作敷衍了事,难以及时发现和识别风险,无法形成有力约束,影响了内控机制整体作用的发挥。

——劳动用工机制不完善,同工不同酬现象普遍。全市农村信用社员工体制呈多元化态势,有国家干部、国家工人、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性职工等体制,并且同工不同酬,全市农村信用社临时工达700余人,占全辖区从业人数的20%,有的临时工已经从业10余年。由于员工之间身份不同,薪酬差距过大,一些临时顶岗人员心态失衡,感到前途渺茫,工作缺乏责任感,内控和案件防范意识淡漠,为安全运营埋下了隐患。

——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指标考核缺乏科学依据。一些农村信用社为迅速甩掉亏损帽子,不顾自身实际,盲目扩大信贷营销计划,过分追求账面利润。在经营指标设置上,仍以存款、贷款、利润、不良率等经营指标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在指标权重上,效益指标、业务指标权重相对偏大,内控管理指标、风险管理指标权重相对很小;在指标分解上,仍然注重按照指令性方式,有些指标超出部分基层社实际承受能力,在客观上导致非理性经营思想膨胀,从而忽视对其自身的内部管控,极易引发经营风险。

——员工整体素质偏低,服务功能和手段落后。齐齐哈尔市农村信用社员工大多数是行社脱钩前农行系统为照顾职工家属就业的人员,知识结构和业务技能很难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高层次专业人才缺乏,职工整体素质低下,自律自控能力较弱。同时,信用社硬件建设落后,制约业务的全面开展。一是结算渠道不畅,结算方式单一,影响客户的资金使用效率;二是与其他银行业机构相比,信用社职能单一,存在手工操作和计算机系统管理“两只脚”现象,工作效率低下;三是信用社汇路不畅,自己没有全国的通汇网络,缺乏竞争力。

政策建议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发挥“三会”的作用。农村信用社要在组织架构上完善公司治理,重点做好理事长和主任分设并真正履行各自的职责,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要合理界定理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的权责,特别是对理事长的职责定位和履职监督要到位,规避“一长独大”和盲目决策现象。

——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农村信用社要结合自身特点,形成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重点是加强人的管理,控制管理好各岗位、各个操作环节的工作人员,做到既能控制具体操作人员又能控制高管人员,克服内控制度“控下不控上”的弊端,使内控制度能够覆盖各岗位、各职位、各部门、各环节,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实现合规操作、管控风险的目的。

——坚持审慎经营理念,科学制订考核指标。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制订行业发展规划,消除过分追求账面利润给基层社带来的经营压力问题。在考核指标上既要充分考虑盈利性,又要考虑规模小、人员少、力量薄弱的现实条件,做到追求利润与防范风险的有机统一。

——搞好内审稽核体系建设,增强查纠功能。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稽核队伍建设,配足配强稽核人员,把业务精湛、作风正派的人员配备到稽核岗位,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稽核队伍。同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控性的稽核监督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稽核部门的监督职责、权利和义务,增强内部审计稽核部门履职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实施人力资源改革,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部门,要把推进劳动用工、薪酬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