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实施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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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实施

基层治理实施范文1

关键词:乡村振兴;乡村治理;有效路径

党的五中全会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在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中提出了进行乡村有效治理的方针。这是在新时代背景下对我国城乡关系的重新定位,是当前推动我国农村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并对其提出了新的要求[1]。乡村振兴的内容丰富、工作复杂,不仅包含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要素的全面推进,也离不开文明乡风建设、乡村有效治理等方面的多举措并举。建设美丽乡村、开展乡村有效治理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振兴战略要顺利实施,需首先明确乡村振兴战略价值,明晰战略基本要求,加快补足农村农业发展滞后的短板,以乡村治理为抓手,探索有效的乡村治理路径,提升乡村自治的水平,寻求符合我国农业农村实际的发展策略。

一、乡村有效治理的重要性

乡村是农民生产生活的地方,是各种利益冲突的始发地和社会矛盾的集发地,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实现乡村的有效治理,有利于培养乡村振兴的参与主体[2]。乡村振兴的本质是为了满足村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这决定了乡村振兴离不开广大村民主体的全面、有效参与。而乡村治理正是在基层政府、党组织引导下村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的行动。一方面可以增强广大农民对乡村振兴的认知和理解,另一方面能有效增强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主动性,有利于构建乡村振兴良好的社会秩序。实践证明,通过有效的乡村治理,村民形成了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教育的良好社会风气,自觉维护和倡导乡村良俗及公共秩序,有利于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形成良好的乡村道德风尚,有利于防范风险,使乡村社会矛盾得以有效化解,有利于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基础不牢则地动山摇,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实现村村和谐美丽,每个村的治理都井井有条地开展,能够使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根基更加牢固,坚不可摧。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治理面临的挑战和难题

(一)乡村治理的水平有待提升。第一,村委会自治功能弱化。当前,“一肩挑”在我国村级组织全面推行,目的是通过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两委”把党对乡村工作的领导在乡村基层实现有效落实。但在“一肩挑”的推行和实施过程中,部分地区存在宣传不到位的问题,导致群众基础差、乡村基层群众对“一肩挑”缺乏全面和系统的认知、不能理解和感知到“一肩挑”好处的情况。由于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由一人兼任,个别村对村“两委”和村干部的职、权、责、利缺乏相关的规定,导致“一肩挑”变成村干部“大包大揽”,把村民自治错误理解为“村干部自治”,部分“村官”权利独揽,产生以党内民主掩盖人民民主、弱化村民自治的情况。个别村干部动机不纯,把村干部权利当成自己以权谋私的工具,钻政策空子,借助自身“权利”,产生腐败,不仅影响了农村正常的社会秩序,还造成农村基层干群紧张,村民无法把村干部当成自己的“当家人”,反而使村委自治功能弱化,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乡村治理的效能提升带来损害。第二,乡村治理人才短缺,村民参与积极性不高。当前乡村人才短缺、精英大量外流是造成村民参与积极性不高、参与程度不足的主要原因之一。在现实的农村社会环境中,很多有能力的人才和精英都走出了农村,在城市工作和生活,这导致他们与乡村的利益关系被割断,不会积极参与乡村公共事务。例如,四川XC县一个行政村,2010年人口普查,这个村有326户,人口1627人,其中青壮年985人。2020年村级建制调整前统计,这个村95%以上的青壮年都在外务工,或在城市购房居住,返乡创业的仅1人。居住在村里的以60岁以上老人为主,有238人。由此可见,长期留守在乡村的都是些老、幼、病、残。由于留守老人既要务农,又要照顾年幼的孙(曾孙)子(女),再加之60岁以上的老年人都是60年代以前出生的人,受出生年代和生活环境的影响,基本没有接受过学校教育,导致他们缺乏乡村治理的参与能力。这种乡村社会结构现实模式影响了乡村治理水平的提升,给乡村治理带来了挑战。

(二)法治观念有待提高。第一,缺乏规范的乡村基层执法标准。受“小农思想”和农村传统的影响,农村、农民的矛盾冲突尤显突出,解决的方式和态度也缺乏正当的、合法的方式。在很多基层地区,地方政府存在一些不作为现象,权威性、人情性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方式较多,甚至个别领导不作为,以身试法。此外,还存在着受地方传统糟粕文化制约、封建思想犹存的情况,基层农村相关部门在处理矛盾和纠纷时,避开现有法律法规,采取传统方式进行处理和解决的现象。这就造成法律法规无法贯彻执行,影响工作效率,无法体现“为民服务”的思想,影响农民采用法律手段达成诉求的积极性。第二,村民法律综合素养偏低。由于思想意识和观念的原因,加上农村社会环境影响和文化水平限制,很多村民通常表现为对法律法规漠不关心,在有些村民心中更注重权威和宗族信仰,存在法律信仰危机现象。再者,对文化知识不高的村民来说,有限的法律知识无法形成法律权威的“认同感”,也不懂得或者说不习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受害的权益,习惯用传统的“非法律”方式解决矛盾。比如,XC县据2019年统计,村民因邻里、感情、劳务等纠纷发生打架斗殴、投毒事件127起,其中两起事件致5人死亡。这种“法律虚无”现象和思想观念影响了基层农村的法治建设,限制农村法治发展。

(三)陈规陋习亟需革新。第一,陈规陋习仍然存在。在乡村治理中,道德和文化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虽然这些年农村经济得到了较好发展,但陈规陋习依然普遍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乡村治理的成效。作为一个传统伦理型国家,我国基层社会人情现象普遍,且在一些地方十分讲究。在过去,人情关系是因经济条件不好、家里若有红白事时相互扶助的一种形式,以实现情感交流和沟通的目的。但近年来农村基层“随礼”现象愈演愈烈,分子越随越多,酒席规模越办越大,档次越来越高。很多农村地区,“随礼”成为农民社会交际的一种负担,而大操大办的酒席风俗也成为一些人敛财的方法。类似这种陈规陋习影响了乡村道德文化的良性发展,必须加以扭转。第二,拜金主义有所抬头。在部分乡村,有的村民往往以金钱拥有量或赚钱的多少作为评价一个人地位和价值的标准。像过去邻里间相互义务帮工、免费帮忙的现象几乎不复存在,人们之间那种通过相互帮工、帮忙、互助而增加彼此感情的相处模式逐渐弱化,也无法通过这种“互助”形成人们之间的共同意识。在现代农村,“雇工”模式代替了之前的“帮工”模式,导致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关系淡漠了,情感淡化了。这种“拜金主义”扭曲了人们的价值观,难以形成村庄、村民的共同意识。因此,有必要在农村基层加强德治治理,构建良好的道德标准,重建农民的精神家园。

(四)智能化建设亟待加强。2021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0.4%。在西部偏远乡村,由于自然环境恶劣,人口空心化,在一定程度上给互联网的普及带来了难度。如前面提到的XC县的那个行政村,村干部和电信营业员多次上门宣传,但是安装电信网络的仅157户,仍有大部分家庭没有安装。所以实现所有乡村互联网的村村化、户户化任重而道远。这种状况存在的原因:如数字化建设成本问题,特别是在地广人稀的乡村地区,建设成本更高;村民的购买力问题,对电脑、智能手机等智能设备缺乏现实的购买能力;人才缺乏问题,一方面是乡村地区村委和村民群众对数字化的认知弱、理解程度低,数字化建设难以落实,另一方面是数字化建设人才缺乏。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有效治理的路径选择

(一)坚持乡村治理的政治引领。坚持政治引领,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乡村治理的各个环节。以党组织建设为核心,推动形成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在基层党建中进一步加强民主开放,以提高党员的积极性,提升党组织的活力。乡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主要途径有民主选举、管理、决策和监督等,而其中民主选举更是乡村民主化的基础和前提,同时也是乡村基层党员和农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基本方式。无论是为了乡村振兴发展,还是为了农民群众自身的利益,民主决策都彰显了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在农村村庄事务管理方面,通过农村居民、村委组织等共同参与,来实现民主管理,这是调动农村基层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的主要措施,也是充分发挥群众创造性的良好途径。另外,通过乡村基层民主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有效遏制乡村基层干部侵犯群众利益、以权谋私、小官巨腐现象的发生。随着新农村建设发展,进入“美丽乡村建设”时代。面对日益疏远的村干部和村民之间的关系现状,在新形势下,密切干部与群众之间的重要方式就是加强基础群众的服务工作,提高村干部服务水平,使农村基层村两委的信任度和威信得以有效建立,使基层党组织“空设”的尴尬局面得以改变。

(二)调动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有效激发村民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积极性,这一方面有利于村民个人意愿、个人权益的实现,另一方面更是乡村公共利益得以实现的保障。把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乡村基层服务得以有效实施,才能在乡村治理实践中有效调动村民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积极性。比如,乡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资金使用以及乡村公共设施建设方面,以前一般村民都没有发言权,决定权主要在乡政府和村两委,结果资金花了,资源用了,做了很多事情,但老百姓的满意度并不高,没有把服务做到农民群众的“心坎里”。但是,如果采取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在公共资源的应用方面和乡村资金的使用方面,无论是修路、挖渠,还是建设公共文化广场,以及用作其他用途,都通过村民代表会将村民的意愿充分表达,村民们的意愿实现了,个人权益得到保障了,自然参与村委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就提升了。比如,四川省NB县2019年在乡村推行“三议五会”自治工作机制,凡是涉及土地流转、项目实施、基础设施、基本保障等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纳入“三议”决策范围,杜绝“一言堂”和“少数人说了算”的情况。通过“两委”干部会、全村党员会、联社会、院户会等,广开言路,多方听取意见,使村民个性化的需求在参与乡村治理过程中得以实现,村民们的积极性得到有效调动,全年农民上访率减少了80%。

(三)增强乡村治理过程中干群法治观念。有效提升基层农民思想意识的根本途径要加强乡村干群的法治教育。一是从娃娃抓起。巩固现有九年制义务教育成果,进一步推进农村子弟受教育程度,提升当前农民子弟文化素养,尤其是法律素养。二是加大农村、农民教育投入。引进高质量的教育人才、建立和优化农村教育硬件设施、进行各种资源的有效整合是提升农民文化素养的保障。另外,只有深入持久进行基层农村法治宣传和教育,才能提升农民的民主意识、维权意识和守法意识。首先,在法治宣传和普及过程中,可以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如共产党员、村两委干部、致富能人等。这些人往往能起到榜样和示范作用,以“先富带后富”的方式,帮助所有村民逐步增强法治意识。其次,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法律工作者、农村人民调解员和法制宣传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利用他们熟悉农村环境、了解与农民交流方式的优势,高效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最后,还要创新法治宣传方式,要开展灵活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如开展法治讲座等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

(四)培育和弘扬乡村德治文化。乡村事务治理不能事事都依靠法治,否则有的不仅不能达到效果,且成本昂贵。实行德治,培育弘扬乡村德治文化是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根基。五中全会提出,“要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就是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筑村民的精神家园,坚持“以文化人”,使人人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从而推动中国传统文化的创新、转化。比如,四川省NB县Z村村干部和广大村民根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制定“村规民约”,为了使村民远离陈规陋习,对村民的生活方式、尊老爱幼等方面做了严格规定。在全村范围内评选“五好家庭”“最美儿媳”“最美公婆”“优秀党员”“进步村民”,在最显眼的小山岭上绘制“百笑图”,让村民时刻受到“德治”熏陶,赌博、不孝敬老人、好吃懒做等不良现象在该村基本得到遏制。

(五)构建新时代乡村智治体系。完善乡村信息基础建设,建设智慧乡村,首先需夯实乡村“智治”基础。将“智慧党建”“雪亮工程”和“智慧乡村”的数字乡村建设系统结合,深入实施百兆光纤进农村工程,以实现乡村信息基础能力的提升。其次,有效整合平台资源。借助和联合中国电信集团、腾讯公司等单位,为乡村治理形成技术支撑平台,实现乡村“智治”信息共享的协调,并充分发挥平台作用,整合平台信息系统,汇集社会服务管理大数据,以实现乡村治理中实际问题的“智治”。最后,创新乡村“智治”工作体制。结合村级建制调整,以乡村群众需求为导向,结合地方特色积极探求基层治理新体系新机制,以适应乡村“智治”需求。创新乡村“智治”工作体制机制要以党组织为核心,依托其他组织,实现乡镇政务服务的一窗办理,使乡村群众服务“最后一公里”得以打通。在有条件的乡村地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数字乡村探索,培育各类数字治理平台,使乡村治理信息化得以有效推动,促进乡村“智治”。

四、结语

乡村振兴战略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治理有效”,实现乡村有效治理。而针对当前乡村治理过程中存在的治理水平有待提高、陈规陋习亟需革新、法制观念淡薄等问题,需要坚持乡村治理的党建引领作用,强化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核心地位,调动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增强乡村治理过程中干群法治观念,培育和弘扬乡村德治文化,构建乡村智治体系,引领乡村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以实现乡村有效治理。

参考文献:

[1]王林生.新时代公园城市理念的美学逻辑与实践意义[J].江西社会科学,2020,40(12):238-244.

基层治理实施范文2

关键词:绿色发展;农村人居环境;基层政府

0引言

新发展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大的理论创新,绿色发展是其中的重要一环。绿色发展理念是对人类发展活动客观规律的自觉认识,生态文明思想为我国新阶段的发展指明了发展,也表明了全国乃至全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望,对人类文明进步做出了重大贡献。云南省作为以“美丽、绿色”为特色的西部欠发达典型代表省份,在“十三五”时期,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但是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仍存在部分问题,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依然不容乐观。研究力求在对云南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进行剖析的基础上,理顺基层政府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仍然存在的问题,以便提出有针对性地优化举措。助力云南省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突出短板,贯彻落实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治滇兴滇打下坚实基础。

1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云南实践

1.1绿色发展的云南篇章

2021年10月12日,国家主席在昆明举行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再次提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早在2020年1月,总书记考察云南时就已强调了“两山理论”。2021年9月10日,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予波在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现场会上部署了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十三五”时期,云南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生态文明建设在推进发展绿色环保产业、资源节约利用、环境综合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云南省现阶段要全力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创建中国最美省份。但是云南省依旧与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还有较大差距,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急需加强,特别是广大山区农村地区人居环境问题还很突出。因此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云南省补齐生态文明短板的制胜之策,也是确保到2035年美丽中国云南篇章基本实现的题中应有之义。

1.2云南省近年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历程

2016年8月,云南印发了《云南省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行动计划》提出在农村开展“七改三清”行动,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让人民生活更健康、更美好。2017出台了《关于实施环保生态扶贫“三年行动计划”方案(草案)的建议》。开始实施环保生态扶贫“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发布《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重要指导性文件。2020年5月,颁布《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该条例明确指出了各级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职能。2021年4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到农村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1年7月颁布的《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中总体目标提出,到2025年,全省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不断深化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推进提升,城乡公共卫生设施不断完善。2022年3月,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工作目标是到2025年,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2022年4月,印发《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分别设置一、二、三类县到2025年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具体提出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等方面的目标。同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云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该规划成为“十四五”时期开启美丽云南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指导文件。经过多年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特别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取得诸多成绩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巩固改善。需要注意的是,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与美丽乡村的目标、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任重而道远。云南仍是一个欠发达省份,“边疆、民族、山区、美丽”的基本省情导致存在农业农村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相关法规制度不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的基础尚不稳固,农民生态环保意识淡薄、整治资金投入不够等诸多问题。而新冠肺炎疫情及疫情防控的常态化,也给云南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云南省如何在“十四五”时期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将是全新的机遇和挑战。

2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的基层政府

2.1基层政府角色定位和责任内涵

基层政府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重要主体,是连接上级政府和村民的直接纽带,是各项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担负了整合乡镇企业、市场、非政府环保组织等各方治理资源的责任,是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推动者。面对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要求,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更好发挥基层政府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的作用,不仅是遵循乡村发展规律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践行“两山”理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必由之路。明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基层政府的角色定位,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前提。基层政府应做绿色发展理念的倡导者、绿色发展方式的推动者、绿色发展智慧的实践者、绿色治理方式的构建者、绿色发展责任的担当者。上文提到的基层政府的角色定位决定了其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担负着重要的责任。我国现行的政府主导型环境管理模式以及基层政府在环境治理方面所面临上级政府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双重领导,使得基层政府处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的主导地位。一方面要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广大的农村地区有不同的发展水平、风土人情,在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规划时不能照搬照抄,搞“一刀切”,而是要依据当地现实条件科学、合理的制定规划方案。另一方面要形成农村人居环境的长效管护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在前一阶段的治理结束后,形成长效管护机制是维护现有治理成果,利于下次治理提升的重要一步。再一方面,基层政府要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监督和考核工作。这种监督和考核不仅是对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也要将所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主体包括进来。

2.2基层政府的履职困境

云南广大乡村的人居环境状况总体上呈现非平衡的状态,尤其是脏乱差等问题在多数地区还比较突出,仍然是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云南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与云南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息息相关,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与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总目标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农村人居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基层政府处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一线,承担着治理的艰巨责任,云南省及这些欠发达地区的特殊情况,无疑给基层政府履职带来种种挑战。

2.2.1基层政府履职的内部困境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基层政府在内部主要面临工作理念转变困难;专业技术人才支撑不足,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升等困境。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对脱贫的县设立5年过渡期。云南刚脱贫摘帽的县众多,现阶段正处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重要时期,发展经济仍是当前的主要工作,难免会忽视人居环境的治理。基层政府刚刚完成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现阶段处在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新的工作阶段,工作理念还没有彻底转变,新的历史阶段也给基层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现阶段的主要任务聚焦在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虽说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也是乡村建设中的一个方面,但在基层政府看来,与上述事项相比,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并不是一个优先级较高的工作。究其原因:一是基层政府在压力型体制下,面对各种各样的考核,没有精力将所有工作面面俱到,只有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上述的基层更为主要的任务中。二是因为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和疫情防控的常态化,作为边境省份及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战略定位,使得云南省疫情防控形势更为严峻,基层政府也面临更为艰巨的疫情防控任务,不得不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使得工作重心更加远离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现阶段迫切需要基层政府转变工作理念,更加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转变工作理念,重要的是人。基层政府的工作人员是工作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一线的,他们的整体素质高低影响着人居环境治理的成效好坏。就云南省而言,因其基层地区偏远、贫困的特点,很多高学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第一选择不会前往这些基层地方工作。这就使得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难以提升。其次,云南地形地貌复杂多变,各地气候条件不尽相同,因此需要的适合当地的产品也不相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从规划到施工再到最后的管理,各方面专业技术力量都还比较缺乏,现有工作人员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

2.2.2基层政府履职的外部困境

突出表现为多元治理主体协同不畅和治理资金缺乏。多元治理主体中最重要的主体当属农民。农民是农村人居环境的污染者,同时也是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受益者。但目前来说,基层政府仍然是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主导者,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还不够。究其原因,因为云南省多数农村地处偏远,经济发展水平低下,且少数民族众多,甚至有不少的“直过民族”,种种原因导致了农民受教育程度低,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认识不够,难以主动投身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中。其他各类治理主体,无论是企业还是非营利性组织,都对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缺乏积极性。企业首先考虑的是盈利问题,但目前云南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薄弱,农民配合效果不理想,企业参与其中的成本被加大了,使得很多企业对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持观望态度。很多非营利性组织将目光投向农村,但更多的关注基本生活保障、教育、医疗这些方面,对农村人居环境的关注度不够。大部分农村地区经济收入低,无法支付高成本的公共卫生服务。经济收入不同,必然导致农村地区公共卫生服务的相对成本较高。对云南省农村地区来说,更是如此。基层政府政府财政收入有限,除开维持政府正常运转所需外,公共事务的方方面面都需要资金。上文中提到基层政府将工作中心放在一些优先级较高的事务上,相应的资金也会优先流向这些事务上。再者,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大量的、持续的资金投入其中,因其他治理主体参与不足,资金问题仅靠基层政府无法负担。

3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云南省基层政府职能的对策

3.1转变工作理念

利用云南省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创新和示范创建,建设一万个美丽乡村的契机,实施建设美丽家园先锋行动,推动基层政府工作理念的转变。使基层政府领导及工作人员认识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重要环节。进而提高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重视程度,将精力转移一些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上,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上级政府要强化监督考核,层层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将基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并加大分数权重,还要与基层政府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考核管理挂钩。确保基层政府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3.2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建设专业人才队伍

加强农业农村部门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队伍能力。首先,要提高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通过挂职、交流、培训、竞赛、等多种方式提高其业务水平;推动具备条件的基层政府配备环境监管及执法人员。完善配套各项制度,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其次,大力引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乃至乡村建设各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鼓励本土人才回乡发展,激励城市人才入乡创业兴业,了解他们的诉求,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建立健全各类人才向基层流动的“绿色通道”,有效解决乡镇工作力量相对薄弱的问题,构建起规划、建设、管护一体的完整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人才链。

3.3构建多元主体合作共治机制

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实施推广先进典型工程,选树积极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本地村民并进行宣传推广,必要时给予相应奖励,带起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风潮。利用学校、宣传栏等广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重要性及相关政策,有效调动农民积极性,让环保行为由强制要求,逐步变为自觉自愿的行为,才能将环保工作落到实处。落实企业生态环境责任。鼓励企业作为第三方参与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农村垃圾处理收费等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加大对环保社会组织的引导、支持和培育力度,提高环保公益服务水平。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志愿者交流培训。

3.4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及资金投入

基层治理实施范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上级关于农村基层治理工作一系列制度规定,聚焦涉农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强化教育、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突出监督、从严问责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微腐败”预防和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见效,实现信访案件有下降、党风政风有好转、基层事业有进步、基层干部干成事不出事的目标,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建成小康吉水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统揽、高位推动。把基层“微腐败”预防和治理列入年度一项重点工作,镇党政主要领导自觉把第一责任扛在肩上,党政班子成员协调推进,相关镇直单位积极参与,各村要切实抓好具体落实,把农村基层工作中各类矛盾问题,实现在基层末端解决。

(二)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治理。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深挖细究严查基层存在的“微腐败”问题,不断健全完善相关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基层“微腐败”问题发生。

(三)坚持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在充分吸收借鉴以往农村基层治理好经验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整合纪检、组织、民政、农业等多方资源,进一步提高思维层次,拓宽工作思路,持续探索创新预防和治理工作的方法途径,确保问题逐年逐步化解,效果不断显现。

(四)坚持聚焦聚力、久久为功。围绕基层“微腐败”预防和治理的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党际协商、参与、建议等这方面的民主监督优势,大力推动与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等力量形成合力,促使预防和治理工作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

三、预防和治理重点

(一)扶贫领域中的问题隐患。重点预防和治理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责任落实不力,对扶贫资金动脑筋、伸黑手,作风不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二)村级财务管理中的问题隐患。重点预防和治理村级资金使用不规范,坐收坐支、设立“小金库”,贪污侵占、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

(三)重大事项决策中的问题隐患。重点预防和治理村两委、村组重大事项决策不民主、一言堂,信息不公开,甚至重大事项不上会研究和集体决策等问题。

(四)村组工程项目发包和验收中的问题隐患。重点预防和治理工程项目不发包、强揽工程、操纵工程招投标、村干部入股分成、收受索要工程建设好处费以及工程验收不及时、走过场,质量把关不严、增加工程量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五)农村低保评审中的问题隐患。重点预防和治理农村低保评审程序不合法、村干部操纵听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评审结果不公示,农村低保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问题。

(六)党务村务信息公开中的问题隐患。重点预防和治理党务村务信息公开走过场,公开数据数字化,重大事项决策、重大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不公开,村组“三资”管理情况不公开等问题。

(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中的问题隐患。重点预防和治理农村山场、水库等集体资产资源开发利用处置不公开、不公平,收入不入账和截留、私分、侵吞等问题。

(八)农民建房用地管理中的问题隐患。重点预防和治理农民建房用地管理中的优亲厚友、敲诈勒索敛财和不作为、懒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九)村“两委”换届中的问题隐患。重点预防和治理扰乱、破坏村两委换届,对控告、检举换届选举中违纪违法问题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等问题。

四、工作举措

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坚持把农村“微腐败”预防和治理与经济社会发展融为一体,从加强教育宣传、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严肃执纪问责等方面多措并举、多轮推进,综合预防和治理,确保预防和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教育宣传,筑牢防腐思想意识。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农村干部品德修养。一是全方位宣传。大力挖掘、宣传农村廉政勤政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本地村规民约、家风家训等廉政文化熏陶引领作用,既让农村干部学有榜样、学有标杆,又在平时耳濡目染中提高思想境界。二是深层次教育。常态化落实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农村干部身边典型案例,通过“三会一书两公开”等方式,引导农村干部增强党纪法规意识,提高按政策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多角度渗透。以组织培训班、报告会、座谈会、文艺演出等为载体,创新拓展教育形式,增强教育渗透力,让农村干部守牢心中“警戒线”,自觉树立清廉之风。

(二)健全制度机制,强化预防源头腐败。突出以管人、用权、管好钱、物为重点,着力在规范程序、健全制度上下功夫。按照“1+N”(“1”即一个总体实施方案,“N”即若干项具体实施操作办法)的思路,结合我镇实际,着重在以下10个方面完善制定农村“微腐败”预防和治理各项操作和监督办法。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党务村务信息公开实施及监督办法》,量化信息公开的具体事项,探索形成一套较为规范的信息公开运行保障机制,特别是通过建立信息公开手机短信平台,每月至少1次向所有农户发送短信或彩信,将党务村务以及最新政策法规及时公开到每家每户,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建立健全村干部培训制度。制定《村“两委”干部教育培训操作办法》,细化培训内容,落实培训时间,规范培训方式和考核,建立培训档案,并将培训结果纳入考核任用村干部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制度。制定《村务监督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村务监督员选拔任用、管理考核机制,明确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职责权限,落实相关保障待遇,确保村务监督落到实处。四是建立健全村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制度。制定《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定操作及监督办法》,完善细化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议事决策规则,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促进村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五是建立健全村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制定《村财务管理操作及监督办法》,完善村、组账目乡镇制度,明确村、组账目全部纳入乡镇经管站统一管理,规范财务报账有正规发票、有用途说明、有经办人签字、有监督员审核、有财务人员审查,有负责人审批等系列程序,杜绝违规操作。六是建立健全村组工程招投标及验收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农村工程项目(限额以下)验收操作及监督办法》,明确村民代表大会推选的理事会负责村组具体工程项目建设,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规定,规范工程项目由谁验收、怎样验收等内容和步骤,并依规依法强化责任追究。七是建立健全村低保评审监督管理制度。制定《村低保评审及监督办法》,明确申报审批程序,细化低保评审条件和操作办法,对低保资金发放实行专户、专账管理,按规定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八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监督办法》,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账,规范承包、租赁、拍卖等开发利用的操作流程和监管措施,防止出现贱租贱卖等违法违规行为。九是建立健全农民建房用地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农民建房用地管理办法》,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权限,落实监督措施。十是建立健全村“两委”换届选举监督制度。制定《村换届选举操作和监督办法》,从换届前、换届中、换届后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力求换届选举不出问题、少出问题。

(三)强化全程监管,规范权力运行制约。积极适应新时代带来的新变化,整合各类监督资源,形成对基层“微腐败”综合治理的合力。一是强化同级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能,通过赋予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村“两委”会议的职责,监督村级重大事项研究部署,推动形成村民代表大会决策、村委会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格局,消除村级自我监督容易出现矛盾问题的隐患,确保对村重大事务和村干部行使公权力的监督制约。二是强化常态监督。将廉政谈话、廉政承诺、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监督制度机制不断向村级延伸,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督查检查,抓实做细村干部在资金使用、资产处置、资源管理等等方面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治村干部懒政庸政行为和违规违纪突出问题,建立问题线索台账,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逐项到位。三是强化民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文件精神,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好派参政议政作用,通过对农村“微腐败”预防和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了解民情民声、民盼民愿,从不同层级和角度提出对策措施,为基层党委推动基层“微腐败”预防和治理的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确保预防和治理工作力度不减、方向不偏。

(四)从严从快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大基层“微腐败”案件查办力度,切实发挥出不敢腐的震慑威力。一是突出审查调查。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有影响的基层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惩戒追责,不搞下不为例,持续形成高压震慑,坚决遏制住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不良态势。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严肃查处村干部中的违纪违法分子,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尤其是从严查处沦为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村党员干部,同时注重依法依纪保护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三是坚持通报曝光。采取“分批次、分区域、分系统”等各种方式,分别进行点名道姓的通报或社会公开曝光,做到不留情面,通过以案说纪、以案明纪,达到查处一件、警示一批、教育一片作用,持续强化震慑效应。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中旬)

在全县动员部署会之后,结合我镇实际,深入开展调研,梳理问题清单,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对推进“微腐败”预防和治理工作进行思想动员和任务安排。

(二)观摩学习和制度完善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上旬)

组织镇、村干部实地参观乌江镇、丁江镇农村“微腐败”预防和治理工作试点成果,积极借鉴吸收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国法。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完善细化预防和治理10个这方面的具体操作和监督流程,确保工作开展起步稳、做得实、有成效。

(三)全面铺开阶段(7月上旬至12月中旬)

在镇“微腐败”预防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采取适时指导帮带和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定期跟踪各村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协调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现实困难和问题,确保各村落实预防和治理工作始终保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

(四)总结评估阶段(12月下旬)

综合各村在信访举报量、立案情况、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对各村在开展预防和治理工作前后进行对比,形成预防和治理工作的总结,接受县委的验收评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微腐败”预防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部分党政班子成员担任,相关镇直单位负责人、各村书记为成员。把“微腐败”预防和治理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议事日程,理顺工作机制。各村要加强对“微腐败”预防和治理工作的部署,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本村落实“微腐败”预防和治理的督查,真正把责任沉下去,把压力传递到“末梢”。

基层治理实施范文4

关键词:农村治理现代化;基层组织;村民

1问题的提出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对乡村基层治理做出了详细部署,在规划的第八篇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中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夯实基层政权。2021年4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力争5年内建立完善的基层治理体系、基层治理机制、基层服务平台。多主体治理,使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在此基础上力争再用10年时间,基本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基层治理制度优势充分展现。这充分表明基层治理现代化是如今比较重要的研究方向,它将推进农村的发展,推动农村的富强。如今,农村发展相对落后,城乡发展差距较大,全国乡村发展程度不均,存在很多现实问题。例如: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不完备、农村发展动力不足、村民文化水平、整体素质较低。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有助于探讨出一条清晰、有效的农村治理现代化道路。本篇论文将以M旗的农村为例。M旗位于偏远地区,是一个发展相对落后的地方,研究发展落后的旗县在现阶段对于如何实现农村治理现代化是比较有意义的。

2价值意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现代化联系起来,着眼于现代化,并以现代化为落脚点,揭示了现代化与国家治理有着密切的内在关系。而农村治理现代化就是将治理现代化应用于农村,运用现代化方式手段来进行治理。农村治理现代化将有利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有利于人民充分参与治理;有利于规范治理手段。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尺度应该包括国家治理的民主化、法治化和科学化。建立现代化的“法治国家”体系应该作为最重要的尺度标准。这些价值尺度在农村治理现代化中依然适用。笔者认为农村治理现代化的意蕴为依法治理;多元主体共治;管理人员精英化;基层组织体系完备。

2.1依法治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新目标。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对法治建设给出了具体指导。这要求广大行政人员要依法治理国家公共事务,确保人民群众得到公平公正的服务,对于行政人员来说可以起到约束作用,把权力更好地关在制度的“笼子”里。

2.2多元主体共治。治理现代化是从“政府垄断”向“多元协调”转变]。治理现代化不是由政府垄断管理公共事务,而是号召市场、社会与政府一同治理。各行各业、广大群众都要参与到公共治理中来,表达自己合理的诉求,明确国家主人身份,为社会建设出谋划策,并对行政人员进行监督。政府也要理清自己的角色,树立“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念。

2.3管理人员精英化。管理人员精英化是农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管理人员综合素质高,可以确保农村快速的发展。精英化管理者可以带来积极的致富态度、开拓的思维和先进的方式方法,可以带动农村改变落后的境况,通过将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在农村实践出来,带动农村百姓发家致富。

2.4基层组织体系完备。基层组织包括基层政府和村支部。在农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基层政府与村支部是推动农村发展最前线的组织,基层组织体系的完备,将会有利于各项国家战略的实现,只有其体系完备,能够准确、有序地开展工作,才能确保农村发展的每一阶段目标可以按部就班的达成。因此,基层组织体系完备是农村治理现代化的必要保障。

3农村治理现代化面临的困境

通过在该旗县的部分乡镇进行研究,对照农村治理现代化的意蕴,可以发现乡村中普遍面临一些困境。

3.1法律知识欠缺。在治理现代化中,我们强调依法治理。目前相关政府工作人员法律知识不完备,大多没有法学背景,法律知识只是在日常的工作中积累或者在政策的学习中吸收,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这可能会导致在治理过程中政府工作人员无法把握法律要求的尺度。大部分农民的法律知识匮乏。因文化水平受限,大部分农民未受过专业法律教育;并且农民精力有限,把关注点主要集中在耕作、劳务,对于法律相关知识不愿、不想去过多了解,对法律一知半解,这就会存在一种老百姓“恶意告状”行为。认为只要自己的诉求没实现就可以上访,因此出现了自己的要求并不合规合法,却仍将行政人员举报,由此对行政人员的工作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3.2治理主体单一。目前,多元主体共同治理未实现,以基层政府为主导、村干部辅助、农村自治、社会协同治理的共治格局尚未搭建。大部分村民不关注农村治理,习惯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不能、不敢、不愿相信自己拥有治理社会的权力。当前,农村企业发展较快,各乡镇都存在几个小型企业。但是各产业主要集中精力在经营企业方面,较少甚至没有参加过农村治理,没有积极主动地去思考如何以企业家的身份去助力农村现代化建设。仍是传统地按照政府的部署开展社会性工作,缺乏主动发声的动力。

3.3人才匮乏。通过采访及调查问卷的形式,对X镇及W镇进行调查,得知各乡镇政府工作人员中大部分领导班子成员为本科学历,平均每个乡镇政府有1~2人为研究生学历。但由于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大多刚毕业,并未开始重用,且乡镇领导班子平均年龄约40岁,这个年龄段工作在基层的人员学历都处在大专以上本科居多,所以党政领导班子中研究生学历约占该政府的1%。在各村村支部中,在竞选时,由于各村的空心化现象较严重,留村人口学历普遍较低,并且选举规定村支部中有一个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即可。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在思维、价值观、工作态度等方面都更容易出现错误和偏差,会阻碍农村的发展。并且M旗是偏远旗县,因为该旗县交通、经济等发展相对落后,很少有人愿意回乡奉献基层,导致人才匮乏现象。

3.4基层组织懈怠。基层组织是推动农村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但基层组织存在着工作懈怠的现象。在乡镇政府中,有一些年龄较大,但未处在领导级别的公务人员,就会“倚老卖老”,存在“吃空饷”的嫌疑。虽然对此类人员有处理规定,但乡镇领导碍于情面大多都采取得过且过的处理方式。这样的现象不仅对年轻的工作人员来说较不公平且打消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而且“老赖”会影响乡镇领导的威信。村支部也存在着懈怠的问题。村支部中缺乏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只完成政府的工作,却不能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开展相关活动。甚至还有村支部对于政府下派的工作敷衍了事,不能保质保量完成,推诿扯皮,影响工作开展。

3.5缺乏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现阶段虽已在农村开展文化建设,但大多都停留在表面,设施使用未完全对外开放,不能真正发挥作用。同时,农村还缺乏精神文化建设,村民没有集体意识,眼界狭窄,无大局观,缺少集体致富的观念。精神文明建设都只是停留在几个条幅、标语中,过于追求形式,缺乏实际效果。M旗是民族自治旗县,拥有民族乡、民族村,它应充分体现少数民族文化特色,但是目前除了在基础设施及房屋外观上体现了民族风情外,并没有很好地将民族风情表现出来,缺乏民族传承精神。

4农村治理现代化实现路径

该旗县在农村治理现代化实现过程中存在很多不足,需要我们用科学有效的路径去推进其实现。我们要找到问题之根,用易操作、可实行的路径来解决问题。

4.1推进农村法治体系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法律在推进农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作用非凡,对百姓起到引导及制约作用。我们应拓展基层政府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定期展开法律培训活动。基层政府工作人员作为一线公务人员,要积极补全自己的法律知识空白,依法执政,在法律的约束下全心全意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合理合法地解决百姓所遇到的问题。在农村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告诫百姓,尊重法律、正确用法。并开展法律培训活动,对村支部成员及优秀上进的村民进行培训,通过组织集体观影、志愿者入村教育、一对一帮扶等方式在全村展开普及活动,让每一位村民都能够感受到法律的威严。

4.2实现治理主体多元化。要避免治理主体单一的局面,应鼓励企业、农民共同加入到农村治理中来,多听取多方的声音,明确多方的需求,用多思维、多角度的形式去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基层。政府在工作过程中,完成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转变,学会放手、学会倾听,推动治理主体现代化的实现。并且要消除民不参政的旧有思想,鼓励农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参与到农村治理中,运用好自己可以行使的权利。对于企业来说,也要积极参与到农村治理中,积极提出自己的需求,同时也应借助自己的企业优势,去提供一些岗位及资金资助,农村的发展和其企业之间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农村发展快速,也会促进企业的发展和提高企业的知名度。

4.3制定人才培养及引进政策。目前在人才培养方面,该旗县有“雨露计划”,该计划就是为贫困家庭的学生提供助学金。但此类资助项目应该增加,比如设置旗级奖学金,对高考成绩中名列前茅的学生进行奖励,使其心存感激,将来回乡就业。对于享受民族优势的高考生也应签订相关协议,要求其在毕业固定年限期间回乡就业,为家乡发展带来新鲜血液。“大学生村官”项目、人才引进政策等应加强完善和积极运用,在缓解毕业生就业难的同时,也可以将人才引进,提高村支部的整体素质。对于考入到政府机关的高学历者,给予2~3年的基层历练,根据其表现情况予以重用。让这些有学识的公务人员发挥其应有的能力,可以更好地运用专业的知识推动农村现代化的实现。

4.4提高公务人员的价值认同。公务人员工作态度懈怠主要原因为价值观的偏离。随着工龄的增加,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因此,应纠正其价值观念,经常开展党史学习、思想教育,从思想上提高公务人员的觉悟,在治理过程中基于人民本位;提高基层政府的回应性;构建人民满意的治理体系。与此同时还要明确治理目标,将实现农村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分成多阶段、多层次,逐个击破重点、难点,同时也可以调动公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政府部门还要完善非人格化管理,避免基于血缘、人情等非正式规范产生的庇护关系,对于体制内“老赖”严格打击,坚决避免公务人员不作为、不奉献、不服务的现象。建立健全激励制度,提高公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增加乡镇政府间的互动、交流、学习,共同进步,提高服务能力。

4.5完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应努力提高村民价值认同感,增加村民为村做贡献的信念,可以开展“文明家庭”评比,给予生活用品作为奖励,调动村民贡献乡村的积极性,培养村民集体责任感,使村民心向组织靠拢。完善基础设施,并对村民全面开放,丰富村民生活、提高村民整体素养。另外,民族村应加大对自己民族文化的弘扬与继承,可以开展民族风情体验、民族农家乐等相关的经营,这样既可以推广该民族文化,也可以帮助民族村村民致富。

5结束语

农村治理现代化道阻且长,需要我们在这个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摸索的道路中寻找经验。虽然存在的问题较多,但只要我们耐心解决,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农村的发展,农村治理现代化的实现指日可待,我们将带着全国人民一道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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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袁延文.强化农业农村法制建设助力乡村振兴[J].湖南农业,2019(2):1.

基层治理实施范文5

关键词:赤峰市;基层治理;社区治理

1基层社区治理概述

社区组织是指社区的社会结构。它包含动员和规划的意义,即社区组织的形式。社区治理是指由共同目标支持的社区公共事务活动或管理机制。为居民提供更有利的帮助,在有效机制下帮助居民快速解决问题。社区治理是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社区。按照正式和非正式的社会规范,协调和协商法律法规,有效管理公共事务和社区共同利益相关的协同作用,从而增强社区凝聚力。社区治理能更好地帮助基层群众在任何未知的地方进行沟通和回应,使居民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有效地监督基层人员。党的指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注重基层社会治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实现政府管理,社会调控与健康互动的居民自治。从这个层次上讲,城乡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的主要目的是直接参与居民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在条件下实现自我发展。我们从积极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现代概念出发,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推进基层自治制度的社会组织建设,更好更快地建设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突出团队规则的有机联系、实现政府与自治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现代化社会的良性互动。

2赤峰基层社区治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赤峰基层社区治理的现状

从基层保障中心和各类基层保护和治理网站,我们可以了解到,赤峰现在正响应国家政策,重点建设和应用基层社区,以便更好地保护群众的利益。我们要自觉维护人民的利益,坚决反对一切损害人民利益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为了确保和改善民生,我们必须抓住对人民最直接,最实际的好处。社区民生工作作为课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会议上提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的民生数字为5000,本市的招纳人数为700。2018年,赤峰的社区录取线分为三类,普通学生:93分、贫困生:83.5分、蒙古族学生:84.5分。2018年1月,赤峰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2017年度赤峰民生支出364亿8970万元,增长5.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中:教育支出85亿4847万元,增长3%;文化体育和媒体支出6亿5867万元,增长1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亿4813万元,增长0.7%;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3亿343万元,增长12.6%;节能环保支出13亿5725万元,增长8.7%;农林用水支出73亿7966万元,增长0.3%;交通支出33亿2509万元,增长10.5%;住房保障支出26亿6900万元,增长28.5%。2017年,从财政支出职能分类来看,全市财政补贴资金占公共财政支出的233万元;教育支出14135.71万元;文化体育与媒体支出63.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087.6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564.33万元;保健和计划生育支出7179.4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481.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952.29万元;农业、林业和水支出355609.38万元;运输支出5683.80万元;商业服务和其他支出36.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893.67万元;粮食、石油和物资储备支出13073.46万元;其他支出5067.20万元。为了加强和规范惠民县管理补贴,提高城乡居民的财政补贴支付业务,2017年还引入了信息工程的民生金融服务平台,自治区财政厅,升级原有的“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卡系统”为新的“金融服务民生信息平台”,我市喀喇沁旗列为六个试点县优先操作。我市“财务民生办事信息平台”升级工作于2017年11月开始,到目前全市12个旗县区已有9个旗县区完成升级工作。

2.2赤峰基层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赤峰市社区治理的理论基础还不是很成熟。通过调查研究,近年来赤峰市在基层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这些成果似乎作为试点经验,需要进行更全面的探索。领导干部的整体控制思想仍然存在,没有健全的分层管理。老领导的观念跟不上新时代的变化,社区治理的创新和发展缺乏与时俱进的动力。法治背景下的基本社会治理是不可避免。基层建设治理法制需要进一步改革,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赤峰市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间接选举的要求,但各社区自治程度较低。赤峰农村牧区社区治理只是一个试点,但也反映了一些政府部门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果解决不了基层社区管理和基层民主的混乱局面,就会影响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形象和信誉,效果会非常激烈。此外,社区保护还存在一些不足。没有专业的管理团队。为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必须建立强大的社区人才队伍。但赤峰市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诸多问题,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尤为突出。赤峰市农村牧区的大部分社区干部都是村组干部。作为一个自治组织,一些领导干部有可能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兼职工作,并对国家政策的安排做出回应,“责任适用于自我系统”。赤峰市基层社区的人口流失非常突出,缺少人才的同时却不能留住人才。基层社区工作人员准入没有规范化的渠道和基础。它导致了人们的快速流动,并没有适应好的工作,而是转移到一个新的位置。员工的层次是不同的,这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情况。社区工作者和商业教练没有足够的培训,缺乏服务创新能力和意识,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满意度不高。

3赤峰市基层社区治理现状产生的成因

组织领导不知道自身职能的地位。由于我国关于基层社区建设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政府部门对基层组织的性质、职责和作用有着模糊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基层组织作为政府的主体,任意下达、分配任务,不涉及基层组织的法律地位。政府并没有改变其作风的底线,怀疑居委会的存在,居民的自治权,社会组织的参与等管理,导致社会自治度降低,行政色彩太深。政府提供的资金不足。基层组织的建设完全依靠地方政府拨款、办公活动,选择奖金创造资金,以维持运转。虽然部分职工的收入比以前好,但没有稳定好的职业发展道路,也没有建立正式的收入增加渠道,导致了居民委员会培训的影响。群众参与社会的程度不高。基层组织有时忙于处理行政任务,在一些事情上没有得到居民的批准。参与社区自治的意愿不强。此外,居民与社区之间的联系程度也很难在日常生活中体现出来,并且没有意识到参与社区自治的重要性。对于居民参与也缺乏程序规范,很难参与社区工作的运作。

4完善赤峰基层社区治理的相关建议

加强治理创新理念。要不断培养和创新领导干部的教育模式,巩固新时期的四种自信,即“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文化自信”的坚实基础,使赤峰市基层社区治理的标准更加有力。基层领导干部要以创新干部理论教育模式为指导,加强领导干部社会治理和相关理论知识培训,制定相关制度的考核标准,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他们有一个准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他们就会有一个准确的表现观。中国要从根本上解决基层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加强理论创新,建设独特的中国学派。“理论信心”的基础是中外学科新观念和新范畴的凝固和新的表演。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可以提供在组织领导干部勤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主动发现和找到有意义的基层治理的实践经验,学习从赤峰市向人民学习的管辖区基层干部群众的实践经验。加快完善与社区治理相关的法律制度。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回应上级自治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尽快启动有关法律的修订和实施。针对当前农村社会的变化,对村委会的任期、资历等项目进行了修改,为农村基层自治开辟了新的前景。我访问了几个社区,了解到外来人口占当地人口的30%。这些人的生活表明他们失去了参与社区政治生活的权利,失去了选举资格。这是基层民主建设面临的巨大危险。他们中不乏人才,但他们不允许按规则挑选,这会使我们失去许多人才。2012年民政部的“关于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意见”,要求农民工融入城市和社区,应享有平等的投票权和平等的生命权。我们要促进赤峰市城市社区自治的发展,确保农民工平等的民主政治权利,构建新型的政治平等。建立专业的社区管理队伍。要更好地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就要建立一支强大而专业的干部队伍。在选拔社区干部时,要严格控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社区工作人员的选拔,注意培养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和社区的知识和能力。更重要的是开放出口,并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和解雇。根据管理者的激励机制,社区工作者可以通过相互评估或社区管理者进行评估。要灵活运用各种途径,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如参观、业务培训、理论讲座等。建立全面的制度机制,形成共同治理的新格局。城乡基层社会管理是一个系统化的过程,涉及各部门必须与社区居民进行合作。因此,建立全面社会治理结构是赤峰市基层社区发展的首要目标。按照新时期的发展,创新的新格局与社会共识的结合与增长的势头相结合。根据赤峰作为多民族聚居的城市,通过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消除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化,通过培养社区认同的过程中形成社会认同,尽可能减少社会转型中的社会冲突。因此,必须在基层社区治理中科学地运用政府的本能机制和作用。根据“分离政社分开”的状态,在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事务的职责和任务,关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科学定义,伦理与法律相结合,依照法定的管辖权和程序履行社会管理责任,社区应扩大公共服务范围,帮助社区提高自治能力,帮助居民解决各种问题。例如,在赤峰市王府家庭新区整合公安、计划生育、业务,从分离的社区和其他相关部门,结果是很明显的。值得从其他基层社区学习借鉴。无论是基层社区治理的发展,还是企业在实施过程中的发展都会磕磕绊绊。我们能做的就是不断地寻找自己的缺点,改正它,并学习相关的经验。城市社区治理模式不断现代化,问题解决,问题得到防治,确保了居民的稳定和社会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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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孙涛.国外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模式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金陵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

基层治理实施范文6

1.推动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一是抓招商、增项目。坚持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不动摇,紧盯华侨城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建设、洪城商圈转型升级、集体产业用地,努力引进一批产业带动强、发展潜力大、税收贡献多的优质项目。二是抓项目、增潜力。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理念,强力推进华侨城文化旅游综合体、红星美凯龙等项目建设。跟踪服务好555亩集体产业用地已签约项目,协调解决好泰宝大厦、恒业文化广场等在建项目存在的困难,实现早投产、早见效。三是抓楼宇、增税源。全部梳理镇域范围商务楼宇,落实好“楼长制”,每月摸排一次楼宇入驻率、企业注册率、税收贡献率等情况,想方设法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入驻,高标准打造“品质、品位、品牌”楼宇,力争形成总部经济、特色楼宇、城市综合体。

2.坚持共建共享,创新基层治理。一是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省委刘奇书记视察镇司法所的讲话精神为指引,发挥“五方家庭法律服务工作室”服务功能,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分级化解机制;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力争2021年打造1-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二是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以“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成果验收为目标,充分发挥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驾马车”作用,收集和总结好老旧小区、廉租房小区、安置小区等小区治理的经验和举措。三是推进基层民主协商。以全市基层民主协商现场会成果为起点,定期开展“三有”活动,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3.突出人民至上,办好民生实事。一是改善人居环境。2021年,坚持镇本级财力优先向民生集中、向民生投入。我们将投入3000万元,全面实施朝阳新城安置小区综合提升改造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电动车棚建设、电子监控维修、消防设施验收、墙体屋顶修复等,切实改善安置小区居住环境。对水厂路以北1-2个老旧小区实施“微改造”,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二是强化“六稳”“六保”。定期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招聘会、技能培训,确保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充分发挥关爱基金、慈善基金作用,做好低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三无人员等困难群众帮扶救助。三是维护和谐稳定。完善镇、村(社区)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优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管理、消防管理等部门现有网格,建立“多网合一”的社会治理网格,全面落实“群众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加大消防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4.聚焦“三化六好”,大抓基层党建。一是完成村(社区)换届。按照时间节点和组织程序,稳妥有序地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落实好基层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的工作要求,选优配强基层“两委”班子。二是夯实基层基础。紧盯基层党建“三化六好”目标,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加大对“软弱涣散”党组织、“两新”党组织等领域党建工作业务指导,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三是强化作风建设。优化乡镇干部绩效考核机制,深入推进机关干部与岗位“双向选择”,增加干部压力,激发干事活力。巩固区委巡察问题整改成果,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完善健全村务公开、工程招投标、征地拆迁等方面规章制度。深入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镇紧紧围绕“强化首镇担当,拼争全国百强”目标,狠抓落实、奋力拼搏,努力在经济发展、基层治理、民生实事、基层党建等方面求突破、出成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推动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一是抓招商、增项目。坚持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不动摇,紧盯华侨城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建设、洪城商圈转型升级、集体产业用地,努力引进一批产业带动强、发展潜力大、税收贡献多的优质项目。二是抓项目、增潜力。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理念,强力推进华侨城文化旅游综合体、红星美凯龙等项目建设。跟踪服务好555亩集体产业用地已签约项目,协调解决好泰宝大厦、恒业文化广场等在建项目存在的困难,实现早投产、早见效。三是抓楼宇、增税源。全部梳理镇域范围商务楼宇,落实好“楼长制”,每月摸排一次楼宇入驻率、企业注册率、税收贡献率等情况,想方设法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入驻,高标准打造“品质、品位、品牌”楼宇,力争形成总部经济、特色楼宇、城市综合体。

2.坚持共建共享,创新基层治理。一是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省委刘奇书记视察镇司法所的讲话精神为指引,发挥“五方家庭法律服务工作室”服务功能,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分级化解机制;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力争2021年打造1-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二是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以“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成果验收为目标,充分发挥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驾马车”作用,收集和总结好老旧小区、廉租房小区、安置小区等小区治理的经验和举措。三是推进基层民主协商。以全市基层民主协商现场会成果为起点,定期开展“三有”活动,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基层治理实施范文7

关键词:农村治理现代化;基层组织;村民

1问题的提出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对乡村基层治理做出了详细部署,在规划的第八篇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中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夯实基层政权。2021年4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力争5年内建立完善的基层治理体系、基层治理机制、基层服务平台。多主体治理,使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在此基础上力争再用10年时间,基本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基层治理制度优势充分展现。这充分表明基层治理现代化是如今比较重要的研究方向,它将推进农村的发展,推动农村的富强。如今,农村发展相对落后,城乡发展差距较大,全国乡村发展程度不均,存在很多现实问题。例如: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不完备、农村发展动力不足、村民文化水平、整体素质较低。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有助于探讨出一条清晰、有效的农村治理现代化道路。本篇论文将以M旗的农村为例。M旗位于偏远地区,是一个发展相对落后的地方,研究发展落后的旗县在现阶段对于如何实现农村治理现代化是比较有意义的。

2价值意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现代化联系起来,着眼于现代化,并以现代化为落脚点,揭示了现代化与国家治理有着密切的内在关系。而农村治理现代化就是将治理现代化应用于农村,运用现代化方式手段来进行治理。农村治理现代化将有利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有利于人民充分参与治理;有利于规范治理手段。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尺度应该包括国家治理的民主化、法治化和科学化。建立现代化的“法治国家”体系应该作为最重要的尺度标准。这些价值尺度在农村治理现代化中依然适用。笔者认为农村治理现代化的意蕴为依法治理;多元主体共治;管理人员精英化;基层组织体系完备。

2.1依法治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新目标。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对法治建设给出了具体指导。这要求广大行政人员要依法治理国家公共事务,确保人民群众得到公平公正的服务,对于行政人员来说可以起到约束作用,把权力更好地关在制度的“笼子”里。

2.2多元主体共治。治理现代化是从“政府垄断”向“多元协调”转变]。治理现代化不是由政府垄断管理公共事务,而是号召市场、社会与政府一同治理。各行各业、广大群众都要参与到公共治理中来,表达自己合理的诉求,明确国家主人身份,为社会建设出谋划策,并对行政人员进行监督。政府也要理清自己的角色,树立“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念。

2.3管理人员精英化。管理人员精英化是农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管理人员综合素质高,可以确保农村快速的发展。精英化管理者可以带来积极的致富态度、开拓的思维和先进的方式方法,可以带动农村改变落后的境况,通过将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在农村实践出来,带动农村百姓发家致富。

2.4基层组织体系完备。基层组织包括基层政府和村支部。在农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基层政府与村支部是推动农村发展最前线的组织,基层组织体系的完备,将会有利于各项国家战略的实现,只有其体系完备,能够准确、有序地开展工作,才能确保农村发展的每一阶段目标可以按部就班的达成。因此,基层组织体系完备是农村治理现代化的必要保障。

3农村治理现代化面临的困境

通过在该旗县的部分乡镇进行研究,对照农村治理现代化的意蕴,可以发现乡村中普遍面临一些困境。

3.1法律知识欠缺。在治理现代化中,我们强调依法治理。目前相关政府工作人员法律知识不完备,大多没有法学背景,法律知识只是在日常的工作中积累或者在政策的学习中吸收,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这可能会导致在治理过程中政府工作人员无法把握法律要求的尺度。大部分农民的法律知识匮乏。因文化水平受限,大部分农民未受过专业法律教育;并且农民精力有限,把关注点主要集中在耕作、劳务,对于法律相关知识不愿、不想去过多了解,对法律一知半解,这就会存在一种老百姓“恶意告状”行为。认为只要自己的诉求没实现就可以上访,因此出现了自己的要求并不合规合法,却仍将行政人员举报,由此对行政人员的工作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3.2治理主体单一。目前,多元主体共同治理未实现,以基层政府为主导、村干部辅助、农村自治、社会协同治理的共治格局尚未搭建。大部分村民不关注农村治理,习惯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不能、不敢、不愿相信自己拥有治理社会的权力。当前,农村企业发展较快,各乡镇都存在几个小型企业。但是各产业主要集中精力在经营企业方面,较少甚至没有参加过农村治理,没有积极主动地去思考如何以企业家的身份去助力农村现代化建设。仍是传统地按照政府的部署开展社会性工作,缺乏主动发声的动力。

3.3人才匮乏。通过采访及调查问卷的形式,对X镇及W镇进行调查,得知各乡镇政府工作人员中大部分领导班子成员为本科学历,平均每个乡镇政府有1~2人为研究生学历。但由于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大多刚毕业,并未开始重用,且乡镇领导班子平均年龄约40岁,这个年龄段工作在基层的人员学历都处在大专以上本科居多,所以党政领导班子中研究生学历约占该政府的1%。在各村村支部中,在竞选时,由于各村的空心化现象较严重,留村人口学历普遍较低,并且选举规定村支部中有一个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即可。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在思维、价值观、工作态度等方面都更容易出现错误和偏差,会阻碍农村的发展。并且M旗是偏远旗县,因为该旗县交通、经济等发展相对落后,很少有人愿意回乡奉献基层,导致人才匮乏现象。

3.4基层组织懈怠。基层组织是推动农村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但基层组织存在着工作懈怠的现象。在乡镇政府中,有一些年龄较大,但未处在领导级别的公务人员,就会“倚老卖老”,存在“吃空饷”的嫌疑。虽然对此类人员有处理规定,但乡镇领导碍于情面大多都采取得过且过的处理方式。这样的现象不仅对年轻的工作人员来说较不公平且打消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而且“老赖”会影响乡镇领导的威信。村支部也存在着懈怠的问题。村支部中缺乏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只完成政府的工作,却不能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开展相关活动。甚至还有村支部对于政府下派的工作敷衍了事,不能保质保量完成,推诿扯皮,影响工作开展。

3.5缺乏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现阶段虽已在农村开展文化建设,但大多都停留在表面,设施使用未完全对外开放,不能真正发挥作用。同时,农村还缺乏精神文化建设,村民没有集体意识,眼界狭窄,无大局观,缺少集体致富的观念。精神文明建设都只是停留在几个条幅、标语中,过于追求形式,缺乏实际效果。M旗是民族自治旗县,拥有民族乡、民族村,它应充分体现少数民族文化特色,但是目前除了在基础设施及房屋外观上体现了民族风情外,并没有很好地将民族风情表现出来,缺乏民族传承精神。

4农村治理现代化实现路径

该旗县在农村治理现代化实现过程中存在很多不足,需要我们用科学有效的路径去推进其实现。我们要找到问题之根,用易操作、可实行的路径来解决问题。

4.1推进农村法治体系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法律在推进农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作用非凡,对百姓起到引导及制约作用。我们应拓展基层政府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定期展开法律培训活动。基层政府工作人员作为一线公务人员,要积极补全自己的法律知识空白,依法执政,在法律的约束下全心全意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合理合法地解决百姓所遇到的问题。在农村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告诫百姓,尊重法律、正确用法。并开展法律培训活动,对村支部成员及优秀上进的村民进行培训,通过组织集体观影、志愿者入村教育、一对一帮扶等方式在全村展开普及活动,让每一位村民都能够感受到法律的威严。

4.2实现治理主体多元化。要避免治理主体单一的局面,应鼓励企业、农民共同加入到农村治理中来,多听取多方的声音,明确多方的需求,用多思维、多角度的形式去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基层。政府在工作过程中,完成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转变,学会放手、学会倾听,推动治理主体现代化的实现。并且要消除民不参政的旧有思想,鼓励农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参与到农村治理中,运用好自己可以行使的权利。对于企业来说,也要积极参与到农村治理中,积极提出自己的需求,同时也应借助自己的企业优势,去提供一些岗位及资金资助,农村的发展和其企业之间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农村发展快速,也会促进企业的发展和提高企业的知名度。

4.3制定人才培养及引进政策。目前在人才培养方面,该旗县有“雨露计划”,该计划就是为贫困家庭的学生提供助学金。但此类资助项目应该增加,比如设置旗级奖学金,对高考成绩中名列前茅的学生进行奖励,使其心存感激,将来回乡就业。对于享受民族优势的高考生也应签订相关协议,要求其在毕业固定年限期间回乡就业,为家乡发展带来新鲜血液。“大学生村官”项目、人才引进政策等应加强完善和积极运用,在缓解毕业生就业难的同时,也可以将人才引进,提高村支部的整体素质。对于考入到政府机关的高学历者,给予2~3年的基层历练,根据其表现情况予以重用。让这些有学识的公务人员发挥其应有的能力,可以更好地运用专业的知识推动农村现代化的实现。

4.4提高公务人员的价值认同。公务人员工作态度懈怠主要原因为价值观的偏离。随着工龄的增加,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因此,应纠正其价值观念,经常开展党史学习、思想教育,从思想上提高公务人员的觉悟,在治理过程中基于人民本位;提高基层政府的回应性;构建人民满意的治理体系。与此同时还要明确治理目标,将实现农村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分成多阶段、多层次,逐个击破重点、难点,同时也可以调动公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政府部门还要完善非人格化管理,避免基于血缘、人情等非正式规范产生的庇护关系,对于体制内“老赖”严格打击,坚决避免公务人员不作为、不奉献、不服务的现象。建立健全激励制度,提高公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增加乡镇政府间的互动、交流、学习,共同进步,提高服务能力。

4.5完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应努力提高村民价值认同感,增加村民为村做贡献的信念,可以开展“文明家庭”评比,给予生活用品作为奖励,调动村民贡献乡村的积极性,培养村民集体责任感,使村民心向组织靠拢。完善基础设施,并对村民全面开放,丰富村民生活、提高村民整体素养。另外,民族村应加大对自己民族文化的弘扬与继承,可以开展民族风情体验、民族农家乐等相关的经营,这样既可以推广该民族文化,也可以帮助民族村村民致富。

5结束语

农村治理现代化道阻且长,需要我们在这个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摸索的道路中寻找经验。虽然存在的问题较多,但只要我们耐心解决,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农村的发展,农村治理现代化的实现指日可待,我们将带着全国人民一道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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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袁延文.强化农业农村法制建设助力乡村振兴[J].湖南农业,2019(2):1.

基层治理实施范文8

关键词:农村基层党组织;基层治理;有效路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标志着我国谋求“中国之治”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农村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发展农村事业的领导核心,同时又是推进基层治理的核心力量。而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的关键在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实现有效治理。因此,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实现治理的有效性,对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发展农村事业、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关于治理的有效性,俞可平先生认为,“有效”主要是指管理的效率。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管理机构设置合理,管理程序科学,管理活动灵活;二是最大限度地降低管理成本。此次调研围绕着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实现有效治理的优化路径展开,以小陶镇五一村为样本开展调查,深度探索五一村党支部如何充分调动党员积极性,领导基层实现有效治理。

一、农村基层党组织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重要意义

(一)践行中国共产党人初心和使命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进入新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党中央推动乡村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也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指明了方向。总书记指出:“农村要发展,农民要致富,关键靠支部。”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所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乡村谋振兴,为农民谋幸福”。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农村基层党组织是领导农村治理的主体,实现农村的有效治理是践行党的初心与使命的必然要求。农村党组织领导基层实现有效治理可以减轻农民负担,满足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愿望,还能进一步改善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

(二)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格局的形成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不能缺少农村基层治理的现代化。农村社会治理的核心价值在于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随着市场经济与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农村的流动性与开放性不断增强,农村的社会结构、组织结构、从业结构、家庭结构都发生了重大改变。跟随农村社会结构变迁、利益格局调整而来的是农民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行为逻辑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农民的主体性意识不断增强、个性化需求日益增多,农村的社会事务更加复杂,农村资源的分配问题、征地拆迁带来的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事件频发。特别是疫情期间,疫情防控问题给农村基层党组织带来巨大挑战。农村基层党组织是推动农村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思想转变的前沿阵地。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党在农村的战斗堡垒,具备政治领导、意识引导、团结群众等能力,需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发挥自身存在的优势,整合多方资源,尽最大的能力调动多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激发农村社会治理的自身动力,从而推动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格局的形成。

(三)能够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

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概念,这一创新性提法不仅传承发展了我国推进现代化的总体布局思路,而且丰富和扩展了“五个现代化”的科学内涵,更加符合新时代的特点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要求。从某种程度上讲,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也就是要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魏后凯认为,农村现代化是包括农村产业现代化、农村生态现代化、农村文化现代化、乡村治理现代化和农民生活现代化“五位一体”的有机整体。而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实现有效治理,是实现农村产业现代化、生态现代化、文化现代化、生活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城乡差距不容忽视,农村依然面临着许多亟需破解的难题,广大农村还未达到普遍富裕,农业还没有实现现代化,农民生活水平还有待提高,“三农”问题在我国还没有彻底解决,依然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认真面对和重点解决的问题。因此,要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就必须努力摆脱我国农村欠发达的状况,也就必须实现农村党组织的有效治理,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农村基层治理相结合,推进农业农村的现代化进程。

二、农村基层党组织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路径分析——以小陶镇五一村为例

五一村位于永安市西南部,距离市区45公里,距离小陶镇7公里。全村共有10个村民小组,253户,850人,共有两个新村点,现有党员25名。全村总面积8069亩,其中耕地面积1414.8亩、林地面积5458亩,耕地主要以种植优质水稻、烟叶、莴苣、蔬菜、花卉为主。2019年农民人均收入达3.4万元,老百姓的幸福指数不断提升。近年来,五一村党支部紧紧围绕总书记“要将每个基层党组织都建成坚强战斗堡垒”的重要指示,坚持以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特别是农村党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规范村级各项事务的运作,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呈现党建引领、群团助力、共促发展的乡村振兴良好格局。作为八一片区党委“跨村联建”村,积极融合打造小陶镇乡村振兴战略升级示范区的契机,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作用,积极探索共商共建共享共治的乡村治理新机制,把握发展新机遇,融入大局带动五一村实现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实现了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有效治理。该村先后获得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福建省先进妇代会、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等荣誉。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形成强大治理合力

贯穿党管一切的政治原则,五一村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党的领导体现在治理的全方位和全过程,实现乡村的有效治理。

1.组织掌舵提升治理水平。运用“六步工作法”,汇聚党员队伍、群团组织、“村委会”等八个方面的组织合力,建强基层治理的“一线指挥部”。通过开展“三亮三创”活动(亮身份、亮承诺、亮业绩,创示范户、创先进党组织、创美丽乡村典型),让村“两委”干部和能人大户树立一面旗帜,带动村里的热心群众参与村务管理,带领全村乡亲创业致富。五一村党支部在八一片区党委书记、十九大代表许光园的带领下,呈现出组织有魅力、支部有活力、党员有动力的崭新面貌,为打造乡村治理示范村、机制创新活力源、产业发展增长极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在基层主干培养方面,五一村党支部重视做好基层主干的传帮带工作,充分保证支部换届工作不掉队,好的工作作风得到传承,2018年支部换届后,各项工作均能按规划进行。小陶镇党委充分发挥五一村党支部先进示范效应,联合周边6个村探索构建以“组织联建、产业联动、环境联治、文明联创、民生联办”为主要内容的“跨村联建”新型党建模式,充分发挥五一村党支部的引领示范作用,以高质量的党建水平,推动实施“一核多元”基层治理模式,促进各项工作在联建片区得到同步快速推进落实。

2.主体带动锤炼治理能力。发挥主干政策宣贯、服务群众、产业示范的正面典型引导,为乡村治理打头阵。许光园作为党员的典范,参加国庆观礼后,回村第一时间传达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村“两委”干部带头成立五一花世界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村民入股种植黄椒、火龙果等,引领村民“造血自强”,实现村集体与村民收入双提升。按邻近原则将全村分为4个网格,选派4名责任心强、有公信力的党员担任网格长,负责组织党员、老人、妇女网格员开展卫生环境监督指导,对未落实人居环境整治要求的村民进行劝导,督促问题的及时整改;负责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和做好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每个网格有6名左右党员,充分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做给群众看、领着群众干”,辐射带动村民投入环境整治;带头参与平安建设宣传,以身作则,以点带面,共建“六无”村。在产业带动方面,党员肖文挺牵头成立以农产品初加工及销售、树苗种植为主要经营内容的花千谷农业专业合作社,推动各村主干就业创业。

3.干群同心完善治理体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优化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选村民代表和村务监督组织,建立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制度。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听取村民对村庄建设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商议得出“最大公约数”。重大事项及涉及群众利益事项经民主商议和实施,电网改造工程、路灯安装、绿化种植等工程,从招标到施工全程由监督小组监督,构筑村务管理、决策、治理、监督全闭环运行机制。通过党建引领与保障村民自治权力的过程中逐步破解行路难、如厕难、环境脏等问题,画好保障群众议事决策权的“最大同心圆”,干群合力得到显现,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二)创新治理机制,优化治理新格局

优化基层治理格局,既要实现优质资源下沉,还要让各项创新治理机制发挥作用,巧妙结合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

1.打造美好生活的底色。以科学规划为前提,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全村实现道路硬化,98%的农户住上别墅式新房;新建文化活动中心大楼,包含活动室、家风家训室、电子阅览室、多媒体室及农家书屋等;颐和养老大楼设有棋牌室、科普室、台球室、老人食堂、休憩床位30余张,充分满足社区老人休闲活动的需要,使村民拥有更强的幸福感、获得感。

2.打造互动服务的特色。“福田贷”“福林贷”“福竹贷”等普惠金融服务率先在五一村推广,鼓励村民以生产资料或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等方式参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为党建+现代设施农业产业+产业扶贫项目注入“金融活水”,拓宽集体和群众增收渠道。创新开展“院政共建”,科技特派员项目在五一村落地,高位嫁接福建省农科院、三明学院等单位,派驻15名科技特派员为基地农业经营提供帮扶指导。

3.打造创新机制的亮色。在立足清、聚焦整、着力改的基础工作上持续提升,探索人居环境整治3.0版本。将“保洁长”职能与“河长、路长”工作职能整合并轨,将整村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实行公司化运作管理,通过规范化管理运行和高科技的助力,借用专业公司的无人机、监控等设备巡查,大大提升了管理效能。不仅有效提升了环境保洁的可操作性和道路管理的执行力,在降低运行成本的同时还提升了乡村治理能力,再加上常态化环保宣传,促进外在美向内在美、持续美转变,人居环境整治水平提升的同时也大大提升了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三)聚焦问题靶向突破,实现有效治理

新时代的乡村要实现有效治理,必须聚焦问题看发展,瞄准设施建设、服务供给、环境提升、增收致富等乡村切身利益问题靶向突破,力达“四个高度”,实现有效治理。

1.向高起点规划设计要能量。通盘整合村落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内容,统筹五一村及周边村落未来的发展方向,形成“大五一”乡村振兴规划。区分拓展提升、特色保护、整治改善等不同内容的建设目标,将现代产业规模发展、道教文化传承发扬、宜居康养生活方式融入乡村整体功能。因地制宜配置基础设施,统一建设标准,实现规划高规格、发展可持续、治理更有效的目标。

2.向高质量补齐短板要活力。在规模化经营的基础上试行轮耕制度,开展面源污染整治、病虫害统防统治,补齐耕地质量短板。完成甘乳岩景区周边旅游公路白改黑、计划新建马寨山休闲景观工程、提质升级整治田沟水渠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全域推进乡村风貌提升体系,重点开展农房整治、明清古建筑修复、务农器具统一置放等项目。

3.向高标准项目建设要发展。充分发挥本地优越的农业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以打造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为重要抓手,整合五一村及周边地块约1000亩优质农田,逐步扩建现有年收益达150万元的100亩钢构大棚,循序推广智能温室控制系统,建设成现代设施农业高产示范基地。大胆探索农业冷链物流、农产加工、产教研学等新型经济增长点,培育新产业经济税源点。

4.向高水平运营管理要绩效。发挥党组织堡垒在乡村治理领域的战斗力,创新颐和养老院、农村书屋、旅游公厕运营管护机制,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以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和乡村振兴大讲坛为载体,做活庭院自治、“老刘调解室”村级矛盾调处室、“河小禹”青年河长等4类服务品牌,做优“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选、农民春晚、旗袍秀等4类文体活动,引领村风向善向上。坚持邀请本土能人示范、乡贤企业结对发展,在农村营商、育商领域引入社会资本,因地制宜探索乡村运营管理有效形式。从认真摸索到蓬勃繁荣,从浅层思考到深刻思辨,五一村在党建引领下走出的基层治理的“新”路子和“宽”路子,蹚出了一条产业强、生态优、人心齐的乡村有效治理新路径。五一村的实践充分证明,基层党建工作与基层治理工作紧密结合,乡村才能实现发展,老百姓才能更幸福。

参考文献:

[1]俞可平.善治与治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10-11.

[2]闫志敏.青海农村基层党组织社会治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以青海省民和县为例[J].党建政工,2021(08):135-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