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理的类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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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的类型

社区治理的类型范文1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区 生态功能分区 生态规划 生态治理 黄土丘陵沟壑区

Abstract: The new rural community to extend the county safety Gou Xiang Yan'an City, for example, to select the slope and undulation of plant diversity and ecological factors such as ecological suitability and sensitivity analysis and evaluation. Landscape function and structure interaction theory of ecosystem services function evaluation method, analysis An ditch community differences in ecological function space. Learn from the overall landscape pattern optimization method, the community is divided into ecological conservation and ecological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and ecological construction unit, and for ecological unit area features pointed out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and optimize control measures, the final proposed landscape pattern optimization program, as a reference for future of rural communities landscape ecological construction.Keywords: partition of the new rural community ecological functions ecological planning ecological control in loess hilly and gully region.

中图分类号:[F299.2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传统的小流域治理虽较多考虑了土壤侵蚀,但对作为水保工作实施主体的乡村居民及聚落分布考虑不周。对于黄土丘陵区的乡村聚落,已有研究关注其类型、趋向性、内部组织、平面形态、空间结构、分布密度与规模、动态演变及经济特征等方面 [1-5],对乡村生态建设单元有一定的关注[6、7],但仅限于聚落分布的自然生态影响因素的研究,因而与小流域治理结合程度不高,以致于村镇规划和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效果欠佳。生态环境问题归根结底是人的问题。黄土高原的生态建设必须要重视人类社会的影响,规范人类活动,减少人为压力,并根据不同水土流失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生态建设,减缓自然压力[8】。经过多年治理,陕北黄土丘陵区土壤侵蚀程度已经下降,未来生态治理重点将逐步转移到对人居环境的建设,因此开展生态分片建设研究十分必要。

1 研究区概况

1.1 基本情况

安沟乡地处延安市延长县城东南25公里处,其地理位置为:东经109°56′48″~110°9′10″,北纬36°21′29″~36°33′7″。全乡辖25个行政村。本次规范围为安沟乡中心社区,包括安沟、东卓等16个村,人口规模5156人,面积136.9Km2。社区土地肥沃,光照时长,属暖温带干旱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冷暖干湿明显。规划区内有水库一座,为安沟水库,坝址延河一级支流安沟河下游,距县城15公里。

2 生态环境保育

应用GIS技术,在分析研究区生态系统的组成与结构,生态服务功能,生态敏感性的基础上,划分了规划区的生态建设单元,并提出规划区生态建设的基本框架。

2.1 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2.1 .1 生态环境脆弱

生态系统具有自我调节机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克服来自外界的干扰,保持自身的平衡和稳定。但是,不同类型、不同状态的生态系统对外界干扰的反应是不同的。在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干扰或压力下,生态系统偏离动态平衡状态,系统的组成与结构发生变化,正常的功能受损,这就是生态脆弱性。安沟社区属复合生态系统,其生态脆弱性不仅取决于系统内自然要素变动的强度与频率以及相应的敏感性和可承受程度,同时也受系统中人类活动的影响。该区生态脆弱性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基质脆弱性。该区属以黄土为基质的环境单元,在流水作用下,极易产生土壤侵蚀,形成各种劣地景观,使土地生产力下降,生态功能退化。

自然干扰脆弱性。自然干扰主要表现为暴雨,这是该区主要的灾害性天气,多发生在夏季,因其具有突发性和猛烈性,加之规划区内地形破碎、汇水面积小和土质特殊等因素,极易造成强烈的水土流失、滑坡等灾害。

人为干扰脆弱性。事实上,人为的扰动是不可避免的。人类要考虑居住择址的问题,首要选址靠近自然河流、沟谷廊道,以便于其能量流和信息流的交换与转移。其次,当沟谷廊道附近的土地不足以支撑社区居民生活的必要空间需求时,塬面斑块的存在,便成了第二选址。随着社区居民发展需求的增长,所引起的物质流、能量流和信息流间的交换与转移变得更加频繁与剧烈,自然廊道的功能渐显捉襟见肘,此时,人为创造的廊道——道路系统便随之产生。道路系统廊道的出现,一方面增强了斑块之间的定向交流,另一方面却也成为自然斑块与基质交流的障碍与屏障,例如,硬化道路的出现,阻挡和减少了如蚯蚓等小型动物的空间迁移。社区居民必须考虑其生产的发展,进而产生生产性扰动下的农田斑块。农田斑块之所以靠近生活性斑块,是出于耕作便利性的要求。但生产性斑块在生活性斑块的基础上,进一步挤占了自然生态系统中生物群落的栖息空间,并由此形成了具有空间异性的现状景观格局。而社区化之后,景观格局中的自然要素和人为要素将产生一定的分离。此过程可以总结为:生活性斑块、生产性斑块和道路廊道系统,在自然景观格局的基础上,一方面加剧了自然景观格局的演化与变迁,其结果是产生了具有空间异质性的景观格局,但同时,也威胁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与安全性。

社区治理的类型范文2

社区图书馆具有很强的地域特色,是公共图书馆的纵向延伸。它的出现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特别是文化建设进进新的发展阶段的重要标志。它主要为周边的居民读者提供便利、快捷的信息服务,从而成为所在区域群众的精神乐园。生活在每个社区的居民,感受最多也最为关心的还是身边的文化---社区文化。因此,城市文化建设的落脚点显然应该在基层,在社区。笔者就如何建设一个让居民满足的社区图书馆提几点拙见。

一、社区图书馆的地位

现今的公共图书馆最基层设置为区(县)级,社区图书馆并未纳进公共图书馆体系。现有的社区图书馆多数只是作为社区文化站或居委会的组成部分而存在,并隶属文化站或居委会治理。

二、社区图书馆发展现状

社区图书馆的地位决定了它的发展现状。近年来,随着社区建设经费的逐年进步,社区图书馆条件相应也有较大程度的改善,但总体情况还是相对滞后,存在一系列题目。

1、资金匮乏

现有的多数图书馆主要依靠政府的投进,投进方式单一,投进有限,躲书增长受到限制,设备更新速度缓慢,文化活动等一些延伸性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直接影响社区文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2、文献资源欠缺

国际上衡量图书馆发展水平有两个主要指标:一是均匀一座图书馆的服务人口数;二是一座城市的人均公共躲书量。标准是5万人应拥有一座公共图书馆,人均拥有躲书最少3册。在社区建设初期,区政府给每个社区补贴一千元用于购置新书。现在,固然每个社区都设有图书室或阅览室,但有的阅览室躲书量还不及个人躲书量多。城市社区尚且如此,乡村的条件就更可想而知了。

3、躲书品种少,内容单一

社区图书馆一般只躲有印刷型文献,电子文献几乎没有;图书的类型较单一,多数是文学、生活类图书。因缺少购书经费,也存在购买盗版书的现象,图书更新速度缓慢。因此,门庭冷落,少人问津。

4、服务治理效能低

社区图书馆缺乏具有治理知识和运作能力的专业职员,基本只能承担简单的图书借还工作,服务类型单一,影响图书馆效能的发挥。

三、社区图书馆运作模式

长期以来,社区图书馆的治理体制还是遵循计划经济下“一地一馆”、千“区”一面的模式。在躲书量、馆舍面积、治理规范、设施标准等方面都无法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因此,急需更新旧的治理理念,积极参与社会大循环,充分整合现有资源,降低本钱,进步有限资源的利用率,应努力寻求建设特色馆的模式。除了政府投进办馆外,能否尝试其它的几种办馆方式。一是将城市的公共图书馆与一个或若干个社区图书馆联合起来,形成一种总馆与分馆的关系。由社区提供场所,文献资料由公共图书馆提供,并配备专业治理职员负责治理。这样,一方面公共图书馆闲置的文献资料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又有了经济效益;而另一方面,社区居民又可以在身边享受到与公共图书馆同等质量的服务,使社会利益最大化。位于赛罕区的学府花园图书馆正是这种模式的尝试者。该馆是内蒙古图书馆的分馆,是自治区第一家社区图书馆。八千多居民拥有二万册躲书,借阅方便,居民满足。二是社区与四周高校图书馆联合办馆,实行一馆两用。高校历来代表着当代的最高学术水平和发展方向,合作办馆将会提升社区图书馆的素养。三是社区图书馆与企业共建。社区内一般都驻有一些企业和单位,社区可主动与之联姻,由这些企业和单位出资、社区出面联合办馆,服务面向社区居民和企事业职工。四是个人办馆。鼓励热心公益事业的实业家以个人名义出资建馆,由出资者全权运作,在不影响公益服务的条件下,使投资者获取公道的经济利益。社区居民只是图书馆的受益者,两相得益,各取所需。五是居民集资办馆,自建自用。一般由居委会倡导,由社区居民捐资、捐物、捐报刊、捐书籍等来筹建,治理职员由居委会工作职员担任。

四、社区图书馆服务措施

社区治理的类型范文3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一)地质灾害类型和分布特征

我镇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和滑坡两种类型,全镇已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4个,包括滑坡11个、崩塌3个,分别占灾害总数的79%和21%。从地质灾害发生时间上看,崩塌和滑坡大多发生于雨季内(5~10月)。旱季发生的崩塌、滑坡,一般都发生在露采矿山的边坡、排土场和公路沿线等人为工程活动比较剧烈的地段。

(二)上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简况

我镇地质灾害高发期为6~10月,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为主,主要是月山村、盖山村、虎山在汛期内出现不同程度的土方坍塌现象,我镇相关部门与所在地村(社区)委员会积极参与和配合,认真履行职责,较好的地落实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措施和工作,汛前及时预报,及时疏散、转移群众。由于措施得当,整个雨季中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⒈降雨趋势预测

单点暴雨及长时间连续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自然因素。我镇1~4月降雨量偏少;5月降雨量正常稍偏多,全年雨季在5月中旬前后开始;主汛期为6~8月;9~10月降雨量正常至偏多,有一般性的秋季连阴雨天气;雨季在10月中旬前后结束。

⒉人为致灾因素变化

我镇近年来城镇发展迅速,房屋、公路、矿山及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逐年增强。辖区内一些在建和拟建的大型工程,均可能成为地质灾害的多发区段。磷矿采空区、采砂场、采石场也将是矿山地质灾害多发区。

根据我镇地质灾害现状和危害特征及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预测,预测我镇地质灾害有如下特征:

1.地质灾害类型

地质灾害类型仍以自然因素诱发的中小型山体滑坡和崩塌为主,其次为人类工程活动(公路建设、采矿等)诱发的崩塌、滑坡等灾害。

2.地质灾害发生时间

地质灾害主要发生于汛期6~10月,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工程诱发灾害的时间具不确定性。

⒊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我镇地质灾害活动有老灾点危害继续扩大以及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扰动不断增大的趋势,由于治理难度大、条件差,治理措施难以有效到位等原因,灾害活动性不断增强,危害性进一步扩大,从总体看,我镇地质灾害的活动和危害仍保持较高水平。

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一)选取原则

根据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和灾点稳定性、危害性实际情况,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选取原则确定如下:

1.对集镇、村庄、工矿及重要居民点人民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2.威胁公路、重要基础设施;

3.处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灾害规律明显;

4.曾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影响较大;

5.可能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根据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选取原则,确定辖区范围内的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3个:

1.仁义村委会月山村山体滑坡隐患点、威胁7户群众的安全。

2.礼智村委会盖山村都存在山体滑坡的隐患,威胁8户群众的安全。

3.郑和路社区月山村山体滑坡隐患点,威胁20户群众的安全。

4.月山社区盖山村山体滑坡隐患点,威胁8户群众的安全。

5.酸水塘村委会山体滑坡隐患点,威胁8户群众的安全。

6.太史村委会五组火陡箐,由于农户在坡脚建房,损坏了坡脚,已造成局部塌方。

7.甸心村委会老虎山,由于土质松软容易发生山体滑坡。

8.甸心村委会仙鹤村灌溉沟存在崩塌隐患。

9.汉营村委会西汉营村“古二”公路地段公路边坡崩塌隐患。

10.古城村委会老鸦洞箐,由于开矿挖掘,形成陡面山体容易山体滑坡。

11.汉营村委会小团山,由于开矿排土形成松软山体,容易山体滑坡。

12.中谊村委会关山顶一片,山体松软容易造成山体滑坡。

13.旧寨爬齿山云南西仪工业有限公司抽水站石块崩塌。

三、重点防范期

一般情况下,主汛期就是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10月。各村(社区)委员会及民政办、国土所、城管办、企业办等相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实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渡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统一部署,逐步落实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建设、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重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及监测预报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并加强重点区域地灾监测预警工作。

(一)全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目标

全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目标是:发生地质灾害时,力求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强化管理措施

1.为实现防灾减灾目标,各村(社区)委员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管理机构,落实责任制,充实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工作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2.利用广播、标语、传单等宣传媒介宣传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及防灾减灾措施,增强广大民众对地质灾害危害的认识,强化减灾意识,为防灾减灾工作建立深厚的群众基础。

3.对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地质环境现状、矿山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活动特点、危害对象、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开展动态监测工作。

4.对辖区内特别严重的灾害点优先治理,对规模大难以治理或投资太大的灾点应采取避让措施。

5.努力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援助,将争取到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用于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勘察及治理工程。

6.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人类活动可能诱发地质灾害时,必须有相应的预防措施,工程建设时应避免开挖边坡过陡、过高,并及时进行边坡防护,严禁将工程废土、采矿废石、废渣随意堆放。

7.在汛期内对辖区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不定期巡查。

8.对9个重特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专人监测负责制。

(三)搬迁避让措施

由于地质灾害易发区自然环境恶劣,地质灾害治理难度和投资均较大,因此,对地质灾害的危害一般应尽量采取避让方式。一是工程建设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二是居于相对稳定的地质灾害点上的村(居)民,在汛期或遇暴雨时,撤离危险区暂时躲避;三是居住在治理难度大或投资大的不稳定的地质灾害体上的村民,一般采用搬迁避让的方式避免地质灾害的危害。

(四)监测预警措施

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是预防地质灾害发生或减少地质灾害损失的重要手段。而群测群防系统的建设,涉及通信、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民政、城建、工程勘察施工等各部门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是由多种防灾减灾措施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各子系统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因此,要建设好群测群防系统,镇属各部门和各村(社区)委员会应密切配合,协调关系,统一行动,保证防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工程治理措施

我镇年底与四户受灾户签订了《镇地质灾害点工程治理协议书》,防治工作计划已列入每户5000元—7000元不同标准的专项经费。具体采取支挡、护坡等措施。

五、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就是对地质灾害体变形破坏状况及其宏观前兆随时间变化的监测。地质灾害的发生本身是一个过程,在出现大规模变形破坏之前,往往有比较明显的征兆,通过监测,及时捕捉这些征兆,作出预报,就可以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所以,地质灾害要实行动态监测。地质灾害的监测,原则上是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各村(社区)委员会主任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以此为基础,各村(社区)委员会一定要落实监测对象和监测人员。各监测人员一定要担负起监测预防的责任,按照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的要求,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告知当地群众,指导、督促做好防治工作,落实群测群防,做到准确预报。

社区治理的类型范文4

〔关键词〕社区;治理;现代化;服务型政府;合作

〔中图分类号〕D0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8048-(2015)01-0119-08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国家治理现代化”成为一个重要的时代命题和历史任务。作为一个总体性范畴,“国家治理现代化”必然包含着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形式上,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包含三个基本要素:首先是组织要素,其涉及到政府内部权力与资源的配置;其次是职能要素,其涉及到政府与其他权力主体和社会权利主体的权力与功能配置;再次是环境要素,其涉及到政府与各类社会行动者的情境关系。在动态互构的过程中,这三个要素并不能被严格地区分与线性地构序。但就政府的合法性基础而言,回应社会环境、解决社会问题总是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逻辑前提,政府的职能与组织都要围绕着这个逻辑前提进行重组。

社区是社会的重要基础和构成部分,我们同样也可以通过它来透视政府治理现代化。不过就“社区治理现代化中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模式”这一问题而言,其具有一定的历史特殊性。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范围内的政府改革,虽然形态各异,但却有一个共同的主题,即重新调整政府与社会的关系。20世纪70年代以前,不论是中国的全能型政府,还是欧美的干预型政府,都具政府吸纳社会职能,进而控制社会的特点。但是随着改革的开启,政府与社会实现了新的分化,政府把一些它不能很好承担的职能转移到社会之中,进而为社区的重建以及政府治理社区方式的革新开拓了空间。

(一)政府改革的权力效应

不论是中国的全能型政府,还是西方的干预型政府,都是一种集权型的权力体制。在这种集权型的权力体系中,资源、信息与人员都被组织到紧密控制的科层结构之中,中央政府的计划成为权力体系运行的重要依据。而且这种集权型的权力体制的最大特点就是,管理性权力是一种主导性权力。依靠管理性权力的强大控制力,科层制组织以及科层式社会管理结构才得以建立并得到维持。在科层式社会管理结构中,社区也被政府所吸纳,成为政府有计划地推进国家建设的重要工具。二战后,联合国所倡导的“通过社区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运动,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政府吸纳、动员、改造和管理社区的运动。诸如“社区自主计划的有效实现,有赖于政府积极而广泛的协助”,“制定全国性的社区发展计划必须有完整的政策、行政机构的建立、工作人员的选拔与训练”,“地方性的社区经济发展,必须与国家的发展计划相互结合、协调推进”〔1〕等原则都表明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

随着政府的改革以及市场经济的全球布展,权力结构出现了分化。由于政府向社会分权与市场分权,权力体系的构成及其性质发生了变化。原先的那种管理性权力主导的权力体系,现在演变为契约性权力、管理性权力和互惠性权力互动的体系。契约性权力与互惠性权力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和改变了管理性权力。政府改革所带来的权力体系变革对社区也有重大的影响。随着经济活动的市场化,尤其是住房的商品化,社区内在的契约性权力在不断增长。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福利的社区化,社区内各种志愿组织的形成,也促使互惠性权力呈现增长态势。社区内契约性权力与互惠性权力的增长,既促进了社区的自治,也限制了政府的管理性权力。无疑,政府改革的权力效应促进了社区内在权力结构的变化。无疑社区内在权力结构的变化也会进一步要求政府的治理方式进行革新。

(二)社会转型的整合诉求

政府的分权化改革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新型的社会分化。由政府所推动的市场化更是社会分化的重要动力之一。由政府的分权以及市场化所引发的新型社会分化,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社会活力,促进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政府的有效运行。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由市场化所推动的社会分化潜藏着各种风险。市场化有两个重要的方面,即个体化与全球化。诚如鲍曼、吉登斯等人所认识到的那样,个体化与全球化不仅带来了整合性后果,也带来了分化性后果。个体化与全球化所内涵的流动性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新型社会分层的标准之一。

其实,市场性的社会分化蕴含着社会整合的需求,只不过它总是以否定或隐含的方式存在。随着市场流动性的增强,“社群的以及由国家支撑的抵御个人失败和厄运的保障,现如今正在逐渐地、持续不断地收缩以及削减,这种现象削弱了这种保障从前所具有的种种吸引力,同时也破坏了社会连带的社会基础”。〔2〕市场性社会分化破坏了传统的社会整合,但却没有为新型的社会整合提供出路。在这种情况下,社区作为承载社会整合想象力的概念又被重新激活。社群主义以及社会资本理论对于社会团结以及社会纽带的谋划,都为社区作为一种应对新型社会分化的社会整合机制提供了合法性证明。社区作为社会转型中的整合机制,无疑会对政府的治理方式提出新的要求。尤其是,当政府以市场化理念为主导促进改革时,社区作为社会整合与团结机制的重要性就会更加明显。

(三)政府治理方式革新的要求

当前的政府改革最主要的是要改变政府的管理型特征,或者说要变革管理型政府。管理型政府的最大特征是,它不但用科层制组织自身,而且用科层制组织社会。科层制作为一种政府的组织方式,把政府建构成为一个依靠规则和命令、自上而下执行的专业体系。科层制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把社会职能纳入到政府管理的范围之内,使社会变成了政府的附属,以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控制。在政府通过科层制管理社会的体制中,作为社会基础的社区也被纳入到政府的行政计划之中。西方国家专业化的社区管理以及福利体系的设置和中国的单位之都是管理型政府开展管理的基础。

但管理型政府及其管理社会的方式也存在弊端。管理型政府持有一种技术理性,以效率最大化为价值追求。为了便于管理,管理型政府用同一性的策略来剪裁现实的多样性,以致破坏了社会活力,陷入悖论性的困境之中。各国政府为了改变这种局面,相继实施了改革。一方面,通过分权与职能转移来提高政府效率与社会活力;另一方面,通过内部民主化与外部民主化策略为政府的有效运行于社会的良好治理塑造新型的制度空间。虽然,当前的政府改革并没有完全扬弃管理型政府,但是随着政府价值追求的转换以及社会自治空间的扩展,政府的模式也在发生变化。服务型政府成为替代管理型政府的新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通过社区重建的视角,可以发现随着职业属性、政治属性与伦理属性等方面的调整,政府的理念正在从管理走向服务。

(四)治理与现代化概念新内涵的影响

治理概念的新内涵起源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经济变革与经济研究。“外包的系统化发展、核算单位的自治化倾向、零库存管理等等都是重新审视‘福特式’生产模式(将生产线一体化,从设计部门到机器制造、从工程师到工人严格等级化)的信号。”这促使学者们思考“能用等级化以外的另一种方式来指导企业吗?在企业内部和在企业与其他企业关系中,生产单位的日益自治化会要求采用哪些新的协调方式呢?”〔3〕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治理理念的兴起就是为了扬弃管理理念。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与扩展,治理理念也渗透到政府治理体系之中。在全球治理委员会看来,“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4〕很显然,治理理念为政府模式的革新提供了一种可能的方向。

现代化概念的新内涵是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的政府改革及其效应的影响下形成的。在哈贝马斯看来,“现代化是一项未完成的工程”;在鲍曼看来,现代化正在从“固体现代性”转向“流动现代性”;而贝克则认为,现代化正从“第一现代性”走向“第二现代性”。无论学者们做出何种区分,都意味着现代化正在经历新的阶段。与早期现代化的“西方中心论”与“单一现代化”不同,新型的现代化是一个在多元化与复杂化的情境中寻求合作的过程。这种现代化理念对社区治理以及政府模式都提出来新的要求。

综合起来看,“社区治理现代化中服务型政府的理念选择”是社会转型与政府改革情境中生成的一个新议题。社区与政府关系重塑的理念选择,必须回应权力体系变革的要求、社会转型的整合诉求、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要求,并遵循“治理现代化”的新原则。

二、传统理念革新以及困境

虽然,社区治理现代化中的服务型政府建构,是一个新的时代命题与历史任务。但是,通过革新传统理念来探索这一议题,也不失为是一条可行的路径。其实,在社区重建的过程中,不难发现那些通过革新传统理念对政府与社区关系进行重塑的各种尝试。传统理念的革新其实是社会重建的重要构成部分,其并不是要回归到传统中去,而是基于新的社会现实的传统再造。当然,传统理念革新也有其局限。只有理解其局限,我们才不至于仅仅停留在依靠传统的外衣来包装新的理念。

(一)管理理念的革新

当前的政府改革就是要变革政府的管理特性。管理型政府及其对社区的管理,是依靠科层制实现的。通过科层制组织,政府强化了控制自身的能力;通过科层制度,政府强化了对社会的控制。政府通过限制市场性经济权利、扩张福利性社会权利的方式,渗透到社区的管理之中。通过再分配和规制,原来由社区承担的职能被政府所吸纳。再分配主要涉及到资源的配置问题,诸如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等。加强规制则主要涉及到确定行动准则,诸如各种规范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政府法规等。管理型政府通过科层制式的管理想象力,构建了以自上而下的社区控制体系。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这种体系能够动员社区内在的资源以服务于国家建设。但是,从长期以及实践经验的角度看,它却是一个资源低效利用与社会等级化的体系,并最终失去活力与合法性。

为了打破政府管理社区的科层体制,政府逐渐减政放权,并把新管理主义引入到政府过程之中。新管理主义“是工商企业管理领域长期流行的一套管理哲学,它主要包含如下几点核心观念:(1)社会进程的主要途径在于经济意义上的生产力的持续增长;(2)这种生产力的增长以‘管理’功能对劳动力要素和复杂的信息技术、组织技术、物质形态的商品的生产技术的有效组织为前提;(3)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分离的和特殊的组织功能,在诸如计划、执行和衡量生产力的实质进展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商业的成功越来越依赖于高素质和职业化的管理者;(4)为履行‘关键作用’,管理者必须拥有合理的‘管理权限’”。〔5〕新管理主义的最大特点是管理的自由化与市场化。通过新管理主义的视角,不难发现:一方面政府自身的组织方式不再是自上而下的等级制,政府组织朝着扁平化、管理者自我控制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由于政府与社区的分离,社区具有了一定的自治权,因而政府管理社区的方式也不再仅仅是命令――服从,而是协商互动。

(二)自治理念的革新

随着政府的分权化改革,政府与社区逐渐分离开来,社区自治的理念得以复兴。不过,社区自治理念的复兴并不是要回归到传统社区自治的理念中去。传统的社区自治所赖以嵌入的传统“社会――国家”结构,在全球化与个体化的冲击下正在走向解体。“社会正在遭受全球政治和生活政治的夹击。在‘流动的现代性’条件下,社会的影响力逐渐减弱,社会不再是一个自我封闭的实体,不再有明确的边界和规范,以至于个体被迫用自身的资源去解决社会问题。”与此同时,“国家从总体上丧失了大部分曾经拥有的各种:它经常处于‘别无选择’的境地,而不是自由地实施政策选择。”〔6〕而传统“社会――国家”结构解体包括“整合与瓜分、全球化与地方化,是两大相辅相成的过程。更确切地说,它们是同一过程――即世界性的、权力和活动自由的重新分配――的两个方面”。〔7〕上述这些因素都促使社区自治的理念进行革新。

自治理念的革新促使政府从集权走向民主。不过就政府的民主形式而言,其不同于传统抽象的“人民”以及代议民主,由于社区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协商民主正在成为政府民主的新形式。与此同时,新型的自治理念要求,政府既不能采取“自由放任”的立场,任自由市场理念侵蚀社区自治,也不能采取过度干预的方式破坏社区自治。随着社区内在生活政治的兴起,政府在很大程度上应当懂得分享权力、实现与社区的合作共治。

(三)情谊理念的革新

情谊理念其实是一种伦理道德理念。正如卡蓝默所认识到的那样,“伦理问题……是因为公(国家)和私(市场)的双重失败造成的”。〔8〕虽然,通过传统理念的再造,管理与自治都具有了一定的新内涵,但是,新管理主义与新自由主义仍然具有忽视情谊关系的缺陷。这就引发了人们对情谊关系的再思考。哈贝马斯看到,新的市民社会“不再包括控制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和商品市场的经济领域。无论如何,‘市民社会’的核心机制是由非国家和非经济组织在自愿基础上组成的”。〔9〕与此同时,“许多集体行为的问题只通过个人行为无法解决,但是由遥远的国家调节或间接的正式民主程序也不容易解决。相反,社群的自我调节,结合民主国家及其机构的权威,倒可以使问题得到解决”。〔10〕这就为社区情谊关系的重塑提供了可能。尤其是“社会资本”概念的提出使得社区情谊关系受到广泛的重视。“社会资本包含隐含的知识、网络的集合、声誉的累积以及组织资本,在组织理论语境中,它可以被看作是处理道德陷阱和动机问题的方式。”〔11〕 毫无疑问,上述的思考都为社区在新型社会情境中构建抵御流动性风险的伦理情谊网络提供了方向。

情谊关系的重塑不仅仅关乎社区,同样也关乎政府对社区的治理。帕特南在研究政府改革时,通过意大利政府改革的不同效果分析,发现社会资本在促进政府改革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帕特南看来,社会资本存储在一些自发性的组织之中。“这些自发出现的组织,与其说是代表了一种理想的利他精神,不如说反映了一种实用主义的未雨绸缪。处境相同者愿意齐心合力,以抵御社会迅速变化所带来的风险。”〔12〕这其实意味着,政府在进行改革时,为了促进社会问题的有效解决,可以依靠社区内在的社会资本。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开发和完善社区内部的社会资本对于培育社区情谊关系、维系社区团结具有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社区情谊关系的培育反过来也要求政府实现伦理化和道德化。

(四)传统理念革新的困境

在工业社会中,“政府与社会关系是中心与边缘的关系,政府处于中心,而社会则是围绕在政府的边缘,并形成了稳定的中心――边缘结构”。〔13〕在中心――边缘结构中,中心对边缘具有特定的支配作用,边缘要服从于中心。就政府与社区的关系而言,社区管理的科层制就是中心――边缘结构的实现方式之一。随着政府职能社会化,社区从政府的严格管制中脱离出来。社区与政府的分离使得政府的中心地位被削弱。随着社会中心论的兴起,社区与政府关系的中心――边缘结构发生了变化,两种社区中心论被凸显出来。一种是从市场社会中心论的角度看社区与政府的关系,社区被嵌入到商品化的理念之中,与此同时政府也被放置到边缘位置。另一种是从志愿社会中心论的角度看社区与政府的关系,社区被嵌入到互惠互利的理念之中,政府同样也处在边缘位置。虽然,从基于科层制的政府中心论到基于市场理念或志愿理念的社会中心论的转变,促进了经济、社会与政治秩序的辩护。但是这三种中心论在试图把功能相对分离的社区与政府整合到一起时,采用的都是单一化的策略。这种单一化的策略其实是追求同一性的表现。这种同一化的策略无视功能分化的合理性,试图强制性地实现功能的高度整合,最终却导致社会功能的紊乱。尤其是在当前社会复杂性与流动性不断增长的情境中,这种依靠单一中心进行功能融合的策略就会更加不合理。

为了克服单一中心整合模式可能带来的社区治理的碎片化,一种多中心的理念逐渐兴起。在一定程度上,多中心理论的兴起为多元力量的共同发展提供了合理性证明,并减弱了多元力量为了争夺单一中心地位而发生分裂的可能性。但是,多中心理论仍然停留在中心理论的视野之中。虽然,多中心理论虚化了那个绝对的单一中心,但是它并没有真正地解决碎片化问题,而只是把碎片化问题弱化了。一旦那个能够维系多中心之间均衡的隐秘力量被忽视,社区治理的碎片化会以更极端的形式出现。其实,不论是单中心还是多中心,都没有真正的理解当前社会分化的意义及其限度,因而也就没有理解社会整合的意义及其方式。社区治理的碎片化问题,看似是一个分化过度的问题,其实也是一个整合不当的问题。社区内在力量的分化,自然会带来多样化的功能及其合理的存在。但是多样化的功能之间必须有所整合才不至于出现紊乱状况。这就要求超越简单的分化逻辑和局部思维,从整合与整体的角度重新思考社区治理。

三、合作理念中服务型政府治理社区的策略

传统理念的革新,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拓展人们对于社区治理现代化中服务型政府的认知。社区管理理念的革新透露出服务型政府的职业属性,社区自治理念的革新揭示出服务型政府的政治属性,而社区情谊理念的革新则凸显了服务型政府的伦理属性。但是,传统理念对于新型社会分化与整合的不当理解,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人们对于服务型政府的准确理解。这就要求,用一种更加合理的理念来理解社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一)合作理念的维度

社区治理的现代化需要服务型政府具有一种合作理念。虽然,合作的概念早已有之,但是,在全球化、后工业化的进程中,合作具有新的特质。

首先,合作蕴含了领域融合的维度。近代社会“处于不断分化的发展过程之中,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都进入了一个不断分化的历史进程中了”。“在近代社会的分化中产生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在这同时,日常生活领域也开始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领域出现。”〔14〕领域的分化一方面促进了社会的多样化,另一方面也带来了社会的复杂化。为了实现社会秩序与整体功能的发挥,各个领域之间必须被有效协调起来。不过工业社会中的领域协调是依据同一性的领域侵蚀。所谓领域侵蚀,其实就是用一个领域的原则与功能来取代其他领域的原则与功能,以实现各个领域之间功能的一体化。但是,领域侵蚀用单一功能来支配其他功能的实践,最终被证明是无效的。在新型的社会情境中,重新分化出来的各个领域不仅具有了新的特质,而且在协调的理念和方式上也发生了变化。从社区治理的角度看,生活在社区之中,并不是生活在一个封闭的、同质性的空间之中,而是生活在一个信息、资源和人员不断流动的空间之中。社区内存在的多种功能领域之间的关系不再是同一性的支配和服从关系。各个领域之间的关系不再是侵蚀与被侵蚀的关系,而是融合关系,即从相互建构的意义上把握各个功能领域之间的嵌合方式。

其次,合作理念蕴含了伦理的维度。社区内在各种力量之间的融合,显然不能通过竞争与控制实现,而是需要激发一种关于伦理共同体的想象力。“对共同体来说,多样性和包容性并非势不两立。在许多语境中,我们把共同体理解成是由比较松散的合作活动和群体构成的。忠诚和凝聚固然重要,但是,关切和考虑每一个人的利益这一隐含承诺同样重要。为了共同体的目的,分界线被打破了。焦点转移到共同事业和共同的生活。”〔15〕 换言之,共同体的构成虽然是多样的,但是共同体各个构成部分之间并非是相互隔离的、而是相互沟通的。共同的事务也并不是被事先自上而下给定的,而是通过各个构成部分之间相互破除自身的禁锢而相互建构起来的。与此同时,对于合作的伦理之维和道德共同体的理解也可以通过社会资本这一路径。社会资本作为一种社会粘合剂,有利于修补由市场机制所引发的社会分化与分裂。在帕特南看来,社会资本有两种,一种是黏合性社会资本,一种是连接性社会资本。“黏合性社会资本有助于加强特定的互惠原则和成员的团结。连接性社会网络,能够更好地连接外部的资产。连接性社会资本可以产生出更广泛的互惠原则,而黏合性社会资本则会使人们局限在自己的小圈子里。”〔16〕利用这些社会资本的有利特性,可以建构出一个合作网络。

再次,合作理念蕴含了网络的维度。正如鲍曼所认识到的那样,“‘社会’越来越多地被视为一种‘网络’而非‘结构’(更不用说一个稳定的‘整体’):社会被人们认识为各种随意性的联结和分离的矩阵,一个能出现无数种排列组合方式的矩阵”。〔17〕 在很大程度上,网络概念提供了一种不同于结构概念的理解图式。第一,结构可能预设了一个先在的整体性或者说“一”,然后结构中的所有其他构成要素都要依据这个整体性或“一”来进行自我建构;而网络并不预设一个先在的整体性或“一”,而是在互动的过程中实现各构成部分之间的平衡。第二,结构具有信息传递的单向度性,而网络具有信息传递的多向度性。第三,结构具有稳定性和寻求确定性的特点,因此不适应高度流动与不确定的社会。网络则具有灵活性,它能顺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第四,结构中的构成部分具有固定的位置并且处于不同的层级之中,而网络中的构成要素则不再具有固定的位置,处在平等的地位上进行互动。在很大程度上,只有“网络”才能为社区与政府的合作治理提供有利的关系模式。

(二)服务型政府治理社区的策略

首先,引导新型社区自治。当前社区自治的兴起并不是一个单向度的内生过程,而是一个多向度的互构过程。政府也将会在新型社区自治兴起的过程中发挥特定的作用。就社区治理的建构而言,社区治理中的关系既不应当是竞争性的交换关系,也不应当是控制性的管理关系,而是服务性的合作关系。就当前服务型政府建设与社区自治兴起的关系而言,服务型政府应当引导社区走向新型自治。服务型政府既不能采取自由主义的策略放任社区自治,也不能采取管理主义的策略控制社区自治。历史的经验已经证明这两种策略都是不可行的。服务型政府作为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政府建设的目标模式,就应当以服务的理念来处理其与新型社区自治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服务型政府既要承认新型社区自治,又要促进新型社区自治的成长。因而服务型政府可以通过引导的方式促进新型社区自治。服务型政府引导社区自治,就是要以合作的理念引导社区自治,使社区自治被纳入到网络化的治理结构之中,并促进政府与社区在功能上的有效融合。

其次,培育社区伦理精神。工业社会是一个理性化的社会,伦理精神被作为一种价值巫魅驱逐到社会精神的边缘位置。社区的伦理精神同样也受到了排挤与限制。一方面,社会层面上的个人自由和组织控制的理念把伦理精神变成了附属于它们的理念,因而社区伦理精神就无法得到伸张。另一方面,由于政府也支持个人自由组织控制的理念,社区的伦理精神也就无法制度化。在全球化、后工业化的进程中,人们重新从社会团结与道德责任的维度来寻找新的社会治理方式。在社群主义和社会资本理论的助推下,社区伦理精神的培育再次成为一个焦点问题。第一,我们不能够再用一种感性的和自然主义的视角来看待社区伦理精神。随着社会越来越复杂,社区伦理精神的建构必须自觉化。第二,当前社区伦理精神的培育需要从领域融合的角度来理解。工业社会中的社区伦理精神在领域分化的过程中被削弱。在后工业化进程中,随着政府职能的社会化,社会治理的主体变得日益多元化,领域融合的迹象已初露端倪。第三,随着领域的融合,政府与社区的关系也将发生变化。在很大程度上,社区不应再持有一种传统的自然主义的道德观,政府也不应当在从自由主义或管理主义的角度来理解自身的伦理特质和社区伦理特质。只有通过服务型政府才能培育社区伦理。服务型政府只有通过实现行政人员道德化以及建构道德制度才能矫正自由主义和管理主义对于其自身伦理精神的限制。政府的伦理化有助于引导社区的伦理化。

再次,构建社区合作制度。社区的发展离不开制度的保障,而政府在提供制度保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过,在当前社区重建的情境中,政府所提供的制度保障类型以及提供制度保障的方式都与工业社会中政府的所作所为有很大的区别。工业社会中的制度设计是由两种理念支配的,一种理念是竞争,一种理念是控制。当然,这两种理念之间也存在着交叉和混合的现象。不过这三种形式不再适应新型的社会情境。通过服务型政府建构的合作制度的理想类型应当是由伦理精神联结在一起的行动者网络。第一,通过服务型政府建构的合作制度不是一个结构而是一个网络。“网络”与“结构”相比,更适合于理解和应对当前社会的特质,即由高度复杂性和流动性所导致的关系模式。第二,通过服务型政府所建构的合作制度是行动者的网络。行动者具有自主性,不像结构中的行为者那样只是被动的服从并执行来自上面的命令。在一定程度上,行动者不仅仅再从上层接受命令,而且也在与其他行动者的互动中开展活动。在由“网络”所提供的无中心和无层级的关系中,行动者能够围绕着公共事务的解决展开自主而平等的交往。第三,服务型政府所建构的合作制度是具有伦理精神的行动者网络。行动者只有具备伦理精神才能彼此信任和相互合作。政府作为网络中的一个重要行动者,必须实现自身的伦理化,并以伦理精神为指导服务于其他行动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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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张康之.行政伦理的观念与视野〔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123.

社区治理的类型范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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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村社区性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事关微观层面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理论上,农村社区性公共产品受益主体范围明确,其有效率的供给模式是由社区范围内的居民自行组织,其供给水平决定于主体之间的合作行为与非合作行为,而合作行为与非合作行为内生于特定的社区环境,是主体属性与制度安排的结果变量,嵌入于农村社区特定的社会结构之中。本文以转型时期的中国农村社区为现实研究背景,以新经济社会学的嵌入理论为基础,从主体要素和制度要素两个维度建立起了一个农村社区性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的合作行为的分析框架,提出了相关的理论命题。

〔关键词〕农村社区;公共产品;异质性;合作行为;嵌入理论

〔中图分类号〕C919;C912.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2)06-0101-07

一、问题的提出

公共产品是相对于私人产品而言的,纯粹意义上的公共产品具有消费上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任何个人的消费都不会减少和影响其他人对这类物品消费的基本属性决定了公共产品供给模式与私人产品的不同。1公共产品理论研究集中在公共产品的类型界定、公共产品有效率供给以及与公共产品供给相关的筹资与成本分担机制设计上。公共产品分类研究是公共产品理论建构的逻辑起点,有关公共产品类型研究是以物品的分类为基础的,有两分法、三分法和四分法。奥斯特罗姆以排他性和共同使用为标准将物品分为私益物品、收费物品、公共池塘资源和公益物品四大类,不同类型物品的有效率供给机制和设计原理虽没有统一而固定不变的模式,但相互之间的差别却是不可忽视的。2公共产品消费上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决定了市场机制在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的失灵,致使公共产品的供给和共享资源的治理始终面临着公地悲剧、囚徒困境和集体行动悖论三大难题。公共产品理论是政府职能边界的确定,政府、市场和企业关系处理,公共财政分配的基础理论。3近年来,随着实验经济学的兴起,国内外理论工作者从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角度出发,以主体的经济理性为基本前提假设,对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自发合作行为生成的条件与环境制度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取得了大量研究成果,尤其是现实世界中广泛存在的私人自愿供给公共产品实践案例,颠覆了人们对公共产品供给理论的传统认识,引起了人们对公共产品政府单一供给模式的反思。4公共产品私人供给的研究发现不仅丰富了公共产品供给理论的内涵,也拓展了公共产品供给的融资方式,为解决财政资金约束条件下的公共产品供给难题寻求到了第三条道路,为社会福利的增加寻求到了新的途径。如果以公共产品的私人自愿供给为既定事实,那么,这种自愿供给在什么类型的公共产品供给中更容易产生,它是否与供给主体的个体属性和环境属性相关,也就是说什么样的个体更容易在公共产品供给中出现合作行为,什么样的制度环境安排更容易导致个体合作行为的产生,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机理是什么就成为了公共产品私人自愿供给中的两个相互关联的问题。如果将上述一般性理论问题作进一步的具体推导,那么在转型时期、非均衡化的乡村社会中,围绕农村社区性公共产品的供给是否会存在合作行为,这些合作行为的产生与合作主体和社区环境的关系是什么就成为乡村社会治理必须回答清楚的问题。

二、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与供给合作行为环境分析

农村社区性公共产品有别于统一概念下的公共产品,类似于布坎南的俱乐部产品,既包括器物性的有形产品,也包括无形的农村公共事务,其供给具有明显的空间范围,局限于一个村庄,消费主体身份特征和范围易于界定。农村社区性公共产品消费过程中既有不完全的非排他性,也具有不完全的非竞争性,其供给水平事关一定范围内的农村社区居民公共利益,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条件,具有经济和社会功能。以中国农村经济、社会转型为大的历史背景,微观层面上农村社区性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主体合作行为产生的条件是什么,一直以来是广大理论工作者所忽视的问题。目前,有关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研究成果众多,广大理论工作者以农村社会内部资源不足和农村公共产品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密切关联为研究预设,从城乡统筹发展和城乡要素供求关系角度出发,认为农村社会的发展在缩小城乡差距,带给农村居民切实的经济利益外,还具有正外部性,因此,加大政府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既符合广大农民的利益诉求,也符合整体社会利益诉求,强调政府对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财政投入正在演变成为一种社会共识。5显然地,强调政府对农村公共产品的财政投入具有均等化城乡公共服务的作用,然而财政资金的投入效应是以微观层面的接应能力为基础的,而这种接应能力不仅表现在实物层面上的基础设施配套条件上,而且也表现在社区的社会资本上,而合作行为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在缺乏对农村社区层面的合作行为进行研究的情况下,过分强调公平而忽视效率是否会导致同一问题的反方向发展是政府加大对农村公共财政投入必须正视和思考的问题。由此可见,对农村公共产品进行细分和供给场域分析是强调国家公共财政对农村社区性公共产品投入的首要工作,是财政资金配置效率的基础保证。

从整个社会结构分析,农村社区处于整个社会结构底层,具体到一个特定农村社区,其公共产品是多谱系的,既有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俱乐部产品,而处于物品谱系不同位置的产品应采用不同供给模式,采用政府单一供给模式必然会因农村公共产品消费过程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程度不同而产生无效率供给。因此,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应建立在对农村公共产品分类基础上,对不同类型公共产品采取多种供给模式,应将主体的复杂性和相应的环境因素纳入到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过程中去进行系统思考。至农村实施以来,农民获得了时间和空间上的自由,农户家庭作为一个生产经营决策单位的自主性得到了国家政权的认可,农村社会巨大的生产潜能得到了有效释放,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6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农村社会的转型,以农村经济社会转型为现实背景,农村社会出现了三种新的趋势。一是受多种因素影响,农村社区范围内不仅出现了职业分化,而且也出现了财富分化,这种分化不仅表现在个体层面,也表现在一定村庄范围内的家庭层面,个体和家庭层面分化的典型形式是主体之间的资源禀赋的不同,也就是说农村社区范围内的公共产品供给合作行为是以社区范围内合作主体的自主性和差异化为基本背景的。利他主义理论认为主体视角的自主性和差异化既是环境变量的结果,也是主体异质化的表现形式。7在公共产品的私人合作供给中,决策个体间的异质性具有主导公共产品自发供给的作用,这说明在公共产品的合作供给中,个体的异质性是重要的前导变量和观测变量。8由于选择性激励的存在,个体层面的异质性将会导致多样化和内涵丰富的个体选择。虽然个体收入、偏好、知识等方面的差异对其公共场域合作行为作用机理因研究样本和环境的差异而非一致,但集体行动中的个体属性与合作行为的选择之间的相关性是一致的。9二是随着农村经济活动组织方式的变化,农村社会经济活动的场域因素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其中尤为明显的是农村社会组织关系的变化。“组织既是一种容器,又是容器中的内容;既是结构,又是过程;既是对人类行为的制约力量,同时又是人类行为的结果。组织为集体行动实践提供了持久的条件与力量。”10如果将农村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化的组织或组织系统,那么不同的系统形态将会对处于系统中微观层面的组织及组织系统中的个体行为产生影响,组织结构既是个体行为的结果,也是个体行为的活动场域,对个体行为具有影响。如果说传统的农村社会是典型的熟人社会,是一种“差序格局”,那么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许多新型的经济组织内生于农业部门与其他部门的经济交往,村民个体因经济社会活动的内容和场域的不同而分别嵌入于不同的组织形态之中。11不同组织不同的角色和活动内容势必会对微观层面的个体带来心理上的冲突,影响其合作态度和合作行为。三是随着农村社会与外部社会之间经济、社会交往的增加,农村社区原有的封闭性被开放性所取代,以互惠为基础的合作动机或重复博弈受到了合作内容、合作对象变化的现实挑战,处于解构之中,而一次易所需的协调机制尚在建构之中,农村社区范围合作机制的变化和转型无疑也会对乡村社会的合作带来影响。上述三个方面的变化对社区范围内集体合作行为的影响涵盖了个体、个体属性和合作环境。

如果以此为合作行为研究的背景知识,那么农村社区范围内围绕农村社区性公共产品的供给合作行为就演化成为一组环境约束条件下行为主体之间个体选择以及不同个体策略之间的互动行为。以农村社区范围的个体和个体合作的环境因素为二维视角,一般意义上的农村社区性公共产品是否还会在特定环境下的农村社区范围内自发形成供给和合作行为,主体之间和环境差异性程度对社区性公共产品供给数量动态均衡的作用机理是什么就成为农村社区合作治理研究的理论问题,需要重新梳理其理论视角和相关命题。

三、农村社区性公共产品供给合作行为研究的二维视角

农村社区性公共产品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公共产品,具有明确的空间和利益界限。根据公共产品供给效率理论,其有效率的供给主体是受益范围内的农村社区村民家庭和家庭成员,其供给水平决定于村民家庭或村民个体在一定组织形式下的共同合作行为,是微观层面的利益主体之间的策略互动行为。如果将农民的合作行为放在一个大尺度的历史视野和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那么个体层面的行动单位和组织变量就必须纳入到其行动系统中。12现有的有关中国农民合作行为研究的结论大相径庭,其理论研究的学术进路是将农民作为社会化的小农,视其合作行为完全是基于利益算计的结果,并将社会化小农的行为与特定的社会结构密切相关作为基本预设,采用经验主义和组织分析的方法去对传统的中国农村社区范围内的集体行动进行研究,其结论在“农民善分不善合”和农民“有条件合作”之间漂移,在合作内容和合作条件两个方面缺乏可信的现实解释力。13农民是从事农业生产的社会个体,在古典经济学的分析范式中,农民的行为隐藏在组织和制度的假设之中。近年来,随着不完全信息和有限理性等假设的引入,农民个体的行为从中观层面的组织中分离出来,成为发展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研究的焦点。农民个体成为各种不同流派经济学研究的分析单位,组织和制度被纳入到了农民个体行为的分析框架之中。农村社区性公共产品供给合作行为发生在中国农村社会的转型过程中,农村社会转型是由内生性的农业组织方式变迁而引起的,这种内生性制度变迁的直接结果是“农业的土地所有制形式,以及土地的使用规模”的组织方式的变化,其变革是一种制度创新。14受内生性制度变迁的影响,不同地区的农村社会正悄然发生着渐进性制度变迁,渐进性制度变迁既是中国农村各种形态组织构建的动力,也是中国农村社会分化和多样性的原因。两种制度变迁共同作用于农村社会的直接结果是农村社会结构的差异化和组织的多元化。由此可见,农村社会组织结构的变化既是自然演化的结果,也是人为建构的结果,并在时间维度上展开,既受制于农村社会集体行动建构,也始终处于不断建构与解构过程之中。农村社会组织的建构与解构对行动领域中个体的影响是双重的,其既对行动者的行为决策进行限制,形成约束,也为行动者的行动决策提供着重新获取行动资源的机遇。权力、权力关系、不确定领域、集体行动的关系结构和稳定性以及行动者本身的“被构造性”共同构成了组织情境抑或组织特征,微观层面的个体将其自然或社会化的个体属性带入到组织的情境中,其行为不仅建构了组织的形态,而且组织的形态也不断型塑着个体,相互之间共同作用的结果是个体利益与社会福利之间的调和,相互之间利益调和机制协调着人们之间的合作行为。15

如果将组织纳入到个体合作行为的分析框架内,那么组织属性和个体属性就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应作同等的技术处理。更进一步,农村社区性合作行为就成为在特定社区环境内围绕一个具体的合作内容而展开的策略互动行为。农村社区性公共产品供给合作行为发生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是个体属性和组织情境因素的结果变量,其结果更多地表现为一种社会秩序。有关社会秩序的形成及其治理,不同学科的学术进路有着明显不同。在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范式中,自利的理性经济人行为的结果必然会导致公共物品和集体行动中“搭便车者”的产生,其治理措施就是要通过制度设计使“搭便车者”的成本大于利益。16显然地,在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中预设了一个拥有完整、自由意志的行动者,以经济理性的成本效益分析进行着所有的一切经济活动决策,具有低度社会化的趋势。17在低度社会化的社会中,自愿捐赠行为是不可能发生的,然而现实生活中却存在不同场域和不同程度的各式各样的捐赠行为,理论与现实的差异性说明,基于理性经济人假设的结论对现实是缺乏解释力的。在社会学的研究范式中,“一般道德”如惯用的文化、规范、社会化在人的行为决策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个体在社会学家眼中是完全没有自由意志的行动者,完全屈服于他人的行为和社会压力之下,存在着过度社会化的趋势。18显然地,一旦个体所属的社会及社会类型为已知,则个体的行为亦为已知,个体会毫无反抗地满足他所在社会和社会类型对他个人行为的期待,表现出惯用的文化、规范、社会化所要求的行为。在过度社会化的社会中,个体行为是可预期的、确定的,也就是说人的行为可以通过政治、文化来进行建构,且表现为高度一致,这与不同个体在同一组织环境条件下所表现出来的不同行为选择的现实是不一致的。由此可见,不管是经济学的低度社会化还是社会学的过度社会化,两者都预设着个体处于一种“社会性孤立”状态之中,其行为决策的组织情境因素以及行为主体之间互动过程中的一些行为因素要么不会对个体行为决策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和作用,个体属性主宰着整个世界,要么个体完全失去自我,个体行为决策完全受制于环境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游离在现实生活个体真实行为的左右两端,现实生活中的个体在不同情境状况下所表现出来的行为差异性只是个例而不是经济学和社会学一般意义上的行为表现。经济学和社会学对个体行为解释的非契合性为新经济社会学的学术研究留下了生存和竞争空间。在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视野中,经济行为内生于社会网络中,是行为主体互动的结果,也就是经济行动本身是在行为主体的交互作用过程中作出的决定,除制度安排以外,社会网络联结是个体经济行为的解释变量,模仿他人行为与屈从于社会压力等社会性动机也在个体行为决策的要素集合之内。扎根于大理论(Grand theory)庞杂的概念,新经济社会化萃取了一组抽象的概念,如社会网、弱连带、结构洞、个人影响、门槛效果与传播效果等并加以模型化,从而提高了其对个体行为生成机理的解释力,形成了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硬核和相应的保护带。由格兰诺维特在波兰尼理论基础上所提出的嵌入理论是新经济社会学的核心内容。在嵌入理论看来,“经济活动是社会网络内互动过程的结果”,与任何个体行为一样,所有的经济行为都有社会背景,正是这个社会背景才会对经济行为产生根本性的影响。19嵌入观点极大地调和了社会化不足和过度社会化两种对立的观点,并将个体行为置于人际关系的互动网络中加以观察,一方面个体的理性计算和偏好虽然发挥着作用,但其本身也会因为社会情境的不同而发生着动态的变化,个体决策环境及博弈双方的行为互动会影响其行为选择;另一方面个体之间的互动会形成一定的社会关系结构和社会秩序,组织内部的权力、权力关系和不确定性领域以及承诺,社区要素不仅是组织建构过程中的“附属物”,而且也是型塑个体行为决策的重要力量。由此可见,在人类社会的集体行动中,如果将个体间的合作行为视为互动的结果,那么合作行为除受个体属性影响和制约之外,个体之间的互动模式、互动环境不仅内含在整个社会情境和组织变量之中,而且不同的互动模式、互动环境对初始合作行为的产生以及合作行为均衡发展的机理是不同的。从这一角度分析,新经济社会学的嵌入理论以及互动观点无疑为中国农村社区范围内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的合作行为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分析工具。

四、嵌入理论框架下农村社区公共产品合作行为的理论命题

以新经济社会学的嵌入理论和互动观为基础,对特定时代背景下的农村社区性公共产品供给中的合作行为进行研究,下列问题就包括在整个研究体系中:一是将社区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的合作行为作为一种经济活动,个体的属性与合作行为的生成关系是什么?二是如果将个体合作行为视为不同社会和组织情境互动作用的结果,那么当前农村社区的社会组织情境因素包括哪些,其中最为主要和关键的因素是什么?三是将个体的合作行为纳入到组织情境中去分析,合作行为产生动态演化的初始条件和后续条件是什么?事实上,对上述三个问题的回答过程就须建构起一个农村社区范围内,个体村民或村民家庭就农村社区性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的合作行为分析的二维空间,即个体属性与社区情境因素对主体行为决策选择和行动的交互影响。

(一)个体属性与农村社区性公共产品供给合作行为的理论命题

农村社区性公共产品的供给过程是村民及村民家庭围绕农村社区性公共产品供给成本、收益的集体行动,涵盖了集体行动决策和组织实施等环节,其本质是一种微观层面的合作行为。传统的集体行动理论认为集体行动中的个体为同质化的自利者,他们在集体行动中以效用最大化为根本目的,考虑的是自身资源配置及结果,他人在集体行动中的资源配置及配置结果并不会纳入到其效用函数中而加以考虑,不会对其行为决策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其基本结论是集体行动通常不会在规模较大的群体中产生,从而面临着集体行动困境难题。近年来,实验经济学和实验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在一个由多个成员组成的群体中,群体成员在多个层面上表现出非匀质性,仅从偏好角度看,群体成员中不仅有自利者、利他主义者,还有公平偏好者和对等偏好者。在行为主体异质性情况下,合作行为能否生成就决定于上述不同类型的异质性个体的随机概率分布,也就是说合作行为不是一种自然现象,而是一种社会建构,而这种社会建构是以一定条件为基础前提的。20在一个给定的群体里,个人偏好分布与策略环境有重要的交互作用。集体行动中的合作行为不仅决定于误差、学习效应,而且与集体行动中的个人社会偏好有关。在具有社会偏好的集体行动理论中,个体被视为具有公平偏好、道德和情绪上的对等者或利他主义者,集体行动中的个体不仅关注集体行动结果的公平,还关注产生这种结果背后的动机是否友好、友善。

①George Stigler 认为一个好的理论应满足简约性、解释性和预测性三个条件。

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的实质是一种合作行为,是异质性群体和个人之间的合作行为。围绕着农村社区性公共产品的供给和消费,社区范围内的村民家庭将会形成利益共同体,农村社区性公共产品一旦被提供出来,它就会成为一定范围内、确定主体之间的共享资源。共享资源的存在既是群体性合作存在的基础,也是群体性合作的结果。21社会背景对经济行为具有根本性的影响,而社会背景是由个体层面的职业以及中观层面的组织抑或经济制度所构成的社会结构决定的,人的行为要受到社会结构的约束。22农村社会内部的分化程度不同决定了个体行为的结构和制度演化的路径不同,其结果是个体在整个村庄的位置结构上的差异,而这种差异反过来会带给其不同的信息利益,从而影响其行为决策。23

人是经济活动的主体,在传统的经济学研究框架内,人是理性的“经济人”,是利己的,以“经济人”为基础假设的主流经济学充分满足了好理论的简约性、解释性条件①,但对现实中的利他行为以及复杂情境下群体行为中利己与利他行为相互交织状况缺乏预测性。现有的有关群体行为中利他行为理论研究的解释是建立在博弈框架下,其学科基础包括了生物学和社会心理学。亲缘选择理论认为在具有血缘关系的群体中,受亲缘利他的影响,合作行为更容易产生。24在互惠利他理论看来,利他行为仅仅发生在愿意实施利他行为的合作者之间。在社会心理学的研究框架中,利他行为意味着在人的偏好集合和愿望中存在着利他因素,人们在行动时会把他人的福利状况纳入到自己的效用函数中加以考虑。由此可见,不同的个体属性假设会导致不同的行为预测。在传统农村社区范围内,建立在个体亲缘、地缘关系上的农村社区环境决定了农村社区范围的理性个体不仅会把他人的福利纳入到自己的效用函数中加以考虑,而且受交往频率的影响,农村社区范畴内的个体将会把未来的收益作为自己行为的策略依据,也就是说族缘、血缘、亲缘、地缘关系越密切的农村社区,利他行为更容易产生,以利他行为为基础的群体之间更容易出现合作行为。如果将个体偏好属性、资源禀赋、位置结构和村庄关系结构作为个体属性纳入到村庄范围内的农村社区性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对其合作行为进行研究,那么我们就可以提出以下理论命题:

命题1:村民个体偏好类型及概率分布对社区性公共产品的合作行为具有预测作用,村民个体的偏好类型不同将会导致不同合作行为模式,对等偏好个体分布较广的村庄社区合作行为的产生更多地决定于公共产品的类型和供给组织决策方式。

命题2:在传统的农村社区,个体基于族缘、血缘、亲缘和地缘关系密切程度与农村社区的个体利他行为正相关,而具有利他行为动机的个体在群体中的比例将会直接导致农村社区范围内的合作行为,也就是说在传统的农村社区,村民个体之间围绕社区性公共产品的供给合作行为更容易自发产生。

命题3:社区范围的村民及村民家庭的分层与社区性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的合作行为负相关,合作行为决定于社区性公共产品收益的共享程度,村庄范围内的政治精英和经济能人的合作行为对群体性合作行为具有预测作用。

命题4:处于社区范围内不同位置的村民或村民家庭对村庄范围内社区性合作行为的自发生成具有触发作用,处于优势位置的行为主体的合作与不合作行为决策对农村社区性公共产品的合作行为具有决定性作用。

(二)社区因素与农村社区合作行为关系的理论命题

农村社区性公共产品的供给行为是以一定场域为基础的集体性合作行为,是一种嵌入到一定社会环境因素的经济行为,其动态均衡不仅决定于集体行动中的个体因素,而且与行为决策环境因素密切相关,是两者交互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从系统论的观点出发,如果将社区范围内农村社区性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和供给结构作为经济行为和一种集体行动,那么这种经济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控制人们经济行为的社会和政治法规。25在制度经济学分析范式内,制度作为博弈规则是理性的政治和经济企业家设计出来的,制度是规则约束和结构安排的同一体,具有博弈规则和结构安排的二重性,也就是什么样的制度安排就会有什么样的结构,而什么样的结构就会有什么样的运行机制,三者共同保证了一种既有的组织形式和集体行动模式。26已有研究表明,在传统的中国农村社会内部,一是在社区范围,村民家庭之间在长期交往中所形成的特殊信任和一般信任以及群体规范等非正式制度层面的场景因素维系着社区范围内农村社区性公共产品的供给。信任结构和水平不仅降低了信息搜集成本,而且还可以增加个体对合作收益的期望值。27社会规范不同于政策、法律和市场的作用机理,通过认同、尊重和声望机制作用于个体心理,从而导致了个体和参考群体一致的决策行为,对个体的经济行为具有决定作用。28也就是说非正式制度领域内的信任和社会规范对村民个体的合作行为具有影响。二是正式制度以及自上而下的政治权威的存在也会生成社区范围内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的一致性集体行动。回到今天的中国广大农村,一方面随着农村大量资源的外流,农村社区原有的熟人社会正在发生结构性演变,半熟人社会以及村民家庭之间的关系松散,家庭与家庭之间基于传统的生产、生活互助、互惠行为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正在消解,信任的产生缺乏交往基础;另一方面,村民自治实施以来,建立在传统集体行动理论基础上的集体行动困境的治理措施包括了建立可置信的惩罚机制和自利性激励机制。虽然以社会偏好为基础的集体行动理论认为保持集体行动中合作行为的有效措施包括促进信任、沟通、适当利用社会规范的道德力量、发挥富人的声望动机,但是这些因素的存在并不能完全改变农村社会的信任规范以及正式治理结构对村民个体合作行为的事实。如果将上述两个方面农村社区的现实作为农村社区性公共产品供给的现实环境纳入到农村社区合作行为的研究中,那么围绕农村现实的经济生活而形成的横向关系结构及纵向的社会治理关系就成为村民合作行为的关键环境变量,不仅人为地建构着农村社区的正式制度和规则,而且也会形成个体行为的结构,从而影响个体层面的合作行为。农村社区环境的复杂性是由农村社会的转型、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结构在农村社会的映射两个方面内容构成的。农村社会的转型导致农村社区范围内合作基础的变化,以血缘、亲缘为基础的小范围内合作正在逐渐被基于社会资本和利益的外向型合作替代。国家、集体、个体关系的不顺,致使农村社区治理权威的失信,正式组织在村庄范围内的资源动员能力弱化,瓦解了社区合作的基础。农户家庭劳动力、土地资源配置方式不同,意味着农村社区范围内的公共产品带来其效益的不同,这也必然会导致同一社区性公共产品的供给带给个体效用的评价差异。29一般情况下,个体的效用函数决定于私人物品的数量,如果在一个社区范围内,农户家庭既面临着私人物品,又面临着社区性公共产品,那么其效用函数就决定于私人物品和社区性公共物品的供给数量和结构。

农村社区性公共产品供给合作行为发生在特定环境中,具有个体稳定性偏好、理性选择和相互作用的均衡结构的基本内核。在制度经济学范畴内,主体行为将会面临特定的环境约束并拥有特定的关于环境的信息,与此同时,主体之间基于乡村记忆而形成的有关相互之间作用方式的信息和行为理解已经内化为行为主体之间的地方性知识,从而对主体的行为动机和模式产生影响。如果将主体行为纳入到上述所谓的微观经济行为理论研究的“保护带”中加以分析和研究卡拉托斯(1970)将研究范式分为不变的硬核和它可变的保护带。稳定性偏好、理性选择和相互作用均衡结构就构成微观经济学范式的内核。努森(1986)则将保护带分为主体面临的特定环境,主体拥有特定的关于环境的信息和特定的相互作用方式三个部分。参见努森,Normal Science as a Process of Creative Destruction : From a Microeconomic to a Neo-institutional Research Program.The Swedish Collegium for Advanced Study in the Social Science,1986.,那么在农村社区环境中基于历史层面上所形成的传统习俗、规范以及人们之间的交往方式都会影响到农村社区的合作行为,且在合作的内容上展现出关系合作、任务合作等多种形态。更进一步将农村社区环境及相关信息以及基于交往历史而形成的有关社会资本、获取信息的方式进行细分,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命题:

命题5:社区性的开放性与社区范围内的合作行为负相关。在一个相对较为封闭的社区环境条件下,交往频率的增加极大化了诚实守信的未来收益,关系合作是社区合作的主要内容。

命题6:信任类型对合作行为的类型具有预测作用。特殊信任与行为主体的关系合作行为正相关;一般信任与行为主体之间的任务合作行为正相关。

命题7:农村社会规范通过促进个体合作的内生互动,内生互动具有结果的示范性,而结果示范性与村民个体的合作行为相关。当内生的合作行为能够得到尊重时,一致性合作行为将会成为集体行动,当内生的不合作行为不能受到孤立时,一致性合作行为难以成为集体行动。

命题8:村庄治理类型与农村社区合作的内容和水平具有相关性,正式权利体系内的治理较村庄内部自发组织的治理对合作行为具有更强的预测作用。

五、结论与启示

农村社区范围内,围绕村庄公共事务的共同治理而产生的合作行为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密不可分,是国家“财政资金下乡”所必需的基础条件,而农村社区范围内的合作行为正受到个体的主观意识、个体资源禀赋和个体行为互动环境变化的影响。传统的、建立在熟人社会互惠基础上的合作治理机制面临着交往对象范围扩大、合作内容不断深化的挑战,系统地对农村社区范围内合作行为产生的个体层面和组织层面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既是现实的需要,也是合作行为理论研究的需要。本文从个体属性和村庄组织层面两个维度对农村社区合作行为的生成条件进行了一个简单的框架建设,提出有关个体属性和组织层面的相关命题,这些理论命题一方面有待于田野调查数据和个案的佐证,这是后续研究工作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其二维分析框架的理论正确性以及分类的科学性也有待于理论逻辑的演绎推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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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的类型范文6

摘要:通过对网络虚拟社区和自组织理论的介绍,对虚拟社区的自组织特性进行了分析,并结合自组织理论对网络虚拟社区的治理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社区;网络虚拟社区;自组织理论

一、什么是网络虚拟社区

“社区”概念的最早提出者腾尼斯认为,社区是指由具有共同习俗、价值观

的同质人口所组成的、本社区成员关系密切、守望相助、富有人情味但与世隔绝和排外的社会关系的团体。腾尼斯之后的许多社会学家在对社区进行定义时,都将“一定的地域”作为社区存在的必要条件之一。而当我们的社会从工业社会迈入信息技术社会之后,网络的出现使人们开始重新认识社区的含义。

瑞德尔格(Rheingold)最早提出了虚拟社区的概念。他指出,虚拟社区是指一群依靠计算机网络彼此沟通的人们,彼此有某种程度的认识,分享某种程度的知识和信息,相当程度上如同对待友人般彼此关怀,所形成的团体。崔嵬在评述这一定义时,认为这个定义并没有给“虚拟”和“社区”两个概念以充分的说明,他认为虚拟社区至少具有四个特性:1、虚拟社区通过以计算机为媒介的沟通得以存在,从而排除了现实社区;2、虚拟社区的互动具有群聚性,从而排除了两两互动的网络服务;3、社区成员身份固定,从而排除了由不固定的人群组成的网络公共聊天室;4、社区成员进入虚拟社区后,必须能感受到其他成员的存在。史密斯认为,一个网络社区是通过电讯传播网络,显著的发生在经由计算机所连接起来的一组人进行的许多方面的互动[1]。笔者认为,崔嵬的说明比较全面的对网络虚拟社会的含义进行了解释,故本文采用他的定义。

二、什么是自组织

沈红认为,自组织概念相对于被组织而言,是指一个社会系统保持系统自身的整合和连续性的功能状况[2]。《系统科学大辞典》上给出的自组织定义是:自组织就是系统在演化过程中在没有外部力量强行驱使的情况下,系统内部各成员协调动作,导致空间的、时间的、功能上的联合行动,出现有序的活的结构。

三、自组织的相关理论

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源于物理学的自组织理论群开始被引入生物学、化学、社会学等领域,并且引起了广泛关注。它包括普利高津的耗散结构理论、哈肯的协同学、托姆的突变论、艾根等人的超循环论等。

耗散结构理论是比利时物理学家普利高津教授1969年正式提出的,主要研究系统与环境之间的物质与能量交换关系及其对自组织系统的影响等问题。

四、虚拟社区自组织性质分析

(一)虚拟社区系统的开放性

网络的开放性使虚拟社区的系统运作具备了开放性的特征。笔者认为,虚拟社区的开放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信息的来源多样化。互联网联通世界的各个角落,人们可以方便的通过虚拟社区或许各种类型的信息。其次,参与人员的流动性。虽然说虚拟社区中的成员具有一定的固定性,但是他们可以自由选择继续留下或者离开这个虚拟社区,所以从人员的流动上而言,也具备一定的开放性。第三,信息展示的公开性。参与虚拟社区互动的成员在虚拟社区中的留言、帖子等除了少量被限制必须先注册或者登陆才可浏览外,大部分信息可以被任何一个上网的人浏览到,所以从信息展示的公开性而言,虚拟社区也具备开放性。正是因为虚拟社区系统的开放性这一先决条件,虚拟社区系统内部才能产生自组织行为。

(二)虚拟社区系统的非线性机制

系统的非线性要求其子系统在数量和质量上的相互独立,子系统之间相互作用在时间上为非连续性,在结果上为非加合性,在发展空间上为多维性,在发展方向上并非是唯一的[3]。在虚拟社区系统中,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发展是非线性的。每一个子系统都有他们不同的人员数量、人员构成、探讨内容,并且它们不是在同一时间发展起来的,他们在发展上是不同的,不平衡的。可能有的子系统比较热门,有的子系统比较冷清,但是由于同样是处在一个大的虚拟社区系统中,所以不同的子系统之间会互相宣传、互相包容,使整个虚拟社区系统从无序变成有序,保持平衡状态。这是虚拟社区系统之所以产生自组织的根本原因。

(三)虚拟社区系统的远离平衡态

当一个系统处于平衡态状态下,这个系统是比较生硬的,缺乏生机和活力的。虚拟社区系统内部具有许多的子系统,由于每种子系统所关注的问题、人员的数量、组成都可能有明显的不同,这就使虚拟社区系统远离平衡态的状态,这种状态是充满活力的。子系统的差异越大,虚拟社区系统远离平衡态越多。当各个子系统处在不断的量变过程中,最终量变可能会导致质变,系统会重新稳定下来。这是虚拟社区产生自组织行为的必要条件。

(四)虚拟社区系统运作过程中的涨落现象

在自组织运作过程中,小得涨落如果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便会积聚成为一个大的涨落,从而推动系统的稳定。在虚拟社区系统中,涨落现象的产生可能来自于社会政策的出台、人们自身兴趣的变化、新事件的发生等。比如一个时期大家会关注“两会”,另一个时期又会关注“天仙妹妹”等内容。随着涨落的发生,随时可能产生一个新的虚拟社区,也随时可能有一个虚拟社区消失。

五、自组织理论对虚拟社区运作过程的启示

虚拟社区的自组织性特征,给了我们一些有效治理虚拟社区的启示。

(一)打造更为开放的虚拟社区系统

虽然虚拟社区当中有一些内容并不适宜于所有的人观看,甚至有一些与事实不符的煽动性言论完全应该被禁止在虚拟社区系统中出现,但我们并不能因此完全禁锢了一些人浏览虚拟社区的自由。只是我们应该建立健全一些监管机制,让虚拟社区真正发挥其正面的对社会的影响作用。

(二)鼓励虚拟社区系统内部发展多种类型的子系统

不同类型的子系统可以丰富虚拟社区的内容,让人们在虚拟社区当中获得各方面的知识和信息。只要是对虚拟社区的参与者有利的不违背法律和道德的主题,都可以形成一个子系统,这样多种子系统共同存在,给了人们充分的选择范围,也促进了虚拟社区系统的繁荣。

(三)合理的利用虚拟社区的涨落现象

在出现涨落现象时,要很好的利用并深度发掘让人们产生兴趣的话题,对于积极的对社会发展有推动性的内容,要予以支持并且吸引大家继续参与,满足人们对信息了解的需求,而对于人们不再关注问题和含有违反法律道德的内容要及时予以撤出,让虚拟社区的平台更具有实用性和对社会的推动性。

从自组织理论的视角来研究虚拟社区,提供给了我们一个全新的角度来认识虚拟社区的特性,自组织对虚拟社区的研究具有较大的启发意义。

参考文献:

[1]崔嵬,.在虚拟与现实之间―――一塌糊涂BBS虚拟社区研究[J].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