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产品范例6篇

银行理财产品

银行理财产品范文1

2011年,伴随国内银行间资金面持续趋紧以及加息预期等因素,不断推高银行理财产品,尤其是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商业银行利用银行理财产品进行“高息揽储”行为表现的淋漓尽致。无论是银行为缓解资金压力,还是投资者为跑赢CPI,收益稳定、风险可控的银行理财产品都成为银根紧缩形势下银行与投资者的最佳选择。2011年的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量更是实现历史性突破,截至2011年12月20日,发行数量逾1.7万款,同比增长102%。央行的《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2011年3季度》显示:2011年9月末,商业银行表外理财产品余额为3.3万亿元,比年初增加9275亿元,同比增长45.7%。为探析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型关键时期的银行理财市场,本文将分析2011年度银行理财市场的发展情况、剖析银行理财市场年度热点并梳理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动态,以期在借鉴和反思过往经验的基础之上,寻找2012年银行理财市场创新的突破口和着力点。

2011年银行理财产品市场概况

据中国社科院陆家嘴研究基地金融产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统计,截至到2011年12月20日,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共发售产品17463款,同比增长102%,其中普通类产品为7450款(包括48款开放式产品),同比增长122%;结构类产品为952款,同比下降19%。发售产品的商业银行数量由2010年的81家上升为2011年的85家。飙升的银行理财产品数量一方面展示出了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空前繁荣,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商业银行由于吃紧的资金压力变相的通过发售银行理财产品来揽储的窘境。相较翻番的普通类产品,结构类产品则是在数量激增的理财市场背景下显得相对冷清。

从理财产品的投资币种来看,2011年人民币银行理财产品共发行14902款,占到了全部产品数量的85%,占比较2010年上升了3个百分点。而外币类产品仅占15%,数量为2561款。与2010年不同的是,2011年新增发售了7款新西兰元产品,占比0.04%,数量虽微,但却丰富了银行理财产品外币的投资种类。总体而言,2011年各币种占比较2010年变化不大,下降幅度最大的为美元产品,由2010年的占比7.8%下降到了2011年的5.2%,欧元产品升幅最大,但仅微幅上升0.7%。

从产品的资产主类来看,利率类产品依旧是占到了所有产品数量的半壁江山,共发售9244款,同比上升96.1%,占比达52.9%,但较2010年占比下降了1.7%。混合类产品发售数量居次,共发售6837款,同比上升153.2%,占比为39.2%,较2010年上升8个百分点。2011年,信用类产品共发售996款,占比5.7%,同比下降0.3%。汇率类产品则发售183款,较2010年的65款,同比上升了181.5%,但仅占2011年产品总数量的1%。股票类和商品类产品分别发售了164款和39款,占比为0.9%和0.2%。总体而言,除汇率类产品和混合类产品之外,其余各类产品占比较2010年都有所下降。详见图2。

从理财产品收益类型来看,2011年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分布较2010年有些许变化。2011年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共发售11737款,同比上升33%,占2011年产品总量的67%,较2010年占比上升了17个百分点。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和保息浮动收益型产品的占比分别下降了11个和6个百分点,占比分别为21%和12%。图3展示了2011年各月度不同收益类型产品的数量和收益水平的变化趋势。

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分布来看,2011年上市股份制银行、国有控股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分别发售7117款、6977款、2811款和558款产品。相比2010年而言,三类中资银行的产品数量均大幅上涨,国有控股银行和上市股份制银行的增长动力更为强劲,而外资银行的发行量大幅下滑。从占比来看,中资银行理财产品发行量占比上升9个百分点。

总结与未来展望

对2012年的银行理财产品市场,有三个基本判断:产品数量可能会略有下降,产品收益率日趋市场,监管力度日益加强。展望2012年,除我们在2010年的总结报告提出的厘清理财产品的法律基础、统一理财产品的数据征集和等宏观建议外,如下我们给出进一步发展理财产品市场的四条微观建议:

加大对“资产池”类产品的监管力度。2011年,“资产池”类理财产品被商业银行广泛采用,实际上这也是商业银行的一大创新,但由于其信息透明度很低,导致其出现了一些问题。“资产池”一般包括债券、票据、拆借、股票、基金、委托贷款等各种投资标的。银行通过发行各种形式的理财产品,将募集到的资金统一纳入一个或多个“资产池”。此类产品信息透明度很低,这对银行来说是有利的,因为增加了其投资的灵活性。但同时也带来很多问题,“资产池”里各类标的资产的风险系数不同,将不同风险系数的标的放在同一个池子里且各类标的占比含糊,这不但造成风险测算难度加大,容易给投资者带来误区,同时也给监管层出了一个难题。2012年,监管层应该加大对此类产品监管,明确商业银行应在“资产池”类产品说明书中标明各类投资标的的比重。

适当放宽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渠道。理财产品市场若健康发展,可以很好地分流国内的资金,减轻因资本炒作而带来的短期物价上涨的压力。只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同质化问题严重。这主要是因为商业银行受限于狭窄的投资渠道,钱多而投资渠道窄,造成堵塞(大量不同类型产品投资标的近乎相同)。适当放宽投资渠道后,商业银行可设计不同风险级别的产品供投资者选择,投资者可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从而盘活整个理财产品市场。

银行理财产品范文2

关键词:商业银行 储蓄 人民币理财外币理财

同样将钱存在银行,收益却要比同期储蓄高出30%,人民币理财产品一露面就备受市民关注。这个“类储蓄”的产品一出,可以预见,其他银行推出类似产品是早迟的事,一旦人民币理财遍地开花,会不会就此让传统储蓄“下岗”?

形形的理财产品围绕储蓄资源的争夺战正在日益升温,其热销首先得益于人们对银行信用的认可度。尽管储蓄存款依旧保持了一定的增长速度,但是储蓄资金的被分流却成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不少银行的网点出现了储蓄同比负增长的局面。

央行最近一份问卷调查显示,有68%的被调查者觉得储蓄存款利率低,无一人认为利率高,居民持有储蓄存款尤其是定期储蓄存款意愿明显下降。今年以来,凭证式国债、人民币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越来越火爆,在居民投资纷纷选择这些理财产品的情况下,城区居民的投资理财意识显然更强,因此城区储蓄分流的趋势也相对快。储蓄存款的分流趋势直接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构成了压力。

作为国内首家获银监会批准推出人民币理财产品的银行,光大银行继成功推出外币理财产品A计划后率先推出一款面向个人客户的全新人民币理财产品―――阳光理财B计划。

作为国内首家获得外汇衍生交易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成为第二家获得人民币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在全国范围内推出“民生财富・人民币保值理财”产品。

继光大、民生之后,中信实业银行又将人民币理财收益率推向市场“最高峰”―――年期10万元以上额度收益为3%且无需配比任何储蓄,成为第三家推出人民币理财业务的银行。

招商银行12月1日加入开办人民币理财业务军团,推出一款“人民币债券理财计划”产品“客户拥有提前终止的权利”成为招行此次推出的人民币债券理财品的最大特点。

2004年末以来,由股份制银行发起的“人民币理财”大战导致四大行不少存款都成了中小股份制银行人民币理财大餐的一部分,不少储户拿着其他银行的存单取款到发行银行认购人民币理财产品,因此,原本无动于衷的四大国有银行显然也不能再沉默。热卖的人民币理财产品正成为中小银行争夺存款的利器。据有关粗略统计,自去年人民币理财产品首现市场以来,目前全国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市场余额已达300亿元。

刚刚发完一期人民币理财产品的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以前年底是银行吸收储蓄的黄金季节,明里暗里用尽各种手段吸收存款,竞争特别激烈,吸储成本也较高。而2004年末由于人民币理财产品市场的火爆,各分行、支行的行长们都松了一口气,指标大都超额完成,市场份额也得到提高。

人民币理财产品作为发展中的一个新事物,监管层对股份制银行们抱着一种先松后紧的态度。去年,股份制银行在销售时所用的保本保息概念成为吸引广大投资者的一个卖点。12月初,银监会发出通知,不允许商业银行在宣传中提出保本保息概念,并提醒投资者需注意投资风险。此后,一些银行纷纷使用了预期收益率的字眼。

有业内人士指出,市场对银行理财产品的追捧不能掩盖其先天的不足和后天的隐含风险。记者了解到,业内对人民币理财到底是委托理财类产品还是储蓄类产品尚存在分歧。依照现行监管规则,包括券商、期货经纪、信托等门类的委托理财都不允许承诺最低收益,而对于人民币理财在相关的信息披露、账户独立等方面还没有明确的法规来规范,相对于其他理财产品,显然很不公平。如果是作为储蓄类产品来看,那么其实质就是银行的吸储手段。

从去年年投资人民币理财至少有来自两方面的风险:一是在投资期间,央行上调人民币存款利率,当存款利率高于产品收益率时,投资者等于损失了部分存款利息;二是银行自身的经营风险,当某家银行出现经营困难时,它所销售的理财产品可能出现兑付危机。根据惯例,银行在发售理财产品时不能承诺保底收益和固定收益。虽然人民币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以收益稳定的央行票据和银行间债券为投资对象,但银行作为一个商业主体,不可避免地存在经营风险,因此从这方面来说,储蓄虽然利率低,但却是明码标价、收益在起存的时候就是得到保证的。

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是基本确定的,也就是银行所称的预期收益率。而这一预期收益率在理论上也是有相对保障的。

这是因为,银行在设计发行理财产品时一般先期已购买了相应的投资品种,可以计算出到期理论收益率。所以一般而言,如果没有特殊事件发生,通过投资产品久期与投资品种久期基本匹配的原则,对国债、央行票据等按照买入持有的操作策略,原先的预期收益是相对有保障的。

人民币理财不再只是单纯地相互比较预期利率高低,品种多少、付息方式、售后服务等,都成为各家银行争抢客户的招数。人民币理财已出现了如下新特点:

(一)品种多

从一开始的一年期、两年期到现在的最短3个月,最长3年。

(二)流动性强

初始推出的人民币理财产品没有可提前终止或者随时解约的规定,现在已增加,方便了投资人资金的流动。

(三)付息方式多样化

而今的理财产品不再只是到期才付息了,像民生此次的产品付息方式有两种,3个月和1年期产品为到期还本付息,3年期产品则为按年付息、到期还本。

再来看看外汇市场,自中国银行第一个发售外汇理财品之后,各家银行已纷纷推出了期限不同、收益不同、条件不同的外汇理财产品,其目的就是最大限度扩大和稳定客户群,提高客户资金收益率。当然,各家银行也冠以了不同的引人注目的名称,比如中国银行的“汇聚宝”、农业银行的“汇利丰”、兴业银行的“万汇通”、招商银行的“外汇通”以及光大银行的“阳光理财”等。

在选择外汇理财产品时,投资者必须向银行了解清楚对每个产品的构成、收益实现的条件、风险和制约行为。

首先,目前各家银行推出的产品最终收益有固定和不固定之分,按照收益挂钩的对象,可分为汇率挂钩型、利率挂钩型和金价挂钩型等,那么客户如何获知收益的高低呢?前提条件就是对挂钩对象的判断。比如:为什么现在有许多客户抱怨去年买的理财产品太亏?实际上他们当时忽略了一点,就是美国联邦基金利率正从60年低点逐步回升。事实上,在一年多时间里,美联储基准利率已从1%升至近4%。因此,建议投资者选择产品时一定要注意对产品挂钩条件以及挂钩对象的判断。

从收益实现来看,在产品协议中,一般都有收益取得的方式。这些看似简单,但同样很重要。收益取得方式可分为利随本清和按期付息,对于小额资金的客户可能区别不大,但资金量大的客户就有一个再投资过程,他可以用取得的收益再投资于其他项目。有些银行为鼓励客户大额购买,一般会比小额资金提高0.2%的收益率,如果你的资金接近优惠线的时候,别忘了再增加一些购买额。因此,建议投资者既不要对收益看得过重,也不要忽视本该属于自己的收益。

从产品风险角度来看,虽然目前所有的产品都打着保本的旗帜,但有些产品细算起来并不保本,这类产品主要是“货币互换型”,其模式一般为:当A货币与B货币的汇率在某个时间点没有达到约定水平时,A货币则可得到C收益;但达到约定的水平时,A货币在获取C收益后则被转换为B货币。看似收益不错,但这种转换都是在A货币相对于B货币贬值的情况下发生的,所以投资者必须要考虑到A货币可能贬值的幅度与C收益的比较,如果差距较大,对客户来说明显是不利的。因此,建议客户对风险度的把握上还需听听专家的观点。

从制约条件来看,在大多数产品里都有“客户无权提出赎回”的条款,但这一点常被投资者忽视,客户购买的心理大多是收益越高越好,却忘记了收益高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甚至于有些客户为保证高收益,还存了大量的3年期和5年期品种。当急需用款时,才发现理财产品不具备传统储蓄产品可提前支取的便利,即使同意办理质押贷款,但还需支付高额贷款利息。因此,建议客户在选择产品时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总之,外汇理财产品虽好,也是因人而异,投资者既要考虑到资金的需求状况,也要比较与银行传统储蓄产品以及投资产品的差异,真正购买到称心如意的外汇理财产品。

在众多理财产品中,人民币理财产品收益率与同期同档次储蓄存款利率相比,收益率一目了然。外汇理财产品则不然。特别是涉及不同币种之间需要转换的,其收益率通常需要经过一定的换算。再加上外币储蓄利率是部分放开,各家银行本来差别就很大,直接与某银行同期同档次相应币种储蓄存款利率比较,并没有实际的指导意义。如果涉 及转换汇率,则对普通的个人投资者来说,会显得更加繁琐与陌生。

银行理财产品范文3

[关键词]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发展;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45-0128-02

1现状

在我国,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直到20世纪90年代,商业银行才率先开展了这项业务。1996年,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成为首家成立的私人银行部的国内银行,并推出了国内首个个人理财业务,客户只要在这里保持最低10万元的存款,就可以享受到该行提供的个人财产保值升值方面的咨询服务。随后个人理财业务才逐渐发展起来。个人理财业务在发展初期只是各银行用来吸收客户和强化客户忠诚度的免费促销手段,没有赢利目标;但随着近年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个人收入水平稳步提升,个人金融产品日益丰富,理财服务需求不断扩大,大众对个人理财的认知也普遍提高,银行业转而谋求该业务的更大发展,以期获得丰厚利润。

根据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FPSCC)的定义:金融理财或个人财务规划是一种综合金融服务。专业的理财人员,通过分析和评估客户各方面的财务状况,明确客户的理财目标、最终帮助客户制定出合理的和可操作的理财方案。个人理财业务旨在分析客户财务状况,针对客户的不同收入、年龄、家庭结构等,提供合适的理财方案,以帮助客户实现各阶段的财务目标。

2发展

2.1萌芽阶段(1978—2002年)

我国商业银行办理个人理财业务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近年来,随着外资银行开始介入我国境内个人理财市场,个人理财业务越来越成为各家商业银行业务竞争的焦点,成为其产品和服务创新的主要领域。

2.2起步阶段(2002—2006年)

真正拉开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竞争序幕的,是2002年10月招商银行退出的“金葵花理财”业务。2003年,建设银行以“汇得盈”命名的个人外汇结构性理财产品第1期正式向市场推出,随后,各家银行也相继推出了名目繁多的外汇结构性存款,如汇率区间累计增值存款、阶梯跳跃型存款等二十余种。

2.3初步发展阶段(2006年至今)

随着2006年年底银行业的全面开放,我国国内金融创新步伐不断加快,个人理财业务成为各家银行竞争的重点。随着银监会和市场主体对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深入了解以及理财市场的逐步成熟,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正迎来一个逐渐规范、快速发展的时期,并呈现出品牌专有化、产品多样化、服务个性化的特点。个人理财产品不仅经营风险较小而且收益稳定,有利于商业银行防范化解经营风险,提高银行竞争力。个人理财产品正成为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的主要产品之一,成为零售业务与批发业务联动的一个重要支撑点。威力扩大市场份额、获得更大利润,增强市场竞争力,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营销工作也日渐受到重视。

3法律监管

由于我国社会公众中接受并购买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人数不断增加,对其发展提供更加成熟完善的制度保障就显得尤为重要。而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监管,只有将其纳入适当的监管体制之下,从而保障其健康、有序地发展。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所以相关的立法存在很多空白。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主要相关立法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同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规章进行细化规范。

3.1法律监管现状

①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法律界定模糊。②客户知情权和理财信息披露不完善。③缺乏个人隐私权的保护。④风险预告机制不健全。⑤采取“一刀切”制度设置限制了创新能力。

3.2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监管配套机制所存在的问题(1)行业自律组织缺失。中国银行协会是银行业整体的自律性组织,更多是针对商业银行之间争议,维护的是商业银行的利益。并且中国银行业协会各委员会中没有个人理财委员会,更没有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行业准入标准、风险提示、信息披露、客户知情权与隐私权等纳入其自律范围,使得管理个人理财产品市场的自律目的没有实现;另外,随着个人理财市场的不断增长,理财规模早已超过万亿大关,对专业理财人员的需求量也不断加大,目前我国理财专业人才的考试是理财规划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

(2)理财产品的设计阶段缺少管控沟通机制。一些商业银行通过强调收益率而试图忽略风险提示,增加理财产品的销量。又有投资者无法得到超过收益率的投资回报的情况,这样的产品设计以后还会花样翻新,如果不能再设计阶段建立有效的沟通管控措施,就会在给投资者造成损失之后才发现,不仅银行的信用会受到严重损害,同时也不利于个人理财产品市场的长期发展。随着个人理财产品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个人理财产品市场需要更加完善的相关制度。

(3)分业体制对我国银行理财产品监管的影响。分业监管的不协调,直接导致现在的金融监管混乱局面。

3.3法律监管内容

(1)信息不对称。个人理财业务在发挥作用时往往受到信息方面的制约。信息问题存在的根源在于经济社会和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当存在不确定性时,投资者的决策就具有风险。个人理财业务的本质就是用现在的货币与未来的货币进行交换而未来是具有不确定性的,不同时点的收益率并不是交易能够发生的唯一决定因素,往往更高的收益率伴随着更高的不确定性。因此,市场指标的不确定性成为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决定性特征,信息问题也就成为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核心问题。与此同时,理财产品又充满了不确定性,就像其他经济物品一样,信息也是一种稀缺的有价值的资源,信息成本的昂贵迫使个人投资者往往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作决策,从而导致决策错误和资源配置效率降低。想要减少个人理财业务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并改善个人理财业务中的信息不对称状态,就必须使投资者获取尽可能充分、准确、全面、及时而且对称的信息。所以,政府必须承担起克服个人理财业务信息不完全性和非对称性的重任,制定并执行强制性的信息披露制度,为所有投资者创造均等的,能够充分、真实、及时地获取信息的市场环境。这也是个人理财业务监管者的首要职责所在。

(2)系统风险。大多数个人理财产品都在媒体做了大量的营销宣传,并且通过银行网点向社会进行公开发售。由于这种公开发售性质以及购买人数众多,个人理财业务领域的系统性风险可能来源于:①金融体系的泡沫风险;②实体经济部门传导的风险;③银行的经营风险。

4结论

本文从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现状与发展出发,引入个人理财产品的法律监管问题,认为法律监管的内容主要应当从信息不对称以及系统风险因素两个方面考虑。由于当前我国尚处于发展阶段,各方面机制还不健全,理财产品的完善和发展还需要做进一步的研究。

参考文献:

[1]姜婷婷.论对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法律监管[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7.

[2]李立新.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服务营销策略研究[D].天津:南开大学,2009.

[3]俞芳.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现状与发展策略[D].厦门:厦门大学,2009.

[4]孙希.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与法律监管制度研究[D].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2012.

[5]赵姣姣.有关个人理财金融业务的创新发展[J].中国市场,2012(22).

[6]岳洪竹.浅论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J].中国市场,2010(27).

[7]张效梅.国内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思路浅析[J].中国市场,2008(1).

银行理财产品范文4

最吸引投资者眼球的产品

关键词:预期最高年收益率

投资者必须了解,预期最高收益率只有在理想状态下才能实现。在看重收益率的同时。还需要关注产品的主要投资方向。

盘点:

民生银行的这款“非凡理财”产品,是利用投资国内新股获得的高收益参与国际新股投资。收益为国际部分和国内部分新股投资的总和,所以在国际市场继续维持健康发展的形势下,投资者可以预期本产品的年综合收益率区间约为9%-25%。深圳发展银行的“聚财宝”腾越计划也是通过“打新股”的投资方式来获得较高的收益率。交通银行的“浓青2号”系列理财产品主要与德银小麦收益优化指数,德银玉米收益优化指数、德银食糖收益优化指数挂钩,包含100%、95%、90%三种本金保证模式供不同收益和风险需求偏好的客户选择,三种保本模式的预期最高收益分别为6%、11%、17%。

期限最灵活的产品

关键词:委托管理期理财产品的周期各不相同,短则几个月。长则一两年。因为一般的理财产品是不设提前赎回的,即不能在产品未到期时就取出账户中的资金,所以,资金的流动性需求一定要在买理财产品之前就考虑好。

产品管理费

人民币理财产品是否收取管理费,各家银行的规定不同,工行推出的稳得利新股申购型人民币理财产品收取0.70%的产品管理费。

盘点:

民生银行的这款产品投资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上海世博土控资金信托计划”,有商业银行担保,适合于厌恶风险的稳健型客户持有。工商银行和中信银行的产品都以新股申购为主要投资方向。特别提醒,目前随着新股申购资金的大幅增加,新股中签率相应下降,投资者要理性面对实际收益率低于预期值的现象。

外资银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

关键词:浮动收益型

由于外资银行在设计海外金融市场挂钩产品中占据优势。因此外资银行推出的人民币理财产品大多挂钩外汇汇率,海外股市或股票、指数等。购买这类理财产品的投资者需注意汇率波动对所得回报及投资本金可能造成负面或正面的影响。

盘点:

银行理财产品范文5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类型。2013年1月各收益类型产品数量变化不明显,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较2012年12月上升1.1%,1月占比21.2%,保息浮动收益型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的占比分别为0.2%和68.8%。其中,非保本产品占比下降0.5%,保息固定收益型产品占比9.8%。参见图1。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币种。2013年1月份,商业银行共发行人民币类产品2730款,占比为94.6%,占比下降0.7%;外币类产品合计为157款,数量较上月增加20款,分别为美元类、港币类、澳元类、欧元类、日元类、英镑类以及新西兰元,其占比分别为33.8%、23.6%、21.7%、10.8%、3.8%、3.8%以及2.5%。相比2012年12月而言,除港币类产品外,其余各类产品较2012年12月均有不同程度下降,美元类产品降幅较大,为2.0%,参见图2。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限。1个月至3个月(含)期限的理财产品占比最大为58.3%,较2012年12月上升2.3%;而1年(不含)以上产品占比最小,为1.8%,3个月至6个月(含)和6个月至12个月(含)这两个投资区间所发产品的数量占比分别为25.9%和9.5%。从产品总体存续期限的统计上来看,商业银行理财市场的产品存续期限平均为117个月,较2012年12月缩短2天。参见图3。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类型。普通类理财产品主要涉及债券货币市场、组合资产管理及票据资产三类投向,占比分别为68.8%、29.5%与1.7%,参见图4。结构类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涉及股票市场、汇率市场、混合类、利率市场及商品市场,产品数量占比分别为26.3%、38.8%、2.5%、12.5%及20%。

银行理财产品范文6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类型。3月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数量较2月有所增长,3月占比20.9%,较2月上升0.7%,保息固定收益类产品较2月下降0.5%,保息浮动收益型和保息固定收益型产品的占比分别为0.2%和7.8%。非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占比未见变化,为71.1%,但产品数量较2月增加526款(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数据存在误差,加总可能不为100%,特此标注,下同)。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币种。3月份,商业银行共发行人民币类产品2843款,占比为94.4%,占比下降0.3%;外币类产品合计为169款,数量较2月增加49款,分别为美元类占比为34.9%、澳元类占比为23.1%、港币类占比为21.3%、欧元类占比为11.2%、日元类占比为3.6%、英镑类占比为3.6%以及新西兰元占比为2.4%。相比2月而言,港币类、欧元类和日元类产品占比有所上升,其余各类币种占比较2月有所下降,美元类产品降幅较大,为4.3%。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限。3个月(含)以内的理财产品占比最大为60.3%,较2月下降0.4%;而1年(不含)以上产品占比最小,为1.5%,较2月下降0.7%。3个月至6个月(含)和6个月至12个月(含)这两个投资区间所发产品的数量占比分别为25.3%和12.9%。从产品总体存续期限的统计上来看,商业银行理财市场的产品存续期限平均为119天,较2月缩短2天。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类型。普通类理财产品主要涉及债券货币市场、组合资产管理、票据资产及固定收益权四类投向,占比分别为65.7%、32.7%、1.5%与0.1%。结构类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涉及股票市场占比为24.4%、汇率市场占比为40.7%、利率市场占比为8.1%及商品市场占比为26.7%。产品的平均投资期限为561天、136天、71天及157天。

普通类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分析。2013年3月份,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发行发售数量最多,发售1922款,数量较2月增加453款,占比65.7%,下降1.5%,环比上升31%。组合资产管理类产品发售957款,数量较2月增加267款,占比32.7%,上升1.1个百分点,环比上升39%。票据资产类产品发行44款,数量较2月增加18款,占比由2月的1.2%上升至1.5%,另外,3月还统计到3款固定收益权类产品。

从不同投资类型产品的期限收益结构来看,普通类人民币理财产品中,固定收益权类产品的期限最长、预期收益率最高,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的期限最短,预期收益率最低。从环比表现来看,除票据资产类产品外,各类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普遍下降,而除了组合资产管理类产品之外,其余各类产品期限均有所延长。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的平均委托期限为115天,环比延长1天,平均预期收益率为4.17%,环比下降10个BP(基点)。组合资产管理类产品的平均委托期限为116天,环比缩短11天,平均预期收益率为4.27%,环比下降1个BP。票据资产类产品的平均委托期限为134天,环比延长4天,平均预期收益率为4.28%。固定收益权类产品的平均委托期限为182天,平均预期收益率为6.00%,详细信息参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