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药方范例6篇

生命的药方范文1

“德诺10岁那年因为输血不幸染上了艾滋病,伙伴们全都躲着他。”试想,没有伙伴的德诺是多么孤独,其实,有时候,孤独比疾病更令人痛苦。“艾迪的妈妈再也不让艾迪去找德诺了,她怕一家人都染上这可怕的病毒。但这并不能阻止两个孩子的友情。”艾迪不仅不顾妈妈的反对经常来陪德诺,还给他找药,甚至瞒着大人带他去新奥尔良治病,历尽艰辛,虽然最后不得不因为德诺病重和路费不足而回家。德诺住进了医院,病情加重,但他是快乐的,因为“艾迪依旧常常去病房看他。两个好朋友在一起时,病房便充满了快乐。”关在病房里无聊地打法时间的两个孩子常常搞恶作剧,有病的德诺在床上装死,艾迪便跑去骗医生说德诺死了,看到医生的慌里慌张忙来忙去检查的样子,床上的装死的德诺会突然睁开眼睛跳起来,接着两个孩子就开心地大笑不止。有一天,他们两个还是用这个方法骗医生,在医生急急忙忙地检查时,艾迪在窗外因为看到德诺装得太像不露痕迹而忍不住大笑,可是德诺还是紧闭双眼,像死了一样。可是,与上几次不同,这一次,德诺真的死了。读到这啊,真让人心酸,既为德诺的死悲伤,又被艾迪的善良感动着。

德诺应该没有什么遗憾了,因为大千世界,芸芸众生,能在茫茫人海找到一分珍贵的友谊,是件不可易的事情,但他与艾迪之间的友谊是永恒的,乃至于死。他们俩深切地爱着对方,且都有一颗善良的心。虽然德诺是不幸的,但他能在生命中的最后仍然时刻享受友谊带来的欢乐,我认为这是一种幸福。

俗话说,朋友居五伦文末,可我认为,朋友却是极其重要的一伦。所谓友谊实际是人与之间的一种良好关系,其中包括了解、欣赏、信任、容忍、牺牲等等诸多美德。真正的友谊是无需打着灯笼去寻找的,它是人与人用心灵去铸造的,但这种铸造却比沙里淘金还要时间,一旦真正铸成了,便会坚同三金,永不退转。

生命的药方范文2

ISBN:978-7-5017-9933-6/C70

作者:赵郑

定价:32.00元

开本:16开

版别:中国经济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年8月出版

上架建议:营销 第三节 寻找最具生命力的招商模式

近年来,医药招商被业内人士戏称为“招伤”,现实情况证明也是如此。随着国家医疗制度的改革和一系列新政策的出台,诸如“两票制”、“必须生产企业直接投标”、“一品两规”、“打击商业贿赂”等新的规定,原有的招商模式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医药招商似乎走到了尽头,很多企业对招商失去了信心。

然而,凭着从事医药招商多年的经历,我认为招商不会退出医药营销的历史舞台,依然是目前医药企业销售的主要形式,招商模式还会在未来的实践中将被逐渐完善和发展。

因此,对于医药企业来说,目前重中之重就是立足于当前的医药环境,立足于企业的实际情况,立足于企业的产品和队伍,做到产品专业、政策专业、人员专业、服务专业、流程可控、学术准确、组织严密(如图2-7),即寻找最具生命力的招商模式,才能实现新时期的招商跨越。

要寻找最具生命力的专业招商模式,医药企业就要熟悉目标的特征。根据这些特征按图索骥,才能找到最具生命力的招商模式。

最具生命力的专业招商模式是从企业竞争策略和差异化营销的层面入手,从招商战略、战术和价值三个方面建立制企业与商协作、顾问和服务型一体化的招商模式,使企业和商在一致的经营目标下,发挥双方的专业特点,优势互补,实现双赢。

其特征主要有:

一、核心—实现企业与商共融

医药招商企业之所以会陷入“招伤”怪圈,与企业粗放的招商模式有关。在粗放的招商模式中,企业只是简单地把客户和市场视为盈利的工具,将经营目标定位于通过产品和业务人员向市场攫取尽可能多的利润,这样招商招来的只能是企业自身的遍体鳞伤。

而在具有生命力的专业招商模式中,医药企业与商的利益平衡由博弈走向双赢。企业一方面在兼顾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同时,逐步规范商的市场行为;另一方面从产品的市场接受度、企业信誉、服务水平、营销管理能力等方面着力,切实了解商的现实生存与长远发展需求,以制定策略构建与商的共融关系,打造与商长期合作的坚实基础。

其实,医药企业招商的核心就是企业与商多方资源的整合,实现企业与商的共荣。如图2-8所示,企业向商借资金、网络、关系、时间,商向企业借产品、策略、模式、平台。

企业要寻找最具生命力的专业招商模式,必须率先做出改变,对于商由简单的利益诱惑转变为多方面激励其发展,实现双方的利益平衡,实现企业与商的共荣。

二、转变—以学术营销为主

医药企业要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营销战略关键要素变革旧的营销战略,如下图所示:

最具生命力的专业招商模式与传统的招商模式相比,在营销手段上发生了转变。传统的招商模式以渠道营销为主,而具有生命力的专业招商模式以学术营销型为主。

所谓学术营销就是要以处方药的产品特性和临床价值为核心,提炼富有竞争力的产品卖点,通过多渠道与目标受众(医生为主)沟通,实现客户价值最大化(提高处方水平,优化治疗方案),最终实现产品推广销售以及品牌忠诚的营销模式。

学术推广是药品销售中的重要推广模式,通常可以采用的方法包括学术会议、学术加联谊俱乐部、对产品的宣讲、展会、临床试验和验证、合作学术论文、学术论文评奖、DM短信邮件、患者教育、继续教育、学术推广工具、网络等。

三、商—管理与服务并重

“找商”完毕并不意味着“招商”完毕。

许多企业在招商时想尽歪招怪招、大撒空头支票,签了约就“放羊吃草”,不闻不问,没有长期的服务支持和信誉保证,商自然避之不及。

最具生命力的专业招商模式打破了传统招商模式中“只招商不管理”、“只管理商,不管理终端”的理念,建立医药企业与商的协作、顾问和服务型一体化合作的招商模式,通过对商的选择、培训、跟进,使厂家和商的经营目标一致,保持相对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进行终端营销,发挥双方的专业特点,优势互补,实现共同目标。

在具有生命力的专业招商模式中,招商经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为商提供了全方位服务,而且细化了对商的管理措施,将服务与管理并重。

(一)服务与管理商的五条原则:

1. 医药企业需要与商建立“伙伴关系”及互相信任。

2. 辅助商的活动,不采取会导致冲突的方式进行竞争。

3. 了解商的经营业务。

4. 限定销售区域及责任。

5. 通过为商的业务增加价值,激励商推销产品。

6. 重点集中在商如何能利用他们的资源来支持我们;反之,利用我们的资源来支持他们不足的地方。

(二)具体措施如下:

1.建立有效的教育制度

对商进行管理,应以教育为先。根据商的知识结构和专业水平,企业需要在前期进行投资,对商进行营销教育。

2.建立有效的拜访制度

企业一般都是制度管人,对于商的管理,首先建立一套合理的拜访制度至关重要。

合理的拜访制度可分为区域拜访、线路拜访等类型,对客户及终端都进行了分类,而且在每个终端或客户处的拜访内容、工作内容都有章可循,甚至每个问题、各种异议的回答与解决都有所谓的指引来告诉员工应该怎样做。

医药企业建立一套完整的拜访制度,就为招商人员如何协助商拜访提供了一个规范的平台,也有利于双方的沟通。

3.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及管理工具

企业对商的管理一般有协议管理、区域约束、返利激励等,这样,药企就可建立一套客户管理制度,既使商的地位得到提升,又提高了企业营销部门的管理能力。

管理工具,是将管理条理化、数据化、信息化的一套系统,通俗来讲,就是一些需要填的表格。管理工具最大的好处是可将不同的信息整合到一起,经过处理和分析,为市场决策提供依据,改变原来“拍脑门作决定”的不良习惯。

生命的药方范文3

1自然药学观的概念

1.1基本思想

自然药学观认为,自然界的天地万物平衡存在,万物同源,必然存在着具有维存人类生命的相应自然药物界及其药物体系,即具有独特的药物组成体系与药物属性特性及其存在规律。众所周知,人是自然界即天地万物的一部分,人与天地(自然界)成为一个和谐统一的有机整体,人与自然的关系应当是一种“生命维系”的关系。人是生命的存在体,自然生态也是作为“生命存在体”而存在的,一方面,自然生态具有自身不断进化的生命过程;另一方面,人作为客观现实世界的一员,其生命状态与自然生态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自然生态的消亡必然导致人类生命的衰退。这就是说,人与自然既密不可分又利害攸关。人是自然之一物,存在于自然之中,因此,必须顺应自然,方得自然生命科学之道。

1.2组成与药性

自然药物界组成及其药性(属性与特性)为所有药物体系的集合。药物为具有特定的应答生命体系状态信息、维存生命作用的物质。有关药物组成体系分为单物质药物与多物质药物。单物质药物包括单味药,称为单实体,单有效部位,称为单类体,单有效成分,称为单分体。多物质药物包括多味药,称为合实体,多有效部位,称为合类体,多有效成分,称为合分体。其中单实体、合实体属于实体物质体系药物。单类体、合类体、单分体、合分体属于有效物质体系药物。单物质药物为药物界组成的基本元素,具有独特的组成体系,其药物属性特性表征为应答相应特定生命信息,而具有治疗相应疾病的药物能力;其药物物质具有可拆分性,拆分药物应答其相应特定生命信息,而具有治疗相应疾病的药物能力;同时具有可组合性,形成关联多物质药物,存在药物相互作用关联性,而体现药物效应的互补性或协调性,使其针对人类不同的较为复杂的疾病状态体系,具有更适合的药物属性与特性。

1.3自然药物界的相关性与药物体系

1.3.1自然万物共生相关性

依据自然界整体观,万物相互依存,自然界赋予了应答人类生命信息的自然药物界。依据本相关性,可预知理想完美的自然药物界存在。

1.3.2单物质药物-功能-信息相关性

由自然界赋予的自然药物界,应具有所组成的实体物质药物元素。每一实体药物元素均具有其应答特定人类生命信息的相应药物功能。依据本相关性,可预知自然药物界的组成实体物质药物元素及其药物体系。由自然界赋予的自然药物界,应具有所组成的有效物质药物元素。每一有效物质药物元素均具有其应答特定人类生命信息的相应药物功能。依据本相关性,可预知自然药物界的组成有效物质元素。构建自然药物界所赋予的自然实体药物可拆分与可组合的有效物质的药物体系。

1.3.3多物质药物-功能-信息相关性

由自然界赋予的自然药物界实体物质药物元素具有特定的组合元素药物。每一实体药物元素组合药物均具有其应答特定人类生命信息的相应药物功能。依据本相关性,可预知与构建自然药物界的多自然实体药物的组合药物体系。由自然界赋予的自然药物界有效物质药物元素具有特定的组合元素药物。每一有效物质药物元素组合体系均具有其应答特定人类生命信息的相应药物功能。依据本相关性,可预知与构建自然药物界的多有效物质药物元素的组合药物体系。除此以外,还存在着基于上述相关性与自然药物资源所制备产生的药物体系。

1.4药物体系表征

根据自然药物界的相关性,药物体系表征为网络关联体系。主要分为:①单物质药物的组成体系及其功能与生命信息的关联性,构成独立的网络体系,为单(元)网络。②多物质药物的组成体系及其功能与生命信息的关联性,为多个单(元)网络关联构成的网络体系,为子网络。③所有药物的组成体系及其功能与生命信息的关联性,为所有药物网络集合构成的网络体系,为总网络体系。每一网络体系应答各自相应特定生命信息,具有相应的治疗人类疾病的药物能力,且存在具有针对相应疾病状态的最适性药物能力的最佳药物体系。总网络体系具有治疗人类所有疾病的能力。其核心为网络体系表征的药物相关性及其关联效应。药物关联效应特性表征分为:①增加组成成分药物效应面,从而,提升药物治疗干预面,增加药物对复杂疾病体系的适应性;②增加组成成分效应面,并出现量(作用强度)的增强,从而,增加药物对复杂疾病体系的适应性与药效力;③增加组成成分效应面,并出现新的药物效应,从质的根本上,增加药物对复杂疾病体系的适应性;④增加组成成分效应面,并出现量(作用强度)的增强,同时出现新的药物效应,从质与量的根本上,增加药物对复杂疾病体系的适应性与药效力。

2自然药学观的意义

2.1科学意义

基于自然药学观,可提高我们认识药物界的水平。我们既要基于迄今药学科学研究成果,去认知已发现的药物界,我们更应注重药物的相关性,去无限构思整体自然药物界,与科学技术发展俱进,去探究、去发现、去丰富、去认识自然药物界,去珍惜药物资源,基于发现规律的积累,去构建理想的完整的药物自由王国。体现自然药物界的已认知与未发现的整体统一。在研究认知药物本质上,既要注重通过科学研究药物组成体系的整体物质网络表征,去整体分析认识药物本质,也要注重药物的可拆分性,可组合性,去还原分析关联药物的属性特性,去认识关联药物的本质。体现药物本质的整体性与关联性的统一。基于自然药学观的中药网络药学研究,可揭示中药本质,阐明中药科学内涵,提高认识中药必然王国,发现其存在规律。

2.1.1揭示单味中药药物属性特性的本质

基于自然药学观,进行单味中药药物研究中,注重中药药物体系关联性,既确定药物组成及其有效部位/成分相互作用性(DI),并结合整体论与还原论阐明其与药物-性能-(生命)信息之间的关联性。笔者团队在研究人参与三七中,分析其共性成分人参皂苷类,同时系统研究其他共存的成分,认为只有对其进行关联性研究分析,才能从药物整体性,阐明人参与三七具有不同的性能,发挥不同药效作用的中药属性特性本质[1-5]。同样,在研究中药大黄、虎杖、决明子、何首乌中,运用特征图谱表征其共性成分大黄素型蒽醌类成分[6],同时研究其蒽醌类成分与其他共存成分的关联性,以及与功能的关联性,从药物整体性,阐明其独特的属性特性本质。因此,对于同类中药,应着力研究其是否具有与性能直接相关的共性成分,以及与性能相关的化学相互作用关联性等。对单味中药药物研究中,应研究其药物成分组成体系,及其相互作用性与功能的关联性。如在研究石菖蒲药物中,发现其药物成分苯丙素类与酚类相互作用性与其功能镇静、抗抑郁的关联性,体现还原分析与整体分析认识药物的统一[7-11]。

2.1.2揭示多味中药关联自然药物属性特性的本质

基于自然药学观,注重中药自然协同关联研究,着力中药药物网络体系关联研究,既确定单味中药药物组成及其有效部位/成分相互作用性(DI),同时揭示与其他中药药物网络之间关联性,并注重阐明其与所关联的药物-性能-(生命)信息之间的关联性。

2.1.3揭示中药炮制应用药物属性特性的本质

基于自然药学观,注重中药炮制药物网络体系关联研究,既与原中药进行比较分析,确定其化学组成及其部位/成分相互作用性(DI),并注重阐明其与所炮制药物-性能-(生命)信息之间的关联性。笔者研究团队在地黄研究中,揭示了其药物物质与生地黄/熟地黄药物-性能的关联性[12-14]。

2.1.4揭示多味中药配伍应用复方药物属性特性的本质

基于自然药学观,注重中药应用药物自然协同关联研究,着力中药网络体系关联研究,既确定单味中药药物组成及其有效部位/成分相互作用性(DI),同时揭示中药配伍之间,君、臣、佐、使药之间的DI关联性,并注重阐明与复方药物-性能-(生命)信息之间的关联性。笔者以“毒损脑络”病机核心为依据,结合临床经验,创建清脑宣窍方(栀子、三七和冰片),笔者研究团队在对其创新药物系统研究中,在阐明栀子、三七、冰片化学组成及其相互作用性与其功能的关联性基础上,发现清脑宣窍方药物药代动力学特性表征。即全方药物成分因相互作用性而呈现整体吸收速度加快、生物利用度增加、有效血药浓度时间延长等,且在病理模型下此特性表征更为凸显,此协同效应特性有利于药物疗效的发挥。研究结果充分体现了本复方药物协同效应及其DI特性[15-30]。在对其协同效应机制探索中,揭示其机制主要有:三七皂苷药物组分中人参皂苷Rg1、Rb1、三七皂苷R1在大鼠小肠的吸收和转运均为线性吸收,在大鼠小肠吸收机制为被动转运机制,具有P-糖蛋白(P-gp)底物转运特性及抑制P-gp底物外排作用。在研究正常及缺血性脑中风模型(MCAO)大鼠血脑屏障上转运蛋白P-gp时征表达及清脑宣窍方药物对其表达的影响时,发现正常组与模型组大鼠脑皮质及海马缺血区均可见P-gp阳性染色,免疫组化半定量分析表明,与正常组比较,不同再灌注时间模型组P-gp表达量均有显著性差异(P<0.05),皮质及海马缺血区P-gp表达量均降低。与模型组比较,清脑宣窍方药物各剂量组都具有显著性差异(P<0.05),清脑宣窍方药物各剂量组及维拉帕米组对MCAO大鼠脑皮质及海马区P-gp表达量明显降低。清脑宣窍方药物对MCAO大鼠脑皮质及海马缺血区P-gp表达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30]。可见,系统研究已发现的中药,着力分析药物网络体系,归纳关联规律,揭示药物本质。可指导性地勾勒整体药物界,有线索地预测未发现的新的药物体系及其关联规律,不断有线索地去发现药学界新的药物元素及其关联药物,不断获得新的更适性药物体系及其药物。基于自然药学观的药学发展的思路门径研究,注重发现药物体系相关性。着力药物组成体系的可拆分性,可组合性进行药物相关性研究,对于单一成分组成的药物,我们可通过其网络体系相关性分析,还原分析得出药物成分药效团及其关联的活性,体内代谢物及其DI药物效应分析,可获得颇有价值的单分体药物信息及其预测新的药物体系,通过整体效应分析,可揭示出药物的本质。同时,通过其与其他药物进行子网络体系研究分析,亦可获得相当有价值的关联药物信息及其预测新的可有机组合的药物体系,不断地有线索地预测、探究与发现药物界的奥妙。基于自然药学观,抓住药物相关性核心点,我们可揭示各种药物元素组成的药物体的本质及其规律性,可系统阐明中药、药学科学内涵。从而,可从源头进行理论与药物的创新,极大地推进学科的发展。

2.2应用意义

基于自然药学观的自然药物界及其药物体系,如同自然界的化学元素存在及其性质规律等一样属于自然科学规律。认识化学元素的存在,发现其存在规律,可指导寻找有关化学元素及其可组合的相关物质,丰富化学物质界,使得能充分科学利用化学资源,制备与应用化学物质。同样,认识自然药物界及其药物体系的存在,可指导顶层设计,构建药物研究体系,有指导性的寻找有关药物元素及其关联的药物,充分科学利用药物资源,构建应用药物自由王国,发现其药物规律及其最适性药物体系与最佳药物效应,指导创造最佳药物,显著提升药物应用水平与药物创新水平。

2.2.1指导中药科学发现与应用

基于自然药学观,结合中医药理论与中药临床用药经验,运用药代-药效动力学与相互作用性关联研究方法学体系(PK-PD-DI),以及网络药理学方法学体系,系统研究单味中药、对药、方药的网络体系及其扩展的网络体系,关联分析发现药物最佳网络体系,以指导调控应用。如针对治疗疾病,基于DI机制分析发现药物最佳网络体系,采用炮制、配伍、药物制备等手段进行调控,提升药物成分药代-药效动力学协同效应表征,使药物效应显著加强,且能明确药物的属性与特性及其机制。

生命的药方范文4

得了致命重病,没有足够的钱买药治疗更加不幸。

得了致命重病,明知道有一种药可以救命,却四处求购无门,那就是可悲了。

“如果找不到这种药,孩子只能用国外替代药品,近6000元一支的价格将使更多家庭陷入困局”。近日,广东一位父亲在网上“求药帖”,称他两岁半的女儿患肾母细胞瘤,正在广东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进行治疗,术后正在等待化疗,急需廉价化疗药“放线菌素D”救命。一时间,有关廉价救命药断供的话题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从今年7月起,不断有来自福建、郑州、河北、上海等地的网友发帖求购这种叫“放线菌素D”的药。就在广东那位父亲发帖后,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专家万希润长微博,为该院数十位患者寻求此药。是何原因让廉价救命药难以“续命”?消失的廉价救命药还能“复活”吗?该如何保护“濒临灭绝”的廉价药?本期《人人健康》就让我们共同关注这个令人揪心的话题。

廉价救命药频频断货的拷问

在商品市场,廉价向来有其一席之地。一双品牌鞋,可以卖几千元,但几十元的廉价鞋在市场上也随处可见;一只奢侈包包可以标价数万元出售,但百来块甚至更低价的包包仍是低端消费的主流……对于药品而言,廉价却并不意味着药效也廉价。相反,有的药效非常好,甚至能救命。

“放线菌素D”之所以受到患者及医生的青睐,缘于其在儿童较为常见的滋养细胞肿瘤治疗上,疗效确切,且副作用较小。专家介绍,该药在其化疗药物的配伍中不可或缺,若辅之以其他治疗手段,对滋养细胞肿瘤的临床治愈率可达70%~98%以上。再加上每支不到20元的价格,每个疗程用量不超过12支,因而成为患儿及其家长心目中名副其实的“救命药”。

廉价救命药奇货可居,患者只能用300倍的价格买进口药替代,这无疑会令不少肿瘤患者和家庭陷入困境。事实上,近年来便宜又好用的廉价救命药频频出现断供现象,早已成为一种“顽疾”,是横亘在病人面前的心头大患。

2011年9月,一种每支售价仅十几元的叫作“鱼精蛋白”的药品,难坏了各大医院需要做心脏手术的专家。厂家停产,这种药又是心脏外科手术的必需药,所以许多医院的心脏手术面临“停摆”。

2012年2月,西地兰注射液在广州、深圳等地出现短缺。西地兰是治疗心衰的抢救用药,无替代药,零售价长期维持在每支3.6元。多家医院都存在采购困难的情况,个别医院甚至出现过短暂的断货现象。

2013年,被曝出“一片难求”的廉价药是治疗甲亢的“他巴唑”,这种每片售价仅几分钱的药,在全国各大城市都出现断货的情况,患者及患者家属只能选择价格贵得多的进口药代替。

2014年5月,正值手足口病高发期,深圳各大医院却面临无药可医的情况。国家卫计委推荐的用于重症手足口病急救的药物―――丙种球蛋白,已经连续数月供应不上,医院不得不靠向兄弟医院借药来渡过难关・・・・・・

另有一些数字可能更令人揪心。2011年,一项对全国12个城市42家医院临床用药情况的抽样调查显示,医院廉价药缺口已高达342种。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医药企业家协会会长于明德也曾公开表示,廉价药品正以每年几十种的速度消失,其中不乏廉价常用药,甚至是没有替代品的“救命药”。

廉价救命药没了,那他们去哪儿了?没有他们,谁来为生命护航?

廉价救命药断供不仅是价格问题

缺医若是天灾,少药则是人祸。廉价救命药分两种,一种是大众药,一种是小众药。不管属哪个类型,既然有“廉价”的标签,自然不能走奢侈路线,只能适当涨价。对于大众药而言,销量巨大,只要价格超过成本,那么“规模效应”即可带来丰厚利润。但对于小众药来说,市场空间有限,意味着除非卖出“黄金价”,否则“吸金能力”有限。

很不幸,“放线菌素D”就是一种比较小众的肿瘤化疗药物。表面来看,此次断货,是因生产厂家浙江海正药业有限公司“企业重组后生产线调整尚需工艺验证等”而暂停生产。深层次剖析其实也简单:一是价格低廉,缺乏利润空间。虽说现在价格放开,但对如“放线菌素D”等进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国家仍会通过医保支付机制和药品招标制度,对药价进行约束;二是用量偏小且不确定,医院也不愿过多储备。试想,既无利润又无销量,药企自然看不上眼。正因如此,之前生产此药的3家企业,有2家早已停产。

小众的廉价救命药因无利可图,药企缺乏生产动力。但对于患者来说,却因其不可替代性而成为生的唯一希望。

事实上,2014年4月,国家发改委就下发通知,取消283种低价西药和250种低价中成药的最高零售价限制。到今年,又决定自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这些都是为了鼓励药品企业生产廉价药的积极性。但廉价药难买并没有解决,因为在药品生产企业看来,在目前的政策环境和市场条件下,生产廉价药仍然是赔本的买卖。

如此看来,廉价救命药断供不仅仅是价格问题,不能完全指望通过市场特别是涨价解决问题,符合廉价药尤其是廉价救命药生产、销售的市场经营体制才是破解难题的主要出路。

廉价救命药“续命”亟需政府之手

健康是民族生存发展的基本保障。或许药企可以等,或许医院可以等,但救死扶伤的医生等不起,无助的患者更等不起。

虽说市场经济应以市场调节为主,但药品毕竟属于特殊商品,事关患者安危,除了市场之手,政府之手似乎也不能缺位。在这方面,其实有很多经验可以借鉴。同样遭遇过药品断供的美国,除了建立药品储备库之外,还筹建了非盈利性药厂以保障廉价药品的供应;药品一旦成了廉价药,可以不参加招标,甚至可以提价,以免遭逆向淘汰。

生命的药方范文5

这个故事是我们这个时代尚未公开的巨大丑闻之一。在现今这个时代,世界各地最需要救命药的人却正被禁止生产这些药。这有个最新的事例:遍布贫穷国家的各个药厂为了保护其人民,正急切地想着手生产他们自己廉价的达菲(猪流感特效药),但他们却被严厉地告之不能这么做。为什么呢?就因为禁止生产廉价药可以让资本雄厚的各大制药公司保护他们的专利和利润。有一种能替代这种不良医药制度的方法,但我们却选择忽视这种替代方法。

为了能理解这个故事,我们要先看一件明显的费解之事。世界卫生组织已经在数月前发出警告,如果猪流感扩散到世界最贫穷的地区,成千上万人或者更多人的生命将被剥夺。可是,世界卫生组织也不断告诫贫穷国家的政府不要擅自生产达菲,而达菲是能减轻症状并可能挽救生命的唯一药物。

这个惊悚事件的答案涉及了我们当今世界如何运作的这种更为宏观的问题。

我们的政府几十年来选择建立一种奇怪的药品开发体系。药品开发体系的主体是在政府资助的大学实验室完成的,是由公民的税款支付的。科学家们将研制好的药物交给你的本地药剂师,药剂师开药后,这些药进入了你的肺部、胃部或腹部。制药公司通常在药品研发的后期介入,制药公司支付成本昂贵但不再有创新的研发后期的部分费用,譬如买一些化学品和进行必要的药物测试。作为回报,这些药品公司就拥有专利以生产这些耗时数年才制成的药品并大获其利。

虽然垄断药品生产不是在医药系统内工作的个人的目标所在,其结果往往是致命的。拥有艾滋病药物专利的那些制药公司打官司以阻止取消种族隔离制度后的南非政府生产有同等效果的仿制药,这种药一年只要100美元就能挽救南非的濒死病人。这些制药公司希望南非病人每年支付1万美元购买品牌药,否则就什么也别想得到。

这个背景就是猪流感解决方案神秘叵测的由来。民主国家里的普通公民对企图阻止南非人得到救命药物的做法非常反感,公众的压力占了上风,全球贸易规则作出了小小让步。所达成的共识是,在来势凶猛的公众健康紧急情况下,贫穷国家将可以生产非专利药品。这些非专利药品和专利药完全一样,只是没有品牌名称,也就是不向医药公司支付巨额专利费。

因此,根据新规则,贫穷世界的国家有权开始根据需要仿制数量不限的达菲。印度和中国的制药公司都说他们渴望放手大干。但拥有专利的罗氏药物公司不希望穷国生产廉价仿制药。并非出于义务,罗氏药物公司向发展中国家的若干企业颁发了许可证,以开展治疗,但这些企业必须购买许可证,而且他们也不可能满足市场需求。

世界卫生组织似乎支持罗氏制药公司,而全然不顾我们其他人。世界卫生组织最有资格判断什么是可以酌情违背专利规则的危急局面。而世界卫生组织的讯息是:不要利用政策漏洞。

药物专利的专家布鲁克・贝克教授说:“为什么世界卫生组织这么做呢?就是因为他们受到来自制药公司直接或间接的压力。这真令人震惊。”

最终结果将如何呢?发起反对当前专利系统的知识生态国际的负责人詹姆斯・拉瓦说:“贫穷国家没有像它们本来可以的那样做好准备。如果病情流行开,死亡人数将远远超过不可幸免的人数。这很可怕。”

由各大医药公司提供的捍卫目前这种医药制度的论点很简单,而且乍听上去也挺合理:我们要为“我们的”药品定高额价格,这样我们才可以开发更多的救命药。我们希望尽可能多地开发更多的药剂,但只有在我们有收入的情况下我们才能这么做。我们支持的很多研究不能转换为能卖的药,因此药品开发是一个花费昂贵的过程。

然而,很有声誉的《新英格兰医学杂志》前任编辑马西娅・安杰尔博士进行了一项详尽的研究,发现医药公司只将14%的预算用在开发药品上,这些投资通常是用于并无创新的药品开发后期的测试药品阶段,医药公司的其他预算则用于市场推销和赚取利润上。即使是那14%微不足道的药品开发预算,医药公司也挥霍巨资开发“再多我一个”之类的同类药品。这些药和市场上已有药的药效完全一样,只是有某个小分子上的区别,这样这些医药公司就可以获得新的专利,并分另一大杯羹。

这种医药系统造成的一个结果就是,美国政府问责局称,远非一种体制创新,药品市场已经“停滞不前”。医药公司在疟疾这类导致很多人死亡的疾病上几乎没有任何投资,因为得这些病的人是穷人,所以几乎不能榨取任何利润。

这种药品专利不良运作的结果是我们大家都受其害。欧盟的反垄断委员会专员内尔・克鲁伊斯最近得出结论认为,这种“腐朽”系统让欧洲人的药品支出费比实际应付的高出40%,这些钱如果更合理地配置,用于建立真正的医疗系统,则可以拯救许多人的生命。

如果这种医药系统这么糟糕,为什么我们要维持这种系统?在过去的10年中,仅在美国,制药公司就已在游说和政冶性“贡献”上花费了30多亿美元。他们付钱给政治家让政治系统为医药公司的利益运作。如果你怀疑制药公司对政治影响到底有多深,来听听共和党议员沃尔特・伯顿的话,对于2003年美国通过的医疗立法,他坦言:“制药公司的游说家们撰写了法律条文。”

有一种远为优越的开发药品的方式,只要我们想采取这种方式。这种方式由诺贝尔经济学奖最新得主约瑟夫・斯蒂格利茨首先提出。他说:“药品研发需要钱,但目前的制度造成了有限的资金被花在错误的地方。”

斯蒂格利茨的计划很简单。西方各国的政府应设立一个数十亿美元的奖金基金会,奖励那些开发出抵御疾病的良药或疫苗的科学家。研制出治愈那些诸如疟疾之类能夺去数百万生命的疾病的人将得到最高奖金。一旦支付了奖金,使用这种药品或疫苗的权利将归公众所有。世界任何地方的人都可以制造这种药,并用它去拯救生命。

这种系统对科学家的财政支持和以往完全一样,但全人类都将获得好处,而不是一少数私人垄断集团和那些屈指可数的能付得起庞大的药品开发费的幸运儿。现行药品制度不合理的地方――花费巨资生产同类药品,病人得不到救命药品――将不再存在。

新的药品体系并不便宜,它将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6%。但发展到中期,它将省我们很多钱,因为我们的卫生保健系统将不再需要向制药公司支付巨额专利使用费。同时,药品价格将大大降低到穷人能承受的范围,数以千万计的人将首次能买得起药。

生命的药方范文6

 

关键词:人权;知识产权;药品专利权 

    20世纪后半期,伴随着全球化的慢慢推进、商品和人口的自由流动,各种传染性疾病也以惊人的速度蔓延于全球,从而使得人类的身体健康问题发展成为全球性的公共健康危机,近年来,威胁人类健康的各种疾病也有上升的趋势,但我们同时也看到,全球每年有数以千万的人死于传染性疾病,其大部分集中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发展中国家,造成这种局面的重要原因之一便是药品价格极其昂贵,而且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药品的价格可以单独决定一个国家是否有能力及时治疗某一特定的疾病。所以,在防止和控制传染性疾病传播的问题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处理公共健康事务的能力上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发达国家拥有雄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其国内的医疗卫生体制较为完备,各种疾病容易及时得到控制。同时,在治疗和药品开发方面的技术优势也使得发达国家处理公共健康问题的能力也相应提高;而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发展滞后,其处理公共健康问题的能力相对薄弱,导致其人民无力购买一些必需的药品。而造成药品价格昂贵的原因往往与药品专利权的保护息息相关。从理论上说,对药品专利知识产权的保护本身是无可非议的,可是在这样的情形下,如何真正实现国际社会所大力提倡的人权?传统的人权观认为,人权是人作为个体与生具有的权利,如生命权、健康权、人格尊严的权利等;新的人权观则认为,人只有在民族的自主生存条件下和社会的发展中才能真正享有人权,因此,民族自决权、发展权等集体人权也成为当代人权所不可缺少的部分。但不论人权是个人的还是集体之下的,它都不应受到时间或者地域的限制。

一、人权

    所谓人权,是人之所以为人而必须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人权,在各国宪法上有不同的用语,一般而言,英美宪法学者倾向于称其为“人权”( human rights ),以表明它们是人所固有的权利;德国的宪法学者则习惯称其为“基本权利”或“基本权”( grundrechte );日本学者则习惯将其称为“人权”或“基本人权”;而我国宪法学者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典的用语,称为“基本权利”或“宪法权利”。人权是在西方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以后,人类将那些具有最高地位、人们所必不可少的权利在被赋予最高规范效力的宪法规范中予以确认和表达,加以保障与实施的一些权利,强调它们作为人类所固有的、不可侵犯的和不可剥夺的权利的性质。

    从人类生存意义上来说,生命权、健康权是人最基本的人身权利。生命权是指公民依法保全自己的生命、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生命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内容:第一,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或过失剥夺他人生命的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公民在自己的生命受到非法侵害时,有权进行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和依法控告。健康权是指公民依法保护其身体组织完整、维护正常生理功能的权利。健康权的基本内容有:第一,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侵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在我国,公民的健康权不受侵犯是绝对,只要是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一定是违法的;第二,公民在自己的身体健康受到非法侵害时,有权进行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和依法控告。其实,生命权、健康权属于生存意义上的基本权利。所谓生存意义上的基本权利是指人为了生存而应享有的权利。在人类的所有需求欲望中,对于生存的渴求是其最本能的欲望,所以,无论人类社会如何发展,生存的权利始终是人的基本权利体系中首先应当得到肯定与保障的权利。对于生存而言,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既是其自然形式,也是其前提条件,而我们通常认为至关重要的财产权则是生存得以实现的物质条件。因此,在人权理念刚进人人类的思维中时,人类首先主要确立的便是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如美国的《独立宣言》宣称:“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里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韩大元先生在其主编的《外国宪法》中,谈及法国宪法时,说道:“公民的基本权利与自由可以根据它们与国家的关系类型来分类。借鉴叶林耐克的理论,第一类权利属于‘消极状态’的权利,是‘自由权’,可称之为‘防卫性权

利’;第二类属于‘积极状态’的权利,反映了个人参与国家的运作过程,可称之为‘参与权’;第三类权利要求国家作出肯定的行动,属于‘肯定状态’的权利,可称之为‘权利债券’;第四类权利非常重要,指的是要求国家予以担保的那些权利,可称之为‘权利保障权’;最后,作为权利的基础,‘平等权’寻求国家以同样的方式对待全体个人,并且国家应保证每个人将得到平等对待。”而他所说的“权利债券”便包括已被法律承认的健康权。

二、药品专利权与人权的冲突

    1、知识产权的性质

    知识产权是设定在特定创新性智力成果这种特定信息上的专有权、排他权。知识产权法主要是通过权利限制来实现知识产权权利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如合理使用制度、法定许可制度、强制许可制度等,这些制度在保护权利人专有权利的同时,也照顾到了社会公众的利益要求。知识产权法保护的是个人的智力成果,智力成果作为人类脑力劳动产品,具有与物质产品不同的经济特性,包括非物质性、消耗无损耗性、非占有性、累积性和再生性等。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一方面,智力成果的生产是将创造性的脑力劳动成果固化下来,随着科技的进步与发展,其成本会越来越高;另一方面,智力成果具有易传播性,并且可以为许多人同时拥有并使用,从事实上说,任何人都利用它来为自己谋利。那么,于此情况下,如果没有法律为其提供专门的保护,赋予智力成果创造者以一定形式的垄断或排他地位,智力成果将会被他人无偿使用,个人创造的价值得不到肯定与补偿,其创新的热情也必然会遭受打击,社会的发展、进步也将无从谈起。于是,知识产权法赋予知识产权人对其之力成果享有合法的垄断的、独占的权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未经权利人许可,都不得使用这种智力成果。知识产权人一旦享有了这种排他的权利,便可以自己利用或者授权他人利用,以回收研究开发、智力投人的成本,并获取较高利润。它充分体现了人的劳动价值及人的尊严和自由。其次,知识产权法保护智力成果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全社会、全人类的科技进步、文化繁荣和经济发展。

    2、药品专利权与人权的冲突

    药品不同于一般的物品,它是预防和治疗疾病的最基本的物质,是保证人类生命健康权基本权利实现所必不可少的特殊物质。由于制药行业比别的行业需要更大的投资,新药的需耗费大量的投资和较长的时间,如果对其缺乏有效的制度保护,那么药品研发便成为一种公益活动,而对于制药商而言,如果失去利益的刺激,便难以期望他们继续新药的研发。因此,trips协议将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客体范围扩大到一切技术领域的发明,包括对医药产品和方法授予专利,使得受到专利保护的药品价格大幅度上扬。药品专利权作为一种私有权利,是法律赋予药品专利人的一种合法的垄断权,故将药品纳人知识产权保护的体系中,其本身是无可非议的,而且从客观上来说,其促进了医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了这样的情况:这种适合于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对欠发达国家而言并无优势可言,因为发达国家拥有世界注册商标的绝大多数已是不争的事实,而这一事实却使得欠发达国家增加了发展成本,而且,一些药品研发商和生产企业为了赚取高额利润,借用药品专利权保护之名,对药品进行垄断,大幅度地提高药品价格,导致发展中国家的人民由于经济原因而无法获得一些必需药品,所以这些欠发达地区的人们死于各种疾病的比例偏高,而生命权、健康权是人类最基本的人身权利,人人都平等地享有生命健康权,而对药品实施专利,限制药品的获得实际上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综上所述,作为私权的药品专利权和作为人权的生命健康权之间存在着冲突与矛盾,其根本原因在于专利权固有的垄断性和生命健康权的天然合理性。药品专利权时垄断性的权利,专利权人可以垄断性地控制药品的生产和销售,左右药品的价格,其昂贵的价格严重影响了贫困地区的居民获得医疗。又因药品的特殊性,即它不是奢侈品,而是保证人类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存在的必需品,所以在无力购买的情形下,人们别无选择,只有放弃生命或健康。此时,人类的生命健康权这项基本人权何以实现?目前,尽管有些疾病是可以得到治疗的,如艾滋病、肿瘤等,但依然有很多人不能获得药物,其原因之一便是药物价格昂贵,这其实是一个社会悲剧。《世界人权宣言》第25条第1款宣称:“人人有权享有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它明确地表达了人类获取必需药品的权利,可是在这种强势的药品专利权保护体制下,这种基本人权的实现却困难重重。

三、人权与药品专利权的调适

在知识产权与

“公共利益”的关系问题上,郑成思先生认为:知识产权对于作为整体的消费者和诚实的竞争者而言都不是障碍,自然也就不会与真正的“公共利益”相冲突。知识产权与人权亦不存在根本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对于二者时而表现出来的冲突,我们考虑的是孰轻孰重的问题而非肯定谁否定谁的问题。从人权的基本属性来看,人权是基本的、不可让渡、不可剥夺的、普遍的权利,而知识产权主要是保护私人利益和投资的,是可以转让、交易、变更甚至征用的权利。问题并不在于知识产权本身与人权有什么冲突,而在于知识产权的保护限度以及在行使的过程中如果对人权造成损害,何者应居于优先地位的问题。健康权是人类的基本人权,健康的维持是个人生命存在的必要条件,在健康受到影响的情况下,个人有权获得医疗照顾。与健康相关的药品专利,从根本上说都是有利于健康的,因而是没有任何冲突的,药品专利权人为了获得生产、销售某种药品的独占权,必须研究开发新药,这种研究开发所用周期较长,投资也相对较大,如果没有专利权的保护,则难以激发、支持药品发明,从而也不可能为实现人类的健康权提供足够的医疗条件。专利权人为了收回投资或者为了新药的进一步开发,势必会将药品价格维持在一个较高水平上,这与收人较低者充分享受医疗保障的权利产生了冲突。可以看到:一方面,制药工业界将药品专利保护视为其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认为是否能够获得廉价药品关系到其广大民众的生死存亡,这导致药品专利保护问题成为知识产权领域中最为敏感的问题。如何协调与平衡药品专利权与人权的关系呢?

    1、药品专利制度自身的完善

    药品专利保护的法律制度,实质上是从产权的角度对发明创造进行激励。所以,药品专利制度本身不是获得药品的障碍,且合理的专利制度会促进药品的研发,有助于医学的发展,最终服务于公共健康,使公众受益,但是也不能要求公众为了自身健康权的实现而付出如此高昂的不合理的代价。可见,药品专利的垄断性保护已经阻碍了药品的发展,这与设立药品专利制度的初衷相悖,不能为了保护药品专利而牺牲部分人的基本权利。为此,各国政府应加强协作,允许各国政府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根据本国国情和卫生健康状况,可以对某些关涉大众卫生健康的基本药物实施强制许可。目前,许多政府已经在立法及实践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基本药品强制许可已是国际普遍性的作法。强制许可,又叫非自愿许可,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不论知识产权人是否愿意,使用人可以不经其许可而利用其权利客体,但应向知识产权人支付适当的使用费。强制许可通常用于药品的生产,这种方法可以减少专利制度对药品价格的影响,公众可以较容易的获得价格适当的药品。药品的强制许可有利于促进技术革新、技术转让及技术传播,有利于全人类健康权的保护与实现。所以,完善的药品强制许可制度将是解决药品专利制度与人权保护相冲突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解决药品专利权保护与人权实现的问题上,除了对药品实行强制许可制度,还应该对药品专利的保护期限作出合理的界定。给药品专利保护以适当而合理的期限,首先可以保障专利权人以足够的时间获得对其发明的投资回收,其次可以为其他社会公众进行进一步的革新创造条件。这个期限届满,该专利即进人社会公众自由使用的公共领域。但是此种保护期限应排除某些特殊情况,比如传染病大规模暴发的情况,其目的即在于保障人权。

    2、加强新药品的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