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时报范例6篇

金融时报

金融时报范文1

2008年9月22日,北京报纸告别“5角时代”①,《北京晚报》、《法制晚报》、《北京晨报》、《京华时报》的零售价由原来每份0.5元上调至每份1元。据调查,北京市场上都市类报纸最高零售价已涨至每份1.5元,如《北京青年报》;而全国发行报纸最高零售价为每份3元,如《南方周末》。

笔者走访了数十家报刊亭了解涨价后报纸的销售情况,发现无论是强势报纸还是弱势报纸,都无可避免地会受到涨价的影响。报刊亭经营者透露,在报纸涨价之前,《法制晚报》、《北京晨报》等5毛钱报纸一天能卖出四五十份,而涨价后只能卖出三十多份。

新闻纸价格上涨是北京报纸集体涨价的原因之一。在我国,报纸的发行价格一直处于与价值相脱离的状态,报纸的发行收入对于报纸的经营支出来说只能算是杯水车薪,远远无法负担报业运营所需要的资金。

当媒体自身无法承担增加的成本时,只有想办法转移成本,这就无可避免地导致报纸发行价格的提高。而报纸在提高价格的同时,若没有同时提高报纸的质量,必然使得读者不愿意为此埋单。在网络日益发达的今天,读者获取信息的渠道非常多,涨价直接导致了一部分读者的流失,读者的流失直接意味着报纸销量的下降,最终将影响报纸的发行量,使得广告商对报纸媒体产生不满,并可能因此减少广告投放额。这对于处于后金融危机时代的报业而言无异于晴天霹雳。

金融危机使得美国多家知名的百年老报纷纷宣布负债、停刊、裁员,甚至破产、倒闭。而《西雅图邮讯报》停刊,全力转攻电子报战场。紧接着,《落基山新闻》和《基督教科学箴言报》也宣布停止出版实体报纸。而在中国,《中华新闻报》成为首个倒闭的中央级报纸,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映射出报纸在经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报业的改革迫在眉睫。

那么,北京报业在后金融危机时代究竟应该如何做才能走出销量上不去、广告做不大的困境呢?在笔者看来,有以下几点值得思考。

明确报纸目标读者,打造高质量报纸

北京市面上报纸种类繁多,像《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晨报》、《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目前市面上的报纸,在内容上往往趋于同质化,广告占据了绝大多数的版面,涨价后这种趋势有增无减。对于读者而言,付出更多的钱并不意味着可以从报纸上获取更多的信息。当市面上的报纸质量呈现每况愈下的趋势时,他们不得不转换获取信息的方式。经营者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谋取一条生存之路,那么首先要做的就是提高报纸质量。

对于一份报纸而言至关重要的还是新闻。在报纸普遍提价之后,北京有几家报社纷纷表示,他们将在提高新闻质量上下苦功,以满足读者的需求。在提高报纸质量方面,《北京晚报》就做得非常好。

《北京晚报》作为一家大众化报纸,其读者阶层主要是老北京居民、中下阶层等,这类人群更加关注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新闻。《北京晚报》提价后更加突出自己的民生特征,以平民化的视角发掘符合大众口味的社会新闻。作为一份主要在北京发行的报纸,《北京晚报》的新闻触角主要放在北京。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北京晚报》出了18期号外,实现了滚动播出新闻。除了着力提高报纸质量外,《北京晚报》也重视广告的刊登,其广告也呈现出民生的特征,多以求职招聘、商店、医院等为主,迎合了主要读者群的需求。

不同的目标读者定位,在质量改进上所选择的方向是不一样的。《北京晚报》作为一家偏向民生的报纸,其改进后增加了更多的老百姓喜闻乐见的社会新闻。

强化品牌概念,注重营销策略

北京市面上出售的报纸种类繁多,但是读者的精力和金钱是有限的,他们只会从众多的报纸中选择一两家作为阅读对象。那么,如何使自己出版的报纸成为读者的最佳阅读选择,就成了报纸经营者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报业经营者必须树立品牌观念,树立一个良好的品牌形象可以增强读者的购买忠诚度和情感联系,使得读者有种不仅仅只是购买一份报纸,更重要的是与报纸的沟通。这一点可以学习《南方周末》。目前《南方周末》的售价为每份3元,是北京市面上最贵的报纸,但是其发行量也是甚为可观的。作为中国一个负责任的大报,其打出的宣传语是“在这里,读懂中国”。而其他报纸却没有如此震撼的宣传语。2009年11月奥巴马访华期间,《南方周末》发了两篇专访文章,并在头版和二版都做了两块留白,并以两个广告词为内容:“并不是每一期都有独家专访,但每一周都可以在这里读懂中国”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大人物,但每个人都可以在这里读懂中国”。尽管外界认为是“开天窗”,但是事实上《南方周末》是借自己的阵地为自己的品牌形象做了一次很好的宣传,使其“读懂中国”的口号更加深入人心。

尽管在中国《南方周末》已经是一个非常受欢迎的报纸,但是它仍旧不放过任何宣传自己品牌形象的机会,其他报纸应该学习《南方周末》打造品牌的理念。在北京报业市场上,报纸种类繁多,但是有影响力的报纸并不多,而且报纸没有属于自己的突出的品牌形象,使得许多读者在读过某份报纸之后并没有留下深刻的印象,甚至有可能连自己阅读的是哪家报纸都忘记了。这对报纸经营管理者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在名人效应日益凸显的时代,除了强化报纸本身的品牌概念外,还应针对自己的读者定位,推出品牌栏目如名家、名记专栏,让拥戴某位特定作者的读者能够在报纸中找到归属感,让他们在报纸内容日趋同质化的新传播时代,可以为了看某一特定栏目或某一特定作者而继续购买某份报纸,成为报纸的忠实拥护者。

构筑多媒体传播渠道,营造与新媒体共赢局面

新媒体的出现使得信息获取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变革,并带来了传播领域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强势扩张的势头下,传统报业遭遇了极大的冲击。从媒介的发展趋势来看,一张报纸知天下的时代早已成为历史,媒介融合的时代已经来临。

互联网以其海量的信息以及强大的搜索功能已经赢得了一大批用户,网民数量逐年递增,这对报纸来说不能不算是一个危机。报业经营者应该正视这个危机,并且利用自身的优势巧妙地实施媒介融合计划。互联网尽管有其无与伦比的优势,但是互联网上的信息真伪难辨,其可信度相较报纸而言还是非常低的。因此,报纸应该借助高可信度的优势来打造自己的专属网络平台。目前北京各大报纸都建立了自己的专门网站,在各家报纸的网站上都可以看到电子版,并且大部分是免费的。但是仅仅局限于纸质版的信息原封不动地搬到互联网上是远远不够的,报纸应该利用网络媒体强大的功能,给读者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具有价值的新闻。

在与新媒体融合、共同打造强势传播平台方面,《北京青年报》标新立异,走在了北京都市报纸的前面。2009年12月31日,北青与中国联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②,共同在通信传媒和新媒体领域展开合作。北京青年报社作为强势媒体集团首次携手国内领先移动运营商进军新媒体行业,实现资源整合,帮助传统纸媒更好地面对未来的挑战。不仅如此,早在2000年,北京青年报社就已经进军互联网行业,打造了旗下的千龙网与北青网,拓展了本集团的媒体覆盖面。

作为一张老牌都市报,北京晚报一直致力于开拓新天地,以求在新媒体市场上分得一块蛋糕。③2010年1月,北京晚报首次以联动形式涉足新媒体,面向公众推出“北京晚报新闻图片网”并开始上线运营,这是全国数百家晚报中首家独立运营的视觉网站,同时也是目前北京各都市平面媒体主办的网站中,首家以视觉资讯为主的都市新闻网站。它以都市视觉新闻为主,用“画说”的方式将《北京晚报》具有优势地位的视觉产品从报纸拓展至互联网上。这对《北京晚报》来说是其实施与新媒体融合策略的重要步骤,同时也将为其探寻一条新的发展道路。

重视广告经营,提高服务质量

作为售价在0.5元到3元之间的报纸,单纯依靠发行收入是无法满足其运营支出的,这就使得报纸经营者不得不去追寻其他经济收入,这样增加广告收入就成了报业经营者追求的目标之一。广告主选择报纸作为广告的载体,不仅是想通过报纸来提高产品的知名度,推销产品,同时还希望借助报纸可信度高的良好口碑来提升自己的品牌形象。

目前,报业广告经营主要有两种模式:自营和。但是这两种方式都存在主动性不足的问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报纸的广告部要主动发掘广告市场潜力,而不能将主动权拱手让给广告公司。广告经营部门应该适当调整所刊登的广告行业结构,使报业广告的行业趋向多元化。同时,在刊登广告时也要考虑读者的心理感受,尽量根据读者的需求来刊登广告,而不是大篇幅刊登低品位同类型广告,引起读者的厌烦情绪,进而对报纸产生反感心理。

当今传媒行业是一个以受众为中心的时代,报纸在内容生产上注重考虑读者的需求是理所当然的。同时广告收入作为报纸持续经营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也是不容小视的,对广告商来说,选择品牌媒介,就是在选择影响力;对报纸来说,选择品牌企业也是在选择影响力。

总之,报纸在刊登广告时要尽可能地做到实现广告商的需求与读者的需求相统一,以达到报纸、广告商和读者三方共赢的局面。

完善报纸征订系统,提高服务水平,实施人才战略

完善报纸征订系统,着力改变读者购买习惯。尽管报纸发行收入只占了报业经营收入很小的一部分,但是这一部分收入来源也应该为报业经营者所重视。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处于“报纸消亡”的预言当中,要保证报纸的良好运营,充足的资金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在资金有保障的情况下,经营者才能放手一搏,才有可能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获得生存的希望。

在北京,除了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采取集体订报的方式外,家庭、个人还是更青睐于到报刊零售点购买报纸。这与我国滞后的征订系统是有一定关系的。在我国,报纸征订主要是与邮局合作,但是邮局一向给人缓慢且服务态度欠佳的印象,个人通过邮局征订的报纸极有可能无法阅读到当天的新闻。建议有能力的报业集团向欧美等发达国家学习,与专门的机构合作,或者建立一个专门负责订阅及送报的部门,实行准点到达机制,以使读者都能够读到最新的报纸。

在提高服务的同时,人才因素在报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也是不容小视的。报业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人才竞争,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报业要想求得生存,就必须有一支强大的经营管理队伍和训练有素的专业人才。传媒领域正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新闻从业者的素质也必须不断提高,从业者必须要有不断学习的精神,能够熟练掌握最先进的采编仪器的使用方法,顺利完成新闻采写工作;报社应该转变观念,不能继续采取以往重采编、轻经营的管理模式,而要以市场为导向,培养有潜力的经营人才;建立并完善激励机制,在用人机制上进行大胆改革,从报纸的效益出发,将员工的收入与业绩挂钩,激发员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报业不可避免地会经历一个洗牌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条件的报纸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实施资源整合策略。但是各家报纸在整合资源、借鉴国内外著名报纸成功经验制订发展计划时还应该考虑到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而不能盲目求大求新,要根据自身的优势来制定发展策略。

尽管身处一个“娱乐至死”的年代,但是报纸仍然应该坚持“内容为王”的理念,坚持以质取胜,培养核心竞争力,提高报纸品牌的认知度及影响力,打造出符合读者需求的报纸。在考虑构建内容的同时,紧抓广告经营,坚持内容与广告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唯有这样,北京报业才能走出困境,迎来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发展新机。

注 释:

①《威海晚报》,2008年9月23日,A14版。

②《北京青年报》,2009年12月31日,B2版。

③新浪新闻:news.省略/c/2009

-12-24/102719329063.shtml

参考文献:

1.马克・唐盖特著,许怡勤等译:《国际传媒巨擎品牌成长实录》,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年版。

2.辜晓进:《走进美国大报》,广州:南方日报出版社,2002年版。

3.庄廷江:《金融背景下的我国报业发展战略》,《中国报业》,2009(4)。

4.余建明:《试论经营人才在报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新闻知识》,2009(3)。

5.吴长伟:《数字化时代报业集团资源整合》,《新闻记者》,2009(3)。

金融时报范文2

今年以来,56岁的报喜鸟董事长吴志泽的日子不好过。虽说往年公司的利润在下滑,但是没有想到的是,今年上半年业绩呈现大滑坡,亏损高达9700万元,这是自2007年上市后的首次亏损。

当然,作为一家服装企业的创始人,吴志泽的遭遇并非个例。他的竞争对手七匹狼、希努尔、九牧王等服装企业今年上半年业绩也均出现了大幅下滑。只不过报喜鸟直接由盈利变为亏损,吴志泽将面临更大困境。

面对发展困境,吴志泽也进行了种种扭转局势的尝试,他主动关停服装门店,转而积极发展电商平台;投资互联网金融,谋求多元化发展;进军C2B私人订制行业,促进产业升级发展等,但目前看来这些措施都“只见投入,不见产出”。

一直在服装行业做得顺风顺水的吴志泽,这次转型能够成功吗?他是否有信心?新型发展战略能否有新的进展?

9月6日,《投资者报》记者拨打报喜鸟董秘办公室电话,并根据对方需求将采访提纲发至指定的邮箱,对方表示已收到,但遗憾的是此后再无下文。

品牌意识曾很超前

在服装行业,吴志泽的发展思路其实一直走在市场的前沿,也正因为如此,公司才得以发展起来。

1977年,出生于浙江永嘉的吴志泽高中毕业后,靠着推销发卡、纽扣等小商品走上了经商之路。

当时的温州可谓是服装批发市场,全国的服装商人都涌向温州进货。吴志泽也正是看好了这个机会, 1980年,他带着500元钱与弟弟一起加入了温州服装大军。

彼时中国的服装消费市场正在崛起,需求不断扩大,温州一带的服装工厂几乎都以服装制作为主,对商标、品牌等不太关注,而吴志泽当时正是敏锐地观察到了这一点。1987年,国家成立了工商局,开始对知识产权进行规范,吴志泽也顺应潮流,在工商局注册了服装商标――嘉利士,这是温州注册的第一个服装商标。

由于商标的注册,品牌的推广,吴志泽在今后十年间赚取了2000多万元,这便是他为之后企业扩张准备的第一桶金。

吴志泽的品牌意识在当年可谓超前,这也是随后报喜鸟能够在“百万大军”中脱颖而出的主要原因。上世纪90年代,吴志泽到国外考察了一圈,发现同样质地的服装,朗朗上口的品牌可以卖到3000元,而中国制造的衣服300元都没人买,这促使他下定决心一定要创造一个自己的品牌。

由于对品牌树立、品牌形象传播的重视,吴志泽为报喜鸟聘请代言人更是使公司成为“全国第一家聘请明星做代言人的服装企业”。1999年~2006年八年间,报喜鸟聘请香港知名演员,“金像奖”影帝任达华担任代言人,这在当时引起了强烈反响。2006年,报喜鸟开始走国际化发展道路,转而由任贤齐担任代言人,通过与其举办全球巡回演唱会的方式,报喜鸟的品牌形象被进一步强化。

现如今,担任代言人的是香港明星古天乐,闯荡娱乐圈多年的他的确拥有着众多粉丝,不过随着传播方式的多样化,仅仅局限于聘请代言人进行宣传的模式已略显单薄,虽然作为开创品牌的“先驱者”,吴志泽显然“走得早”,但在时代迅速更迭的20年之后,他在品牌宣传上的步伐已经逐步慢了下来,显得力不从心。

曾善于强强联合手段

突破往往带来机遇,吴志泽在经营上很有一番“套路”。上世纪90年代,吴志泽拥有了自己的制衣厂,名为纳士制衣公司,当时资金仅有2000余万元的吴志泽意识到创立品牌的重要性,但心有余而力不足,于是他希望能够通过合作的方式共同投资进行品牌的创立。

公司“强强联合”的经营方式处在今天确实十分常见,但在上世纪90年代的温州,说服公司之间联合并不简单。当时温州人做生意的思想是“宁为鸡首,不为牛后”,并且对家庭式经营模式十分坚持。不过最后吴志泽依然说服了浙江报喜鸟制衣有限公司、浙江奥斯制衣有限公司两家民营服装企业,与他投资创办服装品牌,三家企业在1996年正式联合,成立了定位于高端男装的报喜鸟集团,这也是温州第一个打破家庭式经营模式、自愿联合组建的服饰集团。

集团成立之后,吴志泽逐渐改造家庭式经营管理,从而走向更规范的职业经理人管理模式。他首先辞退了自己的亲属,并宣布股东的夫人们不能加入报喜鸟集团,甚至不能经商,一些与股东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家属也不能在公司主要岗位任职,并且不能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身为公司董事长并且占有公司大部分股份的吴志泽也不希望孩子接自己的班。他说,“我的两个女儿一个要做教授,一个要做律师,我很支持她们。”据了解,目前公司的高管层也多为职业经理人。

从顺风顺水到遭遇困境

在确定了报喜鸟的高端男装品牌定位之后,如何抓住消费者心理进行营销便成了一大难题,当时由于竞争激烈,多数服装公司均采取打折方式进行促销,而吴志泽却反其道而行之,推出了一项规定:报喜鸟全国统一定价、永不打折。“头三个月基本没生意,商都以为我疯了。”不过吴志泽依然顶住了销售压力,坚持原则,慢慢地,不打折的报喜鸟顺利打入了高端服装市场。

报喜鸟成立的前十几年发展得顺风顺水,相关数据显示,2006年~2012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每年至少都有10%以上的增幅。

真正的困境从2013年开始,电商渠道对传统服装纺织行业的冲击体现在了业绩上,当年公司营业收入为20亿元,同比下降10%,净利润1.6亿元,同比下降66%。随后的两三年时间里,报喜鸟业绩也不断下降。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2015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3亿元、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7%、25%。

与此对应的是,报喜鸟的线下实体门店呈现出增速放缓的状态,个别品牌的店面数量直线下降。

吴志泽也在积极顺应电商时代的发展,扩展电商业务。2014年,报喜鸟天猫旗舰店正式开业销售。2015年更是动作频频,2月份,报喜鸟创投斥资4500万元入股上海小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布局电商业务。3月份,公司投入2500万元增资仁仁科技,该公司主要业务范围是移动互联网O2O及大数据营销,6月份,还耗费2000万元增资吉姆兄弟时装定制科技,发展跨境电商业务,不过目前公司在电商渠道的布局依然还是“无产出”状态,数据显示,以上三公司2015年亏损总金额达199万元。

据了解,2014年公司在电商渠道的销售额约为1亿元,2015年约为3亿元,虽然同比有大幅上涨,但占总营收比例也仅有约15%左右。目前需要考虑的是,电商渠道的销售是否真的足以覆盖店面数量下降而带来的销量下降幅度?如果能覆盖,那么这个过程需要多久呢?吴志泽本人也并未在公开场合谈到以上问题。

“不务正业”跨步互联网金融

2015年,伴随着业绩下滑的压力及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吴志泽曾在多个公开场合宣布将互联网金融作为集团的第二主业进行经营。去年5月份,公司决定强势拓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投资成立小鱼金服,运营温州贷平台和口袋理财平台。

吴志泽在新闻会上表示,报喜鸟本次投资不仅与前期投资的仁仁分期、参股永嘉恒升村镇银行等项目实现一定的协同效应,公司还将继续在互联网金融方面加快投资步伐。

今年3月,公司在全景网的互动平台上表示,公司参与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目前处于投入期,对公司业绩暂无贡献。

吴志泽进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做法引发了一些争议,有人认为他抓住了资本风口,进入新领域将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但更多人认为吴志泽“不务正业”。直接从服装实业跨越到互联网金融,这其中跨度不可谓不大,此外,发展互联网金融业也需要前期的资金投入,据了解,上述互联网金融项目已经消耗了大约2亿元,此消彼长,或许会对实业发展投入产生一定影响,最终两者能否实现协同发展,抑或在资源上相互竞争还有待观察。

又欲回归步入私人订制领域

2015年7月,吴志泽还高调宣布将集中火力发展C2B私人订制业务,实现公司多元化全品类O2O加C2B的经营模式。

吴志泽本人也曾公开表示,公司看好定制业务,预计2018年业务销售额占比达到生产规模的50%,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这一比例仅为20%左右。

目前相关的合作及投资已经展开,今年8月,SAP与报喜鸟签署了战略合作备忘录,SAP方面表示,将助力报喜鸟实现从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转型。

金融时报范文3

一、金融工具列报准则的国际发展及我国趋同概况

美国FASB从1981年开始研究金融工具的会计规范问题,在这个领域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这与美国超越其他国家的金融创新是分不开的。FASB关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研究制定过程大致可分成四个阶段:一是初始阶段;二是列报和披露阶段;三是确认和计量阶段;四是修订和完善阶段。其中,在第二阶段,FASB对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早期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SFAS 105、SFAS 107和SFAS 119中。上世纪90年代初,随着衍生金融工具在资本市场的兴起和发展,对其表外风险的披露和监管显得日益重要。FASB于1990年3月了SFAS 105“对具备资产负债表表外风险的金融工具以及集中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该准则对金融工具作出了会计学定义,并对金融工具的范围、性质和风险披露分别作了规定。1991年12月,FASB了SFAS 107“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披露”,规定所有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均应予以披露,还应披露公允价值确定的依据、方法及其相关的重要假设。1994年10月,FASB了SFAS 119“衍生金融工具和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披露”,该准则修订了SFAS 105和SFAS 107,给出了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同时,还从用于交易目的和用于非交易目的两个角度,对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分别作了规定。该准则也标志着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准则的形成。1996年12月,FASB了SFAS 126“对某些非上市主体有关金融工具的某些披露要求的豁免(对SFAS 107的修订)”,这使得对衍生金融工具和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披露更进一步。显然,对衍生金融工具仅在附注中披露是远远不够的,社会各界对其在表内列报的呼声越来越高。于是,FASB于1998年6月了SFAS 133“衍生工具和套期活动会计”以取代SFAS 119,要求所有衍生金融工具均需按其公允价值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对其公允价值的变动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该准则突破了衍生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问题的限制,使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形成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顺理成章地成为“表内事项”在财务报表中列报。2008年的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会计讨论引起了各方关注,社会对公允价值会计的质疑迫使FASB于2008年3月了SFAS 161“衍生工具和套期活动的披露(对SFAS 133的修订)”。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进一步推动FASB和IASB联合制定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其中金融工具准则是倍受关注的项目。与IASB的“分阶段逐个击破”不同的是,FASB设想通过“单独的综合准则”来实现金融工具准则的根本变革。

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对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的研究也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IASB的前身——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于1986年3月的IAS 25“投资会计”最早涉及了原始金融工具的相关会计处理,使之成为后续深入研究金融工具会计问题的基石。在金融工具尤其是衍生金融工具不断发展壮大的背景下,IASC与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开展合作,并于1990年3月了一份关于金融工具的原则公告草案,随后于1991年9月了ED 40“金融工具”,于1994年1月了ED 48“金融工具”。1995年6月,IASC将ED 48中首先达成共识的金融工具披露与列报部分抽取出来先行,于是形成了IAS 32“金融工具:披露与列报”,标志着IASC制定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第一阶段工作的完成。之后,IASC对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问题进行相关探索,并于1998年12月了IAS 39“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2003年12月,改组后的IASB了对IAS 32的修订,该修订版由准则正文和作为附录的实施指南组成,一并的还有结论基础及示例。考虑到表内列报和确认与计量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IASB整合了IAS 32中披露方面的内容以及IAS 30“银行与类似金融机构财务报表中的披露”,于2005年8月了一份独立的金融工具披露准则,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IFRS 7)“金融工具:披露”。IFRS 7强调将金融工具披露与列报相分离,相应地,IAS 32被更名为“金融工具:列报”,仅对已确认金融工具的表内列报问题作出规范。2008年2月,IASB了“可回售金融工具和清算义务”,对IAS 32作了新的修订,规定可以将满足条件的“可回售金融工具”(puttable instruments)和清算义务确认为“权益”。2008年10月,IASB就金融工具的“重分类问题”对IAS 39和IFRS 7作出修订。2009年3月,IASB了“改进金融工具的相关披露(对IFRS 7的修订)”,此次修订是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提出关于改进公允价值计量和流动性风险披露的要求而作出的。2009年10月,IASB就“配股分类”问题对IAS 32再次作出修订,以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导致的一些主体越来越多地通过配股来筹集更多资本的情况。2010年10月,IASB修订了有关金融资产转让的披露,加强了IFRS 7对于已转让但未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现行披露要求,并对已终止确认但主体在出售后仍然继续涉入的金融资产引入了新的披露要求。2011年12月,IASB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对IAS 32的修订),同时修订了IFRS 7的相关披露条款。2012年5月,IASB了2009-2011年周期的年度改进(权益分配的税收影响)对IAS 32的修订。

综上可以看到,国际金融工具准则的制定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时期。首先是在IASC时期,金融工具主要通过IAS 32和IAS 39加以规范,前者规范列报和披露问题,后者规范确认和计量问题。其次是2004年以后,IASB开始全面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将金融工具准则分为披露、列报和确认计量三个阶段进行。由于对IAS 32的修订始终与IAS 39的任何变动紧密相关,IASB意识到,金融工具的表内列报应紧随确认与计量程序,而非与披露同时规范。于是,IASB于2005年8月通过独立的金融工具披露准则IFRS 7“金融工具:披露”,专门规范金融工具的披露事宜。同时,IASB将IAS 32改造为单独的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主要涉及金融工具的表内列报以及已确认项目的附注披露。另外,IASB设想通过单独的IFRS 9替代IAS 39,以规范金融工具的分类、计量以及减值和套期等问题。从2009年11月起,IASB和修订了IFRS 9“金融工具”,先后规范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而余下的减值和套期会计等问题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我国对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的研究始于上世纪90年代,早期的规范大多散见于《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中。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对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财政部于2006年的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包括了4项涉及金融工具的会计准则,即CAS 37《金融工具列报》、CAS 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CAS 23《金融资产转移》、CAS 24《套期保值》。新会计准则后,国际经济和金融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国际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体系结构和内容也发生了许多变革,按照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持续趋同的要求,财政部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现行CAS 37及相关应用指南实施5年以来在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决定全面修订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于2012年11月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征求意见稿)》。我国征求意见稿在金融工具“列报”的名下,实际上包括了“表内列报”和“附注披露”两部分内容,分别对应于国际金融工具准则中的IAS32与IFRS 7。笔者将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征求意见稿的完善作出一些探讨。

二、我国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与IAS32和IFRS7的比较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征求意见稿)》共分为5章54条,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金融工具列示、第三章金融工具披露、第四章衔接办法和第五章附则,相较原准则《金融工具列报》(2006)的3章45条,篇幅有所增加,修订了6个方面的内容,全面反映了国际会计界对金融工具列报的最新规范要求。表1和表2详细列示了我国征求意见稿与IAS 32和IFRS 7最新修订结果的异同。

三、我国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修订)完善建议

从以上比较可以看到,我国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和IAS32、IFRS 7的内容已大同小异,本次修订的有关权益工具的分类、抵销的规定和披露要求、金融资产转移的披露要求、到期期限分析的披露要求等都已紧跟国际上近几年对IAS 32和IFRS 7的修改,总体上已体现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的要求。但从完善我国金融工具列报准则的目的出发,笔者仍提出以下几个改进建议。

首先,对我国金融工具准则体系安排的探讨。金融工具尤其是衍生金融工具是近年来全球金融创新的产物,它们推动了金融市场的改革与发展,但带来许多对当前金融和会计监管形成挑战的新兴问题。早先,无论是FASB还是IASB,对金融工具会计处理和报告的准则规范都是零散制定的,缺乏系统性的通盘考虑,因此有多项会计准则涉及金融工具处理。近年来,尤其是全球金融危机后,FASB与IASB加强合作,全方位改革金融工具会计准则。FASB设想整合现有准则的各方面规定,“单独的综合准则”来实现金融工具准则的根本变革。IASB拟通过IAS 32、IFRS 7和IFRS 9这三项准则分别完成金融工具的列报、披露、确认、计量以及减值、套期等的规范问题。而我国金融工具准则体系的未来安排不是很明确,除了本次的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征求意见稿规范金融工具的列示和披露问题(相当于IAS 32与IFRS 7)之外,似乎还将保留2006年新会计准则时涉及金融工具的所有4项准则(因为在征求意见稿中均提及了这4项准则)。如果是这样,我国未来金融工具准则体系结构的安排将与国际准则形成较大的差别,尤其是国际准则不再为金融工具转移、减值和套期等安排专门的准则,而是通过IFRS 9加以规范。

其次,关于我国金融工具列报准则结构的探讨。我国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将列报(presentation)分为列示(display)和披露(disclosure)两部分,分别对应国际准则的IAS 32和IFRS 7。这又将形成我国准则与国际准则的一项较大差异。笔者认为,披露的含义要比列报广泛而不是相反。最广义的披露(如泛指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可以包括确认、计量结果的表内列报、附注披露以及表外披露等,FASB在第5号概念公告中曾指出,财务报表项目及其计量方法的信息披露可以通过财务报表正表、附注的方式提供,也可以通过补充信息以及财务报告的其他方式提供(这种含义的信息披露应该是最为广义的了);中观含义的披露应该与作为确认、计量结果的列报相对应,即去除表内列报后,还包括表内的附注披露和表外披露两部分;而如果将附注披露也作为表内列报的范畴,那么,最狭义的披露应仅指表外披露部分(及其他财务报告中的披露)。遗憾的是,虽然在各国会计准则中均广泛使用列报和披露等术语,但现有的概念框架至今未给它们严格定义。正因如此,IASB在2013年3月关于加速制定概念框架联合项目的会议上,讨论了概念框架的部分内容,包括列报和披露、财务报表要素和资本保全等,指出现行的概念框架没有关于列报和披露的部分,呼吁应该为列报和披露提供指导。我国会计准则将列报包括列示和披露两部分可能是一种创新(这一创新始于2006年的新会计准则),但我国准则也未对“列示”、“列报”和“披露”作出严格的定义和区分,翻查财政部2001年编著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英文对照》将“列示”翻译为“show”,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英文版将“列报”和“列示”均翻译成“present”,而在国际准则中也有类似于中文“列示”的对应词“display”,只是未将它作为一个正式的会计程序。因此,将“列报”包括“列示”与“披露”不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相应地,将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同时涵盖金融工具列报(列示)与披露的内容也与国际准则形成了差异。

第三,对我国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内容进一步完善的探讨。前已述及,我国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征求意见稿已与相关国际准则的内容基本趋同,但仍存在一些差异需要进一步完善。如,我国征求意见稿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仍然采用原国际会计准则的“四分类法”,没有反映出IFRS 9采用“两分类法”对金融资产分类作出的修订。又如,国际准则已经将原先的资产负债表改名为“财务状况表”,将收益表改名为“综合收益表”(或“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表”),但我国准则没有作出相应的跟进。还有,国际金融工具披露准则涉及财务报表正表和附注对金融工具的披露,我国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征求意见稿的披露部分仅涉及附注对金融工具的披露,两者对披露的理解存在不一致之处。最后,国际准则的内容编排有序,有目录指引,有名义定义集中参照,容易检索和理解,但我国会计准则采用了部门规章的形式,以章节排序有关内容,增加了阅读的难度。当然,这一问题也是我国具体会计准则存在的共性问题。因此,我国还应进一步努力,以缩小我国会计准则与相应国际准则的差异。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后金融危机时代全球会计变革与中国趋同对策研究》(批准号10YJA790176)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征求意见稿)》。

[2]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3]汪祥耀:《美国会计准则体系的重大变革及启示》,《财经论丛》2010年第1期。

[4]汪祥耀、邵毅平:《美国会计准则研究——从经济大萧条到全球金融危机》,立信会计出版社2010年版。

金融时报范文4

一、金融期权的确认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将金融工具定义为同时增加一家企业的金融资产和另一家企业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这个定义的范围很广,既包括传统的金融工具,如现金、应收应付款、权益性工具(股票),也包括衍生金融工具。由此定义还可看出金融工具最终将“具体化”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以对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也就“具体化”为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上。

确认是会计处理程序和现实财务报告目标的第一个步骤,在财务会计体系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FASB和SFAC No.5把确认定义为“把一个事项作为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等正式加以记录和列入财务报表的过程。确认包括以文字和数字来描述一个项目,其数额包含在财务报表合计数之内。确认包括对项目嗣后变动或清除的确认”。可见,确认包括初始确认、再确认、终止确认,因此对金融期权的确认也包括三个不同时期的确认过程。

1.金融期权的初始确认

对任何一个项目的确认必须符合胡认标准。按照现行会计理论,确认的标准主要有:

(1)被确认的项目是通过交易或事项产生的,它们的性质符合要素的定义;

(2)与可确认项目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有可能流入或流出企业;

(3)可确认项目的成本或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加以计量。

LASC在其的ED48中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提出了两个标准:

(1)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全部转移给企业;

(2)企业所获金融资产的成本或分允价值,或承担的金融负债的金额能加以可靠地计量。

从LASC对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确认标准看,LASC已突破了了现行财务会计对资产、负债等财务报表要素的定义:资产一般被定义无反顾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由于过去交易或事项产生的,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负债被定义为企业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发生的企业的现有主务,这种义务的结算将会引起有经济利益的资源的流出。资产和负债的一个共同点是都立足于过去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而这一点正是衍生金融工具所不具备的。衍生金融工具是待履行的合同,立足点在于未来合同的履行情况。可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交不完全符合现行资产与负债的定义,故不能以现行资产或负债的确认标准来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LASC将风险与报酬实质上已全部转移给了本企业作为一项确认标准是一大突破,基于这项确认标准,许我衍生金融工具在合同订立之时便可以确认,而不必等到履行时才确认。金融期权在订约时,期权买方的权利与卖方的义务已很明确,且不受合同是否履行的影响。买方可根据行市是否有利于己而决定是否行使权利和获得报酬,而卖方则承担了相应风险,如行市对买方有利,他就可能遭受损失。所以我们可认为期权在订约之时报酬与风险已转移给本企业,期权的这种合同性权利与义务符合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定义,满足金融工具确认的第一项标准。

当然仅满足可定义性是不够的,要素确认还必须可计量性。有些项目虽然满足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定义,但是成本或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仍不符合要素的确认标准,因此无法在正式的会计记录和财务报表中确认,只能通过表外揭示的方式处理。金融期权订约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建立在买方向卖方支付期权费的基础之上的,买方以支付期权费为代价获取权利;卖方以收到期权费为报偿承担义务,所以我们认为期权的公允价值可通过期权费的公允价值来计量,而期权费的公允价值可参照金融市场行情,或者通过期权定价模型,即“期权费价格 = 期权内在价值 + 期权时间价值”这一公式来确定。因为期权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符合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定义,其价值又可以可靠地加以计量,所以期权在合同订产生效后就可予以确认,并正式地记入会计记录。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上述讨论的是对期权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确认,它并不等同于合同标的物(交易对象)的确认。只有当合同被真正履行时,作为合同交易对象的金融工具才能被确认为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

2. 金融期权的再确认与终止确认

衍行金融工具从订约到履约都有一个时间段。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未来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很高,在这段时间内,衍生金融工具可能发生一些变化。如

①已确认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风险与报酬并未转移给别的企业,但其价值(公允价值)发生了波动;

②已确认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部分风险与报酬已发生转移;

③已确认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风险与报酬已注销或是全部已向其他企业转移。无论上述何种变化最终都会影响已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如果这些变化能可靠地加以计量,则必须在财务报表编报日和终止日对已确认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公允价值进行修订,即再确认与与终止确认。具体而言,变化情况①②应予以再确认,变化情况③则应终止确认。

金融期权在经订约之后,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不会保持不变,期权交易对象的基本金融工具的时常价格变动会改变期权的内在价值,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期权的时间价值也会发生变化,这些都会综合地影响期权的价格。当然影响期权价格的因素很复杂,绝不只限于以上所述,我们在此无意对它们进行讨论,我们的目的就在于说明期权的价格在订约至履约这段时间内是会变化的,因此对期权进行再确认是完全必要的。当期权合同履行或期满终止后,合同的权利与义务不复存在,已确认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风险与报酬已注销,此时就应该对期权进行终止确认。

二、金融期权的计量

确认与计量在财务会计体系中是密不可分的,确认是计量的前提,而被确认的项目必须经过计量后才可进入正式的帐薄并最终列示于财务报表。计量包括计量单位和计量属性两部分。金融工具的计量不改变计量单位,主要是对传统的计量属性——历史成本提出了挑战。

学术界及最新准则目前普遍认可的观点是在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进行确认时,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原有准则的规定是: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应按为取得金融资产或者发生金融负债所付出的代价或取得的补偿的公允价值计量。应该说初始确认的计量基础并未改变传统的历史成本原则,因为相对于嗣后报告日,初始确认的公允价值便体现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历史成本”,这与其他项目的计量并无不同。对计量属性的争执的焦点在于嗣后确认时的计量问题上。从订约到履行这段时间内,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价格发生变化,在报告日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再确认时就有两种计量属性可供选择:

(1)历史成本,即仍保持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

(2)公允价值,即按报告日时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选用何者正是问题的关键。

对于金融期权而言,嗣后确认时选用历史成本或公允价值主要取决于企业购买期权的目的。若企业购买期权是为了投资,即在行市有利的条件下,通过履行合约买入合同交易对象的金融工具(如股票、债券等)并长期持有,而不是期望从期权合同价格及交易对象的金融工具的价格变化中获利,则初始确认后的报告日仍然应按取得的成本计量,而无需按报告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因为报告日的公允价值信息对使用者来说并不具有决策的相关性。合约履行量,期权的历史成本计入投资成本。除投资目的之外,无论企业出于何种目的(如投机或保值),都应该在初始确认后的报告日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从实务操作的角度出发,期权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有接计入当期损益(套期保值项目除外),终止确认时将期权的账面值(上个报告日的公允价值)注销。由于期权带来的风险与报酬的不确定性极大,企业持有期权可能至到期日仍未履行,此时期权也应终止确认,期权帐面值在到期日当期计入财务费用。

综上所述,期权计量的计量属性并非完全的公允价值,也非完全的历史成本,而是一种混合的计量属性。

金融时报范文5

一、基层金融机构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统计基础相对薄弱。许多基层金融机构统计人员较少,没有专职统计人员且统计手段较为落后,疲于在日常性报表中应付,无法开展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形成高质量的统计报告。同时,统计队伍不稳定,换岗频繁,容易造成工作脱节、失误增多。一些金融机构疏于对统计资料的管理,原始记录、统计台帐不健全或根本没有设置,上报的统计数据缺乏可靠依据。

2、现行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缺陷导致金融统计数据失真。由于激励机制不健全,金融机构经营成果与经营者的收系紧密度低,对经营者的积极性激励不够,导致一些金融机构经营者为了个人利益或小集体利益而违反财经法纪做假账、设帐外账,或者隐瞒或虚报经营成果来迎合领导意志,造成会计信息虚假,进而造成统计数据失真。

3、数据采集、项目调整随意性较大,不能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基层金融机构数据采集是统计工作的支点。由于统计人员的工作失误,或对于现有统计人员来说工作量过大,一些金融机构的统计人员不能完全按照金融统计制度要求进行统计数据采集。如在编制现金收支统计报表时,统计人员不按现金传票来源、用途分项统计,而是主要登记储蓄存款收入(支出)、其他金融机构收入(支出)、居民归还贷款收入(提取贷款支出)等几个主要的项目,然后将其他项目的现金收入统统归入到其他收入(其他支出)中。这明显违背了现金收支统计操作规程的要求,难以全面准确反映现金收支构成的真实情况。

4、数据录入、汇总质量不高,上报不及时,不能保证金融统计报表的准确、完整。金融统计目前基本上实现上机操作。手工采集的统计数据录入到计算机中时,由于统计报表项目多、数据大,常常因统计人员工作不细心而出现“串行”现象,虽能使统计报表校验平衡,但项目数值已发生变化。数据汇总虽然由计算机自动完成,但也存在错选、漏选报表代码等现象,从而造成数据汇总不完整。同样,在数据上报过程中也常出现类似的错误,再加上人为的延误报送时间,常常影响到金融统计报表的编制和统计信息的。

5、统计人员素质不高,不能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统计人员本身素质不高对金融统计质量和可靠性有很大影响。业务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观念不强,导致统计人员缺乏科学的理论指导和严格的业务训练。对统计人员的日常考核和继续教育、知识更新等管理环节的弱化,使统计人员实际业务水平大打折扣,报表质量差强人意。同时,依法行政的随意性导致执法不严、以罚代法,使一些金融机构领导和统计人员因此对统计法规熟视无睹、有章不循,助长统计数据失真问题朝量化方向发展。

二、防范统计数据失真、提高金融统计质量的建议和对策

消除统计数据失真,从外部来说要强化外部监督、完善法规制度执行,对严重的、人为的统计数据失真严肃查处甚至司法处置。从金融机构内部来说,要从管理层抓起,抓好源头,抓好员工思想品德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

1、充分重视金融统计工作的重要性。金融统计工作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决策的支持系统,金融统计信息不仅为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提供服务,还为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提供了数据信息。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金融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抓好金融统计工作的人员配置、内部协调以及统计真实性的内部审计,把好数据关,切实提高金融统计质量。同时,要为统计人员创造宽松的工作、学习和素质成长环境,保证统计工作的相对稳定。

2、不断提高统计人员>,!

金融时报范文6

为了做好20*年度金融企业的财务决算工作,及时掌握全国担保类金融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资产质量等基础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43号)等有关财务规章和会计制度的规定,我们制定了《20*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担保类]》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套报表的构成及填报范围

本套报表由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资产质量情况表、固定资产情况表、营业费用及营业外收支明细表、税金及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表、基本情况表以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等11部分组成(见附件1、附件2、附件4、附件5),适用于境内各类所有制形式和组织形式的担保公司等金融企业填报。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由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填报。

二、本套报表的填报要求

(一)本套报表是担保类金融企业向主管财政机关报送2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统一格式,各企业要认真按照编制说明做好填报工作,对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按照《企业财务报告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准备财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中央直管金融企业和各地财政部门应按我部规定的基本格式、体例和要求(见附件3),认真撰写财务分析报告。包括分析本企业或本地区金融企业的基本财务状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中央直管金融企业不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可以财务分析报告代替财务状况说明书;各地财政部门应将担保类报表数据与银行类(含信用社)、证券类和保险类报表数据汇总后撰写一套财务分析报告。

(二)中央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省级财政部门要编报本企业或本地区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数据和情况说明,包括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完成情况及与上年度确认结果的对比分析、客观增减因素说明、年初数据调整口径的说明、分析指标大幅波动或者异常变动的说明,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三)担保类金融企业由于自身经营业务特点,有关交易事项在本套报表的填报项目中没有列示或在编制说明中没有反映的,应按照有关财务规章、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及财务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分析后归并在有关科目或项目中填报,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

(四)地方财政部门需同时填报汇总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此表在软件中自动生成,地方财政部门在进行户数核对时,根据软件中提供的标识分析填列变动原因。

三、本套报表的报送要求

(一)中央直管金融企业于2009年5月15日之前,向财政部(金融司)报送2份财务决算资料。上报资料及要求如下:

1.企业上报20*年度金融财务决算报表资料时,须向我部正式行文,并按文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决算报表[担保类](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A3纸打印)、财务报表附注、财务状况说明书的顺序装订成册。

2.企业上报20*年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时,应向我部正式单独行文,并按文件、保值增值情况表(含附表主要指标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说明以及证明材料等顺序装订。

3.以上资料(除决算报表外)统一按A4纸打印,报表封面须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无效。

4.所有报表数据、财务决算分析报告等文字材料的电子文档(软盘或光盘)须同时报送。

5.凡规定需要由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应附报中介机构审计报告。

(二)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文字资料及上报时间等要求由当地财政部门另行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于2009年5月15日之前,向财政部(金融司)报送1份地方汇总财务决算资料。上报资料及要求如下: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上报20*年度金融财务决算资料时,须向我部正式行文,并按文件、财务分析报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汇总分析报告、财务决算报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编报说明的顺序装订成册。其中:财务决算报表包括银行类汇总报表(信用社汇总报表须单列)、证券类汇总报表、保险类汇总报表、担保类汇总报表及金融集团控股公司类汇总报表,毋须提供分户决算报表。

2.以上材料统一按A4纸打印,报表封面须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无效。

3.所有报表数据、财务决算分析报告等文字材料的电子文档(软盘或光盘)须同时报送。

四、金融财务决算报表工作的考核

中央直管金融企业和各地财政部门要认真、及时完成20*年度全国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录入、上报、汇总、分析等工作。我部将对各单位上报20*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以及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选出年度金融财务决算报表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五、其他事项

《20*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担保类]》的数据处理软件另行下发。各金融企业以及各地在报表编制和上报过程中有财务决算方面问题,请及时与财政部(金融司)联系;如有软件技术问题请与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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